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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完成,场安委会成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易艳火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整治内容及时间安排
1、防雷专项整治。听从气象部门天气的预告,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危险地带进行整改或严禁靠近。(3-5月份)
2、地质灾害专项整治。按照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在暴风雨来临时做好预防和转移工作,对险情险段竖警示牌,加强监控、监测、值班制度。(4-10月份)
3、渡口码头和渔船载客安全专项整治。协助交通局,渔政局做好宣传教育,严禁非法违法操作。(5-7月份)
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做好食品安全食用,教育身边人,利用身边的事搞好环境卫生,切忌食用过期或有害食品。(3-11月份)
5、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要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利用多种形势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确保安全月安全。(6月份)
6、水利设施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破坏水利设施建设的行为。(5-6月份)
7、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关闭或取缔非煤矿山开采和擅自生产经营的,发现一起,打击一起。(3-11月份)
8、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相应工作。(7月份)
9、消防安全整治。注重消防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排除消防隐患,防止突发事件发生。(8月份)
10、电力设施专项整治。严禁违法电力设施建设,对辖区内电力设施建设的整改,拆除危险电力建筑,排除不安全隐患。(8月份)
11、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排除隐患,杜绝进入不安全的景区、景点。危险处要有警示牌,确保安全无事故发生。(9-10月份)
12、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要经常检查室内外的安全情况,学生出入口要竖立警示牌,严格带送制度。(9月份)
13、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凡是有建筑施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建筑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一旦有违规者,则定停止施工作业。(10月份)
14、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要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操作程序进行使用,杜绝在公共和人员密集场防擅带。(10月份)
15、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各单位要做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确保人身安全。(11月份)
【正文】
林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202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消防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场高度重视森林消防和居民防火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切实把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高准则,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工作方针,重点管理、重点排查,加强宣传和隐患排查力度,充分抓住元旦、安全月、“十一”黄金周等节假日和全国“两会”等作为宣传和排查的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我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共同监督、共同维护、积极推进的工作局面,在消防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年来,我场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火灾,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全场经济和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现就一年来我场消防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我场成立了花山生态公益型林场消防安全委员会,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场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委员、副场长为副组长,并配齐了工作人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建章立制,严格制度执行。制度是消防安全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我场对消防安全领域的规章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查漏补缺,出台和完善了一系列消防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2020年,我场出台了《花山林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消防安全整治。
(三)广泛宣传引导,筑牢安全意识。我场始终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方法,采取多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利用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深入各分场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采用分发消防知识手册、宣传车、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防火宣传。五一小长假期间,我场安排一辆宣传车到我场的居民区开展防火知识宣传,并将宣传单发放至居民手中。“十一”黄金周,我场安排工作人员到场部周围和各分场张贴禁火令,到居民家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醒居民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和禁止野外焚烧秸秆。这些宣传活动受到我场居民的广泛认可,增强了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了消防安全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消防演习,保障物资设备。为确保发生火灾发生时能够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我场消防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和熟练度,我场每季度进行一次系统性的消防安全演习并专门设立了一间消防物资储备室用于存放灭火器、防护服、水带、水枪等消防器具,保障各类消防物资储备充足,同时在场部各办公室安装了消防报警器。
