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2 00:02:20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卫生院中医工作计划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基本建成覆盖全镇、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统。至年底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0%。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二、工作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分工
赵同志:全面负责全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档案建立及管理工作。
曾同志:负责全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领导、检查、协调。
杨同志等:具体负责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全镇范围内实施。
(二)实施内容
1、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人员培训。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分期分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精神病防治专业人员、患者家属等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患者家属护理、居委会人员相关知识与技能。
2、信息收集: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员对辖区人口进行调查,收集在医疗机构进行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并做初步筛查工作。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三台县民康医院)和县疾控中心。
3、收集确诊病例资料。卫生院每季度统计在档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汇总后上报县级精神病专业机构。
4、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由县级及以上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疾病,为符合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5、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6、患者报告: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就近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一、深化民主管理,畅通党群沟通渠道
医院文化建设要立足创造良好氛围,就要充分调动职工的参与意识。在工会工作中,深化民主管理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有效载体。民主管理的核心在医院和职工整体的长远利益,我们要紧扣这一中心,把握好改革的方向,为职工搭建好参政、议政的平台。民主管理要真正体现广大员工的思想和意愿,要建立科学规范、切实有效的民主管理机制,引导广大职工在医院民主管理和文化建设中发挥作用,干好实事,求得实效,以保证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其一是坚持职代会制度,畅通群众的表达渠道,集思广益,最大限度地以主人翁意识行使代表职责,使职工的意愿得到最大限度的尊重,做到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分配制度改革和院长工作报告等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如我院工会除常态性的在职代会审议通过医院工作报告(计划)、医院财务决算(预算)报告外,分别在20__年、20__年、20__年、20__年专门组织召开五届五次、五届主席团会议、六届三次、六届五次职代会,以票决形式审议《医院全员聘用制度》、《市一医院出售存量公有住房方案》、《绩效考核方案(试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关系到医院每位职工切身利益的内容,并在会前将方案通过职代会主席团扩大会议转交到职工代表手中充分酝酿,力求知晓率达100%,方案制定过程中得到各科室和广大职工的积极参与,大家认真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几个方案几经上下,几易其稿,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因此都得到超过80%的到会代表投票赞成获得审议通过,使职工的主人翁作用和民主管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职代会的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较好地落实了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保障了职工的民利,提高了医院的民主管理水平。其二是实行院务公开,打造阳光工程。把推行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推进医院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在政策引导、舆论宣传、组织建设、制度完善、程序规范等方面加大力度,做到决策、政策透明,力求准确;职工参与管理,监督积极、主动、热情.如我院结合医院管理年、医院行风建设等专题活动,加强内涵建设,20__年7月由工会负责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共收集、归纳了16条医疗服务、后勤工作、职工福利等方面意见和建议,反馈到监察室和相关部门并予以跟进;为加强医院领导与广大职工的联系,共同促进医院的和
谐发展,我院以“院领导接待日”、“院领导网络信箱”等为平台,由院领导和部分职能科室领导(含工会领导)分批接待,主动虚心听取职工意见、建议和合理化诉求,为广大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医院营造更好的条件和氛围;工会参与制定《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实施办法》,工会主席兼任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召开职代会审议《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十二五规划》等。其三是实施公告、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通过医院oa办公网、公开栏、院务之窗公开需公开事项。维护好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凡评先、聘任等工作都做到事前公告、公示,为医院的和谐、稳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为此,我院分别于20__年及20__年获得“广东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__年获得“广州市首批市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称号。
二、把握文化核心,加强培养医院精神
党的十报告强调指出:“文化是民族的命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随着经济发展和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升,医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越来越突显出来。但医院的文化建设过程不是一个短暂性的任务,而是一个全员性、长期性、经常性的群众活动过程。医院精神是医院在长期发展建设中所形成的医院宗旨、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是医院和职工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工会组织只有充分把握好这种特有的医院精神,始终紧密地围绕医院党政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把医院文化建设纳入工会工作的全过程,以发展促进和谐,以创新推动和谐,以公正求得和谐,以优秀的医院文化孕育和谐,才能体现工会在服务医院大局、促进医院和谐发展的具体作用。我院在广大职工中征集能反映出市一医院灵魂所在,广大职工精神所向的“院训”,经过反复推议,“仁心仁术,方便为怀”成为独特的市一人精神,同时聘请知名作词家郑楠、作曲家郑秋枫编写了院歌,这些成功的医院文化产品,极大鼓舞了全体职工在医疗市场竞争中展示新风采。模范人物、先进典型是医院的精神财富,用医院自身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引导、启迪、感染职工是建设医院文化过程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文化是一种无形的东西,而典型是有形的。典型人物在医院内部的所作所为常常是人们注视的焦点,典型人物工作的方法和风格为全体职工设定了工作的标准和规范。从他们身上人们可以弄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怎样为医院的发展,为个人的成长而努力。对外部公众来说,典型人物则是医院形象的缩影,宣示着医院的理念和行为,医院的文化特色。我院始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为主线,用共同理想凝聚职工,通过先进典型的事迹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取得累累硕果:我院拥有全国、省市等各级劳模16人;省市“三八红旗手”、南丁格尔式优秀护士等先进女职工19人;全国、省市巾帼文明岗一批。这些先进典型都仍在工作岗位上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发挥着先进人物(集体)的作用,促进在职工群众中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又如20__年我院工会为配合医院服务年活动,向全院职工发出 “一中心”(以病人为中心);“二提升”(提升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四个多”(多一些主动服务、多一些尊重病人、多一些换位思考、多一些便民措施);“八个一”(形象再美一点、微笑再多一点、言语再暖一点、问候再早一点、沟通再细一点、环境再好一点、流程再顺一点、效率再高一点);“从我做起”(人人是窗口,个个是形象!你的一言一行都是市一文明符号的表现)的感动服务倡议;为弘扬雷锋精神,努力实现我院学雷锋活动常态化,配合医院推进服务年工作,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风尚,医院工会在全院职工中开展“续写雷锋日记,推进感动服务”活动。希望全院同仁携起手来塑造市一医院文明形象,使符合文化要求的核心价值观、行为准则逐渐被全体职工普遍认同和接受,借以激励职工奋力拼搏,开拓进取。
三、坚持以人为本,营造人员发展空间
职工素质和医院文化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工会组织参与医院文化建设,就要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最有效措施就是对职工进行多方面的教育和引导。为此,工会一是要结合医院的新形势、新任务,协助和配合党政组织大力加强职工的形势任务和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努力在技术创新、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安全生产等方面发挥作用。我院工会组织文艺骨干自编自演了一批歌颂高尚医德医风、鞭达不正之风的优秀文艺节目,如以院歌为音乐背景编排的歌舞《圣洁的奉献》、小品《急诊室的故事》等,受到职工们的喜爱;在院刊中策划开辟了《医患关系讨论专栏》,许多不同层次的医务人员积极投稿以亲身经历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医患关系,以警示同仁;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组织学习贯彻在劳动模范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在汶川、玉树、雅安地震,西南干旱等灾害面前,工会多次发出倡议,发动职工捐款额高达82万余元,用实际行动奉献爱心。二是要加强对职工的岗位技能教育和培训,支持一切有利于调动、发挥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工作,通过举办技术比武、业务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业务素质。我院自20__年起在职工中全面开展以“创建学习型班组,争当知识型职工”为主题的创建活动,激励广大职工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全面发展。7年来,在临床、医技等一线岗位评选表彰了70个学习型先进集体和70名学习型先进个人,在医院职工中形成了学习创新、创新学习的风气,为医院营造了利于提高医疗科技发展的环境氛围;工会认真参与服务流程改造、服务监督等工作,开展季度“服务之星”评选活动,本着在服务上突破、在服务上创新的思想,下决心、花气力、重细节,让百年老院重放光彩,让服务擦亮我们的品牌。三是发挥工会的特点,广泛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小改小革等群众性的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虚心吸取职工有关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等合理化建议,最大限度地挖掘职工的聪明才知识,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的聪明才智,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0__年,我院工会联合护理部在护理团队中以“完善护理工作流程、革新护理用具”为目的开展活动,完成多达182页图、文资料的获奖护理成果汇编,不仅为病人减轻了痛苦,降低了费用,还方便了医护人员的工作,其中“超声引导下picc置管术”等三项作品20__年在全市女职工创造发明和技能技巧展览中展出;为发掘广大职工的聪明才智,激励起广大职工的发明创新热情,促进我院的技术进步,积极发动职工参加第一、第二届“较真功、展才华”广州市职工发明创新大赛,获得三等奖一项及优胜奖多项,今年我院也有5名职工的6项作品在第三届“较真功、展才华”广州市职工发明创新大赛中参加评审。
