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申报材料汇总十篇

时间:2022-12-16 00: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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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申报材料

篇(1)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03B-0013-04

五年来,广西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资金逐年增加,受惠学生人群不断扩大,投入资助资金从2007年的2.2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7亿元,资助学生从2007年的37万人次增加到2011年的43万人次。中等职业教育具有办学灵活、学生流动频繁的特点,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线长面广、发放环节复杂的问题。如何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助资金有效及时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成为学生资助工作亟须解决的问题。为此,广西努力探索和完善中职学生资助资金监管模式,逐步形成了“统一管理、银行统发、直接到人、准时足额”的国家助学金集中发放管理模式,并首先在南宁市试行,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广西推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集中发放模式的背景分析

(一)国家助学金发放模式常态

国家助学金常规发放模式基本流程为:中央资金预算各地学生资助资金需经过各级财政、教育、人社部门层层分解配套同级中等职业学校为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经由银行将资助金到学生的银行储蓄卡中。

(二)国家助学金常态发放模式的困难及问题

1.中等职业教育“复杂”,资助资金监管难度大。“复杂”主要体现为办学的灵活性和管理的多元并存。首先,中职学校普遍采取免试注册入学,从而造成学生频繁更换就读学校行为的普遍发生,使学校受助学生名单和人数呈大幅度变动状态,加大了资助金准确发放的难度。其次,中职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较多,除教育部门外,部分学校还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管辖,这些学校既提供中职学历教育服务,又提供技工培训服务,容易造成同一学生分别通过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双渠道申报助学金。

2.财政资金流转“不畅”,造成助学金发放效度低。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采取中央和地方分担机制,每次预算都要经过各级财政、教育、人社部门进行分解配套后,才能下达到同级中等职业学校。资金周转环节多,拨付时间长,学校往往因不能及时收到财政资金而造成助学金发放延误。

3.学校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构成资金安全隐患。首先,由于少数中职学校存在对学生资助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解不透、发放流程规范程度不高等问题,容易导致直接发放现金,或代管学生助学金银行卡直接抵扣学费,甚至代领助学金的现象发生。其次,少数学校,尤其是民办学校,没有专职财务人员或经常更换财务人员,难以按规定设置账簿、会计核算不完整或账务处理不正确,导致助学金结余资金无法执行专项结转核算而在下个会计年度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对资金安全构成隐患。

(三)国家助学金集中发放模式的具体内容

在充分借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依托银行系统发达的储蓄网络,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财政资金预算下达市县级财政、教育部门后,资金不再拨付到学校,而是由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学校上报的受助学生名单,通过指定银行集中统一发放,直接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至学生资助银行卡内。整个模式可以概括为“资金集中、管理集中、申报集中、发放集中”。

(四)国家助学金集中发放模式的预期目标

通过助学金发放主体由学校上移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同时引入绩效管理的考核制度,通过精简程序环节、整合有利资源、降低潜在风险,力求在制度上杜绝舞弊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助学资金被截留和挪作他用,可实现资金管理高效率、高安全、高效益的目标。

二、南宁市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集中发放模式的案例分析

(一)集中申报,归口管理

集中申报,即学生集中时间申请国家助学金,集中由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申报助学金用款计划,财政部门集中将助学金预算指标下达并拨付到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从而最后完成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归口教育部门统一管理。

1.率先成立机构,健全工作网络。2007年9月,南宁市在全区率先成立市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即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为直属南宁市教育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备财务单独核算的法人资格。随后,明确要求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成立学生资助部门,安排专职工作人员从事学生资助工作。健全的机构编制和工作网络为全市各类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行归口统一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奠定了基础。

2.集中申报,统一办理银行储蓄卡。南宁市因地制宜地制定了《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各行业办学校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报、发放等环节都需通过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统一审核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实现助学金统发工作归口管理。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为受助学生统一办理建设银行储蓄卡,统一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建设银行给予免收年费、工本费等优惠政策。将每月银行助学金发生的手续费列入市本级财政部门预算,在项目支出中单独列支。2010年秋季学期,南宁市根据相关规定,推行国家统一制定的“中职学生资助卡”制度。

3.启动协调机制,明确职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涉及多部门及机构的协调而系统的运作,是一项跨系统、跨部门的系统工程。为了有效监管并利用该项资金,南宁市启动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具体分工如下:

市教育局:为实施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助学金的统筹、分配和审批,安排专项督导检查,落实助学金绩效考评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本级财政配套补助经费,审批、核拨和使用监督助学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审批,汇总后向教育部门报送相关报表,以及资助政策的宣传。

市卫生局:负责卫生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审批,汇总后向教育部门报送相关报表,以及资助政策的宣传。

市监察局、审计局:负责全程监督国家助学金依法依规拨付和使用的情况,依法开展专项资金监察和审计工作。

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卫生学校国家助学金的集中发放工作,审核学校申报数据,向银行传达助学金发放指令,做好助学金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助学金绩效考评的材料报送工作及资助政策宣传。

中职学校:负责受理学生申报材料和初审,办理和发放银行卡,助学金集中统发基础数据维护,助学金档案管理,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资助政策。

银行:负责助学金、发放数据汇总、违规支取预警,向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成功和失败清单,助学金银行卡使用宣传。

(二)集中发放,信息化管理

根据国家助学金实行归口管理原则,南宁市将市属职业学校助学金的发放管理权限集中在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授权银行集中发放。为提高工作效能,南宁市借助现代化办公手段,开发“南宁市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信息管理系统”,与国家和银行的管理系统成功对接,实现资源共享。

1.实行专门账户管理。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根据上级和本级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以中职学校助学金发放(月份)汇总表列示的人数和金额为依据,统一提出用款计划申请,市财政局审批后,将助学金用款额度拨入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零余额银行账户,再划入银行专设账户,实行专账管理。

2.实现集中发放的基本路径。一是明确集中发放时间,各中职学校于每月28日前将次月的《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明细表》报送到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由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汇总后于次月5日前送达银行,银行于每月8日前将当月助学金划入学生银行储蓄卡内。二是对受助学生实行动态管理,针对中职学校普遍存在的学生补录和流失的问题,南宁市实行月报制度,要求学校于每月28日前将本校受助学生人数的增减变动情况以明细报表的方式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以此为下个月发放助学金的主要依据。三是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向银行发出划款指令,在确认银行已经将助学金划入学生银行卡后,马上通知学校,由学校即刻将划款信息反馈给学生。

3.实行信息化管理。南宁市设计开发了“南宁市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与银行助学金统发信息管理系统成功对接,三者的数据可以通过报表之间的平衡、钩稽关系进行自动校验,起到对学校申报材料的自动审核和纠错作用。同时,还实现了银行发放信息的自动汇总,做到数据共享、资源共享,大大减轻了工作负担,减少了数据统计汇总所需时间,提高了数据准确性。

(三)强化监管,标准化管理

通过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和处理举报(投诉)检查,以及开展绩效考评工作,使助学金管理工作日趋规范。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规程,实施标准化管理,使助学金管理工作效能日益提高。

1.明确工作计划和流程。制定年度助学金工作计划,明确月份、半年和全年工作任务,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制定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流程,设计工作进度表,标明各工作环节完工时间节点。

2.制定统一的工作报表和操作标准。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助学金申请表、受助学生汇总表、助学金统况表及助学金统况汇总表等工作报表,规定各个报表的填报标准,确保报表报送数据真实、有效。

3.助学工作力求公开透明。南宁市向所有受助学生发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温馨提示”,提醒学生不能将助学金银行卡交给学校或他人代管,教育学生正确使用助学金银行卡。中职学校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做到“三公开,一公示”,即:公开管理办法、公开申请流程、公开投诉渠道和公示受助名单,以公示无异议名单作为本学期学校初审基数。

4.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实施助学金绩效考评制度,重在设置科学合理、易于量化评议的考核指标。南宁市通过细化操作标准,对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主要环节进行科学评定,按照工作量的大小和工作的难易程度赋予分值,实现量化考核。

5.做好台账整理和归档工作。台账是助学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材料,也是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印发了统一的助学金项目管理参考目录,将助学金项目材料按文件依据、发放流程、财务材料及宣传材料等分类归档,指导学校建立助学金工作台账,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

6.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助学金检查工作的目的在于防止套取财政资金,其重点在于核实受助学生的身份和在校情况,及学生助学金银行卡的管理情况,防范别有用心的组织或个人截留学生的银行卡和密码。因此,助学金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查看档案和实地查访,清点在校学生人数和了解流失学生动向。

(四)集中培训,提高专职人员素质

学生资助机构是新成立的单位或部门,学生资助工作面对的是崭新的业务,从事学生资助机构业务的是一支新上岗的工作队伍。资助工作队伍建设关系到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质量,关系到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推行。南宁市非常重视学生资助培训工作,将其列为各级学生资助部门必须完成的常规工作,借以提高专职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整支队伍的工作能力。

1.安排专项培训经费。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每年均将业务培训经费列入项目支出,编进部门预算,并得到通过,此外,还从中央奖补资金中提取一部分作为培训经费,人均培训经费超过1000元。

2.编写培训教材。在充分理解国家、自治区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制定的政策,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组织力量编写针对性强、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包括文件汇编、政策解读、讲座教案和宣传资料,等等。

3.培训形式多样。培训批量大,年均开展培训活动20余次,培训人员600多人次。培训形式多样化,有专项资助政策培训、工作布置培训、外出考察学习以及参加全国学生资助业务高端培训等。

