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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构建和谐,着力解决我县深山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现实困难,主要采取集中安置的方法,通过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等一系列举措,逐步帮助深山区群众移民搬迁,以实现搬得出、建得好、稳得住、能致富的基本目标,改变贫困山区人民群众的落后面貌。
二、工作任务
1、以有关乡镇的自然村或居住点为单位,移民搬迁群众400人。
2、逐步完善安置地生产性基础设施和必要的社会公益设施,基本解决移民的生产生活问题。
三、工作原则
1、责任明晰原则。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参与、乡村落实。政府在资金和项目上给予安排。在县政府统一安排、指导和协调基础上,县直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统一协调,有关乡镇及行政村要做好具体工作。移民个人是搬迁的主体,安置地村委会是接收的主体。
2、以人为本原则。无论是搬迁,还是安置,都要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群众搬迁、安置及生产建设中的实际困难。
3、量力而行原则。搬迁投入要量力而行,项目实施要科学合理,工程建设要稳步推进。同时,整合在支农、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项目资源,支持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在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调剂土地、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配套建设的基础上由移民户分户建房。
4、整体搬迁原则。坚持以居住点或自然村为基本单位整体搬迁,同时兼顾一些分散户。
四、搬迁及安置
1、搬迁工作
(1)搬迁范围。彭山林场彭山村、车桥镇长庆村(两个点)、车桥镇昆山村、林泉乡屏峰村。(2)搬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2011年1月1日以前出生;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农业人口,且目前仍居住和生产生活在深山区;本人自愿申请异地安置。
(3)审批程序。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查,县批准”的程序,由自然村、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将移民条件和移民对象分别实行张榜公布5天无异议后,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2、安置工作
(1)安置村组。彭山林场彭山村36户141人搬迁至原水泥厂厂房旁;车桥镇长庆村九组15户61人和四组14户43人搬迁至316国道旁(两个点);车桥镇昆山村六组14户58人由山顶搬迁至山下村主干道旁;林泉乡屏峰村五组24户97人搬迁至村主干道旁;其他分散户就近移民搬迁。
(2)审批程序。接收安置地的乡(镇)政府及行政村在做好村民小组、村民工作的基础上,由村向乡(镇)政府提出接收移民的申请(含田土调剂表),再由乡(镇)政府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报告。
五、主要职责
1、迁出地乡(镇)政府的职责
(1)宣传发动。上门上户引导,鼓励群众积极搬迁。
(2)严审资格。在审核报审表和户籍资料的基础上,对搬迁对象要实行“三榜公布”,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
(3)组织参观。组织山区群众到安置地参观建房地址。
(4)维护稳定。做好移民思想稳定工作。
(5)搬迁验收。对移民户搬迁进行检查验收。
2、安置地乡(镇)政府的职责
(1)确定建房地点。
(2)调剂好田土和山场。办理好田土调整手续。
(3)帮助、协调群众搞好宅基地的“三通一平”。
(4)指导、督促移民建房,协调解决移民安置的相关问题。
(5)搞好移民扶贫资金的管理与发放。
(6)结合新农村建设,搞好基础设施配套工作。
(7)将移民户的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移民群众就医和安置点的社会治安以及生产开发等,纳入当地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8)协调处理好移民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做好稳定工作。
3、县直相关部门的职责
(1)县扶贫和移民办要全程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掌握移民搬迁动态,会同县财政局和有关乡镇管理好资金。
(2)县发改委要及时为移民搬迁安置申报项目,争取资金。
(3)县城乡建设局对整个安置区要按照高起点、低成本的要求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一设计,为移民户提供建房设计和施工图纸。
(4)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文旅局、县网络公司要依据各自职责把电线、电话和有线电视连接到户。
(5)县交通运输局要负责将路修建至移民安置点。
(6)县水务局和县农业开发办要为移民户落实改水项目和农田、村庄水沟水渠治理。
(7)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要分别把造地、沼气项目同步实施。
(8)县林业局要为移民扶贫提供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
(9)县金融部门要力所能及地为移民扶贫提供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
六、资金管理
1、严格管理。移民扶贫资金要做到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人审批。
2、资金发放。建房补助实行“一卡通”管理,实行预借制。补助资金分四次核拨:地基打好经验收后拨付30%;一层建好后拨付30%;二层建好后拨付30%;旧房拆除平整后再拨10%。
3、明确责任。移民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乡(镇)长负责制。
七、政策措施
1、移民搬迁实施政府一次性建房补助政策,标准为每人3500元(其中省级补助3000元,市级配套400元,县级配套100元),在补助资金中按每人500元提取,用于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安置点乡(镇)政府统一管理。
2、移民搬迁后,财产搬走;原有旧房拆平;原有耕地、山林经营权不变,仍归移民户所有,不增加新的耕地、山林。原有拆平后的宅基地实行退耕还林。移民在安置地拥有永久性居住权和土地的长期使用权。
3、允许移民在自留山上依法采伐木材(每人l立方米),作为建房自用材,凭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的准迁证明予以放行,县林业部门和乡(镇)免收各种税费。移民拆迁的旧木料允许自行销售或带至安置地使用,免交有关税费;移民建房自采沙石及自制砖瓦的,在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范围内进行,免收有关规费。
4、移民搬迁扶贫工程实行“零税费”管理。移民建房免交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建筑安装营业税、防洪保安资金、造地等各种税费。对各有关部门应收取的税费,采取“各司其职、各算其帐、各记其功、不带走一分钱”的办法,作为部门对移民扶贫工作的支持。
5、同等条件下,对安置移民的乡、村、组在农业综合开发、农村能源建设、退耕还林、公路建设、人畜饮水、学校建设、以工代赈等项目方面优先安排。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举办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6、鼓励县挂点扶贫单位实行对口帮扶,特别注重解决特困群众的搬迁困难,为移民扶贫做好事、办实事,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7、将安置小区纳入下年度新农村建设示范点。
