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0 10: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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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主办单位为了节省开支,对工程的投入成本低,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不得不克扣工程安全生产成本,使得安全设施设备配置不完备,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不能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性;资金投入少,无法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稳定,极易引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二)建筑工程的工期不合理
建筑工程的主办方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不切实际的让施工单位提前完工,缩短施工期限,而施工单位为了在规定期限竣工,施工人员不得不日夜赶工,超负荷的工作使得施工人员身心疲惫,在施工期间不能用认真仔细的态度对待,从而也增加了施工的安全隐患。
(三)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体系的不健全
建筑工程的主办方只注重工程项目的进度,对于建筑工程的安全并不在意,而施工单位也缺乏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主办方与施工单位之间没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来约束双方,也不能确保各个阶段施工的安全,即使发现安全隐患也不能及时制止,促使工程的安全隐患越来越严重。
(四)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
现如今,建筑工程的施工人员大多是从农村来到城市打工的农民工,他们接受的教育有限,知识水平较低,缺乏安全意识,而施工单位也未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他们不知道在施工过程中应如何安全施工,不知道如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如何保护自己,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导致主办方对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这也进一步导致施工安全事故频发。
(五)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制度不完善
建筑工程的各个单位没有明确的安全责任,不顾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只是一味地逃避责任;而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没有相应的应急制度予以救援处理,导致许多问题频发。
(六)工程质量意识不高
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施工单位会偷工减料,从中谋取私利,不注重工程质量,且施工材料承包商提供老旧的设施设备,不能确保工程质量的安全稳定,极易引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二、工程质量安全的控制措施
(一)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近几年,建筑工程相关单位开始注重质量安全监管,不仅注重住宅建筑物的质量安全,而且还注重其他商业建筑物的质量安全监管,扩宽了质量安全监管的范围。1、建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现如今,建筑项目监管虽有些改善,但对于市政府工程、园林建设、城市规划等方面仍欠缺,对建筑手续未及时办理的建筑项目监管力度不够,容易引发质量安全事故。在未得到施工许可以及安全监管手续时擅自开工,这样只会造成重大事故的发生。因此,我们要转变传统的观念,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大监管力度,对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监管体系,做到灵活运用,重点勘察,建立起监管范围广、高水平的质量安全监管。2、加强监管工作。专业水平的提高、专业化的加强,使得质量安全监管既注重施工现场又注重建筑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管的程序越来越严谨,对每个阶段都进行质量安全监管,使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减小。一些不遵循建筑工程建设程序的建筑工程主办方为了谋取利益,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施工并使用,工程的质量安全未得到保障,极易诱发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
规范建筑工程各单位的行为,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质量安全监管,监督建筑工程各单位遵循法律法规制度做事,履行自己的职责,依照正规合理的程序进行建设,一切以“法”为准,使建筑工程各个单位拥有质量安全意识,担起质量安全责任,严谨行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稳定。1、重视创新,注重行为。对于质量安全监管而言,如若一味循规守矩,是不得以进步的,现在社会发展迅速,老旧止步不前的监管制度已经不适于如今的建筑工程监管,因此,需要加大科技投入,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进行创新开发,与教研单位、高等院校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研制出创新科技,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做好检测,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更加有效地进行。在重视创新的同时,也要注重监管行为,用好的制度来引导约束,从而保证质量安全监管的行为正确,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的实施。2、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其一,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通过调查分析,得出结果,制定该企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规范,分析企业所具备的作为市场准入的重要条件,不仅要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而且还保障各个单位的权益;其二,建立市场诚信机制,建立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建筑工程市场诚信制度,建立起完备的市场信用体系,监管建筑工程各个单位的行为,全面监督,并记录其不良的行为,完善信用体系;其三,建立建设工程保险制度,通过建立建设工程保险制度来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进一步降低工程质量安全风险,促进诚信体系的建设;最后,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对于建筑工程的新技术、安全教育等,定期对施工人员、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工程质量安全的能力,使他们跟上快速发展的社会潮流,满足质量安全生产的需求。
建筑材料的质量对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的影响也很大。一个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需要大量的工程原材料,如钢筋、混凝土、水泥和石灰等,施工技术人员应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按照科学的施工工艺,保证各个施工环节原材料的质量,不偷工减料,不采用劣质材料,同时由于有些原材料堆放时间过长,有关人员应做好保护工作。在施工的过程中肯定会用到挖土机、铲车、起重机和运输车等,如果为了降低成本,采用不满足功率等的机械设备,影响项目工程的施工效率,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
1.2施工技术的因素
