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与法治》杂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要案纪实、法治讲堂、普法画廊、短讯等。
该杂志收稿方向广泛,涵盖了政法的多个重要领域和前沿话题,为政法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个交流和分享学术成果的重要平台。
《公民与法治》杂志投稿要求
(1)主题范围:注重涵盖公民权利、法治原则、法律体系、法律教育、司法改革、人权保障、法律伦理等领域的研究和探讨。欢迎与法治和公民权利相关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案例分析、评论文章等。
(2)文题应恰当,简明地反映文章的主题,尽量不用外文缩略语,一般不设副题,中文题名不超过20个汉字,英文题名应与中文题名含义一致,一般不超过10个实词,通栏居中书写。
(3)正文:一般应包括资料与方法、结果、讨论三个部分,层次系统为1~3层,如:“1”,“1.1”,“1.1.1”,各级标序均左顶格,第2层后空1字距排标题。
(4)参考文献:著录作者直接参阅过的公开发表在报刊上的文章、公开出版的图书和在其他媒体上公开的文献,按文献出现的先后,在正文中的相应位置以阿拉伯数字标注。
(5)来稿所涉及的项目如果为国家或地方基金课题,请在来稿中注明课题项目、编号、来源,本刊将优先录用。
(6)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也就是说,摘要就是一篇短文,看完摘要,就知道文章的内容,即解决的问题、所用方法、结果与结论等),不应出现图表、冗长的数学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号、缩略词。
(7)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详细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若有变更请及时通知)、电子邮箱、电话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络。
(8)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GB3100-93),采用国际单位制(SI单位)。文中的外文字符应大小写与上下角标清楚,黑体字符(张量、矢量符号)明晰。
(9)注释主要用于对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篇名、作者注置于当页地脚;对文内有关特定内容的注释可夹在文内(加圆括号),也可排在当页地脚或文末。
(10)文责自负。概不接受抄袭稿件。本刊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都不代表编辑部的意见,均由作者文责自负。
《公民与法治》杂志是由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和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办的学术理论期刊,创刊于1998年,国内外公开发行,国际刊号ISSN为1672-8955,国内刊号CN为13-1345/D,该杂志级别为省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