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6 19: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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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业主提供的有关设计参考图纸
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02)
总承包合同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农产品创新创业园工业厂房工程
工程地点
盐城市龙冈镇龙兴路北、凤谐路西
周边环境
良好
建筑面积(m2)
17386
m2
建筑高度(m)
13.5m
基础形式
桩基础
主体结构
框架
抗震等级
三级
抗震设防烈度
6度
地上层数
4
地下层数
标准层层高
厂房二层为5.5/5米,生产楼三层为4.8/3.8/3.8
各责任主体名称
建设单位
江苏盐龙湖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江苏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胡正东
总监理工程师
王玉
技术负责人
鱼琼
专业监理工程师
陈春雨、孙兆晨、丁建鑫
三、地质情况及周围环境
详见勘察报告
四、施工准备
根据**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图纸,结合该工程实际情况,并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所提供的资料
,做以下施工部署:
1.施工前准备
土方开挖前应对施工现场地上、地下障碍物进行全面调查及场地平整,如果有障碍物须另行制定排障计划和处理措施。
根据业主提供的建筑红线、建筑角点坐标进行全场的引测,并将各转角点和轴线延伸至不会被破坏的地方,做永久轴线控制点。施测完成后,报请监理单位进行复核确认。在监理单位对轴线复核合格后,根据放线定位灰线,采用挖掘机进行基础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施工。
机械施工易碰压测量桩点,因此,基坑开挖范围内所有轴线桩点和水准点都要引出机械施工活动区域以外,并加以保护。
2.土方运输:车辆出场均应清扫(洗)干净,严禁滴、漏、洒及携泥上路,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运输,弃土堆场提前备好;
3.土方开挖至坑底30cm后采用人工修整至设计标高,并配合机械进行清槽、修边,保持基坑内干燥,严禁地下水积在坑内,破坏基底土层,基坑底表面平整度应符合土方开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要求。并及时通知有关各方对基土持力层进行基槽验收,待验收后及时浇筑素混凝土垫层;
4.本工程土方开挖顺序:先从现场的东北部开始挖土。
工艺流程: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分段分层平均下挖——修边和清底
5.组织机构
⑴
土方开挖领导小组:
组
长:胡正东
副组长:金付生、鱼琼
成
员:陈朋林、王海、吴杰、倪丹丹
⑵
组员职责
鱼琼:全面负责挖土技术管理工作及方案、相应纠正措施的编制,全面负责挖土方案落实交底。
金付生:全面负责挖土现场管理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吴杰:全面负责挖土过程标高轴线监督管理。
倪丹丹:全面负责挖土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施工各种工艺可交叉施工,保证在计划工期完成。
五、主要施工方法
(一)土方开挖
1、开挖方法:用大型挖掘机倒退挖掘,小型挖掘机挖管桩四周,挖掘机一次开挖至槽底垫层下,桩间余土与承台及地梁部位土方由人工开挖,槽底清理并传送余土全部使用人工操作;边坡及槽底平面在机械开挖时预留部份土由人工铲平。
2、余土运输:用大型推土机将土推本工程四周。
3、边坡确定:参照土方开挖工程放坡系度表
土方开挖工程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放坡起点(m)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在坑内作业
在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
1.20
1:0.50
1:0.33
1:0.75
三类土
1.50
1:0.33
1:0.25
1:0.67
四类土
2.00
1:0.25
1:0.10
1:0.33
说明:
1、放坡起点深是指,挖土方时,各类土超过表中的放坡起点深时,才能按表中的系数计算放坡工程量。例如,图中若是三类土时,H>1.50m才能计算放坡。
2、表中,人工挖四类土超过2m深时,放坡系数为1:0.25,含义是每挖深1m,放坡宽度b就增加0.25m。
3、从图中可以看出,放坡宽度b与深度H和放坡角度a之间的关系是正切函数关系,即tana=b/H,不同的土壤类别取不同的a角度值,所以不难看
出,放坡系数就是根据tana来确定。例如,三类土的tana=b/H=0.33,我们将
tana=K来表示放坡系数,故放坡宽度b=KH。
(二)边坡维护措施
1、所挖出土方全部运离现场,基坑口外1.5m以内不得堆放任何重物。
2、基坑边坡铲修平整后,以防日晒及雨淋,以保证边坡稳定。
3、严禁任何车辆在槽边2m以内行驶。
(三)排水降水措施
1、基槽用一只潜水泵排水,并派专人24小时监护。
2、基槽开挖前做好现场明沟排水系统,以防地面水流入基坑。
六、质量要求和措施
(一)土方工程施工技术要点
1.开挖基坑(槽)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
2.挖土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槽)或管沟深度的1/2。
3.土方开挖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
4.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深度大于1.5m时,根据基坑支护方案要求,及时做好基坑的支护工作,以防坍陷;
5.开挖基坑(槽),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
6.暂留土层:挖土机用反铲、正铲和拉铲挖土时,为30cm左右为宜;
7.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
8.修坡和清底。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坑边尺寸,确定坑宽尺寸,以此修整坑边,最后清除坑底土方。
(二)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标高:是指挖后的基底标高,用水准仪测量。检查测量记录。
2长度、宽度:是指基底的宽度、长度。用经纬仪、拉线尺量检查等,检查测量记录。
3边坡:符合设计要求。只能坡不能陡。
一般项目:
1基底土性:符合设计要求。观察检查和土样分析,请勘察、设计单位来验槽,形成验槽记录。
2施工过程中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3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槽。形成施工记录及检验报告,检查施工记录及验槽报告。
允许偏差
1基槽开挖允许偏差值:标高≯-50mm,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200mm、-50mm。
2挖方区场地平整允许偏差值:标高≯±30mm,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300mm、-100mm。
3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值:≯20mm。
(三)质量措施:
(1)开工前要做好各级技术准备和技术交底工作,施工技术人员(工长)、测量人员要熟悉图纸,掌握现场测量座标点及水准的位置尺寸,会同监理代表办理验桩、验线手续。
(2)施工中要配备专职测量人员进行质量控制,要及时复核开挖灰线,将基坑开挖下口线测放到坑底。及时控制标高,测标高点不少于2个。
(3)机械挖土过程中,土建要配备足够的人工,随时配合清槽修坡,将土送至挖土机开挖半径内,并及时运出。
(4)认真执行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中要注意积累技术资料,如施工日记、设计变更洽商记录、验桩、验线记录等。土方工程竣工后要绘制竣工图,由专业工长和质量检查人员共同检查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七、安全技术措施
1、挖土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3、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线或其他不能辨认的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4、坑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放机具。
5、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横向间距离不应小于2-3m
,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液压系统及各绞接部分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作业中不得碰撞支撑。
7、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和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根据现场进输电线路的电压等级定)。
8、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
9、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0、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车铲严禁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1、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2、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坑土结构。
13、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质量。
14、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移、边坡位移。
八、成品保护
1.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等,挖运土时不得撞碰,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道路、发生下沉。必要时应与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
九、应控制的质量问题
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遇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20m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施工顺序不合理: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施工机械下沉: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挖土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重下沉;
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基坑(槽)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的宽度;
雨季施工时,基槽、坑底应预留2cm土层,在打混凝土垫层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十、机械设备使用计划:
序号
设备名称
主要任务
数量
备注
1
DZS3水准仪
测量使用
1台
2
J2经纬仪
测量使用
1台
3
挖掘机
机械土方开挖
2辆
4
小型挖土机
基槽土方开挖,人工配合修整
1辆
5
运土车辆
运输土方
2辆
6
冲洗泵
出场车辆冲洗
1套
十一、挖土注意事项
基坑内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安全的立足处;
在交叉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隔离防护措施;
土方施工人员应熟悉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施工作业时,应按有关规定挖土,不得超挖,破坏基底土层的结构。在下雨时,必须排水畅通,并应特别注意边坡的稳定。下大雨时应暂停土方施工;
夜间挖土方时,应尽量安排在地形平坦,施工干拢较少和运输道路畅通的地段,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
土方开挖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平面挖土时应定期复测水准点是否正确,排水坡度是否设置正确,严禁超挖;
挖土前向挖土单位作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放坡,不得局部一次挖深;
基坑四周不得堆土或其他机具、材料;
开挖过程中要保护工程桩不受损坏;
在挖土前标明桩位,以方便挖土机操作,挖土机不得碰撞工程桩和支撑等;
基坑周围的地表水要及时清除,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
在挖土过程中,如出现土移,应立即停止挖土,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如增设支撑,基坑边留部分三角土,基坑周边卸土,以减轻压力,待土体稳定后再继续开挖;
监测建筑轴线和标高已标定,并作好第一次记录,场地周边建筑物、道路已做好标记,并做好第一次观测记录。
十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在基坑土方开挖、支护期间,土方车辆很多,给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应建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由专人负责。现场设一名文明施工管理员,负责文明施工日常检查监督。针对该施工阶段的现场情况要特别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搭设各种临时设施、材料、产品和机具堆放不侵占场内道路和安全保护措施。出入车辆按规定线路行使,现场道路保持畅通;
引言:主要介绍土方开挖过程中的种种施工措施,工程地理条件,施工准备,开挖顺序,基坑排水以及护坡等等
施工准备
1测量准备:
1.1测量人员根据平面控制网(依据测绘院提供桩点测放,并经校核),施放出开挖上下口线。
1.2 施工人员必须证件齐全(含焊工、测量人员等特殊工种),并经经理部相关部门核实后方可施工。
2主要机具准备:
2.1挖土机械有:挖土机、推土机、铲运机、自卸汽车等。
2.2一般机具有:铁锹(尖、平头两种)、手推车、小白线或20号铅丝和钢卷尺以及坡度尺等。
3施工作业条件:
3.1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3.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3.3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3.4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开挖面以下0.5m,然后才能开挖。
3.5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3.6选择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土的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的效率来确定,编好施工方案。
3.7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作业区域工程的大小、机械性能、运距和地形起伏等情况加以确定。
3.8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清理槽底等,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3.9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4现场准备
1、出口搭设拍土架子,每一辆车拍土后加盖帆布,保证土屑不得散落在马路上。
2、现场作冲洗池(带铁篦子)和沉淀池。
3、基坑四周及挖土操作面布置照明灯。
4、测量人员随时撒线,保证开挖线尺寸与标高。
5、妥善处理好相关交通部门关系,并作好开工前的扰民工作。
6、根据实际情况(滞水层泥浆和雨后),现场可以储备一定量的上层渣土,急需时铺车道用。
5施工材料进场计划
6施工人员准备:
施工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在施工前仔细查阅图纸和方案,并把相关问题解决在施工前。做到施工中重点突出,心中有数。
7施工人员进场计划
