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0 1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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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开展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救助工作,通过互联网宣传吸血虫病危害,倡导洪涝灾害后吸血虫病检测,并积极组织单位职工进行吸血虫病检测,杜绝单位内部吸血虫病的发生,感染艾滋病儿童救助比例达100%;艾滋病致孤儿童纳入孤儿保障比例达100%,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感染者和病人接受低保比例达100%。全面完成市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负总责全面实施此项工作,相关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办公室,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艾滋病防治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工作职能,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防治艾滋病工作的领导。局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要做到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有专人负责与市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协调与联系。
(二)宣传教育工作常抓不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重点针对艾滋病传播途径、怎样预防艾滋病以及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如何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等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艾滋病侵袭的能力。利用国际禁毒日、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献血日等活动,做好各类人群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艾滋病知识。动员民政系统人人参与,全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全民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
在工作中,我局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使防治艾滋病工作与村民委员会及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两个文明建设结合在一起,并结合当地实际,依法制定防治艾滋病方面的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大力开展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从而带动社区经济、政治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促进防治艾滋病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教育工作常抓不懈。
防治艾滋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全社会共同提高认识,相关部门既要通力合作,又要各负其责。为此,县民政局要求全县各乡镇的民政助理员、我局婚姻登记管理人员对前来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妇,认真讲解艾滋病的防治知识、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等相关政策措施,使他们认识到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并要求村(居)委会做好这方面的宣传工作。 三、积极做好关怀救助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20047号)文件精神,从维护社会稳定、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落实现行各项救助政策,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患者家属给予必要的救助。我局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和上级民政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将艾滋病患者及家属纳入了救助范围。除对部分患者按每人每月给予一定的生活救助外,还同时给予经济困难艾滋病患者必要的医疗救助。
四、严把婚姻登记检测关
2009年,我局重点开展了完善婚姻登记机关设置,改善婚姻登记场所和服务设施,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强化婚姻登记业务管理,拓展婚姻登记服务领域,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等工作。共办理结婚登记3930对,补领婚姻登记120对,全部由县妇幼保健院医生对其免费进行血液检测,做到了早发现、早控制,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艾滋病毒的感染和传播蔓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五、存在的困难由于艾滋病人姓名不向社会公布,所以把城镇艾滋病困难家庭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农村艾滋病特困家庭纳入农村低保和给予救助的工作难以统计,但只要是城镇困难家庭我局都做到“应保才保、应保尽保”,属农村特困家庭的纳入了农村低保,给予了必要的救济救助。
六、2012年工作计划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防治艾滋病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预防控制措施,完善防治艾滋病工作机制。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九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改善民生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为加快实现“率先科学发展、建设首善之区”奋斗目标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提高困难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和生活水平为目标,全面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生活中遇到的就业、就医、就学、住房、养老等一系列民生问题,不断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使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全面改善。
三、帮扶内容
