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3 06:29:49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建筑工地管理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Abstract: due to the thought not value, careless, measures don't implement, does not reach the designated position, poor management such as that causes, fire accident happen is site, serious and cause serious economic damage and casualties, thus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fire safety management, and preventing fire accident, are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site the safety situation,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site to fire safety work measures.
Keywords: architecture; Site; Fire;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 我国建筑行业飞速发展, 城市建设、 工程建设、 住宅建设、 开发区建设、 会展中心、 工业园建设等等处处可见。虽然有关部门对工地消防安全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 措施, 但由于思想上不重视、 麻痹大意、 措施不落实、 不到位,管理不善等这样那样的原因, 导致工地火灾事故是有发生,严重的甚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 因此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 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现状
随着我国建筑的大量修建和广泛使用出现了许多问题, 尤其是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在建造改建、 拆除或修缮过程中,不论其结构形式和施工方法如何, 总是比施工完毕或拆除结束后更容易遭受火灾。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1、 用电、 用火管理混乱
建筑工地要施工绝对离不开电,但由于建筑工地用电是临时性的,所以临时布线过多, 导致线路安装很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特别是在工人宿舍和食堂, 电线接头随处可见,由于电线移动频繁,极易导致绝缘层破损,从而引起电线短路引发火灾, 更为严重的是有许多配电箱被随意安装, 大多都被安在木板上,有的甚至用木箱。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 便携式或临时性供暖、 供水设备安装不当, 明火设备管理不善现象严重,尤其是在冬季, 许多施工现场工人使用明火取暖,一不小心就会引起火灾。另外,工人吸烟、 乱扔烟头现象严重,尤其是在一些易燃、 易爆场所及危险作业过程中后果更为严重。
2、建筑工地火灾负荷大
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到处可见易燃、 可燃的建筑材料和施工设备, 没有固定的存放场所及相应防范措施,尤其是在一些建筑内部装修施工现场,更有大量易燃、 可燃材料被使用, 主要有木龙骨、 木质板材及易燃可燃的装修贴面材料和油漆、 稀料等,一旦引燃, 极易蔓延成灾。在) 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还有用于风焊的氧气、 乙炔气瓶等, 也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另外, 一些工程的外墙还设有脚手架, 这为火势在建筑内外的发展创造了极为便利的条件, 一旦发生火灾, 热烟、 火焰、 火星即可沿着水平及垂直方向迅速蔓延,形成立体燃烧,危害严重。
3、违章作业现象严重
总结近年来众多建筑工地火灾案例, 从中可以发现由于违章作业而引起的火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有些还造成人员伤亡。如 如 2009 年 12月 25 日,洛阳东都商厦丹尼斯超市,员工违章电焊引起火灾,造成四楼歌舞厅 309 人窒息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73.5 万元
据调查,由于建筑工人不固定, 施工单位使用这些人员时, 大都从不过问有无上岗证, 特别是对电气焊作业等专业人员, 在建筑工地,大家经常能看到工人在忙电焊或气割,火花四溅, 而旁边则是些易燃、 可燃物的情景。
4、现场堆放杂乱, 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完善
在一些建筑工地中,有些施工人员为图方便,将) 些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处堆放, 除容易被引燃外还影响人员通行,造成消防通道不畅。大部分建筑工地消防通道过于狭窄, 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接近起火部位。笔者通过调查发现, 除了极个别较大的工地配备有少量的灭火器材外,在一些中、 小型工地,根本无任何消防器材, 此外对于正在施工中的建筑, 没有固定消防供水设施,消防用水量不足,火场供水难度大, 且无法保证不间断供水, ) 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5、工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据了解,建筑工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有很大一部分人在家初中未毕业就外出打工, 有的甚至是文盲, 科学文化知识水平不高。他们对于消防安全知识,基本上是不了解,不掌握, 而且在消防安全问题上,绝大多数工人有侥幸心理,认为无所谓,就是烧起来,也无大问题。由于工人大都从事重体力劳动, 下班疲劳睡觉不易醒, 一旦发生火灾, 发现不及时, 极易酿成火灾。另外,许多工人组织纪律性差,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往往是表面一套,背后一套, 而且人员较散,教育管理难度大, 加之工人流动性较大,尤其是外来民工,往往是工程完后就走人, 给安全培训工作增添了难度。
