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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办传[2013]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增强我镇广大干群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卜涛镇长为组长,刘盛林、吴培松同志为副组长,派出所、交管站、中心学校、卫生院、民政所、工商所、城管中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一)排查整治范围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务工人员密集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城乡个体经营门面。
排查整治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落实;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是否达标;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有无违规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的行为;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是否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是否符合城乡消防安全部局要求;城镇燃气的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储罐设置形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漏气报警、切断设备是否配备到位并性能功能良好;建筑物之间、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消防水源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3、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或消防竣工验收;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消防车通道,是否按规定设置了消防水源,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有无芯材达不到燃烧性能的彩钢板搭建的住宿、办公等临时用房现象;施工人员是否经过了消防安全培训。
4、城乡个体经营门面:是否采用易可燃材料进行分隔;是否搭建阁楼存放物品或居住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火灾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常规消防设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坚决遏制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需要。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细想,迅速行动,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摆在当前工作十分突出的位置,村(社区)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基层抓落实,全力以赴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迅速掀起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培训的。
(二)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对排查整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对排查的建筑、场所和单位,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情况,并存档备查。
(三)强化责任,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在“查和改”.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分解任务,明晰责任,坚决防止“走过场”,确保单位场所查到位,死角死面走到位,执法手段用到位,督促整改跟到位,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大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全社会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消防安全宣传,营造强大舆论声势。
目前全镇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棚户区的基础设施较差,如电线老化,基本上无消防设施;二是违法经营、无照经营、带险经营的公共娱乐场所仍然存在;三是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或室内外消火栓不能正常供水的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灭火救援工作开展。四是乡村结合部地区环境秩序仍较混乱,违法建设、违法加工生产问题突出,简易建筑、“三合一”及“多合一”建筑容易发生火灾事故;五是夏季气温上升,用电高峰时期,加之正值学生放假,也给消防安全带来一定压力。各村各部门必须结合上述形势,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本行业容易发生群死群伤及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地区及场所,按照公安部“六个必查”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要以最有力的工作措施形成最严密的排查网络,务必使重大火灾危险源无所遁形。
二、工作目标
根据总体要求,对所有单位实施“拉网式”检查,对其它一般单位实施重点抽查,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充分借助防火工作平台,有效建立部门消防安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督促各社区(村)委员建立健全火灾隐患基础台账,大力提升单位及个人消防安全意识,真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以最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全面创建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三、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镇所有单位,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公共娱乐场所。二是其它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三是居住相对集中的出租房屋和场所。四是物资仓库和堆场、施工现场、地下空间。五是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存储、供应、销售单位。六是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
四、重点工作
此次排查整治行动中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工作,将工作任务合理分解落实到各岗位、人员,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具体实施过程中注意充分利用防火工作平台。
(一)系统行业推动。各部门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综合或行业监管职责,使其在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内及时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
(二)镇村指导。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行动,制定整治工作措施或计划,该执法的要依法制定下达相关法律文书,隐患不整改完毕始终保持跟踪督办状态,情况危急或严重的要按程序上报立即查处。
(三)宣传教育培训。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对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布曝光。各相关行业系统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演练,将消防安全技能纳入相关从业资格认定培训内容,引导单位完善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防护机制,大力提升个人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在“119”消防宣传周期间,要充分利用社会媒体和社会资源,组织实施大型消防宣传系列活动。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须掌握了解有关消防法规、涉及本单位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设施操作控制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工作督查和考评。行动开展期间,安办要加强监督,发现问题要督促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单位的年终评先考核。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前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大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要根据专项整治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周密部署。建立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整治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1日至7月28日)。各村、各部门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按照辖区负责制,由安办进行全面指导,驻村干部与村干部一道全面排查。
(三)全面排查整治阶段。9月18日前将排查的隐患进行整治,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为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必须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全力保障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民政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股长,下属单位负责人、各敬老院院长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1.各下属单位和敬老院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4.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一)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者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从重处罚。
