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经验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2-05-04 17:37:49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司法工作经验总结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司法工作经验总结

篇(1)

群众纠纷的引起可能来自很多方面的原因,如言语间误会引起的纠纷,来自基层信息闭塞所引起误会的纠纷,人民群众由于法治素养低没有运用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起的纠纷等等。案件的不同,人民调解工作的处理步骤是不一样的,有针对性的进行处理,是提高纠纷解决效率、纠纷解决成功率的重要要求。故此,我们认为案件的处理需从其背景原由出发,从源头上了解案件性质,进而进行有针对性的部署与指导。如2012年4月我镇发生的山地合同纠纷以及2012年12月发生的厝地边角纠纷,这两个案件均属于土地纠纷,但是性质却是完全的不同。案例一,当事人双方由于农村土地信息公开的闭塞引起的土地纠纷;案例二,当事人双方因言语间的误会所引发的土地纠纷。在对这两个案件的处理上,由于其所发生的背景原由不同,所采取的针对性解决措施也是不一样的。如案例一,我们重点需从土地合同材料上出发,收集相关证据,加之向当事人耐心解释协调,在事实上、情理上形成当事人的正确认识,从而促成当事人相互间的谅解,解除当事人间的纠纷。案例二,由于是邻里间言语间的误会,从而形成对之前土地使用协议的不信任,故而引起的纠纷。对此我们需要做的是稳定当事人的情绪,同时在村委会及周边群众的协助劝导之下,解除当事人之间言语的误会,恢复原本和谐近邻的关系。再而利用案件所涉及土地的相关书面资料,向当事人进行耐心解释,促成当事人间在和谐合理使用土地的意愿下,达成双方都能信服的合理合法协议。

二、注重心理干预,从群众实质情绪上出发

纠纷的产生对于当事人来讲,无论是哪一方都在心理上和情感上产生不良的影响。随着不良情绪的日积月累,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将日益加深,其纠纷的解决也将日渐困难,更有甚者还将引起矛盾激化,演变成暴力性事件。故此作为基层司法工作者,我们注重对每个案件当事人的心理干预,从案件受理那一刻起,就对其心理进行评估,以尽责耐心的态度为他们疏导混乱的情绪,从而能够让他们在一个公平公正自愿的环境下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达成彼此间能够信服的和解协议。如就上述第二个案例中,我司法所工作人员就巧妙的运用了合理心理干预的方法,成功安抚了当事人间的情绪,让他们在稳定的情绪下完成了双方间的和解。

在本案中,当事人张某桂的厝地原先是在1991年在村委会的同意下,以交足金额的方式购买了厝地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位置相邻于当事人张某良房屋,并且该两块土地之间存在一小块边角地,该边角地原先是由当事人张某良先占利用。同时,根据调查了解当地有两个习俗:一是该村原土地使用权是采取先占原则,由个人对土地进行先占及利用,再向村委会进行使用权购买;二是该村建设的房屋墙角不可以对着相邻的其他房屋,否则会使墙角影响另一家。故此当事人张某桂当时在购买土地使用权时候,曾向邻居当事人张某良进行协商,并且形成口头约定,两家土地之间的边角地由当事人张某桂向村委会购买,同时该边角地不能建有墙角。此次土地纠纷的主要争议点是当事人张某良认为其当初在顾及亲戚情谊下将争议的边角地使用权让与当事人张某桂购买,但是当事人张某桂言而无信违背当初协商的口头协议,现在将该边角地进行建设。当事人张某桂认为其边角地的建设,属于其私人行为,且是在没有违背原有约定的基础上进行的建设,当事人张某良无权对其进行阻碍。仔细了解该案的事情原由,我们得知,其实该纠纷案件本身也就是误会引起的。当事人张某桂这次建设厝地两边的雨棚,其实并没有违背当初与当事人张某良的口头协议,当时就是出于言语的误会,以及各自间言语的不相让,缺乏有效的沟通造成。因此,我司法所工作人员分成两个工作小组,分别对当事人张某桂和张某良进行谈话,首先先稳定双方间较为冲动的情绪,再以事实为依据,向他们耐心地解释,并为他们创造出了彼此可以交流谈话的机会,从而促使矛盾的顺利解决。

三、注重和有关部门业务交流,通力合作预防纠纷激化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基层司法行政部门除了应该注重日常业务的学习之外,还应该加强与其他基层部门的业务交流。老百姓的事情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有能力解决的问题,也只能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正是由于部门之间的权力范围和职责的不同,为了能够更好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我们基层司法行政应该更多与我们的兄弟单位进行业务交流合作,从而提高执业素养,通力合作共同维护我们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案例二的纠纷中,我们基层司法所就和派出所进行通力合作,共同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该案中,当事人张某桂和张某良两家由于厝地边角地的建设产生误会,双方情绪较为激动,形成剑拔弩张之势。在调解进行的过程中,双方虽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心理干预下情绪渐转缓和,但却因为另外一件生活琐事引起了双方矛盾的激化。当事人张某桂之子这天在开铺时因将其铺前混凝土石块移动至巷边,引起了当事人张某良及其儿子的不满,其以妨碍景观为由对当事人张某桂进行干涉,遂引起口角。而后当事人张某良及三个儿子和其妻子将当事人张某桂及母舅进行围住殴打。事件发生后,我镇派出所迅速进行处理,我司法所予以配合处理,在司法所同志的耐心调解及证据面前,当事人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篇(2)

协助参与追逃工作。我院司法警察部门与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研究和探索追逃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追逃工作实效。

积极服务刑检办案。建立和健全司法警察服务刑检办案工作制度,完善司法警察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的工作措施,努力为刑检办案提供警力保障。

大力开展警务协助。不断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左右互动警务协助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警务协助内容、程序,确保警务协助依法、规范进行。

狠抓办案安全保障。我院深入开展办案安全防范教育,不断强化司法警察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增强司法警察安全防范工作主动性、自觉性;健全办案安全防范机制,坚持行之有效的安全预案、风险评估等制度,不断总结完善安全防范新举措,提高办案安全防范/,!/的针对性、实效性;建立警务巡查制度,对司法警察规范履职行为、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办案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积极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秩序。

大力加强业务培训。我院抓好授予、晋升警衔培训,严格按照省院规定的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组织训练,做到应训必训,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办理授予、晋升警衔手续;抓好新任司法警察培训,对新进人员加强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使其尽快熟悉岗位职责及警务技能,以适应司法警察履职工作需要;抓好业务骨干培训,组织司法警察部门负责人、各类技能骨干培训,努力提高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努力培养一批技术能手、专业尖子。

大力加强岗位练兵。我院按照《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实施方案》的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努力提升全体司法警察的技能水平和实战能力。

按时做好警衔晋升工作。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察警衔条例》、《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警衔工作管理细则》,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做到符合晋升条件人员的晋升手续当年办结。

注重新进人员质量。我院对拟授予警衔人员,严格执行高检院、省院规定的年龄、体能、健康条件,杜绝迁就照顾;从其他警种调入检察机关拟担任司法警察的,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未经省院批准,不得更换警衔标志手续;畅通补员渠道,补充司法警察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努力改善队伍年龄、知识结构。

规范办案工作区建设。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办案工作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设施配套。已建成办案工作区尚不规范、设施设备不完善的,及时整改、规范,消除安全隐患。抓好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维护以及安全检查、检医联动、检警配合等规章制度。总结推广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经验,不断推进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工作规范化。

篇(3)

