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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深加工出口比重不断增加,出口逐渐由数量型向质量型、高附加值方向转化。
表1的有关数据资料表明,1992年一1993年中服装出口的增长率高于纺织品的增长率,1994年服装出口增长幅度虽略低于纺织品的出口增长幅度,但其出口仍占总出口额的66.7%。这主要是由于目前原料价格急剧上涨,工资优势削弱、纺织初级产品的比较效益下降所致。
另据日本化学纤维协会称,1994年日本从中国进口服装增长30%,高达81亿美元。毫无疑问,服装出口占整个纤维制品出口的比例日益增长,是产品的附加值增高、加工深度延长的表现。但是从出口的服装来看,我国服装价格依然较低,仍是一种数量型、资源型的深加工,是凭借服装出口数量的大量增加而使出口额增加,而不是通过单件服装的价格提高。
1.2出口产品的原料结构仍以天然纤维产品为主
从出口的纱线来看,1994年共出口28.05万吨,其中棉纱线出口达19.49万吨,占69.5%;亚麻与竺麻纱出口6.14万吨,占21‘9%;合成短纤与棉混纺纱线出口2.42万吨,仅占8.6%。而出口织物中,棉织物的出口约占总出口的一半以上。
我国是世界上几大产棉国之一,并且盛产丝、麻等天然纺织纤维。由于我国在化纤生产方面还处于落后地位,因此出口产品的原料结构以天然纤维为主这一局面可能还要维持相当的一段时期。
1.3直接出口的比重没有太大增加
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纤维制品出口的国家(地区)中日本一直占据第二位,香港是第一位。1994年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出口总额中对日出口额为73.82亿美元,占20.8%;对香港出口额为124.51亿美元,占35.0%。中国产品通过香港间接进人其他国家的比重相当大。九七年中国后,可以预见我国对其他国家的纺织品直接出口会增大。
1.4以量取胜的根本格局没有变化
以梭织服装为例,梭织服装94年出口金额142.68亿美元,比93年增长30.2%,出口量比93年增加15.1%,而单位产品价格仅增长13.1%。这表明我国出口的纺织产品质量、档次和技术含量都有一定的提高,但以量取胜的根本格局仍没有较大变化。中国现正对纺织业的不合理结构进行调整,希望改变以量取胜,产品竞争靠低价的形势。如果这种格局能得以改变,将大大加强中国纺织产品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力,为重振纺织工业奠定基础。
1.5原料紧缺限制了中国纺织产品的出口
近年由于棉、麻、丝等原料的供不应求导致纺织业需用的原料价格上涨,单位数量出口价格下降,这给企业的生产带来极大困难,很多纺织企业被迫停产待料,从而使纺织产品出口受到很大影响。1995年原棉价格开始有所回落,这种紧张状况才稍稍得以缓解。中国对日本纺织产品的出口同样具有以上特点,并且在近期内不会有太大变化。
2日本纺织现状
从发达国家工业化历程来看,各国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其纺织业也大都经历了幼稚期、发展期、成熟期、衰退期四个过程。日本纺织业也不例外,其纺织业已进人衰退期,可谓夕阳产业,无论怎样予以保护,它的消亡只是个时间问题,而中国的纺织业则正处于兴盛时期,两国若能在这一领域加强合作,那么在经济上的互补优势将会进一步得到发挥。目前,纺织产业在日本产业中的比率正在逐渐缩小,其现有企业多为中小型企业,具有专业化程度高,生产规模小,生产周期短,快速交货等特点,生产产品多属于高档纺织品。
日本是一个经济增长率及个人消费支出大的国家。根据经济学上的观点:当一国的人均收入增高后,个人用于食物方面的消费所占的比重会大大降低,而用于衣着、娱乐的费用则会增加。日本自经济飞速增长以来,其国民的人均纤维消费量在逐年上涨,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对产业用纺织品、装饰用纺织品的需求也在逐年增加。可见,日本市场对纺织产品的需求量还是相当大的,其对纺织品的需求呈现以下特点:(1)成衣需求量大,且追求高档名牌服装;(2)时装周期逐步缩短,款式更新速度快;(3)由于总体购买力的上升,对价格便宜的中、低档货需求也将上升,物美价廉的商品仍表现出较强的吸引力;(4)日本对进口成衣没有限额限制,吸引了众多制衣厂商进军其市场,以实现货源地多元化的目标;(5)日本制衣业取代进口的能力不强,大量原料型产品仍需进口。另外,日本商家获信息快且准确。
3、中国要进一步大幅度提高对日纺织品出口额将困难重重。
1993年日本纺织产品进口2万亿日元的总额中,中国的比重高达42%,金额为8470亿日元。日本是一个“出口导向型”经济国家,历来国内贸易保护主义色彩浓厚,中国纺织产品对日出口的激增长,使日纺织业受到很大冲击,鉴于此,日本通产省1994年12月5日生效一份《关于制定纺织品保障措施的手续问题》的提案,规定了动用MFA保障条款保护日本纺织业的具体操作手续,首当其冲的对象就是中国。如果日本只对中国设限,那么其他国家就会利用此机会抢占日本市场。因此,中国对日纺织品出口情况不容乐观。
日本现正实行货源地多元化的政策,使其对某一国的进口都不至于完全占领该国的市场,而近几年中国纺织品已占日进口纺织品数的一半左右。加之,日本市场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非关税贸易障碍,如:高标准测试要求;分销渠道复杂及一些强大的工业联盟等等,这一切都使中国对日出口纺织的难度加大了。当日本的人均纤维消费水平达到饱和之后,其国民的消费就会转向其它领域,到那时中国要再想提高对日出口量将会更加艰难。
从以上几方面的情况分析看,近期中国对日纺织品出口不利因素多于有利因素,但是通过双方加强合作,共同开发新领域,两国贸易前景仍是美好的。那么近期中日纺织品贸易具有怎样的发展趋势呢?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1)中国对日纺织品出口总额不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甚至可能会有所减少;(2)中国对日出口成衣比重会逐年增加,纺织品生产原料仍然以天然纤维为主;(3)日本在1997年以前,将保持我国纺织品出口主销市场的第二位,1997年中国后,可望成为我国最大的纺织产品出口国家;(4)中国纺织品在日本市场所占份额比前两年有可能减少;(5)中国从日本进口的纺织品化纤原料将进一步增加。
随着南亚和东盟各国纺织业的兴起,中国纺织业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何发挥自己的优势,保持原有的市场份额,将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在当前形势下,我们建议应采取以下对策:(l)中国纺织工业出口企业应该加强市场多元化战略,以免一国设限,就造成严重影响;(2)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应朝高附加值、深加工的服装业进军;(3)切实落实外贸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日本可能提出的关于限制纺织品进口的双边磋商,采取灵活的应对策略;(4)九十年代,按照国际纺织品出口发展规律,我国纺织品出口已进人成熟期,而且现阶段纺织工业作为出口支柱产业为国家积累外汇资金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因此,国家还应大力扶持纺织工业,促进出口。
参考文献
1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组.九十年代中后期我国纺织品市场基本走势及对策,纺织经济研究1994.(10):19
2方兴.纺织工业出口外向型战略的伟大成果.中国纺织经济.1995.(3):6一7
(一)对美国而言
1.对美国的负面影响。
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限,贸易战是一把双刃剑,美国极有可能会遭到中国的贸易报复。中国的纺织品成品半成品不能出口到美国,美国国内的零售商和原材料生产商也不能正常生产,使其利润降低。纺织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美国的劳动力价格相对较高,中国的劳动力价格较低,中国的纺织品价格较低,低价的中国纺织品在美国的销售受到限制,这样美国国内纺织品价格上升,美国消费者不得不承担高昂的纺织品价格,对纺织品的需求降低,不利于美国纺织企业发展。
2.对美国的正面影响。
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限,中国向美国出口纺织品困难加大,大量的中国纺织品无法在美国正常销售,中国纺织品在市场上的数量大大减少,纺织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中国的纺织品价格较低,在美国市场具有一定竞争力,中国纺织品数量的减少使得美国本土的纺织品生产商少了一个竞争对手,美国纺织品生产企业的销售量便会提高,利润提高,从事该行业的人员收入提高,生活水平也会得到改善。
(二)对中国而言
1.对中国的负面影响。
配额取消后,美国对中国纺织品需求增加,中国的纺织品产量上升,由于纺织行业进入门槛较低,大量生产资料涌向纺织部门,但中美纺织贸易摩擦,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限,大量的中国纺织品无法在美国正常销售,中国纺织品商人的利润和收入降低。纺织品生产受到严重影响,由于纺织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会导致中国的就业率降低。
