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工作意见汇总十篇

时间:2022-08-03 0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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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工作意见

篇(1)

去年以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积极扶持发展粮食生产,努力提高种粮水平,年粮食生产扭转了连续7年下滑的局面,出现了重要转机,全省粮食播种面积2181.8万亩,总产量834.9万吨,分别比上年增加40.14万亩和41.51万吨,总产增5.2%,为保障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去年我省粮食增加绝对量有限,而且是在政策好、天帮忙、人努力、市场旺的共同作用下取得的。从总体上看,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科学种田水平依然较低;全国粮食总量仍产不足需,产需矛盾并没有根本解决。年粮食生产面临着气候条件不确定,农资价格居高不下,粮食比较效益依然偏低等问题。我省人多地少,粮食自给率低、供求市场依存度高,抓好年的粮食生产,对于巩固宏观调控成果,推进“平安浙江”建设,构筑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当前“三农”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

二、明确年粮食生产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年我省粮食生产的指导思想是:正确处理好调整农业结构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关系,坚持以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为基础,以制止耕地抛荒、依靠科技主攻单产为重点,稳定粮食面积,增加粮食产量。大力发展优质品种,改善粮食品质。稳定完善粮食扶持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积极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提高种粮综合效益。粮食生产的目标是:确保粮食播种面积2150万亩、总产量800万吨以上(见附表)。各市要按照粮食安全分级负责制的要求,将指导性计划目标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认真抓好计划落实的督促检查,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完成。

三、抓好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落实,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今年省政府在去年扶持粮食生产政策措施基础上予以继续稳定完善,出台了全面免征农业税、对种粮大户进行直接补贴、实行早晚稻谷最低收购价和价外补贴、大中型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大户良种补贴等政策,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创造了良好条件。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扩大政策宣传,让基层和农民及时了解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要认真总结去年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成功经验,尽早研究制订落实政策的工作措施和计划,建立责任制,做到方案具体化、措施规范化、落实责任化,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杜绝弄虚作假。要积极建议当地政府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健全和完善扶持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增加对粮食生产的投入,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要高度重视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同时正确处理好结构调整和发展粮食生产的关系,充分尊重农民种植自,把发展粮食生产的重点放在制止全年性耕地抛荒、减少季节性耕地抛荒上,努力多种,提高土地利用率。要以春冬两季为重点,积极扩大冬季春花作物、绿肥,大力提倡绿色过冬,努力减少冬季抛荒。积极引导支持农民多种早稻,努力减少春季抛荒。认真总结完善去年开展耕地抛荒检查复耕的做法,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法律、经济、行政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耕地抛荒,引导农民群众发展粮食生产。省里将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耕地抛荒检查活动,并建立举报和公开曝光制度,组织明查暗访,依法查处案件,对特别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

五、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效益

(一)继续组织实施粮食作物种子工程,大力推广优质高产品种。认真抓好“0406”计划的良种推广工作,全省推广优良水稻品种600万亩。早稻以推广圆粒形高产优质品种为主,重点推广金早47、杭959、中早22、甬籼157等品种;晚稻以推广优质高产品种为主,努力改善我省食用稻米的品质。杭嘉湖、宁绍等粳稻主栽区重点推广秀水110、嘉花1号、秀水09、嘉991、浙粳20以及杂交粳稻甬优3号、晚粳糯稻绍糯9714、春江糯2号、浙糯5号等品种(组合);金衢丽、温台等籼型杂交稻主栽区单季晚稻重点推广两优培九、协优9308、粤优938、中浙优1号、Ⅱ优7954、甬优6号,连作晚稻重点推广协优914、Ⅱ优8220、协优46等杂交稻组合。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确定适合当地种植的主推品种,建立新品种展示示范区,加大优质高产新品种的试种、示范力度,引导农民积极应用优质高产品种。

