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审批科室工作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05 01: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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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审批科室工作

篇(1)

年初,街道成立了专门的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管理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建科,城建科全体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并制定了年初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思路。

二、城镇化建设工作

(一)小城镇建设工作

(1)完成城镇新、改、扩建房屋面积582865m2。

(2)完成城镇竣工房屋面积379035m2,扩大建成区面积1.5km2。

(3)新建城镇砼道路面积1900m2。

(4)建城镇排水管道长度800m。

(二)农房建设及管理工作

(1)今年我科室共审批新、改、扩建农房258户,占用耕地7021m2、非耕地6406.9m2、原宅基地8907.3m2,建筑面积42048.5m2。

(2)对街道2007年“7.17”洪灾中恢复重建的部分房屋进行了验收,并积极地为灾民办理房屋审批手续及确权。

(三)康居工程

启动并建设康居村2个,分别是xx村和xx村,其中,建设市级示范村1个,即xx村。完善了广场、篮球场、健身器材场地、绿化、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集居点人行步道8公里。

(四)规划编制、小城镇风貌设计建设工作

规划编制、小城镇风貌设计建设工作严格按县规划局的要求执行。

(五)城镇化水平工作

1、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820人。完成年初计划的114%。

2、新增城镇常住人口11600人。完成年初计划的105%。

(五)其他工作

1、加大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新完成3个市政基础设施及社会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2、城镇规划管理、控制和保护严格按规划执行,城镇综合形象良好,主干道街景城镇建筑造型及空间景观美观大方。

3、严格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

4、我街道的建设项目全部按规定程序报批,新建工程项目的生活污水全部进行了净化综合治理,建设工程项目全部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和资料归档。各种统计报表和资料及时准确的按规定上报。

三、规划管理工作

(一)总规及详规

xx街道严格按照县规划局编制的规划及要求执行。

(二)规划管理

1、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执行。

2、在规划区内,各项新、改、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全部向规划局提出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报请规划局对工程项目进行审批

3、我街道严禁未经规划局批准,在规划区内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若确须搭临时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必须报请规划局审批,并严禁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的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街道办事处2008年城建工作总结[时间:2008-12-02|作者:|来源:]我要评论|栏目:工作总结浏览:次

2008年,xx街道小城镇建设在县委、县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建委、规划局等相关业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结合xx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发展作出的“314”总体部署和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精神,解放思想,以开放思维开创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08年小城镇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年初,街道成立了专门的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管理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建科,城建科全体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并制定了年初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思路。

二、城镇化建设工作

(一)小城镇建设工作

(1)完成城镇新、改、扩建房屋面积582865m2。

(2)完成城镇竣工房屋面积379035m2,扩大建成区面积1.5km2。

(3)新建城镇砼道路面积1900m2。

(4)建城镇排水管道长度800m。

(二)农房建设及管理工作

(1)今年我科室共审批新、改、扩建农房258户,占用耕地7021m2、非耕地6406.9m2、原宅基地8907.3m2,建筑面积42048.5m2。

(2)对街道2007年“7.17”洪灾中恢复重建的部分房屋进行了验收,并积极地为灾民办理房屋审批手续及确权。

(三)康居工程

启动并建设康居村2个,分别是xx村和xx村,其中,建设市级示范村1个,即xx村。完善了广场、篮球场、健身器材场地、绿化、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集居点人行步道8公里。

(四)规划编制、小城镇风貌设计建设工作

规划编制、小城镇风貌设计建设工作严格按县规划局的要求执行。

(五)城镇化水平工作

1、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820人。完成年初计划的114%。

2、新增城镇常住人口11600人。完成年初计划的105%。

(五)其他工作

1、加大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新完成3个市政基础设施及社会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2、城镇规划管理、控制和保护严格按规划执行,城镇综合形象良好,主干道街景城镇建筑造型及空间景观美观大方。

3、严格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

4、我街道的建设项目全部按规定程序报批,新建工程项目的生活污水全部进行了净化综合治理,建设工程项目全部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和资料归档。各种统计报表和资料及时准确的按规定上报。

三、规划管理工作

(一)总规及详规

xx街道严格按照县规划局编制的规划及要求执行。

(二)规划管理

篇(2)

年初,街道成立了专门的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管理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建科,城建科全体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并制定了年初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思路。

二、城镇化建设工作

(一)小城镇建设工作

(1)完成城镇新、改、扩建房屋面积582865m2。

(2)完成城镇竣工房屋面积379035m2,扩大建成区面积1.5km2。

(3)新建城镇砼道路面积1900m2。

(4)建城镇排水管道长度800m。

(二)农房建设及管理工作

(1)今年我科室共审批新、改、扩建农房258户,占用耕地7021 m2、非耕地6406.9 m2、原宅基地8907.3 m2,建筑面积42048.5m2。

(2)对街道XX年“7.17”洪灾中恢复重建的部分房屋进行了验收,并积极地为灾民办理房屋审批手续及确权。

(三)康居工程

启动并建设康居村2个,分别是xx村和xx村,其中,建设市级示范村1个,即xx村。完善了广场、篮球场、健身器材场地、绿化、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集居点人行步道8公里。

