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8 09:35:22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专项资金审计报告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资金支出审计应调查被审计单位是否专户管理并专款专用,是否存在专项资金被挪用或挤占现象。
一、专户管理审计
审计人员首先应向企业索取专款帐户以及专款帐户序时明细帐,以检查企业是否按财务制度规定已为专项资金设立单独帐户,并及时记录专项资金的收入和支付。
二、专款支付审计
首先,通过财务凭证抽查,查证专项资金是否专项用于专款项目。凭证抽查的标准除了金额大小也要注意非重大金额的凭证,如果发生业务不多,也可以详细审查每笔业务发生凭证。检查资金使用过程是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是否严格执行内部职责分工、授权审批制度;对支出票据真实、合规性进行重点审计,看有无采用虚假票据套取专项形成“小金库”的问题,有无混淆支出项目挤占、挪用、虚列支出、损失浪费等问题;超过规定标准的设备采购支出项目是否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制度等。
其次,应通过搜集公司专项资金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性复核,根据统计归类分析专项资金是否按计划列支,检查是否存在未按计划项目列支,或存在计划多报、冒报项目情况。
三、审计工作底稿
为完成上述两项审计程序,专项资金支出审计项目可以编制《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审计工作底稿》和《专项资金支出审计工作底稿》两张工作底稿。
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审计工作底稿主要内容可以包括专项资金帐号、专项资金的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和计划时间节点的资金收入、支出及余额。
《专项资金支出审计工作底稿》应按项目计划分类项目进行统计并于计划数相比较,详细内容及格式可见下表。
专项资金支出效益审计
专项资金审计除了对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审计,还应关注资金支出的效益,即资金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和完工项目的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一、专款项目完工进度情况审计
对于专款项目完工进度情况审计,审计人员可以采取调查、访谈、座谈会及查阅资料等方式,向被审计单位索取相关项目的实际完工情况资料,如定期的项目完工情况报告、项目的验收报告、项目明细帐(如库存商品明细帐)、土地证、房产证或环保证等。同时,对于实物项目审计人员还应通过现场盘点加以确认。
将上述相关资料,与项目审批文件比对,进行审计确认项目是否按时间节点完工、或超计划扩大规模、或存在擅自改变项目计划的问题,进行分析是否影响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完工项目的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专款项目已完工,应区分新产品项目或专项工程项目分别收集相关资料,进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审查。
对于新产品项目,审计人员可以索取相关项目的销售收入、成本及毛利情况,确定新项目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或索取被审单位项目完工前后企业实际产品的产量、质量合格率、保修率、索赔率等资料以分析新产品项目的实际增产增效情况。
对于专项工程项目,应注意审查专项工程项目建设运作情况。主要通过查看项目建设单位内业资料和财务资料等,看工程在选择施工单位过程中是否严格按规定对应予招标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问题;建设单位是否与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按规定签订合同,并严格按合同履约;工程预决算是否真实、合规,有无偷工减料、高估冒算、虚报冒领的问题;工程竣工后是否及时组织验收及投入使用后是否及时结算的问题。五是工程质量情况。通过实地查看和询问有关项目使用部门和人员,看工程质量是否达到了可研报告和设计要求;看是否存在工程质量不过关,无法投产达效形成“烂尾工程”的问题。
三、审计底稿
为完成上述审计,可以编制《项目完工情况审计工作底稿》,以检查项目节点完工情况。还可可编制新产品销售毛利分析表或编制产品产量、质量比对等审计工作底稿。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其他类型审计同步进行的项目合并归档,案卷无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情况有一定代表性,并有“审计机关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不利于保密”的说法。此外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无审计决定书,即便制作审计决定书,也加上限制词,如“关于某同志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财政(或财务)问题的审计决定书”。这些做法和说法不符合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的基本程序,影响了审计复核、报告处理和审计档案等后续程序及工作质量。
思考二: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要主题突出
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重要的审计实体,在规定要素、内容齐备前提下,应当围绕“个人任期经济责任”突出主题。