施工技术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影响也极其大。一个施工项目各个环节施工工序、施工流程和施工步骤极其繁琐,这就要求设计和施工方案规范专业和完整,不然加大施工难度,容易出现质量问题。
2水利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案例分析
2.1工程概况
墨玉县玉北开发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工程位于墨玉县玉北开发区,距县城约20公里,控制灌溉面积0.45万亩。本工程批准建设的内容包括:在玉北开发区实施高效节水4500亩,其中,红枣4030亩,新疆杨470亩,新建首部8处,配备125-160A型加压泵8台,10m3压力罐8套,MFS8-3(自动反冲洗)过滤器8套,80KVA变压器8套,铺设红枣地埋管31.29km,地面支管24.36km,滴灌带1600.68km,林带地埋管7.82km;土地平整2500亩,修筑田间道路9.86km。墨玉县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等级为V等小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2.2质量控制
2.2.1质量监督情况
墨玉县玉北开发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工程由墨玉县水利局建设实施,墨玉县质量监督分站实施质量监督,具体监督工作情况如下:
(1)工程开工前,墨玉县质量监督分站根据监理上报的工程项目划分方案进行了复核和批复。
(2)工程开工后,墨玉县质量监督分站的质量监督人员对该工程进行跟踪监督。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人员到位情况,合同执行情况,施工机械设备到位情况,资质信誉情况进行了抽查。
(3)重点对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落实到位,文明施工,安全措施,岗位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抽查。
(4)对施工单位原材料进场,构配件和中间产品的质量进行抽查,严格把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5)对施工单位工序报验,监理人员签字,施工单位三检执行情况,监理单位的抽查以及试验检测资料进行监督检查。
(6)对关键部位,隐蔽工程重点检查,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质量问题和质量问题缺陷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和补救,确保施工质量。
2.2.2质量管理体系
墨玉县玉北开发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立了五级质量管理体系:业主检查、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设计单位服务和政府监督。
(1)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以工代赈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要求执行,按基本建设程序,坚决执行建设项目业主责任制。项目法人是墨玉县水管总站,是该项目的负责主题,对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资金管理和安全生产负总责,在整个工程建设中处于主导地位。
(2)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由监理负责
墨玉县玉北开发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监理部建立了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工程质量控制,每月召开监理例会,制定了施工质量检验流程图、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工程验收程序制度。监理部在工程质量控制管理过程中,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对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和主要工序实行旁站监理,抓好施工质量。
2.2.3施工单位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主题
施工质量的优劣主要取决于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健全了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实行内部三检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工程施工过程中做到每道工序按照程序进行报验,验收合格签字后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把握每个环节,控制每一个过程,加强质量保证工作。
2.2.4实行工程质量政府监督检查
墨玉县质量监督分站对该项目进行质量监督,是工程质量的检查、评定、验收符合国家规定,从施工质量管理方法、检验工序、评定标准上严格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通知,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工作。
(2)检测人员专业素质不高。从当前情况看,很多监测人员专业理论知识不强,很多人员都不是建筑材料或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的,而是从其他专业毕业的。影响了他们对检测知识理解或检测技能掌握,在进行操作的时候,专业技能差,对检测工作造成影响。
(3)检测机构。内部管理缺少科学性和系统性。如在对样品进行检测的时候,没有措施对这一流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在实际活动过程中存在很多漏洞,影响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又比如,检测人员在对材料进行抽样检测的时候,不能严格依据规范和材料要求对样品数量进行正确抽取;有的施工单位送检的材料样品与实际进场的材料不同,检测报告的结论难以代表实际施工中的材料质量。另外,一些质量检测的相关人员会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无法确定样品真实性。有的时候,一些施工单位为了应付,会提前对样品加工,使其满足检测的要求,但是检测人员是无法对样品全程进行跟踪取样的。
2标准体系
在建筑工程中,为了使质量检测实现标准化,就要构建标准体系。
(1)总体系分析。总体系主要包括四点:一是基础标准,二是服务标准,三是技术标准,四是方法标准:
①基础标准。主要分为术语标准以及符号标识标准和分类标准等。它的指导意义具有广泛性,能够普遍使用,在一定范围中能够被当作别的标准的基础;
②技术标准。主要针对的是建筑工程中的各项技术事项,为了使其实现协调性和统一性,制定了这种标准,它是当前质量检测实现标准化的一个重要内容;
③方法标准。主要针对的是检测方法以及监测工具和检测流程,为了保证其协调性和统一性,制定这项标准;
④服务标准。主要针对的是和服务对象接触的服务活动,因为这项工作是生产性的服务业,因此,要制定服务标准,从而使服务质量得到提升。
(2)分体系分析。总体系下还有两个分体系:一是专项检测;二是见证取样检测:
①专项检测。这一标准分体系还包括四个标准子体系:一是主体结构工程,二是地基基础工程,三是钢结构工程,四是幕墙工程。在现场对主体结构工程进行检测的相关标准主要有砌体强度、钢筋保护层具体厚度、预制构件性能、砂浆、混凝土、后置埋件相关力学性能等检测标准。对地基基础工程进行检测的相关标准主要有桩承载力、桩身完整性、地基承载力、锚杆锁定力等检测标准。对钢结构工程进行检测的相关标准主要有防腐和防火涂装、焊接质量、结构节点、紧固标准件力学性能、变形等检测标准。对幕墙结构进行检测的相关标准主要有水密性、风压变形性、气密性、层间变位性能等检测标准;
②见证取样检测。这一分体系中的子体系主要有八个:一是钢筋力学性能,二是水泥物理力学性能,三是混凝土和砂浆的强度,四是混凝土掺加剂,五是简易土工试验,六是沥青与其混合料检验,七是砂和石的检验,八是预应力钢绞线以及锚夹具相关检验标准等。
3使质量检测工作实现标准化的有效措施
(1)提升质量检测的意识。当前,在建筑工程相关监测行业中,质量管理经验比较少,缺少质量体系进行制约,导致检测机构缺少质量意识,质量检测工作往往流于表面,不能体现其严肃性以及权威性和公正性。当前,我国检测行业和其他国家相比要落后得多,为了实现和国际的接轨,要依据国际上的实验室相关管理要求,借鉴国外的管理经验,做好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其全面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能盲目进行模仿,要依据我国的国情,不断对相关知识进行学习,通过实践进行探索,将质量管理的有效方案制定出来,提升质量意识,这样检测人员就能主动对质量进行控制。
