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8 03: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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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取现场调查和书面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查工作,通过查阅资料、问题访谈、现场考察及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了解了XX县农田水利灌排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听取了基层同志的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基础设施基本情况
XX县总耕地面积54.47万亩(该数据来自于农业农村局确权划界数据),总灌溉面积44.25万亩(该数据来自2019年水利统计年鉴),设计灌溉面积36.48万亩,总有效灌溉面积35.46万亩,实际灌溉面积30.66万亩,其中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4.80万亩(包括2020年实施的4.31万亩,已完成县级自验,暂未完成市级验收),高效节水面积1.51万亩,高标准农田与高效节水覆盖率达30.0%。全县实际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87.4%。
XX县现有200亩以上农田灌区278座,其中:重点中型灌区1座(走马垅中型灌区),一般中型灌区4座(五渡港中型灌区、白兰中型灌区、上迳中型灌区、迳口中型灌区),200亩以上小型灌区273座。
XX县小(2)型以上水库82座,其中中型水库7座,小(1)型水库10座,小(2)型水库65座,总蓄水量14143万m3;山塘4610座,总蓄水量4287万m3,其中万方以上山塘1022座;水陂922座;机电灌排站401座,装机容量1465kw;机电井354眼,装机容量346kw。灌溉渠道总长3389km,其中:砼衬砌的渠道长588.7km,石衬砌的渠道长12.2km,预制块衬砌的渠道长589.2km,砖衬砌的渠道长19.4km,土渠2179.5km,渠道完好率65.2%。
(二)工程建设情况
近年来,XX县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县财政也积极配套相应资金,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近年来共计投入财政资金2.40亿元,2010~2017年县财政配套资金近千万元。覆盖全县16个乡镇近226个行政村,共改造农田灌溉面积24.0万亩,完成山塘整治171座,水陂改造42座,提灌站更新改造7座,衬砌渠道1210km。2010~2012年及2013-2015年实施了两批次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6年实施了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2017年实施了农田水利项目县和水利扶贫工程项目建设;2019-2020实施了走马垅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对灌区总干渠8.55km和左干渠19.18km进行了配套改造。但自2017年以后,因为政策原因,原水利资金被整合至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基本停滞。
(三)工程管理运行情况
1、中型灌区
2006年,在XX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已明确XX县五渡港、白兰、走马垅、上迳、中村五座中型水库管理委员会(2021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变更为水库工程管理站)负责本水库及灌区的调度运行和日常管理维养工作,但管理体制改革未有效落实,水库管理委员会仅负责本水库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养,并未对灌区的骨干工程进行运行调度和维养。据统计,XX县中型水库的维养资金合计约200万元/年。
灌区的骨干工程无专人管护,而农户需要用水灌溉,因此灌区骨干工程管护主体责任自然而然落在受益主体即所在乡镇。但受人员、经费缺乏等制约,乡镇也仅对干渠规模以上的水闸安排专人放水及除锈等简单维养工作,并未对骨干渠系进行系统性维养。
田间工程根据“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由所在村组负责运行和维养,但无具体责任人,管护效果差,只有在渠道难以输水,田间缺水时才进行疏浚工作,渠系破损基本无人维修。
2、小型灌区
(1)小型水库管护主体为乡镇或所在村委。据统计,近年来全县小型水库每年约有100万的维养资金,用于水库的日常维修养护工作,目前管护情况良好。
(2)山塘和灌区骨干工程管护主体一般为所在村委,若山塘出现水毁、设备老化、漏水,灌区骨干工程破损、漏水等需要维修加固的情况,管护主体无力负担,村委便向乡镇汇报,乡镇向县水利局打报告,努力争取上级资金对其维修加固,但因县财力有限,近年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基本停滞,多数情况均无法落实维修整治经费。管护主体为村委,但无明确专门责任人,农户的“等、靠、要”思想严重,灌区骨干工程出现淤堵也时常无人清淤疏浚。
(3)拦水堰无明确管护主体,主要在使用过程中,由受益农户进行管护,但如堰前清淤、岸坡固脚等费用较大的维护目前处于缺失状态。
(4)提水灌溉泵站的运行管理及维养由所在村组负责,由村委通过摊派灌溉用电电费,负担基本的养护经费,而一旦出现损坏、老化等需要大修的情况,则村委向乡镇或者县水利局申请维修。
(5)田间工程管护主体为受益村组或新型经营主体,但无具体责任人,管护基本缺失,效果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每亩6.00元的标准下拨了维养资金,但维养资金未落实到管护主体,从实际情况来看,维养资金并未发挥应有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基础设施问题
多数农田水利工程存在老化失修,供水功能萎缩,工程效益呈下降趋势。
1、水源工程病险多。82座水库有4座被列为三类坝,计划2022年完成除险加固;1022座万方以上山塘中已整治171座,需整治760座;922座水陂已整治42座,需整治710座;401座泵站已整治7座,需整治197座。未整治的山塘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险情,如引水灌溉涵管破损老化、坝体渗漏严重、库内淤积严重等,导致山塘蓄水能力差,蓄水量减少,严重影响到灌溉效益。
2、大部分骨干渠系工程未整治。全县灌溉渠道总长3389km,其中:砼衬砌的渠道长588.7km,石衬砌的渠道长12.2km,预制块衬砌的渠道长589.2km,砖衬砌的渠道长19.4km,土渠2179.5km。渠道衬砌率35.7%,渠道完好率为65.2%。骨干渠道不同程度地存在渗漏、淤积,放水不畅通等问题。限于资金,整体整治达标欠账较大。
3、渠系建筑物损毁严重。全县渠系建筑物自建好以来基本无专门的维修,经过多年运行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损坏。受限于资金,仅在有上级项目资金建设时才会对项目区内的建筑物进行维修改造。大部分渠系建筑物损坏后,因无资金来源导致维修不及时,损坏程度逐年递增。
(二)工程建设问题
1、部分已建工程不够系统。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时,仅仅考虑田间工程建设,并未对项目区的水源工程及骨干渠系工程进行建设,大量存在水源蓄水不足,骨干渠系工程淤积或渗漏现象,无法有效将水引至项目区,导致高标准农田即使建好后无法充分发挥高标农田的效益。
2、部分已建工程不达标。存在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时未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实施,导致来年无法进行机械耕种,或导致耕作土质变差,影响收成甚至是抛荒现象;存在规划设计不够合理,影响耕种灌溉效益和耕种效率。例如水陂或分水口等建筑物存在设置不合理、漏设情况,导致局部田地灌水慢,甚至是无法灌水的现象;存在人行桥、机耕桥设置不合理影响农户耕种效率。
3、部分已建工程遭到破坏。存在因其他工程建设如高速公路、铁路投资建设破坏现有灌排工程体系,实施期间缺乏有效监管,相关实施单位未对破坏的工程进行及时恢复或设置临时解决措施。另外,农户机械耕作时不爱护也时常导致已建工程破坏。
(三)工程管护问题
1、管护体制缺失
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的实行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村集体逐步退出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主置,特别是取消了“两工”后,农田水利建设的农民投入部分急剧减少,管理上出现“无人问津”的现象,“等、靠、要”思想严重。后续没有有效的运行管理体制替代原农村集体作为运行管理主体的体制。
2、管护主体缺位
有中型灌区和小微灌区,中型灌区虽设有专门的水库管委会,但通过现场调查发现,仍存在工程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或管护主体责任不明等情况。除水库落实了管护,山塘、泵站及机井等水源工程由村委代管外,其他工程均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3、维修养护经费缺口大。2017年之前,上级每年会下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养资金,约120万元/年。自2017年以来,因职能转变等政策原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养资金被整合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据统计,近年来,XX县用于小(1)、小(2)型水库标准化的维养资金约100万元/年,中型水库的维养资金约200万元/年,上级未下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养资金,且县级未配套相应的维修养护专项资金,维修养护经费缺口大。
