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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
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结算工作,由市医疗保险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统一管理。
㈠区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县医保中心”)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初审;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审核、结算、拨付等工作。
㈡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其所在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结算。
㈢参保人员在外省市医疗机构就医或在本市因未办理转诊手续或者未携带就医凭证急诊等原因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持有关资料向区县医保中心申请结算。
二、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㈠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结算
参保人员按照《试行办法》的规定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急诊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予以记帐,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记帐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结算,其余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人员收取。
㈡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结算
⒈参保人员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记帐,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记帐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结算;其余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人员收取。
⒉参保人员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其病情适当收取预交费。具体标准参照市卫生局、市医保局《关于调整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病人预交费标准的通知》(沪医保〔2000〕79号)执行。
⒊跨年度的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按费用结算时所在年度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
⒋参保人员在一所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足6个月的,出院时结算医疗费用;住院6个月以上的,每满6个月或出院时结算医疗费用。
⒌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由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直接转入住院医疗后,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并入住院费用,不单独结算。
㈢其他
市医保局规定参保人员须自费的药品、医疗材料等费用以及不符合居民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人员收取。参保人员自费的这部分费用不计入门诊急诊费用累计。
㈣汇总与申报
⒈定点医疗机构应按月汇总医疗保险费用,向所在地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结算。
⒉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凭证、医疗项目、出院帐单或门诊急诊医药费用等资料,填写费用结算表和结算申报表。计算机数据库数据、费用结算表数据和结算申报表数据三者必须一致。费用结算表和结算申报表具体填写方法见附件。
⒊定点医疗机构在每月的1日至1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结算。
㈤结算审核与拨付
⒈区县医保中心在收到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的结算报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区县医保中心可以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病历、处方、费用清单等有关资料。
⒉区县医保中心在初审结束后,对结算费用进行汇总,填写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区县汇总表,并将提出初审意见的结算申报表报送市医保中心。区县汇总表的具体填写方法见附件。
3.市医保中心在收到区县医保中心的初审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汇总报市医保局审定后,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拨付。
三、零星报销
㈠申报
⒈参保人员在外省市医疗机构就医或在本市因未办理转诊手续或者未携带就医凭证急诊等原因,所发生的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然后由参保人员本人凭其医疗保险凭证以及身份证(或户口簿)、门诊急诊病历(或复印件)、出院小结、医疗费用专用收据等有关资料,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报销。如果委托他人办理报销事宜,被委托人在出具上述资料的同时,还必须出具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⒉参保人员零星报销应在就医医疗机构开具收据之日起的3个月内申请。零星报销的医疗费用按费用结算时所在年度的医疗费用处理。
一、救助对象范围
1、城镇低保家庭(人均低于400元/月)中的白内障患者;
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主要是指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救济的孤老、孤儿、孤残等人员)白内障患者;
3、家庭成员中有患尿毒症、精神病、恶性肿瘤等大病重病的白内障患者;
4、重残无业人群中的白内障患者;
5、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600元/月)的白内障患者;
6、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未到退休年龄,不能比照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低收入困难职工;
7、工资水平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960元/月)的白内障患者。
以上对象均指符合白内障脱盲手术指征、有康复需求的本区户籍居民,每人可以享受一只眼的手术费用减免。
二、救助标准
1、低保对象,除医保支付外,全部由政府补助。
2、其他对象,个人支付500元,其余费用除医保支付外,由政府补助。手术费用(包括入院后检查、手术、药品、床位护理、人工晶体等相关费用)原则上不超过4000元,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给予减免。
三、申请流程: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由本人或家属凭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手术通知单向街道、镇残联提出申请(低收入患者需提供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的收入证明),街道、镇救助所协助出具低保(低收入)证明,街道、镇残联初审后向区残联提交申报材料。区残联核实批准后,开具《区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复明就医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并将患者申请表复送意向手术医院和区疾控中心。患者凭《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四、经费来源和结算:
1、经费来源:低保对象政府补助部分由区残联和民政各负担50%,其余对象政府补助部分由区残联承担。
2、结算时间和方式:政府补助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每年的5、10月中旬,定点医疗机构凭《证明》及患者的出院结算单据与区残联结算,区残联按补助标准统一划入医院帐户。每年11月中旬,区残联将经费使用情况报区民政局,12月区民政局将所承担的经费划入区残联帐户。
五、手术定点医院的确定和工作要求
1、辖区具备白内障复明手术资格的医疗机构自主申报,经区卫生局审核通过后公布。
2、各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市卫生局制定的“白内障贫困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技术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控制手术费用,确保手术质量,并接受相关质控。
3、各定点医院要严格掌握手术禁忌症,切实保障手术质量,脱盲、脱残率等各项指标达到标准。
六、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相关解释权在发文单位。原《关于对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行医疗救助的通知》(卫防[]30号)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第一次修订)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学科发展,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四川省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医院医疗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我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现全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次修订)
2、新技术、新项目申报书
3、新技术、新项目收费申报备案表
4、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需购买设备、器械申请审核表
XX县人民医院
2018年7月30日
附件1
XX县人民医院
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次修订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医院对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规范管理,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学科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四川省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概念
