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3 21:49:26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开发区办公室工作总结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加强公司内部管理,重视职工思想教育。
1.公司管理层充分认识到加强职工思想教育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全体干部员工为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服务意识。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及时传达开发区管委会、总公司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宣传开发区的新形势、新发展、新变化;褒扬公司先进,督促公司落后现象。在日常实际工作中,我们重视先进典型对公司的正面积极影响,公司评选了先进员工、先进部门,环卫队张广华同志还被徐州市评为“三八红旗手”;在开发区执法局的支持下,我们邀请了全国劳模班组下水道四班到我公司指导工作、交流经验。
2)坚持开展“每周一讲”活动,弘扬正气,深化职业道德教育。公司以宣讲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识大体、讲大局、顾大家,致力创建和谐工作环境。并且结合我公司各部门工作的实际,在公司举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研讨会,基本上每月搞一次活动,极大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热情。
2.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公司组织募捐活动。我公司一名员工生病住院,由于家庭困难,四处举债,公司知道后,马上组织员工募捐,公司全体员工勇跃伸出援助之手。积极响应开发区倡导的一日募捐,全体员工纷纷慷慨解囊。
3.加强劳动纪律整顿。细化管理,整顿纪律,完善奖惩制度,做到奖优罚劣,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我们加强了内部管理,及时调整了相关规章制度,完善职工请消假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以及绩效考核制度。为重点加强绩效考核,经公司经理室批准,公司办公室联合公司财务科、公司专门成立的监管科、公司物业管理科,成立联席考核小组,明确主要由监管科负主要责任,每天对各部门考核至少2次,要求环卫队对所有路段实行定位定岗,便于考核小组检查;要求物管处、绿化队、车队全部施行“五定”方案(即定人、定岗、定经费、定时间、定任务),利于考核小组实施考核。
4.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着重加强安全教育工作。
公司专门下文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并实行“一票否决制”,把安全生产作为考核部门负责人的刚性条件。每月办公室组织各部门专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会上通报上月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情况,每次都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同时安排各部门组织内部安全生产教育,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包括职工上下班交通、工作中尤其是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注意事项、防火、防盗、防破坏、保安职责教育、消防知识培训、车辆行驶安全教育等等,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5.加强公司廉政建设。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预防腐败工作,正确把握预防腐败工作的政治方向,始终从公司反腐倡廉建设的大局出发来谋划预防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要以改革的方法破解预防腐败的难题,把预防腐败工作寓于各项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之中,堵塞腐败问题滋生的漏洞。要切实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预防腐败工作中去,要不断探索总结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新鲜经验,努力实现有效预防腐败的战略目标。
二、向管理要效益,加强成本监控,节约经费开支。
加强财务审计力度,尤其是工程审计;进一步加强对物品采购、物品发放领用、汽车维修、加油、仓库等的监督管理。公司领导班子清醒的认识到在开展外向业务前,只有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加大成本监控力度(尤其是人力成本的控制),才能减少企业亏损、提高企业效益。
1.采购工作是节能降耗的关键环节公司实施了严格的监控制度,要求外购材料必须两人以上,常置易耗品必须建立供货厂家详细资料并建立长期供货关系,同时,财务与办公室人员经常做市场调查,尽可能找到源头供货商。
2.为了提高服务的质量,在公司推出的有偿服务项目上,采取自购、代购或协助购买材料方式,以最大限度满足委托方利益。
3.环卫队、物管处、绿化队、车队除了在人力成本上进行严格控制外,还尽可能的在物料消耗上节约成本,因保洁、绿化、车队物耗是公司的一项较大的费用支出,在不影响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节约物耗是环卫队、物管处、绿化队、车队降低成本的关键,环卫队、物管处、绿化队、车队按制定的节能降耗计划在管理上加大力度、在用“人”上下功夫,能重复使用的决不换新的,严格按标准使用剂量,加油、使用清洁液剂,清洁(绿化)用具谁丢失损坏谁赔偿,车队安全驾驶是个高压线,通过这一系列措施,有效的节约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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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合理遴选人才。
1.公司经理室率先对经理室领导成员进行了调整,将有创新能力、有实干精神的基层管理人员充实到公司领导班子中,优化管理层结构,形成了老中青三代相结合的合理年龄梯度领导班子。同时面向社会聘请有能力的物业管理与园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公司职工队伍。提升了物业服务理念,提高了物业服务标准,科技创业园、怡园市民广场、清洁技术产业园、环卫及绿化工程等方面的工作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多次表扬,赢得了业户、市民的一致认可。
2.不拘一格选用人才,形成良性的用人机制,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明确责任,使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动力。
今年初,为充分调动各部门负责人积极性,经公司经理室充分酝酿,研究决定对公司各部门(环卫队、绿化队、怡园市民广场物管处、清洁技术产业园物管处)负责人进行重大调整,重新聘请各部门负责人,现环卫队副队长为张庆珍(主持环卫队日常工作),现绿化队分管经理张坚,现怡园物管处副经理谷岩梅(主持物管处日常工作),现清洁技术产业园物管处经理裴影。尽管谷岩梅、裴影两位女同志都不是物业管理专业科班出身,但是两同志爱学习、勤请教、能够真抓实干,公司经理室通过考察认为,两同志担任物管处负责人是合适的。
3.提高职工福利待遇,按徐州市有关文件精神,相应提高了职工福利待遇,为离退休职工举行欢送活动。
四、团结拼搏,圆满完成公司各项工作任务。
1、公司上下团结务实,服务意识显著提高。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物业公司只有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才能最大限度的满足业户的需求,才能稳步提升物业收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首先,从思想政治工作入手,发挥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全体员工转变观念、开展理论学习、加强业务培训,使员工的服务意识和自身素质得到不断提高,要求公司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经常深入基层做大量的答疑解惑工作,公司上下形成了团结一致、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工作氛围。
