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30 04: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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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社会和谐的背景下教育公平问题是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文章从当前幼儿教育实践中存在的教育不公平现象出发,探讨形成该现象的因素,并提出改善建议。
【关键词】幼儿教育;教育公平;社会和谐
“和谐”即多种事物之间配合适当的均匀。社会和谐是在现有条件下、人类各事物之间具体、动态、相对、辩证的统一,相辅相成、互助合作、互利互惠、互促互补、共同发展的关系。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周济在《世纪之初我国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中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和核心环节,没有教育机会的均等,就谈不上社会公平,和谐社会就难以构建。”因此,教育公平是创建社会大和谐背景下,社会各界最为关心的问题,将成为世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社会经济发展的区域性,导致教育公平问题已日益凸显,幼儿教育作为教育的起始阶段,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基础,人们开始关注幼儿教育的公平问题。教育公平主要体现为教育权利平等与教育机会均等两个基本方面。目前在我国教育公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教育机会均等上。不同的人对教育机会均等的理解不同,但大多数研究者采用美国教育学者柯尔曼(J.Coleman)所提出的概念架构,即均等的接受教育机会(不同阶段的入学机会,对于广大求学者来说是均等)、获得均等地教育资源分配(教育经费的投入、校舍的条件、图书馆的条件、教学设备的提供、教师的素质、师生的比例等的分配是均等)、享受均等的教育过程(共同的课程内容、学生参与教育过程的机会、教师对学生的期望等教育过程的均等)和得到均等的教育结果和成就(学业成绩、人才的选拨等教育结果或过程评价的均等)四个方面。本文正式以Coleman所提出的关于教育公平概念架构为基础,我将从入学机会、教育资源分配和教育过程三方面分析当前幼儿教育公平问题。
一、幼儿教育入学机会的公平问题
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发展存在区域不平衡,加大了不同阶层的分化和贫富差异,加之教育发展受各种教育政策的影响等,国民受教育的结果必然会出现较大差异,社会经济发展中产生的弱势群体的教育公平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教育的弱势群体,主要是指家庭经济不利的贫困家庭学生,存在身体或智力障碍的学生,处于与主流文化相对不利的少数民族学生,与户籍制度流动人口的子女,以及以违法犯罪为代表的反社会学生等。弱势群体从一开始就处于不利地位,他们所受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有欠缺的。经济实力雄厚群体或者有部分特权的人员通常具有资格或实力选择优质的幼儿园。而民工、农民等低收入人群既没有特权,又没有经济实力,再加上交通条件的限制,只能选择收费低、教育质量较差的幼儿园,跟有甚者直接放弃子女学前教育时机。
二、幼儿教育资源分配的公平问题
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各地区幼儿教育发展水平存在明显的差异。有研究者从教育规模、教师水平、教学设备三个指标系列对我国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幼儿教育发展的差异进行了分析。北京、上海、浙江经济水平高的地区是幼儿教育发展水平很高的地区;广东、辽宁、江苏、吉林、山东、天津、山西、海南等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区的幼儿教育发展水平也比较高一些;宁夏、甘肃、青海、广西、西藏、贵州等地的幼儿教育发展水平较低。目前,城市幼儿的入园问题已基本上解决了,家长普遍关心的是哪所幼儿园质量较好;而农村只有七成的幼儿接受一年学前教育。这就造成农村的幼儿不仅在受教育机会和年限上远不如城市的幼儿,他们所接受的教育的质量更是无法与城市幼儿相比。
