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能源产业废循环利用报告

时间:2022-11-29 18: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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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能源产业废循环利用报告

2021年,我国风电装机容量再创新高,已累计装机超过17万台,累计装机容量超过34000万千瓦,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连续12年位居全球第一。同年,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30656万千瓦,较上年增长21%;新增装机容量达5493万千瓦,较上年增长14%,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一大光伏应用市场。随着我国清洁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退役风电机组、光伏组件等新兴固体废物量将出现爆发式增长,未来年产量将相继达到千万吨级,其巨大的潜在“生态赤字”已成为环保、能源、工信等部门重点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应对清洁能源产业即将到来的风光发电设备退役“大潮”,我国先后出台了多项相关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政策。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推进退役光伏组件和风电机组叶片等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发布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推进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废弃物回收利用。2022年9月,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其中再次提到“制定风电机组、光伏组件退役回收与再利用相关标准”。上述政策文件的出台,为推动退役风光发电设备处理处置与循环利用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当前,我国在退役风光发电设备等清洁能源产业固废环境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供给依然不足,环境监管仍有盲区,设备处理处置环节环境风险交织叠加,资源循环利用存在堵点,固废资源化利用程度比较有限,亟待建立并完善清洁能源产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相关工作机制,持续推进退役风光发电设备等清洁能源产业固体废物的规范回收和妥善处置利用。为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这些问题加以解决。

1、完善回收处理体系压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理顺风电光伏设备运营企业(业主方)、整机制造企业、零部件供应商、运维企业、拆除企业以及再利用企业等利益相关方的环境保护权责,建立健全退役风光发电设备回收再利用评价体系,推动形成闭环产业,推进退役风光发电设备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落实落地。

2、推进全生命周期管理

强化风机叶片、光伏组件新材料研发与制造端生态设计,通过技术改造延长风光发电设备使用寿命,减少退役风光组件产生总量。鼓励科研单位、高校、企业开展可重复利用叶片材料的研发应用。积极探索退役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清洁能源产业新兴固废规模化、规范化回收及其绿色化、高值化再生利用途径。开展退役风光发电设备在处理处置过程中新污染物危害识别、环境风险评估、调查监测等工作。鼓励河北省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挥独特的区位优势,先行先试,因地制宜打造一批集发电、储能、运维、交易、退役设备循环利用于一体的全链条可再生能源生产经营企业,为可再生能源企业开展全生命周期环境管理提供实施方案。

3、加大产业政策供给

建议由生态环境部牵头,根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和完善退役风光发电设备环境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构建退役风光发电设备闭环管理体系。以标准化建设为引领,出台系列行业标准与技术规范,尽快研究、制定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及“退役风光发电设备拆除处置污染环境防治技术规范”等配套政策文件。组织运营企业、整机制造企业、行业协会(学会)、环境管理与固废处置机构等单位共同研究、制定退役风光发电设备相关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标准。研究、制定细化的退役风机叶片等复合材料固废处理标准、复合材料固废处置企业主体评价准则以及固废跨区域转运处置管理办法。

4、开展回收责任评价考核

建立退役风光发电设备利用相关方履行回收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具体涵盖设备生产企业、回收拆解企业、梯次利用企业、再生利用企业等全产业链主体。聚焦退役风光发电设备属性特征、回收流程等信息,围绕回收目标构建行业回收评价指标体系。回收责任评价考核方式可采用自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鼓励相关责任企业定期对自身情况开展自我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在企业官网等平台公开发布。培育回收责任履行情况第三方评价机构,加强风光发电设备退役回收利用宣传教育和培训,建立广泛参与的相关方履行回收责任评价监督机制。

5、开展再生利用效果评价

建立风光发电设备回收再生利用效果评价考核体系,确保相关梯次利用组件产品质量安全可靠。针对再生利用环节,重点评价对风机叶片、铜、硅、银、玻璃纤维、玻璃零部件等材料的有效回收,设置具体的回收效率指标,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探索企业间和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利用服务途径。

6、做好“绿色拆除”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风光发电项目实施完成后应及时做好生态修复工作,老旧机组拆除后需及时对原址进行生态修复与治理。积极推动退役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延寿”和“绿色拆除”,促进核心大部件、风电机组叶片等组件的梯度利用和合规处置,保障退役风光发电设备利用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压实风光电场退役拆除行为的环保主体责任,提升退役风光电场“绿色拆除”的技术水平。搭建退役风光发电设备“绿色拆除”后循环利用的交流平台,做好有关产业信息的互联互通,为在役风光发电电场提供个性化的后市场服务。

7、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体系

加快退役风光发电设备处理处置相关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鼓励设备制造企业完善回收再利用体系,提升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重视上下游协同,依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积极推动风光发电设备从生产、建设、运营到回收再利用的全产业链发展。健全风光发电设备失效评估、回收转运、循环利用等全产业链、全链条评价体系,有效解决风光发电设备产业“绿色闭环”上关键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8、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通盘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保效益,重点推进退役风光发电设备拆除低碳技术研发,以“揭榜挂帅”的方式调动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各方面力量,围绕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推动退役风光发电设备拆除技术路线、关键设备、后物料规模化应用等短板技术攻关,加快实现核心技术国产化。促进拆除技术多元化,推动热刀法、物理研磨法等相对成熟的光伏组件物理拆除技术成本持续下降和商业化规模应用。加快利用热解法、化学降解法、能量获取法等技术开展规模化绿色化试验示范。

9、推进产学研用融合

深化多学科人才交叉培养,打造退役风光发电设备低碳拆除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探索组建以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企用”深度融合的新兴产业固体废物资源化专家智库或工作专班,支持建设相关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机构。鼓励地方政府、企业、金融机构、技术机构等联合设立新兴固体废物回收处理产业投资基金,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推动商业模式创新,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企业。

10、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加强碳达峰碳中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引领,加快为国内清洁能源产业固体废物再生利用企业培养专门技能人才。鼓励人力资源部门探索新增退役风光发电设备处理处置有关工种,加快建立相关职业技能评价标准体系和培训体系。创新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引导职业院校、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定向定岗培训,完善企业新型学徒制,多渠道、多形式推进退役风光发电设备处理处置高技能人才培养。建设一批退役风光发电设备处理处置专业化实训基地,着力提升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和技术水平。

11、加快创新成果转化

开展退役风光发电设备低碳拆除技术应用示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对退役风光发电设备相关污染防治技术路线进行优化、筛选和评价,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实际应用效果提供精准数据支撑,为国家制定相关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建立跨行业创新合作交流机制,引导其他相关行业参与退役风机叶片、光伏组件回收技术应用示范行动。制定再利用产品配套管理规范,优化产品标准指标,对使用再生或再制造风光发电产品的项目和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12、形成环境监管合力建立联合会商与执法机制

加强生态环境、发展改革、能源、工信、住建等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构建退役风光发电设备闭环管理体系,明确清洁能源产业上下游、各环节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的精度、准度、力度。形成跨领域、跨区域、跨行业全产业链的固体废物监管体系。促进政府管理部门对退役风光发电设备回收利用处置的环境监管环节、监管方式等形成统一认识和要求。建立联合联动执法机制,凝聚联合联动执法合力,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立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送机制。

13、提升环境监管智能化水平

依托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新兴科技,建立退役风电、光伏组件环境监管和信息化回收服务平台,为企业信息发布、竞价采购和物流服务、产品溯源、环境污染应急预警等提供信息支持,同时探索接入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为风电、光伏设备全生命周期环境管理提供智能化监管平台。

作者:罗锦程 单位: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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