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音乐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05-29 06: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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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音乐论文

篇(1)

“间离”一词可追溯到西方最早的异化学说,意为疏远之意,用黑格尔《精神现象学》来解释,人们熟知的事物是没有感官价值的,只有当人与熟悉的事物保持一定的距离才能从中获得非同一般的意义,德国戏剧学家贝尔托?布莱希特以此为依据提出了划时代的间离戏剧理论,指出通过“陌生化”的离情作用可以激发观者对感官对象的全新感受力,“间离”由此进入艺术创作领域,特指一种促使观众保持惊异的陌生化视角看待音乐、戏剧以及舞美的艺术手段,我国针对少数民族音乐的间离效应研究也正是源自其天然具备的陌生化禀赋,特别是在陌生化叙事方面,少数民族音乐承担着拓展影视文本空间的重要功能。纵观我国百年电影史的音乐创作历程,少数民族音乐参与叙事的独特审美趣味徜徉其中,其成功之处在于满足了影视创作对新鲜音乐形式的捕捉。首先,少数民族音乐为影视作品提供了纯粹民族化的听觉元素,对于汉族影视观者主体而言,猎奇心理所带来的间离效果是显而易见的,我国早期电影如《草原上的人们》、《五朵金花》、《刘三姐》等等甚至“照搬少数民族原生态民歌来创造陌生化效应下的异域之美”,但如果少数民族音乐仅仅作为负载特殊意识形态的民族想象物而参与影视创作,那么其间离使命便会缺乏真实的艺术感染力。影视创作本身包含了曲折离奇的故事叙述以及围绕故事叙述的音乐情绪表达,少数民族音乐的摄入需要对原生态曲调进行改写从而适应影视创作的需要,这种改写之中必然蕴含着基于差异性叙事风格的间离效应。例如我国科幻影片《超新星纪元》为了配合科幻主角的身份特征,“从头到尾贯穿了电子合成技术制作的电子音乐”,但在最后展示主人公面对未知的顽强信念时却突然使用鄂伦春族风琴配合口哨音乐来传递人声的亲和力,金属味浓厚的电子乐与温暖人声的矛盾交织拓展了剧情的表现层次,将对科幻理想的简单陈述提升到对人类生命信仰的保留。可见,少数民族音乐间离效应的影视应用不仅仅是为了听觉与视觉缝合的陌生化需要,还是基于合理的“疏远”与“异化”来延伸叙事空间,适应艺术多义性的内在追求。

(二)满足自身与影视创作经验各异的自我表达

少数民族音乐间离效应除了具备陌生化叙事的天然优势,还拥有影视场景描绘的变奏功能。“变奏”是指影视创作对节奏的把握,音乐在影视作品中的嵌入需要严格地控制时间,“促使音乐与影视画面的出现、跳跃、滑行以及消失密切配合”,在此方面少数民族音乐鲜明的力量感与长短交替的歌调变式更有利于影视画面组接的视觉冲击。对少数民族影视配乐进行横向分析可见,少数民族音乐选择的多样性与音乐语言使用的规律很好地适应了不同时期影视创作的需要。我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悲情剧采用古筝、琵琶、二胡等少数民族弦乐小调来表达沉重、怜悯的主题情绪,例如《甲午风云》中的侗族琵琶配乐,《嘎达梅林》中的马头琴独奏;在20世纪80年代的战争片中,少数民族打击乐器的大调式音乐意境悠远,民族风格浓郁,在革命题材的影视参与中广受好评,例如《洪湖赤卫队》的经典插曲《信天游》;《上甘岭》的《沂蒙山小调》;20世纪90年代的喜剧片则常见笛子、唢呐等少数民族管吹乐器,旨在为影视创作融入活泼、欢快、喜庆的民乐样式,代表配乐如《五朵金花》中的白族歌曲《蝴蝶泉边》、《阿峨之恋》中的壮族民歌《过山岗》等等。以上少数民族音乐的影视应用从表面上看似乎是为了满足影视叙事的情绪传达,但音乐情绪是所有音乐类型都具有的符号语境,少数民族音乐是如何通过情绪化的符号语境发挥影视创作的间离效应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问题。对此,布林德尔的《序列音乐写作》肯定了民族音乐的曲式结构对间离效应发生的重要性;我国少数民族音乐家哈孜肯也同样表示少数民族音乐虚实相间的变奏特征可有效创设影视表意体系游离的、悬置的想象意境,从而发挥音乐的间离效应。参见我国少数民族音乐配乐,其曲式结构无不蕴含着虚实相间的变奏特征,具体表现为音乐节奏强与弱、动与静、快与慢的韵律回转,例如《信天游》的三段体连锁型回旋,《蝴蝶泉边》的首尾重叠与对比性中段设置,正是由于少数民族音乐材料与乐段叙事结构相较大众音乐而言拥有鲜明的呼应、重复、回旋、对比的音乐离合组织,因此便于满足自身与影视创作经验各异的自我表达。如果说少数民族音乐间离效应的影视叙事空间拓展提供了影视作品的多义性,那么少数民族音乐间离效应的虚实变奏场景创设则可围绕影视组接与景别变化实现不同表意系统之间的对立统一。

二、少数民族音乐间离效应的影视应用途径

(一)基于时间修辞策略的音乐织体建构

少数民族音乐间离效应的影视应用通过陌生化叙事来拓展文本阐释空间,主要表现为以时间修辞策略为主的音乐织体建构。影视叙事的本质是让观众感受时间,“时间的变形是影视叙事的必要条件”,音乐可简化影视作品的时间经验,亦可将其复杂化,从而提供叙事顺序的另一种可能。对此,少数民族音乐对影视叙事时间的简化与其他音乐没有异常之处,均是还原真实世界的时间秩序,但对叙事时间的复杂化却呈现出“间离”艺术的根本优势。首先,少数民族音乐的影视应用通过离合度编排来创造时序的变形。影视音乐的离合度编排是为了提供音乐材料在影视片段中发展的基本线索,一般来说,少数民族音乐并不是以连贯性的方式出现在影视作品中,但从整体上看却必须具备音乐曲式的逻辑性,离合度编排指向少数民族音乐在影视作品不同位置的相互“呼应”与“起承转合”,用来建构音乐组织间的密切关系,其作用是凭借稳定的音乐应用程式,促使观者从中获得审美体验。少数民族音乐擅长通过对音乐应用程式的打乱来创造时序的变形,例如电视剧《大宅门》中年老的主人公躺在靠椅上昏昏欲睡,“镜头从他的面部特写逐渐拉远,此刻观众并没有发现创作者倒转时间叙事的意图”,直到少数民族传统吹奏乐、弹拔乐、铜鼓乐等一系列吹拉弹唱的间奏配乐响起,镜头俨然已回到主人公出生的清末民初时期。在这里,少数民族音乐的加入倒转了观者的时间知觉,从观众无意识到时间裂缝的出现发生了间离效应,观者瞬间陷入倒转叙事的情节漩涡中,渴望深入影视文本追踪主人公未知的又业已发生的过去。其次,少数民族音乐的影视应用通过蒙太奇思维来传递审美个性。“蒙太奇”是影视创作常用的美学技巧,意为利用镜头分割与组合来达到对观者心理的暗示,音乐领域的“蒙太奇”思维可与之类比,解释为采用交叉、重复、突兀等音乐设置来将表面上并无关联的镜头衔接在一起,从而升华主题,获得观众心理共鸣,它们的共同之处都是应用剪辑来操作时间叙事。以《冰山上的来客》为例,“《冰山上的来客》是我国电影配音史上当之无愧的经典”,《怀念战友》、《花儿为什么这样红》等一系列充满少数民族地域特色的插曲经久不衰,其重要原因之一即在于音乐叙事的蒙太奇策略,在敌人开枪、群众躲避的多角度镜头下,影片配乐反而放弃了制造紧张感的节奏型音乐,取代之的是一大段静音,促使屠杀场面的时空延伸,制造观众的心理空白,当古兰丹姆看到阿米尔无畏地冲入敌人阵营后,轻柔优美的《冰山上的雪莲》突如其来,多少观众为之流泪。“这是一组综合性的蒙太奇剪辑,镜头随着音乐进行分解,全景与特写相互交织”,人们被阿米尔和古兰丹姆纯洁的爱情所震撼。