紧紧围绕改善民生这一主题,在街道辖区内开展包含临时救助、就业援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养老救助和慈善救助八个方面的分类救助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各社区组织人员,对辖区居民进行一次详细调查摸底,建立困难群众数据库,全面掌握辖区群众基本生活状况,为救助帮扶活动顺利开展提供准确、详实的数据基础。同时动员辖区各大企、事业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伸出援助之手,协助帮扶贫困家庭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至12月1日)。各社区根据街道安排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分类、分批次上报困难群众名单及救助项目。街道联系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任务和工作计划,对困难群众进行一对一帮扶,帮助贫困户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提供各种形式的生活援助。
(三)检查验收(12月1日至12月31日)街道成立检查验收组,于12月10日前对各社区帮扶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积极准备街道迎检材料。于12月16日完成自查与验收材料准备工作,等待区委检查验收组检查。
五、工作要求
二、工作目标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为根本要求,以“政府满意,人民欢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职能,拓展法律援助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增强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开创法律援助社会化新局面,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巩固应保尽保,强化动态管理,及时发放救助资金,确保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我区现有城市低保对象____x户__x人,1-6月发放城市低保____人次,__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为__x元;农村低保对象__x户__人,1-6月发放农村低保__x人次,__x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为__元。二是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多渠道筹集资金,较好地解决困难群众病困问题。今年以来,城乡医疗救助____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__万元。三是不断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帮助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解决特殊困难。1-6月临时救助__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__万元。四是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慰问工作。春节前夕,海城区“四家班子”领导组成的慰问小组分别走访慰问了部分特殊困难家庭、优抚、低保、五保、孤儿、孤老等对象,共发放慰问金、慰问品共计__x万元。五是进一步修订《__区病困家庭救助方案》,建立病困家庭临时救助机制,帮助因病支出过重、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缓解困难。
二、完善减灾防灾机制,切实抓好救灾救济工作
今年初,我局修订完善了区、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及2015年____区自然灾害应急安置点及转移方案;成立了__x区减灾委员会和印发了__x区灾民转移安置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明确职责,实行属地管理。同时,成立了__x区民政局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和海城区民政局2015年防汛抢险应急分队,抓好灾害信息员培训,做好“512”减灾宣传周工作。为及时做好冬春救助工作。通过政府采购____万元救灾物资发放给辖区灾民;其中:共发放衣被__x件/床,救济灾民__x户__x人次;发放口粮__斤,救济灾民__x户__x人次。确保了冬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__x社区今年获得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三、落实双拥优抚政策,切实加强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落实优抚政策,兑现各项抚恤优待金。2015年上半年我区共有优抚对象__x人,2015年上半年共发放抚恤优待金__x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__x人,共__x元;为__x名2015年度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自谋职业补助金____元;为__x名优抚对象缴纳城镇、农村医疗保险资金__x元,医疗救助__x人次,救助金额__x元。为__x名优抚对象缴纳城镇、农村医疗保险资金__x元,医疗救助__人次,救助金额__x元。
二是积极做好重要节日走访部队和部分参战退役人员解困工作。2015年春节期间,__x区四家班子领导组成的慰问团分别走访我区____个驻区部队,发放慰问金__x万元,慰问优抚对象__x人,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共__元,为__x名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__x元,发放现役军人春联__x对。
四、统筹兼顾,各项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1.社会福利工作。一是进一步抓好养老机构管理,重点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合区消防部门开展两次全面排查,并发出了整改通知,督促落实整改,确保生产安全。二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其中__x村和__x村幸福院项目按期推进。三是抓好孤儿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我区目前共有孤儿__x人,孤儿生活保障金全部按每人每月__x元的标准通过银行发放。上半年共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__x万元。
2.老龄工作。以实现“五个老有”为目标,切实维护和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好申报老年人优待证工作,让辖区老人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今年以来,共发放老年优待证____张;按时发放百岁老人每月____元“寿星津贴”,共发>!
3.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全区目前共有社会团体__x个,民办非企业单位__x个(其中2015年上半年新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__x个,新登记社会团体__x个,变更登记__x个)。同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做好社会组织
