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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会计集中核算作为会计管理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生事物,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规范财务行为方面,无疑有着极其深刻的重要意义。但与此同时,会计集中核算运行过程中也确实存在着一些无法回避的实际问题,对此,文章分析了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并阐述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问题;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是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运动过程,反映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国家预算情况的会计。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会计监管工作的相对滞后,不仅造成企业存在会计核算工作混乱、财务报表造假现象屡禁不止而引发会计风险的情况。
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重要性
第一,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工作效率。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行政事业单位设报账员负责办理日常现金收支事务,会计业务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会计核算中心选配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并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从而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第二,加强会计监督,减少了单位财务支出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违法行为。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支出都必须经过会计核算中心的审核,不合规定票据不予受理,不合理开支不予报销;一定程度上减少部分单位在使用国家资金上的随意性,给贪污犯罪和挥霍浪费行为亮起了红灯。
第三,强化预算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能够全方位,全过程掌握和监督各单位每笔资金的活动情况,核算中心为预算的编制提供了准确的信息和基础的资料,也促使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保证其支出的有序性、计划性,从根本上杜绝在预算执行中的克扣、截留、挪用等现象。
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会计核算中心工作模式上存在缺陷。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中心内一名会计人员往往要兼记多个单位账务,少则两三个,多则四五个,甚至更多。会计人员常年在核算中心上班,整天忙于报账、整理和装订凭证、打印凭证和编制报表等会计业务,不参与有关单位内部工作或管理,对各单位的具体业务事项知道甚少或根本不知道。记账人员对各单位报来的发票只要手续齐全就予以报销,无法判断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监督职能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第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有待加强。由于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脱节,核算中心会计独立于单位,对各单位的具体业务和开支项目及资金来源、性质并不完全清楚,特别是单位的专项经费及往来款。
第三,会计核算与资产管理相脱节。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的资产不能进行定期清查盘点,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核算中心人少事多,往往忽略了资产管理,特别是在固定资产的后续控制上,会计核算与资产管理相脱节,加上部分单位实物短少又不能及时向核算中心报账,导致账实不符,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第四,各部门经费开支标准与实际支出情况有较大出入。在会计核算中心工作实践中,比较突出的矛盾之一就是现行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与具体繁杂的实际支出有较大差距,给核算中心会计人员的实际操作带来困难。
三、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存在问题的对策
第一,实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实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是解决会计核算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可以有效解决会计核算存在的许多弊端。一是快速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会计核算中心可以从社会上选拔出素质较高的会计人员担任会计,从而在较大程序上改善会计人员素质状况。二是有效改善会计人员的工作环境,有利于让会计人员能在没有羁绊的环境中依法行使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的职能。三是有利于加速会计电算化步伐。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在科目体系中增加行政单位“上级补助收入”及“上缴上级支出”等科目。目前,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无法核算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的经费补助收入和下级单位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解决的办法有两种:将这类收入和支出融入目前的会计科目体系当中;在行政单位会计科目体系中,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和下级补助支出两个科目,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对应,从而清楚地核算和反映行政单位的这类收入和支出。
第三,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以贯彻实施《会计法》为契机,切实加强会计队伍的后续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严格执行修改后的新《会计法》及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提高财会信息质量。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预算单位不能当甩手掌柜,要支持会计人员做好财务工作。单位会计人员应把好原始凭证审核关,单位领导要把好审批关,双管齐下,保证会计凭证的完整、真实、合法。
第四,规范财政专户管理与核算。一是要规范收入管理。建议一切收入归专户核算;一切收入取得都必须使用盖有“财政监制章”或“税务监制章”的票据,严禁使用收款收据和白条子;尽快、彻底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划清收费收入和往来款的界限;不得将收费收入和其他收入列入暂存款核算。
第五,明确经费开支标准,规范经费支出渠道。建议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经费支出标准,在全部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执行,只有通过执行统一的经费开支标准,才有可能遏制各单位在费用支出上互相攀比,滥发钱物的现象。
【论文关键词】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会计核算
【论文摘要】 2006年12月13日,财政部相继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这两个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必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对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会计核算工作,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发挥重大的作用。