基坑开挖中,作好工作记录,如发现地基土质与地质勘探报告、设计要求不符时,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研究并及时处理。
开挖顺序及流程
2.1开挖流程见下图,
2.2 卸土场及土方运输路线
弃土部分堆置于现场空地上,基础完工后用于基坑回填,部分用载重车运出,堆置于8公里以外的弃土堆场。
1#楼、6#楼、10#楼处各有一个出入口,具体见平面布置图。
第三节主要施工方法
1.基坑排水施工
一、施工场地降水、排水
具体见喷锚支护专项施工方案。
2.土方施工工艺
2.1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 分段分层平均下挖 修边和清底
2.2坡度的确定:
2.2.1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础坑(槽)、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规定时,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1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一1.0rn。
2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一1.25m。
3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5m。
4坚硬性粘土一2.0m。
2.2.2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l-3的规定。
各类土的边坡坡度表1-3
注:当有成熟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2.2.3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根据工程地质和边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如地质条件好,土(岩)质较均匀,高度在10m以内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按表1-4确定:
各类土的挖方边坡坡度表1-4
注:当有成熟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3.2.4挖方经过不同类别土(岩)层或深度超过10m时,其边坡可做成折线形或台阶形。
3.2.5城市挖方因邻近建筑物限制,而采用护坡桩时,可以不放坡,但要有护坡桩的施工方案。
3.3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
第四节技术质量保证措施
1. 土方开挖质量标准
国家有关建筑施工规范(GB50202-2002)
1保证项目:
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和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l-5。
土方工程的挖方和场地平整允许偏差值 表1-5
2.土方开挖质量保证措施
1、土方施工设专人指挥,技术员进行书面交底。
2、挖土机司机必须要按照开挖灰线施工。
3、测量员随时测量,保证基底标高,槽底土壤不得扰动。
4、夜间施工有足够的照明。
3.质量问题的处理
l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2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遇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c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3施工顺序不合理: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4施工机械下沉: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推土机、铲运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m以上推铲土;挖土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重下沉。正铲挖土机挖方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
5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的宽度。
6雨季施工时,基槽、坑底应预留30cm土层,在打混凝土垫层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7如发生质量问题,立即口头上报监理,并在4小时内递交有关质量问题的书面详细报告,包括时间、部位、细节描述、产生原因、处理的措施等。
连云港市蔷薇河地区处在沂沭泗流域的最下游,境内的新沭河、新沂河承担着整个沂沭泗流域80000k㎡的下泄洪水,且从市区北、南两面穿市境入海,是典型的洪水走廊。而直接受新沭河高水位行洪顶托影响的区域性洪水河道蔷薇河,从西傍城区而与新沭河合港入海,善后河高水则从城南由西向东入海。城市东、北两面临海,再加西部岗岭地区的石梁河、安峰山两座大型水库和七座中型水库均以居高临下的态势面向市区,形成洪、潮合围的情势,给大浦河流域排水和城市防洪带来十分严峻的局面和繁重的工程任务。
为了减轻蔷薇河和新沭河行洪时对城区的压力,实施大浦河调尾工程势在必行,工程规模一是分流大浦河流域排涝流量105m3/s,二是分流排淡河区间来水125m3/s,新辟入海水道排涝流量200m3/s。工程新开及拓宽疏浚河道全长13km,以及沿线配套建筑物工程加固或改建。河道断面分两种,前段4.7km采用梯型断面,河道边坡为1:4,底宽35~50m,河底高程-1.0~1.35m;后段(入海段)8.3km全为新开挖河道,采用复式断面,河道底宽40~110m,河道边坡1:4.5,河底高程为-1.35~-2.00m,堤顶宽10m,高程4.00m,滩面青坎宽度两边各15m。
大浦河调尾工程主要以土方开挖为主要内容,共需开挖土方量380万m3,由于工程全线地质基本以海淤土为主,目前该工程正在实施。本文就工程河道土方开挖施工方案进行总结,以供类似工程借鉴参考。
河道土方开挖工作内容及施工工序主要包括:准备工作、场地清理、施工期排水、边坡观测、完工验收的维护以及将开挖可利用土方的堆放,废弃的土方运至指定的堆放区并加以保护、处理等工作。
一、施工准备
施工前,详细了解工程地质结构,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情况,对可能引起的滑坡和塌方体采用预防性的保护措施,对陡坡的孤石或崩塌体等应事先做好妥善的清理和支护,并仔细检查边坡的稳定性。进场前,先用手摇钻进行土层加密钻孔,掌握好土层情况和土层厚度,根据不同土质采取不同的施工方案。
根据测量控制和测设资料,结合施工技术条款,施工图纸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测放出土方开挖工程的开挖线。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开挖施工平面图(含施工交通线路布置图)、土方平衡计划与开挖程序,施工设备的配备和劳动力安排、排水或降低水位的措施,土料利用和弃土输出措施等,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二、场地清理
场地清理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清挖。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料场、弃土场子等。施工用地需要清理的全部区域的地表。植被清理:采用挖机和推土机将开挖线仙的杂物,草根(树根)垃圾和废渣等全部清除,运至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场子地进行堆放或掩埋。表土的清挖、堆放:按监理工程师指示的表土开挖深度进行开挖,并将开挖的有机土壤运到指定区堆放,防止土壤被冲刷或流失。
三、施工期排水及降水措施
首先,要依据现场测量放样资料,对原河道的集水进行估算,确定施工集水的抽排设备及方案。其次,开挖前要结合永久性排水设施的布置,规范好开挖区域内外的临时性排水措施。另外,对位于地下水位下的土方开挖,为了能使施工的正常进行和开挖的质量,应开挖明沟和设置适当的集水坑,降低地下水位,确保地下水位降低至最低开挖面0.5m以下。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地下水位,及时排除地面水,以防止地下水对构造物及基坑的顶托破坏。
四、土方开挖方法和程序
根据河道设计断面和土方施工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加宽及增放坡度计算后,进行开挖,不得陡于设计坡比防止欠挖,并严禁掏挖施工。对发生超挖的断面,要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采用适宜填料填筑并夯实到设计标准。
土方开挖时,在监理工程师复核认可的开挖线内进行机械施工,施工中定期测量校正开挖断面尺寸,对机械开挖的边坡和基坑标高,预留适当余量,再用人工修整。避免机械开挖扰动下层土方,破坏边坡的坡度及平整度。
机械开挖应从上而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严禁在高度超过3m或在不稳定土体之下“偷岩”(无坡脚或负坡脚)作业。在挖方边坡上如发现有土体或导致土体向挖方一侧滑移的软弱夹层、裂隙时,应及时清除和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土体崩塌与下滑。
五、土料利用和弃渣措施
在土方开挖时,开挖河道周边不许堆载,挖土随挖随运,保证新开挖河道的安全可靠。开挖的土方分别按可利用渣料和废渣运至指定点分类堆放,要保持渣料堆体的边坡稳定。可利用渣料和废渣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避免受污染和侵蚀。弃土区周边(三边)设排水沟,深0.8m,底宽0.5m,以防堆土浸泡在水中造成滑坡。
六、土方开挖安全措施
1.主体工程的临时开挖边坡要结合实际地形和开挖深度,自行确定边坡度,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永久性的护面的加固工作应及时完成,避免受雨水冲刷。必要时,设置测量观测点,及时观测边坡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施工中,如出现裂缝和滑动迹象时,立即暂停施工,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并通知监理工程师。
2.机械施工要派专职人员进行指挥,和负责道路交通指挥,在转弯和道口派专人指挥并设警示牌。
3.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将一切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前言
在大量土方开挖工程中可以看到,由于地下工程存在着众多不可知因素,因此基础土方开挖工程是一项具有较大风险的工程,需要科学、谨慎对待。要根据已知地质、水文等客观条件,设计出安全、可靠的土方开挖计划,以及配套的安全防护施工方案。基坑开挖施工要与降水排水、边坡支护密切配合,所以土方开挖要采用科学的综合措施,从而达到土方开挖工程的安全。土方开挖施工方案设计应充分考虑开挖时间和开挖顺序,遵循分层、分段、按顺序开挖的原则。同时土方开挖的安全措施、边坡监测监控、安全检查及安全生产组织等方面都需要有严格的实施计划,以保障土方开挖工程的顺利进行。
1土方开挖安全措施
1.1土方开挖作业面安全措施
在土方工程施工前,应根据地质勘探报告、设计图纸、现场实况、安全技术交底等,对待开挖区内的详细情况进行踏勘,对无法清理的障碍物要进行准确标记。根据土方开挖的深度和工程量的大小,选择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的方案。当开挖的基坑邻近其他建筑物基础时,为了避免施工时影响其基础安全性,开挖应按施工规范保持相应距离和坡度,或采用其他坡壁支护措施。
土方开挖时,必须严格按照土方开挖工程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开挖。挖土方前要认真检查作业环境,严禁在危岩及危险建筑下施工。深基坑临边要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并有专用爬梯供人员上下。
如需夜间作业,现场必须有充足的照明设施,达到夜间施工条件。在危险位置务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栏。雨季施工由工长专职负责,项目部各管理人员认真配合。在进入雨季前项目部要组织检查暂时设施是否牢固,用电设备绝缘是否良好,所有用电设备及电气设备都有防雨设施,水泥要避免受潮。做好场地排水,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证雨后恢复正常的作业和运输。露天作业下雨时要派专人清理积水和疏通排水,用泵及时将坑内的雨水抽走,人工清理好的边坡和正在施工的锚杆墙支护边坡面应用塑料布全部封盖好,并派专人守护,避免工作面被淋或透水影响支护质量。雨后要安排一定的劳动力清理斜坡的浮土和淤泥,填平坑洼地方,要组织技术人员检查边坡是否稳定,派人清理危险地段,把坑内车辆通道的浮泥和淤泥清理干净,并做好防滑措施。加强雨季巡视次数,密切关注场地周围管线、道路变形,每次雨后项目部都必须自行对基坑进行变形监测。
对于基坑已挖完的部位,在冬期结束前,应仔细观察边坡的土质状况,如有边坡破坏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并在排除危险后才可继续进行下一工序。土方开挖工作完成后,要尽可能缩短基坑曝露时间,从而防止基坑坑底被扰动,并尽快进行下一步施工。
1.2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安全措施
在制定施工方案时,尽量考虑地面施工从而减少高处作业的频次。高处作业的工作台、过道等必须装设符合规定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当有井洞设置在高处作业区周围时,要按要求遮盖并设立警示标识。仅有当照明达到夜间作业条件时,方可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条件下,露天高处作业必须停止。需在雨天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时,采取必要地防雨防滑措施。
2边坡监测监控
在土方开挖过程中以及开挖成型后,要按照技术和安全交底定期对土方开挖工程面、开挖边坡进行安全监测,特别是在冬雨季施工过程中更要注重安全监控。
2.1土方开挖工程面的监控
在基础土方开挖前,应根据设计方案中基坑边坡支护形式、降水排水方法等制定土方开挖方案,并对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
在土方开挖过程中,为了防止出现超挖现象,要求必须有技术员在场,严格监测开挖深度以及坑壁坡度。对于软土地质需要分层开挖的,每层层高应小于等于五米。为了保证坑壁坡率满足要求,当基坑开挖方案为自然放坡时,若出现基础开挖实际深度超过设计方案深度的问题,必须及时、合理的调整基坑坑顶开挖线。
2.2 冬雨季施工安全监控
在冬雨期施工时,除加强对现场人员的管理外,还要提高对特殊作业条件下施工作业的控制,并采取综合有效的防护技术和方案保证施工安全。土方开挖工程若在冬期进行,应将适当厚度土石覆盖于在基坑坑底,或使用其他保温材料将其覆盖,以防基底的基土遭受冻结。
雨期施工应注意边坡稳定,为防止地面水流入,应在基坑外侧设置土堤或开挖排水通道。汛期施工时,不仅要建立严格的汛期值班制度,及时掌握雨期汛情和开挖工程中的安全状况,还要建立对应的应急方案,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和险情能够及时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
3安全检查
安全是与施工同时存在的,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复杂的和多方面的,通过严格周密的安全检查,可以发现施工工程中的危险因素,从而采取针对性措施,最终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通过安全检查,可以进一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还可以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检查应根据施工特点,制定检查项目、标准。制定的检查项目、标准要尽可能量化,便于操作,要讲科学、讲效果,因此安全检查方法很重要。应采用制定安全检查表和实测实量的检查方法,进行定性定量的安全评价,并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跟踪检查,直至整改合格,进行销案。
安全管理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施工措施、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及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其他专业性检查项目应根据工程特点具体制定。
4结语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土石方开挖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必须科学地根据地质勘探报告、设计图纸、现场情况、安全技术交底,采取针对性措施去杜绝或控制其不安全因素发生,进而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和业主财产安全,保证工程顺利实现质量、进度目标。
参考文献:
[1] JGJ120—201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S] .
