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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村民参与。
加强政策指导,坚持阳光操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及时公开村庄规划成果,接受村民监督,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方法充分体现村民的意愿和利益。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实际,分类指导,稳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切忌照搬城市建设模式,避免大拆大建。
(三)整体规划,分期实施。
各有关区(县级市)、镇政府应从统筹本地区城乡发展的需要出发,结合村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明确村庄长远建设的整体思路,做好分期组织实施的安排,同时要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改建与新建的关系。
(四)科学建设,节约集约用地。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引导村镇住宅建设,认真落实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推行联排式、公寓式住宅建设模式,节约集约用地。
(五)延续特色,保护环境。
努力保持村庄的自然与人文景观,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最大限度做到不推山、不砍树、不填池塘(河流)、不盲目改直道路、不改变河道的自然流向、不破坏历史文化风貌。
(六)简洁规范,通俗易懂。
规划成果的图文表达方式应简明扼要、规范平实、通俗易懂,确保广大村民关心规划、理解规划、支持规划,进而促进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内容分两部分: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
(一)村庄布点规划。
由区(县级市)政府牵头组织,以镇为单位编制本区(县级市)村庄布点规划。按照节约资源、集聚发展、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各镇的经济发展情况,结合合理布局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节约农村建设用地等方面的要求,对镇域范围内农村居民点进行村庄布点规划,为下一步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提供依据。规划成果应以能指导镇居民点布局、指导开展村庄规划和规划管理为目标。
(二)村庄规划。
在上层次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的指导下,在行政村(包括所辖自然村)村域范围内,对发展型、保留型的行政村及搬迁型的自然村分别进行新村建设规划和旧村改造、整治规划。规划深度参照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
四、工作程序
严格按法定程序开展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查、审批及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村庄规划充分体现村民的意愿和利益。
(一)征询意见。
编制村庄规划过程中,区(县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召开村庄规划成果征询会等方式征求村民意见,并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村庄规划报批前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避免行政命令和包揽代替。
(二)审查。
村庄布点规划由市规划局负责审查,行政村及以下层次规划由区(县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审查。
(三)审批。
村庄布点规划由市规划局按程序审批,行政村规划由区(县级市)政府委托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四)监督检查。
区(县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审批项目以列表形式报市规划局备案;市规划局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村庄规划成果及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工作计划
(一)2007年。优先开展中心镇所属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为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积累经验。
开展农村住宅建筑设计方案征集活动,选取优秀设计方案并编印成册,作为新农村建设住宅的标准图纸免费提供给农民,规范农村住宅建设,使新农村住宅经济实用、造型美观、节能节地并体现地域特色。
(二)2008年。分3批次(每批次为4个月)完成剩余中心镇及部分一般镇共约500条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工作。
(三)2009年。分3批次(每批次为4个月)完成剩余一般镇约380条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工作。
六、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村庄规划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规划局、建委、国土房管局、农业局等,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全面负责统筹全市村庄规划工作,指导各区(县级市)开展规划编制、审查与实施工作,并跟踪、协调、督促和检查村庄规划各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分工。
各有关部门和区(县级市)政府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具体分工如下:
市规划局:制订村庄规划工作方案和编制要求;对村庄规划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支持;组织对村庄布点规划进行审查并按程序审批;对全市村庄规划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汇总各区(县级市)村庄规划编制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市建委、农业局:结合各自职能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及审查工作;协助市、区(县级市)、镇有关部门按照村庄规划组织开展村庄建设、改造及整治。
市国土房管局:结合职能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及审查工作;指导各区(县级市)政府办理新村建设用地手续。
按照市局要求,我局“十三五”规划前期工作要以工业转型升级、信息化建设以及民营经济发展为核心,系统总结“十二五”时期工业、信息化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找出制约工业、信息化和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提出“十三五”时期工业、信息化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制定工业、信息化和民营经济发展等发展指标,确定工业总体布局、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确定需要列入市级“十三五”规划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规划前期和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十三五”规划前期及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局“十三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十三五”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工作,进行宏观决策、督查、指导和组织工作。
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督导、协调、组织、汇总,办公室主任由许建军兼任,具体工作由项目和产业指导股承担。
三、工作分工
“十三五”规划工作是全局性的重点工作,各有关科室按照分工要求把此项工作纳入工作流程,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根据有关工作内容分工如下:
中小企业股:“十二五”阶段民营经济发展成绩、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三五”期间民营经济发展初步思路;“十三五”期间民营经济发展目标;本县区产业集群基本情况;民营经济基本情况;创业辅导基地、人才培训基地创建情况;中小微企业基本情况;需列入市级“十三五”民营经济发展规划的重要事项;需列入市级“十三五”民营经济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有哪些;本县区是否获得过国家、省、市在民营经济方面的授牌、奖励、项目支持及其他荣誉;我县在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