(2)为了使行业实现标准化,对其推进策略进行研究。对于建筑工程而言,质量检测行业提供的专业技术服务具有特殊性,首先,要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其次,要有服务行业的相关属性,还要保持公正性和权威性。这个行业具有特殊性,因此,需要进一步研究,确定其发展路径,建立工作机制,实现标准化,利用有效模式推进,最终将质量检测行业在标准化工作方面的相关推进策略确定好,保证标准化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3)对服务标准进行修订,使服务质量得到提升。从我国实际情况看,很多检测行业对严肃性以及公正性进行重视,而没有对服务性加以重视。一些机构认为在保持检测公平的同时是不能让客户满意的。但是在国外,很多检测机构能够同时保持公平性以及服务性。如果检测合格,那么客户就会满意。但是如果检测并不合格,那么在确保公平的同时要和客户沟通,制定改造方案,解答客户问题。检测机构只有保持好的态度以及服务质量与信用,才能在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不断扩大规模。对服务行业而言,一定要确保良好的服务,才能突破,积蓄力量和世界之间接轨。
(4)对人才队伍进行建设。对于建筑工程相关质量检测工作来说,人才是促使其实现标准化的一个重要要素。因此,要在这一行业中,做好人才培养工作,利用标准化培训以及工程师制度的建立等方式,对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培养,他们不但要熟悉质量检测工作,还要懂标准化。只有这样才能给检测行业标准化的实现提供良好的智力支持。
应用此方法,一定要熟知本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根据这些标准结合自己平时的工作经验,用目测的方法进行检查,这种方法简单,但是精确度低,一些精密部件的检查不适宜用这种方法。
1.2材料理化检验法
1.2.1工具测量法
使用经过权威检定部门定期检定过量具,对材料或者是部件进行测量,将实际测量结果与标准规定的数值相对比,以此来判别材料的质量。
1.2.2理化试验法
这种方法通常在实验室进行,若遇试验的内容在现场难以移动,或是实验室无法进行试验的情况,理化试验也可在施工现场进行。这种试验过程往往使用机械、电子等相关仪器设备,采用理化试验方法,对产品的物理、化学特性进行测定,获得数据后再与标准核对进行判断,从而判断工程质量。
1.2.3材料无损检测法
为了减少建筑施工损失,尽量不去破坏已施工的混凝土建筑,对于混凝土强度的检测通常使用无损检测法。这种检测方法都是利用一些先进的仪器设备,例如回弹仪、超声检测仪、混凝土强度检测仪等,对混凝土的强度、内部空洞和缝隙等进行检测,这种检测方法不会破坏建筑物构件,会保证建筑物构件的完整性,根据仪器探测的结果和构件表面特征等,推断建筑物构件的损坏程度,这种无损检测法在我国得到广泛的应用。
1.2.4局部破损检测法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方法多种多样,除以上几种方法外,还有一种方法叫做局部破损检测法,例如钻芯取样法、冲击法和超载试验法等就属于这一范畴。这种方法也是利用仪器设备,对建筑结构物进行局部的破坏,然后获取局部损坏的数据,依据此数据来推断整体损伤情况。通常,在质量检测过程中使用这种方法时,虽然会对局部性能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些被破坏的部位往往容易修复,不会对建筑物整体构造质量造成影响。
2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内容
2.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地基是建筑工程施工的基础,对于建筑工程质量起着决定性的意义,地基不牢,再好的建筑物都难以长存,所以地基质量必须受到重视,且地基基础质量检测工作也要受到重视。由于我国土地辽阔,东、西、南、北各地地质差异也较大,不同的地质环境与条件对于工程地基质量也有着重要影响,要提高地基基础质量,就需要在地基施工时综合考虑,根据土质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材料和处理方式施工,以保证地基和工程质量。要验证地基质量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判断地基质量是否满足施工设计要求,或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地基质量的检测通常采用以下五种方法,一是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二是桩利用工具来测量它的的承载力;三是桩身采用材料无损检测法进行完整性检测;四是灌注桩成孔质量检测;五是锚杆则可以测锁定力来检测。检验数据出来后,对于不合格处要进行调整与整改。
2.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地基基础质量满足设计要求,还不足以保证整个建筑施工工程质量,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主体结构是建筑物的主要承重结构,主要是由混凝土施工建造而成的。在现场对混凝土的检测方法有多种,各有优点,在检测过程中应根据情况结合使用。钻芯取样法属于局部破损检测方法,检测过程中难免对建筑物构件造成损坏,但这种方法检测的数据比较可靠;回弹法和超声回弹综合法都属于无损检测方法,这两种方法检测过程不会对建筑物构件造成损坏,但检测过程受多种因素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相对较低,两种方法相比,超声回弹综合法的准确性要高于回弹法,但也存在局限性。
2.3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建筑幕墙是由面板与支承结构体系(支承装置与支承结构)组成的、可相对主体有一定位移能力或自身有一定变形能力、不承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护墙。幕墙是建筑物的外墙护围,不承重,像幕布一样挂上去,故又称为悬挂墙,是现代大型和高层建筑常用的带有装饰效果的轻质墙体。建筑幕墙往往具有使气体和水汽流通的功能,对建筑幕墙进行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往往就是测量它的功能的依据。
2.4钢结构工程检测
钢结构中所用的构件一般是由钢厂批量生产,并需有合格证明,因此材料的强度及化学成分是有良好保证的。工程检测的重点在于安装、拼接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钢结构工程中主要的检测内容有:各种钢结构的焊接处是否合格,焊接后钢架质量是否满足要求;钢结构的腐蚀程度和防火涂装层的厚度;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等小的结构的检测也很重要,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建设,只有每一个小的细节处的质量有保障,整个钢结构的安全才有保障。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整体认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要进行工程质量控制,我们应了解做为建筑工程,其工程质量的特点,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以及工程质量的责任体系。
(一)工程质量的特点
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是由建设工程本身的特性和建设生产特点决定的。建筑工程及其生产的特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一是产品的固定性,生产的流动性;二是产品的多样性,生产的单件性;三是产品形体庞大、高投入、生产周期长、具有风险性;四是产品的社会性、生产的外部约束性。基于建设工程以上特点,形成了建筑工程质量本身具有以下特点:
建筑工程质量受设计水平、材料好坏、施工方法先进与否、技术措施是否到位、人员素质的高低、工期等多因素的影响。
(二)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5方面: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英语单词分别为:Man、Machine、Method、Environment,因此,工程界常称之为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4M1E:
人(Man)的因素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决策者、管理者、操作者等有关人员的素质,都将或多或少地对工程产生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业内实行经营和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材料(Materia1)因素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类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工程材料的合格与否,都将直接影响构刚度和强度外表及观感、使用功能及安全,工程材料是工程质量的基础。
