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20 12: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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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1)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幸福”的总体目标,按照“巩固、提升、精细化”深化年活动的要求,以打造“最干净城市”为抓手,突出治理城乡环境卫生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整治标准、推进长效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促进全区城乡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整治提升内容、时限及责任分工

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准备阶段

1.对全区范围内的所有积存垃圾,特别是城乡结合部、镇、村垃圾管理的盲区和重点地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根据排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标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2.根据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区关于规范建筑渣土处置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

3.制定出台对镇、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4.提高城乡结合部和镇、村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在现有体制基础上对人员配备、机械车辆配置及垃圾箱等环卫设施的设置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长效管理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5.对漫泗河村南、东四路南段南沣村等处常年积存的建筑垃圾堆制定绿化等整治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6.对老张南路沿线积存垃圾、乱堆放等情况,制定综合整治方案。(责任单位:南定镇、傅家镇)

7.对辖区村内现有保洁人员、机械车辆、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情况调查摸底,提升保洁标准,加大环境卫生巡查力度,严格奖惩到位。同时,对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积存垃圾进行排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8.对辖区内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积存垃圾排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集中治理阶段

1.按照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区范围内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治理。对102省道杏园街道办事处商家村东侧、102省道杏园街道办事处上湖村东边路北侧、房镇镇小高村滨博高速桥下、中埠镇张皇路张家村和国家村沿线等处的生活垃圾堆和建筑垃圾堆进行重点治理,并确保不反弹。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2.按照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城乡结合部、镇、村配足配齐环卫保洁人员、机械设备、垃圾箱等设施,对现有垃圾箱等环卫设施重新进行合理设置。完成时限4月15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3.按照老张南路综合整治方案,对积存垃圾、乱堆放等采取封堵、清理、清运、围挡等方式全面完成老张南路的综合治理。

4.对南定镇崔军村北、南定镇翟家村垃圾中转站东的生活垃圾堆和建筑垃圾堆进行清理。完成时限月日前。

5.按照区建筑渣土管理实施意见,加大对建筑渣土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等管理、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建筑垃圾乱拉乱倒现象。二层以下(含二层)且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或者投资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限额以下的建筑工程所产生的建筑渣土,由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区建筑渣土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落实建筑渣土的清理清运工作。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垃圾的清运管理,对出入建筑工地的车辆实行强制清洗制度,避免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区住建局、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6.按照绿化整治实施方案,对漫泗河村南、东四路南段南沣村等处常年积存的建筑垃圾堆采用集中堆放、覆土等方式,全面完成垃圾堆的绿化整治任务。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园林局,配合单位:南定镇、沣水镇、区环卫局)

7.东四路中段昌城村处建筑垃圾采用深挖填埋、表面覆土或采用集中平整、表面覆土的方式,完成对垃圾堆的整治任务。完成时限月日前。

8.由区环卫局牵头督导各镇对村庄内现有积存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各镇)

9.按照常住人口3‰的标准配齐村庄保洁人员,增加相应的环卫设备,加大扫保频次,实行“一日一扫,巡回捡拾,全日保洁”的作业规范,达到“六净六无”标准。“六净”即:路面净、边角路牙石净、公交站点地面净、绿地树池净、下水口净、果皮箱净;“六无”即: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核、无塑料袋、无灰土砖石杂物、动物排泄物、无积水污泥。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各镇、杏园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环卫局)

10.提升背街小巷、开放式小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达到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放、无乱搭乱建、无店外经营、路面无坑洼、管网无堵塞、无杂草、无死株等现象。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区园林局、区城管局、区市政工程管理处,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1.对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现有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治理。督促、指导自管小区、物管小区配足配齐保洁人员和增加相应的环卫设施,增加扫保频次,缩短垃圾存放时间,全面提升小区环境卫生水平。完成时限4月15日前。(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2.提升国道、省道、县道、林带、河道环境卫生保洁标准,达到无垃圾、无白色污染。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公路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

