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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2年世界上签订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防止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危害的国际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至1997年制定公约补充条款《京都协议书》以来,“低碳经济”一词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特别是《京都协议书》面世后,由于其所确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国际排放贸易机制(IEF)和联合履行机制(JI),使得“低碳金融”被明确推上历史舞台。所谓低碳金融,即服务于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金融交易活动和制度安排,主要包括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投融资需求、碳权交易和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不久前的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虽在争议声中落幕,但让“低碳”概念深入了人心。随着“低碳金融”的愈演愈烈,其市场前景可谓难以估量。面对蕴含如此巨大商机的碳金融市场,国内商业银行的参与不可再只是“蜻蜓点水”,应高度重视,高质量参与,牢牢掌握我国的碳金融市场主动权。本文将SWOT分析法运用到商业银行参与“低碳金融”的分析中来,以此加深和明确其格局,并探寻其发展策略。
一、内部优势
(一)巨大的市场潜力
我国具有极其丰富的碳减排资源,是最大的减排市场提供者之一,未来五年每年碳交易量超过2亿吨。根据《京都协议书》,我国在2012年以前不需要承担减排义务,所有在境内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都可以CDM机制转变成有价商品,向发达国家出售。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显示,目前中国提供的CO2减排量已占到全球市场的1/3左右,预计到2012年,中国将占联合国发放全部排放指标的41%。由此可见,中国碳金融市场蕴藏巨大商机,国内各商业银行此时参与其中正当其时。
(二)成本优势明显,宏观经济环境稳定
据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指出,中国碳排放市场之所以潜力如此巨大,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我国碳减排交易的成本优势和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CDM机制是针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碳减排交易,这种跨国交易对东道国经济环境的稳定性和地方政府的支持度要求很高,政策性风险成为跨国投资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这正是我国的绝对优势,使得碳减排成本远低于别国,从而占有市场霸主地位且前景看好”。
(三)我国进一步加强对“低碳经济模式”发展的重视程度
早在提出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后不久,我国就大力提倡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转变传统经济增长模式。不久前结束的“哥本哈根”大会正式拉开了低碳金融热潮开演的序幕,使得我国进一步加强对低碳模式发展的重视程度,不仅国务院多次强调发展环保产业,还成立了国家能源委员会。这些举措不但将促进我国经济模式由“高碳”向“低碳”的转变,对“低碳金融”的发展也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二、内部劣势
(一)对CDM机制和“低碳金融”认识不到位,缺乏专业机构和人才
首先,国际碳交易市场已兴起后,CDM机制和“低碳金融”才随之走入我国,在国内的传播时间有限,相当一部分企业还未认识到中国碳金融市场的巨大潜力和其中蕴含的巨大商机,同时,国内金融机构对“低碳金融”的价值、操作模式、项目开发和交易规则等尚不了解,目前关注“低碳金融”的除少数商业银行外,其他金融机构鲜有涉及;其次,这部分有所动作的商业银行仍未深入到核心部分,且缺乏对CDM相关专业知识及政策法规的深度了解,投资该领域项目的业务能力严重不足;最后,相关专业机构和人才的缺乏,也为商业银行参与“低碳金融”造成一定的障碍。
(二)国内未形成健全的碳金融市场,参与国际碳交易面临劣势
相较于国外碳金融市场发展的成熟度,我国碳金融市场处于落后趋势,不仅缺乏成熟的碳交易制度、碳交易场所和碳交易平台,更没有碳掉期交易、碳证券、碳期货、碳基金等各种金融创新产品以及科学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难与国际金融机构抗衡。另外,国内碳交易只介入了较浅的层面,只少量地加入了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对于占比超过80%的配额交易市场,我国没有涉足。更为关键的是,碳金融市场的落后使我国在国际碳市场和价值链中处于低端位置,难以发挥资源量大的优势,且导致了话语权与定价权的缺失。
(三)国家相关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制约了国内低碳金融的发展
发展“低碳金融”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参与,还需要政府和监管部门制定一系列完善的标准、规则,提供相应的投资、税收、信贷规模导向。但是目前,银监会没有专门的能效行业监管口径,政府也未出台明确的扶持、引导政策和激励机制。另外,出于引进资金和技术的考虑,目前国家禁止国内企业或机构直接购买国内的碳减排额度,我国所有的CDM项目开发和市场运作只能在国内一级市场进行。国内的CDM项目运作成功后,其中的碳减排额度只能依赖西方风险投资机构购买。由于不熟悉规则及信息不透明等因素,中国企业在与国际投资机构的谈判中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无法获得一个公正的国际市场价格。
三、外部机会
使人民币成为碳交易的主导货币。从19世纪的“煤炭―英镑”体系,到20世纪的“石油―美元”体系,演绎了一条国际货币在能源贸易中的崛起路径。当前碳排放权的“准金融属性”已日益凸显,并成为继石油等大宗商品之后又一新的价值符号。随着碳交易市场规模的扩大,碳货币化程度越来越高,各国货币纷纷争当碳交易的主导货币。目前碳现货和碳衍生品交易市场的主要计价结算货币是欧元;而日元也正跃跃欲试,试图分一杯羹,使之成为碳交易计价结算的第三货币;美国更是在美元逐步失去全球储备货币信用优势之时,企图找到一条新出路。碳减排新格局可谓给中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倘若中国能抓紧这一机遇,利用自身优势,进行全方位的战略谋划,构建碳资本及其主导下的碳减排发展权体系框架,将人民币与碳排放权绑定,推进碳交易人民币计价的国际化进程,使人民币成为碳交易计价的主要结算货币。这样一来,不仅参与其中的商业银行能巨大获利,更使中国在新能源领域争取到更高的话语权,提升了我国的国际地位。
四、外部威胁
(一)CDM项目开发时间长,风险因素多
CDM项目需要经历较为复杂的审批程序,导致其开发周期较长,额外交易成本较多。此外,CDM项目包含多种风险因素,主要有政策风险、项目风险以及CDM特有风险等。政策风险来自于国际减排政策的变化,首先,气候危机的影响是全球范围的,《京都协议书》所制定的CDM机制只是游戏规则之一,也许会被另一规则所取代;其次,2012年后中国是否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决定了2012年后合同的有效性。项目风险主要是工程建设风险,如项目是否按期建成投产,资源能否按预期产生等;而在项目运行阶段,还存在监测或核实风险,项目收入因此存在不确定性,这也会影响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支持,对其获利造成不良影响。
(二)全球金融危机余波给银行经营带来不良影响
金融危机过后,经济结构不平衡、出口需求降低、产能过剩等问题加剧,给银行经营带来了巨大压力和挑战;同时金融监管的加强对资本质量、资本规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商业银行普遍面临资本约束的压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等都面临巨大挑战。
(三)碳关税的征收
欧盟和美国欲在未来对包括我国在内的众多发展中国家征收碳关税。这种借气候保护之名,实贸易保护之实的举措将对我国进出口和GDP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且相当不利于我国“低碳金融“的发展。我国必须尽快完善碳金融相关市场体系,避免碳关税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
五、“低碳金融“的发展策略
(一)加强低碳发展模式的文化建设
