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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6)170-0015-02
在广播电视新闻之中,舆论监督类新闻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类型,对于新闻采编人员来说,在开展新闻采编工作的过程中必须树立正确的态度、立场以及观点,为广大新闻受众提供真实的新闻。新闻采编人员可以从3个层面上来提高自身的新闻采编技巧:第一是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第二是做好临访前的准备;第三是抓好新闻现场中的细节。
1 新闻记者做好日常准备
在舆论监督类新闻的采编工作中,新闻记者不仅是直接见证者,也是生产者,新闻记者对新闻的认知,对观众看到、听到的新闻起着直接的影响。针对这样的问题,新闻记者在日常工作、日常生活的过程中,必须时刻做好面对新闻采编的充分准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1 政策准备
党和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方针,使新闻记者观察具体事物、判断具体事物、分析具体事物的理论武器。如果新闻记者没有树立明确的政策思想,就会缺乏对具体事物的观察、判断与分析标准,在进行新闻采访过程中的设问、报道就会出现与政策相悖的问题或缺乏针对性。基于此,新闻记者、新闻编辑人员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的政策认知水平,认真学习党和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方针,做好政策准备。
1.2 理论准备
新闻记者所开展的新闻采访工作,从另一角度上来看是一个认识客观事物、客观世界的活动。新闻记者在对揭示社会焦点话题、热点问题的新闻事件进行采访的过程中,为从宏观层面上发现事物发展的规律及其本质,往往需要做到“透过现象看本质”。为此,新闻记者必须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素养,还要时刻关注国际、国内所发生的大事、小情,与此同时,也要通过不断加强阅读,积极拓宽自身的知识面,做好充足的理论准备。
1.3 资料准备
对于新闻记者来说,通过阅读大量的新闻资料素材,可以帮助其更好、更快地找出社会热点问题之中所蕴含的新闻价值。一般情况下,新闻记者可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不断丰富资料素材的累积量:第一,政治性资料,主要包括党和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法规、方针以及新闻行业的有关规章等;第二,知识性资料,主要包括文学、历史、哲学等方面的资料,如新闻行业、采访部门的基本术语和知识等;第三,业务性资料,主要包括传媒、摄影的相关知识。
2 做好临访前的准备工作
2.1 明确新闻采访的目的
不管是哪一种新闻采访,都有着自身相对来说比较明确的采访目的,而不是信马由缰。对于新闻采编工作来说,采访的目的起着指挥棒的作用,采访的目的决定着新闻采访的内容和方向。基于此,新闻记者在进行新闻采访之前必须要对新闻采访的目的有一个充分的认识。
2.2 做好对背景资料的研究
新闻记者在进行新闻采访之前,为提高新闻采访工作的效率,必须做好对背景资料的研究。可以从已成文的资料中获取背景资料,主要是此次采访所涉及新闻事实的相关资料,如相关人物的职业生涯、性格特点以及事实的现实状况、社会背景、历史背景、发展脉络等背景材料,并对背景资料进行研究,以此来提高自己对新闻事实的认识,这样的做法也有助于采访的深入进行。
2.3 拟定采访提纲
为进一步了解、熟悉受访对象,就必须做好对采访提问提纲的拟定,以便在采访过程中能够随时、随机提出细节性的问题。通过做好对提问提纲的拟定,从而可以准确把握好问题的程序性、指向性,使提问的问题逻辑更加紧凑,也可以避免出现提问支离破碎、不着边际的现象,从而有利于对新闻事实的深入挖掘。
2.4 制定拍摄方案
新闻采访、新闻摄制之间是密不可分的关系,为捕捉到精彩的、可以实现以小见大的细节画面,还需要新闻记者在进行新闻采访之前制定好拍摄方案。选择拍摄现场、确定采访的表现形式、考虑拍摄画面表现的主要内容是拍摄方案的主要内容,此外,若是存在多套摄像机同时拍摄的情况,还要设计好机位及其运动方向。
3 把握好新闻现场中的细节
3.1 在拍摄方法方面把握好细节
一条新闻报道的优劣,在一定角度上来说取决于其是否存在独具魅力与特色的细节画面。新闻记者在到达现场之后,必须充分发扬出采访工作“挑”“等”“抢”的作风,不能被热闹的新闻现象所迷惑,并要迅速挑选出最具表现力以及能够表现主题、体现事物本质的画面。第一,“挑”:新闻记者在到达现场之后,必须要对新闻事物进行细致地观察、仔细地分析、认真地采访,挑选出信息量最大以及最能阐明事实、体现新闻事物的本质的拍摄素材;第二,“等”:对于新闻的拍摄并不是有闻必录、有形必拍,而是应该等候捕捉最具表现力的细节的最佳拍摄时机与角度;第三,“抢”,即抓拍,新闻记者应当积极抓取新闻事态发展过程中最有表现力的细节与场面。
3.2 注重新闻的真实性
对于新闻事件播报来说,其首要的条件便是真实性,尤其是对于舆论监督类新闻而言,因为其有着非常强的舆论导向作用,因此更应重视新闻报道的真实性与客观性。舆论监督类新闻节目的采编人员,必须要确保报道新闻内容的客观性,切忌夹杂个人主观情绪,在事实描述用语、事实评论用语上也要注意把握好分寸。新闻编辑人员应当着眼于大局,切忌夸大新闻事实或以偏概全。新闻事件的存在,社会上势必会存在不同的观点与立场,而新闻采编人员需要做到的便是:坚持正确的出发点、立场,理智的、科学的从多方面对新闻事件进行分析,站在新闻受众的角度上找出舆论监督类新闻的切入点,并在实践过程中运用哲学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分析问题,做到对问题实质的准确把握。
4 结论
综上所述,舆论监督类新闻是大众普遍关注的新闻类型,有着典型性的教育意义,其所表达的心声也是广大群众想要表达的心声,舆论从片面变得全面、从少数变成多数、从分散变得集中,最终会引发全社会的共鸣。而作为舆论监督类新闻节目的采编人员,必须紧跟时展的步伐,对舆论监督类新闻采编的技巧与策略进行探索与研究,并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准确捕捉到社会焦点问题中的新闻价值,才能充分发挥出舆论监督类新闻所具备的舆论引导作用与监督执行作用。
参考文献
[1]李华瑛.舆论监督类新闻采编技巧与策略研究[J].艺术科技,2014(11):67.
