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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宇宙中,地球是我们至今所知道的惟一有生命存在的星球,人类是地球生命系统的一部分,是大自然长期进化的产物,也是地球上惟一有完整的知识系统、价值系统和道德系统的高级生物。人类被称为万物之灵,但不是万物的主宰,不能脱离自然而存在,应当和自然和谐相处,否则就会自毁家园。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这种认识,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历史时期,从对自然的恐惧、取媚、亲和,到人与自然的分化、对自然的探索和征服。当人类终于可以高昂着头颅蔑视自然的时候,也受到了大自然无情的惩罚,人类最终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在自然中的位置。在人类对自然的认识过程中,人性的发现、人类崇高地位的确立,是人类摆脱自然和社会奴役的精神力量。而当人类把自己视为自然的主宰,任意破坏和掠夺的时候,猛然醒悟已经走到了绝路。今天,当我们面对全球性的生态危机、环境恶化的势态,不得不考虑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而要实现这一长远目标,就必须确立一种人与自然关系的现念。
当然,要纠正人们长期形成的错误认识,决非一朝一夕的事情,我们在讨论人与自然关系的现念之前,有必要对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历程进行认真地反思和清算。
一、天人合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观
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上被称为天人关系。东方民族习惯于或者说更擅长于将“天”与“人”置于一个彼此相连的大系统中,来思考两者之间的关系。中国古代哲学史上的“天人合一”、“道”、“气”等哲学命题,都体现了东方文明中“天人合一”的思想。这种思想有三种表现形式: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天人合一论”;以庄子为代表的“天人交融论”和以荀子为代表的“天人相分论”。
“天人合一”观念产生较早,殷商时期人们把有意志的“天帝”看作宇宙的主宰,凡征伐、狩猎等重大人事活动,都要通过占卜来揣摩天意,再作决断。殷商时期的这种宗教思想,经孔孟升华为哲理性的天人观。
孔子维护“天”的至上尊严,主张以“天意”建立人间尊卑秩序,协调人和自然的关系。孟子发展了孔子的天人思想,他首先论证了天赋道德论,进而提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的命题,这种“天”与人性、内心的统一,要求人以道德规范约束自己,以求接近人与天的和谐。汉代董仲舒进一步肯定了“天人合一”论,认为人事与自然规律有类别同形和序列的同构,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天人感应”、“灾异谴告”学说,这一系统化了的“天人合一”思想注重社会人事,把人和自然的关系完全淹没在天道王权的体系之中。宋明理学继承了秦汉以来由董仲舒系统化了的“天人合一”论,程朱、陆王从唯心主义出发,主张“天理”与“心性”相结合,人性成为联结天和人的纽带,从而把“天人合一”改造为心性之学。
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文化的“天人合一”思想,将社会道德规范转化为人的内心道德要求,使人们致力于向内修身养性,而不是向外探索自然。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儒家思想虽希冀建立人和自然的和谐关系,但却成为阻碍自然科学发展的因素之一。
在中国思想史上,老庄“天人交融”思想更为深刻。老子建立的天人关系是基于无为状态的与天和谐的理想。庄子以“气”作为沟通天人的物质基础,认为天地、物、人都是阴阳之气的对立与合成,故日“通天下一气耳”。这种人和自然交融的观念是对人和自然默契关系的肯定,但是·,这种肯定是建立在否定人的主体地位的基础上的,要求人无条件地顺从自然。
与天人合一的思想相对立,中国古代哲学中还有天人相分的一派。这一派的代表人物是荀子。荀子认为,“天”与“人”,天道与人道是分属不同范畴的问题。荀子强调天人相分,认为“天”与“人”各有自己的职责。荀子提出“天人相分”,一方面把天解释为自然界及其变化规律;另一方面肯定人的主观能动性,如“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莱亡。”天道自然不能干预人事,人也不能违背自然规律。荀子区别天和人,否定了自然变化和社会治乱的联系,确立了人是自然的一部分的观念;同时,把人从天命主宰之下解放出来。可以说“天人相分”哲学命题蕴含着“天人合一”的思想,突破了儒家的天人合一论,既承认客观规律的作用,又肯定人的主观能动性。
纵观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观,一个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而不是对立。儒家通过内省本心达到与天的沟通、天理与心性的合一。尽管儒家所谓的“天”是道德化的或者是抽象的,还不能完全等同于我们今天所说的自然,但却体现出人对自然的一种亲和与包容。道家从自然哲学立论,主张通过“抱一”、“体道”达到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这种观念上的回归自然虽然有消极顺从之嫌,可本质上表现了人是自然一部分的思想。儒、道两家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在历史上互抗互补,对天人关系的理解殊途同归,共同积淀成为中国人的稳定的心理定势和价值取向。今天,当我们面对严重的生态挑战时,重温古人的天人关系思想,在崇敬前人对自然关怀的同时,更深切地感到应当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吸取营养,重新确立人与自然的平等信念。
二、主客二分—西方传统哲学的主流
西方文化的源头是古希腊文化。在天人关系上,古希腊虽有天人和谐说,但希腊哲人更擅长于将“天”—自然作为外在于人类的、独立的认识对象,形成较为发达的自然哲学。例如柏拉图的“理念说”,把理念世界和感性世界对立起来,这种主客两分的观念,成为近代西方思维的起点。同时,古希腊还用神话的形式折射出人和自然关系的认识,一方面表现了人和自然的局部分化,使人得以从自然本体中挣脱出来,审视自身、观察自身;另一方面,人和自然的分化还处于初级阶段,人类以自然神论的形式保持着对自然的崇敬。
在欧洲中世纪,上帝出现在人和自然之间,人间扭曲了的社会关系幻化为上天的神力。宗教哲学代替了古希腊的自然哲学,一神教取代了多神教,超自然的上帝取代了自然神。一神论将人从自然中分裂出来,赋予人格化的神以超自然的力量,把对自然的崇拜转变为对神的崇拜,将人和自然统一于神力,忽视了人对自然的关怀。由此可见,西方的传统哲学不论是自然哲学,抑或宗教哲学,一个突出的特征就是将人从自然中分离出来,使人与自然处于一种对立的状态。这种主客两分的思维方式不可能产生天人合
一、物我一体的天人观,只能派生“人是自然的立法者”的思想。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这已隐含了导致当代生态危机的思想根源。
进人近代之后,人文主义和科学精神的觉醒,突破了欧洲中世纪僵化的神学秩序。人文主义高扬“人性”的旗帜,以与“神性”抗衡,对人自身的力量和创造性充满信心,一时间,大写的“人”,为万物之灵的“人”,成为被崇仰的新偶像;科学精神则激起对自然界、宇宙万物的不倦探求,哥白尼、布鲁诺、伽利略托勒密体系,使自然科学摆脱了神学婶女的卑微地位,成为认识自然、进而征服自然的锐利武器。
培根从唯物主义立场出发,论证人的认识能力能够通过经验归纳方法把握自然界的规律,并提出“知识就是力量”的著名论断,成为近代人类征服自然的座右铭。培根指明的方向,促进了经验自然科学的迅速发展。这种推崇自然、探索自然,又偏重于实用功利性的观点,在当时推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笛卡尔从不同角度论证了与培根相同的原理。他突出强调理性的力量和地位,认为一切在过去被确立了的“权威”与“信仰”之类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都要经受理性的“普遍怀疑”的检查,只有人的“理性”是真实的,万能的。因此,笛卡尔豪迈地提出“……借助实践哲学,我们就可以……使自己成为自然的主人和统治者。”笛卡尔还发展了精神与物质截然两分的二元论,认定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各行其是,只受自身规律的支配。这种“笛卡尔主义”引导近代人类走向与自然分离以至对立的道路,正如阿尔·戈尔所说:按照笛卡尔的解说,我们与地球无关,有权将地球仅仅视为一堆无生命的资源,可以随意掠取。
康德哲学有浓郁的人文主义色彩,他提出了“人是目的,而不仅仅是手段”,人是“绝对价值”和“客观目的”等著名论点,并把这看作是最高的道德律。康德哲学的特点不是一般地表明对人的关怀和强调,而是突出地提出了人是自然的主人这一思想,即“人是自然的立法者”思想。黑格尔以“绝对唯心主义”的荒诞形式,把绝对理性不但视为全部自然界的主人,甚至把自然界看成是“精神”的“外化”的结果。这样,“理性”或“精神”就成了自然界的“创世主”。这实质上是把人的理性提高到了至高无上、支配一切的地位。
西方传统的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把人与自然加以分割地考察,把自然仅仅作为一种外在物,一种供人类加以运用和改造的对象。他们看不到人与自然的融合,不理解人也是自然的一部分。这种传统的理性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相结合,使人的主体性更加膨胀,人与自然的关系终于出现了危机。正是在这种弘扬理性,倡导实验科学的主流文化的影响下,欧洲的工业文明得以迅猛发展。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人类控制了许多自然力,取得了征服自然的许多成果。而“人是自然界的主宰者”这种观念也走向了极端。当我们面对严重的生态危机挑战时,重温中西传统文化有关天人关系的思想,对当代人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福斯特对马克思生态学思想的论证及其问题
在福斯特看来,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就是生态唯物主义,马克思批判地继承并超越了伊壁鸠鲁以来的唯物主义传统,达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的统一。为论证马克思的生态学思想,福斯特所做的工作主要是梳理马克思的思想发展史,整理出马克思唯物主义思想的历史谱系,其论证的主要节点有以下三个方面。
(1)伊壁鸠鲁是福斯特考察唯物主义的历史起点。在福斯特看来,伊壁鸠鲁哲学的两大要素是反对宗教目的论和自然决定论,二者又是相互关联的,反对目的论是为理解自然服务的,这是伊壁鸠鲁的最终目的。福斯特进而认为,唯物主义本身的发展就是伊壁鸠鲁的目的。“伊壁鸠鲁推进了一种主要是思辨型的唯物主义,它完全不同于柏拉图的那种对思辨的唯心主义式热爱。”①但这并不符合历史事实。作为对希腊化时代状况的反应,伊壁鸠鲁哲学的主题是伦理学,即人的幸福问题,物理学是从属于伦理学的,而不是相反;自然在伊壁鸠鲁那里并不构成独立的认知意义,福斯特是以近代哲学认识论框架生搬硬套在晚期希腊哲学上。
(2)福斯特对马克思博士论文的解读。福斯特认为,“马克思回顾了伊壁鸠鲁的哲学,为的是揭示伊壁鸠鲁的哲学是怎样预示了17世纪至18世纪欧洲启蒙运动中的唯物主义、人文主义和抽象的个人主义的兴起的。”②马克思受到伊壁鸠鲁唯物主义的自然哲学的影响,批判宗教和目的论,对马克思来说,伊壁鸠鲁最重要的遗产就是唯物主义和人文主义。这时的马克思在用唯心主义的形式表达唯物主义的思想内容。
(3)费尔巴哈在马克思思想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福斯特认为,费尔巴哈的《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在黑格尔的自然哲学体系上实现了与黑格尔的决裂,恢复了感觉论的自然唯物主义原则;通过费尔巴哈,马克思彻底摆脱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重新确认实在论和自然主义。尽管马克思后来“批判了费尔巴哈哲学中的思辨的、非历史方面的内容,但是,费尔巴哈自然主义的唯物主义仍然回响在马克思成熟的历史唯物主义之中。”③这成为马克思批判宗教思想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福斯特完全没有认识到费尔巴哈哲学实质及其理论贡献,他是站在现代形而上学的立场上来理解费尔巴哈的。事实上,费尔巴哈对黑格尔思辨哲学的批判是对整个哲学即一般哲学――形而上学的批判,这其中既包括抽象的唯心主义,也包括抽象的唯物主义。这才是真正影响马克思之处。马克思接受了费尔巴哈的感性对象性原则,从现实的人出发,批判黑格尔的法哲学和国家哲学,进而讨伐整个形而上学,并最终以对象性的活动即实践为基础完成对以黑格尔为代表的近代形而上学的批判,在本体论上实现最本质的革命。
二、评价
首先,福斯特在根本上是从近代西方哲学认识框架出发解读马克思,把马克思拉回到康德以前。福斯特所理解的唯物主义是所谓本体论的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三者的凑泊,福斯特先确立了一般唯物主义立场(即本体论和认识论的唯物主义),再说明马克思哲学隶属于一般唯物主义,最后指出马克思哲学的特征,马克思“在他更普遍的唯物主义自然观和科学观中,他既接受了‘本体论的唯物主义’也接受了‘认识论的唯物主义’。”④这样的论述结构本身就说明,福斯特的哲学结构仍然处于近代西方哲学认识论框架之内,这本质上是一种形而上学。福斯特所理解的马克思正是马克思本人所反对和批判的。
其次,马克思哲学是一般唯物主义还是历史唯物主义?事实上,马克思理论关注的重点始终落在人类社会,尤其是市民社会上,他从来就没有返回到一般唯物主义立场,先确立抽象的本体论的唯物主义,再结合社会历史形成唯物主义历史观。这种理解仍然依附于现代形而上学的基本建制,而马克思哲学所针对却恰恰是全部形而上学。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并不涉及自然与社会的领域划分,而是以实践为基础的、针对形而上学的根本性历史原则,即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来解释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历史唯物主义才是我们理解其他一切哲学理论和哲学问题的真正的基础和出发点。
最后,关于实践。在福斯特的语境下,实践是唯物主义历史观中的一个范畴,是社会变化中一个推动环节,与唯物主义自然观基本无涉。福斯特着重强调的是唯物主义的辩证特征,而少有提及实践,实践在其理论中并不构成基础地位。他所谓的“新陈代谢”也仍然是缺乏历史规定性的抽象概念,因为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历史具体地取决于人类的实践的发展水平,离开这一点强调所谓的“新陈代谢”便容易失去客观规定性,从而陷入主观主义。但是,实践是什么?