2.对中国的正面影响。
中美纺织贸易摩擦对中国也有正面影响。它使得我国纺织品生产企业开始思考,意识到自身的不足,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正,积极设立科研部门,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走品牌战略,注意保护环境,提高企业的自身素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使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强竞争力。
二、中美纺织贸易摩擦产生的原因
前文已经阐述了中美纺织贸易摩擦的影响,那么何为中美纺织贸易摩擦产生的原因。中美纺织贸易摩擦的产生,中美双方都有责任,不能把责任都推到美国身上,中国也应该从自身寻找原因。
(一)从美国方面考虑
1.美国自身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抬头。
中国是世界纺织品出口大国,自纺织品配额制度取消后,大量我国纺织品出口到美国,纺织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我国劳动力相对美国价格较低,我国充分利用劳动力优势使纺织品成本降低,价格在美国市场上有很强的竞争力。美国市场是高度自由竞争的市场,中国纺织品进入美国市场后,将导致美国国内纺织品价格的下降,纺织品部门的资本收益率会趋于下降,纺织品部门的产出将会受到影响。中国的纺织品对美国形成巨大压力,美国国内纺织产业竞争力下降,美国便会在公平贸易的政策下加强贸易保护。
2.美国国内政治因素影响导致中美纺织贸易摩擦。
中国纺织品占领美国市场,严重影响美国纺织产业,纺织产业工人收入降低,纺织业作为美国传统支柱产业,从事纺织业的美国劳动者人数众多,工会便会向政府施压,迫使政府颁布纺织品贸易保护政策。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选举利益,争取更多的选票,也会制定针对中国纺织品进口的贸易政策。
3.欧美大环境对美国产生的影响使得美对华加大贸易摩擦。
在2005年1月1日纺织品配额制度取消后,中国出口到欧洲的纺织服装品数量大幅增长,这也存在一定的隐患,引发欧洲对我国展开贸易战,如欧盟重启对华聚酯纤维面料反倾销调查,对纺织服装品要求产地证明等,这些都会影响到美国对华纺织服装品的态度。
(二)从我国自身考虑
1.中美贸易长期不平衡。
表现为中美双方国际收支的统计口径和统计方法不同,美国用的是“原产地”原则。这就将中国从香港或者其他国家出口到美国的商品都算入中国,美国用的是到岸价格,与中国的算法差了运费和保险费,美国也没有包括他们优势的服务贸易。
2.国内纺织产业结构不平衡导致摩擦产生。
中国纺织产业结构不平衡,企业多以小型为主而且分散,缺少市场竞争力;大型企业大都缺少核心技术,跨国资源配置能力不强。中西部差距依然较大。配套原材料发展比较缓慢,普通纤维产品生产量较大,产能增长较快,而科技含量高、功能品种多样化纤维却比较短缺。纺织产品生产多集中在劳动密集的服装加工中,且竞争十分激烈;而高技术含量的纺织品生产较少。
3.中国纺织品生产企业自身存在问题。
中国纺织服装企业主要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以及渤海湾地区和山东。纺织服装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我国纺织生产企业利用丰富的廉价劳动力资源大量生产。纺织企业自主生产性不强,他们的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不能自主设计,生产适合销路的产品,产品出口主要是定牌、贴牌加工,缺少自己的优势品牌。有些纺织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参考文献:
[1]洪涓,张家艳.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分析[J].工业技术经济,2006,4
一、美国为什么对我国出口纺织品频频发难
(一)导致纺织品贸易摩擦的国外因素
第一,美国借对中国纺织品的制裁缓解贸易逆差及失业压力。长期以来对华贸易的巨额逆差使得美国国内许多政治势力和利益集团颇为不满,他们声称中美贸易中的巨大逆差有损美国利益因而应对我国输美产品予以设限。而我国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又以劳动密集型轻工业产品为主,因此当美国以缩小贸易逆差为理由而采取保护性贸易政策时,作为我国出口重头的纺织品自然是首当其冲了。2005年1月1日,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取消后,我国对美纺织品出口额剧增。美国却认为是低价进口纺织品大量涌入美国市场造成了美国国内产业工人的失业,尽管事实证明美国国内失业率与贸易逆差之间并无直接联系,但美国政府则声称鉴于“公平”起见,须对发展中国家的进口纺织品采取以抵制政策,因而作为美国纺织品的主要进口国,我国的进口纺织品成了美国国内失业问题的“替罪羊”。
第二,美国对WTO体系下的特保条款和非市场经济条款肆意滥用。根据中国加入WTO时在《中国加入WTO议定书》和《中国加入WTO工作报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果世贸组织成员在确定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由于市场扰乱、威胁和阻碍这些产品的有序发展的话,在与中国磋商未果的前提下则可对中国的出口纺织品进行限制,而由于相关文件中对于“市场扰乱”及“威胁、阻碍相关产品的有序发展”的标准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美国则擅自将此标准当作“自由裁量权”而加以滥用,对我国的进口纺织品肆意制裁。
在对于反倾销和反补贴的确定上,按照WTO的非市场经济条款规定,对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出口产品的反倾销与反补贴的界定价格要低于市场经济国家,这也意味着从2008年特保条款到期到2016年我国“非市场经济国家”有效期结束的八年间,反倾销与反补将成为美国限制我国纺织品进口的主要措施。
(二)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中暴露的我国出口纺织业的弊端
第一,出口纺织品同质化严重,单位创汇额低。我国出口纺织品多年以来主要有中低档产品构成,因此在国际市场上难免要走低价竞争的道路,从而给了进口国的贸易保护政策以可乘之机。产品范围的狭窄、营销路径单一使得我国纺织品出口一旦遭遇制裁往往涉案金额巨大,损失惨重。
另外,与我国其他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一样,我国的出口纺织品也有技术附加值与品牌价值低的通病,大多数出口纺织品都是国外品牌的贴牌、定牌生产,只能赚取不到10%的加工费,而自主出口产品质量差,档次低,虽然出口量大,但价值低廉,创汇少。
第二,我国的所谓“非市场经济地位”是导致我国出口纺织品在美国频频遭遇特保调查的重要因素之一,《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的“非市场经济条款”已成为进口方对我国纺织品予以制裁的有力把柄,因而我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确立将对中美纺织品贸易争端的解决乃至化解与其他进口国的贸易摩擦都意义重大,这也是我国政府外交工作的一项艰巨任务。
第三,出口纺织品行业协会调控能力欠缺。在对美国出口中频频遭与特保与反倾销调查中,我国纺织品行业协会责无旁贷。纺织品出口量增长失控,出口价格失调,在贸易风险之前缺乏相关的预警信息等等,这些都或多或少的反映了我国纺织行业协会职能上的不力。与西方发达国家的行业协会相比,我国的行业协会起步较晚,机制也欠完善。最典型的就是我国行业协会的双重管理体制即所谓“半官半民”性,使其社会职能不明确,而且我国缺乏与行业协会职权相应的法律法规,这些都导致了我国纺织行业协会的活动范围受限,执行力度欠缺,从而无法实现对出口纺织企业有效的宏观协调作用。
二、我国纺织品出口如何面对新一轮的挑战
第一,从根本上改变增长方式,从量的优势转向以质取胜。要想让我国出口纺织品在国际市场上真正站稳脚跟的关键在于“质”而非量,即提高出口纺织品质量与品牌价值,提高高档产品在出口纺织品中的比例,从而增加单位出口品的出口利润,让种种保护贸易政策无从下手。针对当前我国出口纺织品中贴牌生产比例大,且国内品牌价值低、数量少的现状,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应当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对我国纺织品出口行业结构进行根本上的结构调整,从生产和定价两方面着手对行业结构进行整治。在出口纺织品的生产方面执行统一严格的质量标准,尤其在安全与卫生标准方面向西方主流标准看齐,建立完善的监管体制;在定价方面,必须理顺当前低价竞争的价格体制,通过引入相关的最低工资制度、劳保制度、税收制度等将出口产品价格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在纺织行业内形成定价策略高度统一的“卡特尔”,对个别企业在贸易中追求短期利益的“个人行为”坚决予以杜绝,这样才能够保证在长期中所有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要使我国出口纺织品在海外市场能够稳据一席之地,品牌战略是我国纺织行业的必经之路,我国应通过技术与资金支持在纺织企业中扶持起一批自主名牌企业,通过过硬的质量和高端定价以及一系列完善的营销网络在进口国确立起巩固的市场地位,扭转国际市场上中国纺织品以往粗制廉价的形象。