关键词:浅埋暗挖法;优势;地铁隧道;土方开挖;台阶法;CRD法
Key words: shallow tunneling method;advantage;subway tunnel;earth excavation;step method;CRD method
中图分类号:TU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12-0146-03
0 引言
传统地铁隧道土方施工方案一方面会烦扰正常行车秩序,破坏环境;另一方面,需要拆迁一部分管线和建筑物,成本昂贵,材料难以灵活周转。尤其是租赁或购置盾构机械需要一大笔费用,整套工程项目耗资巨大。浅埋暗挖法是在距离地表较近的地层暗挖地下洞室的施工方法。相较于传统工法来说,采用浅埋暗挖法开展隧道施工,可以保证大部分地上的管线、设备、建筑等的正常秩序,无需过多搬迁地上设备,不污染环境,也不扰民,总之这套工法兼容性极强,具有传统工法不可比拟的技术优势。
1 浅埋地下工程基本概念
1.1 浅埋隧道的定义
①铁路隧道。对于单线或双线隧道洞顶埋深小于:Ⅵ级围岩35~40m,Ⅴ级围岩18~25m,Ⅳ级围岩10~14m,Ⅲ级围岩5~7m,为浅埋隧道。
②城市地铁。覆跨比H/D在0.6~1.5m时为浅埋,在0.6m以下时为超浅埋。
1.2 浅埋隧道特点
埋深浅是浅埋隧道的显著特点。施作地铁隧道难免引起地层损失,继而导致地面小幅度移动,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的正常秩序,鉴于此,应适当提高开挖、支护、衬砌、排水、注浆等工序的技术指标施工难度。
1.3 浅埋地下工程的施工方法
目前业界常用盾构法、盖挖法、明挖法和浅埋暗挖法施作地铁隧道。表1按照“场地占用情况、断面、深度”等几个维度,总结了各种工法的的优缺点。
2 浅埋暗挖法原理和特点
浅埋暗挖法是一种基于新奥法施工原理延伸而来的合配套施工工法。它通过多种加固技术措施来提高围岩稳固性。利用围岩自身的承载力来支护开挖后的隧道,并封闭成环,使围岩结构与支护结构形成一套能够控制围岩变形的联合支护体系。这套工法在新奥法原理基础上提出了新的信息化量测设计与施工理念,应用先柔后刚复合式衬砌新型支护结构,以全部承担基本荷载为基准设计初期支护,将二次模筑衬砌作为安全储备,前后两次支护共同承担特殊荷载。在实际施工中,须严格遵循“管超前、严注浆、短开挖、强支护、快封闭、勤量测”十灵活运用这套工法。
浅埋暗挖法常用在第四纪软弱地层的地下施工项目上,围岩本身欠缺稳固性,地表沉降极易导致围岩松散、变形。为避免此类现象出现,必须及时、适当地增加初期支护的刚度。在图1所示的特征曲线中,C点距离A点越近越好,距离越近,支护结构的承载力越强,可有效减少围岩的自承载。
3 浅埋暗挖法施工方法
本文结合郑州地铁1号线02合同段郑~中暗挖区间土方开挖的施工实践,对土方施工台阶法和CRD法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进行分析。
4 工程概况
郑州大学站~中原东路站区间沿中原东路自西向东布置,区间隧道右线长511.1m,区间隧道左线长511.101m,共计1022.201m。隧道顶覆土厚度9.4m~10.6m。区间所在地层主要为粉土层,含少量粉砂。区间左右线间距13m~13.4m。左线共设置两组平曲线,半径均为3000m。区间隧道最大纵坡4.17‰,最小纵坡2.0‰,最小竖曲线半径3000m。区间隧道设计为单洞单线马蹄形暗挖结构形式,区间主要分为Ⅵ级围岩断面和人防段断面两种断面类型,Ⅵ级围岩断面采用上下台阶环形开挖预留核心土法,人防段采用CRD法进行施工。
5 台阶法施工
台阶法是最基本、运用最广泛的施工方法,而且是实现其它施工方法的重要手段。当开挖断面较高时可进行多台阶施工,每层台阶的高度常用3m~5m,或以人站立方便操作选择台阶高度。根据台阶的长度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长台阶:长台阶对掌子面的稳定有利,但施工的干扰大;上台阶上设备、材料困难;上台阶向下台阶出碴困难;不能及时封闭成环,有时不得不在上台阶底板上作临时仰拱,这种方法在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
阶:阶的特点介于上台阶和短台阶之间,由于台阶有一定长度,当拱部锚杆和初期支护壁后注浆工作量大时可减少和上台阶开挖的施工干扰。由于上台阶的距离不长,喷砼和注浆设备仍可放在下台阶。
短台阶:在土质隧道中上台阶不必上大型设备,而且从上台阶向下台阶运土的距离短,下半段能在6~10m内封闭成环,也能保证围岩开挖后的稳定,这种台阶长度在城市地铁的第四系地层中普遍采用。
微台阶:在满足掌子面开挖稳定要求、满足开挖下台阶时喷砼的强度和方便施工的原则下进行选择,一般为3~4m。当使用反向挖掘机开挖装碴时,上台阶大部分可利用该机进行挖、装,可以提高施工速度。
本区间Ⅵ级围岩断面采用台阶法,主要施工工艺流程如图4、图5所示。
主要施工方法如图6所示。
6 CRD法
CRD是“Center Cross Diaphragm”的缩写,即交叉中隔墙法。
CRD法实际上是左右分块、上下分台的开挖方法,将大断面分割成小断面施工,逐步封闭成环,各个施工阶段自成一套结构均匀的受力系统。CRD法模筑砼施工方案,即先实施支承替换法施作底板,将中壁分段拆除,设防水板和施工底板,再用支撑恢复中壁,最后将中壁即临时仰拱按段依次拆掉,由初期支护承受荷载来进行墙、拱衬砌。这样一来,不仅大幅度提高了支护体系的安全系数,有效控制了地表沉降量,同时减少了中隔壁和临时仰拱施工和拆除的麻烦。CRD法的施工工艺流程见图7。CRD法施工方法见图8。
7 结束语
浅埋暗挖法作为喷锚暗挖法隧道施工的一种,与新奥法相比,未考虑利用围岩的自承能力,更强调地层的预支护和预加固,适合于城市地区隧道埋深小、松散土质围岩条件下、通过控制地表沉降来建造地铁隧道。解决了城市隧道由于地下障碍物及周围环境(如地表拆迁量大等)等影响无法使用盾构施工、明挖施工时的诸多难题。通过郑~中暗挖隧道的施工实践,深入的了解了浅埋暗挖法台阶法、CRD法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为浅埋暗挖法小断面隧道施工积累了丰富的施工经验,收集了大量的施工指导数据,为今后类似地铁暗挖隧道施工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李海,孙铁成.浅埋暗挖法在大跨隧道中的应用探讨[J].国防交通工程与技术,2009(02).
[2]陶冰杰.浅埋暗挖技术在地铁隧道施工中的应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06).
[3]杨军峰,潘淡浓.浅埋暗挖法隧道施工技术及其地面沉降控制[J].中国水运(理论版),2008(01).
