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节能工作要点汇总十篇

时间:2022-12-12 23: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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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节能工作要点

篇(1)

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强化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责任意识。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进一步做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政策法规和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典型单位、个人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节能知识竞赛、节能征文评选等活动。编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相关资料,制作节能宣传图片。组织县区公共机构节能专业技术人员和能源管理岗位人员参加省上开展的集中培训活动。

二、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开展。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和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快建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监管有力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争取尽快成立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专门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充实节能工作联络员队伍,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制度,使联络员切实担负起传递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动态、信息,交流节能优秀经验和良好做法,提出改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职能。

三、强化管理措施,夯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基础。一是切实抓好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严格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要求,完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管理制度,把统计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不断改进统计手段和方法,建立数据真实准确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台帐,完成半年报和年报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按季报送。二是切实抓好日常节能降耗工作。积极探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新路子、新方法的同时,结合能耗实际,研究制定操作性较强的节能管理规章制度,有条件的县区和部门推广使用节能技术、节能产品和节能材料,重点抓好节水、节电、节油以及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查找能耗盲点,堵塞能耗漏洞,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三是切实抓好能耗定额试点和典型示范创建工作。依据年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结果,会同有关部门,初步测算能源资源消耗平均水平,制定能耗定额标准,筛选5-10个部门进行能耗定额试点;全市范围内适时开展公开评选节能典型示范单位,进一步总结推广节能工作先进经验和方法,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不断有新的突破。四是切实抓好节能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研究制定市级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对市级节能目标和节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五是切实抓好《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拟定工作。依据《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公共机构能耗实际,研究制定《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力争年内经市政府审定后颁布实施。

四、加强监督检查,促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健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节能规划和计划,协调解决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适时检查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用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三是开展能源审计管理。对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或在能源使用方面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单位,会同审计部门进行强制能源审计,并按审计结果,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责令整改。

篇(2)

进一步完善节能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专门人员和责任,确保公共机构节能有人抓有人管,切实保障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所需经费。

二、抓好节能项目改造和节能新技术应用。

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加大太阳能光伏产品的利用、建筑节能改造,确保年度节能目标的实现。

三、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建立健全节约用水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供水管线检查,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进一步完善节电的管理制度,提倡自然采光办公,减少办公设备待机时间,严格执行国家空调室内温度控制标准,大力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灯具,实现节能灯使用率95%以上。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领用,严格办公用品配备标准。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

四、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与培训。

篇(3)

一、工作目标

(一)节能目标。“十二五”节能目标:力争“十二五”期间辖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一五”末下降19%,其中,第二产业万元增加值收入能耗下降20%,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收入能耗下降19%,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人均电耗下降19%左右;2013年节能目标:力争辖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4.5%,其中第二产业万元增加值收入能耗下降5%,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收入能耗下降4.5%,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人均电耗下降4.5%左右。

(二)减排目标。完成区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和任务。

二、工作要点

1、签订节能减排责任书。协调督促辖区34家年用电50万度以上重点用能单位与区政府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各重点用能单位要根据节能减排责任状相关要求,严格控制能耗增长、减少污染物排放。根据目标责任累加制原则,2013年企业未完成任务将累加到下一个年度目标责任中,以确保“十二五”期间节能总任务有效完成。

2、加强节能减排基础管理。督促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六个一”节能工作法,即“一份节能责任书、一个节能领导机构、一套节能管理制度、一份节能计划书、一份能源利用台账、一名能源管理员”,开展能效水平对标工作,提高重点用能单位经营者节能环保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增强节能减排自觉性。

3、加强有序用电管理。根据区有序用电预案和要求,建立区域有序用电联合巡查队伍,加强对公共机构、商务楼宇、大型商场和重点用能企业等用能单位的检查,力求街道、社区、责任单位三级联动,确保供用电的正常秩序,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4、加快淘汰落后产品、产能。配合区环保分局在9月底前完成3个单位4台煤锅炉(见附件1)共计7蒸吨的改造工作。加快推进S7变压器淘汰,明确8家单位(见附件1)S7变压器的淘汰任务,协助区节能减排办制定S7变压器淘汰工作方案,并根据相关政策给予财政补助。