第二,做好应对反倾销与反补贴的准备。但随着2008年特保条款得到期,反倾销将成为许多进口国尤其是美国制约我国纺织品进口的利器,并且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逐渐被认可,针对我出口纺织品的反补贴调查也很可能会有增多的趋势。面对可能到来的纺织品反倾销浪潮,除了要对出口纺织行业中的价格体系进行整改以外,纺织企业的产权制度也需要得到进一步的理顺,根据欧美的反倾销法,对于倾销的界定取决于一国政府在资源分配和定价中所起作用程度。产权不明晰是当前我国众多国有企业的通病,因而许多大型国有纺织企业须加快股份制改革的步伐,在理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前提下,有效地从机制上切断产权上的政企关联,为反倾销的应对打好基础。而与反倾销相比,我国纺织企业对反补贴似乎更为陌生,在应对反补贴方面的人才相当匮乏,相关立法也欠完善,因而当务之急是在纺织行业内大力普及WTO框架下关于补贴与反补贴的法律法规,并尽快在国内培养起一批我们自己的反补贴应诉人才,尽快熟悉与适应国际反补贴应诉规则,为反倾销应诉做好充分准备。
第三,从单一的出口贸易向全球化经营转变。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世界贸易体系中区域贸易协定的比例急剧增长,据统计,2005年在自由贸易协定之下的优惠贸易已占到总贸易的一半以上,与此同时,跨区域的双边贸易协定也有所增加,这些都对纺织品贸易有着深刻的影响。区域贸易的一体化对我国这样在纺织品贸易领域具有全球化竞争优势的国家是不利的,区域贸易组织的内部贸易对我国纺织品在这些地区的出口会产生巨大的贸易转移作用,因而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贸易中,应当以合作贸易形式取代单一的出口贸易,通过海外生产及加工贸易的方式绕开区域贸易壁垒,从而利用其内部贸易的优惠安排增大在这些地区的贸易额。
三、结语
伴随着中国纺织品出口走过了一段布满荆棘的道路后,我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仅仅依靠低廉的价格和大量的销售额已经很难在国际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了,纺织品贸易竞争的关键所在已经不在于谁掌握有低成本的劳动力,而在于生产中的专有技术、高质量高品位的产品、完善的营销网络和良好的信誉、服务等等。另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贸易集团化的浪潮下,仅仅靠一国国内的生产和出口来占据海外市场的难度越来越大了,要想最大限度的避开贸易壁垒、降低成本赚取利润,就得本着“大市场”的理念在广泛地参与各个领域的国际分工与合作,而这些都是新时期国际贸易中综合竞争力的体现。中美纺织贸易争端暴露了我国纺织品出口的软肋,也让我们意识到要想成为在国际纺织品市场上稳若磐石的贸易强国,提高出口纺织业的综合竞争力是必经之路,也是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林娟.品牌之路——中国服装业后配额时代的必然选择[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4,(02).
[2]胡元礼,董岳.由欧美设限看中国纺织品出口的发展[J].商业经济,2007,(07).
[3]保罗.克鲁格曼.国际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一、我国纺织品出口贸易面临的环境及发展趋势
1、贸易自由化背景下,区域性优惠安排增加的趋势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加深,世界各国之间经济和贸易的联系与依赖日益增强.对贸易保护主义形成一定程度的制衡,要求贸易自由化的呼声也越来越大。1986年,关贸总协定将纺织品回归自由贸易的议题纳入乌拉圭回合谈判.并决定成立世界贸易组织取代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其宗旨就是主导世界贸易总体趋势朝自由化方向迈进。纺织品配额的取消本身就是贸易自由化的有力例证。因此.从长远来看.国际贸易包括纺织品贸易的大环境是自由化。
但是.全球贸易自由化并不是全球性自由贸易。在贸易自由化背景下全球贸易体系中出现区域贸易协定急剧增长的趋势。截至2003年1月1日.在WTO备案的区域贸易协定总数达到259个在这些区域贸易协定中有许多专门针对纺织品的贸易优惠安排。如1994年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就取消了北美三国之间纺织品进口的配额限制和关税.逐步实现其区域内纺织品贸易自由化。再如美国(2000年贸易与发展法》,赋予加勒比海邻近24个国家以及撒哈拉以南48个非洲国家生产的服装输往美国.在关税和配额方面享有优惠。在欧盟.其内部各国之间纺织品和服装的进口关税已全部取消。欧盟还通过与地中海国家签订《联系国协定》.与巴尔干半岛地区国家签订《联系与稳定协定》.推动双边的纺织品贸易一体化和自由化。欧盟还与南非、墨西哥、智利等国分别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分阶段地逐步取消纺织品配额和关税。事实上,包括正在谈判中的美洲自由贸易区和构想中的泛欧洲——地中海自由贸易区都把纺织品服装问题作为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来对待.并考虑特殊的安排。促进区域内纺织品贸易自由化,以对抗区外竞争者越来越成为这些区域贸易协议的重要内容。
大大加强的区域贸易优惠安排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全球多边贸易体制所达成的惠及所有WTO成员的自由贸易制度。这种发展趋势对我国纺织品出口贸易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些区域贸易优惠安排为贸易转移提供了机会,在对区域市场形成保护.促进与既定贸易伙伴国的贸易发展的同时,事实上减少了各成员按照比较利益原则增加从中国进口纺织品的可能性,增添了我国产品在其区域内扩大市场份额的难度
2.贸易争端背景下,关税壁垒被重新利用的趋势
从2005年1月1日开始.纺织品全球配额取消。作为WTO的成员国中最大的纺织品出口国.中国理所当然地享受纺织品配额取消的利益。但是,配额取消带来的自由贸易仅100多天就被美欧的频繁设限打破。4月4日,美国启动针对3类中国纺织品进口的保障程序;4月6日.欧盟公布对中国纺织品特限行动指南;4月28日,美国对l4大类来自中国的纺织品进行特保调查同日欧盟对我9类纺织品启动特保调查5月13日,美国决定对3个类别的中国服装产品重新实行配额限制5月18日,美国对我4种产品采取特保”;5月22日.中国宣布自6月1日起大幅度提高74种纺织品出口关税税率;5月23日,欧盟对和麻纱启动特保程序;5月25曰.欧盟宣布推迟对我和麻纱启动特保程序5月27日,美国正式对我4类纺织品实行进:13限制措施,设限期到2005年12月31日止月27日.欧盟对我T恤和麻纱提出正式磋商请求;5月30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6月1日起取消81种纺织品出口关税;6月,中美、中欧纺织品贸易磋商开始……中美欧纺织品贸易争端的背后,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发达国家面临纺织品进口增长为推卸责任将矛头指向中国.希望通过打击我国的纺织品出口以转移国内压力。但是,随着中国政府外交策略的转变.单方面地实施限制或是特保的效果越来越难以掌控.而且即使是在发达国家内部也出现种种责难。因此.关税壁垒作为WTO认可的贸易保护措施正出现被重新利用的趋势。2004年欧盟、美国、日本纺织品服装行业总体平均进口关税水平分别为9%、lO.2%、8%.并承诺在2005年将纺织品服装平均关税分别约束至7.9%、8.9%、6.6%。虽然发达国家纺织品服装平均关税约束水平较低但是下降幅度有限并呈现以下特点:(1)关税升级现象。以欧盟为例,享受最惠国待遇的供应方向欧盟出口纺织品时遭遇的关税结构为:原料平均关税为0。7%,纤维平均税率为5-3%,纱线平均税率为6.3%,织物平均税率为9.1%,服装平均税率为11.9%.从原料到服装的关税升级现象十分明显.使服装制成品的有效关税大大高于其名义关税:(2)关税高峰现象。以美国为例,美国至少对200种纺织品制定了高于18%的从价关税税率,对部分羊毛及人造纤维的征税超过30%,一些特定服装的从价税达到33%,甚至更高。就其发达国家纺织品服装关税安排特点来看.关税仍然是直接影响竞争力并形成不公平竞争的最直接的因素。
3。自由保护主义背景下,贸易限制手段多样化趋势
进入后配额时代的世界纺织品贸易并未从此真正步入自由贸易。在许多纺织品进口国不安地要求延长配额取消时限时,我们就已经体会到这一点。配额取消后,国际纺织品贸易保护不会随之消失,相反将以一种新的形态继续配额的影响。如果说配额制度是一种有限制的贸易保护主义的话(毕竟受多边协议和增长率的限制),这种新形态就是一种自由保护主义了。一方面,各种贸易限制措施层出不穷另一方面,贸易限制实施更为自由.因为这些措施不是多边的,而是双边甚至是单边的。
