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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法制宣传工作要点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1.党的十报告提出“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奋斗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性,充分发挥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发展改革工作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并认真落实市发展改革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将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融合于发展改革中心工作。
2.创新宣传方式,扩张宣传范围。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印发普法宣传资料等传统手段的基础上,根据发展和改革的要求,针对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利用局域网、手机短信等新载体,不断开发、推出更加生动活泼的普法宣传品。把握宣传时机,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化推进“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格局,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二、围绕经济社会开展法制宣传
3.突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法律法规宣传。结合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大力开展投资管理、项目建设、新兴产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开展利用资源、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循环经济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建设创新型企业、创新型社会,大力开展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力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一系列的法制宣传,使社会各界深入了解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遵法守法意识,强化对我委行政行为的监督。
4.强化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对职能范围内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和法律风险的研究,重视国家、省、市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及时补充新的风险点,提出防范对策建议,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尤其对投资管理类、信息公开类和行政许可类出现的问题,要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从源头上避免法律风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5.紧紧围绕我县“十二五”规划的各项战略任务。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组织委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产业政策和有关发展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参加“5+X”能力培训、“六五”普法教育和干部在线学习,做到全员参与,全员受教育。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真正掌握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和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掌握依法办事的程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
6.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保证党组中心组每年不少于两次以上的法律知识培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通过学法用法和践行法治,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理念,用法治理念指导法治实践,并运用到议事、决策、管理、自律和领导工作的每个环节和每项具体工作中。
7.结合我县企业实际需要。着力开展重点企业项目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县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引导企业建立项目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投资作为考核企业项目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突出培训重点,致力引导企业项目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进一步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项目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经营氛围。
8.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拟将与流动人口工作、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向流动人口印发,定期举行集中学习教育培训,采取收看法制讲座、参观法制图片展览、参加集中面授等形式进行。同时,向流动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以维权、服务为主题的法律咨询活动。通过以上活动,切实提高流动人口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化解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减少或避免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四、进一步打造法制宣传工作新亮点
9.做好法治文化建设工作。通过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重点、多层面、全方位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全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法治文化氛围,逐步形成“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工作局面。
10.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和清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委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依法履行受理、审查、备案等程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规范性文件不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不违法增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工作机制,将清理工作制度化。
五、以行政执法档案建设为载体,强化对执法活动的有效监督
11.为切实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提高执法队伍规范化水平,全面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业绩档案。根据执法岗位的不同,严格划分建档对象,细化建档环节,对具有执法主体资格和从事具体执法行为的人员全部建档。根据“一科一盒,一人一卷,一案一册”原则,形成“一人一档,人走档在”的完整建档体系,从而加强了执法人员档案建立工作的组织保障和基础保障。
12.积极开展执法卷宗的建立和健全工作。特别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办)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对照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重点查找证据的全面性、处罚的合法性、自由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文书的规范性、案卷的完整性。同时,对执法效果和认定责任也作了严格的程序规定,即通过案件督查、执法质量检查等方式,收集执法纪律方面的情况记录入档,为行政权力的规范运用和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起到了促进作用。
六、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组织保障水平,增强法制宣传工作的实效性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重点工作有关信息,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提高“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效能,保证行政许可便民、高效和公开透明运行。
2.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起草规范性文件要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原则上都要组织听证或专家论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网上报送备案制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1.规范行政决策行为。重大决策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制作听证报告,听证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完善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定期组织决策后评估工作,重点评估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多途径、多形式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决策后评估报告作为决策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予以调整完善的重要依据。