经济运行股:“十二五”阶段工业发展成绩、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三五”期间工业发展初步思路;“十三五”期间工业发展目标;重点企业及概况;需列入市级“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事项;需列入市级“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有哪些;本县区是否获得过国家、省、市在工业发展的授牌、奖励、项目支持及其他荣誉;我县在工业发展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
网络和信息股:“十二五”阶段信息化发展成绩、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三五”期间信息化发展初步思路;“十三五”期间信息化经济发展目标;信息化工作现状;信息化工作发展设想;信息化工作开展较好的领域基本情况;信息技术应用较好的工业企业情况;需列入市级“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有哪些;需列入市级“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有哪些;本县区是否获得过国家、省、市在信息化方面的授牌、奖励、项目支持及其他荣誉;我县在信息化发展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
项目和产业指导股:“十二五”阶段产业发展成绩、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三五”期间产业发展初步思路;“十三五”期间产业发展目标;现有优势产业及基本情况;我县“十三五”期间的产业定位及布局;产业聚集区或工业园区发展情况,主要承载内容、投资主体和运营模式、管理机构情况;需列入市级“十三五”产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有哪些;需列入市级“十三五”产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有哪些;本县区是否获得过国家、省、市在产业方面的授牌、奖励、项目支持及其他荣誉;我县在产业发展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重点实施的项目。
第二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编制城市规划,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大、中城市可以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
第四条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需要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五条承担编制城市规划任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规划设计资格的规定。
第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确定的各项规划原则,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积极采用先进的规划设计方法和技术手段。
第七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对城市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城市建设的历史与现状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城市规划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第八条在编制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对城市空间环境作出统一规划,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城市景观的艺术水平。
第九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进行多方案比较和经济技术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当地居民的意见。
第十条编制城市规划采用的勘察、测量图件和资料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勘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质量要求。
第二章总体规划的编制
第十一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并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
第十二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论证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原则确定规划期内城市发展目标;
(二)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原则确定市(县)域城镇体系的结构与布局;
(三)原则确定城市性质、规模、总体布局,选择城市发展用地,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初步意见;
(四)研究确定城市能源、交通、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重大原则问题,以及实施城市规划的重要措施。
第十三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成果包括文字说明和必要的示意性图纸。
第十四条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第十五条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同时应当对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是总体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当对城市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建制镇总体规划的期限可以为十年至二十年,近期建设规划可以为三年至五年。
第十六条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设市城市应当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应当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包括:分析区域发展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区域城镇发展战略,确定资源开发、产业配置和保护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的综合目标;预测区域城镇化水平,调整现有城镇体系的规模结构、职能分工和空间布局,确定重点发展的城镇;原则确定区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等设施的布局;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的建议;
(二)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三)提出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发展规模,确定城市建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市中心、区中心位置;
(四)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车站、铁路枢纽、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统的走向、断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确定主要广场、停车场的位置、容量;
(五)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讯、燃气、供热、消防、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六)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
(七)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八)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九)根据城市防灾要求,提出人防建设、抗震防灾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