一、新闻舆论监督司法工作的现状
2004年7月9日,陕西渭南电视台《渭南新闻》栏目接到观众投诉,反映临渭区南师乡易西村因为土地纠纷,有七十多亩耕地已荒芜三个多月,无人解决。笔者作为记者被派往现场采访了解事情的原委。到易西村后了解到2004年4月下旬,易西村村民因不满村委会未经村民同意,将原属于38户村民的七十多亩耕地承包给外村的王水利,(王水利承包当初给村长承诺要办棉绒厂,招收大量村民进厂务工,而事实上一直在地里耕种)一气之下将王水利种的棉花全部拔掉,4月28日,王水利以民事侵权的名义将村民代表告到了故市法庭,就这样一直到群众给电视台打电话,事情始终没得到解决。村民强烈渴望自己耕种属于自己的土地,先后多次到临渭区、渭南市政府及省政府上访投诉,造成了不安定的社会影响。从7月9日开始,我们九下南师乡连续播发了六集新闻报道,将事件的原委、方方面面相关人员的说法、看法及事件的进展进行了客观、公正的报道。在整个事件采访中故市法庭对记者的态度前后变化比较大,也最为敏感。由最初的严词拒绝、谩骂,到后来在我们并不要求的情况下拿出所有卷宗让记者看,而且在渭南电视台新闻舆论的有力监督下,临渭区法院领导亲自参与办案并且在南师乡政府的全力配合下,7月20日使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问题解决后重新分配到土地的38户村民又一次集体出村了,这一次不是上访投诉而是敲锣打鼓地到电视台给台领导和记者们披红戴花,朴实的村民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要不是电视台关注我这事,顶着压力连续跟踪报道,这地我还不知啥时候才能种上呢?”的确,拖了近百天的案件,在新闻舆论的监督下仅用了十天的时间就彻底了结,这一实例向我们充分证明了正确的新闻舆论对司法工作监督的积极作用和影响。
其实,何止是地方新闻媒体对乡村一级案例的关注会产生如此积极的作用,象在哈尔滨的“宝马车撞人案”、西安“宝马车彩票案”、“刘涌改判案”等等这些不胜枚举的案例中,人们都能看到新闻舆论对司法活动的重大影响,看到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取得的长足进步。
然而,我们也同时看到在新闻舆论对司法实施监督的过程中,存在着冲突,很难完全达到统一。主要表现在司法审判机关对新闻媒体的排斥上,两者之间的矛盾和对立使新闻监督无法正常进行,这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和现状。
二、新闻舆论与司法出现矛盾的原因
媒体与司法虽然是报道与被报道、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是两者之间仍有许多共同之处,如追求真实、准确、时效等等,更为重要的是,两者的最终价值也是一致的,都是追求社会的公正与正义。但是,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也包括不受媒体的干涉。这种独立性是由于司法与媒体自身的性质决定的,司法要求独立和封闭,而传媒则要求公开和透明,于是两者之间便产生了矛盾和对立。
舆论监督源于新闻自由。我国社会主义新闻自由的基本内容是: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实行社会主义民主原则,使新闻工具成为人民群众有效地行使自由的民利和武器;通过新闻工具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情绪、要求和呼声,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实行舆论监督;尊重和保护新闻记者进行采访、报道、调查、研究和反映真实情况的权利,提倡坚持真理、实事求是的作风。舆论监督的威力在于通过媒体曝光,将各种问题公之于众,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的产生。
新闻舆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审判活动,二是对法官的行为。它用以下几种形式进行监督:⑴对案件的机关情况进行报道;⑵对庭审过程及生效判决的执行情况进行报道;⑶对生效判决进行评判;⑷对法官的行为进行披露,评论。在我国法制建设逐步规范完善的过程中新闻监督也被称为是新闻批评,与其他方式的批评相比较,新闻批评有以下三个重要特点:第一,新闻批评是面向全社会的公开批评,它具有极大的尖锐性。第二,新闻批评由于在报纸、广播、电视上进行,特别是在中央级媒体上进行,使得这种批评具有很大的权威性。第三,新闻批评一经播出,就可能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和巨大的舆论压力,这使得被批评者不易申诉、阐明,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严重、不良的后果。这几个特点也就是相对于被监督者来说排斥新闻舆论监督的最根本原因。
媒体与司法的关系从本质上讲是权利与权力的关系,它们之间的冲突实际上是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的冲突,是公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公民的言论表达权及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等一系列基本权利与司法独立权的冲突。从价值层面上看,新闻自由与司法公正都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不可或缺的基石,是民主社会所必须珍重的基本价值。一方面,我们的社会需要司法机关独立履行职责,例如侦破、、审理一起案件,要求办案人员与社会保持适度的隔离,相对隔绝各种公共权力,社会势力、社会情绪对办案人员的干扰和影响,使办案人员依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行事。另一方面,新闻自由和媒体的职责要求新闻舆论适时地监督司法活动,以帮助和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因此媒体必须介入司法活动。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两者不可舍弃其一,损害其中任何一方面都是社会的巨大损失。我们应当在制度和体制的设计上尽量保持两者之间合理的平衡。
三、在发展中解决矛盾问题
1998年4月15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肖扬在全国法院系统教育整顿工作会议上提出:“审判机关要把宪法规定的公开审判制度落到实处”,从那时起,一些地方相继以“规定”或“通知”的方式逐步放宽对媒体介入司法的限制。笔者认为新闻舆论对司法的监督应注意以下几点:1、要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避免主观片面地追求“轰动效应”。在对司法的监督中一定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司法活动的本来面貌。公正是司法工作人员依法办案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新闻舆论对司法工作监督应遵循的原则。2、新闻舆论监督必须依法进行,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新闻报道一定要遵循司法工作的特殊规律,新闻工作者要学法、守法,依法开展司法监督。3、对案件监督要注重诉讼结果,慎重对待刑事诉讼过程。诉讼结果因具有一定客观性和稳定性,对其进行监督,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防止司法权的滥用。而刑事诉讼过程因具有一定特殊性,在对其进行公开报道时要谨慎从事。对此,我国学者谭世贵曾就新闻舆论对诉讼过程中的报道提出几条建议,值得借鉴。“第一,在诉讼过程中,新闻媒体应保持中立立场,对通过行使知情权而获得的诉讼文书只作如实报道,而不发表任何评论和意见;第二,在审判过程中,新闻媒体对案件的审理情况只作转播和客观评价,而不能发表任何带有倾向性的意见,更不能对案件处理定调子,下结论,误导公众,从而对司法人员产生压力。