5、推进企业开展节能改造。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改造,做好市游泳俱乐部市级重点节能项目的落实工作。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以楼宇节能示范工程为突破,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逐步推广对辖区楼宇的节能改造积极。

篇(4)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融入交通运输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破解影响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的各种障碍,着力打造具有绿色低碳特征的现代交通运输体系,不断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运输行业建设。

二、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强化低碳交通意识,健全体制机制,深化示范带动。坚持推进“两个”专项行动,着力抓好结构、技术、管理三大领域节能,巩固基础能力建设,加大宣传推广交流,为实现《市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提供可靠保障。

三、工作重点

1、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区有关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省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市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规划》、《区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规划》及中、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证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按期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2、深入推进“两个”专项行动

(1)不断深化“车、船、路、港”专项行动。各单位要构建“车、船、路、港”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长效机制,丰富专项行动工作内容,明确参与企业目标责任,增强企业节能减排基础能力,努力将专项行动参与企业打造成我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标杆单位。在道路运输方面: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大力推进液化天然气燃料汽车在道路班线客运和城市客运中的应用,深入开展绿色汽车维修工程,推进道路运输站场节能技术改造;在公路方面,继续强化公路治超和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公路安全通行能力;在航运方面:继续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建设,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大、技术性能落后的船型。

(2)继续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积极推广机动车驾驶培训模拟装置应用技术、机动车节能驾驶技术、车辆燃料消耗量动态监测技术、公路节能减排与材料循环利用技术、公路隧道节能照明技术及水运环保与节能减排应用等技术,努力实现交通运输科技节能减排。

3、大力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

一是继续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对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车辆,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同时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营运车辆。二是继续执行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投放新运力的规定,完善许可管理方式,健全动态监测制度。三是继续推行道路班线客运车辆公司化、集约化经营,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四是鼓励和引导货运企业创新管理模式,拓宽经营思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提高运输综合效率。五是继续推进天然气汽车在道路运输车辆、城市公交车辆、出租汽车中的应用。六是继续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优化公共交通站点布局,逐步实现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零换乘,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进程。加快推进城市公交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车辆运输效率。七是加大车辆检测力度,减少车辆尾气排放,降低碳排放量。八是继续推进公路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优化路网结构,实施重点公路工程建设能耗管理和节能监督,加强节地、节水、节材等节能评估审查,建设节能型公路。加强对大、中修工程施工管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降低原材料消耗。

4、继续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宣传教育与交流培训

篇(5)

(二)工作目标:2014年,万元GDP能耗比上年降低3.28%;城镇节能建筑占城镇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达到50.1%。

二、落实目标责任

(一)合理分解指标。市政府将依据上级下达给我市的“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虑各镇乡、各重点高耗能企业的实际情况,将2014年度节能目标、淘汰落后、项目建设等计划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镇乡和重点高耗能企业,做到“目标、任务、标准、时限、奖惩”五明确,切实抓好节能工作的层层落实。结合市统计部门定期公布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不断完善和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度。

(二)加强督促引导。严格落实年初部署、年中督导、年底考核制度,按季通报各镇乡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对完成进度滞后的镇乡,采取预警、黄牌警示、约谈主要负责人等措施。不断加强调查研究,明确总体目标任务及政策措施,落实各部门、各领域工作责任,构建条块结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控制增量,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一)加强对“两高”行业的管理。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市节能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定期检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机构设置、制度建设情况,督导企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并按季报送能源消耗情况,以确保节能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大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力度,切实加强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年内所有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年内重点抓好元宇水泥厂等5家企业的3米以下5台水泥磨、永固油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1条Φ3.5×65米的旋窑生产线和钢铁集团荣信钢铁有限公司的1座450m3高炉的淘汰工作,淘汰水泥产能110万吨、熟料产能31.1万吨、炼铁产能60万吨。