与其他年代出生的检察人员相比,“80后”检察人员具有学历和理论水平较高等优势,但同时在从事检察工作实践中也面临一些新的问题:

(一)社会经验欠缺,尤其缺乏与群众打交道的经验。区院招录的23名“80后”,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10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21人具有法学专业背景,21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较强的理论知识功底。然而社会经验缺乏,尤其不熟悉群众工作,与群众打交道时言行拘谨、能力较弱,面对群众多、场面杂的情况,难以有效开展工作。

(二)来自全国不同省市,生活习惯、方式等有所差异,需要不断磨合,还需增强对当地社情、民情的了解。区院招录的23名“80后”检察人员,绝大多数来自外地区,甚至外省。包括湖北、湖南、安徽、山东等省份,既有区域因素带来的生活方式的不同以及饮食文化的差异,需要增进了解,加强磨合。对当地的社情、民情缺少了解,一定程度上消弱了与当地群众打交道的能力。

(三)多为独生子女,吃苦能力较弱,抗压、合作能力有待加强。 “80后”检察人员80%为独生子女,从小生活环境较好,与“60后”、“70后”检察人员相比,存在怕吃苦,抗压、合作能力不强等问题。而当前的检察工作,工作量、工作难度不断加大,落实到具体办案人员的压力也越来越大,面对社会经验丰富的犯罪嫌疑人,需要更好地与身边同志加强沟通合作。

(四)参加工作时间较晚,面临较大的工作和生活压力。 “80后”检察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相对偏晚,平均年龄为24.6岁,面临诸如住房、婚姻、抚养下一代等生活压力,尤其是学历较高的女性检察人员,在婚姻方面的压力较大。而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对检察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二、实施“80后”检察人员成长计划

浔阳区院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80后”检察人员队伍,帮助他们快速健康成长,启动“80后”检察人员成长计划,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一)实行“双导师制”。出台思想导师和业务导师相结合的“双导师制”,一手抓思想建设,一手抓专业技能。在思想建设方面,院党组成员担任他们的思想导师,该院检察长坚持定期与“80后”检察人员召开谈心会,给他们讲授理想信念、工作态度等问题。在专业技能方面,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式,由各科室的资深检察官担任业务老师,既注重手把手教会办案流程,又注重面对面传授工作经验。对“80后”检察人员实现了思想上有领导引导,业务上有师傅指导。

篇(4)

二、工作内容

1、以新型危害性为重点,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当前,新型来势凶猛并日趋严重,各单位、各村(社区)要将合成危害宣传渗透到禁毒宣传教育的每一个方面和每一项工作,突出合成成瘾机理、危害案例的普及宣传教育及新出现合成防范知识教育。同时要将青少年、在校生、外来务工人员作为重点人群和对象,深入校园、企业、车站码头等集中区域,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自觉拒绝合成的能力。

2、做好青少年在校学生的预防教育工作。各学校要继续深入开展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认真贯彻《中小学预防专题教育大纲》,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确定不同教育阶段防范合成危害的教学内容和要求;广泛采用互动式教育方式;建立、完善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讲授禁毒课制度;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和学生禁毒志愿者活动,带动禁毒教育从学校向社区、场所和家庭辐射。

3、加强面向社会闲散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禁毒教育。进一步拓展思路,充分发挥公安、民政、新居民事务所、工会等禁毒委成员单位的作用,采取一切有效的手段,深入企业、农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切实做好对外来人口的禁毒宣传工作,帮助他们学会识别,拒绝,努力减少禁毒宣传的盲区和死角。

4、积极开展娱乐场所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文化、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娱乐场所管理与从业人员禁毒承诺和教育培训活动,在娱乐场所悬挂禁毒标识,张贴禁毒宣传品,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建立娱乐场所社会监督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公开涉毒举报奖励办法,营造禁毒氛围。

5、全力抓好禁毒宣传教育“六进”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把禁毒宣传进社区、进场所、进村、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活动作为基本方式,以“不让进校园”、“青少年远离”、“不让进我家”、“职工拒绝零计划”、“娱乐场所禁毒承诺”等活动为载体,以禁毒宣传小分队为主要形式,针对性、更加贴近地开展禁毒法制教育。

6、精心组织好“6.26”国际禁毒日期间集中宣传活动。镇禁毒办要在抓好经常性的禁毒宣传的同时,精心组织和策划“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的集中禁毒宣传活动,围绕国家禁毒委确定的禁毒宣传主题,在全镇开展一次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

7、深化禁毒志愿者活动。共青团、公安、工会和妇联组织,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志愿者行动,通过完善人员招募、管理、培训和激励机制,不断发展和壮大禁毒志愿者队伍。通过更有吸引力的项目、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引导禁毒志愿者自觉投身禁毒人民战争,调动和保护禁毒志愿者参与工作的积极性,积极发挥禁毒志愿者的的作用,推动形成全民禁毒的社会共识和局面。

三、工作要求

篇(5)

皮艺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现在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有其特别重要意义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我国的经济正处于起飞时期,出现的各种情况纷繁复杂,需要增强预见性;二是文化环境的问题,目前道德的界定尚处于一种“失范”的状态之中,人们的心理状况很复杂,需要有针对地防微杜渐;三是从政治机制上说,在对权力的监督上,我们尚缺少一个完善的体制,还没有一个较合理的外部监督机制,需要通过预防职务犯罪的实践不断探索,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改善管理。就职务犯罪来说,内因占主导地位,通过很多案例,我们可以发现,“末世”心理现象存在很普遍,例如李真案、案等都存在这个心理现象,很值得引起我们的重视。我们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可以从多方面多角度来进行,例如从社会心理的角度入手,有可能收到理想效果。

对于预防职务犯罪法,我想从四个方面去界定它:该法应该是一部预防法,而不是一部检控法;应该是一部具有权力性和职责性的法律,而不是倡导性和宣言性的法律;应该是一部综合治理性的法律,而不是仅仅只有法律监督;应该是一部多主体的法律,而不是单一主体的法律。对于立法,我们应吸取以前的一些教训,在《职务犯罪预防法》中,应该规定相应的权力和职责,进行法律监督和指导,同时协调反腐败侦查机关破获案件,还有反腐教育以及预防机构的组成。很好地总结吸收过去一些立法成功和失败的经验,从而使这部法律能够真正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现如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需要我们从全新的视角、全方位的视角去审视,需要从全社会的角度来关注预防工作,在这里,检察机关一定要起到启领的作用。

(黄京平: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明确提出应当建立独立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机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六条规定,各缔约国应当根据本国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确保一个或者酌情设有多个机构通过诸如下列措施预防腐败:

(1)实施本公约第五条所述政策,即体现法治、廉政、透明度的有效而协调的反腐败政策,并在适当情况下对这些政策的实施进行监督和协调;

(2)积累和传播预防腐败的知识。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条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一规定明确表明了检察机关在我国国家体制中所处的地位,同时也确立了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所处的中心地位。

我国法制建设的经验告诉我们,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越是有力,法律就越能够得到普遍、统一、正确的适用,就可以更加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如果削弱或者取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就容易纵容职务犯罪。检察机关处在打击职务犯罪的第一线,在长期同职务犯罪的斗争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经验,足以担负起预防职务犯罪的重任。确立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并明确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职责,是更好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有利于遏制职务犯罪。

(王平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刑事法与刑事司法的任务一般表述为“惩罚犯罪,保护人民”。这种提法是正确的,但不够全面。惩罚与打击犯罪仅仅是犯罪预防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但绝不是全部。这不仅是中国学术界的共识,也是官方的共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核心就是强调对犯罪的预防和综合治理。如果我们现在还认为刑事司法机关的任务仅仅是打击和惩罚犯罪,那就落伍了。