马克思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⑤在当代哲学理论中,“实践”一词的内涵几乎无所不包,滥觞为包括了从日常生活、饮食起居到理论研究、文化活动等等的一切人类活动。而实践若包括了一切也就失去了一切。因此,必须确定实践的内核,即根本的、基础的、第一性的方面,这就是以生产力为根本的经济基础,而生产力就是人们以使用工具制造工具为特征和标志的物质生产的实践活动。因此,实践作为区别人的活动与动物活动的特征,其基础的含义便首先是以使用―制造工具为根本的物质性操作活动,也就是社会生产活动。人以此为基础区别于其他动物,形成了不同于任何其他动物群体的人类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使用制造工具为特征的人类物质性生存劳动,这才是实践的内核。明确这一点,才能真正理解马克思哲学――历史唯物主义。
【参考文献】
在哲学界,萧焜焘先生(1922-1999)以研究黑格尔哲学、自然辩证法着称,人们很少提到他的技术哲学思想。事实上,在他的哲学体系中,技术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萧焜焘技术哲学的研究进路十分独特,其技术哲学的思想内容也极其深邃而广阔,学界应关注之。
一、技术哲学研究的基础地位
萧焜焘十分重视技术哲学研究。首先,可以从他的主要着作的文本结构中找到“客观证据”。这就是,在他最重要的学术着作《自然哲学》和《科学认识史论》中,“技术哲学”研究都处于极关键的“位置”。在《自然哲学》中,“技术论”作为整本书的四篇之一,是他整个《自然哲学》的终点。在他看来,“技术运动”是宇宙自然辩证运动的最高篇章。同样,在《科学认识史论》中,“工程技术与现代哲学唯物论”作为全书的最后一章,由他亲笔撰写。他正是在当代工程技术发展中看到了科学与哲学复归于“辨证综合”的现实途径。
其次,还可以从他的一系列言论中找到根据。关于“技术”地位的言论。一方面,萧焜焘指出,技术在生产、经济、社会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现代的巨大的社会生产力中,技术竞成了它不可缺少的核心力量。”另一方面,萧焜焘指出,技术在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领域的作用也日益显着。“技术的这种从自然到社会、从理论到行动的两栖特点,奠定了它在科学与哲学中的主导地位。当今科学与哲学的发展,工程技术活动将起决定性的作用。”在这里,“技术”与“科学”、“哲学”并列,并被视为居于“主导地位”、对“科学”、“哲学”的发展将起决定性作用。如此高度地评价“技术”,这在哲学界尚不多见。
萧焜焘明确地反对轻视技术的思想传统。在中国历史传统里,在大学问家眼里,技术常常被看做无关乎天命人性,不足挂齿,不能登大雅之堂。对这种贬抑技术的思想传统,萧煜焘指出,这是很不正常的。
技术的这种“核心力量”、“主导地位”、“决定性的作用”,必然折射出技术哲学研究的突出价值。萧煜焘明确地讲:从社会生产力、生产方式、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即整个社会结构中,都可以见到“技术”的不可或缺的作用。于此,“技术”这一概念已进入哲学的广泛背景之中。我们必须从哲学的意义上,探讨技术的本质及其自身的发展。萧焜焘关于“技术哲学”研究地位的言论也有两方面。
其一,关于“技术哲学”研究在“自然哲学”研究中的基础地位的认识。在自然哲学研究中,萧煜焘没有使用“技术哲学”概念,而是使用“技术论”,并把它与“宇宙论”、“生命论”相并列。他认为,物质是宇宙自然的基石,“宇宙”、“生命”、“技术”是物质实体充分展开的三个环节。从物质论出发,自然哲学分三个环节展开:即“宇宙论一生命论一技术论”。宇宙论主要研究宇宙物质的演化过程;生命论主要研究宇宙的花朵——生命的演化过程;技术论主要研究宇宙的灵魂——人在宇宙自然基础上的物质创建过程。在萧焜焘看来,在这三个环节中,技术论不是可有可无的环节,而是整个宇宙自然辨证发展的否定之否定环节,具有突出的地位。他说:“技术论是我们的自然哲学的终点。”
其二,关于“技术哲学”研究在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论中的基础地位的认识。萧煽焘提出,工程技术的哲学灵魂是革命实践,以工程技术作为进路,就更能窥探出实践的丰富的理论内容。在《科学认识史论》的结束语中,他说:“现在所面临的格局是科学整体化、哲学现实化、哲学科学一体化。‘一体化’表现在科学技术领域就是哲学层次的‘工程技术论’,表现在哲学领域就是‘现代哲学唯物论’”。这里的“工程技术论”是他对“技术哲学”的又一种称谓。萧煜焘认为,哲学层次的“工程技术论”将为马克思实践唯物论提供一个“更加硕壮、更加精力充沛的躯体”。
二、技术哲学研究的独特范式
萧焜焘的技术哲学研究分散在他的一系列论着中,如《自然哲学》、《科学认识史论》中的“关于辩证法科学形态的探索”,“唯物主义与当代科学技术综合理论”,“关于坚持和发展哲学的几个问题”,“关于一个哲学唯物论体系的构思”等篇章。在《自然哲学》“技术篇”中,有三章自成系统的技术哲学内容,但萧焜焘没有专门论述“技术”的着作或论文,这在一个方面反映了他的技术哲学思想还没有得到系统的展开。即使如此,我们还是能感受到萧煜焘技术哲学研究的一些特色。
第一,从属于自然哲学。
萧焜焘的技术哲学研究从属于他的自然哲学研究,是其自然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他看来,没有技术运动,宇宙自然辩证运动就不能完成。与之相应,没有技术哲学研究部分,自然哲学就不能完整。
萧焜焘这种从属于自然哲学的技术哲学研究,极具独特性。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角度,人们通常把自然哲学、科学哲学和技术哲学,看做是相互关联、相互区别、相互并置的三个哲学分支,进行独立的技术哲学研究。毋庸置疑,进行独立的技术哲学研究是必要的,目前大多数技术哲学研究学者也正在这样做。但不可否认,这种独立的技术哲学研究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或许真如海德格尔所言,技术的本质不在技术本身,我们主流所热衷的对技术自身的独立研究,很可能恰恰会遗漏或忽视一些技术的重要方面。由此,萧焜焘所倡导的从属于自然哲学的技术哲学研究就值得关注。他使我们看到了“另一种可能的技术哲学”。
第二,实践的观点。
实践的观点是萧焜焘技术哲学研究的建构原则。萧焜焘关于技术的形成、技术的本质、技术的发展的一系列论述中,都贯穿着主观与客观、能动性与受动性相统一的实践范畴。譬如,他讲“生产劳动对技术的形成与发展的决定作用”,“作为劳动方式的技术”、“物与人的交互作用的显现”、“革命实践是工程技术的哲学灵魂”等。
萧焜焘关于“工程技术”的定义突出地体现了其运思的实践观点。他把工程技术定义为:“是实现人的意志目的的合乎规律的手段与行为”。这种定义,与我们学界通常强调,技术是“方法”、“技能”、“知识”、“手段”等观点,的确不同。它更强调技术的“行动的意义”。
萧焜焘明确地意识到:“特别强调‘实践’的作用,而实践的要义就在于行动。因此,‘技术’作为变换物质、协调关系、促进思维的一种能动力量,是可以与‘实践’范畴相通的。实践是技术的哲学灵魂,技术是实践的现实表现。”
第三,服务于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 萧焜焘主要是站在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高度来看待技术哲学的研究功能。比较而言,他不强调技术哲学研究自身的学术价值,而是强调技术哲学研究对于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工程技术是实践唯物主义的客观基础。原因是:工程技术集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大成,将科学与技术融为一体,并使主观见之于客观,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工程技术立足于自然,通过实践,面向人生,将宇宙人生凝为一体,从而体现了天人合一、人定胜天的哲学宇宙论的最高原则。在萧焜焘那里,深入开展工程技术的哲学研究,正是为了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使其青春永驻,大放异彩。
第四,以马克思恩格斯技术哲学思想作指导。
萧焜焘的技术哲学研究,主要受到了马克斯恩格斯的技术哲学思想的影响。他自己明确地说,他的技术哲学研究思路正是沿着马克思指引的方向前进的。
比较而言,萧焜焘的技术哲学研究受到恩格斯技术哲学思想的影响更突出。譬如,上述三点都可在恩格斯技术哲学思想中找到相对应的内容。具体来说,在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中,也暗含着一个从属于自然哲学的技术哲学萌芽;恩格斯也特别注意对“劳动”、“工业”的研究,也特别强调“工业”对哲学发展的推动作用;等等。注意到萧煜焘技术哲学研究与恩格斯技术哲学思想的联系,研究萧馄焘的技术哲学思想,也可以反过来帮助我们进一步认识恩格斯的不被人们注意的技术哲学思想。
三、自然哲学视野中的技术哲学思想内容
萧焜焘的技术哲学思想没有充分地展现出来,他提出的“哲学唯物论体系”中的精神哲学部分也没能面世。但这些缺憾不足以构成把握他的技术哲学思想的障碍。萧焜焘的技术哲学思想内容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作为宇宙自然辩证运动的否定之否定环节的技术现象。
一、什么是生态唯物主义
福斯特创立生态学是从清理唯物主义概念入手的。根据英国哲学家罗伊?布哈斯卡(Roy Bhaskar)在《唯物主义》中的观点,他把唯物主义概念分为三类:本体论的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唯物主义、实践的唯物主义。这三种唯物主义研究的问题和观点是不同的:本体论的唯物主义强调社会存在对生物存在(更为普遍的是物理存在)的单方面依赖,强调前者源于后者;也就是外在的物理世界相对于思维的独立存在,这就反对了终极目的论。认识论的唯物主义强调科学研究对象的独立存在和超越事实(即因果关系和自然规律)的活动――至少是某些研究对象;实践唯物主义强调人类的变革力量在社会形态变革和社会形态再生产中的本质作用。①在这三种唯物主义中,本体论的和认识论的唯物主义都属于自然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属于历史唯物主义。生态学的唯物主义不仅应该在本体论和认识论的意义上加以探讨,而且应该在实践(感性活动)的基础上构建。
福斯特用“生态唯物主义”来表达他对马克思的哲学唯物主义的重构,表明了他对生态唯物主义的现代内涵的理解。生态唯物主义的现代内涵主要表现为巴里?康芒纳(Barry Commoner)的生态学四条“非正式规则”来论述唯物主义对生态学思想的意义。这四条规则是:第一,万物皆相互联系;第二,万物皆有归属之地;第三,自然知晓最多;第四,“无”无以产生“有”。② 生态唯物主义的现代内涵意味着新的历史观,它要求考察的不只是自然的进化或社会的进化,而是自然和社会的协同进化。因为从生态唯物主义看来,自然和社会处在斗争与和谐辩证统一的、进化的同一个历史过程中。
二、生态唯物主义的自然、生态基础
福斯特强调,马克思在将唯物主义转变成实践的唯物主义的过程中,从来没有放弃他对唯物主义自然观――属于本体论和认识论范畴的唯物主义――的总体责任。福斯特认为马克思的思想在这方面的关键作用――在于它发展并改造了伊壁鸠鲁关于唯物主义和自由思想的原有传统,而这些思想对于现代科学和自由是必不可少的。
第一,伊壁鸠鲁与现代科学与理性革命。从笛卡尔、弗兰西斯?培根、霍布斯、牛顿都受到伊壁鸠鲁哲学的影响,特别是机械唯物主义更是明显地带有伊壁鸠鲁原子论的痕迹。康德把伊壁鸠鲁学派的学者们称为“古希腊思想家中最杰出的自然哲学家。”③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说:“伊壁鸠鲁是经验自然科学、经验心理学的创始人。”青年黑格尔派坚持认为伊壁鸠鲁学派从特殊意义上已经预示了欧洲17世纪、18世纪、19世纪的启蒙运动。正如马克思所完全认识到的那样,这些思想家的唯物主义的共同基础都是伊壁鸠鲁的哲学。
第二,伊壁鸠鲁与宗教神学。“伊璧鸠鲁一般地否认概念和普遍的东西是本质。一切产生都是偶然的结合,这些结合又都偶然地分解。因为那被分割开的东西是第一性的、真实地存在的东西;而偶然性则是这种结合的法则。而偶然既是支配一切的东西,因此一切目的性以至世界的整个最终目的也就一起消失了。”④由于伊壁鸠鲁唯物主义强调世界的有限性、暂时性,一切目的论的观点――根据终极原因、根据神的意图解释自然的观点――受到沉重打击。(对目的论的致命打击来自于达尔文的自然进化论,因为伊壁鸠鲁唯物主义是直观的唯物主义,不足以彻底摧毁目的论的根基。)正是在反目的论这点上,唯物主义与科学取得了一致。马克思高度赞扬伊壁鸠鲁对宗教和启蒙哲学的贡献。马克思在《博士论文》里声明:“只要哲学还有一滴血在自己那颗要征服世界的、绝对自由的心脏里跳动着,他就将永远用伊壁鸠鲁的话向他的反对者宣称:‘渎神的并不是那抛弃众人所崇拜的众神的人,而是把众神的意见强加于众神的人。’”
第三,伊壁鸠鲁哲学的生态基础。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把“守恒原则”――“从虚无中决不能产生万象,也没有什么东西会归于乌有。”①――作为其出发点,把自然的存在作为人的自由存在的基础,因此具有生态世界观的倾向。这一点,在卢克莱修――伊壁鸠鲁哲学的最佳诠释者――的著作中表象的相当明显。卢克莱修提到了空气污染是因为采矿,提到收成的减产是由于土壤的退化,还提到森林的消失;同时他也论述到人类和动物之间并没有绝对的界限。福斯特认为巴里?康芒纳(Barry Commoner)的生态学四条“非正式规则”中的前两条和最后一条是伊壁鸠鲁物理学的主要原则,卢克莱修在《物性论》――以诗歌的形式表现伊壁鸠鲁的哲学思想――第一卷中已经强调过这些原则。根据康芒纳的解释,“自然知晓最多”更好的理解应为“进化知晓最多”。也就是,通过进化过程――包含着无数偶然性的过程――所有物种,包括人类,都经过亿万年各种先天变异的自然选择过程而逐渐适应了环境。②
综上所述,福斯特认为是伊壁鸠鲁哲学激发了马克思对唯物主义的深刻理解并以此构造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传统。在伊壁鸠鲁的哲学中包含着许多为马克思后来所发展和确定下来的生态思想萌芽,其中,最主要的是伊壁鸠鲁哲学中反目的论的思想及对偶然性、人类自由的强调和人与自然共同进化的思想。这样,福斯特从认识论的和本体论的纬度建构了马克思的生态唯物主义的自然生态基础。
三、生态唯物主义的历史基础
马克思的历史基础来自于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思想。达尔文的基本理论是:所有的生物都具有“超级繁殖能力”,或者说,具有生产出超过能够生存数量的后代的倾向。这些后代相互之间并不尽相同,它们并不仅仅是简单的复制原始的形态,这种变化部分的传给了未来几代......既然不是所有的后代都能存活,那末,在大量的后代当中必然存在着生存竞争。据统计,那些通过内在的变异机制使之最能够适应他们所生活于其中的、有限的当地环境条件的后代,总是具有一个较高的存活率,因而把这些变化(至少是在某种程度上)传给它们的后代。这些有利的变异经过漫长的地质年代的积累可以导致物种的进化――或者说是有所修正的演化。这一理论的重要意义在于这样一个事实:人类与地球在整个物质进化过程中的相互依存关系,人类不再占据统治地位,上帝也不复存在。“这是唯物主义,达尔文知道这一点;这是一种自然主义,它将自然的每一点都人性化,就像将人自然化一样。”马克思接受了这一观点,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阐述道:“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自然界,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至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达尔文的自然进化论代表了“目的论的终结”(正如马克思所强调)和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批判;但是自然进化论的唯物主义基础――达尔文深知这一点――却令达尔文深深苦恼,以至于他把《物种起源》推迟20年发表,原因在于达尔文不像伊壁鸠鲁,他不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这是由他的自然神学理论背景所决定的。③(福斯特由此进一步论证了马克思唯物主义的基础更多来自于伊壁鸠鲁)但瑕不掩瑜,达尔文的自然进化思想构成了现代生态学的基础。今天,很少有人会否认进化论的观点。蕾切尔?卡逊告诫我们:必须与其它生物共同分享我们的地球,“控制自然”是生物学和哲学还处于低级幼稚阶段的产物。生态中心主义依据进化论更是提出“所有物种一律平等”的激进思想。
福斯特通过考察后得出结论:对马克思来说,达尔文的“划时代的著作”(马克思语)导致马克思形成了关于人类劳动与人类进化之间关系的确切理论――劳动进化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的两个脚注中简明而系统的阐述了达尔文的理论与他自己通过不断变化的生产和技术而对人类历史发展所进行的分析之间的关系。正如恩格斯所说:“狭义的动物也有工具,然而,这只是他们躯体的四肢。”而人类工具是通过社会生产而产生的,它是人在社会中的生产器官,是人类的外部延伸,即人的无机的身体。这就是说,人类历史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自然史是长期进化的结果。马克思认为制造工具只是属于人类的“特征”,抓住了劳动工具就抓住了人类进化和发展的实质。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的自然、历史基础与达尔文相关联。
福斯特通过大量的研究文献得出结论:马克思和恩格斯用共同进化的观点来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揭示了人类进化和发展的本质,即劳动规定了人类所拥有的特殊生态地位。这点对生态认识理性非常重要,因为它使我们意识到:人类在改变环境的同时,必然受到环境条件的制约。只有在达尔文的基础上,马克思才能够在《资本论》中运用唯物主义和进化论的术语来定义劳动过程和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最终形成了生态学意义上的新陈代谢理论。
关于20世纪科学革命,有人说只须记住三件事:相对论、量子革命和混沌学(系统科学中最突出的新分支)。正是这三大科学革命为人类建构全新的自然图景(也就是新颖的自然哲学)作出了决定性的贡献。这里所谓自然哲学是指人对自然的哲学反思。自然哲学的中心问题就是基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研究自然本体最一般的性质和人类的世界图景。
一
自然哲学在哲学史上有过两个全盛时期(古希腊及近代机械论),只是在谢林、黑格尔之后衰落了。由于20世纪三大科学革命的强大影响,自然哲学正在当代复兴起来,这是十分令人鼓舞的。我们先从三大科学革命说起。
首先要提到的是相对论革命对改造人类世界图景的贡献。在1905年的狭义相对论中,时空性质依赖于参照系等概念是对“观察无关性”的经典信念的初次冲击;1915年的广义相对论把引力场(它具有整体全息相关性)确立为新的“独立的实在”,这是对牛顿的实体观的又一次打击。接着要论述的是量子革命,它比相对论革命更为深刻地改变着人类的世界图景。因为1925年以后所创建的量子力学进一步使笛卡儿与牛顿以来的主客绝对二分原则、实体主义原则乃至严格决定论原则都受到猛烈冲击。最后要强调的是系统科学革命。20世纪中叶以来近半个世纪系统科学的蓬勃发展表明,从总体上说,系统自然观集中体现了当代自然图景的精华,因此系统自然观几乎成了当代自然科学的世界图景的代名词,贝塔朗菲称之为“一种新的自然哲学”。20年代所出现的怀特海的“机体论哲学”则是这种自然哲学之先声。
当代的系统自然观借助于维纳的控制论(1949)、贝塔朗菲的一般系统论(1948)、普利高津的耗散结构论(1969)和哈肯的协同学(1971)等理论复活了亚里士多德的机体论和内在目的论的自然哲学。〔1〕控制论通过对“动物(即生命系统)和机器(即非生命系统)的通用规律”的研究表明,自动机器通过反馈调节机制可以表现出与神经控制同样的合目的性或规律。[1]维纳在《控制论》中对牛顿的严格决定论进行了深刻有力的批判,肯定了统计力学家吉布斯把偶然性引进到科学中来的重大的方法论意义,并突破了目的论与机械论之间的两极对立。莫诺在《偶然性与必然性——略论现代生物学的自然哲学》(1971)一书中,则用生物微观控制论表明,借助于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学层次的反馈机制以及微观-宏观相互作用,完全偶然的基因突变最终可以纳入物种进化的必然轨道;耗散结构论表明,在远离平衡态条件下开放系统可以通过非线性正反馈机制的作用表现出有序化和合目的性;协同学还进一步发现序参量是整个自组织过程的主宰如此等等。总之,所有这些自动机器和自组织理论都表明,无须超自然的神力和神秘的“生命力”,自然系统也象自动机一样可以凭借内在机制的作用呈现合目的性。从这个特定意义上说,认为宇宙=巨大的超级自动机的“机械论”是对的,而非神学性的宇宙“内在目的论”也是对的。从历史上看,牛顿的机械论自然哲学是对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自然哲学的否定。现在,我们的立足于系统科学的新自然哲学则应看作一种“否定之否定”。它是对机械论与目的论自然哲学的更高的辩证综合。