关键词:房屋建筑;土方开挖;施工措施
作为建筑工程基础土方开挖尤为重要,仅土壤因素就可以给土方开挖带来巨大的困难,因此土方开挖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将不容小觑,在土方开挖之前需要专业人员对建筑地区进行勘探,以提高在土方开挖过程中的安全程度,在土方开挖的过程中要确保人员以及财产安全的情况才能施工,以保证建筑质量安全性。
一、房屋建筑工程基础土方开挖存在的安全问题
基础土方开挖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重点项目,开展过程中稳定性受多种因素影响,下面将存在的安全性问题进行总结。
1.基坑环境复杂性。建筑工程基层土壤情况复杂会增大土方开挖的施工难度,工程团队在进行安全防护时会参照勘探结果。复杂的基层环境很难保障提供数据不存在误差,对松软土壤进行挖掘时很容易造成回落,边坡塌陷等问题,影响施工安全进展。地质勘探只是选点进行,并不能完全将复杂的基层情况全部展现出来,此时需要技术人员对勘察点进行分散处理,避免在开展过程中出现突况。
2.设计与施工不达标。基础土方开挖作为工程质量的关键部分在重视程度方面却存在不足,尤其是在初期设计阶段,监管方面存在漏洞使得最终施工方案与现场情况不符合,此类问题在建筑工程中频繁发生,严重影响基层稳定性与承载能力。基础土方开挖过程中会对边坡进行加固处理,为避免挖掘时发生安全事故,还会搭建一些临时的支护结构,通常使用网状材料对周边土壤进行遮挡,避免土壤受到震荡后掉落在基坑中。边坡倾斜坡度以及支护结构的搭建位置都在设计范围内,在现实施工中这部分内容常常会出现误差,并不能作为建设依据。方案不完善情况下仍然开展施工,自然会引发安全问题。
3.基坑工程中地下水的影响。基坑深度需要结合建筑工程总规模来设定,不同建设区域地下水位高度也存在差异,基础土方挖掘施工很容易受渗透问题影响。地下水问题包括渗透,涌出等现场,一旦发生很难继续开展挖掘工作。若得不到有效的治理,会对基层稳定性造成影响,支护结构很难发挥作用,为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土方开挖施工不得不终止。为将此地下水对基坑施工的影响,工程团队会在开展前对水位深度做出测量,根据需要挖掘深度探讨出治理方案,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可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二、土方开挖安全措施
土方开挖过程具备相当大的危险程度,为此需要有关部门及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做好对施工人员的保护工作,购买合格的保护设备,在土方开挖之前重点做好安全勘探工作,尽量避免冬季作业,夜间作业要严格检查作业设备,确保其安全性可靠性,有关责任单位定期做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对土方开挖周边环境变化要时刻关注,包括天气环境与自然环境,确保在土方开挖过程中不会发生滑坡,坍塌,大量积水的安全隐患,对于处于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要做好强制性保护措施,对于高空作业设备的安全性要提前检查,在土方开挖过程中要做好现场的维护工作,以防无关人员勿入其中,虽然土方开挖技术在我国经过几十年的革新与进步,但依旧需要不断地完善与改进,我们需要不断的加强对外合作,不断的学习与努力,深度优化土方开挖技术以及其安全性。
1.土方开挖通常是使用机械进行挖掘,但涉及到容易发生回落的区域需要人工作业来完成,避免振动造成土壤松动。房屋建筑工程在市区内进行,建筑物之间距离较小,在靠近建筑区域基层部分进行土方开挖施工时要保持施工距离,避免对使用中的建筑物造成影响。以及挖掘的边坡可使用施工网来遮挡,降低土壤流动性。危险部位施工时一定要考虑人员安全问题,应在边缘部位搭建撤离专用爬梯,在发生塌陷故障后也可保障人员安全撤离。一些工程团队为在拟定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在夜间也会进行基坑挖掘作业,此时要保障照明系统可满足施工需求,在基坑周围安放显眼的警告标示。除此之外还要确定好挖掘范围与深度,避免出现施工超量的情况。施工过程中遇到较大规模的降雨土方开挖部分会产生积水,可借助水泵将其抽离,土壤含水量增大后需要对支护结构安全性重新检验,还要对作业面进行遮挡防护。挖掘完成后对基坑内部情况进行检验,发现渗透情况可使用混凝土浆料进行加固处理,完善基层排水系统。基础土方开挖要控制好施工时间,北方地区要在冬季之前结束,否则施工面受冷很容易开裂。最后是对挖掘部分边缘完整性进行检查,一旦发现破损、土壤掉落需要及时修补,施工一定要连续进行,挖掘后间断过长时g会影响基坑安全性。
2.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安全措施。对施工方案进行设计时要缩减高空作业出现的频率。房屋建筑工程会将多个项目同时开展,进度方面自然存在差异,进行基础土方挖掘时要注意周边工程高空坠物防护,保护措施也应当完善,施工危险范围内不得有人员进入。夜间施工要对照明系统进行检验,完全符合规定标准才可开展,大风强降雨天气要停止作业,并对现场做出断电保护。雨后地面滑度会增大,设备攀爬处也同样,操作人员要做好防滑保护。
三、边坡监测监控
1.土方开挖工程面的监控。挖掘过程中要对作业情况进行监管,土壤堆放要远离基坑边缘区域,开挖时机械设备也要与边坡保持一定距离,这部分土壤结构脆弱,受到震荡影响后很容易掉落。除此之外挖掘时间也是需要控制的,技术人员在基坑中很难准确判断深度,此时需要地面监控人员将需要挖掘的部位以及深度反馈至操作方。当基层土壤较为复杂时,可分层开展挖掘工作,结合处理方案共同进行。分层处理时每层高度不可低于5m,出现挖掘超量可进行回调处理,使深度达到规定标准。
2.冬雨季施工安全监控。在雨季开展土方挖掘施工要注意积水控制可,降雨时应停止施工,对已经挖掘的部分进行遮挡处理,将防护工作重点放在边坡支护结构中。房屋建筑工程中基础土方施工会在冬季之前完成,北方地区冬季气候寒冷,土壤会冻实,表面水分蒸发后便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干裂,影响后续建设安全性。针对此类问题可对基坑做出防寒处理,使用保温材料进行修筑,同时还要结合防水材料来进行,避免解冻后地下水渗透至基坑中。
土方开挖作为工程建筑的重要一项,时刻关系着公众以及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在土方开挖中不能有一丝怠慢,稍有不慎将对工程建筑产生巨大影响,要严格的要求每一名的土方开挖施工人员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检测人员,不断强化安全意思,将土方开挖的安全与质量放在第一位,将高科技技术引进到土方开挖的一线阵地,杜绝在不符合标准的地区进行土方开挖工作,严格把关大幅降低危险系数以及工作误差,在各方各部门的协同努力下,不断强化土方开挖安全意识,保护好施工人员以及周边地区安全将成为土方开挖工作的重要工作目标。
2.昆明铁路局滇南铁路建设指挥部的《新建xx至磨憨铁路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
3.国家、行业、铁路总公司现行的法律、法规、施工规范、规程、标准、准则及有关文件;
4.对施工现场的实地勘察、调查资料;
5.我公司积累的成熟技术、科技成果、施工工艺方法及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
6.新建铁路xx至磨憨线YMZQ-8标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7、铁道部2003-3-28的《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
9、《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铁路瓦斯隧道技术暂行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和瓦斯突出细则》。
二、编制原则
1、安全目标
始终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落到实处,杜绝瓦斯隧道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总体要求
⑪铁路瓦斯隧道的施工除符合《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外,还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⑫铁路隧道施工过程中,通过地质勘探或施工检测表明隧道通过地层含有瓦斯时,该隧道定为瓦斯隧道。根据地质情况,本标段瓦斯隧道为天然气瓦斯隧道。
⑬瓦斯隧道施工期间,按设计要求进行地质复查工作。必要时钻孔埋管实测瓦斯压力,以及通过通风和瓦斯检测计算全坑道的瓦斯涌出量,根据检测结果核对施工工区和煤系地层的瓦斯等级,必要时进行修正,同时相应修改设计。
⑭瓦斯隧道施工管理等级要根据瓦斯检测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当低瓦斯隧道或低瓦斯工区施工中瓦斯监测结果显示为高瓦斯时,及时调整为高瓦斯隧道进行管理。
⑯瓦斯隧道施工前,严格按照设计和相关验标、指南、规范进行准备,并配足、配强专业人员,加强对瓦斯隧道的施工管理。
3、制度管理
建立和完善瓦斯隧道方案审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瓦斯监控管理制度、有害气体监控制度、通风管理制度、进出洞管理等制度,在施工过程中重点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组织机构
成立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领导小组,由指挥长任组长,主管生产领导任副组长,安全质量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计划财务部、综合部有关人员任成员。下设瓦斯检测、通风、防突、防爆及应急抢险等机构,瓦斯检测机构成员必须经过地方安监部门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各机构应明确职责和分工,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编制围绕“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及时救援”的原则;成立瓦斯应急抢险组织机构,明确应急职责;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配备救护队,针对各种瓦斯险情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方案,组织险情培训,进行相应的险情应急演练;进行瓦斯危险源分析,明确危险源位置和危害程度;一旦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抢险人员和救护队迅速赶到现场展开抢救工作。
6、技术交底
严格落实安全技术逐级交底制度,使施工技术和作业人员了解设计要求,掌握安全和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科学组织施工,确保瓦斯隧道的施工安全。
7、安全培训
开工前必须对所有参建人员进行全员的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培训,作业人员必须持瓦斯安全培训合格证上岗。
三、编制范围
本方案仅适用于新建铁路xx至磨憨线YMZQ-8标xxx隧道DK155+040-155+580段低瓦斯隧道施工。
四、工程概况
根据《DK151+254xxx隧道设计图》DK155+040-155+580段穿越二叠系上统泥岩、砂岩夹碳质泥岩、灰岩、煤线,可能赋存瓦斯等有害气体,为低瓦斯工区(三级瓦斯地段)。
五、瓦斯隧道施工方案
1、瓦斯超前预测预报和瓦斯预处理
⑪超前预报的目的
明确瓦斯隧道超前钻孔探测瓦斯的工艺流程和工艺标准,规范瓦斯探测作业,预测瓦斯涌出、突出危险,防止瓦斯事故发生以及减小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⑫超前探孔布设
隧道正洞进行全断面全洞长做超前探测,探孔布设图如下。
2号探孔
隧道中心线
1、4、3号探孔
143
56
5、6号探孔
正洞超前探孔布置图 每个断面布设6个超前探孔(辅助坑道为3孔),孔径为89mm(辅助坑道为75mm),单孔长度为30m,搭接长度不小5m。探孔处设置检测点,以检测是否有瓦斯涌出。若探测有有害气体,应记录详细确定有害气体涌出位置、压力、浓度、有害气体成分等。根据浓度及涌出量决定是否进行压力测定,并给出施工建议。
当探测钻孔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封泥或水泥浆封孔,以防止放炮时引爆钻孔内瓦斯导致隧道瓦斯爆炸。
⑬瓦斯压力测定要求
隧道开挖中,在含瓦斯地段,利用直径Φ89mm的水平探测钻孔,测定瓦斯压力,并详细记录有关参数。瓦斯压力的测定可采用专用的机械装置测压、液体测压、水泥砂浆封孔测压及黏土测压等方法。
⑭钻孔过程中异常现象处理
当发现有以下异常现象应立即报告,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上报有关部门:
①当检测孔瓦斯涌出量大于5L/min,瓦斯压力大于1Mpa时,必须停止掘进,在涌出孔附近施作排放孔,进行瓦斯排放。若24h内不能使其降低,则立即封闭,另做专门处理;
②钻孔时有夹钻、顶钻、顶水、喷孔等动力现象;
③瓦斯浓度突然增大或忽高忽低,工作面温度降低,闷人,有异味等。 ⑮瓦斯探测后的预处理
利用已有的超前探孔进行注浆预处理,把有害气体可能顺着岩层构造裂隙逸出的通道最大限度的封闭。
2、瓦斯监测
⑪目的
防止在施工过程中有害气体浓度超限造成灾害,以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根据监测的洞内有害气体的浓度大小,及时调整相应的技术措施,为瓦斯隧道的动态管理提供依据,确保隧道施工安全。
⑫人员配备要求
