主管单位: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东方文学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东方文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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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稿周期:1个月内
创刊年份: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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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文学研究集刊》杂志创刊于2009年,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内容涵盖了东方文学研究的各个方面,包括作家作品研究、民族文学和民间文学研究、比较文学研究等。每一期集刊都精选了当年或头一年在东方文学相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最新成果,以及青年学者的优秀研究论文。这些论文不仅代表了国内东方文学研究领域的学术水平,也展现了新一代青年学人对于东方文学研究领域的思考和探索。
集刊的特色在于其学术性和前沿性。首先,集刊的论文都经过严格的学术审查和筛选,确保了论文的学术质量和学术价值。其次,集刊紧密关注东方文学研究的前沿动态和热点问题,及时反映国内外学术界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学术趋势。此外,集刊还注重跨学科的研究和交流,鼓励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和创新发展。
(1)著作类:作者(译者)姓名、书名、出版地、出版社名称、出版年份、页码(直接引文时标明)。论文类:作者姓名、文章名、所载报刊名称、年份、期号、页码。
(2)文中应拟出小标题,以(一)、(二)、为序,层次不宜过多。文首要有相关的交待与评析。
(3)“一”后加“、”号,“l”后加“.”,(一)、(l)不加任何标点,‘第一”、‘首先”后面均要加“,”号。
(4)参考文献:参考文献以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5 年文献为主,一般不少于15 条,文献按顺序编码制著录。
(5)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及复印件。
(6)提供中文内容提要,提要篇幅为200—300 字。力求充分说明文章的核心、论证方法及研究价值,语言准确精炼。
(7)作者署名:多位作者之间以逗号分隔;作者来自不同单位的,在作者名右上角注l,2…,单位分别标注,以分号隔开。并在作者单位名称前标注1.2--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名、邮政编码,加圆括号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8)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有国际符号的计量单位均用符号表示;数值和国际计量单位间应有空格,若之间有汉字则无须空格;复合单位不使用除法格式,而使用乘积格式。
(9)注释的方式,序号用①、②、③、④……的形式,注释格式为,著者:文献名,出版社名(或杂志名),出版年(或杂志期次),页码。
(10)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编辑部对来稿有权做文字性和技术性的修改、删减。如有特殊情况请在稿件附言中注明
东方文学研究集刊是一本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东方文学研究中心主办的年刊,期刊级别为部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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