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09: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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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五个一批”专项整治,即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取缔一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引导一批“四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超市)规范生产经营,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示范单位,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饮食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全镇范围内所有中学、小学、幼儿园和托儿所等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200米范围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向学校配餐(含托餐)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 学校食堂、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餐饮店、为营养改善计划提供配餐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1. 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建立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是否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2. 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是否持续保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
3. 查进货渠道,看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帐,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对食品原料仓库进行清查;
4. 查卫生条件,看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靖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5. 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证明等;
6. 查添加剂使用,看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拒保存),并按要求公示。
(二)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食杂店。
1.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持续保持经营许可条件;
2.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是否妥善保管进货凭证;
3.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4.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5.查包装标识,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虚假标示,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明和有效期限;
6.查散装食品,看在贮存位置、外包装或容器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校园周边食品摊贩。
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包装材料是否无毒、无害、清洁;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是否在指定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严禁食品流动摊贩进入校园区域内,坚决制止非法食品摊贩设摊并向学生兜售食品的行为。
四、步骤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至3月底)。
各食品安全监管单位要根据镇里方案,明确责任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监管单位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加强专项整治期间执法力量。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l日至10月15日)。
1.集中排查。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4月上旬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掌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现状,分级分类制定整改措施。中心校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对学校食堂和商店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集中执法。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春季、夏季、秋季三次集中执法行动,坚决清理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流动摊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理。
3.集中抽检。在6月、9月对校园及周边销售的食品进行集中抽检,重点抽检学生消费相对集中的肉制品、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果冻、饮料、油炸食品、薯类食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品种,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及时下架,立案查处。
4.集中销毁。10月上旬,配合做好全县统一开展问题食品公开销毁活动,对整治行动中收缴的问题食品集中销毁。
5.集中曝光。9月下旬,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曝光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强化自律,诚信经营,主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总结评议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5日)。
1.集中评议。镇政府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等代表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对评议出的好的典型予以表彰,并总结推广,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对评议出的问题,有条件整改的立即改正,暂时无条件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限时整改到位。
2.集中检查。加强督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食安办。10月上旬,县里将组织联合检查组,每个乡镇抽查不同类别学校3个,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3.集中通报。10月下旬,县里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好的地区、部门和学校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地区、部门和学校通报批评。
(四)整章建制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
认真梳理整治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效。
五、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由镇食安办牵头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优势,密切协作,联合行动,切实搞好这次专项整治。
(一)食安办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综合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
(二)中心校负责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及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的督查、指导;指导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合理饮食,自觉抵制垃圾食品,不在路边摊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工商所负责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经营。
(四)城建办负责对校园周边非指定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依法予以取缔,全面整顿规范校园周边马路市场。
(五)农业、畜牧水产、卫生、派出所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参与执法检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刘琴任组长,陈端阳、贺青贞任副组长,袁旭曦、罗黎、陈光亮、胡健璞、杨素娇、游训光、田从军、李谟长、欧阳杲靓、郭军、为成员的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专项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光亮兼任。镇里成立联合执法组,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一、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统一部署,集中行动。