当代自然哲学(它以系统自然观及其系统辩证法为核心或灵魂)最有革命性的一个方面,也许表现在反严格决定论和对偶然性客观意义的新认识。直到现在为止,一般人都相信“近似决定论”:只要近似知道一个系统的运行规律和初始条件就可以足够好地计算出系统的近似行为。可是混沌学中著名的“蝴蝶效应”,即系统演化进程对初始条件的敏感依赖性,却断然否决了牛顿-拉普拉斯决定论的任何翻版(如“近似决定论”)的有效性。美国气象学家洛仑兹在1961年发现,实际上长期天气预报是不可能的。因为即使对于严格确定的气象方程组,初始条件的小误差,也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诸如珞珈山的蝴蝶拍拍翅膀那样的初始小扰动,经由地球大气系统中的逐级放大,最终可能在南美洲引起大风暴。这种由决定论引出来的混沌,对经典观念的打击是毁灭性的。混沌革命加强并深化了量子革命。
通过量子力学、分子生物学、协同学乃至混沌学的研究,现代科学家越来越认识到,偶然性在自然界具有不容忽视的本体论地位,以及研究偶然性的内在机制的重要性。为恩格斯赞同过的黑格尔关于“必然性自己规定自己为偶然性,……偶然性又宁可说是绝对的必然性”(〔2〕,第562—563页)的辩证论断,得到最新自然科学的支持。正如马克斯·玻恩在《关于因果与机遇的自然哲学》(1951)中所注意到的,量子世界是由因果与机遇联合统治的,其中机遇是有规则的。同样,在哈肯的协同学演化方程(如福克-普朗克方程和郎之万方程)中,决定论力项与随机力项是共同起作用的。在混沌理论中,混沌本是由决定论规律引出的内在的无序和不规则性,然而对混沌吸引子的相空间图解研究却表明,即使混沌也有精细结构,其中机遇也是有规则的,偶然性与必然性相互作用的深层非线性机制是可以认识的。从量子力学到系统科学的研究表明,概率统计定律是比严格决定论定律更好的认识工具,但原有的“大数定律”与“统计平均值”等概念对于描述偶然性已经显得太粗糙了,非线性数学该出阵参战了。因为唯有借助于非线性数学才可能认清偶然性起作用的深层结构机制。
当代自然哲学中的系统整体论思想也是相当有革命性的。自从欧几里得、阿基米德以来,“整体=部分和”的公理已经成为背景知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这一观念也是牛顿的机械论自然哲学的一个基本要素(它与实体主义、还原主义相协调)。然而,一般系统论中的贝塔朗菲原理“整体不等于各部分简单相加的总和”,却断然取消了欧几里得的公理,以整体论取代了机械论的还原主义。量子力学中的全域相关性和粒子物理学中的新奇现象(“基本”粒子分割到一定限度,将出现“部分大于整体”的佯谬)以及生态系统的整体关联性(卡普拉《转折点》,1989)都支持贝塔朗菲的系统整体观。
总之,以现代物理学与系统科学为代表的当代科学革命已经引起了人类自然图景的根本变革,人们有理由期待一种浸透着量子力学辩证法和系统科学辩证法精神的全新的自然哲学的出现。
二
现在我们转入当代自然哲学的主要疑难及其可能解法的讨论。
鉴于机械论自然哲学所遇到的困难,当代自然哲学所要讨论的主要问题可以归结如下:1.自然本体的性质问题。物理实在究竟是孤立的实体还是依赖于系统场境的存在?“潜在”是否也是物理实在的基本形态之一?究竟是否存在终极实在?2.物理实在所遵循的规律究竟是决定论还是非决定论的?自然系统究竟是必然性还是偶然性所支配的?偶然性应当具有怎么样的本体论地位(是否应当有)?3.所谓“观察者侵入物理事件”的实质是什么?主客二分的合理界限是什么?4.系统整体论与还原主义孰是孰非?5.目的论的新解释问题。自然系统本身能有目的性吗?能代替上帝作为选择主体的地位吗?目的论是否真与机械论势不两立?它又如何与神学划清界线?下面我们将依次详细分析这些问题:
1.自然本体或物理实在的性质问题。
牛顿机械论自然哲学的本体论或实在观的要害就在于实体主义。一切物理实在被认为都有实体性、实存性,自然被等同于实体的集合(简单相加的总和),一种在绝对空间构架中的机械性的存在物。然而,在新的原子科学中,从前认为不容置疑的“实体实存”原则已经失效。明确的电子“轨道”或光子“路径”等经典性观念在量子力学中是不允许的。电子实际上以“电子云”方式存在着,它并没有绝对分明的轮廓,而且只是或然地显现出来。如“测不准关系”所要求的,电子的位置与相应的动量具有天生的不确定性,决不可能同时有确定的值,因而人们决不可能同时测量到其确定的值。所有这些事实,如果从牛顿的经典本体论的眼光来看简直是不可理解的,因为“潜在性”观念完全没有地位。
实际上,现代物理学家海森伯在批判牛顿机械论实在观的基础上,确实发展了一种全新的、更广义的“潜在”实在观。他根据量子力学事实总结出,潜在是介于可能与现实之间的物理实在的新型式,它被认为特别适用于微观客体。海森伯尖锐地指出:“在量子论中显示的实在概念的变化,并不是过去的简单的继续,而却象是现代科学结构的真正破裂。”(〔3〕,第2页)“几率波的概念是牛顿以来理论物理学中全新的东西。……它是亚里士多德哲学中‘潜在’(potentia)这个老概念的定量表述。它引入了某种介乎实际的事件和事件的观念之间的东西,这是正好介乎可能性和实在性之间的一种新奇的物理实在。”(〔3〕,第11页)“事件并不一定是确定的,而是可能发生或倾向于发生的事情便构成了宇宙中的实在”。(〔4〕,第177页)
总之,海森伯认为量子理论意味着实在观念的革命,牛顿机械论的实在观念已经失效。他举例说,几率波、量子态、电子轨道等都与统计期望值相关联,表示倾向性的、潜在的物理实在,这是物理实在的新形式。
现代粒子物理学的新假说把潜在性观念发展到海森伯本人始料所不及的程度。乔弗利·丘(Geoffrey Chew)著名的粒子靴绊学说[2],断然否定了终极实体的可能性,揭示了自然本体的自助的、生成的本性。按照我的看法,它使系统实在论与系统辩证法完全本体论化了!由于任何粒子都可以充当基础粒子,用以构成其他粒子,因此说穿了没有任何一种粒子是真正的“基本粒子”,这就是所谓“基本粒子并不基本”。从根本上说,自然界不可能还原到任何一种或几种终极的实体。说一个质子可以由中子和π介子所构成,或者说它是由Λ超子和K介子所构成,或者说它是由两个核子和一个反核子所构成,甚至说是由场的连续质所构成。所有这一切可能性是同样真实地存在的。应当说,所有这些陈述都同样地正确又同样地不完善。因为真实世界等于所有这些潜在的“可能世界”互相叠加的总和。借用日本物理学家武谷三男的话来说:“作为终极要素的实体——基本粒子本身也是相互流动地相互转化的。这件革了以前的物质观,显示了辩证逻辑的正确性。”(〔5〕,第28页)
我们的进一步的问题是:作为自然本体的物理实在究竟是否可以归结为互相孤立的实体?还是从本质上说只能是依赖系统场境的整体全息相关的存在?在对著名的EPR假想[3]的实验检验中所表现出来的量子关联(即远距粒子之间的整体相关性)很好地回答了这一问题。正如美国科学哲学家西莫尼(A.Shimony)所指出:“我们生活在一个实验结果正在开始阐明哲学问题的非凡时代”。而今最新实验结果表明,两个相隔几米且又没有彼此传递信息机制的实体可能被相互纠结在一起,即它们的行为可以有极显著的相关性,以致对其中一个实体进行测量将瞬时地影响到另一个实体的测量结果。这个新奇的实验结果断然否定了爱因斯坦等人(EPR)的预设(即“空间上远隔的客体的实在状态必定是彼此独立的”),却符合量子力学的系统整体观。正如玻尔所注意到的,量子现象是作为整体而存在的,其中所反映出来的内在关联是不可消解的。量子现象的整体性不允许人们对它作机械的切割并把这种切割物认作它自身。因此我们有理由说,量子力学的整体实在观是与系统整体观相通的,量子辩证法与系统辩证法相互渗透,量子革命与系统科学革命相互支持。因此,作为科学革命的结晶,新自然哲学主张,物理实在的部分性质取决于整体,取决于系统的内在关联,从根本上说,自然本体是整体全息相关的存在。
2.决定论与非决定论疑难,偶然性的本体论地位问题。
从前认为不容置疑的机械论自然哲学的“严格决定论”预设,如今在新的原子科学中也已经失效。人们向来认为,自然科学和“自然科学唯物主义”有一个不可动摇的支柱:这就是严格决定论。对自然科学的这种见解,最典型地表现在拉普拉斯杜撰的那个精灵故事中,据说这个精灵(超智慧者)知道世界现况的一切决定因素,因而能够无歧义地得出世界在过去或未来的其他一切状态。这个被后人称作“拉普拉斯妖”的理想实验正是严格决定论的化身。可是,现在在微观领域里发现了与这种严格决定论原则相违背的种种反常事实。简略地说,热学与分子物理学的研究表明,气体分子运动是包含不确定性的自然进程,由于初始条件捉摸不定,单个分子的运动状态成为纯粹的偶然事件。分子运动论乃至统计力学的建立表明,概率统计定律也是自然描述不可缺少的一种基本形式。
强调概率统计定律重要性的科学思想反映到自然哲学中去,就成为“统计决定论”。其要旨可概括如下:对于一些包含不确定性的自然过程,虽然严格决定论不能直接应用,但若应用统计方法研究大量单个偶然事件的平均行为,却可以找出明显的统计规律性。换句话说,这些自然过程在统计平均意义上仍是决定论性的。这是决定论的弱化形式之一。
统计决定论的科学基础在于经典统计力学。统计力学的基本出发点则在于,认为尽管大量分子的集团行为满足统计规律,但从底层基础而言,单个分子(单个过程)仍遵守牛顿定律,满足严格决定论。这样,统计决定论并不把不确定性归因于基础规律的不同,而是把它归因于初始条件的难以捉摸(即人类知识的不完备性)。因此,统计决定论只是严格决定论的补充形式。
然而,将概率统计观点真正贯彻到底,最终导致量子物理学的兴起,而测不准关系的发现则使严格决定论沦为无意义的空想。
在现代科学家中第一个对“非完全决定论”(即under-determinism,这个词的不恰当的替代词是indeterminism,即非决定论)有十分清醒认识的是哥廷根学派的马克斯·玻恩。他在名著《关于因果和机遇的自然哲学》中对非完全决定论作了比其他量子物理学家(如玻尔、海森伯等)更为系统和透彻的分析。通过对玻恩文本的适当解释、调整与转译,我们可以提炼出对当代自然哲学极有价值的内容和决定论/非决定论问题的辩证解。〔7〕
非完全决定论的最主要或最有特色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与量子力学相应的概率决定论。其要点如下:(1)单个(量子)过程内在地是几率性的、非决定性质的;(2)“自然界同时受到因果律和机遇律的某种混合方式的支配。”(〔8〕,第9页)(3)机遇律是自然律的终极形式,偶然性有规则,“它们是用数学上的概率论表述出来的。”(〔8〕,第7页)
关于自然界究竟是由必然性还是偶然性所支配的,是决定论性还是非决定论性的那个争论,波普有一个著名的比喻:“云和钟”。“云”就是天上的云,代表极端不确定性,它非常不规则、毫无秩序又有点难以预测;“钟”就是家家都有的时钟,代表高度的确定性,它非常有规则、有秩序又是高度可预测的。这是两个不同的极端,一端变化莫测,另一端高度精确。一般的自然事物往往处在这两个极端之间。波普用“所有的云都是钟”(当然也可以说“所有自然事物都是钟”)表示决定论,用“所有的钟都是云”(当然也可以说“所有自然事物都是云”)表示非决定论。波普终于认识到,人类理性需要的是“处于完全的偶然性和完全的决定论之间的某种中间物,即处于完全的云和完善的钟之间的某种中间物。”(〔6〕,第239—240页)这种完全的偶然论(非决定论)和完全的决定论的中间物,我们可以恰当地称作“非完全决定论”,它意味着对偶然性与必然性、因果与机遇的某种辩证综合,这就是当代自然哲学对这一争论所作的正确解。以上我们是借用M.玻恩与波普的话,经校正、转译纳入自己的概念框架,并用以阐发自己的“非完全决定论”观点。〔7〕
现代生物学和生物微观控制论也为非完全决定论提供新的佐证。莫诺在其名著《偶然性与必然性(略论现代生物学的自然哲学)》中,从分子生物学的材料出发,有力地抨击了严格决定论,并为恢复偶然性在自然哲学中的本体论地位付出极大的努力。莫诺是这样说的:
当偶然事件——因为它总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本质上是无法预测的——一旦掺入了DNA的结构之中,就会被机械而忠实地进行复制和转录,……从纯粹偶然性的范围中被延伸出来以后,偶然性事件也就进入了必然性的范围,进入了相互排斥、不可调和的确定性的范围了。因为自然选择就是在宏观水平上、在生物体的水平上起作用的。自然选择能够独自从一个噪声源泉中谱写出生物界的全部乐曲。(着重号为引者所加)(〔9〕,第88页)
莫诺这段话应当看作关于生物自然界的非完全决定论,关于极小几率的偶然事件向极严格规律转化过程的生动说明。特别是最后那句话是说明生物界的偶然性与必然性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方式的绝妙比喻。当然,由于莫诺有时十分不恰当地将严格决定论与辩证唯物论混为一谈,应当注意他的言论本身具有两重性。(〔10〕,第324页)
非完全决定论的内容还由于系统科学的兴起而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和加强。有人因之称作系统决定论。其要旨可概括如下:
一般的自然界的复杂系统(在自然哲学中姑且撇开社会系统),不能由它的构成要素和子系统通过简单相加和线性因果链无歧义地决定其整体功能和行为。但系统的存在与演化仍有相当确定的规律可循,机遇与因果共同决定着系统的存在和发展,因而系统在整体上仍有决定性。
具体地说,系统演化的主要机理就在于机遇性涨落、反馈和非线性作用。人们常喜欢将借助于系统科学特有的资料所认识的辩证法,称作“系统辩证法”。系统科学从自己的角度阐明了因果与机遇、决定性与随机性的辩证法:自组织系统作为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系统,以偶然的随机的涨落为诱导,通过正反馈和非线性放大,某一涨落在矛盾竞争之中取得支配地位,成为序参量,于是使系统的演化纳入必然的轨道,建立时空、功能上的新的有序状态。系统辩证法与矛盾辩证法在自组织动力学机制的解释上是高度一致的:当自组织系统处于不稳定点时,系统内部矛盾全面展开并有所激化,与各种子系统及其要素的局部耦合关系和运动特性相联系的模式和参量都异常活跃,各种参量的涨落此起彼伏,它们都蕴含着一定的结构与组织的胚芽,为了建立自己的独立模式并争夺对全局的支配权,它们之间进行激烈的竞争与对抗,时而“又联合又斗争”,最后才选拔出作为主导模式的序参量。非完全决定论在协同学的描述系统演化的数学方程中也得到反映。如郎之万方程(描述布朗运动的)和福克-普朗克方程中,概率论描述与因果性描述共处于一体,随机作用项与决定论作用项被综合在一起,偶然性与必然性因子被综合在一起。从自然哲学看,它们体现了机遇律与因果律的辩证综合。
3.物理事件与观察的关系、主体-客体相互作用问题。
从前认为不容置疑的“客观事件与任何观测无关”的自然哲学信条,如今在新的原子科学中同样也正在失效。正如海森伯所指出,经典物理学的真正核心,也就是物理事件在时间、空间上的客观进程与任何观测无关的信念,由于许多量子实验的发现而受到冲击。而现代物理学的真正力量就存在于自然界为我们提供的那些新的思想方法之中。因此,再指望用新实验去发现与观测无关的“纯客观事件”或不依赖于观察者和相关参照系的“绝对时间”,就无异于指望极地探险家在南极圈尚未勘查过的地方会发现“世界尽头”,那只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4〕,第4页和第9页)对原子、电子那样的客体的任何一次射线照射或观测都足以破坏其初始状态,而且由于或然性和不可逆性,这种状态不可恢复。
玻尔为量子力学所作的“互补性诠释”中一个最基本的思想是:观察者(主体)与被观察者(客体)之间的严格划界是不可能的,因为在实际过程中两者处在紧密相连的相互作用之中。无论是纯粹的“主体”即可以)“无干扰”地进行观察的观察者)或是纯粹的“客体”(可以绝对隔绝外界作用而界定被观察系统的孤立状态)概念都只是经典物理学所作的理想化,而这两种理想化既是相互补充又是相互排斥的。〔11〕这就是玻尔著名的“我们既是观众(观察者),又是演员(被观察者)”辩证论断的真实含义。
实际上,从当代自然哲学的眼光看,这是很自然的:人(观察者)本来就是自然(被观察者)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只能用一种内在化的眼光来看待自然,而不可能象上帝那样用完全超脱的外在化眼光看自然,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正如罗森菲尔德所指出,所谓“观察者介入原子事件进程”的局势,容易产生科学事实的客观性被败坏的假象,因此我们必须与机械论和不可救药的唯心主义划清界线。罗森菲尔德本人正是以辩证法为武器在与机械论和唯心主义划界的过程中阐明了观察者与物理事件的辩证关系的客观性质。(〔12〕,第140页)海森伯说得很分明:“量子论并不包含真正的主观特征,它并不引进物理学家的精神作为原子事件的一部分”。(〔3〕,第22页)可见,“客体行为与观测有关”原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抛弃客观实在而接受主观主义。
4.系统整体实在观问题。在阐述以上各个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实际上已经阐明了整体实在观的基本观点:“整体不同于各部分机械相加的总和”。自然本体是依赖于系统场境的存在、处在相对相关中的存在,是整体全息相关的实在。正如D.玻姆所指出的,按照量子概念,世界是作为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而存在的,其中即使是每个部分内在的性质(波或粒子)也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场境。其实,人本身就是自然的产物,自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人只能作为参与者并在相互作用过程中用内在化的观点来理解自然本体。只是在系统及其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可以忽视的情况下,还原主义才是近似地有效的。
5.自然本体目的性的(自组织解释)问题。简单地说,当代自然哲学的目的论观是亚里士多德内在目的论的复活和发展,是现代系统科学目的论观的升华。宇宙象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自然系统(包括生命系统和非生命自组织系统)的结构、功能和演化过程的合目的性可以通过自然本身的自组织机制的作用得到合理解释。〔1〕
例如,自然选择的实质问题是由生物哲学所提出的一个重要问题。按照生物控制论的初步解答,关于生物进化的自然选择机制实质上就是一种以偶然的突变为素材,通过反馈调节的最优化控制机制。艾根的超循环理论则进一步明确,在大分子的自组织阶段,在生化反应的超循环中选择价值高的突变不断通过过滤和正反馈放大,形成功能性的组织,强化、优化并向更高水平进化。这里,一方面自然选择表现为自然本身的纯物质性的有规则的相互作用过程,但它不同于牛顿的机械因果性模式,因为其中突变与选择机制、机遇与因果是辩证地联合起作用的;另一方面,尽管它排除了自然神力的干预,却仍然是合目的性的过程,因为它有自引导的、自动调节的功能(使物种或分子拟种适应环境)。这样,按系统辩证法重新解释过的合理的目的论又能与神学划清界线。
三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20世纪早期的相对论量子论革命向统治思想界长达二三百年之久的机械论自然哲学,提出了全面的诘难和挑战,并给予毁灭性的打击。当代自然哲学正是在克服旧自然哲学的危机,在回答新兴自然科学所提出的诘难和挑战的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20世纪中叶以来以系统科学群为代表的新兴科学的迅速发展,丰富了当代自然哲学的内涵,加速了人类自然图景革新的步伐。
总起来说,当代自然哲学的核心观点,可以简要地重新概括如下:
1.自然本体是依赖于系统场境的、在关系中生成的、流动的实在,作为孤立实体的终极实在根本不存在,“潜在”是物理实在的一种新形式;2.自然系统遵循非完全决定论(即决定论与非决定论的中间物),它是由因果与机遇联合统治的,此两者互斥又互补。偶然性的本体论地位是:它是自然本体本质中的一个规定、一个方面和一个要素。偶然性存在精细的非线性作用机制(由混沌革命所发现!)。3.物理事件与观测有关,人作为自然系统的一分子只能用参与者的身分和内在化的观点来观察自然,绝对的主客二分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4.系统整体观在总体上比还原主义更为合理,不过为了进行精细的研究,有节制的还原主义仍是必不可少的和有启发力的,两者其实是互斥又互补的。5.自然系统的合目的性可以按自组织观点得到最合理的解释,目的论与机械论也是互斥又互补的。
最后,我们所要强调的是偶然性的恰当的本体论地位问题。迄今仍有不少读者受过时的哲学教科书的影响,把偶然性当作一种外在的、主观的、局部的、非本质的和不稳定的或暂时的东西。其实这种看法有违辩证法的本意,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它属于机械论的范畴。通过对量子辩证法与系统辩证法的研究,我们可以十分有把握地说:机遇或偶然性在本体论中恰恰是一种内在的、固有的、普遍的、本质的和永久性的成分。借用列宁论“假象”的话来说,偶然性是“本质的一个规定、一个方面和一个环节”,是“本质自身在自身中的表现”。机遇与偶然性是客观的并且具有自己的非常独特的规律。在新自然哲学中,我们不能再满足于把偶然性看作必然性的“补充形式”的外在化理解,而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机遇与因果相互联结、相互渗透,辩证地融为一体。在非完全决定论中,偶然性恢复了它本来应有的本体论地位,机遇与因果,偶然性与必然性以几率或统计性乃至“混沌吸引子”为中介辩证地联结在一起。在相空间中混沌吸引子的精巧的无穷嵌套的自相似结构,精确而形象地展示出系统演化过程中机遇与因果如何联合起作用的深层非线性机制,进一步丰富了对自然本体辩证内涵的认识。