(二)围绕音乐组接与景别变化的变相创作

少数民族音乐间离效应的影视应用致力于虚实相间的变奏场景创设,需要围绕音乐的影视组接与景别变化发挥变相创作的音乐媒介本性。德国音乐学家梅耶贝尔认为音乐的本性是媒介的本性,没有什么艺术能像音乐一样既能自我表达又能为其他艺术创造表达自我的可能。少数民族音乐的影视应用是在另一种艺术实践中付诸经验各异的自我表达样态,正是因为异中求同的缝合与疏离催生了少数民族音乐变相创作的间离效应,其影视应用也因此划分为缝合与疏离两个部分。缝合部分旨在“促使少数民族音乐与影视画面之间形成统一的封闭的环”。对此,少数民族音乐通过组接来达到与影视对象的并置,一般表现为跃动的音乐旋律对镜头节奏的跟随,即少数民族音乐组接根据视觉形象的张弛、造型特征、人物情绪、环境气氛来编辑音乐表现手段。例如冯小刚电影作品《夜宴》的配乐采用《越人歌》、《莋都夷歌》等少数民族民歌唱词贯穿影片始终,是为了迎合电影主题中爱情错位与主人公身份不被认同的凄美哀婉,尽管音乐沉稳滞重的情绪感召力十足,但该部分的间离效应却尚未发生。如果说少数民族音乐与影视画面的缝合部分是出于对音画同步与音画平行的考虑,那么疏离部分则是为了自觉地塑造音画对立的间离效果,对此,少数民族音乐围绕景别的变化来实现对影视节奏的调节。影视作品中的景别变化一般是指物理距离的变化,但影视配乐的间离效应则可使之产生视觉心理距离的变化。《夜宴》影片的后期音乐一改悲剧片配乐的古筝与琵琶路数,同时将《越人歌》、《莋都夷歌》的音乐间奏弱化,在观者认为剧情冲突即将达到的时候反而加入了《春舞》、《平湖秋月》等轻快、浪漫的钢琴曲,用以烘托人物相互杀戮的残酷,此种视觉与听觉的对立为影片营造出浓郁的寂寞感。我国电影中写意性较强的影片较多通过以上控制景别节奏的方式来制造“间离”,例如陈凯歌《黄土地》的《鼓阵》配乐、张艺谋《大红灯笼高高挂》的传统戏曲配乐等等,均是少数民族音乐与非同一性艺术同构的变相创作体现。

篇(2)

2、价值美。少数民族音乐艺术中蕴含着价值美,可以将其作为评价美的一种标准和尺度。这种价值评价标准与西方美的观念、现代美的观念存在着差异,它有自己的衡量尺度和标准,对评价美与不美有着重要的指导与参考意义。

3、人文美。少数民族音乐艺术中蕴含着人文美,这是他们每个民族所具有的特性。以回族为例,他们将一些世俗习惯和价值观念作为日常行为的指导准则,在日常生活中,回族也十分遵守他们的和风俗习惯,并将其作为本民族文化的重要内容。由于他们的文化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因而在音乐艺术方面也存在着不同之处,蕴含着自身特有的人文美。

4、艺术美。每个少数民族的音乐艺术都具有本民族的特色,都是艺术的表现形式,具有自身特有的艺术形式和艺术特征,其艺术美是不可忽视的。因此,在学习和欣赏少数民族音乐艺术的时候,要注重发掘其中的艺术美,增强美感体验。

二、挖掘少数民族音乐艺术审美特性的方法

1、充分利用少数民族音乐教材。民族音乐教材中含有丰富的审美因素,要注重挖掘这些因素,并加强引导工作,使这些审美特性能够再现,从而提高人们的音乐艺术审美能力。为引导人们进入美的意境,把握审美特性,应该以教材的内容为出发点,通过相应的引导,让人们被作品中美的意境激感,进而与作者所表达的情感产生共鸣。例如,可以对少数民族音乐作品进行深入的分析,仔细体会文中字、词、句的含义,感悟其中的意境,把握作品深层次的含义,在深刻领悟作品感情的基础上受到熏陶,进而挖掘作品的审美特性。例如,在学习《美丽的草原我的家》的时候,要注重让人们领悟作品所包含的意境美,注重挖掘深层次的美感,以加深理解,通过仔细阅读歌词,欣赏歌曲演唱,领悟其中的美感,与作者产生感情上的共鸣,从而把握其蕴含的审美特性。

2、改进少数民族音乐教学方法。为了挖掘少数民族音乐艺术审美特性,应该转变教学方式,采用开放式的教学模式,让学生感受其中蕴含的美的意境。例如,让学生积极进行少数民族歌曲演唱,通过自身的演唱,领悟作品的意境美。又如,戏剧、美术、舞蹈等离不开音乐,在教学中,应该对这些艺术形式加以巧妙运用,辅助少数民族音乐教学。教学中,可以让学生欣赏美术作品,观看戏剧、舞剧表演等,将视觉和听觉有机的结合起来,从而更好的开展高教学,挖掘其中的审美特性,提高教学效果。

篇(3)

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必须把握时代精神,以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乐器为基本出发点,从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本体价值和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出发,以少数民族乐器的音乐价值和社会价值为基础来设计和构建课程,培养能够在学科内系统掌握音乐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胜任专业艺术团体活动、科学研究、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的高级艺术人才。

(二)科学合理设置课程结构

科学合理设置课程结构是构建少数民族乐器教育课程的核心和关键。对于少数民族乐器教育课程结构的设置,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应避免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等情况的出现,整体设置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加强学科体系整体的综合功能,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首先,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应加强对少数民族乐器产生的文化、历史等背景知识的重视,将少数民族乐器的技术和历史文化等要素进行有效的整合。其次,要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少数民族乐器教学的起点应建立在学生的兴趣爱好、审美能力、现存知识和经历的基础之上,教师要通过少数民族乐器教学活动来解决理论和技术问题,培养和开发学生的创造力、演奏能力和合作能力。

(三)创新教学方式教师

在少数民族乐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对于少数民族乐器教学来讲,“请进来,走出去”不失为一种很好的选择。我们可以聘请从事少数民族乐器研究的专家和少数民族乐器民间表演艺人来校任课或举行讲座,直接传授少数民族乐器的文化及演奏技巧。这种方式解决了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少数民族乐器师资匮乏的现状。同时,我们可以让学生深人少数民族地区进行采风,参加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民俗活动,与当地群众进行音乐交流,体验当地民族文化。这种方式将课堂教学与田野考察体验结合起来,有利于学生加深对少数民族乐器的情感体验,深刻感知少数民族音乐的内涵。实践证明,“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能让学生更加直观的了解少数民族乐器的历史及文化,从而对少数民族乐器产生更加浓烈的兴趣,唤起学生学习少数民族乐器的热情。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由于我国大多数音乐艺术院校很少设置少数民族乐器表演专业,这使得少数民族乐器人才青黄不接。此外专业人才和师资力量的缺少导致少数民族乐器在音乐艺术院校中的教育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阻碍。所以,加强少数民族乐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在少数民族乐器教育师资相对缺乏的情况下,政府或教育部门应打破学历、资历等方面的体制束缚,破格吸收对少数民族乐器发展有利的人才到教育队伍中。其次,政府或教育部门可在少数民族地区组织短期少数民族乐器教育培训班,培养并建设师资队伍。同时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可通过各种奖励方式鼓励优秀的音乐教师到少数民族地区采风学习,加强对少数民族乐器历史文化以及演奏技巧的掌握,提升音乐教师的综合素质。

篇(4)

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是整个中华民族音乐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五十五个少数民族能歌善舞,均拥有本民族创造和传承下来的优秀而独特的音乐,表现出了自身的文化价值。早在约五千年前,由黄河和长江等大河流域汇成的华夏音乐文化,体现出多元起源和混合发现的态势,逐渐形成了丰富多彩的中华民族音乐,而在世界大约两千余个民族中,作为少数民族,令古今中外政界、学术界一直瞩目而对其研究不衰者,可能要数苗族了,之所以有如此吸引力,是与其古老、深邃而独特,璀璨的文化息息相关的。