(二)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三)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整改。
(四)对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
(五)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没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组织服务对象演练、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一律在15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
(一)动员部署。下属单位、各敬老院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6月5前报局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下属单位、各敬老院要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通过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等形式,动员督促对照标准排查整治,要求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于6月15日前报局办公室。
(三)全面排查整治。各地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限时整改。
(四)检查验收。民政局将对下属单位、各敬老院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检查单位全部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1.下属单位、各敬老院要充分认识做好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下属单位、各敬老院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我村(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具体可归纳为四个字:“快、广、严、全”。
一是认识到位快。7月19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召开全乡消防安全动员会,传达了镇相关文件精神精神,要求各村、各企事业单位统一思想,迅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同时,及时召开班子会议,成立村(居)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由村(居)***担任组长,***担任副组长,***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全办主任由***担任。并制定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展开。
二是宣传发动广。7月22日-7月22日是宣传发动和自查自改阶段,期间,我村(居)充分利用横幅、会议、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是责任明确严。按照安全生产无小事的原则,从严要求各村及相关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负责”。在隐患排查阶段,检查小组都要对排查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填写《西樵镇消防安全日常监督巡查表》,督促社会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社会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登记表》的自查登记,按时上报到镇防火办,形成台帐。在隐患整治阶段,要求各工作小组加强整改督察,做好隐患整改进展跟踪和结果反馈。
四是隐患排查全。在动员会之后,我村(居)迅速展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一方面落实各村、单位的安全检查,以企业、出租私房、“三合一”场所为主要检查对象,通过查资料、查设备、查制度相结合,着重检查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有无存在“三合一”现象等方面,并对隐患排查情况进行逐一登记,建立专档,努力做到零遗漏。目前,我村居共排查社会单位**家,发现隐患**处,进行停水停电处罚**家,督促整改隐患**处。
二、存在的主要隐患及整治难点
经过近两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我们共梳理汇总了以下三种较突出的安全隐患现象,主要表现为:
一是消防管理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自保能力和安全意识较低。
(一)排查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31日。
(二)排查整治范围。重点排查整治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工贸、城市运行、特种设备、商贸、旅游、校园、农林水、能源、森林防火及建筑陶瓷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非煤矿山。地下矿山“六大”系统是否安全可靠,现场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安全设施、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履行以及是否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隐患整改,基础资料是否完整、规范。露天矿山是否超前剥离,是否按设施设计要求在平台上实施凿岩爆破和铲、装、运作业,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及边坡角是否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排土场稳定性是否安全可靠。
(二)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是否齐全有效,仓库防静电设施是否足够并能正常使用;防雷设施是否按时检测;仓库堆放是否规范;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是否无证经营,是否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三)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是否按照“两个导则”要求,摸排风险隐患并进行整改;涉及“两重点以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储存设施,是否设计安装符合相关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并有效运行;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试生产活动,是否组织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论证,对生产现场进行确认,并有序开展试生产活动;是否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企业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安全生产,是否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非法出租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在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按照“双十五天”要求上线运行;是否落实现场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
(四)道路交通 。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准入审核把关情况;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管理、长途客运驾驶员停车换人及落地休息和驾驶时间控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驾驶员培训考核管理、车辆安全性能及运行监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保障等情况;深入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情况;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和对险情实施全天候监控情况;加强对接送学生校车的管理和检查,打击私自运送学生的非法车辆。
(五)建筑施工。重点排查病毒隔离观察场所、复工复产企业集中居住场所(如集体宿舍、板房等)、临时建筑和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包括随意改建、扩建等)建筑老楼危楼、农村危房改造等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是否到位;是否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六)商贸。重点排查加油站、民爆销售企业、大型商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演练落实情况。重点整治商业综合体、餐饮场所无证经营或违规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餐饮企业。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黑市油、违法寄递物流等行为。
(七)消防。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合用场所及其他各类场所用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燃烧性能要求;消防车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场所用电用气设置是否规范;厨房及其他用火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电动自行车是否按规范要求停放。
(八)工贸行业。重点整治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以及爆炸粉尘、熔融金属、涉陶煤气站等危险场所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问题。重点防范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
(九)城市运行。重点排查城市桥梁、地下综合管廊、供水供气企业、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和余土消纳场、高空广告牌、综合交通枢纽(含客运站场)、城市道路交通、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广电线路三线交越区等场所。重点整治无证经营、黑气点、气贩子、无证施工、无证运输钢瓶、为不合格钢瓶充装、对不具备安全供气条件的用户提供气源、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特种设备。重点排查特种设备是否注册登记,是否定期检验或监督检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是否设立和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