商业银行应践行低碳理念,加大力度推广“低碳经济”发展模式,营造低碳发展氛围,通过信贷和投资行为贯彻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如加大绿色信贷的投入力度,为其创造一个更为宽松的融资环境,并在项目评估上主动靠近赤道原则。这样不仅可以使国内企业认识到中国碳金融市场的巨大潜力,更能进一步引导推动我国经济从“高碳”向“低碳”转型。另外,对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使各级工作人员建立“低碳金融”业务基础知识。
(二)成立碳金融相关业务机构
设立碳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事业部,谋划“低碳金融”发展战略。前期,以CDM咨询收入为切入点,开展CDM项目开发业务;利用商业银行遍布各省市区的营销资源,筛选适合进行CDM项目开发的目标客户,锁定重点目标;专业团队全程跟进整个项目的设计、立项、注册、监测、核查、CERs签发等全流程。对于已经完成CERs的CDM项目,商业银行海外分行可协助进行买方的推介,实现海内外联动,带动海内外业务发展。
(三)开发碳金融衍生品与碳权交易产品
受减排约束的企业由于实际排放量与持有量有差异,会产生履约成本差异,商业银行可开发碳证券、碳期货、碳基金等各种金融衍生产品进行风险规避。银行还可对没有减排义务的企业开发与碳排放权挂钩的理财产品,以及开发连接不同市场的套利产品,如CERs和EUAs之间以及CERs与ERUs之间的互换交易,不仅能获得收益,又可加强市场流动性。
(四)为CDM业务务主开设“绿色账户”
现如今国内参与开发CDM项目的业主都需要开一个外币账户,作为CER收入账户。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整合产品资源,将该外币账户强化和完善为一个“绿色专用账户”,以其快捷性及融资性作为卖点,吸收国内已经开发成或正在开发CDM项目的业主的CER 收入外币账户。
参考文献
[1]聂欧.碳金融的深浅[J].中国名牌.2009(12)
《京都议定书》规定了三种市场机制来降低各国实现减排目标的成本,即联合履行机制(Joint Implementation,JI)和国际排放权交易(International Emission Trading,IET)、以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交易的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如果这三种机制根据所交易的温室气体排放权的来源分,碳金融市场可以分为配额市场和项目市场。
配额市场所对应的交易机制是国际排放权交易机制,配额市场目前最具有代表性就是欧盟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及配额交易政策框架(EU-Emission Trading Scheme,英文简称EU-ETS,),EU-ETS减排机制下配额分配,首先是由欧盟委员会设立一个总配额,分配到每一个国家,然后再由每个国家设置自己的分配计划,具体分配到每一个受限排放企业,每个受限排放企业获得的碳排放配额就是“欧盟排放配额”(Europe-an Allowances,简称EUAs),欧盟规定EUAs在排放贸易机制中是允许借贷和储存的,这就使得企业间国内或者跨国的“碳交易”非常活跃。有多余配额的企业可以出售配额这种“碳资产”用于套利,而配额不足的企业可以购买配额,由于交投活跃,EU-ETS迅速成为配额市场中的主导者,2008年,EU-ETS交易总量为919亿美元,占配额交易市场比重达到99%,占全球交易总量比重为73%。
项目市场的交易几乎完全是由《京都议定书》设立的联合履行机制(JI)和清洁发展机制(CDM)推动的,根据不同的履约机制,项目市场又可细分为JI市场和CDM市场。联合履行机制(Joint Implementation,JI)是《京都议定书》第六条确立的附件I国家之间的合作机制。具体来说,就是指附件I国家之间通过技术和资金投入的方式进行合作,通过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或具有吸收温室气体的项目(如植树造林),将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或吸收量转让给投入技术和资金的发达国家缔约方,用于履行其在议定书下的义务;同时从转让这些温室气体减排或吸收量的发达国家的“分配数量”中扣减相应的数量;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是《京都议定书》第十二条确立的,允许附件I国家为实现部分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与非附件I国家进行项目级合作的机制。其目的是协助非附件I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实施可持续发展和促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最终目标的实现,从而达到附件I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缔约方实现其量化限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CDM的核心是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实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获得由项目产生的“核证减排量”(CERs),从而履行这些发达国家自身的减排义务。CDM是一种双赢的机制,对于发达国家而言,从其他国家购买排放配额,或者依靠自身努力减排的成本比较高昂,而发展中国家减排的成本低廉。因此,CDM对于发达国家而言,达到了低成本减排的目的。而发展中国家在与发达国家的项目合作中,获得资金和技术的支持,由此发展本国经济,促进国内的可持续发展。
二、国外碳金融发展状况
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之后,世界范围内逐步形成了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主的碳交易市场,并逐渐创造出各种基于碳交易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2007年全球碳交易市场价值达400亿欧元,比2006年的220亿欧元上升了81.8%,2008年全球的碳交易量从2005年的7.99亿吨跃升至49亿吨,增长五倍之多;成交额达920亿欧元,比2005年增长近九倍。目前,国外碳金融发展主要特点有:
1. 碳排放交易市场和碳金融制度已初具成形,并且全球交易平台开始运作。目前,世界上主要的碳交易所主要有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EU ETS)、英国排放权交易制(ETG)、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和澳大利亚的澳洲国家信托(NSW)。同时,各国先后以立法形式对碳交易和碳金融进行制度设计和安排,如欧盟颁布了《排放交易指令》,德国制定了《节省能源法案》(2002)、美国颁布了《清洁能源安全法案》(2009)。而且为了解决市场分割问题,2008年2月18日,纽约-泛欧交易所(NYSE Euronext)与法国国有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局共同建立的二氧化碳排放权的全球交易平台――蓝色未来(Blue next)开始正式运作,这是《京都协议书》碳排放配额的首个交易平台。
2.市场交易较活跃,市场参与主体广泛,特别是金融机构的介入做大市场规模,提高了市场流动性。国际组织、公募基金、交易所、金融机构、私募基金、企业甚至个人都参与到碳金融交易之中。世界银行专门成立了碳金融业务部门,各国政府也通过设立碳基金的方式参与国际碳金融市场交易,交易所在提供碳排放交易平台的同时,积极创设金融衍生产品,围绕碳减排权,欧美金融机构在直接投资融资、银行贷款、碳指标交易、碳期权期货等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创新试验,一些金融机构还针对私人投资者,推出标准化的场外交易核证减排期货合同和追踪EUA期货的零售商品。被称为“碳资产”的减排项目也成为对冲基金、私募基金的投资重点。投资者以私募股权(PE)的方式在早期即介入各种减排项目,以高风险期待高额回报。国外金融机构,包括私人资本的参与,加快了碳市场的流动,扩大了市场容量,使碳市场日益成熟。
3.金融创新较发达,开发出种类较为丰富的碳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国外比较成熟的碳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主要包括天气衍生产品、绿色贷款、环保期货、互换合约、环保基金、巨灾债券、基于减排信用设计的金融产品、碳交易保险、富碳产品与营业的债权和资产安排等。如巴克莱资本于2006年10月率先推出了标准化的场外交易核证减排期货合同;荷兰银行与德国德雷斯顿银行在2007年推出了与欧盟碳配额期货挂钩的理财产品。
三、中国碳金融发展的问题与政策建议