八、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3月1日—5月31日)
一是成立办事机构。有搬迁和安置任务的乡(镇)要成立移民搬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工作能力强、有事业心的同志专门负责日常工作。该项工作4月底完成。
二是详细调查摸底。在本乡(镇)范围内对移民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群众逐一识别,张榜公布,集中审核,分村登记,分乡造册,建档立卡。对各村的基础设施状况、人均耕地占有量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安置地的承受能力,选择和确定拟作移民安置的具体安置地点、安置方式、安置人数等。该项工作5月中旬完成。
三是制定工作计划。迁出地乡(镇)政府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搬迁计划,移民户与县扶贫和移民办签订移民搬迁协议,5月底完成本项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5月1日—11月30日)
一是迁出地政府组织移民户到安置地察看建房地址。
二是办理好水田、旱地、山场的调拨手续。安置点乡(镇)村要组织为移民建房地址搞好“三通一平”,确保施工用水、用电到点,道路畅通,场地平整,同步搞好规划设计,该项工作6月底完成。
三是指导移民建房。在“四统一”(即统一地面正负零高、统一楼高、统一外墙漆、统一坡面顶)的前提下,由移民按照规划设计自主建房。5月份所有移民建房必须动工,9月份住房基本竣工。11月底配套公共设施等项目完成。
3、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2月1日—12月30日)
一是组织对安置小区的竣工验收和工作审计。
二是组织移民有序搬迁,颁发《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和新户口簿。
三是组织对移民原居住地验收。旧房拆除由移民户各自进行,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的,由迁出地乡(镇)政府强行拆除,拆除费用在移民扶贫补助费用中扣减。
九、有关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移民扶贫工作不仅是新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山库区群众的迫切要求,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移民扶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要加强领导,分工协调。由于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决定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叶心林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熊晋喜、副县长张华东为副组长,县扶贫和移民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城乡建设局、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文旅局、县网络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开发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金融部门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移民搬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移民搬迁工作顺利实施,有关单位要履行好各自职责,相互配合,确保移民建房时资金落实到位,宣传动员到位,搬迁操作到位,工程建设到位,施工保障到位,齐心协力把这件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有序有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评议对象
1、各乡镇司法所;
2、法律服务行业,包括各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
三、评议内容
(一)共性评议内容
1、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2、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3、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吃拿卡要等问题。
4、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落实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个性评议内容
1、司法行政机关
(1)促进发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2)转变职能。顺应企业和群众需求,主动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
(3)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细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重实干、求实效。
(4)维护民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利民惠民政策。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法律服务行业
(1)诚信服务。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无强制服务、乱收费等问题。
(2)高效服务。主动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按规定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3)优质服务。改进服务方式,推行各项利民便民措施,无作风粗暴、态度生硬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5月)
全系统各级各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评议工作机构,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同时,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研究提出2013年度重点整治的2—3个评议选题,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调查评议阶段(6月至8月)
1、查摆存在问题。要对照评议内容,认真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座谈、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并确定专人收集整理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2、组织明查暗访。要有计划地组织民评代表到基层单位、法律服务窗口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要定期向民评代表通报情况,分析研究评议中发现的问题,推动评议活动深入开展。
3、开展选题评议。要对研究确定的选题评议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强经常性检查,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做到有安排部署、有评议方案、有检查记录和工作总结。
