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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林政执法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在现代化社会的发展中,人们的生活质量与经济水平不断提升,使人们对生态环境与资源的保护提高重视度,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加大对生态资源的保护,确保生态环境的稳定发展。对此,还需要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结合我林木资源发展情况,采用法律法规对其的保护。但是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还是会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而引发一些问题,不利于对林业资源的保护,还需各部门积极参与,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的规范性实施,从而发挥出林业行政执法的重要作用。
1林业行政执法问题
1.1不合理的机构设置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与实施,需要得到各领域的支持,能够在实施过程中积极配合,确保整体的工作质量与效率。结合目前我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情况分析,还存在着机构设置不合理问题,相关部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各项工作内容与工作职责划分的不明确,不仅会出现重复管理的情况,而且还影响整体的工作效率,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与交流,无法及时发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使问题越来越大,加大林木资源的损失程度,无法发挥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价值。
1.2不完善的法律制度
在现代化社会的发展中,生态环境的保护引起各领域的高度重视,而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可有效确保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而目前我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所具有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那么在各项工作开展于实施的过程中,就无法确保工作质量与效率[1]。虽然我国林业部门加大了对法制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但是没有形成统一化的宣传体制,无法提高群众的积极性,无法利用公众力量加大对林业的保护,对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威胁。
1.3执法队伍综合能力待提升
为促进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与发展,最主要的基础条件就是具备专业化的执法人员与队伍,在各工作环节中都对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与综合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2]。而目前我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还不具备专业化的执法队伍,对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没有过高的要求,有的人员甚至是从基层中提拨上来的,对各项工作内容与相关制度掌握的都不全面,在执法过程中无法对相关制度的合理应用,严重影响到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效果。
2林业行政执法综合执法模式应用策略
2.1重视基层建设,确保执法工作的开展
林业行政执法综合执法模式的应用,还需要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发展情况分析,要确保森林资源分布均衡,组建专业实施小组,针对各地区的森林资源实地勘察,把勘察工作中相关信息数据的详细记录,由各部门相互讨论与探究,注重基层建设力度,对林业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能够引起各领域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视度,并积极参与其中,发挥自身的作用,可不断提升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效率与质量,利用法律法规加大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从而确保现代化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与实施提供有利条件。
2.2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范围
为使各部门与人员意识到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还需要加大对其的宣传力度,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创新多样化的宣传渠道,扩大其影响范围,使大众都积极参与到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为我国森林资源的保护提供安全保障。而宣传渠道的多样化,可以利用媒体传播,也可以通过教育部门的积极配合,积极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公开课,从小就加强对学生环境保护意识的培养,可全面提升学生的环保素质[3]。同时,对激励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可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与自主性,增强生态环保工作力量,从而为林业保护增加一份可靠保障。
2.3完善监督机制,提升执法工作质量
一、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情况
行政执法是一项非常严肃、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这项工作搞好搞不好,将直接影响到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因此,我处将林政执法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林政执法人员严格要求,定期组织林政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林政执法的知识、规定和条例;吃透上级精神,学习和交流在林政执法工作的经验和体会,相互学习、互相借鉴、相互促进。我单位名执法人员,在全年执法过程中,没有一人被投诉或被举报、满意率达。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要求每个执法人员都要做到知法、懂法、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
⒈林政执法人员执法中发现的违法案件及处理情况
截止到今年9月,我处处理违法案件计件,其中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件。为了及时发现违法案件,我单位公布了群众举报电话,到今年9月份共接到群众举报电话件,以上大多是折树枝、向树坑倒污水、在树上乱挂物品等轻微的损坏行为,我们对这些人进行说服教育,今后要爱护树木,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目前较严重的事件还未发现。由于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能够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以事实为依据,并做到罚教相结合,不以罚代教,收到了较好效果,达到了执法目的,并树立了良好林政执法人员的形象,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
