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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全国政协委员履职报告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围绕重点,积极开展协商议政活动
2016年初,我们组织51位港澳委员、特邀代表(共61人)出席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交23篇发言稿和15份提案。香港委员董凤池在大会开幕式上作《积极为黑龙江与非洲农业合作搭建桥梁》的发言,得到了与会领导和委员的好评。认真组织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与港澳委员、特邀代表的餐叙会,以及省政府主要领导与港澳委员的讨论会。
一年来,我们鼓励委员围绕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和工作重点,及时了解黑龙江“五大规划”、“十大重点产业”和“龙江丝路带”建设等情况,通过提交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建言献策,且均得到省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重视。
二、 召开港澳委员珠海座谈会,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2016年5月22日,在珠海新华苑组织召开省政协港澳委员、工商界人士座谈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港澳地区全国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中联办有关领导,省政协委员、特邀代表,各友好商会工商界人士,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地负责同志,以及省内部分企业代表,共180位嘉宾出席座谈会。
会议主题为“如何借助港澳优势,助力黑龙江产业创新,促进我省工业转型升级,推动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节点地区经济发展”。座谈研讨成果分五个方面整理出22条意见建议,报省委省政府供决策参考。
三、选准专题,认真组织委员开展调研视察考察活动
去年3月,为配合全国政协“工业转型升级”专题调研,我委组成石墨新材料产业专题调研组,在赵克非、杜吉明两位副主席带领下,深入到哈尔滨、鸡西、七台河、鹤岗四地矿区、企业进行调研,形成《牢牢抓住机遇 大力发展石墨新材料产业――关于我省石墨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向全国政协调研组做了汇报,并作为省政协十一届十四次常委会议协商成果报送省委省政府。
5月至8月,我委在赵克非副主席带领下,走访十余家外资企业,函调了几十家外资企业的发展现状和实际问题,形成《优化环境 助力发展――关于促进优化发展环境 助力外资企业做大做强的调研报告》,报送省委省政府,帮助一些外资企业反映了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为优化发展环境、助力外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可行的意见建议。
9月中旬,组织由赵克非副主席率队的港澳委员赴俄考察活动,考察了我省在俄滨海边区的四个产业园区,以及在列宁格勒州和莫斯科的企业,并与企业代表就如何利用黑龙江对俄经贸合作平台促进港澳委员与我省在俄企业开展合作,如何联合在俄侨商华商力量、提升协作水平、树立中国企业良好形象等进行交流,达到了增进了解、推动合作的目的。
10月下旬,组成港澳委员考察组,由赵克非副主席率队,赴安徽、湖北学习考察。考察组深入到旺旺、阳光电源、丝宝、裕亚、东方马城等港澳台资企业和中国科技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考察,形成了《关于赴皖鄂学习考察发挥港澳委员优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做法和经验情况的报告》。
四、牵线搭桥,为港澳委员在我省投资兴业服务
对港澳委员的工作过程中,我们十分注重细节,给予他们真诚的关心和无私的帮助,极大调动了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激发了他们热爱黑龙江、在这里投资兴业的热情。
截至目前,61位港澳委员、特邀代表中有24人在我省投资61家企业,实际到位金额212.6736|元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利润额11.97亿元,纳税额7.1亿元。同时,我们注重引导和鼓励他们支持我省公益事业发展。2016年,协调韩世灏委员为哈尔滨市儿童医院儿童先心病慈善救助项目捐款100万元;高佩璇常委在已为黑龙江大学满族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项目捐款500万元的基础上,决定再为该项目追加二期捐款500万元,目前已到位75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有34位港澳委员、特邀代表为我省各类公益事业捐款 5481.04万元。
五、深化交流,进一步推动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
一年来,我们也十分重视加强与港澳地区的交往,宣传黑龙江,扩大联系面,聚拢人气,为黑龙江在港澳地区各项活动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
6月下旬,陪同赵克非副主席赴港澳看望省政协委员,拜会港区省级政协委员联谊会和港、澳中联办。9月上旬,派员赴港邀请和组织港区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各友好商会参加2016黑龙江(香港)经贸合作交流活动。11月底,陪同赵克非副主席赴香港参加港龙会第六届董事就职典礼暨黑龙江产品推介会。12月中旬,杜宇新主席赴澳门参加澳门省级政协委员联谊会成立庆典大会。
一年来,我委员会还接待了福建省政协港澳委员(66人)、湖北省政协港澳委员、澳龙会、澳门闽台总商会、澳门青年联合会等考察团的来访。
六、扩大交往,积极开展公共外交
我委严格遵守中央外事工作的有关规定,积极与省外事办沟通协调,认真按照省政协公务出访计划开展工作,竭力促成出访计划如期完成。办理了省政协领导率团出访俄罗斯等国的手续,加强了与各国友好州区议会的联系与交往,增进友谊,促进合作。
七、改进作风,加强专委会自身建设
一是注重学习研究。及时组织传达中央和省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学习中央和省领导有关政协港澳台侨工作的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遵守省委、省政府、省政协关于对外、对台交往和接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管理办法。