财产清查是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根据账簿记录,对各项财产物资和现金进行实物盘点,以及对银行存款和债权、债务进行查询和核对,查明实存数同账存数是否相符。此项工作是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对于单位摸清家底、建立监管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针对财产清查结果的会计处理,采用了两种根本不同的方式,即把存货的盘盈和盘亏以及固定资产的盘亏计入盘点年度的财务报表,而把固定资产的盘盈计入盘点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本文从工作实践出发,对当前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会计核算工作存在的不足及其加强管理作些探讨。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会计核算工作存在的不足
2006年2月,全国人大通过的《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在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同时,建立健全金融资产、非经营资产和自然资源等监督管理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随着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模也在不断扩大。至2008年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已达5.84万亿元人民币,约占全国国有资产总量的三分之一。2006年2月,全国人大通过的《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在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同时,建立健全金融资产、非经营资产和自然资源等监督管理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但是现阶段,这部分庞大的国有资产配置不公平、不合理,部门、单位间苦乐不均,超编超标现象普遍存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比较薄弱。其会计核算工作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单位固定资产购建和处理,只列事业经费支出,未在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账户中进行反映。二是有的单位虽然进行会计核算,但未设立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记录,也未登记固定资产备查账簿和管理台账。比如有的财务部门不设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使用部门不设台账,造成有账无物、有物无账,小型一般设备如照相机 摄像机、手机、笔记本电脑、家具等固定资产单位重复购置, 长期被个人占有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的实物资产如车辆 办公用房等的配备,没有制定统一的定额标准,或未严格按标准执行。三是部分单位进入会计核算中心核算后,使用管理单位仅以明细账代替固定资产备查账和台账,且使用手续不完备,也未落实管理责任制;同时一些单位有资产清查制度但执行不力,平时清查走过场,对于清查出来的毁损、报废问题不及时处理,使资产清查制度流于形式。四是大部分单位资产核算账实不符,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之间资产信息不畅,形成资产购置预算缺乏科学依据,出现重复购置、超标准购置及资产使用效率低甚至闲置的现象。比如湖南省长沙县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134个,除部分新设单位外,90%以上部存在实物资产账实不符的现象,据统计,会计移交时固定资产为零的单位超过35%。五是对固定资产未实行清查盘点制度,存量不清,购置、使用、维护、保管责任不明。比如一些单未将资产使用登记簿的登记、调整作为本部门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未设专人管理,权责不明。这些问题的存在,极易造成固定资产的流失和毁损,降低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在这种情况下,开展全面的资产清查,摸清资产存量及其使用情况,有利于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有利于促进存量资产的整合、调剂,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会计核算工作的措施
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会计法》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建好固定资产明细账和管理台账,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有关管理部门应进行整顿清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实行财产定期清查制度
首先,会计核算中心与行政事业单位应联合进行一次全面的实物资产清查,掌握实物资产盘存和使用的真实准确信息。根据清查情况,依照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对非正常盘亏资产的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会计核算中心要根据财务处理程序,及时调整实物资产账面记录,设立实物资产卡片账。其次,要建立经常性的实物资产清查制度,会计核算中心要和各行政事业单位结合,定期不定期地对实物资产进行清查,每年不少于一次,以保证实物资产的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二)合理进行资产盘盈及账务处理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但是笔者认为应该做出相应的调整:即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作为原价入账,若该项资产应计提折旧,则按其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作为累计折旧反映;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入账。这主要是因为:一是固定资产原价是信息使用者关注的重要信息,应当单独反映;二是盘盈的固定资产若是在用及季节性停用的,应计提折旧并单独反映;三是这样处理能够反映其有形损耗与无形损耗,有利于加强利用与管理。
(三)加强无法回收的应收项目的处理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对某些无法回收的应收项目的发生并未做出相应规定,如对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在取得债务人撤消、破产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能收回时的处理未作规定。笔者认为,为如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其减值情况,上述项目也应合理计提坏账准备。另外,《企业会计制度》对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及预收项目的处理也未做出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上述事项可按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金额转入资本公积核算。
(四)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
搞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关键在于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行政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要求,培训最新的资产管理知识,使财务人员在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上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还要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的责任心教育,规范会计核算,积极主动地将财务工作和日常资产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将固定资产的变动及时在财务上进行相应处理,杜绝账外固定资产的存在和损失挂账现象的发生。同时,各行政事业单位通过会议、座谈等形式提高本单位干部群众对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认识水平,让他们认识到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是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让参与资产清查工作的同志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财政部于2006年实施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行政单位办法》和《事业单位办法》)对维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障行政职能履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尚未公布与之相适应的会计核算方法。笔者拟就其涉及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会计核算予以探讨,以促进《行政单位办法》和《事业单位办法》的贯彻落实,为制定相关会计核算规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供参考。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核算
