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工作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2-11-22 20: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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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工作方案

篇(1)

考核评优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直接领导下进行。经研究决定,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考核评优的具体组织工作,名单如下:

主任:李云龙

副主任:刘世昌

成员:周明侠甄洁洪张世英周执前夏湘远

敖洁文李海鹏舒欣蒋宏伟许艳文

各系部处室成立相应的考核工作小组。各系部由系部主任牵头,成员包括党总支书记、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机关处室由部门负责人组织考核;各系部处室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于200年12月29日前报考核工作办公室。

学生代表由学生处会同校团委及各系部共同确定。

二、考核的原则

(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考核工作必须做到科学设计考核指标体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考核条件公正、考核程序规范、考核结果公开。

(二)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

一方面要做到严密、规范,防止弄虚作假和搞形式、走过场,另一方面要做到科学合理、利于操作。

(三)注重实绩、分类管理的原则

工作业绩是考核中最重要的内容,教职工的品德、能力、工作态度、出勤情况等最终都会通过工作业绩即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反映出来,因此,必须重视业绩考核。同时考核必须注重分类管理,要与岗位聘任相结合,根据不同类别人员岗位的变化以及岗位职责的调整,充分考虑考核人员的岗位职责、承担的任务(含临时性任务)、工作目标、聘约规定等,并对此采用相应的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三、考核的范围

考核分为部门考核和个人考核两个层次来进行。

(一)部门考核是指对对全校各系部处室的考核以及对各系部处室中层班子的考核。

(二)个人考核对象为我院全体在岗的教职工(含非在编聘用人员),包括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及其他教辅人员。

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自费出国留学半年以上人员;

2.当年因病(公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3.待岗人员。

四、考核的内容

集体和班子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各单位思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情况和工作业绩情况

个人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一)德,主要考核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水平和道德品质,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活动的情况;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情况;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作风、事业心和责任感的情况以及是否实事求是、廉洁自律、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等情况。

(二)能,主要考核教职工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和知识更新情况。包括熟悉本职业务、技术的程度,调查研究、分析判断、开发创新、综合概括的能力,组织领导、协调关系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处理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三)绩,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根据人员分类考核的原则,各类人员在业绩考核上有不同的侧重。对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考核教学、科研的成绩和贡献;对行政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完成本职工作的质和量,是否有创新和开拓性工作成果等。

(四)勤,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包括工作是否积极主动,责任感是否强;是否勤于学习和钻研本职业务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是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五、考核的方法

(一)部门考核办法见《长沙学院200年度先进集体评选办法》,中层班子考核办法见《200年度中层班子和处科级干部考核工作方案》。详见附件。

(一)个人考核的方法

1.采取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上级领导考核与群众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德、能考核以定性考核为主,勤、绩考核以定量考核为主。

2.个人考核按职能和岗位进行分类考核,每类人员由相关业务部门制定考核细则,按不同的评价指标进行考核。详见附件。

3.个人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得分为90分以上;“称职”分数为89-71分之间;“基本称职”分数为70—60分之间;“不称职”分数在60分以下。考核结果登记表必须明确其考核等级,但新分来的应届毕业生,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学生专职辅导员评定“优秀”的比例最高不超过20%,其他各类人员评定“优秀”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5%。

4.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双肩挑”人员按所在管理岗位进行考核。

5.凡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等级,待问题查清后再确定。

6.本年度晋升职务(含党内、行政、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的人员,均按相应职务参加年度考核。

7.个人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结果定为“不称职”。

(1)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人员;

(2)不服从组织分配,拒不接受组织分配的任务,不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

(3)擅自外出经商、兼职、兼课,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人员;

(4)截留私分应上缴学校的款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者;

(5)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受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者;

(6)受党内警告处分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一年者;

(7)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者;

(8)工作严重失职或出现严重责任事故者;

(9)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以上,或者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

(10)有严重弄虚作假情节或借机打击报复他人者;

(11)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规定,在学校造成恶劣影响者;

(12)违反教学管理规定,发生严重教学事故者。

六、考核奖惩

(一)部门考核结果是评定先进集体的依据,对于考核“优秀”的部门,授予“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

(二)个人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者:

1、按学校有关规定兑现全额岗位津贴。

2、具备在本岗位继续受聘的资格。

3、考核为“称职”及其以上者,可以参加正常的职务晋升和工资晋级。

4、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学校给予通报表扬,颁发“先进工作者”证书,并颁发奖金。

(三)个人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者:

1、扣发当年岗位津贴的5%。

2、在下一个年度聘期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不得享受年终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四)个人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

1、扣发当年岗位津贴的20%。

2、在下一个年度聘期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不得享受年终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篇(2)

严格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干部管理,实现平时考核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干部职工实施过程管理和科学评价,以转变机关作风、规范干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不断激发干部职工活力,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真正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优秀队伍。

二、量化考核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简便易行的原则。以国家、省、州、县关于干部职工管理的法律法规为根本依据,坚持程序规范、公开公正、科学合理、简便易行,避免过程繁琐、厚此薄彼。

(二)坚持注重实效、客观公正的原则。量化考核重点在于考核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量化考核与领导评鉴相结合、量化考核和年底目标考核相结合,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三)坚持分级分类、科学考评原则。按照不同岗位职责、不同职务层次的特点合理量化考核指标,提高考核的科学化水平。

(四)坚持奖优治庸、稳步推进原则。通过开展量化考核工作,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指导和管理,约束干部日常行为,结合运用奖励惩戒等措施,激励干部职工切实转变作风,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工作落实。

三、量化考核范围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体在岗在职干部职工。

四、组织机构

为全面推进我镇量化考核工作任务落实,成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职工量化考核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由同志兼任考核办主任,负责处理考核办日常事务。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制定量化考核实施方案,细化量化考核指标。

2.督导检查,随时抽查、定期检查相结合,促使干部职工切实转变作风,顺利完成本职工作。

3.收集平时考核资料,做好考核实录,并根据实录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审定考核等次。

4.严格考核程序,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量化考核按照周、月、季、年考评方式进行。

周评定。每周由干部职工填写《周考评表》,一般干部职工由各股室长进行初步评定后,再由分管领导进行评定并签字;各股室长由分管领导进行评定并签字。考核办负责收集汇总《周考评表》。干部职工在填写《周考评表》时,应将本周《工作日志》作为附件,一并交由分管领导评定签字。每周召开工作例会。

月考评。每月末,由考核办撰写月小结,由分管领导综合当月干部职工表现情况并结合周考评情况评定干部职工每月等次,对于评定等次为不称职的,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月考评等次应于次月初进行公示。每月召开干部职工大会。

季小结。每季度末,由考核办结合月考评情况,撰写季度小结,整理本季度干部职工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由领导小组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

年总结。干部职工年末评定得分由每月平均得分确定。每年度末,由考核办结合月、季考评情况,撰写全年总结,整理本年度干部职工存在的问题,并在干部职工年终大会上通报。

(二)考核项目

量化考核设立基础分值和加减分值,其中基础分值为100分,其中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80分—94分为称职,70分—79分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下为不称职。

基础分值项目。以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公共职责完成情况为依据,重点考核干部职工思想作风、日常表现中的尽职尽责、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性工作目标、工作效率、出勤情况、公共职责完成情况等内容。

每月月末,由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人员基础分值项目中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工作量、工作完成情况等内容进行评定,由考核办对全局干部职工出勤情况、公共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评定。

加分项目。一是因工作出色,被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2分、被州委州政府或省级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8分、被县委县政府或州级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被县级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3分,以上加分项以各级、各部门正式文件为准,并在年终评分中予以体现,其中个人通报表扬事项给予个人加分,集体通报表扬事项给予涉及股室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加分。二是干部职工当年未休或未休够年休假的,按照未休假天数每天加1分进行计算,并在年终评分中予以体现。三是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县级各部门及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如文体活动、知识竞赛等,每次加1分,并在年终评分中予以体现。当年加分项目累计最高加分为30分。

扣分项目。一是因干部职工主观原因导致工作被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2分,被州委州政府或省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8分,被县委县政府或州级部门通报的批评的每次扣5分,被县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上述扣分项以各级、各部门正式文件为准,并在年终评分中予以体现,其中个人通报批评事项给予个人和分管领导扣分,集体通报批评事项给予涉及股室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扣分。二是因为干部职工履职不力,但未达到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程度的,由各分管领导在月考评中酌情扣分,具体见月考评表。三是干部职工因私事在年休假范围外多请假的,按每天1分给予扣分,并在年终评分中予以体现。当年扣分项目不设上限。