根据《京都议定书》,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2012年之前并不需要承担义务,所以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主要是基于CDM项目的交易。2001年,内蒙古龙源风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辉腾锡勒风电场项目投标荷兰政府的CERUPT减排购买计划,拉开了国内参与碳金融的序幕。目前,国内为了适应碳金融市场的发展,一方面积极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重庆排污权交易所和山西吕梁节能减排项目交易中心等交易机构相继成立。2009年6月18日,北交所与全球最大的碳交易所BlueNext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另一方面,金融机构的碳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也逐步发展,2006年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合作签署了《能源效率融资项目(CHUEE)合作协议》(即《损失分担协议》),成为国内首家推出“能效贷款”产品的商业银行。根据该协议,IFC向兴业银行提供2亿元人民币的本金损失分担,以支持最高可达4.6亿元人民币的贷款组合,兴业银行则以IFC认定的节能、环保型企业和项目为基础发放贷款,IFC则为贷款项目提供相关的技术援助和业绩激励,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2008年10月,兴业银行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中国首家也是目前为止国内惟一一家“赤道银行”。北京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也与国际金融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以研发面向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开发等项目的绿色信贷产品。国家开发银行等也探索出针对清洁技术开发和应用项目的各种创新融资方案,如节能服务商模式、金融租赁模式等。
但是,总体而言,与国外碳金融市场相比,我国碳金融发展还比较滞后。一是碳金融制度和碳交易场所刚刚建立,基础设施很不完善。目前我国的碳交易市场主要以清洁发展机制为代表且基于项目的交易,尚未开展标准化的交易合约和金融服务,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碳交易市场。碳金融主要体现为绿色信贷对低碳产业的支持和对高碳产业的限制。二是碳金融的参与主体不发达,与碳排放规模不相适应。我国碳基金数量有限,规模较小;金融机构对碳金融认识肤浅,分析、评估、控制低碳项目风险的能力较差;中介市场不发达,缺乏从事CDM项目的评估和开发机构;企业对碳金融的认识和需求较少。三是碳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发展滞后,种类和数量较少,不得不接受外国碳交易机构设定的较低的碳价格。因此,争取在全球碳金融领域的主动权已是刻不容缓。
(一)进一步完善碳交易市场和碳金融制度
首先是加强交易平台的建设,培育碳交易市场体系,完善我国低碳交易市场建设。要让碳排放这种稀缺的资源体现出其真实的价值,必须要有一个信息公开透明、交易活跃的市场。目前,我国的碳交易还处于起步阶段,碳交易市场的建设相对滞后。现有的几个地区性的交易所还处于试点阶段,交易清淡,这种状况导致碳交易偶然性很大,价格低、数量少,应积极借鉴国际上碳交易机制,进一步探索建立排放配额交易市场,建设多元化、多层次的碳交易市场体系。其次是制定交易规则,完善市场结构,扩大市场规模,不断建立和完善碳风险评价标准,适时推出碳交易衍生工具,逐步增加交易主体和产品种类。最后是要积极培育中介机构,开展碳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碳交易,充分发挥碳交易市场的价格发现的功能。
(二)推动金融创新,丰富碳金融衍生品和金融服务
初中地理知识拓展探究
初中地理今年由会考又转为中考,这就要求考生了解重大事实热点,学会分析现实生活中的地理现象,笔者试图通过多年积累的素材帮助学生从一个侧面分析,探讨生活中的时政热点和地理事物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 1、西部大开发:(1)早在20世纪50年代——20世纪60年代党和政府旧部署实施西部大开发,但侧重点在于边疆和偏远地区的荒地开发,矿山开发。在人员安排上,主要是政府有组织地动员部队,城镇知识青年,企业技术人员去献身边疆。(2)当前西部大开发的意义:①政治意义:巩固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②经济意义:缩小东西部越来越大的经济差距,使地区经济平衡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3)西部的优势:土地广阔、能源、金属矿产、草场旅游等资源丰富。(4)西部的劣势:荒漠面积大,绝大部分地区水资源不足,基础设施差,交通不便,生态脆弱,教育落后,人才匮乏,观念落后。目前最大的限制性因素是资金和人才。(5)西部的范围:包括:陕、甘、宁、青、新、藏、川、渝、滇、贵、蒙、桂12个省(市、自治区)及湖南的湘西和湖北的恩施两个地区。 2、黄河下游近年断流的原因:①黄河流域降水少、流量小。②中上游大量引水灌溉,大水漫灌,水 资源浪费严重。③黄河流域缺乏统一的水资源管理,在水管理上各自为政。④流经的地区大部分是干旱、半干旱地区、蒸发旺盛。⑤下游严重渗漏。⑥植被破坏,涵养水源的能力下降。 3、三江源自然保护区:①2000年8月19日、由同志亲自题写碑名的我国最大的自然保护区——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正式成立。②三江源是指长江、黄河、澜沧江三条大河的发源地。③当之无愧的“中华水塔”:青藏高原有“世界屋脊”之称,也被称为“地球第三极”,黄河总水量的49%来源于青海省,发源于玉树州曲麻县的各式各雅雪山;澜沧江总水量的15%来源于青海省,发源于玉树州杂多县海拔5541米的宗木查雪山,长江总水量的25%来源于青海省,长江发源于6621米的各拉丹冬山。三江源被誉为“中华水塔”是当之无愧的。④不可多得物种基因库:三江源地区是我国面积最大的江河源区和海拔最高的天然湿地,资源丰富,物种繁多。⑤生态环境亟待保护:三江源地区超载放牧,掠夺性利用草场,滥采乱挖黄金、冬虫夏草,盗猎野生动物,使大面积草场退化,畜牧业水平降低,植被破坏,牧草减少,土地沙化,水土流失,自然灾害频繁,防灾抗灾能力低下。保护三江源就是保护地球生物多样性的资源和物种基因库,保护人类珍贵的遗产和生存环境。这是设立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的意义所在。 4、对玉米秸杆的处理:大部分农民,在田中烧掉,这样既污染环境,又会破坏土壤结构。①秸杆还田:秸杆作为生物资源,有机质和微生物元素含量高,可增加土壤有机质的含量,稳定和提高土壤肥力,促进农业增产。②秸杆养殖:发展秸杆养殖是缓解粮食供需矛盾的主要途径,并形成“过腹还田,改良土壤、农牧结合”的良性循环。③秸杆气化:利用秸杆通过建立沼气池,来制取沼气,可用来做燃料,残渣还田,又可做肥料。 5、水土流失: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水土流失总面积和速度居世界之首。①造成水土流失的原因:自然原因;气候干旱;土质疏松。人为原因:滥砍乱伐,过度放牧,植被破坏。突然暴雨就造成水土流失。②你认为怎样治理水土流失:a 统一规划综合治理,b 因地制宜,增加地面覆盖度,如:植树种草。c 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 6、淡水危机:⑴原因:①淡水分布不平衡;②随着人口增长和工农业发展,对淡水的需求越来越大;③浪费淡水;④淡水污染。⑵解决途径:①跨流域调水;②修建水库;③节约用水;④防止和治理水污染;⑤扩大淡水来源,如海水淡化等。 7、“十五”计划中的四大标志性工程:①青藏铁路:指从青海西宁到拉萨的铁路。全长1693千米,其中西宁至格尔木段845千米1979年建成通车。“十五”期间将建成从格尔木到拉萨段1118千米的铁路,现已开工。建成后,青藏铁路将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线路最长的高原铁路。a青藏铁路北段穿过柴达木盆地,南段穿越三江源自然保护区。b 目的:这个工程的重要目的是开发的旅游资源,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c 青藏铁路修建中的三大技术难题:多年冻土、缺氧和球保问题。②南水北调:南水北调有东、西、中三条调水规划方案,目前东线方案已基本确定,东线从长江下游扬州江都段引水,利用京杭大运河及大致与其平行的河道作为主线。通过13级抽水台阶提水64米到东平湖,再采用遂道虹吸方式穿越黄河进入天津北大港水库。主要解决黄淮地区、山东、冀东及天津的缺水问题。工程分三期实施,第一、二期工程2010年完工,2030年全部建成。中线从长江支流汉江丹江口水库引水,加高水位到北京大坎,沿京广线以西的伏牛山、太行山引水到北京玉渊潭,主要解决京、津、华北地区的缺水问题。全长1240多千米,工程分两期,至2010年完成第一期。西线方案正在加紧规划,设想从大渡河、雅砻江、通天河调水,主要解决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的缺水问题。③西电东送:我国西部地区可开发的水电资源占全部的72%,已探明煤炭资源储量占全国的39%。西电东送就是把西北、西南丰富的能源化为电能,通过大容量、长距离、超高压输电线路,向东部沿海地区送电的工程。包括北、中、南三大通道。北通道是把山西、陕西、内蒙古的坑口 火电和黄河上游水电向华北和山东输送。中通道是把三峡的水电和金沙江的水电向华北和东北输送。南通道是把西南水电和滇、黔两省的坑口火电向广东输送。④西气东输:西气东输是把新疆塔里木盆地的天然气送往能源短缺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工程。其方案为由新疆轮南出发,经甘肃武威、宁夏干塘、陕西靖边、山西长治、河南郑州、安徽淮南、江苏南京等七省市到上海,全长4200多千米,2003年建成投产。为提供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规划的管线将新疆气区与陕甘宁气区相连接。 8、气候变暖:2001年4月,美国公开拒绝《京都