在学理上我们可以把犯罪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蓝领犯罪,一类是白领犯罪。蓝领犯罪主要是街头犯罪,白领犯罪中最主要的是职务犯罪。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刑事司法体制框架,在刑事司法领域内,对于街头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对付“野蛮”的犯罪人)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而对于职务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对付“文明而体面”的犯罪人)则主要由检察机关负责。因此检察机关具有预防犯罪的职责,特别是具有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不仅在学理上是有根据的,而且在法律根据上也是不容置疑的。在所有的犯罪中,职务犯罪是龙头,预防、控制和打击职务犯罪,对于在整体上预防、控制和打击整个社会的犯罪,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近一二十年来,西方国家逐步兴起的恢复性司法对我们现在津津乐道的现代刑事司法制度提出怀疑、批评乃至否定。恢复性司法认为,现代刑事司法制度主要还是报应刑传统,只是一味地惩罚和打击犯罪人,没有关注被害人和社区的利益。除了惩罚犯罪人之外,它们什么也没有得到。如果说这也是一种公平、正义的话,那也是一种有害的公平、正义。因为通过刑事司法活动,犯罪人、被害人和社区都受到了损失。“有害的正义”是恢复性司法对现代刑事司法制度的一个简单概括。

因此,恢复性司法试图对现代刑事司法理论和制度进行全面的更新和改造。恢复性司法认为,犯罪发生以后,受到损害的不仅仅是被害人,而且还包括犯罪人和社区。因此,刑事司法的任务主要不是惩罚犯罪人,而是要全面恢复犯罪人、被害人和社区因犯罪而造成的损失,试图达到一种“无害的正义”。“无害的正义”是恢复性司法追求的核心价值。恢复性司法代表着刑事司法改革新的世界潮流,它所着重强调的是恢复犯罪所造成的损害以及预防和控制犯罪。

可以预计,随着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逐步深入,预防犯罪在刑事司法领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检察机关在几年前就成立的专门预防职务犯罪的机构,正是适应了这种刑事司法改革的世界性潮流。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大致有两种模式:一种模式是先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后地方性法规,这是一种通常的思路。另一种模式是先地方性法规,后全国性的法律和法规。

这后一种模式在当今中国社会急剧变动和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的情况下,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它对于加强地方性法制建设,对于暂时弥补全国性立法的缺陷与不足,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且最终为全国性立法的到来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铺垫。这种由下而上的立法进程有可能使得全国性的立法效果更好,制定出来的法律更符合中国国情。比如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之前,我国已经有许多地方都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这些地方性条例对于各个地方的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最终为全国性立法的制定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我们今天讨论的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化正是这后一种模式。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职务犯罪,一些地方根据中央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制定了适合当地情况的预防职务犯罪地方法规。这不仅有利于当地职务犯罪的预防,而且也为全国性预防职务犯罪立法提供了经验。

(储槐植 北京大学教授)

反恐斗争“和”公职犯罪“是世纪之交困扰国际社会的两大难题,公职包括公共事务和公共权力两个部分,在相当程度上,反腐败比反恐工作更加复杂。

目前法律理论上有两种主张:保守司法和能动司法。保守司法主要是在西方国家,对于国家机关来说是“法无明文规定不能做”,而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能动司法指的是“法无明文规定可以做”,但不能与《宪法》相抵触。随着我国社会发展的步伐,国家机关更多地体现出能动司法,从而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尤其是对于我们这种转轨中的国家,能动司法显得尤为重要。贾春旺检察长去年提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主题,我们可围绕这个主题,在不违背《宪法》的原则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例如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这就是能动司法很好的体现。

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立法,这项工作不外乎有两种过程,先地方后中央或是先中央后地方。在推进立法的过程中,我们可以通过加强地方立法尝试的渠道,为全国性立法提供经验。此外,我们可以先修改《检察官组织法》,为专门的立法作好准备。

(曲新久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从我国《刑法》现状来看,《刑法》具有抽象意义上的、一般性的预防功能,例如已有的刑罚对一些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预防意义。在国外,预防工作是分散在各个层面上的,而国内将由一个专门的机关来承担此项任务。预防分为两块,普通犯罪预防和职务犯罪预防。在我国,要结合当前的国情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并且要有专门的机关来协调完成,具有相当大的难度。

国家竞争的根本是政府竞争。政府竞争也是国家竞争的一个重要指标。在国内,如果一个地方有一个“高效、透明、公开、廉政”的地方政府,该地方的经济就会得到迅速发展。比如说1988年、1989年期间,国内的很多商人纷纷移民、移居国外,造成外汇流失现象严重,虽然其中原因诸多,但是“不安全感”是一个重要因素。

当前,我国公务人员腐败现象较为严重,光靠新闻媒体、个案来监督预防并不科学,需要我们构建一个科学的反腐败机制和制度。目前,我们的社会经历了或正在经历很多个转变,这些转变总结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个转变是我党已经实现了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随之而来的就是广义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机关,包含司法机关在内都要适应这种转变,才能更好地“为民执政”。前一阶段,法院、检察院集中清理“超期羁押”问题就是这种转变的一个重要体现。第二个转变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出现了很多过去没有出现过的问题和矛盾,经济犯罪现象日益突出。第三个转变是“一元化社会”向“多元化社会”的转变,这也是社会改革的一个重要体现,具体的表现就是政府做不好的事情可以交由民众去做。在这些转变过程中,法律的重要性尤为突出,而这里的法律必须具有政策性和导向性。《职务犯罪预防法》也应该是这样的,同时在这部法律当中,检察机关的作用很大,应该发挥监督指导作用,通过公共决策、公共政策,比较深地介入到预防工作的各个层面中去,用既合乎法律,又能保护社会经济繁荣发展、政治稳定的方法手段来很好地预防职务犯罪。在这里,检察机关的“主动、能动性司法”的空间更大,因为它的行政性更浓一些。从法律监督的角度出发,检察机关可做的预防工作更多,比如检察机关可以做一些窗口性的、指导性的工作,提供咨询和提醒,这一点就像中央银行对地方商业银行的窗口指导工作。

在目前的环境背景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很难做,但是如果能够通过我们的努力和辛勤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对整个民族、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是不可估量的。

王牧(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这次“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化建设座谈会”是在我国参加起草并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不久后召开的。研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可以知道,公约对预防工作的法律根据、预防工作的意义、预防工作的手段方法都讲得很清楚,这为我们在中国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根据和法律框架,这次会议开得非常及时。再者,职务犯罪预防厅成立三年来,从摸索工作的法律根据和工作的权利义务、职权责任的探讨阶段,现在已经走到了总结经验并加以法制化的阶段。因此,这次会议应该是标志着预防工作从初步探索到总结经验、立法规定的新阶段。现在,把预防工作纳入到法制化的观念来加以对待,仍然是一个全新的问题,这在我国打击犯罪、治理犯罪的决策中又先行了一步。