四、维护合法权益,帮扶解困落到实处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帮扶解困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把关注人、服务人作为夯实和谐劳动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主动关心职工的所思所求,想方设法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 生活张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扎实有效的各种服务,宣传、帮助职工树立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妥善协调解决,避免矛盾激化,从而让职工群众深切感受到医院的关爱和温暖,激发职工群众参与共建共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凝聚力,为他们在医院发展中发挥主人翁作用创造条件。我院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医院党政及相关部门反映,如通过对话和调研,协调有关部门对82名局、院自行聘用干部进行较大数额的养老金扣除的纠正;实行院内单身宿舍外迁的改革时,许多年轻人情绪激动,表示不理解。工会马上向医院领导汇报,在领导班子的大力支持下,召开了院领导和年轻人代表的对话会,进行了畅所欲言的沟通,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为他们寻找院外居住点,使210名年轻职工顺利搬出医院内宿舍;今年为进一步推动保障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普及,促进保护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会配合全总女职委及时组织1534名女职工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2013年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组织职工讨论涉及到职工重大利益的《劳务派遣若干规定(草案)》;依靠各级工会组织的信息支持,及时为医院各类有需求的职工排忧解难:为身患重病的职工送去各级领导的关怀和物质上帮扶;为遇到家庭纠纷及家庭暴力的职工,做了大量的调查、法律咨询及调解工作;探望安抚有心理冲突的职工五十余人次,指导和帮助其寻求心理治疗,为职工请心理医生,对个别人和事做过细工作;为有需求的职工子女送去心理支持等。并将送温暖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坚持十多年精心为全院职工策划安排年度疗养以及一年一度的职工体检,让职工切实感受到医院的温暖和组织的关心,从而更全身心地投入到医院的发展建设上去,为医院的美好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因而我院一直被评为广州市卫生局局属单位工会工作目标考核模范单位。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与优势,为广大农村提供中医医疗技术和预防保健服务,满足农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巩固完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网,促进农村中医工作全面发展。
二、创建目标
从2013年12月份开始,以《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为标准,利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以区中医院为龙头,以区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为枢纽,以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农村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中医医疗保健服务网络,逐步建成中医机构设置合理,设施配套,专科特色突出,集预防保健、医疗科研、康复促进、健康教育于一体的中医服务体系,以简便、高效、优质的服务,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提高的中医医疗保健需求。通过精心组织,宣传发动,狠抓落实,强化重点,规范管理,力争在2015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创建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工作。
三、各单位职责分工
(一)区财政局: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占全区卫生总事业费10%以上,或近3年年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落实一定比例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
(二)区发改委: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项目投入上给予倾斜。
(三)区卫生局:1.将中医药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制定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积极协助组织实施。2.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分管负责人,配备专职干部,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中医药工作情况。3.把中医先进区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医疗业务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以及院长绩效考评内容。4.制定全区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健全区中医药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目标管理。5.定期召开中医工作专题会议,调查研究全区农村中医药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6.督促指导医疗机构的中医建档建账工作,建立健全全区中医药工作综合台账。7.负责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
(四)区人社局:制定中医药人才引进方案,对中医药人才引进采取倾斜政策,充实补齐中医药人才缺口。把中医药适宜技术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并适时提高报销比例。
(五)区药监局: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的中药质量监管。
(六)区中医院:1.床位数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要求。2.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0个以上(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骨伤科、眼科、针灸科、推拿科、肛肠科、皮肤科等)。3.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规范,符合《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要求。4.设备配置符合《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要求,积极配置中医诊疗设备。5.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的特点。6.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7.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8.区中医院院级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9.开展3个市级以上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含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形成两个以上在我区有影响的中医专科(专病)。10.急诊科(室)具备常见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常见危急重症救治成功率不低于80%。11.制定并实施各临床科室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12.中医类别医师熟练掌握本专业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含中医诊疗技术操作及常用中药方剂应用等)。13.积极采用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计算)不少于60种,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不低于10%。14.住院病案甲级率达到90%,中医处方书写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15.积极使用中药饮片,门诊处方中,中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处方比例不低于60%,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不低于30%。16.病床使用率不低于95%。17.在区中医院设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有专门的示教室,配置视频会议系统、录音录像等设施设备,制定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制度,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18.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队伍,并以师资为主要成员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建立长效的业务指导机制。19.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1)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临床简易、安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2)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中医类别医师和以中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针灸、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压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3)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三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区中医院中医类别医师推广平衡针、铍针等中医药新技术。20.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肢残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21.区中医院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并对乡镇卫生院中医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22.开展中医药人员和乡村医生知识与技能培训,有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具体培训计划和措施,并注重培训的正规划、系统化,近3年辖区内区医院、区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均参加一次以上培训,培训率达到100%。23.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负责资料提供和组织乡镇人员培训。24.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区中医院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区中医院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区中医院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七)区人民医院:1.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2.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3.门诊、病房等诊疗工作中执行有关中医药标准规范,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不少于4种中医药服务。4.中医临床科室病床使用率大于80%,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和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本科室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70%,日均门诊人次占全院日均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5%。5.