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16: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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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按照抓基层、打基础,突出重点、攻克难点的工作要求,从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日常事务等方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20*年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县7个乡(镇)已经全部解决了司法所长配备问题,7个乡(镇)法律服务所已经争取县编制委员会给予核定编制,并纳入事业单位统一进行招考录用。到目前为止所有岗位已经招收就位。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两所人员已经全部得到充实。同时,我们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司法所、派出所、基层中心法庭“两所一庭”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协调、主动争取,花时间、花精力,切实抓好司法所办公业务用房建设。到目前为止,我县已列入司法所建设项目5个,已竣工4个,忙丙、军赛2个司法所正在做着项目前期申报工作,两个所新建项目已纳入2009年发改部门编报投资计划,目前已经批复可研报告,预计今年可以破土动工。在硬件建设中,我们还积极做好中央政法补助专款、装备项目的规划工作,申报装备项目,强化基层办公自动化建设的硬件施设投入,在第三期装备项目规划中,县局已经为各基层司法所列报配备了设备器材,并且现已经采购到位,有的司法所已经投入使用,极大改善了基层的办公条件。
二是按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框架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软件建设。各司法所制订了《司法所工作制度》、《岗位工作职责》等十二项管理制度。订制了司法行政徽章、牌子、公章标识,有的司法所还完成了政务公开样,承诺服务栏,法制宣传栏的悬挂公示上墙。基本达到规范化司法所建章立制的要求。为做好基层司法工作提供了有章可循的制度保障。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调处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我们以县城搬迁、土地征用、企业改制、矿山治理、山林水土、市场营运、民工工资等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领域和人民群众为重点,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把矛盾从事后处置转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首先,各级调解组织大力开展“我为和谐做贡献”的人民调解主题实践活动。按照每月一小查,每季度一大查的要求,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巡查,真正达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筑起“第一道防线”。其次是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的自身建设。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调整充分了乡村两级调解委员会。集送出去和就地等形式对部分乡村调委会成员进行法律文书、调解知识培训,搭建了人民调解网络,逐步提高调解队伍的自身素质。
(二)以认真抓好“五五”普法规划落实为龙头,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是认真抓好规划的中期检查督促工作。一方面我们遵照市委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市办公室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对乡镇和县直部门贯彻落实规划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指导。另一方面,我们充分总结经验,制作展牌,录制专题片,积极迎接市委检查组对我县规划的中期检查、考核。通过努力,我县贯彻落实规划的执行情况得到了检查组的肯定,顺利通过了市级中期考核验收。
二是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行业依法治理力度和法制宣传力度,狠抓禁毒防艾、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土地清理、环境保护、城建监察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在全县建立健全执法资格、执法公开、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全县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推进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三项制度”,政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在电视上公开承诺“三力”建设事项,同时,行政审批单位还认真清理了行政审批事项。
三是继续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突出普法主体工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县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普法办和乡(镇)司法所积极投入到“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六进”活动中,整个活动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将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培养,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懂法、守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推动全县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加强对青少年、中小学生、下岗职工和外来务工、返乡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用法的意识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普法和治理氛围。全县普法机关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联合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条街和“送法下乡”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紧紧围绕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林权制度改革和农村经营权证书补换发等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法律知识,法律服务及时送到基层老百姓手中。
五是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深入持久地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围绕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建设。我们认真总结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经验,积极扩大创建活动的范围。不断提高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到目前为止,全县71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已经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创建面已经达100%。