一、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多年来的努力,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得到了不断加强和改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发展趋势来看,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绩效审计的力度不够强。目前,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依旧局限于财务收支基础性审计,侧重点放在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尚未全面开展。近几年,我市审计机关组织开展10多项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但对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关注度不够,成效不明显。二是审计事项评价层次较低。审计评价过于简单,过于模式化,往往是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地反映了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审计评价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涉及较少。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只停留在法律法规等制度上就事论事,没有将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升到宏观角度进行综合分析。三是缺乏必要的后续审计。审计机关在作出审计决定,出具审计报告之后,对后续审计工作重视不够,跟踪问效跟不上。对于审计决定执行情况、追责事项落实情况、审计建议采纳情况等缺乏重要的关注和及时的披露。由于缺乏必要的后续审计,造成审计效果大打折扣,审计作用大大减弱。四是审计技术手段相对滞后。审计技术方法仍为查阅账册单据凭证,手工进行复核分析,与现代网络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多数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对于计算机辅助审计的应用不够,主要是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基础性工作,如收集审计数据,填写审计记录,制作审计底稿,撰写审计报告等,对于运用计算机AO系统参与审计业务工作较少。我们在近几年开展的政府债务审计、社保资金审计等大型审计项目中感触较深,由于计算机审计运用水平较低,直接影响了审计质量和效率。五是任务重人员少的矛盾依然突出。一方面,财政专项资金种类繁多,使用范围广泛,当地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审计任务逐年加重。另一方面,审计力量严重不足,尤其是县、区级审计机关业务人员偏少,致使部分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工作无法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审计监督的死角和盲区。
二、深化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的基本思路
今后一个时期,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的基本思路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抓住重点、关注难点、选好热点,在绩效审计上下工夫,在综合分析上做文章,为国家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决策依据和服务。第一,转变审计理念。多数审计人员习惯于过去以财务收支为基础而建立的传统审计思维方式,缺乏从宏观角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识。绩效审计是国家审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现实选择,是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加强绩效思想的灌输,使绩效审计的理念融入到每个审计人员的意识中,进一步强化审计人员的使命感、效益观。第二,拓宽审计内容。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不仅要关注专项资金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而且要关注专项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主要审计内容为:项目立项论证情况,关注是否进行了可行性研究,立项时是否存在小项目大概算、虚假立项或重复立项的问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关注有无滞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关注是否存在损失浪费、效益低下问题,完工项目质量怎样,验收情况是否属实。项目效益情况,关注项目完成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如何。第三,突出审计重点。在项目安排上,应紧密围绕地方经济工作中心,每年抓住几项重点资金进行审计。当前,要突出以下审计重点:一是围绕促进改善民生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如社会保障资金、医疗保险基金。二是开展与“三农”有关的专项资金审计,如支农资金、扶贫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三是开展科技、教育专项资金审计。四是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第四,改进审计方法。要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的原则,尤其要重视事前、事中审计。要充分利用审计调查工作方式灵活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审计调查,加大专项资金的审计覆盖面。加强对二、三级单位的延伸审计,防止政策棚架,充分揭示财政专项资金在分配、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加大跟踪审计力度,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要一追到底,严肃处理。积极推进计算机审计,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信息化环境下的专项资金审计模式。第五,规范工作程序。目前开展的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大都是借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的工作流程。但是绩效审计有其特殊性,因此,需要尽快制定绩效审计的工作规范,包括审计工作程序、审计内容和方法、审计质量、审计评价、审计处理和决定等,从而规范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保证财政专项资金审计质量和效果。
