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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今年将年人均收入低于860元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我县农村低保提标扩面的主要任务:
一是提高补差水平。对20*年已经纳入的保障对象,由去年的380元提高到437元,年人均补差增加57元。
二是扩大保障面。对提标后纳入的新增扩面保障对象,补差标准为年人均177元。提标扩面资金按省、县7:3比例承担。新增对象严格按《*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南政办[20*]24号)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县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月13日至2月25日)
1、制定实施方案。
2、成立*县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任组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县民政、财政部门组成业务指导组,具体指导各镇开展工作。
3、召开农村低保扩面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及培训。
4、各乡镇组织宣传,入户调查,开展以户为单位的贫困家庭大排查,摸清年收入在860元以下的家庭及人员总数和分布情况(不含五保户人数)。
5、审核、汇总调查表,录入电子台帐,统计上报。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月20日至3月5日)
1、根据省下达的指标数,分解到各乡镇。
2、按照《*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展家庭申请、民主评议、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确定差额补助标准。
(三)第三阶段:打卡发放阶段(3月5日—3月15日)
1、通过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核定低保对象,按照一乡(镇)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建立档案。
2、落实资金,通过一卡通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
(四)第四阶段:督促检查总结阶段(3月15日—3月20日)
1、各乡镇组织自查,内容包括:完善农村低保对象申报、评议、初审、审核、审批发放手续;资金是否全额到位。
2、县成立检查督导小组对全县进行统一检查督导。
3、做好档卡表册上报工作,写出提标扩面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在全县开展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强化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
一、总体目标
通过核查清理,推进我区城乡低保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转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地查找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确保核查清理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都事实清楚。
(二)坚持收入标准。必须将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低保标准作为核查清理工作唯一的“度量尺”,对高于低保标准的坚决予以清退,对低于标准的及时纳入低保。
(三)坚持应保尽保。正确理解“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不能盲目的为了降低保障人数而下指标、定比例、设门槛,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拒之门外。
(四)坚持维护稳定。加强工作力量,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切实防范和化解核查清理工作中的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责任主体
各镇街为本次核查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行政区域内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区民政局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镇街核查清理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核查清理范围及重点
核查清理工作的范围是所有在册城乡低保对象,做到“家家登门、户户核实、人人见面”。重点对不按程序审批、不按动态管理要求、不经听证评议公示纳入、村(居)委会干部“优亲厚友”、轮保骗保、平分低保金等进行清理整顿,主要是核查清理以下不符合条件的对象:
(一)家庭成员因死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
(二)在我区享受低保的劳动年龄段的人员;
(三)在我区享受低保且同时已领取社保退休金的人员;
(四)享受低保人员虽下岗、失业、但其配偶在行政、事业单位有固定收入或在私企工作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子女大学毕业或成年已正常就业的;
(五)享受低保人员的家庭成员中有开商店、办公司、工厂、从事客车、货车营运的;
(六)享受低保人员因年幼、年迈无劳动能力,但其法定赡养、抚养人、扶养人具备明显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底前)。
1.制定方案。制定《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方案》,并下发各镇街,各镇街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2.召开会议。召开区、镇街两级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开展对镇街、村(居)委会参与核查清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开展清理核查做好准备。
(二)申报阶段(11月1日至10日)。
全区所有享受城乡低保的居民,以户为单位,填写《市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续保申请书》,在享受低保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进行申报。
(三)核查清理阶段(11月10日至12月10日)。
1.入户调查。按照“家家登门、户户核实、人人见面”的要求开展入户调查工作。通过听、查、看、访对其家庭情况、家庭人口及收入、就业情况、水电气支出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填写《年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调查表》,镇街和村(居)委会调查人员要对调查结果签字负责。