(三)长效管理阶段

1.加强对全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及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统管、统运工作,强化对镇、办环境卫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力度。城区、城乡结合部、镇、联村路等卫生保洁坚持“一日两扫、巡回捡拾、全日保洁”制度,达到路面净、人行道净、设施净;城区主干道保洁率达到100%,路面定期洒水降尘;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卫生整洁、无破损。实现我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达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2.加强道路、人行道、路沿石维修改造,确保路面平整;排水设施完好,井盖无缺损、管网无堵塞;桥涵设施完好,护栏及时维修刷新;完善河道护栏、警示牌、隔栅、橡皮坝等配套设施,定期清淤疏通河道;背街小巷路灯亮灯率达到98%以上,路灯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3.加强绿化分车带、人行道两侧绿地、街头游园的养护管理,确保绿地、游园设施整洁、完整,无杂草、无断档、无苗木枯黄现象;行道树无死株、枯株、缺株、定期修剪补植、喷洒药物,保持整洁、美观。做好垃圾堆绿化后的养护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4.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堆放货物、杂物,确保街巷道路畅通;及时清除建(构)筑物及地面上的乱贴、乱涂、乱画,对外墙漆脱落、空调罩破损、实体围墙损坏等问题,及时进行修复,保持外立面外形完好、美观整洁;清理各类门头牌匾、落地灯箱广告等。依法查处未经批准设置的各类早市、夜市、探头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完成健康街、美食街、西二路和新世界商业街的综合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5.建筑施工现场实施标准化围挡,主体工程封闭施工,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入口实施硬化,对出入建筑工地的车辆实行强制清洗制度。(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环保分局)

6.加强林带的养护管理,及时清理死株枯枝,充实、补植、提升绿化质量,提高绿化档次,保持林带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7.加强河道日常管理,河道内的各类垃圾、白色污染及时清理,确保河道整洁卫生。(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8.继续按照《区人民政府城市停车管理办法(试行)》和《区城市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试行)》规定做好规范停车管理;今年完成联通路、西五路等9条道路的规范化停车管理,把华光路、柳泉路、世纪路、共青团路打造成示范道路。(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

9.突出抓好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市政府规定的指标要求;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到省、市政府规定的指标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类排放标准,实现中水的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100%得到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废弃放射源安全收贮率分别达到100%。(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10.国道、省道及县道采取定时清运、集运措施,定期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无污染、无垃圾;公路上无堆放物品、摆摊设点;各类公路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公路分局)

11.加大对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户集、村收、区处理”的运行机制,镇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100%。(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12.加大对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完善社区功能,达到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放,做到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3.各镇、街道办事处在全面完成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对辖区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环境容貌进行巩固提升,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争创星级村庄、星级自管小区、星级物管小区活动。年内,各镇、街道办事处达到星级村庄、星级自管小区、星级物管小区的数量不少于辖区村庄、小区总数的70%,剩余村庄、小区年全部达到星级标准。(责任单位: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三、措施要求

篇(2)

自今年3月份以来,全区上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号召下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共历经“百日清洁行动”、“百日提升行动”及“百日治乱行动”三个阶段。阜桥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引领全区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并分别在“百日清洁行动”和“百日提升行动”阶段中获得第一名和第三名的成绩,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肯定及表彰。城管办在街道领导小组的指挥和领导下承担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具体工作。

1、整治居民小区生活环境,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按照区城管委的要求,各社区划分责任区,制定整治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对辖区内的居民小区逐一进行彻底整治,重点清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和卫生死角,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按照物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在各社区积极推行物业化管理,引进物业公司。指导各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形成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四位一体”的管理工作模式。同时城管办不断加大督导考核力度,逐一对各社区检查督导并进行月点评,实行奖惩制度,通过城管办、各社区及物业公司的共同努力,辖区环境得到明显提高。

针对辖区居民小区内井盖丢失、损坏严重的问题,街道从居民群众的安全利益着想,联系施工维修队,按照自南向北的顺序,出资为辖区所有自管居民小区修补缺失、损坏的井盖、井篦。目前已将肖家园小区内缺失的14块井盖修补完毕,剩余工程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

2、积极开展示范道路建设。按照区城管委创建示范道路的要求,街道本着互惠双赢的原则,积极联系辖区赞助商投资,相继对海关路、供销路、半截阁街、浣笔泉路、土门子街进行美化提升,对沿街墙壁进行粉刷、悬挂公益广告牌、制作文化墙,并定期进行更新维护,提高了道路环境档次,得到了居民群众的赞扬。