(二)大力推广粮食作物节本增产增收技术。扩大水稻抛秧、直播、旱育秧等省工节本增产技术的应用,全省推广水稻免耕直播技术100万亩、稻鸭共育技术50万亩。要抓好超级稻示范推广项目,积极示范推广水稻强化栽培、富硒稻米技术和马铃薯稻田免耕稻草覆盖栽培技术等。大力推广单季晚稻“五改”技术,全省实施单季晚稻“双百工程”700万亩,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使全省单季晚稻平均亩产达到500公斤以上。推广保护性耕作、经济绿肥、平衡施肥等技术,科学合理指导施肥用药,控制和缓解土壤障碍因子,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培肥地力。加快全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对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预警控制能力,开展水稻纵卷叶螟、螟虫等重大病虫害的区域性治理,推广水稻病虫综合防治技术1000万亩,重点推广十大实用病虫草害防治技术。要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强化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深入组织开展农业科技人员联大户、联基地、入村入户活动,提高技术到位率和入户率。

(三)广泛开展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活动。要把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要组织动员栽培、种子、植保、土肥等单位,发挥各自优势,确定示范内容,制定实施规划和技术操作规程,选择示范地点,落实各项技术措施,齐心协力,切实做好示范项目实施工作。要求村村有示范田,镇(乡)镇(乡)有示范方,其中县级百亩示范方不少于5个。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优质高产示范竞赛活动。结合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和万名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活动,县(市、区)级中心示范方要选派技术骨干蹲点指导,在示范开展高产高效攻关试验、新品种新技术的小区试验,做好示范方和试验田的苗情观察和田间管理档案记录。早晚稻生产期间,各地要做好检查督促和现场交流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广播电视讲座、印发技术资料等各种途径提高技术到位率。在早晚稻成熟收获时,要组织力量对高产田和方进行产量验收,对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

(四)切实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积极引导和鼓励种粮大户和服务组织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实现粮食生产耕作、收获等主要作业环节机械化,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解决季节性劳动力紧缺矛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鼓励发展以机耕、机播、机收、秸秆还田、烘干等机械化作业为主的农机大户和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加快先进适用农机化新技术和新机具的开发研制、组装、配套、集成和示范,推广机械化耕作、播种、收获、烘干等节本增效技术和秸秆机械化还田、化肥深施等增强土壤肥力技术,促进农机与农艺有机结合。

六、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提高经营水平

篇(2)

二、强化措施,依法推进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认真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和《省粮食质量监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和防范风险能力。

为确保粮食质量安全,《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和《省粮食质量监管实施细则》对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粮食部门要认真落实好这些制度,确保本辖区内流通环节的原粮和粮食系统经营的粮油及其制品符合国家原粮卫生质量标准。具体要落实好以下制度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把好入库和出库粮食的质量关,把责任明确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二)各收储企业认真执行“一三七”粮情检查制度,严格落实储备粮每半年一次粮油品质检测制度。

(三)加强粮油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各县(市、区)粮食局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质检机构,并争取财政支持,购置必要的监测设备,以适应本辖区粮油质量监测需要。市粮食粮油质量检测中心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配齐检测设备,加强检测人员培训,尽快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

(四)认真执行粮食质量档案管理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原粮做到有源可溯,有据可查。

篇(3)

粮食直补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无协议的多轮承包以最后一轮承包者为补贴对象,林地、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的耕地不予补贴。

二、继续稳定水稻直补政策。今年我省水稻直补标准保持不变,每亩补贴20元。

篇(4)

各村要充分认识粮食生产的重要性,把粮食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领导,将种植任务落实到村、到农户、到田块,确保完成粮食种植面积和总产量,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努力提高单产,确保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

二、加强政策宣传落实,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认真落实中央出台的综合直补、大户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水稻政策性保险等强农惠农政策,充分运用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把各级政府2O15年粮食扶持政策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街道将切实加大对粮食生产的直接投入和扶持力度,制定粮食生产主要环节和生产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千方百计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