利用“二保一反”措施实施贸易限制。”二保一反指我国《入世协定书》中所规定的“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反倾销措施”。按照我国《入世协定书》中规定,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在截至2008年12日前,如遇自中国进口的纺织品在短期内数量激增、价格下跌,对其造成市场扰乱”,可运用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条款对中国纺织品实施进1:3限制:也可在截至2013年12月10日前(即中国入世后12年内).运用“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条款对中国纺织品实施进口限制也可在截至2016年l2月10日前(即中国入世l5年内)根据反倾销措施条款在确定倾销时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可以预见各国以二保一反实施的贸易救济将成为我国今后很长~段时间内纺织品出口的主要障。
利用生态标准等技术贸易壁垒形成出口屏障。近年来欧美等发达国家纷纷提高了产品的技术标准同时以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命安全为由.对产品制定了苛刻的绿色环保要求。目前.纺织品服装领域主要盛行的欧盟生态标签和生态纺织品认证已造成我国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货和出口限制并成为我国纺织品国际市场准入的“绿色屏障”
利用劳工标准制造贸易障碍。近年来.国际上兴起一些新的企业认证体系——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主要涉及到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目的是希望企业在赚取利润的同时.主动承担对环境、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客观地说.社会责任标准是人类物质文明上升到精神文明的一种体现。但是,随着发展中国家制成品出31的大量增加.发达国家抨击发展中国家忽视劳工权益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在我国,纺织品服装基本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受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大多数地区企业的生产很难符合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责任标准。因此,这些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存在可能成为制约我国纺织品出口的又一大障碍。
4.新市场出现的背景下,纺织品市场价格下降的趋势
世界纺织品服装贸易的回归WTO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冲击和削弱了一些双边或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给与特定国家的优惠和特权.那些由此而产生的贸易也将部分被取消,生产和贸易扭曲将会被消除。当纺织品服装贸易不再受到数量限制.世界将出现一个巨大的、有待开发的市场。配额取消使发达国家的纺织品服装市场变得更为开放,增加更多的贸易机会。此外,发展中国家迫于发达国家的压力将进一步开放其国内纺织品服装市场新的市场也会使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日益扩大。
在出现新的市场的同时,世界纺织品市场价格出现下降的趋势以美国为例自1996年以来其纺织品服装的进口价格持续下降.欧洲、日本和许多其它市场也是这样。究其原因,主要是进口服装的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而进口服装在整个纺织品进口中占很大比重。配额取消后,来自低成本生产国的产品比重上升,进口纺织品服装价格还将不断下降,将使纺织品市场价格下降的趋势继续延续。一方面,进口价格持续下跌,给进口国带来明显的福利净增加效应;另一方面.价格下降的趋势继续下去将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产生不利的影响5.市场集中程度加深背景下。市场竞争加剧的趋势
如果说世界纺织品服装市场在配额取消前呈现的是一个不完全竞争市场的话,那么,进入后配额时代后,它将成为一个几乎完全竞争的市场但是,在分析日本和美国的纺织品服装在1995年到2001年期间各自前5位的供应国和地区所占的贸易比重(表1)时,可以发现分别作为非配额国家和配额国家的日本和美国.其进口纺织品服装市场表现出不同的市场集中程度。2001年日本前五大进31服装供应国已基本垄断了日本进口服装市场.而相比之下,美国前五大服装供应国占美国进口服装市场的一半还不到。因此.可以预计,随着配额的取消.美国及其它原设限国进口纺织品服装市场集中程度将进一步加大。
。
因此.取消配额后,市场开始进行激烈的重组,过去靠配额的庇护生存的企业面临抉择。在这个市场中,企业之间的竞争更趋激烈,商品的价格逐渐下降,行业利润趋薄。在高端产品市场,我国产品仍将与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竞争;在低端产品市场,我国则将与为数更多的具有基本相同比较优势的发展中国家竞争,这其中既包括东南亚国家,又包括墨西哥和加勒比海地区国家等中南美洲的一些国家。纺织品服装市场竞争加剧的趋势不可避免。
二、我国纺织品出口贸易拓展的对策建议
在日趋严峻的出口环境下.我国纺织品贸易要持续增长.必须有的放矢地拓展纺织品出口贸易。笔者认为可以从两方面着手。
1.对外拓展贸易市场
一方面,巩固和拓展传统出口市场。众所周知.欧、美、日是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传统市场.在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国家和地区分布中一直占较大比重.一直以来我国每年有超过的纺织品服装出口是输往这些国家和地区。而欧、美、日同时又是世界纺织品服装进口的大国.2003年仅美欧纺织品服装进口就达2300亿美元。如果我们对美欧市场占有率增长一个百分点,就意味着可增加2O多亿美元的贸易额。因此,欧、美、日仍应是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贸易市场拓展的重点。
但是如果出口市场过分集中于某个或某几个市场.会造成对出口市场的依赖.增加贸易的不稳定性。从第一部分的分析我们已经注意到,这些传统市场出现的市场竞争加剧、各种关税及有针对性的非关税限制措施的利用以及区域优惠安排的趋势对我国纺织品服装贸易带来发展障碍。要想在后配额时代的纺织品贸易中寻求进一步发展,优化全球出口市场的战略布局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拓展贸易市场要实行多元化战略在巩固和拓展传统市场的同时积极培育和拓展周边和新兴市场比如俄罗斯韩国和中东等市场。以俄罗斯为例有统计数据显~,2003年俄罗斯纺织品服装进口额比2002年增长了103个百分点从其经济的发展趋势来看,可以预计未来对于占尽地利的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俄罗斯将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2。对内拓展出口动力
目前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仍是价格驱动.2004年我国出151177亿件服装平均每件服装的价格仅有3.51美元出1360亿双鞋,平均每双鞋的价格不到2.5美元。在这种价格驱动下,我国的纺织品服装贸易形成了一种”数量大价格低“的现象。这其中有国际市场竞争加剧的客观原因也有国内企业由于“对外出口偏好”而过度竞争的原因,还有我国纺织品服装贸易主要出口常规产品附加值不高的原因。
众所周知出口数量大价格低极易招致进口国的贸易争端和报复(比如“二反一保”等)。因此我们有必要实现贸易动力的转型尽快地调整出口企业的产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和品质以质量带动纺织服装出口贸易的发展这同时也是回避某些非关税壁垒的有效手段。
命题1:中印纺织品服装贸易合作各成员收益的提高至少要等于由于参加经济合作所导致的各成员国的直接收益损失。证明:,,=(1,2,3,4,5,6),当国损失部分直接收益从而使得其他合作成员收益提高时,反映在国收益上的增加量我们不妨设为,国参与国经济合作时的直接收益损失量设为。合作是相互的,同理可以得到及。那么此时,国与国经济合作时带来的收益的净增量为{()+()}。因此,,{()+()}是所有参与合作成员国收益的净增量。显然,只有{()}0且{()}0同时都成立的时候,各成员国家才会参与区域的经济合作。通过命题1分析可知,中印纺织品服装贸易合作的充分条件是各成员国通过有效的磋商,协调相互之间的利益分配并最终达成有约束力的利益分配协议,以此约束双方之间的经济行为。合作的必要条件是中印双方纺织品服装贸易间的互补性。若满足了上述条件,中印纺织品服装贸易合作给各成员带来的收益的增加定会大于不合作时所能获得的收益。