篇(3)

一、指导原则

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做到动真碰硬,不隔靴挠痒,不仅要查工作进度,而且要查不落实背后的干部作风,严查不落实的事,重查不落实的人,从而在全乡上下形成人心思齐、人心思上、人心思干、人心思快的浓厚氛围。

二、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冬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有。

三、督查工作内容

(一)围绕重点工程建设展开序时督查

全年紧紧围绕《南蔡乡2012年重点项目推进计划》的事项和内容进行督查。坚持实事求是查实情,说实话,谋实策,及时、高质量地完成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适时对建设项目情况进行通报。

(二)围绕目标任务展开常规督查。

按季度对与党委、政府签定目标责任状的单位、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对个性目标逐项督促检查和总结分析,并对上季度暂未完成工作以“回头看”形式进行督查;对为民办实事项目,年初以文字和图片资料等形式登记好项目地址、现状等基本情况,与年终的情况形成对比的方式实事求是地把为民办实事的项目督查严、考核实;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真正做到各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通报。

(三)围绕领导批示件展开重点督查

高度重视领导批示件的办理,不断加大问题解决力度,提升办理质量和效率。领导交办的督查事项,督查办公室坚持做到批则必查,查则必清,办则必果。同时,在督查过程中,讲究速度和质量,对督查中所反映的问题,按照领导批示要求认真办理,对能及时办结的绝不拖拉,对未能办结的及时报告进展情况、未完成原因及建议措施。

(四)围绕作风建设展开效能督查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首先从政府院内做起,对会议、请销假、用车、餐饮、文印、购物等严格规范制度,确保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全力打造低成本、高效率的政务环境,同时对窗口单位执行禁令和上下班、中午饮酒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督查,对违规违纪按查实待岗处理。对单位财务、村居财务加强管理,从源头把好反腐关口,切实通过强硬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推进工作落实。

篇(4)

根据我校本年度考核工作实际,须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确保考核评奖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以肖桃为组长,龙太生为副组长,宋贻莲、彭万秀、吴玉蓉、王利进为组员的考核评奖领导小组。

二、考核评奖对象

凡2006年度在我校工作的教师(包含病休、内退在内)、新分配的教师只写评语、不写结论。新调进的教师按前15名计算。

三、政策性规定

参照市教育局(200)36号文件“200年度考核评奖工作的几个政策性规定”执行。

四、考核办法

1、程序:按“个人述职——群众互评——领导小组测评——专家考核小组考核测评——结果反馈——公示考核优秀人员名单”进行。

2、评分办法:个人总得分=群众得分20分+领导小组测评15分+考核组考核测评65分。(优秀人员则按11.5%比例计算,并根据初、中级求出)四舍五不入。

3、考核评价依据:200年初通过的“学校年终目标管理细则”或《吉首市教师年度考核评分细则》的规定考核。

五、具体实施时间

12月8日(周五下午):①传达文件精神。②组建考核领导小组。③群众推荐选举产生专家考核小组,并报市教育局。④下发考核,考评表及细则。

12月9日至10日教师写个人述职,并填写好年度考核登记表(初级一式二份中级一份);

12月13日下午1:00:教职工述职并互评;(包括在会后上交表)

12月14日上午10:30:教师上交自评表,下午1:30专家考核小组组织考核,15号反馈。

12月18日—19日:公示考核获优秀人员名单;

12月20日—21日:获优秀人员填表,记功人员书写典型材料,上午11:00上交。

12月22日:整理考核资料,上报各种材料。

六、具体工作安排

1、教师出勤核对,各种材料提供:龙太生负责。

2、教师教学成绩、获奖核对材料:宋贻莲负责。

3、考核的各种表册:①群众互评表;②领导打分表;③考核登记表;④汇总表;⑤自评表:黄丽辉负责。

4、材料打印输机:张爱军负责。

5、所有材料的审核(优秀人员记功人员)把关:肖校长、龙太生负责。

七、强调的几个问题

1、所有提供的材料和本人的工作实绩必须是客观实际的,不能弄虚作假,也不能借这次考核机会报私仇、泄私愤,一律要以公平无私的态度对待这次考核评奖工作。

2、切忌抱着与己无关和无所谓态度,随便给人家打分或一律同等分数记分,即要大公无私、坚持原则,又要关心爱护他(她)人,公平客观地对待每个人的工作实绩。

篇(5)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要求,遵循实事求是、合法公正、奖惩结合的原则,以规范行政执法、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切实促进依法行政,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评议考核范围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含实行垂直管理的各行政执法机构),以及其它区政府所属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以下简称被考评单位)。