二、 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1、严把工程开工前审批关,加大施工现场监督检查。《 消防法》 第十条、 第十一条规定对民用建筑装修工程的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也赋予了消防部门对工程审核、 验收的职责。 严把审核质量关。 在工程审核时,一定要按照《 消防设计防火规范》 认真审核,对于不符合消防设计要求的,要坚决予以改正,从源头上杜绝隐患的存在;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性地对工地进行检查,对于没有按照图纸施工和擅自降低装修标准的,坚决予以查处和改正;工程竣工验收时,严格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工程,坚决不能投入使用。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要按照《 机关、 团体、 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把防火责任切实落实到各个施工单位的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不失控漏管。要建立健全各项目有效的规章制度,可把防火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与年考核结合,实行奖惩制度,全面提高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知。平时加强监督、 检查, 尽可能做到隐患早发现,措施早制定, 设施早到位, 保证已有的各种防火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3、施工单位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岗前培训,定期开展灭火演练 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从事建筑施工、 装修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由于施工人员比较复杂,流动性强,消防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在进场开工之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培训,全面提高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并定期开展灭火演练。
4、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加强防火措施。 在施工现场,要牢记消防安全意识这根弦,尤其是在重点部位用火用电时 。施工现场要严禁吸烟,严格禁止擅自运用各种形式的明火 。电焊 、气焊人员一定要持证上岗,在进行焊接工作时,要清理干净周围的易燃可燃材料,防止焊珠火星四处飞溅。
5、配齐灭火器材,提供消防水源。 建筑施工现场无论大小,都要配备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配备,特别像电气焊工作点、 办公室、 食堂、 仓库重点防火部位等。 各种消防器材一定要放在明显和方便提取的位置并作明显标志。 为了方便及时和就近取水,建筑工地附近如水源不足,应设置足够大的消防水池。
6、焊接施工防火安全措施。 建筑施工现场状况千差万别。 故在焊接施工防火措施的编制时除按基本防火要求考虑外, 还应按现场实际情况作针对性考虑。
(1)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区内, 易燃易爆物应移走并清理干净 。或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将某些非危险品可燃物用石棉被覆盖严密。如果许可应用水淋湿可燃物, 以加强防火性能, 但是 ,易爆物等危险品必须移出动火区 。动火作业处建筑上的孔 、洞应临时封闭 ,以免焊火花经孔 ,洞落至作业区外, 在动火作业区内配备手提式灭火器、防火石棉被。
(2)乙炔气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 、乙炔瓶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与易燃、 易爆危险物品距离不得少于30m, 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 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电焊、 乙炔气焊(割)作业区 ,焊接操作点下应设焊渣接收盘(盒),并在焊接操作点下方0.5-1.0m处铺 (挂 )一张面积6m2 的防火石棉被 ,以阻挡焊火花乱飞溅, 至于焊接操作点侧面是否挂防火石棉被 ,可视焊接操作点的施工高度及周围可燃物情况而定, 石棉被使用时应用水淋湿。
(3)电焊、 乙炔气焊(割) 作业结束, 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现场, 消除遗留下来的火种 ,关闭电源、 气源, 把焊割炬安放在安全的地方, 由于电焊 、乙炔焊(割)作业的特性, 往往会在作业场所留下不容易发现的火种。 因此 ,除了作业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检查外 ,下班时还要主动向现场值班警卫人员或下一班接班的施工人员交代, 加强检查, 除了对焊割作业场所进行防火清理外 ,还应对焊工下班时换下的工作服进行彻底检查 ,看是否有隐燃情况。
(4)现场应加强电源管理, 电弧焊接的导线应铺设在没有可燃物质的通道上, 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施工现场设置电话一部 以便发生火灾时及时报告险情 。高空焊( 割)作业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 ,还设专人在作业处上下方及周围巡视检查, 以便及时报告火情并扑救。
参考文献:
[1] 李建川. 浅谈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J]. 建筑安全, 2011,(05)
[2] 郑小波, 傅小坚, 王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探析[J]. 科技风, 2008,(21)
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的监管工作
㈠落实主体,明确职责
根据管理职能,我镇的建筑施工及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由镇建设管理中心扎口管理,并按照“属地管理”,“谁建设,谁主管”的管理原则和镇安委会领导下的安全生产分工负责制,明确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主体为各村(社区)及镇经济平台、相关职能部门,其职责为全面负责各辖区及条线、行业内集体投资、村民参股、社会事业、政府实事工程项目,以及外资、民资投资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包括旧房、危房拆除工地)安全管理。
镇建设管理中心作为全镇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管责任主体部门,其职能主要是加强对全镇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的指导、督促和监管。
㈡加强领导,成立班子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安全监管工作,镇成立建筑安全督察领导小组,由分管建设的领导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任副组长,建管中心、镇安监办负责人,各村(社区)及其他经济平台、单位分管领导或负责人等为成员,主要负责全镇范围内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建管中心,由建管中心主任兼任主任,负责全镇的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具体日常工作。