三是加强办公室管理。按照工作职责、制度和流程,严格规范办公室各项工作,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和水平。
王佩杰主任说,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感到,专委会履职要始终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在主席会议和主管副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专委会履职要以依法遵章为前提,在制度化、规范化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要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调动委员履职积极性;要积极取得有关部门和市地的支持和配合。
展望新的一年,王佩杰主任说,2017年,省政协台港澳侨联络和外事委员会要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两次对黑龙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按照省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交办的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发挥自身优势,切实履职尽责。充分调动港澳委员的积极性,为进一步加快建设“龙江丝路带”,全面深化各项改革,扩大我省对外开放,促进招商引资,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积极贡献力量。2017年,我们主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三个调研
1.贯彻省委省政府对俄合作“多层面、全方位、互联互通”的指导思想,探索我省绥芬河、黑河、黑瞎子岛和同江四个跨境经济合作区如何更好更快发展,推动“龙江丝路带”建设;
2.以“五大理念”为指导,如何用_放创新的思维和观念打造哈尔滨新区,建设好“龙江丝路带”的重要枢纽区域;
3.与省外办、省贸促会联合,就“从外商投资纠纷看我省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并继续高度关注目前我省招商引资工作(尤其是龙港合作)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对港澳委员在我省投资企业、台资及外资企业进行走访考察。
(二)一个专题协商
今年两会,龚世萍委员围绕生态安全问题,带来了通过精心调研形成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国生态安全的建》、《关于借鉴辽河流域污染治理经验解决我国“三河三湖”治理问题的建》等提案。
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是全方位的现代化构建,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先进生产力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互联网与政协履职的深度融合,大势所趋,更大有可为。
从发展趋势来看,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讲话时指出“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提高协商实效”等明确要求,为“互联网+”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遵循和方向。
从技术特性来看,互联网作为一种开放、平等、互动、共享的传播工具和媒介,以及全球一体的公共空间,为政协履职开辟了广阔空间,提供了全新手段。
从履职特点来看,互联网传播空间上的“全球化”和时间上的“全天候”,可以有效破解闭会期间委员履职难题,调动委员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互联网+政协经常性工作”,深化服务委员开展提案、视察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通过委员履职服务管理系统,还可以对委员履职成果进行客观统计与量化考核、进一步增强委员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从功能发挥来看,政协的组织化、规范化、制度化参与优势弥补了网络参与的不平衡性、自发性、虚拟性等可能带来的不足。通过两者优势互补,有利于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和禀赋,推进政协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从政协工作实践来看,互联网已成为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抓手。上海市政协创建履职信息数据库,逐步收录改革开放以来历届市政协的提案、社情民意信息、重要调研报告、重大协商专题等履职成果,成为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智库。广东省政协开通全省政协“委员之家”网络互动平台,打造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网络阵地。还有更多的“微创新”,广西省柳州市政协为纪念中国人民胜利70周年,创新互联网+文史资料工作,推出“柳州抗战”专题网站,在突出政协文史“三亲”特色的基础上,整合了相关特色资源。
“互联网+政协履职”的浙江实践
近年来,适应政协履职新任务与互联网发展新趋势,浙江省政协找准“互联网+政协履职”的性质定位,围绕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政协机关三类服务对象,创新运用互联网思维与技术推进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浙江政协”门户网站、“浙江政协”APP、机关综合办公管理平台及相关应用系统,构建了多维立体的政协履职智慧化服务体系,提升了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与质量。
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推进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建设