4.成立讲师团。讲师团成员由市县学生资助机构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他们熟悉政策、业务娴熟、责任心强,承担本市学生资助工作的专题培训授课任务。此外,讲师团的个别成员还受邀到国家和自治区级的培训班授课,介绍助学金集中发放管理经验和政策解读。

三、南宁市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集中发放模式的比较优势

南宁市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集中发放模式,简化并优化了各环节和整体过程,从而有效地防止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被学校截留、挪用和套取等违规行为的发生,更有利于学生资助机构对助学金的统一管理及助学金发放情况的信息收集,发挥了助学金的资金效益,保证了国家财政资金安全。实践证明,自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集中银行统发模式以来,南宁市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优势凸显,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归口管理,预防重复申报

如图1所示,虽然2007年助学金政策已经实行,但中职学校仍由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进行学籍管理,且部分学校同时提供中职学历教育服务和技工培训服务,这种管理现状,无疑使得助学金发放模式复杂化,不利于资金的管理和有效利用。如图2所示,由于“归口管理”模式的积极运作,双重学籍学生分别通过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进行助学金申报的学生数量少,且呈逐年下降趋势,能够杜绝多渠道申报助学金,或者是校方多申领助学金,而实际并未发放给学生的现象发生。此外,由于进行专账管理,因学生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所结余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集中在教育部门的学生资助机构,保证结余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用于补充下一年度的助学金预算指标,节约了财政资金,确保了中央财政资金的安全。

(二)缩减环节,提高了助学金的使用效率

如表1所示,助学金统发模式,其财政资金拨付过程减少了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等环节,大大提高了资金发放的时效性。助学金银行统发的优点还在于助学金结余资金以及未用完的预算指标由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统筹安排,在上级资金不能按时下达时,依然能保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及时发放。银行在银行卡办理、发放等环节对相关环节和材料进行审核,提高了发放环节和材料的准确性。此外,由于集中办理银行卡呈现的规模效应,学生办理银行卡免除了办卡工本费、年费和手续费,使学生受益。

(三)资金到位率高,“问题”投诉率低

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在实行统发过程中,如出现助学金发放不成功的现象,银行会及时将具体名单反馈至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每月助学金的发放信息通过“银行—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学校—学生—学校—市学生资助管理办—银行”的反馈路径进行核实及归因,并及时补发。2007年~2011年,南宁市通过统发方式为28.44万人次发放助学金,发放金额2.07亿元,资金到位率(即发放到学生手中的成功率)为100%,因技术问题导致助学金发放不到位或不及时的投诉率为0(见图3)。

(四)程序统一,节约管理成本

南宁市自行开发的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运用,实现了全国中职系统助学金受助信息和银行统发系统发放信息的自动校验,解决了资助工作人员人工核对数据容易出现误差的问题,同时实现了银行发放情况的自动汇总,节省了数据统计时间,提高了发放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见图4)。统一的发放流程、表格和档案则为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带来便利,也有利于数据的提取,节约了工作的管理成本。

(五)凸显专员优势,促进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

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使中职学校享受到的财政资金比重不断增加,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银行集中发放模式的要求则对学校,尤其是民办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和财务工作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银行集中发放模式对资助资金的管理进行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促使学校聘用专职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而促进了学校资助、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学校专职财务人员的人数呈逐年增加的趋势(见图5),确保了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安全。

注:2008~2009年聘用人员学校数出现大幅下降是因为有部分民办中职学校停办,全市中职学校数减少。

四、小结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是一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和贫困学生的民心工程,是提高劳动者素质、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必将对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它体现了国家对中职教育发展的高度重视,更承载了国家对教育、人及社会和谐发展的深度洞察和敏锐关切,是一项关切贫困学生发展与就业的重大战略和方针。

实践证明,南宁市“集中发放模式”是防范并解决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工作中各种突出问题的有效尝试。它更利于学生资助机构对助学金的统一管理,更利于对助学金发放情况的信息收集,更利于发挥助学金的资金效益,进而更大限度地保证了助学金的真正意义的实现,即帮助或解决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难上学,就业难、难就业”的实际问题,有力地推动了中职教育的发展和教育公平的进一步实现。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14个地市和75个县(市)中,已有11个地市和74个县(市)采用了中职国家助学金由同级财政或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进行集中发放的模式,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效率得到大幅提高,效果显著。这也为全国各地开展助学金发放工作提供了经验借鉴和价值参考。(作者系广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课题: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监管机制完善研究

篇(2)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46-0120-03

2014年2月28日,教育部联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文件中指出:虽然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但仍然有“培养经费供需矛盾突出、成本分担机制不健全、奖助政策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研究生教育财政拨款制度、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由此,从2014级研究生开始,研究生奖助政策与机制较以前出现了明显的变化。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扬州大学在研究生奖助体系方面进行了改革和实践,初步建立起全员覆盖、分类分型、多方参与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全员覆盖,规范明确参评对象

1.研究生教育基本数据。扬州大学作为一所省部共建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全国第一批博士、硕士授权点高校之一。自1992年合并办学以来,历经20余年的发展,学科门类齐全,研究生培养的规模和质量不断扩大和提高。根据扬州大学研究生院的数据显示,目前扬州大学现有1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4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6个博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分布于26个学院,有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型研究生、海外留学生等各类在籍博硕士研究生9000余人。

2.研究生奖助概况。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文件精神,扬州大学对研究生奖助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学校特别制定《扬州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对研究生奖助的经费来源、奖学金类别、助学金类别、评审标准、奖助对象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学校对研究生奖助经费予以保障,明确规定研究生奖助经费由国家财政拨款、科研经费、助学贷款、社会捐助、学校自筹资金等几方面予以保证;明确规定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学院自设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三助”(助研、助管、助教)岗位津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和学校学院自设助学金。自201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施行以来,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日臻完善,研究生奖助经费投入不断增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面向在籍的全部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达100%;修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在全校范围内统筹使用博士生和部分硕士生国家奖学金指标,逐步形成了科研成果为导向、校院职能部门和导师多方参与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以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为引领、研究生导师为主体的助研资助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学院设立院长奖学金,对科研成果突出的研究生进一步予以奖励,加大对研究生科研成果的表彰力度。如表1所列,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以来,扬州大学对研究生奖助学金的投入总额达九千八百多万元。

总体看来,扬州大学研究生奖助标准处于江苏省领先水平,较大地改善了研究生生活待遇,有效地激发了研究生专业学习和科研创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分类分型,科学制定奖助细则

2014级是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施行的第一个年级,针对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的实际情况,扬州大学对未进行改革的2014级之前年级和进行改革的2014级及以后年级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院自设研究生奖学金;奖学金和助学金等不同类型的奖助情况分类制定奖助标准、科学制定评审细则。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在全校范围内依据《扬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扬州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量化评分细则(暂行)》评定,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0000元每人,硕士研究生20000元每人。在具体评审过程中,博士研究生不将名额划拨至学院,从综合表现、学习情况、科研成果三方面划定12个大项129个小项逐项规定分值,由各学院博士研究生填报个人成果等具体信息自行申报,最终在全校范围内依据得分高低来评定获奖者。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同时授予博士学术新人奖的荣誉称号,同时鼓励博士研究生使用不同成果多次申报国家奖学金,在学段内第二次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生,另奖励20000元。硕士研究生则依据在籍人数测算各学院划拨名额,各学院保留划拨名额的一般作为获奖基数,学校将各学院划拨名额的一半统一至学校层面依据得分高低进行竞争,视硕士研究生的得分高低,成果丰硕得分高的硕士研究生最后的获奖数最高可达获奖基数的三倍,最低的学院只能保有获奖基数。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细则体现了博硕士不同的导向,博士阶段鼓励以科研成果来进行竞争、社会工作和学习情况的分值较硕士为低;硕士研究生在鼓励参与社会工作和认真学习的同时,也鼓励积极进行科学研究多发表成果。同样等级的科研成果,硕士可获分值较博士为高。如此,在坚持科研导向的同时,也兼顾到博硕士学术水平的差异和获得成果的难易。

2.学业奖学金。主要评定依据为《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指导性量化评分细则(试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金额从4000元至18000元不等,所有的无工资收入的非定向研究生均可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因评定时间是在每年的9月,研究生一年级无前一年的评定材料,故一年级博士不分等次,每人15600元;硕士为鼓励优秀生源前来攻读,学校对本校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生源和来自985、211高校的生源给予12000元的学业奖学金,其他生源给予8000元的奖学金。对于二、三年级的研究生,从其上一年度的综合表现、学习情况、科研成果三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价打分,依据得分来划定研究生可获学业奖学金的等级。从2014级起,每位研究生入学均收取学费,博士每年10000元,学术型硕士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每年10000元。学业奖学金等级和金额的设定,在激励研究生认真学习、踏实研究方面有着显著的激励作用。

3.助学金和其他。主要设置依据为《扬州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扬州大学朱敬文奖学金、助学金条例(修订稿)》。目前扬州大学提供的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朱敬文助学金、导师助研津贴、“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无工资收入的非定向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朱敬文助学金依据《扬州大学朱敬文奖学金、助学金条例(修订稿)》分配名额至各学院进行评定,标准为2000元每人;2014级起研究生享受的助学金包括导师助研津贴、研究生“三助”津贴,用于资助无工资收入的非定向研究生,其中导师助研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少于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少于2000元;研究生“三助”津贴每年4000元,用于资助参加助研、助管、助教工作的研究生。