各村(社区)及经济平台等应及时组建建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负责各自辖区及条线的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㈢建立制度、强化监管
为确保建筑工地的安全施工,防止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应严格建立:
1、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村(社区)及经济平台、建设主管部门应全面建立各自辖区、条线、行业内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逐级落实责任人,并建立属地管理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制。同时各责任主体对中标的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严格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管和责任,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法规的规定,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和制度,全面落实施工安全责任。
2、辖区、行业、条线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各自辖区、行业、条线建筑企业的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各管理层的安全施工意识。对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效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违规操作。对项目经理、专职人员须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
3、建筑工地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建立施工现场监督检查的长效管理机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防止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要督促施工企业建立严格的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切实加强自行监管和内部检查,把隐患和问题解决在第一道门口;二是各村(社区)、经济平台、条线每月要组织开展一次对辖区或条线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镇建设管理中心,对发现问题,要及时责令整改和停工。
4、安全管理例会制度。镇建筑安全督查小组及办公室在加强检查和督查的基础上,每月召开一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例会,听取各相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建筑工地安全措施中存在的问题,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涉及多个部门的,将由镇城市管理委员会进行协调。
二、关于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由于我镇外来人口多,私房出租户大量增加,随之带来了瓶装液化气需求量的增大,从而导致供气场所混乱,安全事故隐患增大,并发生了液化气爆炸等事故。因此,各单位要在镇建设管理中心的指导和协调下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做到:
(一)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素质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将各项安全措施具体落实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队伍建设。抓好地区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远队伍建设,适时组织工地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参加《建筑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市政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培训学习。
(三)各单位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以报刊、板报、横幅、讲座、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对施工人员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各单位要对新入场的施工人员强化对现场、对本工种的的岗前培训工作,特种工要做到持证上岗。
二、严格管理,加大施工监管力度
(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外地务工人员居住区,深入开展“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切实加强外地民工生活保障及安全保障。单位针对“四防”工作的要开展自查,同时做到检查有力度,对查出的问题有整改措施。
(二)针对地区建筑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不平衡的状况,加大对工地的管理力度,实行责任制管理,今年继续和施工工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根据责任书完成情况,给予表彰或处罚。
一、识别确定重大危险源 、明确安全控制要点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存在于整个工程施工活动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及施工环境。可从人、料、机、工艺、环境等方面来识别确定,从而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1、存在于人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即“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存在于料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材料构件的堆放与频繁吊运、搬运等可能导致的堆放散落、高空坠落、撞击人员。
3、存在于机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机械设备如起重塔吊倾覆、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
4、存在于工艺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脚手架、模板和支撑、人工挖孔桩、基坑施工、防护不位所导致的事故。
5、存在于环境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受自然气象条件如大风、汛、
雷电、大雨等导致意外事故。
