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2-06-27 21:30:33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篇(1)

目标规模:人民币5000万元

合同份数:不超过50份(自然人)、机构不限

退出机制:5年封闭,3年累计收益率低于15%可赎回

资金要求:100万元起,超出部分以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人民币)

加入费:1.5%

费率:管理费:2%

银行托管费:0.2%

投资顾问费:正收益的20%

托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机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证券经纪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或已经公开发行,并即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股票。

不得投资于ST公司发行的证券

不得进行证券回购融资交易

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

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允许,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单一股票的投资额不得超过信托财产总值的20%

投资策略:坚定的长期和相对的集中的投资

企业的价值――投资杰出企业,分享经济成长的硕果

优质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竞争优势强于一般上市公司;在企业的长期发展中,强者的优势会被时间放大器放大,弱者的差距也会被时间放大器放大。长期投资的基石注定要建立在杰出的企业之上。投资优质上市公司,跟随实体经济中的强者:长期投资制胜的法宝。

中国崛起的价值――投资东方,做多中国

改革开放30年来高速成长的中国经济并没有放慢她的脚步。我们正面临质的飞跃,我们的学习曲线正在加速上扬。我们的现代化目标将在今后2。年得到极大的实现。对拥有巨大资本资源、人力资源的中国经济的信心是本款产品立足的根本点。

时间的价值――长期投资,尽享复利的威力

不受股价短期波动的影响,专注于长期趋势的资本回报。用长期确定性化解短期的不确定性;以较低的长期投资风险化解较高的短期投资风险;通过长期稳定获利取代短期投资收益波动,从而实现资本的复合增长,尽享时间的价值、复利的威力。

资产配置――加入一个长期获利的稳定器

本产品为5年期的长期投资产品,致力于为投资者的资产组合加入一个长期获利的稳定器。

基金经理介绍:

但斌――深圳市东方港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总经理,主管公司投资。中国著名私募基金经理,中国关注长期价值投资的第一人,将价值投资思想与中国资本市场相结合的最坚定的实践者,畅销书《时间的玫瑰》一书作者。

1992年开始证券、期货研究与投资生涯,长期致力于股票、期货等金融市场的基础研究,对投资哲学有一定思考,对投资组合的战略管理和风险管理技术在中国证券市场的应用有一定实践,擅长把握结构性机遇及上市公司内在价值投资。

近年业绩表现(附业绩比较表)

在2003、2004、2005年的中国证券市场持续下跌的三年中,东方港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都取得出色的回报率,最近三年投资总回报超过300%。且每年回报都在35%以上。

产品特点:

5年完全封闭,投资绩效5年后一次提取。

5年封闭期:产品针对资产管理人的长期价值投资理念与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趋势,致力于为投资人提供专注于长期投资回报的投资工具。

投资绩效5年后一次提取:资产管理人与投资人风险共担,成果共享;共同面对长期价值投资历程中的挑战,共同分享长期价值投资的硕果。

篇(2)

因为股市目前不是高歌猛进的时节,买买信托还是又省心省力又保收益的。天信08A1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金额起点人民币20万元,信托期限18个月。预计收益5.5%+或有分红(预计税前年收益率)。信托计划资金由受托人集合运用,投资于债券及其回购、基金、股票、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及以不超过信托计划规模5%的资金投资于经国家批准的金融衍生产品。收益分配:当信托资金投资总收益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后,其年收益率等于或小于5.5%时,受托人将不收取报酬;当其年收益率在5.5%至8.33%之间(包括8.33%)时,受益人享有5.5%部分的信托收益,受托人提取超过5.5%部分的信托收益作为管理信托事务的报酬;当信托资金年投资总收益率超过8.33%以上时,受益人享有5.5%部分的信托收益以及超过8.33%部分信托收益的60%。其余信托收益将作为受托人管理信托事务的报酬。

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15亿元人民币,由天津市财政局和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并列为第一大股东,现公司受托管理资产规模达100余亿元人民币。

