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4 02: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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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成立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协调和落实体育考试各项工作,确保测试工作规范、有序、安全进行。
各学校成立相应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教导主任、体育教研组长和初三体育教师等组成,具体负责体育考试项目的训练和学生的体育日常锻炼的评分,以及参加区统一测试的组织工作。
2、仲裁小组
成立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仲裁小组,负责处理体育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项。
二、考试安排
1、日常锻炼:由学校依据学生参加体育课堂教学、健身锻炼活动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情况予以评分。3月底前完成。具体要求参照市教委文件相关规定,日常锻炼分值为20分。
凡不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体育日常锻炼成绩不满20分的学生名单于4月2日前报区招生考试中心。
2、统一考试:于4月12、13日进行。各校学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将从网上另行通知。
统一考试项目:
(1)必测项目
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和篮球(半场区域内行进间投篮)
(2)选测项目
选测项目按运动特征分为速度力量和技术能力两类,学生应在两类项目中各选择一个考试项目,选测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速度力量类——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
技术能力类——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支撑跳跃、排球、武术基本动作组合
每位学生除参加2个必测项目考试外,还必须从速度力量类和技术能力类项目中各选一个选测项目。各校须于3月21日前将全部学生参加各选测项目的名单(书面及电子稿)报区招生考试中心,名单报出后不得更改。
3、因残疾或伤病,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质机构或本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证明,可免予体育考试。免试应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见附件2),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签署意见和学校审核批准,并于3月21日前报区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三、成绩评定
1.日常锻炼:凡学生在校期间按照《体育与健身课程标准》要求,完成《市学生成长手册》中《体育与健身课程学习情况记录表》、《体育健身情况记录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记录表》规定项目评价、测试,经学校认定并记录在册,给予记20分。学校对未完成规定项目测试、评价的学生,可在其日常锻炼分值中作相应的扣减,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
因残疾或伤病原因符合体育免试条件,并经学校审核批准的学生,给予记20分。
2.统一考试:每位学生须参加必测项目2个和选测项目2个,每个项目满分为2.5分,合计10分。鉴于年初次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因此学生凡参加并完成测试项目,每个项目可得1.5分。未经批准免试的学生,没有参加或未完成测试的项目为0分。测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则按市教委文件“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评价标准(附件3和附件4)”予以评定。四个项目合计分值以0.5分为一档采用进位法计算(例8.2分计作8.5分,8.7分计作9分)。
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并统一于4月19日进行补考。
3、因残疾并完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考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其升学体育考试总成绩按30分计。因残疾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学生,不能参加单项测试的项目,该单项成绩按满分计算。
4、因伤病原因获准免考的学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日常锻炼实际得分和体育统一考试满分的50%(即5分)计算。
5、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升学的学生以及本市历届初中毕业生,应提供其在外省市就读学校或在本市原就读学校参加体育教学、健身锻炼活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评价情况的证明材料,由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按实际情况计算日常锻炼分。上述毕业生应参加年的区体育统一考试,时间定于4月19日,具体安排请查询区招生考试中心网站信息。因特殊情况无法返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的,其体育统一考试分值以满分的50%(即5分)计。
6、回外区县升学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日常体育锻炼分由现就读学校评定,并与就读学校学生一同参加区体育统一考试,体育考试成绩由区招生考试中心转送其报考学校所在区县的中招办。
四、其它事项
1、各校根据安排组织学生提早30分钟到达体育统一考试地点报到,并由学校教师为学生考试做好准备活动。同时按照选项进行分组,等待进入测试现场进行考试。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
2、各学校应加强健康与安全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平时的各种体育活动,指导学生科学合理地进行体育锻炼。在组织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测试前,各学校应安排一定的时间让学生参加适应性的锻炼。特别对心肺功能患有器质性疾病或测试临场有明显体感不适的学生,教师应劝导他们实事求是地正确对待自己的病历症状。
3、建立学生体育考试复核和仲裁制度。学生对学校给予的日常锻炼评价分数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向学校书面提出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学生对区统一体育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本人应在测试现场向测试裁判反映或向区体育考试仲裁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由仲裁小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仲裁。逾时不再受理。
4、测评工作要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测试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对参加测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将事先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各项测试任务顺利、准确、有序、高效地完成。