4、开展“面对面”评议。适时召开评议大会,通报评议工作开展情况,邀请评议指导组、评议代表进行点评。主要领导要对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表态,能够当场解答的可当场解答,一时无法解答的,经过调查研究以后向评议代表反馈。
(三)落实整改阶段(9月至10月)
1、整改落实。要对自查、明查暗访、社会各界反映、群众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和反映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和梳理归类,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一件一整改。
2、整改反馈。要公开整改问题,及时将整改情况包括纠风办反馈的个案整改情况上报纠风办。
(四)工作考评阶段(11月至12月)
1、督导检查。要组织对所属基层、直属单位和法律服务窗口评议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问题比较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重点督查。
2、接受工作考评。要及时收集、分类整理评议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照片等,形成工作档案,并按要求上传纠风网站,接受纠风部门的网络动态监管和工作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担负起政风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的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评议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和条件。各基层司法所和各法律服务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系统、法律服务行业评议工作具体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移民验收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思想,以对国家、对移民、对业主负责的精神,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镇为基础,统一标准,分项验收;做到方法科学,程序合理,确保质量,不留隐患。
二、验收范围及项目
终期蓄水验收范围为P=50%回水水位线以上至居民迁移线以下范围的农村部分、203.5米水位线以上至居民迁移线以下范围的集镇部分的卫生、一般建(构)筑物清理。验收项目为库底清理、农村移民安置、场镇搬迁安置和移民档案。
三、验收评定标准
根据移民工程分类验收内容的特点,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评定,对库底清理和需搬迁实物以定量分析为主进行评定和验收,对移民验收的安置区农村移民安置、集镇迁建等大类以定性分析为主进行评定和验收。
移民工程验收标准均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进行评定,需搬迁实物全部迁出,库底清理按规定全部完成,移民安置区基本具备生产、生活条件,即为移民工程验收总体合格。
四、分类验收内容及验收标准
(一)库底清理验收。库底清理以镇为单位,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实施。卫生清理、固体废物清理、建(构)筑物清理全面完成清理任务且清理质量符合技术要求,即为该镇库底清理验收合格。
(二)农村移民安置验收。验收内容为分户搬迁与补偿资金兑现、移民建房及基础设施建设、移民生产安置等。
农村移民安置验收以户为基础,以组(社)为单位。农村移民分别按补偿资金兑现、住房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打分评定,综合评分在8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组(社)评分80分及以上即为验收合格,90%以上组(社)验收合格即为该镇农村移民搬迁安置类验收合格。
(三)专业项目复建验收。验收内容为公路、桥梁、人渡码头、工矿企业和水电站等。工矿企业迁建验收以淹没实物指标中的独立企业为单位。工矿企业迁建验收分别以关、破企业资金兑现,是否销号等情况打分评定,综合评分在8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专业项目复建验收以单项专业项目为单位。专业项目复建恢复原功能,或项目竣工验收即视为移民工程验收合格。专业项目复建单项工程移民验收合格率在80%(含80%)以上的行业即为该行业验收合格,90%以上行业验收合格即为专业项目复建类验收合格。
(四)移民档案验收。验收内容为档案收集、整理、建档和保管。检查有移民镇的淹没登记、补偿记录、安置协议、搬迁结果证明等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是否完整、规范,管理是否安全,综合评分在8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
五、验收组织
县政府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铜梁县航电枢纽工程终期蓄水移民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协助建设航电枢纽工程指挥部,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移民验收的日常工作。
六、验收程序和方法
当前,正处于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对于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意义重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防范的特殊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服从大局,坚决履行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隐患事故的职责,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坚决不能因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而影响疫情防控的工作大局。
二、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开展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基层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总体目标是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为三个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争取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使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更加改善。
二、工作范围和主要任务
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以落实上级各项措施为中心,巩固和完善基层组织,大力加强治安防范,进行严密治安管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主要任务:一是预防和减少刑事案件,落实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措施,使重新犯罪率明显降低;二是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做好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认真清理和扫除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垃圾;三是巩固社会治安工作的群众基础,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道德水平,增强法制观念。