在我们一般人的观念中,治理犯罪主要靠打击,但打击的目的还应当是预防犯罪,我们刑法理论中讲的一般预防便是这样。如张三、李四因犯罪受到了刑罚的惩罚,使其他人受到了震慑,不敢犯罪,这只是起到了一般预防的作用。事实上,强调打击、报应和一般预防是古典刑法的观念。现在,社会发展了,人民生活奔小康了,社会安全已成为人们的第一需要,预防观念也被提到重要日程上来。因为,社会安全问题最重要的就是如何预防犯罪,包括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的问题。在现代刑法的观念中,更强调预防,包括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现代刑法从其取向可分两种,一种是打击的刑法,一种是预防的刑法。在现代的一些国家中,应对犯罪的主要不是刑罚惩罚,而是犯罪预防。这是现代刑法的基本观念。职务犯罪预防法制化研讨会,对将来在中国推动刑事法律现代化起到了一个历史的生长点的作用。这也告诉人们,中国的治理犯罪主要是通过预防,而且主要是法律性的预防才更有效。

治理犯罪不应该仅依靠打击,或者说不主要寄希望于打击。对社会民众来说,最有效的、最有效益的,还是预防。预防是使职务犯罪率下降的重要原因。但是,现在贪污的数额大幅攀升,腐败的形势仍然严峻。抓一个杀一个,代价太大了。怎么办?别让他们犯罪,不要让他们走上犯罪道路。我们在治理犯罪过程中应该尽量少用刑罚,刑罚是暴力的东西,以暴治暴只能是暴力升级。刑罚并不是一个好东西,刑罚像金钱一样,万万缺不得,但刑罚不是万能的。刑罚像一堵墙,只挡君子,不挡小人。所以,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化,能够提到我们中国学术界的议事日程上来,而且不仅是作为我们的学术探讨,更作为我们检察机关的实践,是十分重要的,具有理论、实践、历史多方面的意义。

(樊崇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篇(6)

期:___________

2021年公务员转正工作自我总结(三)

试用期一年来,我坚持以___、___主义,__思想,___理论和“___”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___”重要思想、党的___大报告及___届___中__中全会精神,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遵纪守法,努力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我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现总结

一、严于律已,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党性修养和政治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__,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去分析和观察事物,明辨是非,坚持真理,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在思想上积极构筑抵御资产阶级民主和自由化、拜金主义、___等一切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热爱祖国,热爱中国___,热爱___,拥护中国___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坚信___最终必然战胜资本主义,对___充满必胜的信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加快___建设事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我重视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在工作中,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___”重要思想,深刻领会“___”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增强自己实践“___”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认真学___的___大报告及___届___中、__中全会精神,自觉坚持以党的___大为指导,为进一步加快完善___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自己的努力。

二是认真学习工作业务知识,重点学习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和电脑知识。

在学习方法上做到在重点中找重点,抓住重点,并结合自己在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电脑知识方面存在哪些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办公室业务工作能力。

三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结合自己工作实际特点,利用闲余时间,选择性地开展学习,学习了……等法海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努力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___”重要思想,在自己平凡而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一是认真收集各项信息资料,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领导汇报,让领导尽量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解决问题作出科学的、正确的决策。

二是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三是在接待来访群众的工作中,坚持按照工作要求,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听取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建议。

同时,对群众要求解决但一时又解决不了的问题认真解释,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让群众相信政府。

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各项服务工作均取得了圆满完成任务的好成绩,得到领导和群众肯定。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现代办公技能还不强。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自觉把自己置于党___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务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作出自己的贡献!

篇二:

自__年__月被录用为法院书记员以来,在县法院的正确领导和庭室工作人员的关心、帮助下,我严格按___要求,认真学习,扎实工作,勤于进取,自己在学习、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我的司法为民思想也得到了很大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勤于学习,努力增强先进性本领。

读书学习是我的一大爱好,自去年以第一名优势被___部门考选进国家___工作人员队伍以来,我更加注重各方面知识的积累,学习中不仅注重学习政治理论知识,还特别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充实自身理论素养,提高业务水平。一年来,我阅读了许多法学著作,通过了法律专业自考本科考试。为使自己各方面知识均衡提高,我还注重学习文秘、新闻写作、计算机、英语、市场经济等方面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先进性本领。

二、扎实工作,践行“司法为民”要求。

进入法院系统是我的一次人生角色重要定位,我信守“以法为准,以人为本,以德为先”的工作理念。工作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和质量。考入法院后,为使自己从政府文书岗位迅速向法院书记员岗位转换好,我在虚心学习的同时,严格按院党组的要求,在博望法庭刻苦锻炼,认真细致、高质高效地做好书记员各项工作,从而使自己及时适应了岗位之需。法院书记员是一项专业性工作很强的法律工作岗位,实践中我认真研读书记员必备书籍,在立案受理、法律文书送达、庭前准备、参与案前协调、庭审记录。

三、发挥特长,做好宣传调研工作。

由于我喜好文学,爱好写作,进入法院后利用法院题材广泛、社会___度高,网络媒体报道量大的特点,在县院领导、院研究室、法庭庭长的高度重视下,我充分发挥我的写作特长,勤于笔耕,善于投稿。在宣传工作中,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一是勤抓传统新闻载体宣传工作。

充分发挥《马___日报》、《皖江晚报》、《马___信息》等地方报刊优势,努力扩大宣传效果,力争上大稿、上好稿;二是重抓以《人民法院报》、《安徽法制报》、《安徽日报农村版》等代表的重要报刊的投搞工作。今年以来我先后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了题为《当涂法院依法审理涉农案件促生产》、《当涂法院行政审判阳光操作》、《打造双能法官》等多篇稿件,实现了我庭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稿件零的突破;三是主抓网络新兴媒体宣传工作。明确专人定期发稿,先后在《中国___》、《安徽___》上发表了多篇稿件,填补了我庭从未在网络上发表稿件的空白;四是积极在《安徽先锋网》、《马___先锋网》及其他网络媒体上发表文章。一年来,我全部完成县院交给的调研任务,并在各类新闻媒体、信息刊物后发表稿件、通讯___篇,并在中国___法律博客上发表了___篇题为《农村损害赔偿案件的特点、成因与对策》的调研论文,发表了___篇题为《村小学课间摔伤致死,责任如何认定》的理论研讨文章。今年我还被聘为省委___信息处特约信息员,同时还被推荐参评__年度马___日报优秀通讯员。

四、树立志向,提高思想境界与追求。

步入法院神圣殿堂,身肩法律神圣职责,维__律的公平与正义是我的一大心愿。考入法院系统后,我为自己订立了奋斗目标和志向,那就是做人民的优秀公仆,使法律的天平永不倾科。为此,我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工作中十分注重运用先进的司法理念提高思想修养。为使自己始终坚持“学搏而博,为党和人民终身奋斗”的理想信念一步步走向现实,我认真学习、实践“___”重要思想,以院党组开展的“先教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转变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重塑自身良好形象。由于表现良好,今年在院党组的教育、培养下,我如愿被批准为___正式党员。

五、廉洁自律,切实树立崭新形象。

法院是维护“公平与正义”的地方,为此法院工作人员的形象十分重要。对此,我进一步转变作风,坚持做到慎德慎威,慎始慎终,一点一滴磨炼意志,一点一滴砥砾品行,严格按院党组___实施的“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的要求,认真做好廉洁自律工作,默默地向宋鱼水、金桂兰式的先进典型学习,为维__院整体形象洁身自好。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与得失,我感触极深,我深知虽然工作上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与问题,我的工作绩效离院领导的要求,与___的期望还有许多急待改进与完善的地方,突出表现在:工作业务水平还不高,学习范围还不够宽,调研宣传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入。这些我都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对待并着力加以加进与提高,从而使自己逐步具备多方面的工作素养。当然,我深知要成长为一名高素养的知识型书记员、知识型法官,成长为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法院工作人员,我要努力的地方还很多,为此我将在领导的___,同事们的帮助下,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工作,不断争做多方面的表率,为法院工作,为法制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篇三:

__年__月__日,我考取__普通管理职位公务员在镇党委办工作。一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务实进取,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圆满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思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坚持把学习作为工作的推进器,以学习促进工作,不仅及时主动参加市__培训班、初任公务员培训班、镇政府每周集中学习等各级统一学习活动,而且认真坚持个人自学,深入学习了党和国家在农村基层的方针路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系统学习了___理论、___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这一脉相承的理论体系,重点学习了公文写作、新农村建设、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基层___建设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坚定了政治立场,明确了奋斗方向,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委政府保持了高度一致。一年来先后完成学习笔记___万多字,撰写心得体会___万多字,撰写调研报告___篇。

二、务实进取,全面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年来,在党委办工作中,能够及时认真完成文件起草校对,会议筹备,卫生清扫等常规工作,特别是协助分管领导开展了四项重点工作。

__省道拓宽工程。自__年__月至今,先后协助领导开展了补偿协议起草、调度会议筹备、补偿资金发放等工作。全镇清障工作于__年__月全面完成,居全市第一。目前土方工程已完成___%,工程进展顺利。

学习实践活动。自__年__月至今年__月,协助领导认真___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镇的学习参与率达到了___、___%,群众满意率___%。活动中,成功创新“三个模式”,健全“八项机制”,先后在莱西__简报、__简报和__日报第一版刊发了镇经验文章,得到__、__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__年的新农村建设。根据领导的安排,全程参与了__年确定的___个村庄的新农村建设,目前___个村庄已完成___个,硬化街道___万多平方米,另两个村已确定工期,所有村庄将于__月底完成。同时制定了“五化”成果管护机制,___各村利用群众门前承包、无职党员管护、专职人员管护等模式进行管护,真正使“五化”成果长期保护、持续利用。

林权制度改革。今年__月份全市林权动员大会展开后,领导安排我进入林改办工作。工作中能够协助领导抓好档案、会议筹备、工作监督、经验总结等重点,先后建立了村级档案54卷,镇级档案8卷。目前已全面完成第一阶段任务,顺利进行了勘界确数阶段,各项工作都走在全市前列,受到市林改办的高度评价。

三、严于律己,努力做好表率。

一年来我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中,对自身严格要求,严格遵守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始终把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上,脚踏实地埋头苦干。

总之,一年来,我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自身修养有了一定提高。但距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一是学习不够深入系统全面,往往什么需要就学什么,缺乏计划性和连续性。二是农村基层的工作经验比较缺乏,不善于创造性___农村工作难题。三是思路不够开阔,措施创新不足,对农村难点问题缺乏深入研究。

篇(7)

(一)司法调解再度受到社会关注的社会背景。我国的司法调解在历经“马锡五式”、“调解为主”、“着重调解”三个阶段的发展后,伴随着审判方式改革,在20世纪90年代后在司法审判工作中的地位一度被削弱,判决在人民法院处理案件中占居主导地位。但在特定民族历史文化与特殊的国情背景下,片面追崇西方法治主义,寻求单独依靠法治力量来解决各类社会矛盾的道路终没行通。并由此引发大量不安定因素。从国家局统计数据看,涉法案正在逐年攀升,给社会稳定带来巨大压力。如何处理急剧膨胀的社会矛盾,成为我国政治、法治建设必须研究的重大社会课题。基于此,在相关条件逐步成熟的基础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为司法审判工作指明了政治方向。贯彻中央精神,最高法院随后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发挥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的若干意见》,从多个层面对司法审判服务社会和谐进行了规范性要求。特别是肖扬院长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进一步就“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进行了全面解读,从而为运用司法调解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强大的政治基础和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司法调解再度受到社会关注的现实要求。司法调解作为一种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方式或手段,在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上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其所追求的终极目标与司法判决所体现出的法律强制力互为补充。从理论的层面看,司法判决更侧重于对违法抑或犯罪的惩罚,而司法调解则更注重于法律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是一种公权力主导下的私权力行使,如何寻求两种权力行使中的价值平衡已成为法律实施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但从司法审判实务来看,基于对法律价值的侧重,抑或法律人本身的职业素养所限,总习惯于不去寻求价值平衡而“依法判决”,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捍卫了司法的权威性,也减轻了自己对法律价值与社会价值进行决断的“两难”之累,但由此也引发诸多社会矛盾。这一矛盾在司法审判领域集中体现为“民转刑”案件日渐增多、“执行难”形势严峻、司法资源被潜在浪费、司法权威受到挑战,由此产生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正在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发展。特别是在国家司法救济制度尚不成形,而社会保险体系和诚信体系又极不健全的当前国情下,此类问题犹为突出,如何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基于现实的要求,司法调解便再度受到司法审判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关注。

二.司法调解与社会和谐的辨证关系

(一)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同志已经对和谐社会进行了充分完整的描绘:“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实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既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条件和根本目标。从内涵来讲,和谐社会,是指社会结构均衡、社会系统良性运行、互相协调,人与人之间相互友爱、相互帮助,社会成员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二)司法调解的本质特征。司法调解从法律层面理解,是指以司法审判权的介入和审查为特征,以当事人之间处分自己的权益为内容,其本质是在公权力主导下对私权利的一种处分和让与。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尽管仅在民诉法中作出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的相关规定,但从法理的角度理解,司法调解的范畴应更为宽广,内容应更为丰富,包括民事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都隶属于司法调解范畴,这既是司法调解的本质体现,更是和谐社会对司法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

(三)司法调解与和谐社会的辨证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保障社会和谐进程中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而司法调解作为我国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也是和谐司法的重要内容,更是社会和谐的“助推器”。从辨证法上看,社会和谐是社会发展所追求的目标,司法调解是司法保障和谐过程中的一种具体方式,二者是一种目标与手段的关系。

三.司法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功能和价值

肖扬院长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指出:司法调解作为人民法院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手段,因其自身的独特功能和作用,其积极意义是多方面的:“一是司法调解有利于在更大范围、更广大领域内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司法调解有利于促进人民内部团结,维护家庭、社区和邻里关系的安定,有效地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三是司法调解更能体现当事人平等主体的地位,发挥平等协商、平等对话的功能,创造更为和谐的气氛;四是司法调解更能体现法官居中的作用,体现公平、公正的职能作用,体现司法公开、透明的特点;五是司法调解更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六是司法调解有着悠久的历史,更适合于中国国情。”此六大积极意义集中体现了司法调解在促进社会和谐上的功能与价值。

但从司法理论与审判实务对司法调解进行再度考量,其对于和谐社会的功能与价值至少还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司法调解有利于弘扬民族人文精神,推进“以德治国”;二是司法调解有利于促进社会诚信体系构建,调节经济关系,保障社会发展;三是司法调解有利于缓解“执行难”压力,保护当事人的现实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四.目前司法调解在促进社会和谐中暴露出的问题

应该肯定地讲,司法调解在我国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对于促进法治的完善、社会的进步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任何制度的发展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不断认识、不断完善,甚至重新进行体系设置或重构。当司法调解在和谐的潮流中再度受到重视的时候,我们必须对其进行再定位与再审视,只有从中发现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从而进行完善与重构,才能最终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与价值。

立足于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本院司法调解工作实际,从辩证法的角度分析,笔者认为,当前我国的司法调解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以下二个层面。