三、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粮食种植水平

(一)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加大优质品种推广力度,水稻重点推广中浙优10号、中浙优8号、甬优15号等优质高产杂交组合(品种);旱粮作物重点推广引豆9701、台75(大豆),慈蚕1号(蚕豆)和超甜3号、华珍、浙凤糯2号(玉米)和中薯3号、东农303(马铃薯)等品种。做好超级稻和优质鲜食旱粮品种的种植,抓好新品种引进和展示的示范工作。

(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单产和效益。大力推广应用水稻轻型栽培技术、单季晚稻“五改”技术、超级稻集成技术、单晚精确定量栽培技术,进一步推广旱作高产高效综合配套技术;加强地力培肥,测土配方施肥、水稻绿色防控技术和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先进实用技术。加大培训推广力度,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技术推广计划的完成,提高技术到位率及普及率,提高单产水平和种植效益。

(三)推广稳粮增效种植模式。优化种植结构,大力推广稳粮增效种植模式,不断探索新的耕作形式和多熟栽培,提高复种指数和种植效益。要全面开展“千斤粮万元钱”种养综合集成技术的示范和推广,遵循种养结合、粮经结合、水旱轮作、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等原则,努力实现“亩产千斤效益万元”的目标。积极推广菇(耳)—稻、药—稻等高产高效粮经结合种植模式,蚕豆/春玉米—晚稻、蚕豆/玉米—玉米等粮食多熟套种高效种植模式,稻/鱼共生和稻—菜(瓜)轮作等生态高效种植模式,春玉米—单季稻、春大豆—单季稻等稳粮增效种植模式。积极开展冬季农业生产,扩大鲜食蚕(豌)豆、马铃薯和鲜食春大豆、春玉米等粮菜兼用作物生产,增加粮食总量,提高种植效益。

篇(5)

一、强化政府粮食工作责任,进一步夯实粮食领导负责制

实行粮食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是确保粮食安全、做好粮食工作的一条行之有效的制度。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充分认识粮食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牢固树立大粮食观念。加强完善粮食安全分级责任制,强化粮食安全责任意识,对本辖区的粮食安全切实负起责任。坚持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切实抓好粮食生产,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保障粮食供需的基本平衡和价格的基本稳定,保证粮食市场的有效供给。将粮食流通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有效的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

二、稳定粮食行政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粮食行政管理体系

在粮食流通工作中,县一级管理是重要的基础和关键。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具体承担着指导粮食购销经营、实施粮食流通调控、开展粮食行政执法、组织粮食统计调查、监管社会粮食流通、发展粮食流通产业、推进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落实粮食仓储管理、指导农民科学储粮、推进粮食企业改革、保障当地军需民食和应急供应等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在县级政府机构改革中,要把粮食行政管理机构作为政府行政机构独立运行,在各县市区的发展和改革局挂牌,使其切实肩负起粮食流通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要继续加强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机构,为实现市、县二级分工配合、紧密合作的粮食行政管理新体系奠定坚实基础。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考虑全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和加工体系等方面的建设,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重点扶持、分步实施,不断提升全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三、认真做好粮食收购工作,进一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粮食收购工作是粮食流通工作的基础。去冬以来,我市大部分地区旱情严重,对今年夏粮增产构成威胁。各级粮食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做好粮食收购作为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加强粮食政策和市场形势的研判,及早安排部署粮食收购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和组织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保证粮食收购资金落实,确保把省、市粮食收购政策落到实处。加强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督促粮食企业进一步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流通对粮食生产的促进作用,切实保护售粮农民的合理收益。

