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02 15:54:50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银行审计报告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通常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施的审计。通过审计分清企业负责人应负有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包括对所在单位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验证,以及对有关经济活动应负责任的界定和评价。
具体到商业银行领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对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法规及履行职责情况,经营决策和管理行为,所在单位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作出的客观、公正的审计和评价。
二、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定义
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扩大化的一种表现形式,主要适用于具体承办业务的关键岗位人员。其主要包括关键岗位的界定、强制休假和离岗审计的定义。
(一)关键岗位:关键岗位是指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具体岗位需各商业银行根据本行的实际情况进行定义和分类。
(二)强制休假:强制休假是指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在不事先征求本人意见和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临时强制要求关键岗位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休假并暂停行使职权,同时对其进行离岗审计的一种制度安排。
(三)离岗审计:离岗审计是指各级机构在安排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期间,组织对其履行岗位职责、经营管理活动既业务操作的合规性等情况实施审计的行为。
(四)经济责任审计与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联系和区别
正如前文所说强制休假离岗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扩展和特殊形式,其本质上仍然是经济责任审计,只是其审计对象、审计方式、适用范围与传统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略有不同。一是审计对象较传统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更广,既包含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承担具体业务的工作人员;二是审计适用的前提条件不同。传统经济责任审计更多地是指管理人员任职期满即将离职或在任职期间需接受履职考核情况下开展审计。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则是针对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时间较长但因某些原因还不能按规定进行岗位轮换的情况下,为防范风险安排其离岗休假并对其工作进行审计,审计结束后关键岗位人员还需返回原岗位继续工作。对于已按期正常轮换岗位的关键岗位人员是不需要进行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审计方式和范围略有区别,对于承担管理责任的的关键岗位人员其审计内容和范围应与传统经济责任审计一致。对承担具体业务的工作人员其审计内容和范围与其工作职责相一致,不涉及各类管理指标等内容,审计内容和范围相对单一。
三、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对象的界定
在明确了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基本定义后,要进一步实施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就必须对审计对象进行界定。从字面上理解,关键岗位人员离岗审计的对象自然是关键岗位人员,从上文的定义中可以归纳为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由于各商业银行的管理和运营模式不尽相同,所以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界定也存在区别,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主要包括:一是一级(直属)分行正副行长、二级分行行级负责人、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二是二级分行以下各级机构负责人;三是空白重要凭证管理岗、上门收款岗、上门服务岗、经办行密押员、经办行密押主管、对公客户经理、个人客户经理、消费信贷调查岗、值班经理岗、财务核算岗、事后监督中心经办、业务处理中心资金清算岗、对账中心经办、现金营运中心主任、现金营运中心库管员、打卡岗位、空白卡保管岗、作废卡保管岗、已制客户证书管理岗、落地及可疑指令处理岗等。其中一和二可理解为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其承担更多的是管理责任,故对这些人员的离岗审计基本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因为更多的是承担一种业务经办直接责任,因而通常采取较为特殊的离岗审计。
四、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实施方法
关于如何对关键岗位人员实施强制休假离岗审计,不同的商业银行根据本行实际有着不同的组织程序和审计方法。本文还是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重点阐述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实施流程。
(一)审计的组织实施。在中国工商银行,关键岗位离岗审计工作主要由人力资源部门和内控合规部门以及各业务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每年年初各级行人力资源部门需根据本行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情况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离岗审计对象人选计划,并通知内部审计部门组织离岗审计;内控合规部门在接到人力资源部门相关审计通知后负责离岗审计的组织工作;业务主管部门则视需要协同内控合规部门实施离岗审计工作。
(二)审计的主要内容。在中国工商银行,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离岗审计主要以该关键岗位的内控管理职责和业务操作流程为依据,一般情况下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执行本岗位相关内控管理规定的情况以及履职时限内所经办业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具体内容还需依据不同岗位的相关管理制度和主要风险点分别确定。
(三)审计的流程。在中国工商银行,关键岗位人员的离岗审计一般遵循以下流程。一是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相应内控合规部门组织离岗审计;二是由内控合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成审计组,或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组成审计组,并确定审计组组长和主审人;三是审计组以被审计对象所在岗位内控管理职责和业务操作流程为依据,编制《离岗审计方案》,经内控合规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四是开出《离岗审计通知书》,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并确认审计事实,五是出具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人的意见;最后是由主管行长签发和发送审计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后续整改。
五、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商业银行虽然已经开展了多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积累了较多经验。但在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这一较为特殊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同时也制约着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一)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对象较多,涉及范围广,审计工作量大。作为一家内控严密的商业银行,设置的关键岗位通常较多,从事关键岗位人员也相对较多。客观上导致审计对象的多样化。以工商银行为例,除去一、二级分行行级领导岗位,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以外,还有运营类、营销类等20多个不同类型的关键岗位,其中光对公、对私客户经理的从业人员数量就已十分庞大。因此,理论上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对像相比以管理人员为主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要多出很多,客观上加大了审计人员的工作量。
(二)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缺少统一、有效的评价指标,审计质量较难把握。由于商业银行关键岗位人员一般分为各分支机构承担管理责任的人员和承担业务经办直接责任的岗位人员两类。前一类人员的离岗审计即是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其审计内容、范围、评价指标等均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固定模式,审计工作可以按图索骥,能够较好的把握审计质量。后一种类型即为本文重点探讨的适用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关键岗位人员。这类人员众多,涉及营销、运营、操作等不同工种,对于这类人员的审计还未能形成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也没有相对标准化的审计模式,对审计质量不易把握。例如对客户经理的审计、对大堂值班经理的审计,除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解外,很难找到其他评判标准,再加上商业银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未能完全标准化的情况下,审计工作更难以规范。
(三)基层审计人员素质、力量较为薄弱。当前,商业银行的审计工作基本采用“分层审计,下查一级”的模式。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审计一般以承担较多经营任务的基层支行开展。由于要承担各类经营任务,支行审计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一般较难得到保证,独立性也相对较弱、缺乏专业审计人员,从而给基层支行的关键岗位人员离岗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四)离任审计过程中各职能部门较难充分协调。
按照现有的管理办法和惯例,商业银行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工作一般由人事部门根据岗位轮换计划提出。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只有审计部门单枪匹马实行审计。由于各部门审计、考核和调查的组织形式和考核标准不一致,在时间上往往不能统一进行,从而造成审计工作不充分。
六、完善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鉴于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存在以上一些问题和困难,本文结合工商银行近年的审计实践,提出一些完善该类审计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一)结合商业银行运营管理实际,完善关键岗位设置,建立规范的轮岗机制。由于开展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前提是关键岗位人员未能按照要求进行轮岗。因此,商业银行根据本行实际,科学合理的设置关键岗位,建立规范的轮岗机制是减少审计工作量的有效方式。商业银行需定期更新完善关键岗位目录,做好人员储备,每年制定轮岗计划并认真执行,对于客户经理等营销岗位则应定期更换其服务对象,实施“轮户”管理,从而大量减少需开展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对象。
(二)建立标准化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推进关键岗位人员工作质量评价规范化。由于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审计缺乏标准和评价指标。因此建议商业银行对本行的所有岗位进行梳理,制定统一的岗位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同时梳理关键岗位操作过程中的风险点,将关键岗位的工作流程标准化,以流程图的形式进行固化。如此,审计人员则可以按照标准化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对相应风险点的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分析,从而保障审计规范,提高审计质量。
中图分类号:R744.5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533(2014)11-0028-03
Neuromylitis optica spectrum disorder with
normal brain and spinal cord MRI images: a case report*
CAI Tongjia1**, XUE Yuanyuan1, QUAN Chao2***
(1.Department of Neurology, Shanghai Jingan District Central Hospital;
2.Department of Neurology, Huashan Hospital, Fud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40,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report a rare case of neuromylitis optica spectrum disorder (NMOSD) with normal brain and spinal cord MRI images. Methods: Clinical data on a patient with NMOSD but without positive findings on MRI were retrospectively summarized. Results: A 30 years old female had suffered from optic neuritis in September 2012 but was improved after treatment with oral prednisone. In January 2013 she was hospitalized again because of intractable hiccups, vomiting. Serum AQP-4 antibody was strongly positive, while cranial and spinal MRI were normal and examinations of digestive system showed no abnormalities. She was diagnosed as NMOSD, and the hiccups and vomiting disappeared after pulse therapy with high-dose methylprednisolone. Conclusion: Intractable hiccups, vomiting are characteristic symptoms of NMOSD due to the lesions in dorsal brainstem. Sometimes these lesions would not cause alterations of MRI signals, however, the possibilities of NMOSD should still be kept in mind.