六是创新普法方式,强化普法学习考试。为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按照“三贴近”的原则,不断创新普法思路。全县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现代的传媒手段,电脑网络、手机短信、电视等宣传媒体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如县国土资源局的土地清理整治,县林业局开展的林业政策法规宣传。同时在今年全县首届民间民俗“阿数瑟”对歌会上,参赛宣传单位还把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排成象声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进行演出宣传,既活跃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又普及了法律知识。20*年,全县共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10场次,出动宣传车100多辆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展出宣传图片2000多余幅,解答法律咨询2000多人次,受教育人数达8万余人次。组织处级、乡科级和一般干部职工普法考试达5*0人。
(三)创新方法,完善制度,强化衔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围绕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实行全面帮教,重点监控,建立健全刑释解教统计台帐,对刑释解教“两劳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失控,不漏管,对履行效果不理想,思想波动较大,有严重重新违法犯罪侧倾向的人员纳入重点帮教视线。进一步完善县乡各级安置帮教机构的工作制度,强化预防、落户、接收、帮教四个工作环节。派出基层股同志参加省上举办的刑释帮教工作一整套软件运用管理培训,主动掌握两劳回归人员的基本动态,社会关系,宣传安置帮教政策,努力实现安置帮教工作“向一线延伸”。充分发挥帮教组织、社会志愿者和家庭亲属的帮教作用,开展“一对一”的社会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同时积极加强与劳动、工商、民政等刑释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和领域,使各项帮教政策、规定落实到位,解决回归人员的后顾之忧,体会到社会的接纳和温暖,杜绝因生计困难而重新犯罪。据统计20*年共有16名刑释回归人员,这16名人员都基本得到了安置落实,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脱管失控和重新犯罪现象。
(四)强化“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两大职能,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年,全县司法行政部门认真贯彻“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一手抓人民调解,一手抓法律服务。一是全县法律援助机构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宗旨,以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为目的,积极努力构建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工、青、妇等群团援助机构为辅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形成了以专职法律援助人员为主体、律师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密切配合,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网络格局和工作格局。二是广泛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援助。针对死刑核准制度改革,刑事指定辩护减少的实际,法律援助中心主动调整工作方法,积极克服办案成本增高,法律援助经费不足等困难,把法律援助案件由过去以刑事援助为主转向大量的民事法律援助,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实施办法,适当放宽援助条例,将农民工,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家庭虐待、遗弃等方面的案件纳入了援助范围,并极力主张以非诉讼的方式解决利益诉求,节约了司法办案成本,缓解减轻了审判机关的工作压力,促进了老百姓之间的和谐相处,收到了很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我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件,其中县法律援助中心38件,世安律师事务所承办8件,在这些案件中刑事案件34件,民事案件12件;写作法律文书38件。接待来信来访128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28人(次)。三是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活动,不断提高公证公信力,提高服务质量,拓宽证源,积极为群众服务。我县公证处公证员切实加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积极学习《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业务知识,年内派出2名工作人员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学习,建立和完善了公证公开的五项制度。同时充分发挥公证的“服务、沟通、公证、监督”的作用,坚持以高效、快捷、廉政为原则,积极拓宽证源,提高办证质量和服务质量,先后到南伞镇哈里村为当地群众办理了土地租赁合同公证,到军赛乡参加公路建设招投标等公证,为我县的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的公证法法律服务。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42件,其中,建设工程招投标公证9件,施工合同公证19件,申明公证4件,抵押登记申明1件,其它合同协议6件,公证收费2.48万元。除上述公证办证外,县公证处还接待群众来访4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90人(次),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家。四是积极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服务三农,为当地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充分发挥职能主导作用,为当地政府或乡(镇)企业担任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办理协助公证,见证服务,写作法律文书和办理有关非诉讼业务等,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各乡(镇)服务机构今年共办理出证254件,代书103份,接受法律咨询507人(次),诉讼3件,非诉讼12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9.5万元,业务收费3.68万元。五是抓合伙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自2004年5月我县成立第一家私营世安律师事务所以来,我们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执业监管指导工作,规范律师行为,强化执业纪律和执业操守,有一名副局长专门分管律师工作,使我们的律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出现因律师违规而被当事人投诉举报和社会反映的不良问题,律师事务所在不断扩大,健康发展。在抓好规范管理的同时,今年世安律师事务所还积极主动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省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增强了律师的职业教育和社会责任感。今年律师事务所还结合新的律师法修正案的颁布实施,组织律师和从业人员,对新法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按照《律师法》新的规定对世安律师事务所的改革提出了具体的改制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今年世安律师事务所共承办各类案件14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代书50份,解答法律咨询160人(次),业务费创收8.6万元,担任法律顾问1家。除此之外,世安所还积极响应县委、政府的号召,出资3000元支持我县泡核桃产业发展。
(五)认真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完成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