保险营销员监管信息系统

推荐一个工具――中国保监会开发的“保险营销员监管信息系统”。系统包含资格管理、展业登记管理、培训管理、诚信管理、电子档案管理等5个模块,采用B/S模式(Browser/Server),通过互联网传输数据,将全国保险营销员的基本情况全部纳入系统。社会各界可以登录http://iir.circ.省略网站对保险营销员资格情况、展业情况以及历史诚信记录进行查询,保险监管机关、保险行业协会和各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该系统对保险营销员进行信息化管理。保险营销员监管信息系统上线启用,拓宽了社会各界监督保险营销业务的渠道。此外监管部门提示,今后社会公众通过保险营销员购买保险产品时,应当要求其出示《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保险从业人员展业证书》,并可采取登录http://iir.circ.省略网站、拨打免费声讯台电话960160123以及向营销员所的保险公司进行查询等方式,了解保险营销员的相关信息。

篇(3)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可以按照要求,为委托人单独管理信托资金,也可以为了共同的信托目的,将不同委托人的资金集合在一起管理,通常这种资金信托方式称为集合资金信托。信托投资公司办理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时,应设立集合信托计划,并在集合信托计划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可以按照要求,为委托人单独管理信托资金,也可以为了共同的信托目的,将不同委托人的资金集合在一起管理,通常这种资金信托方式称为集合资金信托。信托投资公司办理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时,应设立集合信托计划,并在集合信托计划开始推介前,逐一向注册地银监局报告。异地推介集合信托计划的,须先经注册地银监局审批其办理异地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资格,并在开始异地推介前向推介地银监局和注册地银监局报告。在任一时点,信托投资公司正在异地推介的集合信托计划不得超过两个。集合信托计划推介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向注册地银监局和推介地银监局提交有关推介情况、接受资金委托情况的正式报告。信托投资公司不得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集合信托计划。异地推介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亲自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在其注册地银监局辖区以外的其他城市向潜在的委托人散发集合信托计划推介材料(或作口头宣传)并接受资金信托的行为。

    异地推介集合信托计划的,须先经注册地银监局审批其办理异地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资格,并在开始异地推介前向推介地银监局和注册地银监局报告,每个集合信托计划最多只能同时在信托投资公司注册地银监局辖内(城市不限)和另一个银监局辖内不超过两个城市推介,而且接受异地推介的资金信托合同,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含一百万元),且机构委托人需同时出具其投资于该集合信

    蓝1号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托计划的资金不超过其净资产20%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委托人需同时出具个人稳定的年收入不低于十万元的收入证明。

    在任一时点,信托投资公司正在异地推介的集合信托计划不得超过两个。集合信托计划推介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向注册地银监局和推介地银监局提交有关推介情况、接受资金委托情况的正式报告。

    信托投资公司不得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集合信托计划。异地推介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亲自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在其注册地银监局辖区以外的其他城市向潜在的委托人散发集合信托计划推介材料(或作口头宣传)并接受资金信托的行为。

篇(4)

本文从三个角度来探讨10种解决办法。

1. 从资金信托业务的范围

按照相关的法规,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受到200份合同的限制,而其它信托业务并没有200份合同的限制性规定。从图2可以看出,只要委托人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的不是资金,而是其它财产,如股权、股权的受益权等,就可以归为财产信托业务,不受200份合同的限制。在信托合同的设计时,广大投资者作为受益人,而不作为委托人。

解决办法一:把资金信托业务变为财产信托业务,广大投资者作为受益人,而不作为委托人。(参看图2)

2. 超过200份合同

一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超过200份合同,就是要把每份合同的平均金额提高。首先分析一份信托合同,如图3所示。按照相关的法规,一份信托合同的委托人只能是一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可以是多人。因此可以从委托人的身份、金额大小,受益人的个数上来寻求解决的办法。(参看图3)

解决办法二:通过预约的方式来提高每份信托合同的金额。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司网站、电话、现场的方式向信托投资公司预约信托产品,目前已经有许多信托投资公司开展了这项业务,一般采用“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来预约,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也有许多信托投资公司利用银行的营业网点来办理预约。

解决办法三:信托公司可以利用自己的客户资源库,从中寻找一些大的机构投资者和较富有的个人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所推出的私募信托产品的客户群体的最终定位,应该是高端的客户,它们所投资的每份信托合同的金额一般较大。