2.民主评议。组织由所在村(居)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退休干部职工代表、村(居)委会干部召开评议会议,对申报对象是否符合城乡低保享受条件进行民主评议。
3.镇街初审。镇街对村(居)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报送《城市(农村)低保家庭人口收入无变化家庭名册》,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和家庭收入有变化的报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调增、调减家庭名册》、《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家庭名册》、《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审批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对象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及低保金调整审批表》。
4.两榜公示。一是村(居)委会对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的结果进行一次张榜公示;二是镇街对初审结果进行二次张榜公示,并于12月10前将《年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调查表》、各类审批表报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20日前上报核查清理工作总结。
(四)审批阶段(12月10日—12月20日)。
区民政局根据《年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调查表》,对初审通过的城乡低保对象作进一步审核,对各镇街报送的低保审批表进行审批。
(五)总结验收阶段(12月20日-12月25日)。
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对各镇街核查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各镇街要组织人员重新核查清理。核查清理工作结束后,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并向区政府报送专题报告,区政府对此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低保政策的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彭洪森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民政局,具体负责本次核查清理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此项工作及政策的宣传报道;区财政局负责加强低保资金的管理和落实清理核查工作经费;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土房管局负责配合做好数据比对及低保的联动机制等工作;区公安局、区办负责做好维稳工作,对扰乱清理工作正常开展的要依法予以处置;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负责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核查清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确保稳定。
××镇敬老院、××敬老院建设项目及民房保险工作已列入2009年度××县人民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督办建设项目,重要工作主要是: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和医疗救助工作,稳妥做好农村、城镇特困群众,弱势群体和“五保户”大病救助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镇、××敬老院项目建设情况 ②、××镇敬老院建设情况:××镇敬老院位于××新城区农业银行住宿区背后,占地面积9845.35平方米,建筑面积5836.2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建设规模有:住宿、餐厅、娱乐活动场所、绿化等附属工程。目前完成了土地的征用、测绘、地勘、用地土方的回填,档墙等,现已进入主体工程招投标程序,预计主体工程明年1月份可以开工,该项工程已完成投资120余万元,占总投资的34。
③两个敬老院的资金使用情况:两个敬老院前期工程投资2814373.74元,资金主要用于前期工作,征地补偿费、工程勘察费、附属工程、土方回填、工程设计图纸费、办证费、通电通水工程。 三、民房保险工作情况,完成了全县民房的统一保险工作,签订了《××县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协议》。目前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共理赔农户533户,其中风雹灾413户,火灾6户,保险公司共向受灾农户支付理赔金180.7万元,受灾群众得到及时理赔。
四、统一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覆盖面 五、建立健全城乡“分类施保”和临时救助制度
按照州民政局西民保〔2009〕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从我县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存在的问题,县政府7月10日召开了全县10个乡镇、四个农场、四个社区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低保工作人员参加的城乡低保专题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教育,会议要求各乡镇、各农场严格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切实做到不漏保、不错保、不乱保。加大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和监督工作,并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进行调研检查工作,纠正了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强化监督,坚决杜绝低保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批、张榜公示的程序,科学操作,规范管理。实行集体审批,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实现了动态管理,有升降,有进出,基本上做到了应保的一户不漏,不该保的一律不保的原则,使城乡低保工作稳步推进,让困难群众真正享受低保政策。 七、农村低保救助情况,农村低保救助覆盖面达到9665户2万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440.72万元。发放农村低保一次性补贴2.02万人,发放金额128.95万元。城乡低保全面落实了应保尽保。 九、五保户供养生活得到保障全县共有五保户435人,其中:集中供养18人,分散供养417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按时发放到五保户手中。加强了勐仑、易武敬老院的内部管理,规范了卫生、饮食、医疗等服务,使集中供养的老年人得到较好的服务。