⒉砍伐、移植树木报批情况。
我处严格按照市**局的规定执行树木砍伐移植报批制度,认真做好申报砍伐、移植树木的勘察审核工作。我单位严格履行树木砍伐、移植的报批手续,认真做好申报做砍伐、移植的调查工作,派专人进行现场勘察,确定确需砍伐树木的树种、数量及规格。做好树木移植及补植的管理工作。对移植、补植树木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建立树木移植、补植档案,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落实树木移植、补植的树种、数量、时间、地点,确保移植、补植树木的成活率。到9月为止,建城区内砍伐树木株,分别是**马道建设株、**厂修复株、**厂株、**厂倒伏杨树株、**小学株。
二、存在问题
⒈执法力度薄弱,机构不健全,造成有些违法案件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处罚力度较小,难度大对一些破坏园林绿化植物和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不能起到震慑作用。
⒉林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在这方面,应该着重加强林政执法人员的学习,使之不断提高林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
⒊林政执法宣传力度不够。在这方面,我们要加强宣传力度,利用一切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
三、9月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及主要问题。
⒈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今年9月份,行政审批事项共有项分别是**院迁建项目、**塑料厂新建项目、**小学重建、**复建项目、**绿化竣工验收。
本文作者:黄振奋工作单位: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林业局
人类是大自然创造的高等生物,其通过劳动发展了自身的体力与智力,使其在与大自然的抗争中逐渐取得主动。当人类在逐渐摆脱了对自然环境的严重依赖,当人类从原始社会的群居迁徙式的生活方式发展到群落定居的时候,社会就产生了。社会的产生并不意味着脱离了自然的影响,相反,人类社会的发展对自然资源、对森林资源的消耗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更加惊人。人类社会的发展始终是面对着“人与自然”互动关系的问题。社会是一个包罗人类日常生活方方面面,具有无限包容量的总体。人类的历史表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时,那么人类所面临的自然灾害会明显减少。当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紧张时,人类则会受到各种自然灾害,比如泥石流、洪涝灾害等灾害的侵袭。森林资源是一个统称,其不仅包含着森林的林木资源,还包含着森林中的其它各种自然资源,比如土地、植被以及动物资源。对森林的保护,对违反林业保护行为进行行政执法,本质上是保护人类自己,为人类的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美好的条件。
林业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由于森林的保护涉及到森林的林木资源,森林的动植物资源保护等问题。因此林业行政执法的问题较之普通行政执法问题更加的复杂。其中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较为常用的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种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此外还有《行政处罚法》等等。林业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不仅是林业执法部门行使执法权的法律依据,也是执法部门在行使执法权的行为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的现状与不足我国地域广袤,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丰富,这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但是森林资源的丰富总量背景下的是我国人均自然资源极少的尴尬现状,这对我国森林资源的保护以及林业管理执法部门的工作带来了挑战。林业管理较之其他的行政部门,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挑战。这表现在执法地域范围的巨大以及行政职权的交叉。过去,林业行政执法的部门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下的林政部门,还有森林公安机关、森林植物检疫站、野保站、林业工作站在执行林政处罚时都需要林业行政机关的委托。由于职权的交叉以及重合,林业管理反而出现了一种“管理真空”和“争先管理”的情况。这使得林业行政执法资源有浪费之嫌。此后,为了进一步集中林业管理职权,我国各地林业管理部门普遍设立了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支(大)队。通过设立综合性的执法大队,从源头上改革和创新了林业行政执法体制,结束了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多头执法、多层执法、职能交叉、重权轻责的历史,这对于促进我国林业行政执法制度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此外,由于对林业行政执法的多是基层林业行政部门和工作人员,基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以及守法意识对于林业行政执法的有效进行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在某些地区的基层林业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意识还不是太强。通过林业行政执法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甚至于违法行政的事件也多有发生。这就要求对林业行政执法者的执法意识、执法手段以及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举例来讲,有的部门、单位领导法律意识淡薄。在林地征占用审批过程中,不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批意见,随意审批林地占用批复文件等,甚至有乱表态行为,阻碍、干与依法查处工作等。由于受部门或个人利益的驱使,有的无视法律、积极插手,直接扰乱林业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正常秩序。
林业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必须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加强和改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执法队伍和法制人员队伍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使林业行政机关更好地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行使管理职权,推进依法行政。林业行政执法注意将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衔接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履行的是行政权,对轻微的违法行为可以依照《行政处罚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科以一定的行政处罚。但是由于有时候违法与犯罪行为的判断是模式的,要从社会危害性角度出发。有一些林业违法案件已经达到了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程度,因此科以行政责任已经不足以惩罚其违法性。