KEY WORDS neuromyelitis optica spectrum disorder; aquaporin 4; 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
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病(neuromyelitis optica spectrum disorders,NMOSD)是一组潜在免疫病理机制与视神经脊髓炎(Neuromyelitis optica,NMO)相近,但临床受累局限,不完全符合NMO诊断标准的一组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1]。以顽固性呃逆、呕吐为主要表现,头颅MRI检查阴性的NMOSD少见报道,现将本院收治的1例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患者,女性,30岁,因“左眼视物不清4月,频繁恶心、呕吐半月余”入院。患者于2012年9月无明显诱因下突发左眼视物不清,查体发现左眼视力1 m处手动,左瞳直径5 mm,对光反应迟钝,于眼科就诊,拟“视神经炎”后予强的松60 mg口服治疗,视物不清明显好转,出院后继续强的松口服,缓慢递减至12月20日停药。2013年1月患者无明显诱因下突然出现剧烈呕吐、顽固性呃逆,无发热、皮肤黏膜黄染,持续存在无缓解,于门诊查胃镜、腹部平片、CT、B超等均无异常发现,予莫利、泮托拉唑和胃复安等治疗均无效入住我院。入院查体:神清,对答切题,抬头肌力5级,视力无明显减退,双瞳等大等圆,直径2.5 mm,对光反应灵敏。余颅神经检查阴性。双上肢肌力5级,右上肢肌力5级,双下肢肌力5级。双侧肌张力、腱反射正常,双侧病理反射(-)。双侧面部及肢体深、浅感觉正常,双侧指鼻试验、轮替、跟膝胫试验稳准。Romberg征(-)。入院后查水通道蛋白4(aquaporin 4,AQP4)抗体128.7 RSR U/ml(强阳性),结合其“视神经炎”病史,临床考虑为视NMOSD,予以甲强龙500 mg每日1次,连用5 d冲击治疗后缓慢减量。患者呕吐、呃逆好转。住院期间头颅及脊髓MRI检查均未见明显异常。脑脊液常规:正常,脑脊液生化:葡萄糖3.4 mmol/L,脑脊液蛋白281 mg/L,脑脊液氯125 mmol/L,同步血糖5.28 mmol/L,脑脊液免疫参数分析:血脑屏障破坏,IgG和白蛋白成比例增加,脑脊液中未见异于血清的寡克隆带。
2 讨论
NMOSD是一组潜在免疫病理机制与NMO相近、血清AQP4抗体阳性率较高、但不能完全满足NMO诊断标准的疾病,包括:①受累部位局限的类型,如复发性孤立性视神经炎和双侧视神经炎,长节段脊髓炎;②在器官特异性或器官非特异性自身免疫疾病背景下发生的NMO;③伴有症状性或无症状性脑内病灶的不典型病例;④亚洲国家的视神经脊髓型MS(optic-spinal MS,OSMS)[1]。本例患者临床上有明确视神经炎病史,血清AQP4抗体阳性,故符合NMOSD诊断。
NMO或NMOSD累及颅内病灶常位于AQP4表达丰富的部位,包括脑室管膜周围、丘脑、脑干等中线结构[1]。位于延髓背侧近四脑室周围的呕吐中枢,包括脑极后区和孤束核[2],是NMOSD特征性的颅内病变部位。这些部位受累即会出现顽固性恶心、呕吐和呃逆。这组特征性的症状可以是NMO或NMOSD发作时的前驱症状或唯一症状[3]。临床上遇到上述症状但内科检查均为阴性时,要特别警惕NMO或NMOSD的可能。值得探讨的是,本例患者虽有呕吐、呃逆的症状,但头颅MRI并未发现脑干背侧病灶,这是比较例外的。我们推测,这可能是因为脑干背侧的炎症病理改变虽然导致了明显的临床症状,但其程度较轻,未能在MRI上反应出来。这时需根据临床经验判断呕吐呃逆的原因,考虑到患者既往视神经炎发作,且AQP4抗体强阳性,特征性的呕吐呃逆在除外内科疾病后很可能是NMOSD发作的症状,激素治疗后症状迅速改善也进一步验证了这一判断。
推测该患者头颅MRI未发现脑干背侧病灶的原因可能是,该病人脑干极后区病灶在病理上仅有组织疏松和血管增厚,无神经元或轴突的病理改变,室管膜下延髓被盖的髓鞘未受损[2]。此外,患者头颅MRI阴性可能与基层医院的MRI场强较低有关。目前常规头颅MRI被广泛用于评估NMO病人的脊髓和视神经病变。既往多个应用常规1.5 T核磁共振成像仪的研究脑组织病变的试验中,研究者发现有些NMO患者并没有脑部影像学上的异常,或者仅有一些与年龄或其他不相关疾病有关的病灶[4-6]。Zhao等[7]对24例常规头颅MRI阴性、临床确诊的NMO患者及24例年龄、性别配对的健康对照,用3.0 T核磁共振成像仪的DTI序列进行扫描头部检查,发现NMO患者胼胝体膝部和视放射区平均弥散率显著增高,延髓区平均弥散率显著降低。因此,DTI等新的MRI技术可有助于发现常规头颅MRI检查阴性的NMO患者的颅内隐匿的组织损害。
NMO或NMOSD所致的功能障碍与每次发作有关,所以每次初发或复发均需要尽快采用大剂量糖皮质激素然后缓慢减量,短疗程静脉注射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可以使80%的NMO病人的急性症状得到改善。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病,如长节段脊髓炎和复发性单侧或双侧视神经炎可视作NMO的早期表现,根据临床病程决定开始治疗的时机[1]。
常规MRI阴性的NMO临床上较少见,且基层医院的影像科一般无条件完成高场强MRI的DTI序列检查,因此可能对临床医生的诊断带来干扰,导致漏诊,以至于失去治疗的最佳时机。所以,牢记顽固性呃逆、呕吐是NMO发作时的表现之一,且MRI不一定会有相应改变,并应用到临床判断中去,是非常重要的。
参考文献
[1] Sellner J, Boggild M, Clanet M, et al. EFNS guidelines on diagnosis and management of neuromyelitis optica[J]. Eur J Neurol, 2010, 17(8):1019-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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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opescu BF, Lennon VA, Parisi JE,et al. Neuromyelitis optica unique area postrema lesions: nausea, vomiting, and pathogenic implications[J]. Neurology, 2011, 76(14):1229-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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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andler RN, Davis LE, Jeffery DR, et al. Devic’s neuromyelitis optica: a clinicopathological study of 8 patients[J]. Ann Neurol, 1993, 34(2): 162-168.