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检查指导。
4.地名工作。为方便群众出行及解决群众户口入簿问题,督促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做好未命名街路排查工作及未命名街路命名上报工作。
5.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今年上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____例对,其中结婚__x例,离婚登记__x例,办理婚姻查档证明____例。依法办理收养登记__x例。
6.社区建设工作。____社区服务站建设基本完成,__x社区服务站完成变更规划上报区政府审批,____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下半年将开工建设。配合区委组织部推进____个服务用房办公面积不达标社区建设整改如期进行。
二、2015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抓好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生活稳定。按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完成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二期建设。
(二)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加强汛期防灾减灾工作。
(三)协调相关街道办事处,抓好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幸福院等民政项目建设。
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讨论12次,开展主题党日10次,综合、专题议党各2次,领导班子讲党课2次,向郑德荣同志学习讨论会1次,学习宪法、监察法等,增强思想意识,全面加强从严治党。
二、社会事务
一是救助工作。上半年新纳入低保12户18人,为98户低保家庭办理了临时救助补贴,取消低保家庭39户,调整变更低保家庭46户。启动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加强返乡创业、就业指导等重点工作,目前已解决500余人就业难题。二是卫计工作。完成2018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第三阶段调查对象的信息摸底、信息核实及调查对象上报工作。开展爱心义诊、健康讲座等活动10余次。三是综治维稳安全工作。完成小区内清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会议3次,发放宣传单500余张。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气象减灾等宣传检查工作。四是城市管理工作。通过居民自治,实现对辖区金盾小区无物业管理工作;解决福聚苑小区、铁路小区等生活困扰问题。完成辖区内所有老旧小区危房排查,管线老化排查。
一、继续加大做好民生工程力度
进一步完善救助工作规范化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适合区现状并在全省首善的区困难群众救助运行机制,形成民生救助体系长效化、规范化、科学化。继续做好并完成省市要求的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医疗救助、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五保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社区“老少活动家园”建设、社区“智能化便民服务亭”建设等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并积极争创第一。
上半年,围绕大建设需要,做好公益性公墓(公祭堂)规划、立项工作的调研,提出基础性建议,作为今年政协提案的回复,力争列入区级自选民生工程项目;重新修订并出台区《大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扩大救助范围,将孤儿纳入大病医疗救助对象,完善困难群众救助体系;对接省市工作项目,做好老年工作纳入民生工程的准备工作。
二、继续推进街居体制改革,大力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
继续完善和深化街居体制改革,打造以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目标,以强化社区居委会民主自治为内容,以群众满意为目的“精街道、强社区”的模式。
按照省厅《省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以创建省级“精品社区”和国家级“防灾减灾示范社区”为抓手,认真谋划,立足高起点、高品味、有特色,打造3-4个省级“精品社区”、8-10个省级“示范社区”和1-2个国家级“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做好大杨镇中铁国际、明发广场等新建社区范围划分、命名的筹备和实施工作;继续推进社区“四化”(网格化、信息化、组织化、服务化)建设,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奖惩、激励、考核机制,不断完善全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数字民政”平台;通过促进社区工作方法改变,加强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建设,提升社区自治功能;以强化社区工作者队伍为主要内容,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资质考试,设置社工岗位,提升社工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每个社区都有社会工作师。
一、强化慈善宣传,公众慈善意识明显增强
街道分会通过救助,打造舆论声势,让社会各界广泛了解慈善,从而更加支持慈善、参与慈善,尤其针对企业密集的自身特点,街道分会在青峙工业园区进行试点的企业爱心笑脸墙成效初显,墙上一张张员工笑脸、爱心标语以及慈善标志融合在一起,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企业和员工,渐渐让慈善精神融入企业文化,形成企业文化的一部分,增强了他们的慈善意识,激发、调动企业和员工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同时,借助“慈善一日捐”活动,大力宣传模范事迹,尤其宣传近几年来向街道慈善分会捐资比较大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先进典型感染人、启迪人、教育人、鼓舞人,使群众认识到慈善事业是利国利民、惠及民生的工程,利在当今,功泽后世,进而形成了全民参与携手慈善的社会氛围,为慈善事业的长足发展奠定良好的思想和群众基础。
二、因地制宜,精心筹划,社企募集活动精彩纷呈。
每年“慈善一日捐”期间,街道社区结合各自特点,通过慈善义演、义卖、义展、义诊等多种形式开展募捐活动,拓宽募集渠道,引导群众以简便易行、可持续的方式参与慈善事业,为困难群众奉献爱心。5月21日募捐活动开展以来,街道发动广大义工志愿者进行面对面宣传形成全民募捐的氛围,充分发挥工业社区优势,同企业合作开展各种形式的捐赠活动,在发动员工集体募捐基础上设立企业慈善冠名基金、个人小额冠名基金,为爱心企业和爱心个人搭建公益活动平台。全年街道分会已募集善款169.07万元(截止2019.12.9)。
三、规范资金管理,慈善公信力显著提高