xx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分为统一考试科目、统一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三类。
(1)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理化、政史、体育。
(2)统一考查科目:地理、生物(初二结业考试)。凡未参加过xx市20xx年或20xx年地理、生物结业考查的,必须参加20xx年地理、生物统一考查,否则地理、生物成绩计为零分。凡参加过20xx年或20xx年地理、生物结业考查的学生,不得再参加20xx年的地理、生物考查,地理、生物成绩以20xx年或20xx年的结业考查成绩为准。
(3)考核科目:实验操作与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综合素质评价。实验操作与信息技术考核由市教育技术中心组织,分a、b两个等级(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各50分,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a等,59分以下(含59分)为b等,普通高中招收的学生必须达到a等。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具体安排考务工作,其他考核科目由学校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比例按十教字[20xx]21号文件要求进行,由市招生考试院负责审核。省级示范高中招收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必须在2a3b以上(含2a3b)。
2.考试时间:
(1)考试、考查科目的统一考试时间。
(2)体育考试在20xx年4月底完成。
(3)考核科目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4月20日前结束。
二、成绩呈现方式
20xx年中考成绩以原始分呈现,满分680分。各科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理化140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政史100分(两科各50分),地生40分(两科各20分),体育考试三个科目共40分(肺活量体重指数10分,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5分,立定跳远15分)。上述考试科目除政史为开卷考试外,其他科目均为闭卷考试,体育为现场测试。
三、考试命题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学科课程课标为依据,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体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课程评价理念,充分反映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所应达到的水平。加强试题与社会生活、科技发展、学科发展、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景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试题要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有一定的难度和区分度。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试题的难度值控制在0.55-0.60之间,理化和政史试题的难度值控制在0.60-0.65之间,地理、生物试题的难度值控制在0.70-0.75之间。各试题的难度要形成合理的符合各学科课程标准要求的梯度结构;难度较大的试题要体现在课程标准所强调的核心知识和核心能力上。
3.命题要充分发挥各类题型的功能,积极探索使用新题型。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的比例要适当,主观性试题要明确规定评分标准,做到答案开放适度,评分容易操作。题量要适中,杜绝设置偏题、怪题,但试题的灵活性要更高。
4.考试内容及要求见《xx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
四、考试管理
1.考试工作方案的制定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命题、制卷、中考成绩由市教育局直接负责。考试、考查科目的组织及其各个工作环节(包括考生报名、阅卷、登分、中考成绩合成、查分及其违纪违规查处等)在市中考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院管理并具体组织实施。考试、考查、考核科目及招生涉及到的教育局有关科室、部门和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2.加强中考网络管理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电子学籍管理平台和中考招生管理平台,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提供技术保障。20xx年继续实行中考网上阅卷。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发挥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中的积极导向作用,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积极、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
二、考试范围和对象
凡报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三、考试内容和项目
1、体育考试以《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运动技能领域(水平四)规定的相关内容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测试内容为基本内容。
2、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部分县区实际,2014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男女生各设3个项目,即一个必考项目和两个选考项目。男生的必考项目为1000米跑,女生的必考项目为800米跑。选考项目一:立定跳远或跳绳;选考项目二:双手掷实心球(2公斤)或坐位体前屈。
四、考试分值与运用
1、体育考试总分值45分。一项必考项目、两项选考项目各15分。各项成绩以0分为起点,不得设最低分。
2、体育考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同时计入升学录取总分。
五、免考与缓考的规定
(一)免考
1、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须有残疾证),可申请免考,申请免考的程序是: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免考申请表》(附件1),并详细注明原因,出示医院有效证明,经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和学校批准后,报县区教育局审批。审批时,必须安排专人对免考考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确认。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考生,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中考体育成绩按满分计入中考总分。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或意外事故,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被批准同意免考的考生,应有医院的详细病历和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此类考生,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中考体育成绩按中考体育总分的70%计入中考总分。