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两个敬老院未按期完成的主要原因:××镇敬老院征用××农场部份橡胶地,××敬老院征用勐哈村委会橡胶地,土地征用手续办理较为困难,补偿费较高,附属工程投资较大,建设资金严重不足。
2、城乡低保居民收入核定难,督促检查抓落实有待加强。
3、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工作经费不足,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4、部分农户对农村民房保险工作认识不足,需要加大宣传力度。
十一、下一步工作安排
1、严格加强两个敬老院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用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2、抓紧工程建设,把好质量关,2012年5月底完成××敬老院的全部工程,并在7月份投入使用。9月底完成××镇敬老院建设,并投入使用。
3、继续抓紧抓好民房保险工作,加大农村民房保险的力度,扩大覆盖面。
4、加大城乡困难群众低保、医疗救助的覆盖面,使他们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一、低保工作
1、认真做好我办事处低保户的认定、审批、管理工作。按照低保户申报程序严把质量关搞好拟保对象的认定,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实名制动态管理。
今年共为7户困难家庭成功申请了低保金,按照政策进行低保大排查活动,对家庭拥有2套以上住房、拥有车辆、人员就业等超出低保条件的进行及时注销和调整,全年共注销*户46人。随着中太集团集体户的迁入,从爱民道办事处划过18户32人。截至目前共有低保61户、__人。
2、在春节前,街道党委、办事处开展两节期间“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上门慰问辖区2户残疾低保户,分别为他们送去了500元慰问金,让群众过上了一个祥和安定的春节。
3、按照__区城乡低保重新申报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辖区所有低保户进行重新审核、重新换表填报工作。
4、全年共为80名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银行卡。做好每个季度对新增80岁以上高龄老人,进行数据及户口本、身份证的收集,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填表上报。并及时对民政局批复的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银行卡进行发放。
5、对辖区困难家庭进行入户走访,为因重大疾病造成特别困难的11户家庭申请医疗救助金。
二、优抚工作
1、优抚工作,是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基础工作。目前共有优抚对象39人,其中伤残军人13人,伤残警察2人,伤残国家工作人员1人,参战涉核人员15人,烈士子女1人,农村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7人;定期对辖区内优抚对象进行人员摸底调查及时掌握人员情况,并做好这些参战、涉核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2、春节前夕对优抚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为1名患有肺癌的伤残警察的送去了“解三难”资金3000元的慰问金。并了解这些人员的思想及生活情况,切实为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以保障他们思想和生活的稳定。
3、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体检卡、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4、为重点优抚对象朴志家申请医疗难救助金3000元。
5、 “八一”为重点优抚对象开展十送活动,送去了生活用品茶、米、面、油领取卡一张。
6、为18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59868元。
7、__月12日,组织辖区内涉核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同时做好这些涉核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救灾救助工作
1、5月初,组织办事处全体人员为四川庐山地震灾区踊跃捐款3320元。
2、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__个“防灾减灾日” 今年的主题是“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按照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协同相关科室,在金桥社区开展“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重点唤起辖区居民对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卫生防疫等各类灾害知识的防灾减灾意识。
3、针对汛期,制订了办事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建了防汛抗旱救援队伍,备足了防汛物资,对重点部位、重点地段明确专人负责,以确保整个辖区安全度过汛期。
4、7月份,在辖区开展__年贫困大学生助学活动,此次资助对象为我区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及孤儿中新考入大学本科一批、二批及专科的学生。
5、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使患有重大疾病的困难居民得到及时的救助。全年共为12户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困难的家庭申请72500元的医疗救助金。
6、为进一步解决我区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组织办事处全体街居干部进行“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此次共计捐款2550元。捐款资金重点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大病救助。
四、__年工作计划
1、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排查摸底工作放在首位,边开展工作边进行排查摸底,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一、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劳动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1、加强政策扶持引导,狠抓劳务输出工作