2013年以来,在智能提案管理系统、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系统、文史资料阅读系统、委员履职服务系统等政协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的基础上,新建了包括讲话文件库、履职成果库、知情明政库,以及委员履职反馈、征询调查、视频会议等系统,整合形成“一站式”的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2015年2月,适应移动互联网蓬勃发展的态势,推出了“浙江政协”APP。委员可随时随地通过手机、PAD等移动终端登陆APP,进行本人履职情况查询、报送,提案、社情民意信息报送,活动报名,信息查阅、在线交流等。同时,依托履职服务平台,探索开展在线提案办理协商和民主评议,推进政协协商民主;通过平台视频会议系统开展省政协港澳台侨委员远程协商会,实现政府有关部门与海外委员的网络协商;构建“委员网上工作室”,广泛了解民情、汇聚民意,更好发挥委员主体作用。
服务社会公众参与,推进“浙江政协”门户网站建设
“浙江政协”门户网站自2001年1月上线以来,历经6次整体改版升级,以及日常优化调整,已初步成为省政协网络宣传的主阵地。围绕省政协重点履职工作,突出政协履职品牌宣传,做好政协全会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全方位、多角度展现政协全会盛况和委员履职风采;加强对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题等重要会议,以及政协提案、委员视察、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经常性工作的报道等。
此外,依托“浙江政协”门户网站,先后在全国政协系统开展了一系列探索创新。2006年起,每年选取一个民生相关重点提案开展提案办理全程网络直播(文字、视频),并与网民开展在线交流;2007年,率先推出了“政协委员网”,成为展示委员履职成果的新平台、征集社情民意的新渠道;2009年,打造“港澳华侨委员之家”,拓展了港澳华侨委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渠道;2010年,率先推出“政协委员微博社区”,邀请委员围绕“共话大学生创业”主题展开讨论;2012年,推出与政协门户网站同步更新的“WAP手机政协网”……
服务政协机关工作,打造机关信息化办公管理平台
一流的信息化平台是一流机关的重要支撑。2008年起,经过连续四期的开发建设,建成了集信息展示、检索、分析,以及流程优化、决策支持等功能于一体的省政协机关综合办公管理平台。采用“平台+构建”的模式,在承担机关办公自动化职能的同时,突出了各类政协业务应用的整合,重点构建了公文管理系统、电子公告管理系统、信息资源库、行政事务管理系统、提案管理系统、委员履职管理系统、文史资料管理系统等“十大应用系统”,在规范机关管理、优化履职环境、促进政协工作“三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互联网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模式创新
理念创新是先导,主要解决“要不要”创新,为什么创新等问题
政协组织要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高度,认识到互联网服务政协履职不仅是技术层面的变革,更是理念、管理、机制层面的深刻变革,是一项开创性、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分步推进。认识到“互联网+政协履职”,虽然形式变了,但实质没有变,都是履行职责。培养运用互联网思维谋划问题、推进工作的习惯,从“政协履职需要什么”的高度与“互联网能做什么”的契合度出发,主动思考在政协各项履职活动及履职全过程中,哪些可以运用互联网做得更好。
技术创新是关键,主要解决“会不会”创新、怎么样创新等问题
在政协履职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及相应业务系统建设基础上,适应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大趋势,加速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运用大数据技术,挖掘、分析、共享政协履职资源,用好政协海量履职成果,为政协履职培植丰厚的土壤;创新运用移动互联网,用好“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随时随地为委员履职提供移动化服务;搭建政协履职服务云计算平台,为政协履职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定制化服务。
管理创新是核心,主要解决创新“实不实”,如何做到务实管用等问题
学习借鉴现代政治理念与先进管理经验,探索务实管用的“互联网+政协履职”的方式方法。制定平台信息管理规定,实现信息化服务内容、形式、流程、保障等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提升履职创新成效。通过平台情况综合分析评估系统,对信息化服务政协履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让管理更加有的放矢。
一是调查研究工作量化模式。政协是协商机构、议政机构、监督机构,调查研究为协商、议政、监督提供依据。因此,政协的调查研究在课题的内容选择,调研的广泛与深入,材料的分析与提炼等方面应有一定的规范。调研前,要与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了解该课题的现状进而确定方案;调研中,要采取听汇报看材料、深入现场察看、抽样调查个别走访等方式。将各方面的情况汇集加以论证分析,得出的结论则更为准确。从改进调研工作及调研工作量、时间经费和组成人员结构因素考虑,专委会的调研课题一年完成2至5个较为适度。多了难以保证质量和水平,少则没有充分发挥优势和尽到应有的责任。
二是视察工作量化模式。专委会的视察工作,一是为委员提供参观学习考察的机会,了解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等多领域的改革发展情况,实现政协委员的知情权;二是在视察之中,收集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提案和社情民意,向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提出建议,促进问题及时解决。委员为非专职性,如果一年只安排一次视察活动,一些委员由于单位本职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就意味着委员履职的缺损。因此,安排3次视察活动,就可基本保证每个委员都能参加1次政协视察。
三是反映社情民意工作量化模式。专委会在组织调研和视察工作中,通过有计划、有组织的收集、整理滞留于基层、散失于民间的重要意见,通过政协信息这个渠道报送分管机关、进入决策过程。然而,专委会在调研和视察中往往只注意调研报告和视察报告的素材,而忽略了社情民意素材,有些问题不宜写入调研报告和视察报告,但可以以社情民意的形式反映。同时,侧重于收集各自所联系界别、行业的信息,反映社会真实情况和民情民意,亦是专委会工作的特色和优势,是丰富和拓展专委会工作的重要途径。因此,专委会每年应提交社情民意3条以上。
