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贸易壁垒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22 21: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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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贸易壁垒论文

篇(1)

发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规,对进口农产品形成了通常所说的“绿色壁垒”。绿色壁垒主要包括国际和区域性的环保公约、国别环保法规和标准、检验和检疫要求、“绿色包装”和标签要求、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等自愿性措施、生产和加工方法及环境成本内在化要求等。动物福利问题则尤其为欧盟所重视,例如,鸡场饲养密度一般为12只/m2,欧盟却提出每平方米只能养10只,理由是密度太大,鸡会感到不“舒适”。由此养殖成本增加,形成贸易壁垒。

最典型的就是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这一直是国际争论的焦点。美国由于占据转基因技术的制高点,对转基因食品的推广持积极态度,而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则坚决反对,由此也引发了有关转基因农产品进口管理措施的讨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呈日益升级的趋势。例如,日本自2003年起在全国推行“大米身份认证制度”,即凡进入日本国内市场的大米必须标明品种、产地、生产者姓名和认证号码等,否则不允许销售。“大米身份认证制度”推行之后,日本各地又对新制度“层层加码”,把认证范围推广到蔬菜,要求市场上销售的本地蔬菜都必须有认证标志。对中国蔬菜等农产品来讲,今后进入日本市场将更趋困难。

近年来,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直接使中国农产品出口遭受巨大损失,其扩散效应造成的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估计。据商务部统计,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影响,造成每年损失约90亿美元,出口受阻的产品从蔬菜、水果、茶叶到蜂蜜,进而扩展到畜产品和水产品。国外实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探析

1.国内自身原因:(1)农产品自身存在质量问题。我国人口众多,人们环保意识比较薄弱,农产品的生产及其加工品存在诸多安全隐患。(2)政出多门,监管不力。我国农产品安全管理涉及经贸、工商、卫生、质检等多个部门,由于存在多头监管,职责不清,监管不力,造成权威不足,收效不明显。(3)农产品和食品质量管理,标准化与认证体系建设滞后,食品安全的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不接轨,检验技术和检验手段也有待改进。(4)农产品和食品生产以小规模个体农户为主体,加工企业规模不大,技术含量不高,竞争实力不强,战略经营的理念和市场营销能力比较薄弱,对国际市场的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的动向知之甚少,不能适应快速多变的国际市场需求。

2.国际方面的原因:(1)发达国家实施贸易保护的需要。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低廉,生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有一定的成本比较优势,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此外,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各国在关税和市场准入方面也逐步放松,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传统关税门槛因此随之降低,这就为我国扩大农产品出口创造了更宽松的环境和条件。(2)消费理念的转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注重改善生活质量,越来越关注保护环境。相应地,人们的消费理念也就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健康型”转变,对营养、健康、卫生、无污染的安全食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绿色消费正成为世界性的消费潮流。(3)国际标准在SPS协议和TBT协议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自世贸组织成立以来,各成员国都在积极援引WTO协议和国际标准进行贸易交涉。但是,迄今为止,在国际标准制定过程中,发达国占据主导地位。

3.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

(1)大力发展绿色产品,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

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当务之急是要从源头抓起,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加强全过程监管控制,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和保证食品安全。绿色食品生产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通过对农产品生态环境和生产过程中投入物的控制来对农产品进行品质管理,能有效地提升农产品品质,成为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有效措施。

(2)建立负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的专门机构

要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扩大农产品出口,有必要设立负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的相应机构。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研究实施重大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协调我国技术性贸易领域多边、双边合作与交流中的重大问题的方针政策和原则立场;承担建立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的工作等。这有利于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有利于企业形成合力,联合作战;有利于部门间、行业间、企业间加强沟通,在应对技术贸易型壁垒上收到良好效果,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

(3)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

建立和完善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是应对农产品出口技术性贸易障碍的技术保障。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需要组织专家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修改、完善我国的农产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提高标准水平,推动我国食品工业加快发展速度,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

(4)加大WTO/TBT、SPS人才培养力度技术性贸易措施涉及方方面面,影响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国内外贸易等各个环节的众多企业及中介组织、政府管理部门、消费者自身。所以,要应对农产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客观上需要有一支熟悉WTO规则,尤其是WTO/TBT、SPS协定、WTO争端解决机制,以及国际标准、指南、争端的人才梯队。因此,必须依据新的形势,尽快培养相应地专门人才,立足长远,为实施农产品走出去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夏英祝,祖书君.绿色壁垒和绿色壁垒效应[J].农业经济问题,2004,(1).

[2]石广生.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知识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篇(2)

(一)广泛性

从产品到生产过程,技术壁垒无处不在。从初级产品到制成品,从劳动密集型到资本密集性,进口国有严格的限制。这种限制正在逐步的扩大,从生产过程看,它涵概了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消费全过程。随着技术的进步,技术壁垒即将扩展到国际贸易的各个领域。

(二)形式上的合法性

贸易壁垒大多以国内国际公开立法的形式存在。由于国际上目前还没有关于技术壁垒的统一立法,对进口商品的技术要求大多由国内立法规定。这些法规是要求进口商强制遵守,这样外国厂商被合法的排除在外。

(三)保护方式的隐蔽性

发达国家的设置标准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以高科技手段进行检验,使科技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难以适应。这种方式表面上是对所有国家一视同仁,不直接体现歧视性,但发展中国家厂商为了获得市场准入资格,不得不改进生产技术,调整原材料,增加了生产成本,降低了产品的竞争力。

二、我国成为技术保护壁垒受害国的主要原因

(一)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加强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实力迅速提高,对外贸易飞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外汇储备逐年增加,随着科技的发展,外贸产品中的科技含量也越来越高。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世界出口大国,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为了维护竞争中的支配地位,发达国家不断加大对我国实施TBT的力度和密度,以达到限制我国出口,保护国内市场和产业的目的。

(二)认识和管理不够

我国出口企业大多没有认识到TBT的重要性,对产品质量没用清醒地认识,不注重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一味的强调廉价劳动力和低成本的优势。这必然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对国际通用的国际标准和技术管理措施知之甚少,对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手段缺乏了解,不能对我国出口企业在宏观上予以指导,这不利于我国在国际竞争中获得优势。

(三)我国出口产品与产业的相对弱质性

由于我国总体的科技发展水平相对落后,许多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低、质量不高。相对于国外同类产品的生产技术、产品质量与标准的不断提高,出口产品的弱质性就会明显地表现出来。一些发达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即非复杂、苛刻,也足以将我们的许多出口产品拒之门外。

(四)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宏观管理存在严重不足

我国对国际通用的标准和技术性管理措施知之不多,对主要对象国的技术性手段缺乏了解,不能对我国出口企业在宏观上加以指导。此外,我国许多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卫生检疫意识、环境意识淡薄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三、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影响

(一)市场准入性差

我国出口产品中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受环保因素的影响比较大,出口市场又集中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而这些国家往往在产品的安全、环保和卫生等方面均制定了比较高的标准,使我国的许多产品无法进入国际市场,尤为严重的是,一些产品由于不符合卫生检疫要求而被扣留、查封或销毁,出口利润损失严重。不仅如此,在较高的技术和安全卫生检疫标准面前,有些已进入国际市场的产品也被迫退出。

(二)使国内企业竞争力减弱,面临危机

某些技术壁垒虽然不对产品市场准入直接设限,但为满足要求而进行设备人力的投入以及昂贵的检测费已增加了企业的成本,从而削弱了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另外,由于国内商检部门缺乏测试评价的方法技术和标准样品,不得不进口大量的检测检验设备,致使出口产品成本大幅度上升,竞争力下降。在我国产品进口方面,除关税壁垒外基本没有采取系统有效的技术性措施。在本世纪进入关税大幅度降低和非关税壁垒强化的情况下,若不建立有效的强有力的技术防范体系,国内企业将受到进口产品的冲击,面临严重的挑战。

(三)贸易争端大量出现

由于发达国家的措施具有隐蔽性、歧视性、广泛性等特点且相互混杂,致使我国同贸易对象国之间难以协调,争端不断,严重影响了我国同对象国的贸易关系,争端大量出现。

四、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所应采取的对策

(一)出口企业应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

在提高生产力的同时,注意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水平,建立绿色营销。绿色壁垒的出现和国际环保消费的兴起使得企业必须将环保作为重要的竞争因素加以考虑。企业要想跨越绿色壁垒,必须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树立绿色产品观念,统筹考虑企业利润、消费者需求、环境保护三方面关系,从提高环保意识和水平入手,开发绿色产品,加强绿色管理,建立绿色营销,确立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环境保护竞争优势。