此时就应该及时将案件移交到公安部门进行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举例来讲,各种乱砍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方面的林业违法犯罪行为,这些行为已经触及了刑法。为了更好地实现林业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与刑事追责的衔接,林业执法部门应该就行政执法机构需移送的案件范围、移送审批程序、移送要求和材料范围、移送责任主体、违规(不)移送的处理、移送案件审查程序、复议程序、立案监督程序、备案要求、组织机构等10个方面对林业行政执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进行了细化,以规范行政违法案件与刑事案件的衔接。此外,在日常林业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中,林业执法部门应该重点加强林区的巡山护林,清理整顿木材经营加工市场,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批管理,并将日常林业行政管理与专项执法有机结合,做到深入宣传、严格执法、震慑犯罪。提高林业行政执法者的执法水平林业行政执法者只有牢牢掌握业务知识,正确规范公正执法,才能更好保护管理好森林资源,树立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新的形势给林政执法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林业行政执法依靠的是基层工作人员进行执法。执法者的法律意识、执法水平都影响着林业行政执法的效果。因此,对林业行政执法者的执法水平进行提高和专项培训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林业执法水平,必须坚持不懈地学习法制理论,学习法律知识,熟悉掌握法律,准确适用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林业执法人员的素质,在实践中坚持依法行政,准确执法。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对林业行政执法者进行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提高其行政执法能力,这是林业行政执法者自我提高的“内功”。单单提高自身的能力是远远不够的,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有句名言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对权力运行可能造成的问题分析的最为精辟。古代的王权和近代的人民,始终处于核心地位的就是权力。无论是王权社会还是现代民主社会,客观的来讲,权力的运行最重要的实然价值就是促进了社会的发展。权力运行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管理的手段,以及社会秩序的追求。社会的发展是为王权本身服务,还是为了促进社会一般大众的福祉?这成为不同社会经济条件下,各种政治体制中权力运行的最大区别。对林业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就是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的“外功”。切实建立、健全执法违法的责任追究制度和赔偿制度,要发挥人大、政党、检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大对林业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清理整顿和反腐败力度,对于那些执法不严、徇私枉法和执法违法者,要给予严肃查处,以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通过内外功并举的方式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这对于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实现行政执法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林业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只有科学合理地开发林业资源,才能确保人民的生存发展利益,才能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在当前全球对环境日益关注的情况下,更需要做好林业建设工作。由于长期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的影响,我国林业生态环境已经遭到严重破坏,威胁着气候生存状况,这就需要大力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运用科学的执法措施,确保林业健康发展。
1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随着我国对生态环境建设的关注不断加大,当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执法手段日趋完善,深入践行了依法治林的工作方针。我国林业行政执法主要以森林资源的法律体系为根据,如《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主要以森林公安、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站等做为执行部门,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总体上看执法效果较为显著。但还应看到的是,依然存在着执法体制复杂、工作效率低、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下面进行具体的说明:1.1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一方面,林业立法在适用性和实用性存在矛盾。在当前我国森林法律体系下,上级相关政策比较宏观,但各地自身情况存在着较大差异,致使法律难以进行有效统筹,各地在执法实践工作中存在着各种问题,比如一些跨区域执法工作就难以开展,易引发各种纠纷;另一方面,各部门执法范围不合理。现实情况的不断变化使得执法工作存在着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问题,比如申请手续繁琐等,另外再就是行政管理方式落后,对行政主体的授权范围不合理,例如森林公安在抓捕犯罪分子时还需要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报批,这就很可能失去最佳执法时机。1.2林业行政执法体系不健全。首先,相关管理体制不健全。上级主管部门对地方政府没有直接的控制权,即使地方政府不执行相关政策,也无法去强制纠正;其次,执法部门缺乏强制执行权,即使发现了各种形式的违法行为,很多时候也是束手无策,难以进行强有力的约束和惩罚;最后,执法部分过于庞杂,职权责任范围界定不清,只注重各部门自己的利益,或蜂拥而上,或互相推诿,导致工作效率极低,甚至出现执法空白地带,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1]。
2解决当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问题的对策