一、苗族音乐的主要特征

苗族音乐,在其社会历史行程中,具有自己鲜明的特征,从而成为中华文化中的瑰宝,我认为苗族音乐有以下几个特征。

1、具有历史传承性

为了更好地了解苗族音乐的历史性,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苗族的历史。苗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他们的先民在先秦时代就生活在长江中下游地区。苗族的历史可上溯至尧、舜、禹时代。战国时吴起说:“昔者三苗之居,左彭蠡之波,右洞庭之水,文山在其南,衡山在其北。”这个“三苗”或“三苗国”的地域,在今江汉、江淮平原和江西、湖北、湖南一带。春秋战国时期,苗族先民生活在荆楚地区被称为“荆蛮”。“三苗”后裔“荆蛮”势力的兴起大约在商朝前成为后来崛起的楚国的主要居民之一。秦汉至南北朝时期,因苗族先民生活在五溪,武陵地区而被称为“五溪蛮”,“武陵蛮”等。到唐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宋及其以后时期,苗族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的繁盛,在祖国南方再度呈现出自己的重要影响,引起了唐、宋及其以后各王朝的注目,各中央王朝与苗族的关系亦日益密切,对苗族的认识也有所增强,于是“苗”遂从“蛮”中脱离出来,作为单一民族的族称重现于文献之中。有人说:“在苗疆圣地,每一首歌都是一部历史。”我认为在这里《苗族古歌跋山涉水》就是最好的见证,它的歌词是这样的“从前五支奶,居住在东方;从前六支祖,居住在东方;挨近海边边,天水紧相连,波浪滚滚翻,眼望不到边。”歌中所述的“五支奶”与“六支祖”,指的是当时部落的氏系,居住在东方天水紧相连的地方正是今天苗族分布于西南地区的东方――长江中下游。到先秦时期,苗族的先民就已到达武陵山域的五溪地区居住,有一支苗族约在秦汉时期早上已迁徒到达今黔东南的都柳江流域定居,除一支古苗族在五溪地区定居之处,另一支古苗族约在魏晋时期开始陆续分期、分批迁徙到川、黔、滇地区,至明代,相继移入东南亚,另一部分苗族也在此时期移往海南岛。今天苗族分布居住于四川、贵州、广西、广东、云南等各省的边缘山区,以及东南亚各国。我们可这样认为,苗族古歌是苗族人民生息繁衍的种子;是苗族历史的记载。是苗族人民通过长期的与天斗,与地斗,不断创新发展,并传承下来的一部史诗般的不可多得的民族文化遗产,它随着苗族人西迁而言传口诵,从东部创作到西部,从远古传唱到今天,世世代代苗家人以不老的古歌传承着历史,演绎着他们生息繁衍的故事。苗族古歌记载着这个民族的历史,哪里有苗族人,哪里就有歌声。芦笙,是苗族人民的吉祥物,也是苗族历史文化发展的见证。苗族芦笙历史源远流长,在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就有“吹笙鼓簧,吹笙吹笙,鼓簧声声”的诗句出现。据考古发现,江川李家山出土的两件战国时期的葫芦笙是我国最早的笙类乐器之一,芦笙源于古代苗族先民,由于苗族历史上的不断迁徙而形成了芦笙文化体系并在苗族文化中占了主导地位,所以很多专家学者在研究苗族时,常常把芦笙与苗族的关系等同起来,认为苗族文化就是芦笙文化。我们可以从芦笙的演奏形式来看,黔东南的芦笙演奏是高昂着头进行吹奏,呈现出催人奋进的喜悦气氛,而滇东南的芦笙演奏则是低着头进行吹奏,给人一种沉重的压抑感。不难看出,滇东南的苗族芦笙吹奏形式反映了西部苗族的一个缩影,反映了西部苗族迁徙文化的具体内涵,也反映了西部苗族长期迁徒处处受到歧视的悲惨历史。

2、民族性原生性

苗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苗族先民的向来崇拜太阳、月亮、山神,甚至花草树木等等。这可以从苗族的服饰图案和铜鼓纹得出结论,而我认为苗族音乐也像苗族服饰和铜鼓一样,有着自己的“图案”――那就是地域性,民族性和原生性,苗族音乐从纵向历史的过程来看,给人一种“寻根”的感觉,因为苗族音乐是从原始社会,在人们的集体劳动中产生,只是因为没有文字和乐谱,所以当时苗族歌曲无法保存下来,在这里提到的“原生”,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原汁原味”,从苗族的历史来看,我们都知道,自从苗族迁徙以来,现在一直居住在地形为海拔四百米至二千五百米的中国西南省份,以陡峭山坡和深陷峡谷为其特征的云贵高原具有海拔二千米到二千五百米的山峰,河谷与平地的地方。这里的苗族人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及创造性的梯田灌溉技术。有人说,苗族人民聚居的地方太落后,太偏僻、太边远,然而就是因为这块原始的地方,滋生了我们苗家许多传统的、原汁原味的音乐素材。对于“原生性”我们可以从曲子角度来说,由曲作家对一首民歌的旋律进行艺术的发展,加工,或者对某一类民歌的风格进行模仿所创作出来的歌曲,我们均视为“次生”的。那就是非原汁原味的,从演唱方法来说,就是用西洋的发音技巧所训练出来的声音,最大限度的贴近民歌,我们均叫“次生民歌”唱法,而我们的苗族音乐主要是强调“原生态”这个概念:│53│5-│5•i│53│1-│3-│5-1│……该旋律为苗族飞歌旋律之一,使人一听就知道是黔东南苗族的风味。《还娘刻木之歌》古代苗族婚姻习俗长歌旋律为:55.│121│56..5.5.1│55..1│5.6.5.│55..1│15.2│5.6.5.1│55..│215.│歌词为“阿哈,要唱啊,刻道的歌唱起来,唱就开始唱,枫木刻九节,从头来唱起。”尽管现在都采用了一些“民族唱法”的演唱技巧和发声方法,但它们还是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和地域性。从苗族音乐的调式来说,他们属于原汁原味的民族调式,像黔东南台江革东飞歌调式音列为“5613”其中“6”是很少出现的,并且“6”多处于弱音位置,只起装饰和过渡作用。凯里市“凯堂飞歌”属“6135”四声音阶羽调式民歌,以大体相同的一个旋律二声部一先一后摹仿式二重

唱为主要演唱特征,旋律进行中常以五度,八度大跳跳跃出现,使其更加明朗、奔放。“黄平飞歌”属“1256”四声音阶宫调式,旋律进行连续命名用四度,3五度大跳“265252”音型贯穿全曲。如:5261―│265252520│此外,黔东南凯里市的挂丁、雷山县、施洞、台江县的反排等地的“飞歌”在音阶调式,施律进行等方面也各具特色,情调开朗,旋律流畅,曲式完整优美动听等都是其共同的特征,体现了苗族人民开朗豪放的性格特征,同时也体现了苗族音乐不同地域的同一民族性。

3、丰富性及语义性

我们每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发展历史和文化背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各民族音乐文化有着品种纷繁的音乐体裁。它是极为丰富的,苗族音乐按其形式分为声乐和器乐两类,每一类均有各种不同的音调,反映不同的内容,苗族音乐有民歌曲调,芦笙曲调,唢呐曲调和箫琴曲调等。声乐有“飞歌”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古歌”、“酒歌”、“情歌”、“叙事歌”、“丧歌”等等。器乐有芦笙(舞曲、代歌曲、问询曲等),木叶、夜箫、古飘琴等。打击乐有铜鼓、木鼓等。苗族音乐曲调大多是承袭传统唱法,一般苗族著名歌手的主要成就不在于曲调的更新,而在于歌调的创作修饰。所以曲调的变化很少。记得已故的黔东南雷山县歌手唐德海前辈,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他熟练地掌握了苗族传统的古歌和民歌唱法,他创作的歌仅苗汉对照新歌就有一千三百多首。苗族音乐除了素材丰富之外,还有一个独特的功能,那就是“会说话”的功能――语义性,流传于黔东南苗族地区的古歌《跋山涉水》是这样描述苗族先民迁徙的“古时苗人住在广阔的水乡,打从人间出现了魔鬼,苗民不得安居,受难的苗族人要从水乡迁走,受难的苗众要从水乡迁去,日月向西走,山河往东行,我们的祖先啊,顺着日落的方向走,跋山涉水来西方,他们追赶着太阳的足迹,好地方就在山那边,好生活就在山那边”这首古歌,表述了人与自然,人与人斗争的激烈情况,同时也表述了苗族先民在压迫中迁徙,他们带着对新生活的期望之情,从而迁向那陌生的领地。苗族的芦笙和木叶也具有较强的语义性,在苗族的心目中芦笙不仅是一种单纯的民族乐器,而且是苗族男女青年成婚的重要媒介,通过它们能使豆蔻年华的青年,互相了解,产生爱慕结为伉丽,每当风清月夜,有情的小伙子,手捧心爱芦笙吹着婉转悠扬的爱情曲,姑娘们闻声,就心领神会,以清脆的歌声相对,这种恋爱方式,外行人是听不懂的,如芦笙恋爱曲《讨花带》的旋律和词意是这样的,252∣252∣5656∣652∣5252∣566∣5665∣252……4“好姑娘,好姑娘,送根好花带,送来捆这里,捆这里,捆在芦笙上,我们吹芦笙,大家喜洋洋。”由此看得出,苗族音乐不仅仅是旋律优美,而且更重要的是具有深刻的语义性。超级秘书网

二、苗族音乐的文化价值

何为“文化”文化就是一个民族或一个群体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创造出来的语言、宗教、信仰、法律、艺术、道德等文化事项的总和,它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两方面,它有着自己独特的属性。而民族性、历史性、稳定性却是文化的重要特征。苗族音乐历史悠久,种类繁多,风格质朴而就苗族音乐的不朽文化价值我认为有:

1、在于培养苗家人的历史意识

苗族音乐不仅能教育苗家后来者永不忘祖先故土,显示出苗家人对祖先的追忆和寻根的浓重乡思,而且能培养苗家人的历史意识,这里对于过去没有文字的苗族,音乐代替了发挥文化符号的功能,从而使没有文字的苗族在音乐文化中,找到了自己特殊的文字,使音乐具有历史的认识价值。据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的《国风》仅收录我国南方苗族歌曲就一百多首,虽然只有歌词记载,却足以表明在公元前至六世纪,我国苗族歌曲已是有相当完整、成熟的艺术形式,而这种漫长的历史痕迹在今天的演唱中还能让我感受到。苗族音乐作为一种凝聚力和号召力将苗族的心连在一起,使苗族文化在中华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民族的大文化圈里找到了自身的价值。苗族音乐以历史赋予的特殊身份和各种功能作用于苗族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它是图腾的变异,它赋予苗族历史的文化传播体。