其次,为了能够在服务质量上更上一个台阶、为以后资质评审、物业管理招投标中再上一个档次。公司加强了各类资料的查阅、收集、归档工作,按部门、形式、性质等不同合理分类、存档,极大方便了所需材料的及时查阅和利用,为检阅各部门档案整理情况,公司办公室联合公司物业管理科组织了一次“档案大检查活动”,通过检查活动,我们发现公司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都上了一个档次,基本上达到了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三,重视参加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要求各部门在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的同时针对公司内部的工作特点和性质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升旗仪式、安全生产、消防知识、仪容仪表、礼仪礼节、设备原理、物业规范等业务培训,使全体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业务素质得到提高。受公司经理室委派,公司办公室联手公司物业管理科在怡园市民广场接连举行三次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培训后进行了考核,考核的结果作为员工晋级、增长工资的依据。在公司经理室的倡导下,各部门纷纷组织内部培训20余次。
第四,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促进工作迅速有效的开展。特别是为了切实落实效绩考核工资,我们下了极大的功夫,监管科的管理人员也要接受《效绩考核检查制度》考核,起到了相互监督作用。实施以来,员工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水平以及有效投诉处理率有了显著提高;又如《晨会制度》实施后,每天晨会对前期出现的问题和当天安排的工作具体落实到相关责任人,要求当天能完成的必须当天完成,不能完成的要查出原因,制定计划限期完成,使各部门的工作效率明显加快,改变了懒、散、慢的不良习惯,对迅速提高服务意识、尽可能减少投诉和有效开展工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环卫工作
上半年连续四次被开发区执法局评为环卫保洁文明示范岗,环卫队完成全区81万平方米的道路保洁任务,其中包括新道路21万平方米。完成近50万平方米的绿化带保洁任务,为区内近80家企事业单位提供短途转运垃圾等服务。
上半年中转各企事业单位垃圾约7000方,外运垃圾约9720方;压缩式垃圾车上半年共出车约810车次,厂区服务垃圾车共计出车约1000车次,洒水车共计出车约780车次,扫地车共计出车约300车次,车辆安全行驶约9万公里,无任何责任事故发生;共清理雨、污水井3000多个;清理无主垃圾100余吨;清理野广告4万张次。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
今年与区政府签订的盐城市*区*7年度环保目标责任状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标准
(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考核总分为:现场考核分+平时考核分+综合评议分。考核采取现场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细考核内容及其标准分值见附件。
现场考核分30分,由考核小组年终对各地现场考核的情况进行评分;
平时考核分65分,由区环委会办公室根据有关监测数据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评分;
综合评议分为5分,由考核领导小组对目标完成质量、及时性和对完成区长环保目标责任状的贡献大小及情况进行集体评分。
(二)区直有关部门
考核总分为:现场考核分+平时考核分+综合评议分。
现场考核分为85分,由考核小组年终对各部门现场考核情况进行评分;
平时考核分为10分,由区环委会办公室对年度目标分解落实、实施过程中跟踪督查、工作总结等情况进行评分;
综合评议分为5分,由考核领导小组对目标完成质量、及时性和对完成区长环保目标责任状的贡献大小及情况进行集体评分。
四、考核奖惩
责任状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评定责任单位、责任人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确定年度环保目标责任状工作先进集体的主要依据。
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优秀;考核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良好;考核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80分以下的为及格;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及格。考核为优秀、良好格次的,按《关于印发〈盐城市*区第四轮环境保护任期目标责任状考核办法〉的通知》(亭政办发[*4]52号)规定发给奖金。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中考核为优秀格次且位列前4名的和区直部门中考核为优秀格次且位列前5名的,将获区表彰的环保目标责任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考核为及格格次的不奖不罚,考核为不及格的责任单位当年不得评为先进集体,责任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二、普查对象
(一)市域范围内有污染物排放的所有工业企业(建筑业不列入本次普查范围)。
(二)市域范围内所有种植业和养殖业。
(三)市域范围内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并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洗染业、理发及美容保健业、洗浴业、摄影扩印业、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等。
(四)市域范围内拥有20张以上(含20张)病床的医疗机构。
(五)市域范围内所有使用医用电磁辐射设备、医用含放射源设备、医用射线装置的单位。
(六)市域范围内所有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含民办事业单位)。
(七)市域范围内所有机动车和有废气排放的农用机械。
(八)市域范围内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厂。
(九)市区、县城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的集镇区内的所有居民生活污染。
三、普查内容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37号)和政办法〔〕125号文件中规定的内容进行普查。
四、普查方法
本次污染源普查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普查对象自报与普查员调查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部门审核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相结合的方法施行。
五、时序安排
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2月底前完成)
1市和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有具体填报任务的市有关部门分别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市财政局、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别落实污染源普查经费,并及时拔付到相应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普查工作正常进行。