3、整治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按照集中动员与联合整治相结合的办法,街道联合综合执法、公安、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加大力量对辖区主次干道进行规范整治,清理清除乱摆乱放、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和违规建筑,并对占道经营较为严重的小街巷商户进行集中规范管理,保障了道路畅通、居民出行方便。对红星路、建设路、琵琶山路及车站东路的沿街门面进行重点规范整治,发放宣传单,清理乱贴乱画,签订《市中区“门前三包”责任书》,共签订XX余份,并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大监管力度。

4、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暨“宜居杯”活动。为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号召,按照区委、区政府印发的《济宁市市中区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暨开展“宜居杯”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区城乡环境百日提升行动,积极探索市容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管理制度的模式。街道统一印制《社区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情况一览表》,按照各社区划分的责任区进行摸底,由社区两委成员实行包保。以社区为单位,召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暨“宜居杯”活动动员会,印发《实施方案》,与辖区所有单位签订创城夺杯《责任书》。

5、不断完善健全考核机制。街道自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以来,不断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原则,不断完善考核体制,强化考核标准,目前已形成一套行之有效、较为完善的考核机制。

篇(3)

自今年3月份以来,全区上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号召下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共历经“百日清洁行动”、“百日提升行动”及“百日治乱行动”三个阶段。阜桥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引领全区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并分别在“百日清洁行动”和“百日提升行动”阶段中获得第一名和第三名的成绩,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肯定及表彰。城管办在街道领导小组的指挥和领导下承担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具体工作。

1、积极开展示范道路建设。按照区城管委创建示范道路的要求,街道本着互惠双赢的原则,积极联系辖区赞助商投资,相继对海关路、供销路、半截阁街、浣笔泉路、土门子街进行美化提升,对沿街墙壁进行粉刷、悬挂公益广告牌、制作文化墙,并定期进行更新维护,提高了道路环境档次,得到了居民群众的赞扬。

2、整治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按照集中动员与联合整治相结合的办法,街道联合综合执法、公安、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加大力量对辖区主次干道进行规范整治,清理清除乱摆乱放、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和违规建筑,并对占道经营较为严重的小街巷商户进行集中规范管理,保障了道路畅通、居民出行方便。对红星路、建设路、琵琶山路及车站东路的沿街门面进行重点规范整治,发放宣传单,清理乱贴乱画,签订《市中区“门前三包”责任书》,共签订XX余份,并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大监管力度。

3、整治居民小区生活环境,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按照区城管委的要求,各社区划分责任区,制定整治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对辖区内的居民小区逐一进行彻底整治,重点清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和卫生死角,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按照物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在各社区积极推行物业化管理,引进物业公司。指导各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形成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四位一体”的管理工作模式。同时城管办不断加大督导考核力度,逐一对各社区检查督导并进行月点评,实行奖惩制度,通过城管办、各社区及物业公司的共同努力,辖区环境得到明显提高。

针对辖区居民小区内井盖丢失、损坏严重的问题,街道从居民群众的安全利益着想,联系施工维修队,按照自南向北的顺序,出资为辖区所有自管居民小区修补缺失、损坏的井盖、井篦。目前已将肖家园小区内缺失的14块井盖修补完毕,剩余工程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

4、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暨“宜居杯”活动。为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号召,按照区委、区政府印发的《市市中区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暨开展“宜居杯”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区城乡环境百日提升行动,积极探索市容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管理制度的模式。街道统一印制《社区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情况一览表》,按照各社区划分的责任区进行摸底,由社区两委成员实行包保。以社区为单位,召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暨“宜居杯”活动动员会,印发《实施方案》,与辖区所有单位签订创城夺杯《责任书》。

5、不断完善健全考核机制。街道自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以来,不断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原则,不断完善考核体制,强化考核标准,目前已形成一套行之有效、较为完善的考核机制。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以建设清洁、整齐、有序、文明的城市为目标,以解决县城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为重点,以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查为载体,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开展“迎国庆”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提升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基本清除影响县城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塑造整洁、卫生、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

二、整治内容

本次活动以环境卫生为主线,通过整治,努力消灭环境卫生的“脏、乱、差”现象和卫生死角,基本做到“六无三落实”,即:无垃圾死角,无乱堆乱放,无私搭乱建,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溢流,无乱涂乱画;管理作业队伍落实,各方责任落实,监管制度落实,达到净化环境、预防疾病、倡导卫生行为、提高市民卫生文明素质的目的。具体内容是:

1、清除一批卫生死角。⑴保洁范围交界区、社区(居)结合部;⑵道路两边视野范围内的单位内部环境卫生;⑶墙面上(包括厕所、电线杆、候车亭、楼道)的乱张贴;⑷墙角、桥脚、楼梯口、楼道雨蓬上的垃圾、杂物;⑸小区绿化带内的卫生及杂草、死株;⑹闲置地块上、道路边的露天简易粪坑(包括棚厕);⑺对散养的家禽一律进行圈养;⑻废弃停用的小区治安岗亭。

2、提升一批卫生设施。⑴对一些中转站、公共厕所进行改造,彻底清理旱厕,对破损的设施进行维修,配备必要的设施;⑵对固定垃圾箱(城中村、小区)进行维修,加门加盖;⑶对破损的垃圾桶进行更新;⑷“五小”行业配备必要的防蝇防鼠等设施,证照上墙。

3、规范一批城市功能。⑴取缔小区内小摊小贩流动经营现象,做到不扰民;⑵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对村级农贸市场进行规范,经营户摊位要自备垃圾收集容器;⑶对小区内的停泊车位,与物业公司进行共同研究完善,适当增加停泊车位,合理有序规范停车。

4、落实一批长效机制。⑴建立完善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落实经费,落实人员,明确保洁时间;⑵建立完善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制度,监督管理实行常态化,对小区保洁人员、范围、时间进行公开。

三、时间安排

各社区(居)要结合实际,按照时限,分步实施,全面整治。本次活动从9月18日开始,10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发动动员阶段(9月18日至9月22日)。各社区(居)要结合爱国卫生活动,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9月23日至9月30日)。各社区(居)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具体领导,集中主要精力和人力,按照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内容、要求,认真进行环境卫生工作的全面整治,确保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整治要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漏死角地进行废弃物清理、陈旧垃圾清运,积极开展行业卫生整治工作,引导环境整治向纵深发展,迎接检查验收。

第三阶段为督查整改阶段(9月28日至10月15日)。各社区(居)要对照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我全面检查,查漏补缺,对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深入。

第四阶段为总结阶段(10月15日至10月20日)。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相关标准,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逐一检查,将检查结果在街道范围内通报,对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篇(5)

我局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书记、局长肖胜安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并从局里相关股室

抽派4人组成了环境整治办公室,专门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做到了环境整治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牵头联系,共抓共建

按照上级安排,我局为南外镇新南社区四小区环境整治牵头联系单位,我局与新南社区密切配合,共同抓好了四小区的环境整治工作,确保了该小区的清洁卫生,营造了良好的人居环境。一是局环境整治办与新南社区及四小区的负责人一起,查看四小区的范围,落实环境整治方案;二是局里组织人员经常深入该小区,对门前三包不落实,房屋外面卫生较差的,督促门市业主及住户及时进行打扫,确保街道清洁卫生;三是督促辖区单位落实好清洁卫生制度,按时打扫清洁卫生,保持良好卫生秩序;四是对长城农贸市场后面以及该小区个别居民区的卫生死角,我局请人进行了彻底打扫,开支费用**1000多元,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三、落实措施,加强整治

我局认真抓好局机关办公区域、院坝、家属院的环境治理工作,做到了办公区域清洁卫生、院坝整洁、楼道清洁卫生,并把此项工作落实到了机关各股室。近日,我局还邀请县爱卫办组织专业的消杀队对局机关办公区及家属院进行了消杀,确保了职工和住户的健康。对围墙外的花台由于杂草丛生,影响环境卫生,按照县城乡环境整治办的要求,开支3000余元进行了改建,保持了环境卫生;重新购置了垃圾车,保证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对沿街门市外面的牛皮癣以及住户防护栏上的空中白色污染进行了彻底清除,保持了临街门市及家属院的清洁卫生。我局还按照上级的要求每周星期日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文明劝导活动,每周星期二派人对新南社区门市三包情况进行巡查。我局对下属企业的环境卫生整治也非常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各企业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落实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确保环境整治落到实处。通过局环境整治办的督查,各企业工作落实较好,当地党委、政府也比较满意。