三、评议考核内容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定规定;

(二)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三)适用执法依据是否规范;

(四)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五)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

(六)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情况;

(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

(八)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九)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情况、有否不作为情况;

(十)行政执法机关法制机构履行执法案件审核职能的情况。

考核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制定。

四、评议考核方式

评议考核采取日常考评方式,最后成绩由日常考评成绩累计形成,实行百分制量化。日常考评主要采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选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素质测试、对行政执法情况实地调查、抽查有关执法资料及执法档案、查处行政执法案件以及社会评议等方式进行。

篇(6)

二、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奖励标准

一综合奖

未完成指导任务的行社,1完成指导任务奖。2011年全市新增融资总量指导总任务为12亿元(比年初净增额其中:农发行0.6亿元(商业贷款)工行2.00亿元、农行2.00亿元、中行2.00亿元、建行1.50亿元、邮储银行0.50亿元、农信社2.50亿元、赣州银行支行0.5亿元、赣商村镇银行0.4亿元。对完成指导任务的行社各奖励1万元。按5000元标准奖励。

对市人行、市银监办各奖励3万元,2市人民银行、银监办负责指导、督促各金融机构完成指导任务。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011年新增融资总量合计完成指导总任务12亿元以上。若指导总任务未完成,每低于指导总任务10个百分点,各少奖励2000元,若超额完成指导总任务,每高于指导总任务10个百分点,各多奖励2000元。

二单项奖

每提高10%增加万分之一奖励:市新设分支机构无上年贷款基数的金融机构,其贷款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按万分之三比例奖励。1新增贷款(净增额奖。2011年总额存贷比比2010年总额存贷比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的行(社)对其新增贷款按新增额的万分之三比例奖励;2011年总额存贷比比2010年总额存贷比下降的行(社)对其新增贷款按新增额的万分之一点五比例奖励;对2010年总额存贷比已超70%含70%行(社2011年总额存贷比维持上年水平(或略有上升),其新增贷款按新增额的万分之三比例奖励;对存贷比比上年提高10%以上的行(社上述标准的基础上。

按贷款额的万分之五比例奖励;对单个工业企业项目新增贷款在500万(含500万以上的行社,2重点项目贷款奖。对市政府指定的重点项目一次性贷款在5000万(含以上的行社。按新增贷款额的万分之五比例奖励。

3按新增额的万分之五比例奖励。困难群体贷款奖。对发放下岗职工再就业贷款、助学贷款、小额救灾农贷的新增贷款。

4进度奖。完成全市全年新增贷款计划任务的基础上;三季度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指导任务80%含80%以上的新增贷款奖励比例增加1个万分点。

5分别按融资总额的万分之五比例奖励。金融市场融资奖。对帮助企业进入金融市场进行债券或其他方式直接融资的主办行和牵头行。

6新设分支机构奖。市内银行机构在市每新设一个分支机构和二级机构或相当于二级分支机构的网点的对市人民银行、银监办和对应的银行机构各奖10000元;市外银行机构在市设立机构的对市人民银行、银监办和对应的银行机构各奖20000元。

第1条与第234重复的参照第234条执行。7单项奖不重复计奖。

三、奖励对象

篇(7)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为:营造林建设,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林政资源管理,湿地资源保护。

三、考核标准

营造林考核标准按照《省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林办业〔〕9号)的相关规定。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考核标准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林业工作的意见》(启政办发〔〕105号)的有关要求。

四、考核实施

各镇乡(园区、部门)要将市下达的营造林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到地块,并报市农委备案。考核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各镇乡(园区、部门)自查自验后,申请市政府组织验收。