今年情报信息收集和上报的重点是:一是奥运会、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庆典等今年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敏感问题的情况信息;二是掌握进入本区内境外非政府组织、企业、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三是掌握本地、本单位人员出国(境)务工、公务考察、涉外婚姻、经商留学等基本情况;四是本单位举行、接待或参与涉外活动的基本情况;五是因山林纠纷、征地拆迁、安置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引起群体性越级上访等苗头情况;六是“”等组织及非法宗教组织及其人员的活动情况;七是其它危害国家安全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情况信息。
三、组织领导和人员分工
二、加强织组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使医德医风教育和行风建设工作有切实的组织保障,医院成立了职业道德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由院长安明任组长,办公室主任王文燕、医务科主任杨莉、护理部主任龙秀华任副组长,具体分管,其他领导分工负责。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落实,确保职业道德、行风建设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并纳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行医的有关规定;目标考核与奖惩挂钩,医德医风问题采取一票否决制;对在优质医疗、文明服务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医德医风高尚的医务人员和综合满意度高的科室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确保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奖惩,使行风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制定工作内容。为使医院行风建设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医院领导小组制定了行风建设具体工作内容:
1、行政管理情况:①医院政令畅通;②医院行政管理公平、公正、一视同仁;③医院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有效、到位;④医院物资药品采购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2、廉洁行医情况:①克服乱收费现象;②杜绝索、拿、卡、要现象;③杜绝医疗活动中存在接受礼金、礼品和请吃、请喝现象;④禁止存在开大处方、人情处方、搭车药、做人情检查和治疗现象;⑤查处私自收取现金和立科室小金库现象;⑥杜绝药品和开单提成现象。
3、办事效率情况:①落实首问、首办、首诊责任制;②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医疗文件的书写、记录工作;③办事优质、高效、医疗工作无差错;④及时完成对病人的治疗和检查,缩短住院周期。
4、诚信服务情况:就行风建设问题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公布监督电话Xx-Xx;②向社会公布有关收费标准,向住院病人提供一日清单;③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受理方式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④规范服务行为,确立服务标准;⑤杜绝工作推诿、扯皮现象;⑥强化服务意识,杜绝顶、冷、硬等不良现象;⑦建立院内外医德医风监督体系。
三、制定工作措施,规范医疗行为。
(一)加强医院管理,坚持合理诊疗。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医疗安全、医患和谐”为主题的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查找医疗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拓宽院务公开范围;进一步规范科室收支管理,对于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红包等行为要坚决制止,对于医生收受回扣造成严重后果等恶劣情节的,依法规追究责任;各科室要切实提高认识,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用材,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严禁科室内部工作人员和科室之间出现不团结现象;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注重诚信服务,促进医患沟通,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二)加强教育,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方针,抓好以领导为对象的表率教育;以中层干部为对象的骨干教育;以问题易发科室、人员为对象的重点教育;广泛开展各种职业理想、职业规范、职业技术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使全体医护人员切实树立宗旨意识和奉献意识。自觉做到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医疗行为。要强化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依法办事,做到克服推诿扯皮、散漫拖拉作风,切实把服务摆在第一位,真正做到为群众热情服务,尽心竭力解难事,诚心诚意办实事,坚决杜绝生、冷、硬、推、拖等现象的发生。积极营造一种和谐的诊疗气氛,让患者来院体会到家的感觉,以此不断推动我院行风建设的实施。
(四)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几年来,我院在行风建设方面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行风建设。今年要在制度创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切实将首诊负责制度、医患沟通制度等作为推进行风建设的有效手段,并抓出新成效;要强化岗位责任制,各科室要结合本部门岗位分工,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和岗位过错责任处罚措施,要让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都能认真负责上岗,兢兢业业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实行招标采购,降低医药费用。我院将继续参加市区各级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通过招标,确保患者用上质优、价廉、安全、有效的药品。坚决治理接受药品、医用设备供应商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回扣或提成的商业贿赂行为。有关行政职能科室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要严于律己、公正廉洁,杜绝吃拿卡要行为。要继续做好抗生素合理应用工作,努力保障职工医保、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员的权益。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14日—8月31日)
1、召开全院动员大会,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和领会区卫生局方案精神和意义。
2、组织落实,成立院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各科室应有相关负责人,公布行风评议电话及信箱,及宣传横幅,标牌等。