2.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可操作性。林业立法对实际执法工作有着很强的导向性作用,是执法工作实施的基础。在林业立法过程中,要总结经验教训,填补法律空白,细化规定内容,特别要注重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应该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同时还要关注立法工作的专业性和系统性,这样才能科学高效地解决执法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另外,还要提升相关法律法规的实用性,在立法中要以基本法律理念和立法精神为指导,以实际情况的变化为依据,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权责范围,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是防止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的根本措施[2]。2.2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体系。要对执法权进行宏观上的规范,结合各部门具体情况,整合执法权,逐渐形成新的执法主体,建立相对集中的执法机构,从而构建更加具有权威性的执法规范模式,提升执法效率。另外,还要从细节入手,在实践中找到易发生管理职权混乱的情况,针对职权重叠的问题可以加强审查和监督,促使各部门协调有序的行使执法权,真正让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依法有序、规范文明。2.3健全执法监督与制约机制。行政执法权具有很强的内在腐败可能性,因而相应的监督与制约机制不可或缺,只有合理地运用执法权,才能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健全执法监督与制约机制,在监督对象、内容、手段、程序等方面进行细化规定,明确权责义务,并且要加强各部门协调合作,充分发挥共同监督的作用。另外,还要注重内部监督、专项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既要建立专业的监督机构,同时还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媒体等的的监督,对执法权限、依据和内容等进行公开,开展阳光执法,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透明性[3]。2.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努力提升林业执法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可以采用集体学习、分析阅读等方式,通过持续的学习来增强他们的执法能力;还要加强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方面的学习,尽量招聘录用德才兼备的综合型人员,同时做好入职前实训,确保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还应该把执法成绩列入工作考核系统中,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4]。
3结语
总之,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是保障林业产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需要在立法、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好全面完善,从而切实增强行政执法效力,保护好林业资源,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作者:张瑞霞 何丽 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林业局陶乐林业工作站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1]姚贝.浅析我国《森林法》的修改与林业执法改革[J].法学杂志,2014(03):121-123.
二、加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管理
(一)加大宣传力度,明确执法内容。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为重点,切实解决种苗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和一签两证制度(产地标签,质量检验证与检疫证),整顿和规范林木种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经营制售假劣种苗行为,加强林木种苗队伍建设和技术培训,切实加强管理,依法做好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
(二)整顿市场,规范经营管理。随着种苗市场的活跃,规范林木种苗市场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强对林木种苗生产和经营管理,使之走上规范化道路。我县把“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作为贯彻《种子法》和《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的重要内容来抓。我县“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由我县林业局审核,报市林业局审批发放,档案材料均由市林业局统一管理。对全县从事种苗市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逐个登记,清理,明确发放对象。对其生产、经营的苗木种类、地点、存放时间及生产面积和经营方式调查登记、核实、确保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我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市场管理都较为规范,种苗质量,特别是主要造林树种在良种生产和推广工作动员严格把关,加强种苗质量监督管理,严格种苗质量抽查制度,2013年全县共抽检苗木30批次,共计45万株,对不合格苗木坚决禁止出圃上山造林,对重点工程造林所用苗木,必须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附具标签和质量检验证和检疫证。
(三)依法治种。通过《种子法》和《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宣传,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加强种苗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对林木种子广告,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和年检规定,为开展林木种苗执法提供有力保障。建立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标签、检验制度,使林木种子合格率达95%以上,为规范林木良种推广保证造林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2013年,我县从筠连种子园购入杉木良种100公斤,用于育苗推广。
(四)狠抓种苗行业管理,夯实林业建设基础,加强对林木种苗执法和种质资源的保护工作,努力提高种苗工程建设质量。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县林木种苗执法取得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
我县林业系统共有行政执法主体2个:分别是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其中法定执法主体1个:县林业局。法律法规授权执法主体2个:县森林公安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40名,负责县境内的林业行政审批、行政案件查处、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目前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健全,执法队伍稳定,执法人员及经费配备到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正健康有序的开展。
二、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一)执法意识情况
1.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为促进林业生产建设,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大局,我局一直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成立了林业行政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统一思想。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意识