3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别制定并《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4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配足人员,购全设备。
5市公安、环保、工商、农业、海洋与渔业、农机等部门分别出台《实施方案》,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广电局、阜大众报业集团出台《污染源普查宣传报道工作方案》,分别报市
委宣传部和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完成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
7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聘用普查员和指导员,开展人员培训工作,制作并颁发普查员和指导员上岗证。
(二)全面普查阶段(年3月-12月完成)
1各普查机构按要求做好普查表的填报,核对数据,确认并汇总普查表格。
2各普查机构完成管辖范围内普查数据审核、录入、校验,建立本地区污染源数据库,经同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报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市普查数据汇总统计和审核后,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审查,然后报市政府审批。
4市政府审批全市污染源普查上报材料,报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
5,各普查领导小组完成《污染源普查报告》的编制,上报市政府。
6完成《市污染源普查报告》的编制,上报省政府。
7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的污染源普查台账建立情况、表格填报质量、数据统计质量进行检查。
8完成年度全市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形成污染源普查监测报告,上报监测成果。
9市和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分别完成辖区内污染源普查工作阶段性总结,并按程序上报。
(三)总结阶段(年8月底前完成)
1各普查领导小组分别对污染源普查数据分析研究,编制《开发利用方案》,报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普查领导小组分别对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健全台账,归档到位,完善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做好迎接国家、省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前的各项准备。
3完成全市年污染源普查监测任务;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编制《污染源普查综合报告》,上报市政府。
4按国家、省统一要求,市政府适时对外全市污染源普查成果。
5市政府组织对各地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验收考核,迎接国家、省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考核。
6市政府召开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六、组织领导
(一)领导体制
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市、县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部门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有关新闻活动;市发改委和经贸委配合做好工业污染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市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阜大众报业集团和市广电局负责具体实施污染源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市建设局会同市环保局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普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活污染源普查;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农业(种植业和养殖业)污染源的普查;工商局负责提供污染源普查对象的基本登记信息;市环保局负责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垃圾填埋厂(场)的普查;市统计局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协同市环保局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市农机局负责农机排气污染的普查与监测;军分区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做好驻部队所属污染源的普查工作。
各镇街(开发区)要迅速组织村、社区、大型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召开一次针对消防车道的专项检查整治动员部署会,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各镇街(开发区)消安办、村(社区)消防工作站、各派出所要积极发挥自身地缘优势,充分发动村(居)民委员会、小区物业管理等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工作,要结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重点、要求,对辖区内涉及的消防车道开展一次摸底,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要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占用、封堵、侵占消防车道的火灾隐患,增强排查的广泛性和针对性。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至6月10日)
各村(居)民委员会、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要对小区、主要道路逐一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附件1),建立检查整治专项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违法行为,要确定专人负责,制定整改计划,确保整改到位,并填写《自查自改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5月20日报各镇街(开发区)消安办。各镇街(开发区)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及时汇总,并抽查2个村(社区)进行验收检查。对占用、堵塞、侵占消防车道现象严重、整治难度大的区域,要提请政府组成专门工作组,进行帮扶整治。
(三)总结完善阶段(6月11日至6月30日)
各地要在总结前期检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保持消防车道畅通的长效管理机制。要积极会同交警、消防部门合理、规范调整现有消防车道和停车区域,在相关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在确保消防车道畅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停车及其他生活需要。要加强与建设、规划部门的沟通,对于车辆密集的住宅小区、学校等场所应尽量大的考虑车位设计。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消防车道整治汇总表》(附件3)请于6月30日前报区消安委办公室。整治活动结束后,区消安委将组织人员对各地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标