(二)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监测机制

预警监测机制是一个大概念,需要国家各个部门、行业组织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分工协作。我们要建立专门的技术贸易壁垒信息收集和咨询机构,主要承担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通报以及向企业传递有关信息,定期收集、整理、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的最新动态,研究主要贸易对象技术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并及时地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让他们做好防范工作,采取积极措施突破壁垒,扩大出口。

(三)制定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国家标准

一方面要广泛宣传推广国际质量认证标准和发达国家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促使我国国内企业加强对技术贸易壁垒的认识,让生产企业在掌握国际标准的基础上去安排生产,改进产品以适应各种先进标准,尽快通过国际标准与质量认证,主动攻破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扩大出口贸易;另一方面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并适时构筑我国国内技术贸易壁垒体系,使外国因害怕报复而尽量减少歧视性的技术规定。

(四)提高创新能力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利用科技手段形成的,传统产业在注重新兴技术改造的同时,要以市场为导向,与科技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携手,注重科技创新,开发自己的核心技术,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企业的战略管理以及经营管理水平,适应科技时展的需要,应对挑战。企业可以将ISO9000、ISO14000等管理标准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从制度上保证产品的质量品质和环保品质,开发绿色产品,加强绿色营销与绿色管理,使企业赢得环境优势。

(五)利用对外直接投资(FDI)跨越技术壁垒

篇(3)

1技术性贸易壁垒含义及特点

技术性贸易壁垒(TBT),是指一国或地区在对进口商品进行管理时,强制性或非强制性地规定某些技术上的标准以及效应的认证和检验制度,从而起到限制进口作用的一种非关税壁垒措施。TBT是政府主导的调控和规范市场的手段,可以用于解决由于市场外部效应带来的诸如保护环境与资源、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之类的问题,对本国市场实施保护,维护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

技术性贸易壁垒相对于其他非关税壁垒来说。更隐藏,更灵活,且种类繁多,不易对付。其主要特点可归纳为如下:

(1)貌似合理性。它以公开的立法加以规定和实施,具有名义上的合法性。

(2)灵活多样性。制定技术性贸易壁垒,手续比较简便,伸缩性较大,可以针对进口商品随时灵活改变标准水平,或增加标准或技术种类。

(3)伪装隐蔽性。技术性贸易壁垒在看似公平的标准和法规中,渗入了国与国之间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和一些人为因素,这些隐蔽性差异正成为一些国家限制外国商品流入国内市场的借口。

(4)针对性。某些技术性规章和标准经过精心设计和研究,可以专门用来对某些国家的产品设置障碍。

(5)坚固有效性。科技水平相对不高的发展中国家的商品通常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要求而无法向重则向国家出口,故TBT被突破。

(6)广泛性。TBT的表现形式涉及公约、法律、标准、要求、制度等各个方面,极具广泛性,其影响也是多方面的。

(7)复杂性。TBT因涉及的技术和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因而远比配额、许可证、出口限制和外汇管制复杂。

(8)利弊双重性。TBT对进口国和出口国都有利有弊。

2国外对我国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及现状

多:欧盟的技术标准有10万多个。德国仅工业标准就有15万种,日本1994年的调查结果显示有8148个工业标准和397个农产品标准。

繁:技术法规、技术标准、质量认证、绿色壁垒……以认证为例,仅美国就有55种认证体系。产品安全认证体系UL、军用MIL,电磁兼容、FCC等诸多认证机构为外来产品设置了层层障碍。

细:西方国家对质量指标的要求往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出口企业哪怕是在检测设备上差一点,就会因细小的差别而遭受重创。

严:FDA每月会因各种技术原因扣留3500批各国进口产品,2002年美国又出台规定,所有供应商必须进行IS09000认证,否则拒绝进入美国市场。

3我国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策略

3.1政府的战略

3.1.1重视技术引进,提高我国科技水平

不同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是发展中国家面临发达国家技术壁垒的主要原因,发展中国家只有提高本国的技术水平,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才能真正的跨越所面临的技术壁垒,而提高一国科技水平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增强本国在科技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二是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以提高科技水平,即通过与发达国家的贸易来获得技术的溢出效应。为此,政府需要从以下几点着手:①增大教育经费、科研经费的投入,培养大批基础科研和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我国的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

②通过减免所得税,工业产品税,免除科研设备和技术进口关税等手段鼓励企业加大对技术研究开发的投资。

③加快企业结构调整,实现贸易结构升级。

3.1.2通过协调与国际互认跨越技术贸易壁垒

所谓协调是指以统一的形式标准化技术标准或法规,分为谈判协调与权威两种形式。谈判协调是指各国通过谈判形成一套共同的纪律来实现协调。权威协调是各国采用了一个权威的技术规范。

3.1.3建立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信息服务体系

我国大部分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是因为信息不畅造成的。我国应建立专门的TBT咨询中心,定期搜集、整理、国外TBT的最新动态,密切关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活动,对于贸易对象国的一些技术性限制措施的动态加以密切跟踪,向我国进出口企业提供详尽的技术壁垒咨询服务。

3.1.4积极适用WTO的有关规定

对于一些国家对我国出口产品实行双重技术标准或明显歧视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可依据WTO的规定运用法律手段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另外,可依据WTO的有关规定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技术法规体系和贸易救济体系。

3.2企业的战略:

3.2.1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步伐,努力提高技术水平

要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障碍,其根本是要在技术水平上达到一定要求。因此我国外经贸企业要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优化贸易商品结构。

3.2.2健全和完善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

就国际市场竞争而言,标准化的作用就是能够“赢得市场竞争”。企业标准化工作应做到:制定能确切反映市场需求,令客户满意的产品标准;建立起以产品标准为核心的有效的标准体系;运用多种标准化形式支持产品开发。

3.2.3实施绿色管理,应对环境壁垒

篇(4)

在国际贸易中,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例的本意,或是确保国际交易中货物质量的一致性,减少由进出口货物的规格、质量和服务引发的争端,或是保护消费安全,维护各国消费者的权益,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从GATT到WTO,一直在努力使各成员国的产品标准国际化、统一化,减少和取消贸易技术壁垒。但是,基于技术条例和技术标准的贸易扭曲依然存在,而且越来越呈现出覆盖率高、冲击力强、手段隐蔽和复杂化的趋势,对世界贸易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从而使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例具有促进与扭曲世界贸易发展的两种截然相反的作用,呈现出双重性的特点。正如国际标准化组织出版的《标准化的目的和原理》一书中指出:这种贸易的技术壁垒是国际贸易保护的最好庇护所,是调节当今国际贸易的杠杆。形成贸易障碍的技术壁垒扭曲了技术规则的本来面目,使原本有利于国际贸易发展的有利手段变成了阻碍国际贸易正常进行的有效手段。

一方面,贸易壁垒的整体发展趋势使这种双重性越来越显现出来。自从1948年GATT生效以来,经过一次次的多边贸易谈判,关税壁垒已经得到很大的遏制和削弱,相形之下,各国更注重采用各种“披着合法外衣”的非关税壁垒,尤其是复杂苛刻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质量认证制度,以及名目繁多的进出口商品包装、标志、检验和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构成了更为隐蔽、更难对付的贸易技术壁垒,成为国际贸易新的障碍。近几年来,随着技术密集型产品占世界贸易额的比例进一步上升,高灵敏检测技术的发展,消费者对商品选择性的增强,贸易技术壁垒占贸易壁垒的比例呈现出较大幅度的上升趋势,已经达到80%,其二重性也相应的越来越明显。

另一方面,技术条例和技术标准本身的特性使其作用具有二重性。其一,技术条例和技术标准之所以能够构成贸易壁垒,是由于他们往往被以歧视的方式对进出口产品实施,既对进口产品提出特别的技术要求。其二,技术条例和技术标准都是各国自己制定的,由此产生的国与国之间技术条例和技术标准的种种差异导致了贸易的障碍。其三,与这种规格、标准相伴随的检测、检验手续也是技术条例与标准构成贸易壁垒的重要原因。进口国采用复杂的、旷日持久的技术检验、调查、取证、裁定等程序往往使商品的销售和成本大大增加,往往会延误交货期或者错过季节,从而失去市场。