(十)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街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十一)确定旧区改建、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
(十二)综合协调市区与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统筹安排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基础设施和菜地、园地、牧草地、副食品基地,划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
(十三)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的建议;
(十四)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建制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可以根据其规模和实际需要适当简化。
第十七条城市总体规划的文件及主要图纸
(一)总体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收入附件。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以下有关条款同);
(二)总体规划图纸包括:市(县)域城镇布局现状图、城市现状图、用地评定图、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城市总体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及近期建设规划图。图纸比例:大、中城市为1/10000-1-25000,小城市为1/5000-1/10000,其中建制镇为1/5000;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的比例由编制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三章分区规划的编制
第十八条编制分区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作出进一步的安排,以便与详细规划更好地衔接。
第十九条分区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原则规定分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居住人口分布、建筑及用地的容量控制指标;
(二)确定市、区、居住区级公共设施的分布及其用地范围;
(三)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座标和标高,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以及主要交叉口、广场、停车场位置和控制范围;
(四)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风景名胜的用地界线和文物古迹、传统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
(五)确定工程干管的位置、走向、管径、服务范围以及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第二十条分区规划文件及主要图纸
(一)分区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收入附件;
(二)分区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分区位置图、分区现状图、分区土地利用及建筑容量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5000。
第四章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二十一条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或者直接对建设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二条根据城市规划的深化和管理的需要,一般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二十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二)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
(三)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要求;
(四)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座标和标高;
(五)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六)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收入附件。规划文本中应当包括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地区现状图、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
第二十五条对于当前要进行建设的地区,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第二十六条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二)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三)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四)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五)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六)竖向规划设计;
(七)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开展“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准化建设,有效保障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优化基本农田保护区布局和环境,强化对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充分发挥基本农田特别是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功效,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永久性基本农田是指为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不得占用具有较高或潜在生产能力的农用地。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划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永久性原则。永久性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在保护时效内,不得通过规划修改将永久性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除对国家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重点交通、水利、能源、军事项目外,不得占用作为非农业建设用地。
(二)统筹兼顾原则。划定工作中,既要保证高质量耕地划入永久性基本农田,又要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规划划定时要综合考虑、留有余地。根据我县粮食主产区和丘陵的地貌特征,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比率应不低于区域内基本农田总量的80%。
(三)质量保证原则。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要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相结合,与建设用地合理布局相联系,确保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数量充足、土壤肥沃、地力上等、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良好。
(五)实事求是原则。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划定工作中,要充分征求民意,并实行严格的考核验收制度,防止盲目追求保护指标和以次充好。
三、工作目标
- 年将全县90821公顷基本农田的80%划定为永久性基本农田,其中年完成50%以上乡镇和50%以上面积, 年全面完成任务。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年6月-8月)
召开动员会,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和群众动员工作,营造党委政府重视、部门紧密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环境。同时,收集整理现有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土地调查、农业土壤、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方面资料。组建工作队伍,进行业务培训。