命题2:假设中印纺织品服装合作联盟为,与其他第三国的纺织品服装合作联盟为′,即有′。若国不能同时参与和′的经济合作联盟,则有国参与联盟′使联盟收益的增加量要大于国参与联盟使联盟收益净增加的量。证明:令={′},表示成员国属于联盟′而不属于联盟,由命题1可知,对于,当与国达成合作协议的,其相应的联盟收益净增加量{()+()}0时,则有,({)+()}0。命题2得证。
定义1:成员国对联盟即中印两国纺织品服装合作联盟收益的边际贡献为()(),其中()表示国不是中印纺织品服装合作联盟的成员国时联盟的值。
定义2:对′,若参与国参加联盟′的边际贡献大于参加联盟的边际贡献,即(′)(′)()(),则称合作博弈(,)是凸的。引理1对效应可转移的博弈(,),若存在固定的数值(其中,)使得和,()=()+()+,(+),则Shapley值为(,)=()+0.5,(+)。为简化模型方便分析,假设参加中印经济合作的行为对非成员国没有影响,成员国对非成员国的政策在参与合作前后没有变化。于是,我们可以将特征函数定义如下:其中,0是合作之前各成员国自身的保留效用;为结成联盟时联盟全体成员国获益的总和;为未参加联盟的成员国(但仍属于)对联盟造成的损失;表示未参与联盟而与联盟以外的成员国(但在内)合作所可能获得的收益。与命题1的论证类似,对,有()=()+()+{()+()}令=,=,=,则(,)=0+=1+0.5=1{()()}对于区域经济合作博弈(,)而言,Shapley值为:(,)=0+=1+0.5=1{()()},=1,2,如果结成联盟却没有发生效用转移,则成员国得到的收益为01+=1,=1,2,。由上述博弈模型分析可知,每个成员国参与经济合作所得到的收益等于合作却没有效用转移时的收益加上合作停止时收益之差的二分之一。显然,这意味着各成员国一直保持合作状态所获得的收益要大于相互停止合作时所得到的收益。命题3:所有成员国都参与合作时,其处于核心Shapley利益分配矢量给每个成员国分配的利益补偿量将为=0.51([()())],=1,2,。证明:对任意的成员国和,是国与其他成员国合作而不与国合作时得到的收益,是国不与国合作时导致的损失。因此,国不与国合作时的收益的净增加量为。同理,为国不与国合作时的净收益。所以,补偿给成员国的总净收益是成员国与国之外其他所有成员国合作净收益之和减去成员国与除国之外其他所有成员国合作净收益的一半。通过上述模型分析可知,从不合作中获得较多收益的成员国应该从获得收益较少的成员国中得到利益补偿,这显然不符合区域经济合作的目标。因此,为达成区域经济合作协议,促进区域经济合作,从区域经济合作中获取收益较多的成员国应该给予获取收益较少的成员国一定的利益补偿。同时,获益较高的成员国在补偿获益较少成员国后,其福利水平仍比未参与经济合作前有所上升。[4]从上述三个命题的证明及分析中可以得知,区域经济合作的必要条件为合作各方之间的经济互补性,充分条件为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各成员国从自身实际出发,通过有效的沟通和磋商,积极协调彼此之间的利益诉求,以求达成具有一定约束力的利益分配协议,以制约双方的经济合作行为。同时建立一套公平、有效、完整的利益补偿机制,使获利更多的一方通过利益输送补偿区域经济合作过程中获利较少的一方,以此均衡双方利益,从而形成双方互利共赢的局面,实现双方效益的最大化,最终保证各方贸易合作的可持续发展。[5]由此可知,中印纺织品服装贸易合作需要满足贸易互补性、合作后福利提高、利益分配合理等几个条件。
二、中印纺织品服装贸易合作的可行性分析
(一)中印纺织品服装贸易合作的互补性分析
中印两国作为纺织品服装大国,其实在纺织原料、技术等方面,两国纺织品服装产业存在着很强的互补性。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纺织品服装生产国和出口国,虽然纺织原料丰富,但相对于国内强大的生产能力来讲,供应还显得相对不足。为满足国内的需求,中国每年都需从美国和印度等国家大量进口纺织原料。而印度拥有世界最大面积的棉花生产,同时又是世界第二大纤维素纤维生产国,还是仅次于中国的第二大生丝生产国,另外还拥有世界最大产量的黄麻生产。纺织原料丰富且品种齐全,且相对于印度国内的生产需求来说还有较大剩余,每年都有大量原料可供出口。因此,在天然纺织原料这一方面,中印两国纺织品服装产业存在着较强的互补性需求。另一方面印度纺织品服装业虽然拥有丰富的天然纤维,但人造纤维相对不足。印度由于人造纤维生产起步较晚,企业生产规模都较小,人造纤维的产量无法满足印度国内的巨大需求。为满足国内纺织品服装产业发展的需要,每年印度都需从国外进口相当数量的人造纤维。而中国纺织品服装产业在人造纤维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由这几个方面可以看出,由于资源禀赋的差异,中印纺织品服装业间存在着很好的互补关系。互补性的存在将促进中印两国纺织品服装业间产业内贸易的发展,为两国发展纺织品服装业间的贸易合作形成了良好的现实基础。为更直观地展示两国纺织品服装业间的贸易互补性程度,本文用贸易互补性指数进行实际测算。贸易互补性指数由经济学家PeterDrysdale于1967年提出,旨在分析和衡量两国贸易互补性程度。单个产业的贸易互补性指数定义公式为:为出口国对进口国在产品上的贸易互补性指数,表示国产品的进口额,表示国总的进口额,为国产品的出口额,为国总的出口额。值变动的范围为0到1。值越是接近0,则意味着出口国和进口国在产品出口进口方向上吻合程度差,也即两国在产品上的贸易互补性程度较低;而当接近1,则表示出口国出口的产品和进口国进口的产品在很大程度上是一致的,即两国在产品上具有较强的贸易互补性。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数据库中2001年至2013年中印纺织品服装相关数据2001年至2013年无论是中国出口与印度进口的纺织品服装贸易互补性指数,还是印度出口与中国进口的纺织品服装贸易互补性指数都呈大于0且非常接近1的趋势。虽然各年份中国与印度的贸易互补性指数有所波动,但整体而言自本世纪之初以来两国纺织品服装贸易互补性指数都非常高,保持大于0.9且无限接近于1的状态,这意味着中印两国在纺织品服装双边贸易上存在着巨大的贸易互补性。两国在纺织品服装贸易方面联系较为紧密,相互依赖程度较高。近年来,中印两国间的纺织品服装双边贸易额保持着稳定的增长速度且每年的贸易额占两国总的贸易额的比重均超过10%以上。这一贸易事实也很好地佐证了两国纺织品服装产业间贸易互补性的特征。因此,综上中印纺织品服装产业间互补性分析可以看出中国与印度在纺织品服装产业上各有所长,优势互补,具有较强的贸易互补性。两国纺织品服装贸易相互依赖程度高,贸易增长空间大。若两国能分工协作,充分利用两国纺织品服装业之间的互补性,进行产业内的贸易合作,必能很好地促进两国纺织品服装产业的发展。以上分析指明了贸易互补性是两国贸易合作的重要现实依据,这为进一步扩大中印两国纺织品服装产业内贸易的合作提供了一个现实基础,说明两国实行纺织品服装业的贸易合作是现实可行的。
(二)中印纺织品服装贸易合作的福利收益—损失分析
1.中印纺织品服装贸易合作的福利收益第一,两国纺织品服装贸易经济互补带来的福利收益。中印两国纺织品服装贸易合作的一个重要现实基础是两国纺织品服装业间存在的贸易互补性,这也是两国进一步加强贸易合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个重要条件。两国纺织品服装业间的贸易互补性将有利于两国纺织品服装业间的分工与协作,从而更好地发挥两国间的经济互补性,进一步扩大两国纺织品服装业间的贸易往来。同时也将有利于两国纺织品服装业间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带来福利的提升。第二,市场规模的扩大带来的福利收益。目前受世界经济低迷的影响,两国纺织品服装的传统出口市场需求疲软,且为保护本国自身纺织服装产业的发展,贸易保护主义也进一步加强。在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因素不断增加的背景下,为保持并促进两国纺织品服装产业的良性发展,中印两国须开拓新兴市场。而中印两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两大发展经济体,两国国内市场空间巨大。因此,中印两国纺织品服装贸易之间的合作将大大提升市场容量,增加两国纺织品服装业间的贸易量,从而带来贸易收益福利。第三,关税和非关税等贸易壁垒的降低带来的福利收益。受政治、文化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印度一直未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且近年来在两国贸易中,中国一直处于顺差状态,而印度则一度处于逆差状态。为保护本国产业,缩小两国之间的贸易逆差,印度对中国的贸易保护主义进一步加强,贸易摩擦显著增多。除一般的关税措施外,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手段得到大量运用。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严重阻碍了两国间的贸易发展。而自由贸易能带来经济福利的最大化,因此若中印两国纺织品服装业间实行贸易合作,降低甚至取消关税和非关税等相关贸易壁垒,推行自由贸易,将极大地提升两国的福利收益。
2.中印纺织品服装贸易合作的福利损失第一,关税损失带来的福利损失。为促进中印两国贸易的自由化,提升贸易效率,降低甚至消除两国纺织品服装业间的关税必不可少。而关税的降低甚至消除定然会对两国造成一定的税收损失,但从整体的经济效益来看,这一损失并不值得担忧。关税的降低甚至消除将大大地降低企业的产品出口成本,提高贸易收益,也将会使消费者收益。第二,贸易竞争造成的福利损失。目前,中印两国都是世界名列前茅的纺织品服装生产国和出口国。由于两国纺织品服装业间存在一定的类同性,导致双方在世界市场上竞争激烈。若两国实行自由贸易,推行纺织品服装间的贸易合作,定然会给对方市场造成一定的冲击,加剧企业间的竞争。但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也将有利于两国纺织品服装业的优胜劣汰,升级产业结构,增强国际竞争力。综合上述福利收益损失分析,可以得知中印纺织品服装贸易合作带来的福利收益将远远大于引致的福利损失。