四、加强粮食储备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粮食储备是确保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省政府下达了我市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市、县粮食储备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为保障全市粮食安全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年省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精神,继续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粮食储备工作的通知(咸政发〔〕11号)文件要求加快充实县级储备粮规模。尚未完全落实粮油储备规模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在保证当地粮油市场稳定的前提下,抓紧充实县级储备库存,确保在今明两年内全部充实到位。对于还未建立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的县市区,要按照“面粉5天、大米10天、食油60天的日消费量”的要求,于今年年底建成一定规模的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包括小包装成品粮油),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可与加工企业和商业经营企业周转库存结合起来,由政府给予必要的存储成品粮油补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需求逐年增加粮油储备管理经费和利息补贴,切实加强粮食储备体系建设,落实粮食应急保障措施,增强政府粮食宏观调控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全市粮食安全。市、县粮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的行政管理和轮换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和完善粮食轮换新机制,根据市场情况,把握轮换时机,提升轮换效率,发挥轮换机制对稳定粮食市场价格的作用。

五、切实做好粮食市场供应,进一步保持粮食市场价格稳定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宏观调控措施,防止因供应不畅引起粮食价格异常波动。各级粮食、工商、物价、质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粮食市场的监督检查和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密切关注市场粮食动态,综合运用各种宏观调控手段,确保全市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群众心理预期,为保进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加快粮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粮食工作基础条件

按照《省粮油仓储设施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我市粮油仓储设施体系。市发改委、财政、粮食等部门要继续加大对粮食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粮油仓储设施规划的顺利实施,要继续加大对粮食质量检验监测和批发市场建设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完善粮食质检体系和粮食批发市场体系。各级粮食部门要加快粮食物流园区、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和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建设,引导粮食企业积极参与粮食期货市场交易,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市实际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体系。

七、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进一步转变粮食产业发展方式

篇(6)

二、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辐射带动提高全县单产

粮油高产创建是全局今年的重点工作,全县拟建37个粮油高产创建示范基地(其中2个万亩、34个100-200亩的水稻基地、1个万亩油菜基地),要全力办好示范基地,为提高粮油单产树立样板,要求示范基地粮油单产比其它粮油单产高50-80公斤,以带动全县粮油单产提高10公斤目标任务的完成。县农技中心与乡镇农技站要尽快落实计划,并制订粮油高产创建实施方案和技术路线,报局备案。此项工作将作为加分项目列入年终目标考评。

三、推广节本增效技术,确保实现农民增产增收

继续加大水稻抛秧、直播、机插等轻简栽培技术的推广力度,特别是机插秧,全县各项轻简技术推广面积应用达到30万亩以上,实现每亩节本增收30元的目标。在全县36个乡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服务,采集土样1800个,检测土样1800个,发放施肥建议卡3万份,保证全县测土配方应用面积达60万亩以上,力争每亩节本增收40元。

四、狠抓病虫害测防治,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农作物病虫害的测报和防治,是事关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各农技站要高度重视。一是在5月—10月份,每周一至周三必须深入田间调查病虫发生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县植保站汇报病虫发生实况及防治情况;二是要求全年编印病虫情报8期以上,并协助乡镇送到村组、农户,重要病虫情报要实行农户签收,且需报县植保站备案;三是抓好一个200—400亩的病虫综合防治示范点;四是进村入户指导农民科学防治病虫,确保当地乡镇成片绝收面积不超过10亩,全乡镇病虫害损失率不超过5%;五是要大力发展植保专业合作组织,推动水稻病虫害预防统治,每个乡镇农技站要指导农民建立1个以上植保合作社。

五、培植科技示范户,努力提高农民种田水平

农技干部在深入村、组开展科技培训和技术指导的同时,要有针对性的培植科技示范户。一是要求每个农技干部要到所驻村举办培训班2期以上,发放资料300份;二是要求每个农技干部培植科技示范户10户以上,把示范户培训成新技术、新品种推广的带头人和明白人,并以此为纽带,提高全县农民的科技种田水平;三是要认真实施好农技推广体系示范县项目,严格按要求抓好农技人员自身知识培训和10户联系户的技术指导工作,确保项目顺利验收并取得实效。2012年全县培植100亩以上种植大户达到100户以上。

六、以专业化服务组织为依托,积极探索农技服务新模式

篇(7)

一、考核内容

1、加强植保服务组织建设(15分)