一是法律制度层面。我国的行政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从制度上对行政审判运用调解方式结案进行了彻底否定,但从司法实践看,运用司法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已渗透到司法审判的各个领域。并且,行政调解作为一种非司法性质的处理问题方式已被“合法化”,与此同时,行政协调作为行政调解的同义话语已在司法审判领域受到关注。这种法律制度与司法实践的相悖必然对审判职能的发挥有所制约。另外,即使在对司法调解做出明确规定的民事、刑事诉讼法中,也对调解的原则、适用范围做出了诸多限制性规定,如《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其对“事实清楚、分清是非”的规定与当事人民事权利合法自由处分原则明显相悖,且增大了法官没有实际意义的工作量,不利于调解工作的开展。还应该指出的是,对司法调解缺乏程序性的法律规定,也常使其功能受到限制。值得肯定的是,最高法院在刚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发挥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的若干意见》已对司法调解进行了重新定位,对更好地开展司法调解工作必将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

特别值得提出的是,对执行和解也应一并纳入司法调解的范畴予以重视与研究,这是我们当前缓解执行难的一种有效的司法手段。

二是司法实务层面。这一方面涵盖的内容较为广泛,集中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1.受案件数量的攀升及调解工作量的加大影响,法官在思想上认识不够,投入的精力不足,实践中更多的是通过判决结案;2.过度追求调解结案率而使案件限入久调不决,未能真正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3.司法调解程序作为司法审判程序的一部分,没有单独的可操作性规定,不利于提高司法效率,也不能真正体出其独特的优势;4.随着年轻法官队伍的壮大,虽然在法学理论上较“改良”前的法官有较大提高,但基于社会阅历的不足、生活经验的欠缺,司法调解经验与技能有限,也限制了调解工作的开展;5.基于基层法院财力所限,多数法院没有专门的调解场所,无法创造适于调解工作的特定氛围,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司法调解的成功率。等等。

五.我院对做好司法调解工作的探索与尝试

基于以上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在促进社会和谐上的职能作用,除对现行司法调解的法律制度进行必要的补充完善外,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这也是我院在司法调解工作上的有益尝试:

一是明确思路,突出诉讼调解重点。思路决定出路。我院新一届法院班子组建后,集群智,广纳言,加强审判调研,注重司法统计分析。面对县域经济欠发达,“执行难”日渐突出,压力增大,社会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立足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县域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贯彻十六届六中全精神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发挥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确定五年构想的“四大战略”和2007年的“12445”工作思路时,明确提出要突出两个重点——加强诉讼调解和执行工作,为强化诉讼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也为做好诉讼调解工作明确了新要求。

二是提高认识,弘扬文明和谐理念。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强化和谐理念,加强诉讼调解,我院注重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注重学习引导。把和谐理念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形势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常抓不懈,注重重点辅导,增强法官对社会和谐、司法和谐的深刻认识,积极引导干警增强运用司法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二是注重案件效果分析。适时组织审判业务庭室加强对所结案、案件分析,通过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综合评定,让法官深刻认识调解对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把“案结事了”的司法工作要求落实在审判实践中,体现在促进和谐中。

篇(8)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工商的奋斗目标,切实转变行政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公信力和执行力,强化法治工商能力,健全法治工商长效机制,努力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再上新台阶,为苏区振兴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培养巩固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局长办公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多种方式,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年内集中学法不得少于4次。(机关党委、监察室负责)

2.组织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班,努力培育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人教股、法规股负责)

3.加强公务员的普法教育。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0学时,学法情况和考试成绩应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人教股、法规股负责)

4.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继续开展好省局“每月一法”在线考试学习活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更新知识培训,采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检验培训效果,对测试不合格者限期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建议离岗培训。(人教股、法规股负责)

(二)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工商规范性文件质量

5.做好新出台法律法规实施工作。新制定的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制定宣传、培训、执法、评估等具体实施方案,提高实施效果。(法规股、商广股、消保局、消协负责)

6.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工商部门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建立全系统规范性文件库。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不出纰漏,要对已实施规范性文件进行必要审查,红头文件大过法律的,一律纠正。(各业务股室、办公室、法规股负责)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化水平

7.增强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凡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机关应当通过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布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时间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办公室负责)

8.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法制机构要从决策事项是否属于政府法定权限,决策内容是否合法等方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法规股负责)

9.积极开展决策风险评估。探索制定重大决策项目清单,凡属重大决策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办公室负责)

(四)增强执法监督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一支队伍办案”机制,减少行政执法层级,解决交叉执法、多层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公平交易局、人教股负责)

1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平稳落地,顺利实施。按国务院、省政府要求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列入政府目录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布。以信息化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各有关业务股室、法规股负责)

12.编制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对行政执法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编制行政执法权力目录,明确行政执法权力名称、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内容、执法方式、执法程序和监督办法,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力的管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业务股室、法规股负责)

13.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加大行政指导工作的广度、深度,提高与各项业务工作的融合度,以行政指导为抓手,推动行政执法监管方式和职能转变,抓好九江等地行政指导经验总结推广工作,进一步打造“行政指导监管品牌”。(各业务股室、法规股、基层分局负责)

14.实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公开行政执法权力目录、自由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结果、投诉举报方式和法律救济途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业务股室、信息中心、法规股、基层分局负责)

15.推行网上行政执法。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务系统功能,加强处罚裁量的网上监督,对执法办案全过程实行动态实时监督。(公平交易局负责)

16.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商品质量(农资)、广告等领域的执法监督、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监察室、法规股、有关业务股室、基层分局负责)

17.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过错问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明确行政执法监督的责任,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对行政执法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监察室、法规股负责)

(五)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增强矛盾纠纷化解效力

18.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全面推广“诉调衔接”工作经验,主动融入“大调解”机制。加强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人员、经费、场所、设施设备到位,深入开展“进千家门、解万户忧调解为民”活动,进一步打响行政调解工作品牌。(有关业务股室、法规股、基层分局负责)

三、工作要求

篇(9)

一、土地征收中土地勘测定界的应用概述

土地征收勘测调查工作是在土地征收实施主体国土资源局部门组织下,邮政部门、勘测定界单位、用地单位、项目用地范围内各土地权属单位之间相互协调、配合工作勘测定界单位须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规定的程序和规范绘制土地勘测定界图。

土地勘测定界是根据土地征收、征用、划拨、出让、农用地转用、土地利用规划及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工作需要,实地界定土地使用范围、测定界址位置、调绘土地利用现状,计算用地面积,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用地审批和地籍管理等提供科学、准确的基础资料而进行的技术服务性工作。

二、土地勘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及处理方法

在土地勘测过程中,由于土地现场情况复杂多变,经常出现已经掌握的图纸成果与现状小一致、相邻权属单位之间存在争议、土地利用现状图地类、规划图地类与现状地类不符等等,需要进行认真分析加以解决。

1.土地勘测调查准备工作

收集项目拟征地范围所需的1∶500地形图、规划局批复的项日用地范围图,1∶1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500地籍图、土地权属界线图、遥感(航摄)影像图等图件以及该用地范围内已知权属单位的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土地征用批文、土地划拨协议书、土地出让合同、违法用地处罚文件等)

外业工作前首先先对权属界线图、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核,将审核合格的行政界线、权属界线勾绘到工作底图上;对无上述权属证明材料或权属界线模糊不清的应在工作底图上标记然后对土地利用现状图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进行地类比较,两图地类不一致的地方在工作底图上标记,同时地形图上房屋、院落、高压线等地上物在外业测勘时要重点勘测。