作者:任梅林
(一)审计目标
审计目标是审计活动的既定方向和要达到的预定结果。政府绩效审计的基本目标定位是:
1.对被审计单位是否经济、有效地执行有关政策进行独立审计检查。
2.对被审计单位和审计对象实现既定目标的程度和所造成的各种进行报告,为决策机构提供相关的评价意见。
3.发现并审计对象在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方面存在的迹象或绩效不佳的领域,提出审计建议,以帮助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二)审计范围
1.财政性资金(或称公共资金)支出。其主要有:
(1)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行政单位涉及各级政府部门、人大、政协、以及由国家财政提供工作经费的党派机关和部分团体;事业单位包括文化、科研卫生、社会福利及其它社会公共事业部门。
(2)国家投资建设项目。主要是指由财政性资金 (财政拨款或财政融资)投资的各种建设项目。有些项目并不全部是由国有资金投入的,但只要是属于政府审计管辖范围内的投资项目都可以进行绩效审计。
(3)其他各种专项公共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预算安排的或有关部门、单位依法自行组织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性资金。比如行政事业专项资金、社会保障基金、农业专项资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
(4)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2.国有及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和金融机构。
(三)审计职能
审计目标决定了审计职能。绩效审计除了一般审计所具有的监督职能、服务职能外,还特别强调评价职能即在监督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的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也即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评价。比如,被审计单位所选用的执行方式是否体现了经济性?所获得的结果是否与所使用的资源相匹配?结果是否与政策目标保持一致?对社会的影响如何?等等。
(四)审计程序
政府审计程序通常包括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和审计终结四个阶段,绩效审计也不例外。绩效审计准备阶段的关键工作是建立具体、明确的审计目标和绩效标准,为此,必须充分了解和掌握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基本情况,比如相关法规、协议、工作目标或项目目标、内控制度,单位或项目的产出情况包括产品或服务、社会影响等。
(五)审计报告
绩效审计报告是审计机关集中体现审计结果、反映审计目标实现程度的一种书面文件。报告的写作应当行文简练,突出重点,体现实质。与财务审计报告不同的是,绩效审计报告是对外报告,报告接收人是有关政府部门,报告人是审计机关而不是审计组。绩效审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相关的背景资料。说明该审计事项为什么值得审计注意,介绍审计实施的基本情况和被审计项目或单位的基本情况,并说明在评价绩效时有哪些特别的考虑,比如被审计单位受到了什么影响和限制等。
2.绩效标准和结论。评价绩效的标准和结论以及支持结论的依据,必须一一列出,不管是好的方面还是差的方面。对于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还要指出根本原因。
3.审计建议。审计建议针对的是重要领域,要客观、合理、具有可行性。
美国和加拿大的绩效审计报告中有一点很值得我们借鉴。在其报告的最后通常增加一项内容,即被审计单位对报告的反馈意见,其中包括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对审计结果、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的意见,计划采取的改进措施,以及审计机关对于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的看法和对报告的修改说明。这样的报告更具说服力,所提供的信息也更加全面、完整,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绩效审计的技术
(一)信息收集技术信息收集就是审计取证。绩效审计沿用了一部分传统财务审计的方法,比如审阅法、核对法、函询法、观察法、盘点法、抽样法等,但也有自身独特的方法。
1.实地观察。对整个被审计单位的工作布局情况加以观察,了解经营管理的全过程,看其工作功能的发挥,并获得对组织的整体印象;对存货、设备状况进行实地观察,注意发现是否有多余积压、废弃等浪费现象;对于项目、工作现场进行实地观察,可以了解项目的运作过程。
2.面谈。向有关人员分别提问并获得回答,采用口头询问同时做文字记录的方式。被询问者可以是被审计单位的高级主管、一般管理人员、当事人,也可以是有关外部人员包括某方面的专家等。
3.座谈会。也可以把它理解为一种多元式的面谈。在召开座谈会之前,可以事先将有关调查表提交给被审计单位,以便他们有时间适当做些准备,并选择相关的人员参与座谈。
4.调查问卷。当涉及的人员或单位很多、以致无法进行必要询问时,可以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关键的环节是设计一整套合理的表格,要求所有采用问答方式,这些应该非常明确,切忌模棱两可或带有某种诱导性。对于受益面比较广的资金支出,特别是具体到某一类公众个体的资金,比较适合这种方法,比如扶贫资金、三峡移民资金等。
5.审阅法。审查阅读与被审计单位或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以前年度的审计报告,从中找出有用的信息。
(二)信息评价技术
1.比较分析法。比较就是将实际情况与一定的参照物或基准进行对比,基准可以是计划、预算、标准、设计、、同行业等。
2.因素分析法。对事实进行分析找出成困。比如某单位的办公费用明显超支,那么,是因为人员增加还是工作量增加?是因为浪费还是预算不合理?
