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建设汇总十篇

时间:2022-06-05 04:38:20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公共设施建设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公共设施建设

篇(1)

中图分类号:TU985.12+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13)09-00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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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城市建设的脚步不断加快、城市规模迅速扩展,在这种发展条件下城市的公共设施的设计和规划成为难点。一部分的设计者会忽视公共设施的内涵,一味追求“大城市”的风貌,使得我国公共设施出现了“撞脸”的尴尬现状,再加之大规模的生产销售,让这样的状况愈演愈烈。

在城市的大环境中,建筑与公共设施是其中的肉体部分,而文化则是一个城市的骨干与精神。外貌或许相似,可是精神与灵魂却是独一无二的,城市中的建筑与公共设施也是一样。城市的地域文化是承载着城市发展历史与文化积淀的文化脉络,是体现每一个城市文化差异的关键所在,也是每个城市所独有的内涵的表现。由此可见,地域文化与公共设施的关系密切且相互影响,本文就地域文化的展现与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的共生等相关问题展开分析。

2 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重要性

公共设施是作为城市的家具在公共场所服务与社会大众的设备或物品,是结合工业产品和公共环境的,起着协调人与城市环境关系作用的工业设计产物。公共设施与城市建筑共同构筑了城市的外在形象,是现代化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城市的气质、风格及精神风貌都能够从城市的建筑和公共设施看出端倪,它们是一个城市的形象、管理质量以及生活质量的体现。其中,公共设施也反映市民、城市文化、城市环境三者之间的关系。

3 城市公共设施设计存在的问题

3.1缺乏视觉美感

城市公共设施与城市中的建筑物一样不应该只是城市化进程的产物同时也应该属于城市的公共艺术品,设计者应该以艺术的标准未进行设计,以艺术的审美来要求设计。不和谐、不美观的城市公共设施不但不能提高现代人的精神生活品质,不能起到装点城市美化城市的作用,反而是一种严重的视觉污染,影响了使用者的心情。

3.2盲目引进

我国的设计行业发展较晚,使得我国设计水平与世界一流大师有了一定的差距。然而,有些设计者为了赶上世界的脚步,不管合适不合适,盲目的引进国外大师的作品、设计,有些甚至照搬。这些设计丝毫没有考虑到中国使用者的所处的环境、拥有的历史背景、或是舒适尺度。这样的公共设施设计漠视了文化与环境,也放弃了对文化内涵和异域特色的研究与探索,走入了设计的误区。

3.3缺乏个性

我国公共设施的另一个大问题就是干遍一律,缺乏个性,更缺乏地域特色。我们可以在不同的城市看到相同的面孔,城市公共设施的统一性与完整性固然重要,但我们也不能完全的脱离了所在的城市特色与环境特色。环境对公共设施的影响深远,设计者不仅应该考虑到生态环境的和谐一致,更应该运用人文环境的色彩打破日趋统一的雷同感。

3.4人性化设计不足

公共设施设计是城市建设的一部分,人则是城市生活中的主体,因而公共设施设计是为人服务的设计,应以人为本。但是纵观我们周围的公共设施设计很多并没有以人的需求作为出发点,没有充分地考虑到不同人群的不同需要,不得不说这是有待改善和提高的。

4

地域文化展现成为艺术设计的新触媒

在我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多姿多彩的地域文化也划下了他浓墨重彩的一笔。地域文化一般是指特定区域源远流长、独具特色,传承至今仍发挥作用的文化传统,是特定区域的生态、民俗、传统、习惯等文明表现。它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与环境相融合,因而打上了地域的烙印,具有独特性。

地域文化在艺术领域一直都有着“必修课程”的文化价值。在语言艺术的研究方面我国各地不同的方言文化艺术一直都是语言学家讨论的重点;在音乐表演艺术上中国古老的戏曲艺术就因地域划分为一、二十个种类;我国的舞蹈艺术更是细致到五十六个民族都有着不同的舞蹈形式;绘画艺术上我国南北画风受到地域特征的影响更是明显……

地域文化在纯艺术领域的展现实在是不胜枚举,而且在近十几年地域文化的展现也成为了艺术设计领域的新的关注点。尤为明显的是建筑设计研究,古建筑测绘更是成为了建筑专业学生的必经实践课程。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开始关心我国不同地域的不同建筑形式,广到搜寻测绘我国各地区的建筑种类及样式,细到研究花窗花纹的文化背景。

艺术设计中的产品设计也是一样,每一个产品的设计都有自己的特色和个性,不同的使用者对设计也有着不同的需求,具有鲜明特色的设计才能脱颖而出。这样的特色与个性,现在设计者更家喜欢从文化层面未寻找,而地域文化的展现就顺势成为了设计创作中新的触媒。

5

岭南文化展现与珠海市杨祠广场公共服务设施设计的融合共生

5.1深入挖掘地域文化特色文化与元素

珠海市是珠江三角洲南端的一个重要城市,早在四五千年以前就有原始祖先在珠海这块土地上开发、繁衍、生息。珠海市历史文化深远,属于我国岭南文化的范畴,岭南文化的种种也都可以在这片土地上追根溯源。与珠海一样岭南文化的精髓就是既融汇了多远的文化因素,又受到了岭南自己的自然、经济、人文条件的影响。岭南文化的主要表现为既保留古朴,又融汇中西,而在这两者之间既找到了地域的共性,又各呈异彩。

岭南文化建筑及其装饰是我国建筑之林中十分特别的一类,经过历朝历代的设计师的智慧叠加和外未文化的;中击融合,岭南建筑充分利用了南国的自然地理特征和岭南人的生活特点形成了自己独有的艺术特色。作为城市建设的两大板块,建筑与公共设施的设计相辅相成,建筑设计上的岭南文化元素以及各种独特的装饰特征及手法都是我们可以运用到公共服务设施设计之中的。

这一次珠海市杨氏大宗祠堂广场的公共服务设施设计就是从岭南建筑中寻找的灵感。例如岭南的彩色玻璃窗花,这种漂亮的窗花造型就是典型的岭南文化的产物,它将岭南古老文化中的各种图腾和花案和外来文化中类似教堂彩色玻璃的质感和技术结合起来,这正是我们之前说到的融汇中西的岭南文化。再来岭南建筑中挖掘到的建筑灰塑和建筑立柱以及独特的镬耳山墙造型和木雕装饰都是运用到这次设计中的岭南元素。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这次设计中的座椅设计(图1),该座椅以岭南传统民居中状似镬耳的山墙屋为原型,抽象山墙的造型用在座椅的扶手两侧,用色主要是岭南建筑有的灰青色和灰白色再点缀以中国红,再运用现代材料制作成,使得座椅的岭南风味更加浓重同时也不失现代感。

5.2地域文化对公共设施设计材料的影响

公共设施的材料选择在基本上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对材料的选取是不同的,运用地域文化的公共设施对材料的选取也有所不同。材料的选择可以照搬该地的原始建造材料,由于我国地大物博南北方气候差异较大,这种原始的建造材料往往是通过了时间的洗礼与磨练最适合当地气温以及湿度,最符合地理环境。不过原始的建造材料不论是石材还是木材能够留存下来的并不多,现在运用最多的方式就是运用现代的新型材料做出仿古的效果,或是现代材料与技术的叠加让设计效果加强。

5.3地域文化对公共设施设计颜色的影响

“城市色彩”是现代城市设计中常常被提及的一个词语,伯纳共同的城市拥有不同的城市色彩,同一座城市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城市色彩也有所不同。城市色彩可以称作是“城市的第二张名片”。当然,现代珠海与古老的岭南城市色彩相差较大,那么将岭南城市色彩融人到现代珠海之中也是将岭南文化融入现代城市建设的另外一种新方式。当然差距较大的色彩之间不能完全的生搬硬套,我们在设计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到四周环境是否融合。

5.4公共设施设计对地域文化的传承

对于传承性的与文化性的城市设计而言,公共设施作为城市规划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公共设施的对象是广大市民,更是市民身边每天所见和使用的产品,地域化公共设施的其中的文化会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直接作用和影响着市民对于文化的感官。人们可以通过身边的一个小小的指路牌,路旁的花坛护道(图2)或是等待公交时为其遮阴避雨的公交车站台等等这些公共设施所展现的形象、运用的材料或是深远的寓意,来读懂这座城市的历史,来感受城市对于文化传承与发扬。

5.5地域文化的展现需与设计所处环境相和谐

地域文化的展现不能一味的复古或是对文化历史的追溯,还应该注重是否与设计所在的环境相和谐。杨氏大宗祠广场公共服务设施设计就是地域文化的展现与环境相配合的产物。杨氏大宗祠是珠海地区最大的一座祠堂,目前普遍的说法是认为它建于清代同治七年,它也是珠海最具有代表性的祠堂,单座祠堂保存最完整、最漂亮的岭南传统建筑设计。这样的建筑加上岭南的园林式设计、中轴线布局都使得整个大宗祠广场历史够重感十足。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设计的仿古式公共服务设施显得十分的融洽,再在稍外层在仿古的基础上变形和融入新材料设计,是大祠堂广场与外圈的珠海市区的过度。

6 “3+3”的新模式

篇(2)

 

城市中心公共设施是城市的组成内容之一,是城市生活机体不可缺少的成分。城市中心公共设施与城市市民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中心公共设施的规划、布局、造型群体组合等方面反映了当代城市的面貌,同时也体现了人们物质文化生活的水准与要求,可以说城市中心公共设施的建设是城市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象征,是城市发展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城市中心公共设施规划的原则