国内对于幼儿教育的投资也存在不均衡现象,据有关统计幼儿教育财政投入在城市主要是偏向少数教育部门和政府机关办的幼儿园。有关调查结果表明,近70%财政拨款用于城市和县镇公办园,即公办园越办越好,以致有的园向高标准、豪华型发展。而乡镇所在地幼儿园为17.7%,村办幼儿园(班)为15.7%。另外,民办园几乎没有投资。有的地方不仅不投资,还按企业标准向民办园收取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三、幼儿教育教育过程的公平问题
教育过程的不公平变现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是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考虑每一个幼儿的能力和努力程度,用同一个模式、无区别地对待所有的幼儿,这从表面上看是公平的,实质上是不公平的。这种幼儿教育是建立在忽视幼儿个体差异及其个性发展的需要的基础上的不公平幼儿教育;二是幼儿教师对待幼儿的态度受到家长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的影响,部分职业道德品质方面存在欠缺的教师,对当官家长的幼儿另眼相看,倍加关爱,这也是一种教育不公平的表现。三是有些教师对待不同智力水平、不同性格特点、不同相貌特征等方面的幼儿,不能做到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这种表现常常促使部分幼儿永远是班级活动主角、永远是高高在上的班干部、永远可以趾高气扬的批评另外一部分不受教师喜爱的幼儿。四是幼儿教师教育理念比较低,教师常常以成年人的世界观、思想情感、行为标准强来理解幼儿行为。教师对幼儿严加管束,要求幼儿绝对服从,粗暴地对待幼儿,不尊重幼儿的情感体验,不尊重幼儿的人格,易使师幼关系异化,不利于幼儿的成长。这种强制教育压制了幼儿的需要,损害了幼儿的个性表现,从而损害了幼儿的受教育机会和充分发展,也是教育过程不公平的体现。
四、总结
幼儿教育的公平问题不仅仅是教育中的问题,更是社会的问题。它不仅体现在未来国民素质的差异,也体现在国民素质的完善。因此在未来幼儿教育发展过程中,我们应该坚持以国家大的方针政策为导向,在健全幼儿教育机制的基础上,在发展幼儿教育的优质化。
【摘要】社会排斥对幼儿教育公平性的影响包含了显性的排斥制度和隐性的排斥机制的影响。显性的排斥制度包括户籍制度排斥和组织制度排斥。隐性的排斥机制包括社会网络排斥和空间区隔排斥。追求幼儿教育公平,应该通过发展农村经济,消除制度性排斥屏障;应该增加财政投入,理顺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应该明确幼儿教育性质,使幼教政策向弱势群体倾斜,以减轻社会排斥因素对幼儿教育公平性产生的不良影响。
【关键词】幼儿教育;教育公平;社会排斥
在我国,幼儿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教资源仍然是一种相对稀缺的社会资源。作为教育的起始阶段,幼儿教育公平诉求又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影响幼儿教育公平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社会排斥因素起着一定的作用。本文拟从社会学视角探讨现阶段我国社会排斥因素对幼儿教育公平性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最早提出社会排斥这一概念的是法国学者拉诺尔。1974年,拉诺尔用社会排斥(social exclusion)的概念指称那些没有受到社会保障的保护、同时又被贴上了社会问题标签的不同类型的人,例如精神和身体残疾者、自杀者、老年病患者、受虐儿童、药物滥用者等边缘人以及反社会的人和其他社会不适应者。到上个世纪80年代末,欧洲委员会接受了社会排斥这一概念,并将其视作制定社会政策的重要参照。由于西方各国的政治传统和意识形态不同,社会排斥具有不同的含义。现在社会排斥一词的含义已经泛化,意指主导群体在社会意识和政策法规等不同层面对边缘化的贫弱群体的排斥。由此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社会排斥就是指社会中某一个阶层、群体或个人由于某种原因处于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弱势地位,他们被社会剥夺了一些应有的权利,从而导致了生存状态的恶化。社会排斥一般包括经济排斥、政治排斥、文化排斥、社会关系排斥等。在幼儿教育领域,也存在着这样的社会排斥因素,进而影响到幼儿教育的公平。
一、影响幼儿教育公平的社会排斥因素