2.权属情况调查中的问题以及处理方法

在土地征收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就是土地权属确认,它直接涉及土地权利益双方的经济利益,如果这项工作存在着缺陷或手续不完备,均可能会导致在征地拆迁阶段工作受阻,甚至引发司法诉讼。因土地权属调查一般按照“先国有后集体”的原则,将拟征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按照已经掌握的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扣除,然后对剩余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调查,目前测绘单位数量繁多,各测绘单位之间在坐标转换中所使用的参数存在差异,在使用别的测绘单位的测绘成果时,要注意好测绘成果的接边工作,防止土地漏征或重复征用集体土地。权属无争议的,做出村界确认图,去涉及的村委会确认,并在图纸上加盖村委会公章确认,对有争议的集体土地界线,由村委会派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指界,由涉及的各村委会负责人现场协商确定,由测绘单位用仪器现场测定坐标,埋设界址点桩

3.权属调查中的难点

(1)年代久远的用地单位的土地权属的确认。在土地勘测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年代久远的用地单位,提供不出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由于我国的土地管理局成立只有20多午时间,而一些土地是在1986年前就征用了,这一部分的土地征用资料很难查找到,部分划拨土地至今都可能没办理土地使用证。对于这些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要去用地单位、所在村村委会、城建档案馆等多力查找征地材料,以确定当时的征地范围,不能直接用实测围墙等现状地物来确定其权属界线,以防止当时代征的道路、绿化带、河流等误当做集体土地,重复征用。

另外对拟征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公路等基础设施,没有任何征地资料,有些公路是上世纪90年代前修建的乡级、镇级公路,对于这些要由土地主管部门、所在村村委会、交通部门等共同协商确定其土地权属,并出具相应说明材料加以说明。

(2)违法用地。违法用地是指土地使用人没有依照有关法律办理相关手续擅自使用土地的情况,在经过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后,其权属性质仍保持不变,不以处罚而转变囚。

4.地类的确定

篇(10)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X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法官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通过两个多月的实习,获得了一些初浅的体会。进XXX法院后,我被分在了民一庭,这对我是很有利的,因为民一庭是整个法院里案子最多的庭。我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一些社会经验,这是在学校和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终生受益。与此同时,我也看了许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入了角色。负责带我实习的法官们都很耐心地指导我、精心地为我答疑解惑,让我学到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

在民一庭实习的两个多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整理卷宗几十份,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完后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尽管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传帮带,使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

2、旁听案件。XXX县法院管辖人口较多,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杂的,刚去的那段时间几乎每天都有开庭。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听的案子就比较充足。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3、做庭审的临时记录。在庭里的书记员的指导下,我在庭审过程中试着做过几起案件评议时的记录,由于平时我们在速记这方面锻炼较少,搞模拟审判时的书记员记录都是假的,庭审笔录都是早就准备好的,所以在记录的时候不能全面的记录下来,只能记住一些重点和大概。我觉得我们的教学活动中应该增加速记这方面的培训,因为虽然现在庭审笔录全国的法院系统都是用亚伟速录系统电脑记录,但在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在开合议庭评议这样的临时会议的时候还是用的手工记录,并不是每个场合都能用得上电脑,过分的依赖现代化办公设备会使人类退化。

4、写一些法律文书,在实习期间,曾帮办公室的法官草拟了几份民事裁定书,写过两分公告启示,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记得写的第一份裁定书是一方当事人撤诉,基本格式就是先介绍当事人情况,原告,原告人,被告,被告人,案由,撤诉的理由,然后是经本院审理,认为原告的请求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准予起撤回起诉,诉讼费用减半由原告承担,就这么简单的一份裁定书我写了四遍才合格!原因就在于措辞不严谨,法官让我改了三次才送给庭长签字,真是惭愧!回来后狂看司法文书写作的格式,后悔当初老师讲时自己没好好听,真是应征了那句古话,“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须深行”。

5、跟随一位姓龙的法官到县城周边区域调查案件,送达法律文书。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签收个送达回证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给他耐心的解释半天,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收只是表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现在才体会到中国法治进程缓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

在法院里呆了几个月,对这里受理的案件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XXX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

1、离婚纠纷,一般需要公告送达的或者涉及财产的稍微复杂的离婚案件都由民一庭受理。法院对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第一次离婚的如果不是婚姻法规定的那几种如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改,一方有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夫妻分居满两年的等等这些强制规定的,一审都是经调解无效后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但如果半年后原告再以相同理由提起要求离婚的,法院审理时如果调解无效一般都会判决支持离婚,所以现在要离婚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次不成,再来一次准行。

2、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案件的共性:一是受害人及其亲属依法维权意识增强,案件增长幅度大。二是原告索赔数额高,原告胜诉率高,获赔数额相对较少,精神损害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唯有一件因受害人死亡,法院才支持了原告方精神损害赔偿一万元。三是车辆及人员的流动性,法院受理案件后,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开庭传票比较难,直接影响了案件的审理进度,增大了案件的审理难度,审理周期相对较长。四是判决裁定确定的民事赔偿执行不到位现象突出,法院受理的该类案件,大多是肇事者无能力赔偿或双方就赔偿额度未达成一致意见,交警部门调解不成的情况,这严重影响当事人权益和司法权威。

两个多月的法院实习使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

实习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轻松似的,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我一直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人生因为经历而美丽。我想在XXX法院实习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永远成为我记忆中一抹靓丽的色彩,因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独立地生活,如何凭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诚赢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赖,如何尽己所能关心需要帮助的人。如果经历也是一种积累,那么这两个多月来无疑使我变得自信而富足。最后我要说的是:实习的最大收获就是悟出了一个道理,路还很长,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二】

实习前言

实习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不可缺少的一段重要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巩固知识;实习又是对每一位大学毕业生专业知识的一种检验,它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既开阔了视野,又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也是我们走向工作岗位的第一步。

首先,我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XX文理学院法律系和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四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并从事了一些书记员的工作。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商法及民事诉讼法,对民商法和民事诉讼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的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以下是我的实习的自我鉴定。拟从实习目的、主要实习内容、实习主要过程、实习、学习与生活、实习所感所想,收获体会六方面进行总结。

一、实习主要目的

把对法学特别是民商法和民事诉讼法书本学习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的民事诉讼实务中去,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检验并巩固了自己四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

二、主要实习内容

实习所在的部门为XX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内容全面,无特定实习岗位。实习期间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并从事了一些书记员的工作。具体的实习内容有:听庭(旁听),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包括 买卖合同纠纷、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离婚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抚育、抚养关系纠纷、一般劳动争议其他劳动争议、经营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其他财产损害纠纷、商品房违约造成的财产损害纠纷、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财产权属纠纷、分家析产纠纷、其它赡养纠纷、抚育费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等案由的案件;阅读、了解熟悉各种民事诉讼裁判文书、司法文书及其他相关文书,包括一审民事判决书、二审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民事答辩状、民事上诉状、民事调解书、人的词、法院的上诉函件、发回重审的函件、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卷宗整理工作,具体包括,到文印室拿裁判文书,盖核对无异章、敲院印,然后折好卷宗封面,按清单顺序整理材料,敲上页码,填写好卷宗的清单,再写好封面,由各审判员、书记员签名,盖上长期或短期的保留期限,最后到档案室归档;其他工作,包括退卷、送快递、和送达回证、传票、合议庭通知、排期指定书的院印盖章、拿送信件报纸和杂志、调档案、打字、复印资料、到法院图书馆看法学书籍杂志等等。