(三)加快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大力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是实现结构节能的主要途径。调整优化传统服务业,以发展物流、金融等生产业为重点,大力培育新兴服务业、高端服务业,促进先进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年内重点抓好总投资295.32亿元的18个重点项目建设。

(四)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抓住国际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和国家大力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利契机,谋划实施市场前景广阔、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成长性高、带动能力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积极推进新能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产业、新材料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年内重点抓好投资50.65亿元的9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建设。

(五)加快运用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以现有的钢铁特色产业为依托,以东部工业区和西部工业区为平台,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围绕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的目标,发展现代生产装备体系,优化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大力发展节能型的大型化、连续化和自动化装备,提高生产工艺过程的信息化、集成化、可控化程度。年内重点抓好投资182.28亿元的33个传统产业项目建设和投资127.6亿元的26个装备制造项目建设。

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

(一)全面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对冶金、焦化、电力、建材、化工五大高耗能行业,严把项目准入关口,严格限额标准管理,严控能耗过快增长,加快改造步伐、降低产品单耗、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出效益。按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思路,充分利用现有工业基础,坚持调整优化存量与积极有效发展增量相结合、应对当前发展与培育未来产业竞争力相结合,加快构建产业结构优化、产业链完备、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工业体系。要从主要依靠规模扩张、过度消耗能源资源的粗放发展向注重效率、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可持续发展转变。针对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薄弱环节,在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组织开展“两型”企业建设试点工作,探索重点行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模式。

(二)大力推进建筑领域节能。继续以绿色建筑为主线推动建筑节能,加强新建工程的节能监管,大力促进绿色建筑发展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推进既有建筑的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开展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工作,积极推动农村建筑节能。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替代红砖。2014年,城镇节能建筑占城镇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达到50.1%以上,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节能65%的标准,公共建筑执行节能50%的标准,年内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具备改造价值的老旧住宅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任务。

(三)积极促进交通领域节能。组织开展交通节能专项行动,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加强车辆用油定额考核。利用工业废料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进行公路建设。鼓励客货运输企业向集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要加快发展节能、大型、专业化运输车辆和绿色环保车辆,加速淘汰老旧、高耗车辆,加大推广电动公交和油改气工作力度。要整合运输资源,提高运输效率和车辆实载率,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公交、环卫、出租车、客运等行业和政府机关率先推广使用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新增的公交车、环卫车辆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年内淘汰1999年底前登记注册的汽油机动车和2006年底前注册的柴油机动车。

(四)全面开展公共机构领域节能。各级政府机关要带头节能,为全社会节能做表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增强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从一点一滴做起,形成节俭的好风尚。在基础设施改造、购买或更新设备时,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实施采购。要自觉采取行为节能措施。办公场所要张贴节能标识,严格执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切实加强照明系统和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用能管理,办公室做到人走电断。从车辆日常运行管理和车辆用油管理着手,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燃油。

五、推进节能项目建设

(一)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强力推进技术节能。大力推进工业余压余热余气的回收利用,不断提高二次能源利用水平;加快工业企业主要用电设备改造,优化提升电机系统和企业供配电系统节能水平。年内要重点抓好计划总投资13亿元的九江线材有限责任公司1×65MW高温超高压中间再热煤气发电、省首钢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50MWCCPP发电机组建设等5个重点节能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建成并早日达产达效,实现年节能量约38万吨标准煤的目标。

(二)积极探索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十一五”以来,一些投入少、见效快的节能降耗措施已经实施,进一步挖掘潜力难度加大,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空间有限,这些都给完成今年及“十二五”节能目标带来很大影响。合同能源管理具有投资回收期短、节能有保证、改善客户现金流等优势和特点,可以明显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投入,规避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要积极引导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服务。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抓住机遇,强化政策引导,加快推进,努力实现应用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的跨越式发展。

六、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一)稳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根据《省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加强我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的管理,落实好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鼓励和扶持政策,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阶梯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综合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