6、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主要危害有: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和其他伤害等几种类型。
二、加强人财物安全管理 、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1、人的管理。企业大部分施工人员来自于农村,文化层次不高,没有受过正规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相关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另外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认识不足,存在着重进度、轻安全的错误思想,有的心存侥幸,冒险蛮干,缺乏应对和处理特殊及突发事故的能力和相关知识,造成事故扩大,损失增大。往往有80%的安全事故是人为所造成。
公司要求相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质量员、资料员、技术负责人必须配备落实到位,责任划分到责任人。
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是具有最终决定权的人,督促检查的职责,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加强他们的安全法律意识。不断灌输安全法律、法规,讲事实摆道理,逐步提高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才能夯实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对于现场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要经常不定期召集开会、培训强化安全责任。
2、财的管理。财的管理主要是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单独建立专项资金账户,每季度项目会计将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明细和发票复印件报公司上级领导和财务审核结算。
在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公司除了在专款专用外,着重安全保障品的购置。公司强调必须使用主管部门规定的复检合格产品。为防止项目部购买不合格产品,公司统一联系安全保障品的生产厂家、统一定购,统一的企业安全标识。既保证了安全保障品的质量,又提升了企业形象,项目部对安全保障品的质量和价格也非常满意,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3、物的管理。“物”的安全管理指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包括文明施工和对安全设施的管理。每个项目新开前,公司安全负责人会组织公司有关人员、项目部人员,一起研究细化施工现场的布置,包括现场的宿舍、食堂、办公室、道路、钢筋作业场、木工作业场、临时用电布置、脚手架搭设等,为工程的文明施工打下基础。
安全防护设施上,公司督促项目部按照公司CI形象要求设置,强调统一化、标准化,同时要求项目专职安全员对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日常检查,除此之外,项目部每周进行现场安全专项检查,对存在隐患的部位及事项通报批评,并按规定处罚,还要求相关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只有深入了第一线才能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也只有这样才能有力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从而实现企业的安全目标,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三、建立安全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施工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产生条件所需资金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检查。
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项目部与分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在承发包合同、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项目部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由项目部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管理途径。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从人、机、料、法、环五个不同的侧面制定了完整而系统的管理和控制模式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为单位引入一种新的安全管理模式,将安全管理单纯靠政府强制的被动行为转变为项目自愿参与的主动行为,从根本上实现安全管理模式,从“事后总结”向“事前预防”的转变,从“外部要项目安全”转变到“项目自己要安全,项目会安全”的概念转变。
施工现场的安保体系将实现安全生产、降低事故隐患的手段,为项目提供了一条改善安全管理有途径,使项目的安全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使其收到预期效果。
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门在建设过程中如何克服一切不安全因素的科学,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为了改善和优化安全管理状态,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条件,形成安全管理良性循环机制,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控制和减少安全风险和不利环境因素,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环境质量,建立长效久治和持续改进的各项制度是施工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更是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识别确定重大危险源 、明确安全控制要点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存在于整个工程施工活动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及施工环境。可从人、料、机、工艺、环境等方面来识别确定,从而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1、存在于人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即“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存在于料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材料构件的堆放与频繁吊运、搬运等可能导致的堆放散落、高空坠落、撞击人员。