应当说,这是量子辩证法与系统辩证法对矛盾辩证法的一项贡献,它们本应是相得益彰的。
参考文献
〔1〕桂起权:《目的论自然哲学之复活》,载“自然辩证法研究”1995(7),并收入吴国盛主编《自然哲学》一书,中国社科出版社1994年版。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
〔3〕海森伯:《物理学与哲学》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4〕海森伯:《严密自然科学基础近年来的变化》上海译文出版社1978年版。
〔5〕《武谷三男物理学方法论论文集》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
〔6〕波普:《客观知识》,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
〔7〕桂起权:《非完全决定论:因果与机遇的辩证综合》,载“科学技术与辩证法”1991(2)。
〔8〕玻恩:《关于因果和机遇的自然哲学》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
〔9〕莫诺:《偶然性与必然性(略论现代生物学的自然哲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
〔10〕桂起权:《科学思想的源流》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11〕桂来权《析量子力学中的辩证法思想—玻尔互补性构架之真谛》,载“哲学研究”1994(10)。
〔12〕罗森菲尔德:《量子革命》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
注释:
一、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传统哲学的两种研究传统
在一个被当今世界公认并同称为“哲学”的学术领域里,其实从来都没有形成一个被一切自称为从事哲学研究的学者所共同接受的哲学概念。对此,德国哲学家文德尔班在《哲学史教程》(1892)中曾有所论:
鉴于“哲学”一词的涵义在时间的进程中变化多端,从历史的比较中要想获得哲学的普遍概念似乎是不现实的。根据这种目的提出来的概念,没有一个适用于所有自称为哲学的思维活动的结构。
也因为如此,英国哲学家罗素在他所著的《西方哲学史》中只能这样来描述哲学:
我们所说的“哲学的”人生观与世界观乃是两种因素的产物:一种是传统的宗教与伦理观念,另一种是可以称之为“科学的”那种研究,这是就科学这个词的最广泛的意义而言的。至于这两种因素在哲学家的体系中所占的比例如何,则各个哲学家大不相同;但是唯有这两者在某种程度上同时存在,才能构成哲学的特征。
哲学,就我对这个词的理解来说,乃是某种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的东西。它和神学一样,包含着人类对于那些迄今仍为确切的知识所不能肯定的事物的思考;但是它又像科学一样是诉之于人类的理性而不是诉之于权威的,不管是传统的权威还是启示的权威。一切确切的知识――我是这样主张的――都属于科学;一切涉及超乎确切知识之外的教条都属于神学。但是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还有一片受到双方攻击的无人之域;这片无人之域就是哲学。思辨的心灵所最感到兴趣的一切问题,几乎都是科学所不能回答的问题;而神学家们的信心百倍的答案,也已不再象它们在过去的世纪里那么令人信服了。……对于这些问题,在实验室里是找不到答案的。各派神学都曾宣称能够做出极其确切的答案,但正是他们的这种确切性才使近代人满腹狐疑地去观察他们。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如果不是对于它们的解答的话,――就是哲学的业务了。
面对历史上和当今世界定义纷纭、莫衷一是的哲学概念,若非随心所欲而自行其是,像文德尔班、罗素这样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权威哲学家的意见,自然就成了我们这些普通学者从事哲学研究的必要参照和主要依据了。
罗素对于哲学的总体看法,与文德尔班在《哲学史教程》中按照中世纪到近代对于哲学的分类习惯对哲学所作的分类是大致相应合的,后者将哲学区分为“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两大门类,其中“理论哲学”被认为是探讨“对现实世界的认识问题”和“认知过程本身的研究问题”,主要包括形而上学、自然哲学、心理学、认识论;“实践哲学”被认为是探讨“在研究被目的所决定的人类活动时所产生的问题”,主要包括伦理学、社会学、法律哲学以及美学、宗教哲学。显然,罗素所指哲学中属于广义科学范畴的那部分内容大致即是文德尔班所说的理论哲学,属于宗教与伦理范畴的那部分内容大致即是文德尔班所说的实践哲学。
文德尔班是新康德主义弗赖堡学派(亦称“巴登学派”或“西南学派”)的创始人,他在哲学分类中所使用的所谓“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的概念是来源于康德所谓“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概念,而康德是以二元论思维来进行“理性对其自身的批判活动”(文德尔班语),通过这种理性批判,康德把在他看来是彼此不可调和的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分别判归于科学和哲学,将理论理性判归于科学、实践理性判归于哲学,主张科学与哲学“井水不犯河水”地各行其道,所以,综合罗素和文德尔班对哲学的总体看法,哲学区别于神学与科学的学术特征便可描述为:哲学坚定地信靠被神学弃之不用的人类理性,又不是像科学那样单靠理论理性,而是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兼取并用来开展自己的研究。
这一描述至少是揭示了传统哲学的基本思维特征:对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兼取并用。这一思维特征在传统哲学发展过程中表现为不同的哲学家、不同的学派乃至于不同的民族哲学通过其具体的研究活动及其成果所显示出来的两种基本研究向度:偏倚于理论理性的研究向度和偏倚于实践理性的研究向度。按照德语世界的科学(wisseschaft)概念,可以把这两种向度的哲学研究当作自然科学(naturwissenschaft)领域的哲学研究和文化科学(kulturwisseschaft)领域的哲学研究来理解,从而也就可以把它们当作分别属于自然哲学范畴和文化哲学范畴的两种不同性质的哲学研究来理解。这就是说,当把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兼取并用看作传统哲学的基本思维特征时,这就意味着是肯定和承认传统哲学发展中实际并存有两种不同向度和不同性质的研究传统――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在理论上,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之间的关系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来说明:
首先,按照著名德国哲学家、新康德主义弗赖堡学派的主要代表李凯尔特的观点,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有两个方面的重大区别:一方面,自然科学是以经由对经验实在的抽象所获得的概念来把握事物的普遍法则,而文化科学是以对个别的事物、一次性的事件的描述来展示事物的特殊个性;另一方面,因自然对象无所谓价值,故自然科学无需谈论价值,而每个文化现象都必有价值意义,所以文化科学非谈论价值不可,这意味着这两大学科是各有其特殊的思维模式:自然科学是非评价的思维模式,文化科学是评价的思维模式。自然哲学固然不等于自然科学,文化哲学也不等于文化科学,但是自然哲学有同于自然科学者――都无需谈论价值,都属于非评价思维;文化哲学也有同于文化科学者――都必须谈论价值,都属于评价思维。
其次,按照我国著名哲学家、科学哲学权威学者江天骥先生的说法――“17世纪以来的西方哲学主张科学的职能在于探索真理,哲学则揭示意义,特别是科学概念、假说或理论的意义,这是两者的区别及关系。”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的区别也可描述为前者“探索真理”,后者“揭示意义”,或按“科学求真、人文求善、艺术求美”的观点,将其区别描述为自然哲学“求真”,文化哲学“求善”。
再次,按照文德尔班的观点,理论哲学所要把握的是现实世界的普遍规律,实践哲学所要把握的是人类历史活动的总体目的。据此,又可将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的区别描述为前者研究自然世界的普遍规律,后者研究人类历史活动的总体目的。
要之,作为传统哲学的两种基本研究传统,自然哲学的基本特点在于依靠和运用求真的理论理性,以非评价思维来探索自然世界的普遍规律;文化哲学的基本特点在于依靠和运用求善的实践理性,以评价思维来探讨人类历史活动的总体目的。
二、中西方古代哲学的共性特征:
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混然未分的原始综合
作为统一于传统哲学的两种研究传统,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不仅同时存在于古代哲学中,而且无论是在中国哲学还是西方哲学中,它们都表现出了总体上混然不分的原始综合特征。
西方哲学固然是起始于“对于自然真理的探索”,古希腊最早的一批哲学家都是“自然哲学家”,但是德谟克利特的伦理学残篇表明,他不但研究自然,同时也开始关注人事和探求人的活动的目的了。他是以精神宁静与肉体愉快的结合所达到的“怡悦”为幸福生活的最高境界,但同时强调“对人来说,精神与肉体二者应该更注意精神。精神的完善可以弥补躯壳之不足,但如果没有智慧的精神,躯壳再强壮也没有用”。苏格拉底就更是摒弃了他早年曾研习过的自然哲学,转而专注于人事研究了,他说:“如果我以眼睛看着事物或试想靠感官的帮助来了解它们,我的灵魂会完全变瞎了。我想我还是求援于心灵的世界,并且到那里去寻求存在的真理好些。”苏格拉底所求诸心灵世界的真理,是兼具自然哲学和文化哲学双重意义的,即它既是知识范畴的真理,又是价值范畴的正义。在苏格拉底哲学中,求真与求善、知识与道德是一致的,这与“合真善”(张岱年语)的中国古代哲学具有明显一致性,只不过相对说来,苏格拉底是明确地强调了“知识即美德,无知即罪恶”,而中国先秦儒家与道家均未尝如此鲜明地强调过知识对于道德的先在性、根源性。
但是,道家老子讲“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老子・五十二章》),这其实隐含“无得道之知则无守道之德”的观点;而庄子虽然表面上显得似乎是“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庄子・天下》),其实和老子一样,他也是以“道”为“知”与“德”的标准,在他看来,合“道”之“知”则为“至知”,合“道”之“德”则为“至德”,只是较诸分辨“母”“子”、“道”“德”的老子,他不是像后者那样将“知常日明”(《老子・十六章》)的“得道(母)”与“常德不离”(《老子・二十八章》)的“守道(母)”分作两截,而是将“至知”和“至德”融合于“齐物”――“齐物”具有“以为未始有物”的“齐物之知”(“至知”)和“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齐物之德”(“至德”)双重意义(《庄子・齐物论》)――在“齐物”境界里不再有“知”与“德”的分别。
与道家老子相似,儒家孔子讲“不学礼,无以立也”(《论语・尧日》),又讲“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这更是明显蕴含“不知礼则无仁德”的观点,只是到了儒家“亚圣”孟子那里,他将“仁”“义”“礼”“智”四者并举而将“智”放在末位,这大异于孔子“知(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论语・子罕》)之说对“智”“仁”“勇”三者的前后排序,从而显示出孟子有将“仁”高置于“智”之上的倾向――后来发生于宋明理学中的“尊德性”与“道问学”之辨,其实就是关于知识(“智”)与道德(“仁”)之相互关系的争论,其论争诸方都肯定抑或至少不否定它们之间有内在联系。不过相对说来,主张“知先行后”的朱熹是偏执于强调“道问学”的优先性而近似孔子以“智”为优先的思想;主张“立先乎其大者”的陆九渊是偏执于强调“尊德性”的优先性而近似孟子以“仁”为优先的思想;而主张“知行合一”而“致良知”的王守仁则有模糊乃至于消除知识与道德的界限而使其融成一片的明显倾向。
据实说,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在某种意义上也有将知识与道德融成一片的显著特征,因为他把探究被他认为既是“万物的原因”又是“世间第一原理”的“神”的哲学凌驾于其他一切学问之上,成为如康德所说的“一切学问之女王”,这意味着亚里士多德是将其哲学所立的“通式”――被他看作是对整个自然界与人类的理性都起作用的“世界第一原理”――当作自然真理和人间正义的“极因”(吴寿彭语)来看待了,而他对于这个“真善合一”之“神”(“极因”、“第一原理”)所进行的哲学研究,实际上正是在他所谓的“理论”的意义上对古希腊哲学最初的自然研究和继之而起的苏格拉底及柏拉图等哲学家的人事研究的一个综合,其《形而上学》便是这种综合性理论研究的成果,其《物理学》、《政治学》、《尼可马各伦理学》等则是以其形而上学的“通式”作为逻辑大前提来进行演绎性理论研究的成果,这些成果既有自然哲学的内容,也有文化哲学的内容。到了古希腊哲学晚期,“斯多葛派认为哲学有三部分:物理学、伦理学与逻辑学。当我们考察宇宙同它所包含的东西时,便是物理学;从事考虑人的生活时,便是伦理学;当考虑到理性时,便是逻辑学,或者叫做辩证法”。其后,“在中世纪,更多的在近代,头两门学科(引者案:指逻辑学、物理学)通常合称理论哲学,以别于实践哲学”。
可见,自亚里士多德至中世纪这一西方古典哲学发展之盛期,它一直是同时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向度上展开其研究,而且这两个向度上的研究是不可分割地融为一体的。
当然,中、西互相比对而言,中国古代哲学在理论向度上所开展的自然研究确实从未有过如古希腊早期哲学那样独立而鲜明的表现,故相形之下,古希腊哲学便显得它有一个自然哲学传统,虽然该传统其实主要是表现在前苏格拉底时期。而中国古代哲学就显得缺乏这样一个传统,虽然其宇宙观中以“五行”、“水”、“精气”、“元气”等作为其标志性概念的思想或学说,以及以《周易》为代表的对“数”与“象(形)”的数学研究和以《黄帝内经》为代表的医理研究,表明了中国古代哲学其实也不乏自然哲学的内容。
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作为两个互有区别的研究传统在中西古代哲学中表现出总体上混然不分的原始综合特征,这恰好说明了古代哲学具有这样两个显著特征:(1)它没有固定的思维模式,或者说它是介于或游移于评价思维与非评价思维之间的一种特殊思维方式,按照这种思维方式,是否作价值判断,取决于研究对象或研究主题的具体情况;(2)它既是崇尚真理的“爱智之学”,又是坚持正义的“贵德之学”。借用朱熹的话语来说,中、西古代哲学这两个方面的旨趣及其研究活动可一言以蔽之曰:“穷理”。朱熹道:“天下之物则必各有所以然之故,与其所当然之则,所谓理也。”(《大学或问》卷一)“穷理者,欲知事物之所以然与其所当然者而已。知其所以然,故志不惑;知其所当然,故行不谬。”(《朱文公文集》卷六十四《答或人七》)中、西古代哲学的“爱智”特征即体现在为达到“心不惑”而探求“事物之所以然之故”;其“贵德”特征则体现于为达成“行不谬”而探求“事物之所当然之则”。
三、17世纪以后西方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的分化
在哲学发展的古代阶段,固然无论中、西,其文化哲学和自然哲学都是处在混然未分的原始综合状态,但是到16、17世纪,中、西哲学在研究向度上都各自从这种原始综合状态中逐渐分化而形成各有其明确偏向和取向的特定研究风格和研究传统。
就西方哲学而言,一方面,以17世纪初英国哲学家培根著《新工具》(1620)、法国哲学家笛卡儿著《正确思维和发现科学真理的方法论》(1637)为标志,开始逐渐形成了一个明显侧重于自然哲学的研究风格和研究传统。培根的《新工具》提出了“哲学和科学的正当分划”,事实上是对自然哲学与自然科学作了明确区分,因为他这里所讲的“哲学”和“科学”实际上是“自然哲学”和“自然科学”的代名词,他所主张建立的“查究那种永恒的、不变的法式”的所谓“形而上学”,按其对象和内容来说,就是关于“自然的永恒的和基本的法则”的自然哲学,而且由于培根意识到“由论辩而建立起来的原理,不会对新事功的发现有什么效用,这是因为自然的精微远较论辩的精微高出多少倍”,因而主张运用由他所首创的包括观察、实验和归纳三个主要环节在内的“发明知识”的“新工具”,故他所倡导并致力于研究的自然哲学是根据“由特殊的东西而适当地和循序地形成起的原理”的归纳原则来认识自然界,按照“从感官和特殊的东西引出一些原理,经由逐步而无间断的上升,直至最后达到最普通的原理”的归纳方式来建立自己的原理,这种经验型自然哲学不再像传统思辨型自然哲学那样是按照“从感官和特殊的东西飞越到最普遍的原理,其真理性即被视为已定而不可动摇,而由这些原则进而去判断,进而去发现一些中级的公理”⑤的演绎方式来建立自己的原理,这是17世纪初西方自然哲学所发生的一次划时代的学术转型,由此所引发的“智力革命”(康德语)改变了自亚里士多德时代以来久已形成而根深蒂固的知识观念和相应的认知路线与认知方法,其影响是如此深远,以至于“自从伽利略和牛顿的时代以来,现代科学就已奠基于对自然的详细研究之上,奠基于这样一个假设之上,这就是:只有已被实验证实的或至少能被实验证实的陈述才是容许作出的”。如果说培根的《新工具》是现代自然科学方法论的奠基之作的话,那么,笛卡儿的《方法论》则实为法国启蒙运动的理论奠基之作,因为此书不仅探讨了“什么是知识”的知识本体论问题,更探讨了“我怎么能知道”的知识方法论问题,其“我思故我在”的著名命题,正是表明了笛卡儿所提倡的“正确思维和发现科学真理的方法”乃是一种始于怀疑而非始于信仰的反神学方法。这种方法较诸培根自然哲学所提供的经验自然科学方法,是属于理论自然科学范畴的方法――如果说培根哲学是一种经验型自然哲学的话,那么,笛卡儿哲学则是一种理智型自然哲学。这两种自然哲学作为不同类型的自然科学方法论,后来演化成逻辑实证主义,成为现代形态的自然哲学――努力解释“自然科学命题的意义”的科学哲学特别是以石里克等为代表的维也纳学派(Vienna School)的“标准科学哲学”的方法论基础。