(四)规划编制、小城镇风貌设计建设工作

规划编制、小城镇风貌设计建设工作严格按县规划局的要求执行。

(五)城镇化水平工作

1、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820人。完成年初计划的114%。

2、新增城镇常住人口11600人。完成年初计划的105%。

(五)其他工作

1、加大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新完成3个市政基础设施及社会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2、城镇规划管理、控制和保护严格按规划执行,城镇综合形象良好,主干道街景城镇建筑造型及空间景观美观大方。

3、严格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

4、我街道的建设项目全部按规定程序报批,新建工程项目的生活污水全部进行了净化综合治理,建设工程项目全部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和资料归档。各种统计报表和资料及时准确的按规定上报。

三、规划管理工作

(一)总规及详规

xx街道严格按照县规划局编制的规划及要求执行。

(二)规划管理

1、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执行。

2、在规划区内,各项新、改、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全部向规划局提出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报请规划局对工程项目进行审批。

3、我街道严禁未经规划局批准,在规划区内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若确须搭临时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必须报请规划局审批,并严禁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的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4、今年9月19日至10月20日,由xx街道牵头,汇同县规划局、地房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xx街道规划区内租用土地、违章建设进行了全面清理。此次清理,共涉及全街道16个村,清理的对象主要是企业、养殖业、农家乐等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共计719户,其中养殖业455户、企业233户、其他占地31户,占地面积5937亩,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目前已对清理出的719户建章租地进行了张榜公示,并向县府提出了处理意见。

篇(3)

市级审批权限内的工商企业注册登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列入并联审批范围。需由3个或3个以上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和市级审批权限以上有关阶段的行政审批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并联审批责任部门

并联审批的最终审批单位为并联审批的牵头部门,其中市工商局是内资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的牵头部门;市商务局是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并联审批的牵头部门;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建委是市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并联审批的牵头部门,其他并联审批事项由首问窗口单位或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指定单位为牵头部门。与并联审批项目有关的审核审批单位为前置或后置审批部门。

牵头部门负责并联审批项目的受理、咨询、转告、催办、协调、汇总、报告和组织相关联合踏勘、联席会议等工作。

并联审批的前置或后置部门负责配合牵头部门完成并联审批项目的咨询、办理、回复、反馈和参加联合踏勘、联席会议等工作。

中心负责并联审批工作的督办、协调和管理。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影响较大,涉及审批阶段和部门较多的并联审批事项,牵头部门难以协调的提交中心协调;中心难以协调的,提请市政府协调、决定。

市监察局负责并联审批情况的监督,及时处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或违背承诺等问题。

三、并联审批原则

并联审批工作按照“一门受理、转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进行。

(一)一门受理。牵头部门在中心设立的窗口,负责统一受理项目业主申请,告知其项目并联审批须知,承担转告、催办、协调、汇总、报告义务,提供服务和指导。

(二)转告相关。牵头部门窗口收到项目业主申请后,当天向前置审批单位中心窗口(部门)开具《××项目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并将通知书连同项目业主的有关材料及时转递前置审批单位中心窗口(部门)。

(三)同步审批。前置审批单位中心窗口(部门)收到《××项目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主动联系申请人,指导填报表格材料,在承诺时限内提出审批意见。

对确需中心组织实地联合踏勘和联合审批的重大审批事项,牵头部门及时向中心提出,各相关部门参加。联合踏勘和联合审批的费用由相关部门承担。

(四)限时办结。前置审批单位中心窗口(部门)收到《××项目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书面告知申请人办结时限,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和报批工作。

工商企业注册登记审批限时为8个工作日,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限时为10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限时为50个工作日,需实地联合踏勘和联合审批的事项,可延长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仍需延长时限的,须说明原因,抄送牵头部门、申请人和中心。审批时限不含项目上报省、市政府和重大项目选址研究、规划评审、规划公示、环评报告公示、土地征用收储、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工程招投标时间。具体时限由审批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

超过时限未及时答复的,一律视为默认,事后由相关审批部门补办手续,承担责任。

对审批项目符合条件的,前置审批单位中心窗口(部门)将“同意”意见和《××项目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及时送申请人及牵头部门中心窗口。牵头部门中心窗口收到《××项目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及申请人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报件后,在限时内完成项目审批。

对审批项目不具备条件或需要调整的,前置审批单位中心窗口(部门)将“不同意”意见、理由、建议和《××项目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及时送申请人及牵头部门中心窗口。牵头部门中心窗口按退回件处理并附书面说明。如项目业主按照有关部门提出的要求作出整改后,可进入二次申请程序。

对审批项目需报省及省以上部门审批的,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做好上报和催办工作,并将报批情况和报批所需时间分别抄告牵头部门中心窗口、中心和申请人。

对审批项目因企业情况变化,需调整原申请审批项目内容的,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对审批项目遇有重大或特殊情况,牵头部门和中心应将项目列入行政审批服务“快车道”,确立专人负责,协助全程办理,有关职能部门须特事特办,积极配合。

所有《××项目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和《××项目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需同时抄送中心督查科。

四、并联审批操作程序

(一)工商企业注册登记

1.市工商局中心窗口(以下简称工商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向申请人发放《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和有关表格,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告知申请人到前置审批单位中心窗口(部门)咨询相关事宜;当天向前置审批单位中心窗口(部门)开具《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

2.前置审批单位中心窗口(部门),接到《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主动联系申请人,指导填报表格材料,及时进行审核,5个工作日内签署《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回复申请人及工商窗口。