机械(Machine)因素机械设备在工程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指组体及配套的工艺设备和各类机具。二是指使用中的各类机具设备。机械设备的质量的将会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
方法(Method)因素工艺方法是指施工现场采用的施工方案,包括组织方案,它们合理与否,科学与否,对质量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环境(Environment)因素环境条件包括工程技术环境、工程作业环境、地理环境、周边环境等对工程质量特性起重要作用的各种环境因素。
(三)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业内公认,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实施质量控制过程中起主要监督作用的是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质量第一的原则;以人为核心的原则;重点控制有关的人的素质和人的行为,要以人的工作质量来保证质量;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患于未然,加强过程中质量检查和控制;质量标准的原则;以国家的规范的设计文件、合法的合同规定要求;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四)工程质量的责任体系
工程质量的责任体系包括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生产或供应单位的质量责任。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的质量责任如下: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主办单位,应对项目的质量管理负责。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服务和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进行招标选定。
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年承担工程任务,提供的勘察、设计成果必须真实、准确、详尽,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年承担工程,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年承担监理任务.并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并承担责任。
建筑材料、构件及设备生产供应单位:建筑材料、构件及设备生产供应单位应对其生产和供应的产品质量负责。所供应的配件和设备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的技术规定或者合同规定。
二、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制不尽完善。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制是在旧体制的基础上,逐步改革完善形成的,或多或少还带有计划经济体制时代打上的烙印,还存在着政企不分、政出多门的状况。由此形成的局部封闭管理和内部监督体系,难以实行严格、公正的质量监督,不利于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一些政府部门执法不力,导致行业内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不能得到有效遏止,使工程质量受到极大的影响。
(二)施工企业和施工技术人员质量和法律意识淡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颁布实施,既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也明确了施工企业在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中的操作程序和规范。但一些施工企业和施工技术人员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弱化,在施工活动中违反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不按顺序施工,技术措施不当,甚至偷工减料,由此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质量事故不断发生,比如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经过调查就发现了有的房屋因为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而导致倒塌,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严重损失。
(三)市场准入把关不严。市场准入制度不仅有利于建设市场有序管理,而且对参与建设各方从总体素质上予以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而一些地方和部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疏漏,在施工企业中出现虚假的有资质无能力或高资质低能力的不正常现象,或存在无证施工、借证卖照、超规定范围承包,或逃避市场管理、私下交易等,必然对建设工程质量构成严重威胁,从而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三、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途径
(一)各级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大建筑市场管理力度,依法治理工程质量。虽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规已经制订不少和实行,但这些法规还缺乏威慑力,一些严重质量事故责任者未能受到应有的查处。随着《建筑法》的颁布实施,这一现状将得到改变。因此必须积极持久宣传贯彻《建筑法》,严格依法治建,重点要把各乡镇、各私营企业的建设项目纳入到法制化、程序化管理轨道;坚决查处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无施工报建、无委托质量监督的工程项目;严厉查处质量事故责任者。只有这样,才能使建设活动各方真正重视工程质量,把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切实强化企业管理,重点是加强企业的资质管理,必须坚决制止无资质施工队和低资质施工企业与较高资质施工企业之间乱挂乱靠的现象。要切实推行工程总承包制。总包单位必须对工程质量负有全部责任,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杜绝包而不管和管而不力、管而不严的现象。
(三)施工企业必须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加强技术培训,严格执行管理人员、各工种作业和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树立创优意识和为用户着想的思想,严格管理,精心施工,坚决消除工程质量通病。
(四)必须有效控制建设单位行为,禁止不合理压价和垫资或变相垫资施工,禁止肢解工程和层层转包工程:禁止以速度压质量的行为。
(五)加强材料检测工作,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要严格实行质量双控,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测合格报告单,要实行建设单位监理有见证的材料送检制度,要加强现场抽查制度。
(六)加强图纸会审制度,要提高工程方案会审和施工图纸会审质量,把工程质量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未进行图纸会审先开工的行为,同时也要防止图纸会审走过场的现象。:
(七)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施工过程监理。要提高质量监督的覆盖率,必须把建筑工程项目都纳入政府质量监督范围。通过监督检查推动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从而全面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总之,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建筑业的壮大,只有坚持依法建设,改善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意识,加强施工管理力度,才能使建筑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的保障,从而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2、关于影响装修工程质量因素