(二)永久性基本农田区域的确定(年9月)
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资料以及土壤肥力、生产条件等资料,确定本乡镇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区域和范围。
(三)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划定(年10月— 年10月)
1.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将永久性基本农田逐一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斑上。
2.将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确定的基本农田逐一落实到具体地块。
3.将被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地块逐一落实到农户,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账。
4.依据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按照永久性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地块为基本单元绘制基本农田保护图。
5.在永久性基本农田区域设立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标志,标示出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保护责任人、相关政策规定、示意图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年12月对年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行验收,规范和完善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图、表、册、数据等档案资料,建全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
年12月对 年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行验收,规范和完善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图、表、册、数据等档案资料,建全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国土房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农委、林业局、财政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房管局,由县国土房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组,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各村要配备耕地保护督查员,负责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及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监督、监测、信息报告、宣传等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思想统一到中、市有关文件精神上来,要充分认识保护耕地是全民族、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工作,把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作为耕地保护的重点来抓,抽调专人负责。各种表格、工作进度、总结要按规定时间上报。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工作将纳入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和综合目标考核体系。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开展“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准化建设,有效保障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优化基本农田保护区布局和环境,强化对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充分发挥基本农田特别是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功效,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永久性基本农田是指为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不得占用具有较高或潜在生产能力的农用地。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划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永久性原则。永久性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在保护时效内,不得通过规划修改将永久性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除对国家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重点交通、水利、能源、军事项目外,不得占用作为非农业建设用地。
(二)统筹兼顾原则。划定工作中,既要保证高质量耕地划入永久性基本农田,又要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规划划定时要综合考虑、留有余地。根据我县粮食主产区和丘陵的地貌特征,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比率应不低于区域内基本农田总量的80%。
(三)质量保证原则。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要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相结合,与建设用地合理布局相联系,确保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数量充足、土壤肥沃、地力上等、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良好。
(四)科学协调原则。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土地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成果为基础,并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相协调。要充分利用先进测绘和信息化技术,努力提高成果质量。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拓展区,基本农田弹性控制区和海拔1500米以上并纳入移民规划的区域,地形坡度大于25度或台面坡度大于15度和严重退化、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耕地,不得划定为永久性基本农田。
(五)实事求是原则。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划定工作中,要充分征求民意,并实行严格的考核验收制度,防止盲目追求保护指标和以次充好。
三、工作目标
-年将全县90821公顷基本农田的80%划定为永久性基本农田,其中年完成50%以上乡镇和50%以上面积,年全面完成任务。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年6月-8月)
召开动员会,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和群众动员工作,营造党委政府重视、部门紧密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环境。同时,收集整理现有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土地调查、农业土壤、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方面资料。组建工作队伍,进行业务培训。
(二)永久性基本农田区域的确定(年9月)
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资料以及土壤肥力、生产条件等资料,确定本乡镇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区域和范围。
(三)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划定(年10月—年10月)
1.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将永久性基本农田逐一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斑上。
2.将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确定的基本农田逐一落实到具体地块。
