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总监工作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1-15 19: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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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总监工作总结

篇(1)

(一)进行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验收。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54户,小餐饮备案6户,合计60户;食品流通环节共许可55户。合计食品经营许可115户。

(二)监督抽检情况:288批(区抽+市抽+市局)

(三)处理投诉举报情况:9起

(四)专项行动情况:认真开展各类市场排查,把握辖区存在的风险点、薄弱点,加大对风险隐患和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的治理整顿力度。按要求完成了春节市场、端午节市场、高考期间食品安全检查、调味料专项检查、“五毛食品”专项整治、春秋季校园专项行动,针对“非洲猪瘟”开展长期检查并逐户签订餐厨垃圾处理协议等。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车辆50台次,检查户数150户。

二、亮点工作

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创建,在许可和日常监管过程中我们对经营户按照示范店的标准进行要求。打造“放心肉店超市”1户。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监管对象多,监管人员少。截止目前我队共监管130户餐饮单位,商店(超市)75户,小作坊4户,监管人员仅3人,同时担任着抽检任务,活多人少,容易留存监管死角。

四、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

一是在今后继续严格许可行为,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二是在人少的情况下以“勤代少”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三是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创建。

五、认识和体会

篇(2)

1、餐饮服务单位

重点检查购进米、面、食用油、鲜肉等大宗食品的索证索票和定点采购情况,食品添加剂实行“五专”管理及工作台帐建立情况,是否储存、使用亚硝酸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等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及健康档案建立情况。食品加工器具、餐饮具消毒保洁等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压力容器、燃气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情况。

2、药品生产企业

药品企业是否严格按规定进行生产、经营,企业质管部门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全过程地把好质量关。生产、仓储区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是否到位,生产设备是否定期进行了保养维护,消防通道、安全门及逃生通道是否通畅,设置是否合理。

3、药品经营企业

重点检查企业对供货方资质的审查、备案、更新是否及时,把关是否严格;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否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的销售去向是否清楚;药店内外环境是否整洁、无污染源,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是否有超范围经营行为;近效期药品的管理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是否及时撤柜、停售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中药饮片进货渠道是否正规;药店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相关人员是否能正确操作。

4、药品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品是否按“五专”要求进行管理;药房内外环境是否整洁、无污染源,设施设备是否齐全;药品、医疗器械分类是否清楚;

二、检查结果

自餐饮食品药品领域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共检查涉药涉械和餐饮单位661家,出动检查人员531人次,车次329台次。

1、餐饮食品检查情况

篇(3)

一、提高认识、制定方案。我县把加强学校食堂春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2012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整治目标、整治时间、整治部位和内容、职责分工等方面进行了周密安排。

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对食堂持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情况、食品采购索证及贮存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食品加工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及布局情况和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及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结合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病害猪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监督检查的同时,着重查处在餐饮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13人次,车辆22辆次,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209家,下达《监督意见书》209份,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责令整改,对使用过期食品的学校2家食堂进行了处罚。

三、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增强法律意识

一是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关,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全面实施从严管理,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管理制度、卫生设施、加工环境、设施布局、工艺流程、人员健康、废弃物处理等进行全面的审查。严格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以学校食堂作为监督重点,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通过严格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经营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卫生安全意识,促使他们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进一步规范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秩序,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四、存在问题

对于学校(托幼机构)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我们始终作为监督工作重中之重,不断强化对学校(托幼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但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还有一些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卫生状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托幼机构食堂设施简陋。食堂厨房面积小,缺乏必要的“三防”、消毒、保洁、冷藏设施等,主要负责人对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尚不够重视,舍不得在食堂投入必需的卫生设备,极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二是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食堂冷藏设备内生熟食品混放,加工用具生熟混用,食品加工不规范,个人卫生不良等,这些都是从业人员素质低的表现;三是大部分食堂未设置专门的留样冰箱(特别是乡镇托幼机构),食品未按要求留样(留样数量不够、未生熟留样);四是食品原料进购索证台帐建立不规范,未按要求索证登记。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餐监所已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学校(托幼机构)进行整改,县教育局针对此次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落实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加强管理,并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各学校(托幼机构)加大食堂卫生设施投入,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大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卫生知识宣传。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通过努力,我县学校托(幼机构)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形势良好,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为此,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积极探索托幼机构的监管模式,加大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开展学生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同时,需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只有加强部门协调,同心协力,才能真正做好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才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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