(五)严格值班值守,加强隐患排查。生命安全大于天,我场切实将“预防”作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我场严格执行24小时轮班制度,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第一时间处理、报告。结合安全月活动和消防安全日常工作,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排查了辖区内消防安全设施、居民用火用电安全情况、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治。10月至12月,我场每三天到各分场巡察野外秸秆焚烧情况。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消防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居民对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充分,消防安全意识还有需进一步提高,对野外用火安全还不够重视;(二)消防工作人员配置不足,消防工作人员年龄偏大,存在青黄不接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继续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排查和整治在抓“长”和抓“常”上下功夫。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普及好消防安全知识,提升居民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
2020年,分水镇按照市、县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认真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更加坚实的生态保障,现就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工作重点,强化组织保障
分水镇区域内有主要河道有3条,即倒流河、海溪河和梭锅河(河水流入威信)。三条河道制定了一河一档,一河一册实施方案,另有主要小型溪流6条:终南村长坝河、路井村老鹰半沟、石院村猴子岩沟、鱼洞村赵家沟、兴隆村兴隆山沟、新民村板桥沟。有中型水库一座:倒流河水库,小(1)型水库一座:龙洞水库,本辖区内无湖泊。
针对分水镇河流、溪流(沟)、水库(山坪塘)点多面广的实际,为切实落实好河长制全面工作,我镇根据人动,适时调整充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委书记骆国洪、镇长王世林同志任组长的“双组长”制,进一步明确总河长、各村(社长)辖区河长及村级河段长,充实了总河长办公室和河长制办公室,总河长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陈昊担任,副主任由党政办主任曾庆梅、水务站站长朱正刚担任;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办公室,由农业农村办主任谢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上传下达和相关事务的协调等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组织体系
2020年,我镇结合全镇工作实际,制定了《分水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河长制实施范围和主要目标。实施范围:即县、镇、村三级河道。主要目标:一是到2021年全面完善镇级“河长制”组织体系。二是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库管理体系,全面推行“河长制”。三是到2021年,基本建成河库健康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实现常态化管理,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保护目标。河库水域面积保有率、自然岸线保有率、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同时,我镇还完善了镇村河长组织体系,明确了职责划分和责任落实。即由镇党委书记担任总河长、镇长担任副总河长,镇相关领导担任镇管河流河长,河流所经过的村支书、主任担任村级河长;河流所经村级组织、单位为责任主体,分别设立镇总河长、副总河长和村总河长;村组设专职巡查员,实现了全镇河道全覆盖。
(三)完善各项制度,工作开展有序
我镇根据制定的“六项”制度:即会议制度、督查制度、验收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信息共享与信息报送制度、巡查制度。扎实有序开展河长制常态工作,并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村(社区)年终目标考核。
(四)严格督察检查,全面综合整治
一年来,我镇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集中开展“四项”行动,切实加强河道管理,坚持镇河长每旬一至二次巡河,河道巡河员每日一次巡查,每月一次河道垃圾清理。全年河长巡查督查达120次,巡河员累计巡河达350次以上,累计清理垃圾200余吨,加设规范性河长制公示牌3块,宣传牌3块,宣传标语13幅。利用扶贫公益岗位确定河道巡管员3人。在县水务局的帮助和协助下处理了一起在倒流河违章建筑,至12月底辖区内河道及两岸无其它违章建筑,无乱弃土弃石,确保了河道无漂浮物和白色垃圾,使河道便通畅,水质更清澈。
二、存在的不足
(一)全民的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人人关心河道、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
(二)农村和场镇生活污水和垃圾还未得到根本治理。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加强各河长对河道的管理工作,每月各河长巡河不少于三次。
(二)督促各村完善工作方案。
按照“转变作风、下沉一线,明确专人、细化责任,严格考核”的要求,全面推行“路长、河长、林长、园长、所长五长制”,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区域环境管理体系,确保责任没有盲区、整治不留死角、问题及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取得新实效。
二、目标任务
1.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和长效化。健全完善城市管理“五长制”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和管理标准,形成层级网络管理结构,建立“岗责明晰、责任到人、灵敏高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2.推动城市管理综合化。按照“五长制”实施方案,建立综合性城市问题管理机制,强化本机构内各部门的联动能力,积极沟通县直部门,有效推动综合性城市环境卫生存在问题的解决,提升城市管理成效。
三、组织结构
建立由局主要领导任五长制总长,分管领导任一级总长,二级机构主要责任人任二级总长和一线“五长制”人员组成的层级管理机制。达到至上而下的层级网络管理结构。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职责
一.五长制总长:
定期组织召开五长制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听取五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指导、监督落实到位。
二.一级总长
1.协助五长制总长监督检查各二级总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
2.定期组织召开各长制会议(每月至少一次),协调综合性城市问题解决方案,促进综合性城市问题彻底解决。
三.二级总长
1.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完成五长制总长、各一级总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成立管理区域专门管理班子,制定具体的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管辖区域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
四.一线“五长制”巡查员
(一)路长
1.承担任务的街、路沿线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
2.负责巡查所承担任务的街、路及周边区域城管大队、环卫、市政、园林承担的工作任务的落实或完成情况以及户外广告的安全情况。
3.发现所承担任务的街、路及周边区域城管大队、环卫、市政、园林承担工作的存在问题。
(二)所长
1.公共厕所实行免费开放,明确开放时间;核定专人管理的公共厕确定专人管理;公厕卫生标准和清扫保洁制度应上墙公布,各类标识规范、明显。
2.各种卫生设施齐全完好、正常运行;公厕内外墙壁无剥落、无污物痕迹;一、二类公厕应有防蝇、防蚊和除臭设施或措施;地面、便池、便坑道槽、隔档完好,瓷片无脱落损坏;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设施维修或需停用厕所时,必须设置警示牌或说明标志提示入厕人员;清扫保洁适应设置提示、防滑标志;维修人员接到报修报告时,应及时维修,保证公共厕所的正常使用。