二、TBT的“典范”——美国TBT体系

美国是世界第一贸易强国,也是各种贸易壁垒(如贸易地位限制、关税配额、数量限制、反倾销、技术性贸易措施、政府采购限制等)最繁多、体系最复杂的国家。

1.美国TBT的基本情况。

基于技术标准、法规的贸易技术壁垒。美国在要求进口商品满足ISO9000系列标准之外,附加了许多对进口商品制定的条例。仅从1980年至今,美国已制订了约2300个技术性法规和条例。这些复杂的法规和条例本身构成了对国际贸易的极大障碍。

关于合格评定的技术壁垒状况。美国目前有55种认证体系,如产品安全认证体系UL、军用MI(1)、电磁兼容FCC等具有较大影响的认证体系。其中,美国为了对商品的安全性能进行认证,设立了代号为UL的“保险商实验室”,外国商品必须通过UL认证后才能顺利地进入美国市场,事实上很多发展中国家的商品很难达到UL标准水平。这种假借保护环境,人类动植物的卫生,安全健康之名,对商品中的有害物含量制定较高指标的做法,有效地限制了商品的进口。

利用电子数据交换(EDI)设置技术壁垒。美国决定,从1992年起将全面采用电子数据交换方式办理海关业务,不采用电子数据交换方式的,海关手续将被推迟受理。

以上提到的是美国贸易技术壁垒的主要方面,当然还有一些其它原因而形成技术壁垒。正是这些贸易技术壁垒,导致外国产品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美国的“入门费”看涨。

2.美国TBT体系的主要特点。

法律地位重要。美国的技术性法规或标准大都以保障消费安全、保护环境及国内市场秩序、维护国家安全为出发点,几乎涉及到美国社会及公众生产、生活的每个层面,成为美国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而且多属强制性法规或标准之列。

覆盖领域广泛。美国针对每一种产品,包括其生产与进口行为,基本上都订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标准;并以标准、检测、标识及认证等手段,为进口产品设置高门槛及繁杂的检验手续。

法规体系复杂。呈现出立法部门众多,立法层次有别,措施性质多重,法规数量庞杂等特征。

执法体系复杂。美国负责技术性法规及技术标准执法工作的部门很多,从大的层面上分,既有联邦政府部门,又有联邦独立机构;从小的层面上,针对同一产品,在同一部门内,设立不同的部门负责不同项目的执法工作。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相辅相成,筑起了一道复杂而有序的执法体系。

美国主义特色鲜明。美国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非常严格、也非常高,检验手续复杂,批准时间冗长;而且,美国很少使用国际标准化机构订立的标准,其有些标准甚至直接与国际标准矛盾,一般也不承认包括中国在内的其它国家的检验标准,在对外交往中,我行我素,一切以美国利益与意识为中心。

从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不论是作为合理的技术贸易措施,还是作为抬高门槛的贸易保护主义壁垒,有一点是无疑的,他是维护国家基本安全的重要手段,处于设置与超越不停顿较量的动态发展过程中,批着合理的外衣,手段隐蔽,冲击力强,与一国的经济实力和科技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发达国家和地区处于绝对优势和主动地位,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处于劣势和被动地位。

三、关于动态条件下如何应对TBT的理论思考

如何有效地突破别国的贸易技术壁垒,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本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损失,保持自己的比较优势;如何有效地构筑本国的贸易技术壁垒,以在合法的外衣之下,保护本国产业,增强本国的竞争力。是世界各国重点考虑的问题。限于篇幅,本文仅分析超越问题。

1.应对贸易技术壁垒措施的一般理论分析。

(1)从贸易技术壁垒作用的基本机理来看,技术上的超越是最根本的应对措施。贸易技术壁垒作用的基本机理是,贸易技术壁垒一旦形成,并且实施,就会产生明显的数量控制机制和价格控制机制的双重作用,从而对进口品产生影响,进而影响进口国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对本国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也产生递进影响。具体来讲,随着技术的进步,必然导致新的贸易技术壁垒的出现和进口产品对壁垒的跨越。因此,进口产品超越贸易技术壁垒,实质上是依据贸易技术壁垒的要求,改进产品,使其达到要求。除此之外,没有别的途径。但是,要依据进口国家的规定要求,改进产品质量,提高技术水平,就需要引进先进技术,进行新的投资,从而使改进后的产品具有相当高的成本,进而削弱了产品的比较优势。当进口品的进入还是初步的,数量不多时,壁垒主要表现为数量控制机制和价格内涵控制机制的结合。而一旦新的进口品在规模经济条件下,大量地跨越了贸易技术壁垒,从理论上说这时壁垒主要表现为价格外在控制机制,其数量控制机制作用下降或者不再存在,此时壁垒对进口产品的作用又相当于零配额。可以这样讲,如果改造后的产品能尽快的以规模经济的方式跨越壁垒,就可能具有竞争优势。反之,则不可能具有竞争优势。所以,一国产品能否跨越,或者在多长的时间内跨越,取决于跨越的成本收益分析。

(2)从经济实践中各国对市场规模的限制以及出于保护国内产业的考虑来看,单纯技术上的超越不能解决所有贸易技术壁垒问题。国际贸易中的国家都是经济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所以,一个国家出于市场规模的限制和保护国内产业的考虑,即使进口品已经满足了壁垒的技术要求并交纳进口的检验费用及其他相关的费用以后,也不可能无限制的输入。这时东道国可以通过对检验过程的控制相应地调整进口品的数量和进口速率。而且,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随着技术创新的深入,新的技术标准会不断的出现,并被采用于新的技术法规之中,这就对进口产品形成新一轮的控制机制,从而形成新的贸易技术壁垒。从这个角度来看,单纯的技术上的跨越不可能解决所有贸易技术壁垒对国际贸易的扭曲问题。所以,在跨越贸易技术壁垒时,应该充分考虑到进口国作为经济人的特性。

(3)从世界经济两极分化的趋势来看,南北方在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与超越方面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构成世界经济两大类型的发展中国家(南方)经济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北方)经济之间,贫富两极分化在发展。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拥有世界先进的科技水平、生产力水平和世界最强大的经济实力,在世界经济发展中处于主导和制约地位。表现在技术方面,发达国家拥有绝对的优势,南北国家之间形成了一条巨大的技术鸿沟,而且还有不断扩大的趋势。贸易技术壁垒本质上是国家间技术差异的具体表现,尽管它还受到其他的因素制约。从这个角度来看,发达国家在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与超越方面总是处于主动与支配地位。如何缩小这种差距,是减少贸易技术壁垒的关键。根据熊彼特的发展理论,通过技术转移(表现为技术模仿或者扩散),可以缩小这种差距。技术转移,就发展中国家而言,主要是指技术引进。通过技术引进可以对产品产生技术溢出效应,从而跨越贸易技术壁垒。但是,由于贸易技术壁垒的动态性,能否缩小技术差距,不断跨越贸易技术壁垒,不仅取决于引进国的模仿能力和创新能力,还取决于壁垒设置国的创新能力,以及国内产业的创新能力。