3、全院根据文件精神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结合实际,深入学习,讨论。
4、向社会公布具有自身特色的作风建设承诺责任状,并接受监督。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30日)
1、根据“十查十看十纠”结合单位情况,查找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分门别类,认真梳理,深入分析,找出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2、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工休会、坐谈会、问卷调查,使用多种媒体手段,及时汇总分析,分类提出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接受检查,加强整改。(10月1日—月底)
二、评议范围
根据我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精神,我局决定下列单位参评。
(一)司法行政机关各股室
(二)律师事务所
(三)公证处
(四)基层法律服务所
(五)各乡镇司法所
三、评议内容
(一)在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要求的基础上,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影响环境发展的问题制定工作整改措施。
(二)要围绕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集中解决工作人员办事拖拉、作风飘浮、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三)法律服务单位,要按照“亲民、近民、为民、利民”和“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要求,切实纠正少数法律服务人员违规执业、违法办案或只收费不服务、不出庭、不正当竞争、权钱交易、徇私枉法、乱收费等行业不正之风。
(四)确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打官司难”、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围绕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制定措施、改进工作,坚决纠正社会关注、带有行业特点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通过法律服务,维护农民、社区、居民、下岗职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加强自身建设。要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赵家蓬司法分局、各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要通过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完善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一套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严肃工作纪律,强化队伍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法律服务行业要认真抓好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自觉性。
(六)领导重视,确保落实。要把行风建设摆上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人负责,有人抓,并把本年的行风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持纠、评、建并举,加大整改力度,促进本部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四、评议方法
今年我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行风评议,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组织下,自上而下地全面展开,采取社会问卷测评,综合考评,日常考核和公开评议相结合的办法。
(一)问卷测评
县司法局按照市局行风办统一制定的问卷测评表分级发放回放,占评议总分的40%,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二)综合考评
认真按照评议范围和评议内容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对违法违纪人员及时处理,使队伍建设更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按照评议内容要求准备好行风建设汇报材料,准备参加县、市局行风办组织的综合考评,综合考评占评议总分的30%。
(三)日常考核
根据机关工作人员、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水平以及机关纪律、工作作风进行日常考核,日常考核占评议总分的10%。
(四)公开评议
县局在公开评议大会召开前统一将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情况和征求意见自我整改情况材料提交市、县行风办,参加县、市行风建设及行风状况公开评议,占评议总分的20%,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加强行风建设。
五、评议步骤及阶段划分,整个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思想发动,制定方案,公开承诺。
主要根据省厅、市局有关会议精神,制定本级(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意见;召开动员会,并利用有效形式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开举报电话;成立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第二阶段:问卷测评,征求意见、自我整改。
在这一阶段,各参评单位和部门要根据要求,向社会方方面面广泛征求意见,下发问卷测评表不少于300份,各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社会问卷测评表少于200份。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归纳梳理,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查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综合考核、公开评议。
在这一阶段,各参评部门和单位要按要求实事求是地写出本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准备迎接县和市局行风办的考核。
第四阶段:总结、巩固、提高。
在这一阶段,各参评部门和单位要对全年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进行总结,对于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搞得好的县局要给予表彰,对于搞得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于连续两年不达标部门和单位,要限期进行整顿。