(三)中印纺织品服装贸易合作的利益分配分析
中印纺织品服装贸易经济合作的过程中任何有损合作的行为都会造成其自身收益的下降,只有坦诚地按相应的规则制度和对方合作,才能得到更大的利益。选择贸易合作对中印双方而言都是有利的,一直保持合作状态所获得的收益要大于相互停止合作时所得到的收益。稳定的生产资料才能让民众的心踏实下来,置土地是生产资料中最为重要的。使民有“百亩之田”“五亩之宅”“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孟子梁惠王章句上》)其三是“以德治国”的执政思想。董仲舒坚持“限民名田,以赡不足,塞并兼之路”“薄赋敛,省摇役,以宽民力”。(《食货志》)同时,他认为“德治”还要重教化,“立太学以教于国,设库序以化于邑”。儒学发展到汉代已趋于成型,其提倡治国要施仁政,要轻刑罚,轻徭役,尽量减轻民众的负担和惧怕之心,以仁德的方法对民众进行管理,使“德治”在汉代广泛推行,诸子百家,独以儒术治国,形成德刑兼用的治国原则,体现了儒学对治国理政的深度关怀。
关键词:中美;纺织贸易;摩擦
2005年1月1日,实施了30多年的纺织品配额制度完全取消,国际纺织品贸易一体化。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纺织品进口国,中国是世界上的纺织品出口大国,中国的纺织品服装出口迎来了后配额时代。中美纺织贸易摩擦正以各种形式频繁发生,对此中国应高度重视并应采取应对措施。降低中美纺织贸易摩擦给中国带来的不利影响。
一、中美纺织贸易摩擦的影响
中美纺织贸易摩擦频繁发生,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限,贸易战是一把双刃剑,伤到他人的同时也会伤到自己,这对中国和美国都会产生正面和负面的影响。
(一)对美国而言
1.对美国的负面影响。
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限,贸易战是一把双刃剑,美国极有可能会遭到中国的贸易报复。中国的纺织品成品半成品不能出口到美国,美国国内的零售商和原材料生产商也不能正常生产,使其利润降低。纺织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美国的劳动力价格相对较高,中国的劳动力价格较低,中国的纺织品价格较低,低价的中国纺织品在美国的销售受到限制,这样美国国内纺织品价格上升,美国消费者不得不承担高昂的纺织品价格,对纺织品的需求降低,不利于美国纺织企业发展。
2.对美国的正面影响。
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限,中国向美国出口纺织品困难加大,大量的中国纺织品无法在美国正常销售,中国纺织品在市场上的数量大大减少,纺织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中国的纺织品价格较低,在美国市场具有一定竞争力,中国纺织品数量的减少使得美国本土的纺织品生产商少了一个竞争对手,美国纺织品生产企业的销售量便会提高,利润提高,从事该行业的人员收入提高,生活水平也会得到改善。
(二)对中国而言
1.对中国的负面影响。
配额取消后,美国对中国纺织品需求增加,中国的纺织品产量上升,由于纺织行业进入门槛较低,大量生产资料涌向纺织部门,但中美纺织贸易摩擦,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限,大量的中国纺织品无法在美国正常销售,中国纺织品商人的利润和收入降低。纺织品生产受到严重影响,由于纺织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会导致中国的就业率降低。
2.对中国的正面影响。
中美纺织贸易摩擦对中国也有正面影响。它使得我国纺织品生产企业开始思考,意识到自身的不足,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正,积极设立科研部门,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走品牌战略,注意保护环境,提高企业的自身素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使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强竞争力。
二、中美纺织贸易摩擦产生的原因
前文已经阐述了中美纺织贸易摩擦的影响,那么何为中美纺织贸易摩擦产生的原因。中美纺织贸易摩擦的产生,中美双方都有责任,不能把责任都推到美国身上,中国也应该从自身寻找原因。
(一)从美国方面考虑
1.美国自身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抬头。
中国是世界纺织品出口大国,自纺织品配额制度取消后,大量我国纺织品出口到美国,纺织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我国劳动力相对美国价格较低,我国充分利用劳动力优势使纺织品成本降低,价格在美国市场上有很强的竞争力。美国市场是高度自由竞争的市场,中国纺织品进入美国市场后,将导致美国国内纺织品价格的下降,纺织品部门的资本收益率会趋于下降,纺织品部门的产出将会受到影响。中国的纺织品对美国形成巨大压力,美国国内纺织产业竞争力下降,美国便会在公平贸易的政策下加强贸易保护。
2.美国国内政治因素影响导致中美纺织贸易摩擦。
中国纺织品占领美国市场,严重影响美国纺织产业,纺织产业工人收入降低,纺织业作为美国传统支柱产业,从事纺织业的美国劳动者人数众多,工会便会向政府施压,迫使政府颁布纺织品贸易保护政策。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选举利益,争取更多的选票,也会制定针对中国纺织品进口的贸易政策。
3.欧美大环境对美国产生的影响使得美对华加大贸易摩擦。
在2005年1月1日纺织品配额制度取消后,中国出口到欧洲的纺织服装品数量大幅增长,这也存在一定的隐患,引发欧洲对我国展开贸易战,如欧盟重启对华聚酯纤维面料反倾销调查,对纺织服装品要求产地证明等,这些都会影响到美国对华纺织服装品的态度。
(二)从我国自身考虑
1.中美贸易长期不平衡。
表现为中美双方国际收支的统计口径和统计方法不同,美国用的是“原产地”原则。这就将中国从香港或者其他国家出口到美国的商品都算入中国,美国用的是到岸价格,与中国的算法差了运费和保险费,美国也没有包括他们优势的服务贸易。
2.国内纺织产业结构不平衡导致摩擦产生。
中国纺织产业结构不平衡,企业多以小型为主而且分散,缺少市场竞争力;大型企业大都缺少核心技术,跨国资源配置能力不强。中西部差距依然较大。配套原材料发展比较缓慢,普通纤维产品生产量较大,产能增长较快,而科技含量高、功能品种多样化纤维却比较短缺。纺织产品生产多集中在劳动密集的服装加工中,且竞争十分激烈;而高技术含量的纺织品生产较少。
3.中国纺织品生产企业自身存在问题。
中国纺织服装企业主要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以及渤海湾地区和山东。纺织服装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我国纺织生产企业利用丰富的廉价劳动力资源大量生产。纺织企业自主生产性不强,他们的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不能自主设计,生产适合销路的产品,产品出口主要是定牌、贴牌加工,缺少自己的优势品牌。有些纺织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参考文献:
[1]洪涓,张家艳.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分析[J].工业技术经济,2006,4
影响祖国大陆对台农产品贸易政策的主要因素
一、增加值贸易核算方法的逐步完善
增加值贸易核算方法起源于垂直专业化比率的计算。2001年,美国普渡大学经济学教授大卫•哈默斯等提出了出口垂直专业化(VerticalSpecialization)这一概念,并运用投入产出测算一国出口中包含的进口成分和一国出口中作为中间产品被其他国家进口的成分,得出该国垂直专业化程度。出口贸易的垂直专业化程度越高,说明出口产品中进口中间产品所占比例越大。但垂直专业化比率的计算方法有两个基本假设:一是不管最终产品用于出口还是国内消费,其使用的进口中间投入品的程度相同;二是所有进口中间产品都是由国外增加值构成。这两个假设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举例来讲,如果一国加工贸易所占比例较大——如中国,加工贸易出口所需要的国外投入品比重远高于一般贸易,则第一项假设不成立。再比如,如果本国向另一国家出口中间产品,经后者加工后再作为中间投入品由本国进口,则第二项假设不成立。为了克服上述方法的局限性,WTO首席经济学家罗伯特•库普曼等提出了增加值贸易核算方法。这一方法是通过多国投入产出表,测度最终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国内和国外价值增值的贡献程度。多国投入产出表提供了不同部门产品的交易情况,并将这些产品作为中间投入品和最终产品加以区分。目前的多国投入产出数据库,主要有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的全球价值链数据库、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WTO的增加值贸易联合数据库、日本贸易振兴机构亚洲经济研究所(IDE-JETRO)开发的亚洲国际投入产出数据库、美国普渡大学建立的GTAP数据库以及世界投入产出数据库等。增加值贸易核算弥补了出口垂直专业化方法的不足,成为基于全球价值链的国际分工体系下更加科学、有效的贸易分析工具。