(四)灌溉水源问题
本次调查到,XX县大部分病险山塘蓄水量减少,水源水量不足;大部分乡镇不同程度存在灌溉用水与农饮水之间的矛盾、山塘养殖用水与灌溉用水之间的矛盾、上下游用水户之间的用水矛盾,导致灌溉用水需求得不到满足;部分地方在枯水季节灌溉水量得不到满足,如铁石口镇的上塘、寨背村,西牛镇的天龙村、源和村,油山镇的新水塘村、坑口村、红米塅村、长安村,大塘埠的大塘村、樟塘村等。
(五)耕地面积问题
根据调查,XX县嘉定镇侵占耕地的现象,据统计侵占耕地面积达500亩;各乡镇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抛荒现象,其中嘉定镇1700亩,虎山乡1200亩。
三、问题分析
(一)工程基础设施问题分析
1、水源工程病险多,灌溉渠系及其建筑物损坏和未整治工程,均无资金加固整治。自2017年以后,因为政策原因,原水利资金被整合至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基本停滞。而县、乡镇财力有限,水源工程病险多,灌溉渠系及其建筑物损坏和未整治工程,均无资金加固整治,导致部分灌区无法有效灌溉。
2、工程管护不到位,加速工程老化、损毁,缩短了工程使用年限。由于缺人、缺资金、管护体制等工程管护问题,农田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有限,老化失修,使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原来只需小维修即可,现在需要大整治才能发挥功效,导致供水功能萎缩,工程效益呈下降趋势,部分灌区无法有效灌溉。
(二)工程建设问题分析
1、建设项目多头审批,无统一管理的平台。以往项目因无统一审批平台,项目建设存在多头立项、多头审批、多头建设情况,造成工程不能相互衔接、资金浪费。
2、已建工程不够系统,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时,未考虑对已有的水源工程和骨干渠系工程进行建设,主要原因是《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高标准农田专项资金用于建设内容不包含水源工程和骨干渠系工程。
3、部分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因方案设计前期调查工作不到位,导致人行桥、机耕桥、水陂或分水口等渠系建筑物出现漏设、设置不合理的现象,还有因资金的限制,原征求群众意见该设置的渠系建筑物在方案评审时被更改,甚至被取缔,导致与实际生产需求存在偏差,最终无法有效灌溉。
4、其他工程建设导致已建的灌排工程被破坏,因为管护责任主体管护意识不强,缺乏有效监管。机械耕作导致已建工程破坏,主要因为农户对灌排工程保护意识低,部分农户机械耕作怎么方便怎么来,即使发现农户破坏了相关工程,也无处罚措施,缺乏有效监管。
(三)工程管护问题分析
1、考核机制不合理。目前水利工作考核主要针对水利部门,未对地方政府、基层政府抓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灌区管护仅由水利部门监督,无法有效推动,管护难以落实。
2、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不到位。工程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或管护主体责任不明,管护经费来源缺乏,未建立有效的维养制度。中型灌区虽进行了水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了灌区管委会,但管理体制改革未有效落实。小微灌区没有建立统一的管护机构。
3、抗旱保障措施不完善。由于防汛压力大,汛期强调水库等要保持安全水位,甚至是低于安全水位,不让蓄水,一旦到了干旱季节,抗旱保障措施不够完善,用水高峰时部分水源工程蓄水量不够,导致无法有效灌溉。
(四)灌溉水源问题分析
1、水量不足。主要原因是水源工程病险多,渗漏严重、库内淤积严重,未对其进行加固整治,蓄水能力差;其次是骨干渠道与末级渠系存在不同程度的渗水、淤堵等问题。
2、灌溉用水与农饮水之间的矛盾,以前很多水源仅作为灌溉水源,随着农饮工程的建设,共用水源需优先保证农饮水安全,导致枯水期灌溉用水水量不足;山塘的养殖与灌溉用水之间的矛盾,目前还存在许多山塘被承包养殖的情况,山塘养殖对水位有一定要求,干旱季节养殖户不让放水;上下游用水矛盾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上游来水不足,如水源水量不足,渠系淤堵或渗漏导致上游来水不足;二是因为缺乏有效运行管理,上游水浪费严重,甚至会出现灌溉水入河的现象。
(五)耕地面积问题分析
因项目开发或百姓建住宅等人为原因导致耕地被侵占。
耕地抛荒的原因:1、耕种经济收益低,农业收入在家庭收入占比逐渐减少,农村劳动力年龄结构老龄化严重,农户耕种的意愿低;2、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实施,耕作机械化程度低,或导致耕作土质变差,农户不愿种植;3、土质和灌溉条件较差的地方,尽管实施了高标建设,部分农田也流转不出去,无人愿耕种;4、邻近山脚的田地庄稼易遭野猪等野生动物破坏,极大影响收成,无人愿耕种。5、部分乡镇存在矿产开发导致耕地土质变坏无法耕种的问题。如嘉定镇的龙舌片,因早期稀土矿条件差,运行管理不到位,尾砂流入农田,导致耕地土质变坏,无法耕种,2020年虽采取整治措施,但效果甚微。
四、问题处理情况
(一)工程基础设施问题处理情况
针对基层群众反映的农田水利问题,如有具体问题时,相关的负责部门能提出措施及时解决。近年来关于农田水利方面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相关部门都积极协调解决,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全部得到有效落实解决。
(二)工程建设问题措施处理情况
针对建设项目多头审批,无统一管理的平台问题,相关部门建议顶层设置统一的项目审批机制,目前并未形成相关机制。
对农户机械耕作导致已建工程破坏问题,乡镇和村组加强对农户宣传教育,如有损毁要求其对损毁工程进行恢复。
(三)工程管护问题处理情况
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水农〔2005〕502 号文,XX县按文件要求在各乡镇成立用水户协会负责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但近年来由于管理人员与资金的缺失,用水户协会职能已名存实亡,无法发挥效益,现XX县用水户协会已全部注销。工程管理问题目前无有效解决措施。
(四)灌溉水源问题处理情况
水源缺水问题:遇到干旱灾情田间缺水时,积极发动水利、应急部门和乡镇根据需求给农户配备临时抽水机进行抽水灌溉。用水矛盾问题:一般由所在乡镇或村委协调解决。
(五)耕地面积问题处理情况
项目开发或百姓建住宅等人为原因导致耕地被侵占的情况在早些年较多,随着县政府要求对基本农田的严格保护和对农村宅基地的严格审批,近几年耕地被侵占的情况控制较好。
“xxx”期间,全县水利事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坚持“民生为本、项目带动、科学兴水、人水和谐”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工程建设,全力提升发展水平,全县实现水利中省投资2.5亿元,建成了150多个民生型、资源型、生态型水利工程,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利保障。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农田基本建设先进县”,XX年荣获省“水利振兴杯”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七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1、农村供水经验全省推广。相继投入5782万元,建成张家塬、水沟2处大型集中供水工程,55处山区单村供水工程,使全县75%的村实现水厂集中供水,解决了8.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在全省率先建成城乡饮水信息化、自动化视频监控系统,被称作“千阳模式”的“板块式建设、一体化推进”的农村集中供水工作经验全省推广。
2、水库除险加固快速推进。全县14座小型水库全部年久失修,带病运行,水利部门主动出击,抓鉴定、搞规划、做设计、争投资,相继完成了郝家坡、大沟、桐花庄、东河沟、夜叉木、皂桷树沟6座病库除险加固工程,平均每年实现1座病险水库加固脱险,成为千阳水利工程建设史上的里程碑。
3、灌溉渠系配套大幅跃升。积极争取千丰渠枢纽改造、跃进渠灌区、大沟灌区改造和末级渠系改造项目,累计投资2357万元,改造渠道150公里,新修渠道130公里,修建渠系配套建筑736座,全县五大重点灌区改造相继完成,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4.11万亩,使往日旱田重现生机,农业生产效益大幅提升。
本次调查共分6组,每组由1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1-2名局技术人员作为成员,分组对全县14个乡(镇)开展调查活动。调查采取实地踏看水利工程项目现场和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的方式进行,并在座谈会上发放了征求意见表,请参会人员对我局落实“三严三实”工作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评价,并对我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对今后我县水利建设与管理等方面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本次调查,邀请了乡(镇)分管领导、水利站长、村组干部、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座谈,人数达到160人。