从作用的方式来看,社会排斥因素可分为显性和隐性两种。显性的社会排斥是通过明确的制度、政策、法律、习俗的规定,即不合理的社会结构而造成的社会排斥,这种排斥会将一部分人排除于正常的社会权利之外,例如美国的种族歧视政策、中国城乡居民的不同国民待遇等。隐性的社会排斥是指在一些看似平等的游戏规则之下隐藏的因为文化、观念、习惯上的原因而造成的实际上的不公正。影响幼儿教育公平的社会排斥因素包含了显性的排斥制度和隐性的排斥机制。
(一)显性的排斥制度
1.户籍制度排斥
在我国,制度排斥是结构性排斥的一个主要方面。这种社会排斥有些是由国家或某些组织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造成的。还有一些是无意识的政策失误或不正当的政策导向引起的,这种排斥往往受到国家政策、法律、社会习俗的认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陆续出台了多种制度安排和政策规定。最终造就了城乡二元化的户籍身份体系,形成农民与市民两种基本身份群体。户籍制度的二元化直接导致了国家对幼儿教育财政投入的二元化。城乡儿童在不同的制度架构中获得的是不均等的教育资源,幼儿教育的不公平性逐渐显现。
作为一个起到排斥作用的制度安排,教育财政投入的不公平引发了幼儿教育过程的不公平。建国以来,国家在教育资源配置上倾向于城市。并形成以城市为中心的教育体制,各种教育资源向城市高度集中。据统计,农业劳动者阶层在我国所占比率为42.9%,是中国规模最大的一个阶层,然而,我国城市公共教育机构获得的资源远远多于农村公共教育机构。一方面,由于得到的教育财政投入非常有限。农村幼儿园的办园质量无法与城市幼儿园相比。另一方面,由于经济收入水平较低,农村幼儿家长也无法承担过高的教育成本。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课题组的调查:我国农村的收入等级结构形态是一个蜡烛台形状,上层极少,中层和中下层的比例也很小,各占1/7左右,下层所占比率接近70%。农业劳动者阶层往往因为经济上的困境无奈选择一些低收费、低成本、低质量的民办幼儿园。这类幼儿园一般设施简陋,规模很小,缺乏户外活动场地甚至存在安全隐患,幼儿教育质量难以得到保障。有的农业劳动者干脆放弃了让子女接受幼儿教育的机会。大量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也往往因为户籍原因失去接受幼儿教育的机会。城乡之间因户籍制度造成幼儿教育发展的巨大落差,是我国幼儿教育不公平的突出体现。
2.组织制度排斥
根据社会排斥的垄断范式的观点,社会秩序具有强制性,因而,排斥包含着阶级、地位和政治权力的相互作用,并为特定群体的利益服务。也就是说,由阶级、地位和政治权力划定界限的社会实体对稀缺资源享有垄断权,这种垄断权赋予他们共同的利益,他们也力求通过社会封闭(socialclosure)来保持这些利益,其他人则被挡在利益外面。在现代工业社会,最重要和最大量的资源(包括人和物)往往是由组织控制而不是由个人拥有的。因此,组织中的管理者实际上拥有了对所属资源的控制权和支配权,处于不同单位部门的人在享受的各种社会资源方面有着巨大的差异,这其中就包括幼儿教育资源。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城市建立了以“单位制”为主、以居住地区“街居制”为辅的社会管理体制。与这个社会管理体制相适应,政府以不同的方式分配幼儿教育的财政支出。对于政府和事业单位所属的幼儿园如各级各类政府机关幼儿园,政府按照人员编制和供给标准给予办园经费,这类幼儿园在公共财政投入和分配上享有更多的优惠。2009年10月,广州市财政局网上公开了本市114个政府部门2009年的部门预算。文件显示,广州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局、市港务局等8个部门的9个机关幼儿园,支出预算共计7431.4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资金合计6001.32万元。这意味着这些幼儿园总计计划支出7000多万元,其中有6000多万元来自财政经费补贴。在9家幼儿园中,有两家幼儿园预算超出了1000万元,预算最高的市第一幼儿园.预算支出为1997.9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资金支出为1546.11万元),市委市政府的两家机关幼儿园预算支出总额合计也超过了千万元。这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质疑。这类公立幼儿园并不采取“就近入学”,而是主要招收政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以及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子女.剩下的入学名额则以捐资助学的形式向社会开放。很明显,这类幼儿园对受教育者的家庭提出的主要不是经济上的要求,更多的是组织资源上的要求。如果某儿童不是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几乎没有就读该类幼儿园的可能。这类现象即是