本办法所称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医院新开展的、尚未使用的包含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伦理道德、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医疗技术项目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医院范围内临床、医技、护理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
各科室开展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必须对应相应诊疗科目,医师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与其执业范围相一致。
第四条 管理组织和职责
1、医疗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审查、鉴定审批、动态监管、验收审核;负责制定和完善医疗技术监督评价、中止、技术损害处置预案等管理规定;负责对实施新技术、新项目的人员的技术授权和动态监管;负责对新技术项目实施过程的督查与持续改进。
2、医学伦理委员会负责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医学伦理审查。
3、医务科承担医疗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负责初步审查临床提交的新技术、新项目申请材料;负责医疗技术委员会对新技术、新项目进行鉴定、审批的筹备工作;负责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发文、建档、监管、验收工作;负责对新技术、新项目转为常规技术的移交、归档、请奖等工作。
4、质控办负责对新技术、新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
5、医保办负责新技术、新项目有关收费项目的审查以及新增收费项目的申报、审批、备案等相关工作。
6、设备科负责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所需要的医疗器械、医疗设备的购进。
7、科教科承担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对新技术、新项目进行伦理学论证、审批、备案的各项工作。
8、各科主任负责本科室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全面质量、安全管理。
9、项目主持人负责新技术、新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申报材料准备、参与人员技术培训、准入后执行、项目自查总结等工作。
第二章 立项管理
第五条 医院对新技术、新项目实行立项审核制度,经“两委会”批准立项的新技术、新项目方可在医院内实施。
第六条 医院对新技术、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按照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等四级。
1、国家级:指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2、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3、市(州)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市(州)内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4、院级:具有市内先进水平,在本院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第七条 准入条件
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引进和应用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开展卫计委和或国家法律法规已明令禁止的、已经淘汰的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和项目。申请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符合社会伦理规范。
2、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在本院注册的主治医师或相当于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技人员。
4、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要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核准的诊疗科目和专业技术能力相一致。拟开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项目负责人应向医务科提交申报材料,由医务科负责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指定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在本院实施。
5、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不得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6、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不得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新的诊疗项目。
7、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遵循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规,执行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医疗高风险技术资格许可与授权管理制度》、《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等管理规定。
第八条 提交材料
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应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书:包括技术原理和先进性,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技术开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技术应用方案;专业人员、设施、设备条件;临床应用效果评价方法及科室承诺等内容。
2、知情同意书(样式)。
3、项目经费来源证明或相关说明。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具备的资质证明。
5、涉及知识产权应提供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第九条 受理程序
1、申报:项目主持人须详细填写《医疗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准入申请书》。涉及新的收费项目和需要新购医疗器械设备的,应同时填写《新技术、新项目收费项目医保审核表》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需购买设备、器械申请审核表》,并附相关报告等资料送交医务科。
2、审核:医务科对项目申请资料初审合格后,于收到申请书的30个工作日内,报请医院伦理委员会和医疗技术委员会进行评估、鉴定和审核。
3、审批:经医疗技术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讨论决议后,医务科将审批意见发送给项目负责人,准予开展的发送《准入通知书》。需要医保审核办理的收费项目,经医保办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不予受理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技术委员会不予受理:
1、拟申请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已被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2、距上次否定性结论出具时限不足6个月的。
3、拟开展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在一年内发生三级以上医疗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
4、因超范围行医受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不足1年的。
5、提供材料不真实的。
6、违反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三章 应用、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 培训与授权
医务人员在实施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前,应接受相关技术项目的专门培训。按照医院医疗技术分级授权管理等要求,涉及有创操作的医疗技术包括手术、介入、麻醉及内腔镜等高风险技术项目,相关医务人员应获得医疗技术委员会授权并在医务科备案。
第十二条 实施管理
1、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后由医疗技术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管。
2、实施新技术、新项目的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医院相关管理要求。
3、项目负责人应向医疗技术委员会提交书面自查报告,提交时间为自批准实施之日起第6个月、第12个月和第24个月。医务科负责收集、汇总技术监控相关运行材料。
4、由业务院长或业务副院长牵头,医务科、质控办等职能部门应定期对新技术、新项目的质量、安全、疗效、经济和社会效益等进行追踪管理和评价,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监管整改措施。
5新技术、新项目在监管运行2年期满后,由医务科提交医疗技术委员会进行验收审查。验收通过后医务科向项目负责人书面验收通知书,转为常规医疗技术项目管理。
6、对不能如期完成的技术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向医疗技术委员会详细说明原因。医疗技术委员会根据技术项目实施情况向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7、开展器官移植等第三类医疗技术、首创新技术、新项目以及首例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时,应将医院伦理委员会讨论情况载入相关病历。
8、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实施后,项目负责人应妥善保存好有关技术资料;新项目验收后,应将技术总结、论文复印件交医务科存档备案。
第十三条 首例病例讨论
为保证临床应用安全,在首例新技术、新项目实施前,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查阅、收集、整理国内外相关著作及文献,写出书面综述或论证报告(附相关资料),制定各种防范意外情况的应急预案,提交科主任组织全科集体讨论。参与人员应包括业务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医务科科长、质控办主任、科室正(副)主任、相关护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详细书面记录。
第十四条 高风险技术审批
凡是涉及高风险的手术、介入、麻醉等新技术、新项目,在监管运行期内应严格履行手术审批制度,在每一例实施前均应经科主任、医务科、业务院长或业务副院长逐级审批。
第十五条 知情同意