二、对我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项目的意见建议
从总体来看,各乡(镇)对我县“十三五”规划项目思路和大方向表示十分满意,认为“十三五”规划符合我县水利实际,项目规划全面,并希望我们以此为基础加强向上争资争项力度,使“十三五”规划期间有更多的水利项目落地我县。同时,各乡(镇)也结合自身实际,对一些具体水利需求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总结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防洪减灾工程已引起乡村群众的重视和关注。目前全县农村河流普遍存在淤塞严重、河道狭窄,水体污染、生态退化等诸多问题,河道采砂中超采、过采、乱采等行为,破坏了河道的自然状态,降低了河道的防洪抗洪能力,农村河流基本处于不设防的状态,防洪标准不到五年一遇。针对上述问题,与会人员认为在做好农田水利建设的同时,建议加强乡(镇)防洪工程建设,规范河道采砂管理,采用疏通、加固堤坝等方式,确保河道泄洪畅通。
2、有部分乡(镇)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新建小(2)型水库的需求。建议对有条件实施的乡(镇),新建一批小(2)型水库,改善灌溉条件,提高农田或果园产量,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实现农民增收。如社溪镇江头村南门小溪坑水库、东山镇彭洞村遥罗坑水库库容大、效益好。
3、各乡(镇)对山塘整治需求强烈,提出了一批急需维修的山塘工程。建议在搞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基础上,下一步重点做好山塘整治和新建山塘工作,解决好一些坑里田的灌溉问题。
4、各乡(镇)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需求仍然迫切,需在原有基础上巩固提升。特别是安和乡、紫阳乡两个乡(镇),是我县目前仅有的两个未实施集中供水工程的乡(镇),群众意见反映强烈。同时,由于我县地处山区,集中供水工程管网无法延伸至一些山区农户家中,建议谋划设计一些小型供水工程,分片分散供水到户,采取集中供水与分散供水相结合的形式实现“十三五”农村自来水工程全覆盖。
5、建议继续加大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和已建项目的维修养护投入,第一轮的小农水重点县工程解决了约50%的农田渠道问题,第二轮解决了80%左右。建议在后续建设过程中,重点关注和支持之前实施较少、地理位置较为偏远且农田灌溉需求迫切的村和组。
6、建议对一些确实有需求的乡(镇)实施抗旱应急引调水工程,以解决当地水源缺乏问题。较为典型的如油石乡,提出了石崇—油石跨流域调水工程,可有效解决油石河流域水资源缺乏的问题。
三、水利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调查中,各乡(镇)对我们过去的水利工作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1、作为在全县机关单位中最深入实际,与乡村走得最近的单位之一,水利局干部在工作中能真正做到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切实做好乡村水利工作,乡镇基层经常能看到、碰到我们县水利局的干部和领导。
2、近年来实施了众多水利工程,使各乡(镇)的水利状况得到很大的改变,农村生活饮水、灌溉等条件大为改善,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特别是通过实施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农田灌溉保证率和覆盖面都有很大的提高,如安和乡富湾等村覆盖面达到90%以上,东山镇中稍等村达到80%的面。
3、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越来越好,通过加强工程监管,发动组织乡村农民义务监督员进行监督,改良施工工艺流程,实施渠道浇灌双面立模等,不定期进行工程现场抽检、飞检等多种方式,对工程质量严格要求,工程质量得到很大的提升,一些渠道建设质量真正达到了三十年可用的标准。
4、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更加注重细节上的问题,能够积极征求乡(镇)政府、村组的意见,使水利工程建设能对症下药,把钱花在刀刃上,工程建设做到了全方位与农民群众需求对接。
尽管各乡(镇)对我们的水利工作总体表示肯定和满意,但是在项目建设中仍反映出一些问题:
1、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各乡(镇)灌溉问题,但在项目安排中存在“三个不平衡”的问题。一是乡与乡之间项目不平衡,投资金额有大有小;二是村与村之间存在安排实施不平衡,一些村项目安排偏少;三是农田较为集中区域与农田较为分散偏远区域项目不平衡,施工单位在实施时,只做交通便利的,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就不实施,村民意见较大,给乡村也带来很大的群众工作压力;
2、农田水利工程总体质量有很大提高,但前几年的工程渠道底板把关不严,影响总体效益发挥,有部分村反映前几年修建的渠道目前由于渗漏无法灌溉,要求加强对质量的监管。同时第一批实施的少量U型槽渠道由于存在质量缺陷,存在漏水问题;
3、农田渠道建设要结合现场实际确定合理断面,存在渠道断面过大、过小的双重矛盾。有些地方需兼顾防洪排洪功能,在建设农田灌溉渠道的同时,应考虑同时建防洪排洪沟渠或加大渠道断面;有些地方渠道是纯灌溉渠道,不用兼顾排洪功能,渠道断面超大,占用和浪费了群众耕地。为更好发挥渠道灌溉效益,还需完善一批水陂、山塘、小(2)型水库等渠道配套设施建设,解决好灌溉水源问题。
4、应急水毁工程资金支持力度不够,近年来不少水利设施因洪水而冲毁未能及时修复,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很大不便。如一些水陂被冲毁后,只有采取临时措施抽水浇灌,影响了农耕生产,如中稍村蛇头
5、水利项目下达时间较迟,有些项目下达后已经进入汛期,错过了黄金施工季节,影响了工程施工进度;
6、项目重建轻管现象较严重,例如一些渠道长期无人清淤,堵塞严重;一些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由于管护不到位,后期水质不达标;山洪预警系统村设喇叭普遍遭雷电击坏,无法使用,诸如此类等一系列问题不容忽视;
7、在项目设计、实施过程中,业主、施工单位与乡(镇)、村组的沟通不够,特别是施工单位存在不接受乡(镇)、村组提出的意见建议,遇到问题不予乡(镇)、村组及时反映等情况,使项目实施后,未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甚至出现损坏群众利益的情况,乡(镇)、村组对此意见较大;
8、乡(镇)水利技术力量薄弱,各乡(镇)均希望多分配一些水利专业毕业生充实到乡(镇)水管站,以便更好的推进乡(镇)水利工作进行。
四、解决方法及对策
1、对各乡(镇)提出的项目进行分门别类列表统计,能处理的及时交有关股室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在今后一段时间,相关领导股室注意重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进行落实;
2、对各乡(镇)提出的“十三五”规划项目进行一次补充修改:
(1)将一些漏项的好项目要及时补上,尽量把项目做全;
(2)对“十三五”规划项目投资进行放大,争取更大的投资,把项目做大;
(3)对“十三五”规划项目特别是一些水库项目,引调水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一些研讨,把项目做优。
3、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和调查研究:
(1)质量管理。重点抓好小农水重点县双模实施,提高细部结构质量。注重工程的配套齐全,加强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意识,把质量标准熟记于心,每个项目都要明确质量监控标准,统一按照标准管理建设;
(2)进度管理。尽量争取上级部门配合支持,项目做到早设计、早招标、早施工。抓住黄金季节加快工程施工进度;
(3)项目实施安排要进一步深入实际,特别是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一定要先征求群众意见,平衡好群众利益,使群众满意,避免矛盾;
4、加强乡(镇)项目库建设,在我们搞好“十三五”项目的基础上,建议组织乡(镇)做出水利项目库规划。对县规划进行具体化,有利于今后水利项目的落实。乡规划要充分调查,使其符合本乡(镇)的水利实际需求;
5、把握住当前水利工作的重点转变
(1)小农水项目要以山塘、水陂建设作为重点之一;
(2)在完成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基础上,重点做好山塘整治工作;
(3)河堤建设,特别是局部河堤应急处理是当前群众的迫切需求,“十三五”规划今后要大力争资做好河堤建设工作;
(4)重点抓好骨干安全饮水项目的实施,当前建议重点做好安和、紫阳、兰田、中稍四个较大安全饮水项目的争取工作。下一步要做强做大我县农村自来水项目,条件成熟还可以实行全县农村自来水骨干工程一体化管理,统一供水、统一检测、统一标准供水。
6、加强小农水项目的建后管理工作,建立一种让群众能够投工投劳,自我管理的水利管理建立制度,对管理好的兑现奖励,优先安排项目资金;
7、加强水毁工程的修复力度,很多重要的水毁工程如不修复明年将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发社会矛盾。需对全县水毁工程进行一次统计,争取县、市拿出部分资金进行修复;