在建筑工程进行装修的过程中,其影响装修质量的因素相对来说比较多,比如由于市场运作的不规范、无证的承包以及没有合理的管理体系等方面。
2.1关于影响装修工程质量材料的因素
在建筑工程装修的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相对来说比较复杂,并且施工材料质量的好与坏将会直接的影响到工程的整体质量,并且材料的质量就是建筑装修工程的基础所在,因此如果所使用的材料没有能够满足质量的要求,那么装修工程的质量也没有办法满足质量要求。因此必须要对工程施工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以此来保证装修工程的质量。
2.2关于影响装修工程质量设备的因素
在建筑工程装修的过程中,将会使用到一些机械设备来进行施工,然而所使用的设备将是实现装修工程的物质基础所在,同时也是建筑工程装修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所在,并且机械的使用情况将会直接的对工程的质量产生影响。因此必须要对机械设备进行正确的使用,同时要选择使用一些技术先进的机械设备,以此来给装修工程带来方便以及提高工作的效率。因此在建筑装修工程中,必须要对设备的配置进行合理的考虑,同时要对设备操作的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要求设备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以此来使设备能够发挥出最大的功效。
2.3关于影响装修工程的施工因素
在建筑工程进行装修的过程中,影响质量最为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施工,在施工的过程中其施工的方法选择将会对装修工程的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施工的方法主要就是指在装修过程中所使用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流程以及管理的手段等方面。在装修工程中如果施工方案选择出现不合理那么将会对工程的质量带来直接的影响。因此在对装修工程的施工方案进行制定的过程中,必须要理论联系时间,并且要先做到实地的考察,之后在从施工的技术、施工的工艺以及经济等方面进行综合的考虑,进而找到最为适合的施工方案,以此来提高装修工程的质量。
2.4关于影响装修工程质量的施工人员因素
在建筑装修的过程中,施工人员则是能够实现装修的主体所在,因此为了能够更好的避免装修过程中出现问题,必须要不断的增加施工人员的责任感,以此来保证装修工程的质量。在建筑工程进行装修的过程中,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要对施工人员的积极性进行调动,同时要做好项目参与者的思想工作,进而使工程装修项目过程中施工人员的职责能够更好的明确。在对装修工程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要做好实时的跟踪调查,进而实行一定的奖惩措施。
3、关于提高装修工程质量的几点意见
3.1要对施工质量的控制方法进行合理的制定
在装修工程进行施工之前,必须要做好图纸的会审工作,并且要做到图纸没有经过会审坚决不进行使用,进而做到减少施工图纸上面所存在的错误。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做到图纸质量连带的责任制度,以此来增加图纸会审人员的责任心,同时也能够有效的防止图纸会审的工作流于形式,进而影响到装修工程的质量。
3.2要对施工所使用的材料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
在建筑装修工程进行施工的过程中,施工材料是保证质量的物质基础,因此必须要正确以及合理的使用施工的材料。因为我国的建筑市场管理并不是很严格,进而导致很多的装修材料不能够符合我国以及行业的标准。目前在不断的强调环保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下,必须要对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进行严格的控制,同时要保证优先使用质量以及价格低的装饰材料,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装修的材料能够满足图纸的要求,进而使工程能够达到绿色环保的要求。
3.3要对施工的工序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
在建筑工程进行装修的过程中,其施工主要是由一系列相关联以及相互制约的工序所组成,并且工程工序的质量是基础所在,也将会直接的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因此必须要对施工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主要有以下内容:第一是要对工序的质量进行控制,同时要保证施工能够遵循工艺的规程,以此来保证施工的质量能够满足规范的要求。第二是要主动的控制施工工序,同时要对工程的质量进行加强检查以及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综合的分析,及时的掌握工程质量的情况,如果发现问题必须要进行处理,进而使装修工程的工序能够自始至终的满足质量要求。第三是要重视工序的质量控制,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工序的质量,以及在一定的时期内和条件下进行强化管理,从而使工序能够处在良好的控制状态,进而对工序的控制点进行合理的设置,同时对施工的对象要采取全面以及明确的控制点,进而对其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合理的对策,以此来对工程质量给予预防。
3.4要对装修工程的设计进行强化及工人进行培训
在建筑装修工程中,所涉及到的施工面比较广,并且工序相对来说比较多,同时建筑装修工程也是一门新兴的行业,在装修过程中,不仅专业的施工人员比较少,并且对于专业的设计人员也比较缺乏。因此,必须要对设计人员以及施工人员的专业技能进行不断的培训,以此来提高装修工程的质量。然而目前我国装修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比较低,并且多数的技术人员主要从土建工程中走出来,这些技术人员主要是在实践过程中来不断的摸索经验,进而在失败的过程中逐渐的成熟起来。因此,我国的高等院校必须要对装修专业人才进行加速培训,进而不断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同时也能够更好的保证装修工程的质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已于2004年10月24日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将对我国建筑市场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本文就个人见解进行初步解读探讨,期望以此抛砖引玉。
1工人欠薪可以发包人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实际施工人”理应包括从事实际施工的工人和分包公司、劳务公司等法人,“违法分包人”应是指包工头,因其没有营业执照等合法许可证书,而“转包人”应是将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出去的承包人和各级分包人。
工人包工头和转包人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而且未限定事由。为了主张权利(英语的主张权利claim就是建筑业的“索赔”),工人可以拖欠工程款的发包人,但没有说明此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这可能是为了避免政府被的缘故,而社会发包人不能豁免。另外,该条款未规定“违法分包人”可以。
我国法律承认代位权。如果甲欠乙1万元,乙欠丙1万元,而乙不积极向甲讨债,丙就可以“代位”甲。由于“违法分包人”受法律约束,由工人行使代位权拖欠工程款的发包人是合理的法律安排。
2垫资施工合法化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该条款明确支持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这表明垫资合法。多年来,我国有关行政规定一直禁止垫资施工,但《民法通则》、《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涉及建筑市场的法律都没有禁止垫资的规定,所以,垫资施工并不违法。
垫资合法化可能对建筑市场产生的影响是:
(1)招标人将垫资作为商务评标内容之一,甚至加大其评分权重,以至投标报价竞争变成了垫资能力竞争。
(2)招标书没有要求,但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自愿垫资到工程竣工,以此优惠条件争取中标。
(3)垫资施工使业主支付担保显得不必要,承包人也没有理由既要垫资施工,又要提交履约债务担保。
(4)层层垫资,例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垫资30%,承包人要求分包人垫资50%,分包人要求工人垫资70%.。
建筑市场出现大量垫资活动,可能会导致三角债情况进一步恶化,因此,为规范垫资施工活动,可能有必要规定:发包人应提交垫资金额的保证担保;承包人也应提交垫资金额的付款担保,以保证支付工资、材料款等。