(1)新建或完善1个以上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做到有机构、有章程、有人员、有行为、有能力,每个服务组织内机械不少于6台,统防面积不少于500亩计5分;

(2)稻麦主要病虫害统购统防面积不少于60%(生产损失率不超过3%)计10分,按完成任务比例计分。出现一起因生产损失而造成社会影响事件的不得分。

2、推广粮油高产优良品种(10分)

(1)稻麦等主要农作物推广高产优良品种。覆盖率不少于95%,统供率不少于80%计8分,按完成任务比例计分;

(2)提高播种质量,确保生产安全计2分,发现一起因出苗不足而造成社会影响事件的不得分。

3、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50分)

(1)水稻机插秧面积占水稻种植面积的在85%以上(镇区村、省道和高速沿线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达100%),按照市定每400亩水稻配备一台高速乘坐式插秧机的标准,今年每村不少于1台,1500亩以上的村不少于2台计25分,按完成任务比例计分;

(2)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5%以上、农机服务组织作业面积占机械化作业面积达80%以上,耕地面积在500亩以上的村,新增55马力以上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不少于1台计15分;

(3)每个村须新办有1个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计10分,未完成不得分。

4、创建高产标准示范方(10分)

稻麦高产示范方面积不少于300亩(镇区村、农业园区所辖村不少于200亩),要做到有牌子、有班子,统一品种、统一种植、全程机械化、育秧集中化,稻麦亩产量在1000公斤以上。经验收达标记满分,达不到要求的按未完成的工作量酌情扣分。

5、努力提高秋播生产水平(15分)

(1)佳期播种,提高播种质量;

(2)全面整治内外三沟,确保沟系配套;

(3)推广农田深耕翻和机条播面积不少于30%;

(4)麦种统供率在80%以上;

(5)有一个面积在200亩以上的高标准示范方,按完成任务比例计分。

6、加分内容

(1)大力推广高速乘坐式插秧机,每新增1台,加记5分,每新增55马力以上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1台加5分。

(2)大力提倡粮食适度规模,按照“四有、五化、八统”的要求,建设面积在200亩以上加3分,300亩以上加6分,400亩以上加8分,500亩以上,加记10分。

(3)按照“三库二间一室”要求建设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和500亩以上市验收达标的高产示范方,分别加记5分。

(4)为市镇提供各类现场会,分别加记5分和3分(现场会路线途径村,按实际工作量适当加分)。

二、扶持机制

篇(8)

二、监管对象

1.粮食购销、储存和政策性粮食供应环节的个体户企业。

2.粮食加工、转化企业。

3.粮食批发以及纳入社会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各种粮食经营企业。

三、监管产品分类

主要有小麦、玉米、高粱、稻谷、各种豆类。粮食品种分为原粮、成品粮和粮食制品三类。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只负责原粮质量安全。

四、抽样

1.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并符合GB/T5490和GB5491的规定,每批样品数量不少于2Kg。样品分两分,一分用于检验,另一分备样,用于复检。

2.抽样人员抽样时应填好抽样单,样品用聚乙烯塑料袋包装,贴好样品标志,并经受检单位和个人确认。样品标志的格式统一,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种类、抽样地点、时间、抽样人姓名、见证人姓名及签字。

3.抽样单位及个人应尽快将样品送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4.判定原则

(1)抽样全部项目符合标准要求,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有一项以上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2)复检:受检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向原检验机构提出,原检验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决定。若受检方对受理决定仍有异议,可向省粮油质量检测中心提出。不合格结果以检验结果通知书的形式送达受检方,受检方应在收到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五、检验方法

1.砷按GB/T5009.11的规定执行。

2.汞按GB/T5009.17的规定执行。

3.铅按GB/T5009.12的规定执行。

4.镉按GB/T5009.15的规定执行。

5.汞曲霉毒素B1按GB/T5009.22的规定执行。

6.甲胺磷、乙酰甲胺磷、马拉硫磷、三锉磷、毒死蜱按GB/T5009.20的规定执行。

7.漂白剂按GB/T5009.34的规定执行。

8.过氧化苯甲酰按GB/T18415的规定执行。

六、各自的职责

(一)县粮食局至少每季度深入到监管对象的仓库、车间详细检查原粮储存、卫生、设施等项目,并按规定出具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对危害原粮的因素责令其限期整改,不整改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警告、罚款,取消营业资格,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查处。