一是加强了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培训的重点,采取组织集中统一学和自学的方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决策,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定期组织开展案例评析会,采取自评、互评和领导点评形式,分析每位执法人员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和全局案件办理存在的共同问题。三是逗硬岗位培训,我局采取“传帮带”方式,在实战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锻炼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技能。
(二)执法充分情况
去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了省、市组织的“亮剑行动”、“利剑行动”和自发组织开展的林业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增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执法力度情况
1.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取得实效
2012年至今,我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执法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加强昼夜巡查,闻警必动,勇于吃苦、逗硬执法。对典型案件、重点从业人员,采取以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县委、县府督查室名义发通报、与乡镇联合召开整治会,并与乡镇一道召开当地木材从业人员告诫会,要求违法人员电视台公开作检讨等方式,狠抓执法办案。2012年至今,我局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111件,其中刑事案件9件,刑事拘留4人,取保候审9人,移送2人。林业行政案件102件,处罚102人,收缴木材207立方米,作案工具36件,捣毁非法加工场地9处。在办理重大案件的同时,市森林公安局多次派出法制专家对我局进行指导,我局也主动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对加强基层森林公安执法监督、规避执法风险,提高案件质量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办结的所有案件中,无复议、撤、败、赔案件,社会反响良好。
2.多警种协同作战,齐抓共管
我县有30个乡镇,100.04万亩林地,我局与交警及各乡镇派出所联合执法,借助地方公安力量打击乱砍滥伐,非法运输木材现象,促进由单一警种独立作战向多警种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转变。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整体联动,互为一体的高效工作网络。
(四)执法规范情况
1.建章立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结合自身执法特点,建立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制度,制定了《县林业局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有关规定》,案件办理实行主办人员负责制,增强了执法人员责任心、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2.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局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礼貌待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执法基础台帐都能及时按要求填写,各种表格内容填写齐全。在执法办案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案件统一装订归档原则。执法案卷档案统一格式规范制作一案一卷,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五是注重规范行为原则,杜绝越权行政,吃、拿、卡、要和收取罚没款不开票的不良执法行为。同时,注意仪容风纪,执法办案时,坚决做到按规定着装,自觉维护和塑造良好的工作形象。
3.集中到位,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按县政府要求,我局成立了专门的行政许可股,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移交县政务服务中心,授权首席代表审批办理。印制了行政许可股《办事指南》,将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联系电话等“七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广泛监督。自2012年以来,共办理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种子生产、经营等林业行政许可事项达1600余件,做到了公开、公正、高效、廉洁,服务态度好,办件质量高,深受办事群众和林农、企业的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
1.执法阻力较大。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有许多案件的事实已经查清,证据也确实充分,但最后却未能进行到位的处罚,有的甚至完全不能给予任何处罚。一是热点领域执法难。近年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开发、城市绿化、工业项目和房地产建设等都是林业行政执法的热点领域。这些领域普遍存在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非法移植活立木等行为,但因涉及面广,牵扯利益大,导致执法难以进行。二是群众法制意识淡薄。执法涉及的行政相对人主要在农村,大部分对林业法律法规缺乏认知,极易造成阻碍执法事件。
2.执法质量有欠缺。一是证据收集过于简单,只有违法行为人笔录作为处罚证据,未收集其它相关人员的书面旁证等证据印证,形成证据链;二是相关案件案卷材料中反映林木数量所用的单位不一致,书面用语不规范。
3.案卷整理不够规范。一是归类不够规范,同卷中可能归类了不同性质、内容的案卷,不符合案卷归档要求;二是装订不够规范,案卷名称的编写、卷目的填记、纸张的整齐度等都不够美观,与标准档案还存在很大差距。
四、下步整改措施
1.加强法律宣传,营造良好环境
进一步加强林业法制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如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等)对林业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使全社会都能充分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重大意义和违法后果,使干部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牢固树立保林护林的意识。同时,还应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他兄弟单位等汇报工作,多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协调关系,争取支持,全力合作探索资源保护与林区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方法、新思路。
2.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项目教学是师生通过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工作而进行的教学活动,它是以工作任务为中心选择,组织教学内容,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主要学习方式和最终目标。工作任务教学设计就成为项目教学首要任务。本文以林业行政执法课程中捕杀野生动物的行政执法为例,从以下5个方面谈谈课程改革中任务设计思路。
1 任务定位