篇(6)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我局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书记、局长肖胜安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并从局里相关股室抽派4人组成了环境整治办公室,专门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做到了环境整治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牵头联系,共抓共建。按照上级安排,我局为南外镇新南社区四小区环境整治牵头联系单位,我局与新南社区密切配合,共同抓好了四小区的环境整治工作,确保了该小区的清洁卫生,营造了良好的人居环境。一是局环境整治办与新南社区及四小区的负责人一起,查看四小区的范围,落实环境整治方案;二是局里组织人员经常深入该小区,对门前三包不落实,房屋外面卫生较差的,督促门市业主及住户及时进行打扫,确保街道清洁卫生;三是督促辖区单位落实好清洁卫生制度,按时打扫清洁卫生,保持良好卫生秩序;四是对长城农贸市场后面以及该小区个别居民区的卫生死角,我局请人进行了彻底打扫,开支费用__1000多元,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篇(7)

通过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和实施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使城区内“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居民群众卫生意识明显提高,进一步改善我区工作、生活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良好的环境卫生基础,为元旦、春节营造干净、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组织领导及参加人员

为全面抓好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和临时联合督查组。

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刘毅峰(副区长)

副组长:王国强(区创建办)

成员:区政府督查办、淡水街道办、爱卫办、区工商局、区市容环卫局、区城监大队主要领导,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会长、区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临时联合督查组组成人员:(从相关职能部门中抽调人员组成,共6人)区创建办1名、区政府督查办1名、区市容环卫局2名、淡水街道办1名、爱卫办1名。

联合督查组检查各系统单位、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整治效果,并进行评比总结。

三、集中整治范围、任务

范围:淡水城区居民区、花园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区各进出口、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宿舍周围,城区内卫生死角、曝光垃圾的清理整治。

任务:全面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单位、企业、学校内部及周边以单位自行组织整治为主,公共场所、居民区、城乡结合部以集中专项整治为主,突出清理卫生死角和曝光垃圾,重点整治乱摆卖、乱丢乱倒、乱堆放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两河四岸、市场周边等环境卫生。

四、整治要求、标准及责任区分

1、对城中村、结合部、两河四岸、出口等地段卫生死角、曝光垃圾进行清理整治。整治标准:无积存垃圾、未建空地无曝光垃圾、无渣土堆积、硬底化道路两侧成片杂草各清理1.5米。

责任单位:区直各机关、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具体任务见附表)

2、对办公、生产、生活、市场、服务场所、楼院小区、花园小区、公园、广场等场所内部及周边地区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彻底清除院内、周边的杂草、废弃物、堆积物、曝光垃圾。整治标准:区内及院外周边卫生整洁、无杂草、无垃圾、无渣土、无弃物、无积水,排水目沟干净、畅通,空地、花池整洁。

责任单位:上述整治内容中的单位、业主或产权单位(管理单位)负责整治实施,活动中区直各系统、工商局、物业管理总站等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检查、协调落实。

3、对居民区、行政村的巷道、楼与楼之间小巷、房前屋后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彻底清除曝光垃圾、杂草、堆积物,对有碍观瞻、影响环境的各种临时设施进行整治。整治标准:巷道干净、沟渠干净,无积存垃圾、无渣土堆积、无碎瓦砾、无柴草乱堆、硬底化地区无杂草、未建空地无曝光垃圾。

责任单位:上述内容的清理由居委会及村委会组织辖区内居民进行清理,区市容环卫局配合,淡水街道办负责检查落实。

4、对此次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活动前对整治活动进行宣传,活动中对整治行动、效果进行电视、报刊报导。

责任单位:区广播电视台,区新闻中心

五、实施步骤

此次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限期整改阶段(12月10日—12月17日)

1、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市民群众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市民参与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进一步营造“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2、各区直机关、团体按责任划分,牵头做好整治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实施时间,并召开直接责任单位负责人会议,加以贯彻落实,进行整改。具体实施方案于12月15日前报区创建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2月17日—*年1月20日)

在前期宣传动员、限期整改的基础上,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整治标准,进一步细化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开展综合整治活动,区市容环卫局做好全面配合,安排调度好车辆。着力抓好人民公园、市政广场、公共场所、居民区、城乡结合部、出口等卫生整治工作,清除卫生死角、清除堆放的垃圾、杂草、确保达标。

(三)巩固提高,检查验收阶段(*年1月20日—*年1月30日)

由临时联合督查组对各责任区域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时限,使城区面貌进一步改观。

六、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把卫生整治活动当成创建文明城市的头等大事来抓,对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逐条落实。