每个瓦斯隧道施工工区配备专门的机构进行瓦斯监测,实行三班八小时工作制,每班有两个及以上的瓦检员进行检测。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在有经验的瓦斯检查员带领下工作不少于10天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上岗资格证上岗。
⑬监测仪器配备要求
瓦斯隧道专职瓦斯检查员应配备光学瓦斯检测仪,工班长、放炮员、入洞检
查的管理人员应配备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所有瓦斯隧道都按规定安装瓦斯自动监测报警断电系统,实行瓦斯电闭锁。
瓦斯监测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催化元件的设备,每隔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每隔7天必须对甲烷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①手持式瓦斯检测仪器:采用光学瓦斯检测仪、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和有害气体检测仪等配合使用。
②固定式甲烷传感器:甲烷传感器(也叫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布置在隧道上方,垂直悬挂,距离顶板不大于250mm,距侧壁不小于200mm。
⑭瓦斯检查要求
瓦斯隧道施工必须建立瓦斯检查管理体系,体系中应包括瓦斯检查管理机构、瓦斯巡回检查及台账管理制度、瓦斯分级检查及管理制度。瓦斯浓度检查应覆盖隧道内所有区域。
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现场牌板,报告洞口值班室人员,并记录在值班室专用记录薄上,如遇瓦斯异常应及时通知现场人员撤离至洞外。
瓦斯隧道的重点检测部位:掌子面拱顶、二衬台车端头拱顶、横通道位置、隧道断面变化部位、坍腔部位和综合洞室部位等。
3、钻爆作业
⑪瓦斯工区钻孔作业必须采用湿式钻孔,且要先开水后开气;当作业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钻孔作业。
⑫瓦斯工区装药与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爆破地点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
②爆破地点20m内,矿车、碎石、煤碴等物体阻塞开挖断面不得大于1/3;
③通风应风量足,风向稳;
④炮眼内煤、岩粉清除干净;
⑤炮眼封泥不足或不严不得进行爆破。
⑬瓦斯工区的爆破作业必须采用煤矿许用炸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低瓦斯工区岩层掘进,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②低瓦斯工区揭煤和煤层、半煤层掘进,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③高瓦斯工区爆破,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④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地段爆破,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⑭瓦斯工区爆破应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并使用防爆型发爆器起爆。不应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从起爆到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应超过130 ms,不得跳段使用。
⑮瓦斯工区爆破炮孔必须进行填塞封泥,填塞封泥采用粘土或粘土砂子混合物等不燃性材料,填塞封泥材料中不应含有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炮孔的填塞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炮眼深度不宜小于0.6m;在特殊情况下,当炮孔深度小于0.6m时,必须采用特殊的安全措施,并封满炮泥;
②炮孔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应小于炮孔长度的1/2;
③炮孔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应小于0.5m;
④炮孔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应小于1m;
⑤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孔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应小于0.3m; ⑥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应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均不应小于0.3m;
⑦炮孔用水炮泥封堵时,水炮泥外剩余的炮孔部分采用粘土炮泥封实,其长度不应小于0.3m;
⑧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孔严禁爆破。
⑨严禁反向装药。
⑯爆破网路和连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⑪必须采用串联连接方式。线路所有连结接头应相互扭紧,明线部分应包覆绝缘层并悬空。
⑫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若必须在同一侧时,母线必须挂在电缆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间距。
⑬母线应采用具有良好绝缘性和柔软性的铜芯电缆,随用随挂,严禁将其固定。母线的长度必须大于规定的爆破安全距离。
⑭必须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
⑮严禁将瞬发电雷管与毫秒电雷管在同一串联网路中使用。
⑰电力起爆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为起爆电源,一个开挖工作面不得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⑱在低瓦斯工区和高瓦斯工区进行爆破作业时,爆破30min后由安全员和瓦检员共同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瞎炮、残炮等情况,遇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瞎炮和残炮的处理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在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解除警戒后,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工作。
⑲对于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入库、发放、使用、退还、销毁和保管等工作,按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爆破器材统一管理、发放,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火工品进洞必须有专人进行管理,确定爆破器材数量,远离危险源,严禁非爆破人员进行爆破施工,现场监炮,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施工,做好监炮记录。
4、施工通风
⑪一般规定
①施工通风设计考虑各工区贯通后的风流调整和防爆要求,隧道施工的任何工作面不得存在通风盲区。
②瓦斯隧道施工期间,建立瓦斯监控、检测的组织机构,测定环境参数、瓦斯(如H2S、CO和粉尘)浓度、风速、风量、温度、湿度等参数。低瓦斯工区、
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除配置便携式瓦检仪外,还应配置高浓度瓦检仪和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并配备专职安全员和救护队。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的安设应符合《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附录B的要求。
⑫通风系统
①非瓦斯工区的施工通风方式宜采用压入式或混合式。低瓦斯工区的施工通
风方式应采用压入式,也可采用巷道式。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施工通风方式宜采用巷道式。
②瓦斯隧道各工区在贯通前,应做好通风和安全协调工作。贯通后,应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超限,待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③瓦斯隧道各开挖工作面必须采用独立通风,严禁任何两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④瓦斯隧道需要的风量,必须按照爆破排烟、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以及瓦斯绝对涌出量分别计算,并按允许风速进行检验,采用其中的最大值。独头坑道瓦斯绝对涌出量计算可按《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附录L的规定进行。
⑤按瓦斯绝对涌出量计算风量时,对于低瓦斯工区,应将洞内各处的瓦斯浓度稀释到0.5%以下;对于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其长度较大的独头坑道,应将开挖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稀释到0.5%以下;平行导坑仅作巷道式通风的回风道时,其瓦斯浓度应小于0.75% 。
⑥瓦斯隧道施工中防止瓦斯积聚的风速不宜小于1 m/s。
⑦瓦斯隧道施工中,对瓦斯易于积聚的空间、衬砌模板台车附近和综合洞室区域,实施局部通风的方法,消除瓦斯积聚。
⑧瓦斯隧道在施工期间,应实施连续通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并在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l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制定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回风系统内还必须停电撤人。只有经检查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坑道中一切电气设备的供电。
⑨采用平行导坑作回风道时,除用作回风的横通道外,其它不用的横通道应及时封闭。留作运输用的横通道应设两道风门,防止风流短路。
⑩人字坡隧道贯通后,应继续加强通风,防止瓦斯局部积聚。
⑬通风设备
①压入式通风机必须装设在洞外或洞内新鲜风流中,避免污风循环。瓦斯工区的通风机设两路电源,并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当一路电源停止供电时,另一路
应在15 min内接通,保证风机正常运转。
②瓦斯工区,必须有一套同等性能的备用通风机,并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③瓦斯突出隧道掘进工作面附近的局部通风机,均应配置专用防爆型变压器、专用防爆开关、专用供电线路、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装置。
④瓦斯隧道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的风管。风管口到开挖工作面的距离保证通风效果达到防瓦斯要求,风管百米漏风率不宜大于1%。
5、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
⑪一般规定
①瓦斯隧道施工的运输方式严格按照设计执行。合理优化施工机械设备的配置,不使用的机械设备和材料及时撤出洞外,以保证施工安全和通风效果。
②非防爆型行走机械严禁驶入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装载机、挖掘机、汽车司机应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机械应立即熄火,停止作业,进行瓦斯处理后方可再行作业。
③隧道内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必须使用防爆型。
④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供电应配置两路电源。工区内采用双电源线路,其电源线上不得分接隧道以外的任何负荷。
⑤瓦斯工区内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机电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高压不应大于10000V;低压不应大于1140 V;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在低瓦斯工区不应大于220 V;在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不应大于127 V;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应大于36 V。