六、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今年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是在市局统一安排直接领导下进行的,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十六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因此,各参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行风评议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下大力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二)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确保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落实到位。各参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抓好省、市、县有关优化发展环境各项要求的落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三)严明纪律、严格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在组织评议活动中,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遵守纪律,严守秘密。不得擅自修改、隐瞒或销毁评议资料,影响评议结果;不得诱导、指派群众进行虚假评议。
二、补偿人员范围
参合农民均属补偿范围。参加健康管理的农户建立了健康档案的农民优先享受。
三、补偿费用范围
一)予以补偿范围:参合农民门诊医疗费用统筹补偿药品范围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补偿病种及诊疗项目范围执行我县新农合住院补偿范围。
二)不予补偿范围:
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药品费用;
2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试行)规定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
3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费用;
4报销手续不全就医消费真实性难以核定的费用;
5相关证件姓名、医疗文书的姓名与合作医疗证的姓名等相关信息不相符人员的费用;
6国家明确规定免费治疗的传染病及计划免疫苗控疾病发生的医药费用;
7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发生的医药费用;
8未参加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的人员的医药费用。
四、门诊统筹补偿方案
1.普通门诊费用补偿实行按比例限额补偿制度,不设起付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均为60%单次门诊补偿封顶额分别为18元、9元以内,年度补偿上线为农户参合人数×15元。
2.慢病门诊统筹补偿,实行定病种、定患者、定限额”三定管理。具体补偿病种和费用限额经乡镇合管办和定点医疗机构组织进行慢病门诊补偿患者申请备案登记后,县合管局依据申报情况组织召开专家会议讨论确定。慢病患者发生住院补偿费用后,不再享受慢病门诊补偿。
五、门诊医疗服务管理
一)补偿管理:参合农民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补偿工作由县合管局统一管理,各乡镇合管办负责协助管理。
二)定点机构确定根据新农合筹资现状,参合农民的门诊医疗服务由本乡(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就近提供方便服务。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年度暂不纳入门诊统筹补偿服务定点机构范围,待新农合筹资水平达到一定水平时逐步拓展。乡镇卫生院应配合乡镇合管办加强对村卫生所的服务监管和业务指导。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申报门诊服务定点资格的基本条件:必须达到卫生部规定的医疗机构标准》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须具备门诊刷卡消费“一站式”网络直报的设备和操作能力。为参合农民提供门诊医疗服务的医、药、护、技工作人员,必须是取得执业医、药、护、技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药、护、技师资格者。
三)日常监督管理: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服务的日常监管工作由各乡镇合管办全面负责,严格防止冒名顶替、搭车开药、过度服务等问题,全面把关费用报销审核工作。县合管局将门诊和住院医疗服务质量与费用控制工作结合在一起进行定期不定期核察。
四)门诊费用控制:门诊统筹基金实行总额控制制度,根据各乡镇年度实际参合人数,按15元/人确定普通门诊统筹补偿控制目标总额,按5元/人确定门诊慢病统筹补偿总额。承担门诊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控制门诊医疗费用,确保安全有效的基础上,按照治疗原则和规范,严格控制检查治疗项目,不得使用目录外药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降低医药费用,次均门诊费用乡级控制在30元以内,村级控制在16元以内。
实行药品价格统一制度,参照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结合我县农民医疗消费能力和目前药品价格实际,组织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与县新农合专家组成员共同研究制定统一价格。
五)慢病确诊与备案
慢病患者确诊:①参加健康体检确诊和既往住院确诊的慢病患者;②经乡镇卫生院首诊能够确诊的慢病患者;③本院不能确诊者及时指导赴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确诊,确诊后持有关资料到卫生院备案,并将相关资料全部纳入健康档案;④已经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检查确诊的慢病患者,直接带身份证、病历等相关资料到所属乡镇卫生院就诊,乡镇卫生院凭以上资料结合本次检查予以确诊。确诊后的慢病患者,应全方位提供健康管理指导和跟踪随访服务。
慢病患者核定备案:年度慢病门诊补偿患者核定备案工作,参合农民必须在本乡镇卫生院办理申请备案手续,填写《县参合农民慢病门诊费用补偿申请备案表》持户口簿、身份证、合作医疗证、病历、诊断证明、健康档案等相关资料,乡镇合管办审核并进行备案登记。乡镇合管办核对上述证件与资料后,将病历、诊断证明、健康档案、申请备案表》与《县新农合慢病门诊统筹补偿患者备案登记表》一同送县合管局审核。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经县合管局核准后,一份县合管局备案,一份乡镇合管办备案,一份乡镇卫生院备案,同时在新农合管理系统内进行标识确认和慢病补偿启用。
六)公开公示制度各医疗机构要将门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价格等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对门诊补偿人员名单及补偿费用进行公示,乡镇在乡镇政府和卫生院公示,各村在村委会和卫生所公示。通过公开公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确保费用补偿的公开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七)充实健康档案信息,搞好健康管理服务门诊补偿对象须在本乡镇卫生院、所就诊并补充健康档案。乡镇卫生院要紧密结合健康管理工作,将门诊补偿患者人群纳入健康管理服务的主要对象,进一步健全健康档案,包括家庭和个人基础健康档案、健康信息采集表》评估指导方案》跟踪随访服务记录》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及诊断证明等,提供全程健康管理服务,慢病患者要在每月补偿
门诊费用的同时完成跟踪随访健教干预服务工作。
六、门诊费用补偿与结算
一)普通门诊费用补偿和慢病门诊费用补偿均实行“一站式”垫付直报制度。参合农民门诊医药费用补偿由定点医疗机构登陆新农合管理系统进行逐次实时垫付直报。患者在相应报销凭据或资料上签字确认,并运用新农合消费磁卡进行系统刷卡消费确认。普通门诊报销数额达到规定限额后,即行终止当年报销;慢病门诊报销按年度补偿限额平均12个月每月补偿1次。