8、对全县防汛设施进行一次普查,特别是预警系统完好率很低,必须联系联系上级修复,否则将直接影响水利形象;
9、加强水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好乡(镇)水管站人员专职专用的问题:
(1)争取人事权在收回至水利局;
一、工程设计标准高
**江大闸工程主要由挡潮泄洪闸、堵坝、导流堤、鱼道、观光廊道等组成,挡潮闸总宽697米,闸孔总数28孔,每孔20米,总宽697米。 大闸向人充分展示现代水利技术,感受人类浓厚的水利文明。首先水利博物馆,展示了工程自立项到建成运行管理整个过程的人、事、物、科技的变迁与渗透,用心可谓精细。大闸开始施工时就注重水利工程传统功能与文化生态旅游景观等现代功能相结合,配套建设了以星宿文化和名人说水为核心,以**十二景为主要内容的文化环境景观项目,使之更添光彩。规划时间早,规划起点高;其次该工程景观主要有三,即上层是观光廊道,可观潮观景;中层是大闸工作桥,可欣赏二十八星宿文化和**江名胜与典故;下层大闸管道间,可参观大闸工程的外观内质。站在大闸上,可以看到北侧波涛汹涌的钱江大潮,南侧平静如镜的**江和飞虹一般的闸前大桥,感受天地之间的广阔无垠。
二、运行管理理念新
**水库安全生产元素化管理是一项将工程管理精细化、标准化、信息化紧密结合的管理工具。它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体系为基础,把一个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及其管理对象层层分解、细化为安全元素,每个元素落实责任人,利用自动化、信息化等手段,对每个元素的安全状态进行有效监控,使各级管理人员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元素化管理,实现了“摸清家底、规范管理、掌控动态、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的目标,为在信息化条件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创建国家级水管单位提供了行之有效的管理平台。**水库管理局以安全生产元素化管理为平台,继续加大元素化管理的研究,把元素化管理理念结合到水库日常管理中,尤其注重水库工程管理的元素化创新。**水库管理局把工程管理分为工程设施和水库运行两大块内容,下设自动监测、大坝巡查、监测设备、闸门启闭机、大坝配电、廊道排水、自动测报、防汛防旱、测报设备等9 小块内容、430 个元素,落实了相关操作责任人,并根据元素化管理系统安全隐患处理规则,对每个阶段排查出的工程设备、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制订设备安全隐患处理方案。系统的完善,对工程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水库管理局以销建制,建立安全生产评价系统推广模式。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需要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研发与创新,而保障安全科技成果的研发和推广,建立公司进行销售和推广是一种比较可行的模式。独立公司可以在生产、经营和发展方面具有灵活方式和完整的规划。该局成立的公司可以组建更加强大的技术团队,使该系统在不同的单位或行业根据需求完善系统功能,扩大应用范围;以灵活的营销方式开拓更广阔的营销渠道,在更大范围进行推广,取得良好的收益,来促进安全生产科研技术的进步,推进持续和良性发展。
三、管养分离实行好
首先**江大闸管理局抓实维护保养。根据“管养分离、管运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引进了一批优秀的专业维修养护单位,实现了大闸工程维修养护的社会化、市场化与专业化。2011—2013 年度大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签订各种维护保养协议174 项,合同总额4100 多万元,确保了大闸各类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到位。其次经费相对使用灵活。每年市政府财政拨付总经费,具体项目的实施由管理局自行掌控,管理单位有较高的自由裁量权,比较贴近工程管理实际。
(一)观念障碍,依法行政意识比较淡薄。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职权法定理念认识不够。对于依法行政的“依”的含义理解不够透彻,少数干部认为就是依照法律执法,也有人认为就是依赖法律解决问题,简单的理解为照章办事,没有引导纳税人依法遵从。甚者有部分基层国税干部认为职权是来自于上级给予或自己努力争取的结果,而不是依法设置和授予的。二是对权责统一理念认识不够。表现为看不到真正权力来源是公民权力的让渡,从而意识不到在接受权力时要承担与之对等的责任。有少数干部在工作中只注重权力的行使,而忽略义务的履行。三是对程序行政理念认识不够。现实表现是以令代法、贪功诿过等。有些基层国税干部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及执法程序一知半解,在实践中不能够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如用简易处罚代替一般处罚、应履行告知程序不告知等。
(二)体制障碍,工作机制运行不够顺畅。主要表现在:一是在专业化分工上,基层国税部门原先的“征、管、查”职能配置不符合新时期税收管理方式的需要,与当前推行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方式不相适应,存在分权制约不平衡、业务运转不流畅的特点。二是在集约化管理上,原有区域间人力、物力、执法水平、任务压力的不平衡造成的执法差异不一致,执法尺度也不相统一,执法规范度和透明度不高。三是在信息化管理上,部分信息系统业务交叉、程序繁琐、互不共享;有的应用系统对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的技术支持不足,信息化运用水平不高,存在着相互协调沟通不够。四是在风险化管理上,税收制度建设反映客观规律不够充分,个别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规定不够清楚,有的文件之间衔接不够顺畅甚至相互打架,难以全面、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再加上有些地方政府行政干预执法环境和执法行为,提高了税收执法的风险率。五是在协作化管理上,基层国税部门征税往往是单打独斗,获取工商、海事、审计、财政、安监等单位协税护税环境支持没有制度保障,在综合治税环境方面也不尽如意。
(三)能力障碍,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工作实践,知识结构和专业素质不适应要求。近年来,新进的公务员基本上都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虽然他们的理论水平较高,但由于工作经验匮乏,再加上各自专业不同,科学的、专业的、程序的法律思维还没有完全塑造起来,工作方法往往也不深入群众和实际,结果是就理论谈理论,不能经受实践的检验。二是思维陷入定势,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不适应要求。有部分基层国税干部说话办事想问题离不开老套路、老章法。对解决工作实践中所碰到的疑难问题的具体思路过于简单化,有些基层国税干部一味的向领导汇报,而忽视了找出法律依据,依法公正处理的正确途径。有的在工作中已经感到老办法不能用,但新办法又不会用,所以经常出现对新问题无所适从的情况,缺乏靠法律、靠服务来引导、协调解决问题的思想意识,工作作风还没有转向为市场主体服务以及行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三是工具思想盛行,目标价值和执法理念不适应要求。部分基层国税干部将法律仅视为一种治人的工具,而不具有法律的目标价值观念。这种法律工具化观念只片面强调法律是达到某种社会目的的手段,强调法律仅仅是治理社会的工具,忽视了法律的价值。在这样一个忽视立法理念的观念作用下,必然出现当对自己有利时就拿来适用,对自己不利时就不执行的现象。
(四)制度障碍,行政执法监督缺乏力度。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监督体系缺乏合力。各种监督主体之间的关系目前尚未完全理顺,在监督过程中的权限、方式、程序、范围等方面的划分不明确。二是行政监督主体缺乏独立。目前,我国的各级人大未能真正独立行使监督权力;人民大众的监督没有权威性,缺乏现实操作性,群众对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行为的知情权难以保障;缺乏宽松的社会环境,采访报道权和舆论监督权得不到尊重和保障。三是行政监督法规不够健全。一方面监督法律法规空缺,如《举报法》等还未出台,使监督活动缺乏法律依据;另一方面缺乏监督的程序规定,使得监督权难以落到实处。四是行政监督方式过于传统。我们现在通用的做法是偏重于追惩性事后监督干部的行政行为,如果缺乏过程监督和全面监督,就会造成许多干部形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职业心态和行为习惯。
二、提升基层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对策建议
(一)转变思想观念。一是坚持树立法治理念。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强化程序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于增强基层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着眼于解决税收管理体制机制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着眼于构建有利于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法治环境,推进基层国税干部依法行政。二是坚持权力约束理念。权力不是无限的,权力要靠制度约束,以权力制约权力。干部树立权力约束的观念在于从思想上预防权力滥用、侵害社会,从而形成带头守法、严格执法的理念。三是坚持执法为民理念。真正把相对人当作权力主体,而不仅仅是管理的对象;充分尊重相对人的权利,如知情权、参与权等;要有善意的动机,能够站在相对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要有责任心,依据法律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具体的相对人负责。
