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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认真按照国家七部委 "质量月"活动提出的要求,紧紧围绕"抓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转变"活动主题,全面做好质量管理工作。要建立组织领导机构,领导亲自挂帅,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认真实施好各项工作。要通过"质量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制度建设,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二、立即行动、认真实施,做好"质量月"活动的各项工作
立即行动起来,通过各种方式做好"质量月"的宣传、组织和动员工作,全面落实和督促各相关企业开展"质量月"活动。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和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提高企业追求质量的意识。在"质量月"活动期间,要落实和督促企业在每一个施工现场以各种方式开展对质量法规、标准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通过在现场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图画和设置相关知识普及栏目等措施,着力营造"质量月"的浓厚氛围,同时要组织企业开展以"查质量意识、查质量水平、查保证体系、查标准执行情况、查计量检测保证、查现场管理、查质量损失和访问用户"为主要内容的"七查一访活动,认真开展现场自查自纠工作,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市建筑企业管理站要落实企业通过民工学校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质量意识的教育,全面开展一次质量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市建筑业协会要集中开展一次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各部门要努力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全面提升企业的质量意识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强化质保体系的建设,提高现场管理人员和广大民工的质量意识。
三、加强管理,进一步做好全市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管理工作
进一步开展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的专项治理工作,坚持长效管理,迅速提高我市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一是继续坚持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每月检查、通报和专报制度继续开展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全覆盖检查;二是严格保障性住房工程分户检验制度,加大对分户检验监督检查不合格项目的处罚力度,并严格落实措施督促整改,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管;三是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督检测的比例,特别是对结构质量,将重点加大检测范围和数量,开展检测机构工作质量专项整治,确保结构质量;四是建立保障性住房质量投诉的快速受理和处理通道,有效落实责任和措施处理质量问题,及时化解矛盾;五是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各部门已经建立起来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各项质量安全管理专项制度、措施和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坚持长效管理,重点突出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过程的控制及质量通病的防治,重点突出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竣工验收条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及实体质量的督查与控制。
四、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大检查
按照市建委工作安排,结合 "质量月"活动的开展,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巩固前阶段各项工作成果,组织开展2010年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执法大检查工作。
(一)检查的组织实施
执法大检查工作,由市建委统一指导,各部门分头负责组织和实施。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领导,组织检查组,对受监工程进行抽查,检查数量不得少于各部门受理监督工程总数的10%。市建委也将组织督查组,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和有关工程进行重点抽查。
(二)检查要求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进一步完善监督执法的各项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执法水平和工作效能的同时,立即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执法检查工作,要通过对施工现场的集中执法检查,重点督促和落实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和各项保证体系的贯彻实施,重点加强对法人、对企业的监管,规范企业行为。
检查内容:集中抽查工程现场,检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和工程现场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实际情况;检查企业在现场开展"质量月"活动的工作情况;检查夏季高温和防汛抗台期间,施工现场各项防范极端灾害性天气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工程设计和建筑节能有关规定的落实实施情况。
1、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程序的实施情况和工作质量。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审查机构的资格认定、工作质量情况,勘测、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签发设计变更等工作质量情况。按照《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检查设计和现场的落实实施情况。
3、施工企业工作质量检查。质量、安全责任行为检查,包括质量、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并落实到位,质量、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是否健全,两项许可是否及时认真执行,是否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项目技术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到位等。现场结构质量、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包括有关工程管理技术资料和实物状况及实体检测情况。贯彻执行"质量月"活动各项工作情况。