2.应对贸易技术壁垒的措施是多层次、有多种选择的。

措施的多层次。应对TBT的主体既包括政府,也包括企业等。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世界格局多极化趋势以及世界经济区域化趋势,使得可以在加强国与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区域合作与协调、在GATT/WTO框架内等多层次的回旋空间内解决问题。首先,在GATT/WTO框架之内。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GATT就在关于贸易技术壁垒的确认及其管制与取消两个方面开展工作。1974年在东京回合谈判中达成了《标准守则》,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达成了《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对技术条例与技术标准的制定、采纳和实施、技术条例和标准的检验程序、信息和援助义务等做出了规定,旨在使标准国际化、统一化,减少和取消贸易技术壁垒。另外,WTO设立了对各成员开放的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以提供磋商机会,监督协定的执行。其次,可以通过加强区域合作与协调解决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区域一体化是指经济联合、调节的机构和行为。区域集团为了统一内部政策,减少贸易壁垒,或者采取直接制定贸易法规,或者在法规中引用标准,达到区域内标准的协调一致,克服彼此之间的贸易技术壁垒。如欧洲共同体理事会在1985年5月的一项决议中决定,在有关的行政法规中参照使用欧洲标准的原则,从而铺平了欧洲标准化的道路。第三,国与国(地区)之间的协调也是克服贸易技术壁垒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进一步加大多、双边对外协作力度,以争取能逐步彼此承认各有关机构的检验、检疫证书,也有利于简化手续,便利出口。例如,由于美国与许多欧盟国家同为1979年罗马《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成员国,美国向欧盟多数国家出口农产品时,可以美国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按照公约的统一规定制定的《联邦植物卫生证书》为准,到岸后不必要再接受欧盟国家的检疫制度,从而非常便利美国的农产品进入欧洲市场。措施的多选择性。各国有各国的国情,有各自相对固定的对外经贸关系,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各不相同,在采取何种措施应对贸易技术壁垒方面,也是有多种多样的措施可供选择的。主要包括技术上的超越、合作协商以及反击的方式等。这种方式本身也有多种选择,如采取措施积极推动技术上的超越,其本身就有多种选择。其一是技术转移和提高竞争力。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由于国内先进技术供给有限,必须重视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结合本国对国外先进技术的跟踪,以及本国的自主开发,通过技术外溢和后发效应的协同作用,将制成品的生产和出口提高到一个新的技术水平,并尽快的由比较劣势向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转变。其二,运用FDI跨越贸易技术壁垒。单纯利用技术的购买手段往往是难以得到较为先进的复杂技术。这是因为这些技术往往掌握在跨国公司的手中,所以需要引进外国直接投资。利用FDI跨越贸易技术壁垒也就是本国产业与跨国公司的合作,可以取得双赢的结果。主要表现为,FDI所带来的技术转移的溢出,可以激发东道国国内企业的协同效应,竞争模仿效应和当地化效应等,使其以比较便捷的途径取得比较先进和复杂的技术。其三,采用国际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跨越贸易技术壁垒。根据国际惯例,跨越贸易技术壁垒,应当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的先进标准。将本国的标准制定成国际标准,或者是将本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是协会标准推向世界各国并为各国所公认,就可以在国际贸易中取得优势,先声夺人。

篇(5)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技术标准已被公认为是建立技术壁垒、抢占国际市场的利器,是推广先进技术、提高我国科技水平和产品质量的重要手 段,详细内容请看下文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标准化浅析。

由于我国已经加入了世贸组织,关税大幅度降低,关税壁垒将逐渐让位于非关 税壁垒。作为非关税壁垒的技术壁垒,正日益成为调节国际贸易的杠杆,对一国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所以,为应对我国加入 WTO 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我们必须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战略,以推动我国技术标准整体水平的提高,促进我国经济和科技的快速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71%的出口企业,39%的出口产品在这两方面受到比较大的影响,造成的损失达到170亿美元,占出口额的5.2%。其中欧盟、日本、美国对我出口企业造成的损失占很大一部分。从实际现状可以看出,在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上我国企业受到的限制很大。

1.据统计分析,中国的科技竞争力在51个国家中排名第32位,在2000万人口以上的27个国家中排名第13位。也就是说,中国科技竞争力 在世界处于中等偏下水平。统计显示,在质量认证体系上,美国已经建立了55种质量认证体系,日本则有25种,欧盟已统了9种。在国际标准的采用方 面,20世纪80初,美、英、法、德等国家的国际采标率(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就已达80%,日本新制定的国家标准有90%以上是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 (1SO)和国际电工组织(1EC)的标准,而在我国,据统计19744项国家标准中,只有8628项采用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采用率仅为 43.7%。另外从国际技术标准的制定权来看,几乎都被发达国家控制了,在ISO和IEC的992个专门委员会中,仅美国、法国、德国、英国、日本五个国 家就占据了62%的干事国席位,而我国仅仅是其中五个专门委员会和分委员会的干事国。没有技术,参与不了标准的制订,当然只能受制于人被动地接受标准,标 准达不到,就只能被其他国家堂而皇之地拒之门外。

2.我国很多企业由于过去长期处于计划经济条件之下,对标准化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绝大多数企业都没有专门从事技术标准的研究人员,而只是在 遭遇到技术性贸易壁垒之后才亡羊补牢。由于企业对标准战略的参与度不够,在我们国家缺乏起牵头作用的企业制定行业标准,导致政府不得不出面制定强制性标 准。我们知道,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联度相对于企业与市场来说是薄弱的,该强制性标准可能会与市场脱钩,而且通常政府机构关注的都是国内市场而非国外市场, 这样一来,强制性标准超过自愿性标准,与国际标准联系不紧密,对于行业发展来说都很不利。而从国外标准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经验来看,在处理标准和技术法规 关系方面,目前以欧盟为代表的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一般采取下述立法模式,即技术法规仅规定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参见WTO/TBT确定的有关 制定技术法规的正当目标)的基本要求,而所涉及的技术细节则通过指示性引用标准来解决;在没有适用的标准的情况下,法规机构委托标准机构制定相应的标准供 法规所用。这种模式使技术法规和标准紧密联系起来,使标准和技术法规形成了一个统一、严密和灵活的体系,既保证了对于有关方面(例如,一般安全问题)的基 本保护要求,又给了技术发展的自由度。

篇(6)

一个很重要且不容忽视的原因就是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进口国的企业或相关行业,特别是那些没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或行业,会受到进口产品的影响,其利益遭受到严重损害。也就是说,设置壁垒根本上是为了保护本国相关产业和行业。由于各国在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技术水平、需求偏好与经济禀赋等客观条件上存在着差异,使得各国的技术性措施之间产生着分歧,为了保证自身的最大利益,各国间必然形成技术性贸易壁垒。

假设:A国和B国按照比较优势进行分工和贸易;A国在甲产品生产上有优势,B国在乙产品生产上有优势,两国分别从对方进口自己的劣势产品,即A国从B国进口乙产品,B国从A国进口甲产品。A国和B国只允许采用技术壁垒方式(TBT)来限制对方出口,它们的策略及利得如下图,所示,

理性的国家知道,如果双方都不设置技术壁垒,他们都能够从贸易中获得0.5个单位利益,这对双方来说,是一种“双赢”的格局。但是,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是他们的占优策略。因为,在一方设置技术壁垒行为被允许的情况下,如果对方选择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那么他将获得1个单位利得;如果对方选择设置技术壁垒,他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则会使自己造成1单位利益所得损失。相反,如果他选择设置技术壁垒,他的利益所得损失为零。根据理性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每一个理性主体都会剔除严格的劣策略(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去选择设置技术壁垒。因此,尽管各国都知道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能获得一定的利益,但考虑到在其他国家设置了技术壁垒之后自身的利益会有损失,所以,为了能够回避这种风险,各国最终还是有很强烈的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意愿。

2、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成机理:壁垒设置方国内不同利益集团的博弈

技术性贸易壁垒既是各国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也是各国内部政治和经济力量相互平衡的结果。在一个民主的政体中,多数人的意愿应该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但当少数利益集团受到损害时,迫于政治压力或为了赢得更多的选票,政府往往采取了少数利益集团的建议。这与关税的实施是相同的,关税的采用必然导致消费者福利的损失,技术壁垒的设置给消费者带来的是较少的产品选择和较高的消费价格。但不同的是,技术壁垒的设置常常是符合了或者至少表面上符合了消费者的利益(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保护消费者生存环境的洁净和安全等),相关的压力集团有更好的口实来要求技术壁垒。

技术性贸易壁垒政策运行会产生一定的市场结果,对经济个体(包括生产者与消费者)有资源配置和福利影响,理性的经济个体对不同的政策及其市场结果也有一定的偏好,必然会通过施加各种政治影响以实现自己的偏好,获得利益最大化。消费者人数众多,利益分散,每个消费者难以察觉自己在贸易保护下的福利损失,而且消费者更多的是注意他们在生产方面的地位,这个地位的维护和提高经常得益于进口保护政策。因此,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成是一国内部政治和经济力量相互作用与平衡的结果。

假设1:一国政府G有设置和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两种选择,国内生产者P有生产和不生产产品两种选择,但生产的产品在同国外产品的竞争上没有优势,国内消费者C有购买和不购买国内生产者生产的产品两种选择。那么,我们可以建立如图2的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