此次检查工作,对全镇X所小学、X所中学及X所幼儿园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小摊点和门店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供餐的准备工作;
2、学校对食品加工安全把关情况;
3、《食品安全法》的落实情况;
4、学校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
5、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堂基本设施建设,餐饮具消毒管理、食品留样、食品及其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验收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三、检查情况
1、学校领导的食品安全意识有很大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自身管理水平也有显著提高。各食堂都在开学时做好了供餐准备工作,生产加工场所的设备设施、用具、餐具都进行了彻底清洗、消毒,库存食品及原料都在保质期内,所有加工设备设施都处于运转状态,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了培训档案,同时各食堂都建立了从业人员的晨检制度。
2、认真执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从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的工具及容器都有生熟标记,做到定位存放。食品存放做到生熟分开,饭菜都在备餐间内分餐。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守法经营,不做凉拌菜,同时做到每餐食品留样,建立留样记录。食堂在采购食品原料时进行了索证、索票,建立了进货台账。
四、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1、设施陈旧,消毒设施、保洁柜等硬件设施数量不全,采购的食品索证不全。
2、用餐留样数量不够。
我们对检查中存在问题,对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将进行复查验收。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我所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划分了检查小组,共分了东西两队,明确了职责和任务,统一了检查内容、时间及有关要求。我所共计出动人员158人次,检查学校食堂68户次,检查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76户次。
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情况
这次专项检查对我辖区内各级各类有食堂的学校8所(初中2所、小学4所、幼儿园2所)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本次检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相关的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级公示栏是否上墙;是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人员健康管理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索证制度;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凉菜、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是否存在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行为;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是否按规定实施食品留样;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是否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标要求进行设置,配备并规范使用;食堂内外是否环境整洁;餐厨废弃油脂和垃圾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三、存在的问题
1.基础设施差。大部分学校食堂选址、操作间面积达不到标准,没有专用备餐间,“三防”设施不健全,食品用具容器简陋,食品粗加工、切配、烹调区域未能明确分开。
2.加工操作不规范。部分从业人员未按照规范操作,设有的功能场所未使用,直接在烹饪间内进行粗加工操作,烹饪好的菜未及时存放到备菜间,采购的菜直接堆放在地面上,生熟菜盆未分开等不规范操作均存在。
3.餐具消毒不合格。未能配备与实际使用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等设备设施,存在清洗池混用,消毒不到位,保洁效果差等问题。
4.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单位虽建立食品台账,但基本没有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存在敷衍了事、记录不规范、不完善和不及时清理操作间和原料间导致出现过期食品的问题。
四、下一步打算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疏堵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以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秩序为重点,消除学校及周边各种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各种学校安全事故发生,为我镇中小学营造管理有序、防控有力、安全文明的校园周边环境,促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创建平安和谐的教育环境。
二、工作目标
针对校园及周边环境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组织对__中学和各村小学及幼儿园的周边环境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和集中整治行动,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校园安全和谐稳定,确保校园恶性事件全面杜绝,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有效改善,确保学校教学秩序不受干扰。
三、组织领导
成立__镇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史丽琴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张丽娟办理具体业务。
四、工作步骤
本次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由镇政府、教育办、__中学牵头组织,各村委会综治负责人共同参与,各村学校幼儿园紧密配合。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5月29日至6月2日)
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学校及周边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明确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员开展集中整治宣传活动,重点向校园周边群众、经营业主进行广泛宣传,为整治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强大合力。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3日至6月20日)
由镇政府牵头组织中学、教育办,各村委会综治负责人共同参与,紧密配合,对涉及校园周边环境的各个方面工作内容分头进行整治,严格落实,加强调度,务求取得实效。
1.由中学、教育办牵头,切实加强校内安全管理,认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排查校园内各种安全隐患,对危旧建筑、用电线路、违章用电、危险物品处理、学生食品来源、校内食堂管理等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指导各学校加强对门卫值班询问和巡查的管理,认真执行来人来访登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学校食堂卫生和学生宿舍拥挤、脏乱等问题。强化教育从业人员管理和师德师风教育,做到安全用人;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改善优化学校育人环境。
责任人:
2.由__派出所牵头,教育办、__中学配合,负责对发生在学校及校园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进行摸排查处,严厉打击侵扰学校、师生的流氓恶势力,铲除学校及周边存在的“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警力,负责维护校园安全。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
责任人:
3.由镇政府牵头,中学、教育办各村村委会配合,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及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增派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负责打击改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负责对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进行检测、备案。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逐一核查;负责打击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
责任人:
4.由镇政府牵头,各村委会负责对学校及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并严格落实管理措施。负责检查学校周边出版物市场,坚决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
责任人:
5.由__