篇(8)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水东为指针,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的,以庭院的建设或管理单位自治组织为主体,进一步人口促进庭院建设或管理单位与社区的互动关系,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通过“示范达标评比制度”切实加大庭院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展示各单位、企业的良好环境卫生面貌,进一步增强镇民的卫生健康意识,营造一个整洁优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努力打造干净、优美家园。

二、整治区域

1、镇域范围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

2、镇域范围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单位职工宿舍区环境卫生。

三、整治内容

(一)镇域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整治内容:

1、地面干净:无垃圾、杂物、烟蒂。定期组织本单位干部对单位庭院内外地面、进行全面清扫。

2、墙面干净:无乱涂、乱贴、脏污、破损等现象。定期组织本单位干部对单位庭院内外墙面进行全面清扫。

3、室内干净:无积尘,门窗清洁,无乱堆乱放杂物,无痰迹。

4、环境干净:无乱倒垃圾、污水、污物,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周围干净、卫生。阴沟、下水道畅通无阻,院内路道平整,无坑洼积水。车辆停放整齐。

5、厕所干净:厕所为水冲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有专人负责打扫,干净卫生。

(二)镇域内所有机关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单位职工宿舍区整治内容:

1.彻底清除单位职工宿舍区楼道、阳台、自行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梯干净。

2、彻底清除单位职工宿舍区楼梯地面垃圾、纸屑、果壳、痰迹、烟蒂乱丢乱扔;楼道墙面乱涂、乱贴,做到楼梯地面无垃圾、纸屑、果壳、痰迹、烟蒂;楼道墙面无乱涂、乱贴,无脏、污现象。

3、彻底清除单位职工宿舍区道路无瓜皮果壳、纸屑、烟蒂、乱堆杂物以及呕吐物,无大小便;道路无摊晒杂物;道路无损坏,无坑洼积水,阴井盖无破损。

3、彻底清除单位职工宿舍区绿化区内无垃圾杂物,不准种植瓜果蔬菜。提倡栽花种草,消灭地面,摆放盆花、盆景等,利用围墙、屋顶栽种爬藤植物,营造立体绿化美化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做到绿地整洁,绿篱、草坪修剪及时、无杂草;花坛、花池完好无破损、无残花败叶。绿化整洁、优美、无损坏,电线杆或树木间无乱挂衣物。无露天宠物粪坑。

4、彻底清除单位职工宿舍区鼠洞、鼠咬痕迹、鼠粪。做到无活鼠、无蚊蝇孳生地、无蟑螂成若虫及卵荚。

5、无禁养的家禽、家畜,城区禁养的家禽家畜主要指鸡、鸭、鹅、狗、羊、兔、猪。

责任单位:镇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

四、工作步骤及责任分工

1、调查摸底。

由各居委会对我镇范围内所有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单位职工宿舍区进行调查摸底工作。注明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单位职工宿舍区类型,并报镇新村办。

2、明确责任。

1、已有物管小区:属单位房改小区已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原有的物对其进行管理。

2、待物管小区:属单位房改小区(有条件实行但暂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一定要实行物业管理,其物业管理推行工作由我镇、居委会督促原单位组织实施。对不积极配合组建物业管理的单位及时报区“三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上报市“三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通报。

3、无物管小区:属单位房改小区(条件不成熟,不能实行物业管理)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我镇、居委会督促原单位组织实施。包括聘请保洁人员、开展日常清扫以及相关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等。对不积极配合开展整治工作的单位及时报区“三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上报市“三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通报。

3、检查评比。

由镇组织,各居委会牵头,每月对我镇范围内所有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单位职工宿舍区进行一次环境卫生评比,并对评比结果进行排名,将报区“三治”办,在全区通报。

4、整改落实。

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检查评比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对检查评比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单位(超过两次),我镇会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我镇会组成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工作组,切实加强该项工作的推进。

篇(9)

一、认清形势,找准差距,全面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坚持把改善市容面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作为为民办实事、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徐州都市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营造整治优美、秩序良好、文明祥和的市容环境,近日,市政府又决定,从4月1日起,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再开展一次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全区上下要认真按照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找准不足,全面整改,积极投身到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中去。

