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专业人才培养策略

时间:2022-02-12 10: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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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专业人才培养策略

长期以来困扰高等教育的一个根本问题是:大学究竟应该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还是创新能力?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高等学校的办学定位。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决定着教育资源的配置,教育模式的选择与改革,甚至决定着每一个老师的课堂教学范式的改革与选择。一些教育理论家认为高等教育主要是实施通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为学生打下获取知识和进一步发展基础,而不是训练学生的实践技能,为此,大学应加强通识教育;另一种观点认为社会需求是最好的导向,用人单位的评价是评价大学教育质量的标尺,大学应该加强实践应用能力培养,增强学生的社会竞争能力。财经类院校尤其是财政、税务专业的大学本科生应确立怎样的培养目的,相应地建立什么样的培养模式和培养机制,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为此,我们开展了对财政、税务专业培养目标与模式、机制的深入研究。实践应用能力是指在某一具体业务岗位上应用专业的基本原理和特定的业务技术规程,运用某种技能,操作某种工艺,完成某种工序的实践操作能力。而创新能力是指对原有思想观念、原有知识、原有规则、原有秩序(流程)、原有工艺和技能的改进、革新乃至创造。创新有别于对客观现象从无到有的发现性认知。①创新能力包括创新意识和创新技能两个要素。“所谓创新意识,也就是创造性思维,指的是人脑对客观事物进行有价值的求新探索而获得独创结果的认识过程”。一个人平时表现出来的创新意识实际上是一种求新变异的理念、意愿、欲望、向往,也就是一种创新动力;所谓创新技能就是改变任务目标、革新现有规程(包括技术和业务规则、方法、手段、程序)的能力。本文认为,实践应用能力与创新能力是两种不同素质的能力,这两种能力具有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这种对立统一性决定了高等教育可以实现这两者的有机融合。

一、实践应用能力与创新能力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一)实践应用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对立性

第一,这两种能力是人力资本的两种不同元素。实践应用能力解决“是什么”的问题,而创新能力解决“为什么”的问题,例如,在税务知识中,理解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基本税率是17%,并运用这一税率计算增值税款属于实践应用能力;而为什么说这一税率体现了税制中性原则?为什么说这一税率是整体税率而不是实征税率?这一税率太高了还是太低了,应如何改革调整?理解这些问题并探讨改革方案就属于创新能力。这说明,两种知识能力具有自身相对独立的元素和功能,一个劳动力要想具备创新能力必须首先具备实践应用能力,但是,当具备了实践应用能力后并不一定具备了创新能力,实践应用技能并不必然发展生长为创新技能。第二,实践操作与创新发明是两种不同质的劳动。即使不能将所有劳动截然划分为纯粹的实践应用劳动和纯粹的创新劳动,但从要素来看,这两者毕竟是两种不同质的劳动。至少应该肯定有些劳动属于实践应用成分多些,有些劳动属于创新成分多些。

(二)实践应用能力与创新能力的统一性

1.实践应用与创新发展不是互相排斥而是有机统一的过程

虽然从知识、能力的结构、分类来说,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是两种不同能力,但是,从劳动、实践过程看,创新劳动常常依赖于、内在于实践应用过程,即创新与实践应用是统一于同一个劳动过程;例如,即使是车间里的车床操作工也可以在日常的平凡操作过程中发明新的工艺、工序,进行工艺技术革新,从而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又如,在税收管理中,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征收管理是一个实践应用过程,但是税收征收管理岗位也不仅是被动、简单的操作,而是可以发现新征收管理方法、可以进行业务流程组织、可以调整机构设置,这些都是寓于实践应用过程中的创新,可以提高税务管理效能;在财政管理中,为了利用财政支出政策激励地方基层政府保护环境,就需要对财政支出政策进步创新,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达到生态保护指标(如每立方米富氧离子数量表示的空气质量指标、每立方水中的化学元素指标表示的水质指标)就可以得到上级政府或相邻地区政府的财政补偿,这是一种管理制度、管理措施的创新,但融于管理实践中。可以说,社会的绝大部分创新活动内在于实践活动中,实践活动提供了创新动力和土壤,创新指导着实践活动。并且,创新成果也必须回到实践应用环节来验证其科学性、可行性,这也同样需要创新者必须掌握实践应用知识。这就说明,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并不排斥实践应用能力;这也说明,对于人才培养来说,我们不可能脱离实践应用能力来培养创新能力。