二)门诊补偿费用结算实行逐月结算拨付制。由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将乡村两级的门诊费用报账资料送交乡镇合管办审核后,向合管局送审,合管局审核后送财政局复核,与住院费用补偿资金同步拨付。
三)门诊费用补偿与结算拨付送审资料:1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参合农民普通门诊费用汇总结算审批表》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参合农民慢病门诊费用汇总结算审批表》2普通门诊费用补偿花名表》慢病门诊费用补偿花名表》从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内门诊补偿清算模块中打印)3其它资料:①《县新农合门诊费用审核补助凭据》②门诊收费发票原件;③相关检查报告单;④门诊处方(新农合统一编号)⑤门诊病历(新农合统一编号)
普通门诊费用其它资料由卫生院分月装订成册,报合管局审核后由卫生院存档保管;慢病门诊费用其它资料审核后由合管局存档保管。
七、违约责任
一)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以下违约行为之一的进行批评教育,不予拨付或扣回补偿资金。
1门诊医疗费用补偿把关不严,费用补偿资料及送审资料不齐全,未按规定装订整齐的
2未录入门诊医疗费用明细或者所录入费用明细信息有误的
3未对所补偿的费用进行《合作医疗证》报销登记,补助凭据无患者或家属签名确认的
二)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以下违约行为之一的进行通报批评,不予拨付补偿资金,交纳2-5倍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按照管理权限报告并建议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人员。
1提供虚假发票或虚假诊断证明,与病人串通虚报冒领门诊补偿资金的以报销数额为基数缴违约金;
2开人情方,大处方,搭车开药,做不必要的检查的以处方总额和实收检查费用为基数缴违约金;
3因患者身份核查失误,造成冒名就医的
4药品零售价格违规的以实收药品费用为基数计缴违约金。
三)参合农民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进行批评教育,不予补偿费用,向村民进行公示,取消当年享受门诊住院补偿的资格。
各镇、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区直专业调委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人民调解员的待遇偏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制约了人民调解事业的健康发展。实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方案,可以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促进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积极化解,有利于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有利于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是指对成功预防化解纠纷的人民调解员给予适当经济奖励的一种激励机制,不属人民调解员的固定报酬。
二、范围、原则及标准
(一)奖补范围
1、镇、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区直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镇乡、区直调委会)。
2、在区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的镇、乡(街道)所属的村、居等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工作室)和人民调解员(以下简称村居调委会、调解员)。
人民调解员中现职的国家公务员、事业干部不列入奖补范围。
(二)奖补原则、标准
镇乡、区直调委会和村居调委会、调解员实行分类奖补。
1、镇乡、区直调委会的奖补。
对镇乡、区直调委会的奖补采取优秀案例评选的方式,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民调委)根据每个调委会的实际工作情况和上报的优秀案例卷宗进行核查,根据评选结果进行奖补。
2、村居调解员的奖补。
村居调委会、调解员调解的矛盾纠纷均以民调通平台上报为基础,调解成功并制作出相应文书档案,根据难易程度分为四类:
(1)简易纠纷:经口头调解解决的纠纷,并按照要求上报、登记、制作档案文书,每件奖补50元;(2)一般纠纷:经村居调委会、调解员调解成功,按照要求进行上报、登记、制作档案文书,并且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签字盖章,每件奖补100元;(3)疑难纠纷:纠纷标的在10000元以上的损害赔偿纠纷,或10人以上的疑难群体性纠纷,调处成功并按要求制作规范格式文书,做到一案一卷归档,每件奖补200元;(4)重特大纠纷:纠纷标的在100万以上,单人多次(5次)或多人(10人)赴省或赴京上访的纠纷或镇乡主要领导交办且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调处成功并按要求制作规范格式文书,做到一案一卷归档,实行特案特奖每件奖补500-1000元。
三、实施的方法、程序
镇乡、区直调委会由镇、乡(街道)司法所、区专业性调委负责人每月对每个调解员调解纠纷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上报区司法局基层科,做到一案一档,并将优秀案例卷宗报送区司法局基层科,经核查评选后于每年12月进行奖补,由司法所长和负责人统一到区司法局基层科领取。
村居调委会、调解员化解的纠纷每季度由镇、乡(街道)司法所以民调通使用情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为基础,采取听汇报、查台帐、实地抽查、评定等方式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核实,以在民调通平台最后实际上报案件、协议的形成、档案文书制作是否符合标准,由各司法所负责统计、汇总、评定、申报,根据具体工作情况拿出初审意见,由镇、乡(街道)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到财政所领取奖补资金,并报区司法局基层科备案。
区民调委负责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数据核对等形式进行抽查核实。
奖补资金的发放严格落实人民调解员本人签字制度,补助经费发放表由镇乡司法所复印留存,以备上级检查和接受监督。
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资金经费按照“谁使用,谁保障”的属地原则。必须做到专款专用,资金经费按照“一案一补,分类发放”的原则,补贴落实到具体案件的经办人民调解员,多名调解员共同成功调解一件的,按一件的补贴标准计算。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提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方案,是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举措。各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职责。
2.落实经费保障。镇乡、区直调委会的奖补资金由区司法局统筹解决,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村居调委会、调解员的奖补资金由镇、乡(街道)负责统筹解决,并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3.严格监督、评审制度。区民调委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实施奖补措施,确保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使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方案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整改措施一:广泛开展学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