3.将被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地块逐一落实到农户,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账。
4.依据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按照永久性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地块为基本单元绘制基本农田保护图。
5.在永久性基本农田区域设立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标志,标示出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保护责任人、相关政策规定、示意图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四)检查验收(年12月-年12月)
年12月对年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行验收,规范和完善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图、表、册、数据等档案资料,建全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
年12月对年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行验收,规范和完善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图、表、册、数据等档案资料,建全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国土房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农委、林业局、财政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房管局,由县国土房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组,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各村要配备耕地保护督查员,负责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及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监督、监测、信息报告、宣传等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思想统一到中、市有关文件精神上来,要充分认识保护耕地是全民族、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工作,把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作为耕地保护的重点来抓,抽调专人负责。各种表格、工作进度、总结要按规定时间上报。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工作将纳入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和综合目标考核体系。
2017年是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在整个“七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切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根据我乡“七五”普法规划,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2017年度普法工作方案:
1、集思广益,打好调研基础,’提高“七五”普法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开展公民普法教育现状调查,发放调查问卷200多份,了解群众法律意识现状、法制知识现状、普法参与现状和民众对普法工作的展望等事项,为“七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实施打下基础。
2、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继续加大与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和谐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力开展有关经济社会秩序尤其是市场秩序、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农民工维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刑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需求,提高全民法律意思与法治观念。
3、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加强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 “3·15”、“6·26”“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采取普法联动机制,整合全区法律资源,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单位,实行“普调结合、以虚促实、以虚做实”的方法,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正当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和谐化解。
二、制定措施,全面部署“七五”普法启动工作。
1、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成绩,大力推广“六五”普法工作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做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要深入研究普法工作的困境与难题,探寻解决这些困境和难题的方式方法,制定新形势下“七五”普法工作的具体措施,做好“七五”普法的启动准备工作,进一步整合普法工作资源,积极争取市司法局法调办的支持与配合,使人、财、物在“七五”普法工作中得到有力的保障,实现与“七五”普法的无缝对接,促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纵深发展,为建设和谐开发区、法治开发区、平安开发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做好动员部署,加大工作指导力度。今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动员,加快工作部署,营造良好普法氛围与舆论环境。 2016年4月份,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制定下发全区2016年普法检查验收各项指标,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全区“七五”普法的实施具体内容、步骤、措施和方法。
一)建筑立面改造
对现有建新区约1.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95000平方米房屋临街外立面风格进行改造,按照巴渝风格。打造西部地区的特色魅力城镇。
二)综合管网敷设
净化空中视线,为配合特色风貌镇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将路沿线(市农业学校至区五院段)主要的路口和干道上的各类架空电缆(包括通讯、有线电视、电力等)地埋。启动建成区内的给水主管网升级改造,新建三级污水下排管网,其中实施地埋的电缆管线长3440米,新建和改造污水及下排管网9580米,同时对原有挤压式垃圾中转站进行扩容升级,并由城管所加强对城区垃圾的清运和管理。
三)人行系统改造
同时对因标高不一而导致的原有人行道倾斜扭曲等不规则地段进行优化处理。三角碑等主要人流集中地段架设人行天桥,对建成区人行道路面进行重新统一换装。以彻底解决城区人车混杂,安全隐患突出的现状,为风貌镇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四)绿化景观整治
提升城市形象,为了彻底改变城区环境。体现后花园魅力和与特色风貌镇建设相配套,由委托大地园林公司对路黄金桥至陶然居段和风貌镇建设范围内的主要市政支路共9500米长的道路两侧重新进行绿化方案的设计。
五)交通路网组织
规范车辆临时停放位置。分段实施长约2.6公里长的城区分流道建设,三角碑处修建四向停车港。以解决所有进出驿的车辆在三角碑处形成瓶颈阻塞的问题。根据资金节余情况对长约1.5公里的建成区尚未油化的道路进行油化处理。
六)节点灯饰工程
实施项目区内主要节点的灯饰装点工程。根据外立面改造情况。
二、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及责任分工
综合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职责:
1.负责整个方案的策划与实施;
2.负责各工作小组、区级部门、社会单位的联络与协调;
3.负责风貌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社会单位及住户入户宣传工作;
4.负责收集汇总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
工程建设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区城乡建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市政园林局、区交巡警支队、政府、公司