⑥瓦斯工区内的配电变压器严禁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洞外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瓦斯隧道内供电。
⑦凡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气设备及其带动机械外露的传动和转动部分,都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
⑫电缆
①瓦斯工区内高压电缆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固定敷设的电缆应根据作业环境条件选用;移动变电站应采用监视型屏蔽橡套电缆;电缆应采用铜芯。
②瓦斯工区内低压动力电缆的应选用符合下列规定:
固定敷设的电缆应采用铠装铅包纸绝缘电缆、铠装聚氯乙烯电缆或不延燃橡套电缆;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的电缆,采用专用的不延燃橡套电缆;开挖面的电缆必须采用铜芯。
④瓦斯工区内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不延燃橡套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
⑤电缆的敷设符合下列规定:
电缆应悬挂。悬挂点间的距离,在竖井内不得大于6m,在正洞、平行导坑和斜井内不得大于3 m;电缆不应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当受条件限制需敷设在同一侧时,必须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间距应大于0.3 m;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其间距应大于0.1m。高压与高压、低压与低压电缆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05 m。
⑥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缆与电气设备连接,必须使用与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相符合的接线盒。电缆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连接。
在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内,电缆之间若采用接线盒连接时,其接线盒必须是防爆型的。高压纸绝缘电缆接线盒内必须灌注绝缘填充物。
⑬电器与保护
①瓦斯工区内的电气设备不应大于额定值运行。
②瓦斯工区内的低压电气设备,严禁使用油断路器、带油的起动器和一次线圈为低压的油浸变压器。
③瓦斯工区照明灯具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已衬砌地段的固定照明灯具,可采用Exd II型防爆照明灯;开挖工作面附近的固定照明灯具,必须采用EXd I型矿用防爆照明灯;移动照明必须使用矿灯。
④隧道内高压电网的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得大于20A。
⑤瓦斯工区内禁止高压电线路单相接地运行,当发生单向接地时,应立即切
断电源。低压电线路上,必须装设能自动切断漏电线路的检漏装置。
⑥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内的局部通风机和开挖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应立即自动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区段的一切电源。
⑦为了防止雷电波及隧道内引起瓦斯爆炸,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隧道内的供电线路,必须在隧道洞口处装设避雷装置;由地面直接进入隧道内的轨道和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隧道洞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集中接地;通信线路必须在隧道洞口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
⑧隧道内36 V以上的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都必须有保护接地,其接地电阻值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2 Ω; 每一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与接地网间的保护接地,所用的电缆芯线的电阻值不得大于1Ω。
六、施工安全及事故处理
1、施工安全
⑪开工前必须对所有参建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技术培训。爆破、电工、瓦检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⑫瓦斯隧道应成立瓦斯监控组进行通风、防突、防爆及瓦斯检测工作,设置消防设施。在瓦斯隧道施工中,安全员和瓦检员必须全程跟班作业。高瓦斯工区及瓦斯突出工区应配备救护队。
⑬在揭开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时,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①开挖工作面出现下列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时,应立即报警,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上报有关部门:
瓦斯浓度忽大忽小,工作面温度降低,闷人,有异味等;开挖工作面地层压力增大,鼓壁,深部岩层或煤层的破裂声明显、响煤炮、掉碴、支护严重变形;煤层结构变化明显,层理紊乱,由硬变软,厚度与倾角发生变化,煤由湿变干,光泽暗淡,煤层顶、底板出现断裂、波状起伏等;钻孔时有顶钻、夹钻、顶水、喷孔等动力现象。
②石门揭煤爆破时,应在洞外起爆,洞内必须停电,停止一切作业,人员撤
至洞外。在煤层中开挖时,可在洞内远距离爆破。
③揭煤爆破15 min后,应由救护队员配戴防毒面具或自救器到开挖工作面对爆破效果、瓦斯浓度等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知现场施工负责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通风30 min后,由瓦检人员检测开挖工作面、回风道瓦斯浓度,当开挖工作面瓦斯浓度小于1.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方可通知施工负责人允许施工人员进洞。
④揭煤时,主风机正常运转,备用主风机及二路电源应保持待启动状态。
⑤揭煤工作应由揭煤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揭煤时救护队员及设备在洞口待命,一旦发生险情立即抢救。
⑭瓦斯隧道施工必须建立瓦斯检查管理体系。体系中应包括瓦斯检查管理机构、瓦斯巡回检查及台帐管理制度、瓦斯分级检查及管理制度。瓦斯浓度检查覆盖隧道内所有区域,检查频次应符合下列规定:低瓦斯工区每班至少2次;高瓦斯工区每班至少3次;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地段,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地段,设专人检查;长期停工重新复工的作业面、处理隧道塌方的作业面,作业前必须先检查瓦斯浓度。
⑮在瓦斯隧道顶部进行作业时,应随时检测作业范围的瓦斯浓度,尤其应注意检测塌空区、拱顶、脚手架顶、台车顶、综合洞室等易于形成瓦斯积聚且风流不易到达的地方,当瓦斯积聚体积大于0.5m3,浓度大于2%时,附近20 m范围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⑯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开挖过程中,除加强通风外,放炮前后在开挖工作面附近20m内必须喷雾洒水。
⑰隧道内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焊、喷灯焊接、切割、防水板焊接、止水带接头焊接、热熔垫片焊接等)应纳入工序管理。高瓦斯工区及瓦斯突出工区,不应进行电焊、气焊、喷灯焊接、切割等工作。当情况特殊不可避免时,进行任何一项动火作业必须编制相应安全施工方案,并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监理分站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施工时由安全员进行检查和监督。在焊接、切割等工作地点前后各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并不得有可燃物,作业点应至少配备2个供水阀门和灭火器,并在作业完成前必须由专人检查,确认无残火后方可结束作业。作业完成后喷水浇洒,并观察1h。
⑱隧道内瓦斯浓度限值及超限处理措施应符合表6.1的规定。
表6.1 隧道内瓦斯浓度限值及超限处理措施
⑲在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施工期间,应利用避车洞或横通道设置避难所,并应有向外开启的隔离门和电话,所内应有安全设施和足够数量的自救器。
⑳机电设备应符合下列防爆安全规定:
①瓦斯工区使用的光电测距仪及其他有电源的设备,应采
用防爆型,当采用非防爆型时,在仪器设备20 m范围内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
②安装后的机电设备,必须经过外观、防爆性能、操作性
能的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③机电设备应重点检查专用供电线路、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瓦斯浓度超限与供电的闭锁、局扇与供电的闭锁情况。供电线路应无明接头,无接头连接不紧密或散接头,有漏电保护装置,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防护装置齐全等。 ④电动装碴、开挖等作业机械在操作中,防爆开关表面温度过高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⑤瓦斯工区使用蓄电池机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机车和矿车必须定期检查和维修,保证防爆性能良好;机车的闸、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电气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不得使用该机车。
⑥蓄电池机车及矿灯的充电房应距洞口50m以外。
⑦瓦斯隧道使用的机电设备和电缆,在使用期间,除日常检查外,还要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查,其检查周期应符合表6.2的规定。
表6.2 机电设备和电缆的检查周期
⑴瓦斯工区施工应遵守下列防火安全规定:
①消防设施:
瓦斯工区必须在洞外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用砂,水池中应经常保持不小于200m3储水量,保持一定的水压;瓦斯工区内必须设置消防管路系统,并每隔100 m设置一个阀门(消火栓);瓦斯作业区内应设置灭火器及消防设施,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②火源管理:
严禁火源(如打火机、火柴、手机、非防爆型手电筒和其他电子产品等)进洞,洞口、洞口房、通风机房附近20 m范围内不得有火源,当通风机房不在洞
口作业场内时,需另制订防火措施;瓦斯工区洞口必须配备专门的安全检查设备,作业人员进洞前必须经洞口检查人员检查确认无火源带入洞内。
③易燃品管理:
瓦斯工区内不得存放各种油类,废油应及时运出洞外,不得洒在洞内;瓦斯工区内待用和使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张等,必须存放在密闭的铁桶内,并由专人送到洞外处理。
⑵瓦斯工区进洞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进入瓦斯隧道的人员必须在洞口进行登记;严禁穿着易于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瓦斯工区;进入瓦斯突出工区的作业人员必须携带个人自救器。
⑶由于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聚积的处理
首先制订专门的瓦斯排放措施;所有参加瓦斯排放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在排放瓦斯前,指挥人员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瓦斯,当通风机及其开关点附近10米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通风机;在排放过程中,控制风量,分段、分节由外向里依次排放,严禁通风机发生循环风;经过排放人员检查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不超标,并稳定30分钟后,再经专职电工对停风区域电气设备检查确认完好后,其他工作人员才能进入开展工作。
⑷瓦斯隧道辅助坑道中的防撞墩宜改为避难洞。
2、事故预防及处理
⑪发生瓦斯事故后,应尽快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数和事故地点所在的位置,以及洞内瓦斯及通风情况,并立即制订抢救方案。
⑫瓦斯工区处理塌方、冒顶应遵守下列规定:
对塌方体上方聚积的瓦斯应进行局部通风排除;对塌方地段的岩隙应加强监测工作,掌握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及时发出险情报告;塌方地段应尽快衬砌,封闭瓦斯。
⑬火灾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瓦斯爆炸引起火灾时,不得停风,但应控制风向、风量;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设置防火墙封闭火区。
⑭火区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防火墙应编号并在附近设置栏杆及警示牌,并经常检查,做到封闭严密;封
闭的火区确认火已经熄灭,达到启封条件方可启封;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启封火区时应逐段恢复通风,同时测定回风流中一氧化碳浓度,当发现复燃征兆时,应立即停止送风重新封闭火区;启封火区及火区初期恢复通风等工作由救护队进行,火区回风流经过的坑道内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七、质量检验及工程验收
1、质量检验
⑪喷射混凝土和模筑混凝土掺气密剂后的质量检验应包括抗压强度及透气系数两项指标;其抗压强度的检验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的规定。透气系数的检验可采用在位测试或试件检测。试件检测应每50m衬砌制做不少于1组(6块)试件,测试的透气系数应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掺气密剂后透气系数的测定按《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附录M的规定。
⑫混凝土掺气密剂后施工缝应严密平整,不得有蜂窝、孔洞、疏松裂缝等现象。
⑬混凝土掺气密剂后施工缝气密性的测试,在混凝土硬化两周后,宜采用在位检测法或取芯样检测法抽点检测;每三条施工缝或每100延米(纵缝)制作1组(6块)检查试件。施工工艺变化时,另做1组。
⑭瓦斯隧道除按以上项目进行质量检验外,其他项目按《铁路隧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 10417-2003)和《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4】8号)的规定检验。
2、工程竣工验收
⑪瓦斯隧道竣工验收时,应达到瓦斯设防标准;在内拱顶以下25 cm处的空气中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在有运营通风条件下,通风后应达到以上标准。
前言:
深基坑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 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 , 或深度虽未超过5m( 含5m) , 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在施工中, 深基坑工程是一个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 它包括: 土方开挖、降水排水、基坑支护、止水帷幕、临边防护等工作内容。受到水文地质、周边环境、气候条件等制约因素的影响下, 深基坑土方开挖过程中较易发生安全事故。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建筑物为框架结构,地下2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21989m2,建筑物高度53m,各层高为3m,地下室层高为5m,室外地坪标高为9m。
本工程采用高程系统为珠江海面高程系统,±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0m,轴线坐标系是直角坐标系,在规划用地红线内符合规划要求,三通一平已完成,具备开工条件。
2、本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柱基础,根据地质资料,基础开挖深度暂定6.5m,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k=280kPa 。
3、主体部分:
(1)建筑部分:各层均为住宅,砌体工程采用灰砂砖,外墙、梯间墙都为180墙,分隔墙均为120墙。内墙为1:1:6水泥石灰砂浆批挡,2:1:6水泥石灰砂浆抹面;天花为1:0.3:4水泥砂浆打底,1:0.5:3水泥石灰砂浆过面。外墙装饰:外墙为1:2.5水泥砂浆打底,1:1水泥细砂结合层,贴外墙砖,线条分明,颜色搭配合理,整体布局具有独特风格。
(2)结构部分:首层柱、二层柱均为C30钢筋混凝土,其余各层柱为C25钢筋混凝土,梁板为C25钢筋混凝土;楼板厚度为100厚,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天花板为100厚,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
二、基坑土方开挖
1、施工准备:
(1)清除现场障碍物:
对邻近建筑物、电线杆、塔架等采取有效的保护加固措施,可利用的建筑物应充分利用。
(2)引测水准点和基坑放线复核:
根据给定的永久性控制坐标和水准点,按建筑物总平面要求,引测到施工现场。对建筑物应做定位轴线的控制测量和校核,并做好相应测量记录;进行土方工程的测量定位放线,设置龙门桩、放出基坑挖土灰线、上部边线、底部边线和水准标高。龙门板桩一般应离开坑缘1.5~2.0m,以利保存。灰线、标高,轴线等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基坑开挖。
(3)准备机具、物资及人员进场:
对需要进场的挖土、运输车辆及各种辅助设备作好调配,施工用料按施工平面图放置,确定工程施工所需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2、施工顺序:
平整场地沿支护桩周边5米范围距地面1 m深开挖土方放线并施工水泥搅拌桩钻孔灌注桩施工。
进行冠梁及第一道内支撑施工。
开挖至相对标高-5.5m处,进行腰梁及第二道内支撑施工。
开挖至相对标高-10m处,进行坑底集水沟施工。
3、基坑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应根据使用时间、土的种类、物理力学性质、水文地质等情况确定放坡。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挖方深度不超过下列规定时,可以考虑不放坡和不加支撑。
可不放坡和不加支撑的允许挖方深度
密实、中等密实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1.0m
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亚粘土 1.25m
硬塑、可塑的粘土(充填物为黏性土) 1.5m
坚硬的粘土 2.0m
(2)开挖方式:
基坑开挖,根据土质情况,采取在四侧或两侧直立开挖方式。当开挖基坑的土体含水量大而不稳定,或基坑较深,或受到周围场地限制而需要较陡的边坡或直立开挖而土质较差时,应采用临时性支撑加固。
(3)施工方法:
基坑土石方开挖主要采用1m3反铲挖掘机。根据资料,基坑土方开挖采用机挖人工修边的施工方法。本阶段配6台1m3反铲挖掘机,20台15t自卸车随挖随运,每晚工作8~9小时。
最后挖除运土坡道时利用在基坑南侧出入口位置设置土方出土平台,按照从基坑西区向东区的挖土流向进行。利用基坑南侧的出土平成土方收尾工程,最后利用汽车式起重机辅助出土。采用此法开挖土方,运土车辆可在平台上装土,坑内每级挖土平台高度为4.5m,分两段土台开挖至基坑底部,并依靠挖掘机置于各级挖土台阶上,竖向传递土方至运土车上运走。开挖的土方装车后运至指定排放点。
第二层土方开挖,坑底保留300mm厚原土作保护层人工清底。底层土方机械开挖完成后,立即进行人工修整,达到设计标高后,及时浇筑底板垫层混凝土(承台位置留空),随挖随验收随捣砼垫层封底,以避免扰动、浸泡坑底土体,并有利于文明施工。
(4)主要技术措施:
①开挖前应复核验线,并由工程技术负责人向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开挖线除撒白粉线外,要留设控制桩点。每个作业班都要有现场管理人员跟班指挥。
②挖土时应有顺序,归片施工,注意安排好基坑内出土通道。
③对基坑支护进行监测和分析。并经常巡视基坑周边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到现场研究处理,任何人不得冒险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对周边房屋墙体、路面及市政设施等加强观测,发现有异常时,要及时研究解决。
④雨天作业时可人工疏通坑内集水,用水泵抽排经沉淀过滤后派向市政下水道。
⑤准备好花纹钢板,以备车辆在局部软弱土层位置发生沉陷时可铺垫使用。
⑥挖土至确定深度时,要严格控制尺寸关系,将标高控制在±50mm内进行平整,为下道工序创造施工条件。
⑦基坑开挖时,应注意保护定位标准桩,轴引线桩,水准桩,不得碰撞防止位移,并应定期复测检查其可靠性。
(5)质量控制:
①控制深度标高:开挖基坑一般不得超过基底标高。
②基底保护:基坑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底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0.3m土层不挖 ,待施工基础时再挖除。
③按顺序开挖:土方开挖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④挖足尺寸:基坑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考虑结构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宽度。
⑤严格遵守开挖原则: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
三、土方回填和压实
1、回填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填方的强度和稳定性,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回填前应先清除基底上的草皮、树根、坑穴中积水、淤泥和杂物等。
2、回填土应水平分层找平夯实,分层厚度和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和机具和性能参照下表选定。
填方分层的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
压实机具 每层铺土厚度(mm) 每层压实遍数(遍)
小型压路机 500~600 2~3
平辗 200~350 6~8
蛙式打夯机 200~250 3~4
人工打夯 不大于200 3~4
3、柱基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侧对称同时进行。两侧回填高差要控制,以免把柱挤歪。
4、分段分层填土,交接处应填成阶梯形,每层互相搭接,其搭接长度应不少于每层填土厚度的两倍,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小于1m。
5、回填土工程允许偏差如下表:
回填土工程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柱基、基坑基槽、管沟排水沟 填方、场地平整 地(路)
面基层
人工施工 机械施工
标高 0~-50 ±50 ±100 0~-50 用水平仪检查
表面平整 ―― ―― ―― ±20 用2m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关键词]深基坑 软弱土 开挖
一、前言
基坑土方开挖在基坑施工中是一个很重要的工序。为了加快基坑土方施工进度,保护施工区域周围环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开挖技术设计时,应充分掌握支护结构工作性能,考虑有效的挖土方法。基坑开挖中的一般规定如下:
(1)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必要时须经专家论证通过。
(2)基坑边界周围面应设排水沟,应避免漏水、渗水进行坑内;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4)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
(5)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开挖机械等碰撞劫掠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6)当监测数据显示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
(7)开挖至坑底后坑底应及时封闭并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8)地下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夯实回填土施工。
(9)基坑开挖时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
①当基坑变形过大,或环境条件不允许等危险情况出现时,可采取措施,底板分块施工,增设斜支撑等等。
②基坑周边环境允许时,可采用基坑外侧墙后卸土。
③基坑周边环境不允许时,可在坑底被动区基坑内侧用草袋土、填砂或填土压重。
二、工程案例
1、背景资料
某软土地基深基坑工程划分为东、西二区,西区地下2层,平均挖深为8.40m,开挖最大深度达10.30m,属I类基坑标准;东区地下1层,平均挖深4.65m;基坑开挖面积29700O,其中东区约1.25万O,西区约1.72万O。该工程基坑围护西区北侧、西侧均采用长17m的Φ800mm钻孔灌注桩,南侧及西北角采用长18.5m的Φ900mm钻孔灌注桩,围护桩内侧与圆环支撑结合部位的基坑底部布设宽1.2m、Φ1200@1000mm、长3.5m的格栅形密排高压旋喷桩加固基底土体,围护桩外侧采用单重管Φ500mm的高压旋喷嵌缝桩作止水;东区主要采用长15m的Φ600mm钻孔灌注桩。±0.00m相当于黄海高程3.65m,现有自然地坪相对标高-0.8m。