协议书》,《京都协议书》是发达国家削减温室气体排放的义务协议书。目的是从“人文因素”方面解决全球气候变暖问题。近年来气候持续变暖,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环景恶化。美国排放的温室气体占世界的1/4,是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此次按要求只要削减其排放量的7%,而美国公然拒绝,遭到了国际社会的强烈抨击。__________________
1.设备应高效率、低能耗;
2.资源利用应节约;
3.产品应卫生、实用。这对于我国企业来说将会是巨大的挑战,设备的更新和原料的改变会提高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了企业的利润。短期看来,企业的利润确实受到低碳发展的影响而降低了,但把目光放长远,做好成本分析,提高生产技术,是可以做到节约成本,提高利润的,相比传统生产方式更能使企业发展更长久。因此,无论企业积极响应与否,改革都势必进行。
二、低碳会计体系的构建
低碳经济的变革已经在所难免,企业的经济活动必然会受到影响,从而使得会计的体系与理论受到冲击。
(一)会计目标
低碳会计的目标可以分成两个层次:
(1)基本目标:是企业总体的低碳管理要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意低碳排放,对资源合理开发,对环境合理利用,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路线,使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两方面都得到提高;
(2)具体目标:对每一部分都作出会计核算,包括资源的耗费,保护环境所需要的支出,改善环境所获得的效益等。将所有会计信息展示在决策者面前,满足其需求。
(二)经营活动核算
经营活动是指低碳经济下企业相关的商品销售、员工派遣、商品购买等活动。企业应该把低碳观念植入到每一个环节中,多方面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进行。
1.购买环节。购买时应尽量选取低碳的、环保的原材料,从源头保证产品的低碳化。记账时,会计可以在业务摘要中将原材料的碳含量采用含碳比等非货币方法记录下来。
2.生产环节。秉承低污染、低能耗的理念,使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降到最低。根据各部门不同的情况,企业应计算出最合理的分配指标,在不同部门中进行分配。
3.销售环节。在完工的产品上标注明碳的含量,将必要信息做成标签贴到产品包装上,同时核算好产品的碳成本及含碳量的披露,使产品的价值能够得到真实的反映并且企业能够正确的对成本进行核算,对将来的财务分析提供数据支持。
4.库存、包装和运输环节。企业应尽量减少该环节碳的消耗量以及排放量,运用有效的方法使库存更加节能环保,包装回收再利用,运输更加低碳高效。经营活动获得的收益主要包括直接收益和间接收益。利用新能源生产的产品消瘦得到的收入减去成本所得的份额是直接收益;能源利用率的提高使得能源得到节约,节约下的成本减去低碳设备投资后的份额是间接收益。企业可以将低碳经营所获得的收益用于低碳产业链的构建,从而带动传统产业链的改革,使生产达到可持续发展。建立起一个低碳产业圈,这样一来,突出了企业价值,使企业能够更容易地融入到国际市场中,并能够在更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获得成功。
(三)投资活动核算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在低碳环境下,与低碳有关的进行长期资产与先现金之外的投资与处置。包括实物投资、金融资产投资。《京都协定书》的签订,推动了国际碳市场的发展,《京都协议书》制定了三种市场机制以求降低减排的成本。我国的排放权交易主要依托于清洁发展机制的交易。再此机制下,碳排放权成为了一种特殊的具有投资价值的经济资源,它同样具有自由贸易市场,持有者可以对其进行销售。而买房为了经营的需要则必须买入碳排放权。由于碳排放权同样属于金融资产,因此在交易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可将碳排放权设置为二级科目,使人们认识到它的价值,并能够确认持有者的合法权益;
(2)实际出售时,再次对其价值进行确认,防止公允价值得到变动;
(3)处置碳排放权时,确认好投资利益,调整其公允价值的变动损益;
(4)企业在实际取得碳排放权时,可将交易的费用计入到成本核算中。再次,发达国家应根据《京都协议书》中的规定,将技术和资金支持提供给发展中国家。企业也应把握住时机,迎接挑战,利用好上述规定,将新技术和设备引进来,增强自身的节能减排能力,促进低碳技术的创新与发展。而处理账务时,也应将购买设备的费用计入到账户中,并进行核算。
(四)融资活动核算
低碳经济的另一个重要主题就是银行,企业可以将银行的资金当做自身低碳项目发展的支持。全球已有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开始进行金融改革,为发展低碳改革的企业提供信贷业务。企业应顺应改革趋势,积极推进低碳改革,大力发展低碳项目,利用银行的支持壮大自身。
(五)信息披露
能否可靠得操作低碳会计体系取决于信息披露是否完全和可靠。大部分企业对生态、社会效益和环境资源等指标都没有进行披露。企业为了能够反映自身承担的碳排放责任,应该将碳报告独立进行编制,报告应该具有完整性与真实性。
(六)碳税制度
国家应大力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建立起相应的税收制度,利用税收手段,从税收上进行相关指导;利用税收杠杆为低碳企业提供资金,从而使低碳经济得到发展,促进了低碳产业的成长,在低碳经济下发挥积极的作用。另外,对于碳高污染企业,征收碳税,同时给予低碳企业更多的优惠,推进低碳产业链的发展。其次,不同应税项目的税率应区别开,根据国家税务部门,结合我国国情,出台相关规定。
一、基于CDM项目的原始碳排放权概述
(一)碳排放权交易
因为有了《京都协议书》的法律约束,各国的碳排放额开始成为一种稀缺的资源。碳排放权交易也就是碳减排购买协议,合同一方通过支付获得二氧化碳减排额,用于减缓二氧化碳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且标。通常来说,碳排放权交易分为两类:其一是基于配额的交易,我国由于主体交易市场尚不具备而进展缓慢:其二是基于项目的交易,买主向可证实减排的二氧化碳排放的项目购买减排额。此类典型的交易为CDM项目交易。执行CDM项目产生的二氧化碳减排量为核证减排量(即CERs),其可在碳交易一级市场进行交易,即原始碳排放权交易。随后与核证碳减排量挂钩的碳期货、碳期权等碳排放权相关的衍生金融产品也相继面市,形成了与碳一级交易市场挂钩的相关碳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本文仅就前者进行探讨。
(二)CDM项目
《京都协议书》构架了二氧化碳减排的国际合作机制。即温室气体减排“三机制”:联合履行机制(JI)、清洁发展机制(CDM)、“碳减排”贸易机制(ET)。其中CDM机制建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的碳减排交易市场。目前我国国内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类型是基于CDM项目的碳减排交易。据统计,截至2009年10月,我国政府已批准2 232个CDM项目,其中663个已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EB)成功注册,预计年减排量为1.9亿吨,约占全球的58%以上,居世界首位。对于中国企业而言,能够成功注册一个CDM项目,就意味着能够通过出售减排量而获得额外的收入。 根据2001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第七次缔约方会议达成的《马拉喀什协定》,一个CDM项目从开始准备到实施,并且最终产生有效减排量,需经历项目识别、项目设计、参与国批准、项目审定、项目注册、项目实施、监测预报告、减排量的核查与核证、经核实的减排额度的签发等主要步骤。由此可见,CDM项目通常投资回收期较长、初始投资额大、交易成本难估计、风险较高等特点,这都给参与CDM项目的中国企业带来了诸多的会计核算难题。
二、基于CIBM项目的碳排放权的确以与初始计量
对于中国参与CDM项目的企业而言,碳排放权是一种特殊的经济资源。这一资源由于CDM机制的实施具有了价值,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又由于其获得会付出各种代价而具有价值,因而碳排放权是一种有价值的稀缺资源,应该作为一项资产在会计系统中予以确认和计量。
(一)碳排放权的经济性质
在CDM机制下,企业通过CDM项目所产生的被称作商品可买卖的是执行CDM项目所产生的经核实减排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即CERs,它既不是有形产品,也不是无形的知识产权,既不是技术转让合同,也不是货物买卖合同。因此文章认为企业由于投资CDM项目而产生的碳排放权不能确认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或企业的存货。
