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制度汇总十篇

时间:2022-10-02 14:21:37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小企业会计制度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小企业会计制度

篇(1)

1 《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和基本特征

《小企业会计制度》由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为总说明,主要规定了本制度的依据、使用范围、应遵循的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以及会计记账和报告的基本要求等;第二部分为会计科目名称及编号,本制度规定了61个会计科目;第三部分为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这是本制度的核心部分;第四部分为会计报告格式,规定小企业编报的基本会计报表格式为“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还要求编报“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第五部分为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第六部分为主要会计事项分类举例,为小企业实施本制度提供了指南。

《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考虑到长期资金的金额较难确定及计提长期资产减值过程中需要较多的职业判断等情况,本制度中只要求对短期投资、存货及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不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二是考虑到小企业对外的投资情况较少,本制度关于长期股权投资一般采用成本法核算,即使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的投资也仅要求按照简化的权益法核算;三是对于借款费用的核算,要求小企业在固定资产开始建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不必与资产支出数挂钩;四是对于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由于在最低租赁付款额中涉及的职业判断及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等困难,小企业会计制度对于符合融资租赁条件的固定资产,以合同或协议约定支付租赁款加上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其他有关必要支出确定其入账价值;五是对于《企业会计制度》中提供的一些可选择的会计处理,结合小企业实际,选择了符合小企业特点的方法,如要求小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六是从会计报表体系来看,考虑到小企业及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仅要求小企业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而现金流量表则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编制。

总之,《小企业会计制度》通俗易懂,简便易行。

2 小企业的界定标准

原则上小企业是指不对外筹资,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具体讲,不对外筹资,一般是指不对外公开发行股票、债券,借款是可以的。至于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等四个部门,在2003年2月份联合制定的《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该标准从企业资产总额、营业额和雇员人数三个方面,分别从不同行业加以规定。以为例,小企业要同时具备300人以下( 不含300人)、销售额在3 000万以下( 不含3 000万)、资产总额是4 000万以下三个条件。《 小企业会计制度》就是按这个范围来划定的,在这个范围的法人企业执行《 小企业会计制度》。

3 关于简化业务处理对小企业的影响

对于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就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来说,如果原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势必会加大会计政策变更的调整工作量。对于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来说,对某些业务简化处理,相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而言,其会计核算工作量可大大简化。

另外,简化会计处理的做法,对不同企业业绩的影响也不同。如《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可以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但是,如果固定资产发生了减值,就会因未计提减值而夸大本期业绩。但从长期来看,固定资产要按成本计提折旧,这又直接导致未来业绩减少。再比如,专门借款发生的借款利息,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不与资本支出挂钩,这可能会夸大应予资本化的金额,进而多计固定资产价值,少计本期利润,但长远看又会使未来时期多计折旧,少计利润。另外,长期股权投资以权益法核算时,《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不单独核算股权投资差额,不对该差额进行摊销,因而当出现出资额小于其在受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时,会减少投资期间前面时期的投资收益,但转让投资时,又会因账面投资成本较大而使转让投资的收益减少或者损失增大。总之,简化的处理方法对小企业业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损益在哪个时期记录以及记录多少等方面,一般不会影响其业绩总量。这些影响对于小企业而言,因其数额不大,因而对各期损益的影响也不会很大。

4 关于处理与税收制度的协调

不少小提出,为了简化小企业的会计处理,避免繁琐的纳税调整,小企业会计制度应与现行税法一致,凡涉及税务方面的事项,会计处理完全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执行。纳税调整真的能避免吗?不是的。毕竟财务会计与税法所遵循的原则和规范的对象是不同的。具体来讲,有以下两个情况要考虑。

(1)永久性差异。设想通过设置 “税后支出”和“税后收益”之类的科目直接列支税法不允许税前抵扣的费用支出项目或直接确认税法允许免税的收人是不合适的,这并不能消除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的差异。因为对于税法允许税前列支但限定列支标准的费用支出项目,如业务招待费、宣传费等,在发生时并不能确定是否全部或有多少份额可以税前列支,直到年度终了才能确定。因此,发生时就不能直接计人“税后支出’账目,即使当月计人了,下月可能又要部分转回,年度内始终处于变数之中,人为增加会计程序,使得主观愿望想简化、客观结果却复杂化。而对于一些如凭证手续等与税法规定不符的收人和费用支出项目。企业执行中往往与税法规定存在偏差,在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时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另一方面,由于国家税收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相关的标准、等都可能发生变化,隶属的税务主管部门不同(国税或地税)、地区不同,税收政策标准也不完全一样,并且每年都会有政策变动或调整。因此,企业事先要做到完全按税法规定一致执行是不可能的,不论怎样,纳税调整项目始终存在。

(2)时间性差异。在应付税款法下,设想通过设置“税后支出”和“税后收益”科目达到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完全一致也是不现实的,因为对于会计上快于税法规定的时间或速度确认的费用支出项目(如开办费),到后期会计上实际已无需确认或确认的费用支出金额小于税法允许税前抵扣的金额,因此,纳税调整仍不可避免。在纳税法下,则是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确认与跨期摊配程序予以解决。

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协调会计处理与税收法规关系方面,不可能消除或减少永久性差异,只能尽可能减少(但不能消除)时间性差异并简化时间性差异的会计程序。也就是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和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原则的前提下,小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能够一致的尽量保持一致,或者提供可以保持一致的备选。