一是抓了机关作风建设。根据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我们及时调整了领导分工,首次实行了领导挂钩联系基层司法所制度,加强了对司法所的领导。同时我们加强了行政学习制度,实行领导带班每周一集中学习制度,转变了机关的学风,增强了机关干警的凝聚力、创新力和执行力;认真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并注重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全年共有5人参加了*省司法厅的业务培训,20人(次)参加了县内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再者,我们认真开展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三制建设,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修订了管理制度,印制了服务指南,建立了信息公开网页,按要求公开了单位的信息,并向社会公开了年内要做到的七项承诺事项,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积极服从服务于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年内共抽调35人次参加新农村建设、林权制度改革、土地纠纷处理、泡核桃种植、综治考评等工作,其中,抽调半年以上的8人。积极响应省司法厅关于机关干警到基层司法所顶班学习的号召,年内共抽调6人到6个司法所各顶班学习4个月。三是积极向地震灾区捐款献爱心,搞好扶贫挂钩工作。汶川地震发生后,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多次参加爱心捐款,共计捐款3110元,其中,78岁高龄的退休老干部、老党员李宗德,不顾体弱多病,妻子无固定职业,儿子下岗,毅然向地震灾区捐款500元,并主动缴纳了200元的“特殊党费”。我局音乐爱好者字少贤与*县音乐爱好者共同发起组织了以“地震无情人有情”为主题的赈灾义演,当晚筹集到善款27万余元,通过*县红十字会转交灾区。同时,我们积极做好扶贫挂钩工作,年内共向勐捧岩子头扶贫挂钩点、*铜厂精神文明挂钩点以及勐捧、南伞、*3个泡核桃种植点支持资金2.3万元,其中,世安律师事务所出资0.3万元。
(六)司法行政队伍不断壮大,实现了各个岗位不缺编,为全面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
1、送法进乡村
(1)、1月23日,区委、区政府组织司法局、文化局、科信局、卫生局、计生局开展迎新春“五下乡”活动。此次活动,区司法局选派了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为扎龙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做到送法到村,送法到户,向村民发放了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100问,并积极解答农民提出的有关土地承包、房屋宅基地等法律问题。
(2)、5月7日,**交警大队的民警在扎龙乡扎龙村举办了一次交通安全宣传大集。他们通过展示交通宣传图版、现场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收看交通事故案例光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等形式,使村民懂得遵守交通安全法与迎奥运展示鹤城农民守法、懂法的重要性。
(3)、区司法局还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开展“四个一”活动。首先发放了“致进城返乡农民的一封信”,向他们有关他们身边的宣传法律法规,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同时还发出问卷调查100余份,通过问卷调查,使我们掌握了我区外出农民工的基本情况,还了解到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以便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2、送法进社区
(1)、3月13日,依法治区办在龙华街道举办了第一期普法骨干培训班。这次培训班主要学习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及《“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为“五五”普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4月30日,区司法局局长尹延群同志又为龙华街道中东社区100多居民做了题为“为什么学法,怎样学法,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的好公民”的辅导讲座,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
(3)、5月12日,针对我区全面展开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区委、区政府于召开了以棚户区改造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会,邀请市检察院检察长纪少全同志做了题为《锤炼人生当好公仆》的报告,用典型案例对做人、做事、做官以及人生、人情进行了独到的讲解和剖析。为全体干部职工打了“预防针”,坚决避免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发生职务犯罪现象。
另外,我们还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之中,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还为所有动迁居民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区委、区政府排忧解难,当好法律顾问,为全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保驾护航。
(4)、6月4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与东湖街道东湖社区、通南社区、八里社区、自建一社区、自建二社区现场签订“法律服务进社区”协议,使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有了法律保障。
“法律读书角”是东湖街道“法律进社区”的宣传阵地,是为了丰富东湖街道社区读书社的图书内容,是东湖“社区读书社”的再丰富和再发展,“市民大课堂”是东湖“社区读书社向”进一步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的立体延伸,极大地增强了东湖街道居民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6月4日和10月9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园分别到东湖街道“市民大课堂”和北居宅街道“市民大讲堂”送去“百姓身边的法律”,深受市民欢迎。
(5)、9月26日,在光荣街道开展的“法律广场”活动中,**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光荣街道8个社区签订了“法律援助工作室共建协议书”。让法律援助工作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使社区居民可以足不出社区即能享有便利的法律服务,弱势群体也能及时得到法律援
3、送法进学校
(1)、3月26日,为了在学生中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维护平安**,龙华办事处聘请**交警支队的交警丛瑞同志到和平小学校为孩子们讲解交通安全知识,使孩子从小就树立了交通安全意识,160余名学生受到了教育。
(2)、5月27日,北居宅街道邀请**区消防科的杨帆同志到**区第二小学校讲解《消防法》的有关知识,受教育师生200余人,通过这次法制宣传,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
(3)、9月1日,**公安分局深入开展了以“法律法规进校园”为主题的法律宣传系列活动。26名校外法制辅导员结合日常工作中有关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多层面多角度向学生宣讲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通过设置宣传图标、分发宣传单、赠送《青少年常用法律汇编》等形式,进一步强化了法律宣传效果。开学期间,分局共在学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17场,教育学生6000余人,向学生发送法律宣传单2400余份,赠送各种法律书籍370余本,法律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开展了《律师法》宣传