3.公厕内外环境、设施(备)经常性保持整洁卫生,无乱写乱画;大小便池无污物、无尿渍、无痰迹、无堵塞、无恶臭;做好厕所清洗保洁工作,厕内无积灰,见脏即扫,蹲位隔档无污迹(对出现的野广告按隔档本色覆盖)、无蛛网、无灰尘,地面无积水;蚊蝇孳生期要定时进行消杀。
4、发现所承担任务公厕周边城管大队、环卫、市政、园林承担工作的存在问题。
(三)河长:
1.及时发现、处置水面漂浮物、蓝藻等问题,确保水面无塑料、杂草、树枝、木块、果皮、青苔等漂浮垃圾和水中浮澡。
2.协助做好水面岸边的维护工作,及时制止劝阻人员在河边玩耍、下水、洗东西、乱倒垃圾等不文明现象。
3.禁止钓鱼的水系,协助做好水面秩序管理,及时制止劝阻人员在河中垂钓。
4.发现所承担任务水系周边城管大队、环卫、市政、园林承担工作的存在问题。
(四)园长:
1.具体负责承担任务的公园、广场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
3.加强公园、广场绿植、公共设施的维护工作,及时处置随意破坏绿植、乱刻画等违规现象,保障公园、广场绿意盎然、井井有条。
4.发现所承担任务的公园、广场周边城管大队、环卫、市政、园林承担工作的存在问题。
(五)林长:
1.具体负责承担任务的行道树、绿化带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
2.加强行道树、绿化带管理,及时处置随意破坏绿植、乱刻画等违规现象,采取洒水、修剪、补种措施,提升城市绿化品质。
3.发现所承担任务的行道树、绿化带周边城管大队、环卫、市政、园林承担工作的存在问题。
五、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实施巡查→反馈→转办→处置→督查5步法一体化工作流程。
1.巡查:由一线“五长制”巡查员对所承担的路段、公园、广场、绿化、水系带等做好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园林等问题,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反馈:巡查中发现自身职责无法处置和其他部门承担职责的问题,经城管通向数字化管理中心反馈问题情况。
3.转办:针对反馈的问题,数字化管理中心做好收集备案,并按照问题类别向各职责单位转办,限定办结时间,同时报局相关股室。
4.处置:各部门收到数字化平台转办的问题应落实责任人,及时处置相关问题;需多部门处置的问题,局相关股室跟踪、协调办理,问题处置完成后各部门将处置结果反馈至数字化平台管理中心。
任务一:城镇污水处理厂按照一级A或以上排放标准稳定运行。重点镇和重点流域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的3个乡镇生活污水得到治理。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工作内容:完成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
工作进展:全面落实落实我市城乡一体化垃圾收运模式,已与明基公司签订垃圾转运合同,扩充保洁员队伍,完善乡村保洁队伍管理、监督、考核机制,规范化管理保洁队伍,常态化开展“清晨行动”,逐户收集生活垃圾,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通过村广播、微信群等方式,宣传垃圾清收及分类知识,推行生活垃圾分类逐步改变农村生活习惯。
二、实行严格精准的生态环境管理
任务一:深入落实河长制,结合河道“清四乱”行动,以化冰期为重点,持续开展清河行动。
工作内容:在全市范围开展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道管理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清理沿河垃圾,严禁垃圾入河。
工作进展:深入开展春季河道“清河行动”,严格落实“清河行动”方案,乡村两级河长深入包保河流(河段)开展全覆盖、无死角专项巡河,查清责任河道存在的提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条逐项细化清理任务,细化措施,责任到人,确保“清河行动”取得实效。针对春灌时期,加强巡河人员配置,加大巡河力度,杜绝河道沿线农药瓶、化肥袋等农资污染问题。
任务二:严格农作物秸秆禁烧管控:“禁烧区”内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片黑”,实现“零火点”;“限烧区”内科学组织计划烧除。
工作内容:严格农作物秸秆禁烧管控:“禁烧区”内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片黑”,实现“零火点”;“限烧区”内科学组织计划烧除。制定秸秆离田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秸秆离田工作。
工作进展: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秸秆离田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制定保护性耕作和免耕技术年度培训计划,开展保护性耕作试点工作。
【正文】
湖溪乡是一个因水而得名的乡镇,在面积134平方公里的版土上密布着10条河流,总长达14公里,流域面积达64.2平方公里。2016年以来,唐红梅调任湖溪乡乡长,任湖溪乡河长,她秉持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战斗在水环境保护的一线。一双红雨鞋,一身迷彩服,一本巡河志,是她的巡河标配;泥巴裹满裤腿, 汗水湿透衣背,是她的治水常态,近五年来,唐红梅贯彻好、落实好、完成好河长制的各项工作,大力开展卫生长效管理、清淤疏浚、排污口清查、兴建污水处理厂等水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经过不懈努力,几条群众反响强烈的河流明显好转,河道水质显著改善,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达100%,辖区内水质明显改善,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
构建工作体系,做“河长制”的落实者。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队伍。2016年,唐红梅结合湖溪乡实际,围绕省、市、县治水办的相关文件,制定出适合乡情的治水方案和制定《湖溪乡“河长制”实施方案》,全面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河长制”工作体系,开成河长抓全面,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负责辖区内的河道的工作格局,健乡、村、组三级河长体系,并延伸至沟、渠、塘等小微水体,全面落实“一沟一长、一渠一长、一池塘一长”。二是严格河长考核机制。作为湖溪乡“河长”,唐红梅多次在全体干部例会中安排布置“河长制”工作,结合实际,围绕省、市、县治水办的考核要求,制定出台湖溪乡的治水目标考核。推行交叉考核和巡查整改的考核机制,同时,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奖金报酬进行挂钩。三是坚持全程徒步巡河。她严格按照河长包河治水责任要求,切实履行全乡10条河道的治理监督工作,坚持每月全程徒步巡河,她每到一处都实地查看河道环境卫生、水质等情况,向河段长详细询问河道垃圾处理、排污情况和“河长制”工作履职情况,认真了解河道整治工作进度,并就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巡查活动有力推动了湖溪乡的河道清理,长效保洁成效明显,有效杜绝了已治理河道的反弹情况。
二、坚持标本同治,做“河长制”的践行者。
一是开展卫生长效管理。为加快城乡水环境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绿色小康村创建活动。一方面营造氛围,全民动员。她结合“世界水日”、“环保宣传日”,号召全乡广大干部充分利用标语、宣传单、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制作了河长制公示牌,接受社会的监督。另一方面细化责任,狠抓落实。她率先实行乡、村、组网格化管理机制,以各村(居)为主体,研究和解决河长制落实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和目标,明确工作时限要求,把水环境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开展集镇生活污水整治工作。湖溪乡水系丰富,集镇居民沿河岸建房,其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现象非常严重,大大污染水质。望着直排入河的管道,唐红梅痛心不已,多少个日日夜夜寝食难安,多次向县领导汇报,向各部门求助,主动联系有关部门进行实地的查看和勘测。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的诚心得到了认可,她的呼吁得到了支持,终于在2019年县里斥资700余万元在集镇下游兴建污水处理厂,集镇沿岸布置污水管网,并将于2020年底全面完成污水管网布置及使用,直接解决污水直排入河的现象,大大提高水生态环境,同时也为“河长制”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三是开展各种污染源治理。为加强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对辖区内畜禽养殖进行监管,推行生态化养殖,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开展水库水质专项整治,唐红梅对全乡6座小(二)以上水库实行退出承包养殖。水库退养触动了原有水库承包者的利益,他们情绪非常抵触,有的抱着多拖一天多赚一天钱的想法,拖一天是一天,有的请来社会闲散人员打电话发信息恐吓威胁,她毫不畏惧、不言退缩,带着干部亲自上门逐人逐户向他们解释政策、宣传环保及安全饮水知识,一次上门不行,就两次三次四次……直至与他们签订退养协议,并将养殖设备撤离现场。