(三)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加大对以清洁生产为主要内容的技术进步的支持力度。强化源头污染控制,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支持清洁生产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将清洁生产作为优先领域,积极安排清洁生产技术研发项目;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中,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发清洁生产技术和产品;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清洁生产项目优先安排;建立清洁生产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提供有关清洁生产的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加强信息交流;加快清洁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清洁生产技术服务。2015年底前,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节能资金和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的落实,实施节能表彰奖励制度。对重点耗能企业2014年实施的节能项目进行严格验收,将节能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投向工业节能项目和节能效果好的企业。为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根据我市淘汰落后实际情况,对年内淘汰落后装备的企业按照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规模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根据《市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办法》,市政府将开展年度节能奖励表彰活动,实施节能表彰奖励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单位授予节能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奖和节能降耗先进企业奖。

篇(6)

(一)细化分解年度目标。按照县政府与省、市政府签订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和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双三十”单位2014年—2015年年度节能目标的通知》(冀发改环资〔2014〕867号)要求,制定年度节能降耗计划和节能工作预控方案,坚持有保有压、统筹兼顾的原则,实行属地与行业相结合管理、节减办全程监督的方式,将全县2014年用能指标按乡镇、重点企业进行分解,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二)搞好用能监测预警。把控制用电量增速作为实现节能目标的监测指标,坚持规模以上工业用能月分析、全社会用电月会商、全县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季通报制度,按月对乡镇用电指标进行汇总,及时通报全县用电情况,并有针对性的召开全县用电调度会,强化用电指标控制。建立用电预警机制,对上半年用电超出控制指标的乡镇,由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节减办)给予黄牌警示;对前三季度用电指标超限额的乡镇,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三)严格督导考核奖惩。将节能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年终目标综合考核体系,将节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实行年初部署、年中督导、年底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乡镇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健全节能降碳表彰奖励制度,对做出突出成绩的乡镇、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年度节能降碳目标任务的乡镇和企业实行建设项目禁(限)批,并取消授予该乡镇和企业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节能方面的荣誉称号。同时,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乡镇,在考核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向县节减办作出书面报告,并制定限期整改措施。

二、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整体协调推进

(四)工业领域。工业是当前节能潜力最大的领域。依据企业与县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书,县节减办要加强跟踪督导,重点抓好现有51家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用能管理。规模以上重点耗能企业要制定节能规划,并严格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同时,结合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降碳工作需要,对现有生产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和节水型企业建设,挖掘节能潜力,不断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

(五)建筑领域。城镇所有新建居住建筑和公用建筑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节能建筑设计标准,设计、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要达到100%,城镇节能建筑占既有建筑总量比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节能建筑占比达到30.5%以上。加大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加快推进以办公楼、商场、宾馆等为重点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广商品混凝土,逐步取缔自拌混凝土。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屋面保温节能技术、节能门窗保温隔热和密封技术。推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及热计量控制系统,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推行新建居住太阳能一体化工程,探索公共机构建筑应用太阳能技术。

(六)交通运输领域。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和运力结构,加快建设便捷、高效、节能的交通运输系统。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和现代流通业,实行集中配送,最大限度降低运输能耗。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公共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无缝衔接。严格实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鼓励机关、企业、公众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推广CNG(压缩天然气)、LNG(液化天然气)、LPG(液化石油气)和甲醇汽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施机动车排放标准,按期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运输车辆。

(七)公共机构领域。强化公共机构新建建筑节能评审和监管。加快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保温、采暖、照明系统节能改造。用电设备和电力分配系统加装节电设备,提高综合电效。加强供水系统的节水改造和日常维护管理,采用节水型技术、设备。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用油定额管理,实行单车能耗核算和单车奖励。组织实施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绿色照明、零待机能耗、资源综合利用等工程,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监管体系建设。到2014年底,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同比分别下降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3.2%。