为树立慈善组织的良好形象,管好用好慈善资金,使有限的慈善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街道慈善分会不断完善捐赠接收工作制度,及时公开捐款,捐赠单位和个人募集到的每一笔资金都进行登记,按照财会制度严格管理,对企业家个人成立的小额冠名基金及企业冠名基金使用情况每年发函通告,尊重受赠人意愿,保障受益人权益,接受社会各界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保证募集的资金用于全街道慈善事业,从而提高了慈善社会公信度,确保街道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街道新建立小额冠名慈善基金1家,企业冠名基金4家,共计善款48万元。
四、创新救助形式,捐款效益充分发挥
社会救助是慈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街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救助活动,设立企业外来务工人员救助、结对失独贫困家庭、慰问敬老院老人、慰问特殊家庭、慰问高龄退伍军人、慰问贫困残疾人等一系列救助活动。在公益事业方面也下功夫,如发动企业开展“共植万顷绿地,同撑一片蓝天”共建生态公益林项目、与小港浃江知行社合作开展 “爱在优抚 情暖戚家”关爱特殊老兵工作的慈善一街一品项目,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中的补充作用,加大了救助力度,扩大救助面,今年1-11月经申请办理公益项目和临时救助21户,发放救助金96.2万元,高中及大学生助学4人,发放助学金1.6万元,外来务工人员应急救助1户,发放救助金0.1万元,发放爱心超市卡85只,累计金额5.1万元,起到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作用。
在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界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慈善工作像一盏明灯,更加深入到百姓心中。我们救助困难老兵、帮助困难的孩子上学,为苦难的群众化解燃眉之急,为孤寡老人、孤残儿童送去温暖和关爱,我们为社会和谐作贡献,这些举措促进了慈善事业在戚家山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我们渴望有更多的人走近慈善,让更多需要关爱的人得到温暖。今后,我会将克服困难,弥补不足,再接再励,继续探索慈善事业的发展规律,创新慈善事业的活动方式和管理模式,为建设一个平等、和谐、团结的社会主义大家庭作出新的贡献。
2020年工作计划:
(一)精心组织,进一步扩大基金规模。认真落实发展慈善事业的各项工作措施,加大力度继续开展好2020年的“慈善一日捐”工作,2020年继续以企业加社区模式,充分发挥企业优势,扩大居民、企业员工参与面。进一步扩大“慈善冠名基金”规模,对有经济实力的规模企业,积极引导建立“慈善冠名基金”,已建立冠名基金的引导其建立长效机制,使今年的募集收入有新的突破。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是指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种渠道筹资,对因患大病负担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贫困群众给予的适当救助。
第四条本市城区实施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坚持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相结合的方针,遵循医疗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第五条本市及各区民政部门负责城区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工作。
本市及各区财政、卫生、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协同做好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工作。
鼓励和支持红十字会、慈善基金会等各社会团体,以各种形式参与医疗救助工作。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对象:
(一)经确认正在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二)经确认正在享受农村五保户和特困优抚待遇的;
(三)经确认系农村特困户的;
(四)其他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给予救助的。
第七条本市城区贫困群众医疗救助的方式包括:
(一)资助农村五保户和农村特困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五保户个人应缴纳的全部资金从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经费中列支,农村特困户个人应缴纳的全部资金从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特困优抚对象个人应缴纳的全部资金从优抚经费中列支。
(二)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加重大疾病医疗保险。
(三)对重大疾病治疗给予适当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所发生的费用,供养单位或个人自行负担的医疗费数额较大、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可申请重大疾病救助。
第八条医疗救助对象的重大疾病病种目录包括:
(一)再生障碍性贫血;
(二)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三)恶性肿瘤;
(四)急性脑中风;
(五)严重烧伤;
(六)重度精神病;
(七)经市民政、卫生部门确认的其他重大疾病。
第九条医疗救助对象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当年个人自行负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1000元时,对患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或恶性肿瘤的,按超出部分的10-20%予以救助;对患急性脑中风、严重烧伤、重度精神病或其他重大疾病的,按超出部分的20-30%予以救助。但救助对象每人每年享受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3000元。
第十条城市低保对象中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当年个人自行负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00元时即按前条规定比例予以救助。未发生住院费用或个人自行负担住院医疗费用未达到起付线的,按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救助。
第十一条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救助的其他特殊对象,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当年个人自行负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的,超过部分按个人自行负担住院医疗费用的30%救助。但每人每年享受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元。
第十二条医疗救助对象患病种目录范围内的重大疾病时,应当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和治疗。需转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必须有定点医疗机构的转院证明并向区民政部门备案。