四是加强采砂作业监管。湖溪乡砂石资源丰富,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让一些人看到了“商机”,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非法采砂。在了解这一情况后,身为“河长”的唐红梅完善了砂石日常执法巡查制度,禁止超时超量超范围采砂,要求正常的采砂作业完成后及时恢复河道原状,禁止在河道内堆放采砂尾料或弃料。截止目前共处理了12起违规采砂行为,处理相关人员16人,确保了采砂作业的正常运作。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面巡查,及时部署
我按照《罗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县级河长巡查办法(试行)》,全面履行河长是所辖河湖库渠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责任。一是检查督促责任区域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阿岗镇按照县级要求,及时成立了河长制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建立三级河长四级治理体系、建立督查督导等六项制度、建立河长日常巡查制度;二是组织联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职能部门参与巡河工作,2020年,共巡河6次,以实地查看、现场问询为主,以座谈交流、查看相关资料为辅,及时发现、记录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解决好存在的问题作出安排部署。
(二)多措共举,专项治理
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大任务和“河(湖)长清河行动、水污染防治行动、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行动、剿灭黑臭水体行动、河道采砂清理整治行动、水源地综合保护行动、乡村“三清一改一提升两处理”(三清: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一改: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一提升:稳步提升村容村貌;两处理: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行动、水资源双控行动、水域岸线保护行动、地下水清理整治行动、水生态修复行动、河湖联合执法行动”12 项专项行动,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实部门职责,加强巡河发现问题整改。
(二)压实职责,督促整治
督促镇级河长,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清河行动,建立目标体系,制定“一河(湖)一策”,健全问责制度,强化执纪问责。对巡河发现问题形成督查清单,反馈相关部门,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进行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做到发现一次反馈一次,反馈一次督促一次,督促一次跟踪一次,跟踪一次整改好一次。
三、典型做法和经验
(一)典型做法
1、完善机制,抓好基础。建立了以党政领导为主体的县、镇、村河长体系,阿岗镇共设立乡级河长6名,村级河长28名,形成了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本级河长制工作队伍,制定下发了本级河长制工作方案与河长制会议、巡查、督导检查等配套制度,有力推动了河长制工作在阿岗镇落地生根。切实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河湖管护难点难题。
2、转变理念,抓好精治。从“部门治水”到“河长治水”,治水理念转变迈出了关键一步。2020年,阿岗镇各级河长、有关职能单位认真履责,加强沿河岸农业面源污染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九龙河阿岗段区域内煤矿废渣污染,组织煤矿局、水务局及环保局等部门配合协作整治。对河湖管护范围内的垃圾渣土等危害水生态现象,建立健全台账,同时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实行联防联控联治,全面清理整治。
3、加强管理,抓好法治。阿岗镇整合水利、环保、自然资源、林业、安监等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组建了综合执法队,实行“严管、勤查、联动、重罚”,形成了工作合力,提高了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水平。促使河湖管护工作实现了从“多头管”到“统一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
4、社会参与,抓好共治。在各河段重要位置设立了公示牌,加大了“河长制”社会监督力度。同时,与“美丽乡村”创建、“村庄清洁行动”相结合,向群众发宣传资料,开展“爱心超市”,“小手拉大手”“学生带法回家”等活动,激发群众爱河、护河热情,包括自觉维护河道、沟渠的清洁畅通,不向河道中倾倒垃圾,不允许在河床内私挖乱采河砂,不实施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生态行为,强化对河道的自我管理,变“政治治水”为“全民治水”。
(二)取得经验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垃圾统一回收,从根本上解决了河道垃圾污染。加强农业地膜回收,减少化肥农药使用,解决农业面源污染是河(湖)治理的关键。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
随着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的开展,责任区域内的河道环境有了一定的改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巡查力度不够。虽然按要求开展了巡查工作,但存在的问题矛盾较多,在巡查工作力度仍有不足;二是督促落实整改不到位。发现问题并整改落实涉及部门较多,环节较多,需要技术保障、资金保障、人员保障,导致一些问题达不到预期整改目标;三是村一级治理体系不健全。部分职能部门、村级河长对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认识不到位,有的村未设立相应的保洁员或巡查员,实现河长制工作全覆盖存在困难;四是环保宣传不到位。环保宣传工作力度不够,群众环保意识不高,不良的生活习惯未得到改变。
五、评估主要结论
工作进展情况较好,自评分满分。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1、全面完成营林生产任务。完成人工造林2131.1亩,占任务数的106.56%。完成长防林项目退化林修复2000亩,封山育林5000亩;完成中央财政森林抚育4.5万亩,省级森林抚育11万亩,退化林修复1万亩。
2、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应对疫情,创新形式,做好与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工作结合,全县参加义务植树活动44.01万人次,完成植树株数130.6万株(折合株数),绿化尽责率92.26%。
3、“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完成城区景区周边、四旁和荒山绿化1860亩,单位小区绿化150亩,森林经营和退化林修复2700亩,道路、河流两边绿化任务正在有序落实。做好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工作,完成铁冲乡、长岭乡2个森林城镇和梅山镇洪冲村等34个森林村庄创建规划设计,督促相关乡镇、村加快推进创建进程。
(二)积极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增进林业发展活力