(一)验收申请。各镇乡(园区、部门)应在自查自验的基础上,于2012年5月25日前向市政府书面申请验收。书面材料须将造林小班标入1:10000地形图;新增四旁植树数据细化到村;林业重点工程验收须提供相关台帐资料。逾期未按要求上报材料的,视作未完成任务。

(二)组织验收。市政府于2012年6月底前组织验收。成片林、四旁植树验收根据省相关规定计算造林合格面积。林业重点工程验收由市农委、财政局联合制定具体验收细则,并组织验收。

五、补助办法

(一)成片林建设

对完成市下达任务的,按每亩150元以奖代补资金补助;没有完成任务的,每亩补贴标准按实际完成面积的比例下降。

(二)重点工程建设

1.骨干河道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由政府承租土地的骨干河道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市财政按照每年800元/亩标准支付土地租金,赔青费200元/亩,租期共为10年,苗木种植费400元/亩给予镇乡补助。

2.农村道路绿化示范工程。对完成市下达任务的,且成活率达85%以上的植树路段按每公里6000元给予补助;没有完成任务的,每公里补贴标准按实际完成路程数的比例下降。

3.省级村庄绿化示范村创建工程。对符合创建标准,确定为省级村庄绿化示范村,且过市验收的,给予每个绿化示范村7万元的补助。

4.绿色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工程。对符合创建标准,确定为绿色现代农业园区的,并过市验收的,给予每个园区3万元补助。

5.优质苗木基地工程。今年在高速公路、省道、县道两侧新增的优质苗木基地,连片100亩以上,经验收合格,每年给予每亩300元的补助,连续补助3年。

6.林农复合经营工程。对达到种植要求,保存率在85%以上的,给予每亩300元补助,分两年付清。

篇(8)

1.2完善目标管理体系。公司制定年度经营目标和阶段工作目标,通过逐级分解展开实施,必须有相应的配套考核体系。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部门工作的考核,以及对总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非生产人员的考核。

3考核原则

3.1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为依据,按照岗位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

3.2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

3.3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就考核结果及时沟通。

3.4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

3.5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考核组织

4.1公司成立考核小组,对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分管副总、总经办和人力资源部组成。考评结果由总经办负责汇总,人力资源部根据考评结果核定部门绩效。

4.2各部门长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工作,于3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考核方式

5.1采用月度考核制,每月对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

5.2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部门整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部门进行考核。

5.3部门考核:以公司下达的月计划和部门职责为考核内容,月终由部门长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小组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定考核结果。

5.4员工考核:由部门长根据各岗位特点制定考评细则,。部门负责人直接考核人数超过8人的,可指定人代为考核,再签批。

5.5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员工考核的过程和结果有监督权。员工对考核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投诉,由人力资源部调查后裁决。

6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6.1部门绩效考核。

6.2部门负责人考核内容:工作目标与关键指标考核结果(取百分率)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取百分率)相乘,得当月绩效分配系数,。

6.3员工考核内容:要求各部门针对岗位特征定出量化考核指标,并将考评标准告知本部门员工。

7考核程序

7.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长提交工作报告,作为月度考核依据。

7.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报告、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打分并签字。

7.3各部门考核表打分完毕,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7.4各部门长每月26日向公司考评小组交月度工作总结,作为部门月度考核依据。

8考核注意事项

8.1员工考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每次考核时,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必须与被考核者进行至少一次的沟通。部门考核由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并进行相关沟通和统计工作。

8.2每月30日前,各部门将员工考核表、总经办将部门考核表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完成对数据的统计。

9考核结果处理

9.1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9.2年度综合考核为“不合格”者,予以降级、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

9.3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且无“不合格”记录者,晋一级。

9.4职等五等以下员工,连续五年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者,晋一等。

10考核责任

10.1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内上交考核表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每延误1天,减发考核者20%的绩效工资。

10.2考核者应对被考核者作出公正评价。若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减发考核者20%的绩效工资;考核者一年内累计失误3次者,视同失职处理。

篇(9)

考核内容:以考核对象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办法和程序

1.领导班子及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领导班子撰写述职述廉工作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考核履职情况及工作成效,做好年度总结,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填写《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公示表》,并于召开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大会前5天上传局OA。召开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大会(各项准备工作在12月24日前完成,民主测评大会初定12月25日),参会对象为机关全体公务员、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执法支队副大队长及以上。