今年初,我们将全年工作分解量化到2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并作为对各村考核的重要指标。截止6月底,通过各种渠道现已输出2932人,有组织输出477人,并及时准确地上报劳务输出等统计报表以及各种业务报表,没有一次漏报,错报。
2、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制订了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措施配套的创建工作方案,对照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考评表的相关要求和量化分值,对照检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相关资料,整档备查。对各类创业主体进行调查摸底,建立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残疾人等自主创业基本台帐,对近年来辖区行业系统新增个体户、工商户、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进行摸底造册,测算出营运规模、劳动就业人数以及本单位所提供的相关直接或间接服务,制定出跟踪服务和帮扶措施。根据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需要,对现行积极的就业政策相关内容和操作办法进行完善并全面落实,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目标的实现。
3、积极创建五星级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结合实际,对照西安市创建星级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指标体系,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达标时限。按照就业服务工作“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立足辖区、面向市场,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落实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尽快为群众提供一个办事效率高、服务意识强、群众满意的服务平台。
4、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上半年,地区新增医疗保险170人,办理门诊慢性病审批1人,办理医保产妇生育报销13人。加大宣传力度,对群众进行政策引导,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年审工作。
5、积极做好养老保险征缴扩面工作
根据国家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为了保障自由职业者、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等劳动者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能维持基本生活,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今年我们加大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深入社区和村组,向个体工商户讲解国家的相关政策,鼓励动员他们参加养老保险,争取实现参保全覆盖,力争完成区上下达的210人征缴任务。
6、加大小额贷款支持力度
加大对创业者小额贷款支持力度,扩大小额贷款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符合政策的创业者,全方位做好支持创业服务工作,上半年申请办理小额贷款8份,贷款16万元,催缴贷款11万元;
7、举办退休人员主题书法绘画摄影评展活动。
成立街道征集书画和摄影作品活动组织委员会,在全街道共征集书法作品6副,绘画作品4副,摄影作品7副,有5副作品参加区上的巡回展,其中5副作品送到市上参加评选。
8、强化服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一是为符合条件的无业及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证41份;二是协助“4050”人员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27份;三是办理异地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协查认证27份;四是组织50名失地农民参加春风行动现场招聘会,会上有6人达成用工协议。
9、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管理
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复审确认,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及时上报考勤、审批、工资发放表,对出现人员更换、离职的,及时报就业局审批备案,确保岗位人员的真实性。并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出勤、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加强对他们的监督管理。
(二)完善城市低保制度,规范管理运行机制,实现应保尽保
1.把好出入关口,确保应保尽保。
我们对新申请对象的资格进行严格把关,对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做到当月申请,当月初审上报,力求准确、及时,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坚持三个严格(严格政策、严格程序、严格纪律),三个不批(隐瞒家庭收入的不批、公告后群众有异议的不批、上报材料失实的不批),做到底子清楚、管理到位、作风扎实。上半年新增低保家庭9户20人,停发11户15人,增发1户2人,办理异地入户调查55户。截止6月,地区城市低保户219户485人,上半年共发放保障金258280元。
2.完善资料,健全档案,实行低保人员规范化管理
我们对低保对象档案实行规范管理,按照一户一档、分类管理的要求,不断完善、补充低保对象资料,分类分户建 档。实行低保人员档案微机化管理,完成了低保对象信息资料录入工作,将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居民户档案纳入微机化管理,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数据及时更新。
3.严格规范操作,健全动态机制,做好年度复审工作
5月起至7月,对全街道在册的所有低保对象进行全面的复查审核。由各社区明确告知每户低保家庭和其他城市居民复审的有关要求。不提交书面申请、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签订《西安市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诚信承诺》的,视为自动放弃低保待遇。在核查审定过程中,坚持100%入户调查。坚持民主评议、集体研究,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及时取消。社区评议结果、办事处初审结果在申请人居住地张榜公示7天以上。围绕“应保尽保,应出尽出”的机制建设,形成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良性运行机制。通过复审,掌握低保家庭生活情况,更准确的确定低保对象和补助水平,更好的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防止骗保、错保、“人情保”现象的发生。