学校还设立了博士研究生申请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资助专项资金,每季度都资助博士出国参加学术交流活动;设立优秀博士论文培育基金,对优秀博士给予生活补贴。此外,各学院还依据实际情况,设立各种学院特色的奖学金和助学金。以扬州大学农学院为例,学院自设了院长奖学金,由学科建设和协同创新中心专项经费提供,用于奖励在学术论文、知识产权、科技研发等方面取得成果的博硕士研究生,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五个等级,奖励金额从2000元至50000元不等。

三、多方参与,公正进行评定审核

扬州大学目前实施的分类分型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从奖学金和助学金两个大类,兼顾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这两种不同类型,从学校和学院两个层面,设立了多种多样的奖助学金,牵涉到全体在籍研究生,如何公正地进行评定和审核,是十分重要的问题,也是研究生奖助体系实践和改革的重点。

在奖助学金的评定和审核过程中,从班级、学院、学校,都有相应的工作机构进行本单位范围的评审和决策;每一环节的阶段性结果都会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才向下一环节递交或公布结果。

如图1所示,在奖学金的评审过程中涉及的个人包括申报人、班主任、导师、院研究生秘书,工作机构包括班委会、院评审委员会、校研究生工作部、校评审委员,相应个人和机构都充分参与其中充分发挥作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进行奖学金评定审核工作。以国家奖学金的评定为例,申报人如实填写自己在综合表现、学习情况、科研成果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附相关证明支撑材料交所在班委会;班委会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认真汇总整理本班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由班主任对其综合表现进行审核把关并签字证明,导师对其科研成果进行审核把关并签字证明;学院研究生秘书除对申报人学习情况进行审核外,还需整合各班上报材料从12个大项129个小项逐项进行材料审核,核定申报人各项得分;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和学院领导组成的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价值、等级进行最终的评审和鉴定,依据学校下拨的名额择优上报;校研究生工作部整合全校26个学院上报的国家奖学金申报人的情况,对各项分值结果逐项进行核实整理,形成全校的评审汇总表,交由校学术委员会成员、职能部门领导、校领导组成的学校评审委员进行最终的评审,决定国家奖学金的获得人选。

四、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的成效

在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之后,在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受惠面、奖励力度、思想教育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和成效。其一,改革之后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惠及全体研究生,使得每一位非在职攻读学位的研究生都可以享受到学业奖学金和助研津贴,博士研究生平均15600元和硕士研究生平均9000元的学业奖学金标准相对于博士研究生10000元和硕士研究生8000元的学费而言,在解决学费负担的同时,还可以解决部分生活费用,对提高研究生的积极性具有普适性的意义。其二,改革之后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强化了科研成果导向,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的研究生,可以兼得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此外大部分学校或学院对研究生科研成果都有奖励政策,再加上助研津贴和其他补贴,高额度的科研成果回报有利于激发研究生潜心科研,取得更丰硕的成果,也会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其三,改革之后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明确设置了助研、助管、助教的岗位津贴,有助于鼓励研究生自己的劳动获取所得,可以培养研究生的自主意识和自食其力的能力,同时在具体的助研、助管、助教的岗位工作中,有助于他们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服务意识,增强他们的实践动手能力。

五、思考

美国“人本心理学之父”马斯洛在其代表作《动机与人格》中详细阐述了需要层次理论,该理论将人的基本需要分为“匮乏性需要”和“成长性需要”两类:其中“匮乏性需要”包括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需要、尊重需要,这类需要的满足依赖于他人和外部环境;“成长性需要”是指自我实现需要,这类需要的满足主要通过个体的内在因素获得[1]。

在研究生奖助体系的改革实践中,首先要重视研究生需求,建立全员覆盖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在此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设置奖助学金评审目标,科学制定和完善评审细则;同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确保公平进行评定审核,这样才能使研究生奖助体系在具体实践中不断完善。奖学金和助学金不仅是对研究生的物质奖励,更重要的是对他们学习科研的一种肯定和认可,是一种不可替代的精神奖励;单纯的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都无法达到最完美的强化效果[2],研究生奖助学金是物质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正强化。

无论哪种激励理论,都是关注人个体内在精神或外显行为在外部诱因作用之下所起的变化,是对激励作用过程和效果进行的研究。在激励理论的指导下,以研究生奖助体系作为诱因,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激发研究生求学热情,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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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时刻,总有一些人为万家灯火负重前行,他们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自疫情防控战打响以来,区水务局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针对汾河柴村至上兰段东西岸线存在人员聚集游泳、钓鱼、滑冰、游玩等安全隐患,每日安排七组人员进行昼夜巡查。刘保同志作为巡河队员之一,主动放弃春节假期,积极投身于疫情防控第一线,对负责范围内的聚集市民进行耐心劝导、讲解疫情防控措施,第一时间进行劝返。

2月26日下午,刘保同志在自己所负责的河段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有多名市民欲进行垂钓,深知现在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的他,马上用扩音喇叭对市民进行劝返,但市民们无动于衷。他眼看劝返无果欲进行近距离劝返时,由于河边冰水融化过于湿滑导致奔跑中不慎摔倒,胳膊因碰到石头产生剧烈疼痛。他强忍剧痛继续跑向市民进行劝导,经过一番努力最终成功劝返。直到该日值守任务完成后,他独自去医院进行检查得知自己右手手腕骨折。第二天,他向区水务局主要负责人申请换岗至离家近的值守点,经过多次询问才轻描淡写地说了自己受伤不能驱车至现值守点的原因。区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得知此事后,要求他居家休息并第一时间进行了慰问看望。2月28日,区水务局在召开的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会议上讲述了刘保的事迹,号召全体干部职工要和刘保同志一样,用实际行动汇聚平凡力量,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坚守,以钢铁般的意志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探望时,他虽然手缠绷带,但依然不断询问着自己辖区内的情况,他还说:“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同事们电话和微信中的慰问让我很感动”,渐渐的他眼眶湿润了……其实,他也在感动着每一个水务人。他微薄的工资供养着一大家子人,女儿去年靠申请贫困助学金才上了大学,现在他的医疗费更是给本不宽裕的日子雪上加霜,自己却从不说困难,认为“这是我应该做的”。这种“有困难自己克服、有任务自己顶住”的精神,激励着所有奋战在前线的水务人,也许他们能做的“小事”微不足道,却能不断汇聚起战胜疫情最难能可贵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唯困难不畏,唯勇气不移,唯志气不堕,唯精神不衰。区水务局全体干部职工将继续用责任筑起一道抗击疫情的坚实防线,用行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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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资助工作中贫困生诚信缺失的表现

(一)认定过程中诚信缺失的表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条件,确保贫困资格认定的真实性、贫困程度的准确性是合理高效开展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基础。然而,在具体的认定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不诚信的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失真。有些民政部门对学生持有的《高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调查、核实不深入,把关不严,导致少数家庭经济条件较为优越的学生也具有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使得原始贫困证明材料失去了真实性及权威性,严重冲击了贫困资格认定的公平性。2.评议过程中弄虚作假,拉帮结派。有些学生为了能被认定为贫困生,利用人际关系到处拉票,导致少数被认定的贫困生贫困等级有误差,甚至家庭条件优越的学生也被认定为贫困生。看似民主公正的认定程序,因为部分学生的不诚信而影响了本应公平的认定结果。3.调整过程中恶意隐瞒,编造事实。目前,许多高校已经对认定的贫困生实行动态管理,其出发点是为了准确了解和掌握贫困生家庭经济变化状况,以便集中有限资源高效地开展帮困工作,并对新近致贫的学生展开积极有效的帮扶资助。但是调查发现,学生一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并成功建档,几乎没有人愿意自动撤档,多数建档贫困生刻意隐瞒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的事实,以便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学校给予的各项资助。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大批非贫困生看到贫困生每年都有多少不等的好处,便利用贫困生调整这一机会,通过各种手段伪造贫困证明,编造着各种理由,申请增补为贫困生。直接导致贫困档案的准确性,严重影响了调档工作的可操作性,使得学生贫困档案的动态管理陷于困境,阻碍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受资助后诚信缺失的表现

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奖助学金是各级政府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轻学费、生活费压力而划拨的专项资助。部分贫困生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和高校奖助学金的情况下,有些行为不免让人非议。1.不当使用所得资助。有些学生获得贷款、助学款后,并未把这些款项用在正常的学习上、必要的生活上,而是用于购买电子产品、高档服装、请客吃饭等,甚至有学生拿这些款项进行投资,攀比消费、随意挥霍。2.蓄意拖欠助学贷款。部分学生不按合同约定归还助学贷款本息、还款违约,甚至还有恶意逃避还贷的行为,导致金融机构、社会对大学生的诚信意识产生了质疑。3.消极对待勤工助学。为鼓励困难学生自主、自强、自立,大多高校都会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困难学生提供一些有偿的工作机会,帮助贫困学生减轻生活压力。但是,有些贫困生根本不珍惜这种机会,对安排的岗位挑三拣四,嫌苦怕累,经常以种种理由为托词减少工作时间。甚至个别同学表现出对工作无所谓的态度,不履行助学岗位合同单方离岗辞职,连书面申请都不交,导致社会、高校等用工单位对勤工助学学生存在负面看法。[1]