(二)缓考
1、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由所在学校提前统一办理缓考手续。缓考仅限一次,不作单项缓考。申请缓考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写《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缓考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由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学校审核后,报送县区教体(育)局审批确认。
2、考生体育考试当天,在进行考试检录前,突发疾病或意外,应及时向本校带队教师提出缓考申请,经考点领导小组批准,可予以缓考。
3、体育考试缓考严格按正式考试的要求进行,考生不得改变原选考项目。
4、申请缓考需提供的材料:填写《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缓考申请表》、病历和县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等。
六、建立健全体育考试的安全保障机制
1、各县区、学校要始终把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实行中考体育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准备。
2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前,学校必须组织学生进行常规体检,特别是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并与每一个学生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隐瞒学生疾病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经体检证明确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
3、要加强对考生、考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
4、各考场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专业急救人员、专用救护车辆及急救设备,保证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七、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
(一)考试规则
1、800米、1000米:在田径跑道上进行,10-15人一组,站立式起跑(听鸣哨),每人限跑一次,如跌跤或其他因素而未跑到终点的以实际成绩计分。
2、实心球:受试者两脚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连贯把球投向前方,球在出手前双脚不得移动,并不能踩线。每名考生连续掷两次,以最远一次计分。如两次均犯规,补投一次作为最终成绩。
3、立定跳远:在沙坑或土质松软的平地上进行,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每名考生连续跳两次,以最远一次计分。如两次均犯规,补跳一次作为最终成绩。
4、跳绳:在平整、干净的场地进行。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跳绳,跳绳时绊脚(无论绳停在身后或身前),该次不计数外,可继续进行,结束信号发出时立即停止。测试员报数并记录考生在1分钟内的跳绳次数。
5、坐位体前屈:采取坐姿,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纵板,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向前,用两手中指尖逐渐向前推动推板,直到不能前推为止。
(二)评分标准:见附件3。
八、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要把体育考试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学校体育工作重要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的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评价体系。采取有力措施,改进测试方式,建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体育考试制度。
组长:
成员:校委会成员及八年级班主任
二、工作职责和要求
1、地理生物及信息技术考试工作实行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考试、上课等相关事宜及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
2、当天送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地理生物及信息技术考试期间相关防疫规定,特别是所有送考人员及学生都必须佩戴口罩,否则无法进入考场。
3、当天送考人员在考试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严格履行送考职责,并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确属因事离岗,须向领导小组组长请假。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往返交通自行安排。
4、八年级各班主任在考试前将准考证发给学生,考试结束后收回准考证。同时密切保持与本班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置考试相关事项和突发事件。
5、七年级正常按课表上课,加强值班值守。送考人员如有因送考而与教学任务冲突的,请在班主任协助下自行调好。
三、具体人员安排
6月17日下午1:45从学校出发,4:40左右从九中返回。
6月18日下午信息技术考试大致流程是:先到休息室候考,然后大概提前5到10分钟进机房,按照安排表时间考试。
具体安排如下:
*年9月15日至20日,共六天。具体安排为:*地区一天(9月15日)、*地区一天(9月16日),*、*、x地区共一天(9月17日),*(含*开发区)、*、*、*四个地区共三天(9月18-20日)。报名时,须申请人本人亲自申请,不得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办。
二、报名和考试地点
福建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市台江区排尾路中段,长乐南路18号)。
三、报名条件
(一)理论教练员应当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二)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符合规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大型客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五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的经历;
2、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五年以上驾驶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的经历;
3、城市公交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五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或城市公交车的经历;
4、中型客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五年以上驾驶中型客车的经历;
5、大型货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五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6、小型汽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三年以上驾驶小型汽车的经历;
7、低速汽车教练员具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三年以上驾驶低速汽车的经历;