媒体要养成尊重司法权威的习惯,司法也要对媒体持宽容的态度,因为媒体与司法在根本目标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追求正义与公正。毋庸讳言,不适当的媒体报道与监督有碍司法公正,媒体在报道与监督司法中的不适当行为也会形成负面社会影响。这样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做出定性报道;二是煽情性的热炒;三是,由多种原因造成了显失公正的报道;四是用道德标准评论法律问题;五是报道与监督的面窄,深度报道与监督少等等。而作为司法机关来说要坦然面对新闻媒体,允许新闻媒体以自负其责的态度对案件进行如实报道。当然,我们也应建立新闻媒体监督法院审判工作的一些制度。1、明确采访范围。明确范围是平衡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冲突的有效方法,使舆论监督在法定范围内进行。2、限定监督方式。3、建立特殊的监督渠道。法院应建立一条专门接受舆论监督的“绿色通道”,记者可通过情况反映、内部反映、建议书等形式,向法院反映存在的问题,由法院在限定的时间内把调查和处理结果告知记者。4、司法报道的专门化、专业化。从事司法报道和监督的记者由于要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因此,应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熟悉司法运作过程,同时,由于我国法律法规众多,还需请法律专家对舆论监督把好政策法律关。5、建立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记者招待会制度。6、建立不当监督处罚机制。为了防止新闻监督被滥用,可以对新闻监督规范化、法制化。
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改革开放政策无疑成为中国社会从传统向现代进行转变的一个重大转折点。其重要的特征是民营企业与民营经济快速发展;中产阶层正在形成;中介组织逐步发育;社区自治不断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逐渐增加。这些变化为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利益组合和分配做到公正、公平、合理的目标搭建了一个重要平台。尽管如此,由于社会转型并非建立在全部以道德为基础之上的从传统向现代的过渡,因此在转型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社会道德以及优秀传统思想的失落与个人素养的参差不齐现象。换句话说,仅仅依靠个人或组织的道德素养很难做到整个社会转型期的社会公平和正义。原因很简单,如果要使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或所有组织的行为都从有道德的前提下进行显然是非常困难的。在制度不完善或者说法制缺失的社会变迁过程中,社会的多元化以及利益需求的多样化有可能驱使个人或组织为追逐自身利益而不惜损害或者牺牲他人或社会公共利益,以达到其中饱私囊的目的。在这样的情况下,社会监督将发挥其特有的功能,对社会转型过程中的非正义和非公平现象进行抨击和制约。其中,新闻舆论监督以大众传播媒体为平台,成为社会监督一个不可分割的重要方面。
二、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新闻舆论监督
由于发生在我国的社会转型是一个缓慢的而非急风暴雨式的社会变迁过程,因此在这个过程中新闻舆论监督也需要寻找一个从传统向现代转变的结合点。这个结合点就是传统与现代的冲突和传统向现代的蜕变。毫不隐讳地说,在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冲突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和事实。这些冲突不仅表现在利益的重新组合和分配上,同时也体现在整个社会的治理与制度化方面。问题的本质在于如何理性地分析和看待这些冲突,也就是说如何避免从传统向现代过渡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必要的冲突或者把这些不可避免的冲突减少到最低点。仅仅依靠政府和社会公众能够预防甚至完全消除和化解冲突吗?那么新闻舆论监督或许在社会变迁过程中能发挥出政府或公众很难做到的特殊功能。这样说并非意味着将新闻舆论监督作为化解冲突的唯一工具和手段,或者说根本没有把新闻舆论监督摆放到一个新的神坛上的目的。其原因是不言而喻的,社会变迁过程中的新闻舆论监督本身也面临着自我与传统的决裂和与现代的接轨。特别是在我们这样一个没有完整经历过资本主义制度的传统农业社会里,在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面临着许多其他已经现代化的国家所没有遇到过的前所未有的困难和问题。而新闻舆论监督如何客观、公正地面对和处理这些问题,无疑是广大新闻工作者应该严肃思考的问题。一方面,伴随着社会转型的过程,新闻舆论监督自身也在转型;另一方面,新闻舆论监督在转型过程中必须考虑整个社会变迁的意义及在变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当然,社会转型过程中存在着相当程度的腐败和社会不公正是一个不容否认的客观事实。作为社会监督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的新闻舆论监督的一个突出功能,就是要勇敢应对这些转型过程中的社会丑恶现象。中国转型社会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法制的不健全导致了个别人或个别利益集团利用这种转型过程中大多数人对新生的社会现象不太熟悉的情况,以其手中所掌握的公权力肆无忌惮地剥夺或侵吞其他群体或个人辛勤劳作的社会成果。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利用简单的行政处罚手段,比如行政或社会通报式警告处分对这些毫无顾忌的贪婪者显然已经失去了意义。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那些无视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所有个人或集团完全蔑视社会变迁过程中的“游戏规则”。这个规则就是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对公共政策的有序参与。从这个意义上讲,新闻舆论监督较高程度的透明性和在一定程度上社会公众对新闻舆论监督的信任迫使拥有社会公权力者不得不认真面对“见报”的后果。因此,“不怕你通报,就怕你见报”,就是人们对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和威力的生动描绘和真诚的信任。不仅如此,新闻舆论监督对于那些与现代社会不相符的旧的公共政策的变更也起着促进作用。
三、社会转型期新闻舆论监督的原则
在以改革为主体、制度和法律仍不完善的社会变迁过程中,中国的新闻舆论监督应该把握以下原则:
坚持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是我国社会转型期新闻舆论监督的根本指导原则。近30年来,中国的改革开放在政治、经济、文化领域所取得的成就显然是举世瞩目的。但是,改革和社会变迁过程中所积累的矛盾――有些甚至属于深层次、易引发社会稳定的冲突和矛盾也是不容忽视的。因此,在我国社会转型的关键时刻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和矛盾成为国内外注意的焦点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纲领性的正确答案,那就是:继续高举改革开放的大旗、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十七大报告同时提出了要加强包括新闻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及和谐发展,让所有中国人都享受到改革和发展所带来的实惠。所以,在社会转型的关键发展时期,新闻舆论监督就是要在党的基本纲领指引下,充分发挥自身监督的特殊优势,为社会变迁的有序发展及社会公共政策的合理制定和实施而保驾护航。
现有的法律及社会规章制度应该成为社会转型过程中新闻舆论监督的基本原则。这里涉及一个问题,就是在现有法制基础上新闻舆论监督的对象是什么?将这个问题进一步延伸就是,如果被监督对象的行为逾越了新闻舆论监督的权利范围,新闻舆论监督该如何进行?特别是在目前我国有关新闻立法仍存有许多疑义的情况下,新闻从业者如何把握好舆论监督的“度”?毫无疑问,遵循现有法规理所当然是当前新闻舆论监督的基本依据。在社会转型期新闻舆论监督的对象应该全面,不仅要监督那些对转型发挥重要功能的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新生社会阶层中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中的精英活跃分子,还要对社会公众在转型过程中的道德规范进行引导和监督。同时,监督必须合情、合理、合法,不能夸大或淡化被监督对象的违法乱纪行为,但是也要绝对避免新闻舆论监督代替法律而对被监督对象进行“判决”现象的发生。新闻从业人员要想正确运用手中的舆论监督权,就必须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尽可能多地掌握法律知识。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也是社会公众法制意识和观念不断得到强化的过程,这种法制意识和观念的强化应该是思想意识内化于“心”的精神洗礼。因此,新闻舆论监督从业人员在这种精神洗礼中应该“先行一步”。
