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湖南省司法厅
主办单位:湖南省司法厅
国际刊号:1003-8663
复合影响因子:--
全年订价:--
国内刊号:43-1008/D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创刊年份:1983年
综合影响因子:--
《法制月刊》杂志在全国影响力巨大,创刊于1983年,是一本月刊杂志。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注重反映和解析中国法律领域的最新动态和热点问题,是中国法制界、学术界、司法界权威性的刊物之一。该杂志在发行量和权威性方面具有很高的社会影响力。是国内知名的法学研究重要刊物之一。
法制月刊在内容、风格和特点上呈现出深入解析、独到观点、注重实效、前瞻性思考等特色。杂志内容涵盖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民族学、文化学等多个学科领域。刊登的内容广泛,包括法学最新理论、法律实践问题、司法工作经验、社会法律热点、法律信息及司法文化方面的文章,以及十分重要的法院、检察院和律师界工作成果与动态、大量实践经验等。此外,法制月刊还定期邀请各领域著名法学专家、知名律师及相关领域的杰出人士为读者讲解法律解析、事件回顾等,为读者提供更具深度的指导和启示。
法制月刊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教育价值。作为一份高端的学术法律杂志,法制月刊深度解析和理论探讨了大量的法律案例,为读者提供了深入研究和思考的材料。同时,该杂志也注重和社会大众的联系和互动,透过普及性的语言和内容,为人们提供公共法律教育,并帮助读者了解当今社会的法律规范和执法实践。
总之,法制月刊是中国法学研究的重要刊物之一,具有很高的学术性和权威性。法制月刊在中国法律领域有着深远的影响,更是社会公共法律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中国法制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1、中文题目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英文题目一般不超过15个实词。
2、如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并在3年内拒绝以该文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任何来稿。
3、同一页类列出多个注释的,应根据注释的先后顺序编排序号。注释序号以“①、②”等数字形式标示在被注释词条的右上角。页末或篇末注释条目的序号应按照“①、②”等数字形式与被注释词条保持一致。
4、摘要必须是独立的和自含的,也就是说,摘要应当是独立于本篇文章而存在的,因此摘要中不要出现“本文论述了”、“笔者”等字样。
5、来稿若有基金项目或其他资金资助项目,请详细列出基金或其他资金项目类型、名称及编号,每篇来稿的基金项目或其他资金资助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
法制月刊是一本由湖南省司法厅主办的月刊,期刊级别为省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个月内。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2号,邮编:410007。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