另一方面,以18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著《人性论》为标志,西方哲学又开始逐渐形成另一种明显偏向于文化哲学的研究风格和研究传统,因为休谟主张哲学应当以人性为研究对象:“在我们的哲学研究中,我们可以希望借以获得成功的唯一途径,即是抛开我们一向所采用的那种可厌的迂回曲折的老方法,不再在边界上一会儿攻取一个城堡,一会儿占领一个村落,而是直捣这些科学的首都和心脏,即人性本身;一旦掌握了人性以后,我们在其他方面就有希望轻而易举地取得胜利了。”同期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也有与休谟类似的观点,他曾宣称“哲学家研究人,对象是人的幸福”。休谟、爱尔维修等之所以主张哲学应该去研究人,其背景是17-18世纪自然科学的发展挤压了自然哲学的发展空间,使哲学在自然领域的活动范围大大缩小了。到了康德写作《纯粹理性批判》(1781)时,曾经自认为能给人以“最高智慧”的形而上学已然衰落得不成样子,以至于让康德发出了“时代之好尚已变,以致贱视玄学”的感叹,甚至戏称曾经长期被尊奉为“一切学问之女王”的玄学(形而上学)已然沦落成如同遭人鄙弃而颠沛流离的“老妇”了。正是在形而上学的学术地位如此一落千丈的情况下,康德开展了“理性对其自身的批判活动”。通过“三大批判”,康德不但论证了“要在个别科学之外或在个别科学之上对宇宙作哲学的(即而形上学的)理解是不可能的”,还认识到了“哲学在生活实践方面的使命”。这意味着康德是抛弃了“在个别科学之外或在个别科学之上对宇宙作哲学的(即形而上学的)理解”这一传统形而上学的研究方式,将形而上学的研究范围从原先大而无当的全宇宙或自然界转移到了人类理性世界,使形而上学由宇宙本体论转变为限于研究人类理性的人本论。另一方面,康德为完成“哲学在生活实践方面的使命”,更致力于构建以“人”为主题的新哲学,这种被他自我称名为“实践哲学”的新哲学,在他看来应当是立基于“上帝存在”、“灵魂不死”和“意志自由”三大假设之上,但显然,这些假设是既不能从经验中产生,也不能通过经验来证明的,只能归因于康德自己指摘“玄学”时所说的那种“高翔于经验教导之外”,“唯依据概念”来进行的“完全孤立之思辨”。可见,康德哲学仅仅是在“科学认知”方面摒弃了玄学,在“生活实践”方面则仍然承纳玄学。由此可以认为,西方形而上学发展到康德这里,不仅其知识论早在培根时已然发生历史性转变,其本体论也开始发生历史性转变――从探求宇宙终极原因和第一原理的宇宙本体论转向探求生活实践原理的人本论。康德的实践哲学作为一种人本论形态的本体论,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文化哲学,但按江天骥先生的观点,他认为“真正的文化哲学导源于尼采,因为尼采对意识、自我和主体进行彻底的摧毁,并且主张重估一切传统观念的价值”。似乎江先生的观点更有道理,因为从西方哲学史上最先提出“文化哲学”(Kulturphilosophie)一词的德国哲学家和哲学史家文德尔班的有关论述中可以看到,他倡导“文化哲学”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挽救19世纪哲学从康德发展到尼采时所发生的在他看来是由于尼采的价值观所引起的深刻哲学危机。按照文德尔班的看法,尼采要求“对一切价值重新估价”,这是表明他主张“一切价值都是相对的”,这种“不受限制的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可能导致“哲学的解体和死亡”,面对这种危险,“哲学只有作为普遍有效的价值的科学才能继续存在”。文德尔班所谓的“文化哲学”,正是指的将作为“普遍有效的价值的科学”而“继续存在”的“哲学”,故他所说的“价值”也是就“文化”而言,是指文化的价值。在《哲学史教程》(1892)的结语里,文德尔班从研究对象方面对“文化哲学”做出了明确界说:“文化价值的普遍有效性便是哲学的对象。”紧接着这个文化哲学定义,他又指出:“人性之屹立于崇高而广阔的理性世界中不在于合乎心理规律的形式的必然性,而在于从历史的生活共同体到意识形态所显露出来的有价值的内容。作为拥有理性的人不是自然给予的,而是历史决定的。然而人在文化价值创造活动的具体产物中所获得的一切,通过科学,最后通过哲学,达到概念的清晰性和纯洁性。”这是表达了他对文化哲学的任务的看法,即文化哲学是要用清晰和纯洁的概念来全面反映人在文化价值创造活动中所取得的成就,以充分展示屹立于崇高而广阔的理性世界中的人性。由此可见,文德尔班所谓“普遍有效的(文化)价值”,就是指通过文化哲学所把握到的通过由“理性的人”所创造的文化产物及其成就表现出来的“人性”。所以,他所提倡的文化哲学,其实是这样一种哲学:它是从人类创造文化的历史活动和历史过程中去探求人性的学问。
四、16世纪初中国哲学向文化哲学的转型
较之于西方哲学,中国哲学约提前了一百年就开始走出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混然不分的原始综合状态:16世纪初,以王守仁“龙场顿悟”而创“致良知”之说为标志,开始形成明显侧重于文化哲学的研究风格和研究传统。
中国古代学术发展至西汉武帝时,已形成一个“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汉书・司马迁传》)的传统,其中“究天人之际”一语概括性地表达了先秦以来中国哲学的总体特征。此语出自司马迁之口,乃是表明中国哲学发展至司马迁时已达到了对“究天人之际”这一自我本性的高度自觉。从此以后,中国哲学在总体上一直都是在“究天人之际”的自觉意识的支配和指导之下自为地发展的。不管人们怎样去理解“究天人之际”的具体内涵,有一点是肯定无疑的,即它的基本意义是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以这种关系作为根本问题的哲学,恰好是说明了它具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双重性质,抑或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混为一体的原始综合性。
从中国古代哲学天人观演变角度来看,先秦时代前荀子时期普遍存在自觉或不自觉的“天人不分”意识,直至苟子提出“明于天人之分”的主张,乃有自觉的“天人有分”观念。在“天人不分”阶段,“究天人之际”尚未免带有某种程度的自发性、盲目性,此时的哲学研究还谈不上有什么自觉而明确的研究取向。到了“天人有分”阶段,荀子在研究向度上有了自觉而明确的取向,提出了“唯圣人为不求知天”(《荀子・天论》)的观点,这似乎意味着他有不求“知天”但求“知人”的研究取向,但至少他未曾从理论上说明为何在“知天”与“知人”之间应当做出不求“知天”只求“知人”的选择之理由,故即便其哲学已显其文化哲学的研究志趣,也不能说他已然有自觉的“知人”取向了。
汉唐时期,从董仲舒“以类合之,天人一也”的观念,到刘禹锡“天人交相胜”和柳宗元“天人不相预”的观念,都还反映不出此一时期哲学的研究向度到底是偏向“知天”还是偏向“知人”。到了宋明时期,张载首先明确提出“天人合一”之说(《正蒙・乾称》),从其上文“因诚致明”和下文“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的话来判断,其“天人合一”是指“得天而未始遗人”,这是通过“因明致诚,因诚致明”的“致学”所达到的“圣”境。故在张载哲学中,“天人合一”是针对“致学”这一道德修养问题所提出的一个知行观命题④,还不是直接针对“天人之际”这一哲学根本问题而提出的一个天人观命题。这一时期,倒是首先由程颢提出了“天人无间”(《二程集》)的天人观命题,从其“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二程集》)的话,可见“天人无间”的意思,是“天人无二”或“天人不二”,而非“天人合一”。“天人不二”和“天人合一”是思想上并不等值的两个命题,在程氏哲学这里,“天人无间”是绝不可以用“天人合一”来代替的。程颢“天人无间”的命题在逻辑上蕴含“天人相即”之义,也就是说,在该命题所陈述的天人关系中,天人之间是“天即人,人即天”或“天不离人,人不离天”这样一种互不相离的双向互依关系。这种天人观在逻辑上必然导致“知天”与“知人”相即不离的认识论观念,由此更未免进一步导致认知取向和研究向度上把“知天”和“知人”视为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从南宋“朱陆之争”的情况来看,朱熹及其学术上的反对派陆九渊,就都是坚持了“知天”“知人”的统一观,只不过朱熹是偏重于“知天”而以“知天”为先、为主,陆九渊是偏重于“知人”而以“知人”为先、为主罢了一
朱熹从程氏“一人之心即天地之心,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二程集》)之说引出“心包万理,万理具于一心”(《朱T-~类》卷九)之说,但又声称“自家虽有这道理,须是经历过,方得”(《朱子语类》卷十),于是将《大学》“格物在致知”之语解读为“即物而穷其理”,从而要“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大学章句・补格物传》),如此将“知天”路向的“格物穷理”作为达到“得自家这道理”的“知人”之手段和路径;(然据王守仁所“手录”的《朱子晚年定论》说,朱熹到了晚年则自我意识到“向来诚是太涉支离。盖无本以自立,则事事皆病耳”。且表示“今日正要清源正本,以察之机微,岂可一向汩溺于故纸堆中,使精神昏弊,失后忘前,而可以谓之学乎?”)陆九渊则继承和发展了孟子“万物皆备于我”和“求放心”之说,认为“道不远人,人自远之耳”(《与胡季随》)。“道塞宇宙,非有所隐遁,在天日阴阳,在地日柔刚,在人日仁义。故仁义者,人之本心也。……愚不肖者不及焉,则蔽于物欲而失其本心;贤者智者过之,则蔽于意见而失其本心。”(《与赵孟》)“蔽解惑去,此心此理,我固有之,所谓万物皆备于我,昔之圣贤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者耳”(《与蛭孙睿》),“思则得之,得此者也;先立乎其大者,立此者也”(《与邵叔宜》),“求则得之,得此理也;先知者,知此理也;先觉者,觉此理也”(《与曾宅之》),因此坚决反对首先向外去“格物穷理”,以为如此将导致“道之不明”而“困于闻见之支离,穷年卒岁而无所至止”(《与蛭孙睿》)。但他并未否定“知天”路向的“格物穷理”之必要性,仅仅是强调“格物穷理”须“先立乎其大者”而已。
及至“龙场顿悟”之后的王守仁,他对“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的“天人无间”关系方有明显不同于程朱的新见解:
盖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其发窍之最精处,是人心一点灵明。(《传习录》下)
充塞天地中间只有这个灵明,人只为形体自间隔了。我的灵明便是鬼神的主宰,天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仰他高?地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俯他深?鬼神没有我的灵明,谁去辨他吉凶灾祥?天地鬼神万物离却我的灵明,便没有天地鬼神万物了。(《传习录》下)
人者,天地万物之心也;心者,天地万物之主也。心即天,言心则天地万物皆举之矣。(《答季明德》)
这些见解表明,王守仁将“天人无间”的意义由“天人相即”转换为“天即人”或“天不离人”了――在这种天人关系观念中,天人之间不再是一种互相不离的双向互依关系,而是天对人的单向依赖关系,由此在理论上确立了“人”在“天人之际”的中心位置和主体地位,也因此,他对《大学》“格物在致知”的诠释就大不同于朱熹所解释的那样是所谓“即物而穷其理”,而是“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答顾东桥书》)了。这意味着中国哲学发展至阳明哲学阶段,不再是像以往那样在研究向度上游移不定的“究天人之际”,而是将“知天”与“知人”的关系确定为“知天不离知人”或“知天依赖于知人”的关系,使“究天人之际”的方向明确偏向于“知人”并使“知人”落实于“知行合一”的“致良知”――阳明哲学断然摒弃了以往“究天人之际”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着的到人和人心之外去追求知天明理的那种研究传统,将目光从“天人之际”的方向上彻底收回,全部投向“人”,全力关注“人”,并且直指“人心”,直接向“人心”讨回“良知”,以“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使“事事物物皆得其理”。显然,这种被称为“心学”的哲学,其实质乃是一种人事之学,一种生活之学!它是在肯定人人都有“良知”的前提下,欲使“良知”成为彼此平等的人与人之间互相评判道德是非及其个人自我评判道德是非的价值标准,以消解日常生活中人人都会遇到而且经常遇到的因个人与社会之间、自己与他人之间互相评价和自我评价的标准不一致、不统一所造成的价值冲突,抚平由于这种价值冲突给个人和社会所带来的心灵上与环境上的创伤,质言之,就是要让“良知”成为个人与社会之间、自己与他人之间普遍有效且绝对合理的价值标准,从而使人类能按自己的“良知”来建立自己的社会和创造自己的生活。十分明显,这种合乎“良知”的社会与生活,就是阳明心学所期望达到的人类生活的总体目的。故阳明心学的创立是标志着中国古代哲学终于走出了其原始综合状态而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以“人”为中心的文化哲学阶段。
由王守仁所开创的中国传统文化哲学,起初表现为心学形态。这种心学文化哲学不再以“究天人之际”的思辨形式来讨论“性与天道”,而是把“性与天道”理解为人所固有的“良知之天理”,从而使“究天人之际”转化为“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而“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的道德实践。这种主张直接依赖于“本心”来开展“致知良”的道德实践的文化哲学,至明清之际发生了分化,这种分化尤其突出地表现在信奉阳明心学的黄宗羲和批判阳明心学的顾炎武这两位政治见解十分接近而学术道路明显相异的学术大师身上。
黄宗羲是曾师从于刘宗周而受到刘氏心学熏陶甚深的一位心学家,其心学特色,刘述先先生曾以黄宗羲《明儒学案》自序中的三句话及全祖望在《梨洲先生神道碑铭》中所引的一句话来概括之:(1)“盈天地皆心也,变化不测,不能不万殊。”(2)“心无本体,工夫所至,即其本体。”(3)“穷理者,穷此心之万殊,非穷万物之万殊也。”(4)“读书不多,无以证斯理之变化,多而不求于心,则为俗学。”黄宗羲的这种心学世界观使他走上了思想史的道路,关于这一点,冯契先生曾指出:“在黄宗羲以前,王阳明把理看作一个过程,以为工夫与本体是统一的。这一思想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黄宗羲进而提出了‘心无本体,工夫所至,即是本体’的著名论点。他否定心是虚寂的本体,把本体看作是随工夫(精神活动)而展开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此心‘一本而万殊’,于是表现为‘殊途百虑之学’。那些学术卓然成家的学者从不同的途径去把握真理,虽深浅有异,醇疵互见,但对本体各有所见。学派纷争的历史,正体现了本体随工夫而展开的运动,而史家只有运用历史主义的态度来进行系统的批判考察,才能把握其‘一本而万殊’的脉络。”正是这样,黄宗羲将“致良知”的心学引向了史学之路,使王守仁那种主张直接依赖于“本心”来开展“致良知”的道德实践的直觉型文化哲学转变为主张通过“殊途百虑之学”来把握“一本而万殊”之“本心”的史学型文化哲学。
顾炎武在学术上无明确的师承关系,早年主要是受其嗣祖父“士当求实学”(《亭林余集・三朝纪事阙文序》)的家教影响,17岁参加复社后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复社通经致用学风的影响,继而更从“朱子之说”中领悟到了“圣人下学之旨”(《亭林文集》卷六《下学指南序》),由此逐渐形成了以“明道救世”为根本宗旨、“博学于文,行己有耻”为基本原则、“非好古而多闻,则为空虚之学”为实学理念的“修己治人之实学”(《亭林文集》卷四《与周籀书书》,《与人书二十五》,《亭林文集》卷三《与友人论学书》,《日知录》卷七《夫子之言性与天道》),这种实学指摘“其说盖出于程门(案:指程颐、程颢)”的“宋之三家”(案:指上蔡谢良佐、横浦张九成、象山陆九渊)以及“源于宋之三家”的“今之言学者”(案:指明代以来的理学家)是“于禅学”(《亭林文集》卷六《下学指南序》),是“语德性而遗问学”(《日知录》卷七《予一以贯之》),尤其指摘后者为“谈孔孟”之“清谈”,是“未得其精而已遗其粗,未究其本而先辞其末,不习六艺之文,不考百王之典,不综当代之务,举夫子之论学、论政之大端一切不问,而日一贯,日无言。以明心见性之空言,代修己治人之实学,股肱惰而万事荒,爪牙亡而四国乱,神州荡覆,宗社丘墟”(《日知录》卷七《夫子之言性与天道》)。然而,尽管其学术批判的矛头主要针对的是王守仁及其后学,但顾炎武本人所提倡并从事的“修己治人之实学”其实是一种比较接近于阳明心学的以“尊德性”为本的实践哲学,这种实践哲学的基本特点是:根据“非器则道无所寓”的观点,将“文行忠信”本质地理解为“性与天道”寓于其中的道德实践形式,并将这种道德实践看作“尊德性”的现实表现和实现人道与天道(“性与天道”)互相统一的现实途径与方式。由于其道德实践哲学是形成和发展于清初特别是康熙以后,其时顾炎武原有的“保国”意识随着明朝灭亡和南明诸政权的逐渐消亡亦逐渐消退,取而代之的是“保天下”意识了,这种意识是出于对“吾道”(儒家仁义之道)有被毁之危险的警觉,由此推动他去从事“明道救世”的学问,这种学问所追求的是“救世之道”,这与其早年所追求的“经生之术”的根本区别在于:“经生之术”是其个人赖以从事济世经邦之实践的知识基础;“救世之道”则是其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文化基础。正是出于“明道救世”的需要,其学术活动才由追求“学识广博”转变到追求“学务本原”,从而最终归本于“经学”。这个“经”即“五经”及“圣人之语录”,其实就是顾炎武心目中华夏民族文化的“本原”。就此而言,顾炎武“明道救世”的“经学”也未尝不可以理解为就是华夏文化学。故如果说黄宗羲哲学是一种史学型文化哲学的话,那么,顾炎武哲学则是一种经学型文化哲学。
黄、顾的文化哲学和王守仁的文化哲学一样,都是属于道德实践哲学范畴,都是主张通过道德实践来体现人之所以为人的本性,并且都把人的本性理解为人所固有的天命之性,更把这种人皆有之的天命之性归结为“仁”,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又都属于儒家“仁学”范畴,都是继宋明理学而起的明清“新仁学”。但是,黄、顾的文化哲学都不再是像王守仁的文化哲学那样主张直接诉诸人的“本心”来开展“致良知”的直觉性道德实践,而是主张通过史学或经学的学术方式来达成其道德实践目的。故如果说王守仁的文化哲学是一种以崇尚“明心见性”为特征的直觉型文化哲学的话,那么,黄、顾的文化哲学则分别是以推崇史学和经学为特征的知识型文化哲学――到章学诚提出并较系统地论证了“六经皆史”的史学观点以后,分别由黄宗羲和顾炎武所开创的史学型文化哲学和经学型文化哲学就逐渐合流为一了。
黄宗羲、顾炎武之后,通常奉顾炎武为始祖的清代朴学(考据学)兴起并盛行于乾嘉时代。因其考据范围既涉及史更涉及经,故清代朴学完全可以被理解为黄、顾文化哲学的发展形式一一就其史学考据而言,则可视其为黄宗羲史学型文化哲学的发展形式;就其经学考据而言,又可视其为顾炎武经学型文化哲学的发展形式。换言之,清代朴学其实也应该被理解为一种文化哲学,只是由于其发展至17世纪晚期,“自我认同趋明确、具体,人们不再把道德修养视为求知问学的首要途径,而是看作理性质疑的对象。崇尚道德修养之风式微了”,故朴学形态的文化哲学便不再具有道德实践哲学的性质,从而原本属于儒家“仁学”范畴的道德实践哲学就演变成属于儒家“智学”范畴的智能技术哲学了。这种智能技术哲学具有鲜明的诠释学特征,它主张“通儒之学,必自实事求是始”,提倡“实事求是”的“征实之学”,并通过理证、书证、物证等考据方法的实际运用,提供了一种“以信息还原为本质特征的诠释方法”。
五、中西哲学同归于文化哲学的发展趋势
“文化哲学”(Kulturp hilosophie)作为一个学术名词是相当晚出的,是到了20世纪初才由文德尔班首次提出来。当这个名词成为中外学术界相当流行的一个哲学术语以及相应地文化哲学成为中外哲学研究的一个热点或重要领域时,人们对文化哲学概念的理解和解释就变得多样化了。这里不拟也不便于具体地考察和评论这些互见差异甚至大相径庭的理解和解释,只是根据笔者对于文化哲学的上述理解以及对相关情况的有限了解来进一步阐明自己的一些浅见。
笔者是从文德尔班作为一个哲学家和哲学史家的学术背景和他同康德的学术渊源关系以及他对哲学的总体看法中,从德语世界的特殊科学概念和文德尔班、李凯尔特、狄尔泰等德国哲学家对文化科学(或精神科学)和自然科学相互关系的讨论中,领悟到了“文化哲学”的一般意义应是指哲学研究的一种基本向度,即实践向度的哲学研究,进而把这一向度的哲学研究理解为就是文化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它与自然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自然哲学)相对应。当把文化哲学纳入文化科学范畴,把它当作文化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来理解时,要准确地把握文化哲学的学术特质,就应该也必须将其置于同文化科学的关系中来加以考察和理解。据说,在德语世界里,是“十九世纪黑格尔首先提出了‘文化科学’的概念”。而德语中的“文化科学”(kulturwisseschaft)和“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这两个学术名词在指称同“自然科学”(naturwissenschaft)相对的学科的意义上是异名同谓。“文化科学”概念后来被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从德语世界引入英语世界,使用于研究原始文化的著作中。但是,一进入英语世界,“文化科学”概念在内涵上便发生了变化,其涵义不再是它在德语世界的时候那样系指与自然科学相对的那些学问,而是指人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文化人类学了。这明显地表现在泰勒起初在《原始文化》中提出了“关于文化的科学”(the science of culture)的概念,而在其后所著的《人类学――人及其文化研究》中,又把原本被他称作“关于文化的科学”的学问(即该书所谓的“文化研究”)归入“人类学”了。
以笔者浅见,文化科学在德语世界和英语世界实是按下述不同学术路向发展的:
在德语世界里,文化科学是在哲学家们探讨它同自然科学的关系特别是它与后者的区别的学术理论研究中发展起来的,这种研究最终导致了由文德尔班首先以“文化哲学”一词来命名的新哲学的诞生;在英语世界里,文化科学则是在人类学的先驱者们对原始部落社会的实地观察记录和采访报道的人种志(ethnography)研究中发展起来的,这种经验科学研究导致了人类学(anthropology)的诞生,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渐形成了由美国人类学家怀特所发明的“culturology”(文化学)这一专有名词来加以标志的文化学概念,此概念的确立实是怀特受德国著名物理化学家、1909年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奥斯特瓦尔德《文化学之能学的基础》(1909)一书的思想的影响所成,奥斯特瓦尔德在该书中提出,人类的独特之处不是社会而是文化或文明,故理应在社会学之外另外建立文化学,他并且把文化学置于科学体系的金字塔顶端,在1915年所作的题为“科学的体系”的一次讲演中,他又提到“很久以前,我就提议把这一正在讨论的领域称之为文明的科学或文化学(kulturology)”,怀特赞同奥斯特瓦尔德的观点,所以提出用“culturology"这个英文单词来做关于文化的科学(the science of culture)的正式学科名称,并在《文化的科学――人类与文明研究》(1959)一书中对文化学进行了充分的阐述。