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新闻舆论监督首先应该做好自我监督。由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不仅是思想观念的转型,更重要的是生产、生活方式和物质利益分配方式的转型。这意味着,各种思潮的兴起或泛滥背后必定有其一定的社会利益集团作后盾。不仅如此,来自不同层面的物质利益诱惑,更是充斥着社会转型过程中变革的每一个步伐。新闻舆论监督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能否担当起社会监督所赋予的重任,首先就在于其自身面对各种利益诱惑的免疫力和抵抗力。俗话说“公生明,廉生威”,因此新闻舆论监督在各种利益阶层和分配过程中的导向作用就至关重要。这就要求,随着社会变迁中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新闻舆论监督不仅要保持自身的纯洁性,还要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做到监督过程中对自身新闻报道的再监督,杜绝假新闻监督的发生及其所引发的恶劣影响。
为转型期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伸张正义是新时期新闻舆论监督发挥作用的重要职能。弱势群体是指那些没有明确、固定组织形式,容易被其他社会利益团体所忽略的群体。他们在社会转型过程中自身应该得到的利益往往受到其他强势群体的侵蚀而得不到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说,新闻舆论监督在某种程度上主要监督强势群体针对弱势群体的不轨行为及个别强势群体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不法侵占。一个公平、公正、合理、和谐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公众对公共事务管理的有序参与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特征。而新闻舆论监督在社会利益多元化和价值观念多样化趋势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开展公正、合理、不畏强势的监督对现代文明社会的形成和发展不仅起着导向作用,更是促进社会转型过程中公民社会培育和形成的有力催化剂。而公民社会的形成和发展对于实现社会正义、保障社会公众在私有领域的利益又发挥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戈登・怀特[英],何增科等编译:《公民社会、民主化和发展:廓清分析的范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正确认识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舆论监督是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的要求、新闻工作的职责、人民群众的愿望、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正确开展舆论监督,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有利于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针砭时弊、伸张正义,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弘扬正气、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因此,我们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
舆论监督难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部门和单位认为舆论监督发现、反映了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并公布于众,是给自己“抹黑”,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因此不愿接受舆论监督。二是有少数舆论监督报道不准确,存在偏差,甚至有个别记者以舆论监督之名行敲诈、创收、谋私之实,严重影响了舆论监督的公信力和正常开展。
怎样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
一是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准确监督、科学、依法、建设性监督,坚持为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做到导向正确、事实准确、客观公正、不以稿谋私,着眼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二是要明确舆论监督工作的重点。要抓住那些与人民利益关系密切、群众关心的问题,抓住那些党委和政府要求办好,有关部门、单位有能力办好却没有办好的问题进行监督,推动问题的解决。问题解决后,要及时进行后续报道,给予表扬和鼓励,更好地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三是媒体在舆论监督中要认真履行承担的社会责任,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切记监督是手段,促进问题解决、推动工作才是目的。在舆论监督中,媒体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注意加强沟通,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问题解决过程中的积极作用。舆论监督报道要把握时机、节奏、力度,注意避免一定时期内集中于一个地区、一个行业、一个部门。四是各部门各单位要支持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对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通过媒体公开处理结果。
关于创新新闻宣传工作
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创新新闻宣传工作的前提是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服务大局,如果游离了中心,创新就失去了意义。按照省委、市委的要求,鹤壁市当前新闻宣传工作的重点是大力宣传全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认真贯彻省委书记卢展工在鹤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四个重在”,加快“两个构建”,实现率先崛起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全市统筹城乡、统筹新老区、统筹经济与生态、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做法和成效;宣传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作、产业集聚区建设、棚户区和老城区改造、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建设、文化建设、淇河保护与开发等方面工作的经验和成效;宣传鹤壁风清气正的好环境和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以鼓舞士气、凝聚人心,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强策划,提高舆论引导力。一是建立新闻报道协调策划制度。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不定期召开新闻宣传协调会议,传达领导和上级部门有关新闻宣传工作的指示精神,确定重点报道选题,策划重大宣传活动,制定宣传报道意见,对不同时期新闻宣传的内容、重点和要求作出具体安排。二是改进新闻通气会制度。围绕全市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适时召开新闻通气会,由有关县区和市直部门通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提供宣传报道线索和内容,组织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为媒体和宣传主体之间建立联系沟通的平台。