城市中心公共设施的分布规划主要是在确定公共设施用地指标的基础上,根据公共设施不同的性质、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性和地区性一级的中心公共设施进行用地分布、组织城市和地区的公共中心。中心公共设施分布规划的具体要求如下:

1、结合生活居住用地分布的原则

多数类别的公共设施为居民提供的服务项目是与居民日常生活直接相关,但相关的程度却不同。应该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生活居住用地分布的原则设置中心设施。免费论文。

2、结合城市交通的原则

公共设施比较集中的地区往往也是城市中主要的交通产生学有所长吸引点,人流、车流非常集中。城市中心公共设施的使用性质不同,其交通生成量和交通流的特征也不相同,例如体育场馆、俱乐部、博览中心、会议中心等,在布置时必须考虑用地周围的城市干道是否有足够的通行能力,是否能方便快捷的集疏人流和车流,要根据不同公共设施区别对待,尽可能地避免城市中心交通拥挤和阻塞。

3、考虑各类公共设施之间关系的原则

城市中心公共设施等级不同,其配套内容也有所区别,在布置各等级的公共设施时,应以满足城市功能和居民生活需要为目的,使各中心设施要有合理联系或分隔,在使用中避免互相干扰,又要便于集中管理经营,方便使用。例如:学校、医院和科研等中心设施,要求有良好的环境条件,不应与影剧院、游乐场等建设在一起。

4、服务半径合理性原则

城市中心设施服务半径是指某类公共设施到其服务范围最远处的直线距离,它是检验中心公共设施建设布置是否合理的指标之一。影响公共设施服务半径的因素很多,在人口密度高、公共设施需求量大的地区,相同规模公共设施的服务半径比人口密度低的地方要小一些。按照国家有关对居住区的划分标准,居住小区级中心公共设施服务半径要小一些,居住区级和市级的公共设施的服务半径就要大一些,还有自然条件、交通方便程度等也是影响中心公共设施服务半径的因素。这些都是在建规划中心公共设施服务半径时应当考虑的因素。

5、环境协调的原则

城市中心公共设施本身既作为一个环境形成因素,同时它们的分布对周围环境也有所要求。例如:医疗中心一般要求有一个安静清洁的环境,露天剧场或体育场就要考虑自身发生的声响对周围的影响。可通过不同公共设施和其它建筑的谐调处理与布置,利用城市地形等其它条件,组织街景与景点,以创造具有地方风貌的城市景观,使城市中心设施与城市的固定环境相协调。

6、充分利用城市原有基础的原则

老城市中心公共设施内容、规模与分布一般不能适应城市的发展和现代城市生活的需要。它的特点是:布点不均匀;门类余缺不一;用地与建筑缺乏;同时建筑质量也较差。具体可以结合城市的改建、扩建规划,通过留、并、转、补等措施进行调整与充实。

二、城市中心设施的组织与分布规划

城市中心指城市中各类大、中型公共建筑相对高度集中的地区,是城市居民进行政治、经济、文化、商业、金融、娱乐等社会生活活动的中心。它是城市居民活动最频繁的地方,也是城市第三产业发展最活跃的地方。这里群集有城市许多重要的公共设施,为了发挥城市中心的职能,和市民公共活动的需要,在中心往往还配置有广场、绿地以及交通设施等,形成一个公共设施相对集中而紧凑的地区或地段,它是城市面貌集中表现的重要场所,因此城市中心规划在城市规划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必须给予足够的关注。因此,可按使用功能对中心进行如下分类:行政中心;文教、科研中心;体育中心;商务贸易中心;金融、保险中心;综合性中心等,如图1所示。

城市中心设施用地是现在城市建设中的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使城市中心占地与城市规模相适应。英国的J•M汤姆逊曾统计了世界各地20个城市的中心区规模,最大的是伦敦,占地27.3平方千米;最小的是哥德堡,占地0.9平方千米。20个城市中心区的平均占地规模是8.6平方千米。我国有关专家学者也曾对6座百万以口以上的特大城市进行调查,城市中心区平均用地规模为4.9平方千米,占城市总用地面积的2.16%,城市中心用地规模的扩展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变化有着密切关系。从世界范围看,西方发达国家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也发生了明显变化。人口下降,第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也是下降趋势,第三产业则显示出上升趋势。城市从产业型向信息、服务型转化,商业、商贸、体育保健、金融、服务、行政办公越来越向城市中心汇集,使城市中心规模不断扩大。从我国情况来看,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城市产业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各城市中心区的规模也在有组织地或自发地扩大。在实际规划中,要尽可能准确地预测各城市变化的总体趋势,总结发展规律,提出引导政策和办法,合理确定城市中心用地规模,合理规划城市中心设施。

三、城市中心的规划布置

1、城市中心的位置与布置

城市中心位置,应根据城市规模、性质、地形条件、主要交通设施的分布、城市中用地分布的特点、城市未来发展方向等因素来确定。城市改造中,城市中心的建设要从实际出发,不要盲目追求中心设施的大而全,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础条件,尽是避免大量拆迁,节省建设资金。城市中心的基本布置方式有下列三种:

(1)广场式布置

这种布置方式通过广场形状和周围建筑物的变化,较好地体现了不同类别城市中心的性质和风格。城市政治、行政中心常采用这种布置方式,例如北京天安门广场。这种方式窨组织层次比较丰富,城市景观效果好。

(2)沿街和片区布置方式

这种布置方式商业服务气氛较浓,常见于城市综合商业服务中心。

2、城市中心交通组织的基本要求

城市中心是城市中社会活动最集中的地方,人流、车流量较大,是城市交通的主要产生源和吸引源,也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关键区域。因此布置城市中心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注意掌握城市中心用地所产生和吸引的交通量与中心区道路交通设施所能提供的通行能力的宏观平衡,以避免城市中心区的交通阻塞。

(2)城市中心既要与城市干道系统有可靠的联系,以疏散车流、人流,又要避免将城市主要干道两侧都布满大型公共建筑。免费论文。

(3)在城市中心地区应商业街内部设置步行交通系统,并在其周围设置适当规模和数量的自行车停车场和机动车停车场。

(4)城市中心要与城市对外交通枢纽和市内公共交通系统有便捷的联系。免费论文。

现在我国出于城市大发展时期,城市建设、城市改造日新月异,利用城市原有基础,规划好城市中心公共设施用地,尽量避免大规模的拆迁,节省用地、节约资金,以搞好城市中心公共设施建设,使城市成为宜居城市和生态城市,这是城市发展的需要,也是广大城市市民的愿望。

篇(3)

1.地方性商业银行概述

地方性商业银行,又称城市商业银行,是我国现代金融体系中一种重要的补充形式。其起源于我国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城市合作社,而在九十年代,城市合作社经历城市合作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形式变化,其股权结构也由国有资本为主导变为分散化、规范化的股权结构(李贞彩,2006)[1]。但是这些国有资本仍旧在整个股权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其背后往往就是地方政府,故地方性商业银行绝大部分仍为国有金融机构的性质,是地方政府重要的金融工具和融资平台。近年来,地方性商业银行在公共设施的投资领域大展拳脚,虽不直接参与到具体的建设活动,但其对资本的提供、管理起到了非同寻常的作用。总的来说,地方性商业银行是政府重要的金融工具,在地方融资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广泛。

2.公共设施投资市场概述

2014年,中国公共设施的投资资金达46225.04亿元,而同年对固定资产的投资完成总额达到512020.65亿元,即公共设施投资资金占整体的投资资金比重为9.02%,规模十分庞大。(数据来源:中经网统计数据库)

公共设施的投资一直是一国经济的重中之重,它不仅为人民带来更多福利,使其分享国家经济进步的成果,也是拉动内需、提高资本收益率、扩散投资乘数效应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各个地方的公共设施随着科技和市场的发展已经越来越多元化和广泛化,对于公共财政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这就要求政府有效的集中社会闲置资本,并且继续深化政府支出的乘数效应和引致效应。

二、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的困境

1.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不清晰

公共设施作为一种资金投入量大、投资回报期长、在微观层面上可能盈利较小的投资项目,其对投资主体的要求是比较高的。但在1994年中央进行分税制改革之后,政府的财政收入大量减少并且增加了大量政府债务,其作为投资主体的能力不断下降,以至于无法独立承担满足在中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对公共设施建设的要求。

政府作为需求受托方和决策者,决定了一个项目工程的产生和具体要求,这样就在市场供给上比其他市场主体更具有信息优势,而作为监管者,政府有保证公共产品提供效率效果的义务,维护社会效益,而作为市场参与者,政府又应该追求利益最大化,追求更高的投资收益与更低的投资成本,这样就导致了政府的角色与市场冲突,没有明确的体现政府和市场关系。

2.公共设施资金布局不完善

据城建部于2015年所的《2014年城市建设统计公报》[2]中显示:2014年完成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16246.9亿元,比上年减少0.6%,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17%。这个数字从绝对值来看已经很大,但从相对值来看仍然有所不足,按照世界银行在1994年的《世界发展报告1994:公共设施的发展》中的说明,发展中国家的基础建设投入应该占到全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9%-15%[3],而我国的占比还远远达不到这样的要求,公共设施投资需要的资金极为短缺。

同时,公共设施建设资金也存在地区分布不均衡的问题。中国东部沿海城市的资金“洼地”作用尤为明显,虽然国家以转移支付、优惠政策等方法向西部输入资金,但由于西部经济条件的限制,资金的流动缺乏主动性,并且由于我国大型国有银行的统筹规划可能会导致中西部地区缺乏足够的资金来源,资金将以“中西当地大型国有银行分行-总行-东部分行”的形式转移,使得资金的地域差异进一步扩大。