3固定价无须鉴定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该条款可能对建筑市场产生的影响是:
(1)由于法律不支持对固定价进行鉴定,从而无法合同约定的固定价,因此,造价管理文件和审计报告都无法影响合同固定价的结算,除非得益一方同意妥协。
(2)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当事人应注意约定工程项目增减等调价条款,否则,如果施工中取消了许多项目,承包人有权获得全部固定总价;反之,如果增加了许多项目,承包人也不能获得固定总价以外的支付。
(3)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可调价项目和材料价差的计算方法。例如工程量清单中的大理石项目,如果合同不约定大理石材料可以调价,双方只能按固定价结算,即使大理石的采购单价比合同高一倍或者低一倍。
4合同结算条款优先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该条款可能对建筑市场产生的影响是:
(1)工程价款取决于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不是造价管理文件,双方应详细约定结算条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或固定单价合同时也应注意约定调价条款。
(2)签定施工合同后,只能按合同条款结算。当施工合同的结算条款与造价管理文件矛盾时,法律上应按施工合同的结算条款进行结算。
(3)由于审计部门只能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进行结算审计,因此,政府工程应强化事前的合同管理,而不是强化事后的结算审计。
5无书面签证亦可结算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该条款可能对建筑市场的影响是:
(1)我国法律承认口头合同,但规定建设工程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调整施工合同的内容应采用书面形式。但上述条款明确:只要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施工,工程量就不一定需要书面签证,并且,既没有要求以书面形式证明发包人同意施工,也没有要求以书面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发包人应慎防无意中一句话就增加了工程量,对有争议的签证应签署本方意见而不应拒绝签字。
(2)对于合同以外的工作,如果没有图纸等证据,承包人应事先向监理工程师取得书面指示,作为同意施工的证据;但抢险等紧急情况除外,因为,如果承包人不采取应急措施,无权对损失扩大的部分提出索赔。
6擅自使用视为验收合格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该条款可能对建筑市场产生的影响是:
(1)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部分,视为验收合格,承包人豁免质量缺陷的处罚。但验收合格不等于免除保修责任,除非发包人擅自使用造成损坏。
(2)在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寿命内,承包人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承包人要“终身”承担该部分工程的质量责任。
(3)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因保修人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导致建筑物毁损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保修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修人与建筑物所有人或者发包人对建筑物毁损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保修人应及时维修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质量缺陷,但业主使用造成的损坏应自负维修费。超级秘书网
7其它要点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还有以下需要注意的要点:
(1)无论合同有否约定,拖欠工程款都要支付利息;
(2)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承包人催告后可解除合同;
(3)承包人拖延工期,发包人催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4)发包人收到结算后约定期限内不答复视为认可;
(5)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缺陷有过错的也应承担责任;
(6)合同无效而工程验收合格,发包人须付工程款;
(7)工程返修后验收仍不合格,发包人可以不付款;
(8)签定的“黑白合同”,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为准,因此垫资条款应列入备案合同,否则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随着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施工的工程项目也越来越多。建筑项目施工条件较为复杂,现场情况多变,作业时间紧迫,且项目建成后,要求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因此,在做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时,要仔细分析影响因素,制定可行的工程质量管理措施,突出质量管理的重点,在建筑工程各个阶段完善工程质量管理措施,使质量管理切合实际。要落实好制定的措施,以使质量管理在施工中显现更大的作用。
二、我国建筑电气工程质量管理现状
(一)建筑工程设计控制不严
在建筑工程设计时,设计者的质量意识差。在设计上敷衍不认真,不分析设计的内容是否与工程现场实际相符,只是参照以往同类项目的设计经验进行设计,因此设计的内容许多地方在现场施工中是行不通的,与现场实际情况出入很大。在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不能与图纸设计人员就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的沟通,施工与设计双方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缺乏必要的交流,致使出现许多质量问题。另外,对于项目的设计变更,项目有关方面也未按照要求进行仔细地审核。往往是施工提出设计意见,设计方不经考察就进行更改,在设计更改的过程中,并没有征求监理与甲方的看法。这样一来,虽然设计变更后施工可以进行,但是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或许会发生改变,与业主要求的功能可能不一致,从而影响了其使用。
(二)质量责任制不健全
项目质量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要求所有项目参与人员的一起努力,才能实现目标。而目前有的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只重视工程进度,不重视工程质量,职工的质量责任不明确,不利于工程质量管理。
(三)质量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许多施工队伍人员不稳定,相互之间素质相差较大。部分人员业务不过硬,对建筑专业知识理解不深,还有的质量管理人员没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以致不能有效地进行质量管理。
(四)材料控制不严
在建筑材料采购中,材料采购人员为了自身的利益,往往与材料供应厂商相互勾结,以次充好,收取材料供应厂商的好处费,在材料进场时不认真检测,对进场后需要二次试验的材料,亦不进行试验,以致存有破损、缺陷的材料在房建工程上使用。
(五)无适合的施工指导书
施工指导书是指导建筑工程施工的文件,是建筑工程科学合理施工的有力保证。但有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作业计划不够详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实际施工情况多与方案不符,使施工作业计划失去了指导的意义。施工者由于没有好的指导与约束,操作很不正确,施工现场材料散乱放置,非常混乱。不利于质量管理。
(六)监理监督不力
我国监理单位人员水平不一,相关监理制度还不健全,在监理过程中难以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了尽快完工,有的施工队伍边设计边施工,不讲施工程序,只求早完工。这种错误做法与施工的规定想违背,监理对此也漠然视之。
三、工程前期质量管理
(一)确定质量控制目标
建筑工程前期要根据作业条件、周围环境,对项目进行深入调研,制定适合的质量控制总目标。工程质量部门应确定项目质量控制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控制分目标。