4、监理工作质量检查。检查监理人员现场到岗情况及上岗持证情况;检查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是否按规定内容编制,是否按规定经过审查批准,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的针对性、操作性。检查监理单位现场质量控制情况,包括对施工单位人员资格审核制度执行情况,分包单位资质审核制度执行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制度执行情况;建筑材料质量报验制度执行情况,隐蔽工程报验制度执行情况,监理旁站制度执行情况,见证取样制度执行情况,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技术复核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审核制度执行情况;工地例会制度执行情况,监理日记、监理月报情况,工程变更管理情况等。检查监理单位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监督情况。
5、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结合现场,检查其对材料和实体检测的有关工作质量。
(三)时间安排
各部门认真按照通知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集中执法大检查,并于9月25日前结束此项工作。
(四)检查结果处理
各部门检查完毕后,立即将集中执法检查的工作情况和结果进行汇总,及时上报市建委,市建委将向全市通报检查情况。对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各部门应采取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等措施,责令企业落实项目部进行限期整改。对这次检查发现的有严重违反国家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相应工程监督机构要做好取证及立案移交工作,凡在这次检查中被责令停工整改的或复查中发现企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以及企业不认真开展"质量月"活动的,市建委将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通报批评并实施市场与现场联动处罚。
五、认真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质量
(一)坚持规划先行理念,全面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构建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城市化、建设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提高城乡规划编制水平,健全城乡规划决策机制,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监管,完善健全城乡一体的规划管治制度,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战略导向、统筹协调和空间资源配置作用。主要做好“五抓五促”工作,即:抓规划编制,促进规划体系完善;抓规划引领,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抓城市设计,促进城市品位提升;抓规范管理,促进权力运作公开;抓队伍建设,促进管理水平提高。具体做法是:积极配合上海同济规划设计研究院做好县城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资料收集、调研工作,及时对接县城最新规划建设动态,包括近期已挂牌及拟挂牌的地块情况、重大项目的专项设计等等。重点对城镇体系规划作专题研究,以更好的统筹城乡发展。同时,我们还邀请上海同济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高资质、高水平的编制单位负责我县乡镇总规的修编工作。全县23个乡镇除车门、四河两个乡尚未明确规划编制单位外,其他均在编制过程中。此外,双沟、半城、梅花、石集等4个乡镇镇依据新一轮总规修编,正在进行重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截止2013年5月,我局共出具乡镇规划设计要点及用地红线图11份,涉及出让土地614.27亩,预计开发总量可达65.53万平方米。上半年共审批孙园宏源小区、龙集龙庭嘉园等6个居住区规划。同时,我局还进一步深化专项规划、城市设计和各地块规划编制工作。一是配合交通、教育、卫生、城管等相关部门分别完成了公交站台、中小学校、医疗卫生、公共停车场、农贸市场等各公共设施布点工作;二是开展奥林匹克体育公园、八个出入口、汽车城4S店集中区等重大项目规划编制工作,近期还将启动S121两侧片区规划编制工作;三是抓好各开发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今年上半年以来,完成花鸟市场、征东软件园、东尚花园、公安监管场所等4个项目约38万建筑面积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工作;四是主动服务城乡建设经营。完成大修厂、南山龙郡东侧、城市花园西侧、佳和新城等15个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442亩)的用地红线图及规划设计条件拟定工作。五是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围绕“9110工程”和“2013年城区建设项目开发计划”,配合主体单位推进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开展了城区路网、地下管线梳理工作,确定了道路横断面设计。同时,完成花鸟市场、东尚花园、半岛花园、河滨一号、天星花园、孙园宏源小区、龙集龙庭嘉园等14个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核工作并报评审委员会审批通过;组织评审半岛国际、首义中央公馆、澜庭湾等6个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切实把好方案审核关。
(二)严把工程质量关,全力以赴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进度
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品位,切实把重点工程打造成老百姓的放心工程,上半年,我局从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程序、原材料进场、工程实体检测、施工工艺、竣工验收等六个环节入手,严把工程质量关。我局质监站联合建管处,以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查、季度检查等相结合的形式,对全县在建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监督,特别是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安置小区工程进行重点检查。针对现场监理人员存在的人证不符、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精等问题,我局重点对监理的持证上岗情况、施工资料的审批情况以及现场监督控制情况开展监理专项检查,实行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指纹考勤,定期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人员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季度大检查工作总结会上进行通报,符合清出市场条件的立即清出市场。