四是提案工作量化模式。长期以来,专委会提案比例较少,以专委会的名义提交提案,在专委会工作中常常被忽略。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提案的答复已形成规范的工作规程。专委会在开展调研和视察中,有许多问题可以用提案的方式反映。有些问题,如果以委员个人的名义提出,或因了解的情况不全,或因书面材料表达有限,影响提案办理。如果以专委会的名义提出,则可以克服这方面的不足,以较高质量的提案,引起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对存在问题的解决也更有力度。因此,专委会应当充分利用自身的组织资源提出3至5个提案,使专委会的工作更加充实和有力。
五是对口专题协商工作量化模式。协商民主是我国民主政治的重要方式,协商是政协工作的主要职能。专委会对口专题协商工作,是政协履行政治协商的重要工作内容和方式。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总结专题协商的经验时指出,必须以专委会为依托,从协商方案的制订、专题调研的开展、协商活动的组织、协商成果的报送,一定要依托各专委会进行,必要时动员和组织多个专委会共同参与。专委会通过政协的渠道与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就某一问题进行专题协商,以平等、直接、面对面的方式提出咨询和意见、建议,使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更趋于完善。因此,专委会对口协商工作要按规范和程序进行,一年应进行1至2次。协商以后,还应跟踪调研,促使协商取得实效。
国发[2014]48号文件正式提出了我国审计机关在执行政府审计工作时可以根据审计项目实施需要,探索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
2015年3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网站[1]的《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2015年度集中重点检查项目和境外国有资产检查项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表明国务院国资委将通过采购社会审计服务的方式检查央企、国企的境外“家底”。
以上政策的出台都表明在审计监督全覆盖新视野下我国政府审计机关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审计方式和审计职能的转变。因此,整合社会审计资源,弥补政府审计资源的不足,拓展政府审计监督范围,对于促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极具探究意义。注册会计师行业及其从业人员作为市场经济监督的有力工具和有效手段此时应该发挥出行业先进的专业胜任能力,积极应对政府审计服务的公开采购。
二、透析我国政府购买审计服务发展现状
(一)政府部门采购审计服务的需求分析
以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等各地方政府采购目录及指南中对于购买外部审计服务的规模和范围进行分析(见表1[2])。由表1中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政府审计服务的购买在实务中的发展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各地政府都一定程度开展了审计服务购买
从表1中对我国各地方政府开展的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情况的不完全统计发现绝大部分省市都在2013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后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了实施意见。各地方政府已经按照国务院要求建立了基本的公共服务采购制度,并根据服务性质的不同进行了系统性的分类。我们在这里主要关注审计服务和会计服务的购买。除青海省外其余省市都已经将审计服务和会计服务的购买列入了指导目录,这表明政府部门和审计机关已经可以根据正式的文件对社会审计服务进行公开购买。
2.各地政府购买审计服务分类存在差异
从表1第二列可以看出,不同省市各地方政府对于审计服务和会计服务的采购的分类方式并不相同。大部分地方政府将审计服务归类为“政府辅助类”、“政府履职所需辅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和技术性事项”,如北京、湖北、安徽、吉林。有的政府将审计服务归类为“经济服务”,如黑龙江。陕西省则将审计服务归类为“中介技术服务事项”。表1的第三列列出的不同省市各地方政府采购审计服务和会计服务的详细分类,也存在“审计检查”、“社会审计”、“审计服务”等多种类目。
将审计服务的购买列入不同的采购目录类目下势必会造成各地区采购行为的差异和采购服务质量评价、监督和控制的不一致,甚至会引起注册会计师行业供给审计服务的混乱情况。因此,政府部门和审计机关应该尽快完善审计服务购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等。
(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服务供给情况
1.《2014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的指导作用未充分发挥
首先,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4年)》(下文简称《业务指导目录》)已经详细的列出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及其从业人员可以承接的具体业务范围,明确了所能承接的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审计服务的具体内容,主要有:(1)《业务指导目录》中第二大类金融、保险相关业务中的由保监会、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委托的部分业务;(2)第三大类国有企业相关业务中由国资委、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国资管理部门委托的部分业务;(3)第四大类外商投资企业相关业务中由外汇管理部门委托的部分业务;(4)第五大类财政预算资金相关业务和部分非营利机构及其他组织相关业务。但是,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如今从事的各项业务中仍是传统的财务报表审计占据每年收入的绝大部分比例,即使是中注协公开披露的“百强所”也没有什么显著性的突破,中注协《业务指导目录》上的业务拓展仅仅是纸上谈兵。
2.注册会计师提供政府审计服务的争议