(八)农业领域。加快淘汰老旧农用机具,鼓励采用节能型机械设备,推广生活节水器具和高效低排、省柴节煤炉具。以基层建设年活动和新民居建设为契机,推进农村节能型住宅建设,加大沼气、太阳能在农村的普及力度,推进养殖场规模化沼气试点工程建设。推进农业生产过程清洁化,减少地膜残留,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三、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九)节能技改工程。谋划实施锅炉技改、电机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和资源循环利用等节能工程;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依法拆除落后设备,力争节能项目及淘汰落后产能形成的节能能力占全社会节能量35%以上。加强跟踪督导,实行季度通报、半年调度、年度考核制度,确保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项目按计划进度如期完成。

(十)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大力推进循环发展,构建消耗低、污染少的现代生产消费体系。推广工业固体废弃物、矿山尾矿等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在重点培育山神庙循环经济示范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循环经济项目及工程的推进力度;培育新的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及企业,实现清洁化生产。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与消费模式,减少服务业一次性用品使用和消费,引导采用可再生、能降解的包装材料,加强餐厨垃圾管理、回收和利用。

(十一)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实施国家财政补贴节能产品推广工作。加强节能产品宣传、指标分解、任务落实,进一步加大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在企业、社区、农村、公共机构等领域的推广力度,确保完成年度节能产品推广任务。及时发放对交通工具、工业设备等节能产品的财政补贴,大幅度提高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

四、强化结构性节能,力促产业优化升级

(十二)严把项目准入关口。严格项目审批,对所有新上或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拟建的单位产品(工序)能耗达不到《省部分用能行业能效对标指南》准入值的项目,坚决不予通过节能审查,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关部门要督导项目主体严格落实各项节能措施,使用节能设备。对未按设计要求使用节能设施或节能措施未落实到位的项目,要采取综合措施禁止其投产运行,从源头上实现节能降耗。

(十三)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行政等手段,必保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结合我县工业现状,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改造升级。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虚假淘汰行为,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地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矿业资源整合,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开采的集约化和高效化水平,并引导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引导县内传统企业,深入谋划实施一批技改扩建项目,加大资金扶持争取力度,确保年内投产达效。加快发展绿色建材产业,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安全环保型外墙防火保温材料,提高新型建材及建材制品增加值占行业总量的占比。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推进石材加工小区建设,推动石材产业向产值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十五)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机械加工、金属压延等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龙头企业,打造知名品牌。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商贸流通业和服务业,推进经济开发区、物流产业聚集区和山神庙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构建比较完善的城乡流通网络。实施重点景区升级改造工程,不断扩大祖山、桃林口等景区规模。大力发展生态游、采摘游和农家游,全力打造环京津地区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名县。

五、强化综合治理,应对气候变化

(十六)控制燃煤消费总量。加快推进风能、生物质能、沼气以及太阳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的开发利用,提高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利用占比,采取有效举措,逐步降低煤炭消费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燃煤消耗控制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乡镇、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燃煤消费重点企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企业和所在乡镇节能目标考核体系,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完成省、市定燃煤控制目标任务。

(十七)扎实推进低碳试点。谋划实施产业低碳化改造工程,大力改善城乡能源消费方式,降低生活碳排放量,创建低碳示范小区;推进低碳旅游交通、绿色消费产品市场、节能产品消费市场等低碳旅游服务体系,构建低碳旅游示范区;创新低碳发展管理体制,建立低碳经济发展的引导带动机制。

六、完善政策机制,依法监督监察

(十八)严格执行节能限额。严格执行上级节能有关法规,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严格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标准、清洁生产审核标准及节水、节材、废弃物回收与再利用等标准,推行绿色产品、绿色企业标准体系。

(十九)加强财税政策扶持。全面落实现有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等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县级节能专项资金规模,积极争取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等中央、省、市预算内补助资金及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支持。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所征收的惩罚性电费专项用于支持节能。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完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鼓励大宗用户采购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逐步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比重。

(二十)完善节能奖励约束机制。按照鼓励低能耗、约束高能耗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引导作用,研究制定能耗超限额加价制度,利用价格机制约束能源消耗,进一步建立健全电、油、气等能源价格的传导和联动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差别电价政策,促进全县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节能奖励办法,对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都要建立节能奖励制度,设立节能专项资金,用于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和节能奖励。