2、作为一个民族的象征

我认为苗族音乐是具有世界极水准的民歌文化,据中央电视台西部民歌总撰稿人黄湘到我们黔东南时是这样表述“苗族大歌”的,“苗族大歌是从人的血脉中流淌出来的艺术,它带着苗族人民的脉动,蕴涵着苗族人民生命的呼吸,无论是低吟浅唱,还是纵情放歌,无论是缠绵悱测,还是呼天抢地,苗族大歌它所特有的风格是其他民族所没有的,苗族音乐质朴,鲜活,带着山与水的旋律,鸟叫蝉鸣的律动,给人一种泥土的芬芳气息”。在这里且不说苗族音乐是否受人喜5欢,不过我认为“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如果这句话,用在别处还有争议的话,用在这里是再贴切不过了,为什么黑人的灵歌蓝调,布鲁斯印第安人的民歌,美国的乡村音乐能够在世界广为流传呢?还有著名的无伴奏多声部合唱“侗族大歌”为什么能够登上世界舞台,并得到那么多专家学者的考究呢?我觉得这里面有个原因,就像我们苗族音乐一样,它们不仅具有鲜明独特性,更重要的是它们代表了一个民族。

3、苗族音乐有着凝聚整个民族团结的含义

这可以从苗族器乐――芦笙来说。苗族芦笙与苗族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独特的社会功能,它在苗族人民中具有一种巨大的凝聚力,使大家感到无限欢乐,忘掉一切忧伤和痛苦,在芦笙会上,年已花甲、银发的老人也积极参与。人们从四面八方相聚,又在芦笙会场上依依难舍难分,流连忘返。同时芦笙集会增强了人们的团结,在培养人的集体主义思想和团结互助精神起了积极作用。芦笙是苗族文化的象征,是联系苗族心理素质的纽带,已故的原贵州省民委主任熊天贵前辈,曾感慨地说:“到美国去考察,曾到居住在美国的苗族社区,当时我们谁也不认识谁,但当我们吹响芦笙的时候,住在社区的苗胞都扶老携幼地来欢迎我们,都邀请我们到家里作客,谁也不愿意离去。那热情场面,我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终上所述,我们知道苗族音乐具有它的独特性,能表达丰富的思想感情,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是苗族文学最重要的表现形式,是苗族历史的真实写照,在建国后,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培育下,苗族有了自己的书面文学创作队伍,涌现了一批批苗族作家,他们的著作有许多在国内获奖,有的被翻译介绍到国外,受到好评,在苗族音乐的研究、搜集、整理、翻译、出版方面,也有了一批自己的人才,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坚信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我们苗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苗族的音乐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篇(5)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115(2013)11-111-1

世界上有许多民族的历史十分悠久,保存至今的文化也很光辉灿烂,对世界文化都产生深远的影响。中华民族具有5000多年的历史,文化的传承、演变出了许多艺术形式。其中,音乐文化特别是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为中华民族众多艺术形式的组成之一,对丰富传统文化起到了重要作用。高校声乐教育在传授发声基本原理和技巧等知识的同时,应吸收少数民族声乐文化的精华,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

一、少数民族音乐在高校声乐教育中的现状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国外发达国家的思想和艺术形式的传入,我国高校声乐教育出现美声唱法主导教学的现象,本土声乐被搁置在一旁无人问津。很多教师以教授美声为荣,学生以学习美声为潮流,本民族很多优秀的声乐艺术受到冷落。声乐学习上“崇洋”思想对我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危害。“民族的就是世界的”说的就是要保持自身的民族特色,只有具有独特的民族艺术特点才能为世界接受。从另一个角度看,美声唱法也是国外某个民族的艺术形式,因为发达国家在经济、政治及综合国力方面的优势,造成经济落后民族在文化上的妥协。高校的教师、学生一直接受本土文化的熏陶,中华民族的声乐艺术形式深入到骨子里、流淌在血液中,应该把精力放在对本民族的声乐学习上,在浓厚的民族文化氛围感染学习声乐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味眼光向外看,学习美声未必适合每个学生,对国外文化的生疏和民族特色的陌生,强行学习美声不一定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对比之下,从本民族声乐精华出发是声乐学习的坦途,汲取少数民族的声乐特色,博采众长,能够大大提高学生声乐学习的综合能力。

二、在高校声乐教学中引入少数民族声乐的意义

(一)提供丰富的声乐教学资源。少数民族音乐主要有民歌、器乐、歌舞、戏曲和说唱五种类型。民歌构成少数民族音乐的主体。少数民族声乐具有强烈的民族色彩,表现了本民族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等诸多方面,是民族文化的精华。很多民族歌唱家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如蒙古族的腾格尔、苗族的宋祖英、藏族的才旦卓玛等。可以说除了汉族,其他五十五个少数民族的声乐文化同样光辉灿烂,具有取之不尽、用之不尽的声乐资源。高校声乐教育不应该忽视少数民族声乐这个丰富宝贵的资源。

(二)架起民族文化传承的桥梁。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包括文学文化、历史文化、军事文化、宗教文化、哲学文化等,音乐文化是众多文化中的一种,与其他文化互相影响、互相促进,成为世界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迅速成熟的阶段,是中华民族的精英群体。从事声乐学习的大学生更应该肩负起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特别是声乐文化的传承的重任。学习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能够健全大学生的知识体系,让身心得到全面发展,能够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精神。

(三)提供更多个性选择的渠道。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资源十分丰富,为大学生提供了适合自身特点的多种选择。目前,有许多高校已经意识到结合本地少数民族音乐的特点进行教学的重要性,吸纳各民族音乐的精髓,在课堂上展示不同民族的音乐特色和艺术风格。大学生在各少数民族音乐的感染下,拓展了音乐视野,提高了学习声乐的兴趣,更加容易发掘自身未来音乐发展的优势,有助于大学生个性的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少数民族音乐融入高校声乐教学的方法

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融入高校声乐教学中,受到高校教师、家长、学生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在教学理论和实践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主要有如下方面。

(一)将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融入声乐教学

有些少数民族的民歌音乐中包含多个声部,如苗族、壮族、瑶族、侗族等。多声部民歌的艺术表现力强大、表现手法多样,流传的历史十分悠久,表现内容丰富,高校声乐教学可以大量借鉴和吸收少数民族的演唱艺术。

(二)将少数民族的器乐文化融入声乐教学

器乐教学能够激发学生对声乐的理解和艺术欣赏水平,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热情。少数民族乐器种类非常丰富,制作方便,容易演奏,深受广大学生的喜爱。通过少数民族的器乐教学,可以激发学生对声乐艺术的理解能力,培养高尚的艺术情操,传承源远流长的民族文化。

总之,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融入高校声乐教学有利于民族文化传承,能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艺术水平,需要广大师生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翁葵,韦家燕.论构建少数民族地区艺术院校民族声乐教学的特色――以壮族原生态民歌融入为例[J].音乐创作,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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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有着丰富多彩、美妙神奇的多民族文化体系。在这一体系中,音乐文化被看成是各民族文化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某种程度上说,一个民族的音乐所包涵的情感和精神往往就是这个民族的灵魂和思想,是这个民族智慧的象征。少数民族地区音乐教育,其目的就在于努力保持本民族音乐文化价值的同时,积极摄取其它民族音乐文化的长处,让我们民族地区的音乐教育以鲜明的个性融入到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体系氛围中,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

湘西自治州位于湖南的西北部,是一个以土家族、苗族居多,并有回、瑶、侗、白等多民族杂居的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地域的封闭性和交际范围的限制,孕育了当地原始、纯朴的民族文化风情,可以说湘西自治州是我国民族民间文化极其丰富的地区之一。正是在这种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中,其音乐包含着十分丰富的文化内涵,它不再是一种简单的“娱乐”或是情感渲泄的方式,而是与当地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审美意识息息相关的,隐含着深刻的内在情感和强烈的民族精神的文化产物,是当地人们自身生命观、价值观的真实体现,具有极高的人文价值和思想价值,是民族音乐文化中的瑰宝。

然而,随着外来主流文化的冲击,少数民族音乐所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一些珍贵的音乐文化正处于濒临消亡的危险状态。湘西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面临着被冲击、渗透、同化的危险。面对这一现实,笔者认为,要尽快、有效的保护、传承这些富有特色的优秀的民间音乐文化艺术,其根本的出路在于“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作为文化传承的有效载体,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学校音乐教育理应成为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在民间传承的重要补充,通过实施其音乐教育的文化功能,为少数民族音乐在当代的弘扬、创造、发展拓宽思路。

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民族地区的无意识的音乐教育行为(如宗教活动、民俗节日活动等)承担了传承与发展音乐文化的主要任务。但是,专业化的民族音乐教育伴随着世界音乐教育的正规化而出现,是一个民族音乐文化得以继续生存并发展壮大的必经之路。因此,如何实施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文化功能,是当前乃至今后民族音乐教育关注的焦点之一。

一、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文化积淀

现行的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包括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课程设置,主要是以西方音乐语言或音乐形态学的理论来进行建构,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思维方式、审美理想以及价值取向等构成了以“西方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而由于西方音乐与我国少数民族音乐所处的文化深沉背景上的不同,在这种音乐教育体系中,必然会使少数民族音乐中所包含的文化信息被掩盖,不仅得不到客观、公正的评价,也会使少数民族学生原有的价值观丧失,最终带来的是少数民族音乐教育所生成的文化积淀仅是针对西方音乐文化的灾难性后果。