二、高校资助工作中贫困生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审核程序不严谨、界定标准不明晰

首先,生源地民政部门提供的贫困证明由于部分工作人员调查不深入、审查不严格、把关不严谨,导致少数不诚信学生有机可乘。而高校受到人力、物力限制无法完全核实,进而为不诚信学生提供了一条开具假证明、伪造假材料的途径。其次,在贫困等级评定过程中,界定标准可操作性不强。评定依据的申报材料失真,没有严格、明确的等级划分标准,又不能在学生中间横向比较,导致贫困等级界定存在太多的主观因素,往往需要资助管理人员根据经验和班级学生的普遍反应结合申报材料确定,导致少数学生钻空子,不能保证贫困等级绝对公平与公正。因此,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急需加强和完善。

(二)缺少监督和惩罚机制、监管制度落后

诚信行为的培养不能仅仅依靠思想政治教育途径,合理的监督和惩罚机制也是促进贫困大学生诚实守信必要手段。少数学生之所以敢恶意拖欠国家助学贷款、骗取贫困生资助金,没有严厉的惩罚措施是重要原因之一。对于享受资助的在校贫困大学生,老师、同学的监督尚能起到一定作用,对于毕业离校的学生,社会监督几乎不存在。目前,受到电子商务等影响,部分学生的消费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辅导员老师和同学监督也越来越困难。况且高校即使发现少数学生的不诚信行为,往往多做“批评教育”工作,充其量也就是纪律处分,几乎没有更为严格的处罚。严重缺失惩戒机制,使得少数学生在弄虚作假方面有恃无恐。

(三)部分贫困生自立精神不足,感恩教育缺失

国家和学校仅凭贫困证明就为贫困生提供无偿性资助,使学生产生了不劳而获的思想,被动的等待各种助学金和困难补助,导致责任感不强,进取心不足,不利于自立自强精神的培养。也正是这一因素,导致部分学生难以抵抗无偿资助的诱惑,进而伪造各种贫困证明,“冒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的无偿资助。在接受资助的过程中,感恩教育没有及时跟进,学生没有从心灵深处认识到资助帮扶政策的实质,把国家的资助当成理所当然的福利,心安理得地享受资助政策带来的“免费午餐”,缺乏对社会、国家和高校感恩意识,严重助长了不诚信行为的风气,使学生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大打折扣。

三、解决贫困生诚信缺失的对策

(一)完善贫困生认定方法,健全贫困生管理制度

贫困生认定不能仅依据贫困证明做出简单判断,而应在定性基础上进行定量分析,建立合理可行的资格认定标准。如在众多提供贫困证明的申请者中,有无孤儿、单亲,是否同时提供低保证明、残疾证、下岗证、重大疾病诊断书等证明材料,再结合学生的日常消费习惯:是否使用高档手机、是否有高消费等进行量化评估,以此为依据对贫困生进行认定、分档。同时,要对家庭经济情况材料加大力度予以调查核实,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去学校周边的区县实地了解当地申请贫困认定的学生的家庭情况。辅导员和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生活,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宿舍,通过谈话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在班级建立民主测评方案,让同学们行使监管的权利,对受助学生经济困难不真实的情况进行举报,建立起“宿舍―班级―院系―学校”的层级认定体系。最后,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各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统计和更新。

(二)建立贫困生诚信档案及奖惩机制

建立在校大学生诚信档案,重点考核评估学生在考试、申请助学贷款、学杂费缴纳方面的诚信行为,把考核结果作为大学生资助建档重要依据。同时,建立高校“贫困生诚信评价平台”,延至大学生毕业以后的工作单位,成为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架起学校与社会诚信教育的桥梁。学校严谨、慎重地对学生的诚信进行科学的评估,把评估结果作为资助的一个重要指标。对诚信评价结果高的学生进行适当的奖励,如提高补贴、发放证书、进行表彰、记录档案等;对于诚信评价结果低的学生进行适当的惩罚,按照不诚信等级进行不同的惩罚,如按量减少补助,甚至停止一切补助,在各项评优评先活动中取消资格,取消入党资格,并且记录档案等。以此来提高受资助贫困学生的诚信意识,使得更多真正贫困的学生得到更多的资助,也使得高校的资助工作能更加有效的进行。

(三)建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有偿资助模式

近些年的高校资助工作经验证明,无偿资助模式确实解决了部分贫困生经济上的困难,为贫困学子的成长成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是这种资助模式仅仅具有“输血”功能,停留在暂时的“济困”阶段,难以起到“造血”功能,不能使贫困学生长久的远离经济困境。通过建立权利与义务相适应的有偿资助模式,可以有效避免无偿资助模式的缺陷,实现资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首先,政府、高校等资助单位应该适当调整奖助比例,把大部分无偿资助款项逐步转移到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上,引导贫困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报酬,以解决学习和生活的困难。其次,高校应该积极推动大学生“助研计划”,鼓励学业优秀、动手能力强的贫困学子积极参与到教师的科研项目,资助单位单独设置与科研教师相配套的助研经费。学生在助研的过程中既能得到相应的资助,又能锻炼科研素质,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就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第三,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每项公益活动设定相应的积分,把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积分值作为资助档次的重要依据。通过上述三种措施,可以避免贫困学生对“无偿资助”的过度依赖,大幅提高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资助工作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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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即时救助、方便群众的原则;

(二)坚持保基本、托底线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

三、建立工作机制

(一)完善县直相关部门协调机制。建立以县政府为主导,民政、卫生、财政、教育、住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县直相关部门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和协调“救急难”工作的执行;乡(镇)一级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村(居)一级应确立一名“救急难”工作信息联络员。

(二)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乡镇要依托政务大厅、便民服务大厅等,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救急难”申请的受理、审核、资金发放等工作,让群众“求助有门”,并明确部门职责及分办、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化解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县级各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救急难”工作的指导、检查、评估、审批、资金发放等工作。

(三)建立“救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一是以村(居)委会为依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各种协会、民办非企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建立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工作网络;二是加强监控,建立“救急难”信息档案,健全信息统计和报送机制。加大主动救助和协调救助力度,及时采取帮扶、疏导和监护干预措施,确保救助时效,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

(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县财政、卫生、教育、住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以及慈善组织要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及时了解掌握专项救助和慈善救助开展情况。加快“救急难”信息平台建设,使救助对象的需求和政府的救助资源、慈善组织的救助项目,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等资源有效对接,有效防止“重复救助”和“遗漏救助”。

四、全面落实各项救助任务

(一)最低生活保障。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着力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加强复查复核和动态管理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特困人员供养。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对特困人员要做到应保尽保。

(三)受灾人员救助。加快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建设,保障自然灾害发生后救助物资的紧急供应。自然灾害发生后,要根据情况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同时评估、核定并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住房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及时核实本行政区域内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给予资金、物资等救助。

(四)医疗救助。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以及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个人及家庭,给予医疗救助;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的医疗费用结算机制,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及时、便捷服务。

(五)教育救助。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和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不同教育阶段的需求,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给予适当教育救助,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和学习。

(六)住房救助。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经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县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

(七)就业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通过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办法,给予就业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县人社部门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该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八)临时救助。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对象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五、创新救助方式

根据急难对象的现实需求开展以下两种方式的救助:一是通过实物和现金救助的方式解决急难对象的生活、医疗、住房、就学等方面的困难;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急难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社会融入、安置帮教等方面的服务。

六、规范工作流程

对因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急难”的群众,在申请相关救助时,应按以下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救助。

(一)个人申请。由于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就医等困难的群众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救助申请,对于因特殊原因个人无法提出申请的,村(居)委会或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信息管理机构可代为申请,提出的书面或口头申请都应真实表述清楚造成“急难”的原因、困难性质和程度。对口头申请,乡(镇)经办人员要详实记录申请人口头申请的内容。

(二)乡(镇)人民政府应在第一时间接受申请对象的申请,并在接到申请之时起的两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人员对申请人反映的情况进行真实性核查,同时完成申报材料的核报工作。

(三)对核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由乡(镇)负责人进行审核,报相关救助主管部门审批。

(四)落实救助措施。分别按照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医疗救助、就业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转介救助、社会力量救助等方式,落实救助措施。

七、加强资金管理

“救急难”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按照救助项目建立专户,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为体现临时救助即时、高效的特点,救助资金可以采取现金支付和社会化发放的方式。县、乡两级要规范资金管理,完善资金发放程序,救助资金的发放要以社会化发放为主,尽可能减少现金支付方式。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救急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八、加强监督管理

(一)“救急难”工作要做到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办理程序“三公开”,申请原因、核查情况、审批结果、救助金额“四公布”,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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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2 — 0138 — 02

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是高校德育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而认定贫困学生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其准确性对于民办高校而言,不仅涉及学生切身利益,而且对合理配置资助资源、促进民办高校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长春大学旅游学院为代表的民办院校,在总结十余年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经验基础上,逐步探索建立一套体现资助公正、公平性的贫困学生认定体系,从而更有效地发挥资助资源的最大功效。

一、贫困学生认定的方式和原则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是一所有8621名在校生的独立学院,由于大部分学生来自吉林省农村和小城镇,所以贫困学生比例达19.4%,远高于本省其他同类院校。为了确保资助资源的合理利用,学校从自身和学生实际出发制定了《长春大学旅游学院贫困学生认定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规范合理原则,按照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层次进行划分,保障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向着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因为学情较之公办高校复杂,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在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中采用生源地认定、本校自行认定、综合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即学生自行说明家庭经济情况、学生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开具学生家庭情况证明、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生工作部(处)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经过班级、系和学校层层审批最终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选并分出不同层级;学生接受资助,即学生申请——学校抽样调查——民主评议——学校审核的方式。