关于导致我国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原因,已有很多相关的研究涉及到了此问题。其主要观点可归纳如下:审计委托模式的缺陷使CPA缺乏独立性;法规不健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不够;各级政府的不当干预;审计定价不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质量控制不到位等。这些研究从多角度,有针对性的指出了导致我国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原因,对于有关部门对症下药,采取相关措施,遏制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有较大的参考价值。但由于这些研究的论述所占角度比较多,从多个不同的方面来论述,因此观点比较庞杂,在系统性、条理性方面有稍许欠缺。
正是基于上述背景,本文将沿着人的行为路线来分析我国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原因,即从CPA产生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到行为选择,再到最终行为实施这一路线,对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和论述。本文力求比较系统并有条理地分析和阐述导致我国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原因,指出其中的关键因素及次要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遏制我国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提高其执业诚信水平的基本措施。旨在为进一步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提供一点参考。
一、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导致CPA产生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
CPA的审计要服务于众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如:债权人,股东,潜在投资者等,即CPA的审计是服务于社会公众的,因此审计的实际委托人应该是社会公众。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实际委托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进行协商签约存在较高的交易成本,因此实际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并向其支付审计费用的人是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当局。这即为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
在这种存在天然缺陷的审计模式下,由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进行双向选择,即上市公司可以自行选择某家会计师事务所来对自身的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审计,并向其支付审计费用。上市公司即成为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他要靠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获得报酬来支持其生存和发展。因此注册会计师有充分的理由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换句话说,作为提供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一方——会计师事务所会本能地产生满足客户需求的心理倾向。这对于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独立性是一个考验。从现实的情况来看,有些注册会计师就或多或少地产生了袒护被审单位不良会计行为,以满足客户需求的心理倾向。这种心理倾向往往会激发CPA产生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而追根溯源,这些情形是由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所导致的。
由此可见,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导致了CPA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
机。
二、一系列控制机制的失效导致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选择
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导致了CPA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而从行为动机到行为选择还有一个抉择的过程。
当注册会计师发现上市公司有掩饰其不良会计行为的意图时,其面临两个选择,分别为:1、偏袒客户,与上市公司合作,出具虚假审计报告;2、尽可能客观、公正的审计上市公司的经济活动,并对其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下面我们将把CPA作为一个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的经济人,从注册会计师自身的角度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从而阐明其如何进行抉择并最终进行其行为选择,并揭示这一抉择过程的影响因素。
(一)对第一种选择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如果注册会计师选择与上市公司串通舞弊,发表虚假审计报告以掩饰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问题,那么他的收益是花费非常小的人力、物力、财力完成审计工作,获得比较满意的审计收入,并与客户建立较好的合作关系。
CPA面临的成本或风险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其违法违规行为有可能被有关部门查出的风险
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实行的是行业自律监管体系,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其会员进行监督和管理。质量复核是行业协会的一项自律性监管制度。但是这种质量复核方式并不能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在全国每年1000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中,只有少数被抽查到。这就导致事务所存有侥幸心理,在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下,CPA可能会出具虚假审计报。可见,我国目前对于注册会计师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监察力度还是很不够的,从而使注册会计师愿意铤而走险。
2、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涉及到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法规有《公司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刑法》。虽然所立的法规比较多,但是这些法规对于注册会计师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还不够。即CPA的造假成本太低。
我国《刑法》规定,中介组织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罪,轻者判5年,重者判5至10年,并处罚金;《证券法》也规定,因中介机构责任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中介机构要负赔偿责任。然而,注册会计师违反上述条款的案件虽然屡有发生,但绝大多数处罚还停留在罚款、停止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的层面上。而罚款这种经济上处罚的成本,与注册会计师从被审上市公司得到的比较高的审计收入相比,就显得比较微小了,因而难以起到遏制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作用。
由此可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处罚力度不够,即违法成本较低,无疑助长了一部分职业道德不高的事务所及CPA的投机冒险行为,使其敢于顶风作案,从而在客观上助长了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
当然,随着我国在这方面民事赔偿制度的健全,未来注册会计师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违法成本将大大提高。
3、声誉、信用等可能受到的负面影响
审计也是一种产品,也存在着市场竞争,其存在的关键是审计产品的质量,而声誉则是审计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
从理论上来讲,CPA及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公正执业,努力保持其良好的信誉,因为对于中介组织来说,信誉对其生存及持续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失去了投资者的信任,就没有了立足之本。
然而,从我国的状况来看,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由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滞后,对于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并没有形成足够的警戒和约束作用,即信誉降低所引致的成本比较低。因此在这种背景下,许多中介机构为了一己私利,置职业道德于不顾,置中小投资者利益于不顾、置自身作为一个信用行业的名誉于不顾,沦为了上市公司作假的帮凶。事实上,社会信用的恶化加剧了中国上市公司与CPA合谋的会计造假问题,也严重阻碍了经济金融的良性发展。
综上可见,若CPA做第一种选择,即CPA选择与上市公司串通舞弊,发表虚假审计报告以掩饰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问题,那么他的收益是获得比较满意的审计收入,并与客户建立较好的合作关系,其面临的风险和成本包括: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出的风险、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声誉、信用等受到的负面影响。总的来说,这些成本相对于收益来说是比较小的。
(二)对第二种选择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如果CPA做第二种选择,即CPA选择遵守职业道德,尽可能客观、公正的审查上市公司的经济活动,并对其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其获得收益就是保持其职业操守,并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但是由于目前我国还缺乏一个公正、客观且有影响力的中介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因此这种无形收益要真正转化为经济收益,还存在一些难度。此时,CPA面临的成本是:失去客户,收入减少。我国审计业务处于买方市场阶段,会计师事务所对客户有较强的依赖性,因此这种失去客户的成本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是比较大的。从我国审计市场的供给来看,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普遍偏小、业务收入偏低。许多哦事务所在经济上也不可避免地会对大客户产生依赖,致使其难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发表审计意见。
综上可见,如果注册会计师选择与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的审查上市公司的经济活动,并对其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其经济上的收益几乎没有,而其成本,却是比较大的。
(三)对两种选择的成本效益进行比较
比较两种选择的成本和效益,第一种选择即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从收益和成本方面均优于第二种选择。因此,作为理性人的CPA很有可能会做第一种选择。所以我们认为,一系列体制的约束及控制机制的失效导致CPA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选择。
三、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流于形式,因而导致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得以实施
刘箭同志在《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第4期发表《银行授信审计现状与建议》一文(以下简称箭文),从授信审计标准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具有很多建设性建议,但随着新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2006年版)的实施,笔者认为其中的一些观点值得商榷。
箭文认为,(1)在授信审计资格的认定方面也无统一的标准,使得在授信审计的安排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的认定方面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例如:有一家企业为与三家商业银行建立信贷关系,需要进行审计,而三家银行各自指定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这使授信企业要同时面对三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要求。
(2)各授信银行对执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规模、执业水平和信誉往往缺乏了解,这就使得一些信誉较差、不计风险的小所也涌进了银行授信审计市场,造成了恶性竞争。在强大的竞争压力下,某些风险意识较为淡薄的会计师事务所往往屈从于授信企业的压力,对企业会计报表进行粉饰、包装,造成授信审计质量下降,会计信息披露不实的后果,也给信贷资产的安全带来了隐患。
(3)当前银行授信审计尚无统一、明确的执业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影响授信审计的质量。由于银行授信在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指标等方面有许多特殊的要求,而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平时对外报送工商、税务部门与报送银行授信的会计报表及相关会计资料,在资产、收入和利润等方面有一定的差异。