建立并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以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把中医药服务拓展到西医临床科室。全院平均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大于6次/月;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大于80%。6.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区人民医院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区人民医院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区人民医院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八)乡镇卫生院:1.全区镇卫生院均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达到《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要求。2.90%以上镇卫生院须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和1个以上其他中医临床诊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养生保健室等),并集中设置,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3.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包括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推拿治疗凳、针灸器具、火罐、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设备、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等。4.设置中药房,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消毒锅、标准筛等,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提供煎药服务。5.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20%。6.乡镇卫生院能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7.乡镇卫生院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全院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8.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并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予以记录。9.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乡镇卫生院能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农村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10.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11.针对农村老年人、妇女、儿童以及亚健康人群等重点人群制定中医药保健方案,指导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养生保健活动。12.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不少于3种慢性病(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支气管炎、肿瘤、骨关节病等)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农村相关危险因素进行中医药行为干预。13.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九)农村卫生室:1.至少配备电针仪、TDP神灯和中医治疗包(箱)(内含针灸器具、刮痧板、罐具、艾条等)等中医诊疗设备。2.40%以上的农村村卫生室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100种,或者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其它农村村卫生室配备中成药不少于50种。3.每个农村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4.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5.每个农村村卫生室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中医药预防保健科普宣传,每年不少于4次。6.农村村卫生室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天30%。7.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十)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1.将区中医医院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将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农村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作为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2.将中医药服务项目(包括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品种(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3.制定降低中医药服务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等鼓励政策,补偿比例提高不少于10个百分点,引导参合农村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制定应用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的鼓励政策。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3年12月28日-2013年1月30日):成立区创建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创建工作相关政策和措施,召开省级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各责任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并召开本单位创建工作动员会,营造创建氛围。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中医院是我县唯一一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承担着全县中医科研、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及县卫生局正确领导下,中医院的规模不断扩大。2000年县中医院被省中医药管理局评定为“二级甲等中医院”,但距离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标准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使创建工作如期达标,今后我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统一认识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广泛宣传发动,使全院职工深刻认识到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重要性,人人都行动起来,积极主动的投入到创建中医工作先进县行列中。成立创建中医工作先进县领导小组,协助卫生局把各乡镇卫生院中医管理科设立齐全,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部署、落实、检查、考核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使“硬件”尽快达标
按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要求标准,中医院基础设施不达标。为此我院计划在两年内筹措资金100万元,用于医院基础建设,基本上达到门诊与住院处相对分开;办公区与病区相对分开;医疗区与生活区相对分开;急诊室、病案室、供应室达到要求标准;病床开放数达到100张,每床设备费达到7000元;争取尽快创造条件建设合格的制剂室和门诊楼。
三、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理论技术水平
为使医务人员的理论与技术水平得到提高,更好地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今后我们将做好院内学习培训及基层培训工作。以科室为单位,每月集中组织一次中医处方、中医病案规范化书写及本学科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和讨论;全院医、药、护、技人员都要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做好中医温课学习;鼓励在职职工参加中医自学考试,每年参加中医大专、本科专业学习者不少于5人;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医学继续教育培训班,每年参加市级以上医学教育培训班人数不少于20人;每年派出进修人员不少于4人,争取每年院内20%以上业务人员培训不少于150学时。版权所有
中医基层指导科人员下乡对各乡镇卫生院指导中医工作一次;免费为基层培训医务人员不少于5人;开办培训班至少一期,培训对象为乡镇中医人员,培训人数不少于50人。安排乡镇卫生院中医管理科人员对辖区村所中医药人员进行培训,每季度一次,每人培训时间不少于半个月,培训率达到100%。
四、提高中医工作质量,突出中医工作特色
巩固二甲级中医院成果,把抓中医工作质量作为我院工作重点,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以期达到急诊室进一步规范,门诊中医药治疗率达到85%以上;病房中医药治疗率达到70%以上;病案书写合格率达到90%以上;处方合格率达到95%以上。加强中医专科建设,在原有开设脑血管病专科、腰腿痛专科、痔瘘专科、皮肤病专科、乳腺病专科的基础上,计划增开肝病专科、骨病专科。把脑血管病专科、痔瘘专科作为我院重点中医专科发展,两个专科收入不低于医院总收入的10%。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更好的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作用。按照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标准积极指导乡镇中医工作和村卫生所中医工作。
五、总结交流工作经验,为科研创造条件
开展学术活动3次以上,在省级以上医学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0篇。年内争取科研课题立项2项。到2008年争取获得县级以上科研成果1项。
为进一步推动和督促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切实加强中医药服务监管工作,市、县卫生监督机构按照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省中医服务监督工作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认真地组织开展了全市中医药服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本次共监督检查中医药服务工作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家,其中卫生监督机构8家、综合医疗机构 家、中医医院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家、乡镇卫生院 家、门诊部 家、中医个体诊所 家,监督检查覆盖率为100%。共抽查从事中医工作的医师 名、护士 名,合格率 %。
二、工作情况
(一)卫生监督机构
目前,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设置中医服务监督科(股)8个,大部分挂靠在医疗市场监管科(股),工作人员多为兼职。各级监督机构积极开展工作,制定了辖区内中医药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开展了中医药诊疗活动医疗机构的摸底调查工作、综合医疗机构中医病房、中医门诊、中药房设置等中医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及各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分析汇总。
(二)综合、个体医疗机构
全市综合、个体医疗机构的中医病房、中医门诊及中药房建设基本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设置。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与核准登记的名称、地址一致;诊疗科目与核准登记一致;临床科室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科目名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中的要求;从事中医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执业医师证书》执业地点、类别、范围与实际情况一致;外来医务人员从事医疗活动,执业证书均进行了变更登记。在技术准入方面,我市目前尚无开展中医医疗美容服务和刊发中医类别医疗广告的机构。在执业管理方面,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均建立了门诊日志及传染病登记本,能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并做好消毒记录;中药饮片管理符合相关标准;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均在《***省调剂使用院内中医药制剂(第一批、第二批目录)》中。