1.财政性资金:
此资金属财政预算安排或政府委托按规定征收的资金。
2.具有专门用途:
财政专项资金收支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专款专用,无论投向哪个建设项目,或者个人补助都有其明确的用途和确定的受益对象。
3.政策性强:
其资金要求设立专账管理,专户储存,单独设账核算,不同专项资金有不同的明确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或办法。
4.具有广泛性和时效性:
专项资金复盖面广,各级财政都设有专项资金,而且每年都有新的资金出台,有的专项资金是为特定目的而设立的,具有较强的时效性。根据我县日前涉及的专项资金有“三农”、“教育”、“科技”、“卫生”、“交通”、“社会保障”、“再就业培训”等几十项。
近几年我局不断加强对这些专项资金的审计,据我所经手审计的农业、水利、再就业服务、交通等专项资金政府委托管理的部门均存在: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等现象;大多存在未按规定要求设立专账,专户储存、单独报账核算现象;如县农业的“三农资金”、“交通局的交通建设资金”、科技局的“科技三项经费”均是混在单位的日常经费中核算,已使各项专款收支结余无法反映。
一、引言
从审计发展历程来看,绩效审计的理念已有70余年的历史,且审计在20世纪90年代完成了以财务审计为中心向以绩效审计为中心的转变。我国社会主义审计制度建立于1983年,发展至今已有30年的历史,绩效审计理念是在21世纪初期提出的,相对发达国家来说起步较晚。我国全面推进绩效审计则是在2008年,审计署在《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指出:要全面推进绩效审计,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配置、使用、利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促进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和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责任追究制。目前,我国绩效审计的范围主要包括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投资项目绩效审计、金融机构绩效审计、企业绩效审计、民生资金绩效审计、政府外债绩效审计,绩效审计所涉及的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其重点是针对公共资金流出的使用进行相关审计。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是绩效审计的突破口,通过对财政资金进行审计,可以审查相关部门是否对财政资金进行了有效管理、资金使用是否得当,政府项目和政策是否实现了预期目标,满足了社会需求。下面以武汉市2012年的财政资金审计报告为例,对其存在的问题作简要分析,以期更好地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为深化政府公共财政资金绩效审计,进一步提高我国地方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提供参考,从而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武汉市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现状
审计署的五年发展规划指出,2012年将全面推进绩效审计,所有的项目都将纳入审计范畴,基层政府也不例外,传统的预决算收支审计已无法实现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改善财政目标,因而绩效审计在全国如火如荼的展开。从武汉市审计局2012年的审计报告了解到,“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审计方面,共审计了24个市直部门。报告显示,2012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总体控制较好,24个市直部门“三公”经费实际支出5216.08万元,比预算控制数减少34.28万元;会议费实际支出3506.12万元,比2011年减少22.5万元。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三公”经费支出继续呈总体下降趋势。2013年1―6月份,24个市直部门“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854.37万元,同比下降9.2%。总体而言,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是较好的,像“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比例在逐步下降,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政府的公共职能得到体现,提高了民生和公共支出保障能力,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不过,在取得成绩的背后还存在着诸多问题,2012年,武汉市的审计机关已向有关部门移送经济案件线索14起,主要涉及涉嫌贪污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虚假发票偷税、、违规招投标等问题。这些都是财政资金管理不善造成的效益差,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所以在对政府财政资金绩效审计中,财政支出是否有利于环境的保护和改善,财政资源分配不合理造成的社会不公平等问题也进入重点考虑范畴。下面对武汉市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做简要分析。
1、部分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
从资源环境审计结果得知,2011―2012年,武汉市环保局共收到中央、省、市各类环保专项资金4.63亿元,截至2012年底,已拨付使用3.91亿元,重点实施节能减排、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监测等58项环保项目。审计发现,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专项、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监测等项目,因未完成政府采购程序或上级资金未到位等原因,造成当年执行率偏低,全年共安排环保专项资金2580.2万元,实际执行654.15万元,执行率仅有25%。由于资金的不到位,造成有些项目无法实施,或是形成半拉子工程,严重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2、部分财政资金闲置存在管理漏洞
从2012年的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报告得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中有7项共3.7亿元财政专项资金闲置一年,可见在资金余缺方面没有达到优化配置;另外,因项目安排控制不严,部分项目违规获取财政资金。如武汉某公司的同一个项目,向市商务局申报获专项资金50万元,又向市经信委申报获取专项资金18万元。新洲区外派劳务服务中心弄虚作假,套取“走出去”补助资金35万元用于人员经费等支出。这些重申报资助、轻项目实施的行为使得资金预算流于形式,与实际支出明细脱节,应加强日常监督与跟踪管理。
3、部分单位违纪违规现象严重
由于管理缺乏制约机制,个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国家专项资金。2012年之前,市科技局管理的部分项目,从申报、组织评审、项目后期管理到验收,由同一处室组织完成,缺乏内部控制和制约机制,2010年有34个项目无相关申报、评审程序,共安排项目资金498万元。某正处级干部借用亲属名义设立公司,将各级财政科技研发资金460.1万元安排给该公司,贪污国家专项资金。某担保单位违规向天兴洲大桥工程项目(公路部分)建设单位收取贷款担保费,造成工程成本增加8400万元。
4、个别项目招投标过程不规范
在对部分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中发现,5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或招投标程序不规范,涉及3879.57万元;3个项目存在涉嫌转包和串标等行为,涉及5786.3万元。这些违章行为严重影响了财政资金的公平合理的使用。
三、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的重点
由于审计目标的多样性,不同的项目其审计重点也会有所变化,所以在大多财政资金绩效审计中都会倾向于以下三个重点,而这些重点作为财政资金绩效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评判标准,为绩效审计指明了方向,提高了绩效审计工作的效率。
1、经济效益方面
经济效益主要是关注投入和成本之间的比例关系,强调的是资金的节约程度,因此,对政府的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进行审计就得在保证适当质量的前提下,评价资源的占用和耗费是否节约和经济。在这里,经济效益审计可笼统地概括为效率和效果审计,它们之间有着层层递进的关系。可通过审查本市财政资金收支规模、收支结构、财政资金筹集成本、支出定额标准等信息,揭示财政资金在收支过程中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遵循成本效益原则筹集与分配财政资金,是否存在因决策失误导致浪费的问题,以达到促使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效益的前提下节约使用资金的目的,审查政府财政资金在部分环保、项目投资等方面能否发挥出其应有的经济效益。