2002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全面发动,扎实推进,深入开展了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积存垃圾、违章搭建、野广告、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等得到有效治理,城市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今后的城市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年初以来,各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执法分局按照市、区城管体制改革的要求,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进一步探索城市管理的新模式、新思路,管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管理水平又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目前的城市管理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离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垃圾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垃圾清运、清扫不及时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地段又出现了新的大堆垃圾积存问题,一些居民小区和城郊结合部还存在着卫生死角,垃圾管理不到位。二是市容秩序乱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设摊点较多,在有些地段、有些时段还较为严重,农贸市场涨市、已取缔马路市场回潮的问题依然存在;夜市烧烤摊点又有出现。三是违章搭建有所抬头,乱设广告牌、落地灯箱、乱贴乱画野广告不同程度地存在,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还有待加强。四是建筑工地管理不到位。渣土清运不规范,超载运输、带泥行驶、沿途撒漏污染路面的现象经常出现。五是“四定”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还没有真正起动。六是目前的城市管理水平与“综合整治先进区”还不相适应,多次通报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存在骄傲自满、松劲懈怠、疲惫厌战的情绪,城市管理水平处于徘徊的局面。

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引起高度的重视,既要看到我们已经取得的成绩,增强搞好城市管理工作的信心,又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看到其他兄弟区奋力赶超的干劲,增强紧迫感、危机感,珍惜去年投入巨额资金、流血流汗取得的综合整治成果,保持昂扬的斗志、必胜的信心,借这次综合整治月活动的东风,再来一次大发动、再来一次大整治,彻底改变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局面,使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确保全面整治到位

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主要是依靠日常化管理,但经常性开展一些突击活动,集中解决城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是保持长效化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这次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就是要对环境卫生、市容秩序进行全方位彻底整治,全面提高净化、美化、亮化、绿化水平,推动城市管理长效化。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这次整治的方案和标准,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㈠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净化城市环境。对全区环境卫生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整治,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卫生死角。一是抓好主干道和公共场所的保洁。实行三班十八小时全天候保洁制度,道路凌晨普扫必须于早晨5点钟前结束,做到“灯灭路净”,白天采取巡回保洁,垃圾随产随清,达到无暴露垃圾。区城管局要做好道路的每天2次洒水降尘工作,改善大气质量。二是抓好各类市场的卫生管理。各市场管理和责任单位,要按规定配齐密闭垃圾容器,配足清扫保洁人员,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污水横流。尤其是对经批准设置的小吃摊点、早(夜)市,要加大卫生管理力度,严禁残羹剩饭、污水、垃圾乱倒乱洒。三是大力清理积存垃圾。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各类垃圾积存情况逐条路、逐个小区、逐个角落进行排查,落实责任,并落实有关单位或自行集中力量整治和清运,辖区内无主垃圾要在4月中旬前清运完毕。对辖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及时中转、运送,垃圾中转站要全天开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对车辆要实行密闭运输,防止中途撒漏,避免二次污染。四是抓好居民小区和单位庭院的卫生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好所辖居民区的卫生保洁工作,坚持每天一清扫,每周一大扫,定期清理居民区和楼道内的废弃堆积物,杜绝地面保洁不及时和垃圾房垃圾外溢现象。同时,要督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卫生大扫除,清理单位内部及周围环境,做好单位庭院和沿街门面的卫生管理工作。五是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出入口的环境整治。清除积存垃圾,切实整治卫生死角,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要加强城郊结合部的垃圾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严厉查处乱倒垃圾的行为。六是加大城区补绿工作。要对辖区内经整治后的道路两侧、居民小区、城郊结合部等空地进行及时绿化,见缝插绿,对原有的绿化带、花坛、草坪已破损的,要及时修补,确保四月底见成效。要结合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绿化工程等社区建设工作,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居民休闲娱乐的景点和设施。

㈡开展道路容貌秩序整治,改善城市形象。主要对影响城市容貌秩序的占道摊点、店外经营、乱搭乱建、乱涂乱画等现象进行全面整治。一是整治占道摊点、店外经营。全面取缔市区内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小区内的占道摊点、无证经营、店外经营、乱堆乱放。全面整治沿街门面乱摆乱设广告牌、落地灯箱,以及主次干道上的乱扯乱挂等行为。二是取缔马路市场。对现存的马路市场和已取缔马路市场回潮问题,制定取缔方案,采取堵疏结合的方式,在合理引导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强制措施,努力实现无马路市场区目标。对于室内农贸市场要明确责任,加强管理,防止涨市。三是整治夜市烧烤摊点群。要在去年整治的基础上,按照烧烤夜市规范设置方案,做好落实工作,对未经批准设置、擅自占道设置的所有烧烤夜市、摊点群,要进行彻底取缔。四是整治违章建筑、亭棚、遮阳蓬。对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小区内的各类违章建筑、亭棚、违章遮阳蓬要组织进行彻底、全面拆除。五是开展广告清理。对主干道两侧、窗口单位、广场、风景区、重要建筑物等设置的各类广告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按照有关规定,对广告的审批、设置进行规范管理。要加大对野广告查处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止野广告回潮。