1 碳排放权不能确认为存货
工业制造企业进行一般的项目投资是指生产性资本投资,是企业投资生产活动所需的资产,如机器设备等,其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方式是生产产品以备出售实现价值,因此一般项目投资生产的产品在会计上确认为存货(即库存商品)。存货的特点一是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出售,二是存货为有形的实物资产。
企业投资CDM项目是企业为获得CERs而投资的,如同存货的库存商品一样,CERs是为了出售。但CERs与存货不同的是CERs没有实物形态。因此碳排放权不能确认为企业的存货。
2 碳排放权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其拥有的目的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碳排放权是CDM项目企业拥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这与无形资产类似。但是对于我国参与CDM项目的企业而言,与发达国家购买CERs不同,其持有CERs的目的是为了最终出售,这与无形资产不同。因此碳排放权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二)操作建议 借鉴“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等的会计处理,投资CDM项目的企业应独立设置“碳资产”会计科目核算碳排放权。由于CDM项目能否或者何时能够给企业产生预期未来经济利益,以及成本能否可靠计量尚存在不确定因素,因此CDM项目的成本费用在满足特定的条件时,才能够确认为“碳资产”,否则应该当期费用化。
1 确认为“碳资产”的条件
CDM项目在先期投入进行项目识别、项目设计后。须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然后由联合国交易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EB)核查,得到许可后才有资格将经核实的碳减排额CERs进行交易,在企业与CERs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后才能实现CDM收入。因此,企业只有在CDM项目通过EB注册后,方可证明碳排放权的价值,只有能够给企业带来收入的碳排放权方可确认为“碳资产”。
2 设立“CDM项目成本”科目 在CDM项目投资过程中交易成本可能高达20-25万美元,主要包括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如项目搜寻、估计减排量、准备技术文件、东道国批准、环境评价等;还包括监测费、核查核证费、调整收益分成(每年CERs收入的2%)、管理收益分成等在整个项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同时我国规定企业的CDM项目收入国家获得65%的收益。企业只获取35%的收益,因此对于企业的CDM收益目前国家实行免税优惠。因此对于CDM项目的成本费用应单独核算。
企业可设立“CDM项目成本”科目核算CDM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在发生CDM成本费用时,通过借记“CDM项目成本”进行汇总,相应贷记银行存款、累计折旧、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会计科目。若CDM项目在EB注册成功,则CDM项目的成本应该资产化。全部转入“碳资产”;否则CDM项目的成本费用应该计入当期损益。
三、基于CDM项目的碳排放权的后续计量
由于当期我国企业投资CDM项目主要进行的是原始碳排放权的交易,受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环境的限制,企业大都采用的是固定定价合同交易方式(中国发改委规定CERs的最低价格是8欧元/吨),因此与发达国家进行碳衍生品交易不同,不适合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但是由于碳排放权的稀缺性以及人类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碳排放权的价值有自然增值的属性,因此文章认为基于CDM项目的碳排放权不需要进行减值测试和后续摊销等后续计量问题。
四、基于CDM项目的碳排放权的披露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与碳排放权有关的下列信息:CDM项目的投资规模、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相关信息、CDM项目的相关成本费用、CDM项目的风险情况与管理措施、CDM项目的收益、外币折算方法、CDM收益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等。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一、我国低碳技术基金设立的必要性
由于我国发展较晚,近几年经济又迅速腾飞,导致目前对能源消耗的需求迅速增长。我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已居世界第二位了。《京都议定书》规定工业化国家在2008年~2012年间必须减少至少50亿吨的二氧化碳排放,相当于1990年排放水平5.2%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虽然协议书并未规定发展中国家的温室气体的减排量,但是作为一个大国,中国理应自觉为温室气体减排任务作出贡献。我国近几年经济的发展基本都是依靠高能耗、高排放来实现的,低碳技术方面的研究是十分少的。要实现技术的转型从高能耗、高排放改转到低消耗、低排放,将需要一笔用于技术研发的资金。因此低碳技术投资基金的设立是必要的。
我国的能源安全问题突出。能源安全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直接影响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虽然我国面积广阔,资源丰富,能源密集,但是我国人口众多,开采力度大,导致人均能源拥有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随着我国对能源需求的增加,势必加大对能源进口的依赖,从而导致我国可能会受制于能源出口国,对我国经济造成一定的危害。资源不可再生,但是我们可以从改良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能源需求量方面入手,来解决这个问题,因此低碳技术的研发是迫在眉睫的。
二、低碳技术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
1.最常见的一种方式是由政府和企业按比例共同出资。可以先由政府认购一定数量的份额,再由各相关企业认购剩余部分。比如原型碳基金( PCF) 伞形碳基金西班牙碳基金意大利碳基金。德国和日本碳基金也采用这个方式。他们的基金用途主要是购买《京都协议书》中规定的减排量,目的是完成本国减排目标。这种方式优点是运用灵活,筹资速度快,筹资量大。
2.由政府通过税收方式承担全部的出资。这种方式成立的碳基金是由政府出资并管理的,比如英国的碳基金,它成立于2001年,是由政府投资、按企业模式运作的独立公司。它的主要资金来源是英国的气候变化税,相当于一种能源使用税,主要向工业、商业和公共部门收取的。它的运作主要用于投资和技术研究两方面。其中用于投资的项目一般额度不超过150万英镑,技术研究项目投资额不超过25万英镑。目标是寻求低碳技术商业机会以及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使英国发展成为低碳经济社会。这种方法的好处是资金来源稳定充足,同时通过价格杠杆控制对能源的过度消耗,从根本上促进节能减排。
3.企业自行募集的方式,由企业出资并采取企业方式管理。这些碳基金规模不大,主要从事清洁发展机制所产生的概念产品CERs( Certified Emissions Reductions,核证的减排量)的中间交易。这种方式的基金资金量比较小,筹集的难度比较大。
三、碳基金对低碳技术研发的资助方式
1.无偿资助。这个应该是政府政府主要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和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这就要求研发申请的项目目前尚未有销售或者仅有少量试销售。无偿资助的时间是有限的,资助的研发项目完成时要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并且在项目完成时实现合理的收入。这个收入可以是销售研发产品的收入,也可以是研发产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收入。
2.贷款贴息。这个基金支持方式是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为准。主要用于在低碳技术研发某项目到一定的程度,需要中试或者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并且已经有一定资金的项目。当申请的技术研发的项目得到担保机构所获得的贷款,项目符合条件时,基金重点进行贴息支持。