(4)银行授信审计不能满足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和管理的需要。注册会计师执行银行授信审计时一般是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第1号――会计报表审计》进行的,这对于银行授信风险控制和管理的需要是不适用的。首先,银行授信主要是通过调查了解企业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等财务指标,在综合考察企业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企业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和以往资信记录等方面的因素之后,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而《独立审计准则第1号――会计报表审计》要求对企业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并不能直观地提供银行授信风险控制所需要的财务指标、内部控制状况和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其次,银行授信主要关注企业经营发展的趋势和贷款项目的可行性,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只能确定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不能对企业未来的经营状况发表意见。
据此,箭文提出了银行授信审计的建议:
1.做好会计师事务所的银行授信审计资格认定工作。由于银行授信所面对的企业遍布各行各业,不可能制定全国性的统一的资格认定标准,因此应按属地原则由各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同当地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共同对本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考察认定,确定本地区具有从事银行授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并公布于众,从源头上把好银行授信审计市场的“准入关”,而对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在本地区的各商业银行之间应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制订银行授信审计的执业规范,明确执业标准。鉴于银行授信审计无章可循的现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加紧制订新的关于银行授信审计的独立审计实务公告和有关执业的文件、规范。其主要内容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对企业“两套账”的审计进行规范。由于银行授信的特殊要求导致企业通过前述的几种手法对本企业的会计报表进行粉饰、包装,笔者认为目前对银行授信审计困扰最大,也最急需加以明确和规范的主要是两个问题:一是企业采取的上述三种调整资产、收入、利润的手法,其根据是不是充分,注册会计师应如何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二是在同一个会计年度里,因报送的对象不同编制了不同的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对此应如何发表审计意见。
②修正银行授信审计报告。为满足商业银行进行贷款,风险控制分析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需要,笔者认为银行授信的审计报告应同时附送企业编制的、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的,用于评定企业贷款风险的主要财务指标及相关说明。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口径与方法应符合行业统一标准。
笔者认为,关于授信审计资格认定方面。首先,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随着我国加入WTO,会计市场也对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开放,公平竞争。各个会计师事务所设立都是经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严格审批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都具有审计业务资格,这就是统一的资格认定标准。现实的情况恰恰是部门干预的影子仍然存在,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控制了大量的需求,任意设置行业门槛,分别对于不同的鉴证服务市场规定准入资格,事务所要进入某个会计服务市场承接业务必须经过政府特许,导致了会计服务市场上严重的行政细分,形成行业壁垒。其次,事务所的信誉与大所小所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暴露出来的审计失败案例也不一定是小所。事实上,小所的合伙人都是从大所出来的,具有五年以上的从业经验,而且小所都是合伙制事务所,承担无限责任,可能更注重审计风险控制。大所小所在执行的是统一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公平竞争,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而且,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已将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名单公布在网站上,就是为了促进公平竞争,出具的审计报告在全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再次,商业银行指定事务所审计,从民法法理上讲,如果审计失败,指定方应作为第三方责任人,承担民事责任。
关于授信审计执业标准。2006年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就是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的执业标准,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就能合理保证被审计单位会计信息的客观、公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等,为我们进行授信审计提供了方向,而且《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禁止使用“本报告仅供×××使用”字样,目的就是防止阴阳审计报告---同一被审计单位在同一个会计年度里,因报送的对象不同而出具不同的审计报告。
银行授信审计不属于特殊目的的审计报告。授信评级是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进行的。它不仅包括财务状况,而且包括企业素质和管理水平,并且还要分析企业的发展远景和经营风险。笔者认为,只要是遵守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出具真实的审计报告,至少可以满足报告使用者对财务状况评价的需要。商业银行只要进行简单的财务分析,就能了解被审计单位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等财务指标。历史成本是以币值稳定假定为基础的,在物价变动的情况下,资产的帐面价值以历史成本计价不能确切地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同时,现行成本计价的收入与历史成本计价的费用相配比,在物价变动较大时,可能会少计费用、高估利润。但是,历史成本使原始会计资料具有可比性,在物价变动不大的情况下,仍是最佳计价模式。因此,新《企业会计准则》仍强调历史成本计价,但同时特别增加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明确规定“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交易公平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房地产性投资》、《生物资产》、《股份支付》、《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具体准则中得到了具体的运用。如果银行需要以现值计价的企业财务状况,可以另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资产评估。银行授信审计必须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关注被审计单位会计估计假设的合理性,考虑利用专家的工作,搜集更多的相关信息,尽可能作出最好的判断,防止人为调节利润。
内部控制状况的评价应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对企业未来的经营状况及前景进行预测则是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规范;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又属于管理咨询的范畴;至于被审计单位企业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内容,笔者认为,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一系列综合评价体系,借以科学地评价被审计单位的持续经营能力,这也属于财务尽职调查的范畴。正如箭文所述,注册会计师在对企业进行授信审计后,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资信记录和经营发展趋势等方面的情况已经有了相当的了解,并占有了大量信息资料,完全有条件为商业银行的授信决策和风险控制提供咨询服务,不过这些都是需要另签业务约定书的。
注册会计师审计必须有统一的审计准则,这也符合国际惯例。如果如箭文所述,制定商业银行授信审计准则,实际还是适应了“两套帐”的需要,那么,工商年检审计也可能要求制定工商年检审计准则,农业部门会要求制定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审计准则等,审计反而变得各行其是,无章可循。关于“两套帐”及阴阳审计报告。诚如箭文所述,一些被审计单位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平时对外报送工商、税务部门与报送银行授信的会计报表及相关会计资料,在资产、收入和利润等方面有一定的差异,但这本来就是《会计法》所不允许的。前面笔者已提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禁止使用“本报告仅供×××使用”字样,目的就是防止阴阳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的职责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是否真实、公允。遇到这种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调整会计报表或考虑审计报告的类型(有可能是无法表示意见报告)。
现实情况是,一些商业银行为了完成贷款指标,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转嫁潜在的贷款风险;而本地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不愿出具授信审计报告,于是一些被审计单位将授信审计与年度审计报告挂钩(不出授信审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也不让做),或者请外地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商业银行大量地使用外地的授信审计报告,本身就说明问题),“阴阳”审计报告随时可能成为引发次贷危机“地雷”。
附带式审计的做法符合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实际,融合相关审计项目开展绩效审计,是解决审计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较重的矛盾、提高审计效能的有效途径。
二、制定审计方案的方法探索
通过审前调查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审计方案。审计人员要通过对审计任务和审前调查取得的资料进行分析评估,就绩效审计的选材问题作出初步判断,包括材料选择的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目的等。审计方案要解决为什么要审计、采用何种方式、审计的切入点是什么、审计哪些方面的内容等问题。要运用评估判断方法初步解决审计取证的导向问题。评估判断是指审计人员通过对审计任务和审前调查取得的资料进行分析评估,就绩效审计的选材问题作出初步判断,包括材料选择的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目的等。绩效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特别是政府交办或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的审计任务,要反复体会任务的宗旨,吃透相关审计标准,把握好审计尺度。
同时,调查问卷、表格的设计要具有很强的总结性,这样便于审计报告阶段的汇总整理和判断分析。
以审计内容的可比性和客观性为导向,将审计范围设置在一个合理的时间段内。这里提出的审计范围是指审计对象的时间范围,财务收支审计一般以一个会计年度为准;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离任审计等常规责任审计以任职期限作为审计的时间范围,无需考虑时间的切入点问题。但对于绩效审计这个问题很重要,因为一项资金投入或是一个决策行为产生的效益和显露出的问题具有“滞后性”特征,大都不会在短时间内体现,往往需要一定的周期才能产生,绩效审计的时间范围需要选择若干个年度才能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对于绩效审计,经常强调要突出审计重点和讲究审计方法,唯独比较容易忽视审计的时间范围问题。
三、实施审计过程的方法探索
人民银行绩效审计主要是对自身单位或部门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确认和评价的活动。实施审计过程中,应以人民银行职能为切入点,从决策、管理的效果入手,将履行职能的最终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作为关键内容。简化程序,提高审计效能,结合被审计对象的工作计划总结、调研报告,已开展的问卷调查等项目,从中抽取重要的事项同步开展绩效审计,也是开展绩效审计行之有效的组织形式。
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调查,没有必要将过多的精力放在对行使职能等过程的监督上,而是应以结果为导向注重社会效益的分析评价,促进取得审计成效,对绩效审计反映的问题从制度层面、管理层面作出处理。
四、写作审计报告的方法探索
在审计实践中要充分利用报告前置的方法,在审前调查阶段就要运用问题假设方法初步解决审计报告的基本架构问题。即审计报告要回答反映什么情况、是反映正面成绩还是反映负面问题、会有哪些普遍问题与典型问题并如何反映等方面的内容。
审计假设理论认为,在审计目的性和可证实性假设的基础上,就可以对错误与弊端(或成效)的存在、性质、原因以及形成过程等进行假设,这样便于确定审计取证的范围和重点,实施必要的程序技术,以利于查明问题与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在对材料选择的取向作出初步决断以后,审计人员应进一步分析审前调查掌握的信息材料,根据审计假设理论充分发挥审计专业判断的作用,就审计报告的内容结构提出问题假设。