3、存在于机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机械设备如起重塔吊倾覆、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
4、存在于工艺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脚手架、模板和支撑、人工挖孔桩、基坑施工、防护不位所导致的事故。
5、存在于环境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受自然气象条件如大风、汛、
雷电、大雨等导致意外事故。
6、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主要危害有: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和其他伤害等几种类型。
二、加强人财物安全管理 、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1、人的管理。企业大部分施工人员来自于农村,文化层次不高,没有受过正规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相关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另外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认识不足,存在着重进度、轻安全的错误思想,有的心存侥幸,冒险蛮干,缺乏应对和处理特殊及突发事故的能力和相关知识,造成事故扩大,损失增大。往往有80%的安全事故是人为所造成。
公司要求相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质量员、资料员、技术负责人必须配备落实到位,责任划分到责任人。
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是具有最终决定权的人,督促检查的职责,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加强他们的安全法律意识。不断灌输安全法律、法规,讲事实摆道理,逐步提高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才能夯实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对于现场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要经常不定期召集开会、培训强化安全责任。
2、财的管理。财的管理主要是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单独建立专项资金账户,每季度项目会计将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明细和发票复印件报公司上级领导和财务审核结算。
在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公司除了在专款专用外,着重安全保障品的购置。公司强调必须使用主管部门规定的复检合格产品。为防止项目部购买不合格产品,公司统一联系安全保障品的生产厂家、统一定购,统一的企业安全标识。既保证了安全保障品的质量,又提升了企业形象,项目部对安全保障品的质量和价格也非常满意,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3、物的管理。“物”的安全管理指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包括文明施工和对安全设施的管理。每个项目新开前,公司安全负责人会组织公司有关人员、项目部人员,一起研究细化施工现场的布置,包括现场的宿舍、食堂、办公室、道路、钢筋作业场、木工作业场、临时用电布置、脚手架搭设等,为工程的文明施工打下基础。
安全防护设施上,公司督促项目部按照公司CI形象要求设置,强调统一化、标准化,同时要求项目专职安全员对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日常检查,除此之外,项目部每周进行现场安全专项检查,对存在隐患的部位及事项通报批评,并按规定处罚,还要求相关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只有深入了第一线才能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也只有这样才能有力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从而实现企业的安全目标,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三、建立安全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施工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产生条件所需资金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检查。
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项目部与分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在承发包合同、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项目部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由项目部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管理途径。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从人、机、料、法、环五个不同的侧面制定了完整而系统的管理和控制模式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为单位引入一种新的安全管理模式,将安全管理单纯靠政府强制的被动行为转变为项目自愿参与的主动行为,从根本上实现安全管理模式,从“事后总结”向“事前预防”的转变,从“外部要项目安全”转变到“项目自己要安全,项目会安全”的概念转变。
施工现场的安保体系将实现安全生产、降低事故隐患的手段,为项目提供了一条改善安全管理有途径,使项目的安全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使其收到预期效果。
第三条*市建筑业管理局是本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行政主管部门。
各区建筑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在施工方案确定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道路、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施工安全、文明进行。
第五条建筑工地周围必须设置不低于2.5米的遮挡围墙。围墙应用砼预制板或砖砌筑,封闭严密,并粉刷涂白,保持整洁完整。
第六条建筑工地的主要出入口处应设置醒目的施工标牌,标明下列内容:
(一)工程项目名称、工地四至范围和面积、工程结构或层数、开工竣工日期和监督电话;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和安全负责人的姓名;
(三)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