多元的文化使得各民族相互学习交融,也使人们更加强调各自文化的民族化特征。作为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应将民族音乐纳入其中,给予其主体的地位,确立以民族音乐文化的积淀作为学校音乐教育根基的地位,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作为一种学科资源融入到课程教学中,形成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音乐课程结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对民族音乐保存、发展的目的。

二、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文化传递

由于少数民族音乐和它所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融为一体的结构特征和传承方式的口头特征,使我们无法从有很多文字记载的史料中去认识、熟悉它。长期以来,民族地区的文化传递都是靠其独特环境和历史传统相适应的方式进行的。在湘西自治州,各民族中口传音乐的传递方式是非常普遍的,这种口传音乐通常是一种非正规的、即兴的文化信息表达,它没有明确的教育目的,而是自然生成的,通过在与长辈、同伴、环境等诸多交流形式中进行的,我们不能否认这种民族音乐传递方式是行之有效的,也与整个少数民族文化环境是相吻合的,但随着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少数民族音乐固有的生存环境和传承方式随之受到相当大的冲击,给少数民族音乐在民间的自然生存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因此,各少数民族将本民族音乐文化的传递更多的与学校音乐教育结合在一起,借助学校教育这个平台,让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递成为一种理性化、系统化的习得行为。

当然,实施学校音乐教育并不是以牺牲民族音乐文化的“原生态”为代价,恰恰相反,少数民族学校音乐教育应尽可能维护民族音乐的“正宗性”,将其文化中的精髓完整的传递下去,只不过传递方式可多样化,既可以是专业性的教学与研究,也可以深入到少数民族音乐的文化语境中,进行非专业性的文化实践活动等等。

三、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文化选择

进入21世纪以来,人类相互交往的空间进一步扩大,不同文化形态的相互渗透、融合使各民族文化内部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裂变和重新组合的过程,一次空前的全球化的文化整合正在悄然进行。正是在这种文化态势下,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却陷入了“自我中心论”的狭隘的价值观当中,“自我中心论”是一种以自我价值为最高价值,忽视、否定和排斥相关联事物价值,它与全球化的整体性、依存性相悖。这种缺乏世界眼光、排斥外来优秀的音乐文化、闭关自守、自我满足的文化价值观,必然会导致本民族音乐文化的停滞落后。

要解决上述存在的危机,唯有通过开放的、系统的当代音乐教育来完成,少数民族音乐教育既得天独厚的拥有当地民族丰富的音乐文化资源,同时又能从当代音乐教育发展的高度俯瞰这些资源。因此它能根据世界音乐文化的发展趋势对自身的民族音乐文化进行反思、审视,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一方面民族地区音乐教育不能简单采取“利用”和“发掘”的方式,而要把民族音乐已具有的独特个性和完整音乐素质的那部分音乐精华筛选出来,作为一种独立的、平等的音乐艺术来看待,才能使它们得到广泛的认同,比如:湘西苗族音乐的特点是在五声音阶的基础上加入一个“b3”音,“画龙点睛”的一个音恰恰展现了与其它民族音乐的不同之处。因此,教师要善于用敏锐的眼光捕捉到这一民族的音乐特色,然后在结合听的过程中指导学生获取音乐内在的节律和韵味,才能让学生理解这些“不准”或是“莫名其妙”的音响,达到一种心灵相通的境界。另一方面加强对异域音乐文化的交流、吸收。我们不得不承认以十二平均律为基础的西方音乐理论体系,无论从完整性、规范性上来看,都是值得我国音乐教育借鉴、学习的。所以,对少数民族音乐不断科学化、系统化的研究,实现本土音乐与异域音乐的多元共存,将是今后民族地区音乐教育长期奋斗的目标。

四、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文化创新

在当今社会,少数民族音乐独特的文化价值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人们对少数民族音乐的保存发展确实也倾注了很多心血。但笔者始终认为,少数民族音乐在我们学校音乐教育中还只是处于一个次要的地位,要改变这种现状,从根本上讲还是要强调少数民族音乐在现代社会的价值取向及学校音乐教育对传统音乐进行创新的能力。在当前少数民族地区,我们看到其传统音乐文化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极为保守的“博物馆”式文化予以保存,这样其艺术价值不仅得不到有效的传承,也会让它落入“原始”、“落后”的境地。保护确实责任重大,但创新才是我们学校音乐教育的终极目标。比如:吉首大学舞蹈专业的教学正是不断的从当地少数民族中的风俗礼仪、传统节日、服饰特色中提取舞蹈元素,大胆地对民间音乐文化加以创新,创作出一大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舞蹈作品,如《猴儿鼓》、《扯、扯、扯》等,在全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所以,民间音乐文化对于前人是一种创造、一份承载,而对民族地区音乐教育则是一种资源、一种延续,这种延续不是简单“保留”、“维持”,而是一种不断赋予民族音乐文化新的内涵和时代精神的过程,也是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不断改造更新的过程。总之,唯有利用民族音乐教育推动族音乐文化的创新,才能使之艺术长河生生不息,永远流淌。

如上所述,文化的传承主要依赖于学校教育,而少数民族地区学校音乐教育理应承担起传承地方音乐文化的重任,这既是它责无旁贷的义务和使命,也是它立足和发展的需要。正如著名的匈牙利音乐家柯达伊所说:“通过生活本身,传统将缓慢地但不可避免地从人民生活中被抹去,企图阻止这一点,就等于阻拦历史发展的自然进程,是徒劳无功的。现在,接受传统、保持传统并使之成为他们生活中一个积极的部分,这是受过教育阶层的任务。”

参考文献:

[1]冯增俊.教育人类学.江苏:江苏教育出版社,1998.

[2]王军.文化传承与教育选择.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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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识码]A

由中国世界民族音乐学会主办、云南师范大学和云南艺术学院共同协办的“世界民族音乐学会第五届年会”于2015年11月5日至7日在昆明花之城隆重召开。来自全国23个省市的90多位会员与受邀而来的德国、越南、印度、马来西亚、缅甸的专家和艺术家,围绕着“东南亚音乐”这一中心主题,就“东南亚音乐研究”、“其他地区音乐研究”和“世界民族音乐教育与推广”三个议题分别展开了讨论。

在气氛热烈的开幕式上,世界民族音乐学会会长、中央音乐学院陈自明教授致开幕词。致辞中,他首先对此次会议的筹备和论文收集情况进行了说明。其次,他对世界民族音乐在我国取得的长足进展进行了介绍。他指出,世界民族音乐学是21世纪的新兴学科,目前在我国发展势头强劲,根据管建华副会长的统计,目前我国已有200所院校开设了“世界民族音乐”课程,南京艺术学院正在筹建中国第一个“东方音乐系”;围绕“世界音乐”的中外交流也日益增多,2015年7月,一场以秘鲁民族乐器演奏中国民歌名曲、以中国传统乐器表现秘鲁名家佳作的音乐会就在北京举行;而多元文化与世界民族音乐的意识在青少年群体的普及程度也逐渐提高;21世纪以来,在中国出版的关于“世界民族音乐”书籍也从几本增至30余本,翻译类书籍有7本。与此同时,陈自明教授也指出了我国世界民族音乐发展面临的问题与解决途径。一是,世界民族音乐课程的质量问题。他提出应开办培训班,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并开设网站,加强基层教师的联系、交流和互动。二是,世界民族音乐学科体系建设问题。为把世界民族音乐建设为成熟的学科,应向“西方音乐”和“中国音乐”学习,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完善学科的“文献学”,掌握前人研究的成果并进行实地调查。他就此提出设想,认为可以针对世界各地区的民族音乐成立学术小组或分会,设立召集人,进行独立工作。致辞的最后,耄耋之年的陈自明教授对新一任会长的选举进行了动议,表达了对世界民族音乐后继者的殷切希望。

中国音乐学院院长、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会长赵塔里木教授,首先代表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向世界民族音乐学会第五届年会暨东南亚音乐论坛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地祝贺。其次,他指出世界音乐文化体现了人类独特的创造力,推动着人类社会发展。世界民族音乐学会对促进世界文化交流、培养音乐学术事业和文化胸怀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第三,他强调中国音乐是世界音乐文化多样性构成之一,少数民族音乐是中国音乐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区域民族音乐的研究既促进了中国民族音乐教育体系的完善,同时也对世界音乐文化做出了中国人应有的贡献,以此形成中国音乐与世界音乐平等对话的平台。第四,他对中国跨界民族音乐研究的内涵、兴起、发展、问题等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指出跨界民族音乐研究的重要意义:一是,有助于认识历史发展脉络和新的变化规律;二是,有助于拓展对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的研究范围;三是,有助于形成有中国特色的民族音乐学研究领域;四是,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下,更加有助于国家、地区之间的沟通、交流和理解。