(十一)校园安全。整治校园周边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销售点、出租房、校外学生食宿点等问题;整治学校门卫管理、校舍安全、防踩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和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问题;整治无证办园行为,对达不到安全标准,难以整改到位的幼儿园,依法进行取缔。
(十二)旅游。重点整治旅游景区内高风险旅游项目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经营行为,旅游景区内的索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措施不落实,火灾、设施设备突发保障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完善问题;重点查处挂靠承包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权,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及所办实体无证照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
(十三)农林水。重点查处变型拖拉机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查处采砂船非法开采作业行为,整治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防汛相关责任人以及水库大坝日常管护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整治饲料生产和林业加工企业粉尘防爆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十四)能源安全。严格整治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场所的安全生产建章立制、保障投入、安全改造、隐患治理等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电网工程、水电工程、光伏发电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不到位问题;从严从重打击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盗油等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乱建乱挖乱钻非法违法行为。
(十五)森林防火。重点检查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是否健全,网格化管理是否到位,“一长两员”责任落实情况;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了哪些宣传活动;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有没有烧荒烧田埂等违规野外用火;各项防火设施是否正常使用,机具装备是否正常使用;应急处置程序是否制定,扑救的组织、任务是否明确;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是否做好应急准备;林区内企业、厂矿、民宅生产生活用火用电情况,对森林是否构成威胁;对火险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发生违规用火是否严肃处理肇事者。
(十六)建筑陶瓷。重点检查涉陶企业是否制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外委施工等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制定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时限,是否做到隐患闭环管理;是否按要求开展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和新员工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资料是否齐全;对窑炉是否按要求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煤气发生炉停产检修是否到位情况,生产各环节内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其他行业领域检查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并督促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三、工作要求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
9月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各村(居)委会对各自辖区房屋周边乱堆乱放及电线乱接开展排查;镇河长制办公室对全镇河道、水利工程和水库开展排查;教管中心和五中对学校、学校周边安全开展排查;派出所和镇交管站对道路交通安全开展排查;镇城管所对建筑施工、建筑消防安全开展排查;镇食药所对食品、药品方面开展排查;镇农业综合中心对农业农机安全和林业、草原安全开展排查;卫生院对卫生医疗机构、器械开展安全排查;镇文化站对文化、旅游、公共体育设施安全开展排查;镇综治办对宗教场所安全开展排查;镇应急管理所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排查;自然资源管理所对危险地质灾害点开展排查;各企业对安全生产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自查隐患整改台账资料。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行动。
10月至12月,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镇党委、镇政府成立综合督查组,定期、适时对各村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综合督查,督查各隐患点和台账资料,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治、销号管理。同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履职不力、问题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进行严肃问责,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行动。
10月至12月,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整治重点:
危险化学品:一是源头管理失控问题。重点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规划不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招商引资不符合产业定位,引入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二是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未按期完成,危险废物、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缺失等问题。三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落实不力,“三重一高”安全监管不严格,企业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工作不扎实,安全生产台账资料不完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不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应急预案未制定、应急演练未开展等问题。
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和开采;与煤共伴生矿山未按照煤矿开采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和安全评价;防中毒窒息、防火灾、防透水、防爆炸、防坠罐跑车、防冒顶坍塌、放边坡垮塌等事故措施未落实;提升设备、钢丝绳、钢井架等日检、季检制度未落实;将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包单位(外包施工单位)未纳入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使用干式制动器的无轨车辆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冬季放矿不规范等问题。
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建筑、商业综合体、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九小场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装修改造和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人员密集场所防踩踏、紧急疏散预案及防范措施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
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用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临水临崖、桥梁隧道、连续长陡坡、冰冻积雪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超员超载,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高铁交通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建材加工:重点整治工贸企业安全设备设施缺失,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有限空间、粉尘涉爆场所、作业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等问题。
食品药品加工和特种设备:重点整治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不到位,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不落实;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不规范,维修单位的资质、质量管理不达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烟花爆竹:重点整治购买、运输、储存、使用,非法违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烟花爆竹非法产品、“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和流向登记管理不落实等问题。
水利和农业机械:重点整治重要水利设施和堤防工程违法违规建设,农业机械不按时检验及农用车非法载客等问题。