三、地方性商业银行参与公共设施投资探究

地方性商业银行以政府投入资金为主,从产业组织理论的角度看,这既是对传统的银行市场分布的冲击,也是为银行业带来了新鲜的血液,充分发挥了市场化竞争的作用,使得整个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1.直接政府贷款

地方性商业银行参与地方具体项目主要在公路、铁路、土地开发、城建等方面。而其中土地开发和城建又是参与业务的重点。以前的土地开发与城建有BT、BOT等多种方式,而现在又开始PPP模式的理论与实践探索,资本的合作必定对政府融资管理能力有更高的要求。而地方性商业银行可以有效地弥补政府在融资方面的不足,有利于政府融资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如上表所示,华融湘江银行对公共项目贷款占自身比例达9.59%,位于本银行贷款行业分布第五名,洛阳银行对公共项目贷款占自身比例达4.94%,位于本银行贷款行业分布排行第四名,成都银行对公共项目贷款占自身比例达3.81%,位于本银行贷款行业分布排行第六名,而徽商银行对公共项目贷款占自身比例达8.93%,位于本银行贷款行业分布排行第三名。

显而易见的是,公共项目建设在地方性商业银行贷款对象中处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很多项目不受到股份制银行和国外银行的青睐。而国有银行虽然在公共项目市场中有一定的市场基础,但是其存在银行垂管的情况,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与其合作不如与地方性商业银行合作那样方便高效。且从另一个角度说,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利润很大一部分会上缴给当地政府,实际上从整体全局的角度来看,与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合作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政府财政的压力,有利于政府进一步稳固现金流,也有利于其在更多的方面进行财政支出。

2.投融资平台

作为一个地区的政府性金融机构,地方性商业银行可以充分地聚集当地的闲散资金,并且以成熟的衍生金融工具形式来操作运营。通过这一融资平台可以提高融资效率,加强融资透明度,通过分散化决策,减小投资的风险负担。从公共设施的性质来看,一般可经营性的公共设施更受到社会资本的青睐,但是公益性的公共设施也可以通过政府立项的方式来使得投资获得充分的收益。

另外地。公共设施的建设往往会给当地带来规模经济效应,作为公共设施投融资平台的地方性商业银行不仅仅可以在公共设施方面有所建树,更能够在日益繁荣的资本市场中取得更多的收益。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其正外部性将会对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发展产生更为有利的影响。

四、地方性商业银行市场参与的优势评析

1.政府与市场的身份不冲突

地方性商业银行相比于政府来说首先自然是强化了市场参与者的职能,从而能够更为直接顾及社会效益和外部性。从另一个方面,作为监管者,地方性商业银行只有监管现金的权利,而监管具体工程的权利留给了政府部门,加强了专业化也减轻了行政负担。当然,地方性商业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比单纯的政府部门更为投资者所信任,所以其聚集资金的能力更强。

更为重要的是,地方性商业银行的资金没有全国统一筹划的机制,资金最高上缴到省级总行,故一个地区的资金能够充分的运用在地方的公共设施的建设中去,可以有效的摆脱其他地区的资金洼地“牵引”作用。减少国家与政府的转移支付压力。

2.投资新模式的政府新主体

新兴的PPP、BOT等模式中,政府往往只是作为一个“出钱人”而不是一个“投资人”,对于风险的管理、成本的控制以及资金的监督都没有足够的手段实施。但是政府可以委托地方性商业银行管理政府资金,并代表政府参与到投资新模式,成为更高效的市场主体。

篇(4)

“西咸一体化”的构想最早是在2002年由陕西省政府部门提出。而真正得到落实却是在2009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并了《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内容指出“加快推进西咸一体化建设,着力打造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目标[1]。到2011年5月31日,西咸新区全体干部大会在陕西省政府召开,西咸新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正式成立。同年6月10日,陕西省政府出台《西咸新区总体规划》。2012年2月20日,国务院已正式批复《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西咸新区成为西部重点建设城市新区,此时西咸新区的建设正式步入正轨。

一、咸阳市体育公共设施现状

(一)体育公共场地设施不完善。实地调查表明,投入不足是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体育公共设施较为单一,大多以小区内休闲娱乐的体育公共设施为主,缺少像篮球场、羽毛球场和乒乓球场这样的竞技型体育的体育公共设施,从而导致了居民对休闲体育项目选择性的限制,迫使闲暇之余居民对体育的兴趣缺失。

(二)体育公共设施的分布不均。体育公共设施的完善程度在大部分城市都是以市中心为圆点向周边扩散,咸阳市也不例外。体育公共设施以市区中心较为健全,而乡镇村这些市区周边的地区,体育公共设施建设显得逊色许多。咸阳市主要体育公共设施大多集中在市区,由于居民住所的原因,有些居民居住地离体育公共设施距离较远,使得居民参与体育锻炼频率不高,降低人们对体育休闲健身的积极性。不光如此,体育公共设施的分布不均还直接影响到乡镇村体育公共设施建设的发展,并且阻碍了乡镇村对公共体育服务的正常运行。

(三)缺乏体育公共设施的管理和后期维护。对目前的体育产业发展与需求而言,体育公共场地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大多数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尤其是乡镇村的体育公共设施,长年累月的自然现象作用,许多体育公共设施出现了老化或者生锈等问题以及人为损坏后没有专业人士维修,居民对其质量及其管理评价度不高。另外现有的市区体育公共设施未能很好地引入人文关怀理念,对环境状况的影响比较大。

(四)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当前,在城市建设规划中,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规划作为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受到了重视,国家先后出台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暂行规定》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定》等法规,以确保城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落到实处[2]。例如《规定》要求区级社区需有1.5至2.0万座位的体育场一个,2000―4000座位的体育馆一座,居住小区需配备体育场所200―300平方米M千人,并且国家对新建小区体育设施配备标准也做出了严格规定[3]。国家对体育公共设施的建设扶持相对较大,但地方政府受重视程度不高,监管不到位。实际上,在咸阳市内拥有的体育场或体育馆的区级社区少之又少,即使现有的体育场或体育馆规模也差强人意。居民小区内,仅存在必要的体育公共设施,像竞技型体育场所却寥寥无几。

二、发展对策

(一)加强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的普及。体育是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体育事业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在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体育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4]。体育文化已经成为现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科技水平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也不断的提高,同时也对闲暇时体育休闲的选择性有更高的要求,新鲜的体育娱乐设施无疑会对当代人们的兴趣产生极大的冲击。所以普及完善的体育公共设施,不仅能满足当代人们对体育休闲的不同需求,还可以更使人们深层次的认识体育,热爱体育,同时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根据人口的密集程度,规划体育公共设施的建设。社区体育作为国家体育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我大力倡导的一种形式,同时也是全民健身计划的有效实施途径。工作的繁忙迫使民众闲暇时间较短,而体育公共设施最主要的就是其本身的实用性。所以体育公共设施的建设位置首先应选在人口密集的地区,如广场,公园,小区住宅附近等,如此方便人民日常锻炼身体,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使人民更愿意接受体育,融入体育,进而增进发展全民健身的计划。其次,在咸阳市乡镇村体育公共设施的建设过程当中,由于居民相对较少,而占地面积又相对较大的地区,选定体育公共设施的建设位置应该选在人们交通便利的地方,确保人们不会因为没办法出行,而导致的体育休闲的停滞。

(三)根据不同年龄人群的需求体育建设适应的体育公共设施。在周西宽的《体育基本理论教程》明确指出体育锻炼在内容,具有更大的选择性。对体育锻炼内容及方法的选择,必须依据不同的年龄阶段、不同的职业和性别等不同人群进行选择[5]。所以说不同年龄层次有着不同的体育休闲选择。

就咸阳市而言,青少年正是身体发育的年龄,青春期的作用促使青少年对一切新鲜事物充满好奇,再加上活泼好动这一特性,课余休闲则会把运动、娱乐相结合。对于这种人群的体育公共设施建设,我们必须坚持创新,在创新的同时还可以引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便利的体育公共设施,做到发扬少数民族体育项目和创新双赢,促进咸阳市青少年在运动中更好的成长,并使其从小养成良好的运动习惯。

壮年期。人们对体育有了一定的了解,便开始对一种或者几种竞技型体育项目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对于这一部分人群的体育公共设施建设,我们必须把“竞技”摆在首要位置。然而随着祖国经济的不断增长,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在对体育休闲的选择上也有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可以从环境上做文章,一个好的环境使人放松,使人舒心。利用咸阳独特的地理优势“咸阳湖”,在咸阳湖周边大力建设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等一些竞技型体育公共设施,使壮年期的人们在心情愉悦的条件下进行运动,确保其在一天忙碌的工作后得到压力的缓解,旨在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老年期。随着近几年广场舞文化的不断扩展,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参与其中。说明体育运动已经非常普及,抓住这一点,在体育公共设施的建设过程中,一定要秉承“安全”这一理念。老年人由于身体结构的原因,使其不能进行激烈的运动或者长时间进行运动。在自己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我们也要为体育公共设施的安全负责。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西咸新区建设的大背景下,遵照国务院批复的精神为主要纲领,充分抓住强化建设这一机遇,对咸阳大力发展体育产业进行深入剖析,并做出长远的发展规划。以民为本,了解咸阳市居民对待体育的态度,以及体育锻炼的目的,提高乡镇村居民对体育的热爱程度,同时完善体育公共设施和体育公共服务。在建设体育公共设施的方面,建议当地部门在现有的场地、设施基础上,改建或扩建体育公共设施,为就近居民提供多样化的体育休闲活动。

(作者单位:民族大学体育学院)

参考文献:

[1] 杨西勇,薛海涛.西咸新区背景下咸阳市体育产业市场发展趋势研究[J],体育观察2015,(3)

[2] 尹玲.关于我国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存在问题的思考[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8:28-31.