4、全面启动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建设和先行示范区创建。围绕“五绿”任务,加快林业发展十项工程建设,突出资源特色,稳步推进“十二檀”和桐源古树群保护、响洪甸和面冲茶谷建设、吴家店和燕子河林下经济(天麻)种植、仙桃村大别山山核桃、白塔畈镇茶山花海、燕子河大峡谷和天堂寨森林旅游10处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建设,确定了铁冲乡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试点,完成示范点建设方案和先行区试点建设方案编制,正式启动了示范点和先行区建设。
5、督察巡查,落实林长巡林制度。2020年以来,县、乡、村三级林长认真执行巡林制度,落实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治林长责任制。县级林长开展林长制工作督察巡查20余次,按区域召开乡镇级、村级林长会议20余场次。各级林长通过督察巡查,深入山场地块走访调查,排查问题,研究解决对策。为我县安全平稳度过本轮森林防火期、完成枯死松树清理任务发挥重要作用。
(三)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6、强化资源林政管理。一是规范程序,抓好森林采伐管理。坚持限额采伐管理制度,规范林木采伐办理程序,控制采伐总量,上半年全县办理林木采伐证1490份,采伐林木蓄积18329立方米。规范做好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林木采伐手续审核办理。二是切实做好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今春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的通知》,对2017年以来采伐迹地的还林情况逐块检查登记,对未完成迹地更新造林的地块,结合春季造林加紧督促完成。全县共完成526块采伐迹地摸底和造林更新工作。三是开展“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开展了“十四五”采伐限额编制与测算,经测算,县“十四五”期间年采伐限额指标341295立方米,其中公益林224223立方米、商品林114229立方米。四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完成全县新一轮古树养护责任书签订,明确管护责任,实行动态监管。整合专项资金125万元,实施完成斑竹园镇名木、白塔畈镇一级银杏等73株古树的保护修复工程。五是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工作自查自纠。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对全县2710名生态护林员进行全面核查,上报了自查自纠成果,将生态护林员管护协议、在岗在位情况、劳务报酬发放情况等进行登记。六是实现政策性森林保险全覆盖。2020年全县承保公益林2792408亩,涉及农户89065户,保费439.82万元。经国元支公司向省总公司争取,并经县政府批复同意,商品林保险不再收取农户个人承担保险费用,即每亩每年0.44元,实现商品林保险全覆盖,承保商品林128.73万亩,涉及农户58976户,保费283.21万。
7、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一是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开展保护区范围内的样线调查、野外巡护、野外监测等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上报保护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相关信息;继续开展保护区基础设施三期项目建设。二是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我县现有自然保护地6类13处,保护地总面积49984.37公顷(含交叉重叠,不含大鲵自然保护区和水利风景区),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13.1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成立了领导组和工作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截止目前,已完成前期的本底情况调查、资料收集等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善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并按时上报省市林业主管部门评估审查。三是加强国有林场管理,进一步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强化对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林地变更等多方面的管理工作。制定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国有林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强化国有林场林地管理,编制了国有林场“十四五”期间森林经营方案。
8、森林防火形势平稳。去冬今春进入新一轮防火期以来,我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强化火灾防范举措,全县无重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林火当日扑灭率为100%,无迟报、漏报、瞒报及未按规定报告森林火灾行为。上半年共查处森林火灾案件126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已提讼);治安拘留20人,治安警告7人,罚款13.1万元。
9、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常抓不懈。今年以来,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一是严明职责,明确任务。督促各乡镇抢抓时机,倒排工期,迅速开展山场清理和除治工作。清理任务于4月底前全面完成,较上一年度同期加快。二是加强管理,严控疫木。相继出台了《2020年县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县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十项措施》,对辖区内木材经营、加工、利用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排查,发放明白纸,签订承诺书,依法开展疫木管理,严防疫木流失和非法调运。三是综合防治,提高成效。全县17个乡镇重点地段和区域实施打孔注药13.35万瓶(其中天堂寨5.75万瓶)、74712株(天堂寨32940株),于3月10日前完成,成效明显。四是加强督查,狠抓整改。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先后2次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检查。3月份县委督查办、林业局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县23个乡镇及经济开发区清理小班进行全覆盖督查。4月底督查组再次开展综合防控成效督查,进一步巩固防控效果。
10、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今年以来,县林业局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完善林业执法制度建设,切实维护林业生态安全。一是推进林业执法体制改革。配合完成了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和乡镇事业站所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印发了《关于开展林业执法监督稽查工作的通知》,分片区成立5个执法监督工作组,对各乡镇林业站、执法中队作风效能、执法规范、处罚案件等,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制定了《县林业局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方案》,成立了两个流动管理中队和一个稽查组、一个调查组,实行“三查一追究”,加大重点区域路查路管。截止目前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74起,其中查处非法运输木材案件21起,查处滥伐林木案件23起,查处破坏林地案件2起,野外用火28起;没收木材70.121立方米,各类案件共计罚没收入22.78万元。
(四)壮大绿色富民产业,巩固林业扶贫成果