工商所牵头,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配合,负责对学校周边食杂店、摊贩等各类经营者进行拉网式检查,取缔各类无照经营。加强对“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全面规范食品经营行为责任人:
6.由镇政府牵头,中学、教育办配合,负责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定期对学校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协同有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的违章建筑、危房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检查。
负责人:
7.由镇政府牵头, 各村委会配合,组织开展对学校周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生产危化品的设施设备、高压输电线路以及学生上、下学途中的水域进行排查整治,在危险区域设臵警示标志,监督重大隐患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净化学校周边生产环境。负责对学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予以鉴定并指导其安全存放。
负责人: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21日至6月25日)
1.各相关部门和村委会要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回头看。通过集中整治活动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和问题,写出自检报告。
2.由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中学、各小学、幼儿园的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检,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及学校要限期整改,直至达到整治标准。
3.由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牵头,对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完善整治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建立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直各单位、中学、教育办及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切实把改善校园周边环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综合整治活动与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相结合,强化领导,完善制度,靠实责任,落实措施,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凡是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整治不彻底,导致发生学校安全事故或者学校家长反应很大,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二)突出协调配合。镇直各单位、中学、教育办及各村委会要在履行各自职责的同时,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共同研究建立预防打击校园及周边环境问题的综合措施和长效机制,依法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对摸排出的突出问题,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认真进行解决,不得相互推诿扯皮。要严格执法,规范管理,从全局出发,不得擅自改变规定,不得开脱说情,不得姑息迁就,不得上推下卸。
(三)务求整治实效。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努力在解决实际问题和务求整治实效上下功夫。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明确整治部位和重点整治问题,要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目标、定时间,一抓到底;对突出问题要“一校一案,一校一责,限期整治,务见实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 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要注重规范性、长效性。1、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把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纳入到对镇直各单位及各村委会的年终考核,明确奖惩,落实责任;建立定期联系制度,积极开展定期回访工作,反馈信息,构筑信息共享平台,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建立警校共建制度,采取民警包干和学校自行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警校联建联谊,巩固和加强公安派出所与学校的共建关系,与学校共同创建“平安校园”。2.由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中学、各小学、幼儿园的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检,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及学校要限期整改,直至达到整治标准。3、由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牵头,对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完善整治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建立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直各单位、中学、教育办及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切实把改善校园周边环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综合整治活动与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相结合,强化领导,完善制度,靠实责任,落实措施,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凡是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整治不彻底,导致发生学校安全事故或者学校家长反应很大,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维护校园平安和谐为目标,切实强化监管、整治隐患,努力使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明显改善,安全防范机制不断健全,全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校园治安环境整治,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严格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的意见》,配齐、配足校园专职保安和安防器材,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按时足额发放学校专职安保人员工资;加强对学校安保工作的管理与考核,认真执行校园出入管理、值班护校等各项管理制度,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加强校园周边重点人群、流动人口、闲散人员以及出租房的排查与管理,严厉打击涉校、涉生和各类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二)加强接送学生车辆整治,确保师生交通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全面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与监督,严厉查处无牌、套牌车辆和报废车、改装车、农用车接送学生,以及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员乘坐、超速行驶、车证不符等违法违规接送学生现象。
(三)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规范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健康查体和餐具消毒制度;严厉查处学校食堂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学校食堂对外出租和承包经营等行为;彻底清除校园内部的小卖部及家庭食品摊点。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点治理,清理整顿无证经营、占道经营行为,确保学校门口50米内无食品摊点。严厉查处向学生销售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含有博弈性质的食品、用具、玩具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整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继续加快校舍危房改造进度,严格按照县政府下达的危改任务按时完成危改项目,全力消除C、D两级不安全校舍。加强师生遵纪守法教育,及时排查师生和学生间存在的矛盾隐患,严防人身伤害事故发生。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内部安全隐患定期排查鉴定制度,强化校园内部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及时消除各类设施、设备隐患;拆除不符合疏散要求的防盗门,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积极整修老化的用电线路和设备;对达不到要求的走廊护栏、窗台进行加高防护,封闭闲置的楼层、区域和楼房天窗;加强技防建设,安装适量的监控和报警设施。