解决办法四: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由银行提供一些大客户。信托投资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银行获得与信托产品相关的中间业务,同时银行应提供一些大客户给信托投资公司。

解决办法五:以企业工会或其它合法组织的名义来签一份信托合同,然后职工与工会之间再签另外的合同。寻找一些大型的企业,如果企业的职工要买信托产品,可以以企业工会或其它合法组织的名义来签一份信托合同,然后职工与工会之间再签另外的合同。资金可以来源于职工,也可以作为职工福利的形式由企业出资,如企业年金等。

解决办法六:在一份信托合同中,一个委托人可以对应多个受益人。在一份信托合同中,可以以一个委托人对应多个受益人的方式,并在信托文件中规定受益权转让和继承的相关条款,以保护受益人的利益。

3. 以间接的、合法的方式“越界”

分析图1,可以从不同的信托投资公司、不同的集合信托计划、不同法人的有效组合中找到解决的办法。

解决办法八:将集合信托计划所运用的单一法人分割为不同的法人,这样,同一信托投资公司就可以针对不同的法人发行不同的集合信托计划(参看图5)。

解决办法九:利用信托投资公司非指定用途的集合信托计划间接投资于同一信托投资公司其它的集合信托计划。(参看图6)。

解决办法十:构造一个由多个单一信托计划构成的用于非指定用途的资金池,可以随时从该资金池中根据所投项目的情况选择不超过200个单一信托计划投向该项目的法人,如图7所示。在应用该办法时,需要解决资金池内资金可能面临的闲置问题,以及资金与项目在金额与时间上的匹配问题。另外在单一信托计划法律文本的具体设计上,应与实际的资金运作相结合,以防其中可能面临的一些法律问题。

以上就是本文所提出的10种解决办法,其中的一些办法是现实可行的,而另一些办法仍需要根据具体的集合信托计划的情况、操作的难易程度。以及当时的政策、法律环境来探讨它的可行性。

信托的起源和发展的动力就是通过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来绕过法律、法规的限制。信托产品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设计出无限多种,因此相应的解决办法也可以有无限多种。在本文所建立的分析框架的基础上,还可以衍生出更多的解决办法。

背 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

《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资金信托业务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投资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时,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

篇(5)

据统计,2012年第一季度国内共有6家信托公司发行艺术品信托产品14款,它们分别是中融信托、方正东亚、四川信托、中信信托、中诚信托与长安信托。其中以中融信托发行最多,共有7种产品。一季度艺术品信托发行的高峰期出现在刚刚过去的3月份,一个月内就有6只艺术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密集面世,而且全部都是出自中融信托,从融美10号艺术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融美11号艺术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融美12号艺术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融美13号艺术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融美14号艺术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到融美15号艺术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可以说中融信托是一季度最热衷发行艺术品信托的信托公司。而四川信托、中信信托、中诚信托与长安信托这4家公司,分别只发了1只产品,方正东亚则发行了2款产品,分别是:楚凤1号丹青隐山艺术品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楚凤2号艺术品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从发行规模来看,一季度发行的艺术品信托产品大多数规模都比较小,基本都是几千万元,其中规模最小的是方正东亚发行的“楚凤1号丹青隐山艺术品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仅为2107万。一季度仅有2只艺术品信托规模超过亿元,其中中融信托发行的“融美10号艺术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达10亿元,居一季度之冠。而中诚信托发行的“2011年物华天宝保利8号艺术品投资信托计划”也达到2亿元。

从整个市场来看,尽管今年艺术品拍卖市场动向不明朗,文交所禁令更为艺术品基金退出凭添难题,但一季度艺术品信托发行仍然出现了一个小。但同时也要看到,受货币政策和资金面紧张的影响,艺术品信托的收益率正出现下降的兆头。

市场开始谨慎

从发行数量来看,2012年第一季度共发行艺术品信托产品14款,比去年同期增加8款,增长幅度达133.33%;与去年第四季度相比持平。今年第一季度发行规模为182107万元,而去年第一季度发行规模为127000万元,同比增长43.34%;与去年第四季度艺术品信托发行规模139200万元相比,环比增长30.8%。可见艺术品信托在整个信托行业发展减缓的情况下仍然保持了一定的发展速度。