在认定过程中,长春大学旅游学院积极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对各年级学生进行差异化认定。重点关注大学一年级学生,在新生刚入校后即收集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信息,通过入学报到、军训等环节观察学生的举动,了解学生的生活状况,为贫困学生的认定提供重要依据。对大学二年级以上学生进行动态认定,当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根据学生家庭情况的变化调整该生的贫困层次,包括升高档次、降低档次及撤档三个方面,这样才能使资助资源更加合理分配,把有效的资助资源用于真正需要资助的学生。同时,采取多种渠道来发现和了解不愿意主动说明情况的贫困学生。在申报过程中,为了使贫困学生及时准确地得到认定,从2012年秋季开学起,鼓励同学之间互相提名、侧面申报,辅导员在了解情况后与学生及家长确认,使资助盲区大为缩小。在民主评议过程中,民主评议小组对贫困学生的贫困状况进行排序,并结合贫困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与各方面表现,经充分讨论后以投票的方式来确定贫困学生资格及贫困程度。最后,辅导员对贫困认定结果进行甄别,采取抽查、访谈等方法核实学生的信息,最终确定上报名单并由学校公示。总之,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关键,作为民办高校必须立足实际,在实践基础上积极探索科学的认定方法,不断完善认定机制,才能更公平、科学、有效地做好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

二、对民办高校贫困学生认定的特性的认识

由于民办高校的学费明显高于公办高校,因此贫困学生认定的量化标准较之公办高校也有明显不同。以学生的月生活费为例,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采取与公办高校不同的标准:月生活费700元以上的,不能认定为贫困学生;月生活费低于700元的学生才能认定为贫困学生。学校对学生生活费的监测手段主要是根据食堂和校园超市提供的饭卡消费信息,作为衡量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一项参考指标。

在贫困学生认定工作中,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容易成为被忽视的对象。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往往自尊心较强,担心自己家庭情况被公开,不愿意主动说明家庭经济情况,往往令他们消极面对资助的机会,内心有需要,然而行动上没有表现。当面对民主评议程序时,这类学生往往三缄其口,以致真实家庭情况无法让同学和辅导员得知。部分来自城市困难职工家庭的学生,内心希望得到资助,但却得不到有效的证明材料,甚至不知道找谁开证明。由于客观存在的城乡差异,造成了部分辅导员在贫困学生认定上产生错误认识,主观地认为在民办高校就读的城市学生一定家境优越,人为地造成分配不公。因此,学校在认定贫困学生、开展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过程中,对于来自城市困难职工家庭的学生要给予足够的关注,在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目前, 判断学生是否贫困的主要依据是学生家庭所在街道办事处和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但是学生家庭所在地开具的贫困证明不足以说明问题。贫困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地方政府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只能证明该生在当地生活贫困,但不能作为其学校所在地是否贫困的依据。同时,一些地方政府民政部门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不够重视,为学生开具的贫困证明不严格把关、敷衍了事。少数学生对贫困认定的目的认识不清,误认为贫困学生认定就是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定。面对高额助学金,一些非贫困学生往往通过开具虚假证明冒充贫困学生。在实际认定工作中,存在着部分学生由于家庭跟当地政府负责人存在矛盾,即使家庭困难也开具不到证明,导致无法被认定为贫困学生受到资助。

学生在校消费支出最能反映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但是由于学生的消费观念、个人修养水平的差异, 在民办高校学生中间存在着学生消费水平高、家庭消费水平低;家庭贫困,但学生奢侈浪费的现象。个别学生故意逃避学校的消费监控,故意长期拖欠学费,给学校的认定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使认定结果产生误差。因此,民办高校要结合自身特点,构建更加公平、公正且易操作的贫困学生认定工作模式,提高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效率,切实做到合理地分配国家和社会资助资源。

三、科学把握民办高校贫困学生认定的特性,切实改进贫困学生认定工作

民办高校在贫困学生认定工作中,要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学校、辅导员和学生的责任,进一步规范并改进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从而提高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效益。

1.在贫困生认定的操作中,制定科学的量化标准、建立动态认定机制,构建科学高效的贫困学生认定体系。在秋季开学初启动认定工作时,成立以系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有辅导员、学生代表参加的评议小组,采取班级学生评议与系评议小组评议相结合的评议方式。在评议过程中坚持科学合理的量化评定,在重点讨论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同时,设立形式多样的意见反馈渠道听取师生意见。为避免突发困难的学生得不到及时资助,从2012年秋季开学起,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学生工作部(处)逐步健全动态认定体系,在开学初集中进行一次贫困学生认定;同时在全学年随时对家庭发生突然变故的学生进行个别资格认定;对于家庭情况好转的,重新核定其贫困资格。在资助办法上,采取固定资助与临时补助相结合,校团委“心蕊”基金会设立临时补助专项基金用于学生临时困难补助,使动态认定机制更趋完善。

2.在新生录取过程中,招生就业处的干部、教师按地区上门家访,直观地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在2012年秋季入学的迎新生现场,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干部、教师通过观察学生行李、穿着来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为贫困学生的认定和资助提供依据。学校对残障、烈士子女、孤儿、单亲、低保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灾害或突发事件的重点学生建立特困生档案,避免出现认定上的疏漏。经济管理系2011级会计学专业一名女生是来自SOS国际儿童村的孤儿。在其入学之初,学校领导第一时间了解到了这一情况,学生工作部(处)立即组织干部、教师对其困难状况做了准确认定,不仅使其顺利地得到了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而且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和社会力量的资助。为了更好地帮助她完成学业,消除其学习的后顾之忧,长春欧亚集团不仅全额资助其学费,而且为其提供了勤工助学岗位。在本学期,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学生工作部(处)改革了民主评议方式,要求在评议会上,增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介绍家庭经济情况的环节,贫困学生要讲述自己家庭成员状况、家庭收入来源和人均年收入及家庭困难原因等情况,评议小组依据困难学生平时在学校消费情况、综合表现以及家庭情况予以打分、投票,评判该生的困难程度。同时,要求辅导员进学生宿舍,查看学生是否有不符合困难学生身份的高档电脑、高档化妆品;进食堂、校园超市查看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一方面要发现那些家庭困难但不愿向辅导员说明情况的学生,一方面调查月开销大的贫困学生,杜绝个别学生掺假虚报的情况;要求辅导员定期进教室,观察学生的穿着装扮;通过对学生消费、衣着的深入调查,进一步了解贫困学生在校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资助盲区。

3. 辅导员在组织评议小组认定贫困学生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杜绝辅导员在贫困学生认定过程中出现徇私、吃、请、拿等不良现象。要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惩戒和处罚力度,对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源分配方案和名单及时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和干部、教师的监督。要畅通学生申诉渠道,保证学生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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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简介

王某:女,1992年3月生,四川乐山犍为人,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护理系涉外护理10-11班班长。王某读小学时父母离异,王某判给父亲;父亲腿有残疾,生存能力差,靠低保生活,对王某基本没有经济援助。从初中、高中,王某就一直在政府和学校的关照下,完成学业,最终考入我校。王某入学报到所交费用是利用高考后打工和向亲朋好友筹借来的,交完后就几乎没有生活费。了解到她的情况后辅导员及时向学校反映,为她申请了国家助学金和乐山市企业资助金。但当她得知另外一个班有同学同样很困难的时候,就毅然把企业准备资助她的2000元助学金的名额让了出来,在同学间产生了很大影响。

二、案列分析处理

王某是一位典型的贫困生。2010-2011学年我担任她们班的辅导员工作。王某入学报到时是只身一人来报到的,我接待了她:人较高,1.70m左右,面色不红润,但很有精神,大方,有礼貌。军训和上课初期都很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反映情况,协助解决同学问题,与同学和谐友好,没有什么异样,但就是面色少血色。她引起了我的关注。向同学了解,反映经常吃得很素,很节约;我有事与她联系,发现很多时候她都没开手机。进一步了解她的情况,原来父母离异早,母亲再婚,她跟父亲生活;父亲腿有残疾,靠低保生活,但常不在家;她很早就自己照顾自己,有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从初中到高中,基本上都是学校提供资助,解决她的学习和生活问题,完成学业。高考后,她打了近三个月的工攒下了5000多元,又向亲朋好友借了一些,交齐了学校的费用,生活费所剩无几。

贫困生是高校的一重大学生群体,他们在思想、生活、学习上的稳定,直接影响了学校的和谐稳定。他们是学校学生工作的第一评判者。关心、帮助贫困生,疏导心理障碍,尽力解决后顾之忧,促进融入学校、健康成才,是我们辅导员的责任。

我经常找她询问,主动给她介绍学校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和国家的助学贷款政策,关心她的学习、生活,观察、了解她的思想变化,开导她、做好做细她的心理疏导工作,随时为她提供帮助;鼓励她自强不息,凭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同时又叮咛同寝室的同学随时关注、帮助她,及时与老师联系,不要让她因经济影响学业;找高年级的学生干部给她介绍课后兼职的经验和信息,协助她走出困境。

根据学院贫困生的资助政策,我们给她评了三等助学金(最高级)。借此机会,我们在班上举办了“成才、感恩”的主题班会,通过感谢父母、同学、社会、学校、国家,表达立志成才的决心和毅力:贫困不贫志,人穷志不穷,用我们共同的努力,改变我们自己,也改变我们国家。