(五)加强学校周边文化环境治理,确保师生精神健康。加大网吧、游戏厅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擅自设立的黑网吧、游戏厅,严厉打击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游戏厅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音像书刊专卖店的整治,坚决查处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音像书刊专卖店和流动摊点,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出售或租借不健康书籍或音像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召开全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采取以乡镇自查自纠为主,责任主管部门排查整治和县督查组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各乡镇组建由公安、交警、教育、工商、文化执法等部门参与的专项整治小组,对照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人,同时开展整治行动。县委、县政府将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督查、调度。
(三)检查验收。县委、县政府组织人员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检查的重点是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乡镇、学校,由县领导小组下发督办通知书,限期整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对整治工作认真进行梳理,写出书面总结,报县委、县政府。
四、责任分工
(一)乡镇政府责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是本辖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要积极组织由公安、交警、教育、工商、安监、城管及文化执法等部门参与的专项整治小组,认真开展整治工作。要配齐、配足专职保安和防卫器材,按时足额发放保安人员工资,保障保安人员待遇,切实完善校园治安防范体系;加大资金投入,按时完成校安工程项目建设;落实责任,认真搞好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的专项整治工作;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认真排查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二)部门责任
综治部门:负责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整治行动的专题宣传和集中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群众和师生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方法,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整治活动。
财政部门:负责加大校园安保设施、器材的投入。督促乡镇按照计划和预算及时拨付相关资金,保障学校安全。
公安部门:负责清查整顿校园周边出租房屋,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面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严厉打击危害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要从快受理、立案查处;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区域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从严查处抢夺师生财物、敲诈勒索师生等违法行为;加强校园门口及周边的治安巡逻,在上放学等重要时段做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护;与文化、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取缔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营业场所,查封、收缴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选派优秀民警担任中小学、幼儿园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会同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幼儿园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交警部门:负责整治查处违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规范接送学生行为,严厉查处“三无”车辆和报废车接送学生,以及超员、超速等其他违规行为;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在校园周边道路及学生上放学重点路段,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增设减速带,防止发生涉校交通事故;中小学上放学高峰时段,在重要路段和路口设立临时指挥疏导岗,由民警定岗定责指挥疏导,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加强巡逻管控,严惩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调解学校及周边区域存在的矛盾纠纷,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共同加强在校师生的法制教育,规范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
教育部门:负责搞好校园内部安全防护,积极配合各成员单位做好综合整治工作。督导学校、幼儿园抓好校园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日常监控、管理,完善门卫安保制度,加强学校内部治安巡逻,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巡查力度,对发现的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及各类流动食品摊点、占道经营等现象,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协助取缔;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及法制教育,提高遵纪守法观念;加强对校舍和教学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与整改,严防各类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饮食卫生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文化执法和文广新部门:负责牵头整顿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加强学校周边文化市场巡查,取缔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游戏厅等娱乐营业场所;严厉查处网吧等娱乐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娱乐营业场所;加强各类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的查缴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加大对学校食堂及校园门口食品摊点的监管、整治力度,严查违规用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其他违规制售食品行为;强化监督职能,清理查处校园周边无证经营、违规经营、占道经营的食品摊点,严厉打击危害师生饮食、用药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质监部门:负责对学校及周边企事业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等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摊点的监管、整治。
卫生部门:负责学校饮用水源、餐具消毒等检测检查工作,对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定期检查健康状况,强化卫生法规、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加强对校园周边医疗门诊的监督检查,审核执业资格,确保师生安全就医、用药。
工商部门:负责对校园周边的超市、小卖部等经营场所的巡查,强化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等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证照管理、前置手续审查等程序;加强商品质量检查,依法查处、取缔违法经营、无照经营行为,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校园。
交通部门:负责接送学生校车和营运性客车的管理与监督;强化排查整治,消除超范围营运现象,严查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认真做好校园周边交通路段路面、设施的养护和相关车辆停靠点的规划设置工作。
城管部门:负责清理取缔中小学、幼儿园附近50米范围内的各类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等影响校园周边管理秩序的行为;及时拆除学校周边各种违法违规建筑,制止挤占、开发学校用地行为;加强校园周边卫生环境整治,优先规划、建设校园周边的公厕、垃圾箱等设施;建立有效的卫生清理、保洁机制,及时清理校园周边区域的垃圾和卫生死角,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住建部门: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新建工程的质量监理和周边市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建筑物的鉴定勘验,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认真做好新建校舍的检查验收工作。
规划部门:负责对学校及周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监管,对学校及周边的道路、治安岗亭或警务室等设施从规划上进行统筹考虑、合理布局;对学校及周边已经存在的违法建筑制定工作计划,纳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环保部门:负责校园周边区域各类噪声的查处工作;严厉查处违规排放“三废”行为,为教学活动提供安静的外部环境。