5 结束语

由于适用对象的特殊性,小企业会计制度与我国现行的、主要适用于大型企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而我国以前从未出台过小企业会计制度,所以难免会有不完善之处,这些都还有待于在将来的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笔者希望以上的探讨能为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度建设做出有益的贡献。可以相信,小企业会计制度作为我国新型企业会计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有效的促进我国小企业的健康、持续。

l 财政部会计司编.企业会计制度讲解[M].北

篇(2)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取消了企业会计制度中的部分科目 一是取消了“预付账款”、“应收补贴款”、“物资采购”、“材料成本差异”、“自制半成品”、“受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未确认融资费用”、“待处理财产损溢”、“预收账款”、“代销商品款”、“预计负债”、“应付债券”、“专项应付款”、“递延税款”、“已归还投资”、“劳务成本”、“补贴收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二是取消了部分二级科目。如“工程物资”下的四个明细科目;“资本公积”下的“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盈余公积”下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利润归还投资”;“利润分配”下的“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利润归还投资”。

(三)其他差异 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待转资产价值”下增设“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二级明细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提升为“应交税金”下的二级科目。

二、事项定义差异

(一)固定资产定义的差异 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指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企业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小企业会计制度指出固定资产的性质及持有目的;企业会计制度则用列举法予以了列示。

(二)无形资产定义的差异 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指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三)非货币易小企业会计制度未指明非货币易的定义及判断标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非货币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包括股权换股权,但不包括企业合并中所涉及的非货币易),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金。货币性资金指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货币收取的资金,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并对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易给出了判断标准。

三、会计核算处理差异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差异 成本法下,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超过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权益法下,小企业会计制度投资时不核算股权投资差额,只在会计期末按应享有或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企业会计制度投资时将初始投资成本高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权益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并在一定期间摊销。

(二)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处理的差异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借款费用等记入固定资产,按租赁合同确定的设备价款记入长期应付款,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较低的作为入账价值。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记入长期应付款,按其差额记人未确认融资费用。如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入账价值。

(三)减值(跌价)准备处理的差异 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期末对应收款项、短期投资、存货计提减值(跌价)准备;企业会计制度除上述三项外,还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委托贷款等计提减值(跌价)准备。双方在处理上存在差异。小企业会计制度对计提坏账准备的管理要求及计提比例的确定未做规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列出目录,具体注明计提范围、方法、账龄划分和提取比例,经企业权力机构批准,并报有关方备案,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需变更,仍应按上述程序予以变更,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确定计提比例应根据企业以往经验、债务单位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合理的估计,并规定了四种不能全额计提的情况。

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短期投资应按照总成本与总市价孰低计量,总市价低于总成本时,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企业会计制度则规定,短期投资应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市价低于成本时,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提,如某项投资比重较大,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准备,并规定较大的标准即单项投资占整个短期投资的10%或以上。

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按存货类别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企业会计制度对可变现净值作了详尽的补充,列举了估计可变现净值时还应考虑持有存货的其他因素。并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如某些存货具有类似用途并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相关,且实际上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的其他项目区分开来进行估价,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类别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四)接受捐赠处理的差异小企业会计制度通过“待转资产价值”核算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企业会计制度通过该科目核算外商投资企业待转的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价值。

对于非货币资产捐赠所得税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金额较大,经批准可在规定期限内平均计人各年应纳税所得额。但未对规定期限做进一步说明;企业会计制度则明确提出期限限制,规定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平均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接受的非货币资产捐赠实际成本处理上,两者对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处理存在差异。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受赠物的市价,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作为其实际成本。企业会计制度则区分受赠物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并按顺序确定。

(五)资产盘盈(亏)处理的差异 对于现金、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资产盘盈(亏),小企业会计制度直接进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制度处理的最终归属和小企业会计制度是一致的,差别在于发现盘盈(亏)时,应将损溢先计入过渡科目“待处理财产损溢”,查明原因,并经企业权力机构批准,再计入当期损益。

(六)长期债权投资相关税费处理的差异小企业会计制度将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制度则规定,金额较大的应在各明细科目下设置“债券费用”单独核算,并在债券存续期平均摊销计人损益,金额较小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七)固定资产折旧处理的差异 折旧范围上,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对除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使用权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企业会计制度不计提折旧的除上述两类固定资产外,还包括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及以经营租赁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在折旧方法确定上,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根据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折旧方法。

(八)其他处理差异 成本核算上,小企业会计制度只规定了实际成本法;企业会计制度还包含计划成本法。所得税核算上,小企业会计制度只规定了应付税款法;企业会计制度则还包含纳税影响会计法。购买长期债券溢折价、发行企业债券溢折价的摊销上,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前者采用直线法,未涉及发行企业债券;企业会计制度对两者规定了实际利率法和直线法。

四、会计报表差异

(一)会计报表体系结构的差异 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现金流量表,前三项为月度、年度报告,现金流量表为年度报告且是否编制由企业决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上述报告外,还需编制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利润分配表及分部报表。现金流量表至少为年度报告,上述月度报告在此描述为中期报告。这是因为双方对会计期末的界定有所不同。

(二)具体会计报表框架及内容的差异 资产负债表由于会计科目繁简带来框架上的差异,内容上主要体现在对一些事项能披露上,如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于“其他长期资产”、“其他流动负债”等项目中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小企业会计制度则无此规定。利润表在框架上基本一致,主要差异在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只有一项补充资料,即当期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企业会计制度有六项内容,包括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会计政策变更增加(减少)利润总额、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减少)利润总额、债务重组损失及其他。现金流量表在框架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小企业会计制度无“收到的税费返还”,也不需要编制补充资料;企业会计制度有“收到的税费返还”,还应编制补充资料。

纵观两项制度的差异,可以看出小企业会计制度在适应小企业实际方面体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会计核算处理的简便性。(1)会计科目设置简便。会计科目的设置应满足小企业对各项交易或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记录的要求。取消了几乎不可能发生和发生频率极少的交易或事项对应的会计科目,如“应付债券”、“委托贷款”、“未确认融资费用”等;取消了简化或改变会计程序所对应的会计科目,如“预计负债”、“递延税款”等科目。(2)业务判断的简化。对于无形资产用列举法的形式列示,取消非货币易补价占资产公允价值等25%以下的判断标准,取消长期债权投资手续费归属的“较大”判断标准,将其全部归于当期损益;取消融资租赁最低付款额现值的确定等等。这些都是对业务判断简化的体现。(3)业务处理的简化。资产盘盈(亏)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直接在查明原因后计人当期损益;所得税以应付税款法核算;生产成本以实际成本法核算等等。(4)会计报表的简化。只保留了能充分反映小企业经营状况及成果的报表格式和内容。