篇(5)

中图分类号:TU984.1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5)24-0184-01

公共设施即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为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而提供的公共建筑或基本设备,例如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交通设施、体育设施、邮政电信设施、商业金融设施等,由此可见公共设施具有强烈的社会性和公益性,其发展是社会进步的重要表现,公共设施不仅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对城市的建设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

一、公共设施有利于城市建设发展规模的扩大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经常会在原有的较关键或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公共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新城区的建设,从而使城市的规模得以扩大,由于公共设施的存在会提供一定的就业机会,所以会吸引大量的人向公共设施附近聚集,而为其提供生活所必须的物品及住处的产业也会随之入驻,使其周边形成相对繁荣的区域,使原本处于城市周边的地域逐渐被划为城市规划的组成部分,例如动车城株洲市,甚至在长期的发展中逐渐代替老城区,成为城市发展的重点。例如苏州市在其老城区东西两侧公共设施的基础上建成了新加坡工业园区和苏州街区;郑州市在其东南公共设施的基础上建成了郑东新区,在城市周边大型公共设施的基础上发展新城区已经成为现阶段城市空间及功能向外拓展的主要模式之一,大型基础设施周边已经具备了居住、生活、商业等基本雏形,当在此基础上进行城市建设时,其与原有城市中心就可以形成新的系统结构,使城市开发具有动力支持。政府通常按照此建设思路,在进行区域开发时会先将市中心某些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公共设施移至建设区域或在建设区域设置分机构,并在其基础上进行物质生产、流通等条件建设,从而带动新城区的发展。例如某市想将西南方向的空地纳入城区建设中,就会在其针对性的城市建设前,将市区中比较有影响力的某些学校、医院引入新城区,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基础实施建设。

二、公共设施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公共设施是城市居民生活所必须存在的场所,如果没有公共设施的存在不仅城市居民的就业岗位会大量的消失,城市居民的收入会大幅度缩减,而且城市居民最基本的生活都难以保障,所以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有公共设施为其提供最基本的支持,公共设施具有强烈的公益性,所以其存在和发展都是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为前提,例如作为教育公共设施的学校,其存在可以为社会提供所需“知识型”人才,而人才储备也是城市建设发展的基本保证,社会公共福利设施及政府管理设施可以保证城市发展的规范性,使城市发展建设的大环境得到保证,为其提供持久动力。例如城市中的文化娱乐设施的存在,可以丰富城市居民的业余生活,在无形中抵制了不良习惯在城市中的蔓延,为城市的良性发展提供可能;交通公共设施的存在和不断完善,为城市进行经济活动提供支持,使城市建设发展获得经济保障等,由此可见,公共设施不仅有利于新城区的出现,而且可以促进已出现城市的深化发展。

三、公共设施是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衡量指标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规模及水平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一些大型城市出现,例如北京、上海等,其不仅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代表,甚至已经成为各行各业发展的领头羊,而其公共设施建设水平更是超出其他中小城市,可以说公共设施现阶段已经成为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衡量指标,代表了城市发展水平和未来发展的潜在动力,例如医疗卫生公共设施水平、教育公共设施水平、交通公共设施水平等大型城市都要明显高于中小型城市,而这将会吸引更多的人涌入大型城市,促进其进一步发展,有些城市为了显示其综合实力,甚至花费巨资打造高水平的公共设施,以吸引大众的眼光,例如武汉市花费巨资建设武汉长江大桥、大连市建设海洋公园等都是试图通过公共设施建设,扩大城市的影响力,从而吸引更多的外来居民及外来资金,扩大城市建设,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精神文化的追求将超出物质文化,所以,公共设施建设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的作用会愈加突出。

四、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公共设施虽是城市建设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需要消耗大量的建设成本,但其反过来会为城市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推动其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已经成为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衡量指标,所以应全面的认识公共设施与城市建设发展的关系,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公共设施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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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1概述

城市公共设施分布不是孤立的,它们与城市特别是其中的居住用地和绿地的分布与组织紧密相关,因此应通过规划进行有机的组织,使其成为城市整体的一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要成套地配置。配置的含义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指整个城市各类公共设施建设应该配套齐全:二是指在局部地段要根据公共服务设施所服务的对象及性质,配置相应的设施,以方便群众。各类公共设施要按照与居民生活的密切程度确定合理的半径。根据服务半径确定其服务人数的多少,推算出公共设施的规模,不同服务设施有不同的服务半径,应根据各城市的实际情况科学地、合理地确定。公共设施的分布要结合城市交通组织来考虑,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根据使用性质及交通状况,结合城市道路系统和地块情况统一安排。城市的改建、扩建,要充分考虑原有的公共设施,通过合理的留、并、迁、转、补等措施进行调整和充实。公共设施建设要考虑合理的顺序。在按照规划进行分期建设的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应与不同的建设阶段的城市规模、发展速度和居民生活的改善过程相适应。

这样,在城市建设时期既能保持必要的公共设施,又不致过早或过量建设,造成投资浪费。

2城市主要公共设施的规划与建设

(1)城市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任何城市的发展,首先决定于它的经济基础,取决于物质生产的进步和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也就是物质文明的建设,但是,一个城市精神文明的建设,不仅是它的经济基础的反映,而且反过来给经济活动以巨大的影响,两者是相互作用的。因此,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型城市,应当两个文明一起抓,注重搞好文化设施建设。体育在世界上被视为民族精神的橱窗、社会文明的主要标志。它是任何社会都需要发展的,在社会主义社会要求发展得更为迅速更为普及。一个民族,如果体育不振兴,就不能成为充满活力、文明健康的民族。在城市建设上,过去往往忽略体育设施的建设,许多城市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在新建居民区、学校、厂矿时,没有或很少给体育一席之地。这样,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群众文化生活需求的提高,体育场地不足的矛盾就越来越尖锐了,鉴于这种状况,国家体委要求省辖市和地市县逐步做到“两场一房一池”,即拥有400m跑道的田径场、带看台的灯光球场、一个训练房、一个游泳池。这是举办运动会最起码的要求。作为小城市,虽然从客观经济条件上远不如省辖市和其他大中城市,但也必须从自身实际出发,充分重视体育设施的建设,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体育基础设施,健全各类体育组织,普及群众体育活动,使体育成为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2)城市商业网点的建设:随着城市的出现和发展,商业网点就作为实现商业行为的场所而同时存在和发展着。

虽然由于城市规模和性质不同,城市商业方面存在着程度之别,但商业总是不可缺少的。城市体现商业功能的物质条件就是商品、商业从业人员和商业网点设施。商业网点设施是商品流通的支撑点,它的数量和质量对于活跃市场、发展商品生产有着重要作用。城市商业网点承担着促进城乡商品流通和为城市居民提供基本服务的任务,是公共设施中与居民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基本设施,城市商业网点的数量、水平及服务内容,体现了城市商品流通程度的高低,也反映了居民消费观念的一个侧面。规划建设好城市商业网点,有利于推动城市商品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所以,在城市布局中,要安排好商业网点的分布,合理增加数量,提高质量,做到行业配合,布局得当。

3配套公建的规划布局

(1)商业服务与金融等有关项目宜集中布置:形成居住区各级公共活动中心。在使用方便、综合经营、互不干扰的前提下,可采用综合楼或组合体。基层服务设施的设置应方便居民,满足服务半径的要求。居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是为区内不同年龄和不同职业的居民使用或服务的,因此公建的布局要适应儿童、老人、学生、职工等居民的不同要求。同时各公共服务设施又有其自身设置的经济性和要求方便居民使用等共同特点,从而可将有利经营、互不干扰的有关项目相对集中形成各级公共活动中心。一般由百货商店、专业商店等商业服务项目和银行、邮电局(邮政所)等金融邮电项目,文化活动中心等文体建筑组成。根据居民生活需要有的项目要适当分散,符合服务半径、交通方便、安全等要求,如医院、幼托、学校、综合基层店、居民存车处等,对于可兼为外来人流服务的设施宜设置于内外人流的交汇点附近,以方便使用和提高经济效益。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是与规划组织结构类型、组团划分、道路和绿化系统反复调整、相互协调后的结果。为此,其布局因规划用地所处的周围特质条件、自身的规模、用地的特征等因素而各具特色。对公共活动中心,宜将可连带销售,又互不干扰的项目组合在一个综合体内,以利综合经营、方便居民和节约用地。

(2)配套公建的规划与建设:根据各地居住区规划的实践,为满足3~5万居民要有一整套完善的日常生活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应配建派出所、街道办、综合百货商场、理发店、综合修理部、文化活动中心、门诊所等;为满足0.7~1.5万居民要有一套基本生活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应配建托幼、学校、粮油店、菜店、综合副食店等,为满足300~700户居民要有一套基层生活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应配建居委会、居民存车处、综合服务站、综合基层店、早点小吃、卫生站等。基本原则是当居住区的居住人口规模大于组团、小区或居住区时,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的项目或面积也要相应增加,当居住人口规模大于居住区时,可增配医院、银行分理处、邮电支局、豆制品加工等,以满足居民多方面的日益增长的基本需要。

4结论

总之,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不配或少配会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晚建了也会给居民生活造成困难,如不及时配建小学,小学生要回原居住地上学,长途往返十分不便。晚建了派出所就没有地方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或至本区外兼管的派出所去办理,造成管理和使用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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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共设施 系统化 情感体验