2、支护结构、周边环境及地基土特征
(1)地下室支护结构 西区采用排桩+单道钢筋混凝土水平内支撑,支撑体系主要采用圆环结合桁架,整体刚度较大;东区除东北角相同的结构形式外,其余区域采用排桩+钻孔式锚杆的支护结构,局部结合双排桩门架式结构,支撑体系采用角撑的形式。
(2)周边环境特点
1)基坑东侧地下室侧壁距离规划道路最近距离约8m,为本工程的主要施工道路。
2)基坑南侧为尚未施工的规划道路,目前场地较为空旷,20m范围内均为空地,已经在此东南侧建有现场办公等临时设施。
3)基坑西侧为厂房,地下室外壁距离该厂房约12m。
(3)工程场地地基土特征 根据工程勘察报告(详勘),本工程主要土层自上而下分布均:①0素填土,场内全址分布,层厚0.4-1.3m,主要由块石、碎石、黏土组成,湿;①1黏土,场内全址分布,层厚0.5-1.3m,土质具有高压缩性,韧度较好,干强度高,含水量35.1%;②1淤泥质黏土,场内全址分布,层厚1.7-3.8m,土体含较多有机质,流塑状,高压缩性,韧度中等,干强度中等,含水量44.5%;②2淤泥,场内全址分布,层厚5.8-11.3m,土体内含有贝壳碎屑,流塑状,具有高压缩性,韧度中等,干强度中等,含水量53.5%。
3、工程重点与难点
1)土质差,淤泥层分布广而厚,含水量高。开挖过程中,土体极易产生坍塌、基底隆起等事故。
2)基坑占地面积大,深度深,土方施工周期长,施工过程容易产生围护结构位移、变形,坑外地基沉陷直至工程桩破坏等质量安全事故。
4、土方开挖原则及工序
按照“分步、分区、分层”的原则安排土方开挖。
(1)挖土分区 根据本基坑围护设计要求,先施工西区到地下1层顶板并爆破支撑后再开挖东区,按先西区后东区来划分本基坑挖土作业区域与挖土标高、层次。根据本工程基坑的特点,拟将西区按后浇带划分为A、B、C、D4个区,东区划分为E、F、G、H4个区。具体划分位置及估算面积如图一所示。
(2)开挖土分层 根据冠梁及支撑位置情况,在本基坑立面上划分为:
①西区三个层次,第1层为冠梁底标高以上,称A1层或B1、C1、D1层;第2层为支撑梁底以上到冠梁底以下,称A2层或B2、C2、D2层;第3层为支撑梁底到基础底板垫层底以上部分,称A3层或B3、C3、D3层。
②东区分两个层次,第1层为围梁底以上,称1层;第2层为围梁底至基础底板垫层底以上,称2层。坑中坑部位按分区位置称之为某区坑中坑,坑中坑涵盖本基坑垫层底以下所有各不相同的承台、集水井、电梯井、地梁等。具体分层安排如图二所示。
(3)挖土顺序 由西向东、由南往北逐步退挖,即:BCAD区和EFGH区,西区在开挖第3层时,圆环四周土体应均匀开挖,先挖去角部土体,再开挖围梁与圆环结合部位土体,应逐步留出平台做搭接。
5、施工要点及注意事项
(1)施工顺序 现场准备同时挖冠梁处内、外侧土体外侧修平台及放坡内侧从冠梁内边线垫层底向内开挖冠梁施工挖冠梁下至单道支撑梁垫层底土方设围梁及支撑梁人工边修坡边设基坑外侧坡面及地表混凝土面设集水井与排水沟分层放坡开挖土体至各区域地下室底板底设计标高人工边修土边浇筑混凝土垫层设集水井及排水沟挖承台及地梁土体并设垫层及砖模挖坑中坑土体至设计底标高并设垫层及砖模做防水、扎筋、包模、浇筑混凝土大底板设底板处换撑带混凝土地下2层主体结构施工至地下1层设地下1层楼板处换撑带支撑梁拆除内支撑地下主体结构向上施工外壁墙板防水处理土方分层回填夯实结构同时向上施工。
(2)土方开挖原则 按“大基坑小开挖”和“先支撑后开挖,分步、分区段、分层进行”的原则实施。本次挖土中,西区第2层土方按两层分台阶放坡开挖,第3层土方按3层分台阶放坡开挖,平均每层厚约1.66~1.88m;东区第2层土方按两层分台阶开挖,第1层1.4m,第2层0.8m,其他均为一次性挖到计划标高。
(3)挖土方法(仅以西区为例)
1)第一层土方(-2.56~-0.9m)深约1.76m,采用敞开式挖土,一次性挖到底标高,直接装车外运。挖此层土方时留出中心岛,中心岛外边线距圆环内侧约3.1m。
2)第2层土方(-4.48~-2.56m)需要等到冠梁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才能开挖。在西区与东区交界处,由于此时东(-0.9m)、西区(-4.46m)土方高差达3.85m,为保证交界处东区土方边坡稳定及安全施工,需要对交界处以东进行卸载。第2层土方需要将中心岛及道路标高一同降到-4.45m,在挖去中心岛道路的同时,应将原有环岛通道(-0.9m)上的塘渣瓦砾等硬壳层尽最大可能下翻到位-4.46m标高上做环岛道路面层,不足部分外购补填压实,以此为第3层土方开挖做好道路准备,环岛道路外边线离圆环支撑梁外侧约21m。
在挖完此层土方并完成支撑梁混凝土浇捣后,必须立即修复好东、西区交界处的出土通道,-4.46m标高处的中心岛环路在轴处与出土通道平台按1:10放坡。如图四所示中,YL-1设计标高为-3.6m,而支撑梁和此处出土口顶标高均为-3.7m,两者高差近200mm,此处载重车经过时必须使两者均为架空状态,故采用如图四所示的处理办法,以确保支撑系统的安全。
3)第3层挖土必须等到单层支撑梁全部施工完毕且混凝土达到设计要求强度标准值的80%后方可开挖。
(4)对支撑梁的保护措施
1)严禁挖土机械直接站在支撑梁上作业,严禁挖土机、运土车辆直接在支撑梁上碾压和行走。
2)在支撑梁处开挖土方时,必须先在梁上方采取对称开挖、先后中心的方法,使支撑梁缓缓对称受力,然后用小挖土机进行梁下挖土,逐渐使整个支撑梁全部受力。
3)所有支撑系统严禁堆载并由计算确定。
(5)降水排水措施
1)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地下浅层有地面径流水,为此必须重视地表排水系统的修筑。
2)由于本工程围护设计已考虑了旋喷嵌缝止水桩,故围护壁周边的渗水可能性很小,但若有渗水时可采用封堵措施或引流措施,并在围护壁周边的围梁沿周边砌筑挡墙以形成积水明沟,以蓄积坑壁渗水、引流水和大气降水;然后抽排至地面排水系统,阻止该部分水流入坑内。
3)当土方挖至基坑底时,可在沿坑底周边一跨的基梁槽内设转通的排水沟,在基坑内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每数个柱网范围内设排水盲沟,可利用坑中坑做集水井或另设集水井,通过水泵将水集中再抽排至排水系统,该类沟应随底板的施工而调整位置。
4)对于基坑周边需要从集水井内排入内河或市政管网的,在其边上增设滤水池,经滤水池后再排入内河或市政雨水管网。
三、结束语
本工程表明,只要精心施工,合理安排,在软土等特殊地基的深基坑开挖中仍然能取得预期的满意效果。但在施工中除采用上述技术措施外,尚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组织措施:
1)建立专门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建立信息化施工监测体系。
3)建立严格的技术交底和专家论证制度。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TV52文献标识码:A
随着住宅小区功能的提高、配套设施的完善,以及国家对住宅小区各项政策的要求,目前,一般的住宅小区内都布置了地下室(包括人防地下室)。为了满足土地的合理使用以及小区总体规划对地下室布置的要求,地下室往往布置在拟建建筑物下面或之间,且与邻近建筑物距离很近。根据地下室布置的特点及要求,为了更好地保证地下室及其邻近建筑物的施工安全和质量,本文从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二方面进行阐述。一、施工准备工作
(一)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做好地下室施工图纸的设计交底、施工图会审工作,认真熟悉、把握设计意图。对于设计交底及设计图纸中明确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的问题,认真分折、把握,以此为依据,结合施工现场的环境情况,切实编制好地下室施工专项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对施工进行指导。
(二)地下室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
地下室施工中尤其土方开挖对周边建筑的影响最大,应该把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包括地下室支护设计方案)作为地下室施工方案的重点。因此,地下室施工方案编制应该着重包括地下室支护结构设计方案及土方开挖专项方案两个内容。但地下室支护结构设计方案一般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设计,因此,对于施工单位来说主要是地下室施工方案的组织设计。
(三)地下室支护结构设计评审和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
一般地下室具有基坑深度深、面积较大的特点。在地下室施工过程中为了防止因支护结构设计及施工方案不当而导致基坑坍塌情况的发生。《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了深基坑的含义,并明确规定:①基坑开挖深度h≥4M的工程;②深度虽未超过4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支护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同时由施工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土方开挖方案进行论证。这是一项重要的施工准备工作,同时也是地下室施工专项方案的一个重要依据。在很多发生坍塌事故的地下室中有部份是由于未进行支护设计专家评审及施工方案论证的原因,也有部分是由于不按施工专项方案要求及专家论证意见实施的原因。因此,为了确保地下室施工的安全,在施工前必须进行支护结构的评审及施工方案的论证,对于专家评审、论证的意见应引起高度重视。
(四)做好材料、构配件的准备和施工机械的合理配置
在地下室施工过程中,尤其在土方开挖施工中讲究的就是一个“速度”,对地下室各道工序的控制要求又很严格,受各种制约的因素又很多。材料、构配件的充分准备和及时供应以及施工机械的合理配置能够确保地下室各道工序的流水施工、合理搭接,尽可能不出现停工待料的局面。如基础块石、水泥、砂、石等材料或商品砼供应准备不充分、供应不及,或者施工机械不按施工平面图要求合理布置等,土方开挖后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或延长施工进度,使基坑土体长期暴露,这些都有可能构成对地下室支护结构不利因素。
(五)做好施工班组的技术、安全交底工作,做好对施工班组的交底工作是地下室土方开挖施工的前提工作之一。通过交底,使班组操作人员对各道工序施工特点、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安全事项等做到心中有数,打一场有准备之仗。二、地下室工程施工
(一)地下室土方开挖
土方开挖对周边建筑的质量安全会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土方开挖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在编制土方开挖专项方案中,土方开挖的起点及流向尤为重要,合理的开挖起点及流向是施工进度、支护结构安全及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保障。常见挖土顺序为:①设有水平内支撑的基坑应按各层支撑标高分层开挖,先挖至第一层支撑底部标高,做好支撑,待支撑砼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再向下挖下层土;②若现场环境许可,有多条土方运输路线的,可采用由中间向两边流向,这样,不仅利于土体应力的均匀释放,同时也对支护结构起到保护。
对桩基工程的保护,一般是在开挖前事先确认桩位,做好标识,同时对开挖人员作好全面交底,挖土机械严禁碰撞工程桩,对支护结构支撑和支撑立柱,采取铺设塘碴及路基板等保护措施。
(二)其它措施
地下室施工时对周边的建筑结构产生较多不良影响(如土移、周边建筑物基础不均匀沉降、基桩断裂等),对此,应在施工前和施工中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防范。
1.一般在离地下室较近的建筑物处施工,应对桩基工程(如管桩)进行处理,处理方法有:①在管桩施工前,将最上一节管桩由普通的PTC桩改为厚壁的PC管桩;②在基础施工前,在管桩内采取加灌砼和加钢筋笼等方法,有利于增强管桩的抗剪能力和刚性,开挖过程中不致由于土移原因造成管桩剪切断裂。
2.应合理布置土方运输道路,临时道路的布置应尽量远离周边建筑物,与周边建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由于支护桩是支护结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故应严格按支护结构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控制支护桩的质量。支护桩大多采用沉管灌注桩或钻孔灌注桩形式。由于支护桩布置处于一字型排列,并且间距很小,因此,在支护桩施工时应采用“跳打法”保证桩身质量,同时还应按有关规范要求控制桩身砼质量及桩身完整性。
4.根据现场地质及施工期雨水情况,对支护桩的止水、防止漏土进行综合考虑,并采取适时、合理的技术措施;还应采取措施减少支护桩的“踢脚”现象,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一般采用在支护桩边铺设块石并浇砼;在支护结构支撑拆除前,应在支护桩与底板之间部份浇筑毛石砼,减少支护桩由于土体挤压造成桩身位移。
5.施工过程中根据支护结构检测方案进行检测。一般采取的检测措施有:①在地下室周边每隔一定距离设置深层土移检测孔;②在支护结构的围梁上设置沉降观测点及位移观测点;③在邻近建筑物的基础上设置沉降观测点等。检测次数根据工序的重要程度决定,一般在土方开挖时,检测的次数应该每天一次,在地下室底板施工完毕后,检测的次数可以每天一次,也可以每三天一次,甚至每周一次。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检测,有利于在出现危险征兆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