二是谨慎性原则运用的适度制约。谨慎性原则的合理运用与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紧密相关。适度运用会充分体现谨慎性原则,滥用或误用势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企业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和或有负债,就是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但对小企业而言,由于会计基础相对薄弱,会计人员专业素质有限,对可收回金额、可变现净值或资产减值额等会计估计不但不能准确把握,还有可能成为其调节利润的工具,因此,为防止小企业滥用或误用谨慎性原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应特别关注该原则的适度运用问题。因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取消了五项减值准备和或有负债。

三是给予小企业一定的选择权。在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前,许多小企业已开始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执行,所以小企业会计制度在规定执行哪种制度的选择上给予小企业一定自,笔者认为,选择权不仅体现在制度的选择上,即使选择了小企业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增减、业务处理上也给予了小企业较大的选择权。

篇(3)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1

一、框架不同

《小企业会计制度》包括五个部分和附录,五部分分别是总说明、会计科目和编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小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十章和附录,十章分别是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外币业务、财务报表、附则。

二、会计科目的变化

《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分为5类,共66个科目,其中资产类32个、负债类12个、所有者权益类5个、成本类5个、损益类12个。《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分为5类,共60个科目,其中资产类28个、负债类13个、所有者权益类5个、成本类2个、损益类12个。在科目的设置上,准则比制度增加了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累计摊销、待处理财产损益、研发支出、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等会计科目,同时把制度下的低值易耗品归到准则下的周转材料科目;减少了坏账准备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在负债里面把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统一归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核算职工的工资和福利费。同时增加递延收益会计科目来核算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三、会计核算内容的变化

1.小企业会计准则下账务处理大量简化,资产应当按照历史成本计量,对短期投资不再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对存货也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应收账款类的账户不再提取坏账准备,而是在发生的时候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对长期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只要求在应付利息日按照债券本金和票面利率计算,而不再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去计算;对债券的折价或溢价简单采用直线法去摊销。

2.《小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要依对被投资企业是否能够控制、共同控制、有无重大影响等情况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核算;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无论是什么情况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制度要求企业采用两种方法核算所得税,但是准则只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大大简化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3.在制度下小企业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在计算和缴纳时,是通过“管理费用”和“应交税费”账户的;而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是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费”账户。

4.小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处理变化也很大。其一是不能估计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制度规定是不能短于10年,而准则规定不应超过十年;其二是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制度规定相关的研发费用在发生的当期计入期间费用,而准则是通过研发支出科目来核算的;最后一个是无形资产的摊销,制度下是直接借记“管理费用”贷记“无形资产”而准则下是借记“制造费用”或者“管理费用”贷记“累计摊销”。

5.小企业会计制度与小企业会计准则对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规定的变化比较大。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的营业外收入的核算规范主要有: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存货盘盈、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和接受捐赠、汇兑收益、已作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又收回、政府补助收入收到后,与其支出形成的费用或形成的资产折旧、摊销同步计入营业外收入。制度下的营业外收入没有包括汇兑收益、盘盈的存货及租金收入。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营业外支出的核算规范主要有:存货的盘亏、损毁、报废损失除非正常损失、应收款项发生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和债券投资损失、赞助和捐赠支出、罚金、罚款、税收滞纳金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等。制度下对罚款罚金规定没有那么详细的规定。

四、会计账务处理的变化举例

1.企业存货的盘盈盘亏会计处理方法不同

2.对于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制度和准则的处理也不同

3.因现行的准则企业不计提坏账准备,当应收账款收不回来,发生坏账损失的处理也不同

总之,小企业会计准则符合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使得小企业会计的行为更加简化、规范,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有利于小企业的发展。

篇(4)

一是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对应收款项、短期投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委托贷款等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对短期投资采用按投资总体或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算和确定减值准备。而《小企业会计制度》中仅要求对应收款项、短期投资、存货等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对短期投资采用按投资总体计算和确定减值准备。

二是资产短缺或溢余的核算。《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资产短缺或溢余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然后根据短缺或溢余的不同原因分别进行处理。《小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的短缺和溢余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而是直接进行账务处理。

三是长期投资的核算。《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购入长期债券支付的相关税费,原则上计入投资成本,同时,根据重要性原则,金额较小的可以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不计入投资成本。而《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购入债券所发生的手续费等相关税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投资成本。对于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的摊销方法,《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既可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而《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债券利息收入时以直线法摊销。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小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都规定应根据不同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但具体的账务处理规定有较大差别。

四是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核算。《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融资租人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其入账价值。如果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其入账价值。而《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对符合融资租赁条件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后的金额作为其成本。

五是应收债权融资或出售应收债权的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将应收债权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债务人及银行之间协议的不同,即不附有追索权的、附有追索权、回购部分应收债权等三种情况作了明确的会计处理规定。而《企业会计制度》对此无相关规定。

六是借款费用的核算。《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须与资产支出挂钩。而《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为构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专门借款,在满足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条件时至构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借款费用,全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七是所得税的核算方法。《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二、会计科目设置

《小企业会计制度》在《企业会计制度》科目设置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删减、合并或调整。

删减的会计科目包括:“预付账款”科目、“应付补贴款”科目、“包装物”科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自制半成品”科目、“受托代销商品”科目、“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委托贷款”科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预收账款”科目、“递延税款”科目、“已归还投资”科目、“劳务成本”科目、“补贴收入”科目。