2.除县处级领导干部以外的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由本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总结,并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附编工作人员填写《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正科职干部的民主测评在县处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上一并进行。副科职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由局机关党总支组织进行。

3.执法支队参公人员的考核。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考核由执法支队根据考核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涉及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公益性岗位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4.考核等次确定。在个人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分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平时情况和民主测评情况,按照比例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根据分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由局考核委员会汇总平衡,报局党委研究确定,定格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局OA网上公示。最后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由本人签署意见。

5.民主测评结果运用。机关科级以上干部总体评价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应当视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总体评价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2/3,要分析原因,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者组织调整。

三、相关事宜

1.根据《市县处级干部学习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市科级公务员能力培训学分制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县处级干部每年参加不少于5次“菜单式”选学讲座,累计应完成学分制考核内容规定的28个学分,对达不到学分要求,未完成年度学分要求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科级公务员每年应累计完成24个学分,对未完成年度学分要求的,或未通过脱产培训、必须科目考试不合格及“菜单式”选学未满3次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补学后完成学分的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机关工勤人员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需附说明材料。

3.“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在职在编)的15%以内,“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中合理确定。优秀等次人数比例不得在不同编制内混用。2013年度受到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或部、省级主管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或2012年度市委、市政府授予作风效能建设优胜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20%,可在12月10日前汇总至纪委监察室。

4.借用人员按工资关系参加原单位考核,考核等次确定应征求借入部门(处室)负责人的意见(指办理正式借用手续的)。

5.当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予以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记三等功一次。

6.对公务员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处理。

篇(10)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办公室,张仕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阳富同志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领导考评和群众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平时工作与期末考评相结合。

4、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年度考核与目标管理、党员民主评议、年终工作总结、评先选优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依据及评优标准

1、根据省组通[200]127号、黔人通[200]132号、仁组通[200]45号、仁人培[200]06号文件和《仁怀市教育局关于20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

2、根据仁组通[200]45号和仁人培[200]06号文件精神,优秀人数按参加考核人数的12%以内,我校优秀人数为12人(市招人员单独计算)。

3、凡本年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且无其他过错行为的,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本单位比例。

4、已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等次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考核程序及评优办法:

1、教师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根据仁人培[200]06号文件要求,教师考核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采取高层领导、中层领导、群众测评相结合的方法测评,校长办测评占总分50%,中层部门测评占总分30%,群众测评占总分20%,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教师三层考核得分情况予以认定考核等次。

3、测评办法:①教师填写群众测评表,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群众测评结果。(每位教师在群众测评表中填写12位优秀等次教师名单,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测评结果,提交优秀等次得票前15名教师名单交考核领导小组)②中层部门填写教师测评表,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中层测评结果。(每个部门在测评表中填写12名优秀等次教师名单,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测评结果,提交优秀等次得票前15名教师名单交考核领导小组)③校长办提交优秀等次12名教师名单交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④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三层考核结果提交考核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教师三层考核得分综合评议,确定教师本年度考核等次。

五、工作日程安排:

1、200年12月25——26日:成立学校200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2、200年12月26日:办公室到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科领取个人年度考核表。

3、200年12月26日—30日:组织全校教师学习上级文件和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听取教师意见,修订学校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4、200年12月26日—30日:报送学校考核小组名单及工作方案到教育局人事股,教师填表,交表。

5、200年12月29日:群众测评。

6、200年12月30日:汇总群众测评,中层部门测评。

7、200年12月31日:汇总中层部门测评,校长测评。

8、200年1月4日——5日:考核领导小组汇总评价,确定教师年度考核等次。

9、200年1月8日—12日:公示考核结果

10、20年1月10日:教师签定考核意见意见,收交优秀等次教师《年度考核记实手册》。教务处提交200年度各季度教师出勤情况。

11、200年1月11日——12日:制作《仁怀市实验小学教师200年度考核(高层领导、中层领导、群众)量化测评汇总表》。检查优秀等次教师《考核记实手册》。填报《20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等次对应表》、《仁怀市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汇总备案表》、《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表》、《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表》。撰写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12、200年1月12日:复查各种表册,领导签署意见。

13、200年1月12日:送交各种表册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14、200年1月14日:送交各种表册到市人事局审核。

六、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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