2、公平性方面
公平性是指财政资源收入分配过程要体现平等性,要求兼顾各阶层、各领域,同时在提供公共服务、产出和结果分配过程中体现平等。因此,对财政资金的公平性审计主要是审查财政资金的应用是否体现了公平原则,确认接受对象是否受到公平待遇,需要照顾的弱势群体是否得到更多的照顾。在武汉对于公共文体场馆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11家公益性场馆中仅有4家在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了场馆维修专项资金,占总数的36%,大多数都是以不定期、不定额的形式申报,程序也较为繁杂。由于专项维护资金的缺乏使得“重建设、轻维护”现象在公共文体场馆中普遍存在,不利于文化事业的长期发展。所以,仅就在公共服务方面,武汉财政资金的收入分配还应更合理化,以不断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再如武汉青山区对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全面审计中发现,2011年10月,湖北省卫生厅、财政厅联合颁布了《省级标准》,其中的补助单价制定偏低,影响了资金分配和基层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同时,现行《省级考核办法》细致具体,但实际执行难度很大,专项资金难按工作量分配到位,有失公正和公平。
3、环境效益方面
环境效益主要体现在政府部门对自然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对生态环境的有效维护,主要关注的是环境污染和环境保护问题。财政资金的投入是否促进了环境和生态的改善,揭示了财政资金是否履行了公共服务的职责,达到促进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生态文明社会的目标。2009年,武汉审计局对农村沼气能源项目展开专项审计,通过“一池三改”标准的实施,形成了多种能源生态农业模式,提高了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再利用率,较好地发挥了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作用,这项举措产生了极大的环境效益。
四、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执行的建议
1、加强审前调查,克服审计中的盲目性
由于被审计单位的背景、工作的目标、实现其目标方法的不同,其所使用的资源的性质及特征、为实现目标而使用的程序、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等信息也存在着异质性,因而,审计人员在对被审计项目调查时,应对被审计单位及其活动的情况进行充分了解,特别是对绩效有重大影响的有关风险的因素进行有效的职业评估,使得在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时能够正确地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范围,确保在审计实施时避免出现盲目性。
2、紧扣审计目标,扩大审计范围
大多单位在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时,主要看资金支出数,累加后与上级下达计划指标进行对比,看资金是否全部支出,并依据财务资料查看是否有被挤占、挪用的现象,进而忽略了该项资金的使用经济效益。由此,在执行绩效审计的过程中,不仅要关注资金,还应紧扣审计目标的效益性、公平性、效果性,更多地关注政策执行情况及效果的评价,重视深层次的管理体制机制问题,并将其提高到社会效益的更高层次上来。
3、加强审计人员与各部门的信息交流,突显审计建议价值
由于绩效审计中存在取证难的问题,因而应完善相应机制,提高审计机关的法律威望。审计人员应加强与各部门的交流,寻求上级审计机关的帮助,借助政府和内部审计人员的力量获得真实可靠信息。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有明确的认识,区分问题的性质,分析问题的根源,针对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或建议,体现绩效审计报告的价值所在,发挥绩效评价的建设性作用。
五、结束语
绩效审计的全面推行势不可挡,财政资金作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应得到足够的重视,加快对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理论与实务的研究,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虽然我国的绩效审计还存在诸多不足,但其中既有机遇也有挑战,可提升的空间还很大。相信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深化,政府体制的不断完善,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社会诚信机制的不断深入,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将会越来越成熟,从而促进建立服务型政府,发挥政府职能,提升政府管理绩效。
【参考文献】
[1] 李四能、叶晓刚:绩效审计实务[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
[2] 郑石桥:绩效审计方法[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
审计中经常会遇到审计发现的问题,有些并不是违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行为,而是诸如计划、业务、人事、统计、会计等等其他方面的问题。比如,虚报经济数据、不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工程验收中弄虚作假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等,对这些问题一些专门的法律、法规也规定了相应的处理、处罚措施,审计人员能否依据这些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呢?目前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审计是一种经济监督活动,凡是与经济事项有关的违法行为,审计机关都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持此种观点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审计机关以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为审计评价和处理、处罚依据”;另一种观点认为,审计只限于对国家规定范围内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只有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规定才能成为审计机关进行审计评价和处理、处罚的依据,不属于违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行为以及违反《审计法》的行为,如果国家没有专门的规定,审计机关不能直接进行处理、处罚,持此种观点的法律依据是,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条第二款,“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笔者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因为任何部门和单位都有一定的职权范围,审计机关也不例外,从我国《宪法》第九十一条看,设立审计机关的目的非常明确,“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新的《审计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款也明确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很明显,审计的对象或客体是财政、财务收支,根据责权一致的原则,审计机关应只能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监督,并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进行处理、处罚。超出其法定职权范围则属违法。这里需要明确三层意思:一是审计机关必须向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作出审计决定,对不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不能进行处理、处罚;二是必须对违反国家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规定的行为作出审计决定,对于超出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范围的事项,审计机关无权作出审计决定;三是审计机关作出审计处理、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应当符合《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审计机关有权作出的处理、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当审计机关在审计中,查出不属于违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违反《审计法》的违法行为时,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按有关规定移送有权部门处理。