由图2模型可知,当政府选择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时,该种产品可以自由进口,消费者可以选择购买国内生产的也可选择进口的该种产品,由于进口产品的价格低于国内生产者的价格,消费者当然会倾向于花费2个单位的利益损失购买进口产品,但此时国家和国内生产者什么都得不到,则国内生产者就会要求国家对该种产品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政府也会认为如果这种情况长期存在,则会导致进口产品对国内的垄断,国内生产者的大量倒闭,造成国家巨大的逆差,不利于本国该种行业的发展,从而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本国企业进行保护。当政府选择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时,会对该产品的进口产生抑制作用,从而提高进口产品的价格,减少进口产品的数量。此时,尽管国内该种产品的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但会低于进入到本国市场的进口产品价格,对于消费者而言,如果选择购买国内生产的该种产品,会造成自己3个单位的利益损失,国内生产者会得到2个单位的利益,政府得到1个单位的利益;如果消费者选择购买进口产品则会造成自己5个单位的利益损失,国内生产者什么都得不到,政府能得到3个单位的利益。由于设置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后,消费者购买该种产品的支出增加了,会引起消费者的不满,要求国家取消技术性贸易壁垒,从而形成了国家——国内生产者——消费者三方的博弈。但只有当国家认为国内该种产品已经具备了国际竞争力的时候,才会逐步取消技术性贸易壁垒。

假设2:一国内有两个企业A和B,企业A已经从事某种产品的生产,并且在市场上具有稳定的销售份额,且企业A可以通过要求政府是否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来打击其他竞争者。企业B打算从事该种产品的生产,但是对企业A的竞争实力不完全了解,无法判断企业A在企业B进入市场后的反应,此时,我们可以分两种情况建立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一是企业A是属于行业领先企业;二是企业A是属于行业一般性企业。具体博弈策略及利得见图3和图4:

在图3中,由于企业B是该行业的新来者,在技术、销售渠道等各方面都不会比企业A更有优势,而企业A是该行业的领先者,企业B的进入对企业A的影响不是特别大,但是,当企业B选择进入市场,且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时,国外企业也会进入本国市场占去一定份额,所以企业B一定会倾向于要求本国政府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从而获得更大收益。当企业B认为进入该市场所得到的收益太少而选择不进入该市场时,对于企业A可以在本国市场上得到绝对多的收益,但是,如果要求本国政府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企业A便可以取得本国市场上的绝对垄断。所以,无论企业B选择进人还是不进入该产品市场,国内总会有企业要求政府要求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

在图4中,因为企业A在该行业的竞争实力一般,所以企业B有可能在进入之后与企业A一统市场,由于这两个企业本身实力都一般,会做各方努力,为自身减少竞争对手,扩大所得收益,所以,无论企业B进入市场与否,企业A都会要求政府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阻止国外企业进入本国市场。而当企业B进入市场后,就会同企业A一起要求政府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获得最大收益。

总之,对国家而言,一方面,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加强与外国的贸易往来,尽可能地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另一方面,又为了保护那些缺乏国际竞争优势或者幼稚产业,不得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企业而言,设置了技术性贸易壁垒,无疑会为自己的产品减少竞争对象,可以得到更多利益;而对于广大的消费者而言,不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会导致国内同类产品更强烈的竞争,消费者能够获得更多的产品选择和较低的消费价格。所以,由于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国内不同利益集团的利弊不一致,一个国家是否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设置何种程度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都是国内不同利益集团之间不断博弈的结果。

3、结束语

篇(7)

1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发展趋势

从最近几年国际上出现的一些贸易争端看,技术性贸易壁垒呈现出以下趋势:

1.1技术性贸易壁垒数量越来越多

与其他非关税壁垒相比,WTO成员的TBT和SPS通报量最多且不断增长。1995年以来,两者的通报量由587件增至2002年的1429件,增长143%,占通报总量的比重由45%增至63%。截至2003年6月底,TBT与SPS的通报量达9361件,占通报总量的63%。此外,各国1995年TBT通报量为389件,1997年猛增至846件,此后大多数年份保持在600件左右。1995—2001年合计通报TBT达4321件,其中2001年TBT的通报量为571件。

1.2技术性贸易壁垒涵盖范围越来越广

技术性贸易壁垒涵盖范围日趋广泛。从产品形态看,不仅涉及初级产品,而且牵涉到所有的中间产品和制成品;从产品生命周期看,涵盖了研究、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和消费以及处置等各个环节;从涉及领域看,从生产领域和贸易领域逐渐扩张至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当前已从有形商品扩张到金融、信息等服务以及投资、知识产权等各个领域。从WTO新一轮谈判看,贸易与环境、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农业等议题都将涉及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另外除WTO允许采取的TBT外,其他国际公约如环保公约等规定的许多对贸易产生影响的技术性措施也归于其范围。

1.3技术贸易壁垒的扩散和仿效效应日益加剧

技术壁垒往往产生连锁反应,由一个产品涉及到相关的所有产品,从个别产品扩展到整个行业,甚至多个行业,从一国扩展到多国甚至全球。如欧盟曾于2002年通过生态纺织品服装新指令,将原来只有几种纺织品和服装的环境标志产品扩大到弹性纤维、亚麻和其他韧性纤维包括大麻、黄麻、含脂毛和其他蛋白纤维、人造纤维、聚丙烯纤维和纱线的整理剂等几乎囊括所有纺织品和服装。此外,一国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出台,很容易被其他国仿效。

1.4技术贸易壁垒由自愿性措施向强制性技术法规转化

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可以分为自愿性措施和强制性措施。自愿性措施多以生产者自愿为原则决定是否申请认证,如ISO9000、ISO14000、各种环境标志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等。近年来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便是很多自愿性措施与强制性措施结合使用,并有向强制性法规方向转化的趋势。如进入欧盟的产品要通过CE、CS等产品质量认证,进入美国的机电产品须获UL认证,药品须获FDA认证,进入日本的很多商品须获G标志、3G标志、获ST标志等。

1.5技术升级、知识产权、环保等因素的存在使技术壁垒更加苛刻

一方面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技术创新的深入,一些国家尤其是WTO发达成员,使用更加先进的检测设备、手段和方法,对进口产品的要求更加严格和苛刻,对标准的规定更加细致。而且在每类产品、每项标准、每种技术壁垒措施背后,知识产权开始成为其重要支撑。另一方面,伴随着人们对全球环境问题和人类生命安全问题的关注,发达国家日益提高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中对这些方面的要求。2001年7月,欧盟实行新的茶叶农药残留量检验标准达118项,其中有些农残限量标准提高了100—200倍。

1.6发展中国家越来越重视技术贸易壁垒,但发达国家总体上仍占优势

近年来,发展中国家越发重视技术壁垒的引进,实施贸易保护措施的比例在逐年增加,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壁垒逐步加强。据WTO统计,1995年—2001年发展中国家TBT通报合计达2429件,占43.79%,且自1999年以来,发展中国家TBT的通报量已超过发达国家。然而,从TBT通报量的增速来看,发达国家明显超过发展中国家,这说明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着运用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水平。不管在TBT的技术层面和保护自身利益方面,还是国际协议和多边贸易谈判的主导权方面,发达国家都发挥着显著优势。

1.7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正成为新的技术壁垒措施

全球区域一体化的迅猛发展,世界越来越呈现区域化的特征,地区性或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正成为新的贸易保护方式,它使贸易保护从国家保护转向力量更加强大的集体保护,地区性自由贸易区对区域外国家的歧视形成了事实上的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从而呈现出明显的区域化特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区域化特征目前在欧盟表现较为突出。自2004年5月1日,欧盟成为一个有25个成员国的贸易集团,其有关进口产品安全、卫生、环保的TBT措施统一了产品进入欧共体市场的技术要求,也提高了产品进入的门槛。

2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选择

由于其隐蔽性、可操作性及限制性强的特点,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我国企业面临的第一大非关税壁垒。为此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2.1将政府协调和企业参与紧密结合,建立和完善技术壁垒预警机制