内部审计作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其目的是为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进组织的经营。为使内部审计能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对内部审计项目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一、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涵义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05年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规定:内部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是指为合理保证审计项目的实施符合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制定的控制程序与方法。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具体包括内部审计机构为确保其审计项目质量符合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审计项目时,对审计立项、审计准备、审计测试、审计报告、审计追踪、项目评价等完整审计程序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它是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对自身活动进行控制的自律行为,它贯穿于审计项目的各个环节。
二、加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重要性
1.加强项目质量控制是推动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事业发展的根本途径
审计质量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生命,而审计项目质量则是内部审计质量的灵魂。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提高审计质量,必然给内部审计自身的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首先是有利于提高审计部门的地位,“有为才能有位”,高质量的审计项目容易得到领导的重视,被审计单位的尊重,树立内审的良好形象,为以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提供了理想的环境;其次是有利于审计队伍素质的提高,通过对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使审计人员对素质要求有了新的标准和认识,审计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素质将会在外界压力、自身动力的双重作用下得到提高,以更好的适应业务发展对内部审计的需要。可以说,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完善是在不断提高其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实现的,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是推动内部审计事业发展的根本途径。
2.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的控制现状需要加强项目质量控制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的控制现状重点表现为“三重三轻”:即“重审计实施、轻审计准备”,审计方案可操作性不强,审计实施与审计方案“两张皮”,造成审计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影响项目质量;“重审计问题、轻审计规范”,审计取证不齐全,工作底稿不规范,审计定性不准确;“重审计报告、轻整改落实”,使审计的效能大打折扣。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以便对以上控制缺陷“纠偏”和其他控制环节“防患于未然”。
3.加强项目质量控制是规避审计风险的有效手段
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势必存在内部审计风险。在我国内部审计事业发展的现阶段,决定内部审计风险大小的直接因素就是内部审计项目质量的高低,二者之间存在此长彼消的关系,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越高,审计风险就越小;反之,则审计风险越大。所以控制和降低审计风险的核心在于提高内部审计项目质量。只有加强对审计项目各环节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管理,才能有效地保证审计工作质量,规范审计工作行为,最大限度地规避审计风险。
4.加强项目质量控制是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的完善提供实践基础
科学的理论来源于科学的实践,在不断强化项目质量控制的实践过程中积极地总结经验教训、寻找规律,将为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准则打下坚实的实践基础。
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措施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是一个过程,包括立项、准备、实施、报告、后续等各环节。以下则是审计项目各环节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1.立项阶段的质量控制
高度重视立项阶段的质量控制。首先,内部审计立项应以本组织风险评估为基础,以帮助组织实现目标,为组织提供增值服务为目的,时刻跟上组织前进的步伐,配合组织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审计,尤其关键的是内部审计项目的立项要能体现组织不断发展变化的审计需求。其次,为保证项目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就需要适当控制和缩小审计范围。根据以往审计经验,在没有特定需要情况下,适宜采用“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战术,一次审计只针对某一个管理环节或一个业务事项进行深入细致的审计,尽量减少盲目的泛泛的全面审计。有利于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把握及控制审计的风险。因此,项目立项把握的好,在总体不断拓展审计范围和影响的同时细化审计项目分类,在每个审计项目上力求做深做透,就会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在前期打下良好的基础。
2.准备过程的质量控制
准备阶段是整个项目的基础,在项目前期做好各项质量控制,不仅能从开始确保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而且可以节约具体审计过程的时间和成本,提高审计效率。加强审前准备的质量控制,主要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配备与审计项目相适宜的审计组成员。内部审计部门在配备相应的项目成员时应主要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审计人员应符合客观性的要求。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修订的《职业道德规范》中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展示其最大限度地职业客观”。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是保证审计质量的重要因素,审计部门负责人不应委派那些可能有利害冲突或偏见的审计人员参与该项目的审计,以保证审计人员公正客观、不偏不倚。二是,审计人员应符合专业胜任的要求。《职业道德规范》中同时要求,内部审计师在开展业务时,应具备专业能力和应有的职业审慎性。作为内部审计项目组人员的组成,需要基本的胜任能力,才能基本保证项目质量。
(2)把好审前调查关,确定审计的重点领域。审前调查是保证项目质量的重要环节。实践证明,凡是审计效果比较突出、审计质量比较高的审计项目,都进行了充分的审前调查。审计调查应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流程、内控状况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管理方式和信息系统的主要变化。调查结束后,审计组应执行分析性程序,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明确潜在的关键控制点、控制缺陷或控制过度的情况,对被审计事项的重要性和审计风险作出合理评估,初步确定审计的重点领域。只有把审前调查作为审计阶段的一个重要环节认真抓好,才能编制出行之有效的审计实施方案,确保高质量地实现审计目标。
(3)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是项目质量控制的“龙头”。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应具备三个特征。第一,它从根本上规定了项目的方向,是指导审计人员现场作业的“路线图”,对实施项目起着全面控制的作用;第二,它是执行审计和质量检查的标准。依照实施方案,管理者可以判断审计人员审了什么、怎么审的、结果怎样,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审计人员的随意性;第三,它是审计报告的基础,好的实施方案已基本摸清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使现场实施有的放矢,审计报告也就水到渠成了。
3.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
内部审计作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其目的是为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进组织的经营。为使内部审计能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对内部审计项目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一、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涵义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05年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规定:内部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是指为合理保证审计项目的实施符合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制定的控制程序与方法。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具体包括内部审计机构为确保其审计项目质量符合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审计项目时,对审计立项、审计准备、审计测试、审计报告、审计追踪、项目评价等完整审计程序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它是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对自身活动进行控制的自律行为,它贯穿于审计项目的各个环节。
二、加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重要性
1.加强项目质量控制是推动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事业发展的根本途径
审计质量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生命,而审计项目质量则是内部审计质量的灵魂。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提高审计质量,必然给内部审计自身的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首先是有利于提高审计部门的地位,“有为才能有位”,高质量的审计项目容易得到领导的重视,被审计单位的尊重,树立内审的良好形象,为以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提供了理想的环境;其次是有利于审计队伍素质的提高,通过对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使审计人员对素质要求有了新的标准和认识,审计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素质将会在外界压力、自身动力的双重作用下得到提高,以更好的适应业务发展对内部审计的需要。可以说,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完善是在不断提高其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实现的,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是推动内部审计事业发展的根本途径。
2.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的控制现状需要加强项目质量控制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的控制现状重点表现为“三重三轻”:即“重审计实施、轻审计准备”,审计方案可操作性不强,审计实施与审计方案“两张皮”,造成审计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影响项目质量;“重审计问题、轻审计规范”,审计取证不齐全,工作底稿不规范,审计定性不准确;“重审计报告、轻整改落实”,使审计的效能大打折扣。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以便对以上控制缺陷“纠偏”和其他控制环节“防患于未然”。
3.加强项目质量控制是规避审计风险的有效手段
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势必存在内部审计风险。在我国内部审计事业发展的现阶段,决定内部审计风险大小的直接因素就是内部审计项目质量的高低,二者之间存在此长彼消的关系,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越高,审计风险就越小;反之,则审计风险越大。所以控制和降低审计风险的核心在于提高内部审计项目质量。只有加强对审计项目各环节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管理,才能有效地保证审计工作质量,规范审计工作行为,最大限度地规避审计风险。
4.加强项目质量控制是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的完善提供实践基础
科学的理论来源于科学的实践,在不断强化项目质量控制的实践过程中积极地总结经验教训、寻找规律,将为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准则打下坚实的实践基础。
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措施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是一个过程,包括立项、准备、实施、报告、后续等各环节。以下则是审计项目各环节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1.立项阶段的质量控制
高度重视立项阶段的质量控制。首先,内部审计立项应以本组织风险评估为基础,以帮助组织实现目标,为组织提供增值服务为目的,时刻跟上组织前进的步伐,配合组织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审计,尤其关键的是内部审计项目的立项要能体现组织不断发展变化的审计需求。其次,为保证项目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就需要适当控制和缩小审计范围。根据以往审计经验,在没有特定需要情况下,适宜采用“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战术,一次审计只针对某一个管理环节或一个业务事项进行深入细致的审计,尽量减少盲目的泛泛的全面审计。有利于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把握及控制审计的风险。因此,项目立项把握的好,在总体不断拓展审计范围和影响的同时细化审计项目分类,在每个审计项目上力求做深做透,就会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在前期打下良好的基础。