(二)建立质量责任制
建立质量责任制是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关键,它使每一名施工质量管理人员都明确自己的质量责任,同时项目其他管理人员也明确自己承担的质量责任,以调动相关人员的质量管理积极性。
(三)组织业务学习
为提高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职工进行业务学习。讲师可由本单位丰富实践经验的质量管理人员担任,也可外聘有能力的质量讲师。学习结束后,要对每个人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才可以上岗工作。
(四)设计审核
为减少建筑工程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应认真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设计人员需要对项目的情况进行现场了解。另外,工程质量人员需审核设计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尽可能地从经济方面优化设计方案,达到提高资金利用率的目的。
(五)完善质量管理
为增加建筑质量管理的效率,各个参建企业的管理者应重视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同时在项目质量管理负责人的选拔上应选拔技术过硬且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来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工程作业时的质量管理
(一)深入了解现场设计
变更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影响很大,为避免设计变更不符合规定要求,工程设计管理人员应深入作业现场,与现场人员进行技术交流,了解现场的第一手资料。此外,建筑工程隐蔽项目不少,如果现场资料缺失及签证不正确都有可能产生质量隐患,因此必须根据作业现场的实际情况仔细审核施工单位的签证,同时对现场有关建筑工程的资料抓紧收集。
(二)材料控制
在建筑工程中,材料的好坏对工程质量影响很大。施工方应将材料的控制作为其施工管理的一个重要任务来抓。所有进场的材料都要有合格证,进场后,质量管理人员需进行外观,通过后再由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以控制建筑工程材料的使用,从而使材料上的不合格现象消除。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材料有不符合要求的现象,需马上退换或返厂,严禁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用在项目上。
(三)加强施工巡视
为控制好工程质量,要不断地进行现场巡视。施工项目部可成立现场巡视小组,小组人员3—5名为宜。在巡视时如果发现施工方法、操作方法方面的问题应立即进行解决,并签署现场巡查的记录,监督整改。若施工人员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检查人员可以下达书面通知,让其暂时停止施工,直到整改合格为止。
2011年以来,针对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建设中部分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参建单位施工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薄弱的问题,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以“三查一举”的工作方式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特别是成立了由40多人组成的质量飞检队伍,要求采取不通知、不定点的工作模式对工程建设进行突击检查,并开展重要建筑物混凝土工程、桥梁、高填方等重点工程质量排查,这样通过多项举措并存强化检查的方法,有效规范了南水北调工程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质量缺陷发生率,工程质量总体向好。可见“飞检”这种全新的工作模式是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有效性的重要措施。“飞检”工作。目前,国内建筑工程企业质量监管模式较为落后,无法满足施工质量管理要求。如上文分析那样,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飞检”这种全新质量监管模式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从侧面反映了质量监管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的重要性,其取得的成就也揭示了只有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根据施工对象特点采取更具有先进理念的质量监管模式,进行质量需求控制和管理,明确质量监管主体,才能更容易抓住管理上的漏洞和工程质量上的缺陷,才能全面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有效性。
1.2开展质量体系建设检查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而要保证工程质量,需要参建方实施切实有效的质量管理,这就要求健全、运行有效的质量体系,开展质量体系建设检查,以强化质量监管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效用。结合工程施工和监督过程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南水北调工程质监中心历来将质量体系核查作为加强质量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的主要措施有:检查监理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人员到岗情况等与投标是否一致,相关规章制度有未落实;检查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情况,质量管理机构和配备的管理人员是否能满足工程质量管理需求;检查设计单位设计人员是否持有相关证书、是否具备设计资格,专业配备是否能满足施工需求,技术交底、设计变更制度以及相关审核制度是否健全;检查施工单位重要工作岗位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现场试验人员、试验所用设备仪器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和要求。以上都进一步完善了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为之后质量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由此可见,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加强质量监管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进而使所有项目都得到有效的监督管理。所以各个单位均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有效的质量检验部门,安排优秀的质监、质检人员对项目的每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1.3做好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质量控制
输水管道是于南水北调工程施工最为关键的材料,对工程效益的发挥有直接影响,为此,工程项目质监人员多次到管道生产厂家对管道的生产、试验情况进行监督,并加强与现场生产技术人员沟通,还对比了不同厂家以及同一厂家在不同生产阶段生产出的管道的质量差异,从生产工艺、原料等方面做了交流,使输水管道质量达到了最优标准;材料进场后,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报验,由质监人员对相应材料、手续、合同要求进行检查,对材料进行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场;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搭设遮雨棚、硬化材料堆放场地等措施确保材料质量连续性。在建筑工程施工中,钢筋、混凝土、防水材料等的应用比较广泛,需求量也很大,需要采取有效的试验和抽检手段控制材料质量,结合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管经验,建筑工程原材料必须严格验收,达到有相关检验报告、有出厂合格证、有质保书;对施工单位原材料采购、使用计划进行严格审核,选择信誉好、有资质的厂家;协调好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避免出现供需矛盾,从源头上保证施工质量。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民用建筑大量兴建,客观形势要求对房屋建筑施工必须更加规范管理,严格质量监理.随着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颁布实施,结合自己几年来的实践,就建设施工中有关保证工程质量做好监理工作的问题,提出一些看法和监理措施。