安监部门:对各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责任制落实和各项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按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涉校涉生安全事故;组织开展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并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内容。
消防部门:负责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区域的火灾隐患,限期整改;督导学校、幼儿园做到“三严禁”,即:严禁封堵、占用疏散通道或锁闭、遮挡安全出口,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违章操作电器设备及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重点对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电力部门:负责校园及周边输电线路的检修与维护,保障学校正常用电、安全用电。
五、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营造氛围。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落实上级指示要求、解决校园及周边环境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县委、县政府净化育人环境、提升城镇化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要求上来,积极参与和支持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一、当前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主要场所,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切实维护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保证学生有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是关系到青少年健康、茁壮成长的重大问题。几年来按照市综治委的统一部署,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区综治委组织公安、城管、教育、卫生、工商、文化等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几次专项集中整治,对学校门前的摆摊设点、学校周边的非法经营活动等进行了重点整顿。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机室等被依法取缔,敲诈、殴打、勒索师生的现象得到遏制,校门前的摆摊设点得到治理,学校内部的各类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今年以来出现了一定的反弹现象,我区校园及周边治安形势不容乐观,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治安状况不容乐观。社会上的小痞子滋扰校园、强索学生钱财、索要不成就抢、就打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二是学校门前的交通状况令人担忧。我区位于主干道的谢一小、谢二小、谢四小、谢七小、谢九小(原李一矿小)、谢二中(原矿五中)等学校,校门前无警示标牌,有的无过路斑马线,在上放学高峰期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交通隐患令人担忧。三是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屡禁不止。学生上学、放学时,学校门前道路被大大小小的摊点挤占,学生行走困难。这些摊点出售的食品大多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难以保证学生饮食安全。四是部分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游戏机室、网吧、图书出租屋等仍在违规经营,接纳未成年人现象普遍存在。
以上这些现象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社会、家长反映强烈。
二、加强领导,努力完成集中整治的各项任务
1、组织到位,协调有力。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全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并印发了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教育局在整治工作中应承担的工作职责。教育局将全力以赴,尽职尽责,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我们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整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学校要相应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领导具体抓好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2、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各个学校要按照区整治方案的要求,突出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校内自查工作。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一次安全工作大检查,严格查找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漏洞和安全隐患。加强对教育设施、校舍的安全检查,发现b、c级危房要立即加固维修,d级危房立即封闭停用;把实验室、微机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对校内的电线线路要认真检查,确保消除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有食堂的单位要对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细致的检查,消除食品采购、加工等各个环节中存在的事故隐患,确保饮食安全。总之要不惜一切代价消除校园内的安全隐患。二是积极做好校园周边隐患的摸排工作。各单位要对学校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摸排统计,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争取支持,力争消除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
三、完善机制,防治并举,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的长治久安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负责具体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镇综治办牵头具体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统一整治,真正做到齐抓共管。领导小组在做好调查研究、审视分析各校周边环境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整治工作。
二、专项整治工作时间
此次集中排查整治活动从3月15日开始,至6月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摸底阶段(3月15日-3月25日)。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召开动员大会明确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并对全镇小学校及周边存在的治安隐患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3月26日-5月20日)。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针对摸排出的问题和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专项整治,做到边整治边巩固,有效遏制回潮反复,各小学要积极主动配合,对学校的职责范围内的校园及周边秩序要主动整治和规范。
3、检查验收阶段(5月21日-6月1日)。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对前期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对整治后又“反弹”的,查明原因,调整措施,重新整治;对整治效果好的,认真加以总结经验,确保全镇学校校园周边环境长期规范有序。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整治重点
1、严厉打击滋扰校园治安秩序和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
2、坚决取缔学校及周边非法经营的网吧。
3、大力整治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
4、坚决取缔占道经营的各种摊点。
5、彻底清理校园周边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卫生环境的经营生产活动。
6、拆除校区内外一切不安全的设施和建筑。
7、加强学校校内安全保卫力量,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设施建设,强化值班制度,消除安全隐患。
8、抓好涉校师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
五、明确分工,夯实责任
1、派出所、司法所严厉打击滋扰校园治安秩序和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全镇的重点人员进行重点摸排,登记造册,并协同有关部门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治安秩序,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指导。
2、配合文化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推进网吧管理长效机制建设,集中治理非法接纳未成年人的一切网吧和文化娱乐场所。坚决依法取缔黑网吧。