(三) 基层中医药建设
全市已建成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建成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17家。乡镇卫生院“3个1/3”基本落实。
三、方法措施
接到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省中医服务监督工作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市所及时将文件通过本所网站和纸质版进行了转发,组织相关科室卫生监督员认真学习了方案和附表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发展中医条例》、《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及《关于在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成立中医防病科、服务监管科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为依据,市、县卫生监督机构按照督查工作的统一要求,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检查表格内容对辖区内的卫生监督机构中医服务监管科成立及工作开展情况、医疗机构中中医管理科成立情况、中医病房、中医门诊等中医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个体医疗机构中医科目依法执业情况、乡镇卫生院“3个1/3”(中医门诊人次不低于全院门诊人次的1/3,中药收入不低于药品总收入的1/3,中医药治疗总收入不低于业务总收入的1/3)落实情况以及中医药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及时下达了整改意见,对于存在的不良执业行为下发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通知书》,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相关条款实施了行政处罚。通过检查起到了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纠正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整顿和规范中医药服务市场的目的。
四、存在问题
(一)中医药服务功能发展不平衡,中医药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医疗、康复等功能发挥得较好,预防、保健等功能相对薄弱,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生调理等中医药服务需求尚存在一定差距。二是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还处在解决一些常见疾病基本治疗阶段,治疗方法还不够精确有效,尚未形成特色明显、在市内有一定影响的中医专科品牌,中医专科专病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二)中医药宣传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群众对社区中医药的知晓率和利用率逐年上升,但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心和站点的知名度还不够。中医药广泛应用于居民日常保健的氛围仍显不足,“治末病”等中医预防保健理念尚未能得到大众普遍认同,“信中医、用中药”的社会环境尚未完全形成,中医药防病知识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大力度。
(三)中医服务监管工作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因受人员、经费、设备、办公场所、交通工具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各卫生监督机构工作开展尚不平衡,虽设立了中医服务监管科(股),但挂靠在其他科室,未配备专职人员,无固定办公场所,无专用设备,业务开展受到一定影响。
(四) “建章立制”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通过这次监督检查发现,个别医疗机构,尤其是一些个体诊所有关中药饮片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还不够健全,进购验收记录、养护记录不够规范。
对于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将认真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立即对照要求督促整改,促进全市中医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
1.卫生监督中医服务监管科人员情况调查表
2.机构依法执业情况汇总表
3.中医类医护人员依法执业情况汇总表
4.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建设情况汇总表
5.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建设情况汇总续表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药建设汇总表
7.机构汇总表
8.中医服务方面不良执业行为积分汇总表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统筹兼顾、共同提高,推进中医药在中医药服务机构、综合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全面发展;坚持继承优先、科学创新,既保持特色优势,又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事业发展、产业联动,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年11月底,县基本落实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任务,并完成自查验收工作。此基础上由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年初向市申报创建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验收报告,力争年底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1.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与下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制定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县政府成立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制定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至少研究一次中医药工作,向相关部门分解发展中医药的工作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
3.县卫生局有分管中医药工作的局长,设有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干部。主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我县的中医药工作情况。
4.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县级中医药投入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不少于20%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中中医药服务项目经费比例不少于1/5
5.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1)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床位补助标准提高到同级综合人民医院床位补助标准的1.5倍。
2)将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中医科、村卫生所必须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医保经办部门严格落实城镇医保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报销比例提高10%优惠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中的甲类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给予全额报销。将定点医疗机构自制生产、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只在本院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用药范围,按照甲类药品给予报销。
4)新农合经办部门严格落实县级以上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30%报销比例提高20%优惠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以治疗为目的基层实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分别在门诊和住院统筹资金中定给予全额报销。
5)根据疾病谱排序确定10个优势病种,编制中医药协定处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实施零差率销售工作中,对中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较多的社区和乡村卫生机构适当提高补偿标准。
7)公立医院改革中充分考虑中医药服务费用低廉的特点,科学合理增补中医药服务收费项目,适时调整中医药诊疗服务收费标准。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中医医院基本条件。
1)基础设施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要求,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
2)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0个以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伤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为必备科室)市级中医医院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5个以上(除中医科室外,ICU为必备科室)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要求。
3)医院设备配置符合《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要求。县上还要积极为医疗机构配置中医诊疗设备。
4)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5)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的特点。
6)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
2.综合医院中医药基本条件。
1)设立中医药管理科并设有专职工作人员,门诊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住院部设立不少于总床位数5%中医病床。
2)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3)将中医药内容纳入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基本指标和日常业务工作考核指标,建立西医临床科室中医药业务考核评价体系和工作促进激励机制。
3.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基本条件。
1)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2)建成10个以上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中医就诊人数占总就诊人数的1/3以上,中药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1/3以上,中医药收入占总收入的1/3以上。
3)建成1个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2个以上在当地有影响力的中医药优势病种。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包括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推拿治疗凳、针灸器具、火罐、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设备、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等。
5)中药房应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消毒锅、标准筛等,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并能提供煎药服务。
4.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基本条件。
1)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电针仪、TDP神灯和中医治疗包(箱)内含针灸器具、刮痧板、罐具、艾条等)等中医诊疗设备。
2)所有村卫生所开展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农民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工作。