㈢开展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整治,提高环境质量。对全区所有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整治,做到封闭施工,规范管理。沿街工地要设置彩板围墙,其它工地设置实体围墙,出入口硬化,配备冲刷设施,工地内不得积存生活垃圾,不得容留拾荒人员;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要按照指定时间和指定路线运输,定点倾倒,严禁渣土运输车辆超载运输、带泥行驶、沿途撒漏、随意倾倒、污染路面。执法分局、各街道要对辖区内工地登记建档,对渣土清运周期心中有数,加强监督,严格依法查处违章,杜绝污染环境的行为。

㈣开展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整治,优化道路景观。一是清理整顿非机动车停车场点。沿街单位、商场学校等单位职工及学生的自行车、摩托车一律在单位院内停放,任何单位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停放车辆,影响行人通行;凡是有停车场的商场一律开放停车场,停放顾客车辆,内部原有停放场改作他用的,应恢复使用。对于沿街单位、商场、学校等不按要求进行整改,仍然占道停放的,以及未批准擅自占道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场点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全面予以取缔。二是对非机动车停放场点统一设置,规范管理。要在全面清理整顿的基础上,按照“堵疏结合、疏导为主、严格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对非机动车停放点进行统一规划,合理设置。人行道路面宽度不足4米的,不得设置停放场点,设置停放场点后的人行通道宽度不得小于2米。对于经重新规划、统一设置的非机动车停车场点,要进行划线管理,规范经营,专人看管,车辆停放秩序整齐划一,不得占用人行道,不得影响交通和行人安全。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把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难度大、要求高,系统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协调,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整治任务的按期完成。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了董锋区长任总指挥,王少年副区长任副总指挥,由区城管局、绿委办、*执法分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规划处、房管处等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的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对综合整治月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尽快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力抓,共他领导也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强有力的组织指挥体系。要按照市、区两级综合整治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摸底调查、梳理排队,选准工作重点和突破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和时间进度表,4月5日前报指挥部办公室。4月20日前要对照整治方案,逐一整治到位,确保完成任务,4月21日后巩固提高,迎接市、区检查验收。

二是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4月5日前要采取宣传车、设立宣传点、举办各种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意义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使广大市民群众充分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报道活动,跟踪报道综合整治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强烈的宣传氛围。要积极引导辖区各单位,特别是大中小学校,围绕本次综合整治活动,组织市民群众和志愿者上街,广泛开展形式丰富多彩、内容多种多样、手段新颖活泼、市民喜闻乐见的各种社会宣传活动,寓教于乐,使市民群众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

篇(10)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州为指针,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的,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及国家级园林城市等活动有机结合,以日常督导检查与终期考核的方式,推动我镇“三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督查考核内容

(一)专项行动内容开展情况

1、集中清理整治活动情况。包括清除积存垃圾和城乡环境卫生死角情况,重点场所、集贸市场、学校周边、和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情况。

2、待物管小区推行物业(或居民自治)管理进度情况。

3、各村(居)开展单位庭院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

­4、各村(居)开展无物业管理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和化粪池沟道堵塞清疏工作情况。

5、小区内车辆停放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疏通情况。

(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1、组织体系。形成村(居)组织、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网络,领导和具体承办人责任明确。

2、工作制度。有具体实施方案和考核量化标准,建立工作档案;建立健全信息传递、上报反馈和通报制度。

3、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大型群众宣传动员活动,宣传普及“三治”工作的意义,提高广大群众对行动的关注度和参与度;组织新闻媒体,对行动进行追踪报道,培育先进典型,建立舆论监督平台。

三、督查考核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镇“三治”工作的监督,经党政领导研究,决定成立镇“三治”工作督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城管办,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日常事务整理理。各村(居)委会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二)督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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