市民政部门会同市卫生部门,按有关规定确定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医疗救助对象持相关证件(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救助证)到定点医疗救助单位就诊时,定点医疗机构免收挂号费;单项检查费用在100元以上的大型设备检查费减免20%;普通住院床位费减免50%;规定范围内药品费用按正常销售价减免5%。
第十四条审核确定个人自行负担住院医疗费用时,应当扣除下列费用:
(一)医疗机构按规定应减免的费用;
(二)患者及其家属所在单位为其报销的医疗费用及相关部门补助的费用;
(三)参加各种商业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赔付的医疗保险金;
(四)参加合作医疗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
(五)社会各界互助帮扶给予救济资助的资金;
(六)在省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的基本用药、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范围之外发生的费用。
第十五条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户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需本人申请,直接由区民政部门提供确认名单和个人缴费用款指标,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办理。
第十六条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行属地管理,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医疗救助对象在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或出院)后一个月内向居住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医疗收费收据、用药情况、必要的病史材料以及本制度第十四条所列各项费用的证明材料等;
(二)村民代表会议或社区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并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期满无异议的,3日内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三)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7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上报区民政部门;
(四)区民政部门在7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并将医疗救助金划入医疗救助对象个人帐户;对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
区民政部门应当设立医疗救助工作窗口或明确专门人员,办理贫困群众医疗救助事项。
第十七条对各类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给予定额救助。凡在各类福利机
构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在享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的同时,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直接补助到供养机构,用于五保老人门诊医疗救助。
前款所列五保对象门诊医疗补助经费,由区民政部门提供供养人员名单和用款指标,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直接将医疗救助资金划拨到供养机构集中使用。
第十八条医疗救助资金按下列方式筹集:
(一)本级财政预算安排;
(二)上级补助资金;
(三)福利彩票公益金;
(四)社会捐赠款;
(五)其他资金。
第十九条市、区财政分别按照上年度城市低保资金支出总额的5%,从低保预算中安排医疗救助资金。各区人民政府根据需求,将农村医疗救助资金足额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医疗救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设立城市医疗救助基金分户和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分户,由财政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十条民政部门负责制定医疗救助工作计划,提出医疗救助资金计划并受理分配医疗救助资金;建立救助对象档案,做到一户一档;认真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并做好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民政部门审核确定的救助对象和用款计划,筹集安排医疗救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第二十二条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优惠措施,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所规定的用药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服务。
第二十三条审计、监察部门加强对医疗救助资金的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确保医疗救助资金按时拨付和专款专用。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行为。
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到人,适当调整各村责任医生和协助人员,根据人口比例、村落范围、距服务中心(站)距离,进一步完善考核奖励制度,加强与公共卫生联络员的联系,组织实施好本辖区面向农村的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归档。
二、贯彻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方针政策
贯彻落实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有关社区卫生服务的方针政策,吃透上级下达的每一份文件精神,认真规划实施。继续加强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促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各项措施。
三、完善组织管理提升服务能力
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今年将继续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重点做好60岁以上老人、妇女儿童、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建档工作。已建立的健康档案通过规范化管理,发挥健康档案的实质性作用。在更新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的基础上,建档覆盖率计划达到80%.同时加强对慢性病老人进行健康管理。积极探索实行“首诊在中心、大病去医院、双向转诊、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
四、努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水平