二、审计中查出被审计单位已自行纠正的违法问题如何处理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1.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以推进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为目标,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中,以收入组织、预算分配、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为重点,关注财政收入支出和分配情况、民生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保障情况,对相关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积极探索财政绩效审计,分析评价财政专项资金是否达到预期效益和效果,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高。项目由财金科负责,2013年3月开始实施,6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2.地方税收、基金征管情况审计
以规范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为目标,对2012年度市级地方税收、基金收入征管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地税部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履行征管职责、税收稽查执法等情况,反映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税务部门严格依法征税,强化征收管理。项目由财金科负责,2013年3月开始实施,6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二、经济责任审计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1.部门(单位)、镇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三责联审”的有关要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对离任的部门(单位)、镇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任职时间较长的部门(单位)在任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具体对象以组织部委托为准。
对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所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领导干部经济决策、财经法规政策执行以及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全部过程,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事业投入及实施效果、国家财经法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个人遵守相关廉政规定情况;对镇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还要关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领导干部在融资贷款、工程发包等方面的履职情况,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力、有效履行职责。
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对市委老干部局、610办公室、红十会及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等4名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实施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分别由财金科、行事科、农资科和经审科负责,1月份开始,3月底提交审计报告。其他离任或在任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待组织部门明确后即组织实施。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为促进部门预算综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已经交办的市委老干部局等4个部门(单位)进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承办科室及实施时间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同;年度中间增加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接到组织部委托后,除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外,对其所在部门(单位)同时进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按照确保审计覆盖面、避免审计监督盲点的原则,对多年未审的部门预算单位逐年安排审计。2013年,对住建局、农委、水务局、海洋与渔业局系统共29家下属单位进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住建局系统的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处、房屋征收办公室、燃气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城建监察大队、房屋产权交易所、白蚁防治所、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由财金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农委系统的林果指导站、蚕桑指导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村环境能源技术推广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种子管理站、农业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由农资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住建局系统的城乡建设档案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水务局系统的水费水资源管理所、堤闸管理所、水利设计室、水利局仓库,由经审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住建局系统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室、规划信息中心、城市排水管理处,海洋与渔业局系统的渔政执法大队、渔业技术推广站、吕四渔港船闸管理所、渔港监督站,由行事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三、财政专项资金审计
1.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
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围绕“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基本解决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的工作目标,对市保障性住房继续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的重点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与完成情况,工程建设各项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后续管理情况。项目由行事科负责,2013年7月开始,12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2.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对我市2010至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进行审计。目标是通过审计,摸清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管理的基本情况,分析评价资金使用效益和开发效果,审计立项审批管理情况,检查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项目由农资科负责,3月份开始,4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3.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审计调查