2.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保障程序公正规范。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坚持用制度约束行为,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经常化。坚决杜绝违法执法、趋利执法现象的发生。通过开展典型案例评析、执法竞赛、评比执法办案能手,评选优秀和不合格案卷等活动,促进办案水平的有效提升。
3.加强农业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执法部门在农资打假中的主力军作用,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事故、不发生因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一)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市场整顿,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清理、取缔。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健全监管工作档案。加强质量抽检,提高抽检覆盖面,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狠抓大要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禁用农业投入品、侵犯品种权等违法行为。对大案要案,一查到底。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从生产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深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坚持加强监管与引导企业自律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不断提高放心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和占有率。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四)强化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开展水产养殖生产专项检查。规范渔业管理秩序。
三、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防范化解矛盾
1、继续推进农业系统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和为民服务水平。全面推进行政指导,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行政警示、案后帮扶等方式,将行政指导贯穿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全过程。要按照自愿、合法、合理、公开和便民的原则,重点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领域推行行政指导工作。
2.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高度重视和改进农业行政调解工作,明确农业行政调解工作任务,建立农业行政调解运行机制,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努力将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建立案件申请、受理、调处、回访、登记统计、立卷归档等配套制度,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运行。
3.拓宽社会监督和民情反馈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对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整改。对于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地向社会,接受新闻媒体采访,通报情况,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建立完善舆情分析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4、加强法治建设宣传工作。运用各种宣传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治建设成效,继续组织参加全市“法治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依法行政、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四、推进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内容
1.落实学法制度和培训制度。严格按照《市农委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所明确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普法内容和工作步骤的落实。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认真抓好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培训、日常培训和轮训,抓好新颁布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两次、公务员学法每年不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每年不少于15天时间的要求。
2.强化依法行政宣传。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服务月”、“法治宣传月”活动,充分运用“3.15”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3.18”放鱼节及植树节等时机,做好涉农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举办普法讲座、办理执法投诉、支持依法维权等方式,深入乡村和社区,宣讲法律政策,解答民生难题,让实实在在的行政执法服务真真切切地惠及民生大众。积极利用各种资源,借助各级各类媒体力量,适时、广泛地宣传我委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中的特色亮点和先进典型。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确定的“两个一百”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实现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系列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关于社会注意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3、大力宣传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围绕党的十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2015年度区重点普法目录》,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反腐倡廉等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提升年活动,加快推进法治建设
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一是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提升年活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各级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召开一次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议和一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充分发挥协调职能,检查、指导和督促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完成。二是继续抓好《法制建设纲要》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做好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不断强化司法行政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公正执法能力,做好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开展学习培训,将依法行政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各类培训班培训的重点内容。
5、做好全国青少年普法示范区创建验收工作。根据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示范区”评选标准和创建任务分解表,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不断查找和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的薄弱和不足,积极开展自查,为国家、省、市、区逐级检验验收打好基础,全力确保示范区验收通过。通过普法示范区创建相关系列工作,达到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加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教师队伍法制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法治意识和法制教学能力,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实效。
6、广泛开展多层次的法治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基层创建工作,扩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纳入美好乡村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推进“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银行法治之窗”、“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7、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考评。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考核指标的导向作用,将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标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