后来我们又把她的情况向学校反映,学校为她申请了乐山市企业资助金2000元,但没想到当她得知其他兄弟班级有人与她情况相似时,竟毅然将自己的名额让了出来。她说:别人有困难,她就应该帮助;她受到别人的帮助,她就应该帮助别人,人要懂得感恩。

王某不向贫困低头,勇敢向命运挑战,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工作热情主动,责任心强,以身作则,严格管理,用最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态度来感恩学校、感恩社会,影响了班上很多同学,带动了班级形成积极进取、好学向上的良好班风。所在班级学风、文化建设和常规管理都名列所在校区前茅,荣获得学院2010-2011学年优秀班集体。

三、工作思考和建议

高校贫困生是一种经济、社会现象。当前我校在校生规模逐渐增大,贫困生的数量也越来越多,需要的资助资源也越来越大。就我所带过班级的贫困生数量统计:贫困生已超过学生人数的40%,而全国各高校贫困生的比例也在20%左右。因此,探讨如何解决高校贫困生——尤其是大学新生的实际问题,对于营造一个和谐稳定、协调发展的校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助推学生健康成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许多高校逐步建立了学生资助工作的初步体系, 即以“奖、勤、助、贷、减、免”为主的基本模式。但就我校来说,这方面的力度明显不足。我校属于高职高专院校,学生实行2+1模式,新生没有奖学金,学校也没有多少能力“减、免”学费,给贫困生的助学岗位几乎没有,外出兼职又无安全保障。像王某这类几乎无法从家庭得到学费和生活费,所有一切都需要靠自己打拼的学生,其学业的艰难可想而知。“助学贷款”好像是一条出路,但宣传到位情况,当地金融部门办理情况又存在很多未知数,想办而不一定办得了。建议:

1、完善贫困生的认定工作

我校目前对贫困生的认定条件是: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个人申请”、“评议小组评分”、“班主任或辅导员审核”、“校内公示”。环节没问题,但贫困证明材料的人为因素太多,真正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又很少;评议小组的评分缺乏具体明确的标准,每个班级掌握的尺度不一样,使不同班级评议的分数、结果、人数差距大,导致分到班级的指标受影响。对于大一新生来说,刚入学不久就要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很多同学之间还不太熟悉,不能准确评定困难等级,容易使认定的真实性大打折扣。

2、搞好助学贷款宣传、优化助学贷款

学生对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认知程度较低。国家助学贷款并未真正成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渠道,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学生明白,懂得怎么操作。现在助学贷款都由录取高校负责,容易出现宣传延误或不到位的情况,影响贫困学生及时贷款和就学;建议将助学贷款的宣传工作前移在高中进行,由所在高中学校负责。国家相关部门应优化助学贷款条件,统一助学贷款流程模式,使助学贷款的好政策能覆盖所有贫困学生。对于目前的助学贷款制度,有过助学贷款申请经历的学生普遍反映“申报材料繁琐、手续繁杂”,流程不清,“贷款条件限制太多”,有些地方“办理贷款都是凭关系”等,影响了助学贷款的效力。

3、完善勤工助学机制

首先,学校应健全勤工助学部门职能,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和勤工助学信息库,做好勤工助学的宣传工作,使更多贫困学生有机会在课余时间勇敢地走向社会,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其次,要定期校内和校外勤工助学岗位信息。一方面将信息公布在学校勤工助学网站以便学生查询;另一方面通过辅导员——班级的信息传达渠道通知到各班。这样可以使贫困学生及时了解相关岗位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防止社会虚假信息对学生造成欺诈。再次,要结合学生专业特点,充分利用学生知识、智能优势,促进勤工助学向高层次发展。

4、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

贫困生资助工作不单单要从物质上给予帮助, 同时也要注意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建立心理援助体系, 帮助学生树立自尊、自主、自立的意识, 从而健康成长。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部门及辅导员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要进行适时适度的干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部门可以通过开设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心理咨询热线等信息交流平台,科学指导学生进行心理调适,缓解生活、学习造成的心理压力,为其身心健康成长、顺利成才提供有效保障。辅导员在日常管理教育中要注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励志教育,通过定期座谈会、主题班会、优秀特困学生事迹报告会、个别谈心等多种方式鼓励他们在逆境中立志成才,结合有意义的社会活动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会感恩、学会爱自己、爱他人,帮助他们树立健康向上的心态,增强其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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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线,通过开展“救急难”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做好各项制度和救助资源的衔接配合,补短板、托底线,建立“救急难”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即时救助、方便群众的原则;

(二)坚持保基本、托底线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

三、建立工作机制

(一)完善县直相关部门协调机制。建立以县政府为主导,民政、卫生、财政、教育、住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县直相关部门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和协调“救急难”工作的执行;乡(镇)一级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村(居)一级应确立一名“救急难”工作信息联络员。

(二)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乡镇要依托政务大厅、便民服务大厅等,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救急难”申请的受理、审核、资金发放等工作,让群众“求助有门”,并明确部门职责及分办、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化解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县级各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救急难”工作的指导、检查、评估、审批、资金发放等工作。

(三)建立“救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一是以村(居)委会为依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各种协会、民办非企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建立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工作网络;二是加强监控,建立“救急难”信息档案,健全信息统计和报送机制。加大主动救助和协调救助力度,及时采取帮扶、疏导和监护干预措施,确保救助时效,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

(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县财政、卫生、教育、住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以及慈善组织要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及时了解掌握专项救助和慈善救助开展情况。加快“救急难”信息平台建设,使救助对象的需求和政府的救助资源、慈善组织的救助项目,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等资源有效对接,有效防止“重复救助”和“遗漏救助”。

四、全面落实各项救助任务

(一)最低生活保障。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着力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加强复查复核和动态管理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特困人员供养。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对特困人员要做到应保尽保。

(三)受灾人员救助。加快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建设,保障自然灾害发生后救助物资的紧急供应。自然灾害发生后,要根据情况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同时评估、核定并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住房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及时核实本行政区域内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给予资金、物资等救助。

(四)医疗救助。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以及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个人及家庭,给予医疗救助;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的医疗费用结算机制,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及时、便捷服务。

(五)教育救助。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和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不同教育阶段的需求,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给予适当教育救助,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和学习。

(六)住房救助。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经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县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

(七)就业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通过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办法,给予就业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县人社部门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该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八)临时救助。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对象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五、创新救助方式

根据急难对象的现实需求开展以下两种方式的救助:一是通过实物和现金救助的方式解决急难对象的生活、医疗、住房、就学等方面的困难;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急难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社会融入、安置帮教等方面的服务。

六、规范工作流程

对因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急难”的群众,在申请相关救助时,应按以下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救助。

(一)个人申请。由于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就医等困难的群众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救助申请,对于因特殊原因个人无法提出申请的,村(居)委会或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信息管理机构可代为申请,提出的书面或口头申请都应真实表述清楚造成“急难”的原因、困难性质和程度。对口头申请,乡(镇)经办人员要详实记录申请人口头申请的内容。

(二)乡(镇)人民政府应在第一时间接受申请对象的申请,并在接到申请之时起的两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人员对申请人反映的情况进行真实性核查,同时完成申报材料的核报工作。

(三)对核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由乡(镇)负责人进行审核,报相关救助主管部门审批。

(四)落实救助措施。分别按照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医疗救助、就业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转介救助、社会力量救助等方式,落实救助措施。

七、加强资金管理

“救急难”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按照救助项目建立专户,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为体现临时救助即时、高效的特点,救助资金可以采取现金支付和社会化发放的方式。县、乡两级要规范资金管理,完善资金发放程序,救助资金的发放要以社会化发放为主,尽可能减少现金支付方式。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救急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八、加强监督管理

(一)“救急难”工作要做到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办理程序“三公开”,申请原因、核查情况、审批结果、救助金额“四公布”,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篇(9)

一、财经学院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财经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自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财经党支部立足专业特色与优势,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主题教育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力求主题教育取得实效。不断增强财经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名师引领,建设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学团队

为了更好的完成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任务,加强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以学校第三批课改为契机,我院组建了6个教学团队,教师参加“积极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高职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路径”等专题研讨会及各类培训30余次。市场营销教研室主任XX被评为哈尔滨市第37届劳动模范,同年被评为黑龙江省第十届教学名师;金融会计教研室主任XX艺被评为哈尔滨市教育系统新时代“四有”好老师。2019年有15人次获得学生技能大赛教师指导奖。

(三)利用超星平台,全面开展课程建设

利用学校超星课程平台,建设校级重点建设课程《证券投资分析》和6门一般建设课程《经济学》、《经济法》《市场营销实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VBSE财务综合实训》、《网页设计与制作》。其中《证券投资分析》、《市场营销实务》两门课程申报省级在线开放课程。《证券投资分析》课程,由教师XX、XXX、XXX和江海证券红旗大街证券营业部的资深投资顾问陈光卓组成的教学团队在省教育厅举办的2019黑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暨国赛选拔赛中,荣获二等奖。

(四)以科研促教学,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完成了2项课题的结题工作,还有3项课题在研中,新申请1项课题,参编教材一部,发表8篇论文,其中XX主持的黑龙江省教育厅规划课题《高职院校技能人才有效培养研究》获得优秀课题。

(五)突出以赛促教特色,人才培养质量有所提高。

财经学院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建,提高学生职业能力。2019年财经学院参加国家、省市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共计12个项目,16个参赛队,79人参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省级二等奖9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2个。其中两支参赛队进入国赛,常青老师带队参加的第六届中国零售新星大赛,取得国赛二等奖;徐婷婷老师带队参加的2019全国沙盘模拟经营赛,取得国赛三等奖。