组织制度排斥的典型表现。据统计,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在全国阶层结构中所占的比率为2.1%.在城镇阶层结构中所占比率为2.6%。但从国家对幼儿教育公共财政的投入来看,幼儿教育的优质资源却大量向该群体所在组织单位集中,这类看似保证了受教育机会的表象下隐藏了个体享有教育资源的不公平。
(二)隐性的排斥机制
1.社会网络排斥
幼儿教育作为有限的公共资源,在分配时经常需要借助个体的社会资本。社会资本指的是嵌入社会关系(社会网络)中的,在有目的的(工具性)活动中可以获取并加以动员的资源。个体的社会网络体现为交往的人数、交往的对象、网络的密度和分布等。在我国,个人所拥有的“社会关系网络”的数量和质量会直接影响到获得社会资源的水平。就幼儿教育而言。个人拥有社会关系网络的状态就直接影响到其子女所能享受到的幼教资源数量的多少和水平的高低。 对于某些人群而言,由于其所拥有的社会网络资源有限,基本上失去了参与优质幼教资源竞争的可能。以进城农民工为例。尽管他们的社会生活场所发生了变化,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其以血缘、地缘关系这些原有社会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网络。郭星华、杨杰丽等人2002年在北京的调查表明,农民工与北京市民的互动并不多,有接近40%的农民工从来没有和社区里的其他居民来往过。他们原有的社会网络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对其子女在现居住地获得幼儿教育资源基本没有帮助。
2.空间区隔排斥
安东尼・吉登斯的社会排斥理论提出了社会排斥的两种类型:一种是对于社会底层的排斥。即将他们排除在社会提供的主流机会之外;另一种是社会上层的自愿排斥,也就是所谓的精英反叛,富人群体选择离群索居,从公共机构中抽身出来。城市是人口密度大、社会结构复杂的生活场,在有限的地域范围内社会各阶层人员共同生活,阶层隔离是显性的,其中空间的排斥尤为直观、明显。城市规划和住房市场的变化导致城市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相对集中的富人居住区与穷人居住区。城市精英和城市贫民的差异在空间隔离中被凸显出来。这种空间排斥同样对幼儿教育的公平性产生了影响。
在我国,幼儿教育是非义务教育,这给教育产品的提供者和教育主体的承担者提供了更多双向选择的可能。近年来,随着幼儿教育办学体制的深入改革,幼儿教育日益市场化。享受优质幼教资源成为不同阶层经济资本博弈的舞台。那些无法通过制度分割而享受到优质教育的人群开始通过这种途径获得。随着幼儿园逐渐成为居住小区必要配套设施的发展趋势,居住小区本身就开始承担起幼儿教育领域中的社会排斥功能。那些设置在高档住宅区的作为给予居住者教育服务的社区幼儿园必然要求家庭能够具有购买高档住宅的能力。这种空间排斥与受教育者家庭的经济条件密切相关,是一种个体排他策略,更不容易被察觉。
二、缓解社会排斥影响,促进幼儿教育公平
(一)发展农村经济,消除制度性的排斥屏障
针对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结构性排斥,一方面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缩小城乡差别,以消除产生排斥的社会基础。另一方面,消除农村贫困固然需要,但是仅凭市场不可能自动消除贫困。更不能促进幼儿教育的公正和平等,因此消除二元的社会保障、福利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幼儿教育体系非常迫切和重要。
首先,要加快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改革。一是逐步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二元结构,建立对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制度;二是消除户口的社会附加功能,切断户籍身份与享有社会福利之间的关联,改变户口与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教育、住房等公民利益挂钩的不合理现象,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正是城乡户籍壁垒的存在,造成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市中无法得到与城市孩子同样受教育的权利。其次,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幼教政策时,应特别关注城乡差异,树立城乡教育整体发展的意识与价值观念。在配置幼教资源时,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积极解决农村幼儿教育经费问题。