林业行政执法是林业技术专业和森林资源保护专业的主干核心课程,开设的目的主要是为林业基层单位输送高素质高技能的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针对本课程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在钻研教材的基础上,紧密联系林业生产实践,对教学项目任务进行设计,其中,捕杀野生动物的行政执法是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执法项目中的一个重要任务,是野生动物保护措施之一,主要内容包括特许猎捕证制度、狩猎证制度、猎捕工具及猎捕方法管理制度、违反捕杀野生动物法规的法律责任等。在学习本任务之前,学生已经掌握了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保护制度、野生动物受到自然灾害威胁时保护制度2项法律规定,为全面、系统地学习捕杀野生动物的行政执法打下了基础。同时,为学习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行政执法后续任务作好准备。本任务的主要特点是引用典型案例,理论以必须、够用为宗旨,从法律角度思考问题和分析问题。
2 学情分析
本任务一般针对的是高职二年级学生,除普高生和三校生的差别、班级间差别外,学生的基本情况是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掌握了与任务相关的专业基础课程知识,需要进一步提高理解能力和分析问题能力,继续培养自主学习能力。
3 教学目标制定
在充分分析本任务内容,全面把握学生现状的基础上,为本任务设定了能力目标、知识目标、方法目标和社会目标。本任务的能力目标是培养学生会从林业法律角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合理应用捕杀野生动物行政执法法规;知识目标是了解捕杀野生动物行政执法的基本知识,掌握特许猎捕证制度、狩猎证制度、猎捕工具及猎捕方法管理制度,熟悉违反捕杀野生动物法规的法律责任;方法目标是具有较好的理解能力,具有查阅资料和自主学习能力;社会目标是培养学生具有依法治林观念。
4 重点难点确定
为了达到教学目标,分析设计任务的重点和难点,重点是关于特许猎捕证制度、狩猎证制度、猎捕工具及猎捕方法管理制度、违反捕杀野生动物法规的法律责任的规定;难点是捕杀野生动物行政执法法规的合理应用。
5 教学过程设计
为了实现教学目标,体现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采用多种多样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对捕杀野生动物的行政执法能力。以捕杀野生动物的行政执法任务完成的过程为主线,将教学过程设计为5个步骤。
5.1 导入任务
教师引导学生复习与本任务相关的旧课,如:确定法律责任的逻辑方法,林业犯罪的四大构成要素,创设学习情景,充分利用多媒体,展示给学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猎捕野生动物、猎捕野生动物使用的工具等相关图片,引导学生回顾学过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技术》课程中野生动物知识点,学生自主思考问题,违反猎捕野生动物法规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处罚种类等。教师将任务呈现给学生,分析猎捕野生动物种类不同、数量不同的典型案例,并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个过程需要3分钟,通过情景嵌入法、任务驱动法,使学生在学习本任务时达到自愿学习、乐于学习、独立学习3个层次。
5.2 基本能力训练
教师选取当地影响力较大,猎捕1只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典型案例,以多媒体课件、视频资料方式展示给学生,学生会根据案例从思想道德方面发现案件中不道德行为,提出自己的观点:如野生动物都可否猎捕?猎捕工具哪种最好?动物也是生命,杀害它们是不是太残忍了等。教师引导学生从法律角度发现案件中规范行为和违法行为,某种动物是否属于野生动物保护对象?猎捕这种动物是否违法?如果违法,违反哪些法律规定?猎捕工具及猎捕方法有何规定?本案应如何处理?导出任务所涉及到的知识点,也就是任务的重点。根据课前回顾的确定法律责任的逻辑方法,教师引导讲授,学生思考参与,共同分析解决选取的猎捕野生动物行政案件。若典型案例中猎捕的1只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另一只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本案将如何处罚?循环训练,教师指导,学生2人或3人一组,先独立思考,后集中讨论,小组选出代表发言,分析解决猎捕野生动物行政案件。时间需要20分钟,采取案例教学法、课前学生自学与课上教师引导相结合、学生独立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方法,引起学生集中注意捕杀同一种类同一数量野生动物行政案件的分析方法,掌握任务重点知识。
5.3 能力引伸训练
教师引深案例,若典型案例中猎捕的1只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另1只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本案将如何处罚?若猎捕的1只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1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本案将如何处罚?若猎捕的1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3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本案将如何处罚?若猎捕的3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5只某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5只另一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本案将如何处罚?若猎捕的5只某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5只另一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12只某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18只另一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本案将如何处罚?这个过程需要30分钟,教师充分利用多媒体课件,转换案件,循环指导,学生独立或分组讨论,采用案例教学法、训练探究法、分组学习法、自学引导法完成任务,学生能够较好地掌握捕杀不同种类同一数量、同一种类不同数量、不同种类不同数量野生动物行政案件的分析方法,能够从法律角度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依法解决问题,突破任务难点。
5.4 能力强化训练
教师以选取的典型行政案例示范讲授《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规范填写规定,学生以小组为单位任选能力引深训练中案例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填写规范》,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先独立制作,后小组集中讨论,独立与集中相结合,小组个别代表发言,教师引导,学生之间、小组之间交流,完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最后以小组为单位上交任务。这个过程需要20分钟,教师充分利用多媒体课件,学生转换角色,采用案例教学法、训练探究法、分组学习法、自学引导法,学生能够规范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为顶岗实习和将来作为一名林业工作人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5 能力拓展训练
为使学生知识面得到拓展,教师设计非法捕杀野生动物行为的典型刑事案件,学生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六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等法律法规,认定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罪与非罪。学生会应用林业犯罪四大构成要素分析案件,这个过程需要10分钟,教师充分利用多媒体课件,学生转换角色,采用案例教学法、自学引导法,对案件是否情节严重能作出准确判定。