11、推进林业优势产业发展。一是加强油茶产业化发展。推进新建油茶高效经济林产业扶贫基地建设,抚育油茶6万亩,支持贫困户自主零星发展油茶7000亩;巩固木本油料产业特色区域示范基地1万亩;整合省级双增奖补资金,规划实施油茶培育提升2000亩、抚育示范片8500亩。二是开展山核桃产业提质扩面。上半年共抚育山核桃产业扶贫基地8000亩,培育提升4500亩,并全部落实了经营主体。县山核桃产业协会链接山核桃专业合作社9家,以天堂寨、燕子河、关庙等为重点,引导群众加强山核桃的抚育管理,抚育成林5000亩,结合扶贫新发展山核桃3000亩;并开展了以“俏俏果”山核桃为主的品牌创建。三是实施板栗产业改造提升。共抚育规模栗园5000亩,建立品种改良示范基地200亩,辐射带动了栗农开展抚育管理。加大宣传推介,板栗加工企业库存产品销售得到有效解决,为今年提升板栗储藏加工量奠定了基础。四是推动毛竹产业提质增效。出台毛竹产业发展奖补办法,在张冲、青山等乡镇落实笋竹两用林示范基地建设1200亩,受理全县毛竹加工企业奖补申报25家,指导企业规范建立购销台账,安全有序生产,逐步做大做强产业规模。克服疫情影响,推动青山镇省级毛竹科技示范园扩建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完成80%以上。
12、进一步提升林业产业化水平。依托全县丰富的林产品资源和优越的生态环境,不断培育壮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指导培育东旭大别山科技、山美生物科技、齐远木业等13家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美源竹制品、同创山核桃、金果园果业等8家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复工复产,提升水平。全县上半年林业总产值可达22亿元,林业在山区群众脱贫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3、实施林业产业扶贫入户。完成了2020年全县林业种苗补助项目建设,安排产业扶贫项目资金246.5万元,在全县23个乡镇及县经济开发区的179个行政村,为5099户贫困户“四旁”栽植发展经济林产业,提供了油茶种苗78.65万株、山核桃种苗9.47万株,惠及贫困人口17792人。
14、扎实开展驻村扶贫和干部结对帮扶工作。每月组织召开1次以上脱贫攻坚工作调度会或工作推进会,学习扶贫工作论述,安排部署当月扶贫工作;及时组织干部按月开展2020年度进村入户结对帮扶,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成效。扶贫联系村顺利通过县脱贫摘帽审核验收。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改进扶贫工作作风,提高扶贫工作实效。
(五)严格履行防控职责,落实疫情防控举措
我市水资源丰富、河流众多。同时,我市又是洪水灾害多发、频发的贫困山区,长期以来,全市各级围绕安全水利、民生水利、生态水利建设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河长制”对我市而言,并不是一个新名词,我市从2013年开始率先探索推行河长制,将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全部纳入河长制,按河流流经区域确定实施市、县区、镇办、村(社区)四级河长制管理体系,对全市河流实行网格化管理,共落实河长2051名,网格长1993名;从抓宣传攻势、抓严打整治、抓长效机制、抓依法管理、抓重点突破等方面,建立河长制工作制度和责任体系,将河长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四年来的探索实践,各级河长职责得到有效落实,河流管护力度不断加大,综合整治得到加强,涉河管理总体达到可控状态,水质保护、河湖治理上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实现管河、护河、治河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收获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部分河流资源过度开发,少数涉河建设项目未批先建,造成了局部水体污染、生态破坏;公民护水意识还不够强,存在垃圾污水随意入河倾倒、排放的问题;执法管理还存在漏洞,力度不大,致使有些突出问题屡禁不止,阻碍了水环境的持续改善提升。究其原因,有我们一些地方思想重视不够、河长履职不够的问题,有我们工作中河道开发管理不到位、河湖治理不到位、河湖利用规划滞后的问题,也有“九龙治水”、“部门分割”的体制机制原因,倒逼我们必须要通过更强有力的改革,把“河长制”进一步深化、健全、完善,才能对症下药、解决问题根源。
中央决定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国家层面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要创新,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党的十以来,多次就河湖管理保护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要求切实树立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去年10月11日亲自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12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并召开了视频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今年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并召开了现场会全面启动和安排部署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建立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其他党政领导担任主要河流河长,省市县乡四级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江河库渠管理保护机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新河长制责任体系,部分省、市还探索建立了河长+河道警长工作机制。国家此次全面推行河长制,要求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是对新形势下河湖管理的新要求,可以说,全面推行河长制既是一项保护工程、发展工程、民生工程,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
我市河长制工作起步较早,有了一定的基础和成功经验,但与中省的新要求相比,还有差距,要把工作重点放在进一步深化和提升上,全力打造河长制的升级版。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关于河长制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新精神、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凝心聚力,合力攻坚,确保我市全面深化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二、扎实抓好河长制重点任务的落实
要按照新要求,紧紧围绕“保水质、保安全、促发展”,突出重点任务,全面深化河长制,努力实现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江河安澜、百姓富裕。
一要准确把握新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中、省关于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主要任务。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到2020年,全市河湖沟渠实现“六无六有”,即:无垃圾、无直排、无碍洪、无违建、无违采、无损毁和有堤防、有绿化、有景观、有制度、有队伍、有管护,使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污染得到全面遏制,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生态得到显著修复,从根本上维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按照《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要全面建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市、县区、镇办、村(社区)四级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机制,确保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每条河流、每个河段都落实河长,有人管、管得好。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中、省、市关于推行河长制的总体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夯实责任,明确任务,确保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落实到位。