坚持“三贴近”,切实改进新闻宣传的方式方法。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人民群众欢迎不欢迎、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改进和创新新闻宣传工作。一是媒体要切实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报道,挖掘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中有指导意义、群众关心的有价值的新闻,报道有实在内容和新闻价值的事情,力戒新闻报道程序化、模式化、报告化。二是媒体要减少一般性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报道,组织记者深入县区、乡村、厂矿和企事业单位,到生产和建设的火热生活中采访报道,用群众身边的鲜活事例来鼓舞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
关注百姓生活,加强民生报道。要大力宣传党委政府为群众办的实事、好事,加大力度报道群众普遍关心的就业、住房、医疗、教育、交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民生问题,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
创新形式,改进方法。要遵循新闻规律,讲究宣传艺术,把体现党的意志同反映群众心声结合起来,把思想性和可读性结合起来,多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采写群众爱读、爱看、爱听的新闻。要在题材选择、角度切入、形式运用等方面多下工夫,从大处着眼、细节入手,以小见大,采写出简洁明快、生动活泼的精品力作,力戒大话、空话、套话充斥的应景报道和文章,增强新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使新闻常看常新,充满生机和活力。
舆论监督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公开性。今天我们谈论运用新闻舆论来监督司法公正,就是要通过公开的新闻舆论来监督司法程序的公正性,使司法人员加强责任心,保证案件能及时正确地处理,从而实现结果上的公正;并且有效地保证人民群众对于国家活动,尤其是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从而也达到使人民群众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正确应用法律的普法教育目的。
当然,有学者认为法治的关键要素就是法院适用法律而不是某一时刻的所谓民意,担心新闻舆论监督单位会由于各种原因干扰司法独立性。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但本人认为,当前我们国家应当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司法公正的力度,发挥新闻舆论在此领域的正确作用。
首先,新闻舆论监督司法公正的主要对象是程序的公正性,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活动一样都是以追求客观真实为目标的。我国的法律体现审判公开的原则,宪法也赋予了公民的相关权利,那么就应当让新闻媒体真正发挥监督平台作用;其次,当前一些地方仍存在司法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个别司法人员违法乱纪、收受或变相接受当事人好处等现象,从而导致了程序上的不合法,允许并促进新闻监督能够有效减少这些问题的发生,公开鞭挞这些现象;第三,媒体作为一个社会群体往往能起到代表社会道德良心的作用,当司法程序不公正现象发生时,也能为受害的当事人这一弱者起到舆论救济的作用;第四,允许媒体对司法公正进行独立合法的监督,更有利于实现司法独立,能够有效地避免各种行政、经济等司法外力量对判决公正的影响,避免过去个别地方法律审判以上级领导说了算的现象;第五,程序的公正性不但需要法律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也能够起到“双保险”的作用,既能向公众说明情况,也能为司法审理提供更多的线索,并更有效地促进公民学法、守法、用法,为建设和谐的法治社会提供基础。
当然,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时也应注意,一是报道有关政法方面的新闻工作者,应当较为专业化,既有过得硬的新闻理论素养又具备一定法律知识;二是在进行监督时,就事论事,不要轻易对司法机关人员进行评论,更不要人身攻击;三是应客观报道事实,监督程序,媒体从业人员不能接受当事人贿赂,将舆论监督变成实现个人牟利的工具和手段。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2)-07-0213-01
“有困难找记者。”“打电话找记者来曝光”……随着电视、网络等新兴电子媒介的迅速发展,社会舆论监督被广大群众越来越重视,另一个群体—记者被群众熟知和重视甚至依赖。我们都知道舆论的主体是群众,而新闻舆论的主体不再仅仅是群众,新闻传播媒介也是新闻舆论的主体,新闻传播媒介由编辑、记者来操控、运行,编辑记者又受到另外一种神秘力量的操控。新闻舆论的主体因此而变得复杂起来。从本源上说,新闻舆论是对舆论的反映,但是,这种反应不是机械的、也不是全部的,而是有选择性的。
从根本上说,新闻监督是民众的监督。记者的监督不仅反映的是群众的意见,而且需要民众反映情况。由于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新闻监督存在和发展的社会条件也会越来越优越,从而越来越有利于新闻监督工作的发展。随着人民群众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素质的提高,新闻监督的也将会不断提高。新闻监督作为一种推动社会主义事业前进的手段,一方面有其特有的作用,但另一方面其作用又有一定的局限性。我们应当客观地认识这两个方面,从而在新闻监督过程中既充分有不是当地进行工作。这正像一个战士应当熟知手中武器的战术性能,既知其能射中什么目标又知晓其射程,从而适当地运用之。
从工作角度看,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有助于党和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二是有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执行;三是有助于正确的立法和执法;四是有助于克服当合政府工作中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所以对重大案件不应是处理后才报道,那样就失去了舆论监督的作用,不过是信息。应该主动去发现问题,或是在问题暴露之初,新闻媒体就积极参与,有意识的发挥舆论监督功能;五是有利于吸引人民参政议政;六是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克服各种消极落后的不道德行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那么我们谈谈新闻舆论监督的社会功能。这将有助于我们树立正确的新闻舆论监督观。
新闻舆论监督的社会功能之一:社会的瞭望塔
现代新闻的先驱美国人约瑟夫·普利策创造了报业奇迹,在短短的四年时间内把发行量只有15000份的《纽约世界报》发展成为当时美国发行量最大的报纸之一,他总结自己的报业实践说:“倘若一个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是船头的瞭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报。”普利策的这段名言点明了新闻舆论监督的一种社会功能,既“瞭望塔”的预警功能