职责:
1.负责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2.负责工程建设和验收;
3.负责对工程预算初审、过程管理监督和项目结算初审。
4.负责工程建设期间交通组织、施工安全。
拆违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园林市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管理所、驿工商所、驿国土所、驿派出所、相关社区
职责:
1.负责对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和户外非法广告进行清理整治;
2.负责对需要重新设计户外广告标牌数进行统计;
3.负责督促各个商家按风貌综合整治工程总体设计要求重新制作标牌。
宣传报道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风貌综合整治工程总体新闻宣传方案的策划和联络相关媒体;
2.负责对风貌综合整治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和居民进行宣传动员;
3.负责工程建设宣传报道;
4.收集整治变迁影像和文字史料;
5.其他有关宣传事项。
治安维稳组
职责:
1.保持社会稳定;负责对整治涉及的单位和群众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和情绪疏导。
2.负责其他安全保卫工作。
交通秩序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
保障整治工程按进度正常施工;负责工程建设期间交通组织、指挥。
加强交通疏导,规范车辆停放。取缔非法营运的各种机动车。
二)资金使用制度
区城乡建委设立专户,区财政局、政府安排资金计划。按工程进度拨款;
工程进度款先由公司进行内审,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经审核后报区城乡建委申请进度款,区城乡建委审批后及时拨付拨给相应单位;
工程结算款先由公司内审,根据合同条款。经审核后报区城乡建委审批并报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审计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加强资金审计力度。区审计局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采取造价控制全过程跟踪审计。
三、资金来源
其中区财政出资7500万元,驿特色风貌镇建设估算总投资9000万元。主要用于综合管网改造、人行系统升级、交通路网建设、城区绿化及建筑外立面改造和工程监理及;政府自筹1500万元(此投资为一期建新区改造,二期旧城区改造正在策划中)主要用于长约500米的区五院道路、长约1000米的白电路、三角碑4个公交停车港建设和驿都广场人行道环境整治,风貌镇所有项目设计、地下管网探测和租地拆迁等费用列支。
四、建设计划
第一阶段:进场准备阶段(年3月10年5月31日)
王府镇蒙古族小学现有中心校1所,村级小学8所,在校学生总计1516人,教学班73个,教师总数165人。有市级示范园1所,有5个班,幼儿教师10人。现有180名幼儿接受幼儿教育,全镇村小学前班8个,有教师8名,学生74名。一级教师77人,二级教师87人,三级教师1人。省、市、县骨干教师33人,市、县教学标兵、能手、新秀13人。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每一所学校,保障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为宗旨,均衡配置经费、设施、设备、师资等办学资源;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加快标准化建设为载体,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实现镇内各村小义务教育初步均衡为目标,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办学水平的差距,提高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工作目标
1.到2012年镇内一所中心校和八所村小达到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基本实现镇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
2.实现镇内学校间校园校舍、仪器设备、图书、公用经费、师资队伍和教育教学管理等均衡发展,基本解决本镇内的择校问题和大班额问题。
3.坚持内涵发展,强化质量意识,将学生的全面发展、成长成才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以提高质量为目的,努力缩小学校间教育质量差距。
4.健全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投入、设施设备改善、教师补充、教师交流、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科研等方面制度。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评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年工作任务
中心校、阿拉嘎、腰大洼三所学校达到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学校设置。实现学校布局基本合理,全镇各校学生能就近入学。
(1)所学校走读学生上学途中单程步行时间,低年级超过30分钟,高年级超过45分钟。年五所学校走读学生单程时间达到规定要求。
(2)班数班额。中心校25个班,4个班超班额,现在最大班额51人,按要求超额6人。在年10月份新教学楼建成后班额控制在45人以下。目前,8所村小班数班额全部附合要求。
2.校园校舍。
中心校新建教学楼9000平方米,三所村小均新建校舍540平方米。使四所学校校园校舍符合国家相关的建设标准,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符合防灾避险安全要求。实现教学、办公、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合理分区。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不低于5.2平方米。
3.装备条件
(1)学生课桌椅。中心校购置1038套,腰大洼购置45套,达到每生有一套符合国家设计标准课桌椅。再购置部分常用教学设备,并满足实际教学需要。
(2)科学实验室装备。中心校购置8340件,需资金176491.9元。阿拉嘎购置5106件,需资金109091.4元。腰大洼购置5109件,需资金110762元。其它学科教学仪器设备也要适当配置,才能基本满足实际需要。
(3)藏书,中心校购进图书1.1万册,需资金129580元。
(4)音像资料、电子读物。中心校、腰大洼、阿拉嘎要适当配置音像资料、电子读物,才能基本满足实际需要。
(5)计算机网络装备:中心校购置微机25台,腰大洼购置微机15台,阿拉嘎购置微机15台。
4.师资队伍
(1)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4〕65号)规定,全镇共缺编42人。中心校缺编35人。通过吸收特岗教师8人,村小调入,或争取师范院校毕业生等方式,满足了教育教学和教师离岗进修的需要。
(2)能按要求配齐学校领导,领导成员的年龄、专业结构合理,分工职责明确。
(3)教师取得相应教师资格。通过培训2名教师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基本合理。
(4)实行教职工工作考核制度,完善教职工激励机制。
(5)保证教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和对外交流。每学年教师参加上一级业务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中心校县级以上培训)。
5.办学经费
(1)教职工工资按照省有关规定能做到按月足额发放。
(2)严格执行收费规定,收费公示制度健全,无乱收费现象。
6.教育教学管理
(1)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深化课程改革,建设学校特色文化。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教学,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6小时。
(2)实行校长负责制,健全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制定学校章程,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实现规范管理。
(3)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立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评价机制,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建立学区学龄前1年人口及学龄人口登记制度,按照规定时间就近免试入学。
(4)健全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制度,学生达到零辍学。
(5)每个教学班配备一名任课教师做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家长的联系制度。