2012年第一季度艺术品信托产品的平均期限为2.02年,较2011年第一季度的2.37年平均期限下降了0.35年;环比去年第四季度,期限上升了0.1年。而今年一季度期限最长的是“物华天宝保利8号”和“融美10号”,投资年限长达五年,算是少有的走中线投资的艺术品信托。而其它产品均以1.25年、2年左右居多。这充分说明了艺术品投资市场仍然以短期投资为主,投机性而非投资性仍然是市场主流。

从信托发起人看,一季度市场更多的是“老面孔”的保利、邦文、淳大、艺融民生等,仅“名轩1号”的四川明天文化艺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算是少见的“新人”,缺乏新鲜血液的加入是一季度艺术品信托市场的一大问题。

在投资方向上,一季度的艺术品信托仍然保持多点开花的特征,但于去年相比有所收缩。去年有多款投资于瓷器、翡翠、红木、寿山石和印章石、以及犀牛角雕刻等五花八门的杂项。而从今年一季度来看,今年更偏向于书画类和瓷器。比如方正东亚、四川信托以及中融信托的投资方向大都锁定在绘画和书法的名家作品,投向瓷杂的仅有2只。而方正东亚的“楚凤2号”明确提出会将部分闲置资金用于投资经受托人和投资顾问共同认可的金融产品,算是艺术品信托中一个瞩目的变化。这些变动,都说明市场在经历了去年的热潮后,正在开始回归理性和谨慎。

值得关注的是,2012年第一季度艺术品信托的平均收益率为10.06%,较2011年第一季度的平均收益率9.52%上升了0.54个百分点;但环比去年第四季度10.35%,平均收益率则下降了0.29个百分点。尽管发行规模保持了逾三成的增长,但平均收益率的下降,也说明了基金发起方对未来艺术品市场走势正日趋谨慎。

从投资者的投资取向看,一季度发行的14款产品中,以固定收益类型的居多,而去年第四季度发行的11款产品中,有8款是浮动型收益的。可见投资者今年的投资取向发生了变化,不在像去年第四季度那样对融资类艺术品信托有所偏爱,而是越来越能接受投资类的艺术品信托,即投资类艺术品信托是指在投资顾问建议下买入艺术品,依靠艺术品自身升值为投资者带来收益的信托模式。这当中,以固定收益艺术品信托的投资者最多。

信托公司的进与退

从发行的信托公司来看,今年一季度发行艺术品信托产品的有6家公司,与去年同期相比参与发行的公司增加了3家,而去年第四季度参与发行的信托公司为11家,今年一季度与之相比则是减少了一半。与去年四季度相比,今年一季度有方正信托、华融信托、交银信托、新华信托、华宝信托、国元信托6家信托公司退出发行。

有分析师认为,一些信托公司虽然看好艺术品信托产品,但是由于当前国内艺术品市场中存在的种种“顽疾”,所以还是选择退出了这块市场。以国投信托为例,其在2010年时就介入了艺术品信托市场,当时国投信托与中信信托是国内唯一两家试水艺术品信托产品的信托公司。但在2011年艺术品信托井喷之时,国投信托却只发行了4款相关产品,到了2012年一季度便退出了发行的舞台。究其原因,据国投信托内部人士表示,艺术品信托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做,估值、鉴定、保管这三大问题一直困扰着艺术品信托的发展。

篇(6)

据了解,受宏观经济下行、钢铁行业去过剩产能、企业自身经营问题等因素影响,2015年底渤钢集团旗下子公司经营亏损,融资性现金流趋紧,已经出现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无法偿付银行利息等情形。

为化解渤钢集团过剩产能、推动渤钢集团实现脱困发展,天津市政府成立渤钢集团债权人委员会(下称“债委会”)。债委会由北京银行天津分行等10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和类金融机构债权人组成,所涉1920亿元债务。

有消息称,渤钢集团初步重组方案已经公布,各金融机构进行展期减息,渤钢剥离部分资产进行二次重组。

在《投资者报》记者的采访中,对由市政府主导的债务重组工作,国民信托和北方信托相关工作人员均予以肯定,而除了积极配合,作为受托人的各方也在寻求其他妥善处理问题的办法。只有天津信托在截稿前,仍然没有给出任何回应。