上半年在监督巡查、抽查过程中,我局共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28份,发现不良行为,给予不良记录10条。上半年,我局共新受理工程监督申请注册351项,建设规模73.4万平方米,去年接转监督工程587项,建设规模266.38万平方米,总监督规模339.8万平方米,监督工程中城区监督覆盖率100%,乡镇监督覆盖率90%。通过对工程实体的抽测,保证了试块反映实体质量的有效性,促进了实体质量的不断提升,通过抽测,既提升了工程质量水平,也增强了施工、监理企业的实体质量意识。今年上半年竣工工程77项,总建筑面积37.9万平方米,其中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98.00%,上半年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所监督工程总体质量水平呈现上升趋势。目前,我局承担的90余项重点工程项目和10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大部分在按序时进度推进。
1.市政道路工程
正在实施和即将实施的道路工程共计17项。其中有4项是2010年结转工程(包括太湖路、韶南路、运河路、衡山南路),这4条道路均已完成80%。今年新开工的3条道路是祁连山路(S121-淮河路)、沱河路(武夷山路-蚕桑场)和北戴河路,正在实施中。下一步即将开工的有淮河路(S121—祁连山路)、汴西路(黄河路-青阳南路)、五台山路(泗洲大街-顺河路)、健康西路(五台山路-衡山路)、黄河小区北侧5条道路,这5个项目勘探已完成,图纸设计正在进行,现正在办理立项手续。
2.路灯安装工程
2013年我局计划实施21条道路灯安装工程。目前已经完工的有青阳供电所东路和黄山南路两条道路路灯工程;五台山路和汴西路正在施工,此外有7条道路正在设计招标,另外有10个项目由于道路建设未完工,暂不能实施。
3.环境景观工程
围绕2013年争创省级园林城市的目标定位,今年,我局计划实施4条风光带和城区6大出入口景观绿化及部分道路和道路节点绿化工程,共计26项。目前,正在实施的景观工程除2010年结转的5项工程将于近期完工外,尚有早陈河风光带东侧(嘉陵江路至北戴河路)、高速路入口(收费站至泗州转盘)、梅花火车站方向建设北路出入口(金沙江路至钱塘江路)以及黄河路(汴河-武夷山路)、武夷山路南延两侧绿化工程和部分道路节点景观工程正在施工。另有濉河风光带南侧(青阳南大桥至跃进桥)、汴河风光带东侧(汴河大桥至黄河路大桥)、S121南京方向出入口(S245至洪桥转盘)3项工程计划下半年实施。此外,老濉河东侧风光带(洪桥转盘向南)、S121宿迁方向出入口(金沙江路至长江路)、黄山路S232洋河镇方向出入口(金沙江路至青阳东桥)三项工程正在进行方案设计,考虑到该三项工程造价约1个亿,为缓解经济压力,建议明年实施。其他道路绿化工程待道路实施完工后再行施工。
4.市场小区工程
今年,我局承担精品小区13项、危旧房改造工程6项、商贸市场工程5项、旅游重点工程3项、公共设施项目2项。目前这29项重点工程中已开工项目15个,尚未挂牌项目3个(二里坝小区西侧、三中南侧、原检察院片区),已挂牌但规划方案尚未通过审批项目11个。目前,所有在建项目基本按照序时进度逐步设施(其中玫瑰西班牙项目地块中电信局基站及二层办公楼尚未拆除;富园天郡、富园广场项目地块内尚有部分住宅楼等建筑未拆除到位)。尚未挂牌的3个项目为2013全年计划挂牌项目,部分已列入挂牌计划。已经挂牌但规划方案尚未通过审批的11个项目分别为:首义中央公馆、河滨一号、半岛国际、澜庭湾、佳和新城、银河国际广场西北角、洪盛购物广场、橘子洲头。其中河滨一号、半岛国际、澜庭湾和洪盛购物广场方案正在报批中,其余正在进一步完善规划方案。另大修厂地块、南山龙郡东侧地块、城市花园西侧地块刚刚完成土地挂牌手续,目前开发单位正在做相关准备工作,进行方案设计。上半年,我局共对150个单体工程进行分户验收监督及全数复核,总面积46.5万平方米,分户验收覆盖率100%,与同期相比,投诉下降28%,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及复核工作得到社会认可。截止目前,我县城区房地产新开工面积5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7.93万平方米。城区批准预售面积约42.2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33.65万平方米,商业8.56万平方米)。上半年,办理产权发证5987本,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售2780户,面积32.46万平方米,现房抵押登记1894户,二手房交易327户,交易面积212191平方米,交易额2.01亿元,征收契税676万元。目前,城区住宅在建或许可销售的楼盘共计24个,其中取得预售许可销售的16个,别墅1个(金鼎湾),安置兼自销2个(周李小区、中皇城),动工在建尚未取得预售许可或合同备案的5个(星河上城、翡翠庄园、瑞丰翡翠城、香江花城、卧龙湾);在建的专业市场5个(波涛物流城、红利来建材市场、农机大市场、洪泽湖水产城、花鸟市场)。即将开工建设的项目6个(半岛国际、河滨一号、中央公馆、澜庭湾、富园广场、洪盛国际购物广场)。
(三)以保障民生为重点,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13年,我局进一步明确任务,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在旧城拆迁改造过程中推动城市建设,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当作—项改善民生的重要工程,按照以需定建的原则,在保障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同时,积极做好绿化、管网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品位;按照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的原则,实现公开公平合理分配,以不同的保障方式解决城区低收入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今年,我局负责启动实施7个保障性住宅工程。上半年已经启动的有楚天小区高层、黄河花园和杉鑫小区3个项目。其中黄河花园和楚天小区高层项目进展顺利,预计分别于2013年底和2014年底竣工,但是杉鑫小区由于附近住户阻挠施工,导致工程无法开工。计划下半年实施的主要有红星花园(天星花园西侧)、牡丹花园、富康花园北侧、高庄公租房省级示范区4个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征地拆迁和图纸设计。此外尚有2010年结转工程3个,即东方花园西区、太阳城二期和富康花园二期。目前富康花园二期主体已全部竣工,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实施,计划7月底交付使用;其他两个小区多层已经竣工,高层计划年底竣工。至2010年底,我县共开工建设了天星花园、富康花园、东方花园等10个保障性住房小区,总建筑面积172万平方米,共16500余套,总投资达24亿元,目前已建成面积140万平方米,在建面积约32万平方米;解决了12325户安置保障对象、2510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331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问题;同时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621户次,总金额300.297万元,财政收购保障性房源500余套。我县连续四年被表彰为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
(四)突出城当城建理念,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