不同的社会时期,新闻舆论监督的“瞭望塔”功能的强弱是有差异的。在现在的社会政治环境下,我们尤其要重视发挥这个“瞭望塔”的作用。
新闻舆论监督的社会功能之二:社会的安全阀
张西明在《新闻法制与社会发展》一文中认为,新闻舆论监督具有五大功能:第一,新闻媒介可以发挥社会安全阀的作用,将各种焦点问题反映出来,让人们看到决策层是在面对而不是在回避社会矛盾,而且全社会都必须面对和思考同样的问题,这样减轻决策者的直接压力;第二,通过新闻媒介的参与、沟通和引导,能够降低不同社会利益群体直接摩擦的可能性;第三,充分的信息流通和新闻舆论监督可以为现有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必要的舆论基础和社会心理准备;第四,有利于整个社会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进一步法制化、秩序化,很多问题在新闻媒介反映出来后,经社会广泛参与讨论而形成的措施与规则,在执行和实施中,比闭门造车形成的法律和规则将顺利的多;第五,许多新问题、新矛盾通过新闻媒介及时反映出来,容易从一开始就使可能激化的冲突得到缓解和释放,新闻媒介也容易发挥正确的舆论引导作用,引导社会形成着眼于全局和长远利益的价值观。
新闻舆论监督的社会功能之三:民主的大平台
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有权利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权力制衡是一种变得社会机制,它由三个方面形成:国家权力机构相互之间的制约;非国家权力机构对国家权力机构的制约;社会舆论对国家机构的制约。社会舆论表现为新闻舆论后,成为一种强大的社会力量。法国大革命时期著名社会活动学家罗伯斯庇尔说:“出版自由是鞭打专制主义的最可拍的鞭子。”拿破仑也说过;“三家敌对的报纸比一千杆枪更可怕。”在西方,新闻舆论被称为第四种国家权力机构,是制约国家权力机构的重要手段。
继续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维护新闻工作的严肃性和声誉对于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作用,对于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新闻队伍,保证新闻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应该是每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操守和富于敬业精神的新闻工作者对自己的基本要求。
虽然我们关注建设性原则的时间还不长,但在100多年前,这已成为新闻伦理中的一个课题。普利策撰文说:“报人应有崇高的理想,最神圣的急于做好事的愿望,对于本身所接触的问题,具有准确的知识和道德责任感,应以服务于社会,增进公益为目的,不应屈从于商业利益或追求个人权利。”因此,新闻舆论监督的建设性根植于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感中。
参考文献
近几年,新闻传媒在坚持正面宣传和把握正确导向的前提下,舆论监督的力度有所加大,效果比较明显,其作用日益增强。但问题同样存在。新闻舆论监督自诞生之日起,就鲜明地代表着社会的正义和先进,与社会中存在的邪恶、落后作斗争。而新闻舆论监督又常要借助其他手段才能达到目的。因此,新闻传媒和记者在履行舆论监督这一职业和社会责任时,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
首先是观念制约。观念制约本质上是一种文化制约,因其内含着传统习惯势力的影响,因而是一种更持久、更深刻的制约力。有人将新闻舆论监督简单地定义为批评报道,认为新闻舆论监督会违背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不利于社会稳定等等。这些观念都不利于正确认识和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影响其作用的发挥。
其次是权力制约。所谓权力制约,是指利用某种特定的权力对新闻媒体及传播活动进行控制、牵制和约束的因素。主要是媒体的上级体系及其管理部门通过行使行政权力、执行宣传纪律对新闻舆论监督进行控制。现行的媒体本身是权力组织的一部分,其所进行的监督不可能是异体监督。这就造成监督主体的地位不仅低于监督客体的地位,而且还受制于监督客体,最终导致监督层次向下位移的现象。
第三是关涉者制约。“关涉者”是指与媒体的生活、经营、传播活动有直接关系或与体及其职员的生成状况有间接关系的其他社会部门与单位。媒体作为社会系统中一部分,必然不能摆脱与这些关涉者的利害关系。这些因素最终会制约新闻舆论监督的触角,减弱其效力。
第四是媒体自身内部的制约。这种制约一方面来自内部管理体制的制约。管理层和采编者对新闻舆论监督的认识,虽然在理论上具有接近性,但是具体处理上存在较大差距。管理层因考虑风险系数,可以轻易将采编者的劳动成果扼杀。另一方面是手段的制约。批评报道随机性大,客观事实往往不能复现,而某些不能复现的细节、情境或语态有时恰好是支撑整个报道的关键。当事人不愿意甚至千方百计阻挠记者的追根溯源,知情人碍于种种顾虑不敢实话实说,媒体无法用现行手段来克服这种局限。即使是“隐性采访”等手段也难以弥补这些缺陷。
目前,要完全摆脱上述这些制约是不可能的,但要通过努力营造更加民主公开的新闻舆论监督环境等策略,尽可能变“矛盾性制约”为“一致性制约”。
1.建立新闻舆论监督的正确理念
媒体在实施舆论监督时,要避免一些误区。如“舆论监督万能论”“舆论监督抹黑论”“舆论监督过瘾论”等。我们应该在观念中走出这些误区,深刻认识舆论监督不是万能的,但是离开它是万万不能的;舆论监督不但不是给单位抹黑,反而是帮助有关部门和领导改进工作;舆论监督不是简单地曝光,而是与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一致的。
建立正确的新闻监督理念,首先要将新闻舆论监督同批评报道区别开来,明确新闻舆论监督对和腐败行为的针对性。其次,正确理解新闻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的关系,不能简单地用“以正面宣传为主”来限制新闻舆论监督。第三,应该认识到积极的、善意的和实事求是的舆论监督不会添乱。新闻舆论监督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宣泄的报道,使积聚在社会上的不良情绪得以释放,从而缓解紧张。
2.为新闻舆论监督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舆论监督离不开法律,法律是舆论监督自我保护的盾牌。但目前的现实是我国新闻法尚难出台。新闻界盼望早日探讨制定有关新闻舆论监督的准则、条例及法律条文,确立传媒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总体地位,确立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地位,规范新闻舆论监督的功能范围、对象、原则、方法、程序等,界定新闻媒体及新闻记者在新闻舆论监督中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以及对妨碍舆论监督、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多行为的惩处,对新闻舆论监督中侵权范围、侵权性质、侵权责任也要进行必要的界定和规范。以期形成新闻舆论监督法规体系,有助于改变新闻舆论监督的无序状态,使新闻舆论监督向着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3.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舆论监督合力
新闻舆论监督是整个社会监督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新闻舆论监督只有和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紧密地结合起来,互为补充,就可以有效地突破局限性,增强新闻舆论监督的能力。一是舆论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新闻媒体严格遵守法律,才能使新闻舆论监督做到合法化。二是注重舆论监督与人大代表监督相结合。人大代表的监督最具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监督范围广泛,监督对象具体直接,二者结合起来,能把监督的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三是舆论监督与专门监督机关相结合。专门机关监督应主动与媒体相互沟通,密切协作,提供信息,构建专门机关与媒体之间畅通的沟通渠道。四是舆论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新闻媒体可发挥自己联系广泛的优势,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舆论监督,从中获取民情民意,以增强舆论监督的针对性。