二、增加值贸易消除
中国外贸统计幻觉传统的贸易总值统计方法大大高估了全球贸易的规模和贸易失衡的程度。在新的增加值贸易核算方法下,中国的贸易规模和中国对美国等主要发达国家的贸易顺差均大大减少。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中国对外贸易规模大幅下调。在新的核算体系下,中间产品多次出入海关的重复计算被剔除,全球贸易总额统计结果大大减少。2013年2月,联合国贸发会议的《全球价值链和发展:全球经济中的投资和附加值贸易》报告指出,在全球出口中,一国进口的商品中仅仅为了生产某种出口商品或服务的中间产品的比例,占到全球出口的约28%。以2009年为例,全球出口总额为19万亿美元,其中重复计算的有5万亿美元。这种重复统计形成的虚高成分,对于主要以加工贸易融入全球价值链的中国更为显著。根据OECD-WTO增加值贸易数据库统计,2009年作为第一大出口国的中国,按照总值统计的出口额近1.3万亿美元,而按照增加值贸易核算方法仅为8386亿美元。可见,增加值贸易方法的统计结果仅为传统方法的65%,也就是说中国规模巨大的出口中,留在国内的增加值只有65%。基于增加值贸易方法计算中国对美国的出口,结果也显示出口规模的大幅缩减。根据OECD-WTO增加值贸易数据库统计,2009年中国对美国出口规模按照总值口径计算为2899.6亿美元,而按照增加值口径计算则为2012.5亿美元,减少了31%。二是中美双边贸易格局发生显著变化。全球贸易失衡、尤其是中美贸易失衡已经成为全球广泛关注的问题,甚至被认为是此次金融危机的根源。中国与贸易伙伴庞大的顺差,也加剧了中国与其的贸易摩擦。新的增加值贸易核算方法有助于从更加科学的角度解释全球贸易失衡,厘清中国在其中的责任。2011年,WTO和日本贸易振兴机构亚洲经济研究所在《贸易模式和东亚的全球价值链:从货物贸易到任务贸易》报告中,以增加值贸易方法计算了中美贸易顺差。相比传统统计方法,2000年、2005年和2008年中美贸易顺差额减少了20%~27%。如果考虑加工贸易因素,同期中美贸易不平衡的程度将会进一步缩小40%以上,2005年甚至达到53%。2013年,OECD和WTO联合增加值贸易数据库,按照增加值贸易方法计算的2009年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减少了25%。并且,中国与欧盟之间的贸易失衡问题也存在虚高成分。初步结果显示,以增加值贸易计算的中国对欧盟的贸易顺差减少约三分之一。中国商务部《全球价值链与中国贸易增加值核算研究报告(2014年度)》也得出相似的结果。可见,经过增加值贸易的重新核算,中国对美欧贸易失衡的状况并没有那么严重。而形成这种明显统计差异的原因,可以从全球价值链的角度进行分析。随着中国融入全球价值链特别是深度参与东亚地区的价值链,“三角贸易”的格局逐渐形成,中国在东亚地区价值链条中处于加工组装的环节,因此实际上承担了整个东亚地区对美欧的贸易顺差。
作者:耿楠单位: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
3、 出国之前,委托商旅接待机构在访问国当地的报纸上刊登贸易访问新闻广告,用广而告之的方法向访问国当地的贸易潜在客户访问团将于何时带何贸易产品和合作项目访问该国,并欢迎光临及交流洽谈等新闻广告,以寻求更多之贸易客房。切忌到了访问国后再现找客户,那已经太晚了,也太迟了。
统计指标体系是开展统计工作的“龙头”。关于贸易统计指标体系问题,3年前有过一场讨论,国家统计局也召开过专题研讨会,形成的共识为:贸易统计既要反映全社会商品流通和商品市场运行全貌,又要反映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行业的发展变化状况。一方面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要保留,因为它是反映全社会商品市场运行的唯一指标,许多地区还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的计划考核指标,尽管这一指标具有计划经济色彩,而且也不符合国际惯例;另一方面,为满足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并有利于与国际接轨,贸易餐饮业行业统计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起来,这方面的工作随着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流通产业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工作量和难度都将大大增加,贸易统计工作重心必然要转向贸易餐饮业行业统计。
近年来,贸易统计指标体系围绕上述两条主线,进行了不断充实和完善,目前基本框架已经成熟或基本成型,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1、对当前经济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反应不灵敏。例如,对政府关心的商品市场总量平衡状况、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如粮食、棉花、石油、钢材等)供求信息反应得不够;同时反映流通产业现代化进程的指标和分组过于简单,尚未建立起完整的反映商业连锁经营和现代商业业态状况的统计制度。2、贸易统计指标体系不完善.目前贸易企业生产资料销售量仅占社会销售量的20%左右,不能反映生产资料市场全貌;同时价格信息是商品市场最为敏感的信息,但目前商品价格统计与流转统计为“两张皮”,按不同的统计方法从两个渠道自下而上地统计,难于科学、全面和及时的分析商品市场全貌。3、现行的贸易餐饮企业的统计限额标准缺乏科学性和实用性.目前贸易餐饮业统计限额标准过高,能够达到限额标准而进行全数调查的企业数量太少,从而形成了与其他专业统计“抓大放小”截然相反的结果,贸易统计必须“抓小放大”,因为按现行限额标准,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的商品流转量所占比重很大,影响市场趋势。而目前受多重因素的影响,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又难于抓住和抓好。这是目前贸易统计数据质量下降的重要因素。4、目前贸易统计非调查(或派生)指标很少,从而直接影响和制约了贸易统计资料的深度开发。加之现行统计资料自身的缺陷和不足,导致贸易统计资料的利用程度很低。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
(一)贸易统计指标的设计应以满足用户需求为目的,采取务实和相对灵活的原则。贸易统计指标体系应随着经济和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而相应调整,不应当是一成不变的。目前首要的是恢复居民购买力平衡统计和主要商品产销平衡统计核算制度。因为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流通领域,绝大部分商品处于买方市场,市场环境相对宽松,政府的注意力必然转向如何启动内需以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如何确保商品总量平衡以防止市场波动、如何保护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的国家安全等。在从事这方面的分析研究时,居民购买力平衡统计和主要商品产销平衡统计资料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这些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对国内市场起着预警的功能。可考虑仅要求在国家和省两级统计局利用相关资料进行编算,并不增加基层负担。
(二)尽快制定科学合理和实用的贸易餐饮企业统计划型标准。贸易餐饮业企业划型尚无国家标准,但统计上有一个限额标准,目前这一标准作为贸易统计开展目录抽样的依据,即对限额以上企业实施全数调查,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实施抽样调查。笔者认为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企业限额标准对贸易统计工作尤为重要,它直接影响着贸易统计工作的格局和今后的发展方向。根据目前的限额标准(批发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500万元及以上、餐饮企业200万元及以上,年末从业人员分别为20人、60人和40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的销售额占全部批发零售贸易业的47%,其中零售企业仅占26%;企业单位不足3万家。建议将目前的限额标准降低,也就是要提高限额以上企业的比重,其销售额应该提高到70%以上,其中零售额比重应提高到60%以上。届时限额以上企业约达到7万家,足以反映商品市场的总规模和发展变化趋势。今后贸易统计只要紧紧抓住这7万家限额以上企业,工作就会变得较为主动,数据质量也有一定的保障。也可减轻限额以下贸易业抽样调查工作的压力。同时现行的许多贸易统计信息(如限额以上企业财务统计指标)也会“身价倍增”,变得很好用了。