二要认真履行河长职责。全市河长分为四级体系,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市级层面,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市委、市政府各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河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担任主要江河市级河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全市河长制工作。各县区要参照市上迅速建立县区、镇办、村各级河长制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分级分段深化落实河长制。按照中央“县级及以上设立河长制办公室”的要求,市、县两级都要设立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迅速搭建工作平台,组建工作机构,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长制网络体系,形成分段管理、分段考核、分段问责的工作格局,实现河长制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
三要创新执法监管机制。一直以来,水行政监管执法机制不健全,水利部门缺乏手段,联合执法缺乏长效机制。为全力强化水行政执法力度,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创新实行“河长+警长”制度,设立全市河道总警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公安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是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功能,重点是加强执法检查,强化与水利、环保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协作配合,完善执法联动、办案协调等工作机制。各县区也要相应建立“河长+警长”制度,强化执法监管,通过建立健全河道水域治安管理责任机制,全力为水环境治理保驾护航,营造依法管水、治水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要扎实抓好重点任务。坚持管理与养护相结合、治理与发展相结合,集中精力管好水、护好水、治好水、用好水。
一是管好水。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限制纳入、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科学编制河湖管理保护规划,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湖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统筹处理好上下流、左右岸关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促进河湖协调健康发展。要加强执法监管,严禁涉河违法活动,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监管,坚持长效机制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排污、设障、采砂、捕捞、侵占水岸线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江河生态环境的行为。近期,市水利、公安等部门要迅速制定方案,在全市开展一次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形成高压态势。
二是护好水。要加强水污染防治,以水质保护为重点,明确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要强化源头治理和生态修复,加大江河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禁止开发范围,实现江河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加强江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
三是治好水。要以项目建设为依托,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综合整治、病险库塘除险加固、小水重点县、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工程、防汛和水质监管信息化工程等水利重点项目建设,通过水利设施的全面治理,提升防洪保安和监管能力。同时,为水利产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建设提供保障支撑。
四是用好水。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兼顾,将水生态环境优势加快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充分发挥河道综合功能,将防洪保安与生态、景观、休闲、文化等社会化功能相结合,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湖城一体、一江两岸、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加快实施一批项目,大力开展江河绿化工程,打造水景观,精心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水利风景区,使河道成为一条安全线、生态线和风景线。要围绕改善民生、脱贫攻坚,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农村安全饮水等重点民生项目,特别是贫困村“千村千处”安全饮水工程,要按照计划,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能快则快,力争早实施、早见效。
三、建立健全河长制长效机制
一要健全责任体系。河长制的责任主体是“河长”,实质就是党政领导负责制。各县区要把实施“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来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四级河长制要求,及时将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单位、落实到部门、细化到岗位,把责任压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河长制办公室要做好河长制实施的牵头抓总工作,研究完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各项任务落实。成员单位各部门都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为进一步保护龙门滩水库水源地水资源环境,提升水库上游水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按照《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德政〔2019〕16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1.以保护水资源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为宗旨,结合畜禽养殖土地承载能力,落实禁养区禁养政策,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包括畜禽屠宰点)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50%的清退任务、9月底前完成80%的清退任务、10月底前全面完成清退工作,促进我县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切实保护水资源环境。
2.流域范围内的非禁养区,散养户生猪养殖数量不超过5头,家禽养殖数量不超过300羽、羊不超过15头,并采取圈养、粪污资源化利用、种养结合等生态养殖方式,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沼气池、三化池等环保设施配备建设,实现周边水环境达到地表水Ⅲ类以上水质标准。畜禽屠宰点做到污水不直排、废弃物不乱扔。
(二)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龙门滩水库上游涉及的龙浔镇、浔中镇、盖德镇、三班镇、龙门滩镇、赤水镇、国宝乡七个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全面负责辖区内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清退、非禁养区的生态养殖及畜禽屠宰点的规范化工作。