二、研究对象与方法
1.研究对象。武汉某高校大二和大三学生,共182人,收到有效问卷178份。其中,文科72人,理工科106人;大三94人,大二84人。(在所选学校的学生中,部分大三学生上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大二学生全部上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本研究选取了没有上过心理健康课的大三学生和已经上过课的大二学生进行对照分析)。
2.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自编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态度及需求调查表》,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内容:①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这门课程的态度,根据重要性、有效性和受欢迎程度进行五级评分;②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这门课程形式的理解,进行单项选择,统计各选项人数百分比;③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这门课程的教学目标、内容及方法的需求,根据需求程度进行五级评分。问卷集体测试,当场回收,所得数据采用spss17.0进行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
三、结果与讨论
1.学生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这门课程的态度。调查发现,根据大学生对课程的重要性、有效性、受欢迎程度进行五级评分,结果所得均分都高于平均水平。这说明当代大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认同度普遍较高。这与刘海燕等人(2010年)的研究是一致的。按照不同年级分类,结果发现大二学生在“课程有效性”和“课程受欢迎程度”上显著高于大三学生。大三学生是没上过心理健康课程的,可见上过心理健康课程的学生对其有着更高的认可和喜爱。按照不同专业分类,结果发现文科和理工科学生对心理健康课程的态度没有显著的差异。这一结果显示,不同的专业背景对心理健康课程的态度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2.学生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形式的理解。①课程开设方式。学生对“心理健康课程以何种方式开设较为合适”进行单项选择。结果显示,93.8%的被调查者认为心理健康课程应该开设,其中37.4%的人认为应该以必修课的形式开设,16.4%的人认为应该以选修课的形式开设,40%的人认为应该以“必修课+选修课”的形式开设。②开课年级。根据调查结果发现,34.8%的学生认为应该在大一开设心理健康课程,12.4%的学生认为应该在大二开设,10.3%的支持在大三开设,希望各个年级都开设者占39%。这说明学生也意识到每个年级对心理健康教育的需求不同,所以每个阶段都需要心理健康教育的帮助。③开课人数。根据调查结果发现,26.7%的学生希望心理健康课程的班级人数控制在30人以下,45.6%的人希望控制在30~60人之间,21.5%的人希望在60~90人之间,仅有6.2%的人希望在90人以上,可见学生多数倾向于小班教学。④开课形式。根据调查结果发现,73.4%的学生认为心理健康课程应该以传统讲授、团体活动、案例分析、心理测试、多媒体辅助等方式进行教学。
3.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目标、内容及方法的需求。从对教学目标的认识和需求角度进行分析,“调节心态”和“探索自我”是大学生认为心理健康课程需要完成的首要目标。大二学生与大三学生相比,更倾向于选择“健全人格”和“适应社会”为心理健康课程的教学目标,大三学生与大二学生相比,更倾向于选择“解决问题”为心理健康课程的教学目标,差异具有显著性。由此可见,大三学生在选修心理健康课程时更多的是带着问题前来的,有一定的目的性,他们更希望通过这门课程解决自身的一些疑惑;而大二学生通过心理健康课程的学习,了解到心理健康课程不仅仅对他们当下的学习起作用,对于他们未来的发展也能够起到指引性的作用,所以他们更愿意将“健全人格”和“适应社会”这类长远性的作用作为心理健康课程的目标。理工科学生与文科学生相比,更倾向于选择“掌握知识”和“解决问题”作为心理健康课程的教学目标,差异具有显著性,而在其他的目标上二者没有显著差异。从对教学内容的需求来分析,大学生更倾向于选择的教学内容前四位分别是“认识自我”、“恋爱指导”、“人际交往”、“情绪调节”。大二学生与大三学生相比,更倾向于选择“学习能力”作为心理健康课程的内容,差异具有显著性。这可能是由于大二学生已经上过心理健康课程,普遍认可教师对“学习能力”这一版块内容的讲解,也认同这一部分内容的重要性。而大三学生对“学习能力”这一版块的内容更多的是出于自身的理解和猜测,认为可能很枯燥或者很理论化。文科生和理工科生相比,更倾向于选择“认识自我”和“生涯规划”作为心理健康课程的内容,理工科生和文科生相比,更倾向于选择“心理知识”和“学习能力”作为心理健康课程的内容,差异具有显著性。可见,针对不同专业、不同特点的学生,心理健康课程的内容应该有所区别,研究者在多年的教学过程中对此也深有体会。从对教学方法的需求来分析,学生更倾向于选择的教学方法前四位分别是“心理测试”、“视听教学”“、案例分析”和“团体辅导”。大三学生与大二学生相比,更倾向于选择心理测试;大二学生与大三学生相比,更倾向于团体辅导,差异具有显著性。这说明,通过心理健康课程的切身体会,学生对于团体辅导的教学方法比较认可。而没上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学生出于自身的好奇,更希望通过心理测试这样直接的方式来了解和帮助自己。文科生与理工科生相比,更倾向于选择角色扮演、团体辅导和情境体验,而理工科生与文科生相比,更倾向于选择案例分析和心理测试。这可能是由于文科生更喜欢探索和体验的缘故,这也说明,针对不同专业、不同特点的学生,需要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才能更好地吸引学生。
知行问题不仅是一个认识论和实践论的问题,也是伦理学的问题,知行是对立统一的,知而不行的是空谈,行而不知是盲动。社会的转型,多元文化的冲击,使得当前一些大学生的诚信存在知行背离,许多大学生在停留在道德层面,没有形成强烈的道德情感和坚强的道德意志,很多大学生知而不行,他们虽然知道伦理规范的行为要求,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不愿意遵守诚信行为,以至于在物质诱惑面前,很容易失去自己的底线,难以坚持诚信道德标准。正如万增奎在《道德同一性的心理学研究》中所说:“知而不行是我国道德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一种现象。经过几十年的道德教育,社会倡导的许多伦理规范为公众所熟悉和了解甚至认同,但并未成为多数人的行为准则。”
(二)诚信教育虚化
人有别于动物不仅在于其社会性,而且也在于其思想性和精神性,因此,人除了具有物质需要外,还具有精神需要。道德作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把握世界的一种实践精神,不仅是社会有序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成员安身立命的需要。对于一名大学生来说,大学是人生发展的重要阶段,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诚实守信之德是培养大学生价值观必须学习的科学知识,是大学生追求人文知识之必须,《礼记•大学》有云“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尤其在一些理工科院校,人文气息缺乏,比较注重社会本位工程,重技术,轻文化。学校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虚化,教育方法手段单一、陈旧,缺乏多种方法、手段的配合,流于形式,只做表面文章,如开展诚信教育,诚信签名,诚信宣誓等没有内化于大学生内心的活动,甚至一些思想政治教育者自身诚信存在问题,言教与身教不相符,抄袭论文,学术腐败,学术造假,既破坏了科学教育的严肃性,又给大学生树立了不守诚信的“榜样”。