新技术、新项目开展前,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委托人进行沟通,重点交待该项技术项目的、意义、可能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有无替代治疗方案等,尊重患方选择,医患双方共同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
第十六条 技术损害防范
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因技术复杂、操作难度大等原因,可能给患者造成难以预料的损害。
一旦发生技术损害或意外损害,当事医务人员必须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轻患者的损害后果,同时报告上级医师。上级医师处理有困难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科主任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必要时报告分管院长或院长,及时启动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
第十七条 效果评价
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对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的疗效、安全性、风险性和效益等进行分析、追踪和评价,形成书面报告,不断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使其更加完善。
第十八条 项目负责人变更
新技术、新项目经审批后应按计划实施,若有技术项目增减、项目负责人变更等情况需报经医疗技术委员会审核、批准、备案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 暂停或终止
新技术、新项目运行期间,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由监管部门提交医疗技术委员会讨论,决定暂停或终止该技术项目。
1、申请开展的医疗新技术新业务已被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废除或禁止使用的。
2、开展医疗新技术新业务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发生三级以上医疗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
3、在医疗新技术新业务实施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导致该技术不能继续开展的。
4、自准入之日起2年内尚未开展10例的。
5、违反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凡是已被终止的新技术项目重新开展时应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报。
2 医用耗材遴选与准入管理的问题传统的医用耗材管理模式相对落后,存在以下弊端。(1)医用耗材采用手工登记方式申领、接收、结算、领用等,经常出现重复登记、登记信息不完整等问题,影响医用耗材的统计和追溯;(2)医用耗材管理人员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在催货、协调沟通过程中,导致医用耗材仓库管理中出现高库存量、医用耗材流失及浪费严重等问题;(3)医用耗材供应商证件查询的更新过程烦琐,证件授权到期无法预警,导致供应商证件管理混乱;(4)医用耗材信息不透明,采购、使用等环节流程不规范,导致耗材管理准入论证不充分、准入方式不统一、准入审核内容不一致、准入管理权限混乱等。
3 设立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相关临床科室、药学、医学工程、护理、医技科室人员以及医院感染管理、医用耗材管理、医务管理、财务管理、医保管理、信息管理、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常务办公室设于设备科,并指定一名秘书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及时收集有关医用耗材采购申请及临床使用过程中反馈的情况,提交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作为耗材论证与决策的重要依据。医用耗材的遴选、准入由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评审专家组讨论决定,再报院领导审批,具体评审工作由秘书或主任牵头组织。
4 完善医用耗材遴选与准入管理制度医用耗材遴选与准入管理制度应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并围绕工作流程来制定,紧跟国家法律法规调整实际需求,保证制度管理体系在宏观上符合法律法规,满足医院战略发展需求。我院先后制定了《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职责及工作制度》《医用耗材申购、论证及审批管理制度》《医用耗材遴选工作制度》《医用耗材新品准入管理规定》《医用耗材配送商评价管理制度》《医用耗材准入审批备案表》《医用耗材紧急采购备案表》《医用耗材新品准入申报材料递交说明》《医用耗材采购计划公示表》等10余项管理制度及医用耗材遴选、准入管理相关表格,将其融入医院管理体系中,确保医用耗材从产品选择到确定供货商、临床申请、论证审批、采购评估等每个环节,实时处于监管与被监管中。医用耗材遴选与准入原则如下:(1)医用耗材遴选与准入应坚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原则,每季度或半年召开1次医用耗材遴选与准入专家评审会议;(2)医用耗材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且生产经营医疗器械企业信誉良好;(3)备选医用耗材应在政府交易平台目录中,并符合临床诊疗项目要求或较现用同类型医用耗材有明显的优越性,同时符合发改部门颁布的物价收费标准,国产品种、医保品种给予优先考虑;(4)同类型医用耗材一般不超过3种,国产、进口合理配置,保留优质和相对廉价的产品,并实行“一进一出”遴选与准入原则。
据了解,除了与琼、青两省签约外,陕西省此前已与新疆、甘肃等9个省(区)签订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的区域性框架协议,以解决援疆、支边职工回陕就医看病医疗费用结算事宜。
内蒙古包头:新农合报销网络直达村卫生室
11月27日,包头市达布希拉图嘎查村村民宝音巴达呼在村卫生室享受到了现场报销服务。目前,包头市300家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正陆续通过新农合管理中心验收。该市参合农牧民在“家门口”可享受到门诊即时补偿,报销比例为60%。
为保证定点村卫生室服务质量,同时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包头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建立了严格准入机制。村卫生室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申报材料,经旗(县、区)卫生局相关部门验收评审合格后,报市级新农合管理中心备案审核批准,签署并递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卫生室服务协议书》后方可开通。
深圳:将设公立医院管理中心
深圳市将设立公立医院管理中心,代表政府开办公立医院,并监管公立医院人、财、物的运行。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江捍平介绍,《深圳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近日下发。根据《方案》,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配合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该中心将成立决策监督机构,即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理事会,由政府相关部门代表、中心主要负责人以及医院管理专家、医学专家、法律专家等代表组成。理事会的具体职责是审议公立医院资源优化配置方案、改革发展计划、年度预算、运营管理目标、绩效评估结果、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人选和领导班子成员任职资格等事项。
岗位名称 职位类别 岗位目标 妇产科护士长 临床护理 直接上级 相关 (协作) 岗位 护理部、 科主任 所属部门 妇产科、护理部 其他临床科室,职能部门等。
在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的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病区的行政管理和护理工作。 单独主持病区工作的副护士长履行护士长的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计划管理: 根据护理部工作计划,结合本病区情况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 施。 2、临床护理: 合理安排和检查本病房的护理工作,参加并指导危重、大手术患者 的抢救和护理工作,对复杂的护理技术或新开展的护理业务,要亲 自参加实践。 定期参加科主任查房,参加科内会诊及大手术、疑难病例、死亡病 例的讨论,及时了解病情变化及对护理工作的要求。 教育护理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改进服务态度,认真执行医嘱、规 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组织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及技术训练,并注意护士素质的培养。 负责病房管理,保持病室环境的整洁、安静、安全,加强病人、陪 探视人员及卫生员、护工的管理。 深入病房,了解病人的病情、思想及生活情况,定期召开公休座谈 会,听取医疗护理及饮食方面的意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 施。 负责本病区医疗器械、被服、用品的计划请领、报销和保管工作, 检查病房急救药品、器械,保持完好备用状态,加强对毒麻药品的 管理。 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护理技术发展动态,积极组织开展护理新技术、 新业务及科研工作。 3、护理质量管理: 负责本病区的护理质量管理,保证本病区护理工作的合理性、合法 性及安全性。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本病区护士实施 各项与护理相关的制度。 根据医院质量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本部门护理质量管理细则,优 化部门护理工作、服务流程。 严格执行各种报告制度,包括特殊事件报告制度、不良事件报告制 度、难免压疮报告制度等。 协助处理各类护理投诉及纠纷,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护理人员管理:
工作标准
1、有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2、有季度安排,月计划、周安排。
1、护士长具有专科护理学术带头人 的水平。 2、积极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人性化 服务。 3、病区有专科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 规程等资料。 4、有护理人员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 计划和实施方案 5、进行护士长日间五查房和病区护 理全面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 偏。 6、各种报表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成, 原始资料记录
准确、完整。
1. 护 理 质 量 指 标 达 到 等 级 医 院 标 准。护理工作满意度不低于 90﹪. 2.基础护理合格率≥90﹪. 3、特一级护理合格率≥90﹪. 4、抢救物品完好率 100﹪. 5、无菌物品合格率 100﹪. 6、健康教育质量达标率 100﹪.