多项目陷渤钢困局

“项目目前都在正常清算期内,发现情况后我们积极履行受托人职责,主动和融资人取得联系,融资人在积极筹措资金,分期分批地解决问题,天津市政府、国资委也表示能够妥善处理。”国民信托方面通过电话向《投资者报》记者说明了情况。

据悉,之前媒体爆出的国民信托的天津钢铁集团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牵连其中,项目早已到期,但因天津钢铁集团到期未能偿还信托贷款,国民信托延长了信托清算期至今年的4月29日。

但至截稿当日,有投资者向《投资者报》记者反馈,国民信托涉及渤钢集团旗下的项目其实还有几款未到期,现在马上面临付息,投资者担心能否正常付息。

对此,《投资者报》记者向国民信托方面征询,公司方面表示会尽快了解相关情况后再做回应。

而除国民信托外,由于是本土信托公司,天津信托和北方信托牵扯的项目更多。

根据官网显示统计,天津信托有三款信托产品牵涉渤钢集团债务,规模合计3亿元。2015年4月24日和4月29日,天津信托分别成立2015天津钢铁集团流动贷款1号和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各1亿元,期限一年;2014年12月24日,天津信托成立2014天铁热轧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1亿元,期限一年三个月。

从北方信托官网可见,2015年3月25日,北方信托成立天津冶金轧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集合信托计划,规模4456万元,期限22-24个月。北方信托2015年5月29日还成立天津冶金轧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子计划一、二、三,规模分别是5936万元、6025万元、7950万元, 期限从15到26个月不等。

而据财新此前报道,北方信托或还有一只通道类信托产品涉天津钢铁集团,规模逾10亿元,具体交易结构为天津钢铁集团工会向员工募集资金后通过北方信托贷款给天津钢铁集团,员工涉及上万人。

采访中,北方信托人士较有信心,表示市政府正主导这项工作,公司也会积极配合,但对其他情况并未透露。而天津信托像上期本报采访时的态度一样,表示会查收采访提纲,但一直没有回音。

天津信托多次借款

翻看公告时,《投资者报》记者发现,天津信托自2014年初起多次借款于天钢集团、天铁热轧,以及天钢和达亿钢铁共同出资组建的天津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

例如,2014年1月13日,天津信托成立天铁热轧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1亿元,期限二年。

篇(7)

根据这份名为“长春市公安局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强势开展”新闻稿透露的信息,“3月16日,市局经侦支队通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吉林信托被骗案,涉案金额1.5亿元。”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透露,“正是在案发之后,监管层加强了对吉林信托产品的审批。”

狂飙突进

前身为吉林省经济开发公司的吉林信托于2002年正式成为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并于2009年正式更名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也是从这一年起,吉林信托开始涉足面向公众募集资金的集合信托业务。

根据年报数据,从2009年起,其集合信托项目从2个、总金额约1.6亿迅速取得了年均十倍以上的增长,即使在信托近两年增长四倍的背景下也显得十分惊人。至2011年年末,吉林信托集合信托资产管理规模已经跃升至229亿元,总管理信托资产规模也跃升至630亿,资本利润率达17.13%。

这种超速发展,既是借着信托业在2009年以来备受追捧的东风,,也有赖于吉林信托独特的发展方式。

从2001年起即任职吉林信托的总经理邱荣华主导了吉林信托的转型。从2009年起,吉林信托开始大量发行集合信托产品,面向公众投资者集资。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吉林信托将渠道重点放在了与第三方理财的合作上。

“吉林信托的产品在第三方渠道中一直占据很大的比例。”一位第三方理财公司总经理表示,“他们的发行频率很高,是我们渠道的主推产品。”

根据2011年年报数据,吉林信托仅当年就成立了267个信托产品,其中集合信托产品133个,为总数的50%。这在同规模的信托公司中亦数比例较高者。

四处开花

对于吉林信托来说,快速扩张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开始涉及大量此前不熟悉的领域。在地产信托、政信合作、矿业信托和艺术品信托等各个领域内,均有它的身影。