(三)诚信管理制度不健全
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是学校实现诚信教育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各个高校重视开展诚信教育活动而忽视了诚信管理制度的建设,制度建设是根本性的建设,虽然近几年来高校在诚信制度建设方面狠下功夫,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许多高校的诚信管理制度要不没有建立,要不就是流于形式,无人使用,无人执行,成为空架子。部分学校的规章制度甚至空泛,没有操作性,往往是对教育部文件的稍加改变复制,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本校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本校的诚信管理制度,一些制度简单粗暴,单一。大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的形成与其生活环境有很大关系。墨子曾经以“素丝比喻人的品格,认为人的品格如同白丝一样”,“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以此道理用于大学诚信问题,表明了大学生的诚信道德水平的高低与其生活的环境具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不能仅仅停留在道德教育和理论灌输的层面上,还需要建立一个维系诚信道德的社会环境。
二、大学生诚信教育制度建设的对策
(一)构建高校信用制度体系
制度作为环境结构状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避免人为干扰,明确每个人的权利义务,禁止错误行为的重要制衡因素。所以加强大学生的诚信道德建设,需要完善高校的各项管理制度,使其合理化。1.建立和完善大学生的“个人诚信档案”首先,建立和完善大学的“个人诚信档案”。在高校学生入学之时就要建立,对他们的诚信行为进行跟踪记录,由班干部、辅导员以及学校的各个职能部门联合,统一协调,对学生的诚信进行收集,及时记录学生所受的奖励与处罚信息。其次,要大学生的诚信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定性评价以及公开化、透明化,学校要高度重视,不能让诚信档案流于形式,要与教育部门,社会中介组织和银行等机构联合,使得学生充分重视到诚信的重要性,使个人信用档案真正成为学生的通行证。2.科学系统地完善学校诚信规章制度高校诚信制度体系是一个完善的体系,环环相扣,互相配合的,它包括考试管理制度、学术诚信制度、贷款制度、诚信监督制度等等。考试管理制度要加强对考试作弊行为类型的具体归纳与描述。更要对考试作弊形式细化以及作弊所受到的处分做出详细的处罚措施,使得处分有所依据,规定合理。目前各个高校的学术诚信制度建设已经开始加速运行,但是大部分内容空泛、单调,缺乏可操作性,震慑性不大,学生造假行为比较突出,健全学术诚信规章,要建立相应的专门惩治学术腐败的法律,使得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增强学术严密性和可操作性。这需要细化学术诚信制度的相关内容。对于违背学术诚信的大学生,要做出具体的处罚条例。完善贷款制度,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支持贫困大学生上学,高校和地方政府也积极参与,帮助大学生贷款,使得其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大学生没有养成诚信习惯或者故意不还贷款,导致大学生贷款诚信出了很多问题,高校在积极帮助大学生贷款的时候,完善贷款条件的审核,使真正的贫困学生能够获得资助,减少以致避免作假行为,细化贷款和还贷规定,大学生要恪守信用,对大学生贷款进行诚信方面的教育。
(二)营造良好的校园诚信文化
文化价值的选择和价值导向决定着大学生诚信道德形成的方向,而大学校园是大学生主要接触的地方,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良好的校园诚信文化会对学生形成诚信道德压力,不诚信的校园文化只会助长学生的不道德行为,大学生即是诚信文化建设的接受者,也是诚信校园文化的创造者。校园诚信文化对大学生的影响水滴石穿、日积月累,可以达到润物细无声的作用。因此要建立诚信文化体系,一方面要体现在有形物质方面,加强校报、学校官方平台,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对诚信文化的宣传活动,在教学区和学生宿舍等适当的位置设置诚信格言。另一方面要在广泛开展诚信团学活动月,将诚信活动以日常化的形式落实在学生中。其次要开展隐性教育,以另一个看不见的手进行诚信教育。在校园诚信文化建设之中,开发隐性课程教育,以学生为本,充分考虑学生的需要,提高诚信道德教育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新闻舆论监督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方方面面的阻力,是一项“难度高、麻烦多、风险大”的工作,许多报纸对新闻舆论监督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笔者认为,新闻舆论监督是报纸的重要使命,不仅要敢于监督,而且还要善于监督,要讲究策略和艺术,把握好节奏和尺度。舆论监督要客观、公正、真实,所有的批评稿件,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舆论监督稿件中所写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绝对向党和人民负责,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使稿件经得起推敲。基于此,争取对方的支持与理解和增强自身综合素质,是做好舆论监督工作的重要前提。
记者要对某单位进行批评报道时,要与该单位领导沟通思想,要让其明白你批评的用意,并非是去找他的“茬”,而是去帮助他们改进工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报道所批评事件发展的全过程,做到存在问题时批评,改进后要给与肯定,这样既利于促进被批评者改进工作,又能够取得被批者的理解与支持。稿件发表之前,记者必须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对报道的每一个细节都要核对清楚;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要做到“三见面”,即与被批评者、被批评单位、被批评单位主管部门见面;听取意见时,不管是正面的、反面的,领导的、群众的都要用心听取,特别是一定要让被批评者把话都讲完,力求把可能出现的差错消灭在发稿之前。事实证明,这种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的态度和方法是十分重要的。
搞好新闻舆论监督必须要有一批敢于讲真话、敢为群众讲话的高素质编辑记者。笔者认为,编辑记者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素质。
1.要有坚定的党性原则。新闻工作者必须有对党和政府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牢固树立服务党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的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修养,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2.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批评报道既是记者出名的捷径,又是一项难度大、风险大的工作,如果没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是搞不起来的。只有对社会、对人民有强烈的责任感,才能激发起记者观察社会、发现问题的热情,才能抓住好的题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