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探讨

时间:2022-12-06 09: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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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探讨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

龚廷泰认为:“法治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全部法律活动的产物和结晶,既包括法治意识,也包括法律制度、法治实践,是人们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各种法律活动的行为模式、传统和习惯。[1]社会主义是我国一切制度和文化形态的内在规定,这决定了中国特色法治文化应当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为其根本前提,应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2]我国进行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中的“法治文化”理应是具有强烈的价值取向的,是包含着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公平、正义、秩序、安全、和谐、宪政等等诸多丰富价值的法治文化。[3]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从内容构成上看,我认为宏观上主要可以分为四大类:物质层面的法治文化,是法治文化的物质表现,包括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宣传长廊等,也包括各种法治活动场所,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制度层面法治文化,是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法治文化的上层建筑;精神层面的法治文化,是法治文化的精神内核,其文化形态主要包括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信仰等,又从艺术文化上,体现为法治文化主题影视作品、文学小说等;行为层面的法治文化,是人类与法治的行为方式和实践活动的总和,也称法治行为文化。

二、我国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1)公民法治意识淡薄,法治素养不高。法治意识是人对法治的观点、观念和概念,是法治的精神底蕴,塑造法治意识是实现法治的必然要求。具体来说,法治意识包括平等、公正和正义观;公民的权利意识;民主参与意识;法律权威意识;不同职业的公民要具备法律素养。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需要人们发自内心地对宪法和法律信仰与崇敬,把法律规定切实转化为行为准则,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只有这样,才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在我国,公民群众法治意识淡薄,许多人没有树立法律至上、独立平等观念,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不足。由于法治宣传教育尚没有做到全覆盖,个别偏远山区、农村甚至出现不懂法的问题,更谈不上守法和依法办事。另外,虽然全面从严治党稳步推进,反腐败斗争成效显著,但本位思想、官本位思想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着,再加之个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存在办案效率低、执法不严或执法不公等问题,这些都不利于司法权威的确立。种种原因导致部分公民法治观念淡薄,法治信仰缺失,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法治文化浓厚氛围尚未形成。(2)法治文化宣传载体单一,群众参与感不足。我国法治教育现状是学校对法治教育课重视不够,法治知识课程较少;机关企事业单位普法教育招法不多,主要是组织干部职工读写法律条文,开展法治知识竞赛和法治讲座等形式进行法治知识学习;全民普法宣传也是宣传渠道单一,主要通过发传单、摆展板、开设法律讲座、做普法考试等方式,法治文化宣传教育的新媒体运用能力较弱,传播内容和表达方式往往以宏大叙事为主,传播方式主要是单向度的,难以吸引社会成员的注意力,导致普法效果大打折扣。(3)法治文化内容单一,文化融合力度不够。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内涵涉及到法治的体制形态、法制体系、法治思想、社会心理以及公民的日常行为规范等各个方面。现有的法治文化内容较为陈旧,不能有效的吸引民众。法律与文化的结合点也未能得到全面开发,与机关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农村文化的融合程度需要进一步加深,与传统文化、廉政文化、行业文化、旅游文化、环境文化等有待进一步拓展。(4)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工作合力尚未形成。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长远的工作,在尚未完全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的情况下,个别单位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认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与自己无关,对法治文化建设的主动协调配合不够,对组织实施法治文化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影响了法治文化建设的进展。

三、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方法路径

(1)组织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推动者和实践者,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厉行法治的公信力、感召力和执行力,首先来自于领导干部的以身作则、躬身示范,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做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不断提升法治文化的建设水平。(2)公正司法:提升公民法律信任感。司法形象是公众形成司法印象的重要依据;良好的司法形象是培养、促进公民形成法律信任感的重要基础。同时,司法印象也会影响到公众对法律、司法机关的认同感与信任感。一旦社会中出现了大量的司法不公问题或事件,那么公众内心深处原有的、良好的司法形象也必然会受到影响,甚至遭受破坏,进而造成公民对司法、法律的信任度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削弱,这对我国法治文化建设也必然会造成极大的阻碍。因此,要强化执法严明与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3)宣传教育:培养公民法治观念。普法宣传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基础工作和主要抓手。本人认为要从两方面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建立健全机制,建立法治宣传阵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和各类主题鲜明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观念和法律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二是利用新闻媒介,营造全民守法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优势,病利用影视、小说、书法等艺术形式和文艺创作来表现法治文化,帮助公民了解、熟知法治文化内涵,提升公民法治意识,确立尊重法律权威意识,进而在潜移默化之中逐步建立良好的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4)队伍保障:加强法治文化队伍建设。“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亲疏如一,无所不行,则人莫敢有所恃而犯之也。”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法治队伍,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实施保障。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加大法治教育和专业人培训力度,提高法律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法治文化工作队伍的职业素养,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德才兼备、专兼职相结合的法治文化队伍,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参考文献:

[1]龚廷泰法院文化建设的最高境界:追求司法的真善美[J].中国审判,2012(1).

[2]钟其江.中国特色法治文化的基本特征及构建路径[N].光明日报,2014-02-11:7.[3]刘作翔.对新法治十六字方针的文化解读[N].人民法院报,2014-07-14:5.

作者简介:薛佳玉,北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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