(二)增加财政投入,理顺公共财政投入机制
如前所述,幼儿教育不公平不仅是由于公共财政投入不足,更是因为没有理顺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幼儿教育财政性经费在各类幼儿园之间的分配是学前教育经费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关系到整个幼儿教育质量的提高,也关系到社会各个群体的切身利益。
幼儿教育经费一般由财政或税务部门转拨给教育主管部门,再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把这些经费分配到各个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政府有义务提供幼儿教育资源,但资源毕竟有限。因此在增加幼儿教育公共财政投人的同时,要形成新的幼儿教育供给体系。曾晓东在《转型期我国幼儿教育发展体制》一文中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论述。她认为,理顺幼儿教育的财政管理机制,要将各级各类幼儿园财政供给的渠道、结构、形式厘清。如在财政投入渠道上,虽然主要矛盾体现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分配与财权不相匹配,但更加隐蔽和深层次的问题是教育财政投入按照隶属关系而非责任类别所作的分配。政府办园的经费预算在政府办公经费中列支,企事业单位和教育部门办园的经费也在各自的预算中列支。而不属于这个体系的幼儿教育机构却缺乏经费来源。真正为一般民众服务的幼儿教育机构,如街道幼儿园、小区幼儿园、农村幼儿园等得到的政府资助非常有限。因此,打破幼儿教育服务的单位樊篱,建立起社会公共服务性的、开放的幼儿教育供给体系非常必要。
(三)明确幼儿教育性质,使幼教政策向弱势群体倾斜
我国个体幼儿教育资源的享有量与家庭状况有重要关联。如农民阶层和城市低收入阶层的子女更不容易得到优质幼儿教育资源。然而,幼儿教育作为基础性教育的起始阶段,无论是对幼儿个体发展,还是对社会和谐稳定都有重要的价值,因此必须突出幼儿教育事业的社会公共服务性质,弱化社会排斥的不利影响,建立教育补偿制度,尽量缩小个体间因教育造成的发展差距。
幼儿教育阶段个人所获得的教育资源尤其容易受到先赋因素的影响。如果不对来自社会较低阶层的个体采取适当的教育补偿措施,极有可能造成教育不利的累积效应,使不利者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教育制度是社会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会影响到个体参与社会生活的成功机会。在幼儿教育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教育资源配置首先应该向社会处境不利群体倾斜,为他们提供基本的幼儿教育保障。在这方面,许多国家已经作出了有益的尝试。以美国为例,从1965年开始施行的“先行计划”,旨在向贫困家庭的3―5岁与残疾幼儿提供免费的教育、营养与保健。1994年又实施了“早期开端计划”,把教育服务对象延伸到贫困家庭的2岁孩子。1998年进而提出了“幼儿教育五年计划”,增加对“开端计划”的投入,增加了招收名额。国外的经验为我们提供了借鉴,我们极需在原有体制的基础上增加幼儿教育投人,政府要优先供给幼儿教育,在提供足够教育资源的前提下,保证社会中下阶层享有幼儿教育这一公共产品的权利。
摘要:随着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教育公平问题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对于教育机会的均等性,可以是不同阶段的入学机会的均等性,可以是教育经费的投入、师生比例分配、图书馆条件及校舍条件方面的均等性,也可以是学生参与教育过程的机会、课程内容、教师对学生的期望的公平性,还可以是人才选拔或学业成绩的公平性等方面。本文主要针对幼儿教育中的公平问题进行研究,从幼儿教育从存在的不公平现象切入,对这些不公平现象形成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的对策。
关键词:幼儿教育;社会和谐;教育公平