由上述可见,德语世界的文化科学(kulturwisseschaft)概念和英语世界的文化学(culturology)概念在外延上有如此差异:前者是指与自然科学相对的一切有系统的学问,后者则仅指以文化为研究对象的专门学问。故完全可以也应该把文化学当作文化科学领域的一门具体学科来看待。在文化学这门具体的文化科学领域中,诚然也可以开展某种形式的哲学研究,但这种形式的哲学研究,完全可以也应该被当作文化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来看待。这也就是说,在文化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之外,不存在抑或根本无须建立另一种意义的文化哲学。换言之,文化哲学概念应该被统一到指称文化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这一意义上来,以免造成与该主题相关的思维混乱和文化哲学领域的学术乱象。
就文化哲学与文化科学的区别来说,文化科学所研究的是与自然现象有根本区别的作为人的本质(人性)的具体表现形式的人文现象及其规律,因而它是属于经验科学范畴,文化哲学所研究的则是人性本身,它视文化科学为认识人性的具体途径,试图为具体文化科学提供认识人性的一般方法,换言之,文化哲学本质上是认识人性的一种方法论。从理论上说,正是基于对文化哲学概念内涵的上述理解,才足有理由将中国哲学发展到阳明心学阶段的心学本质地理解为一种文化哲学,因为这种心学提供了一种把握人性(“良知”)的方法,这个方法就是“致良知”;王守仁的“致良知”学说就是关于把握人性的一种方法论,但它所提供的“致良知”方法是一种“知行合一”的直觉方法。其后黄宗羲和顾炎武的哲学之所以也可以被当作文化哲学来理解,是因为黄氏哲学和顾氏哲学都各自提供了不同于阳明心学“致良知”的独特方法――黄氏哲学以史学作为把握人性(“本心”)的方法,顾氏哲学则以经学作为把握人性(“性与天道”)的方法。至于清代朴学,其“征实之学”并不是直接用于把握人性的方法,而是它为经学和史学所提供的用于解读经史的诠释方法。在其诠释方法归根到底是服务于把握人性的经学和史学的意义上,清代朴学所自我标榜的“实事求是”的“征实之学”也是属于文化哲学范畴。继朴学而起的晚清今文经学,其实和朴学一样也是属于文化哲学范畴,只不过晚清今文经学所提供的诠释方法不再是“征实之法”,而是“阐发微言大义”的方法――一种以文本重构(text reconstruction)为特征的诠释方法。从信息论角度看,文本重构就是信息重构(information reconstruction),它可以被理解为信息传递中的信息变换(information conversion),由此当然会产生信息失真(information distortion)的情况。所以,如果是以“求真”的科学(science)标准来加以评价,清代朴学的诠释方法是比较接近于科学而具有一定科学性,晚清今文经学则是远离科学而缺乏科学性;但是反过来,如果是以“求善”的文化科学(kulturwisseschaft)或“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标准来加以评价,清代朴学的诠释方法倒未必适用于文化创造活动,而晚清今文经学的诠释方法倒是更贴近文化创造活动的本性。
自著《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1918)、创立中国哲学史学科以来,中国哲学界的哲学研究,无论“中”“西”“马”,实际上都不过是运用某种诠释方法或综合运用某些诠释方法来解释各自领域中用文字写成的文本――中哲研究是解释国学中的某些经典文本,西哲研究是解释西学中的某些经典文本,马哲研究是解释经典作家的经典文本。按照笔者在2013年参加中国哲学史年会所发表的论文中所表达的观点――“哲学知性是人类知性的一种形式,无论这种知性在人类知性系统中占有怎样的地位和发挥怎样的作用,它都是人类本性(人性)内容之一,这是确定无疑的,因而它也无疑是我们自己作为人类成员的类本质的内容之一,在此意义上,哲学史研究不过是从一个方面对自己的类本质进行历史维度的自我反省,以达到对这种自我本性之来龙去脉的自知之明。就我们作为中华民族的成员来说,中国哲学史研究也不过是对自己的民族本性进行历史维度的自我反省,以达到对这种自我本性之来龙去脉的自知之明”,现代“中”“西”“马”的诠释性哲学研究与黄宗羲的史学研究、顾炎武的经学研究本质上是同一的,都是属于文化哲学范畴――如果说黄、顾的研究分别是属于史学型文化哲学和经学型文化哲学的话,那么现代“中”“西”“马”的诠释性哲学研究则是属于哲学型文化哲学――以哲学作为把握人性的方法。
就现代西方哲学界而言,文德尔班、狄尔泰等一批德国哲学家所从事的哲学研究固然是属于文化哲学范畴,就是以石里克为代表的维也纳学派所从事的解释“自然科学命题的意义”的科学哲学,实质上也具有了文化哲学特性,这不仅是因为,如果不是将包括其命题在内的自然科学看作仅仅是由一系列通过一定语言(语词、句子)表述出来的概念、命题所构成的既定知识系统,而是把自然科学本质地理解为人类的一种历史活动形式的话,那么“自然科学命题”就无疑可以且应当被纳入“人类历史活动”范畴,从而所谓“自然科学命题的意义”也就同“人类历史活动的总体目的”有内在联系了,而不只是同“自然律”(石里克语)有本质关系,于是,解释自然科学命题的意义的自然哲学活动,就不仅可以甚至也应当被当作研究人类历史活动总体目的的文化哲学活动的一部分或一个方面来看待了;而且更是因为,发生在20世纪初的自然哲学的转向,还意味着自然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从原本关注自然事物和揭示自然世界的规律,转移到了关注人文事物(自然科学)和揭示人文世界(科学知识领域)的意义,这样,自然哲学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文化哲学的属性,从而使自然哲学具有了同文化哲学开展学术对话的可能性,这种学术对话当然有可能导致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之间的学术争端或冲突,但同时也有可能在它们互相排斥的学术冲突中逐渐走向互相的学术合流或融合。这也就是说,在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之间并不存在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
江天骥先生曾从意识哲学到文化哲学的转变角度论及文化哲学所当具有的四个特征:(1)信念定型和经验意义的整体主义观点;(2)主张我们所感知的直接对象并非在心里,而是在外界;(3)主张回到日常的生活世界;(4)属于广泛的实用主义传统的新语言观(维特根斯坦基于对传统语言观的批判的彻底语用学观点)。江先生认为,其中第三、第四个特征是一切严格意义的文化哲学所必须具备的,他强调了文化哲学以生活世界为基地,也就是以文化世界为基地(胡塞尔虽然以生活世界为出发点,其先验现象学却又放弃了生活世界),并认为同一文化世界的居民具有某种相同的意义场,以便主体之间能够相互理解、交谈或争辩,或者说,同一种生活方式的行动者,必定具有彼此共同预设的确定信念系统,以便相互了解,进行意见交流;同时强调了语言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社会活动,语言的意义是由使用语言的社会实践所决定,即由讲话、交谈的活动所创生,因而语言的意义并非固定不变,而是以讲话的时间、地点和具体环境(context)为转移的,他坚决反对把语言看作表达私人心里观念、思想或者表象某些事物的工具,因为这是错误地预设了语言的意义是独立于语言之外的东西。江先生的这些文化哲学论见,实际上是讲明了从意识哲学(包括语言哲学、科学哲学等等)到生活哲学(即文化哲学)转变的基本条件。
笔者在18年前所撰《生活论――哲学的未来形态》一文中,曾如此论证过现代哲学向生活论形态的哲学过渡的必然趋势:
在世界哲学典型意义上,通观西方哲学发展的历史,它实际上经历了三大发展阶段一一存在论、认识论和实践论,这一依次逐步上升的发展过程有其内在的逻辑性:
首先,存在论所致力于探讨的一般与个别这两种不同形式的存在,原本是自在地统一于存在的两个方面,只是由于人们认识活动的开展,它们才被自觉地区分开来,并且只是由于人们在认识过程中片面地强调和夸大了感觉或理智的作用,它们才被对立起来。然则,存在之成为问题,实是因认识而起。故当存在问题被研究且不断向纵深推进时,作为引起该问题的原因的认识本身,就必然要被当作更深层次的问题提出来加以研究。这就决定了存在论的发展最终必然逻辑地归结到认识论上。
其次,认识论之所以必然进展到实践论,则是由于认识是起因于实践。人们出于实践的要求而不得不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进行某种形式的社会交往;而语言和意识就是“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可见,认识原是实践着的人们用以实现其社会交往的一种手段和工具,它不过是实践的产物,是服务于实践的第二性的东西。因此,要使认识问题得到澄清,就不能局限于认识论,而必须扬弃认识论而使之上升到实践论;只有站到实践论的高度,才能认清并正确地揭示出认识过程的本质。
随着人类生存环境的日益恶化、生存危机的日益突显,一股兴起于20世纪的生态思潮在西方思想界日益波澜壮阔,而生态文学是极其重要的一个支流。生态文学主要探讨和揭示自然与人的关系。全球生态危机的潜在威胁与现实威胁,促使人类的生存群体之一――文人作家们发出自己的声音,呼唤人类认识威胁,摆脱危机,走出困境。
而笔者认为,既然人类与自然的关系自古存在,那么生态思潮虽兴起于20世纪的欧美西方世界,中国生态思潮的真正兴起要比西方晚20年到30年;但生态思想与生态文学中西方自古皆有之,两者同中有异,异中有同。
一、不同的文化地位
“文学是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脱离开整个文化语境是无法理解文学的。”[1]中西方生态文学都有着源远流长的思想根源,但中西方之间不同的文化基础却造成其思想根源所占的文化地位不同。
人类文化的源头主要包括三种:游牧文化、农耕文化和商业文化。游牧文化发源于高寒贫瘠的草原地带,农耕文化发源于有着丰富河流灌溉的平原,商业文化则发源于岛屿、滨海地带。自然环境决定生活方式,而生活方式形成文化类型。游牧、商业是西方文化的基础,农耕则是中国文化的基础。
前者由于内部资源不足,只好向外寻求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因此,文化精神是流动的、进取的、冒险的,表现出强烈的“战胜与征服欲”,从而形成一种有强烈“对立感”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对异族是“敌”与“我”的对立,对自然则是“天”与“人”的对立。这种根深蒂固的民族心理决定了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思想必然不可能占据西方主流文化的位置。相反,以人类为中心,征服、控制、改造、利用自然的思想才是西方主流文化所奉行的。
而后者地形资源丰富,物产丰足茂盛,过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稳定生活,需要家族人员世世代代齐心协力、持之以恒、踏踏实实的辛勤劳动,因此文化精神体现为平和而保守;但是农耕生活必须依赖气候和土壤,自己不能安排和控制,只能信任、忍耐和顺应自然的变化。因此,形成的是“和谐”“天人相应”“物我一体”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从而,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的思想历来就是中国文化思想的主流。
二、不同的发展轨迹
虽然中西方生态思想都源远流长,但因占据的文化地位不同,从而导致各自生态思想的发展轨迹不同,进而导致各自生态文学的发展轨迹也大相径庭。
追溯西方生态思想的发展轨迹,绵延数千年,历经古希腊、古罗马、中世纪、文艺复兴,直至18世纪才得以真正清晰。古希腊学者赫拉克利特强调自然规律不可抗拒,提出自然整体观念,但不是主流。古罗马时代,普林尼愤怒指责:“何时将是地球枯竭的尽头,人类的贪婪最终将渗透到何处![2]”却只有孤独的回声。文艺复兴时期,人文学者泰莱西奥怒斥“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系,激烈抨击人们对大自然的粗暴[3],但无力挽狂澜。18世纪才是西方生态思想有所发展的时期。思想家都宣扬“遵循自然”,出现了许多诸如“自然宗教”“自然道德”等与“自然”相关的术语。这一时期的卢梭是西方生态思想史上的里程碑。卢梭的生态思想包括六个方面:①征服、控制自然批判;②欲望批判;③工业文明和科技批判;④生态正义观;⑤简单生活观;⑥回归自然观等[4]。他的思想影响了德国的“狂飙突进”运动,作家们倡导回归自然,他们的作品赞美纯洁的儿童、质朴的人们和恬淡悠闲的田园生活。
与此相对应,西方的文学自古希腊神话以来,就形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文学母题――“与自然搏斗、征服自然”。如:英雄神话之《赫拉克勒斯》,“荷马史诗”之《奥德修斯》,此后出现大量此类主题的文学作品,如:《鲁滨逊漂流记》(笛福著)、《白鲸》(麦尔维尔著)、《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著)、《老人与海》(海明威著)等。
而中国的生态思想自文化形态奠定之初便已然决定了其清晰的主流地位。
上古时期,中国的祖先在祈祷风调雨顺,期待五谷丰收之时,对滋生养育万物的大自然,除了敬畏崇拜,也充满感激赞美:“大哉乾元,万物资始”(《易・上经・乾》),“至哉坤元,万物资生”(《易・上经・坤》)。“乾”为天、为父,“坤”为地、为母,天地万物都由“乾”“坤”相生而成。这是中国自然哲学的发源,亦是中国生态思想的滥觞。
继之,道家对自然的理想化把对自然的依赖和爱慕表现到淋漓尽致。他们“把属于自然和属于人的东西严格区分,一个是自然的,另一个是人为的。自然令人快乐,人为给人痛苦[5]”。
老子是朴素的自然主义者,其主要观念“无为”是顺其自然、不强作妄为的意思[6]。他认为要遵循自然法则,不加干涉,顺其自然,“万物莫不遵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德经・五十一章》),“道”即万物的由来,“德”则是万物本性的依据。他强调寡欲,“……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道德经・十二章》)。“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道德经・四十六章》)。把儿童的天真烂漫理想化,“含德之厚,比于赤子”(《道德经・五十五章》)。
庄子进而发展为主张“天人合一”。他认为,“天”代表辽阔无垠的自然宇宙,自然界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天地固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星辰固有列矣,禽兽固有群矣,树木固有立矣”(《庄子・天道》),人是自然的一个部分,与大自然本质上是一致的,“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他视人与自然的和谐为“大本大宗”,“大本大宗”即最根本、最主要。人类要了解、掌握、遵循自然规律,这样才能“天和”。“天和”是“人和”的前提,自然规律与道德原则是合一的,人的一切行为都应与自然保持和谐统一。
这种“天人合一”的观念在中国古代科学史、宗教史、政治史、伦理史等诸多领域均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文学艺术上,道家虽然没有提出系统的见解,但他们追求心灵的自由流动,视自然为最高理想境界的思想深刻影响着中国的文学艺术家,从古至今都喜欢把自然作为描写和抒情咏怀的主要对象,沉醉于天地自然之中悠闲自得、静寂自娱、清高自洁,体验着物我浑融的境界。
三、表现形式的不同
尽管国内外对于“生态文学”的界定众说纷纭,各有分歧,然而毋庸置疑的是,不论中西方,生态文学主要探讨和揭示的是自然与人的关系。但不同的文化体系孕育着不同的审美意趣,即意味着中西生态文学的主要表现形式各有不同。
西方主流思想是人类中心主义。古希腊人认为“人同自然的划分是知识与智慧的起点”[7],美是理性的。因此,西方美学以“摹仿”为主,如柏拉图所说“文艺是对现实的摹仿,现实是对理念的摹仿”,也如亚里士多德所说“艺术摹仿的是现实,是现实世界的事物及其必然规律或内在本质”[8]。这种审美思想强调理性人为和量化微观,从而“再现”与“摹仿”一脉相承,成为西方文艺的主要特征,叙事成为西方文学的主要表现形式,生态文学也不例外。如歌德在《少年维特的烦恼》中叙写了能诗善画、热爱自然的青年维特在一个青山幽谷、晨曦暮霭的小山村里所经历的痛苦、憧憬和绝望的爱情。小说批判城市文明,在大自然寻找心灵的慰藉,热情赞美大自然的纯净和空灵之美:“是医治我这颗心的灵丹妙药;……真想变成一只金甲虫,到那馥郁的香海中去遨游一番,尽情地吸露吮蜜。[9]”
而中国的传统观念是“天人合一”“物我一体”。《论语・里仁》讲:“里仁为美”,《庄子・知北游》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这里的美是感性的,也与“善”紧密联系,大自然是最完美的,具有至高无上、无可言说的美。因此,中国“在审美上关注外物景致与人心情趣的浑然交融,天地万物之气韵与人之生命节律的深度契合”[10]。这种重感性、轻理性,重传神、轻描形,重缘情表现、轻写实再现的审美观,使得中国的文学艺术多写意抒情,少写实叙事。因而中国历来生态文学的表现形式主要以抒情诗词为主,创作了大量的山水诗、田园诗和咏物诗等。如唐代诗人王维,其笔下的大自然,动中有静、静中有动,在静谧中呈现着宇宙生命的律动和大自然的勃勃生机。其诗《栾家濑》:“飒飒秋雨中,浅浅石溜泻。跳波自相溅,白鹭惊复下。”诗人忘却了自我,自我转变成“秋雨”“跳波”“白鹭”,与大自然快乐地相与消融。这种忘我、快乐的精神境界正是生态文学所要表现的人与自然和谐相融的思想主题。
综上所述,文化形态的不同造成文化地位的不同,不同的文化地位又导致发展轨迹的不同,不同的文化体系孕育着不同的审美文化,不同的审美文化决定了表现形式的不同。比较中西方文化,西方强调对“自然”的利用,中国则注重与“自然”的相生;西方文化以科学知识为本,中国文化则以生命伦理为本;西方文学擅用叙事表达“拯救自然”的主张,中国文学则擅用抒情阐发“热爱自然”的心声,这是中西方生态文学的同中之异。而异中之同是,不论中西方文化存在多大的差异,回归自然都是生态文学永恒的主题和梦想。它是为了表现自然对人的影响,揭示人在自然界的地位,警醒人对自然的破坏,呼唤人与自然和谐相融的文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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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3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862X(2015)03-0121-006
自工业社会以来,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上个世纪后期,人类的环境意识逐渐觉醒,环境哲学兴起,与之相关,环境美学蓬勃发展。说到环境美学体系,基于种种原因,即使是最早创立这一学科的西方,就笔者的视野,也只有一两部著作差可称得上专著,绝大部分环境美学著作是论文集。在中国,从事环境美学研究较早且成就突出的是陈望衡教授。他出版于2007年的《环境美学》是我国第一部体系性环境美学专著。关于这部著作,笔者曾经撰文作过一些评述。自此著作出版后,陈望衡又发表了许多环境美学论文,他出版于2014年11月的《我们的家园:环境美学谈》概括了他近几年来环境美学的新成果,是一部体系比较严密,特别是现实感很强的环境美学著作,显示了陈望衡环境美学研究的新成就,值得我们重视。本文仅就陈望衡环境美学建构中的逻辑体系问题做一个简要的评述,就教陈望衡教授及学界同仁。
一、生态文明:环境美学的哲学基础
与环境伦理学一样,环境美学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主题。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哲学的永恒主题之一。自然哲学曾经开创了古希腊哲学的辉煌。在中国古典哲学中,道家和儒家就人的自然本性问题展开过热烈的讨论。工业化带给人类的生存危机使人们再次聚焦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人们从科学技术中探寻工业化的思想基础,于是,追溯到西方主客二分的哲学传统。在近代,随着自然科学的兴起,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得到强化,迄今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思维方式。这种看待自然的方式拉开了人与自然之间的距离,在对自然的研究中,建立起人的主体性地位,自然成为无生命的客观对象,无形之中树立起人相对于自然的优越感,研究自然、摆布自然、改造自然使之符合人的需要成为天经地义的信念。