根据用益信托统计,在2011年24家信托公司参与成立的78款矿产资源类产品中,数量最多的是吉林信托,为10款,发行规模达到26.13亿元。在产品收益率上,吉林信托也位居前列,在收益率大于10%的15个产品当中,吉林信托即居其四。

而在信托业内普遍认为风险较大的艺术品信托领域,吉林信托最知名的案例即是与雅盈堂文化公司合作,在2010年9月30日成立了“吉林信托·雅盈堂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4.5亿元资金,运行24月。其质押物为三个月前在春拍中以4.368亿天价成交的黄庭坚书法名著《砥柱铭》。

这个信托计划的特殊之处在于,在艺术品拍卖中常常有数月的付款期,因此这个信托计划仅仅充当了雅盈堂的融资工具。在信托业规则中,普通项目的资产抵押率一般在40%至50%。在那么热的情况下拍出的4.36亿的质押物,质押率竟然高达100%以上。

事实上,在质押标的无稳定现金流,缺少随时变现的能力,又为融资性产品的情况下,信托计划对手的财务状况成为信托计划的最后一道风控线。

根据2012年1月11日吉林信托此项信托计划的信息披露,雅盈堂文化发展公司在2011年整年均无主营业务收入和支出,其主要业务即是在每年两次的拍卖中买入和卖出艺术品。而此次信托计划能否兑现,恐怕只能依赖质押物《砥柱铭》在2012秋拍市场上的表现。

放弃抵押

不仅在艺术品信托市场上,吉林信托在其它市场上亦成为一个极度生猛的“创新者”。在很多信托产品的风控措施上,时常“推陈出新”,甚至超越了同行所认为的“底线”。

以吉林信托发行的“吉林信托·松花江(112)号五谷农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例,其向承德五谷农庄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发放3000万流动资金贷款,信用增级措施为承德亿财制衣有限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控制人刘志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这个信托计划的奥妙在于,“缺少最重要的风控一环—抵押物”,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信托经理这样表示,“没有了具体能够控制的抵押物,即完全依赖担保人本身的信用。如果两家公司的投资失败,后期法律处置成本会变得很大。”

而这种缺少抵押物的的信托计划,在吉林信托的产品库中并非孤例。在吉林信托与新湖地产合作发行的多款产品之中,吉林信托同样进行了大胆的“创新”,放弃了抵押物。

在吉林信托与新湖控股合作的两期信托计划中,吉林信托同样没有要求抵押物,而通过设计优先级与次级资金的方式来起到风险保护的作用。

知情人士称,这个信托产品的次级资金采用了面向企业内部员工认购的方式,以员工自有资金撬动外部资金,显示新湖控股在地产调控的前提下资金运用已经显示紧张之态。

根据格上理财近期的数据,从2011年12月以来发行的产品中,松花江115号同世达项目、松花江110号鲲鹏实业信托贷款,两个项目同样没有任何抵押措施。

“漏水”

从年初开始,吉林信托产品的发行节奏就开始放缓,至2月更是完全停止了产品发行。

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表示,在吉林信托上报前述1.5亿受骗事件之后,监管层加强了对吉林信托产品的审批,因此吉林信托产品发行骤停。

记者多次联系吉林信托总经理邱荣华,但其不愿意对涉及案件具体详情及是否受到监管层处罚作出回应。在所能找到的公开资料中,有两款运行中的集合信托产品规模为1.5亿,分别为“吉林信托·松花江115号同世达集团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及“吉林信托·亚沙会配套酒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此外,吉林信托单一信托计划具体规模及信息并不披露,是否会涉及不得而知。

麻烦不止这些,在吉林信托着力十分明显的矿业信托领域,已经出现“力不从心”的状况。

2012年1月4日,吉林信托宣布对“吉林信托·松花江20号栾川财富矿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提前清算,原因是融资方没有按约定还款。这款产品本应在2012年3月27日才到达正式的兑付期,这也掀开了矿业信托违约的第一例。因此,最后吉林信托兜底完成了对投资者的兑付。

但这种公司兜底恐怕难以持续下去,在地产调控不断持续的状态下,吉林信托其它的产品亦开始“漏水”。

最新披露的案例是,4月23日,吉林信托公开“吉信·长白山【11】号南京联强集合资金信托”(南京联强集合信托)清算公告,比原计划清算时间晚了8天。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其已经构成违约。