通过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为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和城市建设提供有效依据,并建立起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和信息共享的长效机制。
二、普查范围
普查范围为*中心城市,包括越城区(老城区、*经济开发区、袍江新区、镜湖新区、生态园区、城南及城西等)和*县(柯桥城区、滨海工业区等)部分区域,总面积约1500平方公里。
管线种类为市政类、电力类、通讯类、工业类、军警类等地下管线和隐蔽工程。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便于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另发),按照统一领导、分块负责、部门配合、管线单位确认的原则,全面负责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计划、进度安排及全程监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由主要部门及管线单位组成的专业组。
普查范围内的越城区政府、*县政府及*经济开发区、袍江新区、镜湖新区管委会均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抽调专业力量,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管线普查工作。
四、时间安排
普查周期约为2年。具体阶段如下:
(一)前期工作阶段(*年3月?5月):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开展基础调研工作,分析确定普查范围,制定普查技术标准和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普查工作量、普查方法,并合理预算普查经费,保障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管线管理部门或产权单位整理、汇总管线示意图等现状资料。
(二)普查实施阶段(*年6月?*年6月):完成项目招标、标准制定、普查实施等工作。
(三)系统开发阶段(*年7月?*年11月):完成数据接收、数据库建立、系统开发、系统试运行等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年12月):完成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总结,进行项目总验收。
五、职责分工
地下管线普查工作任务重、周期长、情况复杂,对*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越城区政府、*县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普查工作,切实采取措施,全力配合普查部门对现有地下管线信息的收集、整理,为全面完成普查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和人力支持。
市规划局要切实承担起*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的工作职责,抓紧制订普查工作方案,确定普查技术规范,抓好督促检查工作,协调普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综合整治工作以规范小型锅炉使用,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为目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规范与整治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对具备相应条件,通过整改补充完善手续后达到相关法律要求的予以规范;对严重违法,不能完成整改的依法取缔。
通过综合整治,摸清我区小型锅炉数量、分布情况和安全状况;小型锅炉使用业主要取得合法经营的主体资格,城市无煤区内的燃煤锅炉要实现使用清洁能源的要求,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锅炉要全部整改到位,对违规安装、使用锅炉、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要整改到位,并对检测合格,符合登记条件的锅炉进行使用登记。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小锅炉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区小型锅炉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三、整治时间、范围和重点
(一)综合整治时间
2012年月26日至2012年月31日。
(二)综合整治范围
经济开发区,各镇、办事处辖区内使用的小型锅炉,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地区。
(三)综合整治重点
浴池、小型食品厂、轮胎修补厂、其他用途使用的各类小型锅炉。
(四)综合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当前我区小型锅炉使用单位普遍存在的无照经营、环境污染、违规安装使用锅炉、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主要内容有:
1、小型锅炉。重点检查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校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附件的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和定期校验;承压原件有无变形渗漏,有无违规私自挖补、更换等;锅炉房的位置及安全布局;是否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2、常压热水锅炉。重点检查锅炉是否保持与大气相通;是否违规承压使用。
3、简陋锅炉。重点检查生产、销售、使用简陋锅炉或者翻新的报废锅炉的违规行为。
四、综合整治职责分工
1、区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综合整治工作。
2、质监分局负责对小型锅炉进行安全监察,依法查处违规改造、使用锅炉和无证操作的行为,对符合登记条件的锅炉办理使用登记。
3、工商分局负责对无照经营的锅炉使用单位依法清理,并对不涉及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4、区环保局负责查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锅炉使用单位,特别是在控制区域违反规定使用燃煤锅炉的单位。
5、公安分局负责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6、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小锅炉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开展调查摸底、登记建档、联合检查,在各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对锅炉使用单位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整治,及时汇总上报小型锅炉综合整治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等。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隐患摸底排查阶段(2012年月26日至2012年月20日)。
由各镇、办事处,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对辖区内小型锅炉使用单位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违规安装、使用锅炉,锅炉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在城市无煤区内使用燃煤锅炉和消防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隐患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处置,并逐一登记、建立档案,将掌握的基本情况及时上报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对镇街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切实配合镇街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二)综合查处阶段(2012年月21日至2012年月10日)。