(六)首次入选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校企合作取得实质进展

2019年10月12日,在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公布的教育部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名单中,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荣获“网店运营推广”和“智能财税”项目全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院校。这是我校首次入选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金融管理专业与江海证券哈尔滨红旗大街营业部和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阿城牌路大街营业部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协议合作框架内,在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实习实训、技能大赛、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企业员工培训、教学改革、实践课程开发、双元师资建设等项目上开展深度合作。在江海证券指导下,金融管理专业年初建成“金融综合实训中心”,设备先进,全面仿真,兼具教学、学生实训、大赛承办等功能。在申报哈尔滨市职业院校“双元培育”重点专业时,金融管理专业与江海证券红旗大街证券营业部深度合作,共同申报“双元培育”重点专业建设,期待在未来开展更加深层次合作。

与哈尔滨狂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深度校企合作,率先在电子商务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校企共同建成校内电子商务综合实训基地,2019年并被评为省级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

(七)积极参加学校职业教育周活动,社会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积极参加学校职教周活动,财经学院在VBSE财经综合仿真实训中心举办“走进校园体验日”活动,开展VBSE财务综合实训体验课、教学成果展示、专业技能展示等活动,宣传校园文化,展现专业建设成果。在职业教育周期间,财经学院各个专业开展了一系列“走进企业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以“服务发展,喜迎百年华诞;促进就业,锻造工匠人才”为主题的学校首届学生“职院工匠”评选活动,共有6项作品参赛,5个作品获奖。

(八)财经学院学生专升本再创佳绩。

我院20学生共有145名学生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其中有68人成功考入理想院校。这既是学生自身努力的结果,也是财经学院致力于人才培养质量的必然结果。

(九)就业指导成效突出。

财经学院多渠道为学生创造实习就业机会,为学生就业开拓市场,拓宽就业渠道,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多次召开双选会、招聘会,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

(十)教育管理规范运作,运行效率不断提高。

财经学院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落实学生三级管理责任制,实现了各项工作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素质教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特色增强,本年圆满完成了“啦啦操”“篮球赛”“接力赛”“大合唱”,收到良好效果。

二、财经学院2018年主要工作举措

(一)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自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财经党支部立足专业特色与优势,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主题教育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力求主题教育取得实效。不断增强财经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学业帮扶、经济帮扶、心理帮扶”等形式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和需求。针对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的现状,财经学院实行“专兼职辅导员制”,党员教师协助辅导员老师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了 “衣物送温暖,让爱永传递”志愿爱心捐赠活动,教师们纷纷从家中带来羽绒服等衣服,为学生的冬天送去了一份温暖。

财经学院党支部坚守教育工作者立德树人的初心和使命。以育人为本,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主题教育的实际效果,扩大主题教育影响力。用实际行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正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做表率的目标。

(二)加强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

财经学院重视对教师的培养,为教师搭建成长的平台,加大国培和省陪的力度,突出教师的专业化培养。教师参加“积极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高职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路径”等专题研讨会及各类培训30余次。严格执行课堂教学管理,加强听课、督导的工作力度。聘请符合兼职教师标准的企业管理精英或技术骨干在岗对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进行指导,提升学生的实习效果。市场营销教研室主任XX被评为黑龙江省第十届教学名师。金融会计教研室主任XX被评为哈尔滨市教育系统新时代“四有”好老师。2019年有15人次获得学生技能大赛教师指导奖。

利用学校超星课程平台,建设校级重点建设课程《证券投资分析》和6门一般建设课程《经济学》、《经济法》《市场营销实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VBSE财务综合实训》、《网页设计与制作》。其中《证券投资分析》、《市场营销实务》两门课程申报省级在线开放课程。对接行业、企业标准,突出各专业应用和实训,所有课程都在建设之中。曲艺老师负责的《证券投资分析》作为重点建设课程之一,在省教育厅举办的2019黑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暨国赛选拔赛中,由教师XX和江海证券红旗大街证券营业部的资深投资顾问陈光卓组成的教学团队荣获二等奖,体现了教师团队的教学能力水平和职业素养,也体现了校企合作的优秀成果。

(三)加强校企合作

2019年10月12日,在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公布的教育部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名单中,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荣获“网店运营推广”和“智能财税”项目全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院校。这是我校首次入选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为做好相关申报工作,财经学院按照学校安排,以会计和电子商务专业为依托,积极认真准备两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的申报材料,同时完善教学实训条件,达到试点条件要求,取得申报成功。我院将以此次入选为契机,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与企业深度融合,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金融管理专业与江海证券哈尔滨红旗大街营业部和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阿城牌路大街营业部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协议合作框架内,在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实习实训、技能大赛、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企业员工培训、教学改革、实践课程开发、双元师资建设等项目上开展深度合作。在江海证券指导下,金融管理专业年初建成“金融综合实训中心”,设备先进,全面仿真,兼具教学、学生实训、大赛承办等功能。在申报哈尔滨市职业院校“双元培育”重点专业时,金融管理专业与江海证券红旗大街证券营业部深度合作,共同申报“双元培育”重点专业建设,期待在未来开展更加深层次合作。

与哈尔滨狂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深度校企合作,率先在电子商务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校企共同建成校内电子商务综合实训基地,2019年并被评为省级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

(四)加强社会服务能力。

积极参加学校职教周活动,在职教周期间,财经学院开展了“走进校园体验日”活动,邀请远航会计公司等行业企业走进校园、走进实训室,共同参加了VBSE财务综合实训体验课,参加教学成果展示、专业技能展示等活动,向社会宣传校园文化,展示专业建设成果。同时,财经学院各个专业开展了“走进企业活动”:市场营销教研室主任XX带领学生去家得乐、比优特超市卖场观摩交流,对照卖场相应的班组、岗位观摩师傅们的操作,详细观察和比对两家企业在各方面的差异;会计金融教研室主任XX老师带领金融管理专业学生走进江海证券哈尔滨红旗大街证券营业部进行参观交流;XX老师带领18级电子商务专业学生走进阿城韵达快递和国通快递进行参观交流。让学生们与企业零距离对接,收获颇丰。

参加学校组织的以“服务发展,喜迎百年华诞;促进就业,锻造工匠人才”为主题的学校首届学生“职院工匠”评选活动,共有6项作品参赛,曲艺、张建蕊《金融管理专业技能展示微视频——匠心筑梦·技能金融》、李鲲、徐婷婷《ERP沙盘创业精英赛》、常青《门店数据分析技能展示》、王文娟 赵伟《物流配送》、谭雪梅 闫雨《会计人职场必备技能—会计手工记账示范》5个作品获奖。

(五)加强教育管理规范运作

财经学院在常规管理工作中,扎扎实实做好教学管理工作。开学时安排教师各就各位,日常监督检查教师授课情况,有问题及时解决,在期末做好下学期分课、订教材、排课、组织外聘教师批阅试卷等工作。在这一年的不定期检查中,财经学院老师均严格执行授课计划进行教学,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相符合。学期中,教师调(停)课、代课都严格按照学院的规定执行,没有私自调课现象。教研室主任对本教研室教师考勤,无迟到、早退、提前下课的情况。同时,教研室主任不定期对授课教师听课、评课检查,每位教师都对上课的内容做了许多增加,更加丰富和完善了该课程的教学,使学生获得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具有实际操作性的知识。

财经学院规范各类教学文件的收集整理,促进教学档案走向规范化,为教学评估奠定了良好基础;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强化教学过程管理,保证了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在教学任务繁重的境况下,本教研室教师仍都能按照教学的具体要求进行布置和批改作业。每位教师都圆满的完成了本学期的教学任务。

(六)加强学生管理工作。

2019年,财经学院学生工作始终本着“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教育育人”的原则,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指导思想,按照院党委、学生处和学院的要求,以本年度学生管理工作计划为出发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使财经的学生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地开展。

1.加强学生管理队伍建设,提升学生德育工作水平

财经学院为加强学生思想教育以及日常管理,壮大辅导员队伍,财经学院辅导员队伍由李淑玲书记作总指挥,XX主任为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带领四位辅导员加强学生管理工作。九月新生入学,致新生家长的一封信,拉近了学校与家长的距离。财经学院没有辜负院领导的厚望,学生在校期间未发生重大事故和问题,学生素质高,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秉着“工作严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在学生工作上从不放松。

2.加强学生日常工作管理,保证学生工作有序进行    

严格遵照《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要求,确保学生日常管理顺利进行。

1)加强学院行为规范的学习。

古人云:“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最基本的就是遵守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以此来修身,增强内在素质。因此,本学期学生入学后财经学院首先组织学生学习各项管理规定和行为守则。通过学习,加强了学生对各项规章制度的了解与自身行为的约束,增强了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的意识,保证了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的有序进行。

2)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为了确保学生日常管理制度有效实施,财经学院加大常规管理工作力度,做到学生管理严、细、实、恒。日常管理体系的建立,有助于学管工作的开展。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是寝室卫生检查,早晚自习检查,上课出席情况检查,参加活动情况检查,以及日常表现情况检查等。对于这几项情况的检查。

进行良好的就业指导教育。提前对2017级实习生毕业生进行思想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同时鼓励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提高财经学院的就业率。

保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财经学院一直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奖助学金的评比工作。助学金的评比使家庭真正困难的学生得到帮助,奖学金的评比目的使成绩优异,品格良好的同学继续努力。评比工作严格按照学生的日常表现进行综合审查,做到奖助评比透明化。