事实上,这单案例的兜底方已经变为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过以华融为代表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对地产项目并非有来必收,且在其中会收取大量费用,并对资产进行打折销售。信托公司在此过程中可能不得不承受损失。

“一般信托公司如果有能力,选择提前清盘会更好一些,拖到最后清算期过了才发公告,可能是各方承担损失的比例拖了很久。”一位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人士表示。

篇(8)

信托的投资者也叫委托人,委托人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约定信托的期限、费用和受益人等条款。信托计划到期后,信托公司将投资收益扣除信托公司应得的报酬或费用后,全部交由信托计划规定的受益人支配。

与很多其他的理财产品不同的是,委托人可以与信托公司约定本身以外的另一方为受益人。信托计划也有一定的投资门槛,从几万元到几百万元不等。

银行信托理财

银行信托理财是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开展的资产管理服务。投资者购买银行的信托理财产品,银行将汇聚的资金交由信托公司进行投资。由于很多信托计划的资金门槛动辄百万,这样高的门槛让投资者望而生畏,银行推出的信托理财产品将分散的资金聚集在一起在投资信托计划就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保险理财

其实保险从广义上来说就是理财产品的一种,但是有一种“保险理财”产品不同与一般的保险产品,因为它既具有一般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功能,又具有投资增值的功能。

保险公司将投保者缴纳的保费分到两个不同账户中:保单责任准备金账户和投资账户,前者主要负责实现保单的保障功能,后者用来投资,实现保单收益。

这样,投资者发生保单约定的保险事故时,可获得保险赔付金额加上投资收益;如果保险到期没有发生保险事故,则投保人获得保费全额退还加上投资收益。

基金公司专户理财

基金公司专户理财是指基金公司为单一投资者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或者为特定的多个投资者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基金公司的专户理财具有较高的资金门槛,投资者委托的初始资产一般不能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投资者在基金公司可以拥有专门的投资账户,资金交由具备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托管。基金公司根据客户的意愿决定投资的方向,并根据自身的研究和判断选择进行投资。基金公司定期收取资产管理费,并且可以与客户约定,根据委托资金的管理情况提取适当的业绩报酬。但在一个委托投资期间内,业绩报酬的提取比例不能高于所管理资产在该期间净收益的20%。

基金公司专户理财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

券商集合理财

券商集合理财,也叫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一种类似基金的理财产品,实质就是由证券公司管理的一种基金。投资者将资金交给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把从投资者集合来的资金投资于金融市场或者其他投资领域,取得的收益在扣除管理费用之后分配给投资者。

券商集合理财分为限定性投资和非限定性投资两种。限定性集合理财计划限定投资于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债券基金、上市交易的企业债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证券以及股票型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二十,并应当遵循分散投资风险的原则。非限定性集合理财计划的投资范围由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像基金一样,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可以让投资者申购和赎回,也叫做参与和退出,参与和退出需要缴纳参与费和退出费;券商集合理财也像基金一样定期分红。与基金不同的是,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投资门槛更高:一般基金的最低投资额是1000元,限定性集合理财计划的最低投资额是5万元,而非限定性集合理财计划的最低投资额是10万元。

券商定向理财业务

券商定向理财业务是证监会即将允许推出的一种证券公司为提供的资产管理服务或理财服务,这种服务针对中高端投资者,采取一对一的方式,类似于基金公司的专户理财。享受这种服务的投资者拥有专门的投资账户,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本身的意愿以及自身的研究和判断,将客户的资金投资于不同的投资渠道,所获得收益有投资者支配,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合同条款收取管理费或者分享一部分投资收益。

篇(9)

据悉,西安信托该信托计划于2007年12月28日推出,募集资金3000万元。而由于不堪忍受股市下跌,选择快速逃离的信托公司不止西安信托一家。中诚信托、安徽国元等多家信托公司均提前终止了旗下部分产品的计划。山西信托推出的丰收盈宝在今年4月份就已撤离,成为今年以来第一支提前清盘的证券投资信托产品。