1加强施工前的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是一项多元化的系统工程,它必须对所承担的项目有系统的深入了解,才能做到掌握全局,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熟悉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对工程项目所在位置、地形地貌、土地购置、气象条件、道路、管网线路、标高、工程地质等均要有一个概括的了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积极提出审查意见。质保体系是直接影响施工期间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核查施工单位自身的质保体系。是保证质量控制的重要措施。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教育和素质教育,这是监理人员辅助施工单位管理层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工作。
2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内容
工程质量检测可分为基本试验、施工试验和竣工工程有关安全、使用功能抽样检测3个部分。基本试验具有法定性,其质量指标、检测方法都有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其方法、程序、设备仪器以及人员素质等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其试验一定要符合相应标准方法的程序及要求,要有复演性,其数据要有可比性。施工试验是施工单位内部质量控制手段,判定质量时要注意技术条件、试验程序和第三方见证,保证其统一性和公正性。竣工抽样试验是确认施工检测的程序、方法、数据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为保证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完善提供数据。
3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理方法
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根据不同的试验检测内容可以实行不同的监理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委托第三方检测。
见证取样。涉及结构安全时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建设部[2002]211号文“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对其检测范围、数量、程序都做了具体规定。文件规定: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以及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等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监理机构中的见证人员应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并取得见证取样证件的专业人员担任,并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监督机构等。见证人应在试件或包装上做好标识、封志、标明工程名称、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数量及见证人签名。见证及取样人员应对见证取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见证人员应作见证记录,并归人施工技术档案。检测单位应按委托单,检查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套,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检测。检测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检测报告应科学、真实、准确。检测报告除按正常报告签章外,还应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监理机构中的见证人员在抽样时应注意:
七同原则。对进场材料的抽检,每一检验批必须是同品种、同规格编号、同生产厂家或产地、同时间生产或同时间人场;对现场留置的各类试件试块每一检验批必须是同品种、同规格编号、同生产厂家或产地、同时间生产或同时间人场、同施工部位、同操作人员、同施工要求。其中如有任一项不同则应作为另一检验批。物单相符。对进场材料,要检查资料上所标明的批号、规格、型号、厂家与商标、生产日期等是否相符。取样要有代表性。抽样要按有关标准规定的办法和批量取样。桩见证取样监理过程中还要及时跟踪了解实验检测结果,并与施工单位质量控制试块的评定结果比较。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平行检验。“平行检验指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其目的是用以复核施工检验的准确性。根据房建项目特点,平行检验项目主要是测量放线、复核几何尺寸等类的检验。检验可使用监理自有设备,也可使用施工单位的设备由监理独立进行,但必须对平行检验使用的设备予以正常状态的确认。平行检验一般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完成后进行。若时间紧时,也可采用与施工单位同步检验的方式。根据现阶段建设监理的要求,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采用100%平行检验,应与施工单位自检一一对应,对装饰工程等可采用按规范要求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监理平行检验应做好记录,记录表格可参照施工自检表格另行制订单独记录,也可利用施工单位一式两份检验批自检申报表中的一份进行对比检验记录。
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平行检验的频率是有限的,为保证检验的准确性,监理工程师一般应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平行检验和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或同步检验应配套进行。根据项目情况,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或同步检验可全过程进行,也可部分进行。对房建工程使用功能性的检测如灌水实验、水压实验、汽密性实验、防雷接地、环保检测、智能化测试、电气测试等应采用旁站监督监理。上述测试采用旁站监督监理,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同时便于同施工等多方分析共同解决问题。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记录应采用施工检验记录表,由施工方质检员记录,监理旁站审核现场签字作为有效记录。超级秘书网
委托第三方检测。当需要由第三方检测时,监理工程师应对第三方检测的质保体系包括检测单位的资质、检测人员的资格、检测设备的检定状况等进行审查,同时对其检测方案进行审批。在检测过程中应重点监督检测环境条件是否符合检测规程要求,对检测报告应及时跟进搜集,以便及时了解情况果断处理。
4竣工验收的监理工作。
监理的本职工作项目。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档案和竣工报告;在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报告上签署监理意见;在竣工验收大会上,汇报监理工作;接受上级质检部门和省市监理协会、本监理公司领导对监理档案资料的审查;花各有关单位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书上签字。
监理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项目。制订验收方案计划安排;协助建设单位通知质监部门来工地验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协助建设单位阅读或审阅有关工程档案资料;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现场工程质量审查;起草竣工验收意见,协助起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送有关验收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