中图分类号:TU985.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069 (2015) 05-0078-02

城市公共设施在提供城市居民生活便利的同时也是城市的一道风景,其设计的本土化是众多城市及城市街区在塑造城市特色统一形象时使出的一张王牌。本土文化具有典型的地域特征,是该地区、民族在长期的生活中形成的具有地域特色的习惯和思维特征的结晶,是一种独创的文化形式。在公共设施设计中合理地融入城市文化要素,对于形成城市良好的视觉形象和鲜明的城市文化印象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城市公共设施种类众多,在满足用户日益增长的生理需求的基础上,公共设施设计中对于用户情感体验的关爱也成为设计师所必须关注的话题。本文将以本土化设计为背景,以系统观和情感体验为研究出发点,分别对涉及功能关爱、城市印象、城市情感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展开深入探讨。

一 基于系统观的公共设施设计研究

系统观是从整体、全局、相互联系上研究设计对象的有关问题,强调设计的整体性及要素之间的相互渗透与协调。系统观的思想衍生出一种科学的、系统的设计方法,该方法将传统模式的产品设计从战术提高到了战略层面,公共设施的设计亦不例外。城市公共设施主张以城市生活的“人一事一物一场”为系统研究的交互界面,以下三个方面的研究分别从“人物”之间的相对微观系统和“物一场”之间的中观系统展开探讨。

1.公共设施产品开发的本土化思考

公共设施是服务于公众生活的功能性产品,其设计具有广泛的适应性。但随着地域差异关注度的提高,不同地区的同类公共设施的功能与形态差异化设计也逐渐体现,如产品功能形态、材料选择、尺寸确定、色彩搭配等。而针对不同种类的产品,在开发设计中思考内容与方向的差异性应更加明显,以下研究从具有较强共性的三个方面进行。

功能形态方面,我国南北气候条件差异大,南方潮湿多雨,北方则相对干燥,因此公共设施设计的差异化也应有所体现。以公交候车亭为例,公交候车亭包含顶棚、立柱、休息座椅、站台、站牌等部分,在设计中主要针对其结构形式、顶棚形态、休息设施等方面进行设计思考。根据气候条件的不同,在公交候车亭设计时应考虑的问题也出现了如表1中所示的区别。

尺寸方面,我国卫生学专家唐锡麟教授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马立广等人的研究资料显示,我国不同行政区域的人群身高具有一定的差异,其中马博士的研究中提到,随着地理纬度的升高,我国成年人身高呈现出逐渐升高的趋势。而近些年的统计数据也表明我国男女身高最低与最高的省份,平均身高差至少在6cm以上。基于此,在公共设施设计中涉及确定高度上下限、适宜作业高度等人机尺寸时,设计者应在参考“中国成年人人体尺寸”的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结合该地区的区域性数据差异,进行适当调整,以体现公共设施设计的地域服务性。

色彩方面,众所周知,我国各民族有明确的色彩使用爱好与禁忌,古人云:“入乡问禁,入境随俗”,在本土化的公共设施设计中,合理的色彩选择与搭配是对当地民族文化最基本的尊重,并能有效地推动该地区特色文化的发扬与传承,直观地体现出城市的文化特色。

2.城市意向在公共设施设计中的体现

十以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底色越来越浓。曾指出:“中华传统文化是我们最深厚的软实力。”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中也提到,新型城镇建设要“让城市居民望得见山、看得到水、记得住乡愁”,对城市化建设的生态文明和文化传承提出了建议与要求。

公共设施设计在推动城市文化传承方面有其独到的功能,尤其在城市形象的整体塑造方面。如何让用户在城市里能“记得住乡愁”,设计者必须探寻能引发“乡愁”体验的视觉要素。中国诸子百家提出了许多博大精深的思想,在几千年的文明传承过程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文化形式,以长江文明、黄河文明及北方草原文明为源头,发扬并传承开来。(图1)

在公共设施设计中,找准城市或某个街区的视觉意向尤为关键。为提高设计的针对性,广泛的用户和地域文化研究势在必行。比如图1所示的具有地域特征的公共设施设计,分别针对太极发源地河南焦作、园林城市苏州、北京前门大街的城市或街区意向展开,有效地体现了当地的地域文化特征。

3.地域生态特征的可持续性体现

城市是人与生态环境矛盾的突出所在,正如上述提到,城市居民有能“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的生态需求。公共设施与自然环境应遵循和谐相处的原则,顺应自然发展趋势,有节制地改造和利用。

2013年12月,国务院首次界定全国的262个资源型城市,其中衰退型城市有67个。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让城市建设的决策者和执行者都对本地资源的合理化使用与保护有了更强烈的意识。各种生态能源的运用呼之欲出,我国各区域城市都有相应的生态特征与优势,其能源特色也已经运用在当地公共设施,尤其是路灯的设计中。然而包括太阳能、水力资源、风力资源等自然资源在公共设施设计中的应用并没有广泛推广。图2所示是一种高速公路路灯的设计,凭借汽车快速行驶过程中形成的风力带动灯具自身旋转实现发电,根据高速公路的环境特征进行了针对性较强的设计。

有效的资源整合和城市生态能源的运用,对于公共设施的可持续性发展意义重大,同时也能大大地减少城市建设给自然环境带来的伤害,在城市发展、公共设施建设、自然保护三者之间形成了良性循环。

二 基于情感体验的公共设施设计体系

1.公共设施设计的安全与安全感体现

在网络搜索引擎中输入“公共设施安全问题”,得到了四百多万条相关结果,公共设施的安全性已然成为社会关注话题的一大热点。

安全性设计方面,结构的稳固耐用性、适合区域居民行为习惯的操作方式、能够被用户准确翻译的标示符号、基于各种身高人群的合理尺寸设计等是解决公共设施设计的生理安全所必须关注的问题。

安全感是人类心理对安全的需求,是一种感性体验,安全感的获得基于生理安全的基础之上。调研发现,城市居民的安全感获得主要与城市整体治安水平、社会保障、生活便捷性、信息公开程度等要素相关。因此,能够带来安全感体验的公共设施设计,要考虑居民的隐私保护需要、信息获取便捷性、人际交际空间合理化等多方面的情感需求。在设计实践中对于产品形态的结构、产品易用性、人机数据、行为方式、特殊群体关爱等多方面有针对性地展开深入研究,一方面满足用户对安全感的需求,另一方面需解决公众在情感需求上存在的矛盾。

2.城市的认同感与归属感的表达

心理学上讲,认同感是归属感的前提,认同感会帮助人产生归属感,而归属感则会让人想留下来。调研发现,城市归属感的获得与人、事、物等多重因素相关,而“物”则包含了城市的公共设施建设。社区社会学研究者张佳蓉教授曾提出,“居民对所处社区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在某种意义上表现的是对社区设施的认知和满意度”。而同样作为城市组成部分的城市街区设施的设置与设计也具有相似的功能。

就地域化的公共设施设计而言,归属感的获得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形态设计,“物”归属感的激发是基于对“人”与“事”的认知,设计者需从具有深刻影响的“人”与“事”入手,从各个维度找寻出可以物化或形象化的视觉元素,并合理地运用在相应的公共设施产品的设计中,以体现其主题性的内涵;二是设施设置方面,公共设施的服务类型、管理办法需要因地制宜,给用户以温暖的体验,让用户有强烈的被信赖感。如我国以杭州为首的城市公共自行车租借系统,一方面使居民出行更加便捷,另一方面合理限时内免费使用的政策让用户感觉到了城市如家的态度。

3.以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为目标

幸福感是人类基于各类需求满足之后而产生的愉悦情绪。让居民幸福也是我国“十二五”规划中各地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高频词汇。我国自2007年开始举行“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的评比,“幸福感”也成为衡量居民生活质量与社会发展水平的软测量指标,在历年评比榜单中,杭州以绝对有优势的出现率和频繁高居榜首的姿态被称为“幸福感升级”的城市。杭州自1990年开始就出台了《城市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规定》,此后依据新形势的发展多次修改完善,对居住区的文化、体育、养老设施等配套建设条件加以调整。以服务居民为目标,提升居民幸福感为己任,体现了政府层面对城市公共设施投入的积极态度。

篇(8)

一、引言

在现代社会类别繁多的公共产品中,公共工程是极其重要的一种。它们一般耗资巨大,耗时长久,建设难度往往超乎一般私人部门能力所及,而且它们对于现代社会的公众生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于提高公众的生活福利意义重大。公共工程的建设具有外部性,一项公共工程建设与否,在何处建设,由谁出资建设,由谁负责施工,建成后归谁所有,以及如何运营以满足公众日常需求等等问题的决定往往会涉及到许多人的切身利益,因而成为整个社会关注和争论的焦点。

按照传统的公共产品供给理论,公共工程的建设主要由以政府来完成。在现代社会,特别是二战之后,由于经济发展迅猛,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公众开始对各种各样的公共设施产生了强烈的需求。此间,无论是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还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出现了政府大举投资建设公共工程项目的热潮。然而政府所掌握的资源毕竟是有限和稀缺的,由政府一手包办公共工程的建设,不仅出现了工程建设效率低下,进展缓慢,预算透支等情况,而且也使得政府机构急剧膨胀,政府负债累累,不堪重负。之后在西方出现了一场所谓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就是对这种情况的反思,依据分权、竞争和激励的原则,私人部门开始进入公共工程的建设领域,出现了公私合作的各种形式。然而,私人部门的介入虽然让政府从沉重的财政负担中有所解脱,但却引起了诸多争议,至今相关的争论依然没有停息,对于如何为公共工程项目选择合适的建设模式仍然没有定论。正因为如此,对于公共工程项目建设模式的分析,进而寻求公共工程建设的适当模式,显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特别是我国正处在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的时期,这就显得特别重要。