(二)规范行政行为。一要强化执法的程序控制。要强化干部的执法程序意识,推进科学民主决策,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使干部懂得执法程序的重要性,增强对程序负责的自觉性;要建立科学、高效、严密的执法流程和岗责体系,细化工作环节,分解执法权力,使各岗位、各环节之间环环相扣、相互监督;要强化对干部在执法程序上的考核,通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对干部执法行为进行考评,对不按程序随意执法的行为,要通过执法检查、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评议、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等渠道发现执法过错线索,对各种违反执法程序的过错行为责任人,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从严追究,并施以经济惩戒或行政处分。二要强化制度的实体控制。要依据税收政策和法律的实体规定,建立执法监控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税收征管机制改革,坚持以信息化、专业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税收征管模式和机制。当前,尤其要制定和完善执法证据、执法文书管理制度、税务稽查复查制度、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执法巡查制度等制度的执行与考核,切实发挥制度在监控税收执法、预防渎职犯罪、堵塞征管漏洞中的“防火墙”作用。三要强化部门的责任控制。要充分发挥法规、税政、征管、监察、稽查、办公室等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各司其职的监控机制。收入核算部门要通过税收分析将税源管理现状反应给征管部门,征管、税政部门要通过日常管理和纳税评估为稽查部门提供案源,稽查部门要将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执法漏洞和偏差及时反馈给征管、法规和监察部门,法规部门要对稽查质量进行同步监督,监察部门要适时监督法规部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督办职能作用,将各部门互相监控的过程与结果集中反映,跟踪督查。
(三)提高队伍素质。一是更加注重思想政治教育。要继续抓好创先争优和“两权”监督,贯彻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基本方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注重培养基层领导干部的法律思维,使基层广大国税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正确看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二是更加注重专业素质培训。一方面,要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领导班子集中学法的时间和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培训和考核。另一方面,要全面提升税务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质,加强税收法治队伍自身建设,建立一支政治作风硬、业务精的法制干部队伍。要把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和对税务执法人员的培训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地对税务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三是更加注重执法资格认证。继续推行执法资格认证和能级管理制度,实行持证上岗、等级管理、以能定级。建立健全税收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特别是要加大对新招录公务员的全国执法资格考试认定工作,建立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档案,在竞争上岗考试及其他选拔任用工作中,注意考察了解干部的依法行政知识水平和工作实绩。
(二)从形式上看。社会力量办学从形式上看,可谓灵活多样、杂乱多变:一是为解决社会就业而开办的各类岗前技能培训班。主要培训对象是下岗职工、待业青年、农村进城的剩余劳动力。这类培训班大部分取得许可证,办班地点、时间、授课人员较为固定;二是为职称评定或职务晋升开办的各类考前辅导班。通常由各级别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创办,培训对象主要是准备参加职称考试、专业技术考试的各类社会在职人员。这类办班多数是以组织名义聘请几名社会专家学者临时开办,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三是一人牵头,几人搭伙的各种特长培训班和“家教大军”。主要培训对象是在校的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小朋友,培训形式多采取短期培训和临时辅导相结合,属第二职业劳务创收,其流动性和隐蔽性较强,不易控管。
(三)从管理上看。从政府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上看,有两种情况:一是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二是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现在,石家庄市桥西区在教育和劳动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力量办学的有41家(主要是外语、艺术、电脑、医疗美容、驾驶、人力资源等培训学校),另有还有一些未在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单位、个人和利用假期为学生补课办班的教师以及家教人员,但是,办理税务登记的却只有十多家。在税收征收方式上,对规模较大,且有建账能力的,采取的是按账征收;对规模较小,且没建账能力的,实行的是定额征收。有的临时性办班者虽然办理了税务登记,但由于办班时间和场所不固定,税务机关很难进行有效的征管,对不办理任何手续的办班者更是控管乏力。今年上半年,我局仅征收相关税收8万多元。由此可见,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税收管理亟待加强。
二、社会力量办学税收征管不到位的原因
(一)、办学者纳税意识不强。有的对有关税收政策不了解,片面地认为,只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就是合法了,办学不应该纳税;有的受利益驱使,只为赚钱,不但不积极主动地纳税,反而有意逃避纳税。
(二)、办学形式五花八门,难以进行有效的税收控管。目前,社会力量办学按功能分,主要分为素质型、技能型、提高型、培训型;按时间分,分为长、中、短期和临时性办学。办学形式既有合伙办学,又有单独办学,授课人员既有专职授课教师,又有大中专学生。除了规模较大的民办学校外,还有以家庭住宅为固定场所的长期授艺班,也有高考前开设的临时补习班。这些补习班的特点是可应时开办,也可随时停办,具有较强的随意性,场所也不固定,且收入多以现金形式,税务部门很难掌握。有的采取前店后校的形式,如一些音乐学校,在出售乐器的同时,进行培训和教学,业主在申报纳税时只申报缴纳商品销售收入应缴纳的税款,对培训教学收入却故意隐瞒。
(三)、部门协作不够密切。有的主管部门未能对社会力量办学者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比如,在资格审查和年检方面,没把是否依法纳税作为资格审查和年检的一项主要内容,只是以收(费)代管(理)。还有的主管部门只从部门利益考虑,担心社会力量办学者因缴税而不能向其交纳管理费。因而,对税务机关的相关检查和调查不能很好地配合和支持,不能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相关资料。
(四)、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配合意识差。由于参与学习培训的人员心态不一,而不能很好地配合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学员的学费大都是由自己支付,不报销,加上索要发票的意识不强,因而,有些学员不向办学者索要合法发票,给办学者造成了偷税之机,税务机关未能对此实现以票管税。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在向学员进行调查时,有的学员怕给自己带来麻烦,影响与办学者的关系,故不愿提供真实的有关情况。
三、加强社会力量办学税收征管的措施
(一)、加大税收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办学者、学员,以及有关部门搞好专项宣传,提高办学者的纳税意识,提高学员的索票意识,提高有关部门的协税意识。
(二)、摸清底数,搞好重点人群监控。税务部门与学校加强沟通和联系,摸清经常参与校外办班、家教的教师和“名牌”教师、热门科目教师等相关情况,并建立档案,对重点纳税人实行重点追踪管理,进行有效监控。