根据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对我市2011至2012年村庄环境整治工程的总体情况进行调查,并对省审计厅确认的镇、镇、镇等3个镇和村、村、村、村、村、村等6个村进行重点审计调查。审计的重点是村庄环境整治工程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及绩效情况、制度建设情况等。项目由农资科负责,3月份开始,4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四、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1.八所中心敬老院财务收支审计
围绕市委全委会提出的“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的民生实事重点工作要求,对全市汇龙、吕四等八所公办中心敬老院进行财务收支审计。重点检查2010至2012年财务收支情况、五保养老政策落实情况、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项目由局财金科负责,2月份开始实施,5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2.二十九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收支及运行情况审计调查
围绕市委全委会提出的“纵深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民生实事重点工作要求,对全市2011年乡镇医院改制后新成立的29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以财务收支为主线,重点检查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收入支出情况、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目标通过审计调查,摸清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情况,揭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对如何加强管理、规范运行提出建议,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运行。项目由局行事科和经审科负责,并联合财政、卫生部门共同实施,2月份开始,4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1.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
围绕市委全委会提出的“突出平台打造,完善功能配套,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的沿海开发重点工作要求,以及“塑造宜居中心城区,实施民生城建”的城乡统筹重点工作要求,对财政或其他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吕四港环抱式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海口枢纽工程、临海高等级公路、公共卫生大楼、商务中心等6个重点项目跟踪审计由固投审计一科负责。大学校区、蝶湖酒店、行政中心配套工程、南苑中学等4个重点项目跟踪审计由固投审计二科负责。审计重点关注建设单位的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建设资金来源、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征用地手续、拆迁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力求通过跟踪审计,揭示建设单位在制度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规范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帮助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
2.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
按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均有政府审计机关负责审计”的规定,以促进建设单位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合法有效使用建设资金,努力节约政府投资,不断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申报,2013年,对中医院病房大楼、城建指挥部经济适用房、世纪大道绿化景观工程等45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工程送审额约15亿元。竣工结算审计分别由固投审计一科、二科负责,1月开始,12月底结束。
六、金融审计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根据市审计局的统一安排,以促进农村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和增强服务“三农”能力为目标,对农村商业银行进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通过审计,反映农村商业银行在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核实各项金融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分析其整体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揭示影响当前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项目由财金科牵头组织实施,拟于7月开始实施,具体要求待省厅统一部署。
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经审计,55万元专项帮扶资金的使用情况为:
全市帮扶救助慰问专项资金支出550055元,帮扶救助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2077名。
其中:
1、帮扶慰问困难企业和特困企业23个,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564人,使用专项资金142000元;
2、培训农民工和困难职工291人,使用专项资金28355元;
3、帮扶救助慰问全市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1222人,使用专项资金379700元,
二、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经审查,市总工会依据自治区总工会文件要求,市总工会召开党组会议及时研究拿出意见,又专门召开了主席办公会议,就帮扶中心专项资金55万元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安排部署,经审委主任、经审办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市总工会帮扶中心对全市困难企业、困难职工进行了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于2006年12月14日在帮扶中心召开了全市送温暖资金发放仪式,进行了现场发放,区总工会罗宗祥部长,市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了发放仪式,全市特困企业代表、30名特困职工和特困劳模代表领取了慰问金。
三、专项资金审计评价
1、专项资金发放程序严肃
在审查中,经审会认为,市帮扶中心在资金的发放程序中,坚持按制度办事,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⑴困难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市帮扶中心;
⑵市帮扶中心发放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由本人填写,由所在基层工会盖章;
⑶基层单位或基层工会委员会进行调查、落实,并签署意见,加盖工会印章;有系统工会的,系统工会要负责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加盖印章或签名;
⑷市帮扶中心到本人及所在社区和单位调查了解核实情况;
⑸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按情况进行分类整理,提出初步意见;
⑹上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帮扶名单;
⑺张榜公示帮扶救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名单,并公示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的监督。
2、档案管理规范。在审计审查中,帮扶中心档案健全,分类整理,管理规范,按类型、内容进行归档,便于查阅。
3、困难职工发放登记表凭证规范,手续齐全。
四、专项资金审计建议
1、困难职工登记表档案要进一步健全。健全困难职工本人电话、身份证、家庭住址等个人资料。
2、基层工会在困难职工汇总表上签章,并由工会主席本人签字,经审主任签字上报,并留档备查。
