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3 10: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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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以来,我国开始全面推进税制改革,前后主要经历了三次重大改革。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在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等诸多税种和税收征管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改革。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合法、合规地开展税务工作已经成为企业日常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1]。税法作为高校财经类专业的一门重要的核心课程,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培养具有综合应用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应用型税务人才。在税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税法课程教学内容会不断增加,同时又要兼具税法的理论性与实践性,这对学校如何合理安排税法课程的理论课时与实践课时、如何加强教师的专业技能等方面都提出新的要求;加上税收政策变化快,这会导致课程内容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中,因此对教材的选用、教师的授课内容、授课形式等方面提出新的挑战[2]。当然,肯定也会增强学生学习税法的难度。因此,如何在税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提高税法课程的教学质量,加强教学范式改革的实践与探索成为高校、教师、学生都必须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2税法课程简介
税法课程是高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主要课程,是税务专业、财政专业、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要进行税法课程教学改革,必须首先分析这门课程的特点,了解税法课程改革的重要性。
2.1税法课程的特点
2.1.1课程教学实践性强
高校税法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税法课堂教学要求学生要清楚每个税种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或征税范围界定、税基或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征管的规定等相关理论知识,实操教学方面需要熟练掌握各类纳税申报表的填报、纳税申报流程、税收筹划等实验和实践内容,所以只有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才能达到该课程教学目标的要求。2.1.2课程体系综合性强税法是一门融法学、财政学、会计学等多学科为一体的课程,作为税收学专业的核心课程,就税法的本质来说,税法是各种税收法规的总称,是税收机关征税和纳税人据以纳税的法律依据,它由一系列的单行税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组成,税法由一些基本因素如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以及其他因素(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和违章处理)等组成。由此可见,税法课程是一门复杂而特殊的课程,课程体系综合性较强。
2.1.3教学内容时效性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改革,税收作为调节市场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也在发生着变化。一方面全面取消农业税、不断地调整个人所得的起征点;另一方面统一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以及调整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另外,增加房产税、车船税。近年来我国税制在不断发展更新,这就意味着税法课程内容也在频繁修改更新。对法律课程的内容讲授,时效性是非常重要的,这就需要教师及时更新教学内容,这样才能保证教学质量。
2.1.4税法课程关联性强
税法课程具有很强的关联性,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各个税种并不是单独存在的,各个大税种与各个小税种之间都存在着千种万种的联系;另一方面,税法课程与会计学、金融学、管理学、国际贸易等课程之间都存在着相同或相似的内容。因此,税法课程教师在教学授课时,首先要把税法的内容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来讲解,注重培养学生掌握多税种学习的综合能力。其次,授课教师也应当具备多学科的知识储备,打破课程与课程之间的壁垒,把相关知识渗透到税法课程的教学中。
2.2税法课程改革的重要性
税收是国家公共财政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来源,其本质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美国法官霍尔姆斯说:“税收是我们为文明社会付出的代价。”企业和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政府要依法征税,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这些都说明了税收对于国家经济生活和社会文明的重要作用,通过税法课程的学习,掌握一定的税法知识对每个纳税人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税法课程教学的重点就是培养学生们的税务登记能力以及税法计算等,在基础的会计与财务会计课程中,也会涉及到很多的税收知识,所以,税法课程学习与会计和会计财务专业课程学习有密切的联系,税务工作已经成为了财务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税法课程在专业课程体系中越来越重要。
3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3.1教学方法以讲授为主,教学模式较为陈旧
绝大部分的高校教师上课采取的是传统的讲授法,虽然能够运用多媒体教学软件,但是很多只是将书中的知识点照搬到PPT上,然后通过“填鸭式”的教学方式传递给学生,很少能够采用案例教学法、情景教学法、对比教学法等较为费时但教学效果较好的方法。一方面这是因为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各大院校财会类专业的招生规模不断增加,班级人数过多,教师难免顾此失彼;另一方面,由于税法的教学任务重,而课时有限,一学期少则48学时,多的话也就64学时,要完成18个税种以及税收征管法等相关的内容的教学任务,实在是任务艰巨。因此,很多教师会选择只讲增值税、消费税两大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几个重要税种,而对于其他的像城建税、烟叶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小税种几乎都是点到为止,导致学生掌握的知识不够全面。而且内容上相对注重对各个税种的法律规定的讲述,对发票领用、出口退税等办税流程方面的内容没有过多的介绍,忽视对学生实务能力的培养,让学生毕业后不足以应对企业日常的税务工作。
3.2教学内容偏重理论,实践教学效果甚微
理论知识教学与实践应用教学是税法课程非常重要的两大内容,缺一不可。一般院校一学期的税法课时数在48课时左右,理论教学的课时相对紧凑,给实训安排的课时数就更加有限。有些学校虽然单独设立了税务模拟实训课,但是一般实训的时间都相对较短,内容上也往往只侧重于几个重要税种的纳税申报,综合性不足,学生难以做到系统、全面地掌握。相较于理论教学而言,实践教学的条件比较难创造,很大程度上受限于学校的经费、社会资源以及新冠疫情等因素。因为税法课程的实践教学需要投入大额的经费来建立实验室、购买实训软件、动用社会关系去建立批量的校外实训基地等。纵观来看,目前,大多数高校还是以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环节薄弱甚至欠缺,再加上疫情、税务工作的保密性等原因,学生外出企业实习的机会微乎其微。