调整的会计科目包括:(1)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科目合并为“应收股利”科目;(2)将“原材料”科目改为“材料”科目;(3)将“应付股利”科目改为“应付利润”科目。

篇(5)

根据《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适用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并特别指出不对外筹集资金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但不包括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按照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的标准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界定的,该制度在适用范围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小企业会计制度》对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中型企业能否适用没有明确规定。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中型企业与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小企业有相类似的地方,他们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是政府部门的税务机关和债权人。在这些中型企业中,投资者与经营者常常是合二为一的,所需信息大都可从内部直接获得,因此,这类中型企业对会计信息的依赖程度不高,也就不适用于以上市公司为主要对象的《企业会计制度》。按照成本效益原则与相关性原则,该类中型企业也应适用简化的、针对税务机关及债权人的会计制度。从某种角度出发,可以扩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将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中型企业纳入其中。这样不仅可以增强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中型企业和小企业的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还可简化这类企业的会计处理程序,减轻企业负担。

(二)处于“真空”状态的企业应纳入《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调整范围。处于“真空”状态的企业,是指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规模企业,由于权益方面的特殊性,既无法适用《小企业会计制度》,又无法适用《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这类小企业的会计规范目前处于“真空”地带,没有适合自身的会计制度。因此,可以把它们纳入《小企业会计制度》调整范围,完善《小企业会计制度》体系。

(三)《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界定的中小企业未细分。应按各行业特点、规模大小、经营特点等进行分类,合理地进行会计处理。以建筑业为例,国家规定的小企业界定标准为职工6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若有职工20至30人、资产和销售额均为百万元以下的小施工队与拥有500余名职工、资产总额3000余万元、销售额2000余万元的建筑公司相比,其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相对来说都更简单和容易。但如果要求两者均按照同一会计制度处理会计事项,显然不够合理。因此,《小企业会计制度》应该根据各类小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经营特点,对按国家有关标准界定的小企业再进行细化的分类,分类别做相应会计处理,便于增强《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可操作性、适用性、可行性和有效性,更大范围的发挥作用。

二、规范特殊类型经济业务处理方法

《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小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一些不经常遇到的特殊类型的经济业务,如债务重组、非货币易、合并报表等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该类业务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制定目的、具体规定及面向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这类未曾规范的经济业务的发生和会计处理将会直接导致小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不统一,造成该类会计信息与日常业务的会计信息无可比性,降低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信度。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提出的中小企业会计国际指南中建议,中小企业应适用简化的企业会计准则。这对我国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有借鉴意义,对日常经营中不经常遇到的业务,如债务重组、非货币易、合并报表等,可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以《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为基础进行适当合理的简化,使其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处理原则,将其纳入《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范范围。这样不仅能解决不同业务适用不同制度导致信息对比度降低的弊端,还为中小企业向大企业或上市公司的转型奠定了会计基础,从某种层面上更有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国际协调。

三、核算内容与税法保持口径一致

中小企业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是国税机关、地税机关、海关等行政机关。《小企业会计制度》应尽量与税法在制度的原则设计、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等方面保持一致口径。但由于两者针对对象不同,修改的时间和力度不同,在许多方面仍存在不相协调甚至与其相悖。

(一)未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小企业会计制度》忽略了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例如:关于“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使用规定,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应借记“在途物资”、“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而从税法角度出发,工业企业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在验收入库后,商业企业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在付款后,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显然,《小企业会计制度》没有考虑到所购物资是否已入库或已付款的情形,这会导致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违规抵扣,为会计人员增添额外的负担和麻烦。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规定不明确。税法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要求不同。小规模纳税人以应税销售额全额计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区分增值税销项税额。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规定较为模糊。《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按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的账务处理规定,收到应收商业票据或发生应收款项时,根据相应的金额借记“应收票据”或“应收款项”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营业收入”等科目。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企业,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收回应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票据”或“应收款项”科目。《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三)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的规定与税法不一致。税法规定除特殊企业外,企业的计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所得税前列支标准以企业可列支的计税工资为基础进行计算。《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付工资科目核算的是小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的是小企业按照应付工资提取的福利费,企业在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需要重新计算调整可列支的工资及福利费等费用,这和制度的出发点不相符合。制度中可增列“计税薪资及经费”科目,核算企业实际应付工资超过税法规定标准时可在税前列支的工资费用,可以税前列支的工资费用为依据计算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这样《小企业会计制度》与所得税税法中关于工资、福利费等费用的规定保持口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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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的舞台上不再为配角角色,而是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促进市场竞争,增加就业机会,发展国民经济和保持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据统计,在我国近900万户注册的企业中,中小企业占99%以上,在工业总产值上,中小企业占60%左右,利税占40% ,就业人数占75% ,在新增就业机会中,中小企业占90%以上。然而随着我国企业逐渐走出国门,面对外来企业以及国内大型企业,生产规模属于中小企业将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因此必须规范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使中小企业能够在这样竞争激烈的环境下生存并且能够得到发展。

一、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1.1 会计核算主体界限不清。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其作用在于界定不同会计主体会计核算的范围。而中小企业产权和个人财产界限不清楚,经营者将所有权掌握其中,特别是小企业中的民营企业,投资者就是经营者,企业财产与个人家庭财产经常发生相互占用的情况,给会计核算工作带来难度。

1.2 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缺失。中小企业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务清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基本制度,虽然部分企业制定了一些制度,但是没有很好的实践执行,同时由于中小企业的局限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也无法建立健全这些制度。另外,很多中小企业都没有设立相应的管理决策机构,监督检查机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技术规范等都很少,已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也仅仅是粗线条,远远达不到《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财政部的示范性文件提出的系列化、规范化和操作性的要求。很容易造成目标不明确。