1、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未经培训的人员继续参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和各项社区卫生服务技能培训。
2、继续开展全科团队培训工作,坚持每周三下午组织中心人员学习有关全科医学和社区卫生服务方面的新理念和新技能。
3、要求中心中级以上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达到继续医学教育规定的学分。鼓励积极撰写全科医学和社区卫生服务科研论文,争取参加高品质的学术交流或骨干培训班。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计划
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过程,服务的内容和服务的范围都将随着工作的深入而不断的增加和扩大。我国当前重点防治的精神疾病是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儿童青少年行为障碍和老年期痴呆。目前山前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主要服务计划
一、为社区普通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普及精神卫生知识
要通过二个途径为社区普通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其一是在例行的对社区居民进行健康体检的过程中,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活动的评估,尤其是对于重点人群,如妇女在孕产期的情绪状态,老年人的记忆、智力活动等,以早期发现抑郁症、老年期痴呆等。二是通过举办科普讲座、开展咨询活动、发放科普宣传读物、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向社区居民普及精神卫生知识,促进其精神健康水平。
二、开展精神疾病线索调查,建立疾病档案
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线索调查,是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首要任务,也是动态掌握社区精神疾病变化的第一手资料。社区精神疾病的建档立卡率应不低于社区覆盖人群的0.6%。还将组织精神科医师对社区的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年度的免费检查。如果社区的精神疾病患者因病情复发加重,紧急住院治疗,出院后其住院治疗有关情况将被及时转入社区,以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进行社区康复治疗。所建立的是一套完整的连续的疾病档案资料。将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的疾病资料进行妥善保管,坚决维护患者的隐私权。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疾病资料。
三、定期随访,对重性精神疾病进行管理治疗
精神疾病,尤其是以精神分裂症为主的重性精神疾病,由于疾病自身的特点,多不承认有病,不主动治疗,特别是在疾病的严重期,因此需要对社区的精神疾病患者给予的关怀和看护。个案管理员,每个月至少一次主动对建档立卡的社区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家庭随访,通过随访与患者及其家属保持密切联系,并取得患者的信任和配合。随访内容包括:患者的服药情况、病情稳定情况等,并指导家属开展家庭精神疾病的家庭护理。以此提高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的服药率,动态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可就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理进行服药期间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和化验检查,以保证用药的安全。
四、开展社区康复治疗,促使早日回归社会
个案管理员在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进行随访的同时,将对患者进行社区康复治疗。社区康复治疗的内容包括:心理康复指导、家庭护理指导、劳动技能训练、工娱治疗和职业康复等。社区康复治疗的目的是减轻精神残疾的程度,促使患者早日回归社会。中国残联制定的“xx”发展规范要求,加强精神病康复机构建设,统筹规划,每县(市、区)都将扶持建立一所示范性精神病康复机构。康复机构的形式有:工疗站、农疗基地、活动中心、托养中心、中途宿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在残联的配合下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疾病康复工作。
五、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避免不良事件发生
对于以精神分裂症为主的重性精神疾病,实行管理治疗的首要目的是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不良事件包括:急性药物不良反应,自杀自伤行为和肇事肇祸行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有应急处置机制,制定有应急处置预案,将在最短的时间,最直接的渠道,以最恰当的方式做出应急处置反应,避免不良事件发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家属及周围人员提供应对精神疾病突发事件的专业指导。
六、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提供无缝隙服务
负责社区精神疾病患者诊断的确定和治疗方案的拟定,负责精神疾病患者的社区管理治疗和康复指导,共同为社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了无缝隙的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有双向转诊的制度,社区中的精神疾病患者由于病情反复或加重,需提请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会诊,如果不适宜社区管理治疗,将转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紧急住院治疗。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紧急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在病情得到及时控制后,应及时转回社区进行管理治疗。所倡导的原则是紧急住院要果断、及时,社区康复治疗要坚持、要有耐心,要细致。
七、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争取社会支持
以精神分裂症为主的重性精神疾病多在青壮年发病,病程迁延,多呈慢性,致残率较高,主要危害劳动力人口,极易造成家庭贫困。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精神疾病患者的救助工作,但由于精神疾病患者由于疾病自身的特点,多不承认有病,拒绝治疗,给救工作带来困难。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可以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掌握的情况,配合民政、残联、劳动等部门积极为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合法权益,争取适当的社会支持和政府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