1、护理人员配备合理。
在护理部和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病区护理人员管理。 2、有护理人员考核标准。 按照定岗定编的原则,合理设置护理人员结构,合理配置护理人员。 建立病区护理绩效管理体系。 (包括考核、奖惩、反馈及辅导等) 负责安排本病区护理人员的入职指导、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 5、教学及科研: 组织本病区护理人员开展护理教学、科研工作,完成护理教学、科 研任务。 制定本病区护理教学、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引进或开展护理新技术、新项目。 组织护理带教和业务指导。 组织开展护理科研活动,提高病区整体护理水平。 负责护理实习、进修人员管理 督促检查带教质量。
1、 有护理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带教教师资质符合要求,并有教 案。 3、 新业务、新技术开展通过审批, 并制定护理常规和操作流程。
科室管理职能
根据护理部授权,具体分管科室人员管理、质量管理、设备仪器管理、病房管理、奖金核算、物价、医保、院 感、业务学习及学术活动管理等科室管理职能。 1) 科室日常事务管理:协助科主任制定科室规章制度、流程,起草各种计划、总结、申报材料等,参与科室 内部重要事项的决策,协助管理科室日常事务,重要事项及时报告科主任、护理部。 2) 人员管理:根据护理部授权,与科主任协作负责本部门人员管理工作。 协助做好岗位聘任工作 协助进行绩效考核,包括各类考核数据的收集、整理,了解、记录员工绩效表现。 协助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有关人员管理方面的联系、沟通。 3) 协助组织院内外讲座及各类学术活动。 4) 督促落实本部门设备仪器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操作、维护流程。 5) 奖金核算:根据人力资源部授权,负责本部门奖金核算工作。 协助护理部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制度。 负责与人力资源部奖金核算方面的沟通联系。根据奖金分配制度,核算本部门的奖金。 6) 督促、检查本部门员工遵守各种物价、医保管理制度。 7) 协助科主任做好物价、医保违规情况的调查、处理及整改。 8) 协助科室各类宣传材料的整理、更新及各种对外宣传活动等工作。
任职要求
性别要求 专业要求 工作经验 女 妇产科护理专业 临床护理 10 年工作经验 知识名称 知识要求 专业知识 管理知识 主
要内容及对应水平 熟悉本专业知识、各项工作流程及操作规范,熟练掌握各项护理操作技能, 包括各项应急抢救技能。 熟悉人员管理、奖罚激励等方面的管理理论及实际操作,有较强的沟通、 协调能力。 年龄要求 技术职务 不限 主管护师 教育水平 身体条件 大学本科 健康
人文知识 法律法规 质量管理 计算机知识
熟悉社会道德规范,掌握先进的服务理念,了解医院文化及风土人情。 知晓相关医疗护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熟悉质量管理的相关知识,掌握常用的质量管理工具。 掌握常用办公软件的应用。
1.贯彻落实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控,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对公用事业、港口物流等领域涉企收费开展检查,整治部分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加强银行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建立健全银行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2021年3月底前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退还违法违规所得等情况开展检查,确保乱收费问题整改到位。(县市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人行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鼓励商业银行优化再造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发放流程和模式,推行线上服务、“不见面”审批等便捷信贷服务。探索建立水电气、纳税、社保等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充分运用各类信用信息平台,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应用场景,加强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以及在信贷发放方面的应用,支持普惠金融更好发展。〔县发改局(金融办)、人行支行、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市管局、县医保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稳定和扩大就业,破除影响就业特别是新就业形态的各种不合理限制。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加强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门业务协同和就业信息共享,在户籍、医疗、社保、住房、配偶安置、子女教育等方面做好就业保障和服务。清理对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培训类民办学校在管理人员从业经验、培训工种数量等方面设定的不合理要求。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加快推行“一点存档、多点服务”。(县教体科技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优化审批服务,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清理取消疫情防控中恢复或新增的审批事项,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创造力
6.持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做好划转承接事项的流程再造,全面实施“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加大事项划转和人员配备力度,建立健全审管联动机制。依据中省市编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县级现有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调整,落实中、省、市关于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相关规定,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县行政审批局、县委编办牵头,各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认真做好中省市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解读,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县行政审批局、县市管局牵头,相关行业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8.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探索创新投资管理服务方式,不断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县发改局牵头,各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压缩审批时间。(县住建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严格控制强制性认证目录,推动将强制性认证目录中适用自我声明方式的产品种类扩大至30%,进一步整合划分过细的认证单元。增加指定的认证机构数量,对不涉及产品安全的变更无需申报,压缩认证时间和成本。(县市管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优化药店开设审批,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取消零售企业筹建审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县市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依据中省市公布的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编制公布本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规范实施备案程序,严防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县行政审批局牵头,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2021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县市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对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根据国务院修订的《企业注销指引》,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强化税务、社保、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扩大简易注销范围,让市场主体进得来、退得出。按照中省市安排部署,探索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人社局、人行支行、县税务局、县市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公正监管,管出公平和质量
16.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按照中省市安排,严格规范行使裁量权。(县司法局牵头,县市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与跨部门协同监管等监管方式融合。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与被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提升监管效能。大力推行部门联合审查,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合抽查范围,基本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县市管局牵头,各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机制,推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工作。(县发改局、县市管局、人行支行牵头,县政府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与省上系统对接联通,推动形成统一规范、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的“互联网+监管”体系,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县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县行政审批局配合,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规范城市管理部门执法行为,制定公布城管执法标准和要求,加大对随意执法等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行为的查处力度。(县住建局、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守好安全和质量底线,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对相关企业、环节实行100%巡查抽查。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力度,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领域,建立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等制度。(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管局、县经贸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探索监管新标准和新模式,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开放兼容监管等。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县发改局、县教体科技局、县经贸局、县市管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3.优化互联网医疗发展环境,鼓励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拓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积极开展互联网问诊、健康咨询、远程辅助诊断等服务,探索实现线上咨询与线下诊疗衔接,推动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建设。(县卫健局、县医保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优化服务,服出便利和实惠
24.以建设数字政府为引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采取电子认证、“快递+政务服务”等方式,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在线政务服务。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做到网上全程可办。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应用,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同时,兼顾好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众的需求,采取必要的线下补充手段,有针对性地提供人工指导和服务,绝不能出现歧视现象。(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理。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将涉税资料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减轻企业办税负担。(县税务局牵头)