8、摩托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三年以上驾驶摩托车的经历;
9、其他教练车的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四年以上驾驶相应车辆的经历。
四、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自然人均可参加报名。报名时,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办理报名的相关手续:1、申请表一份(附表1);2、交验驾驶证、身份证、学历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3、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证明各一份(附表2);4、一寸红底彩照7张。省局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省局在申请人在交纳考试费和教材费后,发给培训教材、示范教学考试光盘及准考证。
本着自愿的原则,报名考试的申请人可自主参加教练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省局在受理申请后,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造册,由设区市运管处负责向交警支队确认教练员安全驾驶经历,凡资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由省局通过“福建运管网”等途径告知申请人不予参加考试,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申请人自负。
五、考试时间
从*年10月20日开始,申请人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到福建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进行考试。
六、考试内容和考试分值
教练员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示范教学考试两门。理论考试,采用电脑无纸化考试,考试时间60分钟/人;实际操作教练员示范教学考试时间15分钟/人,理论教练员示范教学考试时间20分钟/人。
理论考试试卷根据考试题库的内容通过电脑随机生成,由申请人在计算机上用鼠标进行操作考试,考试试题有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三种类型,每套试卷100题,其中判断题40题每题1分,计40分,单项选择题40题每题1分,计40分,多项选择题20题每题1分,计20分(题库见培训教材)。
实际操作教练员示范教学考试的内容为操作要领讲解和实际驾驶教学指导的教学能力考试,共9个方面内容:1、上下车动作;2、转向盘;3、驻车制动器操纵杆;4、变速器操纵杆;5、离合器踏板;6、行车制动器踏板;7、加速踏板;8、平路起步;9、坡道起步。由学员从上述9个方面内容中抽取2个方面内容选择1个进行讲解。(考试内容见培训教材或示范教学录像)。
理论教练员的示范教学考试从如下12个考试内容中由申请人准备2个考试项目的教案抽取一项进行现场授课。(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2)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3)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4)交通安全心理与安全意识;(5)车辆结构与安全性能;(6)特殊环境安全行车方法;(7)应急驾驶;(8)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9)车辆维护与故障车的处置;(10)环保与节能;(11)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12)车辆安全检视。上述考试项目中(1)、(2)项必须准备其中一项,(3)至(12)项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准备其中一项。通过申请人现场讲解,评价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教学项目示范教学的能力。
理论考试和示范教学考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七、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及合格标准
理论考试成绩90分及以上,示范教学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人员,方能取得相应的教练员证。
八、成绩确认及有效期
每个科目考试成绩必须由2名考试员签字确认,本次考试允许补考一次,补考时间由省局统一安排,如补考后不合格的,需重新申请教练员资格考试。
九、补考时间
成立2012年高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沟通。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工作职责
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整个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区监察局负责对考试组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重点加强对考风考纪的监督检查。具体要求:6月6日下午派人参加在35中召开的考务会;6月7日、8日两天监督检查考试全过程。
区环保局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对污染物、噪音等影响考点周边环境质量的问题进行治理。
区规划建设局负责对考试期间建筑单位的施工管理,加强对考点及学生夜间休息地点附近的工地在高考期间机械作业的管理,严格控制居民区附近工地噪音等污染。
区文体局负责加强对考点和居民区附近娱乐场所的管理,严格控制影响考试环境和考生正常休息的噪音污染。
区新闻中心负责高考工作的宣传,为考生提供各类信息服务。要积极主动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政府、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为高考提供的优质服务,确保考生顺利高考所做各项工作的宣传(记者不得进入考场)。
大同运管站负责加强对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管理,确保为考生提供快捷、便利、安全的交通运输服务。
三、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高考工作是政府行为,是一项政治任务,事关考生的合法权益,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各单位必须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精心准备,周密部署,强化管理,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二要认真负责。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按照责任分工,进行安排布置。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尤其是要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些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加强对涉考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对高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全部涉考人员都能了解掌握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为高考工作服务。
三、 依据《高三复习工作计划》高三年级各备课组讨论并制定本学科的复课工作计划及教学进度。要求第二周内完成并上报年级组、教务处。
四、 各阶段复课工作实施方案及要求:
1、 第一阶段:时限3月15日前完成;
模式:按章节顺序复习;
目标:夯实基础,落实双基,提升能力。
具体工作:
①本阶段举行6次月考(第5、6次为市一、二模),每四周一次,在月考的下一周进行质量分析,找出问题,提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②第二次月考后建立中等生档案,从第五周开始对优秀生的薄弱学科及中等生的薄弱学科进行补课。每次月考后班主任、科任教师与中等生进行交流座谈。
③每次月考后年级组分层次按班举行交流会。(形式可以为动员会、师生对话会等) ,本阶段复习内容按章节编排的顺序进行,备课利用个人自备—集体议备—个人反思的模式,教学中体现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原则;辅导要有针对性,作业、练习、考试等;试题要精选,加强作业检查力度。
④从第一周开始实行周练考定时训练,每周2次,三周为一轮,利用周一、周四最后一节晚自习进行
⑤从第一周开始实行基础达标与家庭作业,每科两周一轮,周日第一节晚自习。
⑥从第五周开始利用每周六下午1小时的时间进行综合科练考,周末评卷,周一讲评。
⑦在第十一周进行家长会。
⑧动员有艺术天赋的学生报考艺术类专业学校,聘请西安艺术教师为学生进行专业课辅导。
⑨第七周进行骨干教师第一轮示范课活动。
⑩组织教师参加高考信息会。
⑾3月15日左右召开第一轮复习工作总结会。
模式:专题复习 目标:知识网络化,能力最大化
① 3月15日左右召开第二阶段复习备考工作会,年级组组织召开第二阶段复习学生动员会 。
② 2月中旬各备课组安排编写第二阶段专题复习教案及习题。
④ 第一阶段周练考、基础达标、周末家庭作业、周六综合科练考继续执行。
⑤ 组织第七次月考(市三模)及质量分析。
⑥ 聘请各科专家做高考复习报告及心理辅导报告。
⑦ 收集整理高考最新信息。
⑧ 4月21日前后召开第二阶段复结会。
模式:模拟练考阶段 目标:培养学生的应试能力
① 召开第三阶段复习备考工作会及学生动员会。依据收集的最新信息整合试题。语数外各10套试题,理综文综各练15套题。
② 每周选用2套试题。
③ 每次模拟考试按高考时间设定,考完后公布答案,教师指导学生讨论,归纳问题,然后用一节课时间针对性讲评。
④ 教师在辅导时间指导学生回归课本,查漏补缺。
4、 第四阶段:时限5月25日—6月3日
模式:学生自由复习,教师随堂辅导
目标;保持良好竞技状态
① 5月25日左右召开第四阶段复习动员会。
② 依据最新信息精编2—3套试题,作为考前练笔,并附有详解答案。
本年度考核评定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工作人员实绩为主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以保证考核、评定工作的准确性、合理性。达到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政治素质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
三、实施方案
根据组人联字()号《关于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对县非税局、农税局(包括站)、县财政局各股室人、乡镇财政所人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乡镇财政所人员由县农税局负责提供考核资料和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实行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⒈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将个人年度考核表于××年月日前上交局人教股。
⒉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地对本单位的责任制进行自查,并对照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负责地提供与之相关的考核资料,于××年月日前分别上报局人教股和县农税局。
⒊××年元月日上午召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审核股室、局属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各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以及农税局推荐的乡财政所优秀人员名单(其中优秀所长人,优秀预算会计人,优秀专管员人)。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试周期有县(区)政府以上、市部门以上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计划成绩显著、有医学成果奖;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无不良行为记录,如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处分;没有发生医疗事故的;没有发生重大医疗纠纷;没有违法职业道德规定的。
1.5年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合格的;
2.考核周期内晋升上一级技术职务的;
3.考核周期内参加二次以上“三基”考试合格的;
4.考核周期内参加二次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
5.考核周期内到、榆林等支农半年以上的;
6.考核周期内受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表彰的;
7.考核周期内取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
1.个人述职;
2.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考试;
3.有关“三基”知识的考核;
4.实践技能操作的考核;
5.抽查其本人一定数量的门诊处方、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史;
6.患者和同行的评议;
7.其他。
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职业道德、工作成绩、业务水平和医疗服务法律法规在线考试中的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均视为不合格。
凡有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第二十七条款之一的和__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三十六条之一的,认定考核不合格。
同时按照我局规定的在医师在考核周期不合格情况,具有下列一种情形的,所在机构或考核机构可认定不合格:
(一)医疗事故鉴定中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并承担次要责任以上的;
(二)发生三级、四级以上医疗事故,并负有主要或完全责任的;
(三)三基考试中累计二次不合格的;
(四)违反诊疗常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
(五)受到行政处分或处罚的。
七、考核原则: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八、考核时间及要求:__年12月10日前,医师执业注册机构向指定考核机构申报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3-1,3-2),__年12月11日—20日指定考核机构对本单位医师和接受委托机构人员的业务水平考核(见附件1),期间,卫生局组织抽查。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在__年12月底全部完成,指定考核机构完成附件3-3、3-4报市卫生局医政科教科,同时将医师考核表(附件1)返回到委托机构,由各单位将考核合格人员的名单、医师定期考核表格、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集中交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工作(具体上交时间另行通知),将考核结果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中,并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考核不合格人员暂停执业3-6个月,接受苏州市组织的统一培训、考核。
附件:1. 医师定期考核表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安单位等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