(四)工地总平面布置图。
第七条建筑工地应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河道;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和安全负责人的姓名;
(三)施工区域内的沟、井、坎、穴等危险地形旁,应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四)建筑材料、机具设备按工地总平面图的布置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五)施工现场道路通畅,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
(六)临街或人口密集区的建筑物,应设置防止物体坠落的防护性设施。
第八条施工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在工地围护设施外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区域,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存放、堆卸建筑材料和机具设备,并设置高于1米的围护设施。
第九条在南起万松岭路,北至文一路、德胜路,东起秋涛路、机场路,西至教四路以及西湖风景名胜保护区范围内进行钻孔灌注桩施工,其场地必须进行砼硬化处理;其临街建筑物必须用密目网或竹脚手片封闭脚手架。
第十条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防汛设施和地下管线通畅、安全;
(二)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三)控制夜间施工作业,确需夜间作业的,必须事先向环保部门申办《夜间作业许可证》;
(四)设置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尘土飞扬及废弃物、杂物飘散;
(五)随时清理建筑垃圾,控制建筑污染;
(六)除设有符合要求的防护装置外,不得在工地内熔融沥清,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
(七)运用其他有效方式,减少施工对市容、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
(八)不得使用人力车、三轮车向场外运输建筑垃圾、废土、建筑材料。
第十一条施工人员应文明作业,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中产生的泥浆未经沉淀池沉淀不得排放;
(二)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在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空旷地带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内;
(三)施工中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废土、旧料和其他杂物;
(四)施工中应注意清理施工场地,做到随做随清。
第十二条建筑工地运输车辆的车厢应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工地出入口5米内应用砼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
第十三条建筑工地应设置醒目的环境卫生宣传标牌,并按下列规定设置相应的设施:
(一)按照卫生标准和环境卫生作业要求设置相应的厕所、化粪池和生活垃圾容器,并落实专人管理,按规定时间清除;厕所必须有冲洗设备,便池贴瓷砖,并保持清洁卫生;
(二)按照卫生、通风和照明要求设置更衣室、简易浴室等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建立定期清扫制度。
(三)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控制“四害”孳生。
第十四条建筑工地内的民工宿舍应符合卫生和居住要求,地面应用砼硬化,宿舍应保持整洁,不得男女混杂居住及居住与施工无关的人员。
利用在建工程作为临时宿舍的,也应符合上述要求。
第十五条建筑工地设有食堂的,应符合本市职工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并配备冷冻、冷藏设备,其位置应远离厕所、垃圾容器等污染源,炊事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及岗位培训合格证。
施工现场应设置茶桶,保障茶水供应。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各建设、施工单位应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
第十八条因建筑工程施工造成沿线单位、居民的出入口障碍和道路交通堵塞,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安全。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立即疏浚或修复;对工地周围的单位和居民财产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建筑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在1个月内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
第二十一条因设置建筑工地围护、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因文明施工设置临时设施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列入工程预算。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建筑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第二十三条罚款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施工场地泥浆、污水外流的;
(2)未按规定的地点、范围堆放物料的;
(3)建筑工地的生活设施不符合要求的;
(4)使用人力车、三轮车向场外运输建筑垃圾、废土、建筑材料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不按规定要求设置围护、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的;
(2)建筑工程完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1)不按规定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
(2)建筑工地未按要求进行砼硬化处理的。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县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导则》做到“八有”:工地有围挡、道路有硬化、现场有雾化、裸土有覆盖、车辆有冲洗、扬尘有监控、现场有管理、垃圾有收集(见附表1),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1、城区在建项目配齐配足降尘设施。塔吊设置喷雾设施,作业期间正常开启,开启率≧50%;围挡喷雾喷淋装置24小时开启,动土区域及出入口,雾炮必须正常开启,高杆雾炮(喷淋)按每5亩地设置不少于1个高12米高杆雾炮(喷淋),并保持正常开启。