(一)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核算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偿使用收入具体包括:(1)行政单位在保证完成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所获得的收入;(2)行政单位附属机关服务中心等后勤服务单位,经审批同意,使用国有资产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上缴的国有资产占用费收入;(3)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上缴的国有资产占用费等收入;(4)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有偿收入。《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其他资金收入,包括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不必上交财政的零星杂项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在“其他收入”科目核算;《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规定,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及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外的收入在“其他收入”科目核算;《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讲座》指出:“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上述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如固定资产临时出租出借和变价收入、非独立核算的后勤部门服务性收入、报刊发行的劳务收入、利息收入等。”(上述范围指“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收入”)。根据上述规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记入“其他收入”科目。而《行政单位办法》则规定:“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性质不变,仍归国家所有;所形成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规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的范围,分步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不应纳入单位预算,记入“其他收入”科目,而应纳入财政预算,上缴同级财政专户,上缴前记入“应缴财政专户款”负债科目。
(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核算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或提供担保等取得的收入。由于事业单位类型多、收入来源多元化,且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尚未出台,《事业单位办法》没有要求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使用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事业单位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的规定和《事业单位办法》,其会计核算仍然按照原《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投资收益记入“其他收入”科目,出租、出借和担保收入记入“经营收入”科目,待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出台后再作变动。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核算
(一)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核算《行政单位办法》规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根据上述规定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在上缴前按购置时的资金来源记入“应缴预算款”或“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主要是库存材料和固定资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库存材料变价处理,恢复存款。变价发生损益,相应增减当期支出。“转让、毁损、报废及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相应减少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有偿转让、变卖固定资产取得的变价收入和清理报废固定资产取得的变价收入,作为其他收入处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规定不符合《行政单位办法》要求的应当改变。以库存材料和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适应《行政单位办法》的会计处理例解如下。
(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核算《事业单位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资产损失核销等。”同时还规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根据《事业单位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收入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上缴前记入“应缴预算款”或“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按资产类别主要有材料、产成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处置收入。
一是材料和产成品的核算。《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没有对材料和产成品变价收入的会计核算作出规定,但规定了在增减材料和产成品的同时,冲减或增加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因此,事业单位对材料和产成品变价收入可做如下会计处理。当变价收入低于账面成本时,借记 “银行存款等”、“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贷记“材料或产成品”。当变价收入高于账面成本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材料或产成品”、“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为事业活动服务的材料和产成品记入事业支出,为经营活动服务的材料和产成品记入经营支出。而根据《事业单位办法》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规定,应改变上述做法,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记入“应缴预算款”或“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摘 要: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会计核算模式定位不够合理,资产反映信息不够全面真实,会计科目设置不够完整,预算执行缺乏约束力和内控制度不健全等。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应健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细化相应会计准则,强化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从根本上提高事业单位会计管理的效率与质量,促进事业单位健康有序的发展。
关键词:事业单位 会计核算 问题对策
事业单位会计是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事业单位资金运动过程,反映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国家预算情况的会计。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对于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事业单位的职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的模式定位问题