(6)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在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品德、纪律、法制、行为规范养成、心理健康等方面教育。落实教职工德育工作职责,发挥教师的表率作用。建立与学生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
(7)严格执行《省义务教育教学常规》。按照课程计划的要求开全课程,开足课时,教学进度适中。不占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集体上课或辅导。
(8)按规定开展间操、眼保健操等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每学年举办一次运动会。经常开展课外艺术活动。每学年举办一次全校文艺活动。
(9)每学期利用当地校外教育和活动场所,依托企业、乡村和社区,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2次。
(10)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学校统一组织和安排下,由班主任主持,各科任课教师参加,同时听取全体同学和家长等各方面的意见。学生学业评价工作,日常考察由任课教师负责,期中期末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11)建立比较完善的校本教研、科研和校本培训制度,健全教师集体备课、听课、评课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2)各年级全科合格率:不低于97%。毕业年级学生毕业率达到98%。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5%,近视眼年新发病率控制在7%以内。
(13)实行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学校设施、消防、用电、卫生等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每学期期初、期末组织安全检查两次,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二)2011年工作任务
三所学校达到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校园校舍。
三所村小分别加固校舍939平方米、596平方米、471平方米。使三所学校校园校舍符合国家相关的建设标准,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符合防灾避险安全要求。实现教学、办公、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合理分区。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不低于5.2平方米。
2.装备条件
(1)学生课桌椅。外五家村小购置73套,哈马尔村小购置67套,三岔沟村小购置45套,达到每生有一套符合国家设计标准课桌椅。再购置部分常用教学设备,并满足实际教学需要。
(2)科学实验室装备。外五家购置4512件,需资金109686.1元,哈玛尔村小购置5169件,需资金111140.6元。三岔沟村小购置5234件,需资金109530.2元。其它学科教学仪器设备也要适当配置,才能基本满足实际需要。
(3)藏书,小购进图书1000册,需资金11780元。三岔沟村小购进图书900册,需资金10602元,外五家村小购进图书600册需资金7068元。
(4)音像资料、电子读物。村小要适当配置音像资料、电子读物,才能基本满足实际需要。
(5)计算机网络装备:小均购置微机15台。三岔沟村小购置微机10台。
3.师资队伍
(1)三岔沟缺编4人。通过村小教师交流,或争取师范院校毕业生等方式,满足了教育教学和教师离岗进修的需要。
(2)保证教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和对外交流。每学年教师参加上一级业务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含中心校培训)。
5.办学经费
(1)教职工工资按照省有关规定能做到按月足额发放。
(2)严格执行收费规定,收费公示制度健全,无乱收费现象。
6.教育教学管理
(1)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教学,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6小时。
(2)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建立学区学龄前1年人口及学龄人口登记制度,按照规定时间就近免试入学。
(3)健全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制度,学生达到零辍学。
(4)每个教学班配备一名任课教师做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家长的联系制度。
(5)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在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品德、纪律、法制、行为规范养成、心理健康等方面教育。落实教职工德育工作职责,发挥教师的表率作用。建立与学生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
(6)严格执行《省义务教育教学常规》。照课程计划的要求开全课程,开足课时,教学进度适中。不占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集体上课或辅导。
(7)按规定开展间操、眼保健操等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每学年举办一次运动会。经常开展课外艺术活动。每学年举办一次全校文艺活动。
(8)利用当地校外教育和活动场所,依托企业、乡村和社区,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2次。
(9)学生学业评价工作,日常考察由任课教师负责,期中期末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10)建立比较完善的校本教研、科研和校本培训制度,健全教师集体备课、听课、评课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1)各年级全科合格率:不低于97%。毕业年级学生毕业率达到98%。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5%,近视眼年新发病率控制在7%以内。
(12)实行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学校设施、消防、用电、卫生等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每学期期初、期末组织安全检查两次,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三)2012年工作任务
三所学校达到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校园校舍。
、两所村小均新建校舍540平方米。使两所学校校园校舍符合国家相关的建设标准,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符合防灾避险安全要求。实现教学、办公、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合理分区。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不低于5.2平方米。
2.装备条件
(1)学生课桌椅。购置45套,购置79套,达到每生有一套符合国家设计标准课桌椅。再购置部分常用教学设备,并满足实际教学需要。
(2)科学实验室装备。购置5078件,需资金108380.1元,购置5160件,需资金113094.4元。购置5023件,需资金111425.5元,其它学科教学仪器设备也要适当配置,才能基本满足实际需要。
(3)藏书,购进图书380册,需资金4476.4元。
(4)音像资料、电子读物。、、三所学校要适当配置音像资料、电子读物,才能基本满足实际需要。
(5)计算机网络装备:村小购置微机10台。村小购置微机15台。
4.师资队伍
(1)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4〕65号)规定,学校缺编4人。通过村小教师交流,或争取师范院校毕业生等方式,满足教育教学和教师离岗进修的需要。
(2)保证教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和对外交流。每学年教师参加上一级业务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含中心校培训)。
5.办学经费
(1)教职工工资按照省有关规定能做到按月足额发放。
(2)严格执行收费规定,收费公示制度健全,无乱收费现象。
6.教育教学管理
(1)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深化课程改革,建设学校特色文化。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教学,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6小时。
(2)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建立学区学龄前1年人口及学龄人口登记制度,按照规定时间就近免试入学。
(3)健全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制度,学生达到零辍学。