(三)、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一是建立税务信息反馈制度,各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将有关情况和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使地税机关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二是签订责任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可由政府出面与教育、劳动部门签订协税责任状,进一步增强这些部门做好协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强化管理和监督,把是否依法纳税作为资格审查和年检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不能依法纳税的,不予进行资格认定和年检。通过实行这一机制,促使办学者依法纳税。
(四)、推进家教公司化。针对家教随意性大、收入难以掌握的特点,可实行家教公司化,将家教人员纳入统一管理,需要家教的直接与公司联系,将聘用费交入公司,相关税收由公司统一缴纳。这样,既可减少和杜绝这方面的税收流失,也可促进家教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推行专用发票,实行以票控税。在此方面,可借鉴饮食业有奖发票的做法,调动交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
我县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水电站共有57座,小水电站总装机23071kW,年发电量4641万kWh,项目总投资10201万元。
(二)小水电管理体制
由于历史原因,我县的小水电管理比较混乱,行业管理由原来我县成立的县小水电公司负责,后来县小水电公司撤销后管理权限归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项目的技术审查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核准(审批)由发改部门负责,接入系统由电力部门负责,上网电价由县物价部门上报上级发改部门审批。
(三)小水电建设管理运行情况
一是项目没有办理建设核准手续。57个水电站中只有21个电站办理了立项手续,36个电站均没有获得项目核准手续。
二是部分项目业主以招商项目规避行政许可。有的项目是政府招商项目,政府在开展招商活动时承诺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部分业主即以此规避行政许可,既没有按规定程序申报建设核准手续,也没有进行项目招投标,在项目签约后就匆匆上马。个别项目属“四无电站”并进行了销号清理,但相继发出停建通知后仍然继续施工建设。
三是项目前期工作十分滞后。水电建设项目是江河开发治理工程,直接关系到水资源利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项目的前期工作不仅时间相对较长,而且前期经费投入相对较大。因此,绝大多数项目根本就没有开展勘察或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四是项目管理相对比较混乱。按照规定,水电站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权和开发建设权应由发展改革部门按要求进行核准,事实上大部分项目并未经发改部门核准却开工建设,造成了水电站建设项目管理相对比较混乱。
二、小水电开发的成效
我县小水电具有就近开发、就地成网、投资方式灵活、投资周期短、见效快、对生态没有大的影响等优点。在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扶贫开发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夯实农业基础设施、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影响。
(一)小水电拉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我县小水电总装机达2.3万kw,年均可发电4641万kw·h左右,上网电价以2010年标准每度电0.28元算,可产生产值1300万元左右,对县域经济的拉动按1:7测算,将达到10000万元。若分别按6%、17%的地税和国税率计算,年可产生税收300万元。
(二)改善了生态环境。我县农村大部分地区的生产、生活用能,也主要靠消耗森林资源或煤炭资源获取。如果加快农村小水电开发,用小水电代替燃料,既可解决农民生活燃料问题,又可逐步调整农村用能结构,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还可促使我县生态逐步得到恢复,更可以保护水质。
(三)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
大力发展小水电,是解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培育农村水电支柱产业,带动相关产业,促进地方社会生产力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直接关系广大贫困山区、老少边穷地区人民的根本利益。发展小水电,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是贫困地区实现资源向资本转变的必然选择。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我县小水电开发虽然前景可观,但在开发中或待开发仍然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县境内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很大,但实际可开发量较小。
(二)前期工作难度大。按有关要求,项目实施前需做好流域水力发电专项规划、水资源论证、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地质灾害危险评估、项目安全生产专题报告、项目建设核准等大量工作,这些专项工作涉及部门多,且许多项目审查审批权限在省市级,各部门审查审批的时间虽有规定,但还是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来完成,容易带来招商难和实施难。部分业主没有进行项目报批手续。
(三)多数小水电开发的业主都是私营或个体合作,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土地、林地等征用时没有进行地质、环保等评价。
(四)大电网对农村电力市场的高度垄断,利用电网管理的调度权对小水电采取限时、限量和限价的“三限”政策,严重损害小水电企业的利益。
(五)小水电自身管理上的问题,也制约着小水电效益的发挥。一是现代化程度低,造成市场竞争力较弱。小水电站本身规模小,现代化程度低,电量生产有限,生产成本伴随着工程造价和建设成本的逐年上涨而不断攀升,成本的居高不下直接影响到小水电企业的竞争力。二是分散经营,行业缺乏凝聚力。小水电是一个弱势行业,小水电将来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以及其公益性的地位是否能得到全社会的认可。目前众多的农村小水电企业采用的是分散式粗放经营,小水电行业处于一种相对比较混乱的状态之中,行业的凝聚力低,缺乏一个为行业的发展献计献策,关键时刻能代表行业出面,维护本行业利益的行业组织。三是重建设、轻管理、少研究,小水电技术明显落后。长期以来,小水电因受规模、资金、技术等因素的制约,在制度管理、安全管理、技术管理等方面均较为落后。近年来,随着投资主体的进一步多元化,许多承包经营或私营电站大量出现,使行业管理更加混乱,给小水电的发展带来非常大的隐患。企业缺乏长远意识,只注重眼前利益,安于现状,对开发应用先进技术缺乏热情,技术创新能力不强,造成小水电技术明显落后。
四、我县小水电建设管理的建议
(一)制定合理的小水电上网电价。小水电具有地方性、政策性和准市场竞争性等特征,全国大多数省份出台了保护小型水电的电价政策,一些省份已经按厂网分开、竟价上网原则实行同网同质同价。对小水电较低的上网电价,省政府应按公用产品的定价政策,制定能维持小水电运行发展的合理电价。
(二)严格按小水电站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促进小水电站开发的健康发展。随着小水电站开发投资项目的增加,一些投资者为加快进度、降低前期费用支出,采用了规避基本建设程序,减少前期工作论证等手段。而前期工作论证不充分,将可能会增大投资风险,基本建设程序不完善,将可能对公共安全带来严重隐患,投资者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投资。要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促进小水电站开发的健康发展。
(三)认真思考,加大力度,做好我县小水电开发的前期工作。一是要树立倒计时意识,各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做好我县小水电开发的各项工作,认真对我县小水电开况进行认真梳理,对具备开发条件的及时组织上报进行审批。二是对我县已签约的小水电站进行认真清理,凡是未开展工作的,由县政府限时收回开发权,重新签订开发业主,一切责任由开发业主负责;对具备条件尚未开发的小水电进行疏理,加快招商引资步伐,明确业主,使我县的小水电开发得到充分的开发。
(四)有关部门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对小水电资源开发的政策处理协调工作,尤其对政府有偿出让的项目要给予更多地支持和帮助,在切实维护当地农民群众利益的同时,也要保护好开发业主的合法权益。
一、征收污水处理费过程中遇到主要问题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地均出台了相应的征收管理政策和制度,污水处理费开征已有十多年的历史。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来保证这项费金的应收尽收,但收到效果却不容乐观。存在主要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征收难度较大。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偷、逃、漏、抗费的现象时有发生。据调查,造成征收难度较大的主要因素有三个方面。