26.优化水电气网等公用事业服务,清理报装过程中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加快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优化外线施工办理流程,对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物料堆放许可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供电分公司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持续优化公证服务,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逐步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环节全程网上办。(县司法局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8.优化医疗服务,参保群众可自主选择使用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推进居民健康档案、身份识别、基本诊疗信息在医疗机构间的共享互认,优化就诊流程、提高诊疗效率,落实安全责任、保护患者个人隐私。(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按照中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协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和数据信息跨省共享互认,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加强县、镇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务大厅等“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快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向镇(办)、村(社区)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对多个关联事项探索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减少办事环节和所需证明材料。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成为监督者、推动者和受益者。充分发挥12345热线优化营商环境“总客服”作用,畅通企业群众咨询、求助、建议、投诉、举报渠道,实现企业群众诉求“一号响应”。(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加强不动产抵押贷款和登记业务协同,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便利企业和群众融资。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2021年底前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线上线下同步办理。(县自然资源局、人行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32.进一步简化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保参保、转移接续等手续流程,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覆盖面。全面实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地办理”,简化工伤保险领域证明材料和事项,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畅通困难群众求助热线,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救助。(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保局、县扶贫局、县残联等相关单位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3.严格执行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按照中省市安排部署,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确保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落实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设限。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外资,进一步做好安商稳商、招商引商工作。优化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一口受理、在线审批、限时办结”,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经贸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统筹协调,增强改革工作合力
34.各有关部门要突出“勤、快、严、实、精、细、廉”要求,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推动改革任务高质量完成。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分阶段细化重点工作,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举措。对于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要加大研究协调力度,及时督促解决,提升“放管服”改革的整体成效。(县政府办牵头,各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按照公开便民、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办事程序,强化办事监督,切实提高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都要向公众公开。
2.真实公开。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全面,公开的形式应当灵活适用,办事的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3.注重实效。办事公开应当以便民、利民,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有利监督。办事公开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
(一)实行办事公开制度的范围
1.市政建设、物业、自来水、供电、燃气、供热、公路运输、客运、劳动就业、社保、医保、邮政、通讯、金融、保险、各级各类学校和各类相关医疗服务机构等行业和单位;
2.其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
(二)公开的内容
l.单位的职责权限、服务范围及其工作人员职责、行为规范、廉洁自律规定;
2.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
3.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责任追究及处理办法;
4.收费或处罚的依据、项目、标准及收缴办法;
5.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理规定,便民服务电话与投诉、举报监督电话;
6.与服务或执法对象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
7.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的出台与变更,如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等;
8.对服务或执法对象造成不利影响的补偿措施;
9.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条件和期限;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公开的及其他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11.各类教育机构的招生计划、入学编班、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情况;
12.各类医疗机构的药品招标采购、诊疗科目、收费标准等情况。
(三)实行办事公开制度的主要形式
1.设立固定的办事公开栏、电子显示屏、计算机查询、电子触摸屏、声讯电话;
2.设立咨询服务台和监督台直接与群众交流;
3.印发文件,制作《办事公开指南》或便民卡;
4.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辟办事公开专栏或专题;
5.利用各类网站公开办事内容和便民服务的基本信息;
6.采取召开听证会、咨询会和新闻会等适合行业特点的形式推行办事公开;
7.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一站式办公、一窗式办理、一条龙服务。
(四)实行办事公开制度的程序
1.对公开的事项,根据管理权限,事前要经过上级主管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
2.应该公开的事项,必须及时公开;不能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事项,必须说明理由;
3.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终止,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告知公众;
4.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申请公开事项的,受理单位要进行登记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不能公开的,要做好解释说明。
三、建立办事公开的制度体系
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制度办事,细化措施,规范运作,保障办事公开制度落到实处。
(一)实行办事承诺制。各公用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针对服务对象的需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切实可行的承诺,并在履行过程中严格践诺。
(二)健全示证上岗制。在窗口单位摆放或由窗口工作人员佩带有工作人员照片、岗位名称、工作号等基本情况的岗位证,方便群众监督。
(三)推行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必须能承担首问责任,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所办事项的咨询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全程。
(四)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事项时,要将必备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事时限等情况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五)实行依法申请公开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的程序,认真受理群众的申请,并及时公开群众申请公开的事项,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应。对确实不能公开的事项,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需要调查核实的问题,有结果后要及时反馈。
(六)建立考核评议制。要按照行业特点建立评议制度,制定考核标准,明确考核内容,定期组织测评。要经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和群众评议,建立内外双重监督机制。
(七)健全责任追究制。要明确办事公开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互联网举报信箱等途径受理群众举报。对已查实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八)实行听证论证制。在制定和调整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政策、规定前,要组织听证论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集中民智,防止发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行为,并杜绝暗箱操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是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此项工作由各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检查。各公用事业单位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组织,精心部署,明确责任,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切实抓好办事公开制度的实施工作。要及时研究和解决办事公开制度推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和监督管理机制。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和健康意识的增强,安全健康的消费观念,成为市场消费的主流。保健品产业提供的健康品从其内涵看与绿色健康潮流是一致的,绿色和健康联在一起,为保健品产业发展开拓了广阔前景。因此,保健品产业具有竞争优势潜力和强劲的市场潜在需求,具备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基本条件。
到2010年,保健品人均消费有望达到100元,保健品产业市场总容量突破1000亿元,达到1300亿元的消费量;到2020年时,人均消费达到300元,市场总容量突破4500亿元。
微利年景
曾几何时,许多人印象中的保健品是个十足的暴利行业,其门槛低、广告凶、炒作猛的特点造就了整个市场的阵阵流行风。事实上正因为利润空间巨大,广告的狂轰滥炸也就有了物质上的支撑和保障。为了迅速赢得第一桶金,那些风风火火闯九州的各类保健品风光、招摇的影子至今仍沉淀在许多人记忆中,由此,不难理解,众多的企业会如过江之鲫一样杀入这片期待中的财富天地,其结果真可谓几家欢乐几家愁。时至今日,情况怎么样呢?
近几年,要找出一两个在市场上呼风唤雨的品牌还真找不出来,有的倒是前赴后继的新面孔不断走马灯似的换,屈指算来多数品牌都是昙花一现,有的甚至一些刚拿到报批文号尚未在市场露面就已销声匿迹了。 与产品层出不穷相对应的是,媒体价格的连续攀升、渠道费用的居高不下、人力、原料、生产、运输、包装等各项费用都在陆续上涨,一个产品,即使定价奇高,但销售链上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相加,实在也是个庞大的数字,如果再在媒体上进行广告投放,没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行吗?