(二)加工、储存销售的粮食转化企业、个体工商户,应严把原粮质量卫生关。对收购的原粮质量严格把关,做到“六不收”:1.陈化粮不收;2.霉变粮不收;3.虫粮不收;4.芽麦不收;5.杂质超标粮不收;6.新收获粮食未过后熟期不加工、不销售。

篇(9)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县局年初提出的“改革发展年,质量管理年,效益提升年”活动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全县深入开展“问责、问效,整治作风行风、整治发展环境”活动内容,以“转变机关作风,优化政治生态,提升干部素质、增强服务能力、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全面完成全年粮食工作任务。

二、活动安排

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提高认识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上旬)。制定活动实施意见,召开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抓好具体部署。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进行宣传和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二)查摆问题、边整边改阶段(5月中旬至11月中旬)。县局负责人和机关各股室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找准思想、学风、作风、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局班子成员要围绕存在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要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及时通报存在的重点问题、主要整改措施以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建章立制、总结提高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底)。组织开展对局机关各股室及其全体工作人员的民主评议,进一步促进作风转变。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作风转变活动制度化。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形成书面报告。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持之以恒抓好局机关作风转变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作风转变年”活动的领导,经研究,县局成立“作风转变年”活动领导小组。

四、具体要求

篇(10)

一、考核对象

镇党政负责人、分工镇干、各村(居)党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或经联社主任)。

二、考核任务

1、各村(居)完成一个200亩以上连片露地高效农业或50亩以上的设施农业项目(钢结构大棚),且土地流转手续完备。

2、已建成的建设生产所在村的高效农业面积(钢结构大棚)在100亩以上的且今年面积不减(不含高效林业)。

3、流转150亩以上的面积进行粮食、油料适度规模经营或小农场建设且流转手续完备(流转时间5年以上)。

三、计分及扶持奖励办法

1、计分:完成考核任务三项中之一的得物质文明考核中高效农业考核基本分。

2、扶持奖励办法:

(1)新建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设施农业项目(标准规格钢架大棚),镇政府对大棚投资者给予补助,连片50亩、100亩以上的钢结构大棚每亩分别补300元、500元(按大棚实际面积计算),分三年付款,第一、二年各得30%,第三年40%。

(2)新发展钢结构避雨栽培葡萄,集中连片种植50亩以上,每亩补贴1000元。老葡萄园改造为钢架避雨大棚的,每亩一次性补贴500元(奖励业主),改造为竹架大棚的不予补贴。

(3)发展地膜花生集中连片达到3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200元(奖励业主)。

(4)新建且相对固定的露地高效种植基地(主要种植蔬菜、药材等),集中连片常年生产净面积达200亩的,镇政府一次性奖励村(居)2万元。只生产一季或在财政已补助的现代高效农业项目地点改建的不予奖励。

(5)当年新建栏存肉牛或奶牛500头以上、蛋鸡5万羽以上、肉鸡或肉鸭10万羽以上、肉鹅2万只以上、肉羊1000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且环保设施建设到位的,每个奖励养殖户2万元。

(6)新发展集中连片特种水产养殖150亩以上,且亩纯效益2000元以上的特水养殖场,奖励养殖业主1万元。

(7)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在300亩以上,小农场建设面积150亩以上(2个以上)且土地流手续完备,当年与农户兑现年租金到位的,奖励村工作经费1万元。

(8)设施种植与露地种植不重复计奖,两类奖励就高不就低,奖励补助归项目实施者;镇奖励和补助奖金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土地年租金,奖励补助与市不重复。

四、考核时间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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