3.工商窗口收到前置审批中心窗口(部门)《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对表示“同意”的,在申请人报件齐全、有效的前提下,3个工作日内颁发营业执照。

对表示“原则同意,但要求申报企业在开业前达到相关法定条件、标准,并在规定时间进行复审”的或“同意上报待批”的,以及“超时默认”的,一律实行“告知承诺制”,即在申请人书面承诺限期(半年)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的,3个工作日内发放半年期筹建营业执照。前置审批部门须在6个月内对筹建企业进行复审。复审符合条件、标准或经上级批准的,前置审批中心窗口(部门)及时书面告知筹建企业、工商窗口。工商窗口3个工作日内换发正式营业执照;复审不符合条件、标准和未获得上级批准的,前置审批中心窗口(部门)及时书面告知筹建企业、工商窗口,工商部门收回筹建营业执照。

对表示“不同意”的,前置审批中心窗口(部门)书面告知申报企业、工商窗口,并列明理由。如企业按前置审批部门要求进行整改重新申请的,工商窗口再次启动并联审批程序。

4.属于省或省以上审批的并联审批项目,前置审批中心窗口(部门)及时出具初审意见,抄告工商部门。同意上报的项目,应积极争取上级审批机关尽早审批。当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下发后,前置审批中心窗口(部门)应于当日发给申请人,抄告工商窗口(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5.工商企业注册登记后,企业代码赋码通知书、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手续一律按即办件办理。

企业的工程建设项目,按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

1.市商务局中心窗口(以下简称商务窗口)受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报件后,当天向前置审批单位中心窗口(部门)开具《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连同有关申报材料一并转递。

市商务局收到市发改委项目核准(备案)、工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和其他前置审批部门核准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合同、章程批复;收到市质监局企业代码赋码通知书后,当日颁发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批准证书。

2.市发改委接到市商务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及项目申报材料,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审查,签署《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回复商务窗口和申请人。对核准(备案)的项目向申请人出具核准(备案)文件,抄告市商务局、工商局;对不予核准(备案)的项目,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列明理由。

3.工商窗口接到市商务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和市发改委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当日办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签署《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回复商务窗口和申请人。

4.市质监局中心窗口接到市商务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和市商务局出具的合同、章程批复,1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代码赋码通知书,签署《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回复商务窗口。

5.其它前置审批部门按上述相关步骤进行。

6.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批准后,企业注册登记由工商窗口根据申请人申请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3个工作日内颁发营业执照。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管理登记、税务登记、海关备案、财政登记等相关手续一律按即办件办理。

外商投资企业的工程建设项目,按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三)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分项目选址立项许可、建设用地许可、建设规划许可、建设施工许可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牵头工作分别由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委负责,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项目业主依法向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和市建委先后提出工程建设项目申请。

1.项目选址立项许可阶段。该阶段办理限时为14个工作日。

(1)市规划局中心窗口(以下简称规划窗口)受理项目业主项目选址立项申请后,当日向市国土局、市环保局中心窗口和相关审核部门发放《项目选址立项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转交有关材料。

经营性土地项目选址立项不进入此阶段。

(2)市国土局、市环保局中心窗口收到《项目选址立项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环保预审,预审结果书面送达项目业主,《项目选址立项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和预审结果书面反馈规划窗口。

相关审核部门的预审工作按照上述步骤进行。

(3)规划窗口收到并联审核部门意见书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选址初审,向市发改委中心窗口发放《项目选址立项许可并联审批通知书》并转交有关材料,向国土局中心窗口出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函。

(4)市发改委中心窗口收到《项目选址立项许可并联审批审核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立项核准(备案),核准(备案)批文送达项目业主,《项目选址立项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规划窗口,抄送市国土局、环保局。

(5)规划窗口收到市国土局和市环保局等并联审核意见后,11个工作日内完成《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设计条件》的制作核发工作。

2.建设用地许可阶段。该阶段办理时限为14个工作日。

(1)市国土局中心窗口根据市发改委项目立项审核意见、市规划局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函和项目业主申报材料,当日签署《建设用地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送市规划局、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供地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供地,10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2)市环保局中心窗口凭市国土局《建设用地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5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查批复,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审查批复,情况特殊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批复可延长7天。审查批复后当天签署《工程建设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抄送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3)规划窗口凭市国土局《建设用地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织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并根据需要当日向相关并联审批部门发放《规划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

(4)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规划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签署《规划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

(5)规划窗口收到各并联审批部门《规划设计方案并联审批意见书》后,11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如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修改意见,明确修改理由,项目业主修改后重新报建;如方案得到批准,办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规划许可阶段。该阶段办理时限为14个工作日。

(1)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当日向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

(2)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

(3)规划窗口收到并联审批部门《建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查和施工图纸审核。如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修改意见,明确修改理由,项目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报建;如方案得到批准,项目业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审查”、“气象防雷设计审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白蚁防治手续”等并联审批事项的申报条件,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告知项目业主一次性填报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当天向消防、人防、气象、市容、房管等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并转交有关申报材料。

(5)各并联审批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签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抄告项目业主。

(6)规划窗口根据并联审批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放验线,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阶段。该阶段办理时限为8个工作日。

(1)市建委中心窗口受理项目业主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一次性告知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八项前置条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开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连同涉及审批前置条件的材料分送建委系统有关科室和二级机构。