第三条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市应急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的组织领导,市应急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单位考核内容
第五条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成立或明确专门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应急办或明确职能部门),将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延伸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明确应急管理责任领导,确定专职或兼职应急管理负责人,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网络体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组建各类专家咨询库,为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处置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增强应急救援力量。
第六条预案体系完善实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制订和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推动应急管理预案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形成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对预案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总结评估演练效果,适时进行预案修订,增强预案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要建立与驻地武装部队、民兵预备役的长效联系机制,积极开展联合应急演练。
第七条值守应急快速有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坚持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重要岗位、敏感时期、节假日要实行主副班值班制度,专职应急值守人员应为单位在编人员并熟悉业务、尽职尽责。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级别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敏感信息,注重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效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真实性,并及时续报相关信息。专业部门要加强对各类灾害的预测预报,及时向有关部门、群众预警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各单位应积极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在应急处置中做到决策正确、流程顺畅、协调有力,杜绝发生次生衍生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评估工作,科学评估应急救援效果,总结经验教训。
第八条应急保障坚实有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开展包括人、财、物等方面情况的各类应急资源的普查,建立物资储备数据库和调用方案。对各类救援队伍在编制、装备等方面予以支持。要结合人口密度和各地易发公共事件,科学合理规划应急避难场所,并逐步完善水、电、通信、卫生、消防、广播等设施,使应急避难场所在关健时候发挥作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统筹规划建设综合(专业)应急平台体系,横向与各专业部门相联,纵向与上一级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实现监测监控、信息报告、综合研判、指挥调度等功能。
第九条科普培训深入广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积极组织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干部、基层干部、企业负责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通过各种媒体和手段,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等活动,积极开展《省公众应急指南》普及工作,面向公众广泛地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应急管理知识和紧急情况下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的常识教育,增强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条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规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四进五有”要求和省市关于创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标准,切实加强示范点组织机构、应急预案、制度建设、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应急保障、科普宣教培训、应急队伍建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和应急联动处置工作,努力提高质量,增强示范效应。
第十一条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确定领导和专兼职信息管理员、报送员,扎实做好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努力提高报送信息质量,积极反映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各县区、高新区管委会每月向市应急办报送应急管理信息不得低于12条,市直有关部门每月向市应急办报送应急管理信息不得低于6条。
第十二条落实上级要求及时到位。各单位积极完成市政府、市应急委和市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落实市政府和市应急办关于应急管理工作决策、部署、指示和意见坚决有力。
第三章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第十三条应急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先进工作者应从事应急管理工作1年以上,在本年度内能够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且成绩显著。
第十四条优秀应急值守员评选条件。优秀值守员应在应急值守岗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在本年度内能够遵守制度、工作规范、作风过硬、恪尽职守,勤于学习、精通业务,协助领导处置突发事件迅速有序,事迹突出。
第十五条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取消当年先进参评资格:
1、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
2、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3、未按规定及时突发事件警报、采取预警的措施,导致事故灾害发生的;
4、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者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不服从上级政府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的。