三、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12.4”等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8、突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分类指导,全力推进,加大落实力度。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委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宪法知识测试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强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针对青少年不同年龄段,通过不同的形式,加强法治理念和未成年人运用法律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坚持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常态化,继续加大“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力度,加强行政村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农民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利意识。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升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引导企业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公平经营,引导企业职工依法维权,努力打造开放文明、规范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
9、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等重点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充分认识开展“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等工作在推进全区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把“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活动与“六五”普法阶段性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法律七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发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等品牌效应,广泛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总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普法教育效果。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使主题活动更好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四、加强阵地和载体建设,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0、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地域特色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和研发,加大法治文化成果的转化力度。积极搭建法治文化建设平台,构建法治文化传播体系。突出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加强法制宣传栏或法制宣传橱窗、门户网站开辟普法栏目等自有阵地建设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规范化、标准化,户外媒体等公共阵地的建设。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同步推进,区广播电视台开设法治栏目,各成员单位门户网站设有法治文化板块,开通普法微博等,积极发挥新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提升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制长廊档次,并形成各具特色、主题鲜明的法治文化阵地,积极营造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
11、推进法治文化传播机制建设。结合市局工作部署,适时启动实施法治文化“四入行动”,即著名景区嵌入行动、繁华街区融入行动、乡镇村庄纳入行动、建制小区注入行动。积极参与全省“千百十工程”,开展千幅法治漫画、百部法治故事(歌曲)、十部法治微视频(动漫、电视剧、黄梅戏)以及法制公益广告征集宣传活动。
12、广泛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举办年度法治书画摄影作品竞赛及展览活动。推进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艺进乡村(街道、社区)活动,增强普法效果。
五、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13、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法制宣传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固强项、补弱项,落实工作制度以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责任单位检查督查,完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全面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落实,确保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4、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扎实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利用法制集中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送法下乡等活动形式继续组织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部署“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召开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面总结我区“六五”普法的工作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
3.明确普法年度目标任务。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分解全区年度法治宣传教育目标任务,明确共性目标、个性目标、考核方法,确保年度各项工作整体推进,有序运行。
4.做好“七五”普法全面实施的各项基础工作。根据省考核办法制定我区考核意见,完善普法责任分工、工作推进、督促指导、考核评估等相关工作制度和实施细则。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和骨干培训等“七五”普法全面实施的其它基础工作。创建普法网,充分利用各种现代传媒和淮上普法联盟,集中宣传“七五”普法规划的新任务、新要求、新举措,形成推进“七五”普法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5.深入宣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强化宣传十八届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化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6.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及基本特征,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根基;突出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公民的宪法精神和宪法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12·4”第3个国家宪法日暨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7.深入宣传与经济“发展走前列,全面达小康”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推动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文化建设、民生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五个方面,大力宣传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农业经营体制、耕地保护补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民主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障以及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金融安全、消防安全、禁毒、反、双拥涉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党风廉政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培育公民法治素养
8.着力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坚持和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法律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区党校必修课,推动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无纸化系统组织在线学法考法,切实增强以考促学的实际效果。组织参与全省机关第五届“万人学法”竞赛活动,不断提升“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9.着力打牢青少年法律基础。抓住关键时期的青少年,联合相关部门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置专门法治课。加强对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指导培训,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进一步优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10.着力提升特定人群法治素养。认真贯彻《省企业学法用法评考办法(试行)》,组织开展中小型企业、建筑行业防范法律风险普法活动,全力普及与基层两委干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基层两委干部依法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开展“大走访、大送法”法治惠民活动,组织第十届“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完善“农村法律明白人”网络体系,大力开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农村经济建设主体普法。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11.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培育1—2个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宣传工作,以吴城农民书画、刘老庄农民诗词培育为基础,大力推进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繁荣行动,组织参加全省优秀法治文化产品评选,培育、挖掘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有机统一、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