2.准备过程的质量控制
准备阶段是整个项目的基础,在项目前期做好各项质量控制,不仅能从开始确保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而且可以节约具体审计过程的时间和成本,提高审计效率。加强审前准备的质量控制,主要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配备与审计项目相适宜的审计组成员。内部审计部门在配备相应的项目成员时应主要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审计人员应符合客观性的要求。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修订的《职业道德规范》中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展示其最大限度地职业客观”。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是保证审计质量的重要因素,审计部门负责人不应委派那些可能有利害冲突或偏见的审计人员参与该项目的审计,以保证审计人员公正客观、不偏不倚。二是,审计人员应符合专业胜任的要求。《职业道德规范》中同时要求,内部审计师在开展业务时,应具备专业能力和应有的职业审慎性。作为内部审计项目组人员的组成,需要基本的胜任能力,才能基本保证项目质量。
(2)把好审前调查关,确定审计的重点领域。审前调查是保证项目质量的重要环节。实践证明,凡是审计效果比较突出、审计质量比较高的审计项目,都进行了充分的审前调查。审计调查应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流程、内控状况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管理方式和信息系统的主要变化。调查结束后,审计组应执行分析性程序,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明确潜在的关键控制点、控制缺陷或控制过度的情况,对被审计事项的重要性和审计风险作出合理评估,初步确定审计的重点领域。只有把审前调查作为审计阶段的一个重要环节认真抓好,才能编制出行之有效的审计实施方案,确保高质量地实现审计目标。
(3)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是项目质量控制的“龙头”。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应具备三个特征。第一,它从根本上规定了项目的方向,是指导审计人员现场作业的“路线图”,对实施项目起着全面控制的作用;第二,它是执行审计和质量检查的标准。依照实施方案,管理者可以判断审计人员审了什么、怎么审的、结果怎样,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审计人员的随意性;第三,它是审计报告的基础,好的实施方案已基本摸清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使现场实施有的放矢,审计报告也就水到渠成了。
3.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
审计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整个项目质量保证的核心。因此,必须强化实施过程的控制,以保证项目质量,降低项目总体风险。现场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关键在于严格执行审计程序,规范业务操作,重点把握好两方面的质量控制。其一,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审计证据为内部审计人员作出审计结论和建议提供了依据,是项目质量的核心。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包括三点:一是要明确审计取证的范围。审计证据要足以支持审计报告和审计结论中揭示的问题。二是要规范审计取证的方法。为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应根据取证的要求不同,对取证方法有所侧重,以规范审计取证行为。三是要恰当处理和评价审计证据。内审人员应要求证据的提供者进行签名或盖章,确认其来源真实,证据有效。无法获取签名盖章的证据,应当了解原因,并在底稿中注明原因和日期;评价审计证据时,应当考虑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及证据来源的可靠程度。其二,审计底稿的质量控制。审计底稿是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和道德风险的一个关键环节。编制工作底稿时,应遵循工作底稿的质量要求,做到内容完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客观反映项目计划与审计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并包括与形成审计结论和建议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保证认定事实客观存在、问题性质判断准确、审计建议合理专业。
4.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
审计报告是审计监督活动的“产品”,是实施审计后,对审计项目做出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是审计风险的最终载体,要想提高审计项目的质量,重视审计报告的撰写是非常必要的。审计报告应当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审计报告质量控制的关键是复核审定和最终审定控制。审核重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审计报告是否以审计底稿为基础,问题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对审计底稿不能充分支持审计报告、但必须在报告中揭示的情况,责成审计组继续深入检查,将工作底稿补充完整。二是审计报告是否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引用法规条文是否有效、准确。三是审计报告是否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原则,问题定性是否正确,评价是否到位。四是审计报告是否以帮、促为出发点,审计建议是否可行,对被审计单位目前或未来的经营管理活动是否具有指导意义。五是审计报告结构是否合理,报告的层次是否按问题的重要性排列,用词是否恰当,审计报告作为专业文书,应切忌用华丽辞藻或修饰的方法等。
5.审计项目后期及后续的质量控制
做好以下项目后期及后续的质量控制,对于提升以后项目的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1)认真开展项目总结。每一个审计项目结束后,项目组长要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总结,提出本次项目开展中的不足并指明今后类似项目中应注意的事项。审计总结是内部审计部门的宝贵财富,对今后的审计工作有极强的借鉴和指导意义,有利于不断提高审计项目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
(2)后续审计质量控制。后续审计是内部审计人员用以确认管理层针对已报告的业务发现和建议所采取的行动是否适当、有效和及时的过程。为保证后续审计的质量得到控制,首先,应将后续审计的责任在内部审计部门的书面章程中得到明确。其次,在后续审计中,审计人员应重点关注审计发现问题的风险是否得到控制,加强审计人员对风险接受程度的准确判断,以规避审计风险,保证项目质量。
6.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其他配套措施
(1)建立审计项目督导的平行作业机制。审计项目督导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内审项目质量的高低。针对目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由于受人员、机构编制等因素的制约,审计项目的督导缺乏实质内容,仅仅是对审计方案和审计报告做象征性复核,在深度和广度上还不能达到项目质量控制得要求。因此,应建立审计项目督导的平行作业机制。明确审计项目的督导工作应贯穿于项目的始终,保证对项目各环节督导的质量控制。
(2)不断完善审计绩效考评机制,引导审计项目资源合理配置。绩效考评的目的本身是奖勤罚懒,但在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实际运行的情况看,由于内部审计部门基本采用矩阵式组织方式,一个审计项目中的审计人员受本科室和项目组的双重领导,而这双重领导出于各自利益出发,可能会将不具备胜任能力的审计人员选入项目组,这势必影响审计项目的质量,加大审计风险。因此,内审部门应不断完善审计绩效考评机制,引导审计项目资源合理配置,保证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只有不断提高项目质量的控制水平,才能真正实现内部审计质量的整体提升,从而有效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2005年5月.
内部审计作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其目的是为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进组织的经营。为使内部审计能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对内部审计项目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一、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涵义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05年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规定:内部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是指为合理保证审计项目的实施符合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制定的控制程序与方法。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具体包括内部审计机构为确保其审计项目质量符合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审计项目时,对审计立项、审计准备、审计测试、审计报告、审计追踪、项目评价等完整审计程序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它是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对自身活动进行控制的自律行为,它贯穿于审计项目的各个环节。
二、加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重要性
1.加强项目质量控制是推动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事业发展的根本途径
审计质量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生命,而审计项目质量则是内部审计质量的灵魂。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提高审计质量,必然给内部审计自身的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首先是有利于提高审计部门的地位,“有为才能有位”,高质量的审计项目容易得到领导的重视,被审计单位的尊重,树立内审的良好形象,为以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提供了理想的环境;其次是有利于审计队伍素质的提高,通过对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使审计人员对素质要求有了新的标准和认识,审计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素质将会在外界压力、自身动力的双重作用下得到提高,以更好的适应业务发展对内部审计的需要。可以说,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完善是在不断提高其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实现的,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是推动内部审计事业发展的根本途径。
2.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的控制现状需要加强项目质量控制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的控制现状重点表现为“三重三轻”:即“重审计实施、轻审计准备”,审计方案可操作性不强,审计实施与审计方案“两张皮”,造成审计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影响项目质量;“重审计问题、轻审计规范”,审计取证不齐全,工作底稿不规范,审计定性不准确;“重审计报告、轻整改落实”,使审计的效能大打折扣。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以便对以上控制缺陷“纠偏”和其他控制环节“防患于未然”。
3.加强项目质量控制是规避审计风险的有效手段
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势必存在内部审计风险。在我国内部审计事业发展的现阶段,决定内部审计风险大小的直接因素就是内部审计项目质量的高低,二者之间存在此长彼消的关系,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越高,审计风险就越小;反之,则审计风险越大。所以控制和降低审计风险的核心在于提高内部审计项目质量。只有加强对审计项目各环节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管理,才能有效地保证审计工作质量,规范审计工作行为,最大限度地规避审计风险。
4.加强项目质量控制是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的完善提供实践基础
科学的理论来源于科学的实践,在不断强化项目质量控制的实践过程中积极地总结经验教训、寻找规律,将为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准则打下坚实的实践基础。
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措施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是一个过程,包括立项、准备、实施、报告、后续等各环节。以下则是审计项目各环节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1.立项阶段的质量控制
高度重视立项阶段的质量控制。首先,内部审计立项应以本组织风险评估为基础,以帮助组织实现目标,为组织提供增值服务为目的,时刻跟上组织前进的步伐,配合组织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审计,尤其关键的是内部审计项目的立项要能体现组织不断发展变化的审计需求。其次,为保证项目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就需要适当控制和缩小审计范围。根据以往审计经验,在没有特定需要情况下,适宜采用“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战术,一次审计只针对某一个管理环节或一个业务事项进行深入细致的审计,尽量减少盲目的泛泛的全面审计。有利于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把握及控制审计的风险。因此,项目立项把握的好,在总体不断拓展审计范围和影响的同时细化审计项目分类,在每个审计项目上力求做深做透,就会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在前期打下良好的基础。