4.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救助工作
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
一
、城镇低保
二、农村低保
一是对农村低保档案进一步规范;二是对群众上访的事件进行及时处理,不合理的得到纠正。
三、慈善救助
“两节”慰问活动共使用善款16万元,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对全县10所高中的贫困学生进行救助,救助资金30万元,每名学生为300元。
四、老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
按文件规定,已把各类优抚对象提标款足额发放到位。
五、村委会换届选举
参加了省里召开的全省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视频会议和省民政厅组织的此次换届选举培训班。在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会议召开、培训、宣传和人员方面做了前期准备。在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两委”换届选举的先后问题、无提名候选人和定岗选举试点和组织领导存在的问题上向县里提出了建议。
六、城乡医疗救助
正在起草制度《**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和《**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流程和管理方式》,待县里通过后下发。
七、救灾救济工作
为做好当前的救灾救济工作,下拨国家春夏荒补助款138万元。成立**县减灾委员会。对五保对象进行重新审核,规范五保档案。
常规工作
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批准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民办养老机构方面
审批合格一家民办养老机构,联合消防和卫生对其它七家民办养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的下达整改通知单。
四、烈士陵园管理方面
“清明节”前,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县烈士陵园的卫生进行彻底清扫。
五、婚姻登记工作
严格执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没有为不到法定婚龄办理结婚手续的行为。一季度,共办理结婚登记3448对,离婚登记482对。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劝解下,有50对离婚当事人没办理离婚手续。
创新工作
一、农村贫困户住房改造工作
此项工作由发改局牵头,民政部门只负责贫困户的认定工作,目前还没有开展。
二、农村福利中心院办经济建设工作
新区辖“两镇一办”、五个社区服务中心,即朱昌镇、金华镇和街道办事处,全区总人口近23万人,总面积198.47平方公里,辖33个村、17个居,社事局民政科3人,负责民政、民宗、老龄委等工作。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5、殡改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共死亡403人,火化率达100%。入墓率达100%。
7、双拥工作:新区驻地部队有8家:省军区教导大队、武警伸总队二支队二大队五中队、武警市支队第四大队十三中队、公安消防支队、新区公安消防大队、武警支队三大队十一中队、武警水电院。两节慰问共发放资金14万元。组织辖区驻军、驻警官兵代表带双拥广场开展清明祭扫活动。4月份我区对辖区烈士墓进行了摸底调查,经统计我区有3个烈属墓。
10、地名工作: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市地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全年共收到一家学校和两家企业的地名命名申请,和审批了地名、命名、更名申报,还对辖区街道地名进行了核对,创文期间,投2万余元对的道路牌进行维修维护工作。
15、临时困难救助:救助336人,救助资金7.126万元。
17、收养登记:办理收养登记1起。
三、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新区属于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存在机构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等实际情况,没有民政专门机构,民政工作由社会事务管理局履行。由于社会事务局承担了其他建制区10个局的工作职能,存在人少事多、工作量大的实际困难,加上民政工作刚刚起步,各项工作基础较为薄弱,在工作中存在很多困难。
(二)对民政工作的监督、管理、服务、教育等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由于我区不是建制区,在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工作中受到限制,需要市民政局给予协调帮助。比如:结婚、离婚手续的办理,民办非企业的审批,军转安置工作的开展等。
(四)由于我区特殊的体制和机构,各项工作在起步和磨合当中,希望市民政局对我区的工作“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在业务上多给予关心指导,在制定工作目标的时候有所侧重,区别于其他建制区、县、市。
四、工作打算
1、继续完善城低保、农低保入户的调查审核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做好低收入家庭适合参加劳动的对象进行扶持,引导其自主创业及提供合适的就业指导。
2、严格控制骨灰小棺规范入公墓,加强对丧葬活动的全面管理,加强“殡葬新风进村(居)”活动宣传。
3、继续深入基层,主动与群众联系,调查研究,将我区的困难户进行详细的排查,掌握其动向,建立与之相关的信息库,为下一步的工作做好准备。
4、密切配合管委会,加强申报建立行政区的工作。
区民政局和各镇(街办)民政所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通报》精神,按要求对本单位近三年的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自查,自查时间为年9月25—9月30日,自查内容包括:
1、近三年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近三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3、近三年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和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4、近二年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资金及敬老院建设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二、检查验收阶段