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力量,组成综合执法组,按照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镇街在小型锅炉隐患摸底排查中发现的存在无照经营,违规安装、使用锅炉,锅炉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在城市无煤区内使用燃煤锅炉和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使用单位进行集中整治。整治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型锅炉使用单位或个人,由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查处,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行政处罚的要坚决处罚。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月11日至2012年月31日)。
各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有关部门对小锅炉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和整治工作总结于2012年月20日前报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区政府。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不落实和执行不到位单位将进行处罚,同时作为年度安全考核奖励依据。
六、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区的开发拆迁,部分食品加工小作坊、服装私营业主迁移到我区,小型锅炉数量日益增多,并且由于其流动性大、隐蔽性强,安全隐患也更加突出。工业园区、各镇、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从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小型锅炉管理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履行职责,把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工业园区、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领导,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一个牵头部门,整合整治力量,做到宣传动员到位,整治力量到位。区安监、质监、工商、环保、公安等部门要从全局出发,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整治工作。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构筑我市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全市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落实到位,市政府成立运城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田生树担任,副主任由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杨维民担任。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领导。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
(3)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2.“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3.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4.地下空间建筑: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车库等地下空间。
5.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6.文物建筑单位: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建筑单位。
(二)排查整治内容
1.贯彻指定国家及省的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2.建筑物或者场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情况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3.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间距情况;
4.消防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情况及灭火器材配置、使用情况;
5.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6.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场所设置情况;
7.生产、销售、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四、方法步骤
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9月20日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广泛深入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9月20日至2011年3月1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公安、安监、消防、教育、住建、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行业及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突出重点,对本行业、本系统监管的在此次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统一交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实施行政处罚。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各级各部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要逐一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报送当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留档备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2011年3月18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本地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2011年3月20日前,市政府将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评验收。市政府将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行动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整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长、任务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改善和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实现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作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为今冬明春“两节”、“两会”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专门人员,按照职责权限,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对经督促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公安、工商、文化、安监、住建等相关行政部门要依法撤消批准的手续或注销登记、吊销相关证照。