3)90%以上的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200种,村卫生所的中药饮片可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
5.建立中医药业务对口帮扶与协作机制。积极争取市级中医医院与县级综合医院和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业务帮扶合同,对综合医院进行中医药技术指导,对中医医院进行业务帮扶。
6.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安排专人负责,对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要组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开展中医药技术业务指导,定期对基层中医药人员进行培训。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综合医院院内参加3个月以上西学中培训班学习人员占西医临床执业医师总数的60%以上。综合医院西医临床科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执业医师。
2.县中医医院院级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
3.积极开展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县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督导检查一次师承教育工作,强化日常监管,保质保量完成经省级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省、市、县、乡、村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任务,出师合格率达到90%以上。开展本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30%
5.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运用中西医两法防病治病的乡村医生。
6.开展中医药人员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有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有具体培训计划和措施,并注重培训的正规化、系统化,近3年县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药人员,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参加一次以上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2)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培训,提高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中成药应用水平,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培训率达到90%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1.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至少有2个市级以上或3个县级以上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
2)急诊科(室)具备常见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常见危急重症救治成功率不低于80%
3)临床科室能够根据我县疾病谱科学规范制定并实施本科室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本科室医师熟练掌握本专业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含中医诊疗技术操作及常用中药方剂等)熟练运用本科室中医临床诊疗方案。
4)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不低于10%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计算)不少于60种。
5)住院病案甲级率达到90%中医处方书写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病床使用率不低于95%平均住院日低于卫生部门公布的县内平均住院日。
6)积极使用中药饮片和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门诊处方中,中药(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处方比例不低于60%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不低于30%常年应用的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不少于20种。
2.提高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门诊至少设立1个中医综合诊室,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不少于4种的中医药服务。
2)中医临床科室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和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本科室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70%中医临床科室日均门诊人次占全院日均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5%中医病房病床使用率不低于80%
3)每个西医临床科室至少有1个中医优势病种或2个病种的中医优势治疗环节,严格执行有关中医药诊疗规范,治疗过程能体现辨证施治。
4)建立并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以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平均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不少于每月10次。申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不小于80%要在急诊科、ICU开展中西医结合急救工作。
5)中医药管理科对全院临床科室中医药服务比例、中药使用比例、中医药特色三级医师查房、中医医师会诊、中医非药物疗法、康复治疗人次等中医药服务内容建立考核体系,有考核分析记录,有改进建议,有激励措施。
3.提高乡村和社区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1)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站能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门诊、病房、出诊、家庭病床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辨证论治处理常见病、多发病。
2)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充分结合当地疾病谱排序,至少确立3个以上重点发展的中医优势病种。优势病种的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不低于80%
3)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全院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
4)村卫生所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50%
4.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1)县级中医医院设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有专门的示教室,配置视频会议系统、录音录像等设施设备,制定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制度,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5名、每个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医生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
2)投入专项工作经费,为基层配备必要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设备,配备的必要设备不少于5种。
3)建立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队伍,并以师资为主要成员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建立长效的业务指导机制。
4)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①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临床简易、安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
②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中医类别医师和以中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针灸、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压、蜡疗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③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三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县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推广平衡针、铍针等中医药新技术。
5.积极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
县级综合医院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县级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能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肢残、骨科术后功能障碍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1.健全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成立中医科,配备中医药人员,研究运用中医药预防和控制疾病的方法与途径,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2)卫生监督所成立中医药监督科,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对中医药法律法规、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考核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医药工作量,净化中医药服务市场。
3)县级中医医院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治未病中心)按照《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并对基层中医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
2.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居民健康档案记录中中医药内容不少于30%
3.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城乡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提供中医药健康教育资料。每年提供不少于10种有中医药内容的文字资料,播放不少于2种有中医药内容的音像资料。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设有固定的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至少有4次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内容。
3)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公众健康中医药咨询活动,每年至少举办4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城乡居民学习和掌握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
4)每个村卫生所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中医药预防保健科普宣传,每年不少于4次。
4.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包括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以及亚健康人群等重点人群制定中医药保健方案,指导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养生保健活动。
6.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不少于5种慢性病(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支气管炎、肿瘤、骨关节病等)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相关危险因素进行中医药干预。
7.卫生行政部门应将中医药纳入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并及时总结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工作经验与成果。