12.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扎实推进“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已建成的法治广场、法治公园等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的综合效能,不断释放法治文化建设集聚效应,重点在提质扩面、增强效能上下功夫。组织开展第五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申报工作;筹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13.开展法治文化惠民活动。坚持民需导向,深入开展“法润”主题活动,推进德法融合、法治惠民。广泛开展法治文化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全面宣传《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根据省厅推出的法治书籍阅读目录,参加全省“法润·全民阅读手拉手”、法治微创作征集和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评选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最大限度地满足基层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使人民群众真正共享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共同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进程。
五、夯实法治宣传工作基础
1、做好全市“六五”普法中期推进表彰工作。认真总结“六五”普法以来取得的经验成果,表彰激励“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后半期工作。
2、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机制。通过向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下达年度法制宣传主要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全面推动“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确保年度各项工作整体推进、有序运行。
3、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的精神,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机制、组织领导机制、协调联动机制、保障机制、考核考评机制”。探索建立社会法治需求征询评估机制,开展法制宣传社会知晓度、满意度调查,通报调查评估结果,进一步形成组织有力、机制完善、功能互补、优势叠加、协同推进的法制宣传教育运行体系。
二、服务大局,助推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
4、围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帮助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及基本特征;突出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引导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组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继续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5、围绕“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核心要求,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宣传经济结构调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与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组织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投诉、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与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与民生幸福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无锡地方法规宣传力度,为加快打造“四个无锡”和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活动。
三、突出重点,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
6、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党校(行政学院)法律知识培训、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等主要学法制度和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学法述法。进一步规范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探索运用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考试无纸化系统,切实增强以考促学的实际效果。汇编公务员学法用法优秀征文集,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7、不断培养青少年法治精神。继续开展以“唱响法治 畅想明天”为主题的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结合校园文化建设, 设立法制教育专馆、专区、专栏,丰富校园法制宣传教育载体。联合教育部门,借助青少年学生成人宣誓仪式,增强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充分利用家校通和网络普法平台,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广大教师和法制副 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8、努力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会同经信、工商、国资等部门,继续深化“送法进企业”、“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等活动。积极探索个体经济、民营经济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组织以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为基本内容的各类法制宣传主题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9、着力加强农民和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大走访、大送法”法治惠农活动,完善“农村法律明白人”网络体系,推广“驻村法律顾问”、“法制副村长”试点经验,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继续开展“法律下乡”、“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建设流动人口普法教育基地,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和工地设立法律超市、学法书屋,不断巩固和完善我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10、扎实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按照中央关于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关要求,广泛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以全国、省、市民主法治村(社区)评选工作为契机,开展以民主决策为重点内容的工作指导检查,力争实现2014年全市省级示范村(社区)创建达标率30%。对已达标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适时组织“双创”回头看,确保创建质量,总结创建经验,扩大创建成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走向基层,走进群众”主题活动,努力形成良性互动、普治并举的良好态势,不断夯实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基础。
四、开拓创新,全面增强法治文化覆盖渗透力
11、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巩固年”活动。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两办批转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巩固年”活动的意见》,加强对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嘉年华”活动,进一步丰富形式内容。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六个一”(印刷一套法制宣传挂图、编撰一本法制故事精选、出版一册法制文艺优秀剧本汇编、开发一组法制宣传动漫作品、开辟一栏法制宣传专版、完善一个法律图书角)活动。录制优秀法治文艺节目,组织开展“法治文艺送乡村”活动。
12、深入开展法治文化理论研究。探索建立“无锡市法治文化研发中心”,建立完善无锡市法治文化人才库,开展法治文化理论研究,研发、推广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开展法治文化优秀作品征集活动,积极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全面提升我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水平。
13、全面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设无锡市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深化市(县)区、镇(街道)中心、公园、广场建设,推动在社区、学校、车站、机场、医院、银行、邮政、电信等公共区域建立固定法制宣传设施,实现普法对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完善提升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的综合使用效能。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和“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14、全面开展智慧普法工程。研究制定关于扎实开展智慧普法工程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新闻媒体公益法制宣传工作的意见》,继续开展法制宣传公共传媒全覆盖工程,培育1-2个省内知名的市(县)区级或1-2个全国知名的普法网站、微博、博客或新闻媒体法制专题、专栏、专版。深化与公交移动电视的合作,推进普法进地铁项目。广泛运用网站、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推动形成智能普法平台产品等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提升智慧普法的覆盖面。