3.3教师知识结构单一,税收法规更新有待增强
一方面,税法课程的特殊性,要求税法教师必须是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兼具,而现阶段很多教师都是高校毕业后直接任教,少有税法教师具有税务领域的实际工作经历,难以给学生形成较好的实务工作引导。加上目前很多学校并没有把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列入相关人事考评制度,在绩效考核、经费、职称评审等方面都没有相关政策支持,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到了教师实践实务能力的提高。另一方面,面对税制改革的快速性与复杂性,有部分教师并没有做到及时学习掌握税制改革的最新内容、更新教学内容,而仍然沿用原来的教学课件,造成教学与实践相脱节。
3.4考核方式过于传统,缺乏立体化的评价体系
常规的考核只是简单地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组成,甚至很多时候,平时成绩也只是一个摆设,缺乏立体化的评价体系。课程考核更多地还是依赖于期末考试的成绩,不能综合、全方位地反映学生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业务能力。
4推进税法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的具体路径
4.1提炼思政元素,明确教学及培养目标
税法课程是给社会培养合格的税务人才的重要课程,其教学不能只教会学生如何正确计税,还要教会学生遵纪守法,加深对国家税收政策的理解,提高纳税意识,依法纳税。为达到这一教学目的,应在原有的课程体系中加入思政元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使思政工作贯通税法课程教学的整个体系,通过优化税法课程教学过程的设计、引入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方法、建立立体化的评价机制,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格局[3]。
4.2选用权威教材,确保教学内容最前沿
税收法规的不断改革,决定了税法课程教学内容也需要不断更新。在选用教材时,必须要选用权威且能够体现税收法律法规最前沿性内容的教材,优先选用国家精品教材、获国家及省部级奖的教材、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等[4]。如果教材的内容还是跟不上最新的税法改革,教师也应该及时更新上课的内容,给学生补充、更新最新的税收法规,保证课堂教学内容的最前沿。同时,学校也可以邀请税务局、税务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的专家学者,来开展相关的知识讲座,避免学生所学的知识与社会需求相脱节,出现就业后学不能用的落后局面。另外,学校还应积极创造教师外出进修培训的机会,以培养更多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切实提高税法教师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为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提供有力的保障[5]。
4.3改进教学模式,鼓励教学手段多元化
税法课程的理论性和实务性都比较强,如果教师仅仅采用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法,极易造成课堂气氛沉闷,教学内容枯燥,激发不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更调动不起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6]。因此,在传统教学法的基础上,教师可利用多媒体及现代网络教学工具,精心制作税法课件、视频,同时注入启发式教学法、案例引导法、情景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等多种现代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以丰富税法教学课堂,提高教学效果和效率。此外,在信息化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的背景下,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和“超星”“雨课堂”、企业微信等网络化信息平台,一方面向学生及时推送最新的税收政策及税务咨询,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学生建立一个长效的课程学习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传统课堂教学的不足。
4.4加强实践教学,促进理论实践相结合
通过设立税务模拟实验室,并按照税务工作的核心职业能力来设计实训内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发票领取、纳税申报、税收优惠处理等工作,相比理论教学中单一的纳税申报实训,该种实训更加具有综合性和仿真性,而且每项工作的完成都是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更加能够培养学生独立进行税务处理的技能。在符合疫情防控的要求下,学校应加强与税务机关、企业之间的合作,鼓励学生进企业或税务机关,了解、学习企业的报税、发票领购等税务工作,增强对税法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7-8]。
4.5创新考核方式,构建立体化评价体系
税法课程的考核应侧重学生运用知识的熟练程度、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结合课程的设置以及教学内容的安排,构建一个立体化的评价体系。平时成绩主要包括课堂出勤、讨论发言、课后作业这3个权重,每个权重各占10分。实践成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流转税、所得税纳税申报实训;二是提交一份有关于当地税收方面的调研报告,其中前者占15分,后者占15分。期末成绩主要是指期末闭卷考试的成绩,占40分。期末考试在题型设计上排除名称解释、填空、简答题等死记硬背的题型,取而代之的是包括选择题、判断题、计算、综合分析题等相对能够体现学生理解运用能力的题型,内容上可以借鉴初级、中级会计师,税务师以及注册会计师等相关考试的题型设置。
5结语
综上所述,在深化税制改革背景下,高校税法课程为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强化学生对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要求创新教学理念,确保教学内容最前沿,并且不断促进教学模式的多元化;同时还要重视与加强教师在税法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方面的继续教育,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投入,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税务管理人才提供有效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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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阙红艳.基于泛在学习理念的高职税法课程动态化教学改革探索[J].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0,20(5):44-48.
[3]涂伟.“课程思政”融入税法教学的改革探究[J].财会学习,2021(24):172-174.
[4]宋爱云.税制改革背景下《税法》课堂的教学困境及对策建议[J].纳税,2019,13(22):31.
[5]梅思雨.企业所得税制改革对FDI空间分布影响研究[D].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
[6]郭彦.深化税制改革背景下税法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探析[J].金融经济,2019(14):123-124.
[7]徐玉洁.我国税制结构优化研究[D].郑州: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
[8]武娟.浅谈税制改革背景下税法课程教学模式改革[J].科技风,2019(32):65.
作者:杨露 丘民明 广东科技学院 单位:东莞城市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