目前,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采用了“准则”加“制度”的模式,即由《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组成,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规范,是就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原则和会计核算方法作出的规定,也是事业单位进行价值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必须遵循的标准和原则,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较大,但内容却不可能过于具体,而会计制度尽管内容比较具体,但却又是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为设计框架的,这样在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之间就出现了严重的脱节现象。由于现阶段我国的事业单位涉及的行业较多,其经济规模、业务活动方式、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核算的要求和管理水平差别较大,仅以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难以满足所有事业单位核算的要求。
(二)预算和执行缺乏约束力
事业单位预算和执行缺乏约束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各部门停留在自己既得利益上,力争在上年基数上有所增长,实际工作中没有按零基预算进行编制,影响了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二是有的预算单位在资金使用中,支出控制不严,超支浪费现象严重。三是有的预算单位在项目支出资金管理使用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界定不清,用项目支出来弥补基本支出经费的不足,用于维持日常公用支出,没有做到专款专用。四是有的预算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重拨款而轻管理,重预算审核而轻实际效果,对项目资金实际使用绩效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
(三)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
有些部门、单位缺乏相互制约的财务监督机制,单位会计出纳由一人兼任,移交不规范,内部会计管理失控,给违法违纪行为造成可趁之机。有些部门、单位赊账过多、过滥,不能实行统一有效管理。有些部门、单位为了地方利益,置国家政策法规于不顾,不仅擅立收费项目,而且截留国家专项资金或单位应交财政的收入。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内控制度,但是却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
(四)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核算的问题
1、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只核算其账面原值,不计提折旧,通过提取修购基金保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和维护。制度中对诸如固定资产的计价、增加、转出、报废和毁损以及盘盈盘亏等会计业务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但对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价值损耗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当然,这是基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收付实现制”原则而考虑的,但是这种核算方法存在着很多硬伤:(1)固定资产价值严重背离,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与现时净值相差越来越大;(2)虚增净资产,以帐面原值核算固定基金,使净资产指标不能如实反映资产的现实状况,这实际上与净资产的“净”字相悖;(3)成本反映不完整,违反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一方面,在购建固定资产时,借记“事业支出一设备购置费”、“专用基金一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科目,这样虚增了事业支出;另一方面,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又人为地降低了取得相应收入的成本,虚增了盈余。
2、“低值易耗品”科目缺位
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规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2)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以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如按此规定,那么事业单位大量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办公设施诸如电话机等,也应在固定资产中核算,而这类物品易损坏,更换也比较频繁,核算的工作量较大,且随着科技的进步发展,这类物品的价值只能越来越低,故应在“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更为合适。
二、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的思考
(一)完善和健全会计法规制度
在法规体系建设上,要有较强的操作性、实用性、科学性、严谨性,完善其配套措施,注意各相关法规的衔接,避免执行的混乱,健全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使会计各项工作及监管部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堵住会计核算不规范的法律漏洞。同时,加大会计法规实施力度,强化单位负责人的第负责人意识,增强法纪观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除要求及时整改外,应严格依法处理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细化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细化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在会计基本准则和会计制度之间制定相应的会计具体准则。具体准则是根据基本准则制定的有关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它既是对基本准则的一般原则的具体化,也是对会计制度的核算要求的进一步延伸。近年来在会计改革方面进一步与国际会计准则相趋同,为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企业核算体系的快速发展对事业单位核算体系提出了挑战,也提供了发展的机遇,事业单位核算体系需要改革、补充和完善,适时出台相关的具体准则,应是满足新时期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客观需要。
(三)深化预算管理
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后,将建立起一个把所有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部门预算,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推行政府采购的公共财政管理框架。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工作量将有一定程度的增加,财务管理的内容将更加丰富,预算管理将成为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贯穿于财务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内容和管理方法就不得不发生一些变化。加强和深化预算管理,做到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全面监督预算执行过程、及时总结预算执行结果,是非常必要的。单位预算经上级单位批复后,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是深化预算管理的关键。执行预算批复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根据上级单位批复的收支规模,及时调整预算。上级部门在核定预算时,根据当年的财力和整体事业发展需要,从全局考虑、统筹兼顾,单位上报的收支预算不一定如数批复。当批复的总体收支规模与上报预算有差别时,单位应及时调整各项收支预算,以确保经费收支任务能够完成,确保事业发展目标能够实现;二是对于批准的项目支出,要制定科学的项目进度,并对项目支出费用进行明细分解,保证项目实施进度有计划,经费支出有预算;三是办理日常收支和资金拨付业务,要严格按照预算和项目计划进度执行,并根据预算执行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支出明细预算。对确需调整总体收支预算规模的,应按规定报批。
(四)强化内部监控制度建设