六)促进中医中药的协调发展。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并出台当地的实施方案,投入一定资金,扶持地方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积极开展当地中药资源调查,择优确定符合地方工作实际的优良中药材品种,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广道地大宗中药材的人工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
3.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有关机构以道地中药材为主要原材料,研发院内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和中间提取物。
4.支持有关企业研发中医诊疗新设备,并积极引导我县医疗机构优先使用省级招标目录中的地产药品和医疗器械。
5.集中农林、旅游、中医药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建设以中医药文化资源为题材的生态旅游区,积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能够以艺术形势传播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七)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不低于90%对当地能够提供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辖区内的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95%
四、职能分工
发改局:积极争取项目,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在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卫生局: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和考核;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创建经费的测算工作。
财政局: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县级中医药投入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不少于20%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中中医药服务项目经费比例不少于1/5要保证中医事业费和各项专项经费及创建经费及时到位。
人社局:优先解决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及人才引进工作,落实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待遇。
工信局:按照《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并出台我县的实施方案,促进地方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教育局:学校宣传中医药文化,努力提高老师、学生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
农牧局:集中林业、旅游、中医药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建设以中医药文化资源为题材的生态旅游区,积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林业局:积极开展我县中药资源调查,择优确定符合地方工作实际的优良中药材品种,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广道地大宗中药材的人工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
药监局: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有关机构以我县中药材为主要原材料,研发院内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和中间提取物。
文体局:以艺术形势传播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广电局:积极宣传中医药文化,努力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
五、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由县政府召开创建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营造创建氛围,研究制定创建具体工作方案。
二)自查评估阶段:对照《省中医药先进和示范市(州)县(市、区)建设标准》进行自查评估和经验总结,形成书面申报材料,积极创建全省(农村)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三)巩固提高阶段:积极总结工作经验,全力巩固创建成果,完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任务,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四)建设验收阶段:由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完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进一步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全力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顺利通过省上评审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卫生局局长为副组长,发改、财政、人社、工信、教育、农牧、林业、食药、文体广电等部门为成员的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领导,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中医药事业发展。县上每年将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向相关部门分解发展中医药的工作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日常事务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同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严格执行创建内容,共同推进创建工作,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保障措施,共同推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
一、加强了中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设
我院成立了以院长XXX同志任组长,以副院长XXX、XXX任副组长,以XXX为成员的中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中医药事业的具体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二、机构设置与设备
我院国医堂位于门诊二楼西侧,设有中医科、中医整骨科、理疗科、中医康复科、针灸推拿室、针刀治疗室、电脑牵引室、中药熏蒸室、中药煎药室等相关科室。配有电脑三维牵引床、电脑熏蒸牵引床、微电脑自动牵引床、电脑中频治疗仪、TDP神灯、电麻仪、中药煎药包装机、跑步机、磁疗健身车等多种治疗及健身设备,针灸推拿科现已全部使用一次性针灸针。中药房中药饮片达到 367种,中成药达到122种,全部通过集中招标采购,饮片质量符合有关要求。
三中医业务开展情况
我院国医堂能开展中医中药、中医正骨、膏药贴敷、小针刀、火针、针灸、推拿、烤电、拨火罐、穴位注射、颈腰椎牵引、电脑中频治疗、熏蒸疗法等多种中医适宜技术疗法。主要治疗咳喘、胃痛、便秘、慢性肠炎、结石病、鼻炎、神经衰弱、妇科炎症、月经病、小儿呼吸道感染、高血压病、冠心病、糖尿病、四肢骨折、关节扭伤、头痛、颈椎病、肩周炎、腱鞘炎、急慢性腰扭伤、腰椎间盘突出症、腰肌劳损、增生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梨状肌综合征、中风后遗症等多种疾病,疗效显著,受到患者及专家的一致好评。2012年1-10月份我院中医处方(包括饮片和中成药)量占总处方量的 35.54%,中医处方书写合格率达到98%,中医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达到95%,中医住院病历书写甲级率达到92%。开展了小针刀疗法、埋线疗法、靳氏截针疗法、经络激通疗法,疗效突出,效益显著提高。2012年1-10月份我院药品收入332.91万元,其中中草药收入达到96.60万元,占药品总收入的29.02%。1-10月份国医堂总收入231.96万元,其中中医科业务收入90.31万元;理疗科业务收入67.21万元(其中治疗费39.74万元);骨科业务收入74.44万元(其中治疗费59.72万元)。
四加大了中医药宣传力度。
我们采取电子屏滚动播放、制作宣传版面、悬挂横幅、印发传单的形式,广泛宣传健康教育、中医药预防保健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的价值和好处。同时借开展扁鹊中医药文化节系列活动之际,大力宣传中医适宜新技术,扩大了中医药适宜新技术的影响,使广大患者充分认识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自觉采用中医药疗法。
五人员配备与培训
国医堂有职工6人,其中主治医师2人,医师4人。通过中医药专业人员的培养和引进,使我院的中医药服务条件不断改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为就医患者提供了“简、便、验、廉”的中医药特色服务。大大推动了农村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受到当地群众好评。
六、指导卫生室工作情况
为使中医适宜技术造福更多群众,满庄卫生院主动将创建活动延伸至社区卫生服务站,在精心组织开展南迎社区卫生服务站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并加大了对乡村医生的业务辅导和考核力度,使中医治未病技术得到充分发展。截至目前,累计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13项,各村卫生室累计培训并推广适宜新技术10项,患者普遍反应很满意。
七筹建中医病房
年底新病房楼将投入使用,我院将以新病房楼的投入使用为契机,筹建中医病区,预计病床30张。届时,我们将运用中医中药及中医适宜技术对适宜的疑难患者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的治疗,进一步拓展治疗范围。
八是在局中医科及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省级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泰安市中医特色专科的申报手续已经完成。
九药事管理
中药房日常工作中,一贯保持室内整洁,药品放置有序,司药用具经常擦洗,研钵、捣药罐用毕立即擦净,调配毒性药品后彻底洗净。中药饮片经常清理晾晒,杜绝串斗、虫蛀、霉变等导致药品变质现象的发生。
处方中有需先煎、后下、另煎、溶化、冲服等药材,单包注明,需临时炮制的药材,按处方要求进行加工。
处方调配完毕,工作人员再次对照处方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发出,发药时将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向病人详细说明,核对人、发药人签名以示负责。
二、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坚持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继续向农村倾斜,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比较薄弱的状况。切实落实农村卫生经济政策,对疾控中心、妇幼保健、卫生执法机构和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一长两干、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对乡镇卫生院其余人员的人头经费暂达不到80%补助标准的,可分年度逐步达到;对村级两员报酬按照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予以保证。市疾控中心和白河、汉阴、岚皋、宁陕县疾控中心要实现财政预算全额管理。深化农村卫生改革。继续完善乡镇卫生院人、财、物上划县区卫生局管理工作,制定管理措施和办法,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两个效益。对非建制的乡镇卫生院所实行撤并重组,采取租赁、承包、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国有民营、托管、拍卖等多种形式改制经营,增强发展活力。大力推行院长公选制和防疫妇幼专干公考制,保证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能力。加大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以项目建设带动我市农村卫生快速发展的意识。组织实施好乡镇卫生院建设、贫困县医院建设、中医院建设、卫生专项建设、艾滋病示范县区建设等重点项目,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做好卫生贷款项目的报帐、资金返还、人员培训和设备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提高中西部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做好旬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按照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与的原则,切实做好宣传动员、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提高农民参保率。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办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运行。