1.3 会计建帐不规范,核算违规操作。一些中小企业不建帐,以票代帐,或者设帐,但账目混乱,还有的企业为了达到种种目的,甚至设两套帐。为了控制利润,人为地采用倒轧帐的方法;这表明我国中小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给企业的利益带来了严重的损害。

1.4 会计机构设置不合规范,分工不明确,人员素质较差。由于中小企业特点所致,会计机构的设置比较简单。层次少,分工不明确,有的中小企业干脆就不设置会计机构。即使设置了会计机构,也是人员较少,分工不细,往往出纳和会计一人担任。在会计人员的任用上,小企业最常见的做法是任用自己的亲属当出纳,外聘“高手”作兼职会计。这样的后果只会导致优秀人才大量流失,企业人员素质大为降低。

二、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规范化的几点策略

2.1 建立健全与我国中小企业相适应的会计制度。随着《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正式及实施,使得我国企业会计标准体系趋于完善,标志着我国企业会计改革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规范我国小企业会计核算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同时还需加强会计监督才能更好地规范会计工作。同时企业所建立的会计制度要符合自身的实际发展状况,中小企业经营活动简单,交易活动有限,一般不需要对数据做较为深层次的分析,加之机构简单,人员较少,只要满足管理需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以适应未来发展壮大的需要。另外还要突出重要性、成本效益型原则,使能够提供的信息对使用者具有很大用处并且带来的效益大于提供信息耗费的成本时,才是必要的。

2.2 加强外部监督检查力度。从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现状来看,靠企业自身约束来规范会计工作是不现实的,我们应该更多的借助于外部监管。在外部,主要是国家监督,首先财政部应指导督促中小企业相关的会计工作;其次,税务部门应加强税务检查。在内部,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设置独立于企业财务机构之外的内部审计机构,对于不设置内审机构的企业,由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本企业的经济活动监督。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要取消其任职资格,吊销有关资格证书,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2.3 政府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建设和执行,促进中小企业的全面发展。要解决中小企业会计规范化问题,光靠一两家企业自我完善和会计人员个人努力是很难达到的。从中小企业的特点及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知,会计规范化的问题不能孤立的看,要知道只有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解决企业融资困难,帮助中小企业实现科学化管理,才能使中小企业从根本上解决会计规范化的问题。目前国家已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法》,这部法律力图从资金、政策等方面为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还从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鼓励政策,从根本上解决了中小企业资金的困难及创新能力不足、管理水平不高的现状,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全面发展。

2.4 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一是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二是对企业领导者素质的提高。这两方面素质的提高,将大大促进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普遍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企业会计制度》虽然主要适用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从来没有出台过,但是只要继续对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深入研究,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最终会完善地规范中小企业的会计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清.会计信息系统 [M].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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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会计制度是否健全、合理、有效,直接关系到企业的会计工作质量,甚至会影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也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由于中小企业有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主要以大企业为对象的会计制度不适合其实行。中小企业要根据具体情况设计符合自身需要的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从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因此,如何健全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现状及原因

(一)从会计主体上看

我国中小企业大多数是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这样的企业通常是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结合,与大企业两权分离不同。一些小企业没有法人,是无限责任制公司,这类企业本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事项与所有者个人及家庭其他事项常混在一起,暴露出财务管理混乱、会计制度缺乏的弊病。

(二)在会计机构和会计从业人员方面

我国中小企业的会计机构缺乏一个制度及标准。机构设置比较简单,职业划分不太清楚,兼职比较多,没有明确的会计管理制度。有的甚至不设会计机构,也没有专职的会计从业人员,企业的财务状况由非专业人员兼管,或由企业主一手包揽。

(三)在会计管理制度方面

中小企业几乎不会去制定会计制度,一般就是照搬大企业的现成会计制度,很少有人去认真规范自己,会计人员只是按企业主的意愿做事,会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企业主也没有认识到会计制度对于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性。

(四)从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上看

我国中小企业很少注重会计科目的统一与合理性,科目设计比较简单。中小企业的会计报表编制比较简单,相关项目不完整,有的根据领导与有关部门需要临时编凑数据,会计报表信息失真情况比较严重。

二、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必要性

(一)从中小企业在经济中的重要性及社会发展趋势来看

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据统计,在我国近900万户注册企业中,中小企业占99%以上;在工业产值中,中小企业占近60%,就业人数占近70%,新增就业机会中,中小企业占90%以上。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中小企业将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增长点。健全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规范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现状分析

通过上述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现状分析,根据中小企业自身特点和经营管理需要设计规范、有效的会计制度十分必要。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建立严密的会计内部控制,可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可靠、完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新情况、新业务不断涌现,使市场竞争尤为激烈。健全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有利于提高中小企业的综合素质及市场竞争力,促进其全面健康发展。

三、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遵循的原则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

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必须以会计法、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为依据,不能超越国家统一规定。

(二)贯彻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一方面要遵循国家规定,另一方面又要考虑中小企业自身特点,在不违反国家规定前提下,使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有一定灵活性,结合自身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三)贯彻责权利相结合原则

财务活动涉及面比较广,对企业经营活动影响大,财务活动组织的合理和财务关系处理的恰当,直接关系到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体现这一原则应落实承担财务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可以赋予相关人员一定的管理权限。

四、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相关措施

中小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必须制定规范、有效的会计制度。会计制度设计的合理、有效既需要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又要依靠企业自身制度的完善。

(一)国家宏观环境

1.完善会计制度体系

中小企业在国家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成为最活跃、最具有潜力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之一。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中小企业会计机构不是很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不够规范,会计信息的质量还有待提高。针对这些实际情况,要求小企业与大中型企业一样去执行统一的标准,看来有些不切实际。鉴于这些情况,我国于2004年4月27日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次正式对小企业会计工作提出规范性的要求。随着近些年经济的快速发展产生一些变化,需要与时俱进,最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要在2013年1月1日生效执行,将更有利于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设计。