在这一信念的引导下,几百年来,人类对自然的掠夺性开发造成了生态环境的巨大破坏,有些是不可逆的,已经威胁到人类自身的生存。早在19世纪,就有学者提出了“生态”概念。1927年,生物学家查尔斯・爱顿首创“食物链”概念,认为地球有机物之间存在着一种生命相依的关系,人们进而发现自然界存在一种生态平衡规律,正是这种平衡维系着地球各物种的生命存在与动态和谐。然而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人类漠视这种生态平衡的规律,自认为在这个地球上,人是唯一的主宰、唯一的价值主体,凭借着工业文明所提供的高科技手段,肆无忌弹地掠夺大自然的资源,让地球固有的生态平衡遭到一定的破坏,正如美国前副总统所言,我们所面临的是一个濒临失衡的地球,人类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
环境的概念凸现了,环境的重要性突出了。陈望衡说:“自然与环境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自然只是自然,无需与人发生关系,即便与人发生关系,成为‘人化’的自然,也无需接受环境的定性。然而,当我们以环境的视角来看自然的时候,这自然就必须接受环境的定性了。”[1]104
自人类诞生以来,人与自然的关系体现为人从自然获得资源,自然,在某种意义上成为资源的别称;而在生态平衡遭到严重破坏的今天,人们格外珍惜自然,自然成为环境的代名词。于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转变为人与环境的关系,或者说人和自然在环境中融为一体。人与他人共存于环境,亦即“世界”之中。自然和人都通过环境这个整体而存在。因此,环境具有存在论上的意义。
陈望衡强调:“自然诚然是自然资源,但还有比资源更为神圣的东西值得我们去守护。将自然理解为人的环境时,它作为人类生命之本,其意义远在资源之上。除了其他价值外,还有一个相对比较潜在却不可忽视的重要价值,那就是自然具有神性……应该为自然更多地保留一些神秘性。”[2]173“由于自然的无限性和人类认识能力的局限,自然神秘的面纱不会被完全揭开,因此,自然对于人永远具有神性的威力。这样一种人与自然的关系,必然让自然美具有一种神性的光辉。正是这种神性的光辉,让自然美最为迷人、最有魅力!”[1]93自然的神秘性和神圣性就隐藏于环境所构筑的“世界”之中。这种神圣和神秘性的保留,不是与科学对立的迷信,亦非矫揉造作,故意给已被科学揭示的自然蒙上神秘色彩,而是对人的有限性的认知,对思维多元化、存在的多种可能性的认可。我们需要一个现代科学给予的“世界”,也需要其他样态的“世界”,“世界”是多面的。这样,在对作为环境的自然的理解中,人类应当保持谦虚和应有的敬畏之心。“自然的伟大不能不让人敬畏,不能不对它崇拜,不能不对它依恋,不能不对它寄予希求,凡此种种,并没有因为原始时代的结束而结束。”[1]93
陈望衡说自然具有神性之美,目的是强调对自然要存有“敬畏之心”。他说:“有了这敬畏之心,在改造自然的时候,就会多几分审慎,少几分随意,从而更好地保护自然环境的美。”
关于环境美学的哲学基础,陈望衡在《环境美学》一书中提出生态主义与文化主义的统一,认为环境美既具生态性又具文明性。在其新著《我们的家园:环境美学谈》中,他仍然坚持这一观点,但是,他进一步指出:生态主义与文化主义统一为一种新的文明――生态文明。生态与文明两者缺一不可。陈望衡说:“离开生态,人生存很困难,这环境当然谈不上美;但是,如果离开文明,‘人’――脱离动物的人――文明人其实就不存在,生态也就没有意义。”[1]52我们的环境应该既是生态的又是文明的,是两者的统一。
那么,这种统一的性质是怎样的?陈望衡说:“这种文明既不强调文明的主体,也不突出生态主体,而是让生态与文明构成一个共同的主体。生态与文明能够共同构成一个主体吗?应该说,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做到。”[1]12这里,陈望衡强调人的主体性作用。他说:“这需要人自觉地调节自己的文明,让文明既符合人的利益,也符合生态的利益,也就是说,既是文明的,又是生态的。概括起来,就是生态与文明共生双赢。”[1]12
陈望衡虽然早在2001年就发表了《生态美学及其哲学基础》,2003年又与王凯合作,写了《深层生态学及其美学观照》,但此后有一段时间他基本上不谈生态美学。从他的《环境美学》、《我们的家园:环境美学谈》等著作及一系列文章来看,他实际上是认为,生态主义不能是环境美学唯一的基础,只讲生态主义,其必然结果是否定人,否定人的主体性,否定人的根本利益。人,作为地球上最高等的生物,早已从自然界脱胎而出,具有自己相对的独立性。首先,他有自己的利益,生态主义的提出,从根子上来说,不是为了生态,而是为了人,不是以生态为本,而是以人为本。其次,尽管人已经在一定程度将地球上的生态破坏了,我们也在批评造成这种破坏的工业文明,但是,工业文明对于农业文明毕竟是一种进步,而且我们现在要建设的生态文明,也只能在工业文明的基础上进行。陈望衡说:“人类经过数十万年的的演变、进化,也不可能再回到原始状态,人只能在现在这个水平上与自然对话。”[2]59
以人为本的基本立场是不能变的,但是,对这个立场的认识,则有新的发展。陈望衡在新著《我们的家园:环境美学谈》中,强调“以人为本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是有前提的,不是没有前提的”[1]61。那么,这个前提是什么呢?就是生态平衡。陈望衡说:“维护好、建设好良好的生态平衡,表面上看,是让利于其他生物,从根本上讲,是让人更好地生存、发展,维护、建设良好的生态平衡,是以人为本的最高体现。”[1]62
原来,在陈望衡看来:“生态美其实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美,而是一种审美性质。”[1]121“生态是环境美的基础”[1]51,但环境美不能等于生态美,任何美,都是对人而言的,是对人的肯定,从本质上来看,美只能是文明的产物,而不能是生态的产物。关于农业的美,陈望衡就明确指出,它是文明的美。自然当其成为人的环境,它就不只是具有生态性,虽然某些自然界,人未必实质性地进入,但人的精神活动已经赋予了它种种文化性,因此,“环境的美既是生态的,也是文化的”[2]69。这种既是生态的又是文化的美如果需要作一个统称,那就是生态文明的美。
二、生活(居):环境美学的主题
国外环境美学的发展,早于国内。鉴于环境审美与传统艺术审美的差异,他们认为,环境美学的兴起,必然对传统美学的基本观念造成冲击。
阿诺德・柏林特指出,在环境审美中,环境不是外在于欣赏者的对象,而是欣赏者与环境融为一体,因此,环境审美具有参与性或介入性。虽然在传统艺术的欣赏中,也存在主体“介入”作品的情形,即欣赏者对作品进行一定程度的“再创造”,但那是一种主观的介入。环境欣赏中的“介入”,不仅有主观的介入,更有客观介入,即主体客观地融入环境构造之中。因此,环境进入美学视野后,以认识论为基础的传统美学必将遭遇挑战。柏林特认为,传统艺术可以包含于广义的环境艺术之中,因此,环境美学使人们看到建立更具普遍性的“统一美学”的可能性[3],就如从牛顿力学进展到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一样。
西方环境美学的建构,大多从环境欣赏与艺术欣赏的差异立论,在这些理论中,审美概念仍然建立在主客二分的基础上,不过这个客体有点特殊,不同于艺术欣赏中的对象。所以,西方的环境美学仍处于分析美学的框架之内[4],它试图以环境审美特殊性分析为切入点,拓展美学的适用范围,成为“更一般的”美学。
遍观西方的环境美学研究,尽管有阿诺德・伯林特的“介入”美学的提出,但仍然以认识论为哲学基础,仍然只是着眼于环境的审美欣赏,并没有脱出传统美学特别是艺术美学审美超功利的立场。而陈望衡的环境美学则与之有根本性的不同,环境,在他的体系中,其基本的性质,不是审美欣赏的对象,而是“人的生存之所、生活之域、精神之依”[1]23。他说:“环境有美,人也欣赏这种美,但这种审美有一个突出特点,那就是它离不开环境的根本功能――生存与生活,环境的审美是生存与生活中的审美。”[1]23“居住”既是人在世界中存在的方式,自然界也是在“居住”中才成为人的环境。环境美是“居住”之本质呈现,从“居住”本身的完美实现获得规定。“居住”之实现,既是人之实现,也是自然在文明时代的真正实现。“居住”之实现过程,不能仅仅依靠观念启蒙来完成,它是一个受到社会存在制约的实践过程。“居住”之实现,是人的欲望生存模式向审美模式的转变,是审美关系之全面建立、审美生活之实现,也就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陈望衡环境美学体系所依托的哲学基础,与存在论和实践唯物主义是相通的。它不仅重构了美学的本体论,而且重构了美学与生活的关联方式,把审美与人的存在和生存实践联系起来,而不是当作纯粹的趣味去理解。
陈望衡的《环境美学》,将居住分为“宜居”和“乐居”两个层次。2010年他发表《环境美学的当代使命》一文,将环境的居住区分为“宜居”、“利居”、“乐居”三个层次。关于“三居”,陈望衡说宜居和利居都是乐居的基础,但是这两种基础是不一样的: “宜居作为乐居的基础,是绝对的,环境越是宜居,越能乐居。利居作为乐居的基础,是相对的,虽然乐居需要优越的物质基础,但并非物质越丰富,就越能乐居。”[1]36关于乐居,陈望衡强调生活质量,而生活质量,他强调文化性、精神性、个体性、情感性。从美学的维度,情感自然是最值得关注的。陈望衡说:“情感的力量是伟大的,它可以创造奇迹。人们在某一座城市能不能定居下来,最终决定的因素也许就是情感。虽然情感是个人的,我们不能让所有的人都爱上这座城市,但我们应该让更多的人依恋这座城市,喜欢上这个城市。”正是因为突出了“乐居”的情感分量,陈望衡的环境学与一般的环境学区分开来,它是美学。
关于居住,人们会想到海德格尔“诗意的栖居”说。海德格尔认为人生就是在大地上的暂时居住,这种暂时性的居住,海德格尔称为“栖居”。在海德格尔看来,“栖居”是人在此世生存的本质方式。陈望衡的“三居”说与海德格尔的“栖居”说,表面上相似,实质上不同。在海德格尔,“栖居”只是一种哲学精神的象征,而陈望衡说的“居”是实实在在的生活、生存。其次,“栖居”,是暂时性的,海德格尔用此语,明显表现出一种悲观主义情怀,而陈望衡的“三居”说不仅丝毫没有这样的意味,而且相反,它充满着人类建设自己美好乐园的豪情。
三、家园感:环境美的本质
建构环境美学的目的,不是为了认识环境,而是为了建设环境。建设环境是一个综合工程,环境美学虽是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之一,但它具有全局的总揽性、无处不在的渗透性。道理很简单,我们要建设的环境,只能是美的环境。无需过多的论述,这美不会只是形式美,它还具有最大的功利性,美的环境必然是人们称心适意的生活之所、居住之所。
环境美学的核心是环境美。什么是环境美?人们可以从形式、功能诸多方面作诸多的描述,但是,既然称之为环境,它的本质就是家园,首先是人的家园。
陈望衡说:“人在环境中生活,环境是人类的家,由此派生了环境美的重要特性――家园感。这是环境最根本的性质。”[2]109家园,再实在不过,在日用常行之中,它以最切近的方式构成我们的生活世界;同时它又是最“遥远”的,好像我们始终在寻找它。在美好的家园意象中,我们的情趣活泼而宁静。家园感作为环境美的本质,要求环境建设用最切近的事物去构造最深刻的意象。
何谓家园?陈望衡说:
家,是生活概念,也是哲学概念,是这两者的统一。但是,对于环境美学来说,生活性是基础,“家”是实实在在的生活概念。
环境美的根本性质是家园感。家园感主要表现为环境对人的亲和性、生活性和人对环境的依恋感、归属感。[1]57
这里,最重要的是两点:
第一,环境的生活性。生活于环境来说,具有根本的性质,它包括:环境是人的生命之本和发展之托这两个重要的方面,这里,有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两个维度的意义。虽然陈望衡用“居”来表述“生活”,实际上它不只是居。不过,从环境作为人的家园来说,居,准确地说,定居具有重要的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定居,才有家。正是因为这一点,陈望衡非常看重农业文明对环境美学的意义,他说:“‘家’是农业的产物,将环境美的本质看成‘家园感’,那么,我们有理由认定,原始农业实际上是环境哲学包括环境美学的胚胎。”[1]123陈望衡这一观点奇警而具有原创性。
将环境于人的意义定义为生命之本与发展之托,那就涉及现在成为环境问题焦点之一的资源与环境的关系了。地球是人类唯一的生存之地,本兼有资源与家园两重意义。这两者孰轻敦重、孰先孰后,关系重大。长期以来,人类是重资源轻环境的,因为贪欲,拼命地向地球掠夺资源。恶果现在已经出现:原始森林大量消失、诸多物种灭绝、地球变暖、自然灾难频仍、各种难以治愈的疾病不时袭击人类……一言以蔽之,家园遭到严重破坏。怎么办?陈望衡的态度非常明确:“从总体来看,我们不能不从地球获取资源,也不能不将地球作为我们的家。……无疑,这两者是有矛盾的。解决矛盾的指导思想只能是环境第一,资源第二。”[1]24
第二,环境情感性。关于环境的情感性,陈望衡主要强调人对环境的依恋感、归属感。[1]58在论述环境的功能时,陈望衡强调“乐居”是环境美的最高层次,而乐居最重要的是人对环境的情感性态度:“情感的力量是伟大的,他可以创造奇迹。人们在某一座城市能不能定居下来,最终的决定因素也许就是情感!”[1]34而情感,他特别强调依恋感,例如,对这个城市独特的历史和文化的眷恋,这是儿子对母亲的那种血肉相连的天然情感。
在对环境精神上的依恋感与归属感这个意义上,陈望衡的“家园”说与海德格尔的“还乡”说似是相同,实质不同。海德格尔的“栖居”意味着人生的暂时性,意味着匆匆而过,“栖居”本身似乎就意味着家园的缺失,意味着某种虚无性。因此,海德格尔提出“还乡”说,要人们去寻找精神家园。可悲的是,还乡之路遥远而又漫长,也许永远不能实现。显然,陈望衡说的人对环境的依恋感与归属感不是这样,与人实在居住在某一个地方一样,对自己家园的依恋感、归属感,完全是实在的,没有不可能,当然也没有悲观。
建设家园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当然不可能由环境美学单独去完成。不过,环境美学作为人类建设家园的重要指导思想,其作用非同小可。陈望衡在论述城市环境建设时,提出“美学主导”[1]189,其实何止城市建设,一切环境建设均应以美学为主导。道理很清楚:按照哲学上真善美三者相统一的原则,这统一只能在美。
四、城乡互动:环境建设新思路
从历史上来看,人类有两大家园:农村与城市。农村这一家园是农业文明的产物,城市这一家园是工业文明的产物。
农业文明与工业文明的内涵是不一样的,它们的根本不同主要表现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陈望衡说:“人类的农业生产劳动,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模仿自然的活动,准确地说,是代自然司职。”[1]108换句话说,农业生产创造的是第二自然、人工的自然,比如农作物、牲畜。而工业生产则将从自然界获得的原料改造成自然界完全没有的东西,突出特点是改造自然。在工业文明时代,农业只是工业的依附,不是文明的主体。从文明的特征上,我们可以给城市与农村这样定位:城市――人文的象征;农村――自然的象征。
在环境的建设上,城市与农村如何在环境美学的指导下进行呢?陈望衡提出了一系列很具有创造性的大胆构想。
什么是城市的本质?科特金说:“城市是从自然中分离独立出来的人类家园。”美国城市社会学家帕克说过:“城市作为人类属性的产物,其根本的内涵是城市要符合人性生存与发展,具有人文特色和人文精神。”“城市的本质是人类为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创造的人工环境。”[5]可以说,人类文明创造的一切精华都集中在城市,特别是工业文明的精华,因此,城市的本质特性可以概括为人文性。
城市通过崇高之美体现人文。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战胜外在自然。不仅大量的自然景观被铲除了,而且仅存的也被压抑了。高楼大厦岿然屹立于狂风暴雨之中,桥梁飞越滚滚洪流,车水马龙不停地制造着城市的骚动。城市设施是人类理性力量的表现,它使人感觉到自己独立于自然界,超越自然界。二是战胜内在自然。城市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见证,人类从自然界走出,聚集到一起,用法律制度、伦理道德、构建人类生活的规范和理想。
无疑,这种人文之美,是城市的宝贵财富,是需要珍惜的。但是,当今的城市,更多的是欲望的表现。现代城市无节制地扩张,触目是钢筋水泥的森林,难觅野性生灵,城市环境美的两大因素之一――自然严重缺失。对此,陈望衡极为敏感,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针对当时城市建设普遍挖山填湖毁林的现象,他著文《要将山水纳入城市》。2001年,着眼武汉市城市建设的实际,他在长江日报发表《森林,我们爱你》,在中国率先提出建设“森林型山水园林城市”的主张。在《环境美学》一书中,他将山水园林城市看作“人类理想的居住环境”,并认为“建设山水园林城市是城市建设的方向”[2]410。在新著《我们的家园:环境美学谈》中,他将山水园林城市分成了山水城市、园林城市、生态森林城市三种类型。其中,关于森林城市的建设,他提出“必须恢复生态性地造林”。他特别提出:“要极为珍惜城市中任何一处原生态的树林、芦荡、湖水、沙洲,当然,更要珍惜对这个城市尚有好感,也曾视此城市为它们家园或客栈的各种野生动物。残害野雁、天鹅、乌鸦、浣熊、松鼠这样的事,只能是让人类蒙羞。”[1]88
陈望衡指出,农业环境具有特殊的审美性。因为“农业转变的环境在人类的居住环境中具有重要的地位”[1]108。他认为,农业景观是自然与人文统一的另一种重要表现形态:“就水稻仍然是自然物来说,它是自然;就水稻是人劳作的产物来说,它是人文。”[1]109农业虽然也是“人化自然”,却主要不是依靠抽象手段对付自然,它保留着人与自然之间天然的感性联系,更具审美意味。农耕时代诗歌鼎盛,亦源于此。农业环境的审美特性主要在于两个方面:第一,农业体现了“人的生命与自然生命的对话以及这种对话的艺术性”[1]110。这种对话是充满感情的,是生命之间最本真的交流,“超出了功利的目的”[1]111。第二,农业劳动是美的源泉。“在所有的劳动中,唯有农业劳动,它的肢体活动是最全面、最丰富的,活动量的调节也是最为自由的。……它具有重要的审美价值。”[1]112因为农业劳动以大自然为背景,具有天然的节奏感和舞蹈的韵律美。
从某种意义上讲,农业环境是最具人性的审美环境,它的最大优点就是保留了比较丰富的自然景观包括原生态的自然景观与人工的自然景观,这是它远胜城市的地方,如果要说它比城市的美有所欠缺的话,那主要是在现代文明设施与生活方式上较城市为弱,但这并不重要,也不显得突出,事实上,城市中有的,农村一般也有。现在可怕的是,工业文明进程中的城镇化对农村的吞噬。陈望衡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目前的城市化基本上是按照城市的模式改造农村,实际上是消灭农村。在这种背景下,陈望衡强调新农村建设中,首要的是突出农村特色。什么是农村特色?那就是它拥有远较城市丰富得多的山林、草地、河流、水面,而且多是自然原有的,不是人工的。陈望衡说,新农村建设一定要注意突出这一点。“与这个问题相关,农村建设要充分注意与自然山水相结合,依山傍水,显山靓水,突出人与自然的亲和性。”[1]125
基于城市环境与农业环境各有对方所需要的优点,因此,城镇化不应是一边倒地城市化,而应是城乡互相吸收其优点同时又各自保持其特点。关于城镇化,陈望衡创造性地提出“尝试城乡互动的模式”。具体来说,就是“城市乡镇化,乡村城市化”[1]200。所谓城市乡镇化,陈望衡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建构社区群落概念,将城市划分成更多的相对松散最好不联成一片的小区,有点像乡村群落,让人们拥有更多的生活空间,让紧张的生活节奏变得慢一些。二是让自然更多地进入城市。三是让部分农村功能及景观进入城市。陈望衡的城市乡镇化的构想,也许有些不实际,但其精神是值得城市建设者参考的。关于乡村城市化,主要是文明化,即接受城市先进的生活设施与先进的生活理念。归结起来,“城市化实际上是城市与农村的双向化。这种双向化是双向优化,即城市取农村的自然亲和性,农村取城市的现代文明性”[1]202。在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不能按城市的模式改造农村,也不能用农村吞并城市,而是要让它们优势互补,建设文明性与生态性相统一的山水园林式的城市和农村。
陈望衡的环境美学体系具有明确的逻辑结构:生态文明――环境美学的哲学基础;生活(居)――环境美学的主题;家园感――环境美的本质;城乡互动双向优化――环境建设新思路。陈望衡的环境美学,紧贴我国当前环境建设的实际,具有非常可贵的实践品格。它的重要价值不仅在于发展了美学理论,而且对中国环境建设事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事实上,诸多地区的建设者从陈望衡的环境美学中获得启发,并且已经将其运用到我国城乡建设的实践中去。
参考文献:
[1]陈望衡.我们的家园:环境美学谈[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4.