对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重大案件,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舆论监督、跟踪整治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二)部门联合,合力治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牵头,各地要把此次专项行动责任落实到每个监督执法人员头上,公安、安监、消防、教育、住建、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部门参加,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各行业,系统开展火灾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实行治安、督察、消防“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严格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全面排查“九小场所”、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他政府部门依据本部门职能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内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担负排查整治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一、高度重视
我局接到文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粉尘防爆专项整治行动是工贸行业安全隐患整治主要的专项行动之一,粉尘爆炸危害性大,破坏力度强,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大,后果不堪设想。我局意识到粉尘爆炸的严重后果,一直高度重视粉尘防爆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里不放松。
二、周密部署,建立台账
我局把各乡镇、开发区召集在一起,召开粉尘防爆专项整治行动专题会议,部署全县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乡镇、开发区摸清辖区内粉尘涉爆工贸企业基本情况,如企业规模、粉尘种类、涉粉作业人数等,建立工作台账,利于工作开展。
三、把握重点,严格执法
对于各乡镇、开发区上报来的粉尘涉爆工贸企业台账,我局对金属粉尘、木粉等危险性高的,涉粉作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按照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措施、粉尘清扫等四个方面的检查要求。目前,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除尘设备没有实时开启,自己感觉粉尘浓度大了再开,不是先开启除尘设备再作业;二是工作现场打扫不及时,建立了粉尘清扫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要求每天打扫,却是几天打扫一次;三是清扫位置不彻底,只对地面清扫,墙上、窗户上、设备上的粉尘都没有清扫。
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发力。继续抓好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不让专项整治工作成为一道风,一刮而过,要持续抓下去,坚决遏制发生粉尘爆炸事故。
二、重点关注。对于粉尘涉爆风险性比较高的企业要重点关注,加强监管,不能因为企业有所改变,就放松警惕,一放了之。
三、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调查,起到威慑作用。
2018年上半年开展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我镇粉尘涉爆专项工作,我镇认真贯彻落实《连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连安办[2018]47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化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整治,保持我镇安全形势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现将我镇开展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目标,统筹兼顾
一是制定方案。为进一步做好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我镇制定并向各负有安全监管部门及村居下发《丹阳镇关于制定2018年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丹政综[2018]148),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工作要求,确保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二是核查摸底。在2017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重点对本辖区内粉尘企业进行排查,建立健全涉爆粉尘企业基础台账,经排查我镇只有虎山木材厂是粉尘涉爆小微企业。
三是统筹兼顾。把开展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整治与安全生产执法年行动相结合,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相结合,与行业标准相衔接,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与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相结合。
二、加强督促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自改确保隐患排除。
二是开展全面检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镇安办联合企业服务中心、林业站等相关人员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员工在车间抽烟行为,检查人员当即予以制止,并对企业安管人员指出,日后不得发现类似事情,确保安全顺利发展。
三、下一阶段工作
针对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镇将此次再排查虎山木材厂检查未发现重大隐患问题,日后将继续督促跟踪管理,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一、工作目标
全面整治豆芽生产环节(含农户分散生产豆芽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豆芽生产加工中违法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植物生长剂和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根据县食安办的文件精神,农业部门负责调查摸清全县豆芽生产环节(含农户分散生产豆芽行为)现状,为进一步强化农户、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意识,规范生产,诚信经营;进一步完善食用农产品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1、主要任务:豆芽生产中滥用添加剂问题排查与治理。摸清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生产豆芽的基本情况,加强豆芽生产环节(含农户分散生产豆芽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豆芽生产加工中违法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植物生长剂和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2、职责分工:此项工作由县农技推广总站负责和指导全县各镇(街道、开发区)农业部门对生产主体的摸排、技术指导、培训及日常监管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农业部门负责生产主体的摸排、技术辅导和具体日常监管工作。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做好检查、产品抽检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8月25日前)