2.实践应用能力是创新能力的基础

根据人们认识客观规律,从创新意识的产生来源和基础来看,掌握业务技能到实施创新变革的过程中,只有在掌握了实践应用能力的基础上才谈得上创新发展,创新不能跳过实践应用环节。如果连实践内容、实践过程都不熟悉,实践技能都不掌握,又怎能发现操作规程、制度存在的问题?这就说明实践应用能力是创新能力的基础,缺乏实践应用能力去构筑创新能力是“先天性营造不良”或“先天性畸形”。3.挖掘学生潜能,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高等教育的历史使命大学是发现知识、创新知识的核心阵地,这不仅要求大学教师要充当科技发明的主体,当然还要求大学生不仅要学习知识,而且要会运用知识去发现新知识。所以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是高等教育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高等教育必须因材施教,注重挖掘每个学生的潜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二、当前专业教育中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存在问题

上面我们已经分析阐明了实践应用能力、创新能力两种能力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然而,在当前的高等教育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偏差。

(一)在理论上将两种能力对立起来

有些教育工作者常常把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目标与创新能力培养目标对立起来,认为实践应用就是简单的机械、重复的劳动,实践应用活动不可能包含创新活动、创新元素;创新能力可以脱离实践应用知识。这种理论过于绝对地将实践应用活动与创新活动割裂开来,认为实践应用活动不存在、不包含创新成分、创新活动;创新活动也不包含实践应用活动。把社会实践中一些单位、一些个人侧重于创新或者实践的分工,扩大、对立为截然不相融的割裂性活动,不可能统一于一个劳动者身上、一个劳动过程。这就诱导着教学单位、教育工作者培养目标与培养模式的非此即彼的对立性选择。

(二)在教育实践中将两种能力对立起来

目前高等教育实践关于培养人的目标上仍然存在鲜明的分歧与对立。一部分人认为,大学教育应该注重创新能力培养,而不应该重视实践应用能力培养,可以忽略实践应用能力。他们把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看成仅仅是职业技术学院、技校、职业高中的事。在大学的专业课教学实践中,注意创新能力培养,忽视业务技能、操作规程的传授。在这种理论、理念的指导下培养的学生有脱离实践的倾向,培养的学生很可能眼高手低,动手能力差。另一种倾向则是过分强调实践应用能力而忽视创新能力培养。尽管教育理论界早已提倡并一再强调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但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评价引导着目前的专业课程教学(因为专业课程知识内容与用人单位的工作技能密切联系),这种评价是以“喜欢接受什么样的毕业生”这一市场需求对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形成了“硬约束”,产生了强烈的引导作用,以致对培养目标、教学模式产生了重要影响。不少教育工作者甚至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大学的各级领导也认为大学就应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应该加强实践应用能力培养,增强学生的社会竞争能力。人才培养以市场为导向这本来是对的,但问题是中国目前现有的社会经济管理、科技水平决定了大多数大学生毕业后从事的岗位是业务操作性的,并且,大多数的单位(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自身创新意识弱化,创新能力不足,大多数的单位领导、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过分(乃至片面)重视人才的实践应用能力,他们希望招收的人才安分守己地从事重复性的实践应用劳动,创新人才几乎被看成是与群体格格不入的另类,创新意识和创新活动几乎被看成是“出轨”,创新能力在许多单位里几乎无用武之地。他们通过对毕业生的选择和对高校人才质量的评价都迫使高校强化实践应用能力培养而忽略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培养。这恐怕是中国高校培养目标偏颇的重要社会土壤。所以持有这两种极端理论的人们认为两者不可能统一、有机结合在专业课的教学中,尤其是一门课的教学中对于应用能力与创新能力来说是非此即彼的选择。

(三)教学过程两头脱节,培养目标两头落空

1.教师的教学与科研脱节,不能起到科研引领教学的作用

尽管教学主管部门提倡高等教育必须以教学为中心,但对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缺乏完整、系统、科学地测量与考核的客观、量化标准。在职称评审、各类荣誉的评审、各种层次的人才选拔过程中仍然主要以科研成果为标准。这就事实上确立了教师以科研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教师把主要时间精力放在科研上。不仅是教授、高层次人才如此,即使刚刚走上教学岗位的助教、讲师也因为晋升职称主要以科研成果来衡量,所以也以科研为主攻方向。但是,教师的科研成果并未有效转化为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优质资源,事实上,教师科研成果与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关系较为密切一些,而与本科教学在知识内容和教学过程上都相关度很低。科研与本科教学、与大学生培养脱节现象较为普遍。