(二十一)强化金融支持政策。完善绿色信贷评估机制和差别电价政策,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发放贷款。创新适合节能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模式,切实加大对节能企业、循环经济示范单位、通过备案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及国家、省节能重点项目支持力度。引导各类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加大对节能的投入力度,鼓励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资质好、管理规范的节能环保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民间投资和外资进入节能环保产业领域。

(二十二)依法监督监察。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督促各项节能措施落实,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监测、节能环保产品质量和能效标识监督抽查力度,对严重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违规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设备、虚标产品能效标识等行为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超标准限额用能严重的企业执行惩罚性电价政策,直至关停关闭,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实行节能减排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县节能监察中心要对重点用能企业依法开展节能监察和监测。县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委托专业机构对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进行专项核查、审计和绩效评价,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

篇(7)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循环经济型城市的总体框架,加快培育完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一是突出抓好重点企业循环经济建设。指导企业针对行业、产品特点,以原材料和产品为纽带,注重上下游产品及能源、资源的配套衔接,延伸产业链条,基本建立起各种资源能源充分利用、循环链条主线明确、承接支点丰富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二是推进其他领域循环经济建设。抓好资源回收利用等工作。三是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认真贯彻实施《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和《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实施细则》,强化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认定的监管,针对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在做好宣传、贯彻基础上,搞好调查研究,争取更多企业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四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年全区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争取达到5家以上,各有关企业也要加快清洁生产项目实施和清洁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

三、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一是继续推广实施节能环保技改项目,抓好绿色照明、变频调速、余热余压利用等先进、适用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二是在全区重点耗能企业中组织实施以节能技术改造为重点的工程节能活动,建立节能项目调度机制,强化政策引导,力争取得明显效果;建立并完善节能降耗项目库,实行项目动态管理。三是积极争取资金扶持,认真组织项目筛选上报,严格项目审核论证,切实做好项目汇报和资金争取工作。四是推进节水工作,抓好重点行业节约用水,加强污水处理,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推动农业节水灌溉,努力提高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

篇(8)

一、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部署和要求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市生态办、低碳办、大气办、节能办、环保委等部门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将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1.认真组织申报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和节能减排示范项目。

2.认真开展能耗调查和年度节能减排考核工作,将调查责任落实到车、船、港口、公交、出租企业,确保能耗调查原始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照省厅“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和2014年度工作目标,做好我市各项指标的落实和考核工作。

3.完成市委、市政府各项节能减排工作任务,主要是生态市建设、低碳城市建设、交通运输行业节能以及蓝天工程等方面的目标任务。

二、深入开展绿色循环低碳区域性试点建设工作

4.扎实做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通过交通运输部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的考核验收。

5.实施一批低碳交通试点项目以外的节能减排项目,以取得更好的试点效果。

6.积极争取全国区域性低碳交通建设试点城市,为更好更快地推动我市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创造条件。

7.积极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绿色低碳交通运输省份建设,努力争取省厅的资金、政策支持。

三、积极参加“车、船、路、港”专项行动

认真学习借鉴全国“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的先进经验和主要做法,巩固提升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节能减排效果。

8.“车”——严格实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巩固甩挂运输试点成果,继续推进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汽车在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中应用,鼓励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深入开展“绿色汽修”。

9.“船”——大力实施新一轮内河船型标准化工程,大力推进内河老旧船舶拆解工作,引导内河船舶运力结构调整,加快推进以LNG为动力燃料的船舶应用。

10.“路”——应用温拌沥青技术,开展“感知公路”有关工作。

11.“港”——继续推进港口智能化运营管理,优化港口装卸工艺,加快推进多式联运这一高效节能运输组织方式,开展“低碳港口”有关工作。配合市经信委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加强行业指导,强化行业监督,督促行动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和示范推广工作