会议特别邀请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贺圣达研究员作了题为《漫谈东南亚文化――东南亚文化发展与中国-东盟文化交流》的报告。他首先对“文明与文化”和“东南亚与东盟”两组概念进行了辨析。第二,他将东南亚文化划分为以中国传统文化与本国文化的结合为主导、以受斯里兰卡影响的南传上座部佛教为主导、以马来-伊斯兰文化为主导、以菲律宾特色的基督教文化为主导、以少数民族文化为主导等五种文化形态,强调了东南亚文化多样、多元、复杂的特点。第三,在此基础上,他梳理出东南亚文化形成、发展、变迁、转型的层累式脉络,指出东南亚文化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复杂的发展趋势。第四,他分析了东南亚各国的文化在当代的表现,即:传统宗教文化与近现代文化相结合,避开争议,;注重民族文化复兴,调整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第五,从注重周边外交、避免“大国心态”、加强民间交流等方面对我国文化交流提出建议。贺圣达研究员的报告提示民族音乐学者,在注重实地考察的学科研究方法基础上,要从更高层次和更为宏观的角度对东南亚音乐进行整体布局与研究,将民族音乐学学科置于文化、社会、国家的概念之中和框架之下。

此次会议共收集论文32篇,其中有14篇从乐器、器乐、乐律、音乐形态等不同角度对东南亚音乐进行了深入探讨;10篇对印度、土耳其、中国台湾等世界其他地区的音乐进行思想交流;另有9篇对世界民族音乐教育与推广问题进行了探索与分享。

一、东南亚音乐研究

原上海音乐学院赵佳梓教授以自身学术背景、丰富的田野经验和生活经历为基点、以中国东南沿海与太平洋南岛民族音乐间的联系作为切入点,对南岛民族的社会与文化,以及民族音乐的特点等内容进行了报告。同时,他与在场青年学子分享了个人学术经验,强调民族音乐的学习要“立足中国、放眼世界”。

上海音乐学院应有勤教授从声学角度,对东南亚竹管打击乐器声学原理进行了研究,发现了其共同特征,即:“典型棒振动”的模型“腹点”和“节点”都是对称的。根据此原理,他对昂格隆等竹乐器进行了开发以及科学的改革,避免了闭管的“开口处”处于“节点”的情况,同时改变了竹制乐器因受潮等因素导致变音的情况。在发言后的交流中,陈自明教授对昂格隆在儿童和老年音乐教学中的应用问题进行了补充。

中央音乐学院杨民康教授将视点放置在柬埔寨吴哥窟佛教乐舞壁画上,将其与元代周达观撰写的《真腊风土记》进行比较,并将吴哥窟的舞蹈雕像按艺术体裁分为:以Apsara仙女舞为代表的表演性歌舞、佛教节庆期间的群体舞、皇室出巡仪仗及民间佛事中的鼓乐及舞蹈以及飞禽舞。

多年从事二胡演奏和二胡教学的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研究院陈坤鹏教授,对东南亚擦弦乐器进行研究,将气分为以一弦胡琴和二弦胡琴为代表的胡琴类以及以二弦提琴和三弦提琴为代表的提琴类。他着重对湄公河流域的二弦胡琴文化丛进行了剖析,将其划分为同宗共生层、形制和材料共生层、功能性共生层以及音律技法共生层。

中国音乐学院助理研究员徐天祥以《巴扎(Baja):流传于中缅景颇――克钦族的苏格兰风笛》为题,对“巴扎”这一乐器的来龙去脉进行了梳理。他从题目关键词的解题、研究缘起、中缅英三国的史料梳理,到分析巴扎的音乐构成以及“巴扎”的民族化和面临的困境五个方面进行了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报告。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饶文心教授从乐律学角度,对音高频率和音位的大量数据进行分析,认为,柬埔寨传统音乐不属于七平均律,其乐律特点体现在“偏小的大二度和偏大的小二度”的二度音程上,并将此归结为柬埔寨民族音乐心理的宽容性。

此外,还有苏毅苗《以祈甘雨,介我稷黍――中国滇南彝族尼苏人与越南北部倮倮人的求雨仪式记》、楚卓《东南亚铜鼓的流转情迹》、杨琛《东南亚范围内的竹筒体鸣乐器研究》、武蕊《印度尼西亚克隆钟音乐的音乐学分析》、张小梅《一歌纡萦良久,一境相望千年――中越京族民歌音乐形态共性个性之比较研究》、杨瑾《印尼竹乐器安格隆的发展与应用》等来自世界民族音乐研究的“生力军”的报告。这些报告体现出青年学者敏捷独到的学术思维、科学厚实的田野积淀、踏实肯干的治学态度,在他们的报告中可以看到世界民族音乐和民族音乐学研究的希望。

二、其他地区音乐研究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张玉榛教授将学术关注点集中于印度传统音乐的传承模式,通过对印度传统音乐教育模式的分析、阐释,探寻出区别于西方音乐教育体系的印度传统音乐教育的特征,对构建中国特色的民族传统音乐教育体系也有很好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南通大学艺术学院董云副教授对土耳其卡拉戈兹皮影戏的历史源流、它与伊斯兰宗教文化和苏菲神秘主义思想的联系、其喜剧程式与音乐特征进行了阐述。

山东艺术学院李如春副教授则通过对《天乌乌》作品调式、节奏、音高、曲式等方面的分析,展现出台湾民歌谐谑、风趣的一面。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庄静,通过学习印度塔布拉鼓10年来的经验和思考,归纳出北印度塔布拉鼓的节奏圈“双层结构”的概念。她还通过现场展示让与会人员感受到了塔布拉鼓的独特韵律和魅力。

上海音乐学院博士后宁颖研究员,通过对“盘索里”这一长篇说唱表演形式进行中韩跨界田野考察,对“盘索里”的音乐内容来源、传入中国的方式、表演风格三个方面进行阐释,并将问题提升至延边歌手通过演唱“盘索里”实践族群认同、国家认同和社会认同的层面。

秘鲁阿亚库乔排箫是当地民间音乐和宗教活动相结合的典型,中央音乐学院候选博士孙波对秘鲁阿亚库乔的排箫及其音乐形态进行了分析,揭示出阿亚库乔排箫的特色,阐述了其在文化环境中的社会价值。

印度德里大学硕士刘慧媛通过西塔尔琴的现场演奏,对印度传统曲调拉格(Raga)的常用音阶和曲式框架进行了演示。

三、世界民族音乐教育与推广

汉诺威音乐、戏剧与传媒大学Reinhard Ring教授在题为《Different types of rhythm in different culture》的报告中,打破按照“地域”对节奏进行划分的传统模式,将节奏分为三类,即:无规律的节拍、划分明显的节拍、有节拍但划分不明显的,展示了国外对于世界各个民族音乐节奏的教学方式和理念。

中国音乐学院陈铭道教授通过珍贵的影视民族音乐志资料和幽默风趣的语言,以中国音乐学院对民族音乐学博士研究生提出的提供40分钟的影片的要求为例,强调了影像记录在民族音乐学教学和实践中的重要性。

云南艺术学院朱海鹰教授对“世界民族音乐”课程教师在知识、资料、语言、文化等方面提出要求,并以相关文献中的错误实例进行举证,强调阅读资料要有质疑的态度。

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学系潘林紫副主任,以广西艺术学院承担的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培育基地“中国-东盟音乐文化跨界传播中心”高端智库建设为例,展示了广西艺术学院在区域音乐领域的教研成果,为高校世界民族音乐课程的教学提供了参考范式。

中国民族器乐学会理事李悦,以其文学专业的学术背景、跨学科的视点和研究方法,以《少数民族音乐普及中的常见问题》为题,进行了令人耳目一新的报告。

中国音乐家协会的何璐,通过现场演奏的方式对古巴打击乐器进行了展示,呈现出古巴打击乐器具有和声性音色的特点。

此次会议还请来了云南少数民族的艺术家,以及来自缅甸、印度、马来西亚、越南的艺术家以“音乐工作坊”的形式进行更加深入、生动的研讨,并结合工作坊举行了三场音乐会,让与会者全面感受东南亚各国的文化、风情,体会东南亚音乐的“广泛、多样、美妙与独特”,更加真实地“触摸”民族音乐。其中,在云南少数民族音乐工作坊中,云南民族大学民族艺术学院张文俊教授通过对指法运用和气息控制等技巧的钻研,对葫芦丝古老而传统的音色进行了“复原”;缅甸仰光“围鼓乐队”对围鼓、围锣、排锣、巧龙巴鼓等代表性乐器的精湛演奏,视听效果震撼且富有感染力;越南的特龙琴、克隆布特琴、克尼琴、无底琴、独弦琴等典型乐器,歌筹艺术,以及越南特色国服“ao dai”都尽显越南文化的柔美纤细;马来西亚舞蹈和服饰中体现的伊斯兰文化特质;印度西塔尔琴的直抵心灵、塔布拉鼓节奏的复杂多变、印度舞蹈的宗教与肢体的统一性,无一不令人称道。