1、由区财政局牵头,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各抽调1—2人组成社会救助工作审计检查小组,对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检查;时间为年10月17日-10月21日。针对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对有关镇(街办)进行相应抽查。
2、由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镇(街道)民政所发放的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时间为年11月7—11月11日。针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对有关社区居委会、敬老院和救助对象进行相应抽查。
3、审计检查和验收的内容包括:(1)查验城乡低保及农村五保资金是否封闭运作,是否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重点抽查各镇(街道)患精神病又无监护人的城乡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的救助金是否本人领取和发放到位。(2)查验近三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包括下拨给敬老院的门诊救助资金)和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主要查看申报对象手续证明、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救助比例是否经过会议讨论按等级分类,是否有会议记录;下拨资金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是否发放到位;档案资料是否齐全。(3)对审计检查和验收中发现的滞留、挪用、挤占及个人虚报、冒领、贪污社会救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方面工作
1、安排春夏荒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今年上半年,由于我县旱情严重,群众缺粮问题较为突出,为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我局拨出春夏荒救济款49万元购买粮食发放到各镇,救济灾民。同时,安排救灾专项资金19万元到各镇,用于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此外,对200多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济款近6万元。还安排35万元购买衣被等物资发放给缺衣少被的灾民。
2、做好农村五保户调查核实工作。今年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全县11个镇,对农村五保户情况进行认真的调查,在经过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确定我县农村五保户1150户1245人。每月发放五保户供养金20万元,并保证每位五保户死亡丧葬费800元及时拨付。
3、抓好特困灾民因灾倒房恢复重建。今年上半年我局投入近94万元,为83户农村特困灾民因灾倒房进行恢复得建,共计2110m2(其中县建设局为45户提供每户5000元的建房资金)。
4、认真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城镇低保工作都是按往年的做法进行,今年上半年,我们组织人员深入全县各镇、各有关单位,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名单在各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评议、监督,最后确定3324户8198人为城镇低保对象,确定5203户16630人为我县农村低保对象。今年上半年发放城镇低保金1455万元,农村低保金1042万元。
5、认真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严格按照《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乐东黎族自治县城镇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今年上半年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24万元。
(二)优抚安置方面工作
1、依法落实优抚政策。目前我县享受抚恤补助的各类对象1679人,我局按月足额发放抚恤事业费,上半年已发放1—4月各类人员优抚补助款166万元。
2、开展双拥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县的双拥工作主要是:一是各级党委、政府以多种形式开展春节拥军慰问活动,共投入慰问资金25万多元,同时为边防、武警、消防部队解决水、电困难问题。
(三)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工作
1、切实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第五届村委会任期届满,今年将进行换届选举为了做好第六届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我局根据我县的实际,制定了《乐东黎族自治县第六届村委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候选人条件及步骤、时间安排都作了明确规定,为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提供依据。
2、切实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对全县34个社会团体进行年检,规范了社团的活动;加强对3个民办非企业的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保障了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
(四)社会福利体系工作
1、落实“霞光计划”。在完善县城老人活动中心设施的基础上,完成县中心敬老院的项目上报、选址等工作,力争在今年下半年完成县中心敬老院的建设。
2、实施“健康快车”。今年上半年,在完成全县家庭困难白内障患者初检、复检合格的基础上,确定100多名白内障患者到三亚接受手术治疗,效果十分理想。
3、发展社会福利彩票事业。今年上半年完成福利彩票销售40万元。
(五)公共事务管理体系工作
1、贯彻《婚姻登记条例》。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登记,登记合格率达100%。今年上半年结婚登记3200对,离婚登记6对,结婚登记比去年同期大幅度提高。
2、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在“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下,上半年对8名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了救助,发放救助款800元。