这几年是保健品的低迷期,也更是调整和反思期,企业利润的缩水和绝大多数企业的亏损,说明保健品已进入了微利年景。
在微利年景里观望、消沉以及埋怨都不能带来可持续发展,盲目决策、守株待兔似的作风只会招致更大风险。只有做好长期思想准备,用精细化定位取代以往的粗放式经营。用务实认真的心态舍弃急功近利的情绪。企业也只有在微利时期才能审时度势,静下心来思考管理和创新问题,而这在以往是无暇顾及的,即使触及也会被表面的市场繁荣掩盖真正的本质而迷惑。
微利时期的保健品企业仍旧要生存和发展,其出路何在呢?不妨象万科那样,向制造业学习,学习他们对成本的控制、对性价比的追求,对营销渠道的开辟除此之外,积极挖掘潜力,迎难而上,在产品个性化、渠道创新化、营销差异化、客户人性化上狠下力气,做足功夫,只有这样,才有走出困境的可能。
直销亮剑
不仅市场低迷,业界也再次传来“凶讯”,医药保健品行业将再次遭遇严厉管制。“广告严打”、取消保健品的终身制、直销法的出台,让保健品业再次站在十字路口。中国保健品过去的运作模式“天上打广告,地下铺渠道”被打破,行业的营销模式亟待脱胎换骨。
2005年9月,健康元药业正式宣称涉足直销业。这是《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后,第一家宣布进入直销业的本土大型综合医药企业,也是目前国内惟一一家以经销与直销两种销售模式并存的医药企业。
而哈药集团旗下的保健品业务不超过30%,公司希望将来把保健品直销这块做大。这也和健康元涉足直销的初衷不谋而合。
在《直销管理条例》出台之后,不少国内企业,如黄金搭档、万基均表示有意试水直销领域。不久前,万基集团已花8000万元注册成立万基中国保健品公司,专门从事直销业务。万基中国公司已招募很多人,只待直销牌照下发。
此外,以保健品发迹的史玉柱,也试图进军直销事业,旗下的上海黄金搭档有限公司一直对直销十分关注。若符合国家法规规定的准入条件,公司也将步万基集团后尘,考虑申请直销牌照。
直销是中国保健品的唯一出路?业界议论纷纷,争论不休。
心结
我国国内经济的发展伴随着保健品的需求不断上升,而保健品的社会声誉却一直在起起落落中徘徊。影响到保健品产业发展的诸多因素,有来自政策环境方面的原因,有国内科技开发与生产技术水平的原因,更有营销理念与模式的种种障碍。即使面对纷乱繁杂的各种不利因素,这个产业依然在顽强的向外界展示着强大的生命力。因为国外的形势不等人,目前,已有安利、宝洁、生命力、健美生等著名国际名牌开始抢滩登陆中国保健品市场。中国的保健品产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竞争格局。
据保健品业内人士分析,在影响保健品发展的五大瓶颈中,就有三项与保健品品质有关,一是低水平重复生产现象严重,不利于竞争力的提升。二是过份依赖广告促销,不注重研发投入,不利于提高质量水平。三是产品开发力量薄弱,不利于提高科技含量。研究新型功能性配料才是保健品行业持续发展的关键。
食品添加剂是食品工业的灵魂,很多食品添加剂已成为保健品加工、品质改良不可缺少的原料。尤其是那些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已成为生产保健食品的关键配料。在食品添加剂中,营养强化剂(功能性食品原料)品种越来越多,从氨基酸、矿物质、纤维素、维生素到低聚糖、多肽等多种功能性原料。它们在保健品27项保健功能中,发挥着各自的作用。所以,保健食品的发展离不开新型的食品添加剂。
营养强化剂可为保健品提供更完善的营养结构。
保健食品中营养成分的复合能改善单一保健成分的不足,而且通过多种营养成分复合能起到协同增效作用。如,AD钙就是维生素A、D与钙制剂的有机复合,它们可以相互促进吸收。食品添加剂中常用的营养强化剂有:矿物质类,葡萄糖酸盐(锌、钙、镁、钠、钾、铜、 锰、亚铁)、乳酸亚铁、乳酸锌、乳酸钙、磷酸二氢钙、磷酸三钙、活性钙、生物碳酸钙、海藻碘;维生素类,牛磺酸、维生素A、维生素B、维生素C、维生素D、叶酸等;氨基酸类,L―赖氨酸盐酸盐、L-丙氨酸等。
其他新型的功能性原料有:
玉米缩氨酸:从玉米醇蛋白中抽提出缩氨酸并精制而成,具有抑制血管紧张的功效。
糙米核酸:以糙米为原料制取的核酸,德国科学家首先发现了一旦超过20岁,体内的核酸就会日渐减少而出现衰老现象。
鱼油粉:可用于婴儿食品和面类营养添加剂。它含有不饱和脂肪酸,可防治动脉硬化症。
功能性低聚糖:改善肠道功能,具有低热量、抗龋齿等主要功能。
茶叶色素:其主要成分的药用价值已被揭示,它不仅可以作为传统色素的食品着色剂,而且可以应用于医药领域。茶叶色素对肿瘤、高脂血症等相关疾病的防治呈现出显著的效果。
乳清蛋白:乳清蛋白能刺激人体免疫系统,阻止化学诱发性癌症的发生,同时增加骨骼强度和降低LDL胆固醇水平。所以,乳清蛋白在保健制品和营养药品产品的开发中具有潜在的应用价值。
全天然膳食补充剂:能够促进人体免疫系统,抑制致病菌生长,促进铁质的吸收,预防结肠癌和保护双歧杆菌。
大豆肽和小麦肽:有抑制胆固醇上升的作用。小麦肽能促进胰岛素分泌作用,其功能物质是低聚蛋氨酸,可用于调节人的血
形剂可保持保健品良好形态及口感。
赋形剂是改良和稳定保健品物理性质或组织状态的物质。片剂、粉剂有糊精、淀粉、硬脂酸镁、被膜剂等;水剂、膏剂有各种助溶剂、胶体、乳化剂等。它们不但能改善保健品的形态,使得保健品能保持良好口感及品质稳定的实物结构,而且能改善保健品在人身内的吸收状态。
保健食品作为食品的一种来消费,好的形象外观是很重要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天然色素有红曲红、辣椒油树脂、辣椒红、高粱红、焦糖、栀子黄、可可壳棕、虫胶红、叶绿素铜钠盐等。红曲色素本身就有保健功能,作为降血脂产品已经打入国内外市场。类胡萝卜类的天然色素、黄酮类天然色素生理功能研究也在深入进行中。
调味、调香可为保健食品加香增味。
很多新型产品能赢得市场,它的秘诀是和完善的调味调香分不开的。很多香料够赋予产品一定的风味,还能抑制和矫正某种食物不良的气味。保健食品首先强调的是保健功能,所以很多保健食品本身风味是不好的,但做一种特殊食品,好的可味也十分必要,比如营养多肽,是多种动物、植物、微生物蛋白在一定条件下经酶解而得的高营养多肽,但口味并不象我们常吃的食品那么好。含有反应产生的不愉快的气味,也有原料带入的腥味,只有经过活性碳脱臭处理,以及调入适当的天然香料及甜味剂才能得到让人能够接受的完美的保健食品。
用于保健食品调整口味的天然甜味剂有甜菊糖甙、甘草素等,鲜味剂有氨基酸、核苷酸。酸味剂有柠檬酸等。
很多保健食品有效成分是从各种功能性原料中提取的,如微生物提取物需要各种酶来实现,破壁酶、分解酶、转化酶、蛋白酶等,植物提取物需要淀粉酶、糖化酶、果胶酶、纤维素等,萃取有效成分常用的就是超临界法,其中用的加工助剂就是二氧化碳。
防腐保鲜剂可保障保健品流通中的安全。
保健食品必竟也是一种食品,它同样需要防腐保鲜,以保障流通中产品不会变质腐败。用于保健食品的防腐保鲜剂有茶多酚、迷迭香抗氧剂、乳酸链球菌、纳他霉素、溶菌毒、鱼精蛋白。
随着保健食品行业的不断发展,新的配料需求不断出现,这对食品添加剂的发展无疑起到强大的推动作用。比如,用于医药保健品的热凝胶就是这种需求的产物。纳他霉素、乳酸链球菌素等,最初也是来源于医药保健品行业的防腐保鲜剂。
值得注意的是,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大大提高了保健食品申报注册的门槛,由此将会出现新的动向,未来营养食品的异军突起将会取代目前以保健食品为主的发展潮流。实际上在美国、日本等保健品较为发达的国家,营养食品才是市场真正的主力军,在营养食品的发展潮流中,各类食品添加剂必定会为健康产业增添异彩。
提升策略
进入2005年以来,所有的医药商家与经销商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那就是市场越来越难操作,消费者越来越理性,虽然广告力度、广告密度都配合得非常紧密和非常完善,但是产品销量却是上升缓慢、不尽人意,在销量上没有一个质的突破,因此许多商家都处于一种空前的困惑与无奈之中,在迷茫与无奈之余大家不禁产生疑问:是我不会操作市场了吗?还是我跟不上市场的变化与发展了?还是产品没有选择对?