若用一句话来概括此次会议的特点,就是“理气互为,新生曲”。而这也是会议举办成功之所在。所谓“理”,“是一种理想的、抽象的、形而上的、看不见、捉摸不着的东西……是形成一种事物的基本原则”。所谓“气”,“它是一种现实的、有象的、形而下的东西……是造成事物的原料,这种原料,随着理的线索,形成出一种有形有象的物件”。[1]22-23此次会议的成功:其一,是围绕着“东南亚音乐”的会议主题,与会者从民族音乐学、音乐社会学、音乐人类学、声学、律学等不同视点对东南亚和其他地区音乐进行了深度探讨,涌现出不少有价值的论文。这是对“理”的探究不断加深。其二,论文宣讲和“音乐工作坊”、民族音乐会在此次会议中紧密联系、相互呼应,充分体现出“理性思考+实践+感性体验”的学科特点和会议传统。这就是“理气互为”,将世界民族音乐的道理、原理、规律等形而上内容的探讨与形而下的具体音乐事象紧密结合,彼此互生、互证。其三,“新生曲”,是指会议中涌现出的年轻学者。世界民族音乐学中坚力量的成熟、新生力量的快速成长,以及老中青三代学者间的互通、互助,正是在用实际行动谱写世界民族音乐之“大曲”,这是学科正在成长、向前的有力证明。

但是,也可以看出世界民族音乐面临的现实问题:其一,“多元文化”的意识和概念还未得到足够的普及,使得公众对世界民族音乐的认识和接受程度不高,世界民族音乐学科的发展依旧存在阻力。其二,世界民族音乐教育体系建设有待完善,学科教育思想、教学思想体系、课程设置等基础性内容都有待加强,教师队伍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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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云南民族传统乐舞研究学术视野的转换

伴随当代文明的高速发展,全球范围开始重新关注发展中国家的文化传统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近十余年来,国内外众多学者不断来到云南进行民族文化的交流、考察等活动,为民族文化生态及人文资源的抢救、传承、保护和开发提供帮助,意在使数千年来存活于云南具有独特生命内质与活力的民族传统艺术能够应对强势文化的侵扰。近年,随着人类学、社会学、哲学等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方法的渗透,对民族传统歌舞艺术的研究发生了新的变化。如即将在中国上海举行的2013年国际传统音乐学会(ICTM)第42届年会,专门设定了“少数民族音乐与舞蹈的呈现和再现”、“音乐和舞蹈传统的传播方式之间的互动、综合或是冲突”、“仪式、宗教及其表演艺术(音乐、舞蹈与戏剧)”等议题,该主题强调“再现民族音乐学与民族舞蹈学中文化实践的历史维度,以及研究者参与民族志历史书写的不同方式,意在探讨历史在传递和影响文化实践中所起的作用并开启一条研究者为现实目的而运用历史资源的路径。”①。这一研究取向表现出当民族传统艺术成为民族志书写主题时,音乐舞蹈可以以不同方式给我们的研究传递信息,并以新的意义建立起当代的实践。此会议同时期望在音乐舞蹈学院和表演艺术学校中所形成的现代标准化实践也纳入批判性和比较性讨论的范围,请与会者提供重构民族传统歌舞艺术个案研究的论文。在对云南民族歌舞乐长期的田野考察中可以发现,云南民族传统乐舞作为内心体验外化的一种方式,拥有独特的文化形态和信仰系统。时至今日,各族群的信仰观念、时空观念、内部社会秩序等文化记忆依然在以身—声—意为主体行动的乐舞中保留得最鲜明、最完整。传统乐舞在“体化实践”传承过程中,在约定俗成的人文环境中,在观念的不断演进中,依然是一种具有完整的庞大系统和鲜明的艺术个性的文化体系,在身体、声音方面形成了完整的意义系统。而云南民族歌舞乐的身体意向性,以及群体舞蹈时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意向性的沟通和互动,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真实的中国文化图景,这种东方身体运动的文化价值和意义需要我们在人类所处的后现代境遇中重新认识和挖掘,将民族传统歌舞乐作为构建文化的一种环境或场域,寻找新的研究命题,这是云南民族传统乐舞未来重要的研究领域。作为一种生活实践,传统乐舞充满着远古生态的智慧,至今在各族心中仍具有情感联通的功能与意义,仍然存在于这方水土之中。在具有民族性、地缘性和血缘性这个文化生态系统里,各族群历史、语言、、文化心理和传统艺术实践之间的互动关系极为活跃,渗透在乐舞中的文化基因至今仍然作为一种历史精魂贯通于日常生活中,并不断按照自身的传统习惯和族群信仰来维护和创造新的艺术语言,其主要功能是“使人们在自己的文化体验框架内,进入到共享的体验中”[3(]P40)。如何从云南民族传统乐舞厚重的文明底蕴中,吸取文化的精神、思想以及思维方式,做出当代意义的文化阐释,并以新的意义建立起当代的实践,给以中国传统文化为主体来建设发展的中国艺术教育体系提供一种中国精神和中国经验,这是云南民族传统乐舞未来研究中重要的学术使命。当今艺术人类学的学术视野,使人们的研究视角在观念、思维等方面,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社会和文化环境中发生的“艺术行为”和由此蕴含于其中的“意义系统”成为研究者的重要论域。当代法国现象学家梅洛-庞蒂(1908-1961)将体验视为一个境域,他认为身体和世界应该是弥漫式的相互涵融,这是梅洛-庞蒂通过对身体和世界的阐释所要呈现的一个核心思想。关于“身体现象”如何显现意义系统以及身体如何在意识中得到构成、不同文化中的身体体验、日常生活中的身体实践、身体的空间性等理论,在国内音乐、舞蹈学界的研究中一直是被忽略的。而“身体转向”是当今学术研究中的一个焦点论域,其特点之一在于从现象学的角度对身体所进行的研究。的确,“身体不仅仅是我们‘拥有’的物理实体,它也是一个行动系统,一种实践模式,并且在日常生活的互动中,身体的实际嵌入,是维持连贯的自我认同感的基本途径。”[4](P61-62)等理论视角,将为中国民族艺术的研究提供新的可能性。

篇(9)

0 前言

音乐教育与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关系密切,民族音乐文化传承需要在音乐教育中逐步渗透。但是,在社会文化形式多元化的今天,民族音乐文化传承受到严重的影响,音乐教育中民族音乐文化存在着严重的缺失,主要表现为:音乐教育重技轻论,流行音乐的发展对民族音乐文化带来冲击。那么,如何在音乐教育中促进民族音乐文化传承,是音乐教育发展中的关键问题。

1 民族音乐与民族音乐文化概念界定

民族音乐与民族音乐文化二者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差别,民族音乐通常是指在不同民族中产生的音乐类型,例如,民歌、说唱、器乐、戏曲等不同形式。而“文化”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体系,其中不仅包含了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等,还包含了人为力量与习惯。文化的基本要素就是传统思想观念以及特色价值观,在文化中价值观最为重要。同理,民族音乐文化就是一种具有特殊符号的思想价值观,该种文化具有一定的规范体系,以及物质产品。对于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不能通过音乐教育,将其作为一种音乐技艺来学习,而是需要将其精神、内涵以及价值观念传承下来。[1]

2 音乐教育中民族音乐文化的缺失

2.1 重技轻论

音乐教育与民族音乐文化之间的关系密切,民族音乐文化需要在实际的教育中得以传承。但是在高校的音乐教育中,大部分音乐教学环节中只是关注音乐技巧,而忽视对民族音乐文化的知识的教学。这种重技轻论的模式,对民族音乐文化传承带来严重阻碍。就陕北民族歌教学来说,经过练习学生能够掌握好陕北民歌的演唱技法,但是却对艺术作品中所展示的陕北地区丰富的异域风貌和人文特色了解甚少。

2.2 流行音乐的发展对民族音乐文化带来冲击

随着社会生活逐步进入现代化,传统民族文化中所映射的劳动形式、生活方式等都有了崭新的变化,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民族音乐文化原有的传播形式。多元化的文艺形式,使得人民群众对文化的审美也发生了变化。由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民族音乐取材是人民劳动、爱情和生老病死的生活元素,这些都满足了农民的需求,人民对民族音乐文化比较热衷,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改革,人民的生活方式发生改变,人民不能在民族音乐文化中找到生活的缩影,导致民族音乐在民间传播受到阻碍。[2]

3 音乐教育中的民族音乐文化传承

3.1 改革音乐教学体系

在学校的音乐教育中,存在着忽视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现象,以此为例将我国的音乐文化精髓流传下去,从音乐教学方向入手,将改革音乐教学的体系。在传统的音乐课程安排上,其专业课以及选修课程安排不合理。因此,需要将传统音乐课程体系、中国音乐史、民间音乐以及中华传统音乐论文精选作为音乐教学中的必修课。将教学的重点转移,转移到培养人的音乐思维方向上。学生的音乐思维得以培养,就会对民族音乐文化的价值观有所理解,对于民族音乐文化传承来说具有重要意义。[3]

而在民族音乐作曲专业中,需要设置作曲技法课程,作曲技法在民族音乐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民族音乐质量提升,以及创作都不能脱离作曲技术而实现。民族音乐中应用作曲技术的关键就是将和声、复调、曲式以及配器四种作曲技术与民族元素之间相互结合。这四部分是音乐作曲的灵魂,因此将这些应用于民族音乐中,需要做到两方面的内容:第一,民族音乐民族元素挖掘;第二,作曲技术与民族文化的相互融合。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底蕴不同,在音乐艺术上的呈现形式也有所不同,尤其在民族音乐作曲上更是千差万别。对不同民族进行民族元素挖掘,首先需要根据民族历史,分析历史对作曲的影响。[4]