3、加强对民政事业费的管理,积极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对各类民政事业费发放的监督检查。
4、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班子成员除了按规定时间接访外,还经常带领业务骨干下访,了解群众的疾苦,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上半年共为50多位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并对200多名困难民政对象发放临时救济款近6万元,群众较为满意。
上半年我们的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2、由于地财紧张,有些资金不落实,如低保金县配套部分没有落实,优抚经费县级负担部分也没有落实,造成工作压力大;3、扶持农村退伍兵发展生产,解决退伍兵存在的实际困难力度不够;4、双拥工作经费不落实,部队驻地附近的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影响共建成果;5、彩票市场竞争激烈,销售成绩不够理想等。
二、下半年工作要 点
1、切实做好汛期查灾、核灾、报灾工作。
2、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工作。
3、做好冬令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
4、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
5、做好全年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的审批、统计和发放工作。
6、做好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和五保户供养金发放的跟踪调查。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近年来,彭水县委、县政府在建立社会救助体系方面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社会救助工作中还存在着困难和问题,社会救助工作值得深思。
一、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现状
彭水县位于重庆直辖市东南部,处武陵山区,居乌江下游。国土面积3905平方公里,总人口69.7万人,是一个集“老、少、边、山、穷”于一体国家级贫困县,全县辖39个乡镇(街道),生态环境脆弱,贫困面积大,自然灾害频繁,农业基础薄弱,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民政部门承担着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灾害救助等大量的社会救助职责,工作面大量广,任务繁重,全县常年救助保障的民政对象近25491人(城市低保6481人、农村低保15474人、五保对象3536人),2015年1-7月,医疗救助1.6万人次,节日救助6.08万余人次,今年1-7月共计各类救助对象超过10万人次,救助资金3874.3万元。
二、当前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问题
从目前的整体情况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方面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低保规范化管理亟待加强。一是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实难度大。由于家庭成员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多元化,特别是一些隐性或不确定性收入难以准确量化和认定,导致保障对象难以准确把握。二是对低保政策理解和执行上存在偏差。在政策执行上变形走样,出现了“平均分保,轮流候保、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甚至还擅自扩大保障范围,将低保作为化解各项社会矛盾的手段,将一些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二)社会救助实力须进一步增强
一是社会救助水平低。彭水县社会救助仍然属于低水平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高,城市低保每人每月365元、农村每人每月215元,根据马斯洛的五个层次需要理论,现阶段贫困家庭成员只能满足生理的需求、安全的需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会追求更高层次的需求。只有提高社会救助的层次,才能为贫困者提高需求的层次提供动力,促使他们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
二是医疗救助水平偏低。由于受病种范围和全年累计封顶线的双重限制,致使部分大病患者,得不到有效地医疗救助,即使有的大病患者在救助范围内且又参加医疗保险,能够得到一定的医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资金,但较大的自付部分仍令救助对象承担不起,一旦患了大病就不堪重负,不得不放弃或中断治疗,结果陷入“有病难治”的困难境地。
三是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设施滞后。首先,农村五保对象保障标准依然偏低。农村散居五保对象每人每月340元,要完全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还有较大困难。集中供养人员每人每月450元,如果没有乡镇(街道)财政补贴,也不能满足五保吃、穿所需。其次,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设施落后。敬老院内部设施还需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单一。多数服务机构只能提供一日三餐的饮食服务,其他服务项目难以正常开展。
(三)社会救助协调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基层社会救助力量薄弱。县民政局从事低保工作的只有5人,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等工作,人均管理达2.5万多人;多数乡镇配有民政干部1-2人,少数乡镇仅有1人,且部分民政干部还身兼数职,在村一级,大量的社会救助工作又难以配备专职人员,这对进一步做好社救工作带来了困难。
二是工作手段落后,信息化程度低。从救助对象的认定上看,在困难家庭收入和人员的核实方面,由于缺乏科学的评估,在具体工作中只能依靠传统的“看、问、查、访”等手段进行,工作难度大、任务重、效率低,家庭核实存在较大主观性和随意性,导致数据不尽准确。
三是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难以把握。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要负责低保工作的审核、发放、监管工作,人少事多的矛盾非常突出,客观上没有足够的人员力量、时间以及物资条件,完成经常性的、量大面广的城乡低保异动监管、核查工作。
三、今后开展工作的思路及对策