根据事业单位的工作范围、工作性质和任务特点,建立起一整套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系统。从组织和制度上对事业单位的财务实行内部控制。同时还要规范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的运作程序、科学合理地设计业务流程,明确各个岗位和控制点监督控制的主要内容等。各事业单位应建立起全方位、全过程的财务监控体系,要将财务管理完全融入业务流程管理,优化改造业务流程管理系统,使之与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全面、动态对接,业务的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都要传送到财务管理子系统中,从而实现财务管理全过程跟踪管理,并借助于计算机系统实现自动控制功能,将大量的人力从琐碎的体力事务中解脱出来,重点关注例外事件的处理和管理系统的更新改造。同时,各单位应规范财务工作流程,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财政系统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种财务与会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财务会计分析制度等。实现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推行规范的分级授权审批体系,同时实施相应的内部稽核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将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反映出来,并及时加以解决。另外,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维护财经法纪,保护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的高效运行。
跨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大多数事业单位内部 经济 管理的改革步伐不断深入,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同时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渐完善,目前事业单位 会计 所采取的预算会计模式已难适应时代 发展 的要求,亟需改革。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模式体系的建设过程中,绩效模式是很重要的一环,但为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提供数据的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和其他有关信息则更加重要。要建立起 科学 、合理的政府绩效会计核算模式,离不开事业单位会计的改革和事业单位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
一、绩效会计理论
1.绩效的内涵。
绩效含义是成绩和效益,绩效内涵可以概括为绩效是人们实践活动产生的,与劳动耗费有对比关系的、可以度量的,对社会有益的结果。绩效必须是客观存在的,是人们实践活动的结果。其性质有正负之分,凡是主体作用于客体产生的绩效有利于满足社会的需要时,则为正绩效。反之,不利于满足社会的需要时,则为负绩效。
2.绩效会计的内涵。
绩效会计的理论基础是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是对管理当局所应用的信息进行鉴定、计量、积累、分析、处理、解释和传播,以便在组织内部进行规划、评价和控制,保证其资源的利用并对它们承担管理责任。由此可见,财务会计是一个单纯提供会计信息的系统,而管理会计一方面要提供信息,另一方面要帮助管理当局制定计划,做出合理的决策,从这点来看管理会计人员要比财务会计人员更接近决策层。绩效会计是将管理会计思想与财务会计方法相结合。即在财务成果核算的同时,直接进行经营管理分析,努力做到 企业 经营成果和管理效率的同步核算。突出强化了 现代 会计的管理意识,试图推动并完善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为此,绩效会计确立了会计管理论、收益目标论和要素功效论等基础理论。
二、事业单位绩效会计核算模式的构建措施
1.改革会计核算基础。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除经营性业务收支外,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化,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多渠道、多元化,事业单位的会计环境已发生了巨大变化,仅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确认基础存在诸多缺陷,主要表现为不能全面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存在大量隐性债务、资产虚高、不能准确地进行成本和费用核算等。因此,为便于进行效率考核,建议在采用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辅之以“权责发生制”,即对于资源的耗用即成本 计算 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双轨制,双重反映,而对于其他业务的核算,仍采用收付实现制,这样一方面能保持事业单位和政府预算收支的一致性,以满足国家宏观管理对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需要;另一方面,又能确保按事业单位绩效预算管理的要求,正确计算各项成本,为绩效预算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
2.建立以绩效评价为导向的 会计 体系。
为配合单位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方向应主要从公共投入管理为主到以公共产出管理为主;从侧重单位财政、财务状况的短期流量分析层次到短期流量分析和长期存量分析并重,以防范财政风险。这就意味着以绩效评价为导向的事业单位会计体系应是一个集财务会计建立政府财务会计系统。为此我们应结合我国 企业 会计改革的成功经验,在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同时,还应充分考虑政府会计的特殊性,制定政府会计准则和财务会计报告制度,以充分满足各类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
3.建立 科学 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从西方国家绩效评价理论的 发展 来看,对每个单位和部门来讲,主要是对其实施成果和其制定目标之间进行比较评价,评价其目标的确定是否合理,评价其是否完成目标。因此,在某种程度上,目标的确定又成为整个评价指标确定的关键。在单位内部,各个部门一般都会有几个主要的目标,每一个主要目标下又会有许多分目标,这些分目标都可以用具体的量化指标来衡量,由于单位每个部门的工作、责任不同,所以各部门的评价指标都不一样的。在新时期,我们认为,事业单位在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时,要注重学习和创新指标。事业单位是否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决定了能否持续不断地提高竞争能力,能否在未来的竞争中取胜。事业单位只有不断推出新的产品,提高经营效率,为社会与公众创造更多的价值,才能最终实现持续增长。
4.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报告制度。
首先,应建立独立于事业单位的外部审计制度,使审计机关或其他鉴证机构以公正中立的身份,提供客观、公允的审计报告。同时应将审计报告纳入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体系,以保证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客观、公允地反映事业单位绩效和受托责任。其次,应构建一个层次分明、内容完善的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体系,使之包括审计报告、事业单位财务报告、基金财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要求披露的补充信息等五个部分。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及现金流量表这些主表及其附表组成;基金会计报表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和基金余额变动表及现金流量表组成,并确立事业单位基金、权益基金和受托基金,各自作为独立的财务报告主体。最后应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素质及专业胜任能力,并建立更高效的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系统。
5.建立绩效会计核算监督评价体系。
首先是要划分责任单元。责任单元是事业单位内部按责权统一的原则划分的相对独立的,承担一定 经济 责任,并能反映经济责任情况的内部单位。划分了责任单元后,还必须建立起事业单位各部门、员工的信息沟通渠道,信息的收集、分享、交流是成功实施绩效管理的重要保证,它包括调整计划、提供帮助,及时激励、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在反馈、沟通过程中达到了绩效监督的目的。事业单位根据反馈的结果对数据进行合理调整后,再将绩效核算的结果即绩效工资分配至部门,部门根据对员工的个人考核结果再发放至个人。其体现这一部分工资与员工个人的业绩、部门业绩以及单位业绩相结合,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分配的竞争和激励作用。
总之,只有健全的事业单位信息体系,才能对事业单位进行真实核算和有效监督。同时基于事业单位绩效会计核算模式的实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单位从上到下都要对其有充分的了解和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