和谐社会是在现有条件下,人及事物之间动态、具体、相对的辩证统一,是互相合作、互促互补、相辅相成、互惠互利的发展关系。社会公平是一个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而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体现和延伸,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核心环节,如果教育机会不均等,那么就会导致社会失去公平,对构建和谐社会不利。因此,教育公平问题是和谐社会构建的背景下人们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呈现出区域性差异,也使得区域性的幼儿教育公平问题出现,人们也逐渐开始关注幼儿教育的公平问题。所谓教育公平,主要表现为教育机会均等和教育权利平等两个方面,当前,我国教育公平问题集中表现为教育机会均等上。由于不同的人对教育机会均等会有不同的理解,但多数都理解为均等的接受教育机会、获取教育资源、享受教育过程、得到均等的教育结果和成就等几个方面。本文也在这几个方面的基础上,从幼儿教育的入学机会、教育资源分配和教育过程三个方面对幼儿教育公平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
1、幼儿教育入学机会的公平问题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社会的重要转型时期,经济发展存在区域性的不平衡,不同阶层的贫富差异和分化不断加大,又因为教育的发展受到各种政策的影响,导致国民受教育的结果存在较大的差异,尤其是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弱势群体,在教育公平方面得不到保障。所谓教育中的弱势群体,指的是家庭经济贫穷、贫困的学生,或者是存在智力或身体缺陷的学生,或者是少数民族学生,或者是流动人群的子女及违法犯罪分子的子女等。由于弱势群体从一开始就处于不利地位,这部分学生所受的教育是不完成的,存在较大的欠缺。与之相比,那些拥有特权的人员或者是经济实力雄厚的群体通常具有实力或资格去选择优质的幼儿园,而农民及民工等收入较低的人群,没有经济实力,也没有特权,加之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只能选择教育质量差、收费低的幼儿园,更为严重的是放弃子女的学前教育机会。
2、幼儿教育资源分配的公平问题
受我国经济发展区域不平衡的影响,造成不同地区的幼儿园的发展水平不同。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大陆三十一个省市自治区幼儿教育发展的差异较大,如上海、北京及浙江等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地区,幼儿教育水平非常高;辽宁、广东、山东、江苏、山西、吉林、海南等地区的幼儿教育发展水平相对较高;而青海、广西、甘肃、宁夏、贵州、西藏等地的幼儿教育水平发展水平相对比较低。当前,城市幼儿教育中,入园问题已经得到了基本解决,家长所关心的主要问题是哪所幼儿园的质量好;相比之下,农村幼儿教育相对滞后,70%的幼儿只能接受一年的学前教育。这就使得农村的幼儿在一开始就与城市的幼儿产生了差距,农村幼儿所接受的学前教育质量远远低于城市幼儿的学前教育质量。
在我国,对幼儿园的投资也存在较大的差异,相关统计显示,教育财政的投入主要针对的是城市中少数政府机关及教育部分办的幼儿园。70%财政拨款用于城镇公办幼儿园,也就是说,公办幼儿园越来越好,部分幼儿园已经向着高标准、豪华型发展。而乡镇本身所占的幼儿园数量就比较少,村办就更少,财政投入也比较少,发展相对缓慢。此外,民办幼儿园得不到国家财政的支持,有的地方还向民办幼儿园征收企业所得说和营业税,这就阻碍了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3、幼儿教育教育过程的公平问题
在幼儿教育教育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主要表现在:首先,教育教学过程中。幼儿在接受学前教育时,教师不考虑幼儿的努力程度和能力,采用无差别、相同模式的教育方法对待幼儿,尽管从表面上看,这种教育模式是公平的,但从本质上看却存在着不公平因素。这种教育模式忽视了幼儿的个性发展个个体差异,属于不公平的幼儿教育;其次,幼儿教师在教学中,对带幼儿的态度受家长社会地位、经济实力的影响较大。一些职业道德素养偏差的教师,对社会地位高、经济实力雄厚的家长的幼儿往往会另眼相看,倍加关爱,对于那些一般家庭的幼儿,是一种不公平的待遇;第三,部分教师对待不同相貌特征、不同性格特点、不同智力水平的幼儿,不能做到平等对待、一视同仁。教师的这种态度导致了部分幼儿永远是高高在上的班干部、永远是班级活动的主角、永远可以批评另外一部分不受教师喜爱的幼儿。第四,由于幼儿教师个人在教育理念的认识方面不足,用承认的思想情感、世界观及行为标准来要求幼儿,在对幼儿严加管教的时候,要求幼儿必须绝对的服从,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待幼儿,完全不考虑幼儿的情感和感受,导致师生关系异化,幼儿的人格受到侮辱,对幼儿的成长带来消极因素。在这种教育方式下,压制了幼儿的实际需求,对幼儿的个性表现是一种伤害,也损害了幼儿接受平等教育的机会,在幼儿教育过程中,这也是一种不公平的体现。