要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文件精神,结合部门实际,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要积极宣传开展豆芽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县农业局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8月25日-11月15日)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全面开展豆芽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对确有违法事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1月底前)
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进一步查漏补缺,为落实长效监管措施打下基础。并将工作总结于2012年11月30日前报县农业局政法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严格落实部门职责,逐级落实各项任务和责任,做到目标明确,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效果落到实处。
“网上年检”是企业年度检验带基本性、偏向性的一项主要工作,它既是提高年检程度的主要手段,也是推进企业注销监督工作主要办法,还又是一项民意工程。因为企业涣散、小企业多,企业人员程度良莠不齐,各地对履行企业网上年检工作思想认识不统一。为调查决当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内资企业网上年检工作的效率和服务程度,各级工商行政治理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指导,采取有力办法,想方设法克制一切坚苦,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施行方案,坚持健全工作机构,抽调专人,明确职责,以扎实的工作,坚持不懈地果断贯彻执行省局的工作部署;坚持不懈地保证本年全市内资企业网上年检率100%的工作目的顺利完成。
二、组织指导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了增强对全系统内资企业网上年检工作的组织指导,保证各项工作目的具体落实,市局成立内资企业网上年检工作指导小组,并将内资企业网上年检工作列入本年重点工作,执行年度工作绩效审核。
(一)宜春市工商系统内资企业网上年检工作指导小构成员名单:
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注册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个别科、注册局、开发区分局、信息中间、办公室的同志构成,负责网上企业年检工作的施行。
(二)部分工作职责:
注册局:制订网上年检工作施行方案;结合信息中间组织对各地网上年检工作的检查、指导。
个别科:负责全市内资企业网上年检工作的营业指导;做好各地年检工作人员的营业培训;公开网上年检流程、内资企业网上年检操作办法步调;发放内资企业网上年检须知;开展市局注销企业的网上年检工作。
开发区分局:负责开发区内市局注销内资企业的网上年检工作。
办公室:协助组织召开市局内资企业网上年检工作新闻传递会;负责约请有关新闻媒体,做好网上年检工作的新闻宣传报道。
信息中间:负责全市内资企业网上年检工作的技能保证;网上年检工作收集建立、指导各地软件装置、调试、运用、年检数据交流等工作;培训系统内年检工作人员。
三、网上年检的时间和年检方法、工作目的
(一)年检时间: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年检方法:由各级工商局应用互联网开展内资企业网上年检工作。
(三)工作目的: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本年对各地内资企业网上年检工作的要求,2012年全市内资企业网上年检率要到达100%。
四、施行步调、时间、首要工作及责任科室
(一)工作部署组织施行。
时间:2012年2月14日至2月20日
首要工作:
市局下发《网上年检工作施行方案》安排部署网上年检工作。
责任科室:注册局
(二)开展培训、学习、软件装置、调试,内资企业网上年检宣传、布告。
时间:2012年2月22日至2月28日
首要工作:
1.2月22日至2月28日由市局召开内资企业网上年检营业培训大会,对各地年检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年检工作培训。各地对网上年检软件进行装置、调试。
2.宣传内资企业网上年检工作。在宜春日报上做新闻宣传,向社会宣传网上年检工作。
3.由办公室协调电视台,将网上年检工作作为新闻进行报道,扩展社会影响力。
4.在市局网站和新闻媒体上网上年检布告。
5.做好网上年检的各项预备工作。
责任科室:注册局、个别科、办公室、信息中间、开发区分局
(三)网上年检工作施行、深化宣传、报道。
时间: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首要工作:
1.各地工商部分开端网上年检工作。
2.办公室负责联络新闻媒体,做好全市内资企业网上年检工作的后续跟踪宣传和报道,注册局、个别科、开发区分局做好协助工作。
责任科室:办公室、注册局、个别科、开发区分局。
(四)督查、指导、总结。
催促检查时间: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总结时间:2012年7月10日至7月15日。
首要工作:
1.市局组织对各地网上年检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2.各地认真总结网上年检工作,对网上年检工作状况进行具体总结。
责任科室:注册局、个别科、信息中间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自动向本地党委、县政府进行专题汇报,获得县政府和有关部分的支持。
(二)各县市区要依照市局施行方案的工作部署,成立响应指导机构,制订施行方案,落实负责网上年检工作的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并将内资企业网上年检工作,列入重点工作之一,执行年度绩效审核。年检工作已下放至工商分局的地域,工商分局法律人员要增强年检工作力度,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三)县市区工商局在注销大厅要设置内资企业网上年检宣传公示牌,具体引见内资企业网上年检工作流程及网上年检留意事项。增设内资企业网上年检“绿色通道”,细化“四项服务”。一是供应全程征询服务。各县市区工商局和工商分局要开通“网上”年检征询德律风,由专人负责解答企业网上年检征询。二是供应即时指导服务。网上年检工作对企业做事人员来说,是个新事务,对前来现场征询的做事人员,年检工作人员要细心解说有关年检留意事项、年检须知、操作规程、提交资料等问题。三是供应现场快办服务。关于企业到年检窗口提交预审经过的书面年检资料的,禁受理工作人员查对,只需与网上提交的资料统一,所附其它资料完全、符合法定方式,该当场予以经过年检。保证一切年检手续在最短的时间内一次办结,毫不让企业多跑,切实提高做事效率,真正表现网上年检工作的高效、便捷与优胜。四是供应热情耐。每位年检工作人员和征询服务人员,要切实加强责任心和服务认识,留意工作的方法,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服务,充分表现工商干部优越的形象。对网上年检有冲突心情的企业,要做好深化认真的疏导工作;对网上年检请求营业不熟习的,要认真为其解说并安排专人协助其处理网上年检请求。
(四)基层工商分局要充分运用网格责任工作方法,到企业地点地发放企业网上年检宣传资料,做好网上年检的宣传和行政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