建立预警机制,有利于企业应对产品出口中遭遇的信息壁垒。作为技术壁垒的主要形式之一,信息壁垒极易成为一国产品出口中遭遇的首要问题。若一国信息不通畅,对另一国技术法规和标准的修改信息不得而知,就会因继续按其原先要求生产而造成重大损失。因而,政府应尽快建立技术壁垒预警机制,集中研究技术壁垒对我国主要出口产品的影响,充分利用世贸组织各成员方和一国驻外经商参赞处等机构获取有关信息,并及时通报给相关企业,以成功应对技术壁垒。

2.2推广国际标准,加强我国参与国际化标准活动

国际标准是当今世界处理国际纠纷的重要基础,推广和使用国际标准是突破技术壁垒的根本途径,有利于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出口产品质量。积极参与国际化标准活动,不仅能有效地将本国标准纳入国际标准中,而且可以通过这种手段保护本国利益。许多工业发达国家积极承担ISO委员会秘书工作,以增强在国际贸易和国际标准制定方面的优势,与此相比,我国在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方面显得远远不够。

2.3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环境竞争力

消除技术差异和提高产品环境竞争力是应对技术壁垒的关键。一方面,通过技术创新来提升产品档次,加大对核心技术和主导产品的研发力度,发挥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先发优势和后发优势,可以作为应对技术壁垒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随着消费者对环保意识的不断加强,环保因素在产品竞争力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获得环境管理系列标准认证的企业,也更易在贸易谈判中取胜。

2.4建立双边或区域合作与协调机制

从战略性的角度,为我国出口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国际环境,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和那些与我国技术性贸易摩擦较多的国家建立双边磋商与调节机制,以攻克技术壁垒。随着技术性贸易壁垒凸显一系列新趋势,建立双边或区域合作与协调机制越来越成为消除这一新型壁垒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麦文伟.技术性贸易壁垒发展新趋势及策略选择[J].中国检验检疫.2006,(07).

篇(8)

1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发展趋势

从最近几年国际上出现的一些贸易争端看,技术性贸易壁垒呈现出以下趋势:

1.1技术性贸易壁垒数量越来越多

与其他非关税壁垒相比,WTO成员的TBT和SPS通报量最多且不断增长。1995年以来,两者的通报量由587件增至2002年的1429件,增长143%,占通报总量的比重由45%增至63%。截至2003年6月底,TBT与SPS的通报量达9361件,占通报总量的63%。此外,各国1995年TBT通报量为389件,1997年猛增至846件,此后大多数年份保持在600件左右。1995—2001年合计通报TBT达4321件,其中2001年TBT的通报量为571件。

1.2技术性贸易壁垒涵盖范围越来越广

技术性贸易壁垒涵盖范围日趋广泛。从产品形态看,不仅涉及初级产品,而且牵涉到所有的中间产品和制成品;从产品生命周期看,涵盖了研究、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和消费以及处置等各个环节;从涉及领域看,从生产领域和贸易领域逐渐扩张至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当前已从有形商品扩张到金融、信息等服务以及投资、知识产权等各个领域。从WTO新一轮谈判看,贸易与环境、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农业等议题都将涉及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另外除WTO允许采取的TBT外,其他国际公约如环保公约等规定的许多对贸易产生影响的技术性措施也归于其范围。

1.3技术贸易壁垒的扩散和仿效效应日益加剧

技术壁垒往往产生连锁反应,由一个产品涉及到相关的所有产品,从个别产品扩展到整个行业,甚至多个行业,从一国扩展到多国甚至全球。如欧盟曾于2002年通过生态纺织品服装新指令,将原来只有几种纺织品和服装的环境标志产品扩大到弹性纤维、亚麻和其他韧性纤维包括大麻、黄麻、含脂毛和其他蛋白纤维、人造纤维、聚丙烯纤维和纱线的整理剂等几乎囊括所有纺织品和服装。此外,一国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出台,很容易被其他国仿效。

1.4技术贸易壁垒由自愿性措施向强制性技术法规转化

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可以分为自愿性措施和强制性措施。自愿性措施多以生产者自愿为原则决定是否申请认证,如ISO9000、ISO14000、各种环境标志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等。近年来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便是很多自愿性措施与强制性措施结合使用,并有向强制性法规方向转化的趋势。如进入欧盟的产品要通过CE、CS等产品质量认证,进入美国的机电产品须获UL认证,药品须获FDA认证,进入日本的很多商品须获G标志、3G标志、获ST标志等。

1.5技术升级、知识产权、环保等因素的存在使技术壁垒更加苛刻

一方面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技术创新的深入,一些国家尤其是WTO发达成员,使用更加先进的检测设备、手段和方法,对进口产品的要求更加严格和苛刻,对标准的规定更加细致。而且在每类产品、每项标准、每种技术壁垒措施背后,知识产权开始成为其重要支撑。另一方面,伴随着人们对全球环境问题和人类生命安全问题的关注,发达国家日益提高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中对这些方面的要求。2001年7月,欧盟实行新的茶叶农药残留量检验标准达118项,其中有些农残限量标准提高了100—200倍。

1.6发展中国家越来越重视技术贸易壁垒,但发达国家总体上仍占优势

近年来,发展中国家越发重视技术壁垒的引进,实施贸易保护措施的比例在逐年增加,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壁垒逐步加强。据WTO统计,1995年—2001年发展中国家TBT通报合计达2429件,占43.79%,且自1999年以来,发展中国家TBT的通报量已超过发达国家。然而,从TBT通报量的增速来看,发达国家明显超过发展中国家,这说明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着运用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水平。不管在TBT的技术层面和保护自身利益方面,还是国际协议和多边贸易谈判的主导权方面,发达国家都发挥着显著优势。

1.7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正成为新的技术壁垒措施

全球区域一体化的迅猛发展,世界越来越呈现区域化的特征,地区性或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正成为新的贸易保护方式,它使贸易保护从国家保护转向力量更加强大的集体保护,地区性自由贸易区对区域外国家的歧视形成了事实上的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从而呈现出明显的区域化特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区域化特征目前在欧盟表现较为突出。自2004年5月1日,欧盟成为一个有25个成员国的贸易集团,其有关进口产品安全、卫生、环保的TBT措施统一了产品进入欧共体市场的技术要求,也提高了产品进入的门槛。

2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选择

由于其隐蔽性、可操作性及限制性强的特点,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我国企业面临的第一大非关税壁垒。为此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2.1将政府协调和企业参与紧密结合,建立和完善技术壁垒预警机制

建立预警机制,有利于企业应对产品出口中遭遇的信息壁垒。作为技术壁垒的主要形式之一,信息壁垒极易成为一国产品出口中遭遇的首要问题。若一国信息不通畅,对另一国技术法规和标准的修改信息不得而知,就会因继续按其原先要求生产而造成重大损失。因而,政府应尽快建立技术壁垒预警机制,集中研究技术壁垒对我国主要出口产品的影响,充分利用世贸组织各成员方和一国驻外经商参赞处等机构获取有关信息,并及时通报给相关企业,以成功应对技术壁垒。

2.2推广国际标准,加强我国参与国际化标准活动

国际标准是当今世界处理国际纠纷的重要基础,推广和使用国际标准是突破技术壁垒的根本途径,有利于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出口产品质量。积极参与国际化标准活动,不仅能有效地将本国标准纳入国际标准中,而且可以通过这种手段保护本国利益。许多工业发达国家积极承担ISO委员会秘书工作,以增强在国际贸易和国际标准制定方面的优势,与此相比,我国在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方面显得远远不够。

2.3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环境竞争力

消除技术差异和提高产品环境竞争力是应对技术壁垒的关键。一方面,通过技术创新来提升产品档次,加大对核心技术和主导产品的研发力度,发挥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先发优势和后发优势,可以作为应对技术壁垒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随着消费者对环保意识的不断加强,环保因素在产品竞争力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获得环境管理系列标准认证的企业,也更易在贸易谈判中取胜。

2.4建立双边或区域合作与协调机制

从战略性的角度,为我国出口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国际环境,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和那些与我国技术性贸易摩擦较多的国家建立双边磋商与调节机制,以攻克技术壁垒。随着技术性贸易壁垒凸显一系列新趋势,建立双边或区域合作与协调机制越来越成为消除这一新型壁垒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麦文伟.技术性贸易壁垒发展新趋势及策略选择[J].中国检验检疫.2006,(07).