[2]陈望衡.环境美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
“自然”是卢梭美学思想中的一个核心范畴。对于堕落的文明和不自由的社会,卢梭提出了“回归自然”的著名命题,这一命题也是卢梭最受质疑的一个理论主张。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一种原始主义的倒退,是要人类社会重新退回到茹毛饮血、愚钝蛮荒的前文明时代。很多人因此给卢梭贴上“反人类”的标签。当卢梭把《论人类社会不平等的根源》送给伏尔泰时,伏尔泰曾回信说:“我收到了你的反人类的新书,谢谢你。在使我们都变得愚蠢的计划上面运用这般聪明伶巧,还是从未有过的事。读尊著,人一心向往四脚走路。”对于卢梭自然美学思想的误读和曲解一直存在。到20世纪初,新人文主义的著名学者白璧德仍然认为,卢梭回到自然的主张是消极遁世的野蛮主义思想,他把浪漫主义称为“卢梭主义”,认为浪漫主义美学在本质上是原始主义的。卢梭拒绝这种曲解,说他从未打算让人“再返回森林去和熊一起生活”。另一种误读认为卢梭“回归自然”的理论是向基督教神学时代的倒退,体现了卢梭对于中世纪教士式贵族制文化的向往。尼采是这一种误读的代表人物。
一、“nature”在18世纪的涵义
为了弄清卢梭的自然美学思想,消除一直以来的误读,我们有必要首先对卢梭的“自然”概念进行分析和界定。
“自然”一词源自拉丁语n?tra,中古英语解释为事务的内在属性DDessential properties of a thing。因此在欧洲语言中,nature一词有指自然界(Nature)和人与事物的本性(nature)这两层含义。
“自然”这个词语在卢梭生活的18世纪是一个无所不包的神圣的词汇。自然、自然律、自然法、自然神论成为启蒙世纪最热门的时髦词汇。卡尔・贝克尔发现:启蒙思想家砸烂了圣・奥古斯丁的宗教《天城》,只是为了用更时兴的材料重建它。材料之一就是自然。启蒙时代人们普遍对于自然的权威抱有一种天真的信仰。在18世纪的每个哲学家那里,“自然都毫无疑问地占有着通常只是为贵宾保留着的那种地位。”
关于自然的这些概念和词汇并不是新的。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人们便在积极意义上使用自然律的概念。亚里士多德用“与自然相一致”来证明奴隶制的合理性;罗马帝国皇帝马尔库斯・奥勒留表达了斯多葛派对于自然的认识:“按照大自然的事物,是没有坏事的。”中世纪最著名的美学家托马斯・阿奎那说:“有理性的生物的身上所分享的永恒法则就叫做自然法”。1但是,无论在古希腊、古罗马、还是在随后的基督教统治时期,自然界的理想形象和人格化理解都笼罩着浓重的神话或神学色彩,“自然”只不过是在现实世界之外与之上的一个概念的世界。17世纪的科学发现改变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消除了自然的神学面纱,因而改变了自然界的理想形象。一直以来让人们感觉神秘、危险的“自然”被人们用科学主义和自然哲学的眼光重新审视。
特洛尔奇认为,启蒙运动的所有变革都基于一场关于自然理念的革命,新的自然观念使社会生活的变迁方向正当化了,这才是启蒙运动的思想根源,是启蒙运动的实质意义之所在。如果说启蒙运动是一场思想和生活样态的全面革命,那么,启蒙时代最重要的思想革命就是确立了自然之神的地位。洛维特则分析说:启蒙思想实是一场欧洲精神危机的表达,它以历史的自然演化论取代了古代的“天意”说,从而使历史与神性秩序脱离了关系,这就是为什么自启蒙运动以来,历史哲学-科学迅猛发展的原因。2
二、卢梭美学中的“自然”涵义
那么,在以号召“回归自然”而著称的卢梭那里,自然又有怎样的含义呢?
“自然”一词在卢梭的著作中频繁出现,是卢梭表达现代性批判思想的一个关键概念。“自然”在卢梭那里,兼有几种所指,它既可以指称物,也可以指称人,还可以作为形容词表达某种属性或性质。具体说来,卢梭美学思想中的“自然”一词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在最平常的意义上使用,指大自然,即自然环境或自然风光;二、人类的种种自然条件,包含生理器官、心理本能;三、人类的种种天性和自然喜好,和“人为的”、“艺术的”相对立;四、人类社会的自然秩序或自然属性,如天赋平等;五、人类生存或建构社会的原始手段或技能,如手工劳动。尽管卢梭的自然概念所指各异,但它们在各自的语境中都承担着批判现代文明的功能,集中反映了卢梭美学思想中启蒙现代性和审美现代性的对立统一。在卢梭的著作中,“自然”有时候承担反对基督教神学美学的作用,这时候,它主要表现为与上帝相对立的启蒙现代性;但是更多的时候它承担起对启蒙理性主义美学的弥补,指向现代文明的反面,主要表现为与现代物质世界相对立的审美现代性。
首先,自然不仅指物质自然,更是指精神自然。在卢梭美学中,“自然”具有启蒙美学的世俗的含义,而且他把艺术所摹仿的世俗生活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向外延伸到乡村,向内深入到人的内心。
其次,自然与人的关系被分层次厘清。卢梭区分了现实的人和自然的人,现实社会和理想的人类社会。其中,自然的人、自然的人类社会与“自然”一词的内涵相一致;现实的人与现实的人类社会则站在“自然”的反面,是自然的蜕变和堕落。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社会都被排除在自然的概念之外。卢梭认为,是文明破坏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精神联系,使现代人陷入精神危机。他说:“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偏见、权威、需要、先例以及压在我们身上的一切社会制度都将扼杀他的天性。”3
三、“回归自然”命题中的自然新义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卢梭提出“回归自然”。试图通过赋予自然以精神内容,重新建立人和自然的情感纽带,从而重塑自然在人们心中的灵性形象。
第一、赋予“自然”以新的宗教内容。
在十八世纪后半期,启蒙现代性思想逐渐成为社会主流思想,它造成了这样一种社会格局,即科学取代宗教行使着解释世界的职能。启蒙思想家普遍质疑启示宗教,纷纷走向自然神论或者无神论,神学思维遭到根本性的破坏。但是,基督教的其他思维方式并没有从人们的头脑中根除,人们沿用基督教的某些思维方法在世俗生活中寻找新的事物作为上帝的替代物。理性、后世都是流行的上帝的替代物。
在启蒙时代,人们普遍怀有一种历史乐观主义心态,认为未来意味着进步。后世、未来,这些字眼对于启蒙思想家来说具有天国一样的魅力。卢梭却认为“后世”DD他称之为不可能达到的“远虑”DD正是我们种种痛苦的真正根源。人类向往飘渺的未来,为了未来的幸福而忽视现在的快乐,是非常愚蠢的行为。现实使人不满,未来也让人绝望,那么就只有退回到前文明时代。作为被文明遮蔽和侵害的客体,实际上从文明开始之初,人类就已经开始了向自然回归的漫长过程,如马尔库塞所言,“被压抑的这种回归构成了文明的禁忌史和隐蔽史”。4卢梭则把这一隐蔽的暗流明晰化、公开化了。
卢梭宗教中的上帝不具有人格神的属性,上帝的唯一属性就是善良,良心是引导人们走出现代性迷津的最可靠的向导。卢梭宗教思想中的良心是指人类美好的自然天性,他说,“良心始终是不顾一切人为的法则而顺从自然的秩序的。”5自然是良心的本质属性,自然的就是善的,拥有良心,获得善也就是弃绝人为的法则,重新学习顺从自然的秩序。这样,“自然”被赋予了新的道德内涵和宗教内涵。
自然构成了在卢梭的信仰殿堂里供奉着的人神同形的上帝,他说:“我把所有一切的书都合起来。只有一本书是打开在大家的眼前的,那就是自然的书。正是在这本宏伟的著作中我学会了怎样崇奉它的作者。”6 在卢梭的宗教中,自然天良是修行的最高目标,自然界是修行的唯一途径,自然情感是修行的动力,我们可以把这种宗教称为自然宗教。在卢梭的笔下,“自然状态”、“自然人”、“自然人性”、“自然情感”,都是备加讴歌、孜孜以求的终极目标。“自然”是卢梭宗教思想最基本、也是最高的准则,其最富于价值和生命力的基本原则或内在精神,就是对自然的崇尚。
第二、赋予自然以新的美学内容
卢梭充分肯定自然的精神价值,他认为人与大自然不可分割,人只有生活在自然环境中,心灵才可能感到宁静与幸福。卢梭在很多作品中都记录下了自己所经历的这种美妙的情感体验。在这种体验的吸引下,他后半生移居乡间;到了晚年,更把在大自然中观察和收集植物视为唯一的乐趣。卢梭试图解决自然与精神的分裂,他声称,通过与自然的精神交通,人“会带着滋味无穷的迷醉消融在他自觉与之浑然一体的这个广袤而美丽的大自然中”7;使“人在自我忘却和近乎无意识的状态下,作为宇宙伟大和声中的一个音符和自然融为一体”8,实现人对自然在精神层面上的参与。这时,人不再是孤独无依的沧海一粟,人从与他同构的大自然中获得归属感、认同感,获得源源不断的生命之根所给予他的精神力量。
在我国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于不同的环境、历史、文化等逐步形成各地不同的民居建筑形式,这种传统的民居建筑深深地打上地理环境的烙印,生动地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国传统民居的风格和实用价值常和当时或当地的自然环境、人文风俗有着密切的联系。另外,通过总体布局的变化,建筑空间的灵活组合,建筑造型的意匠和细部构造等艺术处理,中国传统民居表现出强烈的民族特点和浓厚的地方特色,显示丰富多彩的艺术面貌。
一、传统民居建筑的主要特点
1、亲近自然
传统民居建筑讲究与自然的融合,建筑适应自然环境,与周围环境成为一体,有着极强的生态动能。中国的传统建筑多寄情于山水,与其互相呼应,形成浑然一体的人文自然景观。这表现出人们很高的审美理念和艺术哲学。
2、空间的美学特征
中国传统艺术注重寓意的表现,用有限的手法达到意境的延伸。传统四合院从外面进入相对封闭的院落组合正好满足这一场景变换的需要,照壁、垂花门、前院等场景的变化,达到一步一景的要求,空间序列安排恰当,整个院落连续而不单调。
3、造型的艺术气息
建筑之美,在其表面,浅而易见,但建筑深层次的美在于权衡之中,长短、大小、凹凸等的对比。传统建筑的美并非刻意追求的,它是造型设计、体型设计与平面布局、平面功能密切配合,相互协调的结果,建筑所显现的特有气质也都与它的材料和结构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二、兰州民居建筑的基本特征
1、平面布局
(1)平面布局特色
兰州民居是北方民居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很多相同的地方,兰州民居有明确的流线,清晰的功能,完整的格局,明显的主体建筑,明确的流线组织给人一种清晰地引导作用,引导人们走向整个建筑群的主体建筑,这种四合院布置形式、建筑形体与兰州的气候、地理环境、人文习惯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在不同的地域环境中又各具地方特色。
兰州地区是一个峡谷城市,气候是典型的北方气候,夏季凉爽,冬季寒冷,夏季日照强烈而且降雨量较少,所以防晒保温成为居住建筑的首要需求,再者兰州民居建造用地紧缺,宅院规模相对小,布置相对密集的特点。
(2)平面布置形式
兰州民居的主要布局特点是沿纵轴布置房屋,以厅堂层层组织院落,向纵深发展的平面布置形式。归纳起来,兰州民居的平面模式以独院式布置为主。在整个院落中正房是全院的主体建筑,也是使用频率最高的房间,一般位于中轴线上南北朝向布置,相对其他用房,它的基座高、尺度大,其地位等级和建筑形制处于全院最高。两侧的房间在功能上基本是供晚辈居住,以示长幼有序,有时也用作厨房或贮藏功能。
2、立面形式
(1)门
兰州民居的大门和北方传统民居的一样,具有很高的观赏性和代表性,门是身份的象征,他的建造受到礼制、等级、迷信等多方面的因素,兰州民居院落的主要出入口,有着很明显的进出标志,是区分院内外之间的一个建筑,明显的有异于周围平淡的墙面,位置突出,造型独特,用料考究,色彩应用得当,是围合院落式民居形式中对外最具有观赏价值的建筑元素之一。
(2)影壁
影壁是北方传统民居建筑中的一个重要构成因素,在风水术中,宅门切忌直来直去,门直通会使家族不兴旺。有介于此,宅门便与影壁有不可分割的关系:门内外均设有影壁,使其在视线上有一定的遮挡。同时,位于门内的影壁也被作为炫耀家门气派的一种手段,影壁上雕刻有丰富多彩的祈求平安的图案。它不仅有其精神方面的功能,同时也增加空间意味和视觉层次感。
(3)兰州民居的装饰艺术
甘肃兰州位于祖国版图的西北部,同时处于甘肃的中部,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物产较丰富,传统民居建筑中雕刻艺术发挥到极致,砖雕、木雕、石雕在建筑的各个部位随处可见,尤其是富贵人家的深宅大院,做工极为精细,这些雕刻艺术,一方面显示主人的身份和地位,它们不但建筑材料、规模给人以尊贵和显赫地位,同时另一方面也表达他们的人生追求、愿望和道德理想。他们根据自己的价值取向和对生活的感悟、理解,把一些生活中的实物应用到建筑中去,从动物中的龙凤到植物中的竹子、桃木等作为建筑装饰的题材,表达文化内涵和内心抱负。
三、兰州传统民居的结构体系
传统甘肃兰州的民居建筑的结构体系主要是木结构,这种结构形式有着施工快、方便和自身重量轻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兰州传统民居建筑上,它跟其它的传统民居建筑的结构形式一样,以砖木结构和土木结构为主。建筑围护结构多就地取材,以我们常见的砖或者土块为基本原材料。木构架相当于现代建筑中的框架结构,承受着屋面的重量,古代有句谚语叫做“墙倒屋不塌”,在施工过程中,先把主要的木结构盖起来,再把围护结构砌起来,就很形象的说明建筑骨架与维护结构的关系,墙面的这些特点决定平面划分的灵活和门窗位置的根据需要的任意安置。木结构坚固耐用,具有良好的抗震性能,这种结构形式的形成与其所处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物质条件都有直接关系,有着明显的地域特征和优越感。
四、兰州民居建筑的墙体维护结构
甘肃兰州的降水量少,土质好,可塑性强,所以传统民居建筑的墙体维护结构除了砖以外,有的采用土块或者夯土墙,这种墙体在农村使用比较广泛,而且一般家庭几乎整个建筑的维护结构都会使用土筑墙。这种作法有两种普遍模式,一种是青砖与土坯结合,内砌土坯外砌青砖,称为“银包金”。或将土坯夹在中间作芯子,内外都用青砖砌筑,称为“夹心墙”。另一种是在石或青砖勒脚以上全部用土坯砌筑,墙内外都用草泥粉刷,这是农村小型民居常用的做法。此外,夯土院墙,用草泥做屋面垫层,在小型民居中也甚普遍。反映兰州人民对于丰富的黄土资源的充分运用。
五、结论
甘肃兰州的传统民居建筑不论从平面布局、经济造价还是造型结构、建筑风格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艺术水准,是我国民居建筑中一支不可抹没的力量,丰富了我国民居建筑的类别。兰州传统民居建筑有效利用现有的屋檐、窗棂花、壁画等有效地建筑构件完美的表达了西北民居建筑的特点,内容丰富、做工精巧,使得四合院建筑富有生机和生活气息,而且这样使得四合院建筑的室内外空间相互渗透,形成富有层次和扩大的空间效果。
人们可以从民居内部布局方式的安排,清楚地看到这些居民乃至于这个民族的家族伦理观念和准则。中国建筑文化是礼与乐相统一的文化,是内在的令人精神意志肃整的伦理、发人深思的自然哲学与外在的令人心灵愉悦的情感形式的和谐,是天理与人欲的同时满足。
参考文献:
[1] 何如朴.兰州近代民居及其发展[J].中国近代建筑史论文集,1990.
[2] 王其钧.中国民间住宅建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