2.扶持政策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面临融资渠道少、规模小、成本高等问题,为尽快解决这些问题,工信部根据国务院领导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一线了解中小企业运行情况,研究相关对策。同时,各有关部门也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增加财税支持,改善金融服务,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实施差异化监管,放宽呆坏账核销条件。同时颁布了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使中小企业的管理更加科学更加规范。

(二)企业内部制度建设

1.完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设置

由于中小型企业业务量较少,会计核算可以采用集中核算方式,由会计机构统一办理。由于小型企业人员较少,从事会计工作人员也不会太多,从内部控制的要求看,一般以2—3人为宜,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多岗,但必须遵循钱、账、物分管制度。此外,在岗位设定以后,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2.完善会计核算体系

会计科目是企业建账,合理核算并编制报表的重要依据。和大型企业相比,由于经济业务数量较少,中小企业会计科目设置应根据起身情况适当简化。在会计报表方面,由于中小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密切相关,会计信息外部使用者相对较少,主要是税务及债权人。因此,小企业会计报表的选择与设计时可以设计一套只提供基本会计信息的简略会计报表,按简略的形式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可以不编制现金流量表。

3.完善企业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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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一般指资产规模不大、从业人员较少的企业,包括规模在规定标准以下的法人企业和自然人企业。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统计,在我国近900万户注册的企业中,中小企业占99%以上;在工业总产值中,中小企业占60%左右,利税占40%,就业人数占75%;在新增就业机会中小企业占90%以上。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中小企业将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增长点。为推动中小企业业务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企业经营管理需要设计规范、灵活、有效的会计制度十分必要。

但目前中小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的现象十分严重,影响了会计管理职能的发挥。如许多中小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不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致使企业账目混乱,财产账实不符,会计信息失真。从中小企业在经济中的重要性及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建设的现状可以看出,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就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内容及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作初步探讨。

一、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内容

会计制度设计是指对会计的规范和准则所涉及的会计核算组织体系、会计监督体系及其他涉及会计工作的有关方面进行设计。它应当包括如下内容:会计核算制度、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制度、会计工作管理制度。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也应包括这几个方面的内容,具体阐述如下。

1.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设计

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设计是指规范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程序和方法。具体包括核算形式的选择、会计科目、凭证和账簿设计、财务会计报告设计及成本核算制度设计等。会计工作可以手工操作,也可以实行电算化,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应根据本单位使用的不同核算工具作出设计。

2.会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制度必须研究的重要问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企业的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安排有3种形式:独立的机构,独立的人员;没有独立的机构,但有独立的人员;既无独立的机构,又无独立的人员,委托有关中介机构记账。到底采用何种形式,有关人员在其中应当承担何种责任,企业应当在会计制度中予以明确。对中小企业来讲,应在充分考虑企业的规模、业务量大小的基础上,明确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职责安排。

3.会计管理和监督制度的设计

会计质量和监督制度包括货币资金管理会计制度、材料物资管理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会计制度、会计档案和会计工作交接制度、内部稽核和内部牵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等。依照《会计法》的规定,企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企业会计制度设计要规划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在上述会计制度的内容中,会计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中的两个重要问题,下面就这两个问题作重点阐述。

首先,会计机构的设置。

根据企业的管理要求和管理组织形式设置会计机构,配置有关会计人员,是企业进行会计工作的前提条件。设置会计机构,既要符合《会计法》的要求,又要与企业的管理要求和管理组织形式相适应。就中小企业来讲,原则上应简化会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由于中小企业规模、财力和人力都十分有限,应允许一些单位不设会计机构,其会计工作由社会中介机构。对于经济业务数量少且交易简单的单位,可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而在有关部门设会计组织,并配备有关人员。设置单独会计机构的企业,其机构设置应小些,宜多采用集中设置方式,即仅在企业一级设置会计机构,并允许一人多岗。具体如何设置会计机构,则根据各单位的规模大小、经营特征及管理组织形式等情况予以决定。

(1)微型企业(雇员1~5人):这样的企业经营规模很小,业务量少,且不大可能有大额信用交易。会计的任务只是记录营业额、控制费用、计算盈亏及纳税所得。因此,可不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直接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记账。

(2)小型企业(雇员6~50人):这样的企业经营业务数量少,交易简单而且交易类型有限,可能进行贷款融资,存在一定数量的信用交易。会计系统需要向贷款人提供财务报告,并要提供管理所需的简单信息,一般只需要简单的数据,不必对数据进行深层次分析。在企业组织结构方面,管理人员较少,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也不会太多,可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但要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如有些企业将会计人员放在总务部门,有的放在办公室等),并且要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可不设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的职能由会计人员代管。会计核算只能采用集中核算方式,即由会计机构统一办理。

由于会计人员较少(一般2~4人为宜),为达到会计控制的目的,会计岗位可设置以下4个岗位:

①会计主管兼稽核岗位。职责是在厂长(经理)领导下,组织、管理企业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负责资金的筹集、使用和调度,进行账目的定期核对,协助有关人员进行财产清查。

②总账报表岗位。负责成本核算,登记总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保管和管理会计档案。

③出纳岗位。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保管,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规定保管和使用签发支票所用印章。

④明细账会计岗位。负责明细账的登记工作,申报、缴纳税金,进行工资核算等。若小型企业的规模、业务量接近微型企业,可采用微型企业的做法,或将4个岗位进行调整合并,即会计主管与总账报表岗位合而为一,明细账会计与稽核岗位合而为一。