三、大力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的原则,对现有卫生资源进行合理规划,突出各自特色,加强优势、强势专科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卫生资源效益。做好市传染病医院、儿童医院、妇产医院以及急救、麻风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中西医结合治疗等中心的组建工作。做好铁路医院、卫生所移交地方管理工作。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思路,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政府、资产管理组织,医院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做到既扩大医院经营自主权,又保证政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目标的实现。要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疗卫生事业,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局面,促进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对经营不善的国有医院实行股份制、国有民营等产权、经营权改革。对政府主办的公益性医院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落实财政补偿政策,认真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费用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病人选择医生、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及医疗收费公示制度。召开医院管理和经营体制改革研讨会。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按照投资多元化、工作规范化、服务多样化的思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引导部分二级医院延伸办社区卫生服务。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准入、监管和指导。组织实施新一轮医院创建等级工作,完成等级评审任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院临床质量控制体系,减少医疗纠纷和事故,开展医疗质量大检查。抓好示范中医院和重点中医院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建设,市中医院中医药科技大楼竣工投入使用。做好医院内交叉感染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创建示范中心卫生院工作。
四、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认真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建立完善应对传染病爆发流行、食物中毒、救灾防病、安全生产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工作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工作,建立一支反应迅速的医疗卫生应急队伍,组织开展经常性模拟演练,保证各项应急任务顺利完成。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及时准确。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为指导,以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为基础,以深化乡(镇)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价廉、方便、安全、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创建目标
创建活动从20*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到2008年全省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水平:实现基本设施齐全、人员配置合理、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规范。重点加强预防保健、急救、产科和中医科建设。
三、创建内容
(一)建设规模
乡(镇)卫生院根据乡(镇)行政区划和当地卫生服务需求设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建设和基本装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保证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1、建设标准
乡(镇)卫生院按其功能划分为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按照床位规模,可划分为0-10床、11-29床和30床以上三种类型,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一般不宜超过50床。建设标准按照《国债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执行。乡(镇)卫生院功能分区合理,环境整洁、安静、绿化、美化、净化;对医疗污水、污物、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达到卫生学标准;住院、手术、功能检查等用房环境安静;业务用房符合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的相关要求。
2、设备配置标准
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器械装备,应根据其不同功能定位及业务技术项目,合理配置。医疗设备器械装备水平,应与其医疗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开展的业务项目及工作量相适应。设备配置标准按照《国债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科室设置
乡(镇)卫生院的科室设置应与其承担的功能、任务和工作需要相适应。
1、一般卫生院的科室设置
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抢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设有独立的防保科;有条件的可设置五官/口腔科;
②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放射科、功能检查室、观察治疗室、注射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信息统计室;有条件的可设置手术室、产房、理疗室、中药炮制室、煎药室;
③其他科室可根据需要设置。
2、中心卫生院的科室设置
在一般卫生院科室设置的基础上,增加设置五官/口腔科、手术室、产房、理疗室。
(三)人员配备
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含预防、保健、医疗、护理、医技及管理、工勤等所有在编人员)配备合理,与其承担的功能、任务、服务人口和工作需要相适应,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
1、卫生技术人员总数不低于全院职工总数的85%;
2、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配备专职防保人员3-4名;
4、护士配备应符合临床和社区护理需要;
5、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和中医执业医师占提供临床医疗服务人员的8%—12%;
(四)体制与运行机制
乡(镇)卫生院由政府举办,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择优选聘作风好、懂业务、善管理,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乡(镇)卫生院实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建立起多劳多得、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
(五)功能与任务
乡(镇)卫生院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综合服务功能完善;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责,实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
1、预防保健服务:
①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传染病疫情、疾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任务,严格执行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传染病监测、登记、报告工作。
②负责辖区内预防接种工作。儿童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计划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接种卡、表、证齐全,填写真实完整。
③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筛查和行为干预,以及对高危人群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④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开展妇幼保健、老年保健、精神卫生、康复医疗等工作的健康指导。
⑤做好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80%,孕产妇、儿童保健手册和登记表填写完整。建立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报告制度,上报及时。
2、基本医疗服务
①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
②提供急救服务,做到24小时应诊,对急、危、重症病人能进行维持生命体征的抢救,对无条件诊治的应及时转诊,对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③医护人员熟练掌握医疗器械的正确操作、徒手心肺复苏等抢救技术;
④设产科的乡(镇)卫生院能提供正常产服务;
⑤提供出诊、转诊和巡回医疗服务,出诊随叫随到;
⑥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进行社区卫生调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3、健康教育工作
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家庭、学校,开展健康指导,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农村广大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4、计划生育技术及康复服务
①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并提供适宜技术服务;
②提供康复服务。
5、其他工作
①积极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
②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的管理、技术指导及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③负责辖区内卫生工作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填写规范、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④负责对本辖区环境卫生治理、除四害、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⑤根据农村居民卫生服务需求,提供其他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乡(镇)卫生院管理
1、乡(镇)卫生院命名规范;
2、认真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严格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
4、管理体系健全,各项工作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
5、加强门、急诊管理,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6、医疗服务规范,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7、门诊登记、手册,处方,住院病历、护理记录等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符合要求;
8、急救器械完好、药品齐全,无假劣药品,毒、麻、精神类药品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严防院内感染发生;
10、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管理规范;
11、加强人员培训、考核,建立卫生技术人员技术档案;
12、建立公示制度,设立公开栏,公开各种收费及常用药品价格;
1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医疗收费价格,监督审计制度健全;
14、防保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落实;