3.技术转移项目。这种技术投资主要是针对由企业与技术单位共同实施的项目,从模式上重点支持以企业为核心的技术转移,就是依赖企业原有的技术水平,投入资金,组成科研小组或者邀请科研单位开发研究。这种模式有助于进行低碳技术研究的单位形成自主的知识产权。转移内容以改善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和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与功能两种方式为主。
4.重大项目。设立对重大项目的基金支持。所谓重大项目应符合一般项目的基本条件,具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显示度的项目。
5.补贴资金项目。针对一些公益性的技术研究进行补助。2006年已首次支持该项目。
四、设立低碳技术研发基金的企业收益
首先通过低碳技术研发基金的技术资助项目,有助于企业的转型,由能源消耗型企业转化为绿色低碳型企业,紧跟世界经济的脚步,有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第二,可以提升企业的知名度,树立企业的形象,为企业的壮大发展增添了无形的力量;第三,为减缓气候变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做贡献,也就是为下一代的生存奠定了基础;第四,企业参与到碳基金中来,可以通过各种项目获得碳汇,而符合清洁发展机制的碳汇项目要求的,可以在世界范围内寻找买家,获得商机。
五、关于低碳技术研发基金设立的政策建议
1.要建立低碳技术研发基金,必须要更多的人了解低碳经济。让不论是政府还是企业,或是非政府的组织以及个人,都加入到低碳技术研发基金的设立中来,为低碳技术的发展筹资,为低碳技术的发展提供技术帮助。
2.争取政府的支持。为了扩大低碳技术研发基金的影响力,加快低碳技术的发展,必须争取中国政府的支持。在经济上政府融资更为容易,资金来源更为稳定;在号召力上,政府有着不可替代的权威,可以在广泛的范围内普及低碳知识,这将有助于凝聚更多的力量。
3.依靠相关立法的支撑。制定减排目标,下达具体任务,使碳排放全成为稀缺品,并且制定相关法律来进行约束。限制企业的排放行为,逼迫他们重视低碳技术的研发,这样可以反过来促进低碳研发基金的设立。
参考文献:
[1]李怒云.中国绿色碳基金的创建与运营.林业经济,2008
[中图分类号]F0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11)09-0183-04
一、低碳经济渊源及其模糊认识
按照维基百科的解释,低碳经济是低化石燃料经济,是最小温室气体排放到生物圈的经济,特指二氧化碳低排放。
(一)低碳经济、环境友好与可持续发展
2003年英国时任首相布莱尔的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一创建低碳经济》(Our energyfuture-cre-ating a low carbon economy)第一次提出低碳经济。美国学者莱斯特・R・布朗(1999)的《生态经济革命一拯救地球和经济的五大步骤》书中蕴藏着低碳经济萌芽,2003年,其《B模式一拯救地球延续文明》一书明确提出:“减少碳排放一半”以遏制地球加速升温。低碳经济的系统观点与行动,可追溯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2)、《京都协议书》(1997)。联合国第35个(2008)环境日主题:“转变传统观念,推行低碳经济”,号召全球联合一致行动,改变高碳排放经济,意味着低碳经济成为全球共识。
虽然,白皮书没有定义低碳经济,但是对为什么和怎样实施低碳经济却有详实描述。遗憾的是,许多研究并没有完全理解白皮书的精神:人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对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三大化石自然资源约束性开采耗用,并通过各国联合一致的“减排”温室气体承诺(白皮书72次使用“减少”一词),以促进、倒逼(bottom-up)技术进步,或者与产业结构调整、消费方式改变一起实现可持续发展。事实是,一些研究人员没有注意到低碳经济“能源”背景或切入点,忽视能源与气候、环境的关系而片面理解低碳经济。白皮书使用“环境”、“可持续发展”超过50次,且设有环境专章,如,白皮书目的是通过“反省和强化我们更加广泛的承诺,以实现可持续发展”(this white paper reflects,and will reinforce,our wider commitment to sustainable de-velopment)。低碳经济把发展限定在环境承载力之内(in developing environmentally sustainable),我们面临的第一个挑战是环境(The first challenge we face is environmental)等,并且认为:“直到现在,英国能源政策还没有给予环境足够关注”,白皮书希望政府以系统化政策确保:“能源、环境和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无独有偶,温总理2010、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把“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看做并列的行动,报告多次将“能源与气候”一起阐述。
低碳经济是可分割的、有市场的三大化石资源和公共的、无市场的环境公共服务(接受二氧化碳排放及其转化)的双约束经济,最终目的是限制人类对环境公共服务的加速、无序耗用,是可计量、可操作的可持续发展。它以数量化方式约束人类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对自身所处生物圈(环境)中的资源开采、耗用,即以碳排放为突破口,逆向约束人类的三大化石能源(可计量)开采、利用,倒逼技术进步,促进消费和产业结构转向,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是资源和环境的双约束,目的是可持续发展。此一思想,白皮书进行了详细阐述,布莱尔认为:低碳经济与能源可靠供给、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关,即环境中可分割、可市场的三大化石能源自然资源过度开采、耗用引起公共的、不可分割的环境公共服务、气候和可持续发展问题,需要转化为低碳经济发展新模式。对可计量的可持续发展经济――低碳经济而言,就是不能离开三大化石能源开采、耗用约束及其温室气体排放约束。“能源、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密切关系,《巴西低碳经济之路》中也有相似观点和政策,《BP世界能源统计》(2009)更是直接强调:“气候变化与能源息息相关”。
(二)远离环境公共服务约束的混乱低碳经济观
低碳经济作为广泛社会性的前沿经济理念,没有公认的定义。方时娇认为:“各种定义和解释还不尽一致”。低碳经济成了各说各话、任意打扮的小姑娘而按需解释,“随时、全面”利用,低碳经济的思想、实践混乱不可避免,主要表现:(1)低碳经济特定研究对象和渊源是什么?依据的一门学科必有其特殊研究对象之观点,低碳经济理论和实施对象、运行方式是什么?低碳经济与现有经济学科的区别、联系在哪里?这是低碳经济研究必须解决的问题。查阅已有低碳经济研究发现,它似乎与所有时髦、热点研究和学科有关,其外延包括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经济等,而这些学科各有其研究对象。人们在解释低碳经济时,把它们混淆在一起,低碳经济成了“超研究对象”的经济科学的科学。有的甚至玩文字游戏,方时娇在同一文章中用“低碳经济的实质是能源经济革命”和“低碳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可持续发展经济”来解释低碳经济。就中文意义而言,“实质”、“本质”意义区别不大,但能源经济绝不是可持续发展经济,因为能源经济要回答的是能源大规模连续供应、有限替代和规模报酬先增后减三个问题,而依据布伦特兰公认定义,可持续发展经济是要解决资源、环境的代际分配问题。两学科完全不同,怎么可以都成为低碳经济的外延,或者是渊源。(2)低碳经济与技术的因果倒置。庄贵阳认为,是“技术支持低碳经济”。技术发展了,低碳经济也就实现了,这是倒果为因。因为,包括能源技术在内的人类技术一直在进步,低碳经济不需要人类共同、额外努力和元自然资源约束而自动“生成”,这完全不对,更与布莱尔白皮书的“更广泛的必须努力”(A wider effort is also necessary和far more needs to be done)相悖,也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以明确主体及其承诺碳减排责任的原则相悖。事实上,《京都议定书》所要求的恰恰是技术先进的发达国家有更多碳减排约束。布莱尔说:“尽管有过去5年的进步,但是今日能源政策不能应对明天的挑战。”布莱尔认为,实施低碳经济将“赋予”英国机会(连续3次使用“opportu-nity”),并痛下决心走低碳经济的路子。第一个机会,低碳经济提高资源效率:提高产出,并减少污染排放;第二个机会,低碳经济引导英国开发、运用和出口尖端技术,创造新商业和工作;第三个机会,低碳经济为英国
导航,变革传统的资本更新循环周期。此外,从生活方式来说,低碳经济也可以低技术兼容,白皮书要求房子绝缘、通风(insulated,draughty)等技术,不是高技术,又比如植树造林(reforestation)、与采伐森林战斗(flight deforestation)是巴西走低碳经济的路子之一,不需要高技术。(3)低碳经济测度及其标准。有学者认为,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新经济发展模式。这里以“低”作为低碳经济的标准,有问题。原因与上述错误的技术因果倒置相似。实际上,低不可能是低碳经济的标准。统计证实,截止2009年,美国、日本等国单位GDP能耗不及20世纪60年代的1/6;BP《世界能源统计》(2009)显示,2008年全球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三大化石能源消费出现了净减少和相对减少(表1)。