2、脚手架5层、10层分别设置喷雾喷淋系统,喷淋设施24小时开启,上下层可错时交替开启。
3、土做到全覆盖,建筑材料堆放整齐有序,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覆盖,及时清理。
3、所有的基坑水严禁外排市政管网。
二、督查措施
建工中心、执法大队对城区建筑工地定人定岗进行包保,负责城区各项目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局属各科室对城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每天进行不低于2次专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通报,执法大队予以查处。
三、惩处措施
1、企业主体责任。凡发现扬尘污染管控措施未落实的项目,对建设单位启动部门联动机制、“5条铁规”,发现扬尘管控不到位1次,延迟预售、监管资金审批、工程验收1个月,2次推迟2个月,3次停工整改,凡是被处罚的吊销预售许可,停止备案、预售。对施工单位发现1次进行立案查处,2次对企业记6-12月不良记录,3次外地企业清出建筑市场。对监理单位1次记入6个月不良行为记录,2次记入12个月不良行为记录,3次企业停止年审,清出建筑市场。对不履行岗位职责的项目经理、项目监理发现1次记入不良行为6个月,发现2次记入不良行为12个月。所有当天执法、监管、督查发现的问题当天处罚到位。
2、包保责任人。凡发现包保人员未认真履职尽责的,包保项目被县级以上部门通报的,给予全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责任人扣除当月绩效,并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建筑工地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境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马建会兼任,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二、整治时间
年9月10日至10月30日。
二、整治要求:
(一)辖区内所有产生环境噪声、扬尘、污水、固体废物污染的建筑施工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5日内到环境监察大队领取《建筑施工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表》,按规定如实申报建设项目的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扬尘、污水、固废污染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情况。
(二)环境监察大队对建筑施工项目审查后,给施工单位办理《建筑施工噪声申报登记注册证》。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规定的要求施工。
1、各施工单位禁止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期间在城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各种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相关单位的证明,提前1日向环境监察大队审批夜间施工许可事宜。夜间施工审批一次不超过3天,若需延长夜间施工期限的,必须再经批准,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2、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围挡作业(有围墙),对产生扬尘污染的污染源,采取密闭存放、喷水压尘或喷洒覆盖剂等方法进行治理,坚决控制各类料场扬尘污染,强化防尘措施;对进入城区易撒尘的运输车辆,要有专门的洗车台对车辆轮胎进行清洗,要全部遮盖,实行封闭运输,夜间运输要在晚22时前进行;进出建筑工地的路面要硬化,禁止无组织随意排放建筑施工污水、建筑垃圾;禁止采用敞开方式进行溶炼沥青施工作业;要有环境保护公示牌。
中图分类号:X94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20(C)-0167-01
一、建筑工地现场施工常见安全事故
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中,比较多发的安全事故主要有机械伤害,触电,高空坠落与工程坍塌等。
1、机械伤害。机械伤害主要是由于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不当或者人员没有位于作业安全距离之外,造成机械伤害的机械设备主要有运输机械设备、吊装设备以及各类桩机等。
2、高空坠落。高空坠落主要是在建筑工程临边以及洞口井口位置、脚手架、龙门架提升机、塔吊施工以及模版的拆除与安装过程安装、结构和设备吊装作业时,如果操作不当或者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则容易导致物体或者作业人员的高空坠落。
3、用电事故。用电事故主要是指施工现场的触电事故,其发生原因大多是由于施工现场外电线路没有或缺少防护,外电线路破皮或者在进行其他的施工作业,例如在搭设钢管架、绑扎钢筋或起重吊装过程中碰触施工用电线路所造成的,
4、坍塌。在建筑工程安全事故中,坍塌事故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最为严重,坍塌一般包括现浇混凝土梁、板的模板支撑失稳坍塌,基坑边坡失稳导致的土石方坍塌、拆除施工作业中的坍塌以及施工作业现场屋面板由于施工质量的问题引起的塌陷。
二、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1、工地现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建筑工地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作为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定必须复合相关规范要求,目前施工技术安全规范主要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及其他各项专项规章制度。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综合考虑建筑工程特点,结合施工现场机械人员配备以及施工工艺制定,对于制定的安全技术文件,在施工现场管理过程中,必须贯彻落实,最大限度的提高施工作业安全性。