(2)建委有关科室和二级机构接到《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按以下时限完成审核审查备案工作,签署《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回复市建委中心窗口。

施工图审查备案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在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合格书送达后);

工程招投标审查备案的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在招标、投标、评标、定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送达后);

工程质量监督、建材专项管理、工程类别确认、建筑安全监督、工程档案管理的办理时限均为1个工作日。

(3)市建委中心窗口根据有关科室和二级机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意见书》,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不予核准的,列明理由,书面通知项目业主。项目办理结果于次日抄告中心督查科。

(4)项目竣工后,依法组织专项验收,项目业主持验收合格资料报市建委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凭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到房管局中心窗口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五、并联审批要求

(一)落实分工负责制。并联审批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内部高效运转的办件制度和有效的工作监督机制,明确分管领导、中心窗口、职能科室和经办人员的工作职责。并联审批部门之间要加强工作衔接,密切配合,确保并联审批高效、规范运转。

(二)实行政务公开制。并联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将项目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编制《服务告知单》和示范文本在中心窗口陈列,在中心和本单位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篇(4)

年初,街道成立了专门的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管理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建科,城建科全体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并制定了年初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思路。

二、城镇化建设工作

(一)小城镇建设工作

(1)完成城镇新、改、扩建房屋面积582865m2。

(2)完成城镇竣工房屋面积379035m2,扩大建成区面积1.5km2。

(3)新建城镇砼道路面积1900m2。

(4)建城镇排水管道长度800m。

(二)农房建设及管理工作

(1)今年我科室共审批新、改、扩建农房258户,占用耕地7021m2、非耕地6406.9m2、原宅基地8907.3m2,建筑面积42048.5m2。

(2)对街道年“7.17”洪灾中恢复重建的部分房屋进行了验收,并积极地为灾民办理房屋审批手续及确权。

(三)康居工程

启动并建设康居村2个,分别是村和村,其中,建设市级示范村1个,即村。完善了广场、篮球场、健身器材场地、绿化、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集居点人行步道8公里。

(四)规划编制、小城镇风貌设计建设工作

规划编制、小城镇风貌设计建设工作严格按县规划局的要求执行。

(五)城镇化水平工作

1、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820人。完成年初计划的114%。

2、新增城镇常住人口11600人。完成年初计划的105%。

(五)其他工作

1、加大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新完成3个市政基础设施及社会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2、城镇规划管理、控制和保护严格按规划执行,城镇综合形象良好,主干道街景城镇建筑造型及空间景观美观大方。

3、严格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

4、我街道的建设项目全部按规定程序报批,新建工程项目的生活污水全部进行了净化综合治理,建设工程项目全部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和资料归档。各种统计报表和资料及时准确的按规定上报。

三、规划管理工作

(一)总规及详规

街道严格按照县规划局编制的规划及要求执行。

(二)规划管理

1、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执行。

2、在规划区内,各项新、改、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全部向规划局提出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报请规划局对工程项目进行审批。

篇(5)

(一)提升城市规划编制水平,科学指导城市发展。

根据市第六次党代会及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我市认真完成各项规划编制任务,按照战略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村镇规划等层次,制定了2007年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并已按工作计划完成。

一是深入研究城市发展的远景战略目标,组织开展了《珠海市中部沿江城市带总体发展概念规划》、《珠海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等战略性规划,并制定了科学的分步实施目标,指导下一层次的规划编制,同时为2008年-2009年开展第五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做好前期准备;二是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推进城市外延发展,科学安排产业聚集空间。开展了中心城区、南湾城区、唐家湾新城等10个分区规划编制;三是引导城市内涵提高,增强城市基础设施服务能力,促进城市环境整治,提升城市景观质量。组织启动“三区六线”规划等23项专项规划与城市设计的编制工作。四是引导建成区功能提升、控制敏感地区建设强度。重点推动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工程。五是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了“123-540”城镇体系规划以及中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2007年我局完成规划编制项目26个,正在开展编制的项目60个。

(二)认真落实市政府2007年重大项目的办理。

成立了规划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责及属地管理原则,所有重大项目由市局分管局领导作为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细化到各科室和分局,市局办公室负责重大项目督办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向市局反馈重大项目相关会议、现场查看、调研情况,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督查到位、措施到位。2007年需我局主办、协助办理的重大项目共80项,目前规划方面的各项工作已全部完成。

二、认真执行城市规划行政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

1、推进有特色的行政审批制度,提升规划管理效率和效能。

实施规划审批环节的“主协办制度”、“有限并联审批”,节约审批时间,缩短审批时限;建立受理预审环节,及时发现申报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并即时修改;优化规划部门内部决策程序,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审批、集体决策的会议制度。通过规划业务审查会议、城市规划专业技术委员会议、土地领导小组会议、市府常务会议等各层级会议形成的集体决策机制,将重大事项分层级、分类别审定;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发网上报建系统,为规划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2、清理、补充和完善城市规划管理相关制度。

制定了《市规划局专业审查会议制度》各等会议制度;统一、规范了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告知、送达、听证、核查、延期等格式文书及许可程序,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许可相关配套制度。

3、健全法制,强化监督,确保实现依法行政。

为确保我市新修订的《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严格有效实施,我局已完成《珠海市城市规划编制暂行管理规定》、《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等配套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正在草拟《实施细则》、《处罚办法》等规章,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为确保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今年10月,我局对市局及各分局所有的许可项目进行清理、检查,严防许可不当行为发生,有效加强规划行政监督,同时还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规划工作的巡察、视察活动加强人大、政协监督力度;通过定期对外公布各项规划成果和规划审批方案,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