3、派出所、安办共同整治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
4、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格对学校周边商业网点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无照流动商贩的取缔工作。
5、配合卫生部门加大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疫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指导,加强对影响学校环境污染和饮食业环境的管理。
6、综治办加强对学校建筑设施安全状况的监管,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管,依法及时拆除学校周边易倒塌的危险建筑。
7、司法所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围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法律服务工作。
8、文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常规管理工作,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网络,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尤其注意排除危房、火灾、饮食、饮水等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9、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按统筹集中整治时间,适时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社会不法分子滋扰校园、伤害师生事件时有发生,学校周边非法或无证经营饮食摊点及快餐店、乱搭乱建、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以及交通秩序混乱等问题仍然存在,“黑网吧及文化娱乐场所”非法接纳未成年人现象较为普遍,这些问题的存在足以说明学校安全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学校及周边治安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针对校园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集中开展整治工作,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围
学校食堂、周边流动小摊贩及小食品商店。
三、整治内容
1、学校食堂卫生情况:由领导小组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制度落实及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限期整改;
2、由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检查学校食堂保管室工作,包括卫生、食品原材料的分类保管是否合符要求,是否规范,是否建立了食品原材料进货台账制度,每天加工供师生食用的饭菜是否按要求留样;
3、由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学校是否经常性开展了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工作;
4、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镇司法所定期清理流动摊贩,检查校园周边食品小商店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并经常教育学生不卖不吃小食品商店销售的食品。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在市委、市政府指导下,广泛发动群众,严厉打击侵害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查摆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突出治安问题,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学校及周边地区重点人员档案》。
(二)打击一批侵害师生人生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场所“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三)整顿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文化娱乐场所,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的网吧、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无证经营摊点和非法占道经营的游商摊贩,拆除校园周边各类违章建筑。
(四)建立综治、教育、公安和学校之间的治安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治安形势,制定防范对策。
(五)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用车,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六)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举办“反侵害师生权益专题”讲座。
(七)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安全校园”创建活动。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
建立专门工作班子,统一思想认识,搞好调查摸底。各派出所要对近期发生的涉及师生人身及财产的案件进行一次清理,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同时,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深入开展文明、安全教育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6月25日)
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整改治安隐患。各镇(街道)要对学校内部(包括分校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经常活动的外来无业人员尤其是一些可疑人员进行排查摸底并对校园周边地区的出租房屋及租住人员统一登记造册。要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各校要依靠法制副校长或相关人员在整治期间作一次“反侵害师生权益”专题讲座;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发生的侵害师生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依法打击侵害师生权益的犯罪分子;依法对校园周边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摊点、不洁饮食摊点、歌舞厅、录像放映室、台球房、网吧等容易引发治安问题的经营摊点和场所进行清理和整治。规范学生接送用车管理,坚决查处超载及无证接送。
(三)总结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
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前,学校及周边的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引发校园及周边治安问题及不稳定因素还大量存在,侵害学校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治安、刑事案件仍时有发生,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是开展夏季治安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安机关严密防控网络遏制盗抢犯罪“百日攻坚战”暨“04”二号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街道)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从维护我市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把“平安XX”创建不断引向深入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切实抓好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科研秩序。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在市委、市政府指导下,广泛发动群众,严厉打击侵害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查摆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突出治安问题,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学校及周边地区重点人员档案》。(二)打击一批侵害师生人生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场所“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三)整顿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文化娱乐场所,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的网吧、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无证经营摊点和非法占道经营的游商摊贩,拆除校园周边各类违章建筑。(四)建立综治、教育、公安和学校之间的治安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治安形势,制定防范对策。(五)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用车,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六)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举办“反侵害师生权益专题”讲座。(七)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安全校园”创建活动。
三、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