结束语
在所有的教育问题中,幼儿教育公平性问题是其中的一个问题,也是社会问题中的一个问题。影响着未来国民素质的差异,所以,在以后的幼儿教育发展中,应该以国家相关政策放着能对导向,健全幼儿教育发展机制,服务与幼儿教育,使幼儿教育朝着公平、健康的方向发展。
一、幼儿教育资源分配的公平问题
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各地区幼儿教育发展水平存在明显的差异。有研究者从教育规模、教师水平、教学设备三个指标系列对我国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幼儿教育发展的差异进行了分析。北京、上海、浙江经济水平高的地区是幼儿教育发展水平很高的地区;广东、辽宁、江苏、吉林、山东、天津、山西、海南等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区的幼儿教育发展水平也比较高一些;宁夏、甘肃、青海、广西、西藏、贵州等地的幼儿教育发展水平较低。目前,城市幼儿的入园问题已基本上解决了,家长普遍关心的是哪所幼儿园质量较好;而农村只有七成的幼儿接受一年学前教育。这就造成农村的幼儿不仅在受教育机会和年限上远不如城市的幼儿,他们所接受的教育的质量更是无法与城市幼儿相比。国内对于幼儿教育的投资也存在不均衡现象,据有关统计幼儿教育财政投入在城市主要是偏向少数教育部门和政府机关办的幼儿园。有关调查结果表明,近70%财政拨款用于城市和县镇公办园,即公办园越办越好,以致有的园向高标准、豪华型发展。而乡镇所在地幼儿园为17.7%,村办幼儿园(班)为15.7%。另外,民办园几乎没有投资。有的地方不仅不投资,还按企业标准向民办园收取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二、幼儿教育教育过程的公平问题
教育过程的不公平变现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是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考虑每一个幼儿的能力和努力程度,用同一个模式、无区别地对待所有的幼儿,这从表面上看是公平的,实质上是不公平的。这种幼儿教育是建立在忽视幼儿个体差异及其个性发展的需要的基础上的不公平幼儿教育;二是幼儿教师对待幼儿的态度受到家长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的影响,部分职业道德品质方面存在欠缺的教师,对当官家长的幼儿另眼相看,倍加关爱,这也是一种教育不公平的表现。三是有些教师对待不同智力水平、不同性格特点、不同相貌特征等方面的幼儿,不能做到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这种表现常常促使部分幼儿永远是班级活动主角、永远是高高在上的班干部、永远可以趾高气扬的批评另外一部分不受教师喜爱的幼儿。四是幼儿教师教育理念比较低,教师常常以成年人的世界观、思想情感、行为标准强来理解幼儿行为。教师对幼儿严加管束,要求幼儿绝对服从,粗暴地对待幼儿,不尊重幼儿的情感体验,不尊重幼儿的人格,易使师幼关系异化,不利于幼儿的成长。这种强制教育压制了幼儿的需要,损害了幼儿的个性表现,从而损害了幼儿的受教育机会和充分发展,也是教育过程不公平的体现。
三、总结
幼儿教育的公平问题不仅仅是教育中的问题,更是社会的问题。它不仅体现在未来国民素质的差异,也体现在国民素质的完善。因此在未来幼儿教育发展过程中,我们应该坚持以国家大的方针政策为导向,在健全幼儿教育机制的基础上,在发展幼儿教育的优质化。
作者:王素玲单位:河南省平顶山长颈鹿双语幼儿园
内容摘要:现阶段,我国正全力构建和谐社会,而社会公平是和谐社会的基础。作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元素,教育公平也越来越被全社会所关注。本文就幼儿教育的公平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分析,列举现阶段我国幼儿教育出现的不公平现象,并提供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和谐社会 幼儿教育 公平问题