(一)进一步打造社会救助平台。
一是打造公平的审批平台。在乡镇(街道)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并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和困难家庭的“一评议三公开”制度,完善和优化救助审批程序,打造快捷、透明的社会救助审批平台。
二是打造动态的管理平台。首先,救助标准动态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年提高救助标准;其次,完善低保制度体系、管理体系、监督制约体系,强化救助对象核查工作,全面实行动态化管理,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维护社会救助这项“阳光工程”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影响,
三是打造快速的救助平台。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探索更有效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的网络化优势,合理运作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三级救助网络,确保“第一时间核灾,第一时间报灾,第一时间救灾”的快速反应救助平台的健全和完善。
(二)直接的给付式救助和间接援助式救助相结合
坚持“保障基本生活,鼓励劳动自救”的原则,因此,在实施社会救助的过程中,要把救助的直接的给付和间接援助结合起来。
一是政府主导社会救助。帮助贫困家庭解决生活的困难,如子女教育、疾病救助、住房救助等,如果贫困者陷入贫困的链条没有外在的力量支持,他就无法自行脱贫。
二是注重对贫困者进行生活技能的培训。特别是对年龄较轻、身体状况较好、有一定文化基础的贫困家庭成员,要采取提高文化素质、协调人际关系、职业技能培训等,以期自立更生。
三是帮助贫困家庭建立自信和良好的心理状态。因为贫困在一定程度上给贫困家庭成员带来心理上的焦虑、自卑、失落,对生活前途迷失,通过适当的开导、引导帮助贫困家庭的成员重塑生活的自信,建立起良好的心理状态。“助人自助’’是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助人的最终目的是帮助受助者实现自助,只有把直接的给付救助与间接的援助救助结合起来,才能实现贫困家庭成员的“自助”。
(三)建立稳固的社会支援系统
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政府占据主导地位,但社会救助也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政府应该转变自己的角色,对社会救助进行政策规范和指导。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二是明确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三是可以将社会救助中的具体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四是要求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及相关机构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机制和渠道。协调救助部门或团体之间的关系,促使社会捐助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做好社会捐助物资的储备和管理方面的工作,使得社会捐助的物资发挥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有了稳固的社会支援系统,就能解决医疗救助水平偏低的问题,就能增加临时救助、倒损房恢复重建补助金额,就能不断改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
(四)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管理
一是健全社会救助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民政社会救助综合管理服务机构建设,真正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五到位”; 各村(居)委会要落实1名专职社保人员,纳入村(居)委会干部进行换届选举,并保证必需工作经费和办公条件;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定期培训,提高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二是规范低收入家庭认定。贯彻实施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全面建立低收入家庭认定制度,开展跨部门核对城乡居民收入工作,建立和完善民政、金融、公安、建设等部门联动收入比对机制,对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对象的房产、存款等财产情况进行调查,为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基础性数据,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
三是严格低保、困难家庭的动态管理。对城乡低保,严格入户调查,多方核实,摸准底数,把好“入口关”,把有限的资金用于解决困难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建立动态管理和自然退出机制,形成规范化运作模式。
(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设施
一是加强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首先,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实行事业单位管理;其次,扶持发展院办经济,根据敬老院规模,划拨一定数量的经济用地,支持敬老院发展种植、养殖产业,增强敬老院的发展活力;再其次,规范院务内部管理,强化内部功能设施,美化院内环境,完善院民学习和娱乐休闲文化制度,改善服务质量,探索社会化代养模式,拓展敬老院的养老服务功能。
二是加快避灾中心的建设步伐。遵循“因地制宜、资源整合、功能完备、平灾结合”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的公共资源,进一步完善灾害救助工作机制,在完成重点乡镇避灾场所建设的基础上,加快建设步伐,确保城区、乡镇(街道)都有避灾中心或避灾点。
三是推进救灾物资仓储建设。应综合该县灾害发生特点、区域人口分布、交通状况、区域经济密度等因素,合理拓展政府物资储备库布局,努力构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好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储备充足的救灾物资,防患于未然,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来临时不打无准备之仗,从而迅速、有序、高效的开展各类社会救助。
参考文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解读》
《2014年彭水统计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