15、健全医疗事故防范措施,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16、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认真执行。如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诊疗护理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卫生工作登记、统计、报告制度,医疗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等;
17、乡(镇)卫生院无经营性亏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七)医德医风
乡(镇)卫生院实行医德规范、职业纪律、收费项目、药品价格公开,就医秩序良好,有便民、利民措施。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形式征求患者意见。医务人员佩戴胸卡上岗,着装整齐、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服务热情、廉洁行医,门诊、住院病人满意度达到97%以上。建立医德医风教育考评和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实施办法与步骤
(一)创建活动以市为单位开展,按照省卫生厅下达的《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规划》,分年度实施。20*年全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达到30%,2007年达到60%,2008年达到80%。
(二)20*年3月底以前,省卫生厅制定下发《河北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考核评估标准》。各市卫生局根据省卫生厅制定下发的《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规划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三)20*年4月1日开始,各市正式启动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活动。
(四)标准化乡(镇)卫生院的考核评估,采取逐级申报的方法进行。每年10月底以前,各市卫生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申报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按照《河北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考核评估标准》,逐一进行考核评估。于11月10日前上报评估结果,并向省厅提出复核评估的书面申请,由省厅组织抽查复核评估。省厅复核后由各市卫生局进行命名表彰。省厅每年将在命名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中择优评定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并进行命名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活动,对于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为确保创建工作的开展,省卫生厅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创建活动。
到**年,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中医药事业发展运行机制,实现中医药资源配置的优化、服务模式的转变、服务领域的拓宽;基本建立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功能健全、人才结构优化、运行机制灵活、自我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较强的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中医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新兴产业初步形成,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扩大,力争通过国家级评审验收,成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
二、主要工作
(一)中医药基地建设。进一步改善全市中医医院医疗用房、设备条件。**市中医医院新建6000平方米后勤综合楼;德清县中医医院分院改、扩建3000平方米的医疗用房;长兴县中医医院新建6000平方米门诊大楼、14000平方米住院大楼及2000平方米的后勤综合楼;安吉县中医医院新建10000平方米的住院大楼;南浔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扩建7000平方米的住院综合楼;吴兴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3000平方米的医疗用房。
(二)人才队伍建设。到**年,每千人口中医数达到0.3人。争取有2名新一代省级名中医,20名市级名中医,40名名中医、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继承人,选拔培养20名农村中医骨干。乡村医生参加中医专业大专学历教育人数达100名,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到100%。中医药卫技人员继续教育参加率95%以上,中医临床医师规范化培训率达到100%。中医医疗机构中,西医人员接受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90%。今后新充实到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的临床医师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中医临床医疗重点学科建设。完善中医(中西医结合)专科专病群建设。新创建2个市级中医临床医疗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争取4-5个中医临床医疗重点学科(或专科专病)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建成辐射全市的重点专科专病不少于4个,每县(区)辐射当地的重点专科专病不少于8个。重视发挥各级综合性医院中医科的作用,在综合医院中创建省级示范中医科2个,鼓励创建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
(四)中医科技创新。在中医治疗不孕症、肝病、肾病、肿瘤、骨伤、针灸、腰腿痛以及医院特色中药制剂的深度开发利用上取得较大进展;开展各类中医药科技项目15项,争取省级4项、市级6项、县级4项;向基层推广6-10项中医适宜技术;加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整理继承工作。
(五)农村中医药事业发展。积极开展“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各县区均达到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标准。按照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完成中医科、中药房建设任务,建成5个省级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基本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村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作用。乡镇卫生院中医药覆盖率达到100%。将中医医疗机构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体系,加强中医医院中医急诊协作网络和中医医院急诊科的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中的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领导,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省发展中医条例》以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省发展中医条例的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0〕222号)等精神,主动承担起发展农村中医药事业的责任和任务,将中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本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市政府已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的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领导小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切实解决一些能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际问题。
(二)部门配合,履行职责。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严格执行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建设标准,共同推进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创建工作。卫生部门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和考核。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中医工作的投入,中医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应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中医事业经费应达到或高于卫生事业费的10%。人事部门要重视中医药人才培养、使用、晋升等,特别在培养高层次中医人才和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方面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为中医药人才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科技部门要积极实施扶持政策,对中医科研实行“优先立项、优先资助、优先奖励”的三优先政策,形成重视、支持中医科技工作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中医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重视中医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加大推广适宜中医技术的支持力度。发展改革委、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监督、文广新闻、规划与建设等部门均要根据各自职责,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保障措施。
(三)完善网络,全面监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转变管理职能,实行中医工作全行业管理。要设立中医工作管理机构,制定中医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建立和完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从业人员的行业准入制度,依法加强对各级各类中医服务机构和中医医疗行为的管理和监督,不断完善中医行业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要成立领导小组,设立中医指导科,承担本地区中医工作的业务指导与检查。
(四)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要把改革作为推动中医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使中医行政管理模式及中医行业运行机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协调,中医学术进步与现代科技水平相适应。要根据中医各个领域不同的性质和特点制订不同的发展政策,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指导。中医医院要积极推进以人事分配制度为核心的管理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坚持“病人选医生”制度,转变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加强成本核算。积极稳妥地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建立民营中医医疗机构。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宣传国家、省中医药方针政策,要围绕我市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这一主题,及时宣传我市出台的一系列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要在社区、医院等建立中医工作的宣传阵地,积极开展中医药知识的普及,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的内涵,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理念、知识和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利用中医药防病治病,进行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四、进度安排
按照**年接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审验收的时间,整个创建活动计划分成四个阶段逐步推进:
第一阶段(2005年10月至2006年5月):为项目准备及启动阶段。该阶段主要任务是完成创建申报,组建各级创建机构,宣传动员,营造创建氛围和研究制订创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