但是,所有这些都不是《京都议定书》、布莱尔能源白皮书所要求的“绝对减少”标准。因此,低,只能是把碳排放低于环境公共服务承载力内的“低”,这个低是绝对的,不能妥协(compromise)。碳排放相对降低而总量,尤其是累积总量增加,人类不可持续发展,当今人类恰恰面临的是此难题。对于低,一些学者还不自觉地滑向“无”,认为低碳经济就是“无碳”经济。无碳经济,看上去很美,却违背自然规律。碳循环是生物圈内基本循环之一,人类活动,尤其是人类过度开采耗用三大能源的副产品是向生物圈排放了超过其承载力的二氧化碳,是高碳排放而不是高碳循环引起不可持续发展。地球绿色植物主要活动,就是以二氧化碳进行光合作用。人类努力发展的生物质能源是高碳循环,因此,高碳循环和低碳经济可以并行不悖。低碳经济不在于碳的“无”和抽象的“低”,而在于碳的“度”及其所要求的化石能源约束性开采耗用及其碳排放。(4)低碳经济和低碳思想不分,并导致行为方式错乱。具体为低碳经济和低碳生活方式、低碳社会不分,这一认识误区导致低碳经济的操作困难,实施主体模糊,行动的成本无认识。布莱尔说:英国占全球碳排放2%,单独行动不会对气候变化产生影响(Our own actions will have no impact on climate change)。低碳生活方式、低碳社会代替低碳经济,低碳经济成了无行为主体、远离低碳经济是“最可行、可量化”的可持续发展初衷和实践。在布莱尔看来,恰恰是资源与环境的双约束的低碳经济推动低碳社会及其高生活质量(a low carbon economy will contribute to higher living standards and a better quality of life)。
从能源(资源)、环境公共服务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不难推知,低碳经济是“碳获得、碳排放”的双约束经济。现有的无自然资源约束高碳排放经济及其造成的气候、环境问题,是私人产品挤占公共环境服务而引起不可持续发展。逻辑是:生物圈非约束三大化石能源开采、耗用――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及其累积――生物圈中二氧化碳浓度增加――阿伦尼乌斯二氧化碳增加含量会引起温度上升理论――温度上升造成气候问题引起环境公共服务不足,人类不可持续发展。新西兰气候变化部长戴维・帕克说:“作为新西兰推动环境可持续性的一部分,我们做出了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承诺”。
二、低碳经济确定主体与实施路径
低碳经济的对象有两个,一是生物圈中可分割、竞争性、有市场的资源(能源);二是生物圈中不可分割、非竞争性、难市场的整体性的环境公共服务。高碳经济,从竞争性、可分割有市场的资源看,就是资源过度、非约束开采耗用;从公共性、不可分割、难市场的环境公共服务看,就是向环境塞进了过度的碳,环境公共服务功能丧失,经济社会不可持续发展。
(一)实施低碳经济的主体。低碳经济涉及全球性温室气体排放的公共产品问题,需要确定主体及其现实成本才能提供该公共产品。持该观点的代表人物有:奥尔森、斯蒂格勒茨(Stigler.G.J)、戴利(Herman Daly)、肯尼斯(J.M.Keynes)、Krister Hjalte等。因此,白皮书认为:低碳经济是“政府的责任”,需要政府的分配(distribution,注重公平)手段,而不仅仅是市场配置(allocating,注重效率)来实现。
(二)“斯密式间接公共产品”与“奥尔森式直接公共产品”获得路径。市场手段不等于低碳经济形成。朱迪・丽丝(Judish Rees)认为:“很明显,对全球有限的环境资源容量进行价格竞争时,发达的富国总能比相对不发达的国家出更高的价格”。戴利对环境无约束市场利用以“船的最佳沉没”为比喻,他说:“即使一条船的负载是最佳分配的,随着绝对负载量增加,它的水位线最终也会达负载线。超出负荷的最佳装载的船也会沉没――尽管它将以最佳的方式沉没!环境宏观经济学的重要任务就是设计出类似负载线标志的经济标志――以防止经济的绝对规模,即经济负载,沉没我们的生态方舟”。
斯密“看不见的手”经典地描述了传统经济主体间接提供非市场、不可分割的“公共福利”(公共产品)。但是,他的公共产品,说到底还是私人产品,也因此,市场不可能完全解决公共产品难题,而且他的公共产品供给既不需要成本,也不必强调主体,完全是经济人在追求私利时“不自觉”的副产品。斯密说:“每个人都力图利用好他的资本,使其产出能实现最大的价值。一般说来,他并不企图增进公共福利,也不知道他实际上增进的公共福利是多少。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他个人的利益和所得。但在他这样做的时候,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引导着他去实现另一种目标,这种目标并非是他本意所要追求的东西。通过追逐个人利益,他经常增进社会利益,其效果比他真的想促成社会利益所能够得到的那一种更好”。罗默称其为:“成员无意识的集体打算来推进社会福利”。
低碳经济的另一面:少排放以维持良好的环境公共服务,迄今为止,“斯密式间接公共产品”没有完全解决公共产品供给问题,我们需要“奥尔森式直接公共产品”。奥尔森说:“集团物品和非集团物品一样,取得越多,总成本越高”,并且“个人通过经济组织试图获得他们在市场中的活动而得到的同样的东西”。奥尔森式直接公共产品要求有确定主体及其明确行动:确定主体有真实的成本增加,或约束行为以获得公共产品。因此,就私人产品与公共产品关系,奥尔森理论从私人产品(约束,即人类对资源,主要是能源的约束)的角度阐述公共产品供给,即公共产品必须由确定企业以真实成本、实际行动来提供。受搭便车,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信息成本和度量成本以及奖惩实施成本等约束,将公共产品分割并以市场方式解决,即使可行也不经济。因此,公共产品不能从理性、自利的个人那里得到任何资助。如何获得公共产品呢?他提出三条件:(1)就边际成本增加而言,取决于公共产品收益该物品成本之比,与集团收益个人收益之比的关系;(2)就行动约束而言,取决于产业集中度(单个企业市场份额)与该行业需求弹性的关系;(3)不同于集团利益的税收、制度等外在约束。
我们仅分析奥尔森式直接公共产品供给中的(2)就行动约束而言,取决于产业集中度(单个企业市场份额)与该行业需求弹性的关系,即低碳公共产品供给需要确定主体及其现实成本,《京都议定书》为实践例证,即碳减排,或者环境公共服务的获得需要付出现实成本,而且必须有确定主体,或者联合主体的一定份额为基础。
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签署的《京都议定书》规定:2012年前,主要工业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基础上平均减少5,2%。经计算,这需要占199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55%以上,或者至少55个国家和地区核准之后才能生效。此前,虽有126个国家和地区批准了该议定书,但它们的排放总量离议定书的要求仍有差距。美国2001年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后,199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占世界总量17.4%的俄罗斯对议定书能否生效起着关键作用。2004年11月5日,普京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后,达到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55%以上要求,《京都议定书》生效。
《京都议定书》一方面证明了奥尔森直接公共产品理论的正确;另一方面,就公共产品的公共属性而言,必须是集体的一致行动,且要求集体成员单独的份额占到一定比重,这需要透明化。
哪怕这条船在抵达港口前的确会沉没一部分,比如灌满一个叫“马尔代夫”的船舱。其他舱室的人,基本上都会无动于衷。
更复杂的是,如果这条船超重,需要乘客们把身上的金银细软抛下船的话,扯淡就来了。穷人们说,富人钱多经得起糟蹋你先扔,至少得再扔40%;富人则说穷鬼你那堆破烂儿又沉又不值钱你先扔;穷人说我扔也可以,但你富人得拿出年收入的0.5%~1%,即3000块补偿给我,还得教会我发财致富的秘诀;富人说你做白日梦吧,老子已经一年白给你100块了,多了别想,你救的不是我是你自己。
穷人说老子才刚坐这船没两天。你们富人坐好几年了,生生把新船坐成了破船,现在多出点血是天经地义的;富人说以前天杀的知道这船是会坐破的,再说如果不是我们富人天天捣鼓这船,你这帮农民今天还在刨地球,能懂航海术、看西洋景?今天这船要沉了也是我们发现的,要不你们这帮穷人淹死了都不知道咋回事。
淡还没扯完,眼见船越来越漏得厉害,于是船客们聚到“日本房间”,穷人们靠着人多强行通过了一份《京都协议书》,要求富人赶紧扔东西,穷人却可以不扔。最富的富人米利坚说,这是明显的仇富嘛,天下哪有这道理,俺不玩了。穷人说你一家最重,负担就占了全船的近1/5,你不扔谁扔?米利坚说我的东西是最重,但也最值钱。俺以全船1/4的值钱物件才占了1/5的重量,凭啥我扔?你们看看那叫发展中的穷鬼,以不到3%的价值也占了近1/5的负担,为啥不让他多扔?
发展中一听急了:穷兄弟们别听他的,这船是大家的,你米利坚就是东西最多最重,这船也属你坐的时间最长次数最多,看啥?凭啥?你凭啥?