学费收缴工作,经过学院组织动员,辅导员耐心工作,财经学院学费收缴完成99%以上。

做好学生专升本动员工作,财经学院20毕业生专升本65人,位居学校第一名,四、六级英语考试,省二、国家级计算机考试报名数通过率也是全学校最多。

3)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丰富大学生课外生活。

校园文化的丰富多彩,校园活动的内容丰富,都吸引着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为了丰富财经学院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展现学生精神风貌。财经学院先后组织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精彩的篮球赛、啦啦操比赛、运动会、百年校庆大型表演均取得优异成绩;组织沙盘社团,民族舞社团,瑜伽社团,金手指社团丰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

为了丰富财经学院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展现学生精神风貌。财经学院先后组织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职教周活动展现财经学子的专业技能;啦啦操、篮球赛……展现财经学子的多才多艺。在师生的共同努力下,都取得了良好成绩,丰富了学生的课外生活。两周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且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素质的引导和奉献精神的教育,以及教育学生要具有诚信意识。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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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及时编制完成学院学生科、分团委学生会及班团通讯录,使学院各项学生工作上信息通畅。

今年开学初,随着应用心理专业同学转入我院,分团委学生会进行了一轮面向心理专业的招新,学院大家庭又注入了新的力量;此外,心理专业各班进行了班委改选,人员变动大,又缺少联系方式,学院学生工作信息传达存在遗漏。办公室按照老师要求及时编制了学院学生科、学生会及班团通讯录,并将各班班团通讯录发至学生会各部门,便于各项学生工作信息通畅,也便于各班特别是各班班长、团支书与学生会各部门的交流联系,利于工作开展。

二、及时起草并编制完成学院xx—xx学年度上学期学生工作要点,使学院各项学生工作有了依据。

在章老师、屈老师、葛老师的指导下,办公室在开学初将学生会各部门本学期工作计划和活动策划整理并表格化,拟定了本学期开展团学活动的规划,在虞佳永主席、赵洋团副等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主持下,学生会各部门成主要成员在学生会例会上对初稿进行了积极讨论。根据讨论意见,办公室修订完善了相关部分,拟定了“xx—xx学年度下学期学生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下发各班征求意见。在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后,经反复修订,最终定稿,使得学院各项学生工作有了依据,便于指导学生会各部门及各班开展相关工作。

三、及时高效地完成各项文稿撰写任务,做好会议记录、物品借记及值班登记,起到了办公室服务学院各项学生工作应有的作用。

办公室全体成员及时高效较好地完成老师,学生会主席团交代的各项文稿撰写任务,较好地配合了其他部门的相关文稿撰写工作,参与撰写了学院五四红旗分团委申报材料等材料,撰写了一些活动的邀请函、发言稿等文稿。

办公室全体成员分工合作,共同努力,认真做好每一次学生会例会会议记录和每一次班团例会会议记录。各项会议记录均记录了本学期及上学年学院学生工作的主要内容,便于原始记录查找。办公室成员在值班时做好记录并提醒其他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值班记录的情况较好。

办公室在学院学生会物品保护管理上继承并创新原有基础,规范了学生会物品保管制度,按照办公室章程对办公室财物的安放、财物的借记都作了细致的安排和说明,及时地为各部门的各种活动提供相应的物品,保障了各部门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时也有效的避免了财物的损坏和流失。

办公室在做好学院内相关工作的同时,积极拓展与其他学院的交流联系,以便于相关物品的互借和通融。积极做好各项物品的借记登记,与其他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建立了较好地联系,便于相关物品的互借,利于工作开展。

四、与学习部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升为同学服务的水平和能力。

为贯彻葛老师在学生会例会上,“学生干部学习科学发展观,开创工作新局面”的要求,办公室于xx年5月7日与学习部举行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活动分“科学发展观”试卷作答、趣味知识问答两个环节。在轻松的学习氛围中提高了同学们的政治思想素质,使大家深刻认识到与时俱进、学习先进思想的必要性,认识到自己在学习、工作中的不足,确立了在以后学习、工作的目标及可行方案。

五、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着眼大局开展相关工作,发挥了办公室应有的职能。

办公室作为学生会的桥梁部门在本学期各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上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充分发挥了组织协调职能。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办公室全体成员积极配合学生会其他各部门开展的相关活动,搬桌椅、买奖品、借相关物品等,虽属细微事情,但办公室全体成员都积极做好,发挥了办公室应有的职能。

学生会工作总结范文

身为十三届团委学生会副主席,从三月份换届以来,肩上就扛了两个词:责任和感恩。从一名干事到学生会副主席的转变,它不仅是简单的职务的转变,更是工作思想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在多方的指导下,我开展了自己的工作:积极协助主席策划和组织的学生会各项活动和工作,并且管理、协调我所负责的四个部门。

现将xx年3月——12月团委学生会本人工作总结

首先是团委学生会全员参与的活动:(1)xx级迎新工作在主席团的认真策划组织,各部的分工合作和落实下,xx级迎新活动高效顺利地完成了。(2)开学后,团委学生会很快就进行了招新宣讲会和招新面试,为十三届团委学生会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为后期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了保障。(3)团委学生会招新后,对新干事进行了培训和考核,通过各部自己的会议,以及团委学生会集体的考核,使新干事们对我们团委学生会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增强了他们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总之,团委学生会是一个团结的集体,它的成功需要主席团、各个部门、每位成员的努力和付出,在以后的活动中,我会继续加强各部之间的合作,充分利用各部门的资源,从而提高工作的效率,增强集体凝聚力。

接着,我对我分管的四个部的情况做一下总结。

1、 生活部

生活部在这学期主要举办了班服设计大赛和寝室布置大赛。在本学期生活部最主要的活动——寝室大赛的策划、筹办的整个过程中,虽然遇到了一些不顺,出现了一些错误,但是整体的效果、最后的展现及整个颁奖仪式获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好评。另外生活部本学期还对寝室的卫生和违章电器进行了检查,保障同学们的生活环境和安全;也协助其他部门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本学期生活部的最后一项工作就是火车票的购买。总之,生活部的工作在本学期有条不紊地开展着,是同学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 文艺部

文艺部在这学期主要负责的是“军民一家亲”节目的筛选和报送以及我院的xx级迎新晚会。虽然这两项活动的最终成果得到了各界的肯定和表扬,但是活动的开展过程是曲折的,存在不少问题。活动结束后,我也进行了反思和总结,努力发现问题的根源,并积极寻找解决方法;文艺部也立马召开了部内会议,部门内每个成员都进行了反思和总结,相信在实施新的政策后,文艺部的工作会更加出色。

3、 勤工部

勤工部在这学期主要开展了五项活动,分别是办理助学贷款、申办爱心卡、收集发放军训服、召开爱心座谈会和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等评优活动。勤工部的工作主要针对的是我院的贫困生,为他们带去关爱和帮助。勤工部的工作是默默的,但是开展得井井有条,效率很高,加强了我院的人文关怀,表现了团委学生会对贫困生的关爱,促进了院内的和谐。

4、 外联部

外联部在本学期依旧忙于为团委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拉外联,成绩迎新晚会条幅、彩喷各一个;“一二、九”健美操条幅、彩喷各一个;英语短剧大赛和学习部合作拉到彩喷一个;迎新晚会和健美操大赛化妆及相关人员早、午餐。外联部的工作是团委学生会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保障,希望外联部能再接再厉,发挥外联精神,取得更好的成绩。

以上,就是我对我负责的四个部门的工作做的简单总结,各部门在活动前后都能认真策划和细心总结,并将总结及时在学院博客上,让老师和同学们及时了解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情况。

接下来,我谈一谈我这一学期在团委学生会工作的感受。

总的来说,这一学期压力很大,但收获更大。在三月份的换届中,承蒙老师和同学们的信任和支持,我由一名干事成为了一名副主席,说实话,这个角色的转换对于我来说的却有些困难。在一开始的工作中,我常常把自己定错位,不知道自己在活动中究竟该干什么;对一些部门的工作不熟悉,关心较少,在此表示歉意。但后来,在主席的指点和各部的配合下,我逐渐找到了自己的定位,从一名活动的参与者逐渐成为了一名活动的组织者。通过一学期的学生会工作,我成长了很多,无论是在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还是工作和学习的平衡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看来,团委学生会是一个有序、团结、温暖的集体。双周三的例会、各部之间的团结协作以及各部门与主席团之间的紧密联系,让优秀的资源得以充分利用,让整体工作得以更好的开展,这就是集体的力量;而主席团对各部的关心,各部部长、副部对干事的培养与关怀则进一步加强了团委学生会的凝聚力,体现了集体的情谊。然而,团委学生会也存在一些不足1、 干事工作的积极性、责任心不够强,集体意识和纪律意识较弱;

2、 各部对策划的落实不够到位,活动前各项工作的检查不够细致;

3、 各部部内分工不够明确;

4、 各部间的联系较少,在协作过程中不注重沟通的艺术;

5、 主席团缺少对干事思想的关注,干事们表达自我的平台不够完善;

6、 团委学生会的整体性,凝聚力及一学期工作的连续性有待加强。

当然,我自身也存在着不足1、 由于工作经验的不足,在实际工作中不敢大胆管理,使对各项工作的管理缺乏整体性和连续性;

2、 偏重对大型活动的开展,忽视了对幕后活动及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3、 对分管部门的工作监督不到位,许多总结记录没有及时进行汇总、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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