三、强化服务,塑造良好规划形象

1、开展民情调研活动,提升服务质量。

我局先后到斗门、横琴、高新区、高栏港经济区及保税区等区调研,积极与各区进行沟通,了解各区在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解决;多次前往亚仿公司、伟创力集团等民营企业,进一步掌握了区民营经济基本情况和大型民营企业发展状况,做好企业集团培育及建立专业服务平台等各项重点工作,有效推进基层服务工作的开展。2007年至今,我局已通过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规划、项目现场会、基层调研等形式开展民情调研活动30余次。

2、加强现场服务,推动园区建设和发展。

(1)针对园区发展中的突出矛盾,紧紧围绕为园区建设提供优质空间这个中心工作,在规划编制阶段,积极主动与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合作,力求规划编制宽视角、高起点、深层次、全覆盖,确保将城市规划落实到项目建设中去;在规划的实施阶段,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服务和沟通,想企业所想,急发展所急。

(2)强化现场服务,各分局对本辖区内园区的项目,及时到现场了解情况,听取企业意见,快捷掌握企业发展的需求,并成立专责服务园区企业工作小组,为新项目进驻工业园区作好参谋及推进工作,实现企业服务窗口前移。同时,通过加强与相关许可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简化手续提高工业园区项目的规划审批效率。

篇(6)

一是发改委成立专项工作组,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的领导,领导各司其职;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方案,发改委制作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问题项目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至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工业城管委会、各风景区管委会和各企事业单位,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二、落实内部科室排查职责

确定牵头科室委,领导班子成员紧急行动,各施其责,组织相关科室及时展开工作,由发改委法规科牵头,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汇总,并把任务分解到了相关科室。

三、机关全体干部参与排查整改

投资科全体人员主要负责公检法司、城建环保等问题项目整改工作;产业科全体人员负责产业发展问题项目整改工作;农经科全体人员负责农、林、水、牧等方面的问题项目整改工作;社会事业科全体人员负责科、教、文、卫、体等方面问题项目整改工作;规划科全体人员负责能源、交通、通信方面问题项目整改工作,法规科全体人员负责招投标方面问题项目整改工作。做到了全委整体联动,确保全县问题项目整改工作的全面展开。

四、清理项目,查找问题

明确具体检查项目。发改委对年月日以来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和3000万元以上的备案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清理年行政审批项目59个,3000万元以上备案项目8个;清理2009年行政审批项目23个,3000万元以上备案项目25个。共同协作联合排查。我委会同县政府项目推进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民政局六个部门,组成四个检查组共20余人,对我县城西学校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国家粮食储备中心重建工程、镇政府办公综合楼重建工程、建设工程等20多个项目的立项、环评、规划设计、用地预审以及资金拨付,工程建设质量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抽查,督促项目业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查找出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建设项目未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全部报批手续,存在手续不齐便开工建设的情况;二是部分建设项目虽然已经完成工程招投标,但未及时办理招标后续备案手续和施工许可证;三是个别项目在备案后,审批部门虽已通知业主应及时办理节能评估等相关手续,但部分项目业主并未按要求执行,对于这种情况目前尚无有效的制约办法。

五、六举措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各科室对查找出的问题项目进行梳理分类,督促各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抓紧整改。

二是抓紧完善项目审批手续。针对部分已开工建设,但目前尚未取得用地预审、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咨询评估和节能审查等手续的项目,各主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业主加快整改,尽快补充完善项目建设的相关审批手续。县规划和建设局等主管部门对于不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的项目,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罚,严格要求参建的监理、设计、地勘以及质量监督机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待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到目前,该局共计补办施工许可证9份,所有在建项目均已办理了施工许可证。

三是严格执行规定审批权限。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凡是应由省或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和备案的项目,我委所有人员一律不得越权审批、核准和备案。对越权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求各主管部门尽快督促项目业主加快整改,并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报批手续。

四是切实加强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在审批、核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时,我委严格依法核准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该公开招标的进行公开招标,该比选的进行比选,未经核准的不能进入招标程序。年至年,我委共计公开招标项目62个,比选项目225个。对项目业主规避招标和投标企业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对招标投标资料不完整、未按规定备案的项目,要求各建设主管部门主动联系建设单位,督促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尽快完善招投标的有关资料和备案手续。

五是进一步加强工程概算审批管理。审批类项目严格执行有关工程造价和建设标准的规定,凡是政府投资项目投资额达到50万以上的,必须由财政评审中心对工程投资进行评审,项目评审后,我委才为项目办理招投标备案,项目才能进入招标程序。

六是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对擅自调整建设规模、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违规变更设计的项目,各主管部门对项目业主进行批评教育,尽快纠正了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暂停项目建设、暂停投资计划下达、暂停资金拨付等处罚。

六、四措施防微杜渐

(一)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发改委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政策和《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暂行)的通知》等政策性法规文件,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不断完善政府投资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规范核准制,健全备案制,严格审批制。

篇(7)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乡规划、测绘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村镇规划、测绘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本市有关城乡规划、测绘的地方性政策、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的审查。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临时建筑、构筑物、门面装修、道路、桥涵、管线、市政工程设施等)的规划审批管理;核发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道路及各类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和地面设施的规划审批,协调城市道路和工程管线建设的规划工作。