五、优化队伍,努力夯实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基础
3、积极拓展法制宣传传播渠道。结合各个卫生纪念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社区行”、“健康社区行”等活动,开展《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食品安全法》等宣传教育。做好“12·4”法制宣传日等社会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本部门本单位职能,及时对社区居民、农民工、服务对象等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普法书籍等,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质。
4、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机关干部轮流参加市司法局每年组织的全市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培训班。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参加普法网“网上学法考试城”的平台进行网上考试,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法律知识培训、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法制宣传教育备案、网上学法考试等学法制度和形式。组织新任科级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培训。
5、配合做好新“法律六进”工作。配合为经济发展主动靠前服务,积极参加全市部署开展“新‘法律六进’活动,服务重大项目”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宣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和规范操作要求,提出相关措施和方案,指导重大项目工程餐饮等后勤服务卫生达标工作,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工程。卫生法律宣传活动向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延伸,向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地等延伸。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制教育。
1、全面启动林业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在全面总结我市林业系统“六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地方各类型普法规划,结合林业实际,切实做好我市林业“七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报上级批准后施行。总结“六五”普法的工作成绩和亮点,全面部署“七五”普法规划工作。
2、开展“七五”普法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现代传媒和普法载体,全方位、多渠道集中宣传“七五”普法规划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举措,形成推进“七五”普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掀起“七五”林业普法教育新,尽力提升法治宣传社会知晓率,确保“七五”普法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3、落实“七五”普法联动事项。印发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分解任务,完善普法责任分工、工作推进、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相关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细则)。鼓励和引导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涉林社会组织在林业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
二、落实普法责任,全面引领法治建设新常态
4、落实“四个纳入”考评机制。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实施普法责任制的决议》,根据法治宣传教育“四个纳入”考评机制,即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市直机关效能、领导干部政绩、政府目标管理要求,引领法治建设新常态,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性地位。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发挥在推进依法治林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
5、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根据林业系统主体责任,建立责任清单、月提示单、季督办单制度,强化普法履责主体意识,落实普法责任。在对林业系统工作人员做好普法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普法,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服务性,推动林业普法工作的创新发展。
6、推行“以案释法”制度。根据林业行政、刑事案件高发于乱砍滥伐林木、滥占林地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采集采挖珍稀野生植物、林地林木权属纠纷、森林火灾等林业各领域案件的特点,建立法官、检察官、林业公安干警、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编辑和典型案例等工作制度,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参加以法官、检察官、林业公安干警、律师等为主体的林业普法“以案释法”宣讲团,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以案释法”微讲座活动。
三、突出精准普法,助全民法治素养有效提升
7、着力培育林业干部队伍法治思维。进一步完善“机关集中学法月”制度,推动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推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制培训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制度;
8、着力提升特定人群法治素养。利用3月12日植树节、4月4日至10日“爱鸟周”、6月5日环境日、10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11月6日省湿地日、11.9森林防火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等节点,组织普法宣讲团、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志愿者小分队等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和法治惠民活动。
四、夯实法治根基,促进多领域依法治理水平
9、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规范普法志愿者登记注册、培训、上岗、考核、表彰等各项工作,搭建良好普法宣传、志愿服务工作平台;加强普法骨干、联络员等队伍的遴选、培训、管理,努力建设一支能力强、素质高的林业普法队伍,带动全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1、突出抓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围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新任务,组织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深入村居、企业、学校等单位开展宣讲活动。
2、突出抓好宪法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引导人民依法参与立法工作。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3、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着重宣传与推动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文化建设、民生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相关的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开展部门法宣传,强化“法治六进”的主体责任和义务,切实形成有效互动的大普法格局。
二、大力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群众满意度
4、强化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党校法律知识培训、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等主要学法制度和形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推行无纸化学法考法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5、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动落实全省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全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标准,加强学校法治教育专兼职队伍建设,培育校园法治文化,组织参加全省中小学生网上法律知识竞赛,不断提升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6、强化企业经管人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进一步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各个环节更加规范有序、守法诚信,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经营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开展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普法,推动运用法治手段促进企业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7、强化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稳步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法联盟”,把“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教育与“大走访、大送法”法治惠农活动紧密结合,继续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帮助广大农民工和流动人口有序融入当地社会,不断提高农村普法实效。