教育公平关系到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社会公平建立在教育公平之上,只有解决教育公平的问题,才能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幼儿教育是教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儿童的启蒙教育对于其日后的成长十分重要。但现如今我国的幼儿教育中存在着许多不公平的现象。诸如教育竞争不公平、入学机会不公平、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等问题都急需解决。本文就这些问题给出了相关建议。
一.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建立公平的幼儿教育竞争机制
幼儿教育的供给总量短缺是我国面临的重要问题。而单单依靠政府的扶持,来提高幼儿入学的普及率,扩大幼儿学校的规模,是远远不够的。现如今,在我国教育事业投资中,幼儿教育的投资总量所占的比重相对较小,资金也大多来自社会。但幼儿教育本身社会影响力不高,因此,所得投资总体较少。可见,政府只有提供更多优惠政策,才能给幼儿教育带来更大的社会影响力,从而吸引到更多社会投资。此外,幼儿教育也必须参与到社会的宏观调控之中,对运营模式进行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将所得投资的作用最大化。政府要打破单位幼儿园、非公办教师和公办教师、民办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间的壁垒,使幼儿教育内部物、财、人的流通更自由,建立合理公平各、方认可的竞争机制。
二.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实现幼儿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各项事业都处在飞速发展之中,作为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事业的发展也很迅猛。教育的不断发展,使升学压力越来越大,学前教育越来越为家长们所重视,这种社会需求使得幼儿教育的发展也随着加快,但因发展速度过快而产生的问题也是越来越多。我国的国土辽阔,各地区资源环境、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差异决定了当地经济发展的不同状况。教育的发展需要大量的经济投入,幼儿教育更是如此。但各地区在软硬件设施配置,教育资源的分配上又各不相同,这就导致幼儿教育资源配置中出现不公平现象。经济发展快、教育资源丰厚的省份,配置的幼儿教育设施档次极高,各种教师质量、校园环境、娱乐设施、学习设施、餐饮设施、保护设施等都是很高的水准。与之相反,经济发展缓慢的省份,连幼儿教育所需的基本配置都无法满足。资源分配不公平是导致教育不公平的根本原因,这也适用于幼儿教育。这个问题需要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重视,并给出解决办法。我国要实现、建立和谐社会,必须关注幼儿教育资源分配问题,为实现幼儿教育公平提供基础,采用正确的方法,并逐步加大投资,实现各省份幼儿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从根本上解决幼儿教育的不公平问题。
三.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完善幼儿教师聘用制度
幼儿教师是促进幼儿教育发展和确保幼儿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首先,政府应提高幼儿园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来吸引更多高素质的人才参与到幼儿教育的事业中来。虽然近几年国家出台了一些提高幼师待遇的政策,但幼师学习条件和机会、教师培训仍没有良好的保障。这就导致高素质的人才无法参与到幼儿教育中去,或参与后来又退出,导致人才大量流失,这也是幼儿教育师资力量短缺的根本原因。所以,必须切实维护和保障幼儿教师的基本待遇,依法确保幼儿教师在社会保险、工资、职称评聘、评选先进、进修培训等方面的相关利益,保证幼儿教师队伍的稳定。只有这样,幼儿教师才能放心的参与到幼儿教育中去,全身心的为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奉献力量。此外,幼儿教师的继续培训制度和聘请制度也必须严格把关,以确保幼儿教育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幼儿教师的聘请要求要逐渐提升到大专以上,工作过程中单位要定期安排培训,以确保每个教师都有过硬的教学水平。各地政府的教育部门要根据情况制定相关的评比制度和奖惩措施,调动幼儿教师积极性。
(作者单位:内蒙古赤峰市直属机关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