(五)参与制订城市建设计划、住房建设规划和市区年度土地开发计划;参与地块出让、转让和投标、招标工作。

(六)负责对城市、镇规划区内所有违法建设的规划监察管理。负责规划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规划设计、测绘事业的行业管理。

(八)负责村镇建设管理。协助乡(镇)政府编制村镇建设规划,并监督规划的实施;负责村镇建设的规划审批和农村个体工匠的资质管理。

(九)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城市测绘规划,提供测绘基础资料;负责本市测绘资料和测量标志的管理;负责基础测绘成果的定期更新;负责本市测绘单位的资格审查及认证的初审工作,配合省测绘主管部门做好《测绘资格证书》的年检工作;查处违法测绘。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今后凡涉及政府部门审批事项取消的,以市政府文件为准。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规划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法制科)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各类综合性会议、专题会议的会务;负责起草局综合性文稿及审核局发文件;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的管理;负责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负责局机关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车辆调配和后勤服务;负责局机关及指导局属单位的保卫、保密及统计工作;负责内部计算机、网络和数据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负责制订、修改各类城乡规划地方行政性措施和规定;负责规划、测绘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类联合执法行动;负责城乡规划违法建设行为的立案处理、归档;负责执法文书、案件材料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规划法规宣传和法制教育;负责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纪检、监察和来信来访日常工作事宜;负责城乡规划效能监察。

(二)计划财务科

负责统筹编制全局年度资金收支计划和其他相关计划;负责局系统财务和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服务的编审和报批;负责局属单位收费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职工福利保障工作;负责财务和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和对外业务交流;配合局相关科室做好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制订、考核、奖惩。

(三)规划管理科

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以及全市工业项目的规划审核工作,审核、发放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组织城市规划区和全市工业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技术审查,参与规划竣工验收。组织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村镇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制定城乡规划发展计划及年度规划设计任务;组织涉及城乡规划发展的各类课题的规划研究;组织起草业务技术性文件和收集汇总业务技术资料成果;组织协调规划业务技术工作;按职能负责“阳光规划”的实施。

(四)测绘管理科

负责测绘行业管理;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测绘基准标准;管理和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标志;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图编制的监管工作;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基础测绘和其它重大测绘项目规划;对测绘成果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测绘综合统计,管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城乡测绘成果的收集和汇总工作;负责城乡测绘成果提供的保密和审核工作。

篇(8)

负责市城乡规划工作。随着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市城乡规划局是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市民对城乡规划的重视水平越来越高,对城乡规划信息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为满足市民对城乡规划信息的需求、保证市民的知情权,局今年切实加大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1条,业务工作418条,占公开总量的79%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

1网站信息公开情况。依照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要求。切实做好了市规划局网站与市人民政府网、日报两个门户网站相关内容的同步实时更新,及时通过两个门户网站做好了公告和相关文件的网上,着重加强了规划公示、规划项目申请等信息的公开公布,加大了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年度网站年度访问量达到130万人次,总访问量375万人次。

2其它方式的信息公开情况。局规划信息公开工作除了采取网站公开的形式外。全方位开展规划信息公开工作。为全面了解并及时、准确解答市民及相关单位最关心的城乡规划问题,今年我局通过湖北日报、行风政风热线”日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栏目,为广大市民详细讲解涉及我市规划建设的相关规划计划和主要任务,并由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和骨干通过媒体与市民互动交流,现场解答市民咨询的问题;为方便办事单位料理业务,提高工作效率,行政审批大厅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审批流程、办事指南等信息;严格依照规划公示制度,经规划局审核批准按规定需予以公开的规划条件、设计方案,全部在项目现场进行规划公示;严格网上制度,通过市长信箱转给我局的问题,及时进行回复。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是由城乡规划局审核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设计方案规划;申请建设项目127项,局年公开的规划信息的内容主要是年度国家和相关部委的各项政策法规共计17条;规划公示134项。主要内容是城乡规划局受理的规划建设项目的公示情况,包括申报建设单位、申报内容、项目位置、建筑面积等详细情况,以上信息在规划在线网站上均予以公布;市长信箱回复70件。

二、依申请公开规划信息的情况

满足建设单位及广大市民对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的查询需求,为切实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依照《条例》要求,局在做好失密工作的同时,认真料理申请公开规划信息。年我局共受理申请公开规划信息121件,均为申请公开相关规划档案,调阅案卷53卷次。其中,接待局各科室及局属单位申请公开档案资料132人次,调阅案卷35卷次;为社会公众提供档案资料查询76人次,调阅案卷19卷次。

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调阅案卷56卷次,局今年共受理申请公开规划信息121件。全部免费公开。

四、因规划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处置好群众投诉问题,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行政机关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层级监督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平台。年,局未受理因规划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答复规划信息公开咨询的情况

提高效能,为切实转变作风。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的答复工作作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5318人次,其中现场咨询7676人次,电话咨询2176人次,网上咨询206人次,答复率100%通过热心的服务和详尽的答复,化解了咨询者对城乡规划相关问题的疑惑,为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篇(9)