本文主要对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模式的现状进行梳理,并从公共模式、私人模式、混合模式等角度来探讨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模式现状。

二、公共工程项目建设模式的现状分析

(一)公共模式

公共工程项目建设的公共模式,即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完全由公共部门来主导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公共部门决定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直接负责公共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并且直接为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承担所有的成本,直接经营和维护建成的公共设施,自然也完全对这些设施拥有产权。

由于建设活动各环节主体的公共部门的不同,这一笼统的公共模式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不同的类型。

1. 政府主导的建设模式

政府主导的建设模式意味着,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由政府独自决定工程建设与否,并且由政府所投资成立的公共企业负责公共工程项目的具体施工,政府通过其公共支出完全承担整个公共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成本,在这些公共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政府通过设立专门的机构来进行经营,自然这些建成的公共设施的产权也是归政府所有的。至于政府为公共工程所承担成本的补偿,则有两种途径,其一是通过征税,其二则是通过向使用这些公共设施的公众收取使用费。

由政府来主导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是一种历史悠久的传统。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主张政府在允许自由市场中的个人为了追逐利益而充分竞争的情况下,还应担负三大职责,其中就有为社会提供公共设施这一项。

由于公共产品的外部性破坏了自由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能力,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刺激了人们免费搭车和无节制消费的欲望,造成了由私人提供的公共产品数量不足,由政府来提供公共产品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政府拥有所有公民让度出来的权力,它能够通过税收向它认为应当为其所消费的公共产品提供成本补偿的公民强制性地收取税款,以此来杜绝免费搭车的现象。

对于某些纯公共产品来说,比如收入再分配,由政府提供或许是唯一的选择。然而,对于所有的公共工程项目来说,完全由政府来建设的话,却是非常值得商榷的。

第一,对于绝大部分公共工程项目来说,它们是准公共产品而非纯公共产品。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是为了获得有用的公共设施,这些公共设施或者是提供既定服务的建筑,或者如高速公路、桥梁等具有“进入”和“通过”性质的区域,或者如供、排水系统,电力系统,网络系统等具有能控制的“传输”性质的线路系统。这些设施都可以认为是对外有一定排他性,对内有一定限度的非竞争性的产品。也就是说,收益的人群是可以大概确定的。因此,如果能够让这些收益人来补偿假设成本的话,就不必使用政府的强制征税的方法了。

第二,随着公众对公共设施的需求与日俱增,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越来越多,如果这些工程都必须由完全由政府建设的话,政府必将要征收更多的税收,而政府本身机构的规模也将愈加膨胀。过多的税收会影响市场的活力,而且也减少了手头缺钱的公众进行福利选择的机会,而且,对于一个掌握着数量如此巨大的政府来说,它自我膨胀的欲望会愈加强烈,对政府的约束和监督将变得更加困难。况且,对于对公共设施的无穷无尽的需求而言,整个社会的资源和能力都是有限的,而政府为追求政绩总趋向于竭力满足所有的需求,对于那些需求并不急切的工程来说也是如此,这样将会导致整个社会资源的枯竭。

第三,政府的税收还发挥着整个社会的收入再分配的功能,征收越多,这种收入再分配的效果就越明显,就在社会公平的问题上产生更大的影响。政府因为要进行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向公民征税,必须考虑到各社会阶层的承受能力,必须保证他们的公平。这种收入再分配的行为是强制性的,政府的大规模税收却很难完成维护社会公平的任务,这往往由于某些强大的利益集团和“体制内”的既得利益者的影响而使该任务发生偏差。

第四,那就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这可以推广到上一级政府和它的下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在集权制的政府体制下,往往会出现一个严重影响社会公平的情况,那就是上级政府集中其下属的所有政府的税收来建设某一个地区的公共工程,而那个地区往往就是该上级政府的驻地。这相当于该政府辖区内所有的公民都在为该政府驻地的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买单,却没有和该驻地的居民一样可以享受到这些公共设施带来的福利。这是不公平的。这会引起地区间的发展差距,而引发这种差距的原因竟然是由于上级政府对其直接驻地的偏爱(当然该政府的工作人员就是这些公共设施的收益者),这是让人难以接受的。在我国,严重的城乡差距就是这样的一个明显的例子。

因此,如果所有公共工程项目都由政府来建设,将是不经济的,也是不现实的,还会带来潜在的对社会公平的不利影响。

2. 社会主导的建设模式

由社会主导的建设模式,就是由政府以外的其他公共组织来代替政府在公共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角色。

政府以外的其他公共组织就是指公民社会中那些各式各样的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本文认为,在社会主导的建设模式中发挥着主导作用的那些公共组织可以依据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组织成员是否有直接利益关系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其一为自治型的公共组织,另一则为慈善型的公共组织。

(1)自治型公共组织主导的建设模式

自治型的公共组织由社会上各色各样的人组成,虽然大体来说,某个组织的成员在社会身份上总会有某种程度上的相似性,但他们毕竟从事着不同的职业,有着不尽相同的教育背景和收入,甚至居住在不同的地方(一般居住在同一社区的情况会更常见)。这些组织或许有常设的机构和专职的工作人员,或许根本就没有,而只是一个松散的利益同盟。一般他们不具有从事公共工程项目施工的生产能力,因此工程的施工还得由公共企业或者私人企业进行。他们一般会拥有建成后的设施的产权并负责日常的经营维护,最关键的是,这些公共组织将承担建设成本,而资金的来源则是组织成员的捐献。它们的成员往往会是这些公共工程建成后的受益者。他们倾向于投入到那些产权界定清晰的具有强烈的俱乐部产品性质的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中去,比如他们所属的社区的学校、医院或者公共图书馆等等。

很显然,由社会主导的建设模式的实质在于:与政府主导的模式相比,前者更直接地明确了由工程的受益者承担建设成本的原则,由相关的社会成员以协商合作的方式对工程建设做出贡献,而不是由政府向全体公民强制性地征取税收。由于这些组织的成员的出资额是他们内部协商决定的,这有利于更深层次的社会公平的实现,即每个人依据其经济能力对公共设施的提供进行适当的成本补偿。

总之,相对于政府,这种以利益和邻里关系为基础结成的互助和自治性质的组织显然是松散的,不太可能对其工作效率抱有过大的期望。而且他们愿意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往往只是集中在较小范围内的小型工程。

(2)慈善型公共组织主导的建设模式

至于慈善型的公共组织,他们的投资于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并非是由于他们的成员会受益于这些公共设施,而是出于一种利他主义的情结。“慈善”或者“利他主义”这样的描述或许会和经济学上理性、自利的经济人假设产生矛盾。利他主义者们虽然不追求对于他们付出的成本的经济补偿,但是同样却可以获得内心的幸福和满足,这和消费产品所获得的内心满足并没有什么不同,他们得到的只不过是有着同样效用的不同形式的补偿罢了。

与自治型的公共组织不同,这些慈善型的公共组织往往由常设的机构和专职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的日常工作,但是这些从事日常工作的工作人员并非组织资金的来源。组织的资金来源很大程度上源于社会上个人和企业的捐款。他们把这些钱投入到他们认为有利于增进社会福利的工程项目的建设中。

这些组织同样几乎都不具有生产能力,他们也必须委托公共企业或私人企业从事具体的施工,不过他们是成本的承担者,拥有设施的产权,而且倾向于直接经营这些设施。因为这些组织的慈善性质,所有他们往往更加愿意投资那些能够帮助贫穷阶层的公众提高生活质量从而增进社会公平的公共工程项目。这些组织的规模大小不一,有些会具有令人吃惊的财力,他们发挥更多的是一种对社会福利的调节能力。

因此,自治型的公共组织对于较小范围内产品清晰的具有俱乐部产品性质的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十分热心,而且相当有效,同时充分体现了社会公平的原则。慈善型的公共组织则更愿意充当社会福利的调节者,投身于那些能促进社会公平的公共工程。

(二)私人模式

公共工程项目建设的私人模式是指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完全由私人部门掌控的一种建设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公共工程的建设与否完全取决于私人部门的决定。私人部门将完成实际的施工,成本的承担以及工程完工之后对公共设施的经营和维护,而且私人部门将对该公共设施拥有产权。

同样的,依据成本承担主体的不同,可以将该模式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由私人企业以营利性的方式提供,一种是私人部门的慈善性提供。

1. 完全基于自由市场经济的建设模式

完全基于自由市场经济的公共工程项目建设模式,就是把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纯粹地看成一种纯私人产品的提供,完全由价格机制来调节该工程建设的需求与供给。因而,自由市场上的私人企业会通过对未来收益的预测来决定是否建设某一公共工程,工程的施工由私人企业完成,成本由私人企业承担,并通过公众为使用该公共设施所支付的使用费来获得补偿成本。自然,私人企业将拥有该公共设施的产权。

市场经济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经济制度。福利经济学的观点认为,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自由市场经济的环境不仅可以有效配置资源,达到帕累托最优,而且还能在外部进行收入分配之后重新达到帕累托最优。