5.6 综合评价及小结
为检查学生任务完成情况如何,从5个方面设计评价内容,分别是学习态度,占10%;学生发言的主动性、语言表达,占30%;在规定时间内能否正确完成、完成质量,占20%;证书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填写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占30%;课前收集与任务相关新知识新内容能力,占10%。
任务实行综合评价,评价方式包括检查评价、讨论评价和总结评价。检查评价指学生在学习训练中表现,小组内自评,小组间互评,占30%;讨论评价指从法律角度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依法解决问题,占50%;总结评价是指重点掌握情况,难点突破程度,占20%。教师启发、提示学生评价,学生代表评价,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作点评,综合评价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学生评价占50%,教师评价占50%。
教师小结本任务,对任务重点和难点归纳总结,时间是5分钟。
5.7 作业布置
针对上述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林业部门提出了加强执法和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促进严肃执法和文明执法的指导思想,以实现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和依法兴林的目标。这一指导思想的确立,为林业行政执法指明了方向,有利于林业行政执法具体措施的完善。根据林业行政执法的需要,加快林业法律、法规的建设,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认识《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森林病虫害检疫条例》的实施对于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的意义,在原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森林病虫害检疫条例》的基础上,黑龙江省颁布了两个条例的实施细则,这些细则在内容上赋予了林业主管部门行使超常规法律手段的权力。《黑龙江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实施细则》和《黑龙江省森林病虫害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制定的直接目的有三个:一是使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和防治法律制度具体化,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二是在《森林法》已有的原则规定基础上,在法规的权限内增加相应责任条款,增加林业法律法规的约束力;三是进一步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减少执法困难。它的制定体现了国家和省对林业主管部门的高度信任,说明林业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已得到社会各方面的承认。这部条例保持了林业政策和法规的连续性、稳定性,具有配套性好、针对性强、具备可操作性等特点,其颁布对林业行政执法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监督队伍的建设。首先,应严格林业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严把入门关。按照《森林病虫害检疫条例》的规定,执法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排除林业行政管理机关随便进人的制度,同时将法律授权的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全部列入国家公务员系列,对行政主体委托授予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执法人员实行严格的资格认证制度,停止合同工、临时工从事执法工作。通过证件的发放和管理,实行执法资格认定和持证执法制度。其次,应加强执法人员素质培养,提高执法水平。应促进执法人员不断加强学习和自身素质的提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执法人员的培训,增加法律知识和丰富执法技能,采取定期抽查考试、证件每两年审查注册等方式,不断淘汰不合格行政执法人员。
法机构的集中归并,形成立法、执法和执法监督三足鼎立的局面。简化行政执法机构,将木材检查、资源监督、林业工作站、野生动物保护等林业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合并,组建统一的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如组建林业执法局,实现林业任务以及一般林业行政事务与林业行政执法的彻底分离,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集中力量,强化执法,统一执法,避免不同执法机关之间的冲突,克服相互推诿的工作作风,集中力量搞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同时,立法机关还可以考虑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如行政执法法,明确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执法方式和执法责任,进而建立完善的执法监督机制。林业的性质、特点和任务都决定了林业建设离不开林业执法。在"十一五"期间,一定要强化依法治林,彻底改变林业行政执法的形象,积极执法、坚决执法、严格执法,树立执法者权威,开阔执法视野,高度重视林业建设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氛围,促进我市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作者:隋丹张长青王思武工作单位:伊春市营林局
分局法制办组织民警深入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结合自身执法特点,建立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制度,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提高制度建设质量。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和“公安机关基本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提高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督促各所、队切实履行好办案人员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我局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林业行政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为了维护林木权属,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林业罚款不开票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到目前为止,全我局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案卷管理
我局执法主体合法,具备执法资格,并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或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我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执法案卷档案按照《行政处罚示范文本》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
四、存在的问题