为实现“亲民、爱民、便民”服务,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省、市、县有关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文件精神,邀请法律专家和规划专家到单位进行集中授课,对《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划专业知识进行了培训,制订了《__县规划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将服务窗口前移,选派了2名业务精通,综合素质高,协调能力强的同志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服务窗口,将所有整合后的规划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统一受理,并选派年青干部到市规划局学习,同时市规划局也选派了优秀年青干部到我局挂职锻炼,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将市级部门的先进管理理念和科学管理方式引入我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了我局管理制度和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通过认真梳理,并经局班子研究将部分项目的审批权限授权窗口直接办理。同时还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开通了政务服务“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水平。

二、简化办事程序,实施“五个一”服务

为规范行政行为,方便社会公众,提高办事效率,我局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大力倡导“四讲四不”(即讲规范不僵化,讲程序不误事,讲服务不随意,讲效率不违规)和“五个一”服务(即: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次告知、一次办结)。对规划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整合,由原来32个审批事项减少到16个;办理一书两证(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法定时限由45个工作日,缩减到16个工作日;进入绿色通道服务的项目,在所需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其办事时限缩减到10个工作日。并建立了《职位职责说明书》、

《重大行政决策调研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等10余项制度,将审批事项的名称、法定依据、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等通过图表的方式进行了详细、直观的对外公告,并汇编成《__县规划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资料汇编》。

在进行重大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建设时,始终坚持按照“科学规划、民主决策、优选方案”的原则进行。在县城总体规划修编、__县概念规划与城市设计、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以会议形式向各级领导、相关单位、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征求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整理,提交专家论证,并及时反馈给规划设计单位。同时还将县城总规、概念规划与城市设计等重大规划设计方案通过电视、广播、传单、展板、报栏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对外进行宣传报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切实保证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三、强化监督管理,实现“三快一高”服务

按照“履职尽责、令行禁止、奖勤罚懒、开拓创新”的原则,认真落实“三快一高”服务(即:快审批、快落实、快办理、高质量服务[:请记住我站域名/]),坚决杜绝和有效防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发生。建立了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制定了《目标绩效考核奖惩办法》,将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与年终评优、评先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结合我局实际,对全局干部职工工作情况进行了上墙公示,聘请了8名行风监督员,成立了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制定了《行风评议责任追究制度》和《行风评议督查制度》,健全了行风评议监督网络,完善了外部监督机制,加强了监督网络的建设,一年多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93起,调查处理93起,书面回复38起,实现了来信来访调查结案率达95以上。

篇(10)

(一)审批项目集中程度高,办事能力强。通过集中受理审批事项,实行集中审批制度,各考察单位都比较大幅度的缩减了审批时限,提升了审批效率。成都先后6次对所有审批事项进行优化,审批事项法定时限共10520个工作日,压缩了6665个工作日,平均压缩审批时限63.4%。《地区建设领域并联审批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区域内的建筑工程及其附属的线路、管道、设备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按照“统一受理、分头审批、限时完成、集中回复”的原则,通过实行主协办制度,由主办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权限实施审批。这项改革措施通过在建设领域立项、规划、用地、设计、验收五大环节实行并联审批,让平均审批时间由过去的360个工作日缩短至110个工作日左右,审批关口减少了五分之一,建设单位办事时间缩短了一半以上。

(二)促进作风转变,方便群众办事。通过公布审批服务项目的程序、标准、办理时限等等信息,使办事项目公开化、阳光化,有利于广大办事群众的了解、监督。而且窗口是一个单位的外部形象,更加强化了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窗口管理较机关内部管理更加严格、规范,把为人民服务理念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邢台、聊城等市将公共服务及其他便民服务事项集中,都纳入一个窗口办理,为老百姓办事办事提供了实质性的便利,“无论想办什么事,只要到行政服务中心就行了。”

(三)增强监督力度,有利于预防腐败。通过集中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到审批大厅,使之公开、规范地在阳光下操作,从制度设计和权力运行方式上强化了对权利的外部监督;另一方面,审批权集中后,实现了审批职能和监管职能的分离,改变了过去审批监管不分家的状况,机关业务科室有更大的精力对业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同时也是对审批事项的监管,从机关内部实现相互监督和制约。

二、市建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践

2002年全国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市建委成立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对系统内的57项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最后保留29项。市建设系统建立起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条件、公开审批结果、限定办事时限的行政管理新机制。同年9月,进驻市行政审批中心集中办理。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市建设系统先后两次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合并,提高行政许可效率。至2006年末,市建设系统共保留审批事项33项,其中市建委机关25项,市规划局和房管局各4项;保留收费项目9项,其中市建委8项,市房管局1项;保留服务项目5项,其中市建委3项,市规划局和房管局各1项。

建委窗口属于综合性窗口,窗口受理的业务涉及到市建委机关、市建管处、市质监站、市市政处、市燃气热力处、市城市档案馆、市行政执法局、市水务集团、市港华燃气等九家部门和单位。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6项、备案4项,以及服务事项2项,行政处罚1项。其中与基本建设直接有关的审批手续7项:分别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安全报监、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竣工档案移交合同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还需办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明。

经过多次的清理、压缩,市建委系统行政审批项目已经完成了依法设立、依法审批的目标,但是,还存在着办事效率低,让当事人多头受理、两头跑、多跑腿等等一系列不规范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审批两头忙,窗口成了“收发室”。各个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基本上都按照要求进驻审批中心,占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审批中心的工作却比较“清闲”,所能做的就是收收材料,然后转交各单位有关科室;各单位科室人员都比较少,却很忙碌:忙审批、忙监管。这一忙一闲,形成了强烈对比。而另一方面,我们很多部门、单位目前忙碌的工作,有很多是授权到窗口的工作,慢慢的又收回到单位了,也就是还没有真正做到授权到位。