牵头领导:各级纪检组长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监察室
整改措施二:召开在昆36家商会座谈会、部分企业座谈会、外部监督员会;走访部分个体工商户;在全系统干部职工中发放征求意见表,深入征求群众意见。
牵头领导:各级纪检组长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监察室、人教处
整改措施三:从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的问题入手,创新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和机制。
牵头领导:各级党组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监察室、人教处、法制处
二、加强市场监管,促进职能到位
整改措施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一是按照国家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索证索票和台帐建设,切实巩固好“两个100%”。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按照食品经营者的不同经营方式、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对食品经营者实行分类指导和规范,实施分类监管。三是积极开展“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确保每个乡镇至少各建立一家经营食品的“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四是加强对重点市场、重点地区、重点商品的抽测力度,强化抽测结果公示制度。五是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切实通过强化监管,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牵头领导:各单位分管消保、市场处(科)的局领导
责任部门:各单位消保、市场处(科);基层工商所(分局)
整改措施二:加强商标、广告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商标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商标信息库,认真落实《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层工商分局(所)商标监督管理规范(试行)》,以食品、药品、农资产品及服装为重点,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二是加强对基层商标管理及案件查处业务指导和督察,不断提高商标行政执法水平。三是深入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把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作为整治重点,对影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媒体,依法及时采取警示告诫、限期整改、暂停广告业务、取消广告经营许可等行政监管和处罚措施,加大整治查处力度。四是积极推进广告监管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的“三个体系”的建设。五是积极探索拓展广告监管领域。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网络广告、手机短信广告、机动车车身广告以及楼宇墙体、显示屏、电梯广告等的规范管理。
牵头领导:各单位分管商标、广告处(科)的局领导
责任部门:各单位商标、广告处(科);基层工商所(分局)
整改措施三:进一步抓好无照经营清理整治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清理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清理无前置条件的无照户和有证无照户。
牵头领导:各单位分管企业处(科)的局领导
责任部门:各单位企业(科);基层工商所(分局)
整改措施四:严厉打击其它各种经济违法行为
一是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建立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市场巡查,加强粮油、成品油、汽车、汽车配件、两烟、手机等重要商品市场监管,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三是继续查处垄断性行业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等行为,特别是查处制假售假、涉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牵头领导:各单位分管公平交易处(科)的局领导
责任部门:各单位公平交易处(科);基层工商所(分局)
三、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
市局机关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其余单位在原有基础上,争创上一级文明单位。通过文明单位创建,树立文明新风和良好的形象。
牵头领导:各单位党组 书记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四、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整改措施一:以群众的满意为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优质高效为民服务。
牵头领导:各单位分管注册登记的局领导
责任单位:企业处、外资处;
整改措施二:深入落实“四项制度”,大力推行“五办”作风,对基层、企业、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立即办”,对老大难问题“主动办”,对带普遍性的问题“上门办”,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跟踪办”,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问题“公开办”,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透明度。深入落实“四项制度”,促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求实、务实、落实的作风,始终保持紧张快干、雷厉风行干事业的精神状态,确保决策条条算数、任务件件落实、承诺项项兑现。
牵头领导:各单位的局长
责任部门: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基层工商所(分局)
五、加强监督,促进工作落实
整改措施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工商执法的各项任务中,确保工商干部廉洁执法。
牵头领导:各单位纪检组长
责任部门:各单位纪检监察室
整改措施二:加强督察检查,实施工作目标任务督查,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明查暗访、巡回检查、网上督察、网格督察等方式,对安排布置的工作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
牵头领导:各单位纪检组长
责任部门:各单位纪检监察室
整改措施三:加大查办违法违纪行为和问责的力度,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严肃处理。
牵头领导:各单位纪检组长
责任部门:各单位纪检监察室
六、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