2.准备过程的质量控制
准备阶段是整个项目的基础,在项目前期做好各项质量控制,不仅能从开始确保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而且可以节约具体审计过程的时间和成本,提高审计效率。加强审前准备的质量控制,主要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配备与审计项目相适宜的审计组成员。内部审计部门在配备相应的项目成员时应主要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审计人员应符合客观性的要求。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修订的《职业道德规范》中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展示其最大限度地职业客观”。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是保证审计质量的重要因素,审计部门负责人不应委派那些可能有利害冲突或偏见的审计人员参与该项目的审计,以保证审计人员公正客观、不偏不倚。二是,审计人员应符合专业胜任的要求。《职业道德规范》中同时要求,内部审计师在开展业务时,应具备专业能力和应有的职业审慎性。作为内部审计项目组人员的组成,需要基本的胜任能力,才能基本保证项目质量。
(2)把好审前调查关,确定审计的重点领域。审前调查是保证项目质量的重要环节。实践证明,凡是审计效果比较突出、审计质量比较高的审计项目,都进行了充分的审前调查。审计调查应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流程、内控状况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管理方式和信息系统的主要变化。调查结束后,审计组应执行分析性程序,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明确潜在的关键控制点、控制缺陷或控制过度的情况,对被审计事项的重要性和审计风险作出合理评估,初步确定审计的重点领域。只有把审前调查作为审计阶段的一个重要环节认真抓好,才能编制出行之有效的审计实施方案,确保高质量地实现审计目标。
(3)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是项目质量控制的“龙头”。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应具备三个特征。第一,它从根本上规定了项目的方向,是指导审计人员现场作业的“路线图”,对实施项目起着全面控制的作用;第二,它是执行审计和质量检查的标准。依照实施方案,管理者可以判断审计人员审了什么、怎么审的、结果怎样,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审计人员的随意性;第三,它是审计报告的基础,好的实施方案已基本摸清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使现场实施有的放矢,审计报告也就水到渠成了。
3.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
审计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整个项目质量保证的核心。因此,必须强化实施过程的控制,以保证项目质量,降低项目总体风险。现场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关键在于严格执行审计程序,规范业务操作,重点把握好两方面的质量控制。其一,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审计证据为内部审计人员作出审计结论和建议提供了依据,是项目质量的核心。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包括三点:一是要明确审计取证的范围。审计证据要足以支持审计报告和审计结论中揭示的问题。二是要规范审计取证的方法。为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应根据取证的要求不同,对取证方法有所侧重,以规范审计取证行为。三是要恰当处理和评价审计证据。内审人员应要求证据的提供者进行签名或盖章,确认其来源真实,证据有效。无法获取签名盖章的证据,应当了解原因,并在底稿中注明原因和日期;评价审计证据时,应当考虑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及证据来源的可靠程度。其二,审计底稿的质量控制。审计底稿是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和道德风险的一个关键环节。编制工作底稿时,应遵循工作底稿的质量要求,做到内容完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客观反映项目计划与审计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并包括与形成审计结论和建议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保证认定事实客观存在、问题性质判断准确、审计建议合理专业。
4.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
审计报告是审计监督活动的“产品”,是实施审计后,对审计项目做出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是审计风险的最终载体,要想提高审计项目的质量,重视审计报告的撰写是非常必要的。审计报告应当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审计报告质量控制的关键是复核审定和最终审定控制。审核重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审计报告是否以审计底稿为基础,问题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对审计底稿不能充分支持审计报告、但必须在报告中揭示的情况,责成审计组继续深入检查,将工作底稿补充完整。二是审计报告是否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引用法规条文是否有效、准确。三是审计报告是否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原则,问题定性是否正确,评价是否到位。四是审计报告是否以帮、促为出发点,审计建议是否可行,对被审计单位目前或未来的经营管理活动是否具有指导意义。五是审计报告结构是否合理,报告的层次是否按问题的重要性排列,用词是否恰当,审计报告作为专业文书,应切忌用华丽辞藻或修饰的方法等。
5.审计项目后期及后续的质量控制
做好以下项目后期及后续的质量控制,对于提升以后项目的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1)认真开展项目总结。每一个审计项目结束后,项目组长要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总结,提出本次项目开展中的不足并指明今后类似项目中应注意的事项。审计总结是内部审计部门的宝贵财富,对今后的审计工作有极强的借鉴和指导意义,有利于不断提高审计项目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
(2)后续审计质量控制。后续审计是内部审计人员用以确认管理层针对已报告的业务发现和建议所采取的行动是否适当、有效和及时的过程。为保证后续审计的质量得到控制,首先,应将后续审计的责任在内部审计部门的书面章程中得到明确。其次,在后续审计中,审计人员应重点关注审计发现问题的风险是否得到控制,加强审计人员对风险接受程度的准确判断,以规避审计风险,保证项目质量。
6.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其他配套措施
(1)建立审计项目督导的平行作业机制。审计项目督导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内审项目质量的高低。针对目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由于受人员、机构编制等因素的制约,审计项目的督导缺乏实质内容,仅仅是对审计方案和审计报告做象征性复核,在深度和广度上还不能达到项目质量控制得要求。因此,应建立审计项目督导的平行作业机制。明确审计项目的督导工作应贯穿于项目的始终,保证对项目各环节督导的质量控制。
(2)不断完善审计绩效考评机制,引导审计项目资源合理配置。绩效考评的目的本身是奖勤罚懒,但在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实际运行的情况看,由于内部审计部门基本采用矩阵式组织方式,一个审计项目中的审计人员受本科室和项目组的双重领导,而这双重领导出于各自利益出发,可能会将不具备胜任能力的审计人员选入项目组,这势必影响审计项目的质量,加大审计风险。因此,内审部门应不断完善审计绩效考评机制,引导审计项目资源合理配置,保证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只有不断提高项目质量的控制水平,才能真正实现内部审计质量的整体提升,从而有效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2005年5月.
内部审计作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其目的是为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进组织的经营。为使内部审计能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对内部审计项目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一、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涵义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05年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规定:内部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是指为合理保证审计项目的实施符合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制定的控制程序与方法。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具体包括内部审计机构为确保其审计项目质量符合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审计项目时,对审计立项、审计准备、审计测试、审计报告、审计追踪、项目评价等完整审计程序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它是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对自身活动进行控制的自律行为,它贯穿于审计项目的各个环节。
二、加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重要性
1.加强项目质量控制是推动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事业发展的根本途径
审计质量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生命,而审计项目质量则是内部审计质量的灵魂。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提高审计质量,必然给内部审计自身的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首先是有利于提高审计部门的地位,“有为才能有位”,高质量的审计项目容易得到领导的重视,被审计单位的尊重,树立内审的良好形象,为以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提供了理想的环境;其次是有利于审计队伍素质的提高,通过对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使审计人员对素质要求有了新的标准和认识,审计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素质将会在外界压力、自身动力的双重作用下得到提高,以更好的适应业务发展对内部审计的需要。可以说,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完善是在不断提高其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实现的,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是推动内部审计事业发展的根本途径。
2.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的控制现状需要加强项目质量控制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的控制现状重点表现为“三重三轻”:即“重审计实施、轻审计准备”,审计方案可操作性不强,审计实施与审计方案“两张皮”,造成审计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影响项目质量;“重审计问题、轻审计规范”,审计取证不齐全,工作底稿不规范,审计定性不准确;“重审计报告、轻整改落实”,使审计的效能大打折扣。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以便对以上控制缺陷“纠偏”和其他控制环节“防患于未然”。
3.加强项目质量控制是规避审计风险的有效手段
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势必存在内部审计风险。在我国内部审计事业发展的现阶段,决定内部审计风险大小的直接因素就是内部审计项目质量的高低,二者之间存在此长彼消的关系,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越高,审计风险就越小;反之,则审计风险越大。所以控制和降低审计风险的核心在于提高内部审计项目质量。只有加强对审计项目各环节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管理,才能有效地保证审计工作质量,规范审计工作行为,最大限度地规避审计风险。
4.加强项目质量控制是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的完善提供实践基础
科学的理论来源于科学的实践,在不断强化项目质量控制的实践过程中积极地总结经验教训、寻找规律,将为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准则打下坚实的实践基础。
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措施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是一个过程,包括立项、准备、实施、报告、后续等各环节。以下则是审计项目各环节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1.立项阶段的质量控制