2.教师的业务知识与社会实践脱节,难于有效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

由于实践教学涉及更为复杂、更为深入具体的业务技能,而这往往是高校教师的软肋,他们大多擅长理论而缺乏实践经验和操作能力,大多数教师缺乏实践经历,甚至缺乏与实践部门的接触联系,因而难于正确、熟练地讲授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所以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也就不可能得到较好培养。他们习惯于按教材照本宣科,即使教材内容符合现行政策法规和专业规范,自身没有实践经验的教师也难于透彻、简明地讲清。再加上高校财税专业实验室建设薄弱、落后,在这样的教学环境、教学资源下是难于真正培养学生扎实的实践应用能力的。

(四)课程考核客观题占比太高,引导学生只关注僵硬而零散的知识点

创新需要将相关的知识点综合起来,只有将各种相关的知识范畴依据内在逻辑联系起来,进一步深入思考,才能使知识深化、集成、融合,成为更加完整、更加有用的知识体系,才能生成创新能力,只有具有开放性、思辨性的主观考试题才能衡量和引导学生达到这样的学习效果、学习目的。但近年来客观题考试已成“规范化”、“标准化”之势,而且客观题比重越来越大。但客观题衡量和引导学生僵硬、机械地关注和记忆碎片化、零散化的知识点,而且还包含着学生蒙题、猜题的成分。这种客观题测试期望加强实践应用能力培养,但实际上,碎片化、零散化的细小知识测评也不能真正培养学生扎实的实践应用能力。

三、有机融合两种能力的培养模式及机制的理论探索与改革实践

(一)大学人才培养目标应该允许有差异化

我们认为,笼统地把实践应用能力与创新能力截然对立起来是不科学的,应该将这两种能力很好地结合起来。现代高等教育的一个特征是要充分挖掘每一个学生的潜力,使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另一方面,作为高等教育的需求方,当代大学生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和人生规划充满了个性化选择。应对这种需求,高等学校应该各有分工,有机整合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具体地说,就是要在高等学校之间和高等学校内部两个层次上实行合理的分工,全面动员和科学配置教学资源,培养个性化发展的学生,使人力资源得到充分挖掘。

1.不同大学人才培养目标存在差异化

在不同高校②,由于以下三个因素,实践应用能力目标与创新能力目标应该各有侧重,但要统筹兼顾:首先,应该看到一流大学(研究型大学)里的学生与普通大学(教学型和教学研究型大学)学生的学习能力、职业生涯目标有较大差异。不同大学的高考录取分数本身就说明了这一问题。一流大学里的学生无论是智商,还是学习习惯、学习方法都要普遍优于一般大学里的学生;一流大学里的学生的进取心也普遍强于普通大学的学生,这样的教学对象在一流大学的学风的感染下,更激发了他们奋发向上,他们的职业生涯目标定位较高,他们未来的职业需要更多的创新能力,普通大学学生学习和职业生涯定位目标有明显的落差。其次,一流大学的教学资源优于普通大学。一流大学拥有上乘的教学资源:高水平的老师有能力引导他们进行创新型学习,充分挖掘他们的创新潜能;一流大学有高级的教学仪器设备,可以提供学生进行创新型实验;一流大学有高层的、开放的校际教学合作,可以培养学生更加开阔的学术视野、活跃创新的思维方式,强化创新意识。而一般普通大学的这些教学资源相对较为贫瘠。再次,与前两个原因相联系,一流大学学生的毕业去向(就业)层次一般比普通大学高,因而工作岗位的性质从需求方面提出了更高的创新能力要求。一流大学的学生有更高的比例进入硕士、博士深造;一流大学毕业生日后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担任的工作职责所包含的创新元素更多。而普通大学的毕业生在这些特征中有较大差异。这就说明,不同类型的高校在创新能力与实践应用能力目标的取舍上应有所侧重,研究型大学应该侧重于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而教学型和教学研究型大学应该侧重于实践应用能力培养。与此同理,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培养目标中,也应该是由实践应用能力向创新能力逐级提升的过程。但是,在此我们还是要强调,即使是一流大学和硕士、博士的教学培养中,也应该首先奠定实践应用能力,而不能只注重和突出创新能力的培养。从上述三个影响性因素的分析也同样说明,从总体上讲,一流大学应该更加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而普通大学的培养目标应该更加突出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

2.同一所大学内部人才培养目标也有差异化

我们应该看到,即使考入同一所高校的大学生也有差异较大的职业和人生追求,因而他们会在大学期间构筑差异化知识和能力结构。教学型大学也有部分学生渴望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他们会把自己的职业生涯定位在创新创业上。这就表明,高校不应该将创新能力培养目标与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目标截然对立起来地做取舍选择,应该兼顾这两个目标,以满足不同学生的多元需求。

(二)两种能力有机融合的教学模式探索

如上所述,普通大学也应该满足学生多元化的教学需求,而不只是单纯的实践应用能力培养。基于这样的理论认识,我们针对财政学专业、税收学专业坚持多年实施改革创新,逐步建立起了分类分层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体系。

