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东南大学
主办单位:东南大学法学院
国际刊号:--
复合影响因子:--
全年订价:¥ 180.00
国内刊号:--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创刊年份:2008年
综合影响因子:--
《东南法学》杂志在全国影响力巨大,创刊于2008年,公开发行的半年刊杂志。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栏目设置有:反腐法治、互联网治理法治化、名家讲坛、特色学科(交通法、工程法、医事法、法律大数据)、理论前沿、域外法制、法苑随笔、新书评介、青年论坛、实务论坛、法学教育和外国法译丛等。
杂志关注的领域广泛,涵盖了各个法学领域的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环境法学等。杂志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力求深入剖析法学研究的前沿问题和热点事件,为学术界研究者提供启发和参考。杂志以其严谨的学术态度、高水平的学术发表以及对青年学者的扶持,成为了中国法学界的一块风向标,对推动法学研究与实践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发表优质的学术论文,促进学界学术交流与合作,杂志致力于提升法学研究的水平,为法学界的发展贡献力量。
(1)本刊欢迎具有创见性、应用性、前瞻性的论文,对触及社会和学术界热点、重点及时代感、现实性较强的论文优先录用。
(2)参考文献是作者撰写论著时所引用的已公开发表的文献书目,是对引文作者、作品、出处、版本等情况的说明,文中用序号标出,详细引文情况按顺序排列文尾。
(3)文中小标题一般分为三级,第一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第二级标题用“1.”、“2.”、“3.”标示,第三级标题用“(1)”、“(2)”、“(3)”标示,每级标题序号前均空两格。
(4)注释中重复引用文献、资料时,第一次必须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时可以略写。若为注释中次第紧连援用同一文献、资料等的情形,可使用“同上注”。
(5)作者姓名用楷体小四号字,居中。作者署名位于文章题目之下,如有多位作者,右上角用数字“1”“2”……标注,单一作者不用标注。
(6)摘要应全面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明确反映作者的主要观点,不能仅仅笼统地介绍论文的思路和结构,避免使用“本文主张”“笔者认为”等评价方式。关键词应为反映论文核心内容的专业术语,一般3至5个。
(7)文章主题:来稿应围绕法学领域内的前沿问题、热点问题、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探讨,要求具有学术性、思想性、创新性。
(8)文章格式:来稿需符合学术规范,包括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等部分。请使用五号宋体字,行距1.5倍。文中应尽量使用尾注,将注释内容放在文末。
(9)文章内容:文章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严密,文字精炼。来稿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不得与已公开发表或未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有重大重复。
(10)基金项目: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具体格式:“基金项目:批准年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东南法学是一本由东南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半年刊,期刊级别为省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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