三、切实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品牌,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引领向上作用
8、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展示年活动。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推动县镇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开发具有本土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不断激发群众自觉学法用法的热情。
9、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把法治文化作为发展公益文化事业的主要组成部分,提升农家书屋的法制图书种类数量,不断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广泛开展各种主题法治文化“六进”活动。
10、组织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展示。加快普法产品的研发和宣传推介,加大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普法产品的供给,村居(社区)实现法治宣传挂图、普法口袋书全覆盖;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种传播媒介,向群众进行各类法治文化建设成果的刊播、展演、介绍。
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促进全社会法治理念的普遍认同和遵行
11、促进法治与德治的融合。协调县文明办等部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增加法治宣传在文明城市、文明行业(岗位)创建考评中的占比,通过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12、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创建。以创建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基础,开展“法治创建提档升级”行动,不断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规范、引导作用,促进基层组织和群众在法治化轨道上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
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20*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突出宣传农民工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农民工权益、增强农民工法律素养中的重要基础和推进作用。大力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28件,受援农民工1297人。
二、主要做法
1.将农民工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3月10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20*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把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突出宣传好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
2.深入宣传农民工相关法律法规
20*年5月起,我局派30余名干部先后100余人次赴清浦区、洪泽县34个村担任平安与法治建设指导员,对广大农民工及家属开展法制宣传7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万余人次。我们开展了20余次法律服务进社区、走进直播室等活动,大力宣传涉农法律知识,增加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我们通过制作法制宣传栏、发调查表等形式提醒农民工在平时工作中和外出务工时要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注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收集保存相关权益受侵害的证据。
3.将农民工法制宣传贯穿四级干部学法竞赛全过程
今年我们组织了全市四级干部学法竞赛,我们将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劳动法、森林法、水法等与农民、农村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村居干部、乡镇干部复习和考试范围,通过考试促进学习,通过考试促进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打造全天候“12348”法律服务平台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12348”法律服务工作职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值班制度、“12348”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要求。保证“12348”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为农民工开通。
5.举办法援工作人员涉农法律业务知识培训
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专门抽调农民工案件较为典型县区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参加省司法厅农民工涉法事务的专项培训,组织编写发放涉及农民工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书刊和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办案手册。
6.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协调力度
2010年是国家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年。“五五”普法规划的实践执行情况,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国家统计局已将2010年确定为普法工作“考核验收年”,并拟于下半年组织开展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为迎接国家统计局对我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同时为推出本市普法宣传工作的创新典型和经验,为下一步开展全市法制宣传总结评比工作奠定基础,考核验收工作拟分三步进行:
工作部署:4月上旬,由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验收办法并征集意见;4月中旬印发考核验收工作方案、考核验收办法以及相关文件;4月下旬,进行工作部署。
自查自评:5月上旬,各区县按照考核验收办法完成对本地区普法工作自查自评,上报自查自评表和自查自评报告。
全市验收:5月中旬至6月中旬,完成对各区县普法考核验收工作;6月底前,提出全市考核验收结果及工作报告。
全市普法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普法骨干、规模以上报表单位和经济普查对象(规模以下报表单位为主)不同层面开展普法学习、考试及注册情况。其中,以组织开展规模以上报表单位普法学习、考试及注册情况为考核验收重点。
考核验收采取填报自查自评表、上报报告材料、听取工作汇报、实物实据检查、审阅档案资料、组织评估和测评等方式。
(二)围绕统计立法、修法工作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2010年是《统计法》修改,《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即将颁布施行,地方法规要做修改准备的关键一年。法制宣传工作应紧紧把握统计法律法规修改、审议、出台等重要时机积极展开,大力宣传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修改进程、动向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参与情况和观点,要自下而上组织各种类型座谈会、研讨会,积极发动、广泛参与立法、修法工作,结合实际,提出有价值的立法、修法建议,使统计立法、修法过程成为统计普法、学法的过程。
法制宣传工作要着力抓好宣传作品稿件的采编发和网上普法阵地栏目的定期维护,栏目内容做到保证数量、注重质量、讲求时效。
结合统计法及相关法规出台,及时组织全社会及系统全体人员学习、培训。
(三)结合“12.1”地方法规施行15周年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自主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周活动
一要充分利用现有普法宣传阵地和办公区场所,播放统计法制宣传用语、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增强宣传效果,营造宣传气氛。
二要紧紧抓住统计年定报布置会、统计业务培训会的有利时机,播放普法宣传片;开展会前讲法、学法活动,增强报表单位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三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到企业、下乡村、上街头宣传活动,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众的知晓度。
四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优势,通过组织座谈、演讲,举办讲座、论坛、展览等宣传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1月初,下达开展全市统计普法宣传周活动方案、通知,11月下旬,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上报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总体工作要求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目标
按照《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安排,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要结合本局队中心工作,对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目标。4月底前,以局队文件形式上报本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二)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扩大宣传影响,提高普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