然而,要满足使市场发挥如此完美作用的条件其实是不太可能的。而经济活动中的外部性就会极大地影响到市场作用的发挥。公共产品是外部性的极端形式。对于公共产品,由于它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人们往往乐于无限制的、掠夺性地使用这些资源,导致了所谓的“公地的悲剧”,而且在市场中,自利而理性的人们还往往喜欢并善于逃避为享受这些公共产品而应承担的合理成本,这就是所谓的搭便车的问题。这样,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下,私人部门肯定不会乐意承担这种收不回成本的产品,进而造成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从而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损害了社会成员的福利。即使对于公共工程项目这种比较接近于私人产品的准公共产品的提供来说,完全基于自由市场经济的建设模式也会带来效率的损失。

因此,对于受益人相对容易确定的公共工程这个公共产品而言,完全基于自由市场经济的建设模式还是能够调动市场经济中的各种生产要素的,能够一定程度上刺激私人部门的资本进入公共工程的建设领域,为公众的福利提供更多的选择。但是,这种“自由”也可能会产生效率的损失,而且它基本没有为社会的公平作过任何主动的尝试。

2. 基于慈善的建设模式

基于慈善的建设模式,是一种极其特殊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处于一种难以预测的状态中。某些具有利他主义精神的个人或者企业将会为公众提供他们认为值得的公共设施。与社会主导的建设模式不同,这些个人和企业并不通过作为中介的慈善性的公共组织来提供公共工程,而是直接投身于工程的建设中。他们一般不会直接对工程的施工负责,而是把它委托给公共企业或私人企业,也不会直接经营这些公共设施,同样的会将这项工作进行委托,而且不会企图拥有该设施的产权(少数情况除外)。他们只是为工程的建设承担成本,而且不寻求任何补偿。

关于慈善模式,其历史悠久或许超过了许多人的想象,虽然这种“慈善”往往并不纯粹,而经常带有些政治动机。比如在罗马的共和时期及其后的帝国时期,那些显赫的将领和皇帝经常会给罗马城的公民们修建公共浴池和竞技场等公共设施以丰富他们的娱乐生活。

慈善模式最大的特点是它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因为在这个模式中,决策的主体是没有经济动机的个人或私人企业,他们仅仅是为了提供一个有效的公共设施以增进公众福利而已,并不一定会有资源利用效率和社会公平方面(比如这个设施是建在一个地方而不是另一个地方,这就关系到了社会公平)的完善考虑。而且,这种利他主义的慷慨,未必会出现在公众最需要的时候,也未必会出现在公众最需要的地方,甚至不知道它会何时出现以及出现多少。

对于大多数公共工程的建设来说,基本上都不能太指望这种慈善能够发挥多大作用。

(三)混合模式

公共工程项目建设的混合模式是对公共模式和私人模式的一种混合。混合意味着在公共工程项目建设模式的各个环节中,公共部门(包括政府、自治性的公共组织、慈善性的公共组织)和私人部门(包括自由市场经济中的私人企业和出于慈善而介入的个人和企业)都可以各自发挥作用。

混合模式的出现显然是因为前面所涉及到的那些完全主导式的模式有许多的局限,不仅它们之中的某一种模式无法完善地解决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问题,而且就算它们一起来供选择也不足以达到目标。因此,混合建设的模式得以出现并已广泛应用。

对于混合模式而言,由于各个环节的内容都可以不同的主体来单独决定,或者由他们共同决定,因此在理论上可以有许多的不同的形式。本文这里将着重对公共工程项目建设的实践中出现的较为成熟的两种模式进行分析。

1. 政府与营利性私人部门共同提供公共工程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公私合作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描述了这种模式的行为方式。这是混合模式中最重要的一种形式。

毫无疑问,在现代社会,政府和市场经济下的私人部门是经济生活中最重要的两个主体。他们都掌握着庞大的社会资源,都有强大的生产力。然而如上面所分析的,由他们各自独立地承担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对于很多的公共工程项目而言,都会造成或多或少的效率损失和实现社会公平方面的不力。而将政府和市场结合起来,无疑将是一种重要的尝试。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和私人部门将按照他们所签订的合同共同为公众提供公共设施。两者之间的合作形式非常灵活,可以是结成一种承包关系,即或者仅仅只是由政府出资让私人部门为其从事专业化的施工工作,或者由私人部门按照政府的要求和标准同时经营政府已经建成的公共设施(典型的是O&M:operate & maintenance);还可以是完全是由私人部门出资进行公共工程的建设,并按照其与政府的合同要求通过这些设施为公众提供服务(典型的是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还可以是政府以货代款的方式授权私人部门按合同规定建设公共工程、拥有和经营这些公共设施一段时间,然后再转让给政府(典型的是BOT:built-operate-transfer,这其中也包括了BOT, BOO,BOOT等略作变形的模式)。其他的形式还有很多,如服务外包、DB(设计建设协议)、DBM(设计建设维护协议)、DBO(设计建设运营)、LBO(租赁建设运营)、BLT(建设租赁转让)、特许经营(Operation License)、项目融资(Project Finance)等等。

这种模式的目的是要发挥私人企业在市场化的生产和经营中的效率和服务精神,同时也是利用私人企业的庞大的资金来加快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以满足公众需求,缓解政府沉重的财政压力。政府在此间的主要作用是监督和规范私人企业的生产和运营活动,最大限度地保证公众的利益,防止企业的逐利行为损害公众的基本福利,同时给与之合作的企业创造政策上的良好环境以帮助其高效地进行工程的建设。

PPP伴随着那一场所谓的“新公共管理”运动从上世纪80年代在英国出现以来,已经进行了许多的实践。以PPP模式建设的公共工程项目包括了从不起眼的小社区医院到耗资巨大的英法海底隧道。同时,这种公私合作的建设模式也在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蓬勃地发展起来。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模式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公共管理日益社会化、市场化的条件下公共工程项目建设的一个主流的发展方向。

然而,公私合作的建设模式并非得到了所有人的支持,它的公平性受到了许多的诘难。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由这种方式为公众提供公共设施,已经使公众消费这些公共服务的代价明显地上升了。比如在美国,几乎所有的病人都会抱怨医疗费用太过昂贵。同时,公众对于公私合作的动机表示了怀疑。他们认为这可能会演变为政府与私人企业,损害的是公共利益。同时,由于公私合作模式涉及到了极其复杂的融资借贷、所有权转让以及租赁等关系的处理,其中各个利益主体的关系错综复杂,它的实际运作常常会产生极高的成本,这也会产生效率的损失。

总之,这种公私合作的模式并非是解决所有公共工程项目建设难题的灵丹妙药,对于那些耗资巨大,政府无力独立承担,而且工程属性和接近于私人产品的项目来说,这种模式确实是很有价值的,但是政府必须能够发挥其维护社会公平的职能。

2. 政府与社会共同提供公共工程

此即政府和社会的合作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各类公民社会的自治组织将和政府一同为公众提供公共工程。

上面已经分析过,对于公民社会的自治组织而言,他们乐于投资那些最终使他们受益的公共工程项目。但是这些组织是松散的、无生产力的。这种模式下,政府的介入,更准确地说,是帮助,将对工程的建设大有裨益。

与公私合作模式不同的是,在政府和社会合作的模式下,操作要简单得多。这些公民社会的自治组织,他们的成员是工程的直接受益人,他们经过协商筹款,通过投资表达它们的意愿和利益诉求,因此它们的利益就是公众的福利,政府帮助他们进行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就是帮助他们增进福利,因此从社会公平的角度看,这种模式是最有价值的。同时,由于主要是由受益人来补偿工程的建设成本,因而资金的利用效率理论上也会是高的。

但是,这种公民社会的自治性组织有它自身的局限性,最关键的是它的规模不可能很大,因为只有数量在一定范围内的同时有着一定程度利益相关度的社会成员之间才有可能达成一种平等的互益的一致,才有可能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工程的建设,因此,这种模式在小范围内能取得不错的效果。当然,如果在每个社区都能通过此种模式来提供公共设施,有效增进该社区公民的福利,那么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也是一项伟大的成就。

三、结语

当前,已有了不少关于公共工程项目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其中的一些在一定范围内还是完全能作为成功案例的,但目前还没有哪一种模式或相关理论是完全成熟的,这一领域的研究也还正处于探索之中。

文中所综述的每一种建设模式都有它的优缺点,只能在一定的环境和范围下是适用的,因此,这方面的理论创新和具体实践,都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开展。

公私合作模式应用的前景是广阔的。一般而言,通过私人供给来保证公共工程项目的效率,通过公共供给来解决公共工程项目的外部性并保证公平,但它们之间的合作模式如何才能更为有效,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实践。

【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地方电子政务的公共性及其提供模式研究”(06CZZ018)以及云南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创新团队”和云南省“公共事业管理”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阶段成果。作者单位:邓崧,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黄焕钦,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Owen Hughes,The New Public Management[M],New York,St Martin's Press,1995.

Owen Hughes, Public 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M], An Introduction,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1994.