现在的市场环境与过去的市场环境、将来的市场环境都在发生着根本的变化, 医药市场未来的发展趋势将会是什么样的呢?那么在市场操作的过程中,一些较难操作的市场主要有哪些类型呢?这些类型的薄弱市场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其提升方法又是哪些呢?
许多产品在进入市场后,从市场的启动期广告费用投入就非常大,在各媒体的组合炒作下,产品的知名度不断提高,但是在启动几个月后发现,产品的销量始终停留在产品导入期的销量上,而没有一个质的变化,虽然通过持续广告的积累效应,产品在市场上的品牌知名度达到30%多,但是购买群体仍然没有较大的增长,市场份额仍没有继续扩大,那么出现这种情况到底是何原因呢?一般出现这样的情况有哪几种可能性呢?
1、产品缺乏可信度
广告的覆盖率和投放率只能说明广告的投放力度和投放密度,但是产品的销量与广告的投放力度没有直接的正比关系,不是说广告投放力度越大,产品的销量就越高,只是产品的销量受广告投放力度的影响,所以还必须考虑:媒体组合的策略性、广告内容的定位、产品卖点的定位、产品功能的定位、产品价格的定位等因素。
随着媒体监督力度和地政监控力度的不断加大,消费者在消费上不断趋于成熟和理性,所以单纯依靠广告的大力度、高密度覆盖来拉动市场,产品的销量肯定不会有太大的突破,因为消费者还在关注产品的另外一个非常核心的因素,那就是产品的可信度,广告说将产品说的再好,消费者凭什么信任你的产品,所以必须得拿出让消费者彻底信服的因素来。
因此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常规的做法是首先提升产品的权威度和美誉度,通过权威部门、权威人物(不是知名人物)对产品的高度评价和肯定,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突出消费者使用后的真实疗效,那么产品的可信度自然而然地就会建立起来,还有产品对社会及消费群体的贡献到底有多大,这就涉及到产品的美誉度,就是说消费者对你的产品有多大的亲和力、忠诚度,如果这几点在较大的广告力度配合下能够得到很好的提升,那么销量自然而然就会逐渐上升。
2、产品定位模糊
产品的核心定位非常重要,如果产品定位模糊,不管你广告投放力度有多大,消费者肯定不会产生购买行为,原因何在?因为产品的功能定位与消费者的心理需求不吻合,俗话说“对症下药”,如果不对“症”,那么他们怎么会产生购买行为呢?比如我们当初操作乙肝产品蒂达时就是这样,产品最初的功能定位一大堆,实际上像患上急性黄胆型等肝炎根本就没有人害怕,而像乙肝大三阳就害怕了,所以最后我们将其它的病症都去掉,直接定位于“乙肝大三阳、小三阳”,广告语一针见血:“治乙肝,用蒂达”,经过对产品重新定位后,消费群体更加细分化,更具有针对性和确定性,产品的准消费群体抓得更准了,那么产品的销量自然而然地就会得到很好地提升,所以有的产品也存在这种情况,唯一的方法就是诊断产品的定位是否准确,以便更好地重新定位。
3、缺乏利益点的刺激
一个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时间虽然很长,但是产品的销量却没有太大的增长和突破,有时候与市场行为中对于消费者利益点的刺激也有一定的关系,因为有些市场由于以往产品的恶性竞争对市场造成了较大的破坏性和后遗症,所以以后任何一个新产品只要进入该市场,部分消费者就会从一开始就产生一种机会心理,其主要表现就是等到该产品搞促销活动的时候再产生购买行为,所以这些消费者从一开始就对进入市场的新产品采取一种观望等待的心理,以等待机会再进行购买,尤其像一些广告力度较大的产品更容易遇到这种情况,所以对于商家来说,必须适应市场的需要,抓住该市场消费者的心理需求,在产品导入期和即将进入成长期后适时地开展一些小规模的、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以刺激一部分处于观望状态的消费者产生购买行为;
以上是第一种薄弱市场的类型及其提升方法,还有一种薄弱型市场就是――“广告投入非常大,但是品牌知名度却很低,产品销量也非常低”,那么像遇到这样的薄弱型市场该如何对应呢?其形成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1、媒体组合、投放时段不到位
任何一个产品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和功能,都有所属自己的受众群体,同时,在不同的产品生命周期,媒体的导入方式也都有所不同,有的产品在市场导入期适合于报媒的操作,而不适合于电视媒体的操作,而有的产品却又适合于电视或广播来启动,而不适合报媒的操作,所以在新产品进入市场的导入期,媒体的组合和投放一定要根据产品的特点、市场的特点突出科学性、合理性、策略性、受众性和针对性。
另外在注重媒体组合的同时,还必须考虑媒体的投放时段,是集中投放还是分隔投放,广告投放的时间段与产品的消费群体是否吻合,如有些产品在市场初期的运作中不仅媒体组合不到位,而且媒体投放的时段也有偏差,所以广告投入力度即使再大,效果也不会太好,因此,媒体组合与广告投放时段定位非常重要,如果组合不到位、投放时段又发生偏差,不仅造成广告费用浪费、产品知名度低,更重要的是对于市场的持续发展产生了一定的疲软效应,时间一长,消费者不但不产生购买行为,还会对产品产生漠视心理,那么产品的销量自然而然就上不去。
所以任何一个产品在市场的运作中、尤其是启动期一定要把握好媒体的组合策略和广告投放时段的组合策略,比如像好乐康前列腺治疗仪,全国市场启动主要分两种方案,第一种启动方案主要是针对电视广告费用高、报媒比较发达的一级市场:即在市场导入期时,媒体组合主要以报媒为主,其它媒体暂时不配合,在市场启动20天后再配合“电台专家讲座”,电台讲座切入之后再将报媒的广告力度逐渐降低,一步步地提升“电台专家讲座”的力度,使其逐渐深入人心。
第二种启动方案主要是针对电视广告费用较低、报媒不太发达的二、三级市场:即在市场导入期时,媒体组合主要以电视广告为主,报媒为辅,电视广告投放时段的组合策略主要以:包段为主、黄金段为辅,而报媒则主要从理性的角度对产品的独特点、功能、与前列腺药物的区别进行详细地诉求,配合电视进行互相炒作。