一是群众的缴费意识淡薄。看成是游离于价格之外的一种负担,没有缴纳的义务。
二是自备井偷漏费的现象较为普遍。难以实现装表计量,即便是一些有据可查的自备井,也有一些不法用户故意破坏水表,难以实现从量计征。目前我市城区自备井多数取自浅层地下水,深度一般在十几米至60米,外部的污染可以直接影响到水质。由于大多数自备井没有消毒、过滤等水处理设施,不合格井水从地下抽出后直接流进千家万户。更严重的很多单位没有对自备井水质进行定期检测,甚至不知道水质超标现象的存在长期饮用这样的水势必影响居民身体健康。另外,许多单位为了降低费用,都是既使用自备井井水又使用自来水,自备井供水管网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相通,如果水质超标,极易使公共卫生公共管网发生污染。
(二)征收手段弱化。做任何事情。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也不例外。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征收污水处理费,主要是依靠公共供水公司。
一是公共供水企业在向使用自来水的用户收取水费的时候。
二是公共供水企业派专人直接向自备井用户征收污水处理费。对于较为分散的自备井用户。所依靠的就是一张嘴两条腿。
(三)征收的覆盖面较窄。就目前污水处理费征收的对象和范围来看。无论是使用自来水,还是使用自备井,都应该缴纳污水处理费。而实施执行的结果却并未达到政策的要求。
一是一些地方没有对自备井开征污水处理费。
二是一些公共供水企业即使开征了污水处理费。
三是部分企事业单位漏征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加大污水处理费征管的措施
建立健全污水集中处理的良性运行机制,为加快污水集中处理步伐。促进环境保护产业的快速发展。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各级地方政府应从强化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入手,来提高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率,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污水处理工作的正常运营。
(一)加大宣传力度。要解决征收难的问题。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增强人们环境治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而促进污水处理费的征收。
一是确定一个宣传主体。各级政府应主动承担起环境保护和污水处理的宣传工作。增强人们节约用水意识的同时,提高人们缴纳污水处理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建立一个宣传阵地。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内部成立了一个宣传机构。
三是突出一个宣传主题。政府可以每年确定一个宣传主题和宣传重点。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大力宣传。
(二)强化征管手段。解决污水处理费征收手段弱化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健全征管体制。
一是适时出台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二是成立由财政、城建、水利、公安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征收办公室。
三是建立征收奖惩机制。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每年应对自觉缴费人和征收功臣进行奖励。
四是研制开发新的征收软件。就近缴费;对居民实行“一费制”征收;新的软件要做到水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自动分成,直接入库。
(三)实行全面征收。全面征收是保证应收尽收的前提。这里要重点解决问题。
一、其主要表现状态
1.精神抑郁
抑郁症是以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特征的神经。是因感到无力应付外界压力而产生的消极情绪。处于该状态中的人,看到的一切仿佛都是灰暗的,对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兴趣,同时自我评价偏低,对生活缺乏信心,体验不到生活的快乐,并伴有食欲减退、失眠等。
2.情绪焦虑
焦虑是普遍存在的一种情绪,它是一种紧张、害怕、担忧、焦急混合交织的情绪体验,当面临威胁或预料到某种不良后果时,就会产生这种体验。被焦虑所困扰的人内心感到紧张、惶恐害怕、心烦意乱,注意力难以集中,思维迟钝,记忆力减弱,常伴有头痛、心律不齐、失眠、食欲不振及胃肠不适等身体反应。如当前许多地税干部倍受失眠的困扰主要就是焦虑情绪引起的。
3.激动发怒
情绪情感难以控制导致发怒是地税干部常见的又一种消极激情。有些人常因一句不中听的话或一件不顺心的事,就会激动得暴跳如雷,有时甚至会出口伤人,或拔拳相向。发泄之后,又往往会追悔莫及。发怒对人的身心健康有明显的不良影响,通常当人发怒时,会导致心率失常、心悸、失眠、高血压、胃溃疡等疾病,严重时可导致心脏停博甚至猝死。
4.自卑心理
自卑是自我情绪体验的一种形式,是个体由于某种生理或心理上的缺陷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对自我认识的态度体验,表现为对自己的能力或品质评价过低,轻视自己或看不起自己,担心失去他人尊重的心理状态。如目前日本公务员自杀的现象异常严重,其主要原因就是自卑心理造成的。
二、地税干部心理健康问题的原因分析
对于地税队伍来说,心理健康出现问题的原因是比较复杂的。一是地税领导层的压力:压力来源主要来自于工作和事业。在工作压力中,工作责任排在第一位,其次是工作数量、质量,各种关系的协调;排在第三位的是个人特性和上级领导;第四职业生涯、角色冲突和社会环境、工作对家庭的影响,接下来是组织制度、人际关系和家庭对工作的影响;地税部门有别与其他公务员队伍,它虽是以条管为主,但还要接受地方政府以及各部门监督管理,需协调方方面面的关系,税收任务年年超,工作要求、人员素质越来越高,对突发事件的提防和忧患,使得心里压力巨大;再者在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下,领导层不得不把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放在工作和应酬上,特别是异地交流干部,无暇顾及家庭成员的感情,比如缺乏夫妻交流、忽视对孩子的关爱和教育,导致家庭产生不和谐、甚至出现危机,从而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年终考核上级要你的政绩;迎来送往要你的财力;队伍维稳要你的魄力;年年创新要你的智力;亲朋办事要你能力;同僚竞争考验你的活力……不同级别的领导干部心理压力值也存在差异。
在浮躁追名逐利的当今,税务干部很难独善其身。一般的干部由于长期在工作一个部门,工作单调、乏味,个人发展的空间相对狭窄,很容易产生厌倦心态,再加上没有建立丰富个人精神世界,在工作压力、家庭压力、社会压力等多种因素之下会产生的一种消极逃避心理。总觉得生活毫无希望,人活着没有意思等,但又无法改变现状,所以就精神郁闷,难以排遣。就总体情况分析,主要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对心理健康认识不够
受传统文化的影响,绝大多数人过分强调克制、忍耐,回避表达自己的需要和情感,认为心理问题完全是性格上的软弱、能力上的欠缺造成的,同时对维护心理健康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心理健康的知识知之甚少,对谈论心理问题往往是羞于启齿,有时甚至会故意掩饰自己的心理压力。同时,由于心理疾病又比较隐蔽,不如身体疾病那样易察觉,因此很容易被忽视。
2.社会压力不断增大
当前,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工作任务的增加,工作难度的加大,工作标准的提高,工作程序长期单一,社会生存压力不断加大,如:家属下岗、孩子读书、就业等,工作没有激情,疲于应付。经常会感觉到一种“无助感”、“厌烦感”,认为对自己命运的掌握失去了主宰能力,同时又不能从别人那里获得援助,当感到自己处于孤立无援的处境时,就会产生焦虑;而遇到事业上的挫折、家庭中的不幸,尤其是自尊心受到打击时就更容易产生抑郁。
3.履职难度不断增强
事业的快速发展对地税干部的需求量不断加大,特别是近几年来,信息化的高速发展,信息数据的高度集中,办税办公全部网上进行,而四十岁以后的人员接受新生事物缓慢,在加上行风整顿、行业考评、行风评议对地税干部的业务熟练程度、服务态度、操作水平等要求更高,普遍感觉到履职难度增大,如果同事和家人的不理解、不关心,甚至于打击挖苦,很容易造成心理障碍;新招进的干部对工作不熟悉,还处在学习、摸索、适应的阶段,而新的历史时期,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对其工作要求也随之不断提高,客观上增强了履职的难度,如果缺乏心理调适能力,也容易产生抑郁。
4.管理方式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人事制度改革在扩大民主、完善监督、推进能上能下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尚未形成以职责管理为中心的完善管理方式,地税人事管理上受条管制约,个人发展平台较窄,很多有能力之人意志、干劲逐渐消磨;工作任务难以明确,个人业绩难以考核,其他和专业无关工作较多,使得有些干部往往疲于应付,经常感到力不从心,无形之中其心理负担增加了。这种不完善的管理方式和工作方式,也使一些心理脆弱的干部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心理问题。