日本便利店的一大特色当然是售卖日本特有的食物,比如便当和日式饭团,此外,日本的便利店还提供一些生活服务,让商店成为社区的中心。
在便利店里,顾客可以支付物业账单、购买音乐会门票,还可以在7-11、罗森、全家等很多便利店里复印文件。
2011年,日本世纪强震后的第二天,便利店的应急机制就已启动。
2011年3月12日,日本全家便利店按照《关于灾害发生期间物资调配的协议书》的规定,应岩手县、青森县的要求,紧急从静冈县调拨了灾区急需的物资,包括674份果冻饮料、618份面点、1827份速食拉面。
通过全家便利店自有的物流系统,这些商品先经由静冈县物流中心调拨至岩手县盛岗市和青森县八户市,再经由上述两个地区,进行物流分拨,配送到相应的地区。
而对于那些身在灾区的商业网点来说,恢复供应,就是最大的贡献。罗森便利店称,当时,一些店铺因为供应不足而不得不停业,但24小时内就全力恢复了商品供给。
7-11便利店,也已展开行动。2011年3月12日,其已向宫城县救灾指挥中心、岩手县的救灾指挥中心运送了大量物资,包括30000瓶2升矿泉水、1000袋面包、10000张毛毯、4800个速食便当。
提供老人需要的一切服务
在日本社区中,便利商店就处于这样重要的位置。近些年来,他们还开始为老龄人口提供更多的服务,这种变化可能并不令人感到奇怪,因为老年人口数量在不断增加。
2016年,日本65岁以上的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多,有人预测在2035年,这个比例将增加到三分之一。
因此,日本的便利店开设了新的服务,例如外卖服务,在一些店铺内设立了座位区,让老年顾客可以聚会交流和展示他们的卡拉OK技巧。
今后,便利商店在服务老年群体中所扮演的角色将更为正式。为了给快速城市化的人口提供住房,日本政府于二战后建立了都市再造机构。今年7月初,相关机构和7-11、罗森,全家签订了协议,允许商店开设在机构的公寓群里。
都市再造机构在全国各地运营了近1700栋建筑,居住人口达74万,其中老年人占40%。这几家公司计划新开100家便利店,主要分布在东京和关西地区,包括大阪和京都。它们会提供和其他分店相同的便于老年人的便利措施,还会额外附加一些诸如打扫房间、维修家庭设备、在店内练习健美体操的服务。便利店店主也会在晚上和周末提供维护服务,而一般机构的工作人员在这些时段是不上班的。
毋庸置疑,新商店的开设将帮助到日本的老龄人口,但还有一个问题不容忽视,因为这些商店的计划选址都在城市地区,因此他们可能没法服务于最需要他们的部分人群――农村老年人。
良太竹本是日本一家房地产产业研究机构的研究员,不久前他得出结论称,60%的日本老年人,大部分是生活在城市化程度较低的区域,缺乏接触便利商店的渠道。
竹本认为,随着农村地区人口持续减少,商店也只能因利益的减少而关闭,农村地区老年人无法到便利店享受服务很可能会成为一个问题。竹本提出让农村的居住区域集中起来或许有利于解决这个问题。
1.1 低碳经济提出的背景
随着全球人口和经济规模的不断增长,能源使用带来的环境问题及其诱因不断地为人们所认识。近些年来,科学界以及各国政府已经基本达成一致,认为人类活动导致地球大气层中的温室气体(尤其是二氧化碳)不断增多,气候正在发生变化。在可预见的将来,温室气体水平过高导致的全球变暖会对人类生活产生负面影响。除了洪水、干旱、气候反常、全球变暖之外,水资源短缺、居住环境恶化 、经济损失加剧 、海平面上升、人类健康受威胁、物种变化加剧等等众多问题都亟待解决。在此背景下,“低碳经济”这一概念应运而生。因为推行低碳经济被认为是避免气候发生灾难性变化、保持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方法之一。
1.2 低碳经济的发展历程
低碳经济最早见诸于政府文件是在2003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作为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先驱和资源并不丰富的岛国,英国充分意识到了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的威胁,它正从自给自足的能源供应走向主要依靠进口的时代,按目前的消费模式,预计2020年英国80%的能源都必须进口。
系统地谈论低碳经济,应追溯至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1997年的《京都协议书》。《京都协议书》对2012年前主要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种类、减排时间表和额度等,做出了具体规定;2007年第13次缔约方会议通过的《巴厘岛路线图》,启动了加强《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全面实施的谈判进程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于2007年6月启动了“千年发展目标碳机制”。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更好地利用国际碳交易市场拓展融资渠道,促进千年发展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的实现。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2008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的主题定为“转变传统观念,推行低碳经济”,号召政府部门、公司、团体、个人都加入到推行低碳经济的全球责任中来。2008年,G8峰会上,八国表示将寻求与《框架公约》的其他缔约方一道,共同达成到2050年把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减少50%的长期目标。
2009年9月,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承诺,“中国将进一步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2010年4月,各大国际会议开始关注地球健康、探索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地球一小时活动吸引越来越多的各国城市参与。
1.3 低碳经济的内涵
目前虽然全球都在谈论“低碳经济”,但其概念仍然不是很明确,而且在不断地更新发展。较为主流的理解是,低碳经济是指温室气体排放量尽可能低的经济发展方式,尤其是二氧化碳这一主要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要有效控制。它是低碳发展、低碳产业、低碳技术、低碳生活等一类经济形态的总称,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本特征,以应对碳基能源对于气候变暖影响为基本要求,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基本目的。
低碳经济的实质在于提升能源的高效利用、推行区域的清洁发展、促进产品的低碳开发和维持全球的生态平衡。它是人类社会为解决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从根源上重新审视各种经济和社会活动,力图在发展中实现以最少的温室气体排放,同时获得最大的总体社会产出而提出的。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其核心是能源技术和节能减排的创新、产业结构和产业制度的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它是从高碳能源时代向低碳能源时代演化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
2发展低碳经济与落实科学发展观
2.1 发展低碳经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总量在跃居世界第二的同时,也付出了很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 继续发展面临着资源枯竭、环境污染、生态恶化、气候变暖等挑战。如果我们不加快调整能源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会出现资源难以支撑、环境难以容纳、社会难以承受、发展难以持续的窘迫局面。因此,发展低碳经济,在我国不仅是走一条顺应世界潮流、合乎中国国情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由高碳经济向低碳与无碳经济的根本转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2.2 发展低碳经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和具体体现
十七大报告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两个字的改动,寓意深远,意义重大,针对性和指导性更强,有着深刻内涵。经济增长方式是指通过不同要素投入和技术组合获得经济增长的方法和模式,强调的是提高经济增长效益;而经济发展方式除了涵盖前者的含义之外,还对经济发展的理念、战略和途径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强调的不仅是提高经济增长效益,还包括促进经济结构优化、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发展成果合理分配等内容。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质就是要求我们采取综合措施,加快形成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相一致的发展方式。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对中国而言,如何在保持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能做好环境保护、注重生态文明是我们需要面对的一个巨大挑战。在未来的30年里,我国将继续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快速推进的阶段,这个阶段也是消耗能源资源快速增长的时期,如果沿用以前的经济增长方式,必然加重“高碳经济”现象,从而产生一系列政治、经济、外交、生态等严重后果。
而低碳经济作为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发展低碳经济,不仅可以转变我国以往的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低产出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方式、调整我国现有的产业结构、提高我国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而且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也能保护好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所以说,发展低碳经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是节约资源、降低能耗、保护生态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3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对策和建议
纵观世界各国为应对低碳经济发展所采取的举措,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是关键因素,政府主导、企业和民众参与是实施的主要形式。对中国来说,发展低碳经济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3.1 政府方面
首先, 结合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节约资源、降低能耗、保护环境的工作需求,制定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碳排放强度评价,作为指导和引领政府、企业、居民的行动方向和行为方式。
其次,先行试点示范,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在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能耗高、污染重的行业先行试点,作为中国探索低碳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同时,积极构建“低碳经济发展区”,在东部发达地区和国家重点能源基地选定典型城市进行试验试点,寻求中国的低碳经济发展之路。
其三,开征碳税和推行碳交易。开征碳税和推行碳交易被认为是有效的经济政策手段,应充分利用节能减排与低碳经济发展之间的政策协同关系,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支持低碳经济的市场体系和政策体系。
3.2 企业方面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开发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企业应意识到仅仅关注扩大规模、提高利润的观念已经过时,在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下,只有“先行一步”的公司才能抢占或保持领先者的位置。所以企业应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开发低碳等先进技术,重点着眼于中长期战略技术的储备;整合市场现有的低碳技术,加以迅速推广和应用。
3.3 个人方面
发展低碳经济,积极树立低碳生活理念也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必然要有负责任的公民。节能减排势在必行,低碳发展已经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不仅要倡导低碳生活,更应该主动践行低碳生活。
对于世界第一人口大国来说,每个人生活习惯中浪费能源和碳排放的数量看似微小,一旦以众多人口乘数计算,数量就相当巨大。公众应该反思哪些习以为常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是浪费能源、增排污染,从而充分发掘服务业和消费生活领域节能减排的巨大潜力。
参考文献:
[1] 刘春玲. 低碳经济的定义、内涵及相关概念辨析[J]. 商业时代,2011(21)
[2] 韩宝华,李光 论低碳经济与循环经济的异同及整合[J]. 云南社会科学,2011(2)
[3] 刘敏,陈卫彬. 利用标准化加快建立绿色生态循环农业[J]. 质量与标准化,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