针对政府部门和审计机关公开采购审计服务,并由注册会计师提供的这种审计方式的提出引起了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极大关注。具体表现如,审计署网站[4]首页《专家视点》栏目内的部分专家对于近日国务院国资委的《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2015年度集中重点检查项目和境外国有资产检查项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持有不同意见。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用外部的力量来审计,用市场化、法制化来要求,可以使我们对国企的管理站在制度建设的基础上。不光对改革来说,对于反腐败、制度建设来说都有相当的意义。”相反,全国政协委员、审计署原副审计长董大胜认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往往是针对财务数据报表的真实性。对于反腐,恐怕力度还不够,会计师的审计手段和目标、审计的经验和职业精神与国家审计干部队伍有区别,不能代替国家审计。
三、推动政府购买审计服务发展的建议
无论是我国政府部门的积极实践,还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积极响应都表明政府购买审计服务这种新型审计方式对于推动和促进政府审计监督全覆盖具有积极意义,政府向注册会计师行业购买审计服务的需求也日益迫切。目前我国学者对于政府审计机构视角下优化审计服务购买的建议和策略已经很多了,但在审计监督全覆盖新形势下,注册会计师行业及其从业人员作为审计服务的供给方也应该予以充分的关注。因此,笔者基于注册会计师视角对推动政府购买审计服务发展提出几点建议。
(一)明确政府审计业务供给范围及标准
注册会计师行业要想有效的提供政府需求的审计服务首先应该明确所要求提供的审计业务的范围,才能针对不同的政府审计业务和审计内容开展工作。由于我国的政府审计存在多种审计内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提供政府审计服务时应该综合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胜任能力,以期能够有效地弥补政府审计资源的不足,依赖规模化和专业化的审计服务供给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
针对政府审计的不同内容,注册会计师应该采取不同的供给决策:一是,是否能够提供;二是,如何提供。
(1)财务信息审计是指传统的财务报表审计,这类审计业务是注册会计师所最为擅长的,因此也理所应当作为未来注册会计师行业可以广泛地面向政府提供的审计业务。因此,可以采用独立审计的形式来提供这类审计服务。
(2)对于财政资金绩效审计这种非财务信息审计,主要是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决算审计,其往往涉及政府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理处罚等问题,如果采用政府购买社会审计的形式并不能有效实现。此类审计工作应作为我国政府审计机关的未来工作重心和首要任务。
(3)制度审计也是我国政府审计的主要内容,绝大多数政府机构都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来进行内部控制的审计,其作用是为了保证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有效运行。会计师事务所最主要的非审计服务就是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建立、完善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因此,注册会计师具备制度审计的胜任能力,可以进行此类审计服务的供给。
(4)对于经济责任审计这种综合性审计项目,注册会计师行业可以通过与政府审计人员进行适当的合作和分工的方式加以参与。
执行审计工作首先要面临的就是审计依据问题,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往往依据的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这与我国的《政府审计准则》虽然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总领,但究其细节还是有诸多不同之处,因此,在注册会计师提供政府审计业务时就要谨慎地考虑应该遵循的准则问题。
2014年12月9日,中注协印发《高等学校财务报表审计指引》,对注册会计师执行高校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进行规范。该指引将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高等学校财务报表审计指引》的法律力度虽然有限,但是足可以看出注册会计师行业正发挥自己的力量,积极参与我国审计监督全覆盖下的政府审计购买。注册会计师行业及其从业人员在未来应该制定更多的有关于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政府审计服务的行业准则和指引,与政府审计机关合作完善我国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律和法规。
(二)保证审计独立性
独立性一直以来被认为是审计的灵魂,对于注册会计师审计尤为重要。虽然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要强于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但是如果由注册会计师来提供政府审计服务的话就会不可避免地引起独立性风险。
保证注册会计师在执行政府审计时的独立性就要从组织上和经济上两方面入手,即地位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和审计收费独立于被审计单位。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独立的社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政府审计服务时一定要明确自己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要求,不能受被审计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压力所影响,在执行审计业务面临“外部压力”时应与委托单位进行沟通,及时消除独立性风险。对于审计收费方面的独立性要求的主动权在于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应该严格按照2014年新《预算法》的要求明确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资金来源。而注册会计师要严格遵守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确定的审计合同的委托与被委托关系,执行业务时保持经济上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