2009年我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全区经济建设,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和促进和谐**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作用,较好地完成了2009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为创建“平安鹤城”和“和谐**”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现将2009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1、送法进乡村
(1)、1月23日,区委、区政府组织司法局、文化局、科信局、卫生局、计生局开展迎新春“五下乡”活动。此次活动,区司法局选派了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为扎龙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做到送法到村,送法到户,向村民发放了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100问,并积极解答农民提出的有关土地承包、房屋宅基地等法律问题。
(2)、5月7日,**交警大队的民警在扎龙乡扎龙村举办了一次交通安全宣传大集。他们通过展示交通宣传图版、现场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收看交通事故案例光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等形式,使村民懂得遵守交通安全法与迎奥运展示鹤城农民守法、懂法
的重要性。
(3)、区司法局还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开展“四个一”活动。首先发放了“致进城返乡农民的一封信”,向他们有关他们身边的宣传法律法规,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同时还发出问卷调查100余份,通过问卷调查,使我们掌握了我区外出农民工的基本情况,还了解到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以便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2、送法进社区
(1)、3月13日,依法治区办在龙华街道举办了第一期普法骨干培训班。这次培训班主要学习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及《“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为“五五”普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4月30日,区司法局局长尹延群同志又为龙华街道中东社区100多居民做了题为“为什么学法,怎样学法,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的好公民”的辅导讲座,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
(3)、5月12日,针对我区全面展开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区委、区政府于召开了以棚户区改造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会,邀请市检察院检察长纪少全同志做了题为《锤炼人生当好公仆》的报告,用典型案例对做人、做事、做官以及人生、人情进行了独到的讲解和剖析。为全体干部职工打了“预防针”,坚决避免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发生职务犯罪现象。
另外,我们还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之中,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还为所有动迁居民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区委、区政府排忧解难,当好法律顾问,为全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保驾护航。
(4)、6月4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与东湖街道东湖社区、通南社区、八里社区、自建一社区、自建二社区现场签订“法律服务进社区”协议,使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有了法律保障。
“法律读书角”是东湖街道“法律进社区”的宣传阵地,是为了丰富东湖街道社区读书社的图书内容,是东湖“社区读书社”的再丰富和再发展,“市民大课堂”是东湖“社区读书社向”进一步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的立体延伸,极大地增强了东湖街道居民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6月4日和10月9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园分别到东湖街道“市民大课堂”和北居宅街道“市民大讲堂”送去“百姓身边的法律”,深受市民欢迎。
(5)、9月26日,在光荣街道开展的“法律广场”活动中,**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光荣街道8个社区签订了“法律援助工作室共建协议书”。让法律援助工作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使社区居民可以足不出社区即能享有便利的法律服务,弱势群体也能及时得到法律援
3、送法进学校
(一)以普法依法治县为目标,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不断推进全民普法新进程
(二)以“平安”建设为中心,规范基层基础建设,大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我们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强化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职能,通过基层基础建设的深入开展,我们的人民调解工作、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出更为重要的作用。2、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人民调解工作迈出新步伐。 突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在维护稳定中的作用,强力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在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充分发挥各级调委会的职能作用,以“纠纷有人调处,纠纷调处有场所,调处人员有经费保障”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发展。县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强基础、带队伍、建机制、抓落实、促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实现了“三突破”(即规范化建设、制度化建设、责任落实取得新突破)。近年来,由于我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治安、刑事案件逐年下降,群体性上访减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增强。全县82个调委会中已100%的调委会达到规范化标准,按“六有”、“六统一”(标牌、印章、调解室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四落实” (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工作报酬),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作用,采取一室多用的方式,在村委会设立了调解室,让村级有了调解地点。积极探索构建了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促进了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的优化组合。