在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中,要注意不相容职责的分离,凡涉及到企业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处理,如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即遵循钱、账、物分管制度。(3)中型企业(雇员51~250人):这类企业可能有大量的信用交易,还可能有进出口业务,业务量比前两类企业增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也会提高,如要求会计系统提供稍微复杂的管理信息。此情况下,原则上应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会计人员。会计机构可设置为科、室或部。同时,中小企业应配备必要的财务管理人员。对经济业务简单的中型企业,会计和财务机构以合并为宜。其他的中型企业,一般应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分开,即分别平行设置独立的管理机构。但就当前组织机构的特点来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财会合一(随着企业规模的逐渐扩大,财会分离将成为必然)。

会计核算一般应采用集中核算形式,对于经济业务较多的中型企业可根据业务需要,视企业的具体情况采用非集中核算形式。但无论采用哪种形式,企业对外的现金往来、物资购销、债权债务的结算都应由企业会计机构集中办理。会计机构一般应设置如下会计工作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总账报表岗位、出纳岗位、往来结算岗位、工资核算岗位、固定资产核算岗位、材料核算岗位、成本核算岗位、销售和利润核算岗位、资金岗位、稽核岗位、会计档案保管岗位。在上述岗位中,一般来说,总账报表、固定资产、成本核算、资金、销售和利润等岗位应当集中设置在会计部门,材料核算、工资核算、往来结算等岗位可根据企业核算体制的具体情况或者集中设置在会计部门,或者分别设置在其他有关部门,如材料核算岗位可设在供应部门,工资核算岗位可设在劳动工资部门,结算岗位中的购料结算岗位设在供应部门,而销售结算岗位则设在销售部门。至于出纳岗位,则应当统一设在会计部门。会计工作岗位可一人多岗,具体设置几名会计人员,视单位情况而定,一般以4~5人为宜,但要遵循钱、账、物分管制度。此外,在上述岗位设定以后,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其次,财务收支的审批制度。

中小企业应建立财务审批权限和签字组合制度,加强企业各项支出的管理。在审批程序中规定财务上的每一笔支出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在签字组合中规定每一笔支出的单据应根据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完成必要的签名,同时还应规定出纳只执行完成签字组合的业务,对于没完成签字组合的业务支出,出纳员应拒绝执行。对于微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由于其规模小,经济业务数量少且交易简单,可由企业负责人对每笔开支进行审批,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对于中型企业,要考虑对于金额超过一定限额的支出,实行集中审批制度,强化负责人一枝笔审批。如规定对金额超过一定限额的付款事宜,各部门办好各种手续后,将付款单送交会计部门,并说明付款理由和依据,由会计部门汇总后定期向企业负责人汇报,根据支付能力和轻重缓急,决定各个款项的付款时间和额度,并依此办理有关支出。

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企业会计制度设计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强的复杂工作,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统一会计制度,在满足企业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的基础上进行。由于中小企业在规模、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的需求等方面与大企业不同,因此,在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中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应符合它们自身的实际情况,不宜过分繁琐复杂。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是会计制度设计的前提和基础。中小企业相对于大企业来说一般规模较小,其内部的经济活动以及与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内部运作方式也会与大企业有很大不同。另外,不同的企业由于规模和组织形式的不同,理财方式与渠道、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和复杂程度等方面都存在差异。为使设计的会计制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中小企业在进行会计制度设计时,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设计。考虑到中小企业规模较小、经营管理水平较低、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等情况,中小企业设计的会计制度应简便易行,不宜过分繁琐、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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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界定 会计报表的编制 问题 对策

Key words:Small business accounting system; The Small business limits; Fiscal statement establishment; Question; 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9-0094-01

一、小企业的界定标准

1999年,我国计委、统计局、经贸委和财政部对《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以企业的销售收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为依据,界定的主要指标是企业的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具体标准为: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0亿元以上的为特大型企业,5亿元至50亿元的为大型企业,5000万元至5亿元的为中型企业,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

财务会计意义上的“小企业”,应该从财务会计角度研究小企业分类。《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于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2000年国务院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对小企业作出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规定。其中“不对外筹集资金”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经营规模较小”则采用了2003年2月国家经贸委四部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主要从资产总额、营业额和员工人数三个方面,对各行业中小企业的划分作出规定。例如,对于工业企业,标准规定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不少于300人、销售额不低于3000万元、资产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小于这些数额的为小企业;对于批发和零售业,同时满足职工人数不少于100人、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为中型企业,小于这些数额的为小企业。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范围

《小企业会计制度》第2条规定,制度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第3条规定符合制度规定的可以参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但是,在这以前财政部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类金融企业都应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问题的规定》要求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这几类企业中都有部分小企业,但均未指明其中的小企业可另行执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小企业不清楚该执行哪种制度》。

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该制度,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选择时一定要根据企业的条件,但不能够同时执行两种制度。并具有单向的不可逆性,即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后,若经营条件改变可以再次选择《企业会计制度》,但是一旦选择了就不能再次选择《小企业会计制度》。按照可比性和一贯性原则,一个企业的会计制度确定后不应随意变更。建议已经执行了《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不管以前和以后的规模如何发展变化,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若原先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年末企业规模已经符合大中型企业标准,当年末也不必按《企业会计制度》变更调整,下一年度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企业需要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连续三年企业规模不满足小企业标准时,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并按《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为了促进企业强化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鼓励部分小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而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建立较详细的内部分析报告制度,为企业管理提供分析材料和建议。

三、宣传培训工作

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普遍问题是认识不到位,有些企业错误地认为只要经营不犯法,照章纳税就行,导致小企业对会计制度的理解不透,实施的积极性不够。因此,财政部门必须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并培训有关人员。

根据平时的培训经验,参加培训的对象应该包括财会人员和领导,因为很多小企业的领导者对会计职能一知半解,对财会工作的认识比较肤浅,他们关注的仅仅是企业的盈利和税收的指标,通常会忽视会计制度本身的价值。只有让小企业的领导者认识了制度的作用,才有利于在企业中贯彻实施。