2、广告诉求点不到位;
有许多经销商都有这样一种亲身体会,为什么广告投放力度这么大,但产品的销量却是上升缓慢、停滞不前,实际上许多经销商都有一种误解,总认为广告投放力度越大,销量就越好,实际上不一定,因为产品的销量与很多因素都有关系,广告力度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有时候广告内容如果不到位,同样会直接影响受众群体的购买行为,从而导致消费者对产品的概念、功能不太清楚,因而也就不能够很好地打动消费者的产生购买行为,所以无论产品的广告投放力度有多大,消费者只知道有这么一个产品在宣传,至于到底是一个什么品牌的产品、具有哪些功能,他们也许就不太清楚了,类似这样的市场非常多,
所以在市场操作的过程中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与广告核心诉求点的定位是否准确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必须重新对广告内容进行定位,一定要准确把握和突出产品的独特诉求点,一定要抓准消费群体的心理需求,突出产品的与众不同,在广告内容中进一步提升和突出产品的核心诉求点。
以上两种薄弱型市场只是许多薄弱型市场其中的两种,而且其难以操作的原因也许还有其它因素,所以在此就不进行详细叙述。
薄弱型市场的出现,不仅是新营销环境下出现的一种产物,更是营销环境产生较大变化的一种标志和发展趋向,同时也是营销综合因素即将发生彻底改变的前奏。
对于薄弱型市场的提升是每一个商家新营销环境下都有可能面对的现实问题,所以对于薄弱型市场的提升每一个商家都可以根据公司的特点、产品的特点、市场的特点、操作手法的不同进行相应的提升,其没有一个特有的或者固定的提升模式。
但是,每一个商家只要认清营销环境的最新变化特点,搞清楚薄弱型市场的类型和产生的真正原因,在操作市场的过程中更具科学性、针对性、策略性,更加注重市场的宏观运作和市场的微观战术,那么,薄弱型市场也就会迎刃而解。
2006年路该怎样走
中国保健品行业一些先知先觉的企业早已经现实了战略转型,后知后觉得的企业也已经开始准备转型,那么,尚未觉醒的保健品企业,2006年应往哪里去?
由于近些年一些保健品企业过度夸大和承诺产品功能,过度挖掘客户资源,疯狂圈钱,致使患者深受其害,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尤其是新广告法的出台,政府、媒体、消费者这“三杆猎枪”都一致地瞄准了这些保健品企业,致使这些依靠虚假广告快速圈钱生存和发展的企业已经无法运用以前的手法了,而其他方法又不会,又舍不得离开自己熟悉的保健品行业,而销售情况越来越糟。有的已经临近悬崖边缘,汲汲可危;有的更是早已关门大吉,或被其他企业兼并。
保健品的很多运作手法是十分有效的,它们曾经创造出了很多营销奇迹。并且,这些营销手法在其他有的行业还是比较先进的。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已经有很多比保健品有前途的未被破坏的行业,因此,如果运用保健品营销手法,在那些行业施展,将是又一个更大的舞台。
保健品营销也有很多方法,因此,也不能只在一棵树上只等着吊死,而应该抓紧时间多学些其他技能,自己熟练并且一直依赖的报纸整版广告或者会务营销手法暂时不好使了,就学着改用其他方法,继续前行。比如,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采用多层直销(或变象多层直销)、事件营销以及其他行业其他好的营销方法等。
市场唯一不变的就是变,营销方法也应随时随地的改变。这里最主要的,就是老板和操盘手的思维要变。谁变的适时、适地、适当,谁就有可能成为下一轮比赛的赢家。
曾经的保健品辉煌让众多保健品人感到兴奋,但它毕竟已经成为了过去式,或者正在成为过去式,真正的企业家应当生活在未来,而不应生活在过去和现在。
2006年将是保健品整改的一年或者是规范发展的一年。
2006年将是医药保健行业巨头表现非常抢眼的一年,因为在2005年国家对医药、保健品违规企业和违规广告的整治中,市场机会已经埋下。明年的医药保健品市场,将比往年任何时刻显得更为整齐和干净,一大批投机型小企业已被清理出局。
愿在新的一年中,旧的保健品人能够创造出更多更大的新的奇迹!
新闻背景:直销细则近日正式下达申牌大战一触即发
随着直销申请细则近日正式下达,曾一度搁置的牌照申请大战终于将正式开打。
商务部已向各地的商务主管部门下发了“红头文件”,对保证金的存放、服务网点的定义等多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商务部系统12月中旬内部印发的“商资函(2005)98号”文件,主题为“商务部关于答复直销业有关问题的函”。该函开头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直销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章颁布以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认真学习,并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由于直销是一种全新的营销模式,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条例实施时明确的操作事项提出了一些问题。”
随后,该内部函对“计划单列市转报企业申报材料”、“境外投资者从业经验证明”、“直销产品标准”、“服务网点”、“保证金缴存指定银行”、“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等多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