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土方开挖安全技术措施。为了保证土方开挖施工作业的安全,土方开挖前,必须勘查现场并进行施工场地防洪排水作业,施工场地采取必要的排水措施处理。对于深基坑作业,事先应做好围护结构设计。土方开挖应结合开挖深度以及工程量,合理确定施工方案以及施工机械,在基坑土方开挖时应考虑到邻近建筑物的影响,确定安全距离以及坡度。为避免对基坑底部土体的扰动,基坑挖好后应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作业。在深基坑周围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以及警示标志,作业人员的上下必须具备专用爬梯,如需土方爆破,应严格按照爆破施工作业规程采取防护措施。(2)模板的安装及拆除。模版安装必须选择适合的模板以及配件,模板安装必须按照设计资料以及施工方案循序拼装,在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临时固定设施进行防倾覆加固处理,模版安装高度超过2m的竖向模板,必须设置脚手架或者施工平台。进行模版拆除时,必须经过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确定混凝土的强度已经达到设计要求方可进行,模版的拆除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以及方法,一般情况是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先拆非承重的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的拆除顺序。(3)拆除工程对于拆除工程,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制定拆除方案,并将技术资料交由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拆除作业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综合考虑待拆除建筑物周边环境,建筑物的结构及类型,构件的承重情况以及各项易燃易爆管线的布置情况。拆除施工作业时,必须经由安全监理工程师批准,并在施工作业周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拆除作业前必须将水电暖气等各项管道线路切断,高处拆除必须单独设置作业平台。建筑工程拆除的一般顺序为由上及下,先拆除非受力结构,进而拆除受力结构,在天气恶劣的情况下,应暂停拆除施工作业,确保拆除工程施工的安全。(4)脚手架的安全使用及管理。脚手架的质量材质必须符合使用要求,脚手架必须具备较好的稳定型,能够适应施工作业期间的振动以及恶劣天气的影响,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脚手架必须设置施工作业人员上下的安全扶梯,脚手架大家完成后,应组织进行安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需要在脚手架上同时进行多层施工作业的情况,必须在各作业层之间采取防护棚进行安全保护,以免坠物伤及下层作业人员。(5)高处作业。高出施工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与悬空作业。对于临边作业,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安全防护栏杆设置方式以及性能必须满足安全施工规范的要求,并通过常用的绿色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对于洞口作业,则主要通过采取盖板、防护栏杆以及密目式安全网等防护坠落措施进行安全保护。悬空作业由于周边临空,因此必须通过搭建施工作业平台,或者脚手架与吊篮等方式进行安全保护。(6)施工现场用电管理。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主要包括合理设置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并对外电线路采取措施进行防护,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接地与防雷等安全防护措施。(7)施工机械设备管理。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包括中小型机械、焊接设备、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起重吊装设备等。对于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首先必须确保设备性能可靠,操作人员经过相关的技术培训,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章规程,对于大型机械设备施工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施工距离并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作业时由单独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对施工作业人员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保护。
作者单位:广东中信建江工程有限公司
健全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到人。我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整治目标和整治范围,成立了完善的领导小组,合理安排科学调度,加强重点时段、重点施工季节的管理,实行“5加2”、“白加黑”24小时工作制,确保工作日、节假日执法力量时刻充沛。强化队伍责任机制,实现人员定岗、定责、定标准,确保渣土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有效保障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优良。
明确开发、建设单位的“扬尘治理”责任主体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重点整治工地是否设置全封闭围挡并配备喷淋设施、场地内车行道的硬化和维护、进出口设置冲洗设备并配备保洁人员,施工时开启喷淋和雾炮机、使用高压水车降尘和保洁等情况,有效规范了各工地做到文明施工。始终对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线开挖工程的源头有效监管,严格规范工地现场使用正规车辆、运输审批、及时清场保洁等。
严格对渣土公司的管理和考评。规范渣土报单程序,严控超载、不覆盖、撒漏、夹带等违规行为。不定期查处擅自运输、违规操作、未覆盖的行为,确保辖区道路干净、扬尘指数正常。
强化与各部门的联动工作。按市双创双修指挥部提出的“六个百分百”、“两个禁止”治理要求,长期联合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在辖区内设置临时卡点集中整治,有效打击渣土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不按相关路线运输、未覆盖撒漏的行为。借助市城管局指挥中心数字化平台的车载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及时地掌握工地施工动态,有效地减少带泥上路现象。
2020年以来渣土稽查队对违规运输车辆督促教育53起,处罚38起;对渣土公司违规行为,处罚23起;教育、查扣违规车辆34余辆,其中处罚17辆,共计处罚金额20.09万元整。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对工厂、私家车等其他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缺乏长效的整治措施,使控制扬尘工作变得困难,治理措施难以落实。
个别施工场地因为场地小,无法设置冲洗平台,硬化不到位,运输车辆出场时候清洗处理不够,容易造成路面污染。
三、今后工作重点
加强对工地的管理。明确建设单位的扬尘治理责任主体工作职责,对辖区内26家工地是否设置扬尘治理公示牌、按规定设置全封闭围挡和喷淋设施、做好施工便道的砼硬化和维护、出口设置冲洗平台和配备保洁人员、施工时使用雾炮机湿法作业等情况进行逐一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