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灾害对青海经济的间接影响

时间:2022-07-05 09: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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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灾害对青海经济的间接影响

1洪水洪涝灾害等级划分

洪水灾害称之为洪涝灾害,是指降水过量导致的河水冲垮堤坝、冲毁房屋、淹没耕地或突发的山洪将耕地冲毁、冲走人畜等的现象。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地形特征和气候条件,加之巨大的人口压力及洪水高风险区的高度开发利用,使我国成为世界上洪涝灾害出现频次最高的国家之一。因农业生产过程中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洪水灾害的出现会淹没农田,导致农作物不能正常生长,甚至出现大面积的死亡现象,最终影响农作物产量和品质。凡是因水量过多而造成的人类生产生活受损的现象均属于洪涝灾害范畴,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一些简单的词语并不能将洪水受灾范围、面积、程度等方面的信息表述出来,为了研究方便,一些专家学者将洪涝灾害划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属于轻度涝灾,是指小范围内的“大水”、“大雨”,但是对人类生产生活的影响相对较小;二级中度涝灾,是指长时间的持续性降水,导致局部地区受灾;三级大涝,受灾范围相对较广,农田被淹,有人畜伤亡;四级特大涝灾,降水持续时间相对较长,强度大,影响范围广,严重威胁着人们生命财产安全。

2洪水灾害对青海农业损失时间变化特征

2.1受灾面积与成灾面积

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农作物受灾面积和受灾面积比均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而成灾面积比下降趋势不太明显。统计数据结果表明,因洪水灾害造成的农作物受灾面积和受灾面积比均呈现出增加的趋势。近60年我国平均农作物的受灾面积比达到了6.6%,从20世纪90年代往后,有5个年份的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了10%,其中最大农作物受灾面积比高达16.4%,出现在1991年,尤其是1998年的洪水过后,大江大河骨干水利工程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其防御暴雨的成效逐渐显现,洪水灾害对农作物的影响不断降低。从农作物成灾面积出发,20世纪50年代往后,洪水灾害对农作物影响的成灾面积不断下降,但是下降趋势不太明显,近60年平均成灾面积达到了52.6%,其中最大成灾面积高达75.9%,出现在1956年。从20世纪80年代往后,农作物成灾面积大都在60%以下。在80年代之前因洪水造成农作物成灾面积波动性特征较为明显,从80年代往后开始趋于平稳,其主要原因可能是该阶段加大了对大江大河等骨干水利工程建设。

2.2农业经济损失变化

洪水灾害会造成粮食减产,粮食减产也会引发许多社会经济方面的问题。因此,对粮食减产情况进行分析,对于评价洪水灾害影响程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结合统计数据资料,2006年以来,我国每年因洪水灾害造成的粮食减产高达1869万吨,将近是全年粮食产量的3.5%,其中2014年因洪水灾害造成的粮食减产高达1000万吨,2012年接近4000万吨,将近是当年粮食总产量的6.8%。衡量农业洪涝灾害严重程度的指标可以用农业经济损失表示。结合统计资料,从2006年往后,洪涝灾害对我国农业生产的经济损失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平均每年造成的农业经济损失高达734亿元。其中2006~2009年我国每年因洪涝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466亿元,从2010年往后农业经济损失高达913亿元,增长速度翻一倍,造成的农业经济损失进一步加大。

3洪水灾害对青海农业经济的间接影响

3.1渍涝灾害

水既是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的前提,但是水分过多对农业生产也会产生影响。因暴雨急而大,一旦排水不畅很容易出现田间积水成涝,降水充满整个土壤空隙,尤其是持续时间过长和过深的渍水,会导致农作物根系缺少氧气,增加了还原性物质,抑制了根系生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时还会出现有毒物质,影响农作物产量。尤其是在夏季,因气温较高,几场暴雨出现后,会导致蔬菜、瓜果等农作物烂根死亡,不利于高产优质农作物的形成。

3.2洪涝灾害

因暴雨引发的洪涝灾害会将农作物淹没,不利于农作物新陈代谢的正常进行,进而出现各种伤害。洪涝灾害对农业的危害程度受到洪涝时间长度、水层深浅、水温、农作物生育期等的共同作用。农作物生殖生长期的抗洪能力要低于营养生长期,而开花期的抗洪能力又是最弱的,其次是孕穗期。水温越高、水质越混浊,暴雨灾害对农作物的危害就越大。尤其是特大暴雨天气结束后,会导致江河湖泊水位猛增,泛滥成灾,使得陆地水土流失,严重的情况下会出现山洪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出现时,会冲倒农作物,甚至是将土壤内的营养成分或表层肥沃土壤冲走,使得土壤板结化、贫瘠化现象加重。因暴雨出现时的空气和田间湿度过大,极易诱发农作物病虫害。

4洪涝灾害防御

①加大植树造林、种草,创造良好的农业生产环境,兴修水利,疏通河道塘坝,避免水土流失,改善排灌设施,提升调洪蓄洪能力;②对当地气候变化规律进行熟练掌握,将洪涝灾害出现时间、地域分布、地形特征等进行结合,对当地耕作制度、农作物布局进行调整,防止暴雨洪涝集中时段对农作物关键期的影响;③实时关注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及时做好防洪抗灾准备,做好农田、鱼塘排水系统的检查,汛期前加强水利设施检查和巡视;④在洪涝灾害出现前,应将人畜转移到安全地带,洪涝灾害出现后,应加强排洪抢险工作,减少冲淹面积和被渍时间。暴雨洪水退后,应及时扶正吹倒的农作物,对缺苗的植株及时补种,及时清除冲倒农田的碎石泥沙,避免病虫害出现。在洪涝灾害结束后,应及时追肥,确保根系正常生长。

作者简介:黄祖健,1992年生,男,侗族,本科,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水文与水资源。

参考文献

[1]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水旱灾害公报2014[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5.

[2]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水利部南京水文水资源研究所.中国水旱灾害[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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