2.环保养殖原则。畜禽养殖实行无污染、无害化的环保养殖,发展“种养结合”农业生产模式,实现以种定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3.权属责任原则。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畜禽养殖场(户)是污染治理主体,承担治理责任,要切实做好污染治理。
二、职责分工
1.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畜禽养殖场(户)清退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分工、时间节点、推进措施等,并推动清退工作序时推进。清退方案应以正式文件形式,于3月31日前报备至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河长办。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对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场(户)(包括畜禽屠宰点)清理清退防疫等技术指导;配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清退工作。
3.德化生态环境局。对龙门滩水库上游乡镇交界断面及重点入河排污口水质断面进行监测;负责督促已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配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清退工作。
4.县水利局。配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对河道保护管理范围内乱建畜禽养殖场的现象予以查处。
5.县河长办。联合相关单位对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清退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县城市管理局。对城镇规划区内违法搭建养殖场所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配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清退工作,集中统一拆除违建养殖场(户)。
7.县自然资源局。对违法占地(林地除外)搭建养殖场所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配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清退工作,集中统一拆除违法占地(林地除外)建设养殖场(户)。
8.县林业局。对违法占用林地搭建养殖场所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配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清退工作,集中统一拆除违法占用林地建设养殖场(户)。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调查摸底(2021年3月底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进村入户,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辖区内养殖种类、数量、养殖规模等情况,并建档造册。龙浔镇、浔中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排查,禁止社区养殖畜禽,若有养殖的要及时清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将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清退名单(附件2)于3月31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县河长办。
(二)有序开展畜禽清退(2021年4月-10月)。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保质保量完成清退任务。农业农村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部门各司其职,联合开展执法行动,配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清退工作。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每月25日前将清退进展情况(附件3、4)报送至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县河长办。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部门要注意收集畜禽养殖场(户)(包括畜禽屠宰点)清退工作有关资料,建立“一场(户)一档”,于10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至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河长办。
(三)开展督查工作(2021年4月1日起)。每月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政府督查室、河长办对畜禽养殖清退工作开展督查。德化生态环境局每月对龙门滩水库上游乡镇交界断面及重点入河排污口水质断面进行监测并通报,若出现劣Ⅴ类水质,有关乡镇人民政府需在15天内完成整改,第一次经整改不合格的,由流域河长约谈镇流域河长,第二次整改不合格的,由县总河长约谈乡镇总河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畜禽养殖清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靠前指挥,全力做好本辖区畜禽养殖清退工作的组织管理,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推动,确保按时完成清退任务。
(二)扎实推进,确保进度。要树立风险意识,主动、提前分析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应对措施,明确应急预案,高效推进清退,且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途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畜禽养殖场(户)清退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答疑解惑、解决问题,最大力度争取养殖户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养殖场(户)主动退出。
(四)强化监督,严防反弹。按照《德化县农业局 德化县环境保护局 德化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德农〔2018〕145号)要求,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常态化推进关闭拆除、改造提升、资源化利用和监管执法的长效管理机制,严防复养反弹。
附件:1.德化县龙门滩水库上游涉及村庄汇总表
2.镇(乡)畜禽养殖场(户)清退名单汇总表
3.镇(乡)每月畜禽养殖清退进度情况表
4.镇(乡)畜禽养殖场(户)清退情况图表
附件1
德化县龙门滩水库上游涉及村庄汇总表
乡镇
村
龙浔镇
英山村、丁溪村、丁墘村、大坂村、高阳村、宝美村
浔中镇
浔中村、乐陶村、后所村、凤洋村、龙翰村、石鼓村、仙境村、祖厝村、石山村、土坂村、世科村
盖德镇
盖德村、下寮村、有济村、下坑村、福阳村、大墘村、上地村、吾华村、三福村、上坑村、林地村、仙岭村、凤山村、山坪村
三班镇
三班村、泗滨村、东山洋村、奎斗村、桥内村、儒坑村、龙阙村、蔡径村、锦山村、岭头村
龙门滩镇
硕儒村、苏洋村
国宝乡
国宝村、佛岭村、厚德村、格头村、上洋村
赤水镇
戴云村、东里村、苏坂村、猛虎村、湖岭村、岭边村、福全村
附件2
镇(乡)畜禽养殖场(户)清退名单汇总表
序号
村别
养殖场(户)名称
养殖种类
存栏
附件3
镇(乡)每月畜禽养殖清退进度情况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村别
养殖场(户)名称
养殖种类及存栏
清退措施
完成情况
清栏
拆除
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 填报人:
附件4
镇(乡)畜禽养殖场(户)清退情况图表
村别
养殖场(户)名称
清
退
前
照
片
清
退
后
照
片
县直有关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河长办,德化生态环境局。
抄送:市农业农村局,县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