篇(9)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国际贸易中的关税壁垒正被逐步取消,传统的非关税壁垒活动空间也日益缩小,以人类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面貌出现的技术性贸易保护主义逐渐抬头。世界贸易组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AgreementonTechnicalBarrierstoTrade简称TBT协议)也积极鼓励协议的各参加国制订技术法规和标准,并推行评审制度,来推动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从而出现了国际贸易中商品的进出由价格、关税调节变成了由技术指标或技术指数或法律、法规来调节的趋向。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第九大出口贸易国,我国出口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二、发达国家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具体表现

我国目前对美国、日本、欧盟等国的出口占我出口总额的47.8%。由于这些国家科技发达、技术水平高,客观上对我出口产品形成技术性贸易壁垒压力。实际上,早在1980年,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就开始限制和禁止我国中草药进口,而进入90年代后,发达国家对我出口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更是愈演愈烈,主要表现为:

1.涉及出口商品品种多、范围广。

我国的出口商品中,不论是传统的农产品、纺织品、玩具,还是新近开发的高新技术产品,都不同程度、不同内容地面临着技术性贸易壁垒,且技术性贸易壁垒已从原来的商品流通领域扩大到生产、加工领域。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应从商品生产的全过程来控制质量,防止污染,有效利用资源,要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环境保护与认证工作,所以要求进口商品的生产加工方法也必须符合本国的有关法规和标准,以保护本国的相关产业。如欧盟多次就我国的肉类产品加工过程的环境与卫生问题进行检验,由此构成限制我肉类产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在绿色技术措施兴起的今天,ISO14000所要求的清洁生产也成为许多国家限制我国产品准入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同时,由于受工业整体水平的限制,所遇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还体现在外国对我产品的包装、标签要求、检验和检疫规定、环保、电子商务等方面设置的限制,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阻碍我国出口贸易发展的首要非关税壁垒。

2.涉及的金额越来越大,后果越来越严重。

1998.9.11,美国规定必须对所有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物采取严厉的检验,确保所有纯木材的包装材料都经过高温处理、熏蒸或防腐剂处理,否则,所有运来的货物将一律被拒绝入关。这涉及每年从中国进口的大约100万个集装箱。按美国要求的方法对木质包装进行处理,不仅耗费很长时间(一个40英尺货柜消毒要用7-10天的时间),而且消毒费用也很高(900-1000美元),包装成本将增加1/3,直接损失数亿美元;我国出口产品尤其是机电产品广泛采用了木质包装,因此,该禁令至少间接影响到中国对美出口总额的1/3,约130亿美元。1999.6.1,欧委会在未向中方做任何通报,也没有任何磋商的情况下,以中国出口产品的木质包装不合格为由,单方面决定对中国输欧产品的木质包装实行新的检疫措施,而且该紧急措施的实施日期为6.10,几乎没有给中国出口商任何宽限时间,据统计,此举影响中国60-70亿美元的对欧出口。

3.标准高、多、且又复杂多变。

标准不断提高。美国提出禁止进口未实施管理体系国家的水产品和肉、禽加工食品。日本也在2000年开始对进口蔬菜施行HACCP体系管理方案。日本、英国、加拿大等国规定花生中的黄曲霉素含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二十;美国、加拿大规定日用瓷器中铅含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七;日本规定茶叶中农药残留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零点二至零点五。

标准和规范名目繁目。发达国家在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标准和规范不但名目繁多,而且都是以国家的法律、法令形式公布的,其中美国有2.5万个,英国有2.2万个,德国有1.6万个,日本仅在农残限量方面的标准就多达6000多个。

标准复杂。美国常见的产品认证标准分别对计算机、玩具、无线电设备、电视、传输设备、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设备、纺织品等进行认证,进口商只有拿到相关许可证后,才允许通关放行。而日本除JIS、JAS两个技术标准体系之外,具有日本特色的行业协会、专业团体也在行使自己的规格认证权力。

标准多变。发达国家经常对技术法规和标准进行修订和补充,其它国家在信息不畅的情况下,按进口国的原先要求生产商品,在出口时就会遭遇“信息壁垒”。

4.一些技术性贸易壁垒带有明显的歧视性。

我国肉类生产居世界前列,但是目前对美国的肉类出口基本上还是空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采用拖延等方式拒绝接受我国企业进行有关检验和审查的申请。美国还对我国出口水产品加工厂实施"HACCP"注册制度,对我国出口罐头的生产加工厂实行“低酸登记”。更有甚者,美国部分企业正在推行“社会责任管理系统”(SA8000)认证,把人权标准与进口贸易结合起来,其用意不是维护人权和社会责任,而是试图抬高劳动力成本,削弱我国及其它发展中国家人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

美国和欧盟为了限制我纺织品对其出口,调整了原产地规则,轻而易举地达到了限制的目的。由于大米市场的疲软,日本对我国大米进行104项药残和农残检测,不但技术指数项目多,而且检测手段也相当繁杂,而对其市场上国内生产部分却没有如此多项的检测。

三、我国屡遭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的原因分析

我国出口产品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

1.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一种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工具。

借保护消费者之名,把技术法规和标准当作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各国政府或多或少,或明或暗的贸易保护主义手段。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制定主动权掌握在各国政府,不需要通过国际组织的批准,世界贸易组织对它的限制也很少,因此,与实施程序复杂,实施过程长的反倾销相比,它具有可操作性和见效快的特点。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通过此手段,短期内即可达到限制进口,保护本国市场和相关产业的目的。

2.我国已成为世界贸易大国。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得到长足发展,进出口总额已从81年的400多亿美元上升到2000年的4743亿美元,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世界第九大出口国,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

3.我国出口产品档次低,结构单一。

我国出口商品种类主要集中于纺织、轻工和农副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由于生产条件较差,技术水平落后,造成出口商品质量不高,据专家估计,我国产品质量实际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10-20年,而随着全球质量水平和档次的迅速提高,国际标准不断提高,我国产品出口的技术性门槛也随之提高,出口商品技术性贸易壁垒增加。以纺织品和服装为例:从1994年起,德国、法国、荷兰和日本相继颁布法规,禁止某种染料的服装和纺织品进口,并对进口服装附件进行了严格规定,使环境因素成为继配额和原产地限制之后,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的又一重要壁垒。

4.我国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宏观管理也存在严重不足。

我国目前在国家标准中只有10%采用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我国标准体系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标准多而杂,造成产品质量标准的多样化,令人难以掌握。我国对国际通用的标准和技术性管理措施知之不多,对主要对象国的技术性手段缺乏了解,不能对我国出口企业在宏观上加以指导。

此外,我国许多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卫生检疫意识、环境意识淡薄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例如,养殖业已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但养殖户为了实现饲养的高效率,大量用药以控制疫病,而毫不顾及动物内药物残留对人类健康的威胁;为了促进动物生长,盲目使用激素类药物,而不问其对人体的影响。

四、我国的对策思路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国对华贸易中原有的配额等数量限制和其他限制性手段,将失去作用,迫于国内企业界和劳工组织等方面的压力,外国政府必将采取其他符合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的手段对国内某些产业、市场、就业等进行保护。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合法性、隐蔽性、可操作性等特点,必将成为重要的保护手段。为此,我们应积极探讨对策并尽快加以落实,具体地讲:

1.建立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机制。

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机制,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方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下提供有关技术标准、法规的国家级咨询点,我驻外经商参赞处等机构收集、跟踪国外的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措施,建立中国国家技术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并及时地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让他们做好防范工作,采取积极措施突破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我们还应充分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中有关发展中国家特殊和有区别的待遇这一原则,坚决反对发达国家提出也我国的经济发展、资金和贸易等方面不相适应的标准。对于歧视性规定,我们要坚决予以反对,采取双边磋商,或在入世后诉诸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等方式,谋求非歧视性的贸易环境。