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广大律师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法院、检察院、交警、司法所为工作平台,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起了上下贯通,左右相连,互相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强化了调解工作合力,降低了法院、检察院的案件压力,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诉讼成本,“联动调解”所代表的文明、高效和理性、平和的矛盾纠纷解决模式,把社会主义道德观念不断灌输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头脑中,使人民群众自觉而积极地按照公认的社会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从而推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五年来,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059 件,调处5059件,成功4956件,成功率为98%。为的跨越发展营造了和谐的法制环境。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县呈现出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1 (三)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发挥服务助推作用,全面开拓和规范法律服务1 2 (四)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障,提高机关效能,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服务新形象
五年来,我局结合在全区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执法执纪的能力,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工作良好形象,全面地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一是严格坚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注重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抓落实出成果的能力,抓稳定促发展的能力,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驾驭全局、解决复杂问题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以岗位、职责、业绩为重点,深化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工作,完善考评的办法和程序,保证绩效考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按照教育培训的规划要求,以提高素质、培养能力、运用实践为目标,以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风范为重点,强化司法行政队伍专业知识、法律应用、管理技能、规范执法等方面的培训。
三是以服务效率、敬业精神、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职业道德风范等内容为重点,深入开展局机关公务员的岗位练兵活动。抓好机关每周五下午学习日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举办各种系列知识讲座,不断提高机关公务员理论素养。加强机关和谐文化建设,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知司法、想司法、爱司法、强司法”的浓厚氛围。
五年来,我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与困难,一是普法力度还有待加大。外来人口流动性大,基层普法人员少,各项任务较重,力量有限,普法难度较大,普法教育亟待加强;二是司法所的办公用房与上级的要求和实际需要仍有较大差距,司法所的人员配备仍显不足;三是经费短缺,基层司法所无专项办公经费,联动调解经费迟迟不能到位;四是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还存在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这些都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我们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2012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二)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普法教育的影响和效果不断提高。
2012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检查验收之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县司法局普法办在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下组的领导下,早谋划、早布置、早落实。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了“五个一”的工作任务(一个展室、一台晚会、一盘汇报光碟、一本资料汇编、一份自查报告),顺利的迎接了省州级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州级考核分为94分(满分为100分,州级检查考核组考核分为95分,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考核分为5分)。受到省州领导的好评。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普法普及率达100%;企事业单位职工普及率达100 %;在校学生普及率达100%;农民、居民普及率达98 %。经过县“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对全县 10个乡(镇)、91个单位部门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合格率达100%。
(三)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取得新突破(四)以规范法律服务队伍执业行为为抓手,突出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五)积极落实帮带制度,深入扶贫挂钩点开展帮带
2012年,司法局派一名新农村指导员长期在北甸村指导创先争优工作,努力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方便挂钩村党总支开展活动,我局为挂钩点总支活动室配备了一套办公桌椅和乒乓球桌,解决“民族团结、民主法治试点村”工作经费9000元。
三、“十二五”期间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县的司法行政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目标,找准突破口,建设新平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为建设“平安和谐”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1、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确保在重点层面的宣传教育上有所突破。要推进法律进社区(村)、,切实加强城镇居民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律进机关,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面,加强法律进寺庙、进工地、进集市的宣传活动。
2、深入推进法治县城创建工作,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要继续推进依法治县、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全县各项工作的法治化。
3、大力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丰富传统宣传手段,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加强法制文化建设。切实加大大众传媒法制宣传力度,创新和丰富网络法制宣传。同时,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好专项法制宣传教育。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的工作,积极倡导和推进法制宣传志愿者活动,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面向基层社区、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二)围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做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