(4)每个教学班配备一名任课教师做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家长的联系制度。
(5)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在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品德、纪律、法制、行为规范养成、心理健康等方面教育。落实教职工德育工作职责,发挥教师的表率作用。建立与学生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
(6)严格执行《省义务教育教学常规》。照课程计划的要求开全课程,开足课时,教学进度适中。不占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集体上课或辅导。
(7)按规定开展间操、眼保健操等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每学年举办一次运动会。经常开展课外艺术活动。每学年举办一次全校文艺活动。
(8)利用当地校外教育和活动场所,依托企业、乡村和社区,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2次。
(9)学生学业评价工作,日常考察由任课教师负责,期中期末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10)建立比较完善的校本教研、科研和校本培训制度,健全教师集体备课、听课、评课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1)各年级全科合格率:不低于97%。毕业年级学生毕业率达到98%。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5%,近视眼年新发病率控制在7%以内。
(12)实行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学校设施、消防、用电、卫生等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每学期期初、期末安全检查两次,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和落实工作职责。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规划和组织实施,保证按计划推进,着力缩小学校间的差距。
2.完善组织协调机制。要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作为考核各村小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
3.深化新课程改革。必须开足开齐国家课程,注重地方校本课程的研发;定期开展教学交流活动,建立送教下乡制度,每学期定期选派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上公开课、示范课,开展教学互助;充分探索新课程改革后的对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积极发展幼儿教育。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办好中心幼儿园,发挥市级示范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提升学前教学水平。
5.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动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促进教育技术与各学科教学的高效整合,真正做到面向学生、走进课堂、用于教学。要充分发挥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作用,提高使用效益。
城南住宅供应量最大
年,我市新增各类住房的空间布局为:城北约占21%,城南约占26%,城西约占17%,城东约占23%,其他(包括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航天科技产业基地)约占13%(见附表2)。
小区规划更科学市民居住更惬意
我市今后建设的住宅项目将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根据规范,主城区住宅小区平均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居民汽车停车率不应小于10%;采用集中供热的住宅面积达到同期住宅开发总面积的40%。住宅小区的管理和服务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满足不同居住者的不同要求,营造人性化生活环境。此外,住宅小区建筑形式还要结合我市自然和人文环境,挖掘地方民族传统特色及当地的历史、文化、民风,融入地域文化的内涵。建设一批既与传统民居一脉相承,又体现多元文化的融合,同时符合当代居住特点的住宅小区。
着力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问题
为切实解决我市最低收入及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建设规划明确提出要健全和落实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严格控制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规范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今后,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的前提下,我市将优先考虑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确保此类用地及时快速到位,为建设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创造条件,从而缓解商品住房的供需矛盾,控制房价上涨幅度,保障最低及低收入家庭居住用房需求。
此外,我市还将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管理,明确此类建设项目供地条件。严格控制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管理,向社会公开房屋建设成本构成和住房售价因素构成,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同时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行为。明确低收入家庭的收入界限、购买对象条件、购买程序、价格确定办法,并制订监督查处办法及上市交易办法等。严格加强管理,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行为,严禁开发商擅自更改销售价格,确保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不变。
注重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在我市加快解决最低及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并初步取得成效的同时,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正变得越来越突出,需要政府给予适当的帮助。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好住房问题,是健全住房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扩大内需、调整消费结构的重要举措。
村位于镇北2公里处,辖区内有11个自然村、20个村民组,1463户人家,总人口6700人,耕地面积7000亩,土壤肥沃、气候温暖湿润,适宜种植大豆、小麦玉米、油菜等农作物以及梨、苹果等水果。近些年来,我村村民大胆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型农业发展模式,大搞秋延辣椒种植等大棚蔬菜,已经形成初步规模,收到了一定的经济效益。能繁母猪、肉鸡、波尔山羊等养殖户也逐渐增多,人均纯收入逐年提高。
二、村庄现状
1、从村民住房方面看,大多数村民都住上了砖混结构的大瓦房,很多农户住上了楼房,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2、道路交通方面,我村已经通了柏油路和沙石路,但长度不够,村内道路硬化率较低。
3、电力通讯设施方面。全村都已通电,有线电视、移动电话用户逐年增多。
三、我村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
1、今年来,因多种原因,我村逐渐成了一个空心村。房屋建筑逐渐向村外衍射,并且房屋杂乱无章,较分散。村内一些老建筑长期闲置,不仅影响了我村的整体形象,而且造成极大的土地浪费。
2、根据规划要求,总体对老村庄进行改造,完善道路交通系统,着力改善村民住房条件。尽量充分利用老村中可利用的空闲地和闲置房屋所占地。
四、我村建设性规划
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科学规划。
1、住房方面:先搞试点,建成一部分标准房,或者鼓励村民按照统一标准建房,尽量选用原来宅基地,节约利用土地。
2、道路交通方面:积极争取“村村通”工程款项,扩大我村道路硬化率,美化、硬化我村道路。
3、沼气池建造。积极鼓励引导村民新建沼气池,使用新能源,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家禽粪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