近期,证券投资信托出现了这轮熊市以来的提前清盘高峰期。据中诚信托公告,该公司今年1月推出的“08热点共享成长1号”,于2008年9月提前终止。据悉,该信托共募集资金规模3090万元,截至信托终止日,扣除信托报酬和信托管理费用后,可供受益人分配的信托财产总额为2328.39万元,信托单位净值为0.7535元,投资者约亏损了24%。

而中融国际信托旗下的15款证券类信托产品,9月份平均亏损7.04%,是所有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信托公司中亏损最为严重的一家。

“大潮退尽,方知谁在裸泳”,巴菲特的名言又应验在证券类信托产品上。据普益财富最新统计,正在运行的182款证券信托类产品中有140款处于单月亏损的状况,收益为正并且保持单月增长的证券类产品凤毛麟角,证券信托类产品9月平均回报增长率为-5.25%,比8月份的-1.84%亏损多出近2倍。

证券市场跌宕起伏,证券类信托产品损失惨重,而在此之前的一年半时间里,证券类信托产品也曾风光无限,呈现爆发性增长。据西南财大信托与理财研究所研究员陈巍介绍,2008年5月,证券投资类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成立规模只有4.60亿元,2007年同期,该类产品的成立规模高达51.04亿元。

当业绩表现加速恶化,证券投资类信托发行变得尴尬。据普益财富统计,9月份共有6家信托公司发行了10款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环比减少近三成。大多数信托公司都退出了证券类信托产品的发行阵列。

证券市场的节节下挫,不仅让投资二级市场的信托产品大幅亏损,同时也波及到新股申购类信托的收益。由于新股发行减少、申购中签率走低、上市跌破发行价等因素,曾经认为稳赚不赔的新股信托神话已经破灭。目前,新发行的打新股信托产品已几乎绝迹,而此前发行的打新类信托产品将面临即将或已经陷入亏损的尴尬局面,部分新股申购的信托产品也被迫提前终止。

国元信托的“恒盈四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恒盈五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应分别于今年12月、明年3月份到期兑付,然而在9月中旬,这两款产品就已经黯然清盘离场。

篇(10)

根据持股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1、1994年7月《公司法》生效前成立的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直接持股;

2、工会、职工持股会直接或代为持股;

3、委托个人持股;

4、信托持股。

其中依据我们的情况主要研究第四条即信托持股,以下是信托持股案例:

序号

公司名称

职工持股形式

规范途径

1

准东石油

01年准油技术成立时向职工借入经济补偿金;

04年,准油技术股份制改制将债权转为股权,并与在册股东签署《资产信托合同书》,委托在册股东持有;(委托人数444名)

2006年9月解除全部的信托持股协议;同时将出资份额转让给不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2

福建星网锐捷

03年9月27日,福建福日集团公司工会委员委托福建联华国际信托投资以现金认缴500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5%,

05年2月22日,经福日集团工会同意,联华信托将其所持本公司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盈仁投资,转让价款为600万元

信托持股的案例相对较少,同时解决方案也比较简单,通过解除信托协议,并转让相关股权,使股东人数降至合法范围。

职工持股的信托解决方案分为四个步骤:

步骤之一:企业将职工的购股资金,可以是银行担保借款、税前利润奖励分配、企业公益金以及现金出资作为信托资金,甚至可以将科技成果(专利、专有技术)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某个信托机构。如果是职工的现金出资,则需按照《资金信托办法》中关于集合资金信托的规定,即“信托投资公司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时,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对于集合资金应尽量避免,因为当地银行会对集合资金信托的审批比较谨慎,并且目前集合资金信托的实施细则并没有出台,对于集合资金信托的帐户开立方式(是单独还是整个开立帐户)、风险和利益的分担、还有与非法集资的区别等并没有法律意义的解答,因此,利用现金出资的集合资金信托形式最好运用在规模较小、人数较少的企业,尤其在民营企业中。如果人数超过200人,可以考虑员工持股会作为信托主体,但目前中华总工会对此还没有具体的意见。

步骤之二:企业或职工作为委托人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或信托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或信托财产。信托合同应是双方主要的法律文件,应包括信托目的、信托期限、管理方式、受托人权限、信托利益的计算、税费承担、受托人报酬、权利和义务等主要条款,可以依据具体情况,将职工持股计划安排和管理办法纳入信托合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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