3、基层工会要进一步健全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帮扶档案,做好送温暖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对市级财政收入征管质量检查和农村中小学贫困生“两免一补”资金等17项财政专项资金专项检查完成情况
(一)市级财政收入征管质量检查完成情况
我处在2010年11月与市国税、地税部门联合,继续开展了市级税收收入征管检查。这次检点从规范市级收入征管部门的操作运行,建立健全财、税、库联网系统入手,检查核实纳税手续、凭证和税款解缴入库各环节,查堵征管漏洞,保证市级税款及时、准确、足额入库。通过检查,共查处违规涉税金额2373万元,影响市级收入1186万元。目前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调库。
(二)农村中小学贫困生“两免一补”资金等17项财政专项资金专项检查完成情况
我们于2009年11月开始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对与政务公开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的检查。一是及时向各区财政局转发了鄂财监发『20099号文件,并召开了各区财政局监督科科长会议,布置了与政务公开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推动和督导各区认真开展检查;二是制定了《有关财政专项资金检查计划》;三是组成检查小组,按照检查计划认真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专项资金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基本上无截留、挪用现象,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存在现金支出现象;二是专项资金存在结余的情况,有些是因为未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三是有个别区的少数专项资金没有单独核算、专账管理;四是退耕还农补助资金等有少数街镇缓发到农户;五是粮食直补资金等有抵扣农户水费等情况;六是个别资金有少数享受对象不符合规定;七是有些主管部门在变更补助对象时没有向财政有关部门申报手续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了整改措施,并逐一整改,整改落实率100%。
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完成情况
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地方开展201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我们及时组织开展了这项检查。一是下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开展201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对全市2010年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二是抽调检查人员82人,组成34个检查组,对34户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查出企业会计核算不实金额18071万元(资产5163,负债6973,所有者权益1768,收入2011,费用73,利润2083),补缴各项税款25万元。三是在各区汇总总结的基础上,我们按照省厅的要求认真做好了信息的汇总和总结工作,在省厅组织的各地市州交叉检查会计信息检查资料中,顺利通过了检查验收。四是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对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率100%。
三、审计问题整改落实督促情况
(一)省审计厅对我市2009年度本级财政决算《审计报告》下达后,按照领导的指示精神,我们认真组织整改工作,将审计反映的问题,逐一分解落实到处室,责任到人,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审计反映出来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认真研究,切实落实整改。另外,为了充分利用审计成果,切实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我们还督促各相关业务处室制定长效管理措施,避免检查出来的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我们对审计建议也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采纳,督促各相关处室采取切实措施,在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财政行为;加强预算分配管理,建立预算编制管理体系;大力推进财政政务公开,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推进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深化和完善财政财务管理,不断提高预算执行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做出改进。审计问题整改落实督促率100%。
(二)市审计局于2009年对我局2008年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收入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并下达了《审计报告》。我们根据局领导要求,和局各处室密切配合,对审计出的问题逐一认真落实,并帮助有问题的处室制定整改措施,加强整改。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标本兼治,规范管理的原则,举一反三。对容易产生漏洞的地方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防患于未然;对审计后仍然还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有问题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并责任到人。审计问题整改落实督促率100%。
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综合协调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的要求,我们和市编办等相关单位一起自今年4月份开始,组织和开展了全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在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较圆满地完成全市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截至12月底,全市上网公开财政资金393项,公开资金总额272109.87万元,扩大上网公开资金127项,金额150925.07万元。公开的专项资金中,到人(户)资金196项,户数3545029户,金额116286.18万元;到项目资金137项,项目数2950个,金额52731万元;上网公开转移支付资金135项,公开资金总额62155.62万元;上网公开部门预算单位425家,公开资金总额2184.23万元,超范围公开265家。全市设立免费查询点172个;按期回复群众网上咨询、投诉和建议100条。在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的考核中被评为优秀。
五、服务单位满意率情况
服务单位满意率在95%以上。
六、督办件按时办结率、群众来信来访回复率完成情况
2010年接到群众举报一件,我们及时转交有关部门进行了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举报人。督办件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来信来访回复率100%。
七、依法行政、廉政建设、综合治理、政务公开、财政信息、文明创建、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完成情况
2010年我们狠抓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把综合治理、政务公开、财政信息、文明创建、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一是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五不许”等各项文件精神开展监督工作。在监督检查中,坚持持证检查,依法行政,清政廉洁,秉公执法,不以权谋划私。
二是认真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关于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要求,我们认真开展优质规范服务,努力创建文明窗口形象,杜绝了”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行为。同时,我们不断加强处室内部建设,广泛开展了理想信念、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以及廉政勤政等教育活动,掀起了“比学习、比贡献”的热潮,使我处形成了一个团结协作、务实高效的战斗团体,营造出了良好的处室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