高度重视立项阶段的质量控制。首先,内部审计立项应以本组织风险评估为基础,以帮助组织实现目标,为组织提供增值服务为目的,时刻跟上组织前进的步伐,配合组织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审计,尤其关键的是内部审计项目的立项要能体现组织不断发展变化的审计需求。其次,为保证项目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就需要适当控制和缩小审计范围。根据以往审计经验,在没有特定需要情况下,适宜采用“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战术,一次审计只针对某一个管理环节或一个业务事项进行深入细致的审计,尽量减少盲目的泛泛的全面审计。有利于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把握及控制审计的风险。因此,项目立项把握的好,在总体不断拓展审计范围和影响的同时细化审计项目分类,在每个审计项目上力求做深做透,就会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在前期打下良好的基础。
2.准备过程的质量控制
准备阶段是整个项目的基础,在项目前期做好各项质量控制,不仅能从开始确保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而且可以节约具体审计过程的时间和成本,提高审计效率。加强审前准备的质量控制,主要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配备与审计项目相适宜的审计组成员。内部审计部门在配备相应的项目成员时应主要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审计人员应符合客观性的要求。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修订的《职业道德规范》中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展示其最大限度地职业客观”。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是保证审计质量的重要因素,审计部门负责人不应委派那些可能有利害冲突或偏见的审计人员参与该项目的审计,以保证审计人员公正客观、不偏不倚。二是,审计人员应符合专业胜任的要求。《职业道德规范》中同时要求,内部审计师在开展业务时,应具备专业能力和应有的职业审慎性。作为内部审计项目组人员的组成,需要基本的胜任能力,才能基本保证项目质量。
(2)把好审前调查关,确定审计的重点领域。审前调查是保证项目质量的重要环节。实践证明,凡是审计效果比较突出、审计质量比较高的审计项目,都进行了充分的审前调查。审计调查应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流程、内控状况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管理方式和信息系统的主要变化。调查结束后,审计组应执行分析性程序,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明确潜在的关键控制点、控制缺陷或控制过度的情况,对被审计事项的重要性和审计风险作出合理评估,初步确定审计的重点领域。只有把审前调查作为审计阶段的一个重要环节认真抓好,才能编制出行之有效的审计实施方案,确保高质量地实现审计目标。
(3)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是项目质量控制的“龙头”。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应具备三个特征。第一,它从根本上规定了项目的方向,是指导审计人员现场作业的“路线图”,对实施项目起着全面控制的作用;第二,它是执行审计和质量检查的标准。依照实施方案,管理者可以判断审计人员审了什么、怎么审的、结果怎样,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审计人员的随意性;第三,它是审计报告的基础,好的实施方案已基本摸清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使现场实施有的放矢,审计报告也就水到渠成了。
3.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
审计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整个项目质量保证的核心。因此,必须强化实施过程的控制,以保证项目质量,降低项目总体风险。现场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关键在于严格执行审计程序,规范业务操作,重点把握好两方面的质量控制。其一,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审计证据为内部审计人员作出审计结论和建议提供了依据,是项目质量的核心。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包括三点:一是要明确审计取证的范围。审计证据要足以支持审计报告和审计结论中揭示的问题。二是要规范审计取证的方法。为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应根据取证的要求不同,对取证方法有所侧重,以规范审计取证行为。三是要恰当处理和评价审计证据。内审人员应要求证据的提供者进行签名或盖章,确认其来源真实,证据有效。无法获取签名盖章的证据,应当了解原因,并在底稿中注明原因和日期;评价审计证据时,应当考虑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及证据来源的可靠程度。其二,审计底稿的质量控制。审计底稿是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和道德风险的一个关键环节。编制工作底稿时,应遵循工作底稿的质量要求,做到内容完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客观反映项目计划与审计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并包括与形成审计结论和建议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保证认定事实客观存在、问题性质判断准确、审计建议合理专业。
4.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
审计报告是审计监督活动的“产品”,是实施审计后,对审计项目做出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是审计风险的最终载体,要想提高审计项目的质量,重视审计报告的撰写是非常必要的。审计报告应当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审计报告质量控制的关键是复核审定和最终审定控制。审核重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审计报告是否以审计底稿为基础,问题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对审计底稿不能充分支持审计报告、但必须在报告中揭示的情况,责成审计组继续深入检查,将工作底稿补充完整。二是审计报告是否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引用法规条文是否有效、准确。三是审计报告是否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原则,问题定性是否正确,评价是否到位。四是审计报告是否以帮、促为出发点,审计建议是否可行,对被审计单位目前或未来的经营管理活动是否具有指导意义。五是审计报告结构是否合理,报告的层次是否按问题的重要性排列,用词是否恰当,审计报告作为专业文书,应切忌用华丽辞藻或修饰的方法等。
5.审计项目后期及后续的质量控制
做好以下项目后期及后续的质量控制,对于提升以后项目的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1)认真开展项目总结。每一个审计项目结束后,项目组长要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总结,提出本次项目开展中的不足并指明今后类似项目中应注意的事项。审计总结是内部审计部门的宝贵财富,对今后的审计工作有极强的借鉴和指导意义,有利于不断提高审计项目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
(2)后续审计质量控制。后续审计是内部审计人员用以确认管理层针对已报告的业务发现和建议所采取的行动是否适当、有效和及时的过程。为保证后续审计的质量得到控制,首先,应将后续审计的责任在内部审计部门的书面章程中得到明确。其次,在后续审计中,审计人员应重点关注审计发现问题的风险是否得到控制,加强审计人员对风险接受程度的准确判断,以规避审计风险,保证项目质量。
6.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其他配套措施
(1)建立审计项目督导的平行作业机制。审计项目督导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内审项目质量的高低。针对目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由于受人员、机构编制等因素的制约,审计项目的督导缺乏实质内容,仅仅是对审计方案和审计报告做象征性复核,在深度和广度上还不能达到项目质量控制得要求。因此,应建立审计项目督导的平行作业机制。明确审计项目的督导工作应贯穿于项目的始终,保证对项目各环节督导的质量控制。
(2)不断完善审计绩效考评机制,引导审计项目资源合理配置。绩效考评的目的本身是奖勤罚懒,但在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实际运行的情况看,由于内部审计部门基本采用矩阵式组织方式,一个审计项目中的审计人员受本科室和项目组的双重领导,而这双重领导出于各自利益出发,可能会将不具备胜任能力的审计人员选入项目组,这势必影响审计项目的质量,加大审计风险。因此,内审部门应不断完善审计绩效考评机制,引导审计项目资源合理配置,保证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只有不断提高项目质量的控制水平,才能真正实现内部审计质量的整体提升,从而有效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超级秘书网:
参考文献:
[1]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2005年5月.
1.调查方式
我国商业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相比,电子化的程度较高,几乎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笔者通过对各商业银行网站的考察,来了解其会计信息网上披露的情况。其他网站也有某些银行的会计信息,比如许多提供上市公司资讯的网站有已上市的四家银行的信息。笔者排除了这些因素,因为这些是银行本身无法控制的,缺乏可比性,而且不容易统计和对照。
2.银行选取
英国的国际金融界权威杂志《银行家》公布的2000年世界1000家大银行的排名中,有我国的14家银行。笔者选取了这14家银行,并加上我国目前仅有的4家上市银行中没有入选的深圳发展银行,共15家作为考察的对象,它们应该代表了我国商业银行的主流。
3.调查项目
各银行网站是否提供财务报告、首页是否能直接链接财务报告、提供了几年的财务报告、是否提供英文财务报告、是否提供审计报告、是否提供完整财务报告的下载等。笔者希望能够通过对这些特征的考察,来展现目前我国银行业网上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4.调查时间
笔者在2002年6月对于这15家银行的网站进行了调查,所取得的资料以2002年6月30日的情况为准,也希望以此来增加数据的可比性。
二、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结果见下页表。
三、主要结论
1.大多数银行主动提供了财务报告。从统计结果中可以看出,15家银行有14家提供了或简或详的财务报告。而且,只有上市的四家银行是根据证监会的要求提供网上财务报告,其他银行可以说是自愿披露的。这说明银行业已经比较重视财务报告的作用。
2.从提供的方式来看,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只提供网上直接浏览(即HTML格式),这样提供的财务报告除了个别银行以外,一般不是很详细,采取这种方式的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共9家;第二种是只提供财务报告下载(全部都是PDF格式),这样比较完整,但一般需要下载后才能阅读,采取这种方式的银行有: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共4家;还有一种是既提供HTML格式的浏览,又提供PDF格式的下载,如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3.多数银行比较及时地提供了网上财务报告。截至2002年6月30日,15家银行已有8家提供了2001年度的财务报告,占总数的53.33%.
4.财务报告被置于比较突出的位置。有7家银行在首页就可以直接链接到财务报告,这也说明银行对于财务报告作用的重视,不再只是空洞的提供一些情况介绍、业务说明、发展历程之类的内容,而是靠数据说话,来宣传自己。
5.不少银行提供了英文的财务报告。15家中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华夏银行7家提供了英文的财务报告。而且这些银行的网页本身就提供英文版本,这表明它们关注自身的国际化,也希望给人一种国际化的气息。但是,除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3家以外,其他银行所提供的英文财务报告的年度都是2000年以前的,说明更新速度比较慢。
6.报告的年度不同。大多数银行只提供近两、三年的财务报告,多的也只到1997、1998年,跨度只有4、5年。这反映了我国银行业开始重视会计信息的披露,仅仅是近几年的事情。
7.各个年度的内容、格式差别较大。各银行提供的报告基本上是近两年的比较详细,更早的就很简单。而且,报告的内容越来越详细,格式也越来越规范、复杂。这一方面反映了我国银行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银行信息自愿披露范围的不断扩大。
8.不少银行没有提供现金流量表。15家银行中除了上市的4家银行外,只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和福建兴业银行3家提供了现金流量表。这可能是银行自身就不编制现金流量表,也可能是银行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披露。如果是前者则说明银行的财务管理水平或者说会计工作水平比较差;如果是后者则说明银行存在信息的选择性披露问题,即只提供按权责发生制编制的、比较好看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而不提供按收付实现制编制的现金流量表。
9.大多数提供了审计报告。许多银行为了显示其所提供报告的权威性,提供了相关年度的审计报告,有11家银行提供了由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占总数的73.33%.其中上市的4家银行还提供了由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国际会计准则》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但是,对于审计报告的披露形式是不同的,一种是HTML格式,可以在网页中直接浏览,这样做突出强调了审计报告的作用,更引人注意。采用这种方式的银行有6家: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另一种是包含在下载的财务报告中,而不能直接在网页中浏览,采用这种方式的银行有5家: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
四、存在的问题
1.银行会计信息网上披露基本处于自愿阶段。目前,只有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网上披露有规定,而对于一般的银行并没有规范可以执行。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网上披露尚处于自愿阶段,这也是导致许多问题存在的原因。
2.披露的内容和程度差别很大。虽然大多数银行在网上披露了自己的财务报告,但是披露的详细程度差别很大,一些银行只是提供了简要的财务数据,另一些则提供了详尽、完整的财务报告。由于网上披露尚无统一规范,银行可以有很大的选择空间,可以根据自身的利益披露自己想披露的信息,这对包括广大投资者、存款人在内的社会公众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