以科技创新作为节能减排重要抓手,积极申报并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有关课题研究,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重点支持运输组织信息化、节能降耗管理、能力建设、节能减排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等研究方向,鼓励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年,重点推广的节能减排技术是:

12.在营运车辆方面,机动车驾驶培训模拟装置应用技术。

13.在营运船舶方面,船用柴油机改造LNG与柴油混合动力技术。

14.在公路方面,感知公路,路面再生技术,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车辆超载不停车预检系统应用技术。

15.在港口方面,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带式输送机系统及其他港口机械节能运行控制技术,危货码头作业网上申报审批系统,原油码头和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技术。

五、大力推进交通运输结构性节能减排

16.严格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核查。

17.继续执行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投放新运力的政策,完善具体许可管理方式,健全动态监测制度。

18.巩固甩挂运输试点成果。

19.大力实施新一轮内河船型标准化工程,推进老旧运输船舶拆解工作。

20.继续推进天然气动力船舶的改造工作。

21.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公共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之间的无缝衔接。

22.继续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电召”模式发展,提高电话预约效率。

23.支持公路运营状态监控等智能化数字化系统建设和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

六、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宣传培训

继续大力宣传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理念,鼓励城市居民低碳出行,努力营造促进全市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24.积极参加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集中宣传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先进典型。

25.参加交通运输部与中央媒体合作策划并实施的“低碳交通伴我行”主体宣传活动,宣传我市节能减排成效,促进生态文件建设。

篇(9)

中图分类号: TE0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民用建筑中的水电安装工程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伴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国民经济的飞速增长,人们对于物质生活的追求也不断的提高,所以人们对于建筑。物的要求也逐渐提高,建筑水电的安装一定要得到充分的重视,针对目前水电安装存在的问题,要做出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通过民用建筑水电安装工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相应的深入探讨及分析,进而提出改善民用建筑中水电安装工程的有效措施。以民用建筑施工过程中关于水电安装工程的节能工作为主要出发点,进一步探讨民用建筑中的给排水以及照明等方面的节能工程措施,从而取得较明显的节能效果,更好的实现我国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这一伟大目标。

一、节能的概述

一般情况下节能是指,在对于资源以及能源的使用过程中,应该尽量地降低对于资源以及能源的耗费量,并且建造出同节能前一样数量以及质量的建筑物;或者是说用同节能以前一样数量的资源以及能源,建造出比节能以前更多数量的建筑物,且其质量优于节能以前等等。

节能是通过经济上的可行、技术上的可靠以及环境同社会都能够接受的方法,有效地、合理地利用资源以及能源,从而来实现上述的节能建筑的。

我国进行可持续发展的长远战略就是节能,节能还是我国发展中的基本国策,且在我国的“十二五”计划中建筑节能已经被列为节能减排的重点项目。我国“十二五”计划中关于建筑节能的相关指标已经有了非常大的提高,对于我北方的民用建筑来说,民用建筑中的节能供热计量进行相关的改造已超过4亿m2;对于我国中原地带的民用建筑来说,民用建筑进行相应的节能改造已经达到5000万m2,公共建筑进行相应的节能改造已经达到6000万m2,同我国的“十一五”计划中提出的关于北方民用建筑完成的节能供热计量进行相关的改造5000万m2相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并且在“十二五”计划期间,中央财政部继续投入专项资金对于经济不够发达的或者是落后的地区进行相应的奖励政策,以便促进这些地区进行相应的节能建筑。

二、民用建筑中的照明节能工程

(一)照明节能工作的首要任务是选用科学的电光源。民用建筑尽可能的采用自然光,接近室外的建筑部分,应该使用透光效果良好的玻璃门窗, 从而可以充分的、合理的采用自然光。在民用建筑中选用节能的、科学的电光源,可以提高照明的发光效率,这样以来,不仅可以节约电能,还可以增加照明的显色性等等。