此外,还要加强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和会计核算基础。企业会计人员每年都要接受继续教育,并根据水平层次不同分开培训。除进行相关政策法规、业务培训教育外,重点在于加强小企业的内部控制、会计核算规范的培训。

四、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资产负债表

小企业在会计制度转换的当年,各月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栏,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的“年末数”栏内各项目所列金额,按照当年新执行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后填写。

2、利润表

小企业在执行新制度当年,利润表的“上年数”栏内各项目数字,应根据上年末利润表的“本年累计数”栏内各项目数字,进行调整后填写。

3、现金流量表

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第一年,若小企业以前年度已编制了现金流量表,而上年现金流量表中的项目名称、内容与本年度现金流量表的项目名称、内容不一致,则应对此年度现金流量表的项目名称、内容、数字按本年度现金流量表的项目名称、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入现金流量表的“上年数”栏目。如果小企业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以前,每年度都没有编制现金流量表,但从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起准备每年都编制现金流量表,可在执行的第一年末编制现金流量表。由于以前会计年度没有编制现金流量表,所以“上年数”一栏可以不填,而只填“本年数”一栏,第二年会计年度结束时,现金流量表的“上年数”、“本年数”栏则都应该填写。

篇(10)

      会计制度是企业处理一切经济事务应遵循的原则、程序及方法,会计制度设计主要包括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会计监督体系等与会计工作相关的组织设计。以当前中小企业发展来说,普遍存在会计核算体系不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这些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加快建立会计制度,并严格执行,发挥会计制度的职能作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1、 影响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因素

1.1市场经济状况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尚未全面发展,一部分市场还处于垄断状态中,在资本市场的交易效率、交易规模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受到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一些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展仍存在缺陷。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时间并不长,仍需进一步完善与成熟。但是以目前发展状况来看,很多条件还不够充沛,必然影响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建设,不利于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

1.2法制环境建设

   中小企业的规范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作用,近年来,我国有关企业发展的法律不断完善,如《会计法》、《证券法》、《公司法》等。可以说,我国各项税法、经济法规、制度等正在日益完善。中小企业在执行会计制度时,一方面应以企业实际发展状况为出发点,另一方面则必须遵循国家法律制度,尤其满足《会计法》中的各项要求。中小企业的发展,必然在国家法律控制范围内,否则将失去会计制度的真实价值。

1.3知识经济发展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再加上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全面发展,加快了资本、人才、管理、技术等要素的国际化流动,各种各样的金融手段,促进了市场交易与业务的多元化。会计信息为企业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再加上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会计准则必须不断改进。另外,在当前知识经济时展背景下,处理会计信息的手段也进一步改进,过去手工为主的会计信息处理方式显然与社会发展不适应,中小企业必须认清社会发展形势,积极应对知识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对当前企业会计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与反思,并及时反馈,这对中小企业的规范发展至关重要。

2、 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主要内容

2.1会计核算制度

有关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的设计,主要指企业各种经济事项的计量、确认、记录及报告等程序与方法。具体内容包括核算形式、具体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成本核算等内容。目前,会计工作主要以电算化为主,而会计核算制度的设计必须考虑到企业自身发展的实际状况。

2.2设置会计机构

在中小企业内部,只有合理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开展工作,才能确保各项制度的顺利落实。根据新《会计法》的相关规定,中小企业中设置会计机构与工作人员可主要分为三种形式:①独立机构与独立会计人员;②独立的会计人员,没有独立的机构;③机构与会计人员都不独立,而是委托中介机构代帐。选择什么样的设置方式,会计人员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等,都应在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对于我国中小企业来说,应充分考虑企业发展规模、业务量等实际问题,以合理安排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避免造成浪费。

2.3会计监督职能

   企业一切制度的顺利落实,都离不开监督职能。中小企业的监督制度主要包括材料物资管理、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核算、会计工作交底、内部牵制、财会分析等内容。根据《会计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中的会计部门、会计人员都应对企业开展会计监督工作,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独立性,通过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落实各项职能,促进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

3、 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应遵循的原则

3.1具有包容性

会计制度设计必须具有前瞻性,考虑到企业的未来发展,包容性是必不可少的原则之一。也就是说,虽然一些中小企业当前会计需求相对简单,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会计需求将日益复杂。因此,中小企业在指定会计制度时,必须以全局为出发点,确保会计制度的完整性、充分性,以确保会计信息报表可满足不同使用者的需要。另外,在会计制度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到新制度与旧制度之间的衔接,增加会计制度的灵活性、稳定性。随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会计制度进行适度的修改与调整,而不必完全重新设计,避免制度的频繁变化,给企业员工带来厌倦与反感,难以全面落实制度。

3.2充分考虑成本效益

会计制度的设计,一方面为了规范企业发展,确保各项会计职能的顺利落实,另一方面则是实现企业发展目标,优化资源配置。但是在会计制度执行过程中,必须考虑到会计的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在中小企业设计会计制度时,必须考虑到制度的收益与制度成本之间的关联,注重制度的效率最大化。另外,应该注意的是,制度的完善性及严密性并不是从来不变的,而是权衡企业的制度成本、制度收益等状况,争取会计制度设计的科学化合理化,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3实现权责利相结合

   由于中小企业是市场竞争中的活跃分子,因此财务活动的涉及范围十分广泛,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重要意义。企业会计制度是否制定合理、是否妥善处理财会部门与其他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对中小企业能否顺利发展,甚至成为大型企业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在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制定过程中,必须确保“权责利”相结合,将各项财务指标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具体的岗位,并赋予财务管理人员一定的管理权限,实现企业物质发展效益。

3.4确保制度的一致性

在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过程中,必须确保同类会计事务的处理方法一致,确保会计信息具有横向、纵向的可比性。如果企业所处的环境发生了变化,其会计制度也应有所调整,这就要求会计制度的设计应具备弹性,以满足企业进一步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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