旅游安全:重点整治旅游景区(点)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警示标志不清、游乐设施设备隐患排查不到位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镇党委、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集中督查领导小组和3个督查组,对全镇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委会、各站、所部门单位要亲自研究部署,并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切实改造组织协调职责,业务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具体抓好落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确保专项行动怪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确保实效。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进,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深入一线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省内外事故教训,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打好集中行动攻坚战;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排查,重点攻坚,多措并举,重在整治,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2016年“两节”、“两会”创造良好环境。
二、重点任务
深入排查整治全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突出抓好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燃气热力等重点领域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方面
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是否按规定提供毗邻建筑、地下管网和水文地质情况资料,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包括相关安全监理内容,是否对入场的队伍与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进行审查,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工程项目部是否建立了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是否按规定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资格证书,冬期施工安全生产措施与安全带班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2.模板支撑和脚手架工程。是否按规定编制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进行了专家论证;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起重机械安装与拆卸。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按规定编制和审批施工方案,拆装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拆装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安装、加节、附着、拆除等是否符合规定;塔式起重机主要承重结构有无缺陷,安全装置是否齐全。
4.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按规定编制和审批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进行了专家论证;是否委托了第三方机构按要求进行监测,支护结构变形控制值符合规范要求。
5.临时用电工程。是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履行审核和验收手续;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定是否符合要求,配电系统是否按规定配置,并采取可靠防护措施。
6.临边安全防护。是否制定悬挑式物料钢平台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资料齐全有效;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防护网;安全通道口搭设的防护棚是否严密、牢靠,防护到位。
7.地下管线建设。是否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并组织实施,有无违反规划行为;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施工图审查、开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竣工测量、竣工验收备案及档案移交等制度;是否对地下管线基础信息进行了普查,并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是否对老旧管网进行了维修养护,建立台账,消除隐患。
(二)燃气热力方面
1.燃气热力管道运行情况。是否按规定时限整改燃气灰口铸铁管、管道占压、经营区域交叉重叠、管道违规交叉、安全监控设施不健全、设施设备老化锈蚀等。
2.燃气汽车加气站、储配站。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建设各类燃气汽车加气站、储配站、输配管网和各类用户设施情况;向未取得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情况;非法供气站点倒罐倒气、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违规情况。
3.履行燃气热力设施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工程项目审查审批程序,落实质量监督、施工图审查、建设监理等制度,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有无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就投入运行等行为。
4.市场秩序以及经营。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是否规范,有无无证经营、超许可证范围经营、无资质安装维修燃气燃烧器具情况,无证上岗等行为。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除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执行情况外,还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健全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投入、加强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备案;是否依法办理有效证照及相关资质;设备、设施是否具备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设施;企业员工是否进行过上岗培训和依法持证上岗;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建立了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科室迅速召开会议,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要求传达到我县建设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指导、督促其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检查、全面整改(2016年1月1日至4月15日)根据全县建设系统各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确定检点,各科室联合、集中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未按时限要求进行整改的,要严格处罚,以罚促改。要求各企业制定隐患自查自纠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治结果上报到县城乡建设局对口科室。
(三)总结验收(2016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1.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企业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工程项目进行重点督查,对停工整顿工程项目逐一复查。
2.对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巩固工作成果,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迎接好省市县有关部门对我单位开展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活动情况的抽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口开展建筑施工、市政施工、燃气热力等重点领域集中行动工作,局分管负责人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工作落实,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次集中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工落实企业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进行。
2.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施工、建设、监理等工程参建单位和市政设施、燃气热力等运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隐患自查自纠方案,组织专业人员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和设施开展全面彻底的大排查、快整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本单位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专家进行全方位、全过程、不留死角的“诊断式”检查;要在作业一线深入组织“查身边隐患、保自身安全、防安全事故”活动,年底前开展一次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演练活动。要紧紧抓住隐患整治这个核心和关键,建立工作台账,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严格闭环整改。要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和杜绝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是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协助监控和管理。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在村(社区)及单位要立即作出反应,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迅速协助做好救治和控制。
(四)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依靠科学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协作。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出现下列情况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一次食物、药品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上的;
(二)一次食物、药品中毒有人员死亡的;