1、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工作,完善考核、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强基础档案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为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造条件。争取县社区矫正培训中心及10个乡镇两劳刑释、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列项并完成建设。
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开拓人民调解格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重点加强企(事)业、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进一步提高调解队伍素质,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的,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要对社会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早解决,实现矛盾纠纷的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97%和95%以上。要继续加强“联动调解”工作,拓宽调解格局,力争将行政调解、治安调解、行业调解纳入“联动调解”体系中,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
3、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全力解决好特殊人群帮教管理问题。加强安置帮教基地的深层次建设,提高基地的利用率和影响力。深化人文帮教举措,对有困难的归正人员实行帮教管理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提高帮教工作实效。同时,要做好社区矫正的准备工作。
(三)围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大力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
1、认真贯彻《律师法》,推动我县律师事业的发展。要进一步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律师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深化对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加强对律师行业进行政策指导、机构管理、人员管理、执业活动监督和业务指导,为律师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律师主动关注研究社情及社会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出参谋助手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涉法工作网络,延伸服务触角,在工会、农民工维权中心等重点部门建立律师联系制度。
2、继续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推进公证工作的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公证法》,加强公证窗口建设,继续开展党员服务窗口工作,提高公证服务质量,保持公证工作全市领先水平。
3、提高全县法律援助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数量和质量并举,管理和服务并行,发展和规范并重,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要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依托,动员组织法律援助队伍积极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要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全各项制度和工作纪律。要重点加大对各类特殊群体的法律教育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提高困难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4、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抓好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做好卷宗、档案的规范统一,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管理,规范服务,深入挖掘基层法律服务所在疏导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5、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人民群众和各类经济组织提供及时周到的法律服务。为法律服务完善基础设施,争取完成县法律服务中心2402.8平方米建设任务。
(四)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班子、队伍教育,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
1、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2、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制度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贯彻落实,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研,抓好各项工作督促落实。
4、开展经常性的政治学习教育活动和业务培训工作,大力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好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建立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5、以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
四、2011年工作安排
结合实际,在2011的工作中,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将以科学发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的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在自检自查和省州提出改进意见的基础上做好查缺补漏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和表彰。“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后,重点做好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以经验交流为主要载体,做好总结表彰工作。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启动工作。在吸取“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前谋划“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的前期工作,做到早谋划、早宣传、早准备。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优势,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将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消化处理在基层,筑牢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全面完成司法所建设任务,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软件和硬件全面达标。加大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