5.自我调适手段欠缺
虽然有些干部已意识到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但是没有相关知识,自我调适能力不强,不善于自我调节、自我减压。往往是有了压力以后,在上级领导面前不敢说,同事面前不能说,面对亲人朋友又不愿说,更严重的是自我调适手段缺乏,致使心理压力不能得到及时的释放,日积月累,导致心理严重失调或身体健康出现问题。
6.自身工作能力不强
有些干部对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及一些常用的调适方法也是了解的,但是面对工作中岗位的变化,角色的转换,以及复杂问题和突发性问题,自身缺乏有效的应对思路,有时工作推不开,创新性、灵活性缺乏,所以在简单的心理调适不能解决问题时,依然感到较大的压力。这主要是因为自身工作能力的欠缺,胜任岗位难度较大。这种情况在年轻领导层、新任职领导中表现更为突出。
三、心理问题产生的后果浅析
去年三月的《2009中国人幸福指数调查报告》显示,在“职业与行业”的分类幸福感调查中,公务员的幸福感排名第一。不过,这个最幸福的人群中却流行起抑郁症。
“我得抑郁症数月,实在不堪忍受,难受至极,失去信心,特别是不能工作了……”2010年9月21日,留下遗书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童兆洪在其卫生间自缢身亡,成为去年第9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此前的8月27日,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纪委执法监察室副坠楼身亡。两个自杀的原因都被归结为“抑郁症”。更令人震惊的是去年6月,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局长刘亚军撞火车身亡……公务员出身的徐培基,是中国公务员心理健康网的创办者。他2008年主导完成《公务员心理健康现状研究》的报告指出:34.66%的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抑郁倾向.其中重度占3.46%,中度占9.9%,轻度占21.3%。
专家指出:个人财富的多寡和心理的健康不成正比,至目前为止,短短几年,有九位亿万富豪相继自杀。健康尤其是心理的健康,是幸福人生的底线。不健康心理,对社会、对单位、对家庭及本人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身心的扭曲,心境的幻觉,影响是可怕的;轻者影响到家庭和单位,家庭不负责、不和谐,单位上不正常履行职责,滥于职守,工作效率低下,消极怠工;重者对社会无辜报复,制造的血腥案件,对社会影响极坏,破坏力极强,甚至于一时想不通,很容易走向极端;如果人们只沉浸于名利的追求,而忽视了快乐的心境和心理的呵护,付出了健康仍至生命的代价,那就太不值得了。
四、心理健康的修炼途径
(一)树立正确的人生态度
树立正确的人生态度,才能使自己在人生道路的各个阶段正确处理各种矛盾,战胜各种困难,创造美好的人生。
1.树立正确的理想观、职业观
作为国家干部,要有自己的道德准则,价值观,爱岗敬业,对从事的职业有一种自豪感、神圣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全心全意投身工作,无私奉献。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道德修养,清代著名政治家说“人之气质,由于天生本难改变,惟有读书可变化气质。”俄国著名学者赫尔岑说过:“书是和人类一起成长起来的,一切震撼智慧的学说,一切打动心灵的热情都在书里结晶形成。”吸取其中精华,我们才能迅速成长,在伟大的历史面前,才能感觉到自我的渺小和幸福,感受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自然就会体会到人生的快乐。才能尽心工作,自己活得也充实,那些工作中的压力和烦恼也自然会烟消云散。
2.具有正确的金钱观。金钱具有两面性,生活中不能缺少钱,但如果把钱看得过重,就会为金钱所累,成为拜金主义的俘虏。要学会采取一种淡泊的态度,在生活上低要求,不贪不恋,如:的八本“读书以训詁为本,当官以不要钱为本,”我们也自然会消除那些心中的不平和无端的烦恼。
3.具有正确的名利观。作为国家干部,要正确对待个人的升迁去留和名誉待遇,“怀豁达光明之识,品恬淡冲融之趣”学会辨证地看待个人得失,始终保持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这样就会卸下思想包袱,身心清爽,心理调适力自然就会增强。
(二)培养良好的性格品质
健康良好的性格品质的培养,要服从人格健康发展的需要。
1.从方法上优化性格品质。品质的培养是为了实现性格品质优化,达到人格健全。要学会择优汰劣。择优即选择那些良好的性格品质作为自己努力的目标,如:自信、开朗、勇敢、热情、勤奋、坚毅、诚恳、善良、正直等;汰劣即对自己性格品质上的缺点、弱点予以纠正,如:自卑、胆怯、冷漠、懒散、任性、急躁等。
2.从基础上优化性格品质。人的知识越广博,人的本身也越完善。学习知识,增长智慧的过程也是性格品质优化的过程。实际上,现实中不少人有性格缺陷就是源于知识贫乏。丰富的知识使人更加容易自信、坚强、理智、热情、谦恭。知识的积累与性格品质的完善是同步的。
3.从细节上优化性格品质。“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性格的优化就是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关注细节开始。一个人的言行往往是其性格品质的外化,反过来一个人日常言行的积淀成为习惯就是性格品质。许多人所具有的坚强、细致等优良的品质都是长期注重细节修炼的结果,是一点一滴形成的。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是每一个人努力的起点。
(三)正确认识和评价自己
人的自我认识和评价水平很大程度上能够决定他的人格走向,及未来事业的前景。
1.确立健康的自我观。正确认识自己所处的地位、身份,以及社会、群体对自己的期望和要求,才能科学地对待自己的过去,恰当地确立自我发展的方向,实实在在地把握现在,在社会情境中找到自己恰当的位置,从而理解他人,尊重他人,和谐相处,被社会所接纳。可以通过经常性地评价自我,提高对自己以及自己周围的人或物的关系的认识;另外
听取他人对自己的评价也是一很好的办法,如找亲近的朋友直言自己的优缺点,对自己获得更为全面的认知。
2.肯定自我。如同世界上不存在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一样,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要珍视自己,爱自己才能爱别人,要自尊、自信才能被别人尊重。肯定自我就是对自己的本来面目持悦纳、积极的态度。对于自己的优缺点,要认识到“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接纳自己的不完美。同时善于吸收别人的长处,克服自己的缺点,充分发挥自身的潜力。
3.有效地控制自我。有效地控制自我是健全自我认识与评价的根本途径。作为国家干部,要学会控制自我,要培养意志力。在努力实现自己远大理想过程中,要有足够的自制能力和意志,经受住挫折和打击,具备恒心和自制力,自觉主动地认清目标,为实现目标而努力排除干扰、克服困难,确立合适的理想自我。在充分了解自己的基础上量身制作自己合乎实际的发展目标,不苛求自己,明确自己的期望。
(四)加强心理调适的训练
加强心理调适方面的训练能不断提高你的心理调适能力。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修炼:
1.坚持学习,打牢基础。如学习心理健康的相关知识,
认识心理异常现象,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意识。学习心理保健常识,以及简单的心理调适方法。学习人在认识、情感、意志、需要、兴趣等个性心理品质及其特征方面的知识。学习智力与非智力因素方面的知识等。
2.加强训练,培养能力。积极参加心理训练,提高各项心理素质。这种训练既可以借助外界,也可通过调适,自己训练。比如:进行模拟训练危险情境,设置各种可能遇到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训练,形成对危险情境的预期心理准备状态,就能够有效地战胜紧张和不安等不良情绪,提高心理适应和平衡性,增强信心和勇气,提高心理调适能力。
(二)海水的中级利用阶段。养殖区的海水蒸发后浓度升高,海水卤度达到在12~15之间,主要产生养殖和化工两种经济效益。
(三)饱和卤水的综合利用。卤度约达24以上的卤水即称为饱和卤,饱和卤水的作用主要有两方面:
(四)办公生活区。总体上看,盐业生产企业的水面区域属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范畴,只有少量的办公生活区符合征税条件,税收较少。
二、海水资源综合利用中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一)各税种没有做到全面管理。税务人员存在重申报轻管理的现象。通常情况下,企业对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较容易掌握的税费计提较及时准确,而对租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重视程度不够。
(二)税收管理没有做到精细化。根据调查的情况,发现很多税收管理员的管理水平不足,对企业的全盘情况了解较少,没有对海水综合利用各阶段产生的税收情况有一个详细的把握。
(三)企业存在故意偷逃税行为。特别是利用液体盐生产高端化工产品方面,企业主要通过两种途径达到偷逃税目的:一是大企业集团间的盐业生产企业与利用液体盐化工企业之间属于关联企业的性质,盐业生产企业无偿向化工企业提供饱和卤水,视为自用,不做销售处理,不计提税金,二是有偿使用饱和卤水,但记账时通过非饱和卤水入帐,不计提税金。
(四)延伸征管不到位。海水养殖产品大部分属于免税产品,但是当地的一部分经营业户以集中收购海产品后转卖经营为业,形成了很多丰年虫卵专业户、海产品专卖店等纳税业户,基层征收单位往往忽视了对这部分业户的税收管理,造成税收流失。
三、加强税收管理的建议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