(三)引起中毒食品、药品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四)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五)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一)镇党委政府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全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研究确定本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分管领导宣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3、协助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
1、协助负责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协助组织建立和管理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听取组织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评估和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贯彻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助协调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协助汇总事故情况;
5、负责完成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五个工作小组。
1、警戒保卫组:由XX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派出所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医疗救护组:由XX镇卫生院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卫生院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协助建立稳定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乡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镇乡财政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镇财政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情况,协助协调、组织事故发生的村(居)委会及有关部门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4、事故调查组:由镇综治办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镇综治办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协助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5、善后处理组:由镇分管领导和事故发生所在地村委会负责,镇分管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处理情况。
各工作小组的参加部门,由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和各成员职责确定。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
经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五、事故应急措施
(一)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当地村委会及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社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门。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的村委会、相关部门在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助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六、信息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应征得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后,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向社会统一。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七、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1、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协助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处理,协助做好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控制与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理工作。
2、卫生部门负责建立应急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救治,加强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组织应急事故处理的演练。
(二)物资保障
镇政府要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全力抢救事故伤亡人员。
(三)信息保障
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
一、排查整治时间
排查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31日。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林业加工企业粉尘防爆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二)消防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三)森林防火。
重点检查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是否健全,网格化管理是否到位,“一长两员”责任落实情况;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有无烧荒烧田埂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各项防火设施是否正常使用,灭火机具装备是否正常使用;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扑救的组织、任务是否明确;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是否做好应急准备;林区内企业、厂矿、民宅生产生活用火用电情况,对森林是否构成威胁;对火险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发生违规用火是否严肃处理肇事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推动林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顺利开展,局成立以XX局长任组长,XX同志任副组长的“XX县林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专项整治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局安全办)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具体工作。
(二)突出自查自纠。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使全市所有娱乐场所、文保单位和所属单位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薄弱环节得到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分级等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得到切实完善,消防安全和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从而有效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负责人和各科室、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由局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和办公室、广播电视科、文物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组。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排查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文化娱乐场所、音像市场、印刷企业和文物保护单位;局所属各单位。检查内容包括: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单位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消防人员的工作职责是否明晰,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完善。2.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各单位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制度是否建立完善,安技措施是否执行到位。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各经营单位经营许可手续是否完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安全标志是否齐全有效;消防安全值班巡查是否到位;安全制度、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熟悉掌握。4.员工安全教育情况。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工作是否正常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四、工作步骤
排查整治采取各单位全面自查、局重点检查、市安委办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7月20日)
各单位要根据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火灾事故隐患,并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2.检查整改阶段(7月21日—8月31日)
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资金、预案,列入台帐管理。
3.督查总结阶段(9月1日—10月15日)
局消防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组将在各单位检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全程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各单位要在10月10日前将本单位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汇报上报局办公室。
五、几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