(二)同样审批,不同标准。窗口与具体办事审批项目的处室在资料要求上有出入,导致企业多跑腿。窗口在受理审批项目时,严格审查各种证明材料的原件后,在审报资料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而到具体的处室,或者有某一两处证明材料当时未要求,或未明示,而处室又需要企业提供,以此原因再将审批企业打回窗口,要求企业重新审报,导致了审批时限的延期。再则,按照窗口的办事规则,电话通知能够补正的资料,也需要重新回窗口重新审批,有些企业不理解。

(三)单独行动,影响效率。办理一个工程手续,大部分审批单位都要先现场踏勘后,然后在办理手续,这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但是确给当事人造成了很多麻烦。例如安全报监、市政配套、施工许可,几乎同时受理,但都要交各部门科室现场踏勘,每个单位都各自搞现场踏勘,延迟了审批时间,降低了工作效率。如果采取联合行动,或者改由窗口人员统一踏勘,将重复行为一次性完成,既可以节省当事人的时间,也能够节省审批单位的时间,提升工作效率。

除了上述情况外,还存在着应该进入中心办理的项目不进入中心;已在中心公示的收费项目,不在中心统一收取;已变更的审批事项有改变或增删,不能及时予以变更;人员配置低,工作积极性不高,轮换太频繁等等问题。

我们在看到审批环节存在的问题的同时,也注意到了建设系统自身存在的特点: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部门多、审批项目多,审批手续复杂、需要现场踏勘的项目多,这些都会影响审批的效率。而有些环节是必不可少的,涉及到技术方面的审查不能够为了效率简单的进行压缩删减。必须紧密结合部门的实际,想方设法的优化办事环节,在保证审批质量的基础上提升工作效率。

三、提升审批效能核心机制的分析

从外出考察来看,许多地方都面临着一个同样的问题,即原来的科室分散审批制度不能够很好的满足现在对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服务水平的新要求,需要将分散的审批逐步整合到一起,提供集中、快速、便利的服务,行政审批中心的出现就是这一需求的结果。一开始,按照行政许可法“一个窗口对外”的要求,大家都采取了将审批事项集中到审批中心窗口的方式。这一方式确实提高了行政机关的审批效能,使审批时限有了很大的缩减,给当事人提供了一些便利。但是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简单的将审批事项集中的方式逐渐出现了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缺陷。最为突出的就是窗口审批权限受到限制,没有真正起到便民、高效的作用。以“一站式审批服务”为特征的行政服务中心,是在不打破原有体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其对外服务的实体是各部门进驻中心的窗口,但中心窗口在部门只是一个临时机构,在部门内设机构职能没有调整的情况下,部门对窗口的授权也是临时的,因而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很多时候中心窗口只是部门的一个“收发室”。要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地方都做了有益的探索,比较成熟的是模式,即“两集中、两到位”。

“两集中、两到位”,其实质是将审批职能科室向一个科室集中,成立行政许可科,然后行政许可科整建制进驻行政审批中心,要求做到审批许可事项进驻中心到位,部门对窗口人员授权到位。这一制度的主要优点:进驻中心专门从事行政审批工作的工作人员稳定,审批事项从受理到办结全被在窗口完成,审批效率大大提高,其他业务科室负责审批事项的事后监管,实现了审批和监管分离。

在分散审批的模式下,部门的审批与监管职能是不分的,这种模式存在三个负面的影响,一是权力容易寻租,二是权力不容易受到监督,三是导致重审批轻监管。从机关工作人员的角度看,由于审批是当事人找审批机构,审批机构占主动,享有信息资源的优势,具有权力寻租的空间;而监管职能是执法人员找当事人,需要调查取证,难度较高,行政成本较大;由于上面两个原因,执法机构、人员重审批轻监管是难以避免的,由于审批监管由一个机构负责,更加为审批权的寻租提供了便利条件。实际操作中存在以批代管、只批不管的现象也就难以避免。而且还会存在当事人到机关办事被告知审批人员出去检查、开会等等现象,导致多次跑腿的出现。实施两集中、两到位,使审批与监管职能相对分离,部门负责审批的少部分人进中心窗口等人上门办事,后台的同志除了协助窗口完成审批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外,主要精力从事监管工作,可以有效的克服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这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符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

四、提高审批效能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相关单位、科室协作,简化审批程序。如安全报监、市政配套、施工许可等事项的现场踏勘,完全可以由窗口通过内部协调的方式,统一组织有关单位、科室进行集中踏勘。采取集中踏勘的方式,不仅能够缩短审批时间,而且节省办公经费,也能够互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同时也对当事人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严格执行审批规定,在现有制度设计下提升审批效能。市建委对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等岗位设定了一系列的规范和程序,包括外部程序、内部程序及岗位责任,还对执法岗位人员考核、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等事项作出了细致的规定,但是由于监督考核力度不够,相关制度并没有完全的得以落实。我们要提高行政效能,一方面探索新的制度设计,从根本上提升行政效能,另一方面也要认真落实相关的规定,在现有制度的条件下,尽可能的把行政效能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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