3.2 民族音乐教材编制

为了促进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建立学校对音乐教学大纲进行修改。在《音乐课程标准》中,中国民族音乐所占比重比较少,由于学生在平时学习中接触到民族音乐比较少,那么对民族音乐文化了解到的就更少了,为了将民族音乐文化渗透到学生学习的日常中,需要增加民族音乐在音乐教学大纲中的比重。目前,音乐教学内容一般都是以歌唱教学模式来让学生了解相关知识,但是却没有通过音乐本身所蕴含的教育意义,来对学生进行教育。例如,音乐教材中的爱国歌曲比较多,教师引导学生在歌词中,感受爱国情感。教材中的现代歌曲比例比较大,虽然很多作品很优秀,但是在教材中所占的比例比较大。这些现代歌曲中,模式创新,虽然创新精神对于学生很重要,但是在学生学习音乐的初级阶段,还需要以民族音乐为主,民族音乐是一切创新的基础。当没有民族音乐这一扎实的基础,再好的音乐创新,也是空中楼阁,根基不稳。因此,在音乐教育中,可以通过改变音乐教材编制的方式,提升学校以及学生对于民族音乐文化的重视。[5]

3.3 创新民族音乐文化,促进传承

如何在开展音乐教育环节中,促进对音乐文化的传承,是民族音乐文化发展中的关键问题。首先需要对民族音乐形式进行创新,获取民族音乐中的精华。而创新与民族音乐文化传承并不冲突。创新是创新其形式,为了更好地促进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但是民族音乐文化的精神以及价值观依然还在。

以陕北文化的传承为例,创新是一切艺术发展的保证,陈旧的文化传播只能在现代化发展的浪潮中被淘汰。陕北民歌的创作中,动员专业作词作曲人,改编陕北民歌。虽然陕北民歌库非常的丰富,但是在民间广为传播的只有寥寥几十首,在陕北民歌推广时,新曲风的改编很重要。为了更好地对陕北民歌进行宣传,艺术家应该对陕北的劳动号子、信天游、秧歌调等进行深入了解,在保持基本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音乐基调进行合理整合改编,使得音乐听起来朗朗上口,旋律吸引人。

4 结语

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需要通过音乐教育来实现,但是音乐教育中民族音乐文化存在着明显的缺失。为了将民族音乐文化这一文化瑰宝良好传承下去,需要将音乐教育中,民族音乐文化缺失的情况弥补。因此,在本文中,通过对民族音乐文化教学的现状分析,提出以下对策来促进民族音乐文化传承:首先对现有的音乐教学体系进行改革,其次,将民族音乐教材进行合理编制,并创新民族音乐文化,促进音乐文化传承。

参考文献:

[1] 张黎红.多元文化背景下的中小学民族音乐教学研究――问题与对策[D].东北师范大学,2012.

[2] 李松,樊祖荫,张欢,萧梅,谢嘉幸.对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反思――“第三届全国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与学术研讨会”主题发言[J].中国音乐学,2013(01):12-23+1.

[3] 陈雅先.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在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中的作用[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 (04):163-167.

篇(10)

一、民族音乐的价值与意义

中国古代十分重视音乐教育。春秋时期的教育内容是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音乐是其中之一。儒家最为重视的“六经”中有《乐经》。《礼记》中的《乐记》和荀子的《乐论》是专门讨论音乐问题的重要论文。孔子十分重视音乐教育,他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诗”就是《诗经》,诗经多取自民间歌谣,后经删选加工,而成为古代重要的教育内容。“乐”即音乐,《诗经》等内容都是可以配上音乐来传授的,此即古人所谓的“歌诗”。孔子认为,一个人的人格的完善离不开音乐。好的音乐能够陶冶人的情操,提升人的人格境界。古人重视音乐,除娱乐之外,主要是通过音乐涵养性情。荀子说:“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远。”(《荀子·乐论》)正因为认识到音乐对人的感化作用,古人特别重视音乐教育。

并不是所有的音乐都能陶冶人的情操、感化人的心灵,不好的音乐只能扰乱人心,因此古人十分重视音乐的内容,孔子说:“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音乐不只是钟、鼓等所发出的声音,还有着感化人心的内容。因此,对音乐进行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荀子在《乐论》中说:“夫乐者,乐也,人之情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而人之道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故人不能无乐,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不使音乐染污邪恶之气,使音乐能够发挥感动人之善心的功能,这是音乐教育的基本方向。

再来看看我们今天的音乐教育,娱乐的功能似乎更多一些,而音乐的教育功能则相对弱一些,这从我们不甚重视民族音乐教育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来。民族音乐是祖祖辈辈积累下的音乐精华,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也是全人类的文化遗产,我们必须对其加以继承与发展。仅靠为数甚少的音乐工作者是不可能完成这一艰巨任务的,民族音乐的希望在儿童身上,我们应该大力推进民族音乐的普及工作。

民族音乐,顾名思义,就是民族特有的音乐,它包括民间音乐、民族器乐、少数民族音乐、戏曲音乐等。民族音乐有的直接来自民间,有的来自民间且受到过音乐工作者的提炼与加工,有的虽为音乐工作者创作但题材取自民间。有些民族音乐经过音乐工作者加工制作后已经得已保存,还有些民族音乐依然活跃于民间。而有些民族音乐由于缺少保护,已经消失。要想让民族音乐成为大众喜闻乐见的音乐,应该从娃娃抓起,从小就培养他们对民族音乐的感情,使他们养成欣赏民族音乐的习惯,热爱民族音乐。只有这样,民族音乐才有希望。另外,从教育人、培养人的角度说,民族音乐都具有实实在在的内容,反映着真真切切的民族情感,具有重要的教育功能。现在,不管是多大的小孩都能哼唱几句流行歌曲,为什么呢?不是这些音乐多么有吸引力,而是环境渗透的结果。一首流行音乐在其流行之时,无论站在哪个角落,都会侵袭人的耳朵。我们并不否认流行音乐的时代价值,能够经受时间检验的流行音乐最终会融入民族音乐的大河中。但凭心而论,大多数流行音乐,实是靡靡之音,没有什么实质内容。因此,流行音乐的教育功能十分有限。民族音乐中的经典都是经过历史检验的精品,凝结着劳动人民的生活经验和情感,具有十分强烈的感化力,其现实意义不言而喻。音乐教育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培养民族情感,陶冶人的情操。因此,民族音乐应该是音乐教育天然的、必然的内容。

二、在小学生中普及民族音乐的方法

有人说,在最白的纸上可以画出最美的图画。小学生纯洁善良,这个时候,我们选择最具真、善、美的东西来教育他们,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中种下真、善、美的种子,并细心地加以呵护,对他们的人生必将产生莫大的影响。音乐即具有传递真、善、美的功能,孔子说“成于乐”,就是说音乐具有诗、礼所不具有的综合功能。遗憾的是,我们对如此重要的音乐的重视程度却不如古人。民族音乐是音乐教育最为重要的内容,近年来音乐教育界已有所认识,音乐教材中增加了民族音乐的份量,但从总体情况来看,还很不够。如何在小学生中普及民族音乐呢?

(一)发挥音乐课的音乐教育主阵地功能。小学的音乐课依然是弘扬民族音乐的主要渠道。音乐教师要充分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使命,不能因为应试教育使音乐教育边缘化而自暴自弃,而应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在有限的时空中发挥自己的创造才能,强化音乐教学的效果。首先,音乐教师要充分认识民族音乐的重要价值,善于挖掘教材中的民族音乐元素。音乐教材中有民族音乐的元素,这些元素能不能发挥育人作用,完全依赖于音乐教师。由于音乐课普遍不受重视,缺少各种应该具备的条件,这使得民族音乐教育在音乐课上难以得到贯彻落实。广大音乐教师应该努力创造条件,使孩子们接触民族音乐,感知民族音乐,学习民族音乐,最终喜爱民族音乐。其次,教师应该结合自身条件和学校条件,有选择地进行民族音乐教育。由于受到教师自身条件和学校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对教材中提及的所有民族音乐都加以落实,这就要求教师要善于选择教学内容,以做到事半功倍。最后,教师要运用正确的方法对小学生进行民族音乐教育。小学有六个年级,我们一般将之分为低年级、中年级和高年级,不同年级的学生受社会影响的程度不同,故在对其进行音乐教育时方法上要有所选择。一般来说,低年级学生受到流行音乐的影响较小,故教师应让他们多直接感知民族音乐,久而久之,就会在其心灵中种下民族音乐的种子。中、高年级学生的认知能力有所提高,并且已经与社会有较多接触,故其受社会的染污与影响较之低年级学生已十分明显,因此,音乐教师在对他们进行民族音乐教育时更要注意运用合理的方法,以防其产生抵触情绪。教师可以从他们耳熟能详的民族音乐入手加以引导,如歌曲《编花篮》、二胡《赛马》、小提琴《梁祝》等都是其所熟知的经典音乐,从这些音乐入手必将能引起他们学习民族音乐的热情。当然,中高年级学生已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教师进行民族音乐教育时可结合介绍音乐产生的背景,以及音乐表达的内容与情感,以深化学生对音乐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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