亚当・斯密:《国富论》[M],华夏出版社,2005年。

篇(9)

【关键词】 咸阳市;体育公共场地设施;生态化

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全球共识,自2012年党的十首提“美丽中国”、将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来,在各类场合有关生态文明的讲话、论述、批示超过60次。他要求采取综合治理的方法,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与全过程,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来操作,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随着市民生态意识的增强和对生活质量的追求,人们对保健、休闲娱乐、社交、时尚运动、自我价值实现的需求不断高涨,使得体育公共服务生态化建设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出来。体育公共服务场地设施主要有公共体育场馆、公共体育设施(体育公园)、以健身路径工程为主的社会健身休闲场地、优化调配体育场地资源,包括经营性体育场所以及各级机关、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所属的体育场地设施等多种类型。本文旨在探讨如何从渭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实际出发,运用生态观念和生态美学思想,按照美的规律,营造和谐、平衡的体育锻炼环境,为人们提供更安全、健康、舒适又高效的公共场地设施服务。

一、咸阳市体育公共场地设施的现状

1、体育公共场地设施不完善

调查显示,体育公共设施的分布不均匀,投入不足的问题仍较突出。主要的场馆建设大多集中在市区,且市区内很多社区体育场地设施配套建设不达标,尤其居民住所离体育公共场地设施距离较远,居民参与体育锻炼频率不高。多数县级居民参与体育锻炼的出行方式以步行为主,居民对体育公共场地设施的满意度相对市区居民较高。乡镇村场馆建设比较滞后,乡镇街道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滞后阻碍了公共体育服务的正常运行。

2、体育公共场地设施维护监管不规范

就目前的发展与需求而言,体育公共场地设施的管理维护大多数都处于无序状态。尤其是乡镇村的公共体育设施,损坏后无人问津,居民对其质量及其管理满意度不高。另外现有的市区体育公共设施未能很好地引人人文关怀理念,缺乏对人生存状况的关注。

3、缺乏文化性与观赏性

体育公共场地设施为人们提供健身休闲娱乐需求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着城市的文化魅力。然而现有的体育公共场地设施缺乏对咸阳市地域文化的认识。为此咸阳市体育公共设施设计可以结合本土地理环境、民俗文化进行生态化设计,构建出符合居民生活方式和审美情趣的体育公共场地设施,以提高体育公共服务的质量。

二、体育公共场地设施生态化与生态美学的关系

生态美学与体育公共场地设施生态化建设有着密切的关系。生态美学的研究可以为美学视野中的生态环境创造必要的理论准备,而且还能够直接为体育公共场地设施生态化建设提供思路和方法,可以促进生态文明活动的开展。体育场地设施生态化设计需要遵从自然生态,突出地域文化,强调健身娱乐等服务功能;主要是体育场地设施与咸阳自然环境的关系,并协调人与设施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体育公共场地设施的生态化建设活动实际上是弥补人类过度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过失而采取的措施,这种措施旨在使人与自然达到动态平衡、和谐一致的状态,这也是体育场地设施生态化建设活动的最终归宿和目的。生态美学提出的人与自然达到动态平衡、和谐一致地处在生态审美状态的存在观,为人们适度地开发和利用自然提供了合理的尺度。正是由于两者的密切关系,确立了本研究的理论基点。

三、咸阳市体育公共场地设施生态化设计

公共场地设施设计是一个涵盖社会、文化、技术、美学等诸多方面因素的领域。随着公共服务需求的全面增长,体育公共场地设施的种类和范围趋向于多样性、选择性、个性化和生态化。我们可以从服务功能、生态美学、地域文化等方面寻找突破口,把生态设计原则融入体育公共场地设施设计的每一个要素当中。

1、以服务功能为立足点

意在满足人们开展体育活动,进行休闲娱乐等方面的生活需要。体育公共场地设施强调的是体贴周到地保护健身者,高度重视安全性和适用性的同时,还应关注其环保性。例如,在居住区,要提供小型健身广场,还需要坐椅,亭子等供大家休息,下棋的空间,放置简易安全的健身器材也是必备的,体育健身设施的设计要注重满足青少年、老年人、妇女等不同社会群体的体育需求;健身设施可以配以基本的文字或图示说明,让锻炼者可以科学正确了解该设施的锻炼方法和手段;使体育公共场地设施设计能够真正满足人们的行为感受和需求,实现其健身服务的基本功能。

2、以生态美学为着重点

生态化的公共场地设施不只是孤单的体育场馆的建设和场地设施的简单拼凑,它作为现代城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满足人们亲近自然,重返自然的心理需求,从情感上拉近人与大自然的距离。充分利用城市自身的优势和自然环境的因素,将阳光空气植物土壤皆纳入到场地的改造之中有助于节约能源,实现可持续发展。例如体育公共场地设施在选址方面要考虑位置及朝向,通过造型或醒目的色彩等方式,方便人们寻找。在公共体育设施技术上可以采用可拆卸装置,减少连接件及零部件的数量,避免零部件之间使用粘合剂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3、以地域文化为立意点

不同的地域文化造就了不一样的城市风貌。例如公共体育设施、公共休息桌椅、提示牌、跑道等,可以挖掘地域特色的文化元素融合生态理念打造富有区域特色的咸阳市体育公共场地设施的设计,不仅体现了城市体育公共设施的内涵,增添了大众人文审美情趣,也是再生传统民俗文化的途径。我们要借助体育公共场地设施的广泛性和持久性,强调其设计的艺术性、民族性、生态性,让民俗文化在公共场地设施中得到补充和拓展。

四、结语

生态化场地设施设计旨在对整个场地设施进行有序合理的组合,并试图协调公共场地设施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以期获得最佳经济效益与使用效益。目前我国生态化的场地设计未广泛实施,希望通过不断实践,进一步积累完善场地设施设计生态化构建的经验,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观,使体育公共场地设施达到人、城市、场地设施和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

【参考文献】

[1] 郑晓祥.生态体育的内涵与特点[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5.31(2)43-46.

[2] 梁丽珍.渭河流域咸阳段发展生态体育之研究[J].榆林学院学报,2008.06.

[3] 梁丽珍.发展生态体育之战略选择与可持续研究――以渭河流域为例[J].资源与人居环境,2009.02.

篇(10)

【Abstract】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civil sectors is restricted by the great capital gap between supply and demand. These restrictive factors make investing and financing market reform the basic outlet to increase on investment. So concrete measures should be taken to establish the operating system to get over the barriers of civil sectors reform. And more non – governmental capital should be allowed to enter following the principle of seperating the duty of government from entrepreneurs , guidance from management。

【Keywords】civil sectors ; investment and finance ; reform

中图分类号 :F320.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我国城市公共设施的投融资现状和特征

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包括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公共交通,排水,污水处理,道路,桥梁,市容环境卫生,垃圾和城市绿化等在内的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经营和维护。城市公用行业投融资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投资主体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投融资的运作过程和行为方式。对市政公共设施投资是满足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所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的改革也在不断的加深。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征:

1 投资总额有一定上升, 但投资与经济增长比例不匹配。

近年来, 国家对市政公共建设的投资力度明显加大。“八五”期间总投资2600 亿元, 是“七五”期间投资的5.2 倍;而“九五”期间总投资约7000亿, 是“八五”期间的2.7 倍。但由于公共建设原有投资的基数过小, 尽管绝对水平有较大幅度地增长,从相对数看, 这一领域的投资额就显得与我国经济增长不相匹配。以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投资占GDP的比例看, 20世纪80年代末为0.14% , “八五”期间为0.18% , “九五”期间为11.7% , 2001 年达到21.6%。

2 投资主体单一, 政府唱主角,非公有资本涉足较少。

我国城市市政公共建设投融资模式主要为中国家财政和负债融资占有绝对的比例, 为80%以上。由于市政公共设施经营的特点是行政性垄断, 行业内部激励机制不足, 导致来源于企业积累和经营资源的资金占有的比例小。其中非公有资本和外资的比例相当小。因此, 我国市政公共建设的投资依然是政府唱主角, 没有充分利用我国渐为成熟的市场经济机制发挥非公有资本在这一领域的应有作用, 这也是制约我国市政公共建设进一步发展的根本原因。

3 利用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十分有限。

利用资本市场融资能力低下无疑对市政公用行业直接融资能力大打折扣。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资金“瓶颈”特别是资金需求相当大的行业的最有效途径之一。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我国市政公共建设在这一方面的能力十分脆弱。目前我国深沪两市上市公司中仅有城市供水, 燃气,公交和地铁等城市市政公用企业7家。而我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利用债券融资总共占该领域投资的比重仅为0.34 %。

二,公共建设民间投资的主要模式

1 BOT模式

BOT即“建造-运营-移交”,所谓BOT项目融资,是政府与投资企业签订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筹集资金,完成项目建设,这种方式是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一种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方式,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地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由项目发起人通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的运营,在特许期办通过对项目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在BOT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政府保证其最低收益北,一旦在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政府应给予特别补偿,近几年来,BOT成功的例子举不胜举,例如咸阳渭河三桥、京承高速公路二期、遂渝高速高路和南京过江隧道等一批BOT项目的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2 TOT模式

TOT即 “转让-经营-转让”,它先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一定时期内有偿转让于非政府投资主经营,政府回收的资金课用于新的项目建设,并最终拥有项目的所有权。TOT模式在建设环节、政府风险、前期成本、产品定价和融资时间方面均比BOT模式更符合效益(效率)原则,更能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满足理性主体最大需求。

3 BLT模式

BLT即为“建设-租赁-转让”,以一定期限内项目的出租收入作为建设者的投资回报,到期后租赁权由项目产权人收回。

4 ABS模式

ABS即“资产支持证券”,它是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即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目前,ABS资产证券化是国际资本市场上流行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已在许多国家的大型项目中采用。1998年4月13日,我国第一个以获得国际融资为目的的ABS证券化融资方案率先在重庆市推行。

5 PPP模式

PPP模式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PPP适用的范围较广,包括医疗卫生,教育,交通、信息技术,环境保护和政府融资等。由于公共基础设施具有明显的公益性,社会效益要高于经济效益,同时其初期建设投资巨大,单靠运营过程中的收入难以弥补。因此,PPP模式的使用对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发展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以及有效缓解建设资金的不足等方面将会产生积极作用。

6 合资模式

合资模式即为政府和民间资本合资共同建设项目,典型的例子是2001年法国昭和水务公司与奉贤自来水公司第三水厂合作成立了上海首家中外合资的昭和自来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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