(三)要在“十五”计划期内取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从而完成贸易统计核心指标的过渡,并完善贸易统计指标体系。我国即将加入WTO,贸易统计必须象其他专业统计一样,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现行的贸易统计核心指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由于其自身存在许多弊端和目前资料采集方面的制约,数据质量不断下降,已经难以为继;从现在开始,必须统一认识,逐步弱化这一指标,相应突出和加强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可能的话应含服务业)的商品零售额统计,因为它涵盖了90%以上的商品零售额,目前可考虑同时公布以上两个指标,2年以后用后者取代现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同时完整的商品市场是由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两大市场组成,生产资料流通总规模的发展变化,反映社会再生产的规模和水平。要在国家和省两级统计部门,主要依据工业统计报表和贸易统计报表有关指标,按季度测算社会中间产品销售总额(或称社会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从宏观上反映生产资料市场的发展变化,这项工作对于贸易统计来说也是责无旁贷的。
(四)要从宏观上研究商品流转统计与商品价格统计的配套问题。这个问题目前比较复杂,因为涉及到现行统计体制问题,但现在必须认真的研究。在现行统计体制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可以设想将目前商品零售价格统计基层的采价过程与目前基层商品流转统计过程有机的结合起来,确保商品价格统计和流转统计基础资料的配套,然后按现行统计体制,在县级统计局“分家”,分别按贸易统计和价格统计的不同渠道逐级上报。这样综合资料和许多结构性资料就能配套使用了。
二、关于目前贸易统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统计制度是政府统计部门对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表式、调查方法、报送时间及方式等内容进行的专门规定,它既是对统计指标体系的具体体现,又是对具体统计调查工作的综合要求。统计制度的改革相对于指标体系改革而言,既有从属性,又有相对独立性。就目前贸易统计制度的改革来讲,笔者认为要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贸易报表制度修订要遵循“进度侧重反映趋势、年度侧重反映总量与结构”的原则。目前贸易餐饮业报表体系中,必须精简进度报表内容与工作量,以利于上下都能轻装上阵,快速反映商品市场发展变化动态。进度统计只要反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贸易企业商品销售总额及其主要构成情况;年度统计则必须全面反映贸易餐饮企业基本情况、流通总规模及其结构状况、企业财务状况及其经济效益等,为深入分析研究流通产业发展现状、为宏观决策以及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性资料。
(二)要强化商品类值统计、弱化现行行业统计。目前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标志越来越难以反映贸易企业真实状况,因为按现在许多企业的实际经营范围,己经无法准确地界定和将其划归为某个行业,流通企业在一定范围内经营的情况己不复存在。年度统计中的按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统计应加强,因为它反映企业所有制结构;而行业分组目录要大为压缩,仅区分为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即可,因为再细分既难于操作,也缺乏经济分析意义。同时要强化对贸易企业商品经营类值的统计,因为详尽的商品分类信息,对处于上游的生产环节和处于下游的消费环节均具有导向作用。建议将目前我国商品分类目录由37个增加到60个以上。
(三)要加强对商业经营方式和零售业态的统计。我国即将加入WTO,外资开始抢占我国零售市场。这样一方面加快了零售市场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另一方面又极大地改变了我国商业传统的经营方式和单一的百货商店零售业态,目前国内零售市场可谓“百花齐放”:连锁经营迅速发展,连锁企业达1500余家,连锁门店超过26000家,销售额突破了1500亿元,超级市场和专卖店亦应运而生。我国商业尤其是零售商业已步入重组时代。但目前尚未建立起完整的涵盖全社会的商业经营方式和零售业态的统计制度,既不能为政府提供零售市场翔实的结构资料,也不利于我国零售业的国际比较研究。因此建立完整的连锁经营和零售业态统计制度,无论是对探索其发展变化规律,还是引导和规范市场行为,都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四)要进一步完善商品交易市场定期统计制度。商品交易市场即有固定交易场所、进行经常性常年交易、并设有专门管理机构的现货交易市场。这种我国特有的商品交易形式近年发展很快,目前全国较为规范的市场近6万家,年成交额突破2万亿元,商品零售额己占全社会的20%。对繁荣经济、方便生活、安排就业均作出了贡献,这种交易形式将在今后很长时间内存在和发展。我局在1999年进行了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快速调查基础上,于2000年起建立了重点商品交易市场成交情况的的季报制度,目前已基本走上正轨。今后主要从报表运作方式、完善统计指标上进行规范和完善。
(五)要尽快研究建立主要商品品牌统计制度。我国目前的商品市场己处于买方市场,大家关心的己经不是哪些商品好销,而是哪种品牌的商品好销,因而商品的品牌信息己经成为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关心的信息。统计部门必须顺应市场形势的变化,适时地研究建立主要商品品牌统计制度。可考虑将目前“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库存”年报表设计改造成“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主要商品品牌统计”年报表,选择与人民生活和生产建设密切相关的30种商品进行品牌信息的年度统计。
三、关于贸易统计调查方法的改革
我国的贸易统计抽样调查工作是随着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而提到议事日程上的。从小型贸易企业开始,到目前己经扩大至包括个体经商户在内的全部限额以下贸易餐饮业;由于多方面因素,前期推进的速度慢一些,而近2-3年推进的速度明显加快,目前各地区普遍完成了小型贸易餐饮业和个体户的抽样调查试点工作,近10个地区经过连续抽样调查的观察和验证,己经达到国家规定的抽样调查精度,具备了用抽样调查数据替代全面统计数据的条件。这项工作的成绩应该肯定,但影响这项工作整体推进和深入开展的问题仍很多。除具有与其他专业抽样调查工作相同的问题(如受分级经济管理模式的制约而使抽样调查工作的推广困难重重、各种干扰因素影响抽样调查数据质量、受传统统计调查模式的影响和束缚而使统计系统自身缺乏调查方法改革的内在动力等)之外,目前贸易抽样调查工作还受调查方法、调查体制以及保障条件等因素制约。所以必须从整个统计设计和理顺统计体制的全局出发,统筹考虑和合理安排,才能使贸易抽样调查工作深入和扎实地开展下去,真正发挥出统计调查方法改革“突破口”的功能。
从近期工作看,各地区已普遍开展了贸易餐饮业抽样调查的试点和探索工作,只是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同而己。目前必须尽快结束全面试点,将工作重点转入抽样调查成果的应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在2-3年内使各地区的贸易抽样调查工作达到具备用抽样调查数据替代全面调查数据的条件,并在经费基本到位的前提下,在尽可能多的地区实现数据替代。数据替代及其相关工作的完成,即贸易抽样调查工作基本到位。当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必须尽快对全国的贸易抽样调查方法和样本户调查指标进行规范和统一。对贸易抽样调查方法的采用,国家未作统一规定,只提供了参考方案,由各地区结合实际灵活运用。但目前这项工作进入应用阶段后,改变各地调查方法的多样性以利于调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就成为一项重要的前提条件。经过多年的实践,可以按“小型企业采用分层等距抽样、个体户采用整群抽样”的思路来规范和统一全国的贸易抽样方法。各地区根据这个原则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抽样总体和样本量,只要对本地区有足够的代表性即可。国家只要求达到一定的调查精度和按一定要求与格式上报抽样调查资料。同时对样本企业(户)的调查指标和相关要求(如调查频率、数据采集方式等)也应统一,以利于抽样资料地区之间的可比和全国抽样调查成果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