(二)选择合理的、科学的照明方式。在满足民用建筑中的照明标准情况下, 应该科学的、合理的选择混合照明、局部照明以及一般照明这三种照明方式,以便满足节约电力的需求。在民用建筑中不仅要满足显色、光色以及照度指数之外,还应该选取高效的灯具以及高效的光源,对于建筑中可以采用自然光的相应部分中的灯具,相应的可以施行分区域的自动控制关的方式, 进而使民用建筑达到节能照明的效果。

(三)选择合理的、科学的照明路线。照明路线所耗费的电能约占总输入电能的1/25,且导线截面积及供电方式严重的影响了照明路线的耗电能量。目前,大多数民用建筑中的照明电压一般为220V, 由三相四线、两相三线以及单相二线这三种供电方式,其中三相四线这种供电方式会比其他供电方式所耗费的电能小得多。所以, 在民用的建筑中照明系统尽量采用三相四线这种供电方式,以减少对于电能的不必要耗费。

(四)选择合理的、科学的照度。照明设计的关键环节就是选择照度。照度过低, 会损害使用者的视力;照度过高,则会造成不必要的电力浪费。针对这种情况,在选择照度时,一定要同民用建筑的实际情况相适应。

三、民用建筑中的排水节能工程

目前,依据我国民用建筑中的供水情况及用水情况来分析,民用建筑中的给排水节能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理的、科学的选择房屋朝向,充分地利用太阳能资源。绿色能源中较为重要的能源之一就是太阳能, 同时它是一种用之不竭,取之不尽的可再生能源。所以在民用建筑中充分地采用太阳能是实现节能工程的关键环节。依据我国所处的纬度情况,日照时间较长,比较适合推广太阳能资源的利用,进而推进节能工程的前进步伐。

(二)合理的使用给水管网余压,采取分区给水这种方式进行城市供水的节能工程。一般情况下,市政给水管网压大约位于0. 3至0.4MPa中间, 所以,合理的利用这一资源,可以有效的降低二次加压的能耗。同时,还可以在民用建筑的屋顶安置一个调节贮水的水箱, 从而充分的通过管网压力来调节用水,降低对于水资源的浪费等。

(三)选用新型的节水装置

1.选取节水、节能型的管材以及阀门。阀门是民用建筑物中最常用的给排水配件之一, 所以阀门类型以及质量的好坏,将会直接关系到节水、节能的效果, 针对这种状况,建筑施工过程中应该选择使用节水、节能型的阀门。

2.选用节水、节能型的卫生器具。具相关人员调查,我国民用建筑中的卫生器具,普遍选择冲水量超过11L的坐便器具,这种卫生器具耗水以及耗能量较大,。假若所有的民用建筑中的卫生器具全都选用冲水量小于6L的坐便器具,那样就可以节约14%的民用建筑总用水量。

(四)开发中水新资源

中水也就是民用建筑中的生活排水,主要是日常生活中排放出来的生活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经过一系列的净化处理后的水。这种新资源的中水被用作民用建筑中的杂用水, 从而有效的降低了生活用水,节约了水资源。

结语

为了更好的响应国家节能的号召,建筑单位在进行民用建筑的施工过程中,应该采用相应的措施来推广节能工程的建设。同时,推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周经兵.工民建工程中水电安装施工常见问题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1,23(11):254--255.

篇(10)

二、做好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分解,按照职责分工,将建筑节能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年底对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开展“十一五”建筑节能工作总结,归纳、分析、研究建筑节能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编制工作。

四、认真落实省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和新建建筑节能基本信息公示制度。

五、加强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等各环节闭合管理机制,加强对节能工作进展较慢的县城节能标准执行及施工质量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确保实现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不低于95%的工作目标。

六、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应用,加强备案节能产品的动态管理,在使用过程中及时淘汰和限制落后技术和产品,为建筑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实际应用提供保障。

七、加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宣贯实施力度,继续认真做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贯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建筑节能实施意见,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证。大力开展建筑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对建设行业从业人员不同侧重点的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水平。

八、继续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健全建筑节能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市、县、区建筑节能管理体制,健全建筑节能管理政策、标准规范应用与新技术推广的对接联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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