三、实习主要过程

20XX年4月17开始实习。初来乍到,对XX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建筑结构空间分布很不了解,以至于从第五法庭到519办公室小何师姐都要问“你知道怎么走回去吗?”。幸亏我的方向感较强,很快就大致了解了各个楼层及重要办公室的分布,这使我实习学习进展过程加速不少。实习第一天必要任务肯定是认识熟悉各位老师(按认识顺序为蒋、李、卢、黄、许、许)以及一同实习的师姐小何。她们都还年轻,都很热情,没有一点生疏感,我也很快融入了519这个我即将要工作近2个月的地方。就这样我的实习就开始了。第一天早上我看了好几份民事判决书,相对于书本上虚拟的范本的缩略、枯燥,我感受了现实的判决书的具体、生动。并留意了民事判决书格式和一些内容的写法。

下午送了一些法律文书的快件送后,去第五法庭听一个一审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级法院的一审案子数量是比较少的,所以我算是比较幸运。此案的具体案情是原告租用第二被告的仓库,因同租用第二被告的仓库的第一被告改变照明线路引起火灾造成了原告巨额财产损失,原告请求第一被告赔偿财产损失,第二被告负连带责任。经过了法庭调查程序,然后进入激烈的法庭辩论,之后进入双方的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此案没有当庭宣判。退庭后回到办公室我就看看一些司法文书和随身带的法律法规。4月18日,在第十三法庭听了个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案件,案件的焦点主要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是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关系还是内部职务行为,此案最后调解掉。

其他时间对照着现实的各种法律文书,看法律文书教程,颇有收获。还学会了盖各种章。4月19日,通过一个二审的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了解了“庭询”这一二审民事案件常用的而教材上并没提到的开庭事项。庭询是指二审民事案件,如果当事人均没有新的证据,一般不开庭审理,往往由主审法官询问当事人一些不清楚的案情,以及询问当事人是否接受调解,然后根据一审审理查明的材料和询问的情况,作出判决。并亲历了一个背靠背的调解过程,背靠背的调解方式是和当面调解相对,是对当事人分别做思想工作的方式。

领略了审判员的民事调解艺术。4月21日,在第三法庭,听了个不是以“官”的身份的“民告官”的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子,该案认定的主要事实是诸暨市大塘镇政府设定的垃圾投放点有安全隐患,原告的母亲某日晚在倒垃圾时不幸掉进河里淹死,政府因没有尽管理的义务负主要责任,原告的母亲也存在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庭后学习了整理卷宗的一些工作,如折卷宗的封面、打页码、写清单、贴封条、盖公章等并阅读了大量法律文书。

4月24日早上,参与了在十三庭开庭进行证据交换过程,得知证据交换是审前程序的重心,证据交换的时间在当事人答辩期届满后至开庭审理之前,这一制度的设立,有利于证据的充分采集,有利于当庭质证认证,有利于开展调解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而证据交换的适用范围为案情比较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下午去复印室复印诉讼材料,了解复印机的多种操作。4月26日早上,和蒋老师去去开庭了,是个离婚纠纷的案件,离婚案必经调解程序,但没有调解成功。往后也听了不少离婚纠纷的案件,这反映了离婚已是应受关注的个社会问题。下午学会退卷工作。往后几天在法院图书馆看了些好书,比如邱聪智的《新订民法债编通论(上、下)》、林诚二《民法债编总论-体系化解说》。五一长假后听了劳动合同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等一些案件,进一步了解民事审判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5月14日,目睹了许枫老师如何处理“紧急事情”。

许老师通知一个远从四川赶来XX打赢官司的中年妇女来拿传票。那中年妇女由于某些原因急着要回家但拿不到钱没耐心很气愤,很固执扬言要剁上诉人(原审被告)的手指。许老师苦口婆心,从她的利益角度入手,分析了不来拿传票,就需要公告……,最后说服了她。5月25日,去立案大厅处理一些诉讼发票的。5月28日,早上连听两个案件,一个是一审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第二被告对该案提出了管辖权疑义。所以没正式开庭,只进行了谈话了解一些情况。另一个是属于“一审就应该调解掉的案子”,因为有一些案件,诉讼成本过大,并且不能很好的现实的解决矛盾,调解或许是条好途径。其他时间,还听了一些其他赡养纠纷、经营合同、租赁合同纠纷等多起案件,学习了一些民商法和民事诉讼程序的知识,在忙时,还帮忙从事一些书记员的工作。

四、实习、学习与生活

实习本身就是一种学习。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法院的老师们求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以及理论和实践知识,经常参加了多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丰富的实物的司法文书,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民事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开始实习后,实习成了生活的一部分。生活需要安排,实习中坚持每天早睡早起,中午午睡,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这使我在工作中充满活力。生活需要态度,工作也有工作的态度和纪律。实习中的很多工作,有兴趣就很容易做好。但还有些事难免会比较枯燥的,像一些书记员的工作,如折封面,敲页码,写封面等。其实每次折封面的数量并不需要很大,但一封面要折六个折,且卷宗封面很硬需要重力压过才能定形,距离较近的折痕(第三或四折)是很难折的,因此折封面会是比较麻烦的工作。对此我以我的短暂经验总结了个高效率的方法(全省卷宗是统一样式的,各个地方都可以借鉴),就是先折第一,第三或四,第六个折,再折第二、第五个折,用重力压一下,然后转过封面以第二、第五个折为支撑折第三或四折,再用重力压一下。这个动作很流畅,转封面只需一次,重力压只要两次,能提高效率50%左右。

敲页码有时要一连敲几百个,这是个很没技术的工作,刚开始有时心里会有抵触。我的处理是双手轮换的敲页码,用右手时追求速度,用左手时赋之予激情,“激情”是指多用左手可以开发右脑。有了这个想法,我可以很快完成任务。写封面时,自己可以设立多加个目的,如练好书写。这样可以增强行动力,并做的完美。其他如复印上百页的诉讼材料时,你可以找出最佳的前后两个按按钮的时间间隔,用心这很容易找出,根据这个频率,机器的启动复印速度是最快的,并且在复印时你还可以跟着节奏做腹式呼吸,调解一下疲惫的身心。以上就是针对这次实习中不是很喜欢工作的处理或诀窍。处理好这些事情你的工作生活就会很愉快很轻松。

五、实习所想、所感

实习是一种经历,只有亲身体验才知其中滋味。“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这段实习过程中,学到了很多,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那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且除了专业的实践经验外,生活中工作中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学习。因此我个人觉得像法学这样实践性强的学科,应多组织一些实践教学活动,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让学生们多接触社会和专业的实践活动。

“打赢官司不一定就有道理,一点都不退让,有时候反而输了日常的理”,这是第五法庭王审判长在一次调解中说的一句话,让我感受颇深。在实习中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我了解到现实中很多的民事纠纷案件都是通过调解解决的。因为在民事纠纷中法律更多的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但不一定是最好的方法。法律不是万能的,很多时候判决判了,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还存在着,法律并不能消除矛盾。“打赢官司并不意味着事情就结束了,有时官司打完矛盾还在,这并不是想要的结果。”调解是双方自愿答成可接受的协议,调解可以减少诉讼成本,相比判决也可以一定程度修复当事人双方的矛盾。一个合格审判人员必须懂得调解的艺术。要具备调解的能力,这要求审判人员要有很好的亲和力,又依法办事不失威严,能给人民群众信任感,既能言之以理,又能动之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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