2.加强国际认证工作,建立与国外权威认证机构的相互认可机制。

认证是证明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管理体系符合某种标准、法规的合格评定程序。由于认证是依据国际惯例对产品进行评价和管理的一项工作,特别是依据国际认证制度开展的认证工作,得到了有关国际贸易和关税组织的认可,并作为贸易各方接受进货、签定合同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我们应广泛深入宣传、大力推广ISO、IEC等一系列国际性标准的认证,进一步扩大生产企业认证覆盖面,使我国更多产品获得走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我们要加强与更多国际权威认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签定认证协议,实现双边认证。对进口国需要通过有关认证的产品,检验检疫部门要按照认证协议的要求和认证标准,帮助企业建立相关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减少贸易摩擦。我们要积极建立与国际和国外权威机构认证的相互认可机制,相互承认彼此的认证可以节省产品在重复认证中的巨额花费。按照国际标准的要求,加强对认证机构、实验室的考核和管理,进一步提高认证水平和国际信誉,使我们更多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取得外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权威机构的认可和授权,为企业取得国际认证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如欧盟以外的认证机构可通过政府间、认证机构间相互承认合格评定的协议获得欧盟授与的“被指定机构”的资格,从而使自己的产品在国内获得认证后,即可顺利进入欧洲统一市场。

3.制定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国家标准。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引入技术规定和技术标准,技术规定是指强制适用的标准,而技术标准则指自愿标准。技术规定应基于国际标准,世界贸易组织要求各成员国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其它国际性标准组织。在执行自愿标准方面,要求各成员国以国际标准作为国家标准的基础,在资源允许的限度内,参与产品的国际标准的制定,以在强制适用标准和自愿标准方面走国际接轨的道路。因此,我们应制定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国家标准。同时,要广泛宣传推广国际质量认证标准和发达国家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让生产企业在掌握国际标准的基础上去安排生产,以使产品符合进口国要求,这对扩大出口贸易,加快对外贸易的发展都有较大的帮助。

4.出口商品生产企业要完善质量标准体系,为质量管理国际接轨打好基础。

篇(10)

按照WTO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于2003年6月设立了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建设了技术性贸易措施网(即中国WTO/TBT-SPS通报咨询网),负责中国对外TBT-SPS通报、WTO的TBT-SPS通报,并提供在线评议和评议反馈。目前,主要省市都建立了WTO/TBT-SPS通报咨询中心,建设了相关网站。很多省市为了节约成本和尽快启动,将WTO/TBT通报咨询网作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网站的一个子网建立和运行,如北京、天津、广东、湖南、吉林、贵州等;有的依托标准化研究院网站建立,如上海、广西、安徽、甘肃等省市;而有的则建立单独网站,如广东、河北、山东、福建等省。各级政府利用网上通报咨询制度向本地企业提供WTO成员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方面的信息通报和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了解贸易国准入政策及技术要求。

(二)部分省市建立了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

国内首个完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是广东深圳于2004年5月正式推出并投入运行,之后,广州、上海、北京、浙江、山东、江苏等地陆续建立了预警信息网络(见表1)。由于各地的进出口地区和商品结构不同,其预警系统也各具特色:深圳主要搜集欧盟和日本的标准,开发了自动预警信息平台,可自动向相关企业发送预警信息;上海主要搜集欧美标准,建立了预警信息自动判断系统,也实现了通报信息对企业自动发送;福建省主要针对欧盟REACH&EuP建立预警信息平台;广西重点搜集东盟国家的技术法规、标准和质量认证信息;广州市建立了“技术性贸易壁垒联合应对体系”,是第一个集政府、技术机构和企业力量的联合应对体系,成为全国WTO/TBT网站的领先者。

我国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服务内容同质化,服务层次浅显化。虽然各省市的预警系统名称不一,但服务内容基本相似,都局限于信息通报、法律法规查询和案例查询,而分析、研究和咨询功能薄弱,企业需要的有针对性的决策服务缺乏,工作停留在表面的粗浅阶段。各地预警系统重复建设,不但造成资金巨大浪费,更造成资源分散,导致提供信息的深度不够,针对性不高,服务层次低下。

2.信息格式不统一,资源共享困难。由于各自为政,缺乏协调沟通和统一管理,各地方预警系统信息格式不统一,缺乏规范,信息资源共享困难。每一套预警信息系统都有自己的数据结构,格式不一,名称各异。许多语义相同的名词在不同系统中有不同的表达方式,影响了不同平台间的相互交流,而且容易引起歧义。

3.时效性不强,预警效果有限。首先是信息收集不及时。往往进口国的相关措施已经开始实施,并且对我国出口造成了损害,有关方面才开始收集信息,没有起到预警作用。其次是信息传递不及时。由于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工作效率低下等原因,信息不能及时传递到企业,使企业失去了应对的宝贵时机。再次是企业对于信息的反应不够迅速。企业缺乏对信息进行分析和判别的能力,存在某些顾虑,不能做出快速反应,导致预警效果有限。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管理体制不合理。这是造成预警系统效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我国现行的预警系统以行政区划为单位,没有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系统统一的管理体制,使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制定、和管理主体呈现多元化,造成各地各部门各自为政的重复建设。例如,北京有两套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一套隶属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另一套隶属于北京市商务局。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的预警系统以信息通报为主,而后者的预警系统在信息的基础上借助行业专家加入分析、研究和咨询的功能。实际上两套系统有许多职能重叠的地方,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而且容易出现互相扯皮、企业无所适从的现象。

2.行业协会作用有限。同政府功能相比,行业协会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可以代表会员企业的利益直接或间接地参与解决国际贸易纠纷,同时它不接受WTO规则的直接管制。我国入世后企业遇到了日益频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造成较大损失,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是重要的原因之一。我国的行业协会发展历史较短、组织功能有缺陷、缺乏独立的行为能力,不能与国外行业协会平等对话,在应对贸易壁垒过程中传达信息不及时,不能有效协调、监督和约束企业的行为。

3.企业应对不积极。首先,企业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和发展趋势缺乏明确的认识,不懂得利用WTO规则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次,出于成本和风险因素考虑,中小企业存在“等、靠、搭便车”等消极思想,寄希望于政府、行业协会或大企业,出面应对不积极;再次,企业在应对贸易壁垒时单打独斗,联合应对的局面尚未形成,应对结果不令人满意。

建设完善我国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的对策

(一)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现阶段在预警系统建设初期,政府仍需发挥主导作用,搭建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体系,理顺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研究机构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步实现预警机制运行市场化。

1.明确主管部门,形成多层次互动预警体系。主管部门是整个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的神经中枢,是改善预警系统运行机制的关键所在。商务部应该担当起主管部门的职责,统一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资源,负责组织、协调其它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工作,使各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研究机构在统一框架内协同工作,彻底改变目前各部门各行其是,多个部门职责、职能重复的现象。地方则由商务局联合质监局负责预警机制的架构设计、方案规划、资金筹措和人员管理。

预警系统要想取得良好效果,要将政府部门的主导、研究机构的支持、行业协会的协调和企业的参与有机结合,形成多层次互动预警体系,实现由被动应对到主动应对、直至战略应对的目标。政府、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四个层面要明确分工,通力合作,形成良性互动、相辅相成的关系体系,共同推进预警机制的运转和完善。

2.预警机制运作逐步市场化。实现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是预警系统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随着预警机制运行步入正轨,政府应逐步退出具体管理,转由中介机构负责管理,把中介机构提升为标准研究院,以便于更好地发挥其职能。网站运作则交给技术服务公司承担,采用市场化运营方式,逐步向商业化、专业化网站转变。要改变由国家财政单一投入的方式,通过改革,拓宽筹资渠道和来源,鼓励地方、社会中介机构和企业共同参与投入资金,体现“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激发全社会建设预警系统的积极性。

(二)发挥行业协会的主体作用

行业协会作为主体建立预警系统的做法在发达国家非常普遍。首先,行业协会作为企业的代表,在收集信息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应该成为预警系统的信息传导枢纽。其次,行业协会从技术和法律层面对国外贸易措施进行科学性和合法性评估,为政府应对贸易壁垒提供科学、合理化建议,协助政府解决贸易争端。再次,行业协会应该与利益一致者(如进口商、消费者)建立同盟,向国外政府和机构阐述我国企业和产业的意见,建立共同交涉机制应对贸易壁垒。

(三)提高企业的应对能力

首先,企业要提高认识,积极应对国外贸易壁垒。企业要增强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克服“怕输、怕难、怕花钱”的心理,当遭遇国外贸易壁垒时,及时向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投诉,并且积极参加应诉,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其次,实施技术创新策略,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要想从根本上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企业必须加强技术创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强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蓝公华.构建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兰州学刊,2006(4)

2.孙敬水,殷宝庆.发达国家行业协会在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中的地位、作用及对我国的启示.管理现代化,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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