1.分层分类培养模式的创新实践

为了实现融合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为一体的培养目标,需要实施分类分层培养新模式。所谓分类培养,就是针对不同个性、不同学习能力特征和不同人生、职业生涯目标的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开设了财政实验班(主要培养创新能力,与考研、出国接轨)、税收创新班(培养高级实用税务人才,强调高级应用能力培养,管理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大中型企业的复杂税务问题)。所谓分层培养就是沿着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的方向,从本科到税务专业硕士,再到针对公司高级税务管理人员(税务经理、税务总监)的多层次培养,以满足社会发展中对税务人才的多层次需要。实施分类分层培养新模式经过长时间的酝酿和论证。第一,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方式,了解用人单位对人才需求的新特点,科学把握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第二,在课题研究期间2次召开由上述单位的人事教育主管领导参加的教学改革研讨会,探讨培养目标、培养机制及其契合途径,还召开了家长座谈会,建立了家校互动合作机制。第三,我们的理论研究和教改实践得到了其他高校专家的认同。我们在全国教学改革研讨会等公开场所进行过交流,在此基础上,学院确立并大力推进分层分类培养模式和机制改革。

2.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校内外一体化的实践教学体系

为要满足分类分层培养需要,我们联合省内6家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签订了加强税务人才培养的全面合作协议,且每年出资12万元奖教基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师生,形成紧密的实践教学联盟,加强了教学资源体系建设。依托这个紧密联盟,我们开展了下列各项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丰富了我们的实践教学资源。(1)着力加强全国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为实践应用能力培养提供有力保障。2013年,“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实践教育基地”被批准的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与本课题研究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学院已与37个国税局、地税局、会计事务所、税务事务所等建立了37个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近4届学生毕业实习有40%以上进入实习基地实习。还聘请了160多位基地的业务专家担任本科的实习指导教师和硕士的学位论文指导的合作导师。加强学习的实习指导。(2)建立“基地精英进课堂”等平台服务于应用型人才培养。在本科生教育方面,建立了“基地精英进课堂”平台,每个学期邀请校外实践基地精英前来学校给本科生上一堂课,讲授最前沿的热点问题。在税务专硕教育方面,建立了“税务精英大讲坛”平台,邀请校外导师或业界其他精英给税务专硕开设专题讲座或者讲授部分课程。多年来,我们每年邀请了10多位实践基地的业务精英进入本科和研究生课堂,讲授业务课程和专题讲座,有的展示当前税制改革前沿,也有的专题进行税务案例分析,既拓宽了学生学术视野,丰富了学生的社会知识和实践经验,也提升了学生解决复杂税务问题的能力。

3.以课程教学范式改革为载体,实现实践应用与创新能力的有机结合

(1)强化启发式教学,有效实现两种培养目标的结合。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应该认真推动课程教学范式改革。在改革过程中,应该分清教师和学生的职责。教材上的内容不应该、也不需要全由教师讲解,有许多的内容应由学生自学,而且学生也能自学理解。教师讲授的主要任务是阐述“为什么”,解释一点业务知识难点,至于“是什么”的内容主要让学生自己学习,并通过课外练习来引导学生阅读教材和参考书籍,并测度“是什么”知识内容的掌握程度。例如《中国税制》课程中讲到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制度时,关于这个税率制度在数学上的特征(累进性)、如何利用这个税率来计算应纳所得税款这些业务技能属于实践应用能力范畴,几乎都可以由学生自学掌握,教师只需提示性讲解;而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比在功能上所具有的优越性与局限性、累进税率在古今中外的实践、理论界有哪些改进现行累进税率的观点主张,对于这些内容学生难于自学掌握,应该由教师讲解,还应组织学生展开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观点,这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应用能力与创新能力是两个不同层次的知识,也是教学中的两个不同任务,教学中应该精心设计教案、组织教学方式、充分发挥教与学两个积极性,尤其是要充分挖掘“学”这一头的兴趣,因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2)通过案例教学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避免填鸭式教学方式的另一种选择是案例教学。第一,可以实现一门课程知识中多环节知识点乃至多门课程知识的综合运用;第二,案例中往往包含问题的表象、成因、对策的多层次知识;第三,案例的知识具有开放性、延展性,可以改变设定条件而探求相应对策结论。通过分析回答案例中的问题,可以培养学生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把一门课中多环节的知识点乃至多门课的知识点综合理解掌握和运用,可见,案例教学无疑融合了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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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玉平 董根泰 杨春玲 司言武 单位:浙江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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