从案卷自查情况看,部分案卷证据单一,执法中偏重对被处罚人的调查作为定案的主要依据。执法人员重处罚、轻取证意识严重,调查取证能力有待加强。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新罗区政府对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探索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管理的新模式,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区政府成立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林业副区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区林业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府办、编办、人事局、林业局、财政局等有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及时协调、处理好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同时,区林业局还派人参加国家林业局举办的各类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单位负责人培训班的学习,并借鉴其他单位做法,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有关开展林业综合执法的文件精神为依据,以“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精简、统一、高效,整体运作、协调推进”为原则,制定了《新罗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确保组建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2、合理配置,完善行政执法体系
参照基层森林派出所的构架,新组建的执法大队,按区域和职能组建6个中队、2个职能科室,即:适中中队(管辖适中镇、东肖镇、曹溪镇)、龙门中队(管辖龙门镇、大池镇、小池镇、江山乡、红坊镇)、雁石中队(管辖雁石镇、苏坂乡、岩山乡)、白沙中队(管辖白沙镇、万安镇)、直属中队(管辖铁山镇、城区、西陂镇)和路检中队(原林业检查站,负责区内道路木材运输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法制室(负责法制宣传、培训、案件审核、监督检查),这种基层中队的设置,有利于林业执法部门的相互协调,便于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的相互移送,易形成打击合力。另外林业局还成立了法制科,突出对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工作的监督,确保执法与执法监督、政策制定与执法相对分开。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征占用林地问题突显,为进一步深化林地管理职能,2006年4月,区林业局从难处下手,从重点突破,在执法大队中专门成立林地稽查中队,负责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的查处,推进林地管理健康有序发展,使林地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正规化的轨道。通过健全组织机构,确保整个大队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运作有序。
3、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执法队伍建设是改革成败的关键。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直接影响大队的形象,区林业局严格把好执法人员准入关,按照有关规定,从森林公安、林业检查站、森管大队、林业站等单位抽调具备较高素质的人员组成执法队伍。新组建的执法大队设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主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副大队长2名,协助大队长工作;执法大队下设办公室、法制室和6个中队,并且为了加强对大队领导,执法大队的大队长、教导员、付大队长均由局领导兼任,中队长由股级干部担任,也给各中队都配备相应的稽查车辆。这些举措便于工作的协调,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4、建章立制,严格规范林业执法程序。
大队成立后先后制定了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林业执法大队工作职责、执法人员工作守则、岗位职责制、林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重大处罚备案制度、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制度、执法案件统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公开林业行政执法处罚标准和林业执法办案程序,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林业金费上缴林业局财政专户,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明确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办公室、法制科、执法中队各自的职责,确保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5、注重宣传和沟通,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执法大队成立后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宣传综合执法,营造良好执法的环境:一方面充分利用爱鸟周、植树节、全国法制宣传日及送科技下乡等有利时机,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福建省森林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并提供法律咨询,提高群众守法和维权意识,同时根据《刑法》、《森林法》相关条款结合“四五”、“五五”普法期间及近期发生的典型林业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把行政执法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使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综合执法工作逐步为社会所了解。另一方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协同作战的格局,增强打击违法犯罪的外部合力;同时加强与林业内部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统一认识,共享信息资源,形成执法的内部合力。
二、取得成效
1、加大了执法力度,形成强大威慑力
实行综合执法后,全区行政执法明显加强,据统计,截止2007年6月底各执法中队共查处各类违章案件2716起,其中达刑事立案标准移交森林公安立案处理的7起,违章侵占林地49起,违章运输木材2074起,违章用火8起,其它一般林政案件578起,破坏资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2、理顺了执法体制,形成管理合力
综合执法不仅结束了多头执法在一定程度上带来的执法混乱局面,解决了执法扰民问题,实现了管理与执法职能的相对分离,而且促进了管理合力的形成:一是因其他机构不再承担执法职能,有了更多精力从事林业行政管理,可以将管理工作做得更细、更到位;二是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能及时反馈给各管理机构和部门,进一步丰富了林业行政管理所需的有效信息,有利于管理部门发现管理工作的漏洞和不足,及时调整管理措施和手段,提高管理工作的质量,有力地促进全区林业经济持续增长的态势。2006年全区林业总产值达10.68亿元,比增11.45%,2007年上半年林业总产值达5.63亿元,比增5.04%。
3、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